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平面广告:事业单位改革不应仅限于“改工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12:50:40
毕晓哲. 事业单位改革不应仅限于“改工资”[N]. 2011-12-19(A02).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2月30日,目前进入最后读秒阶段。本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涉及全国上百万事业单位和近3000万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备受瞩目。本次征求意见稿,涉及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多项目标,如聘用制度、工资制度、社保制度。征求意见稿对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12月18日《工人日报》)
    进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读秒”阶段的“征求意见”,最后如何付诸于改革实施,当然是值得公众期待的。在此次征求意见过程中,以重点改革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薪金待遇为“抓好”,更辐射到相关人员养老、福利、津贴等诸多改革的难点和热点,对于“绩效工资”的设定和公平分配方面同样被直接涉及,这体现了改革设计者贴近公众需求和善于吸纳公众智慧的善意。
    然而,笔者以为一次必将被人事制度所记载的事业单位重大改革事项,不应仅限于与工资或薪金待遇相关的改革范围。
    工资改革或是一个不会“伤筋动骨”的改革方式,也是一个比较利于改革推动的方式,但仅改革工资将不会触及事业单位本身积弊。仅改革工资却不直接改革人事,弊端将是极为明显的。就承担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同样需注重行政效率的事业单位而言,不从根本上厘清职责、裁减冗员,改革的初衷和结果就无从保证。
    以科技部为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科技部下属事业单位本只有两三家,但现在已经发展至近10家。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肥科级单位”的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一个科级单位竟然下属770名干部职工。对于这样的“事业单位”,仅仅从工资上讲究绩效,无助于根本上解决乱象。
    在机构人员不精简或不着重精简的情况下,仅从工资改革入手,政府财政负担依然不轻。我国目前拥有事业单位大约126万多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一年财政负担不低于7000多亿元。不从根本上做到对事业单位的“精兵简政”,事业单位这个“包袱”依然将要长期背下去,即使工资“绩效”了,改革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就此,笔者认为,在推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之时,机构、人员改革有必要齐头并进。工资改革只是表,而隐藏在事业单位乱象背后的机构、人事、财政等诸多问题才是根;聘用制度也只是表,而能不能从根本上准确定位事业单位社会职能,比工资减负式的改革更有意义。
    改革不应“单兵突进”,改革工资制度,必然需要一系列配套:人事制度改革、机构编制改革、财政投入制度改革、福利制度改革、社保制度改革等等。尤其是人事方面的改革,极有必要将部分事业单位完全市场化,多余的人员、机构完全裁减掉,这方是真正的“釜底抽薪”式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