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美成功男人的成语:贾如泽对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批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22:23

贾如泽

对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批判

贾如泽  2009-01-30

 

“红学”虽然是见仁见智的学问,但“红学”绝不是无缰之马。

 

我尊重刘心武,也尊重刘心武的劳动,本文只是针对刘心武揭秘《红楼梦》(以下与刘心武的“揭秘秦可卿”统一简称为“刘揭秘”)的错误的。如果刘心武看到了并且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则红楼幸甚,红迷幸甚。也希望支持“刘揭秘”的和反对“刘揭秘”的人士,能够心平气和地对待“刘揭秘”,还“刘揭秘”以公道。

——题 记

 

“刘揭秘”批判

 

一、 强占文化至高点

 

《红楼梦》是中国长篇小说的颠峰之作,是中国文坛最靓丽的瑰宝奇葩,是我们民族引以为荣、得以自豪的宏作巨著。问世二百多年以来,《红楼梦》深受读者的喜爱,以小说以及小说人物、小说故事、小说作者、小说背景等内容为研究对象形成的红学,也和小说以及小说人物、小说故事、小说作者、小说背景等内容一并像巨大的磁石,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红学早已成为了当代中国的一门“热学”、“显学”。谁在红学占有一席之地,好像谁就站到了中国文化的至高点,谁的身价就会大增。的确,红学已经成为了文人治学的一个至高境界,无论他的主业是搞什么的,只要对《红楼梦》说上几句,写上几页,好像他就有高人一等的层次。正所谓“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像沈从文、鲁迅、巴金、沈雁冰、冰心等“知名作家介入红学,为百年来的红学研究增添了色彩。” 真好似“乱哄哄,你未唱罢我登场”。

红学不是哪几个人的红学,是全民的红学。小说家刘心武先生本来是小有名望的文化人,为了攀上人生和事业的颠峰,不愿意继续写书,从事了《红楼梦》研究,本来也算正当选择,无可厚非。刘心武先生的选择应该得到尊重。

“一龙生九种,种种各别”,正如《红楼梦》第九回说得好,“未免人多了,就有龙蛇混杂”。有的人用心治学,有的人哗众取宠,有的人招摇撞骗,更有的人沽名钓誉、发学问财,以教唆后代为代价换取自己“腰缠十万贯,骑鹤上青天”。

几本“刘揭秘”让刘心武名声雀起,也制造出了远比刘心武收益多出许多的混乱,给《红楼梦》普通读者群造成的负面影响,恐怕几十年内无法消除。好在红学界不买“刘揭秘”的账,好在清醒的头脑还很多。的确,“刘揭秘”的错误太多太明显太低级了,达到了业余爱好者都可以随便指出一大堆的程度了。

刘心武由一个“红过一时”的作家,差点就成为了当红的“红学家”,差点就成为了“秦学创始人”,进而与蔡元培、胡适之齐名并驾。刘心武差点名利双收啊!

 

二、“刘揭秘” 的不健康

 

实事求是讲,客观上,“刘揭秘“提升了普通文化群体的《红楼梦》热情,对推动《红楼梦》大众化做出了贡献。社会上有不少刘心武的“粉丝”,从来没读过或者根本就读不明白《红楼梦》,只是在听(看)了“刘揭秘”以后,才开始接触并阅读《红楼梦》。

不幸的是,“刘揭秘”恰恰又把这些刚入门和未入门的、只有热情不具备鉴别能力的“普通文化群体”引上了歧途。因为,用专业人士的话讲,刘心武先生自己“尚未入门”( 《红楼梦》系列访谈孙玉明:刘心武研究红楼没入门。见http://cul.news.tom.com/2006-12-27/074N/34511355_03.html)。先生自己也是在咀嚼着别人嚼过的馒头,是依靠CCTV的盲目和不负责任,才把自己那些不成熟不健康,甚至恶心的东西抬出来,采取种种心理战术,灌输给天真无邪的读者的。还把自己的一套美其名云:“秦学”。

“刘揭秘”的不健康有三:一曰血统歧视、二曰歌颂乱伦、三曰学风不正。

1、血统歧视。

“德意志民族是优秀民族,犹太民族为劣等民族。”

与上世纪中叶德国法西斯头目希特勒似曾相识的是,今天东西方的种族歧视方式只是换了汤,其质并没有改变多少。他们的手段之一就是通过贬低(或抬高)一个民族从而达到抬高(或贬低)另一个民族这个卑鄙目的的。与这些种族歧视有异曲同工之“妙”的是“刘揭秘”,特别是其胡编乱造的所谓“秦学”,在吹捧“高贵血统”的同时必然地对“低贱血统”进行着歧视。其主要精神之一是:

“贼的儿子永远是贼。”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不是吗,我是在上纲上线吗?请您往下看:

“刘揭秘”提出,秦可卿超过贾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秦可卿的血统高于贾家;如果秦可卿没有帝王家的血统,就不会讨“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眼睛”的贾家人的喜欢,就不会是贾母心目中“极妥当的人”、“第一得意的人”,就不会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壮举”,更不会预言贾家的祸福。

“刘揭秘”在好多地方提醒并告诉我们:血统是人生的基础,有高贵血统才会有社会政治地位,才能有超人的智慧。

在官爵世袭的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有高贵的血统才会有社会政治地位”,是可能的,是可以想像和理解的。

但是,稍微有点生育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人的智慧有遗传因素的作用,与上辈的基因有关系;但主要依靠的是后天的开发教育,甚至与坐胎前父母的健康状况、与母婴保健等也有密切的关系。没有多少人天生就是大学生的料,没有多少人命里注定他将来会是这个“家”那个“家”。秦可卿受到贾家两府上上下下的抬爱,一定另有原因,肯定不会是“刘揭秘”所说的,是因为她的血统高贵。这方面的例子,不用到别处找,《红楼梦》里就俯拾即是:

宝玉与贾环同是贾政的儿子,一个靓似“宝玉”,一个却孬如牛粪;

迎春和探春同是“跟前人养的”,迎春娘强于探春娘十倍,而木头迎春却不如敏探春一半;

夫人和王熙凤同是大家出身,又同是王家人,王熙凤的能力有目共睹,而夫人却像个菩萨;王熙凤能戏彩斑衣,而夫人成天无语,与迎春一样也像根木头……不胜枚举。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身体里流着爱新觉罗·努尔哈赤“高贵”的血液,未必就有智慧,未必就招人喜欢。相信历史上北京街头的穷旗人、臭旗人,有很多人的身体里就流淌着“爱新觉罗·努尔哈赤高贵的血液”。

在《红楼梦》里,真正有帝王血统的北静王却被骂做臭男人,而不知名不知姓的农家二丫头却得到了尊重。

可见,并不是作者看重“血统”和门第,而是“刘揭秘” 在搞血统歧视。

养生堂里就一定飞不出金凤凰吗?况且可卿只是很小的时候在过养生堂,而接受教育则是在秦业家里。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骂养生堂里的孩子是“野婴”、“野种”吧。

2、歌颂乱伦。

贾珍与秦可卿的奸情事,小说并没有直接的情节描写,是红学家们根据脂批和第五回秦可卿“判词”推测出来的。有与没有在这里不是讨论的重点,这里不作分析。现在退一步假定其有,我们如何给这个事定性呢?按照我们中国传统的文明习惯,如果贾珍与秦可卿有儿女情事,就应该叫做“奸情”,贾珍就是在“爬灰”。这是人伦之大碍,是不可马虎的,应该深避的。历史上尽管有长生殿故事,但那充其量也是个霸占行为,不值的歌颂。在这个问题上,“刘揭秘”不但不予以批判,反而把贾珍与秦可卿见不得人的事定性为“双方都有情欲,你爱我我也爱你的恋情”。为了说明秦可卿的公主身份,“刘揭秘”大加歌颂这种畸形的所谓“恋情”、大加歌颂这种“猪狗恋”。甚至向人们传达了这样的观念:只要有感情,公公和儿媳妇发生“奸情”是可以的。为了说明秦可卿子虚乌有的“高贵”血统,“刘揭秘”不顾小说原著旗帜鲜明地批判贾珍的观点,反而变本加厉地吹捧贾珍,夸奖贾珍是个“好男人”,模糊了是非界限,混淆了是非标准。给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不成熟的青少年,灌输了极其有害的行为和操守方面的不良信息。

刘心武,你曾为人师,也为人父,你怎么能和年轻人说这样的话呢?

3、学风不正。

是的,真理有时候的确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而且是掌握在少数的“草根”手里。更况且“红学”是很少有现成标准答案的见仁见智的学问,正如鲁迅先生指出的“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我个人认为,只要你的出发点是好的,只要你目的纯正,你的方法和结论出现一些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谁都不可能尽善尽美。

令人失望的是,“刘揭秘”在尚未面世之前,就有极端情绪,就在和某些人叫劲,就用心理战拉拢天真无邪的红迷。“刘揭秘”惯用的技法就是,巧妙利用人们的好奇心理,先用“古怪”、“生活原型”、“揭秘”等字眼吊起读者和观者的胃口来;再利用人们同情弱势群体的心理,以“如米小”的“苔花”低调自比,以期获得读者和观者的可怜;之后再利用人们追求平等的心理,发出“世法平等”的呐喊,理所当然地迷惑了不少天真男善良女的恻隐支持和追随。“刘揭秘”把脑筋动到这里,简直太不堪了吧!

“刘揭秘”还把自己的所谓成果标榜为“秦学”,列入红学的分枝。特别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当明显的问题和低级的错误摆在面前的时候,“刘揭秘”非但不加以接受和修正,还用“不求苟同,多歧为贵”封住反对者的口,迫使人们承认自己的错误,可见其治学态度之恶劣。

人啊人,为了名和利有时候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啊!

当然,这当中CCTV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没有CCTV的把关不严,“刘揭秘”就不会鱼目混珠;没有CCTV这个渠道,“刘揭秘”就不会蒙蔽那么多人。

这与红学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关系,为什么不三不四的东西会让人如此追捧,而大雅之堂却无人问津,红学是不是脱离了群众、脱离了实际,红学应该认真反思自己了!

 

三、 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的错误

 

之所以会出现有人看见《易》、有人看见淫、有人看见缠绵、有人看见排满、有人看见宫闱秘事的现象,是因为二百多年来,人们对“《红楼梦》写什么”这个基本问题的认识存在严重的偏差。

“《红楼梦》以其具有的反映时代的深刻性、思想内容的丰富性、艺术表现手法的多样性、成书过程的复杂性”,加之是一个断臂的美神,使自己在走上了文坛颠峰的同时,也给读者读懂自己设置了重重障碍和迷雾。时至今天,没有哪一位大师敢大言自己读懂了《红楼梦》,没有哪一位大师敢大言自己准确理解了《红楼梦》的思想内涵。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红楼梦》是小说,是文学艺术,不是哪一家的家史,不是清宫秘史,更不是谜语大全;可以肯定的是《红楼梦》的一些人物和故事有原型,但不是人人有原型、事事有原型,而这种原型绝对不会是照搬原套。可以说:故事人物是历史人物的“艺术照”而非“写真照”。那些把《红楼梦》当作曹家家史,认为小说人物都有原型的观点是大错特错的;那些人人揭秘、处处揭秘的方法是大错特错的。

《红楼梦》之所以伟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她能够,借虚写四家而实写社会,借虚写社会而实写历史。《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的通史,作者用小说的形式揭示了封建制度最终走向灭亡的社会必然性,《红楼梦》是一部尽写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走势的大书;《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当时社会的大百科全书,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多种多样的风土人情、丰富多彩的日常生活知识,值得反映的几乎都有反映,作者用小说的形式给我们展现了一幅中国几千年的社会画卷。大到太上皇小到市井无赖,大到朝廷大政小到家庭琐事,几乎无所不包,甚至连如何正确使用沙锅这样的小知识小窍门,都告诉了我们。

《红楼梦》有实有虚、有梦有幻,“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所以说,把目光只放在曹家那几个人身上找答案,即使找到也不会正确解答《红楼梦》的问题。

另外,由于种种原因,《红楼梦》里有许多时间上的不协调,甚至是“矛盾”。“大师”、“泰斗”们没有看到这些不协调,没有区别这些“矛盾”,就草率地搞出个什么“红楼梦年表”,“刘揭秘”盲目地顺着竿竿往上爬,结果只能是错上加错、漏洞百出。

“刘揭秘”就是在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上犯了错误的。表面上看“刘揭秘”是考证派(一味考证也是错误的,不可取的),是在咀嚼周汝昌老先生嚼过的馒头(其实,周汝昌老先生的错误也不少),以精读文本为基础,考证了历史上曹家的家史,发言都有根据,观点都靠证明。其实“刘揭秘”犯了索隐派同样的错误——没有把文学艺术与历史生活区别开来,几乎是人人有原型,事事找出处——实际上是猜了一千零一夜笨谜。

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都发生了错误,“刘揭秘”的结论不发生重大错误才是怪事。

 

四、 先下结论再抓寻论据

 

“刘揭秘”在论证上很随便,甚至可以先下结论再到处寻论据,如果实在寻不到,就随便抓来充数,搞得文不对题,难以自圆己说。2004年12月7日CCTV-10百家讲坛《红楼六家谈(五)?刘心武揭秘秦可卿(上)》有这样一段话:

“贾家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眼睛……连宝玉都是一双富贵眼睛,有时他也犯混。包括有一次,下雨回到怡红院,敲门不开,刚一开门,他一脚踹过去,踹在人家心窝上,踹的是袭人,大家记得这个情节吧,这就是富贵眼睛。他(指贾宝玉,引者注)有时候也犯这个毛病。所以上上下下,贾府都是一双富贵眼睛。”

小说《红楼梦》和“刘揭秘”,多次提到“富贵眼睛”这个词组。那么,什么叫“富贵眼睛”呢?我的理解:“富贵眼睛”是比较文明的骂人话,意为“势利眼”,是专送给那些高看有钱有势,低瞧“低三下四”的人的;如果用粗话说,就应该叫做:狗眼看人低。

“刘揭秘”为了证明“贾家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眼睛”这个结论,举了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人物——小说唯一的男主角——贾宝玉的这个事件。我也不反对“贾家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眼睛”的这个说法,因为这个观点是小说多次提出的,“刘揭秘”只是引用而已。但是有个问题值得商榷:贾宝玉是“一双富贵眼睛”吗,这样的例子有说服力吗?

是的,如果不举这样的例子,就再找不出能够说明贾宝玉也是一双富贵眼睛的干证。不难看出这是“刘揭秘”的一个论证方法:先下结论后抓寻论据。但是,“刘揭秘”抓了芝麻漏了西瓜,其实,不用证明贾宝玉是一双富贵眼睛也能够说明贾府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眼睛。因为,贾宝玉还是个不管事务的孩子,而作者所说的“上上下下”是专指那些已经成年的“主子奴才”。

即使要说明贾宝玉和其他人一样,也是一双富贵眼睛,也不能够找这样的例证。因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贾宝玉作为“主子”打骂自己的“奴才”,是万恶的封建制度赋予他的权力。他打她们骂她们似乎是“合理合法”的,他不打她们不骂她们甚至向她们赔不是,倒是他的人格在觉醒。这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要批判就应该批判那个社会,要否定就应当否定那个时代。退一步讲,即使我们要批判贾宝玉脚踹袭人事件,也不应说成是“富贵眼睛”在起作用。

我们现在分析一下“刘揭秘”引用的这个事例。

第三十回,宝玉是在雨中带着气,狠狠踹了自己的丫头,而且踹的这个丫头可以说是他数一数二得用的大丫头袭人,踹得很厉害,吐了血。现在我们结合上文看宝玉到底为什么要生气,宝玉生气犯粗的背景是什么:

小说第二十九回写宝黛二人发生了一场大误会,一个砸玉,一个剪玉上穿的穗子,之后第三十回二人又被宝钗“机带双敲”了一番,宝玉又遇了金钏事变,又见“龄官划蔷”,等等,诸多坏心情齐凑一起,更加之第二十六回晴雯因不满宝钗粘宝玉而不给黛玉开门,第二十七回被黛玉告状等“连环误”,惹得宝玉一肚子没好气,发了一次公子脾气,对自己的丫头大打出“脚”,满心里要把开门的小丫头踢几脚,原只想教训教训管开闭门的小丫头,出出林妹妹的气,没想到阴差阳错踹了大丫头袭人。可见“刘揭秘”所讲的宝玉“犯混”,是从误会中开始,又于误会中做脚。宝玉的“犯混”并不是宝玉天性使然,更不能说明宝玉有“一双富贵眼睛”。所以,庚辰本有批云:“脚踢袭人是断无是理,竟有是事。”

“中国红楼梦研究网·红楼梦相关资料汇编(一)”指出:

贾宝玉“性格的核心是平等待人,尊重个性,主张各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生活。在他心里,人只有真假、善恶、美丑的划分。”(见

http://www.hlm.net.cn/Article/ArticleShow.asp?ArticleID=288)事实的确如此,贾宝玉是区别于贾府其他人的。

    可以说:贾家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眼睛,惟独宝玉例外——虽然这句话从语法上讲是病句,但事实上的确如此。很难想象,一个厌弃功名利禄的人会是“势利眼”;很难想象,元春晋封贵妃,贾家烈火烹油,人人“洋洋喜气盈腮”,独他自己“视有如无,毫不曾介意”的宝玉会是“势利眼”。宝玉非但不是“富贵眼睛”,相反,他还惜老怜贫:他为穷婆子刘姥姥向妙玉讨杯,他要把道士们献给他自己的“器皿”散给街上的穷人——宝玉长着一颗善良的心。

 

五、 王婆学术

 

刘心武先生看起来是比较谦虚,他说我是一朵小小的苔花,是民间红学,实际上我们想一想,刘心武多次强调,在许多场合,而且在书里面多次强调,我独创的秦学,我首创的秦学,我建立的秦学。先生自恃甚高。”(周思源先生语。见:http://post.baidu.com/f?kz=84204578 )

说“刘揭秘”没有下工夫是不合理的,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然而,红学是一门学术,不是戏说,不是斗玩,不是胡侃,更不能恶搞。治学术不相信“同情”,不能够“将功补过”。不能因为刘心武先生辛辛苦苦搞了十几年,就对“刘揭秘”的错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更不能因为“刘揭秘”曾经提出过一些正确观点,而承认“刘揭秘”的学术地位吧!

那么什么是“学术”,“学术”有什么要求?《辞海》告诉我们:学术是“指较为专门、有系统的学问”。作为学术,首先必须是学问,并且这些学问还必须是“较为专门”和“有系统”的。不是什么人对一个对象随便看上几回,随便说上几句,就形成了一门学问,更不能够上升为一种“学术”。

就像作者当年写《红楼梦》一样,贾家两府人多事杂,竟如乱麻一般,“不知道”应该从何下笔,就专门选择了刘姥姥这个小门小户小人物写起。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很好的写作角度。“刘揭秘”以一个人物为突破口研究《红楼梦》的方法也许可取。但这仅仅只是一种研究的方法或策略。不能说您研究秦可卿,就说您在治“秦学”。事实上,后来刘心武先生又发表了关于林黛玉的讲座,就说刘心武先生搞的是“林学”,行吗?如果日后CCTV还给您机会,刘心武先生还会在“百家讲坛”讲宝玉,那刘心武先生就是在治“宝学”吗?讲薛宝钗,您就是在治“薛学”吗?如果CCTV不负责任到底,让您刘心武先生一直讲下去,也许还会有什么妙玉的“妙学”、刘姥姥的“刘学”、傻大姐的“傻学”……这岂不是“滥学”吗?

事实上,稍微有点历史常识和文化知识的人士都会明白,漏洞百出的“刘揭秘”只不过是信口开合、随便混说。所以,刘心武先生的所谓“秦学”连学问都不是,更谈不上系统,根本就与“学术”不粘边,充其量不过是个“乱谈秦(乱弹琴)”,是自卖自夸的“王婆学术”。

 

六、 几个具体错误

 

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的错误,导致“刘揭秘”的错误多之又多,难以数清,这里只取几个关键性例子。

1、秦业的官职问题。

我们知道,秦业“现任营缮郎”,是工部的一个郎官。凭此并结合秦钟上学的二十四两贽见礼是东拼西凑的,“刘揭秘”就说秦业是一个“很小的官”,与贾家结婚是秦家高攀了贾家。“刘揭秘”说得对吗,秦业是小官吗?

清代黄本骥编、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历代职官表》显示:清太宗皇太极建号(天聪),设内三院及六部、督察院,其中工部是六部之一,工部第一司就是小说中秦业所任的“营缮清吏司”。营缮司具体负责缮治坛庙、宫府、城垣、仓库、廨宇、营房。与其它部各司一样,营缮司“郎中”的官阶是为正五品,“员外郎” 的官阶是为从五品。也就是说,秦业的官阶大体上是五品的司郎级。

有比较才有鉴别。说秦业“小”,是相对于贾家和曹家的“大”的。

我们看看曹家的官阶。众所周知,曹家三代四人任的是“织造”(曹家人还担任过其它官职,但他们任“织造”近60年,其官职以“织造”为主,特别是“江宁织造”一职,几乎可以说是曹家的“世职”,这大概就是小说中贾家世袭爵位的原因吧。所以这里只讨论其“织造”一职)。所谓“织造”,就是“织造监督”,通称“尚衣”,掌供应宫廷及公用之丝织物。明代以太监充任,清代则由内务府司员中简派。凡驻江宁、苏州、杭州各一人。在其驻地作为钦差官,与地方最高长官平行。事实上是内廷之采办官,经常进献珍奇之物。关于内廷之任务有专奏权。不难看出,曹家的官阶也是个五品的司郎级。

我们再看看贾家人的官阶。小说虚写的是东府宁国府,实写的是西府荣国府,而荣国府又虚写的是大老爷贾赦(准确地说,贾赦也不属荣国府),实写的是二老爷贾政。贾政更多的时候是直接以荣国府“老爷” 的身份出现。也就是说,要弄清楚贾家人的官阶,只要弄清楚荣国府的真正所有人贾政的官阶即可,其他人多是情节需要的艺术虚构。小说第二回借冷子兴之口道出了贾政“如今现已升了员外郎了”。也就是说,贾政只是个员外郎级别,是个司郎副职。

现在我们就可以作比较了:秦、贾、曹三人都是司郎级别。由于小说没有明确交代,所以秦业可能是正五品的“郎中”,也可能是从五品的“员外郎”。由于“织造监督”是由司员简派,所以与秦业一样,曹寅等可能是正五品的“郎 中”,也可能是从五品的“员外郎”。只有贾政很明确,是从五品的“员外郎”。

这里说句调侃的话:如果秦业、贾政、曹寅三人遇到一起,很有可能的情形是:贾政向秦业和曹寅口称“下官”、“卑职”;而秦业和曹寅二人则可平起平坐;秦业绝不可能称贾政和曹寅“大人”。

“刘揭秘”说秦业是很小的官,是很随便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而秦业的官职问题则是“秦学”的基础。如果秦业的官职高于贾家,就不知“刘揭秘”将从何谈起了。

那么为什么秦业会东拼西凑二十四两贽见礼呢?有如下几个可能:

一、秦家的确很穷。有清一代官吏是低薪制,官员的薪俸是不足以阔阔绰绰养家的。如果秦家没有其他收入或者其他收入不丰富,拿不出二十四两银子是很正常的。

二、小说的矛盾。第八回交代秦家很穷,可在第十六回却说秦家“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孰是孰非,还是时间差——秦钟上学时穷,秦业离世前发达了——不得而知了。

三、差就差在“京官”和“外放”上, 秦业是个穷京官,而曹家是个肥外放;差就差在有没有或有多少薪外收入上,贾政既做京官又外放,而贾家有许多庄园,收入很是可观。

四、小说创作的其它需要。

“北京不显官大小”,如果您在北京是小官,到了地方就是大官了。一个“司郎”级官员,在北京一定不惹眼;如果在地方上的市里做官,不怕不是专车接送、秘书随从;如果再到了县里,不怕没人点头弯腰。

2、可卿身份与元春告密的荒唐。

下面是“把刘心武作为自己读红楼梦的权威”的一位叫“玲儿”的吧友,在读了“刘揭秘”感到“离奇”的时候发到“百度贴吧—刘心武吧”的贴子:

“如果秦可卿的原型真的是废太子的女儿,那麽投运出宫寄养在现实中的曹家,仅仅是为了安全和留存血脉那麽简单吗?我认为绝不是那样的。如果说安全,偷运出宫这种事本身就是冒险,一旦暴露就会招致杀身之祸,当然不如留在皇宫安全。如果说留存血脉更无从谈起了,整个封建社会乃至于现在,女儿都不是传宗接代的当然之选,更何况种族制度森严的皇家。而秦可卿是作为贾家孙媳妇的身份,怎麽谈得上传宗接代。”

(网址:http://post.baidu.com/f?kz=251926440 )“玲儿”至少提出了三个问题:

1、 投(偷——引者注)运出宫寄养在现实中的曹家安全吗?并自答说:“这种事本身就是冒险,一旦暴露就会招致杀身之祸,当然不如留在皇宫安全”。

2、 把可卿偷运出宫是为了留存血脉吗?并自答说:“整个封建社会乃至于现在,女儿都不是传宗接代的当然之选”。

3、 秦可卿真的是公主郡主吗?这个问题还是我回答更好:“子虚乌有!”

此贴附带的一个问题更击中了“刘揭秘”的要害:“还有一点疑问,如果秦可卿原型真的是隐藏在曹家的一位公主,这种天大的秘密应该只有贾母、贾政等少数人知道才好,为何整个贾府上下老小都知道的清清楚楚,怎么可能保守的住?”

针对“刘揭秘”所讲,偷运“可卿”出宫,是废太子胤礽不想眼看着刚出世的小女儿与自己一起失去自由。“玲儿”姑娘还应该提一个问题:那个时代的女孩子有自由吗,哪里是她们的乐土,“何处有香丘”?

还有,如果秦可卿是废太子胤礽的女儿,有偷运出宫的必要吗?

把一个小女孩子偷运出宫有什么意义?

这样一个小女孩子在当时的政治斗争中有什么作用呢?

这样一个活人有偷运出宫的可能吗,宗人府是好欺的吗?

投资看回报,也得看风险。胤礽算的是什么账,冒着自己被杀头的危险而去图一个刚出生的女孩子的所谓自由,是不是疯了?

曹家为什么要冒犯灭门大罪的风险玩这样大的政治游戏呢?

这样绝密的隐私为什么贾家两府上上下下都知道,偏偏居于权力顶峰的元春不知道呢,这样一个人人皆知的问题,为什么元春用了二十年时间才弄明白呢,上上下下都知道还算是秘密吗?

元春“从四五岁上就开始纳闷了”,四五岁的孩子就懂得怀疑自己家人的身份了吗?

一头是自己祈福保佑的“月派”和自家阖家老小的安危,一头是自己的所谓“积极”、“进步”,元春会选择后者吗?

元春不知道当时的法律吗,不知道藏匿皇家骨肉是多大的罪吗,元春是不是发了精神病,元春大脑有问题吗?

元春告发可卿以后,皇帝为什么非但没有治贾家十恶不赦的谋逆大罪反而让贾家“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呢?

元春为什么不想想,告倒了娘家,自己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这个皇帝大脑有问题吗,是不是当时的朝政有问题,是不是曹家就像曹操当年一样功高盖主而皇帝无法奈何他们呢?

刘心武知道不知道曹家只是个后宫的“采购员”,在那个时代,他们的确没能力左右政局?

既然藏匿可卿是绝密的,连下命令处死可卿都得秘密行动,还要用暗语,为什么可卿一死王公大臣们就都知道了,他们是在什么时间知道这个秘密的?

可卿死后短短的七七四十九天时间内,王公大臣们不看看政治风向,不看看皇帝的态度,就忙着赶往贾家送葬了吗?

这样幼稚可笑的问题能提好多好多啊,而这样幼稚可笑的问题绝不会在曹雪芹笔下出现。

事实上,在封建专制“家天下”的时代,曹家纵有一万个斗大的苦胆,也不敢藏匿皇家骨肉;贾元春的原型即使犯了精神病、大脑烧坏了,也不会告发自家的“欺君大罪”。不是吗?有两个类似的例子,可作参照:

其一,小说以内的事例。

第80回,薛姨妈气急之际要卖掉香菱,宝钗还劝说:“咱们家从来只知买人,并不知卖人之说。妈可是气的胡涂了, 倘或叫人听见,岂不笑话”?薛家是什么家庭,皇家又是什么家庭?连小小的薛家卖一个小小的丫头都怕人笑话,难道堂堂皇家的骨肉是可以轻易转移藏匿的吗?

其二,小说以外的事例。

《红楼梦》提到的《一捧雪》传奇故事,主人公莫怀古被害的罪名是“藏匿皇家器皿”。藏匿皇家一件小小的器皿都构成了“欺君”大罪,都要被问成死罪。如果书中的贾家(或者是历史上的曹家),藏匿皇家骨肉,这样做不是在谋反,也一定是在“欺君”。他们敢于这样做吗?

另外,关于可卿的棺材,甲戌脂本有明明白白的眉批:“樯者,舟具也。所谓'人生若泛舟’而已,宁不可叹!”可见“樯木”二字是告诉读者人生道理的。对此,冯其庸先生和周汝昌先生都已经讲过,所谓的樯木,实际上就是船上的桅杆木,并不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木料。另据《辞海》,“樯木”也可作一般木料的泛指。

那么,这口樯木棺材到底是口什么样子的棺材,睡在里面的可卿是不是心安理得了呢?小说第十三回是这样交代这口棺材的?

“(贾敬)并不在意,只凭贾珍料理。贾珍见父亲不管,亦发恣意奢华。看板时,几副杉木板皆不中用。可巧薛蟠来吊问,因见贾珍寻好板,便说道:“我们木店里有一副板,叫做什么樯木,出在潢海铁网山上,作了棺材,万年不坏。这还是当年先父带来,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不曾拿去。现今还封在店里,也没人出价敢买。你若要,就抬来罢了。”贾珍听了,喜之不尽,即命人抬来。大家看时,只见帮底皆厚八寸,纹若槟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玎珰如金玉。大家都奇异称赏。贾珍笑问:“价值几何?”薛蟠笑道:“拿一千两银子来,只怕也没处买去。什么价不价,赏他们几两工钱就是了。”贾珍听说,忙谢不尽,即命解锯糊漆。贾政因劝道:“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此时贾珍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话如何肯听。”

我们可以看出,使用这口棺材的大前提最少有八条:

其一,可卿的死让贾珍非常痛苦,“恨不能代秦氏之死”;

其二,贾敬对可卿之死“并不在意”,不管,贾珍虽有叔伯等长辈但都管不着,“只凭贾珍料理”,让贾珍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其三,宁国府有这个购买实力;

其四,这口棺材是“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现在这位老亲王“坏了事”了,不能用了;

其五,这口棺材“现今还封在店里,也没人出价敢买”;

其六,薛蟠欲出手这口棺材;

其七,使用这样的材板不违反封建统治的一个核心——严格的等级秩序制度;

其八,“可巧薛蟠来吊问”。

从上述简单分析不难看出,秦可卿可以装殓这口“出在潢海铁网山上”的“樯木”棺材,是多个因素共同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失去任何一个因素就可能导致事情泡汤。所以可卿享用这口棺材有好多偶然的因素。至于可卿睡进这口棺材后,是什么感觉,是不是心安理得,我不知道,不敢混说——去问刘心武吧。

“刘揭秘”却揪住“潢海铁网山”、“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没人出价敢买”等几点作为可卿是公主(“刘揭秘”与周汝昌文章的观点相左:“刘揭秘”说可卿的原型是康熙朝两废太子胤礽的女儿,而周汝昌先生的文章《楼榜天香》则称“秦可卿的原型是胤礽之孙、弘皙之女”。)的证据。这几个证据,除“坏了事”无异议外,如果我们对其它几个分别作如下解释,“刘揭秘”和周先生的观点就应当重新考虑了:

“潢海铁网山”,甲戌侧批:“所谓迷津易堕,尘网难逃也。”与“樯木”一样,也是告诉读者人生道理的。

“义忠亲王老千岁”,在作者生活的年代,戏剧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作者经常接触到戏剧。戏剧舞台上的“万岁”“千岁”多之又多,不能借用一下吗?怎么能够排除这里的“老千岁”不是在泛指有王爵者呢?再说,“义忠”两字又极具讽刺意义——越是义的忠的越容易坏事——这与薛蟠偏偏在“平安州”遭劫一样。怎么一看到“义忠”就认定是胤礽,周汝昌老先生是不是自信太过了?

“没人出价敢买”,理解为“没人敢出价买”——有人想买也出不起这样高的价——极写贾家之富有、奢侈和糜费。如果作者要表达“没人敢买”,为什么还要说“出价”;买都不敢买,还谈什么价不价?

关于这口棺材,一向很正统的贾政还提醒劝告贾珍:“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这里,贾政也十分清楚地指出了可卿的“常人”身份。特别是一家之主的贾敬对秦可卿的死亡“也并不在意”。一方面交代贾敬“四大皆空”,一方面也足见秦可卿只是一个很一般的常人,并不是什么公主郡主。

3、让人啼笑皆非的情榜。

“情榜”一词是脂批透露的。妙玉出场,庚辰本有三条批语:

“双行夹批: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添秦可卿有七,熙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凤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是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意。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苗云(前80回书中不见此人——引者注)、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眉批:妙玉世外人也,故笔笔带写,妙极妥极!畸笏。眉批:是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回末(“回末”,霍国玲紫军校勘、东方出版社出版《脂砚斋全评石头记》作“末回”—— 引者注)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脂批透露的信息可靠不可靠,可信度有多大,都有待进一步核定。根据作者反对封建统治秩序的性格和一反以往小说创作模式的风格,《红楼梦》未必会像《封神演义》、《水浒传》,搞出个什么俗不可耐的“座次”。

至于小说80回以后的部分,作者写没写出,还是个有争议的问题。退一万步讲,脂批透露的信息是正确的,小说的确有个什么“情榜”,按脂批透露也在80回以后。时至今天,小说80回后的部分谁都没有见过,又没有可作为直接或间接证据的资料证明谁在第几副、谁在第几副。现在所流传的所谓“情榜”,都是后人不能理解作者的意思,凭借主观合理想像胡诌出来的。所以,其“版本”极多:有1正8副9册108钗版的,有1正4副5册60钗版的;有周汝昌版的,有刘心武版的……真是各具特色,琳琅满目,让人哭笑不得。

“大家”们倒是诌出来了,可苦了天真的普通读者群,有些人为此成天争吵,混乱不堪:

你认为:应该有傅妹妹。

我却说:不应该包括二丫头 。

他又问:为什么会有抽柴女?

这个问:小姐宝琴为什么要排在丫头香菱之后?

那个答:能在副册里抢个位置已经不错了,还拿什么小姐的派!有一套争正册去,在这里吵什么!

甚至还有人问:为什么没有贾母,没有刘姥姥?

哎,令人啼笑皆非啊! 有些“大家”甚至连起码的规矩都不知道,还研究《红楼》胡诌“情榜”,让命运两济、婢作夫人的娇杏丫头居然也榜上有名,难怪啊!

写到最后,我还是想以一颗赤诚和一片热情,劝劝刘心武:你的“揭秘”也好,“秦学”也罢,事实上是掩耳盗铃的自欺,眼看着已经走到了尽头。如果你现在幡然悔悟,向全国电视观众和《红楼梦》爱好者把您明知故犯的错误讲清楚,再道上一声:“对不起”,我想大家也许会原谅你的。

如果你一意孤行固执到底,怕只怕你半世的英名就要化作狼籍了。到时将悔之晚矣。

孰轻孰重,还望先生细思量!

 

二00七年十月定稿

 

注:

主要参考资料:

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庚辰本为底本出版的《红楼梦》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揭秘秦可卿

刘梦溪著《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霍国玲、紫军校勘,东方出版社出版《脂砚斋全评石头记》

冯其庸一九八七年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彙校》

CCTV百家讲坛

[清]黄本骥编、上海古籍出版社《历代职官表》

蓝天出版社出版《正说红楼梦》

贾如泽撰《薛蟠的姓与名》首发于山西省政协《文史月刊》2005年第12期,另见于

http://home.51.com/diary.view.php?user=jrze&id=10005517

贾如泽撰《正确看待<红楼梦里>的“矛盾”》 ,见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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