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忆莲绿光:兼并重组将给山西焦化产业带来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6:58:45

 2011-12-20 

据报道,山西省焦化产业是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高速发展起来的资源性产业。随着全国焦化上下游产业结构的调整,省焦化行业存在的问题愈来愈凸显,焦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行业产能过剩、成本优势丧失、企业负担较重、产业集中度不高、化产利用不经济等5大发展问题最为突出。
11月中旬,备受关注的《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以期合理利用资源,发挥规模效应,保护生态环境,延长焦化产业链,提高我省焦化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大幕正式拉开。记者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借此寻求山西焦化行业“控制总量、优化布局、提升素质、循环利用”的整合脉络。
淘汰落后强化准入标准,严格控制产能
现状:2010年底,全省焦炭总产能1.6亿吨。
目标:2012年-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4000万吨。实际产能动态控制在1.2亿吨左右,总产能不再增加。
解读:对山西焦化产业而言,首要任务就是控制产能。山西焦化的几次沉浮,均与产能过渡扩张有关,其中的教训极为惨重。我省将逐步淘汰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落后产能,通过产能置换,建设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装备先进、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资源综合利用高、适应未来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的焦化项目,推动产业升级。
在淘汰落后的进度安排上,我省既考虑到先进产能的替代,也考虑焦炭总量和就业的相对稳定,采取分类分年度淘汰的办法,保持一定的焦炭市场份额和相对稳定的就业。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焦化项目实施分类处置的通知》(晋政发〔2005〕13号)保留产能为基准,今年年底淘汰落后产能2000万吨。省经信委每年公布淘汰名单,对列入淘汰名单的企业,不按期淘汰的,将严格执行“五停”(停水、停电、停运、停贷、停煤)措施。
上下联合行业内重组与跨行业重组并行
现状:2010年底,全省共有焦化企业223户,其中独立焦化企业212户。
目标: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60户左右,形成10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2户左右。
解读:此次焦化企业兼并重组,同业重整是一条很重要的途径,位于同一焦化产业集中区(或园区)的焦化企业间将以资本、产权、市场等为纽带进行重组,化产集中加工,污染集中处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我省支持有实力的焦化企业(或其他行业企业)通过产能置换兼并其他焦化企业;支持符合国家焦化产业政策的焦化企业进行重组;鼓励有实力的煤炭、钢铁、化工企业等上下游相关企业与焦化企业间进行兼并重组,提升焦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兼并重组,到2011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150户左右,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保留60户左右(已通过行业准入的热回收焦炉企业和气源、热源企业除外)。到2011年底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90万吨以上(热回收焦炉除外)。到2015年底独立焦化企业户均产能200万吨以上(热回收焦炉除外),形成10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2户左右,500万吨级特大型企业5户左右,200万吨级大型企业10户左右。
化产引领延伸产业链,推进精深加工
现状:由于我省独立焦化厂大面积亏损,产能利用率仅在一半左右,导致化产利用不经济、收益低。
目标:到2015年,在煤焦油深加工、粗苯深加工及焦炉煤气化工合成三个方面形成规模优势。
解读:从以焦为主到焦化并举、化产引领是我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主要方向。在焦化工业园区,将以化产品集中深加工延伸产业链为主要发展方向,做大做强焦化化产品精深加工产业。
我省鼓励区域内焦化企业联合建设单套大型化的焦炉煤气、煤焦油和粗苯的集中加工装置。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将焦炉煤气化工合成烯烃或天然气。鼓励同一区域或相近区域内焦油加工企业分工对焦油馏分的深加工,提高同一化合物在馏分中的集中度,提高馏分加工的深度,促进煤化工初级产品向精细化工产品转变。省政府对化产品精深加工给予贴息资金支持,并在土地、环境容量上予以倾斜。
到2011年底,全省形成焦油加工能力300万吨以上,粗苯精制能力100万吨以上,焦炉煤气制甲醇250万吨以上。到2015年底,年产60万吨以上甲醇合成烯烃项目建成投产,苯、酚、萘、轻油、洗油、沥青等系列产品及延伸产品形成产业体系。
产业集聚建设焦化循环经济园区
现状:我省焦化企业户均产能70万吨,现有的240余座焦炉分布在60多个县(市、区),点多面广、布局分散的问题依然严重。
目标:对于位于中心城市、环境敏感区或不具备区位优势的零星焦化企业,通过产能置换,进入焦化集中区(或园区)。
解读:推进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焦化形成循环经济园区是一个趋势,焦化园区形成后,有利于对化产品加工和污染物集中治理。我省的重点焦化园区将结合园区内企业兼并重组情况,按循环经济理念做园区的统筹规划工作。着力于产业链的延伸,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抓好化产集中加工区和污水集中处理区的布局。鼓励园区内的焦炭生产企业采用股份制的方式建设化产集中加工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企业。对化产集中加工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企业,省政府将予以贴息支持。
我省还加强和规范淘汰关停企业原有土地的处置工作,对兼并重组主体特别是对化产集中加工企业的新增建设用地,在用地计划、周转计划上给予倾斜。各市淘汰落后腾出的环保容量将优先用于化产品集中加工项目。
关小上大提高装备水平,推动产业升级
现状:全省焦炉以4.3米为主,目前按产能计算占到85%。
目标:到2015年底,全省形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含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的捣固式焦炉)焦炭产能达到5600万吨以上。
解读:推动焦化行业产业升级,关键在于提高焦炉的装备水平。对于有实力的焦化企业(或其他行业有实力的企业)鼓励其在全省范围内收购落后产能,采用等量或减量方式,置换建设符合《山西省焦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的现代化大型机焦炉,提高焦化行业的装备水平。
我省分阶段提出了两个目标,2010年底,6米以上焦炉实际产能为2180万吨,到2011年底全省形成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含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捣固式焦炉)焦炭产能达到2800万吨以上。“十二五”期间,通过坚定推行产能置换、兼并重组,到2015年大型焦炉产能将实现翻番,达到5600万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