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怎么入侵电脑ppt:岳麓山里的会所,是腐败的产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06:08:55
 

岳麓山里的会所,是腐败的产物

(2011-12-16 21:20:05) 转载标签:

风景名胜区条例

违法行为

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国之声

新闻晚高峰

分类: 评论     岳麓山是国家级重点名胜风景区,湘楚文化荟萃于此,同时也是黄兴、蔡锷等革命志士长眠的红色圣地。然而,在这样的一个公共景区内,现在却有一块场地被私人圈了起来。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何晓华辩称:那不是会所而是文化基地,还说文化基地不是一般人能进来的。(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
    是呀,这样的地方,怎么能是一般人能进来的呢?看看里面的消费内容,餐饮、总统套房、酒吧、茶屋一应俱全,哪里与文化相干?再看看里面的消费价格,“餐饮部楼上大概是消费在1万5左右,楼下大概是600--800块钱一个人的标准。而客房价格标价分别定位每晚9988元以及10088元”,如此奢靡,别说与文化不相干,就算大门对着“文化人”敞开,又有多少真正的“文化人”敢进来?
    更重要的是,不管怎样的人进来,迎接他们的,不是什么文化,而是酒、茶、美食,还有看风景的奢侈客房。很显然,这所谓的“文化基地”,不过是个“羊头”,真正贩售的,却是“经营”的“狗肉”。
    而根据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或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此看来,“麓山沁园”的“经营”,明显是一种违法行为。
    罪恶还不止于此,这家号称“文化基地”的单位,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竟然还公开贩售野味。如记者调查,“在这个地方,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也沦为盘中餐,只要你提前预约,诸如大雁、穿山甲、娃娃鱼之类的野味任你点”。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如此看来,岳麓山里的会所不仅不是什么展示文化的场所,根本就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场所。其宣扬的不是什么文化,分明就是违法犯罪。
    自然而然,我们忍不住要问,究竟是什么让“麓山沁园”可以占山为王,可以这样地违法经营?
    “麓山沁园”就开在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当地主管部门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知道违法行为,却不去查处,除了渎职,那一定就是权力也参与其中,做了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即便真的不知道其违法、犯罪,当地主管部门也是明显失责、失察。但不管怎样的情形,对政府而言,都是一种腐败。
    悲催的是,这样打着“文化”的招牌、占着公共资源、干着“违法经营”的勾当,还并非岳麓山风景区所独创。而是神州大地处处开花。从北京的故宫,到江西的庐山,只要有优质的公共资源,只要缺少对公权力的的监督、制约,这样的违法行为就一定出现!
    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