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的草丛词语:营业税的计算及应用举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02:10
一、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x税率

  应纳税额按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外汇结算营业收入的,应当按规定先折算成人民币后,再计算应纳税额。

  外汇折算成人民币的方法,一般是以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原则上为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对于金融机构,则按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季季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保险业按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月月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不论是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还是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进行折算,纳税人应当事先确定采用其中一种方法,并且一旦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动。

  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凡核定的营业额低于当地确定的营业额起征点的,不征收营业税;凡核定的营业额高于当地确定的营业额起征点的,代开发票时按规定征收税款。单位和个人利用自备车辆对外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可不进行定期定额管理,带开票时对其按次征收。对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时,为避免在代开票时按票征收发生重复征税,对代开票纳税人可采取以下征收方法:(1)在代开发票时按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上注明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按规定征收(代征)营业税;(2)代开票纳税人采取按月还是按季结算,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3)代开票纳税人在缴纳定额税款时,如其在代开票时取得的税收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大于定额税款的,不再缴纳定额税款;如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小于定额税款的,则补缴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与定额税款差额部分。

  二、应纳税额计算应用举例

  【例4—1]鸿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货物运输,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是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该公司2004年取得运输货物收入1200万元,其中运输货物出境取得收入100万元,运输货物入境取得收入100万元,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由鸿运公司统一收取价款)200万元;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共取得收入300万元;派本单位卡车司机赴S国为该国某公司提供劳务,鸿运公司取得收入50万元;附设非独立核算的搬家公司取得收入20万元。请计算鸿运公司2004年应纳营业税。

  分析:该公司入境货运收入不属于营业税范围,支付给其他企业运费应扣除;运输企业销货并负责运输应征收增值税;派员工赴国外为境外公司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劳务,不征营业税;搬家公司收入应按运输业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1200—100—200)×3%+20×3%=27.6(万元)

  [例4—2]A建筑公司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企业资质,2004年承包一项工程,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9000万元(其中安装的设备价款为3000万元),另外销售建筑材料1000万元。A公司将15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B建筑公司。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支付给A公司材料差价款600万元,提前竣工奖150万元。A公司又将其中的材料差价款200万元和提前竣工奖50万元支付给B企业。请计算A企业应纳营业税额和代扣代缴营业税额。

  分析:A公司符合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在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两个条件。因此应就其建筑施工劳务和销货分别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安装的设备价款按规定不计人营业额;材料差价款和提前竣工奖应包含在营业额内,但A公司将工程分包给B公司的价款及支付的材料差价款和提前竣工奖应准予扣除。转包收入应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额=(9000—3000—1500+600+150—200—50)×3%

  =5000×3%=150(万元)

  代扣代缴营业税额=(1500+200+50)×3%=52.50(万元)

  [例4—3】某商业银行2003年三季度吸收存款800万元,取得自有资金贷款利息收入60万元,办理结算业务取得手续费收入20万元,销售账单凭证、支票取得收入10万元,办理贴现取得收入20万元,转贴现业务取得收入15万元,转让某种债券的收人为120万元,其买入价为100万元,代收水、电、煤气费300万元,支付给委托方价款290万元,出纳长款收入1万元。请计算该银行应纳营业税额  分析:该银行吸收的存款不是其收入额,按税法规定不征营业税;贷款利息、办理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销售账单凭证收入、支票收入、办理贴现收入应纳营业税;转贴现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不征营业税;债券买卖收入。以卖出价减去买人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出纳长款收入不征营业税。2003年1月1日起金融业适用营业税税率为5%。

  应纳营业税额=(60+20+10+20+120—100+300—290)×5%=7(万元)

  [例4—4】某电信局2004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1)话费收入200万元;(2)为某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服务共收费60万元,支付给相关电信部门价款25万元;(3)出售移动电话收入30万元,3月份销售的某一型号移动电话因存在质量问题发生退款5万元,已缴纳的营业税为0.15万元,该税款没有退还;(4)销售有价电话卡面值共60万元,财务上体现的销售折扣额为6万元;(5)电话机安装收入3万元。请计算该电信局当月应纳营业税。

  分析:其话费收入、电话机安装收入应按“邮电通信一电信”税目,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跨省出租电路服务,应按“邮电通信业电信”税目,以出租电路收入额扣除支付给相关电信部门的价款为计税营业额;电信局出售移动电话属于混合销售,因其“主业”为电信业,所以应按“邮电通信业电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按规定凡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的退款已征过营业税的,允许退还已征税款,也可以从纳税人以后的营业额中减除,本题中未退还已征税款,故应允许将应退税款从营业额中减除;销售有价电话卡,按规定应以电话卡面值减去销售折扣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额=(200+60一25+30—5—0.15+60—6+3)×3%=9.5055(万元)

  [例4—5】某有线电视台2003年8月份发生如下业务:有线电视节目收费50万元,

  有线电视初装费3万元,“点歌台”栏目收费1万元,广告播映收费6万元,向其他电视台出售某专题片播映权收入5万元。请计算该电视台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分析:有线电视节目收费、点歌费应按“文化体育业文化业”中的“播映”征收营业税;有线电视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广告播映费收入应按“服务业广告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出售专题征播映权收入应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著作权”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额=(50+1)×3%+3X3%+6X5%+5×5%=2.17(万元)

  【例4—6]某综合娱乐服务公司2006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1)歌舞厅门票收入5万元,点歌费收入o.3万元,烟酒饮料销售收入1万元;(2)保龄球馆收人4万元;(3)开办的网吧收入7万元;(4)餐厅收入3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分析:按相关税法规定,点歌费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歌舞厅发生的烟酒等销售收入属于混合销售,按照“主业”应按“娱乐业”征收营业税;保龄球馆收入自2004年7月1日起营业税税率下调为5%;餐厅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税;其他均属于“娱乐业”,应按相应税目计征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额=(5+0.3+1)X20%+4X5%+7×20%+30×5%=4.36(万元)

  [例4—7】2006年7月,某企业将部分房屋出租给某下岗职工开办一台球室和一小型餐馆(已领取税务登记证)。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厂方当月收取的租赁费为5000元,台球室当月收入5000元,餐馆当月收入为8000元。为筹集开办资金,该下岗职工将一处购买并居住不满一年的普通住宅出售,该住宅购入价为60000元,销售价为80000元,将另一处自有住房以每月800元的市场价格出租,双方约定每季收取一次,第一个季度的租金当月已经预付。请计算当月该企业与下岗职工各自应纳营业税额。

  分析:该企业出租房屋,不具备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的三个条件,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按照规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Et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但经营“娱乐业”项目不在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内,这样,属于“娱乐业”的台球室收入应按“娱乐业”税目以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而餐馆收入免征营业税。个人销售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全额计征营业税,但是,个人按市场价出租居民住房,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因其预收三个月的租金,所以计税营业额应为2400元。

  企业应纳营业税额=5000×5%=250(元)

  下岗职工个人应纳营业税=5000×5%+80000×5%+800×3×3%

  =250+4000+72=4322(元)

  [例4—8]某旅行社组织团体旅游,境内组团旅游收入20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餐费、住宿费、交通费jf-j票共计12万元,后为应对其他旅行社的竞争,该旅行社同意给予旅游者5%的折扣,并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组团境外旅游收入30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费用18万元;另外为散客代购火车票、机票、船票取得手续费收入1万元,为游客提供打字、复印、洗相服务收入2万元。请计算该旅行社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分析:按规定,旅游企业组团境内旅游,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组团境外旅游,在境外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的余额为营业额;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其他业务按“服务业代理业”和“服务业其他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额=(20×95%一12)X5%+(30一18)×5%+(1+2)×5%=1.1(万元)

  【例4—9】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某非盈利性社会团体2004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1)按规定标准收取会费共3万元;(2)出租房屋取得收入15万元;(3)为某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取得收入8万元;(4)举办科技讲座取得收入1万元;(5)主办的纪念馆取得门票销售收人0.3万元;(6)经营的打字社取得收入2万元,代售福利彩券取得手续费收入0.7万元。请计算该单位应纳营业税额。

  分析:按税法规定,按规定收取的会费、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纪念馆门票收人免征营业税;出租房屋收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打字收入按“服务业其他服务”征收营业税;科技讲座按“文化业其他文化业”征收营业税;代销福利彩券以手续费为营业额,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额=15×5%+1×3%+2×5%+0.7×5%=0.915(万元)

  [例4—10】某广告公司2004年4月账面记载的广告业务收入为80万元,营业成本为90万元,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布费为25万元,支付给某报社的广告发布费为17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为其广告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又无同类广告可比价格,于是决定重新审核其计税价格(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5%)。该广告公司当月以价值400万元的不动产,100万元的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某企业。另外参与主办服装表演取得收入10万元。转让广告案例的、制作权取得收入10万元。请计算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额。

  分析: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其营业额。本题中提出无同类广告价格可比,是为了让读者熟悉相应的计算公式。广告公司支付给媒体的广告发布费可以从营业额中扣除。对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行为不在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内,不征营业税。主办服装表演应按“文化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转让广告案例的、制作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转让著作权”税目征收营业税。

  广告业务的计税营业额=90×(1+15%)÷(1一.5%)=108.95(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108.95—25—17)×5%+10×3%+10×5%=4.15(万元)

  [例4—1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3年发生如下业务  (1)开发部自建统一规格和标准的楼房4栋,建筑安装总成本为6000万元(核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5%)。该公司将其中一栋留作自用;一栋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另一栋投资人股某企业,现将其股权的60%出让,取得收入1500万元;最后一栋抵押给某银行以取得贷款,抵减应付银行利息100万元。该公司还转让一处正在进行土地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取得收入2000万元。

  (2)该公司物业部收取的物业费为220万元,其中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费共110万元。

  (3)该公司下设非独立核算的汽车队取得运营收入300万元,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承运费150万元;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取得的收入为10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分析:(1)按照税法规定,自建自用行为不征营业税,自建自售则要按“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各征一道营业税,其中,自建部分须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按照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人股不征营业税,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将不动产抵押给银行使用.是以不动产租金抵充贷款利息,故应按“服务业”税目对借款人征税;转让正在进行土地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照“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2)物业管理单位应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联运业务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人为营业额,支付给以后承运者的运费可以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

  开发部应纳营业税=6000X3÷4X(1+15%)×3%÷(1—3%)+2500×5%+100X5%+2000×5%=160.05+125+5+100:390.05(万元)

  物业部应纳营业税=(220—110)×5%=5.5(万元)

  汽车队应纳营业税=200×3%+(300—150)×3%=10.5(万元)

  该公司共应缴纳营业税=390.05+5.5+10.5=406.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