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沙龙策划方案:彭松:“人民性”刍议——人民与国家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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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松:“人民性”刍议——人民与国家专题

时间:2010-01-20 17:53 作者:彭松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 312次

[共识网编辑按]宪法规定我们的国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政府都叫“人民政府”,绝大部分国家机构都冠以人民之名。而有人认为,这种把人民加以抽象、虚化的做法,恰恰是把人民当臣民,是以人民之名行专制之实的幌子和名头,甚至有学者认为,我们现在的体制就是宗教合一的国家体制,这里的宗教正是“人民宗教”。如此看来,实有必要重新严肃剖析“人民”、“人民性”等意识符号对中国的特殊影响和特殊意义。共识网特拟刊发系列文章,以求抛砖引玉之效。欢迎大家踊跃参与讨论,并不吝赐稿。


    一、“新的普世价值”和创造的人民性


  去年的一场地震在网上意外震出了一场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争论大致起于司马南对《南方周末》的编辑部文章《汶川震痛,痛出一个新中国》的批驳,《南方周末》的文章认为四川震后,中国执政党和政府积极的救灾行动“向自己的人民,向全世界兑现自己对于普世价值的承诺”,这是一个执政理念全面刷新的拐点,中国全面融入现代文明的拐点。司马南随即贴出《冷看<南方周末>裸体冲锋》,批驳南报用普世价值名义定性救灾,进而质疑“普世价值底色若何”,讥诮南报用“坐商形式”来兜售“普世价值”,实则在于用洋大人的“底线”消解中国的民族意识、国家意识。而后“普世价值”成为网上热门话题,有人认为“拒绝普世价值、如同自拒人类”,民主自由平等博爱是全人类共同价值观,并非任何人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也有人认为“普世价值还停留在神话阶段,它所具有的价值是神话价值、理想价值。自认为在道德上高人一等的国家拿着普世价值说话,往往不是在奉行普世价值,而是利用普世价值神话谋取本国利益。”有人提出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论述告诉我们,在阶级社会里的民主自由平等都是属于一定阶级的,不可能是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阶级共同的价值观。”也有人主张“马克思主义的理想和目标是普世主义的,体现其思想的最重要的口号之一‘解放全人类’,更是普世价值的追求。”……


  一场争论硝烟渐散,但问题兀立。一场关于“普世价值”的争论,再次显示了中国裂变的现实。南报一篇评论引起的激烈反弹,显示了一部分人对于挟“与世界接轨”之名不容置疑地推行“普世化”改革的重大疑虑;而否定普世价值,又令人担忧中国将会以“特殊国情”为理由返回封闭保守的境地。


  不能指望以简单方式对这段公案做一仲裁,但却需要在这里对“普世价值”做一番检点。从通常的观点看来,普世价值是指超越宗教、国家、民族的畛域,所有人类都只要本于良知和理性皆认同之价值、理念。根据立场不同,对普世价值的看法主要分为“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两派,客观主义认为,普世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人类共同价值观,人们必须认识、接受和实践这种价值观,而不能随心所欲挑挑拣拣,对客观普世价值的拒斥和反对,是一种落后和不开化的表现。相对主义则认为,人类没有绝对的普世价值,所谓普世价值也是相对相对的,每个民族和文明都有自己的普遍价值观念。坚持价值观念的相对性和多样化,本身就是普世价值的体现。


  这两派观点基本概括了人们对“普世价值”的理解,但它们本身又露出了空白和罅隙,需要进一步加以辨析。“普世价值”正如所有一切价值体系一样,首先是人类意识活动的创造性结果,是人们在生活和实践中精神探索和理性追求的凝结,是人类对客观世界意义重大的赋予和创造。客观主义认为普世价值是客观自为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所做的只是发现和认识,既不能随心所欲地挑选,也不能任意自为地拒绝。这实际上排斥了人类本身积极创造的意义,封闭了一个价值体系在历史实践中不断衍生的可能性。而相对主义则以种种特殊主义的理由对“普世价值”加以转换和改造,以民族宗教文化的名义否定人类的共同经验和共同意识,否定人类在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而在现代生活中日益明显的理性和价值的共通。


  如果我们承认在人类的历史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大的具有超越性的意义深远的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表现为不受宗教国家民族的限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断激发人类的良知、信念和创造力。那么我们不妨把这种推动人类走出自我限阈,在更广大的世界中进行探索和创造,并且通过探索和创造把人类命运紧密联系为共同体的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观念,称为“普世价值”。“普世价值”之具有普遍性,并不是说它可以脱离人类的生活实践,在一个高不可及的地方宣布不容置疑的永恒公理,而恰恰在于自其诞生之时起,它就在人类具体特殊丰富的实践中不歇地生发意义,提供精神创造和真理追索的动力,源源不竭迄至于今。“普世价值”作为一个价值系统,其普遍性就在于它具有一种开放性和召唤性的内在结构,普世价值不是一劳永逸的完成物,不是高踞人类头顶的陌生主宰的代言,而是以开放性的形态召唤着人们以自身具体个别丰富特殊的行动来充实它、实现它,赋予它新生的创造动力。“普世价值”不仅是以往人类经验的总结,更重要在于它是指向未来的,它吸纳着人们的丰富多样的现实经验投入其中,为人类的积极能动的创造活动提供价值和启示。一种自我封闭、自我终结的价值系统不是“普世价值”,因为它拒绝为人类生生不息的历史发展提供动力,丧失在永恒的流变中自我更新的能力。“普世价值”必须与人类个别的经验、具体的实践、复杂的斗争相结合,它必须要在纷纭万变流动不居的历史进程中说明自己,同时也提供对世上千变万化的现象的有效说明。一种丧失应对现实能力、缺乏召唤力的价值系统是濒死的,是一种历史上的思想遗迹,只具有空洞的神话价值。在现今世界上,为大多数人认可的“普世价值”,如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等,它们本身其实不过是平凡的语词,但每一个语词实际上都构成一个内涵无穷的召唤结构,它们向着世界各个角落中亿万人的实践开放,吸纳着人们生生不息的现实创造力。从这些语词诞生至今,已经很难追溯其意义衍变的谱系了,正是无数世代的人们用自己的热情、理念、追求和创造投注其中,使得这些语词真正丰盈壮美,一如永恒的群星闪耀在人类浩瀚的历史长空中。


  今天的中国人面对“普世价值”有一种普遍的不自信,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与世界接轨”的观念形成了一种深刻的集体无意识,人们习惯性地将“中国”等同于“特殊”,而把“西方”等同于“普遍”。按照“接轨”的说法,西方体制中流行的标准就是“普世”的,是不证自明的常识或是经过历史证实的终极规律,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从封闭落后的特殊经验中走出来,拥抱西方文明所代表的人类普世价值。出于这种想法,中国人不但把普世价值的认定和判断的权力拱手让给西方,而且丧失了在自己的历史经验中探索和创造普世价值的信心。在一般的观念中,普世价值就是西方的“民主、自由、法制、人权”的另一种称谓,如果可能的话,至多再加上中国传统儒家的“仁爱”、释家的“慈悲”。除此而外,中国近百年的历史探索、近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则基本是一种封闭型的“特殊“经验。


  倘若我们打破对“西方体制”和“国际标准”的膜拜,从西方垄断普世价值的迷思中走出来,就会发现百年来中国人为国家命运奋斗的同时,绝没有放弃探索更具有超越意义的普遍价值,从康有为的《大同书》到孙中山“三民主义”直至毛泽东在五六十年代关于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思考,都显示了他们在为中国历史开创出路的同时,又积极为人类开创超越资本主义现实的更广阔的另一种可能。中国传统根深蒂固的“天下观”、中国宏大壮阔的现实规模、面对前所未有的变局而对人类历史产生总体反思的冲动,这些都使得中国人的努力超越了小国寡民的心态,而必然地指向更宏阔更具普遍性的维度。尤为重要的是,近现代中国作为一个“庞大的弱者”,在资本主义列强丛林竞争的严酷现实中受到的屈辱,这促使中国人从根本处深刻怀疑受压迫的不公正现实,而亟亟寻求超越西方制度的更合理的社会形态和价值体系。正是在这个背景上,中国的社会主义探索和建设才得以展开、并且在艰难曲折中努力创造出带有普遍性的新的价值形态。


  “人民性”就是在社会主义探索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的普遍性的价值形态。“人民性”是一种创造,这个说法可能会引起争议,但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为“人民性”不同于“平民性”、“群众性”或者“国民性”,它不是一种社会状态的概括,而是在建构一个新的社会主体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的社会原则和社会理念,最终形成为一套积极的价值系统。这套价值系统既具有特定的社会历史内容,又具有内在的开放性和持久的召唤力;它是中国人近百年来艰难探索的智慧凝聚,又广泛涵纳了传统-现代、西方-东方复合的文明内容,尤其深刻吸收了近代以来西方激进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思潮中宝贵的思想结晶和实践成果。相比较于“民主、自由、人权、法制”等人们通常意指的普世价值而言,“人民性”是一种新的普世价值,是在西方现代性充分暴露了自身矛盾和困境,在资本主义发展到自为悖论的阶段,在传统价值无法更充分地表达人们新的愿望和诉求,在历史正艰难酝酿另一种可能性的年代中的创造。面对着重要的历史关口,“人民性”必然地贡献了一系列新的价值原则,这些价值原则是对人类历史实践的一种积极的回应,是人类以自身的创造力争摆脱“资本-权力”所媾结的“客观作用力”的伟大尝试。“人民性”也正如一切普遍性的价值体系一样,是一个向着历史实践开放,并不断发展完善的体系,各个时代人们以自身生生不息的实践行为来充实它的同时,也赋予了它永远未完成的特性,这决定了“人民性”的内容必然具有某种不确定性,但同时“人民性”的基本价值原则中清晰地呈示了一些显著的创造性内容。


  “人民主体”:这首先是指人民主体的确立,即通过“人民”的命名,赋予社会中最广大人群以一种凝聚意识,以一种社会主体地位。然后,建构起以人民为主体和标准的价值体系,以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客观的价值标准,以符合人民的意愿为主观评价的依据,以人民为历史创造的主体,千百万人民的实践是创造历史的根本动力,也是最终检验真理的有力尺度。


  “人民主权”:主权属于人民,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行使和维护主权。人民主权的形式和行使方式是丰富无穷的,它有一种“自己为自己立法”的性质。


  “人民意志”:“人民”是一个整体的、不可分割的、集体的抽象位格与一个个独立的、有血有肉的具体人格相结合的主体,“人民意志”是在每个个体意志基础上形成的整体性意志,应当在一定的公共领域和社会结构中得以形成、发展和表达。


  “主人翁意识”:这是人民主体意识的内化,在劳动、文明创造、社会介入、历史实践等方面显示出的强烈的尊严感和积极的主动性。是获得了客观社会力量保证的人民主体意识,在道德、情感和美学层面上的深刻渗透和充分弥漫。


  “集体意识”:是在“人民”身份充分自觉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的群体认同。它提供了一种超越家庭、社群、民族、宗教乃至国家的新的归属感,建构起人与人之间新的联系、沟通、交往的相互关系。


  这些新的价值原则如同所有普世价值、乃至人类的价值体系一样,具有想象性的特质,但人类历史表明,正是这种想象性赋予了人类文明生机蓬勃的丰富性和积极主动的创造性。更何况在中国几十年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人民性”的价值标准已经部分内化到我们的意识和无意识之中了,构成我们新的普遍性价值体系的重要核心,即使倾向于对“人民性”持否定态度的人,也无法决然忽视这一点,尽管这种价值体系在我们时代的命运如何仍然是一个悬念。


  二、“为人民服务”与战斗的人民性


  阎连科的小说《为人民服务》写的是文革年代中,一个军队干部家庭的年轻夫人与家里的炊事员之间隐秘的情欲关系。炊事员兼服务员吴大旺,曾经是一个“模范”人物和“先进标兵”,他能一口气背诵280多条毛主席语录;背诵《为人民服务》等名篇,刚到师长家里服务的时候,管理科长让他牢记“为首长家里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当师长外出,年轻的师长太太招引他的时候,他犹豫、怯懦、逃避,师长太太说:“在首长家服务要牢记为首长和首长的家人服务,就是为人民服务。”这成了无法抗拒的理由。师长家的餐桌上,曾经摆放一块写着“为人民服务”的木牌,这块木牌就成了师长夫人随时召唤吴大旺满足其性要求的“信号”牌。不论在何时何地,她只要在他跟前摆上这块牌子,吴大旺就必须立即应招进入她的卧室(以及楼内的任何角落)。“为人民服务”在这里成为了一个信号和代码,经过与其原意完全背道而驰的诠释、展示和演绎,在复杂暧昧的反讽中作为异化的“政治标签”和威力无穷的“现实符咒”,呈现多重悖反的寓意。


  余生也晚,在我学习的时代,既不需要背诵《为人民服务》,也没有人训导这句话。唯一一次,进大学军训的时候,在烈日淫雨下立正稍息正步走了一个月,每个人背上军服都结了厚厚一摊盐垢,有女生迟到、顶嘴,被排长踢了一下屁股,骂了两声婊子,哭了……最后要举行一场检阅,我们列队走过主席台,不知道哪里钻出来几个领导,在台上慰问,“同志们好”-“领导好”、“同志们辛苦了”-“为人民服务”,这是我有生以来唯一的被组织起来叫这个口号,空荡荡的场馆让人迷糊“人民在哪里”。


  最近热播的电视剧《潜伏》里面有一场戏:翠平虔诚地在纸上写下了“为人民服务”。余则成大惊,有些字不能写在纸上,只能写在心里!当时看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第二天看到网上有人留言“震撼”!我承认的确有股子震撼,一部毫不掩饰其商业性的电视剧,却迎来了观众的热情,地下潜伏的翠平余则成们生活在死的阴影之中,却让我们与一种信仰的力量迎头相撞,结结实实被捅了一下。网上留言接下去还有一段话“余则成说,有些字不能写在纸上,只能写在心里!可惜他严重缺乏预见性。60年后,一切都得颠倒着来。这就叫历史的进步……”


  反讽过了、迷惘过了、震撼过了、灰涩过了,我们回过头依然要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字究竟构成了怎样的一个符码,缠绕了整整几代中国人,点燃热诚、挥发激情、扩散威力,而又自我消耗、逐渐异变、消解遁退,却依然在一个格格不入的时代里偶尔迸发出热力的光焰。“为人民服务”这简单的五个字到底内蕴着些什么,它仅仅是属于一个逝去年代,为一批人、一个政党所利用(垄断),还是注定要击破一切时间壁障,不竭地产出生生不息的意义;它是完全落伍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标语陈迹,还是其中蕴含着我们时代未能与之对称的价值。


  我想,在谈谈对这五个字的理解之前,先要判断的是两个问题,一、“人民”这个概念在当下语境中还有无意义,二、“为……服务”这个语式是否依然有效。


  最近三十年中国经历的不止是经济形态、社会环境的变化,更经历了一场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和知识型构的变化,两者的变化过程都异常复杂曲折,包含了历史客观力和人为作用的多重因素,然而有些人倾向于把后者的变化解释为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把一场精神观念世界的转型轻而易举地解释为“常识”的复归、“日常理性”的回位,于是以往时代众多没有落实的想法、愿望、目的、理念,就被轻易判为“虚妄的假想”、“意识的迷狂”,而现时代主流价值所支持的观念就披上了“理性”、“常识”的外衣,占据天然合理的地位。


  “人民”作为共和国前期价值观念中无可撼动的“核心”,它就面临着这样一个被“自然消解”的命运。对于中国的经济自由主义者和假自由主义之名遂其行者而言,“人民”不仅是一个煽情的政治名词,而且还使他们联想起一种强制性的集体主义。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原子人”、“经济人”、“契约人”才是个体生存的真实形式,也就是说,经济学上设定的以追求自利为目的的个人是最大的真实,这些个体以权利义务的契约形式在社会中相互联系,彼此保持着清晰的界域,所谓的公共意志只能是每个个体以选票形式表达的个人意志的总和。所谓“人民”的概念很容易引发出超越个人的“公共利益”和“共同意志”,而据说这就是极权主义的萌蘖,所以应该被清理、克服,至少是逐渐淡化。


  然而在为过往时代祛魅的同时,一种新的魅惑以合理化的形式登场了。如果说“政治人”、“道德人”压抑了人性,那么“经济人”就足以代表人的本质吗;如果说原子形态的个体是人的天然形态,那么人就没有可能走出自我的限阈吗;如果说法律的权利义务划定了个人的基本社会形式,那么在此基础上人们之间能否产生道德、意志、情感、利益的更多的结合形式。所以说我们对人的理解、对人的种种可能性的认识还很欠缺,在当前经济社会里,有些急于取消“人民”语词者,其实就意在觊觎“人民”消除后空出来价值空间和利益场域。当“公共利益”和“共同意志”消失以后,一种道德冷漠和价值中立的经济博弈就可以圈占更大的利益空间;当利己的原子个人主义成为社会共识以后,经济丛林法则就可以摆脱道德的质疑;当“人民”概念下的广大弱势群体分解了,强势者就更容易在一切领域长驱直入了。


  倘若说“人民”这个概念在当下中国仍然代表着某种社会基本价值,顽强地指示一种社会历史维度,那么 “为人民服务”这个语式在现今语境中还是否适用呢?在个人原子主义的立场看来,“为……服务”有一种越俎代庖侵入他人空间的危险,以个体“利己”的方式实现“利他”的客观结果才是最好的方式。姑且不论社会经济运行能否实现这一结果,人类的社会行为千变万化,有时候恰是“利他”才能“利己”,而这种利他却不一定出于利己的目的。如果每一个人利己的行为最终能够建构一个“好”的社会,那也不失为一种选择,然而在资本全球化日益合围、在权力寻租特别猖獗的当下,“人人为自己”而把基本的理念、公正和价值判断等,都交给了上帝,那就是为撒旦的进入大畅其门。


  当然反过来看,“为人民服务”也不像人们很容易认为的那样,天然崇高、无可置疑,如果缺乏个人权利意识的制约,以“为人民服务”的名义推行一种强制性集体主义,党性、阶级性和人民性的“圣三位一体”渲染的光环,就会从根本上压抑和损害着人——个体的人和更普遍的人群,这是离我们不远的历史中曾经的悲剧。要警惕一种僭夺,将“为人民服务”变为虚伪的道德表现、变为强制性的政治义务、变为日常人生难堪其重的仪轨和程式。但是如果以泼脏水的态度,把它泼出我们的视野,那么我们的价值基础和思想能量就受到巨大的削弱,我们时代的集体溃散就更加难以止息。


  在这个时代,“为人民服务”具有一种内在的战斗性。这是因为在当下中国,人民、人民性以及随之而来的价值内容,不再具有不证自明的性质。相反,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侵蚀、损害、排斥、挤压,正将这些内容推到“常识”的边界以外、推到社会意识的边缘。在“人人为自己”的日常理性的逻辑中,新的权势者以主人姿态攫取着就手的利益,跻身成功人士行列者陶醉在玫瑰色的未来中,向往中产者孜孜计算着钱囊的重量,劳劳碌碌的平常人家日复一日地操心柴米油盐医保养老,更饱尝艰辛的底层则被要求忍耐、适应,在沉闷日子里默默吞咽烦愁和哀怨。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缺失了真正的“左翼”精神,这已经造成社会维度的严重塌陷,在权力-资本纵横天下的同时,一种严峻的社会批判力和“人民本位”思想的缺席,使得社会弱势群体丧失自我表达和自我辩护的能力,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失去了对自身权益和价值的体认。


  因此说,虽然有人认为,现代经济社会中决定个人位置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是客观的经济规律和市场运作的结果,但事实上,社会关系和社会意识的形成从来都是各种社会力量交缠斗争的结果,从来都是各个社会主体积极参与、自我表达和自我争取形成的合力造成的。在这种社会斗争的过程中,个人要作为积极的社会主体来参与,就必须获得主体意识,也就是说,建构起一种自我认可和自我维护的正当意识。而缺乏主体意识和主体认同的群体和个人,其在社会角逐中就处于一种根本的劣势,没有建构起一种积极的主体性,他们在社会实践的层面上也走不了多远。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不仅仅是一个名词,它还是一种积极的命名,是一种社会主体的建构,是一种内在的凝固剂,是一种无声的动员。在“人民”的概念下集聚起来的弱势群体,具有道义上价值上不容蔑视的分量。而拆除这个命名,就是拆除弱势群体在某种意义上业已获得的政治上道德上的正当利益和优先地位;消灭了人民主体意识,就是消灭了一个群体自我认知和自我辩护的意识。


  在这个时代,处在权力资本-权力的力量有形复无形的围困、侵蚀、挤迫、排斥之中,处于新意识形态铺天盖地滋养膨胀扩充的氛围中,“为人民服务”首先最重要的就是捍卫“人民性”,这不仅是保护民众的正当权利,而且是在一个普通工农民众注定要占大多数的国度里,捍卫他们的社会主体意识,只有普通民众凝聚成了积极的社会主体,他们的社会实践才可能具有共同的指向,才可能在纷繁芜杂的社会运作中标示出属于自己的维度。在这个时代里,“为人民服务”的艰巨性就在于,首先要在意识上摆脱与笼罩性的新意识形态的同构,要在主流势力宣布胜利的地方揭橥新的理念,要为前所未有的属于更广大民众的历史开辟可能性。这是一种“有意志的行动”,是“指向未来的实践”,这是一个漫长的贡献和牺牲的过程,它需要千千万万的人从社会的各个角落里走出来,需要从一个社区到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都唤起人民的主体意识,在这些从社区-社会范围内结合起来的自觉意识的基础上,积聚起点点滴滴的社会实践,最终将有助于结合成真正可供选择的社会方案。


  这样我们时代的“为人民服务”就不是嵌在统治意识形态中空洞的口号、强制的动员、


  用集体名义施加的义务,而真正是从根底里萌发出来的社会力量,是每个人自觉的正义要求,是许许多多人无声的行动汇成的实践的洪流。这样的“为人民服务”超越了张思德、雷锋们的行为,也不同于捐资助学、帮残助困、奥运志愿,这样的“为人民服务”就不仅是做好人好事,不是慈善表演、不是道德上的自我安慰。它是一种战斗,是与新意识形态、与一切膨胀着的“非人民”力量的战斗。它是潜伏着的战斗,它需要信仰,没有什么不证自明的现实逻辑来支持它;它是独立的战斗,它需要清醒的理性和严峻的现实感,没有喧嚣的掌声和鼓舞的号角助威;它是新生的战斗,它需要探索和在一切没有路的地方前行,没有任何现成方案或历史罗盘为它提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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