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teambuilding.cn:课标研究:目标的内化与外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5:06:03
课标研究:目标的内化与外显        这一讲说说目标的内隐与外显的问题。新课程很讲究这个,非常强调目标的具体、准确、可操作、可测评等特性。认为,要使课堂教学更有效,必须从目标的设置入手。

我觉得目标陈述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课题,在传统的目标陈述法中,很多用词都是含糊不清的,可以说传统的陈述法是一种认知观的陈述法,这种陈述法主要通过内部心理过程的术语来展示学习目标。如思想政治教学中一个目标为“养成学生热爱集体的态度。”又如数学教学中一个目标为“使学生了解归纳法在探求真理中的作用。”这些目标中的“养成”“了解”等词都是表现人物内部心理特征的动词,而“养成”以及“了解”究竟要通过何种方式和要达到什么要求,教学目标中并没有确切的指标,既难操作,也难检测,而且其他人也并不知道学习者在完成学习目标之后会发生什么变化,这种变化如何进行观察,也就是说这种目标的陈述概括性较强,没有指出达到目标的途径,使学生无法弄清他们是否达到了教师或课本的要求,同时在进行教学评价时也使教学评价丧失了判断的依据。

而相对于马杰的行为目标它是指用可观察,可测量的外显行为来描述教学目标的方法,它强调表述的过程尽量作业化,就像是做作业一样把每条每项都一一列出来,最终达到完成作业,解决问题的目的。这种可归纳为行为、条件和标准。行为规定了学生学习的活动方式,条件指的是在何种环境下产生行为,标准就是学生应该达到的基本水平。比如说某年级某英语课的教学目标是:读准所学的8个单词,在不看音标的情况下,正确率85%为合格。这一教学目标中就应用了行为观陈述法,它的优点是非常清楚的告诉了人们学完了这一课学生要达到的标准,并且告诉他们怎样去测评。由此可见,行为目标的优点是可观察、可测量和可操作。这种表述发有点象刺激——反应学说的模式,就是说外界环境行为引起了条件反射,从而达到目的。同时,我觉得这种行为目标陈述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它好象比较适合于较低水平的教学目标的陈述,一些较高水平的教学目标,诸如一些抽象知识的掌握,不是很直观的对象的感受,都不是能用行为目标来阐述的;另一方面,行为目标也可能会误导老师只注重学生行为的发生,而忽视了学生心理内在情感和能力的变化。因为学习的实质并不仅仅是外显行为的变化同时也有内在的心理变化,因此这种陈述法不免就显得有点机械。

针对这一点,我又想到了格伦兰的内部过程与外显行为相结合的陈述方法。这种方法其实就是先用描述内部心理变化过程的术语陈述一般教学目标,再用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动词来陈述,这样一来,教学目标就从概括到具体,有利于实际操作和测量检测。我觉得这种陈述就是结合了传统的和行为目标陈述法,因为在前面已经讲过学习并不是仅仅的外在行为,更主要的还在于内心情感和能力的变化。真正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不在于你发生了什么行为,而在于这些知识如何融入到了你自己的思想中,情感领域获得了了哪些积累。例如中学语文课本上有一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目标陈述是:从课文中找出表示方位的词语;说说每个方位各写了什么;根据划出的词语画出示意图;按方位顺序说说三味书屋的样子;按方位顺序写一段话。这样的目标陈述大致可以说是用了内外结合的方法。这样的目标体现了全面性和层次性,它将目标具体划分为五个可操作的作业似的目标即行为样例,保证了人人都可以达到基本要求,而且也促进了整体水平的提高。

总之,我个人觉得教学目标的陈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尽量要将学习者通过学习之后应该表现出来的可见行为具体明确的表述清楚,而且有些过程中的行为也是不可忽视的,不能含含糊糊,摸棱两可。这样一来不仅教者容易没有中心,学者也很容易领略不了学习的真正目的,造成

学习过程与结果不相称的局面。另一方面,教学目标是教学的达成目标,是学生应当达到的一定的学习结果,这种学习结果的表达要以学习者可以显示的、可以观测的行为动词来刻画。因此,教学目标的表述不应该是内隐的,而是要外显的。精确的教学目标其实就是当人看了之后能够明确指出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所以,我认为,格伦兰的折中陈述法还是最适合的一种陈述法,不仅概括性强,外在行为和内在情感也同时兼顾,不失为一种精确的陈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