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那三国当乐礼包: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新老标准学习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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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751J1147-2011) (TB10751-2010 J1147-2011) 1、总则 (1)对高速铁路进行了重新定义     老标准将 200-350km/h 统统叫客运专线,新标准将 200km/h 以下的叫客运专线或城际铁路,250-350km/h 叫高 速铁路。新老标准 1.0.2 的变化。 (2)新标准明确了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三个层次 人员的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1.0.3 建设各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 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对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的质 量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度。 1.0.9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的各类质量检测报告、检查 验收记录和其他工程技术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写,并且 严格履行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 表 3.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中增加了第 11 条“管理层、技术层、作业层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表”。 表 3.4.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增加了施工作业人 员质量登记一栏,并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质量登记应按部位和 工序分别签名。 3.3.1 条、3.3.2 条对检验批检查内容和检验批合格规 定均增加了对施工作业人员质量责任登记的检查。 (3)将标准化纳入标准范畴。 1 1.0.4 建设各方应做好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 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等工作,落实质量、 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等建设管理要 求。 1.0.7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应采用机械化、工厂化、 专业化、信息化等现代化施工手段,保证工程质量。 1.0.12 高速铁路路基填料作为结构物建筑材料,其粒 径和特性应满足设计要求,应采用工厂(场)化加工、集中 供应方式。而老标准是“1.0.12 路基填料有条件时应作为 结构物建筑材料采用集中供应方式”。 (4)强调高速铁路软土路基作为质量控制工程。 1.0.10 程组织施工。 因为软土、松软土路基由于地质情况复杂,采用地基处 理措施后仍需要较长的沉降观测和评估分析时间。 高速铁路软土、松软土路基工程应作为控制工 2、术语和符号 增加了本标准中采用的符号。 3、基本规定 (1)单位工程划分原则有所改变。 老标准3.2.2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 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1. 长度小于 10km 的一段区间路基或一个车站的正线路 2 基为一个单位工程。 2. 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路基施工长度为一个单位工 程。 3. 特别大型的支挡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新标准3.2.2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 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1.一个区间路基或一个车站的路基为一个单位工程。 2. 一个施工单位承担的路基施工范围为一个单位工 程。 3. 相对独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变化。对照新老 标准 3.2.6 条,新标准的划分有如下特点一是分部、分项 工程的划分详细些。二是检验批的划分范围加大了,如地基 处理由沿线路纵向≤100m 加大到≤200m。 三是检验批的单位 有的改变了, 如混凝土灌注桩由沿线路长度≤100m 范围改为 按每 10 根为一个检验批。四是部份检验批的范围减小了, 如路基相关工程由沿线路纵向≤1000m 改为≤200m。 (3)表 3.4.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表 3.4.3 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增加了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签 字。 4、地基处理 (1)碎石垫层中对碎石的含泥量标准放宽了。 老标准4.3.4 碎石垫层应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砾石或 3 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50mm,含泥量不得超过 5%,且 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 新标准4.3.6 采用砂垫层时,应碾压密实。碎石垫 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砾石或碎石,最大粒径不应大于 50mm, 含泥量不应大于 10%,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杂质。(当设计 对砂垫层压实质量没有具体要求时,可检验其相对密度≥ 0.65)。 (2)强夯(重锤强夯)增加了对总夯沉量的要求。 4.4.6 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 验数量的 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每夯一击用水准仪测量夯击点的夯沉量。 本条是强夯停夯标准,以保证强夯施工结束后场地变形 均匀的目的,最大限度的减少地基的不均匀沉降。 (3)真空预压老标准 4.7.4 真空预压卸载时间应根据 总夯沉量或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满足设计要 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推算结果,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 监理、 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卸载时间。在新标准中改为了主控项 目 4.8.11 真空预压卸载时间应根据观测资料和工后沉降 推算结果,评估通过后方能卸载。 检验数量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按评估要求分段提供观测资料,建 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参加,评估单位进行卸载评估。 施工单位在满足设计加压量和加压时间后,依然不得随 4 意卸载。预压卸载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 位共同研究路基沉降是否已稳定、能否满足工后沉降要求 等,比较已完沉降量与计算工后沉降,确定是否卸载。 (4)堆载预压与真空预压作了同样的改动。 (5)砂(碎石)桩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 4.9.8 砂(碎石)桩施工过程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 入地层的反应, 核查地质资料, 桩底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 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 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 1m 及 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 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 2 根改为不少于 3 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 确认)。 (6)增加了强夯置换。 (7)挤密桩部分指标和检验数量发生了变化。 明确了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不少于 3 根,并要 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确认)。 成孔时土的含水率低于 10%宜进行增湿改为土的含水率 低于 12%宜进行增湿。 灰土挤密桩所用土的有机物含量由不大于 2%改为不大 于 5%。 压实系数抽检由总桩数的 3‰改为总桩数的 2‰。 5 桩间土的挤密效果由线路纵向每 50m 抽样 6 个点改为每 50m 抽样 3 个点。 (8)搅拌桩 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 2 根改为不少于 3 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 确认)。 增加了对切割桩头的要求,4.12.3 切割桩头应采用截 桩机等专用设备,截除桩头不应影响桩的完整性。 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4.12.8 搅拌桩施工过程 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桩底 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 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 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 1m 及 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 (9)旋喷桩 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 2 根改为不少于 3 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 确认)。 增加了对切割桩头的要求,4.13.3 切割桩头应采用截 桩机等专用设备,截除桩头不应影响桩的完整性。 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4.13.7 旋喷桩施工过程 中,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桩底 6 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 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 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 1m 及 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 增加了对工艺参数的检测,4.13.9 注浆流量、空气压 力、注浆泵压力、钻杆提升速度、转速等参数应符合试桩工 艺参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根桩施工过程中抽检 2 次。监理 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查看仪表读数,秒表、钢尺测量。检查施工 记录。 (10)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 桩) 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 2 根改为不少于 3 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 确认)。 增加了对切割桩头的要求,4.14.3 切割桩头应采用截 桩机等专用设备,截除桩头不应影响桩的完整性。清土、开 挖基槽、截桩和浇注桩帽或桩顶筏板时,不得造成桩顶标高 以下的桩身断裂或者扰动桩间土。 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 4.14.8 CFG 桩施工过程中, 应记录施工设备贯入地层的反应,核查地质资料,桩底应置 于设计桩底地层中。 7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 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 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 1m 及 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 增加了对 CFG 桩原材料允许偏差的要求,4.14.13 CFG 桩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 4.14.13 的规定。表 4.14.13 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材料名称 水泥、 粉煤灰等干燥状态 的掺合料 粗、细骨料 水、外加剂 允许偏差 ±2% ±3% ±2% 施工单位每工 班各抽样检验 不少于一次 复称 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注:1 各种衡器应定期检定,每次使用前应进行零点校核,保证计量准确; 2 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检测次数,并及时调整水和骨料 的用量。 4.14.14 增加了对桩顶高程的允许偏差,桩顶高程的允 许偏差为±50mm。 (11)混凝土预制桩 施工前沉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 2 根改为不少于 3 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 确认)。 增加了对切割桩头的要求,4.15.9 桩机等专用设备切割。 增加了对地质资料的核查,4.15.12 混凝土预制桩贯 截除桩头应采用截 入过程中,应记录桩贯入地层时施工设备的反应,核查地 8 质资料,桩底应置于设计桩底地层中。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 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设备贯入地层的过程中,记录电流表或其他 能反映贯入阻力的仪表读数和对应地层标高,每贯入 1m 及 仪表突然变化时记录。 增加了对电焊接桩的要求,4.15.13 采用焊接接桩时,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焊缝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 法应符合表 4.15.13 的规定。序 号 1 表 4.15.13 项 电 焊 接 桩 焊 缝 上下节 端部错 口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焊缝的允许偏差、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焊缝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目 施工单位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 外径≥700mm ≤3mm 外径<700mm ≤2mm ≤0.5mm 2mm 2mm 无气孔、无焊瘤、无 裂缝 满足设计要求 >1.0min 10mm l /1000 按桩总数 的 5%抽样 检验, 且每 检验批不 少 于 10 根。 用钢直尺量 焊缝检查仪 焊缝检查仪 焊缝检查仪 观察 按设计要求 秒表测定 用钢直尺量 用钢直尺量,l 为 2 节桩长 2 3 4 5 6 7 8 9 焊缝咬边深度 焊缝加强层高度 焊缝加强层宽度 焊缝电焊质量外观 焊缝探伤检验 电焊结束后停歇时间 上下节平面偏差 节点弯曲矢高 增加了对桩身完整性的检测,4.15.18 沉桩后,桩的完整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混凝土预制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抽样检验桩总数的 10%,且每一工 点不少于 3 根。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低应变检测等。 增加了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 50mm,桩位的允许偏差由 d/4 改为 50mm。 9 (12)混凝土灌注桩 施工前成桩工艺性试验的根数由不少于 2 根改为不少于 3 根,并要求监理、设计单位均要确认(老标准只要求监理 确认)。 新标准只对钻孔灌注桩和冲孔灌注桩提出了要求,取消 了对挖孔灌注桩的要求。 对桩身混凝土匀质性、完整性的无损检测由全部检测改 为按总桩数的 10%抽检。单桩承载力检测由按设计要求数量 改为按总桩数的 2‰,且每个工点不少于 3 根抽检,并且不 需要设计单位确认。 (13)增加了桩板结构 (14)增加了筏板 (15)岩溶、洞穴处理,增加了对注浆效果的检查。 4.20.11 注浆结束后,按设计要求选用表 4.20.11 的 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检验注浆处理效果(黄土地区不可采用 压水试验法)。表 4.20.11 检测内容与方法表 注浆处理对象 人为坑洞 检测内容 注浆充填率 波速 渗透系数 注浆充填率 波速 渗透系数 检测方法 1) 2) 3) 4) 1) 2) 3) 4) 5) 钻孔法 波速测井法 电磁波 CT 压水试验 钻孔法 瞬态面波法(覆盖层小于 25m) 电测深法(处理前后同时采用,两者进行对比) 压水试验 电磁波 CT 岩溶 检验数量钻孔取芯及压水试验孔数不少于注浆孔总数 的 2%;瞬态面波法检测点数不少于注浆孔总数的 5%;电测 10 深法检测长度不少于整治段落长度的 10%; 不足 20 孔的注浆 工程, 检验点的数量不少于 3 个点。 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验。 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按表 4.20.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5、填料 6、基床以下路堤 (1)加筋土路堤对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对出了新的要 求,6.1.5 加筋土路堤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 6.1.4 条的 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应将强度高的方向置于垂直于 路堤的轴线方向,并必须拉紧、展平,与下承层面密贴,不 得褶皱、扭曲和损坏。 (2)普通填料的压实标准有所变化。老标准表 5.2.2 基床以下路堤压实标准 项 目 改良细粒土 ≥90 —— ≥0.90 压 实 标 准 砂类土及细砾土 ≥110 <31 —— 碎石类及粗砾土 ≥130 <31 —— 地基系数 K30 (MPa/m) 孔 隙 率 n (%) 压实系数 K 新标准表 6.2.2 基床以下路堤普通填料压实标准 指 标 压 实 标 准 砂类土及细砾土 碎石类及粗砾土 ≥0.92 ≥0.92 ≥110 ≥130 压实系数 K 地基系数 K30 (MPa/m) (3)化学改良土混合料中不应含有大于 10mm 的土块改 为不应含有大于 15mm 的土块。 (4)化学改良土压实标准有所变化。老标准压实标准 11 同上述表 5.2.2 基床以下路堤压实标准。新标准表 6.3.5 化学改良土填筑压实标准 压实标准 压实系数 K 7d 饱和无侧限抗压强度 qu(kPa) 基床以下 ≥0.92 ≥250 7、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 (1)过渡段对基底的要求做了改变。 老标准 6.1.4 过渡段基底处理应按设计要求与桥台、 横向结构物、相邻路堤、相邻隧道的基底处理同时进行,路 堤高度 H<3.0m 的路堤,原地面处理应符合本标准第 8.1.6 条的规定。H>3.0m 时,过渡段基底原地面平整后,用振动 碾压机碾压密实,地基系数 K30≥60 MPa/m。表 8.1.6 基床底层压实标准 项 目 改良细粒土 110 ≥40 —— ≥0.95 压 实 标 准 砂类土及细砾土 ≥130 ≥40 <28 —— 碎石类及粗砾土 ≥150 ≥40 <28 —— 地基系数 K30 (MPa/m) 动态变形模量 Evd(MPa) 孔 隙 率 n (%) 压实系数 K 新标准 7.1.4 过渡段基底处理应按设计要求与桥台、 横 向结构物、相邻路堤、相邻隧道的基底处理同时进行,开挖 处理后的基底应碾压密实, 压实质量应符合表 7.1.4 的规定。表 7.1.4 基底处理后的压实标准 指标 动态变形模量 Evd 过渡段路堤高度≤3m ≥40 MPa 过渡段路堤高度>m ≥30 MPa (2)基坑回填明确了压实标准的要求。 老标准 6.2.3 基坑采用碎石回填时,应分层回填,并 采用小型振动机械压实,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2 新标准 7.2.4 基坑采用碎石或灰土回填时,应分层回 填,并采用小型振动机械压实,压实质量应满足动态变形模 量 Evd≥30 MPa。 (3)对过渡段级配碎石水泥掺杂加量允许偏差提出了 明确要求。7.3.8 级配碎石中水泥掺加剂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允许偏差为试验配合比 0~+1.0%。 (4)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有所改变。 老标准 6.3.6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的压 实质量应按表 6.3.6 采用地基系数 K30、动态变形模量 Evd 和 孔隙率 n 三项指标控制。表 6.3.6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 项 目 地基系数 K30 (MPa/m) ≥150 动态变形模量 Evd(MPa) ≥40 孔隙率 n (%) <28 压实标准 新标准 7.3.9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的压 实质量应按表 7.3.9 采用地基系数 K30、动态变形模量 Evd 和 压实系数 K 三项指标控制。表 7.3.9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 项 目 地基系数 K30 (MPa/m) ≥150 动态变形模量 Evd(MPa) 压实系数 K ≥50 ≥0.95 压实标准 (5)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两侧及锥体填土压实指标减 去了孔隙率,增加 7d 饱和无侧限抗压强度指标。 (6)增加了过渡段混凝土填层 8、路堑 老标准 7.0.10 路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 应核对路基面 13 和边坡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情况,当与设计不符时,应提 出变更设计。 新标准 8.0.12 路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 应核查地质情 况,基床为软质岩及土质层时,其范围内的地基土比贯入阻 力 PS 值不应小于 1.5MPa 或基本承载力σ0 不应小于 0.18 MPa。 当与设计不符时,应提出变更设计。 9、基床 (1)基床底层填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 10cm 改为填料最 大粒径应小于 60mm。 (2)基床底层压实标准有所变化。 老标准 8.1.6 基床底层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压实标 准应根据填料类别按表 8.1.6 采用地基系数 K30、 动态变形模 量 Evd 和孔隙率 n(或压实系数 K)三项指标控制。化学改良 土压实质量应符合表 8.1.6 中改良细粒土的规定,无侧限抗 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 8.1.6 基床底层压实标准 项 目 改良细粒土 110 ≥40 —— ≥0.95 压 实 标 准 砂类土及细砾土 ≥130 ≥40 <28 —— 碎石类及粗砾土 ≥150 ≥40 <28 —— 地基系数 K30 (MPa/m) 动态变形模量 Evd(MPa) 孔 隙 率 n (%) 压实系数 K 新标准 9.1.9 基床底层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压实标 准应根据填料类别按表 9.1.9 规定的地基系数 K30、 动态变形 模量 Evd 和压实系数 K 三项指标控制。 化学改良土压实标准按 表 9.1.9 采用压实系数 K 和 7d 饱和无侧限抗压强度指标控 14 制。站场站线路基基床底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和相关验 收标准的要求。表 9.1.9 基床底层压实标准 指 标 地基系数 K30 (MPa/m) 动态变形模量 Evd(MPa) 压实系数 K 7d 饱和无侧限抗压强度 qu (kPa) 化学改良土 —— —— ≥0.95 ≥350(550) 压 实 标 准 砂类土及细砾土 ≥130 ≥40 ≥0.95 —— 碎石类及粗砾土 ≥150 ≥40 ≥0.95 —— (3)级配碎石基床表层压实标准取消了孔隙率指标, 增加了压实系数指标 K≥0.97。 10、路基支挡工程 (1)老标准套用《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4-2003),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 (2)重力式挡土墙取消了浆砌片石。 (3)重力式挡土墙对泄水孔有明确的要求,老标准 8.7.7 泄水孔孔径尺寸、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排水 畅通。新标准 10.1.33 泄水孔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孔位 应按上下左右间隔 2-3m 交错布置,墙背易积水处及反滤层 最低处必须设置,最低一排泄水孔应设于反滤层底部,其向 外排水坡不应小于 4%,进水口应用透水土工布包裹,并确保 排水通畅。 (4)新标准中增加了新的施工工艺和新材料,10.1.30 挡土墙墙身、隔水层混凝土混凝土和墙后泄水孔无砂透水混 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10.1.35 墙后反 滤层袋装砂卵砾石层、透水土工布、反滤层最低处隔水层的 15 设置位置、构造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10.1.51 墙 后反滤层透水土工布搭接方式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搭接 宽度允许偏差 0-+50mm。 ( 5 ) 新 标 准 对 钢 筋 保 护 层 提 出 了 要 求 。 10.1.44 、 10.8.21 桩身钢筋骨架允许偏差中增加了钢筋保护层厚度 允许偏差 0-+10mm。10.1.52、10.2.27、10.3.26、10.4.27、 10.6.39、10.9.20 钢筋原材料、加工、安装及保护层的允许 偏差及检验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4-2010)。 (6)新标准对钢筋保护层垫块提出了要求,10.1.28、 10.2.10、10.3.15、10.6.14、10.8.16、10.9.8 钢筋保护层 垫块材质、规格、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基检验就符 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 第 5.2.3 条、第 5.5.2 条的规定。 11、路基边坡防护 (1)取消了浆砌片石防护和干砌片石防护。 (2)植物防护中增加了对锚杆的要求。 11.2.8 喷混植生所用的锚杆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按加工锚杆的数量的 10%抽样检验,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锚杆长度,观察锚杆防腐处理结果。 11.2.9 喷混植生锚杆的设置应符合表 11.2.8 的规定。 16 表 11.2.8 喷混植生锚杆的允许偏差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锚杆深度 锚杆间距 锚杆外露长度 允许偏差 -50mm ±50mm ±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每坡面锚杆的数量的 10%抽样检 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 11.2.10 喷混植生锚杆注浆体强度等级、锚杆抗拔力、 布置形式、锚杆长度、锚头及锚杆未锚入土层部分的处理应 符合本标准第 10.4.10 条-第 10.4.13 条的规定。 (3)植物防护中增加了对基层厚度的检验。 11.2.11 喷混植生喷射基材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施工单位沿坡面每 10m 长抽样检验 1 个断面。 监理单位沿坡面每 50m 长平行检验 1 个断面(每工点至少平 行检验 1 个断面)。每个断面检查 3 点。 检验方法尺量。 (4)取消了浆砌片石骨架护坡,采用混凝土骨架护坡。 骨架护坡各部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中的坡面平整 度由老标准表 10.3.10 规定用 2.5m 长直尺量测小于等于 30mm 改为新标准表 11.3.12 规定用 3m 长直尺量测小于等于 40mm。其他指标新老标准相同。 (5)增加了对混凝土预制件结构尺寸的要求。 11.3.11 混凝土预制件结构尺寸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 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11.3.11 的规定。混凝土预制件结构尺寸的允许偏差、 表 11.3.11 混凝土预制件结构尺寸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 17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1 2 3 边长 对角线长 厚度 ±5mm ±5mm 4mm -2mm 抽样检验 2% 尺量 (6)增加了锚杆(锚索)框架梁防护(主控项目的主要 条文)。 11.5.8 锚杆注浆体强度等级、 锚杆抗拔力、 布置形式、 锚杆长度、锚头及锚杆未锚入土层部分的处理应符合本标准 第 10.4.10 条-第 10.4.13 条的规定。 11.5.10 框架梁锚杆的设置应符合表 10.5.10 的规定。表 10.5.10 序号 1 2 框架梁锚杆施工的允许偏差 框架梁锚杆施工的允许偏差 施工 允许偏差 -50mm -30mm 检验项目 锚杆孔深 锚杆长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坡面锚杆数 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 11.5.11 框架梁锚索的的设置应符合表 11.5.11 的规 定。表 11.5.11 序号 1 2 3 4 检验项目 锚索位置 锚索孔径 锚索倾角 锚索孔深 框架梁锚索施工的允许偏差 框架梁锚索施工的允许偏差 施工 检验方法 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仪器量测 尺量 导杆法量 尺量钻杆长 允许偏差 +50mm +10mm,0mm 1% +100mm,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坡面锚索数 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按表 11.5.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11.5.12 锚索应严格按照设计张拉力及张拉工艺进行 张拉并锁定。 18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锚索张拉和锁定全部检验。监理 单位旁站。 检验方法施工过程中观察并记录。 12、路基防 12、路基防排水 (1)增加了路基防(隔)水层(主要条文)。 12.1.4 在基床表层级配碎石表面上铺设的沥青混凝土 防水层进行大面积填筑前,应根椐初选的摊铺和碾压机械及 试生产的填料,在现场选取长度不小于 100m 的地段进行摊 铺压实工艺试验,确定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12.1.5 沥青混凝土应在拌和站采用拌和机械拌制,拌 和站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 消防、 安全等规定。 拌和场与工地的运输距离不宜太远,道路应基本平顺,运输 设备应能满足沥青混凝土运输中的保温要求。 12.1.7 沥青混凝土防排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沥青混凝土的矿料质量及矿料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 2、沥青材料及混合料的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3、严格控制各种矿料和沥青用量及各种材料和沥青混 凝土的加热温度。 4、拌和后的沥青混凝土应均匀一致,无粗细料分离和 结团成块现象。 5、摊铺时应严格掌握摊铺厚度和平整度,避免矿料离 析,必须严格控制摊铺和碾压温度。 12.1.13 沥青混凝土铺设前级配碎石顶面应干净、密 19 实、无虚碴,横坡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沿线路纵向每 100m 检查 1 个断面。 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2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坡度尺量。 12.1.14 至 12.1.19 规定了沥青混凝土用沥青、粗、细 集料、矿粉、外加剂等原材料的要求。 12.1.20 至 12.1.25 规定了沥青混凝土的铺设、压实的 要求。 (2)增加了对无砟轨道排水系统的要求。 12.2.2 无砟轨道线间沟、集水井、横向排水管应与路 基坡面排水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排水系统。 12.2.31 无砟轨道集水井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 法应符合表 12.2.31 的规定。 .2.31 无砟轨道集水井允许偏差、 道集水井允许偏差 表 12.2.31 无砟轨道集水井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平面位置 深度 断面尺寸 允许偏差 ±50mm +100,0mm +50,-20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每个 1 处 每个 1 点 每个 2 处 检验方法 经纬仪测量 尺量 尺量 (3)对轨道间排水提出了要求 12.2.3 站内轨道间纵向排水沟、站台边排水沟、横向 排水沟、检查井等设施应相互衔接良好,形成的排水系统应 满足车站范围内各线间地表水及基床水排除的需求,轨道间 不得积水。 (4)明确了施工单位核对设计的职责 20 老标准9.1.1 计是否完备和妥善。 路基施工前应核对全线排水系统的设 新标准12.2.4 路基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核对全线 排水系统的设计是否完善,结合实际地形和施工组织合理划 分施工单元。 (5)12.3.32 条、12.3.33 条、12.3.34 条增加了对吊 沟、平台截水沟、天沟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检验方法的 要求。 (6)增加了对排水管、渗水管的要求 12.3.19 渗水管的布置形式、埋置深度,纵坡应符合设 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12.4.20 无砟轨道横向排水管结构形式、管径及材质应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 样数量的 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性能报告单, 观察、尺量。 12.4.21 无砟轨道横向排水管底垫层结构形式、设置位 置及周边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条沟施工单位抽样检验 3 点。监理单位平 行检验 1 点。 检验方法观察、坡度尺量。 21 12.4.22 无砟轨道横向排水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 与路基两侧排水沟相接。 检验数量每条沟施工单位抽样检验 3 点。监理单位平 行检验 1 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7)12.5.4 条至 12.5.10 条路桥过渡段提出了对无砂 混凝土渗水板、软式透水管等新结构、新材料的要求。 13、 13、路基相关工程及设施 (1)增加了端刺基坑。 13.1.5 开 挖 端 刺 基 坑 底 部 路 基 压 实 质 量 应 符 合 表 13.1.5 的要求。开挖端刺基坑底部路基压实质量要求 表 13.1.5 开挖端刺基坑底部路基压实质量要求 指标 动态变形模量 Evd(MPa) 基床表层 ≥55 基床底层 ≥40 基床以下 ≥3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基坑抽样检验 3 点,左、中、 右各 1 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 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按《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 规定的试验方法检验。 (2)对预制电缆槽外混凝土护肩提出了要求。 13.2.12 预制电缆槽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施工槽外混凝土 护肩, 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其施工和检验应符合 《铁 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4-2010) 6.3.1 第 条、第 6.4.1 条-第 6.4.11 条的规定。 22 13.2.18 护肩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 符合表 13.2.18 的规定。 13.2.18 护肩施工的允许偏差、 表 13.2.18 护肩施工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序号 1 2 3 检验项目 顶面宽度 顶面高程 厚度 允许偏差 +20mm 0mm ±10mm ±5mm 施工单位检验数量 检验方法 尺量 测量仪器测 尺量 沿线路纵向每 100m 每侧各抽样检验 5 处 (3)声屏障基础施工前要求做工艺试验。 13.4.3 在进行大面积施工前,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 作为试验段,分别进行基坑开挖与回填、锚杆或钻孔桩施工 的工艺试验, 确定施工工序和工艺参数, 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4)第 13.4.5 条-第 13.4.9 条对声屏障基础施工中钻 孔桩、锚杆、混凝土强度等级、伸缩缝及排水提出了新要求。 (5)综合接地施工前要求做工艺试验。 13.5.2 在进行大面积埋设前,应选取有代表性的地段 作为试验段,分别进行贯通地线、分支引接线、预埋管埋设 工艺试验,确定施工工序和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6)对过轨钢管提出了要求。 13.5.6 过轨管采用镀锌钢管时,埋设前应将管口打磨 光滑。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7)第 13.7.6 条-第 13.7.17 条对防护栅栏的施工过 程提出了要求。 23 (8)对取、弃土场的支挡、防护按正规工程的要求施 工。 13.8.6 取、弃土场支挡结构的检验应根据支挡结构类 型符合本标准第 10 章有关标准中主控项目的规定。 13.8.7 取、弃土场坡面防护工程的检验应根据防护类 型符合本标准第 11 章有关标准中主控项目的规定。 13.8.8 取、弃土场排水工程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 12.2 节主控项目的规定。 14、 14、变形观测 (1)明确了变形观测的时间。 14.0.2 路基填筑完成或施加预压荷载后应有不少于 6 个 月的观测和调整期。观测数据不足以评估或工后沉降评估不 能满足要求时,应继续观测或采取必要的加速或控制沉降的 措施。 (2)明确了正常观测的限值。 14.0.6 观测期内,路基沉降实测值超过设计值 20%及以 上时,应及时会同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查明原因,必要时 进行地质核查,并根据实测结果调整计算参数,对设计预测 沉降进行修正或采取沉降控制措施。 (3)对变形观测的要求。 14.0.7 变形观测单位应有专门的路基变形观测组, 观测 资料应齐全、详实、规范,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及时整理、 汇总分析,提供给相关单位。建设单位负责铺轨条件的评估 24 工作,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等单位实施。 (4)观测频率有所变化。 14.0.12 路基沉降观测的频次应不低于表14.0.12的 规定。当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数据异常时,应及时观测。沉 降水准测量的重复精度不低于±1mm,读数取位至0.1mm;剖 面沉降观测的重复精度不低于±4mm/30m。表14.0.12 路基沉降观测频次 观测阶段 填筑或堆载 一般 沉降量突变 两次填筑间隔时间较 长 第 1~3 个月 第 4~6 个月 以后 第 1 个月 第 2、3 个月 第 3~12 个月 施工单位观测频次 1 次/天 (2~3)次/天 1 次/3 天 1 次/周 1 次/2 周 1 次/月 1 次/2 周 1 次/月 1 次/3 月 堆载预压或路基施 工完毕 轨道铺设后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表 14.0.12 规定的观测频次进行 路基沉降观测,监理单位平行检验总测点的 30%,地质复杂、 沉降变化大等区段,平行检验总测点的 50%。 检验方法水准测量。 15、 15、路基单位工程综合质量 (1)15.1.2 条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内容中“施 工控制测量记录”改为“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