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店活动宣传单:中国新生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简论(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1:18:16

中国新生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简论
(上)

——谨以拙文纪念毛泽东诞辰115周年

老草根

 

 

提 纲

 

前言

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的基本定义基本特征

产生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的绝对权力制度体制根源基本结构历史反动性

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的十一大罪恶

铲除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的两种途径

 

 

前 言

 

毛泽东思想认为“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革命党是群众的向导,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我们的革命要有不领错路和一定成功地把握,不可不注意团结我们真正的朋友,以攻击我们的真正的敌人。我们要分辨真正的敌友,不可不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作一个大概的分析。”

这是整个《毛泽东选集》五卷的第一卷的开卷之作的开篇之言。为什么要放在卷首而且又是开篇之言?这是因为:一,它发表的年代更早;二,开宗明义点出主题;三,最重要的,它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中国化的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基石之一。所以,毛泽东思想认为它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即争取革命胜利的先决条件。

我在《我认识当今中国若干重大社会问题的基本出发点:阶级分析(上)》中曾经提出一个命题,作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在当今中国,在执政党内从而国家政权内已经产生出一个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它是当今中国所有阶级阶层中最腐朽最黑暗最反动从而最危险的政治力量,是当今中国人民最凶恶的敌人,也是新生资本家阶层和执政党的最凶恶的敌人,必须坚决地铲除它。

为什么要提出这样一个命题?作出这样一结论?这篇文章就是要进一步作出一个明确简要地论析,并企冀警醒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以至执政党最高当局。

 

 

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的基本定义基本特征

 

(一)基本定义

它是在当今中国这个带有严重半殖民地性质和封建主义专制色彩的原始积累阶段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环境中,在执政党和国家权力机构内为绝对权力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所催生并迅速成长起来,在代表中外新老资本家阶层阶级根本权益的同时自身也资产阶级化,更利用所掌控的局部绝对权力扭曲篡改以至公然对抗党纪国法榨取最大私利卖国殃民的一个最腐朽最黑暗最反动从而最危险的,主要由贪官污吏群体构成的新生而又垂死的特殊官僚阶层。

(二)基本特征

投机性,专制性,寄生性,买办性,卖国性,垂死性。

投机性。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以极端私利主义的实用主义态度,紧紧瞄准执政党所掌控的权力,要官跑官买官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即向执政党和国家抢夺权力。以极端私利主义的实用主义态度,利用所掌控的局部绝对权力,对执政党和国家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纪律法规扭曲篡改以至公然对抗,以求权益最大化,即打着党旗国旗干着反党反人民反国家的罪恶勾当。

专制性。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手中权力的独享性,不可以分割,更不可以转让。治理的专制性,辖治所及,只允许奴才、奴隶的生存和发展, 不允许异议,更不允许反抗。

寄生性。它从一出生,就紧紧地寄生在执政党这个母体从而国家政权以及中外新老资本家阶层阶级和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身上,以吸血食肉为生。

买办性。它打着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际接轨”的旗号,最大限度地寻找利用甚至制造现行政治经济制度体制的空隙弊病,以所掌控的局部绝对权力,当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招商引资”的最大老板,只要对它有利,什么可以都卖,什么都可以买,什么都可以引进,什么都可以破坏!在它的操控下,当今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还计划经济!

卖国性。最大限度地利用所掌控的局部绝对权力,以个体利益最大化为准则,不惜出卖民族国家根本权益,出卖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用血汗积累起来的天量资财和国家资源,从中为自己榨取巨额资财;甚至干脆“裸体做官”,先把亲属和巨额资财转往国外,一旦时机合适或者不妙,随即逃之夭夭;更有甚者,干脆手握“绿卡”做官成为中国人民的“洋公仆代表父母官”。

垂死性。它是一个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好话说尽坏事做绝拖着民族国家大倒退的最腐朽最黑暗最反动从而最危险的社会特权阶层和政治力量,是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从而马克思主义者为核心的左派政治力量最凶恶的敌人,也是新生资本家阶层和执政党最凶恶的敌人(尽管新生资本家阶层要利用勾结它,但从根本上说,它严重防碍前者的自由发展,从而容不得它的长期存在。而这,也正是前者的老祖宗西方资产阶级经过不断修宪修法而使国家政权逐渐变得比较完善起来,并主要以基于自身利益的所谓“民主、自由、人权”为标识的法制体系产生的根本原因。而对于执政党,它会把它拖向灭亡!), 是整个民族国家的公敌,所以毫无前途注定灭亡。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苍桑”![1]

 

 

产生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的绝对权

力制度体制根源结构特征历史反动性

 

(一)绝对权力制度体制根源

执政党已经社会党化亦即资产阶级化,但是继续强调和坚定不移地坚持无产阶级政党传统的“党的一元化领导”政治制度和“党管干部”组织体制。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过渡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 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2]因此,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先锋队亦即领导者和组织者的共产党,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取得国家政权以后,从整个革命和建设的全局意义——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看,强调和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政治制度和“党管干部”组织体制的总原则,就是天经地义和不可避免的。

但是,这也仅仅是整个的全局的事情的一面,一个最主要最重要的基本层面。而这整个的全局的事情的另一面,就是具体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从而革命政权建设(包含着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政治革命和经济建设)实践中的政治领导在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层面,即无产阶级革命思想家实践家——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领袖们所具体设计构建起来的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从而运转机制规律是否科学合理,还必须经受革命和建设实践的严格检验。虽然,无产阶级政党必须首先着重强调和坚持最主要最重要的基本层面,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没有第二个层面的具体的科学设计构建实践作为推动自身和革命政权建设,从而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政治革命和经济建设实际前进的制度体制基础,那么,基本层面就不仅永远只是空中楼阁,而且如果第二个层面的具体设计构建不十分科学合理甚至发生严重失误、缺陷,那么,它同样会导致这整个的全局的事情即全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斗争包括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发生严重的偏差甚至走向反而,即导致这整个的全局的事情即全部革命和建设实践斗争包括无产阶级政党自身遭受严重挫折甚至失败。所以,我一直坚持认为:具体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的科学设计构建同样是立党立国的实践基础!

而自从人类社会第一次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在苏联取得成功并由此扩及整个东欧和亚洲的中国等国家以后,上述所理论的问题也就真正地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发生在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苏联和中国这两个社会主义阵营支柱的大国。而这也正是导致毛泽东鉴于整个苏共领导阶层在斯大林辞世后迅速蜕变为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反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修正主义集团——社会帝国主义集团,以及中国党和政府从而领导干部的现状,不得不痛下破釜沉舟的最大决心,主要地向着自己领导党构建的这个具有国际传统和绝对权力性质的具体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挑战,向着在这种绝对权力性质的具体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腐化催化下变得日趋官僚化甚至腐败化资产阶级化(资本主义倾向化)的从中央到基层的党组织和国家政权机构挑战,向着同样在这个具体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腐化催化下已经日趋官僚化甚至腐败化资产阶级化从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自己的曾经的同志和战友——领导干部挑战,并最终发展成为席卷全党全国甚至军队的文化大革命,企冀通过全面彻底发动他所最信赖最依靠的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批判、斗争、打倒、铲除官僚主义分子腐败分子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政治上的修正主义分子。并且先后尤其是在党的九大以后,对党和国家一系列具体的重大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进行大幅度地改革和创新,包括立宪赋予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四大自由”和罢工的神圣权力,将最基层的第一线先进工人农民选进中央委员会、政治局、政治局常委和国务院以下各级党和政府领导机构并实行“老中青革命三结合”,企冀最终建立起一个永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永远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和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民主政权,这样的又一次开创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尤其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进行党组织和国家政权建设重大改革和创新的先例。但令人扼腕痛惜的是,这种在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进行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探索,由于理论的不成熟,和组织的不科学严密,存在严重偏差缺陷,尤其是没有首先对作为对敌斗争最主要对象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作出科学明确严格的理论和政策界定,而将从中央到基层的领导机构,从而领导干部的大多数尤其是中高级领导干部的绝大多数甚至军队的许多高级将领和元帅,和中高级知识分子的大多数尤其是高级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一开始就以“无限上纲”和激烈的阶级斗争方式推到被批判、斗争、打倒的对立面,从而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领导干部阶层和科教文化界陷于严重孤立;并且,同时将本来已经基本平静下来接受改造的“地富反坏”反动阶级和本来已经甄别、平反的右派分子群体,以同样甚至更激烈的方式再次打倒,又造成一个新的严重对立面,从而陷入全局性的严重迷误和内乱,并造成严重的损失和惨痛的牺牲。(文化大革命暴发后,我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介入了对城郊农村和城市工厂的“支左”)最终,由于毛泽东的辞世和敌对势力的趁机发动军事政变,全面失败。(关于文化大革命,这里只最简要一提,嗣后将另行专文论析)

而从根本上说,也正是由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还不成熟,而又在无产阶级政党从而无产阶级革命政权建设的政治领导制度和组织体制的具体设计构建中,变成实质实际上的绝对权力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并在其严重腐化从而催化下,最终导致了令全世界震惊令一切革命者和人民群众锥心刺骨疼痛的,从东欧直到亚洲中国的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阵营的大失败大崩溃。即资本主义的全面复辟!

“伟大理论”创立者“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设计师上台之初,也曾经痛切地指出在我们党和国家所曾经实际发生的 他所谓“领导制度”亦即上述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弊端:“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造变成个人领导。全国各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权力过分地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过分强调分散主义、闹独立性,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革命队伍内的家长作风,除了使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的人身依附关系。”并更进一步深刻地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3]但是很可惜,他在随后掀起的“不争论”“姓资姓社”“大胆闯大胆试”[4]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狂潮中,就再也没有“高度重视”他曾经看到和经历过并认为必须革除的上述这些严重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弊端可能将要对以后的中国造成的严重损害,从而对其进行坚决彻底地至少是重大的改革。由此,也就给中国留下更为严重的政治后患和深重灾难!!

有同志朋友可能会说:你这不是借创立者总设计师之口攻击否定毛泽东时代的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吗?而我还是要说: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既有理论层面的,更有具体设计构建操作层面的,而这里指的正是后一作层。而且,我还要引用前述毛泽东的话:“在革命中未有革命党领错了路而革命不失败的。”如果在这些事关革命全局的最重大问题上我们党和毛泽东没有发生严重的迷误失误,那么伟大的中国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怎么会中途夭折呢?怎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带有半殖民地性质和封建主义专制色彩的原始积累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呢?如果你们还要说:那是敌人力量太强大太雄厚。那么我倒要问:难道敌人的力量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反而比无产阶级在28年漫长艰难曲折付出惨重惨痛牺牲夺取全国政权中,更强大更雄厚吗?

所以,革命要取得胜利,单就革命者个人来说,不但要有坚定的立场,坚强的意志,更要有正确的思想——理论。中国最早的“28 个半布尔什维克”,革命立场不谓不坚定,革命意志不谓不坚强,但是却把中国革命带上了绝路!而如果既没有坚强的意志更没有正确的理论,仅凭不管什么原因动机激发出来的一时热情,那么一路顺风当然行,一到艰难险恶,立即就原形毕露。国人世人皆知:文化大革命中跳得最高的“左派”莫过于姚文元王洪文二位了,可是真到了生死关头,一个声音嘶叫:爬出来吧,可以苟活!于是乎,这俩“英雄”毫不迟疑地就五体投地爬了出去!!

所以,三十年来,在“伟大理论”和“代表思想”的导引下,执政党当局在坚定不移地进行 “与国际接轨”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实质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虽然对自身的组织成分以及由此而代表的阶级利益进行毫不动摇的“政治体制改革”,从而蜕变为资产阶级性质的社会党,但是对无产阶级政党革命建设实践中传统的“党的一元化领导”政治制度和“党管干部”组织体制,却丝毫没有相应地“与国际接轨”进行资本主义亦即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行党内全民两个民主普选和分权鼎制国民议会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因为从它自身的阶级的政治的本能来说,它最清楚地知道这具体操作层面的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对它的实际意义有多么重大。而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就是这个已经蜕变的资产阶级社会党继续坚持和实行不经过任何真正意义上的党内和全民民主普选并且实行分权鼎制国民议会制的一党持久专政:一.不但党内干部而且国家各级政府官员、变相的人大政协官员乃至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人选,说到底,就是整个国家机器,仍由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甚至书记通过民主不民主的讨论最后由书记(即所谓“一把手”)“集中”——拍板决定(尤其是在地方)。二.由此,从中央到地方,“党的领导”即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法规,无论正确与否,都要以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甚至书记的最终评判为“唯一标准”。三.从而,从中央到地方,“党的领导”即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法规,无论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甚至是民族国家灾难,也都往往要坚定不移地继续“一元化领导”下去,除非由上级党委——常委甚至书记去改变。四.具体到“党管干部”组织体制的强调和实际推行,从一般意义上说,是贯彻落实“党的一元化领导”政治制度的最有效保证,最切实地掌控着从党政、人大、政协干部官员乃至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调整,从而确保“党”对整个国家机器以及各个相应组成部分的运转进行最有效掌控。然而,这样高效的组织体制一旦放在现行的资产阶级政党畸形权力结构框架之内,最终结果就绝不仅将一切任免党内外干部官员乃至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的大权完全集中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常委甚至书记,而且尤其为形成新的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提供了最坚实的组织体制亦即政治制度基础。五.如果全体国民中的大多数尤其是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以及其他政治组织、社会团体起而反对这种“党”的带有封建主义专制色彩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追究其所导致的严重社会后果,那就要面临被指控为违纪违法行为的危险,轻则是一般的舆论、政治以至组织压制,重则就是武力镇压!

(二)绝对权力制度体制结构特征

1.正如上文所述,从中央到地方,一切与行政性质权力系统和代议制人大权力系统相平行的党委权力系统,也就是整体意义上的党,就坚固地构筑成为一个集党、政、人大三大权力系统外加政协组织以至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任免权力于一身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各个层级党委——常委——书记的金字塔式政治权力体系。

这个金字塔式政治权力体系的各个层级党委——常委——书记,就其实质来说,只对上一级常委尤其是书记负责,因为其成员任免调整最主要地取决于上一级常委尤其是书记。不但即使上一级的“二把手”也无法有效地制约这下一级常委尤其是书记,而且即使再上一级常委甚至书记也很难有效地制约这再下一级常委和书记。由此,这各个层级常委尤其是书记不但在其同一层级的中央和地方握有绝对权力,而且往往更同时形成恶性循环更替的地方各个层级常委尤其是书记带有蕃镇割据式的封建主义专制性质的治理制度体制。所以,从这个最显著的权力体系结构特征来说,当今中国政治就是一党专政下的各个层级常委尤其是书记专制政治。而这也就是中央亦即国家本来统一的方针政策纪律法规在地方和中央部门的各个层级被蕃镇诸侯们不断地大打折扣严重扭曲甚至公然对抗,即我以前说过的“政不出都门”的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根源所在;也就是在“伟大理论”和“代表思想”导引下的改革开放狂潮中,官场腐败呈井喷式地爆发而且越反越腐前腐后继并最终恶性发展成整个免疫系统崩溃的“艾滋病”祸害,从而从根本上危及民族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根源所在。新民晚报10月26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工作报告时透露,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判处的罪犯中,原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4525人,同比上升温77.52%。5年来,全国法院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2万余人,同比上升12.5%”。而最新的报道则是一贪官一次单笔受贿额竟然高达老百姓眼里绝对的天文数字8250余万元之巨!但是,这个已经被抓被法办的巨大贪官群体还仅仅是人们常说的“冰山的一角”!所以,在改革开放狂潮中官场从而民间流传的那两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名言,就成为这种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的恰切脚注或曰科学诠释。

2.在继续强调和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政治制度和“党管干部”组织体制的基础上,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更将省区市、地市及部分县市委书记的领导权力直接扩大到同级人大,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

这就是说,该层级党委——常委尤其是书记在照旧保持传统的对一切党务政务的直接决定权力的同时,更反过来通过直接掌控这个本来是为制约监督自己现行党政合一巨大权力系统的国家民意——民主立法、监督的神圣“最高权力机构”来为自己的决策直接立法立规,即“让自己监督自己”“自己让自己更合法”,从而为自己无论正确与否的决策得以彻底贯彻实施扫除最后也是最大的一块民主和法制障碍,一路大开绿灯!

3.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旗号下,又对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内设机构的行政“一把手”扩权——兼任党委、党组书记。相应地,一切与官办的挂衔行政级别受行政任免的国有企业,以至名为“国有股份制企业”实则是新生资本家掌控的变相私有制企业的变相官员的经理、董事长,更不但几乎一无例外兼任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甚至董事长还要兼任总经理——连具体执行操作权力也绝不放过。

4.依据传统,地方县市级以上各级党委——常委尤其是书记不但有调动民兵——地方武装的权力(他们一无例外地兼任同级武装部党委书记,而武装部则是该级党委的一个职能部门),更有调动警察的权力。

所以,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即 “与国际接轨”英豪龙永图公仆代表父母官眼里的“刁民”,一旦胆敢在“黑社会势力插手”和“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煽动下”“向我党和政府挑衅”,那么调动武装到牙齿的人民警察坚决镇压、开枪击毙,就不仅顺理成章,而且得心应手。什么孟连,什么湘西,什么瓮安,什么陇南,通通不在话下,毫不留情,绝不手软!

然而,尽管在孟连、湘西、瓮安、陇南等地“我党和政府”小试牛刀大获全胜,该镇压的镇压,该法办的法办,各地方当局却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惶惶不可终日。于是,竞相紧急开展公安武警防暴大炼兵,而且旗帜鲜明指向准确:防止和镇压讨血汗钱的工人群众和呜冤叫曲的社会最下层人民群众![5]

封建主义社会,镇压以农民阶级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反抗斗争的是封建地主阶级。资本主义社会,镇压以工人农民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反抗斗争的是资产阶级。所以,马克思主义者、革命的人们将这个打击镇压的主要目标明确定位为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的新生官僚特权阶层,定为资产阶级性质就是天经地义完全正确的!然而,从它的阶级本性从而本能来说,它并没有错,它完全清楚地知道真正的最大敌人从而最大危险在那里:被它在改革开放狂潮中无情剥夺血腥压榨而又假惺惺地称其为“弱势群体”的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

而当它又公然掛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招牌戴上“代表”面具大肆招摇的时候,虽然难免成为滑天下之大稽而又令人齿冷的笑柄,却同时在相当一部分既得益又爱国的小资产阶级中上层(即当今所谓”中产阶级”)人士尤其是中高级知识分子和不真正了解中国的世人面前,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但是,这个新生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对此不仅丝毫也不难堪,反而十分得意。它早已把自己的良心羞恶之心吃掉了,它根本就不要脸。所以,就还要继续寡廉鲜耻地欺骗下去,直到它的灭亡!

而这,又正是当今中国最残酷的一个现实侧面!!

5.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直接掌控人大立法权力从而司法解释权力,加上原有的各级行政机关制定规章条例权力,新生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不但司法从而政治经济活动空间越来越大,而且活动环境越来越宽松。

“伟大理论”创立者“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总设计师一上台的最伟大“政治体制改革”之一,就是在彻底批判否定文化大革命彻底批判肃清极左流毒的旗帜下修改宪法,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取消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毛泽东和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宪赋予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的“四大自由”和罢工神圣权力,并且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向全世界人民,宣布:“永远不搞群众运动”!

而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一旦丧失这神圣的威力无比的“四大自由”、罢工和“搞群众运动”的权力法宝,而且在原来属于自己的革命先锋队的共产党已经蜕变为异己的资产阶级社会党,并从此绝不会再通过“四大自由”、罢工斗争开展群众运动,以发动和领导自己去“整官僚主义”进而打倒“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么,这个新生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就如同《西游记》中从仙界逃离的妖魔鬼怪完全摆脱了主人的控制,从此有了最大最充分的自由和活动空间去干尽伤天害理灭绝人性的罪恶勾当,从而去创造它的太平盛世人间天堂!

先说死刑。打着“伟大理论”“代表思想”和“以法治国”旗号坚定不移地不断进行“司法改革”,对于这个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中已经暴露的罪大恶极的经济犯罪分子的最高处罚,从早先贪几十万判死刑,到后来贪几百万判死刑,直到现在动辄贪数千万甚至数以亿计却鲜有判死刑者。以至中国青年报3月25日披露《祝君一挪用公款158亿判18年学者质疑审判结果》,9月17日又刊文《贪污罪2.6亿不判死刑需要一个理由》对法律再次提出强烈质疑!如此“与国际接轨”的“普世价值”的“民主、自由、人权”的大慈大悲,整个这个阶层,更不必说那些已经暴露的犯罪分子,能不山呼万岁誓死捍卫坚决贯彻执行?!

再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亦即“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贪污纳贿财产罪,最高刑罚3—5年。最近迫于人民群众和正义学者的强烈压力,一咬牙,才修改到10年。这又为贪官污吏们撑开了一把逃避法律严厉打击的巨大保护伞:只要“不能说明其财产来源合法”,纵然是把整个中国都给吞了,那也不过是区区10年徒刑,又何乐而不为?!

三说判缓刑。更大量贪污纳贿数额不算“特别巨大”及渎职犯罪的贪官污吏中的一个相当大比例都在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官自由裁量权”下判了缓刑——照旧自由自在。样本之一,新京报10月14日披露“山东省某市2000年到2005年上半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被法院作有罪判决的被告人共143人,而其中适用缓刑的79人,免于刑事处罚的23人,占有罪判决人数的71%。”之二,检察日报7月25日披露“2004年1月至2005年8月,江西省共有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94人,经核查确定对其中30人的缓刑判决存在着减轻处罚幅度过大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之三,中国矿业报5月29日披露“高检院渎检厅负责人就此指出,在矿难渎职犯罪中免刑和缓刑的渎职官员比例高达95.6%。”之四,还是检察日报,1月24日就披露,造成山西左云56名矿工死难的“渎职官员无一领到实刑。”

四说保外就医。只要不被处死,在黑暗肮脏的司法系统打通关节,办保外就医就又成为逃避法律严惩的一个最便捷的重要通道。南方周末5月1日刊文《保外就医:入狱贪官的“避风港”》惊叹:“难怪有人得出‘贪官死缓+保外就医=没反腐败’的结论”!

五说入狱贪官的超罪犯待遇。样本之一,服刑贪官工资照发。安徽潜山就是。之二,今日早报11月1日披露“因为贪污和挪用公款,宁波石油阀门厂前任负责人马安定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但让人惊奇的是,他一边服刑,一边却还在享受因贪污和挪用公款得来的股份分红,并且高达36万元。”之三,华西都市报9月9日揭露“成都贪官服刑如度假”,并且“按月给狱警发‘工资’,“一分监区长发‘工资’‘每月1000元到2000元”!

六说对那些吃了熊心豹子胆胆敢揭发贪官污吏罪恶的“刁民”,就叫他“自杀”,或者干脆炸死、打死、开枪击毙!不知马王爷长了几只眼的安徽阜阳财政穷区“白宫”建造举报者李国福,不识抬举的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情妇,不信邪的淮南市谢佩银,不知好歹遭追杀胆还敢报警的鄱阳市饶进之子们,通通该死!

七说对那些不服“本蕃”、“本部堂”、“本道”、“本府”、“本县”政策法规教化的上访“刁民”,就拘留、劳教、打残直到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治疗”!最先进的样本:新京报12月8日揭露“山东新泰多名上访者被当地政府强制收治精神病院”,年龄最高“刁民”竟84岁,而且是退休干部!而其中最典型“刁民”孙法武者,从1989年开始上访,历经拘留、劳教、家庭被砸、儿子被砍成重伤,仍不服教化不思悔改,最终被“我党和政府”强行押送精神病院“天天打针吃药”直到最后签下“不再上访”的保证书,这才“康复出院”。而且新泰还是首批“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市”。其信访局网站更将这无比宝贵的先进经验向全国详加介绍以推动“和谐中国”建设。可谓功莫大焉!

八说对那些胆敢告官的“亡命刁民”,就象内蒙古通辽一区政府将治下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全部聘在政府名下,让他们找不到律师,自己瞎折腾去!

总之,有这些尚方宝剑、保护伞、逃遁通道和镇压法宝,整个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能不放心大胆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地疯狂贪赃枉法干尽害民卖国罪恶勾当吗?“我死之后哪管它洪水滔天!”

而一个国家庄严神圣的法律一旦变成一个被官僚特权阶层随意强奸侮辱的婢女的时候,那么对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为主体的人民群众也就只剩下唯一一条求生之路:揭竿而起斩木为兵上梁山!

于是,也就在今年上演了一幕幕孟连、湘西、瓮安、陇南和杨佳杀警察的“突发事件”!

这个新生的但也是短命的最腐朽最黑暗最反动的资产阶级官僚特权阶层的末日也就要到来了!!

(三)绝对权力制度体制历史反动性

这种在同样坚定不移的“政治体制改革”狂潮中进一步形成的绝对权力政治制度和组织体制,不但几乎成为封建主义专制下的“朕即国家”和“本蕃”、“本部堂”、“本道”、“本府”、“本县”等权力逻辑的现代版,而且比它的衰败灭亡期更反动。因为它造成社会历史的更大倒退:这是对整个人类经过长期的无数的艰难困苦和英勇卓绝的伟大斗争,并付出无数鲜血和生命的惨重代价,才走到今天的在全世界各国法理都承认人民群众的民主、自由、人权神圣不可侵犯的伟大时代的大反动!更何况,中国还曾经历过伟大的成功的以无产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并进而建立了充盈着革命朝气和生命活力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政权!

有同志朋友或许要问:难道人大不就是对党政合一行政权力系统的有效制约监督机构和形式吗?而且还有政协这个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有效监督机构和形式吗?而我还是要借用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先生的话说,现实是:“政协拍手人大举手”。就是说,它们只是给执政党当局绝对权力体系的高效运行盖上了两个合法的政治图章!更有甚者,在当今的所谓“人大代表”中,政府官员就占据了“半边天”。广州日报12月22日就报道说:“广州500名市人大代表中,‘官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8.4%”。须知,此“半边天”非彼“半边天”,个个绝非等闲之辈,是位高权重号令天下的“半边天”。也就是说,这些本来意义上完全应该被严格制约监督的“人民公仆”,现在竟然堂而皇之地公然占据着制约监督者的权位,在进行“自己制约监督自己”亦即“自己给自己盖合法图章”的神圣工作!而与此形成绝对鲜明反照的,是工人农民这个国家本来意义上的真正主人的人大代表,仅以上届全国人大大会为例,占被称为“工人阶级主体”将近70%的农民工仅3名全国人大代表,而其中2名连提案都不会写;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工人和农民代表在省区市代表团中所占比例竟以个位数计,甚至不过5名。这就是现实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敢问:脱离工农劳动者阶级阶层这个社会主体亦即人民群众主体,它能代表人民吗?!它还有资格代表人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