ktv营销方案:中国的乡镇变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5:08:36

乡、镇是中国社会的基层行政区域。设在乡镇的乡镇政权是我国政权序列的最基础部分。

乡镇的建制在我国由来已久。在我国古代的乡村就有乡里制度。据有关专门研究表明:作为乡里组织中的“里”最早可以追溯到黄帝时期,“乡制”始建于西周,镇建制始于北魏,现代镇建制出现于清末。商代设立“里君”,大约就是基层的行政官吏。不过当时的“乡”并不是后来的基层政权组织,而是地位较高的中层政权组织,“乡”真正成为基层政权组织是发端于春秋战国时代;在秦汉两晋南北朝时代,乡的作用很大;而到了隋唐以后则有所衰弱,因为此后保甲制开始逐渐衍行,并且该制持续到清代;晚清和民国时期强调地方自治,乡的作用才有所增强,尤其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根据地乡镇自治性建制更为突出。然而在上个世纪的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因受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新中国的乡镇建制被扼杀了,各地开始撤乡设社,实行区社两层体制。但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乡镇政府建制得以恢复并进而扩大。

乡(镇)建制随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时代的发展不断地演变。我国乡镇的发展、演变脉络并不清晰也不明确。对乡制的规定,从西周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从四、五千年前的黄帝时代开始,各个不同时代都有各自的规定。因其历史时代不同,人口密度迥异,划分标准不一,故乡(镇)的名称、数量、规模、层次和幅度等差异都很大。如历史上的许多朝代“有‘乡’、‘里’、‘区’、‘社’、‘城’、‘镇’、‘铺’、‘厢’、‘集’、‘图’、‘都’、‘保’、‘总’、‘村’、‘庄’、‘营’、‘圩’、‘甲’、‘牌’、‘户’。又有所谓‘寨’、‘堡’、‘团’、‘卡房’……”。“乡镇”“因其俗以为法”(《宋史》卷191),大多表现为地域性、宗法性、自治性、零散性、非固定性等等特征。乡镇建制在历史上经历了“乡官制”、“职役制”、“自治制”和“政党制”下的多次变革,期间或延续或中断、或重视或忽略、或继承或革新,频繁变动、混乱无序。

但是,纵观中国行政组织的变革,仔细分析发现,还是有其固有的规律。一是行政组织的变革总是因应区域大小、人口数量膨胀而动;

二是改朝换代或变法,统治者总是按照时代实际,总结前人经验,为便于统治。

三是组织变革会出现相应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