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贷网唐军是不是骗局:【易经解谜】14.易经是如何表述极反规律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0:29:35
【易经解谜】14.易经是如何表述极反规律的?
(一)爻位上的蕴涵
六十四卦,每一卦都有六个爻位,极反规律在爻位上的蕴涵是很普遍的。此依《乾》卦为例,其爻辞依次为: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其《象传》、《文言》之意大体相近。《文言》曰:“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
(二)卦、爻辞的直接表述
(三)卦名与卦序排列的显示
(四)《繫辞传》的阐述
(五)卦象上的体现
客观事物中所存在的极反规律,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变化,机械地从这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而是通过量的积累改变了事物的性质而出现的,是一种质的变化。这一点,在卦象上体现得特别充分,如《剥》、《复》、《夬》、《姤》等卦,都是如此。至于《坤·文言》中,说得就更加直接了当:“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对于量变引起质变的论述,《繫辞下传》又作了充分的发挥:“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这些,就是从“积善成名、积恶灭身”这样人人都能明白的事例之举上,将事物由量变引起质变的哲理说明白、说透了的。
在这里,还必须指出,物至极而必反的规律,只是众多客观自然规律之一,而绝不是唯一。如果将其误认为唯一,就要陷入主观唯心论的泥坑之中而害己害人。老子(李耳)学道论道就是一个最著名的例子,在他的《道德经》中,就是将一个极反规律,不分具体条件,强调到了不适当的程度,这就出现了许多似是而非的谬说。如“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由此得出了一个“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强大处下,柔弱处上”的结论。还有“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等等。这就是不确、乃至错误之论了。这是因为,凡论只辩于一言,执于一辞,强调一理,而不顾及其余,就必然会陷于曲说、巧辩、而不能遍举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