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平台如何让新产品:人民日报监管不给力 虚假难防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1:43:40

(调查·透视建筑领域“潜规则”③·读者聚焦)

《 人民日报 》( 2011年12月20日   19 版)

  招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活动,从国家到地方,都有相关法律制度对招投标行为进行规范,从招标核准、标书审查,到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再到中标公示、合同备案,招投标实施过程中的每个关键环节都有监管部门监督。然而,虚假招标行为仍屡屡发生。究其原因,与制度落实打折扣、监管走过场不无关系。

  监管不给力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违法乱纪,共同做假。监管人员为特定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如有人违规将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核准为邀请招标;有人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向评委施加压力;更有甚者,在明知工程未经招投标却已开工建设的情况下,不但不依法查处,反而为其办理招投标手续。

  二是睁只眼闭只眼,听之任之。监管人员或是迫于某种压力,对有些项目进行选择性监管,只关注表面程序,不深入监督,即使看到一些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疑点,只要没有人举报,便装作看不见;或是自身责任意识淡薄,虽然招标备案、标书审查、评标定标、合同备案等每个环节都参与监督,但不愿去得罪人,得过且过。

  三是能力不足,无力监管。招投标监管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也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部分监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致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不了问题,甚至被造假者牵着鼻子走。

  监管不力使得虚假招标在一些地方成为行业内的一项公开“秘密”,投标人以各种不法手段获得中标资格。

  云南大理市 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