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的时候下大雨:泰州廉政网---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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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05-04-21 10: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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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纪干发[2005]1号
本委各室:
为加强对委局机关各室工作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目标责任意识,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新局面,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现对委局机关各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提出如下办法:
一、考核方法
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考核与全年目标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总分实行百分制,由月度工作考核、全年目标考核、各室相互评议三部分组成。其中,月度工作考核分占50%,全年目标考核分占25%,各室互评分占25%。通过考评,评选出先进室2个。
二、评价等次及量化分值
考核评价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对应95分,良好对应85分,一般对应70分,较差对应50分。
三、考核程序
(一)月度工作考核
每月办公会前,各室对照上月办公会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自查自评,形成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并填写《各室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登记表》,经分管领导评价后分别报办公室和干部管理室,同时将下月工作计划报办公室和干部管理室。办公室会同干部管理室对各室月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在月度办公会上进行通报。委局领导在听取各室工作完成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各室工作进行点评,确定2-4个月度工作优秀室。
月度工作考核分=每月考核分相加/12。
(二)全年目标考核
年终考核以每年初下发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在各室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把关确认,考核工作小组对照全年目标进行核实,考核计分方法如下:
1、关于单项目标的考核计分方法
某一目标序号中含有几个单项,各单项分一般为该目标序号总分除以单项数。单项目标的计分方法:
(1)单项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得基本分;
(2)单项目标未全部完成,可以定量计分的,按公式计分,不可以定量计分的实行评议得分。定量计分公式为:
单项实绩
单项基本分×————=单项得分
单项目标
(3)单项目标虽完成,但未能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的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单项基本分的三分之一。
2、关于公共基础工作的考核计分方法
公共基础工作是指各室都必须遵照执行和努力完成的工作,其考核计分参照“单项目标的考核计分方法”进行。
(三)交流评议
年终,组织各室进行全年工作交流,在此基础上各室进行互评,对各室全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分别作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评议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超过4个,较差等次须说明原因,评议综合结果计入考核总分。
(四)评定先进室
根据考核总分,由常委会在考核总分前4名的室中确定2个先进室。室内工作人员有严重违反纪律以及工作严重失职行为,该室不得评为年度先进室。
(五)公示及奖励
将先进室及各室年度考核总分在委局机关进行公示,对年度先进室由委领导在全体人员会议上通报表扬,并对该室工作人员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四、组织领导
本委局机关各室工作目标考核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由分管干部室、办公室的委局领导和干部室、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干部管理室负责。
附:1、市纪委监察局各室月度工作考核等次评价标准;
2、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登记表。
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市监察局
200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