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会计学专业类别:生命奥秘的猜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05:00:52

生命奥秘的猜想 生命产生方式的假设
    如果生命不是同无限的宇宙一样,原本就存在着的,而是被造化出来的,那么这种造化的力量就有三种可能:高于生命,低于生命,与生命完全相同。

    按照我们所能理解的逻辑,造化生命的力量,一定比生命更为强大。即生命一定是按照由高至低的法则,被演化出来。因为,创造者所创造的事物,总是低于创造者;低级的无法创造出来高级的,否则便不再是低级的。同时,任何一个(种)事物,都无力复制出另一个与己完全同等同样的事物来。

    只有高于生命的力量,才可能将生命创造出来。


    这种“由高至低”的逻辑假设,也为自然进化论和唯物论所最终肯定。虽然,它们将生命的产生直接归之于“由低至高”的所谓进化规律,即高级生命脱胎于低级生命、有机物源于无机物。但是,它最终却并未使生命受低级存在的左右,而是将一切物质的存在形式,包括生命乃至产生生命的无机物,都纳入到自然界的物质运动变化及其无限可能性之中,并受这种物质力量和自然法则的支配。

    这意味着,无机物这种低级的存在,之所以能够产生出有机物的高级存在,并不是它本身具有这种优越的地位和强大的能量,而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法则和力量使其如此。也就是说,正是“自然”或“物质”产生了一切,也高于一切——是由高至低的法则力量,产生了千差万别的生命,并使生命先天拥有了在后天的环境中,得以不断进化的潜质,即适应性、选择性和可变性,以及特定而有限的方式和范围。

    因此,由低级至高级,应是生命成长性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而非生命的诞生法则。当然,它还可以被作为横向的比较方法,分析万物之间的自然区别。尽管如此,这种比较也是人为的,存在着自以为是的偏差。


    任何生命,只要有一点点可能,都会不断努力激发出自身的潜能来。我们常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然而,人为什么会往高处走?又何以能够走向高处呢?因为,人具有向高处走的潜能,以及由此而生的向往和意志。或者说,人的心灵之中早已有了“高处”,并想使它呈现出来,想回到它那儿去。同时,也只有凭借此高处,才会往高处走,才能够走向高处。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认为,人只能发现自己心中所有的,而不能无中生有、凭空发现;人的发现,实际上是自己心中已存在的,人只是凭借自己心中已存在的指引,而去追寻和发现。比如,自己很满足,看待别人和世界就会很顺眼;若有怨恨,便会很容易关注和放大别人与世界的缺陷,甚至扑风捉影。对待自己也是这样,只要心中有的,无论好坏,都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和表现出来,并用以指引和塑造自我。

    哲学也有此类理论,并且更为源远流长和深刻。比如,古代的目的论认为,生命和万物存在的目的和意义,就是对自身潜在本质的展现。此外,是人性论,可以说不管哪一种人性论者,都是沿着人的一定表现,追寻着人的那种最为古老、原始而又至高无上的本能,并将它们视为人的本质。

    当然,与之最为相合的,恐怕还是宗教。因为,我们无论是否相信,都不可否认它始终直指并紧扣,生命之天赋的博大和纯净。因此,与哲学相比,宗教给人的印象,似乎更直截了当,以至于近乎臆想和武断。不过,也许正是如此的毫无疑虑、做作和沽名钓誉,才能体现出居高临下的指引及期盼,以将我们导向仅靠自己此岸的尘世经验,无论如何想象都不可企及的高处。


    由简单到复杂,更与生命和万物的产生无涉,甚至与生命和万物自身的进化都相反。因为,它基本上是退化。

    简单虽然不是高级,但不一定就是低级,甚至主要不是低级,而是对复杂的分离;复杂也不等同于高级,且常常表现为低级。由复杂到简单,由简单到单纯,由单纯到丰富,或者由简单的复杂到单纯的丰富,才应该是由低级到高级的飞跃。就是说,也只有在复杂已经被超越了,而成为达到单纯与丰富所必经的状态和阶段时,复杂才被赋予了进化的过渡性意义。

    尽管如此,将简单和复杂同进化和成长相连,也特别容易诱人歧途。因为,无论简单,还是复杂,实质上都是人类的局限所致。

    故而,即使将它们用之于我们认知的对象,所具有的结构状态,也并不恰当。因为,这实际上只是我们的感觉,甚至是错觉。我们以为那些能够被轻易理解和把握的事物就是简单,而它很可能并不简单,事实上绝大多数情况都证明,是我们自己想得太简单。相反,那些不断困惑着我们心智的复杂事物,或许本不复杂,只是我们自己有着太多的欲望和疑虑,想以最少的付出换来最大的回报,从而使事情变得格外棘手,远远超出了我们的经验和智商所能理解和掌控的范围,甚至严重背离了我们的良知。

    说到底,简单和复杂都是我们自身退化的表现,与生命的诞生和成长,以及外在的环境对象根本无关。


    如果确认了生命是由高至低的方式产生的,那么神的存在也就会顺理成章。因为,我们如此既已成为生命,那么比我们更高的存在,即使不是产生我们的力量,也不可能不是生命,也没有理由不是更高级的生命。

    所以,在人类之上的,一定是各种各样的神灵。地球、宇宙、自然所隐含的生命之源,乃至其本身,便都是生命、高级的生命;我们与其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生命与生命、低级生命与高级生命的关系。他们更有力量,自然是更“生命”。

    这意味着,如果生命是被造化出来的,那么其内涵一定异乎寻常的玄妙。不仅是人类的生命,而且这个在宇宙中,如同一粒尘埃的地球上,我们所确知的其他所有的生命,在降临的时刻及其前前后后,都有着太多的神奇和秘密。我们彼此原本是连在一起的,无论是仰望,还是俯视,所面对的都是生命;无论是由内向外伸展,还是由外向内充实,都是生命的律动。在我们所能想象的存在之外,有着一系列博大精深和意蕴无穷的生命传奇和故事。

    虽然这一切都非常难以理解,也不一定都是真谛,但是其中一定会存在着我们寻觅已久而不得其解的谜底。

无生无死的生命逻辑


    由高至低的生命创造说,也存在着重大缺陷:创造者为什么要制造出低于自己的生命呢?

    倘若是为了制造可由自己任意驱使的工具和膜拜者,那么岂不是自我贬低!尤其是将我们人类如此内在冲突的产品掷入尘世,混迹于禽兽之间,不仅自相残杀和自生自灭,而且还常常祸害其他的生灵,岂不是一种恶行!

    也许,人类只是上帝的一种试验品,一场游戏的配角。不过,如果真的如此,那么我们迟早会找到,将随心所欲作为存在之道的终极理由。既无需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又不必敬畏上帝,崇仰一切美好的事物和法则,完全可以随兴而发。

    显然,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既然上帝是无所不能的,那么他就应该创造出一个完美的生命与万物存在的世界来;否则,他就必然有些无知和无能。


    这使我们不得不重新理解上帝创造说。

    我们赋予创造的根本内涵是:以“从无到有”的方式,实现了某种理想目标。由此,又衍生出两种自相冲突的用法:当我们面对自己的创造活动时,虽然实际上遵循的是由高至低的逻辑,但是却迷信所谓由低至高的价值,以为只有以低弄出高来,才是货真价实的创造;而面对我们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时,却只愿意认定上帝的至高无上,以使我们的出身来源明确而高贵,却不管这是否符合上帝的意愿。

    然而,完全“无中生有”的创造是不可能有的。创造不过是人为的特定设计活动,而且仅仅是对自然界既有的种种质料、物象、机理,予以刻意模仿利用、改造组合,是人类非常有限的历史经验和视野中的“从无到有”。

    上帝也不能超越这种定数:只要进行创造,就势必会退化,不再是上帝。虽然创造者一定要高于创造活动和创造对象,但是就他能够表现出来的力量看,应该与后者根本对等,皆处于同一的层次,不会高,更不会低。创造者所表现的实际水准,就是以创造的过程和结果体现出来,并与其心灵当时所处的层次相对等,不可能有错位,除非是用两种尺度去衡量。因为,只要执着于创造,那么就会受创造特性的限制,与创造活动和创造对象处于同等的层次,从而低于原本的层次。

    当然,真正的上帝,是不会这样做的。道理很简单:一切所谓的创造,不管真假,都是“有为”的自以为是,能够满足的也只是那些非自然的欲望;而高高在上的美妙世界,遵循的是无为之法,也就是自然而然的法则。

    无为之法的内涵,虽不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能完全把握和描述,但也不是绝对可望不可及,而是只要有心,多少都会有所体验和意会。譬如,信仰的确立,只可启迪,不可强迫。

    创造活动之所以不合乎无为之法的原因,至少是由于它不仅使被创造者低级化,而且还使创造者趋于退化。因为,不管创造者原本是多高多大,都不可能将自身的全部力量投入和展现于某个设计目标的实现活动之中,生命的自然潜能总是大于人为的表现。

    至此可以说:既无什么由低至高的创造,也无什么由高至低的创造;只要是创造,就意味着偏离了生命和世界的自然自在。

    根本就没有至高无上和无所不能的上帝。因为,只要是生命,无论多高,都只能在自己和谐的世界里无所不能。只要出现了不和谐,就意味着存在着某种无能。同时,只要是生命,便都会有意识,自然也都有可能失误;当然,这不太可能是我们人类的那种性质的低级失误。


    上帝创造说非常像一种隐喻,事实上也只有把它视为隐喻,才可能理解它的真实性,及其与基督精神密不可分的内在关系。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显然,在人类之上所存在的更高级生命,并非特指一个独一无二的神灵,而是所有的神灵式的高级生命及其世界。

    当然,他们并非进行创造,更非随心所欲,而是如圣经所言,直接依据“看着是好的”标准,即凭借着一种比其意志更为博大精深的力量,来演化地球世界。同时,是边看边做、逐步完善,而非在一念之间将一切搞定。


    最为重要的是,上帝不可能创造我们人类生命的灵魂,即使是万物所应具有的灵性,也非其无中生有地赋予。

    因为,灵魂是不能被创造的。如果上帝真的创造了我们的灵魂,那么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由他负责:是善,功在于他;是恶,罪也在于他。创造者要对被创造者的一切负责。

    任何生命只有有了自由的选择,才会出现对错善恶之别;只有有了自主的能力,才能够分辨是非好歹,才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如果对自身的行为毫不承担责任,那么便意味着毫无自由自主的天赋和权利。,

    因此,只要我们的灵魂是被创造的,那么我们无论怎样自我标榜,如何有灵性或主观能动性,都无法避免在根本上是木偶的命运,而且没有把握自己命运的任何可能性。我们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只有机械的指令,而无自由的选择与尝试。我们的一切伦理道德,都不过是为了维持自身生命和群体生活的机械性存在,无论得与失,生与死,皆属于我们的主宰。生命及其活动,对于我们自己不再具有任何价值。

    不过,也正是如此,上帝造人才具有部分的真实性:上帝虽然不能创造任何生命的灵魂,但是的确可以创造地球上动物、生物和人的肉身。因为,单纯的肉身欲望和行为,都是本能性的,自然而机械,无所谓善与恶。

    确切地说,这只是一种特定地组合,而非真正地创造。这种肉身属于生命的一种聚合形态,所具有的灵性较为“低级”,是上帝将灵魂的许多自由功能加以禁锢的结果,以恰如其分地发挥出肉身的机械性本能。


    生命创造说的缺陷还在于其无限的追问逻辑:最为原初的生命和宇宙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坦率地说,这些终极问题不仅使上帝创造说无力解决,而且还同样使自然进化论和唯物论难以回避——它们都无法说明无机物和物质是如何产生的。其实,只要按照直线性的因果逻辑,坚持不懈地追寻那种原初或终极的原因,恐怕结果都是如此:无法穷尽。除非我们违背那种无限延长的直线性因果关系,在某一个点上停顿不前。

    不过,也许转机和希望就在于此。唯物论的解决方式非常耐人寻味:不证自明——宇宙原本就是无机物的或物质的,原本就是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无限性存在,根本无需再进一步考问。当然,这种推论并无特别的高明之处,凡是想摆脱终极困境折磨的因果论者,如精神至上论者,也都是以此循环逻辑为预设,将起点和终结都归之于绝对精神。

    这种将线性因果论置换为循环本原论的推断,似乎是一种偷换逻辑的论证,不仅显得很霸道,而且所隐含的价值指向,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难以使人真正接受。但是,这仍然使我们受到启示:线性的因果逻辑,并不适合解决生命与宇宙、精神与物质的起源问题,只有循环的本原逻辑才有可能将我们引向本相。因为,无限的物质世界或宇宙存在,是无始无终的——这已为自古至今的许多哲学家所推定,也极易为我们所接受。

    我们完全可以以如此的逻辑,来推断生命的起源和归宿:生命原本就无起源,一直与无限的宇宙同在。既然无生,原本就存在着, 那么就会无死,否则一切生命最终都会消失,从而也就毫无“原本就存在着”的生命及其道理。能够有生死变化的,则是具体的聚散形态。这如同我们的肉体,始终是一种生命的特定形态,生之为人,死则为别的生命。

    如此,便可以进一步确认,宇宙原本就是生命的,无机物只是生命世界的一部分;或者说,物质与精神原本就是密不可分的,都是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有生命能够将所谓的物质与精神融为一体,宇宙的一切都属于生命,而生命则只能属于生命,不可能属于别的什么,在生命之外只有虚无。

    如佛所言:从来处来,到去处去。

    这极其美妙:无生无死,使生命既不被任何外力所主宰,也无力主宰外在的世界,包括其他的生命。生命既是自由的,又是平等的。生命就是自身、自己世界的主人;除了自身、自己的世界之外,什么也控制不了。同时,谁也不能替代自己控制自身。因此,当我们无法控制自身、自己的世界,妄图通过控制其他生命,来获得虚假的自由之时,实际上已经疏离和损害了自身和其他的生命。

    此外,这还是有些人以有限的人生,追求自由自在、至真至善等永恒的价值,将精神的信仰置于肉体生命之上,不惧死亡乃至以死亡来实现理想的奥秘之所在。


    生命的无生无死,可在因果关系的一致性中得到证明。

    因果关系的本义,应指具体事物存在过程中前后之间的一致性。这意味着,所谓的始点与终点之间没有真正的分别,虽有种种的环节和变化,但并未越出一致性的范围。

    我们之所以追寻原因,就是为了找到其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即某种结果之所以如此的机理和力量,将果与因融为一体,以使我们的选择同愿望、行为和意义真正一致。

    既然结果并非真的与原因有所不同,那么原因也不可能真的没有穷尽。更为重要的是,原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独立存在,而只能内含于结果之中。一个事物的产生起源、存在与展开的过程、最后的状态,应都属于这个事物本身的有机部分,并由结果全部体现出来。如果我们寻找的是结果的全部因素内容,那么它们就完全等同于结果。

    不过,我们通常所追问的原因,只是结果的一部分,即我们所无法理解的那些部分。而它早已存在于结果之中,是结果过去的、潜在的部分,只是由于没有被我们发现,故而才被隐含着而称之为“原因”。然而,一旦被揭示,因与果便会自然合而为一,弥漫其上的神秘和纷繁,即刻烟消云散。因此,因果关系倘若是名副其实,那么就应该是同一性关系,并不真的存在着因和果两种不同的事物和力量。

    如佛所言,因即是果、果即是因。如以无机物为因,那么所得之果也只能是无机物;若果是生命,那么其因也自然是生命,而且就在此果之中。

    自然,这否定了生与死的可能性。因为,二者是完全对立的,绝不可能有一致性,即便是在表面上,也无法相反相成。世界上并无真正的生与死,有的只是我们视线和意识中的某种“出现”与“消失”。


    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却看不透彻,总以为在因与果之间有着不可预测、无力控制的变数,以及这样那样的分别乃至对立。

    所以,我们才不断发出“好心办坏事”、“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骚”之类的牢骚。殊不知,种因是什么,结果自然如是,反之亦然。如种下的是龙种,收获的自应是龙种,最多是看似跳骚的龙种;而这种“看似跳骚”,最终也应该归属于龙种的丰富性内涵之中,只是被我们看似跳骚。

    对于身陷各种困惑之中的人们来说,自然会有这种偏见。否则,我们就真成了无需掐指推算,便可通晓过去的神仙,能够在确知结果时,便会明了其原因也不过是如此,而无需再煞有介事地于结果之外探究其原因。

    当然,更为深刻的误解,恐怕就是以为结果总是暂时的、可变的、有限的,而原因则是可以无限推溯,层层相连,无穷无尽。似乎存在着一个永恒不变的终极原因,却又总是找不到。于是,便不得不将这个看似复杂多变乃至四分五裂的世界,分门别类扯成一条条直线,然后缘循其切口折痕,在某一种想象的极限面前停顿下来,并勾连拼接起来,以为寻找到了我们与大千世界千丝万缕相连的源头。

    不过,追寻并没有结束,也不可能结束。因为,我们的生命成为了有生有死的偶然性片断,而以此是无力度量广袤无限的世界的,总会有远处的“原因”向我们招手。我们所理解的,总是同我们所理想的、实际存在的,有明显的距离,甚至冲突。

    这使我们不得不在这种外在的世界之中,去不断地寻求原因、终极原因,并深感一个接着一个,欲罢不能。只要在任何一个地方和时间偷懒和厌倦,千差万别的因与果,都会悄然而至,蜂拥压来,进一步折磨着我们充满冲突的内心世界。

    正是如此,我们才会将对立统一视为宇宙的根本法则,以消解无力使因与果同一的困窘。这意味着,生命产生的原因,必然是与生命有着某种对立乃至根本对立的存在;否则,就不符合对立统一的根本大法,就得继续寻找下去。由此,又自然加剧因与果之间的深远复杂与变化莫测,以及无处不在的无穷纠葛。

    故而,即使我们相信始源的存在,相信生命是宇宙的一种产物和现象,最终也无力去具体想象,更不能去证明。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对某个、某种具体现象的具体起源,加以有限的理解和确认,而不能刨根问底,一直追寻下去,否则势必是终极困境。


    生命不生不死的另一个有力的证据,也许就是自然造化说,尤其是其“自然”那种丰富无限的内涵。

    自然造化说往往缘于人们的感叹,尤其是常人的无奈,不过它却是哲学和科学所能达到的最高层次,是探求生命和万物奥秘思路的极限。无论是自然进化论还是唯物论,最终都是将自然的造化力量,视为生命和万物存在的终极原因和最高准则。

    虽然,无论是“造化”,还是“自然”,都未能具体明确生命和万物的起源,甚至根本就不涉及这一问题,但是却更接近问题的核心。——正是这种高度的模糊,消解了生命和万物任何具体的起源,从而暗示我们:追寻生命和万物的最终起源,不仅是我们的能力所不及的,而且更是一个误区。

    因为,这个所谓的“起源”就是自然而然——能够按其自身所应该、所必然的存在而存在。这是原本如此和如其所能的自然,生命和万物呈现的所谓产生、发展、演变和消亡的一切,都是其自身“如其所能”的“原本如此” 、 “原本应该如此” 和“原本必然如此”的表现,都不可能不是“自然而然”,不多也不少,不高也不低,不内也不外。

    即自身是自身的成因和结果及其循环,无论是否和谐,都是如此。这种“一切都恰如其分”的自然造化和存在,也应是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要义吧。


    当然,在我们通常的理解之中,自然是非常狭义和神秘莫测的,好像只存在于冥冥之中,既与生命和万物密不可分,又高高地凌驾于其上。而且,它不仅将那些所谓“非自然”的存在直接排除在外,尤其是不能容纳我们那些“违背自然”的失误和恶行。好像特别苛求人类的生命,不时地与其作对。

    以至于我们在决心顺应自然时,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向自身之外,乃至模仿万物表面的模糊形态。这使“自然的造化”,极易成为我们敬而远之的一种终结,将灵魂深处的疑问和追求,予以束之高阁封存起来。

    其原因大概就在于:我们常常违背自然,不断遭受其惩罚,日趋将自然法则,视为自身生命之外极其高远和幽微的存在;体验不到它就是我们自身意识和行为的逻辑,始终内含于我们的主体存在和主观感觉之中;意识不到自身并非仅仅是一个非常渺小的身体和自我,而是与整个宇宙密不可分的存在。

    结果,我们与之的差距总是在加大。自然,这是生命成长所无法避免的代价,也是意味深长的启迪:作为惩罚,它使一切都公平、完美了。


    能够证明生命不生不死的,还有宗教。

    基督教有地狱之说,那是罪孽深重又不思悔改的人们,接受惩罚而赎罪的地方。无论罪孽有多深重,只要赎罪到符合标准的程度,自然就会解脱出来,而不会使其灵魂彻底毁灭。因为,灵魂是无死的。

    佛学也是如此:即使被人看来是十恶不赦、万劫不复之徒,也只是施之于应当的惩罚,促其醒悟,而不是使其永不再存在。

    当然,佛学还更进一步,在谈及人、佛及大千世界的过去时,从来都是以“无始以来”名之,颇为耐人寻味。


唯物论的误区
    唯物论的根本缺陷,就是自始至终将一切生命和万物,都归结于物质的存在及其运动规律。如果说精神乃至生命也具有客观实在性,那是不能算数的。因为,它与宇宙的客观实在性之间,横隔着一个无边无际、无始无终的“物质”。必须将精神和生命还原为物质的一种存在,确切地说是物质的一种现象,才能沾上宇宙客观实在性的边沿。

    同时,它将有机物源于无机物、高级生命脱胎于低级生命,作为有力的证据,为精神源于物质和物质高于精神的“规律”辩护。这等于说,同时存在着产生者既可低于又可高于被产生者,这样两种相互对立又紧密相联的法则。

    如此,人类既源于物质,却又不安于物质,反而像是得了梦游症和妄想症似的,常常向往游离于物质之外,征服物质,凌驾于物质之上,达到彼岸的自由,为此不惜与物质直接对立,然而最终不得不复归于物质的滑稽宿命,便都是天经地义、不可质疑的。


    唯物论有着非常可怕的预设,那就是生命的、人生的虚无主义。

    因为,对于物质世界的征服,终究是不可能的,也是毫无意义的。人类是由无机物而来,故而无论是否获得自由,最后都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复归于无机物,才能获得彻底的解脱。

    我们无论如何都看不出,生命还有什么特有的灵性、意义,甚至连物质运动的规律及其至上性、神圣性都毫无价值。因为,一切都被物质运动扯平了、涵盖了、决定了和体现了,一切都以自生自灭为准绳,都以无机物为起源和归宿,以至于生命及其追求的活动和规律,是否存在和有何作用,都已无需去发现、争论和维护了。

    同时,由于生命的一切都不可能不是物质,便使生命不可能有真正的过失和恶行。即使生命自己所认定的错误,实质上也是一种物质现象,与那些所谓正确的、善良的、美好的事物并无区别。此外,也不可能真正存在与物质并存、相悖的精神;或者说,压根就不会有精神存在的余地。所应该存在的,是生命的肉体本能和肉体直觉,因为它们是较为纯粹的物质存在。所谓精神、意识,都不过是肉体的一种活动,压根就无所谓对与错、善与恶之分。

    当然,肉体生命也不彻底。因为,与无机物相比,肉体生命仍有贪生怕死的本能,以抗拒“生即必死” 物质运动规律的制约。并且,还会出现其它的失误,使生命夭折,对不起物质运动的所谓“产生之德”。如此,生命便陷入了一种非常滑稽的境地:即为生命,却不能求生;本是无机之物,反有生命之体之灵,恐惧返本归真为一抔泥土;即使不惧死,也得竭尽物力,而不得提前终结。

    这无论如何都无法不令人哀叹:一切生命都不过是无机界发生偏差的结果。我们的出路似乎只有一条:必须具有活着不喜、死了不哀的物质无情性,使所有的思欲意念,都丝毫不差地落入物质运动规律的窠臼之中。即最佳的存在方式,就是一直做泥土之类的无机物,既不出生也不死亡,其次是一出生即死亡,最差的也得成为植物人。因为,只有如此,才能有资格理直气壮地说,宇宙的一切存在包括生命,都不过是物质存在。

    至此,可以看出唯物论真正的预设,根本不在于有机物高于无机物,而是无机物高于一切。除此之外的一切意识、精神、活动和存在,都不过是生命的幻觉和虚无。即使是那些能够与所谓的无机物及其运动,保持完全一致的生命意识,充其量也只能是生命对其的“正确反映”,而非生命本身特质和活力的呈现。


    如果追究下去,我们会发现唯物论在逻辑上还存在着深刻的缺陷:它的根本立论——万物和宇宙的本质是物质,不过是自我循环推定。

    因为,所谓“物质”的实在性涵义与逻辑性含义完全一致,都是“物之质”,也即“万物和宇宙的本质”。如果在此限定的范围内,我们希望能够理解其逻辑含义之外的涵义,那么其结果将与唯物论一样,除了原地踏步、来回转圈之外,最多便是在“物质”的统驾之下,将诸如狭隘的无机性和空泛的客观实在性,以及时间性、空间性和运动性之类万物存在的外在特征,充当宇宙的本质,或者将无从把握的“无限的可能性”,与所谓无边无际、无始无终的宇宙相对应。

    如果不将“物质”作为结论,而是作为探讨问题的起点,即将它转换为“物之质是什么?”或者“万物和宇宙的本质是什么?”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发现,存在着一个打破自闭的崭新思路,并领略到所谓物之质的真正奇妙,以及我们探求物质涵义的真正价值所在:宇宙万物的本质是有机性或生命性。

    因为,即使是唯物论,也不得不认为有机物高于无机物,即生命之物高于无生命之物;而区分高低的标准实际上就在于其是否有生命。由此,我们仅仅依据高级的存在比低级的存在,更接近宇宙存在的本质,那么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将生命这种公认的最高存在,视为宇宙之本质。


    唯物论之所以背离逻辑常识,恐怕同其把“低级”当成“基本”、“根本”的倾向有关。

    我们虽然将基本和根本这些实体性名词,逐渐赋予了哲学涵义,但是仍顽强地保留了依赖于感官功能、实物现象的情结,从而常常将实体的外在性特征,作为哲学命题的预设和逻辑。

    殊不知,植物的根本并不是其根系,而是其种子、种子的茁壮成长过程等,所内含的主要因素和机理。根系大多是植物较晚萌发的部分,所具有的功能大概只是固定植物、吸收和储存植物所需要的大部分的水分和养料。如以无根系便无植物的成长为理由,认定根系的决定性地位,那么也可以据此将植物存在和成长所必需的其它的内在条件,都视之为根本。

    而地基在整个建筑的地位和作用,也大致是如此。它们由其较高级的层次所直接赋予,楼层多高而地基便需要相应地有多深多牢,并非只存在地基制约层高的方面,更不能说这种制约是根本的。因为,无论楼房的哪个层面,所具有的涵义,自始至终都是由建筑的整个原理、结构功能和我们的价值取向所决定。没有“房屋”,便无“地基”;没有人居住使用,便只有建筑物而无房屋。

    正是在此关键之处,显现出唯物论的死结:以生命的存在及其意识观照宇宙,反而得出无机性乃万物本质的结论。无机物作为宇宙万物的一个部分,而且是低级的存在部分,其本身的涵义,还有待于被作为相对高级存在的人类去揭示,又怎能涵盖包括各种生命类型的整个宇宙呢?


    即使唯物论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作为物之质以及宇宙的本质,以涵盖无机物和有机物,其意义也非常有限。

    因为,它仍以冷然独立于任何主观之外的客观为实在。显然,这仅仅是相对于那些虚幻的主观臆想和主观意向而言,才具有积极意义。如果就此为止,便以为可将宇宙万物套牢定死,那可就谬之千里了。

    “客观实在”作为与主观意识(包括感觉)相对的存在,只是我们为了正确认知宇宙万物的一个起点,最多具有逻辑上的否定性意义,而并无任何实际上的肯定性价值。除了能够在概念上拒斥那些虚幻之外,它便什么都不是。它提供给我们的世界,虽然没有了逻辑上的虚假迷雾,但也不过是漫无边际、无所着落的一片茫然。

    因为,不能从“客观实在性”中,引发出任何普适的衡量标准。在逻辑上,所感知的任何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对象,都有可能使我们产生主观虚幻性,二者应是直接对应的关系。而将二者加以区分的最为有效的标准,自然应该是其中的所谓客观对象的“客观实在性”,这也是对那种与之影随的“主观虚幻性”,进行否定的最为纯粹的力量。

    然而,对于客观实在性具体内容的确立,总是相对的,且必然引发歧义。似乎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他人、众人确认的客观实在性,作为参照。其实,这也行不通:他人确认的客观实在性,又如何能够拿来去对付自己的主观虚幻性呢?况且,他人的客观实在性,如何被“提炼”出来,也还是一个棘手的前提问题。

    此外,以多数人的实践和共识,为衡量客观实在性的标准,对于任何个人,尤其是异议者来说,不仅缺乏足够的可靠性,和深刻的体验感悟,而且极易否定个人的存在价值,使从众媚俗者日益增多和结帮,导致多数人的专制。

    即使他人的意识是正确的,那也得转化为自己的主观后,方能清除虚幻。而且,这是一个循环往复、无休无止的个人性意识活动。

    不仅如此,它还会造成新的混乱。最为明显的,是无法把握“虚幻”。一方面,虚幻所虚构、意指的内容,理当摒弃。可是,另一方面,虚幻作为生命的一种活动,又具有所谓客观的实在性和必然性,而无法予以否定,否则势必危及生命存在和成长,所必需的尝试与纠错的权利。于是,便只有硬性地将虚幻的意识分为形式与内容,分别对待:肯定其作为一种意识活动的形式,屏弃将虚幻的内容。然而,这又是不可能的,因为虚幻的意识内容本身,作为生命的一种活动,所具有的唯一功能,也是其存在的唯一理由,就是制造虚幻的实在和感觉。对于成长,虚幻是必不可少的代价。


    更为严重的问题还在于:始终使我们的主观世界,成为客观世界所派生、依附乃至对立的存在,在根本上消解了主观性最为重要的价值,那就是主观涵盖客观、决定客观具体内容的地位。

    因为,归根结蒂,客观是属于主观的广义范畴,是一种旨在与主观融为一体的意识。当二者相分离、对立时,“客观存在”便只是体现了我们追求真实的一种愿望,一旦实现了,那么也就无所谓主观与客观之分了。这正是我们提出主观与客观的初衷和目的。

    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分离及其消除,实际上就是两种意识之间的分离及其消除。离开了主观的存在,客观实在本身就是一个虚无飘渺、无从把握的存在。同样,如果没有客观性意识,那么我们的意识就是完全的虚幻。因此,我们虽然对客观实在情由独钟,但却从来都没有在任何地方和时间,活在与主观存在相对立的客观实在之中。当然,我们也不可能活在纯粹狭义的主观世界之中。

    不过,使二者得以同一的,却只能是我们的主观意识。虽然,是主观意识将客观实在性与主观虚幻性混为了一体,但也正是它发现了这种混淆,并试图将其加以区分,从而提出了客观实在性与主观虚幻性的概念。同时,也只有这种力量能够凌驾于二者之上,蕴含着根本标准和具体尺度,居高临下地分清它们。

    我们在存在决定意识、存在与意识的分离与对立的虚幻之中,所理解的“存在”、“客观存在”,既然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不冷不热地在那儿永存,那么也就根本不可能纠正我们的失误。因为,只有意识才能纠正意识。

    客观存在既是以主观所力求实现的正确目标,悄然隐含于主观世界之中,又是在主观的不断成熟的过程之中,逐渐显现为与主观合一的实在,从而成为了真正的主观,也是真正的客观。这是意识自我成长的过程。正确的意识并不来自于生命之外的所谓客观存在,而是来自于生命的意识自身。

    至于那种与客观存在真正对立的主观意识,则再也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意识了,而是应被努力消除的偏差。只有意识才能够出错,也只有意识才能纠错,确切地说,只有正确的意识才能够消解错误的意识。


    将正确的意识等同于客观存在,具有深刻的涵义。

    从存在的广泛意义上讲,毫无疑问,意识也是一种存在,而且无论对错,都是如此。因此,以意识纠正意识,也就是以存在调校存在。同时,对于我们的生命而言,意识与存在的同一,更符合生命的存在。

    因为,意识的本义等同于生命的存在。意识作为生命的根本机能和存在的标志,无疑是生命的要义。甚至可以说,意识就是生命的本身。正确的意识是生命的和谐存在,而错误的意识虽是生命偏离和谐状态的存在,但这种偏差也具有不可否认的生命存在价值。因为,正是这种错误意识的存在,深刻地启发着、证明着正确意识的产生和价值。

    故而,没有意识的生命,不能算作生命。植物人之所以是自然意义上的一种生命,也是因为他仍然具有意识,即生理上的本能意识。存在与生命、生命的意识是无法分离的,生命存在的全部机理、全部活力和全部意义,都潜存于意识之中,也都由意识本身去发现、体现和完善。

    同时,生命是宇宙中最为完整意义上的存在,能够涵盖和容纳一切的存在。因为,生命的意识具有无所不在、无所不容的特性。宇宙的一切信息,都存在于生命的意识之中;认识宇宙,最终就是认识生命的意识自身。宇宙的实在性就在于生命的实在性,而生命的实在性则在于意识的实在性。

    如果意识本身不是这种具有无限扩展性的实在,而只是生命投向“客观存在”的反射,那么它将永远不可能拥有自身的实在性和合理性,也不可能有任何的价值。因为,即使是正确的意识,也被视为客观存在的反映,而非其本身的话,那么整个意识的存在就不仅可有可无,而且简直是没有必要。                           八


    在“意识即生命”的内涵之中,最为重要的含义在于:意识才是决定生命存在状态的存在。

    因为,这种“决定”不是决定存在的有无,而是决定主观与客观的能否合一。不过,仅仅如此,也足以说明和决定了一切。

    不仅无低级的物质产生高级生命意识的“决定”,而且根本就无这种“决定即产生”意义上的存在。任何具体的存在都并非是孤立的,我们认为其被产生的力量,恰恰是其自身存在的内涵,不仅是其要义,而且是其全部涵义。

    其道理在于:任何一个生命和事物得以存在的形成力量,根本不可能在其形成或产生之时及其之后,抽身而退居其外。当然,这种力量不可能全部都在其内,而不存在于其环境之中,与环境隔绝。否则,任何生命和事物都不可能存在,即便能够存在,也会即刻消失。因为,成其为存在的力量,必然在其内外,形成和谐同一的存在,而非一方决定另一方的关系。

    故而,任何存在都不能决定意识的有无,只能够决定意识的是否正确。说到底,这又只能是意识本身的选择。因此,能够有的,只是“选择即决定”意义上的决定,也就是生命意识具有选择自身存在的方式和状态的自由意志。正是如此,才能有那种 “成为你自己”的沉思与呼唤,并能够穿越千年岁月。

    否则,我们便会不断降低主观意识的地位,最终使“主观”本身成为谬错荒唐的标记。同时, “客观”也就自然地悄悄远离了我们的世界,似乎永远都存在于彼岸,可望而不可及。


    这个道理也应适用于精神与物质的关系。

    精神作为意识的核心,具有大于所谓物质的力量,以及高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是生命的精神涵盖了物质,赋予了物质以生命性的存在意义,而非物质决定精神,派生了精神。

    自然,这首先指精神与肉体的关系。我们习惯性认为,肉体常常会超出精神的控制之外,给我们造成很多麻烦和苦恼。但是,这证明的不仅不是肉体高于精神,反而是精神高于肉体。因为,这些烦恼和肉体的反抗,正是精神所造成的,是我们的精神将自以为美好的意志强加于肉体,以实现自尊和自大的结果。

    因为,肉体始终受精神的支配,不仅和谐的精神能够支配肉体,而且病态的精神也能够支配肉体,否则便不会使肉体产生疾病,使精神更加痛苦。所有的自残,尤其是自杀,都无不将肉体视为精神实现的一种工具,通过扼杀肉体予以终结绝望的精神。

    我们真正活的是精神,是超越肉体的精神,而非肉体。

    这意味着精神,与一切物质之间的关系,也都是如此。肉体作为物质世界的某种结晶,自然是通过各个层面,蕴涵了整个物质世界的性能、机理和力量,尚且不足于决定精神的存在和变异,那么那些所谓无生命的物质,在生命世界的地位和作用,则更是可想而知了。

    正是我们的精神在试图通过调理自己的肉体,来控制整个物质世界。至于能否实现,当然要取决于精神的是否和谐了。

    我们控制肉体、物质世界的终极目的,是在于控制精神,使精神真正走向和谐,包括与所谓的物质相融。也只有至此,才能自豪地说,我们征服了肉体和物质世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一切错误的意识和病态的精神,无论怎样貌似真谛和强大,可以扼杀生命和破坏自然界,却都无法真正高于肉体和物质世界。


    如果机械地按照哲学思辩和科学实证的逻辑方法,去探究宇宙万物的本质,那么至少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要考察宇宙万物中,所谓最高级的实体存在及其活动方式。因为,与其它实体相比较,只有这种实体,能够最大限度地凝聚和体现整个宇宙的本质,并具有对其他万物的普遍而有效的约束力。二是从最高的实体中提炼出,能够足以说明宇宙万物本质的规定、法则。三是这种规定、法则,须在一切实际存在和合理想象的世界中,得到不断地证明、丰富和深化,并且不能有任何的例外,否则便仅仅是我们的常理而非存在的规律。

    非常遗憾,人类至今仍然未能获有这种资格,甚至连一个条件都不具有。因为,并没有任何确定无疑的依据,使我们相信和证明,人类在无任何中心的宇宙中,是至上的存在。相反,倒是有许许多多的迹象和体验,说明我们绝不是最为和谐、高级的生命。所以,我们才会连自身都还没有弄明白,并且特别容易跪地仰视、惶恐叩拜更高的世界。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我们至少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可以发现并确信:生命比无机物、高级的生命比低级的生命,更能够体现宇宙的本质,更能够与无穷无尽的万物息息相通。虽然,我们的抽象能力不能准确地把握它,但是我们却始终拥有天赋的,而又不可限量的体验感悟能力,去感知它。

十一
    当我们的欲望和目光,还囿于衣食住行和等级划分的意义,无力超越物质与精神的尖锐冲突之时,自然进化论和唯物论的逻辑推断,会显得有几分道理,甚至给人以确定无疑的自信,以为可以在根本上得到解脱。

    因为,我们的肉体生命,常常显得那么的渺小和短暂。而由此所生的狭隘和自怜,更易使我们既不可能认真关心生命的来源到底是什么,又会轻易地相信在其背后,定有无情无义而强大无比的规律,在无休无止地支配着我们的存在和命运。尤其是将它同人为的、神化的权威紧密相联时,我们常常不由自主地将这种逃避式的猜想,当成神圣不可侵犯的真理。

    唯物论远比自然进化论,更能符合我们沉溺于外在的感官世界,既易于自卑又易于自大的处境和心态。它使我们诸如此类的行为与思想、生活与心态,无论是什么,都有一种表面上的来由和归宿。从而成为对我们偏狭活法的最好抚慰和辩护。因为,它始终贯穿着那种连我们自身的命运,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冷酷无情,时时处处暗示和引导着我们:只有不断地努力适应、效法这种冰冷、强硬的物质法则,毫不留情地将一切内外的对手、障碍予以扫除,才能有望达到自由的彼岸。

    自然,这只能使我们的根本困境更加恶化。我们的物欲会越来越膨胀,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势必会远远落后于越来越高的物质目标;同时,我们那种天赋用来追求和谐,而非无情竞争的生命力量,会被日益扭曲、消耗。如此,我们将永远匍匐于所谓的物质世界之下而无出头之日。

    但是,我们的真正追求,包括自然进化论和唯物论的创立者、继承者、信徒们的理想,实际上却完全与无机物高于一切的逻辑相反,都在于以精神有力地驾驭物欲和物质本身,赋予其不断增多增强的精神意义,而不是真的唯物是从,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的灵魂与命运,交其摆布。

    只有唯物论的理论,而无唯物论的真正信徒。因为,即使非常虔诚,也不可能完全践行。

灵性的宇宙


    灵性的要义应是:能够择善弃恶,使生命与一切相和谐。

    凡生命皆应有的自由,既非被创造和进化出来,也不可能被任何力量所剥夺。即便自己完全愿意放弃,也行不通。因为,任何一种取舍,无论是否有压力,归根结底都是自己权衡利弊之后的自愿行为。即便是放弃,也以自由为前提,且本身就是一种自由权利的行使。因此,所能放弃的只是部分的自由,即某种意志和利益,而不可能是全部的自由。

    唯物论将生命的自主能动性,归结于所谓物质性的肉体大脑,以为大脑是肉体生命的神经中枢,具有选择、加工和指挥等等的功能,便让其负责一切。可是,如果大脑与其它肉体部分一样,都同属于物质,那么它们之间又何来之高低之分,以及权利与权力、责任与义务的不同?同时,大脑又如何具有不同于无机物的生命机能和活力?除非这个所谓的肉体大脑,具有了超越机械功能的灵性,或者暗藏着一个真正指挥一切、负责一切的灵魂。

    实际上,生命不仅有灵魂,是灵之存在,而且是多种灵性的存在。即使是肉体生命本身,也具有灵性,虽然能量有限,但也不是纯粹机械的存在,只有刺激-反应的功能。当然,严格地说,所谓生理性的条件反射,也是一种灵性的表现,因为它能够在生理性的范围内趋利避害。

    当然,人类的灵魂,更是明显超出了自身肉体的本能。这突出地体现为,对于无限、永恒和绝对自由自在的追求。仅仅是肉体性的直觉和大脑思维,只能对有限的、相对的现象世界,予以感知和认同,无论如何臆想,都不可能觉察、相信、追求无限性、永恒性和绝对性的存在。


    灵性具有极强的本能直觉,不仅洞察秋毫,而且与万象的韵律自然相通相和。自然,它高于感官的直觉,不会有感官的种种局限,如先入为主,近大远小,以偏盖全,受欲望、瘾好的影响和左右等等。

    同时,他也不同于理性,尤其是抽象理性。因为,他根本无需烦琐的归纳和层层的推导,便可直接通达。我们之所以需要抽象理性,是因为灵性被种种欲望所纷扰和遮蔽。更为重要的不同是,抽象理性始终以认知为核心,而灵性则以体现生命的和谐为旨趣。当然,灵性与本能的理性是相融的。因为,本能理性就是无需思考思辩,即可分清真与伪、善与恶的良知。

    无疑,灵性包容了感性和理性,也是感性和理性的归宿。故而,灵性既是天赋的,又是经验的结晶。对于人类而言,天赋固然珍贵,但经验则更重要。因为,我们需要将遮蔽灵性的欲望、妄想和习性及其危害,逐步予以体验、认识和清除,同时不断地发现灵性的美妙,使灵性得以显现。


    如果生命有灵魂,那么宇宙本身的存在,就应是灵性的存在。

    首先,是前述所言的重要依据:一是即使真的存在着无机物,它也不能决定宇宙的本质就是无机性,因为比其更高级的是有机物,是具有灵性的生命体现着宇宙的本质。二是能够使人类得以存在(而非产生)的宇宙力量,绝不可能低于人类的生命,更不可能是非生命性的存在。

    其次,生命与无机物是无法真正共存的。无机物如果真的存在,那么依照逻辑,它不仅毫无生命之意蕴,而且还扼杀生命,只要有隙可乘,就会毫不留情地耗散生命的能量。在阴气过重的地方,我们都不禁毛骨悚然,何况与生机更为相反的无机物呢?因此,二者的对峙,将使生命有限而残缺,不仅不堪重负,而且真的会逐渐变得象无机物那样,无灵和无情。生命注定不是无机物的对手,因为无机物永远不会出错。

    其三,如将宇宙分为有机物和无机物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部分,不仅使宇宙的存在之道,因厚此薄彼而不公——只赋予生命以灵性,而视地球之上及其之外的万物为“木偶”,而且不可想象何以能够使温润的生命与冰冷的无机物,共存一体和相互转化,并使生命去理解这一切。

    最后,如果世界上确实存在着两种彼此对立的事物,那么它们必是对等的,否则对立将不可能真正存在,至少不是必然的、长期的存在。倘若如此,我们的生命和世界,不仅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基质、机能和中枢,而且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有力量制约生命的活动和世界的变化,无论是作恶还是为善,都全在于我们瞬间意念的偶然指向。而在恶与善对立之上的灵性活力,便也无任何理由存在了。一切都是机械的了,也无所谓善与恶了。

    如此,再将生命作为宇宙的次要部分,则更缺乏存在的基础。

    因此,即使宇宙非常像是在生命之外和之上,不过只要它是真实的存在,那么实际上就会与生命密不可分,成为生命的宇宙。我们所耳闻目睹的宇宙及其造化,无论如何神奇得不可思议,都高不过生命的存在。


    宇宙之所以能够为生命所自然感知和拥有,就在于他原本就属于生命。因为,只有如此,宇宙才能为生命所感知和拥有。

    我们只能认识自己所拥有的世界。因为,只有拥有了,才能时时处处融入进去,化为浑然一体的自在,直接而自然地加以体验和领会,没有任何的障碍和曲折。至此,只要有一丝灵感的跃动,一点启示的点拨,便会使一切都豁然开朗。

    如果“无机物”不是天然地成为生命世界不可分离的一部分,随时通过我们的感官、神经和信念,生动地进入我们的心灵世界之中,那么我们对其那种气象万千之奇妙的发现和感动,都是纯粹的自作多情。同时,我们对其“自然属性”的破坏,也就不会被认为是暴殄天物,因为善恶只是生灵与生灵之间的事情和关系,除非我们根本就不承认对方是生灵。

    灵性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相互吸引的真正所在。能够被我们的心灵感应和接纳的事物,如果毫无灵性可言,便不可能生发出灵性的气息和意趣,那么又如何能够牵动我们的心灵呢?其实,以我们的人生体验来看,心灵的世界是不可能容纳下,真正无灵也无情、无趣的事物,回避尚且唯恐不及,又怎能谈得上欣欣然而趋之若骛呢?

    我们所推崇的“灵犀相通”,不仅指人与人之间的“心心相印”, 人类与动物之间的“通灵通性”,而且还包括我们与青山绿水之间的“息息相通”。虽然其中的奥妙,的确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不过如果能够在心平气和中,静静地、深深地体验这种“息息相通”的微妙,恐怕就真的能够切实地感悟到,它与“心心相印”的不可分离,及其内含的生命逻辑。

    ——这应是生命才能有的灵性和气息。物象中能够撩拨人心的,一定是于人最为美好的韵味。同时,我们作为生命所能够真正吸纳的,也必然是能够与自己的生命性情,相谐相和的呼应。

    愉悦之情的油然而生,不仅意味着我们有能力,使自己的生命达到最佳状态,而且更内含着对象的身上,至少也具有同质的力量,甚至比我们通常所能想象的要大得多。因为,它可以唤起我们潜在的良知和能量,不仅很快能够忘却烦恼、抛去忧愁、减轻痛苦,而且还会给予我们以信心和勇气,哪怕这是非常短暂的淡泊、宁静或感动。

    即使是触景而生的悲情,也仍然是灵体之间的呼应。因为,只有面对灵性的和谐,才能不由自主地使已经忧伤的心情,更添一分失落和悲切。表面上,它使我们更为消沉,其实仍然是在激发我们身上的良知,只是因为当下没有力量和自信,能够改变自身的困境,所以才对自己更加失望和悲哀。


    因此,灵性的宇宙是同一的,即浑然一体的和谐同一。

    一切的存在,无论自身是什么样的形态,处于何种位置,都是密切相连而又相互吸引的。一切都很重要,都为“大家”和“大同”的存在,而必不可少,都因是彼此的一个部分,而各就各位,都为时间到来和流逝,而恰如其分的付出和收获。一切都自然通透,丝丝缕缕,连接着一环又一环的涌动和回应。

    没有独立,没有对峙。没有中心,没有边沿。

    自然,这不是那种所谓纯粹物质的、客观的有序性。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如果这指的是与生命无关的外在世界的结构机理,那么最多也只不过是“有序”——万物的那种最为浅显表面的特征。而若能够以长制短或扬长避短、先难后易或先易后难,则可进一步,勉强为平衡,即那种依赖刻意的追求,所实现的自我满足。但是,如果是以生命的智慧和活力高居其上,既可难可易、可前可后,又无所谓有无、高下之分,那么便应该是“没有分别”(佛语)的和谐了。

    宇宙的一切存在和变化,都是无限的单纯和自然。在我们看来是天地之差的分别,也如水一样,无论是波是浪,是云是冰,都皆为水;或者如同人类的生命,并无什么单独存在的手、脚和皮肤、骨骼等等,都是生命的一部分。

    所谓客观世界的差别,绝非如我们所理解的那样是彼此独立的特性。因为,世界上并不存在真正独立的事物,我们所看到的差别,都只是其存在的一个个片断。它们不过是同一的世界,在流动时的一湾起伏,一种自然的联结和变化;是同一存在的一种未被我们所理解的表现,是我们心中滋生的分别意识所投射的幻象。

    即使我们的意识中,充满了种种分别和冲突,并为此而烦恼、痛苦,以及波及到环境,这个世界也仍然是浑然一体的,原本是什么,现在还会是什么,该怎样,还会怎样,不会有任何的欠缺和多余,更不会因我们自身的问题,而产生相应的分别和冲突。因为,连同我们这些分别和冲突意识的存在本身,也都是对生命和谐的偏离。


    我们的灵魂一直在渴望着和谐同一。

    一切的美好事物和品性,都是对于和谐同一的践行,如不分你与我、彼与此的爱情、友谊。不过,大多数人因无力去实现,便不得不追求各种各样的统一。而统一则是以分离和冲突的一方,去强力地支配、覆盖或消灭另一方。如唯物论所崇尚的物质,是似同而统,以无机物硬性覆盖有机物。

    因此,统一似乎与同一最近,实则最远。它特别易于走向极端、专制,形成一元论式的、扩张性的思维:无视“一”始终是那种“一生万物”和“万物归一”的浑然一体,而“一半”则仅仅是小于“一”的自我分裂和萎缩;却非要将世界及其各个有机部分,都一分为二,径取一方加以固守,以排斥、舍弃、覆盖、消灭另一方(对方)的存在。

    以为这可以使自我得到有效的扩充和完整的存在,其实反而在“一半、一半又一半”的过程中,不断地分裂和削弱自我,陷于冲突的困扰和选择的折磨,不断地将自己已经非常有限的自由世界边缘化和虚无化。这是一种恶性循环:越是自觉渺小脆弱,越是渴望向外扩张;越是扩张,又越是感到外在世界的无限和无常。


    然而,这绝非抽象思辩能够理解和演绎的。

    抽象思辩的终极指向,恐怕就是使一切都茫然的混沌,而非让一切都清晰的本原。这种混沌貌似将具体存在的确定性,与抽象存在的无限性融为了一体,实际上是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无从琢磨。

    我们常常将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的逻辑奉为圭臬,这似乎很有道理。然而,作为起点的具体,它是我们通过所相信的耳闻目睹和思维的加工,予以强化和深化之后的具体,使之只具有了具体的相貌,而无具体的内涵和活力。这实际上是抽象的雏形,是有待展开的抽象。

    之所以坚信它的具体性,大概是在我们已经充斥了无数大大小小、深深浅浅抽象意念的脑海里,它是最像“具体”,最为符合“具体”的标准。也许正因为如此,人们尤其是那些以高人自居者,便很不满意这种有太多纯朴和原始、太过平庸和单薄的具体,自然需要刻意而精心地抽象,方能有用和大用。于是,便有了殚精竭虑、抽丝剥茧的“智者”,以及反反复复而仍不得门径的“愚夫”。

    然而,以如此抽象所最终观照的具体,核心自然已是一种牢不可破的抽象理念。因此,作为起点和归宿的具体,皆是被抽象所套牢和凝固的存在。它单一而强硬,顺之者倡,逆之者亡,使得一切的具体活力,包括我们的灵性,无不成为其附庸与点缀,或者排斥的对象。


    能够通达一切的,恐怕是我们所天赋的灵性感悟和意识循环:从具体到具体再到具体。当然,这是灵性的渐悟和顿悟;无论是起点与终点,还是其间的过程,围绕的一直是星星点点的感悟和洞见,而非旨围绕着非自然性欲望,在自圆其说和构建体系的抽象。

    能够名副其实地成为这种具体的,只有一种存在,那就是生命。唯有生命能够担当得起,“具体”的所有内涵、外延及其流转。除了生命,不知道还有什么具体,能够如此将一切都融为一体,具有比一切抽象都更完整、确定和无限的结构,比一切具体的现象都更可感、真切、开放和生动。

    由生命到生命再到生命,就是由体验感悟,到体验感悟,再到体验感悟。这是一种非常真实而美好的循环,面对的无一不是生命的真实,收获的无一不是生命的可爱。一切都始于生命,归于生命;一切都在生命之中流淌。

    抽象思维并不合乎生命的本性和情感,因为我们本能热爱的是活生生的生命,以及那些与之紧密相连的故事、神话、传奇等等,富有生命意蕴的情节、场景和隐喻,尤其是富有欢乐色彩的人生喜剧。而抽象思维则是生命的心智,被种种非自然性欲望所蒙蔽之后,在极其狭隘的社会时空中,追求生存和扩张而非生命的本相,所依赖的工具。因此,它须经过我们不断刻意地学习、训练,予以强化,方能为实现那些似是而非的利益所运用。

    它的一切缺陷,都集中于一点,那就是淡出生命,以压抑、扭曲生命的欲望、视角,看待一切。它极像一把利剑,所到之处,无不一分为二:欲望和障碍。并在如此甚深的切口之中,相对地看待一切,无论是灵与肉、主观与客观、个性与共性,还是我与你、我们与它们,都命中注定地无所幸免。

    也许,我们可以将抽象思维磨炼成自己的第二本能,甚至像是人生的最大乐趣。但是,它毕竟是社会性的技能,一旦没有了功利性欲望和他人在场的意识,就会很快退热和淡化,剩下的恐怕只是那些习惯。当然,即便是这些习惯,由于逐渐失去了我们所赋予的种种人为性意义,也会趋于名存实亡,或者如同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万物皆有灵”是无法为科学研究的方式,所能够直接证明的。

    因为,科学研究是对一切外在世界和现象的认知,即使是我们的心理活动,也得将之转变为某种静态的、确定的对象,方能进行粗略地观察与分析、归纳与抽象。对于活生生的实在,则无力真正领会、把握和再现,从而也不可能将我们直接引入其中,理解其幽微的机理。尤其是当我们面对不可能真正重复的生命、生命之灵的玄妙存在,及其转瞬即逝的感觉之时,更是不得其门而入。

    也许,这种局限正是科学研究的价值所在。因为,只有如此,才有可能被同行和大众所逐步理解。而科学研究就是为了展示和证明给他们,以获得认同和支持,从而才能使研究者最后坚定自己的信念。因此,科学研究实质上是群体性、社会性和外在性的活动,根本不可能注重个体生命的独特体验。

    然而,万物皆有灵就属于这种个体生命的命题和存在。它始终是通过个体性的体验,以发现和融入灵性的世界之中。然后,逐渐加深对于整个生命世界的理解,是自己的生命日趋丰富圆满;同时,超越此生此世的所谓个性,达到与其他生命息息相通的共有共在。因此,始终面对的是自己的生命世界,不断给予的是自己的生命验证,与众人的能否共鸣,并无直接的关联:有之更好,无之也随其自然。因为,无论是科学证明、哲学思辩,还是宗教验证,都无力解决社会众人的终极信仰问题,最多只能为个体生命的觉悟,提供旁证、示范和启示。

    因此,通过个体生命,来验证万物有灵的真实性,不仅是完全可能的,而且是唯一正确的途径。只要万物有灵不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而是一种实在,那么即使再显得非常玄奥神秘,也不可能不存在于一切方面,不在一切方面隐约显示,包括我们的烦恼、苦痛和丑恶。佛说烦恼即菩提,庄子说大道在屎尿,大概就有此意吧。

    当然,相反的旁证也许会更多。不过,这并不能否定万物有灵,多数人的意志在这里应该是零之意义,甚至是负数。虽然,信仰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易于使信者更信,使不信者更不信的领域,但是它关乎的是个体生命的存在和命运选择,完全可以并只能通过个体生命的体验,证明真伪。

    对于那些注重生命和生命验证的人们来说,迟早会觉察到万物有灵的美妙——不仅可以消解我们天生的孤独脆弱,而且还会使我们油然而生平等之心、感激之心,从而去真正地感应自然和谐的玄妙,细致入微地领会我们何以会产生对于生命的本能挚爱,会被动物、植物的生动形态所深深吸引,并渴望融化于万千气象的灵气之中。


    不过,的确,科学的发现可给予我们以启发。

    当代自然科学,已有逐渐被重视的两大发现,可作为万物有灵的佐证:一个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一位电子学家的试验,证明牛舌兰之类的花草植物是有灵的,不仅有自我安全防护能力,而且有记忆、识别的思维意识,以及其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快乐情感。

    另一个是二十一世纪初,美国科学杂志《自然》发表的一位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认为任何属于善之意念、词汇,美好的音乐、景色,都可使水分子形成非常和谐美丽的结构,相反施与恶念,则使之呈现出非常可怕的溃乱败相。(《水知道答案》)

    此外,现代全息理论,至少在逻辑上证明:使各种生命得以存在、成长的宇宙,必定也具有生命的质地和活力。生命不仅包含着整个宇宙的生机和能量,而且能够完全容纳宇宙,将之作为自身的构成。至于生理学、医学的一些相关发现,尤其是博大精深的中医理论,也都非常耐人寻味,发人深醒。这使我们不得不重新认识宗教、生命、万物,和科学、哲学。

十一
    人类的灵魂则非纯粹的灵性实在,而具有先天性的罪过。即我们包容一切和永恒存在的天性,被分裂和萎缩为自相冲突的种种欲望,故而命中注定要遭受此生此世生老病死,尤其是贪心妄念的困扰。当然,这也证明人类的命运并非注定以肉体的存在为限。

    病态的灵魂,无法与肉体和谐相处。因为,即使肉身一点毛病都没有,甚至长生不老,也无法完全承载病态灵魂的诉求和呻吟:只有比别人拥有更多的财产、权力和荣耀才是真正的幸福。这总是使真正需要的多于能够实现的,想要的多于真正需要的,已占有的不如未得到的,失去的才会变成最珍贵的,别人的几乎永远是最好的。

    但是,我们的自我意识又常常高昂激越,不断地将视线投向肉体之外的无限世界之中,顽强地坚信那里才是自己的真正家园。我们活的最终是灵魂的不断纯净和开放,而非肉体的固守一隅。

    无论何者,肉体都不断地被驱使,即使超越了极限也毫不被怜惜。

    不过,我们的出路却就在眼前。与病态的灵魂相比,肉体是自然的存在,无论是生老病死的局限,还是与宇宙息息相通的潜力,都足以启迪灵魂:

    肉体是自然的存在,虽有局限,但并不贪婪。肉体的需要,无论多少,都是一个恒量,如不足和过之,则必有害于健康;而只要得到了满足,那么便自然地淡出,并不由此就进一步地生发出勾画世界、指点江山的欲望和意志。同时,肉身的新陈代谢系统也非常完备和奇妙,对于种种垃圾和毒素,不仅本能地排斥,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加以化解排泄。因此,即使肉身有了某种瘾好,也是灵魂的病态诉求所致。相反,只要灵魂能够有起码的淡泊和宁静,肉身便完全可以无疾而终。

    只有与肉体和谐相处,才能发现超越肉体的门径和力量。

十二
    我们灵魂的最初存在,应该是什么呢?

    也许有三种可能:一是分别性状态,二是纯粹的和谐,三是自在而不觉。至于是何者,却是非常难以确定的。因为,这在根本上是一个不断修炼、体验和突破的过程和境界。如果,硬要加以选择,恐怕“自在而不觉”最为符合我们的人生体验,我们的愿望和想象。

    因为,一旦将分别性状态视为生命的原初性存在,恐怕就意味着生命的本原和本质就是充满分别的世界,和谐则不过是我们的生命,最终适应了这种分别的一种虚幻的感觉。这是不可思议的,道理很简单:和谐就是消解分别的存在和感觉,只要有分别,就不会有和谐。

    此外,原初状态如果是分别性的,就意味着和谐与不和谐之类的对立性存在的双方,不仅是对等的,而且无论处于何种景况,都是完全合理的。如此,便无一个同一的根本标准,也无所谓善与恶;一切都是特定的和相对的,当和谐的力量大时,和谐即为标准,反之则以不和谐为圭臬。这正是将弱肉强食、不平等视为天经地义的所谓强者们,表面上奉行的法则。然而,当我们真正陷入此境遇之中时,却并不真正感到满足,反而觉得苦恼和不幸,以及太不公平。

    至于纯粹的和谐,似乎应该是两种和谐的融合:一是和谐,二是对和谐的信守;前者是自在性和谐,后者是自觉性和谐。而自觉性和谐,是需要从自在性和谐起步,经过各种尝试、体验、比较和提炼,才能逐步实现的。并且,很难予以完全彻底的实现,也无法想象完全彻底的生命和谐是什么存在,以及意味着什么。

    因此,自觉性和谐更像是我们不断努力的理想,自在性和谐则相应是我们生命的原初状态,而将二者的融合,大概就是自然而然的含义吧:“自然”即原初,“而然”则指对于原初的澄清性回归——确认和升华。

    因为,所谓与自为相应的“自在”,自然是指天然的和谐,虽然包含着生命对于纯粹和谐的本能向往,但是仍然属于本能的直觉,对于其博大精深的意蕴,还未能有透彻的领悟,故而才会“不觉”——既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之所在,也不知道生命的潜力有多大。自然,这是如同朴玉那样的“平常之心”,婴儿般的单纯存在;也是有限的和谐,缺乏灵光的透视和恒久的笃信。

    也许正是如此,才蕴涵着我们的一切吧。不仅会有分别意识和自我观照的萌发,生命的启蒙,和由高至低的滑落,而且预设了生命由低至高的成长规律,以及起起伏伏、曲曲折折的过程,从而使纯粹的和谐,也是永恒无限的和谐,成为我们别无选择的理想和归宿。

    这也符合佛法:众生的妄执,从“无始”以来即已生有;而所谓无一切幻相、超出轮回的佛,则不过是从众生而来,经多劫修炼而成的悟者;在成佛的过程之中,一切都是平等的。

    故而,才会有佛(菩萨)对于众生的慈悲,因为众生的烦恼和痛苦,不仅为佛所经历,而且为佛所深知其涵义:烦恼和痛苦既是缘于妄念贪欲,又更是内含于心的佛性不能实现所致。所以,才会有人人都有佛性,烦恼即是菩提之说吧。 

注:关于生命的感悟,就此告一段落。接着,想就人生发些感叹,也是将旧文修改,估计下周发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