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皮书 西瓜影音:《恨一个人》BY:寒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6:21:47
《恨一个人》BY:寒衣    楔子   六点半。   叶书歌睁开眼,刷得大白的天花板有著龟裂的痕迹,光透过窗帘肆虐,将狭小卧室照得清清楚楚。   起身,下床。半个小时之内搞定,穿外衣。天已经很热了,然而能穿去上班的衣服仍然只有那一件,厚厚裹在身上,让人气都喘不上来。   出门的时候刚刚七点,B市的交通一贯强悍,即使坐地铁,到公司也要近一个小时,何况坐地铁前还要坐三站公车。人多拥挤,下了车人就像是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发梢都是湿的。   进写字楼之前先整理一下衣冠,总公司这边对仪表衣著看得很重,做销售的,门面确实要注意。虽然他和英俊潇洒没什麽关系,一米八多的身高也能添些分数,仪表堂堂四个字还混得上。   “Sidney,正好你来了,把这些报告送到开发去。”销售经理看到他来,顺手递给他一沓纸,然後又在桌上找来找去,“呃,上面派的人还要税单,你送到总经理室吧……”   “上面的人?”叶书歌问。   “嗯,就是太子。老总可能要撒手了,太子这段日子也巡视得频繁了点。”经理回答,然後忽然想起,“哦,对,你原来在分公司没见过高层吧?”   最後一句话带些轻视,他倒是一向不怎麽看得起叶书歌,尽管他业迹甚佳。在销售经理看来,本科才叫文凭,叶书歌这种夜校的不过是个混混,不知道怎麽在分公司混得出了头,竟然被保到这边来。因此能支使的地方尽量支使,谅他一个小职员只能受著。   叶书歌低下头拿文件,回了声:“没见过……总经理室是吧,我马上就去。”   说是几份材料,其实著实不少。先跑去开发部交给秘书,然後坐内部电梯向上。   到了总经理室外,跟秘书说明,秘书收下税表。叶书歌冲她点头笑笑正要抬步,眼一瞄看到她桌上一个名字,忽然怔住。   “您还有其它事情吗?”经理秘书很礼貌地问他,叶书歌被她惊醒似的,猛地摇了摇头:“没、没有!我下去了!谢谢!”   他说完正要转身,却见秘书换上了甜美笑容,声音也褪去生疏的客套:“副总早。”   背脊挺直,身体完全僵住,一动不动。手收拢在身侧,食指不知怎的一直在颤动,无法抑制。   於是身後响起一个声音,优雅有余沈稳不足,到了句子末梢微微挑起:“古秘书,这麽早就开始工作了啊。”   眼前顿时一片漆黑,头发晕,体外的热气好像进了身体里一样,蔓延得连四肢都开始发软。   声音像从遥远地方飘来的一样:“诶?这位是……”   “是销售部的……呃……”古秘书不记得叶书歌的名字,脸上微现尴尬,带些责怪之意看向他,意思是老板询问你还不快自我介绍?   深呼吸,叶书歌转过身去,微微笑了。   “副总您好,我是销售部的叶书歌。”      一   新生入学,第一件事是军训,第二件大概要算招新。   院系学生会招新,团委招新,社团招新。T大校园算是极大了,此刻也被挤得水泄不通。新生宿舍楼旁边道路上都是各部各社团的桌子,诸位部长社长像是酒店老板娘青楼老鸨一样,招呼著拉客。   戏剧社无疑是十分拉风的,数名带著翅膀的天使脸上挂著微笑,向四周经过的人展示他们的戏服。但是更引人注目的显然是漫画社──或曰,漫画社下属的cos社团。一群打扮得稀奇古怪的人当街一横,马上抓住来往大多数人视线。这年头漫画是流行通俗读物,过路的基本都能认出他们cos的对象,兴趣也就更浓,直把cos社团围得里三层外三层。   “我们不太缺女生……呃,男士优先,有意的在这里留下资料……”人群中传出高喊,是喧闹之中惟一能听到清楚的声音。叶书歌在旁边经过,只觉得这一带格外嘈杂,皱起眉侧身从人缝中绕过去。   “啊,同学,你是大一的吧?”忽然人群中探出一只手拦住他去路,随即一位穿著旗袍的男生从人群中挤出来,对叶书歌微微笑著,“有没有兴趣玩cos?”   叶书歌侧头看这男人,眉头皱得更厉害:“没有。”   旗袍男被他这麽硬邦邦的拒绝挡住,倒也不生气,笑眯眯地继续说:“学弟你考虑看看,cos社是T大人气最旺的社团,设备和资金都不成问题……”   “抱歉,我并不打算参加社团。”叶书歌说,就要转身。   “学弟我觉得你很适合我们要cos的角色,你好好考虑一下……”旗袍男不肯死心,追著叶书歌说,“学弟……”   “这位学长。”叶书歌忍无可忍,沈著脸说,“我真的对不男不女的社团没有兴趣,请学长您找其他人吧。”   不、不男不女……   旗袍男怔在原地。   “另外如果是表现中国古风的话,汉服显然比旗袍更合适,何况旗袍根本就是女式服装。”叶书歌看旗袍男一眼,转身从人群缝隙离开。   “承颀啊,我还不知道你什麽时候成了人妖呢。”人群中走出一名男生,瘦高身材,相貌英俊,穿著一身宽袍大袖的衣服,让人看了都替他热。他却一点感觉都没有似的,挥挥手中扇子:“出卖色相cos D伯爵,结果竟然被学弟当成不懂历史的人妖,我们的大会长、漫画社副社长对此有什麽感想?”   “那学弟很有趣,不是麽?”旗袍男──承颀唇边勾起一丝笑,半长的黑色直发垂下来,衬得他这笑透明了一般,有种奇异的妍媚和冰冷。   宽袍大袖怔了下:“有趣?”   “是啊,很有趣。”承颀手微动,喇叭状的袖摆拂起,看向叶书歌消失的方向,“看起来是连cos为何物都不知道的小学弟,刚入学就对学长这麽不尊敬,可不好啊。”   “真是有仇必报的性子,不过承颀,他长得又不怎麽样,你叫他进来他能cos谁?”   “你不觉得Count D身边缺少什麽东西麽?”承颀挑眉。   “雷欧?他哪里像雷欧?”宽袍大袖回想,雷欧应该是那种挺帅的白人吧?   “不,我想要只杜宾犬。”承颀说完,转身回到人群之中,继续招新的伟大任务。   “奇怪,承颀今天怎麽这麽古怪?”宽袍大袖挠挠头,袖子掉下来遮住脸,视线完全被挡住,“而且……杜宾犬不是更帅吗?刚才那新生……也就身材还有点杜宾的样子吧。”    身材有点杜宾样子的新生在拎著暖壶打水。   T大条件是非常好的,新生寝室有四人间和双人间可选,叶书歌当然选四人间。同寝室三人,倒有两个是本地的,军训之後直接回家休息。剩下一位和他分摊打水任务,一次只用拿两个壶,倒比别的男生三四个壶两手提要好得多了。   水房外面有公告板,上面密密麻麻一堆飘扬著的小纸条,最多的就是租房和求租。叶书歌在前面看了半天,才离开去打水。   第二天下午,是最热的时候,校园里没多少人。叶书歌走到公告板前,“啪”地贴上一张纸。然後退开几步,离远看看位置不错,转身走掉,去下一个公告板那里继续贴。   “校内新生7号楼四人间有一床位外租,有意者请洽#¥%&×,叶。”薄薄的唇念出纸上字,“有专科床位可以换住者优先。”   “这麽穷啊。”唇角翘起,撕下数张电话小条。   T大有专科部,和本科上课在一栋楼里,也有专科生的宿舍,离理科院的主楼稍微远了点,而且条件非常差,大多专科生都是有钱的,哪里会住在那种地方。   而本科的宿舍,可以说一床难求。叶书歌这麽做,显然是为了其中的差价。校外房子条件虽好,论起交通方便又怎麽能跟校内宿舍比。因此叶书歌很快就接到一堆电话,最後挑了条件最好的一人和他换了寝室。   大学生活和高中又是不同,更加松散且无人管束,也更独立一些。不过对於叶书歌来说,都是差不多的。一样上课放学打工,顶多是空余时间多了,但是临时工不是那麽好找的,只能先多接几个家教。   “小叶啊,我倒是有个亲戚家小孩,高一,想选理科但是化学不好。”同寝室的南穆见叶书歌到处贴纸条,忽然想起来似的,“本来她妈特地让她去我表哥家住,想让表哥辅导她。但是我表哥是学生会长,哪里有那闲工夫,就想给她找个家教……”   “离得远麽?多少钱?”   “一站地,附近不是有个凌云小区吗,就在那小区里面。”南穆伸手,分开五指,“这个数,比公价高点吧?”   “好,我去试一下吧。”叶书歌点头。   “其实你不用这麽拼命吧,你是不是已经兼两个家教了?加上床位补上的钱还不够生活吗?我记得你们本科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不是吗?”南穆有些好奇地问,“而且你吃得用得那麽节省,每个月的钱至少能剩一半吧?”   “嗯,我有其它的用途。”叶书歌回答,显然无意多说,南穆也不多追问。一般来说专科生很难和本科生处得很好,他二人在留出距离的前提下还算不错,已经比较难得了。   反正叶书歌一天里面有一大半时间不在寝室,他有个家教是高二生,隔日晚八点半上一个半小时。那学生学得辛苦,叶书歌来往於学校和对方家里,也著实不容易。经常学校关门之前才回来,幸好专科宿舍没有门禁时间,免了翻墙跳窗之苦。   虽说是大学生,但能找到的工作种类其实有限,尤其在不能全职的前提下。如果要长得帅气还可以去当服务生,偏偏叶书歌长得只能说普通,身高又超过男性平均标准。幸好这年头望子成龙不在少数,T大又是一等一的学府,家教倒也不难找。   南穆介绍的人让叶书歌过去面试,因为那女生住在南穆表哥家里,南穆表哥又是T大学生,也就由他负责面试。周五下午上完课,叶书歌便赶过去。   既然是有钱,必然少不了架子。明明在同所大学,在学校里见面看看行不行不就结了,哪有必要非叫到家里来。   不过对方这麽要求,叶书歌也不能不去,反正离得近走过去也可以。穿过重重保安到了地方,对方家的保姆打开门。   “请问康承颀在麽?”   “在的在的,你是给小萌当家教的老师吧,请进。”保姆把叶书歌放入,让他坐在客厅里。   客厅很大,地板是木拼,亮油上得光可鉴人。坐上的沙发是白色的,纯皮,摸起来手感极佳。靠垫应是绸面,上面竟然绣花,淡雅米色上柔红浅紫,素净而美丽。   模糊想著,所谓品位,就是表现在细节上的每一点吧。木拼地板接合处木纹都是严丝合缝,可见仔细。再看四周装饰,欧风里面带著古意,却不是暴发的炫耀,而是各有各的妙处,在一起居然显得和谐。   这样的背景下,走出一名贵族状男子,倒也不奇怪了。男子有一米八左右的身高,瘦削但是不显弱,半长的黑发在後面束起,前面留下几缕,不羁而飘逸。   是个很漂亮的男人,虽然漂亮这词不应该用来形容男人,但确实如此。斜挑的眉,末端轻勾的眼,和薄薄的唇。乍一看去倒有几分女相,只是眉眼间有凌厉气度,一般男人也少见。   “学弟,又见面了。”男人勾起唇,声音也优雅得很。   “呃……是康学长吧?”这声音有点耳熟,人也有些眼熟,可是……见过吗?“我是叶书歌,南穆介绍我来试试做家教的。”   “我知道。学弟我们见过,你忘了麽?”康承颀笑起来,问。   “……不太记得了。”   “真是无情的学弟啊,你那句不男不女可让我郁闷了好几天呢。”康承颀说,满眼都是笑意,哪有郁闷可言。   “哦,那是见过。”他一向对无关的人事毫不上心,怎麽可能记得一名莫名其妙的路人。   康承颀本以为他至少会道个歉什麽的,没想到他一点表示都没有。也不好纠缠,於是说:“我才知道,原来你是我直属学弟,你是刘老师教大化吧?”   叶书歌点头,跟他聊了起来。康承颀很健谈,又是高叶书歌一级的学长,很熟悉大一现在的老师和课程,即使和叶书歌这样比较寡言的人也能聊起不停。   “啊?已经这麽晚了?”谈话间中叶书歌看了下表,蓦然发现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而自己竟然只跟对方聊些有的没的,忍不住有些惊讶。   时间是宝贵的,在非学习非赚钱上的时间都是浪费掉的,而今天他居然浪费了这麽多?虽然说是求职必然的损耗,也实在是太过了。   这时间如果用来做翻译,还能译出千字以上呢。   康承颀怔了一下,看出他心理活动,连忙说:“呃,现在是不早了,这样吧,你周末时间方便麽?小萌马上就回来,时间商量一下就可以上课了。”   哦,原来那女生还没有回来……   不过那为什麽让他这麽早来?叶书歌微微疑惑。    小女生是不好对付的,尤其是被父母紧逼望女成凤的叛逆期小女生。   潭萌是康承颀小姨的女儿,有点钱的父母经常在经济上太过娇纵孩子,然後就很难管住已经“野了”的孩子们。最後只能痛定思痛,把孩子送到亲戚家,让她那成绩优良的重点大学生表哥帮忙管束,顺便家教也好补习班也行,总之怎麽能提高成绩怎麽来。   但是康承颀显然也没有时间,找家教就成了无奈中的最好办法。   “什麽家教啊,我才不要!”漂亮小女生回到家中被介绍给叶书歌,她瞄了一眼他,轻蔑地哼了一声,“颀哥我要你教我,你找些这样的做什麽?”   康承颀面色微沈,想要训斥,却被叶书歌抢了话:“恋兄情结?”   潭萌马上一张俏脸通红,瞪大黑亮的眼瞪叶书歌:“你胡说什麽?”   “呃……从心理学上而言,这样的表现应该可以被归到这一类上……”叶书歌看著小女生,说,“不礼貌叛逆是引起对方重视的一种方法,故意为难可以让对方心里无暇思考其它,贬损他人也是一种恭维,可以让对方明白自己心里只有他……不过……”他挠挠头,“五代之内的近亲是不可能的,生物课没教吗?选理科是要考生物的。”   小女生被他气得脸都黄了,冲他面前瞪他:“你白痴啊你谁说要嫁给表哥了我就是喜欢表哥不行麽讨厌的家夥%¥^#%×&¥%&”   骂了一通之後,潭萌才後知後觉自己干了什麽,看向康承颀,他果然神色不豫。她连忙对康承颀撒娇:“颀哥,我是太生气才那麽说的,我不是故意……”   康承颀皱眉:“小萌,我实在没想到你这麽没有礼貌,还不向叶老师道歉?”   潭萌当然不想道歉,但是看康承颀脸色,也著实不敢违抗,走到叶书歌面前,忸忸怩怩勉强开口道歉。康承颀一看就知她在敷衍,俊美的脸阴沈著。   “没什麽,我们开始上课吧,在哪里上?”叶书歌又在康承颀前面说话,问潭萌。潭萌也怕表哥再生气,连忙把他带进书房,关上门然後坐在椅子上委屈。   “都是你,颀哥这下肯定很生气,他不会再喜欢我啦!”潭萌一边说一边抹眼泪,指责著。   真的是很单纯的小孩子啊。叶书歌看著她哭得稀里哗啦的脸,想著自己像她这年纪的时候在做什麽,然後感慨。   “你确定你表哥曾经‘喜欢’你?”叶书歌开口问。   “当然!颀哥是很喜欢我……的……”潭萌回答,说到最後自己都没了底气。   “成绩不好又不肯学习,看起来也没什麽一技之长,又任性。”叶书歌侧头打量潭萌,说,“康学长那麽优秀,你一点都不像他,他为什麽要喜欢你?”   “我、我有很多优点的……”潭萌泪水都被他气停了,瞪眼睛说,“我很漂亮又很大方学校里面大家都和我玩,我……”   叶书歌静静地看著她,完全不附和或者反驳,潭萌终於撑不住,小嘴一扁:“他们都不喜欢我,爸爸妈妈忙得不理我,颀哥根本不管我,班上同学也看不起我……呜呜……”   “还是无机物吧?”   “啊?”叶书歌这天外飞仙的一句把潭萌问愣了,傻傻看著他。   “我说你还在学无机物吧?把书和练习册拿出来,开始上课。”叶书歌说,坐在书桌前面,掏出笔和笔记本。   “你……”潭萌气得脸红,“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安慰我劝解我吗?上什麽课啊!”   “你是请家教,不是心理辅导医生。”叶书歌答道,“心理医生显然要贵得多。”   潭萌张口结舌。美女当前,这家夥居然想的都是钱,实在是……可恶啊!   当惯家教的人,讲起课来实在有条理,即使是潭萌这样基础薄弱的学生也能听懂。更让潭萌惊讶的是,中途休息十分锺,她吃零食,叶书歌竟然拿出一份英文的东西,在纸上写了起来。   “翻译?”写的是汉语,那应该是英译汉,“大学的作业?”   “不,打的零工。虽然给的不多,不过至少不要求证书。”叶书歌回答,继续做他的工作。   “你英语很好?”潭萌吃了一惊。   “不算差。”叶书歌抬头,“怎麽?你英语也需要补习吗?”   “……”   “可以省下车费,如果你真的要补的话,我想我可以申请排号。”叶书歌认真说。   上完课,和康承颀谈过的结果是,周末时间完全用上,综合补习。   “或者学弟你今晚就留下来吧,家里客房很多,明早也省得再赶过来。”康承颀说。   “谢谢学长好意,但我想我还是回校比较好,有些事情要处理。”   康承颀微微皱起眉:“学弟,我想我并没有得罪你吧?”   叶书歌摇头:“当然没有。”   “那为什麽你一副尽量离我能多远就多远的架势?”康承颀靠近叶书歌,手搭在他肩头,与他视线相对,“招新的时候我希望你来参加cos社团,你理也不理我就走。现在你都到我家里了,还是不肯多待一会儿麽?”   叶书歌侧头疑惑地看康承颀,问:“我只是家教,没必要和学生的哥哥搞好关系吧?”   “和学长处好关系不是必要的麽?你这样又是换寝室又是卖床位又是打工的,真的得罪了学生会长,恐怕也不太好吧。”康承颀微微笑著,言下之意很明显。   “……”叶书歌眼神一敛,一时间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乖乖被他威胁。他想了想,看著康承颀:“你想要什麽?”   “没什麽,只是和你做个朋友。”康承颀说,“化生系这一批新生里,我看你最顺眼,做个朋友,可以麽?”   疑惑地看他,叶书歌并不相信他的话,只是一时间也想不出自己有什麽可以让对方图的。想了半天,想起招新那天自己的不恭敬言语,大概是那些话让这位高高在上的会长自尊受创,因此来找自己麻烦吧。   於是他也微微笑了:“学长有要求,有什麽不可以的。”   不过是虚与委蛇,朋友就朋友,不过是个虚幻的名词。   像这种,连自己亲人都不关心的人,会随随便便找个学弟当朋友麽?   叶书歌不信。    二   “就是他吗?康会长经常来找的新生?看不出有什麽出众的地方啊。”   “听说会长很看重他,好几次邀他进学生会,但他不同意。还有,听说周末的时候会长还会找他一起走?”   “我还在图书馆看到过会长和他,他在写东西,会长好像跟他说话他也不搭理,拽得要死。”   “也不知道会长到底看重这家夥什麽,长得又不帅,说成绩好吧其实也只有一般,T大找出来一个成绩都不差。要说能力,就看他天天写东西再就是往校外跑。想入学生会的那麽多,会长干嘛盯著这家夥不放?”   “还有,英语系的系花,你知道一直暗恋会长的,想借此讨好会长,特地去劝说那小子加入学生会。结果那小子那叫一个拽,一撇嘴说不去,还说别人的想法和他有什麽关系……”   “啊,难道白美人这几天那麽伤心是因为这小子?”系花被欺负,众人可就坐不住了,纷纷表现出愤慨。须知理科尤其是物化这一块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而学校为了平衡,特地把英语系教学楼和宿舍楼安排在物化旁边,好保持一定的男女平衡。因此英语系系花,在这一众理科男生中间有著无与伦比的影响力。即使这位系花明恋的是学生会长,也不能熄灭大家的暗恋火焰。   至於女生那边,则有另一种不满。   “上次难得看到会长,刚要和他说话,他就跑到一边。还以为他有什麽急事,结果竟然是跑去和那个姓叶的说话……”   “如果是个美女也就算了,一个男人为什麽霸著会长不放啊?会长本来就很忙平时时间很少了,居然还要每天找他劝他进学生会,算什麽啊!”   “哼,是帅哥还可以原谅,长得有那麽丑。性格好点也行,他班上同学说他根本不怎麽和别人说话,又不参加任何社团,这种人上大学来干嘛?”   “……”   叶书歌被理科院英语系集体排挤,其实这对他来说也没什麽,毕竟他和其他人不住在一起,平时又忙著打工,停留的地方无非教室图书馆寝室。按理来说别人即使想为难他也未必能做什麽。   但是偶尔做一点事情,就够他烦的了。   T大校园比较大,水房在食堂旁边,离寝室楼比较远,因此大多数学生都是早上去上课的时候把水瓶放到水房旁边,中午吃完饭顺便打水。叶书歌也是这麽做的。於是他的壶几乎是放下去就丢,频率之高,完全不能用拿错来解释。   专业课的座位是半固定的,叶书歌常坐的位置上经常一堆垃圾。因为教室本身就比较小,也找不到其它位置,他只好先把垃圾清理掉。至於一离座就发生什麽椅子不见圆珠笔被扔到垃圾桶之类的事情,简直可用层出不穷四个字来形容。   图书馆其实也是一个很危险的地方,毕竟他一做翻译就是大半天,中途不可能不起身去厕所。经常就在回来的时候,发现翻译到一半的稿子不见,笔袋不知道哪里去了。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即使迟钝如叶书歌者,也能感觉到自己受了欺负和排挤。他并不是很在意和周围人的关系,也没工夫去经营。   但是也不能太差,最好的状态就是存在感薄弱但是大家还能知道有这麽个人,不会注意也不会完全忽视。   现在这种情况,实在是糟糕。   终於,在导员找他谈“生活和交友问题”之後,叶书歌忍受不了了。   付出成本和所得不成比例,虽然钱要多一些,但是这学生其实挺麻烦。交通上的方便以及周六的住宿他有付出多余的时间和精力,来应付潭萌和康承颀。而每一点时间都是金钱啊。   这麽算下来,其实也高不到哪里去。反而因此甩不掉康承颀,让他每天在身後跟著来去,引来别人的排斥,实在是得不偿失。   干脆说清楚,不行辞职算了。   辞职也要找对时间,在这个月第三周的周末,上完课之後,叶书歌来到客厅,要和康承颀“谈谈”。   “书歌,你这麽拼命做什麽,看你脸色焦黄,都瘦成这样子了。”看到平时对自己爱理不理的人忽然特地找自己谈话,康承颀眉拢了下,却还是笑著问。   康承颀坐在叶书歌身边,手抚上他的手臂。叶书歌不太习惯离旁人这麽近,更不习惯被动手动脚,不过想想又不是女生,还怕他有什麽不良意图不成。   现在谈事情才是主要的。   “学长……”   “我不是说叫我承颀就可以麽?”康承颀打断他,说。   叶书歌皱眉,想不要在这种小节跟他争论,於是把话题转回来:“呃……你在T大声望很高。”   “是啊,怎麽?是不是有点崇拜我?那就加入Cos社吧,很不错的……”   拉皮条似的声音被打断,叶书歌侧头看康承颀:“我能不能请您,以後在学校里,离我远一点?”   “啊?”康承颀愣了,精致五官显出不怎麽搭调的震惊来,“为什麽?”   “我受不了您fans的热情。”叶书歌回答。这辈子没追过什麽星,不过fans倒是见识过了。   “怎麽能这麽说呢,喜欢我的人当然也会喜欢你嘛。”康承颀笑嘻嘻地说,“小萌的前途全仰仗你,我当然要尽量和你搞好关系啊。”   叶书歌心想有你缠著我的功夫,令妹大概都上清华了:“那如果我不做潭萌的家教,是不是您就不会在学校里缠著我了?”   “书歌,你这话是什麽意思?”康承颀皱起眉。   “我想,我可能无法胜任潭萌家教一职,也实在没有时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就做到下周或者这周就算完,结算一下我就走。”就知道康承颀是故意为难自己,叶书歌也没指望他能商量得通,直接提出辞职。   “辞职?你辞职了小萌的课程怎麽办?”康承颀马上反问。   “一周多的时间,足够再找个家教的了吧?我下周回来,做满一个月再走。”叶书歌说,“你是学生会长,在T大找个品学兼优又愿意教令表妹的人,应该不难。”   “可是小萌就喜欢你啊。”康承颀笑笑伸手拉他肩,“我也是……”   叶书歌受不了他这状似亲昵的样子,闪身避开:“抱歉,我想我还是无法胜任,请允许我辞职。”   “这种事情,我即使不允许也没什麽办法阻止吧。”康承颀脸上笑容敛起,眼神厉了些,看著叶书歌,“家教这种东西,本来也没什麽合同啊约束可言,想走就走不用考虑其它。而没有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就可以拒绝我了,是麽?“   叶书歌想你既然知道还问我做什麽,并不作答。   “但是说来,我正好想给你涨钱……”康承颀慢慢地说,见叶书歌表情不变,脸终於沈了下来,“所以原本打算结钱方式有所改变,每个月过三周再结的。”   “就是说如果我不做下去,这三周的钱就别想拿?”叶书歌问。   康承颀笑笑:“书歌,我只是想留你,可没有其它意思。”   装好人给谁看呢。叶书歌起身,居高临下地凝视康承颀,心下挣扎,最後一咬牙:“我不要了总可以吧?学长请当你我素不相识,谢谢。”   愤怒到平静,其实也不过是瞬间的事情,一直盯著他的康承颀却清清楚楚看到他眼神变化。先是清澈的愤怒,在怒气上升的同时,眼神却慢慢地、一点一点地黯下来。最後那双黑亮的眼只剩自嘲,和苦笑。   叶书歌长相一般,眼睛却很漂亮。康承颀抬头看他,一时间竟被他这双眼摄了进去,逃不出。   险些心软,然而马上开口:“书歌,你宁可亏钱,也不肯跟我一个社团玩麽?”   “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叶书歌拿自己的东西,毫不犹豫地向外走,“也没钱。”   “我按打工标准给你工资怎麽样?”康承颀扬声问。   叶书歌微一止步,回头看著康承颀,笑著摇头:“学长,我还想在T大待下去。”   俗话说,无事献殷勤……   非奸即盗。    一下失去大半个月的收入,又要重新开始找家教,叶书歌可以说陷入了窘境。   不过总比被那人纠缠的好。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吧,故意为难自己。如果不及早抽身,以後越来承他情越多,可能就受制於人了。   不过钱啊怎麽办,经济上的洞越来越大。开学,为什麽大学要和初中高中一起开学……   实在一时之间找不到能赚钱的活,干脆到翻译社里拿了本书来翻。翻译其实是半脑力半体力的活儿,叶书歌又昼夜开工,饭也不在外面吃,只是泡面了事。後来发展更猛烈,为了省下本就微薄的饭钱,干脆去校外市场买了一斤桔梗,每天在食堂买仨馒头,就著吃。   “小叶,你这样下去钱没赚到,人先垮了。”南穆见他这样,忍不住劝他,“有什麽必要非得这麽委屈自己,又不是没钱。你要是特别困难我借你些也可以,或者你干脆跟我一起吃饭……”   “谢谢你好意,但是,不用。”叶书歌笑著摇头拒绝。也许南穆是得罪不起康承颀,也许是根本无心得罪,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追究中间人的责任是一件很没有必要的事情。而他,从来不做无用功。   幸好少了个人纠缠,身边也少了很多麻烦。叶书歌是完全不引人注目的小人物,没入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到那种。一众行侠仗义者见他们伟大的会长已经撤退,也就心满意足地撤去,还给叶书歌一个清静。   这样,就够了。他只想安静地过这四年,安安静静地赚钱,就好了。   但是命运,常常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尤其是不以叶书歌的。   T大每学期都有体能测试这东西,男生无非是俯卧撑引体向上五十一千五之类,并不难过。冬天不适合测试,因此赶在期中的时候找个时间大批测。   叶书歌因为身高以前就被抓去练过篮球,身体其实还算不错,但架不住他自己折腾。本来就每天处於饿得两眼发黑状态,再在人群里一挤,剧烈动作一做……   “还有半圈……”这麽告诉自己,叶书歌充起力气继续向前跑。眼看出去的一切都是重影,砖红色的塑胶跑道能反射阳光似的,让人看一眼就头晕。腿软绵绵的,每一步踏出去都是凭著本能和毅力,而不是体力。   不行了,像是未来一样,茫茫然一片看不到路。叶书歌心里模模糊糊地想著,脚下发软就要跌倒。   稳住……再坚持一点……这麽想著,咬紧牙关让自己不要倒下。好不容易找到平衡,可以继续前行了,身体却被什麽拖住,无法再向前。   耳边响起声音,已经完全不清楚这声音在说什麽了,只是下意识想逃。但是身体好沈,又被什麽禁锢住一样,动不了。   心里还清楚,身体却失去了几乎所有的感觉。叶书歌只觉自己身体悬空,然後──   他昏了过去。    这麽高的个子,怎麽这麽轻?抱在怀里简直比女人都轻,瘦得几乎只有一把骨头。阖上的眼显出疲倦,垂下的睫毛并不长还有些硬的样子,在眼睑处刷下一片阴影。   康承颀抱著叶书歌去校医院,幸好医院离操场不远,很快到了。检查过後,说是营养不良贫血外加疲累过度,好好睡一觉然後多吃点多休息就好了。   移到校医院的病床上,叶书歌还在昏迷之中,康承颀坐在床边照顾他。叶书歌没什麽朋友,校医很放心地把照料他的任务交给康承颀。   “跟这新生说说,学习压力不要太大,T大当人没那麽狠,再怎麽也不能把身体弄坏啊。还有多吃点好的,就算大锅饭饭菜不好,不是还有小灶吗,怎麽能成这样……”老校医嘱咐著,“还有做点补身体的,什麽猪肝啊鸡汤啊,血红蛋白都快到五了,再这麽下去站著都能晕……”   校医走了,康承颀陪床。房内很静,没有其他人。康承颀抬起手,碰触叶书歌脸侧。煞白的脸,安静得给人他不在呼吸的错觉。原本麦色的皮肤少了血色,这时候也显得透明起来。   “如果你不这麽倔强的话,又怎麽会这样……”康承颀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我不过是想把你逼到我身边来,你就不能放下你的排斥麽?”   叶书歌眉头皱得紧,唇也压成一条线,即使是昏迷,也没有半点放松的样子。左手放在脸侧,康承颀去握他的手,叶书歌手掌摊开,修长的五指,有著凸起微黄色茧子的指腹,和完全谈不上细腻的皮肤。康承颀手指指尖在他手心上轻轻抚摸著,半长的发垂下来,挡住他的眼,看不到神光流转。   叶书歌清醒过来的时候,觉得手被压著,有些麻。他尝试著动下手,却听到身边有人在轻声叹气。然後听到叹息之後略有些惆怅的声音:“我真的不是为难你,只是觉得,你的眼睛真的好像群群……可是我再也不可能见到他了……”   这声音听起来有些悲伤。温柔的悲伤,优雅的中音在说到那个名字的时候稍稍沈了下去,到尾音甚至有些颤抖。   叶书歌性格虽强,心却软得很。闭著眼,一时竟然不知道是该睁开还是继续昏迷。   “我也只是希望能和你多相处一会儿而已,那些人……我是故意煽动的,但也不是真的要让你陷入困境……”男子继续用有些可怜的声音说著,“我是想学生会事情太多又不好徇私,才希望你入COS社的。我至少能接到一些游戏宣传之类的cos,钱还是不少的……”   “有钱?”哑哑的声音响起,叶书歌睁开眼,“多少?”   康承颀先是愣了一下,随即高兴地几乎跳起来:“你同意了?”   “反正有钱拿不是麽?”叶书歌勾起唇角。   康承颀是聪明人,马上反应过来,伸手握住叶书歌的手:“你听到我的话了?书歌我就知道你很善良……”   “我只是想赚钱。”叶书歌飞快打断他的话,声音强硬,但是脸上表情有些可疑的不自然。他甩了甩手,想把康承颀的手甩开,但康承颀抓得显然比较紧。   “那个,如果要我做家教的话,我也可以继续了。”叶书歌甩了半天甩不掉他的手,脸色微沈,“当然如果你已经找到其他人,那三个星期的钱就继续欠著吧。”   “当然没有其他人……这件事就不要提了,我不是有意的。”康承颀有些讨好地笑著,狭长的眼尽是灵光,“後天周五,我接你来我家吧,小萌的课都落下很多了。”   “嗯。”叶书歌答应著,一边起身,“我一千五是不是没过?我回去问问……”   “你多休息一会儿,校医说你贫血很厉害。”康承颀压著他,“一千五你就差几米,老师说给你算过,不用担心。”   “哦。”叶书歌放了心,但还是起来,从口袋里面掏出钱包,拿出硬币一枚,递给康承颀。康承颀傻了一下,叶书歌扬起唇角:“挂号费,五毛。”    其实如果放下反感,康承颀真的是不错的朋友和学长。   性格开朗人缘极好能力又强,对化生系的种种都熟悉,家里又富裕。对一般人而言,他应该是最理想的朋友吧。   但是书歌一直是个没有朋友的人。他不习惯接受别人的接近,也不习惯平白的好意──世界上没有无所求的好意,这点他很早就知道了。   但是那天,一时心软之後,就再难甩开这个人了。   “书歌书歌快过来吃,我特意让保姆送过来的,补血。”即使在食堂这样人来人往的地方,康承颀也是众人注目的焦点。幸好现在他已经不再私下做什麽小动作,大家对书歌也就没了先前的明显敌意。   不过这种情况,已经让人很不自在了。   康承颀打开饭盒。里面都是校医说的以及保姆自己做的菜,都是补血的。推到书歌眼前:“还是热的呢,快吃。”   即使书歌这样神经粗的人也感觉到了尴尬,周围人都用诧异眼光看著他二人,毕竟这样的行为和话语怎麽看怎麽像是男女朋友说的。何况什麽补血……   为了掩饰情绪波动,书歌埋头吃起饭来。依他性格其实是绝不会承这情的,但他不想再引人注意。   猪手,猪肝,鸡汤。书歌不喜欢太腻的东西,不过他清楚自己身体虚弱,硬著头皮也要吃些。康承颀笑眯眯看著他吃,保姆也给他送了饭,是素裹鲜笋、银粉丝和口蘑,外加小盒苋菜汤。   “诶?你怎麽不吃肝。来,肝明目补血又有营养,多吃点。”说著竟然动手直接往书歌的饭盒里面送。   这……这也照顾得太离谱了吧。   书歌正要说什麽,肩头忽然被人一拍。抬起头,一位男生同时拍著他和康承颀的肩膀,扬声说:“承颀啊,还有这位杜宾学弟,你俩怎麽也在三食?”   康承颀皱眉:“朴冬,说话注意点。”   朴冬在他俩对面坐下,仔细打量书歌:“承颀你眼光还真不是一般的狠,看起来虽然不怎麽帅,不过气质还真不错……你打算让他上谁?”   “凌尚远,怎麽样?”康承颀挑眉,问朴冬。   朴冬再看书歌几眼,猛地点头:“像,真的很像。”   “那是什麽?”书歌停住筷子,问他二人。   康承颀趁机为书歌填了几筷子的猪肝,回答:“我不是和你说过有游戏宣传的cos麽?游戏公司找到我们社,我在找coser。那个凌尚远,就是游戏里面的男配角之一,也是我希望你cos的人物。”   书歌其实只是一时激动答应了他,现在早就有些後悔。他对一切站在众人前的事情都没有兴趣,即使可以赚钱。   不过这时候好像也不容得反悔了,书歌吃了口饭,问:“不过这种公司宣传,不是应该挑帅哥美女吗?游戏公司也要审核吧。”   “帅哥美女,化了妆谁都是帅哥谁都是美女。”康承颀一撇嘴,“书歌你放心,这件事我有绝对的权力。如果不信任就不要找我,找我自然就不能干涉。”   看来是推不掉了,早知道还不如不心软。到处打工虽然辛苦,总比做这个好些。   “而且承颀这麽一说,就真的越看越觉得凌尚远非你莫属啊。”朴冬直勾勾盯著书歌看,书歌有些别扭,康承颀则是不悦,用手肘重重撞了朴冬一下。   朴冬用手捂著被撞的地方,一边还是盯著书歌不放:“我说真的,男人嘛,也没什麽漂亮不漂亮的,像承颀那样就叫人妖了……”又被暗算,但是嘴还不老实,“你个儿也够高,五官也端正,关键是气质啊,说冷又不是冷,说漠然吧……或者该是出尘?还是……”   出尘的人忽然起身,向外走去。朴冬一傻,没想到这人酷到这种程度。   康承颀算是比较了解书歌,因此一愣之後马上感觉到不对劲。书歌虽然冷淡却绝少失礼,又不愿意引人注意。若说他会因为朴冬几句玩笑而离开,他是不太信的。   马上站起来追上去,这时候正是饭点,人多,书歌也走不了多快,康承颀始终能看到他。只见他右手捂住嘴,脸色极白。   康承颀著急追去,不过人多也同样阻了他脚步,直到拐到一边才稍微好点。   快步追上,书歌进了厕所,康承颀听到呕吐的声音。   难道刚才吃的东西有问题?康承颀脸色一变,低低说了句:“明明让她好好做,居然敢拿有问题的食物……这周回去就让她回家!”   “不是……”呕吐的人耳朵很灵,勉强开口说话,“是我不能吃肝,不关你家保姆的事……”   康承颀愣了会儿,低声说:“我总以为我是为你好,但是总是让你难过,是麽?”   书歌吐了半天,终於无物可吐,起身对他露出一个几乎看不到的笑:“谢谢你。”   “啊?”   “很多年没有人想要对我好了呢。”书歌去水池那里漱口洗脸,模模糊糊地说。   “以至於……都不习惯了……”    三   一旦被人关怀,便不自在起来。独立惯了的人身後忽然跟了个尾巴,连三餐和休息都被对方照顾著,起先还是不习惯地抗议,到了後来发现根本没什麽效果,索性接受。   维持了多年的“不招风”原则,还是在刚入大学的时候就被打破。康承颀实在是耀眼,只要在他身边,再不起眼的人也会被注意。   何况两人实在关系密切得有些过分了,周末一起走不说,平时一起吃饭,连社团都在一处。按理来说学生会事情比什麽社团可多得多,但也不见康承颀那麽上心。   最严重的是,康承颀竟然跑去和书歌一起上课。专业课当然不好混,公众课反正人多,康承颀就经常拿著书本跑过去上。书歌通常不和同学坐一起,而现在只要是康承颀来听课,旁边人必然会提醒:“学长在那边,给你占好座了。”   这种密切跟人,实在是有点超出书歌的正常理解范畴。说是为了cos或者表妹,但是在书歌看来,都是借口。   多半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像他去世的亲人朋友吧,书歌对於死亡二字最没有抵抗力,也不想推拒。康承颀表现出来的过度亲密,他并没有往其它地方想,尽管别人已经指指点点,他又没什麽同班好友,竟是一点不知。   “谁来分析一下这段话中体现的经济学原理?”老师四处看著,一指後面那个不停写字的学生,心里想就算大家都在底下干别的,也没有你这麽夸张的吧?   该生闻言站起,下面爆发出一阵笑声,老师摸不著头脑地怒视这些造反学生。於是听该生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该段话,点头:“嗯,还可以,你叫什麽名字,以後上课不要做无关的事情……诶?”   老师向前走几步,终於看清楚该生长相:“康承颀?你不是大二的吗?”   “嗯,是啊,但是我想再听一遍老师的课,又要完成大二的任务,只好在课堂上一边听一边做。”康承颀笑著对老师说,太漂亮的笑容,让对方一阵发晕:“好了你坐下吧,能有这样的求学精神实在是值得大家学习,做点其它事情也没关系,不过记得别打扰到其他人就好……我们来看下一段……”   康承颀坐下,低声对旁边的书歌说:“这些我翻译完了,还有吗?”   桌上的材料其实都是他从书歌那里抢来的,是书歌的翻译稿子。抢来之後就放在桌子上,以避免书歌抢回去,结果就被老师盯上了。   “你说谎真的是眼睛都不眨一下。”书歌说,有几分嘲讽意思,“你那些应该有两千多字,钱我拿到算给你……”   “书歌,你还是要跟我分这些麽?”康承颀无奈,“我只是看你辛苦,帮你而已。”   书歌微怔。   其实算又怎麽能算清,就算不算人情债只算利益,康承颀让保姆送来的饭菜、周末去他家的“改善生活”……这些真算起来,都应该还吧。还有他的时间和心意……   所以说什麽朋友啊真是麻烦呢,欠下这麽多,真的还起来,岂不是要卖身了。   “这位同学,就是说你,起来回答这道题。”老师点到书歌头上,指著黑板上的一堆数字问他。   书歌站起来,有些茫然。   “先说价值规律曲线,然後……”康承颀小声指点,救书歌於危机之中。   坐下,如果他的目的是怀念故人,另外办好cos,那麽自己好好配合也就是了。    “幻梦江湖”是国产大型RPG游戏,情节其实颇有些老套,无非是江湖血雨报仇雪恨为民除害之类。不过里面人物颇为出彩,尤其是男性。   书歌cos的凌尚远并不是主角,只是主角身边的夥伴之一。康承颀cos的也不是主角,是最终boss大反派。   衣服由游戏公司订做,连道具都不用操心。唯一要做的就是熟悉剧情,康承颀给书歌光盘让他去熟悉。   “这是什麽?VCD?”书歌拿著光盘,愣了一会儿。   “……”康承颀沈默了下,“你没有电脑吧?”   “当然没有。”   “也没玩过游戏?”   “玩游戏有什麽用?可以赚钱麽?”书歌抬头,奇怪地看著他。   “……不可以赚钱的,你就不会去做?”   “呃,看书不能赚钱,但是可以增加知识和赚钱的机会。”书歌回答。   也就是说眼前这家夥除了看书和赚钱之外,大概就没做过其它事情了……   “这样,周末你来我家,我教你打游戏。”康承颀说。   书歌犹豫了下。想到这是“工作需要”,於是也就没办法拒绝。   於是周末,和平常一样,他到了康家。   康承颀卧室里的电脑装了这游戏,因此两人进了康承颀的房间。   高雅而不显铺张,果然是有钱人。熟练打开电脑,康承颀示意书歌坐在电脑前,他在书歌身後看。   书歌再不接触电脑,也会基本操作。化生系虽然不用电脑做一些数据处理,也不太需要打报告,但现在已是数字时代,总会有点什麽需要用到电脑的。   开机,点开游戏,然後开始无措。康承颀在书歌身後,上身前探,左手按著椅背右手握住鼠标──和书歌的手,指点他:“来,我们现在是开始游戏,所以要点这个……然後等著游戏loading……这是片头动画,你看这就是他们的上一代,反派也就是我为了自己的野心血洗这个城镇,这是主角,这是你……”   他这姿势,几乎是环抱住书歌一般,手也覆在他手上。书歌觉得非常不自在,想缩手却被紧握住,想移开身体,但这小小的椅子,实在不容他躲闪。   朋友……都是可以离得这麽近,有这样的接触麽?   书歌奇怪著,注意力很快被屏幕上的画面吸引过去。RPG虽然被大多数男生唾弃,但是对书歌这种连扫雷都没玩过的人而言,它是绝对新奇的吸引。   “出场了,这是男主角,是你主要的操控人物。”康承颀说著,用鼠标使人动起来。在房内走来走去,说话,发展剧情,同时给书歌讲解。   “来,你来试试。”康承颀把鼠标给书歌,书歌怀著极大的兴趣和好奇,玩了起来。   刚开始玩总难免笨手笨脚,又过於紧张,何况书歌鼠标和键盘都用不太好。他根本不知道这游戏是回合制,一见自己被打就慌张,平时的平静居然消失殆尽,脸上表情也生活起来。   这样的激动,才像一个不满二十的男孩子。   “糟糕怎麽办要死了……”书歌慌张著,鼠标乱按,完全失了冷静。康承颀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右手去抓鼠标,先补血後进攻:“没事,这个你是打不死的,十回合之後就会自动发展剧情,你只要撑过十回合就行。”   书歌放松地笑了,笑得很漂亮,让康承颀目不转睛。他拿回鼠标,渐渐上了手,遇到敌人的时候会紧张,脖子直起来,身体前倾,全身都僵住一般。赢的时候就会高兴地笑,嘴角挑起来眉扬起来,有份难见的意气飞扬。   “啊!糟糕!要死掉了没有存档……”书歌惊慌喊,转过头问康承颀,“这该怎麽办……”   一转头,两人脸贴得太近,唇上什麽东西掠过的感觉让书歌傻住。眼前的人贴得近,可以清楚看到他直发的每一丝,和长长半垂的睫毛。   音乐肆无忌惮地响著,电脑屏幕上显示“泣血江湖”的画面,以及“重生”的选择。然而两人都已经无暇顾及那里了。   视线交会,都是深得看不见底的眼,即使都清澈。然而都是极漂亮,黑褐色的水晶一样,反射彼此的影子。   不知道看了多久,直到电脑转换成屏保,与之配套的音乐响起,两人才回过神来。康承颀一边暗骂自己装屏保就装,干嘛还非得下一个带音乐的。   “呃,这个没什麽大关系,游戏会在打每个boss级别的敌人之前自动存档,重新读档就是了。”咳两声清清嗓子,康承颀说,俯身去重新读档。   房内泛著暧昧空气,两人都不说,然而都有感觉。      第一次玩游戏,兴奋的书歌竟然到了半夜还不肯放手,坐在电脑前打著。游戏这种东西本来就有上瘾的功效,康承颀一直希望书歌能自我放松,这时候自然不会拦他,还陪著他玩,遇到他不明白的地方还耐心指导,在书歌手忙脚乱的时候出手帮他。   因此一玩竟然就玩到了凌晨。书歌撑著疲累的眼,精神比较亢奋,但身体已经倦了。他本来就有些过度疲劳,康承颀也怕他身体撑不住,干脆给他端了杯蜂蜜牛奶外加少量安眠药──对这倔强的人,与其劝他,不如让他自己困比较好。   书歌很少吃药,自然也就缺少抗药力,喝了牛奶之後很快就困得睁不开眼。   “明天再打也一样,去睡吧。”握著书歌肩头,康承颀柔声劝他。   “明天要教课,要翻译……”书歌眼皮都在打架,还是不肯听从康承颀的话,“再一会儿……我找到小玉就去睡……”   他不会是想明天按时起床,然後继续教书外加翻译吧?   康承颀瞪著他,有了些怒意。   书歌感觉不到他的眼光,鼠标再动几下,手一松,身体下滑。再看他双眼闭上,竟然已经沈沈睡去。   大概是因为刚才还在打游戏的关系,书歌神情放松了很多,平时总是微有些蹙起的眉心平整了,睡得安稳。   手从他额间滑过,落到他下颌上,然後握他肩头,另只手揽他,微用力将人抱起。   “重了些呢,比前些日子。”笑著把人抱到床上,放下。抓过来枕头塞到他头下,想了想,还是阻止自己伸向他腰带的手。   “专科生宿舍那样的地方都能住下去,应该不会觉得这里不舒服吧。”低声说著,为书歌盖上被子,关灯,上床,躺到他身边。   书歌睡得很沈,也很老实。呼吸绵长,侧过身可以看到他身体随著吸气吐气微微起伏。   这人就在他身边。   康承颀侧身,看著黑暗中书歌的侧脸,数著他的呼吸。   然後睡著。    生物锺到了差不多的时间,身体却还懒洋洋的,而天光好像也没到该起来的亮度。   重要的是感觉很轻松,那种很多年不曾感受过的轻松。好像回到以前,父母在身边的时候,无论什麽都不用自己担心。有宽软的床,呼吸没有潮味的空气,不用一睁眼就想今天该完成多少任务,赚多少钱。   啊!今天的任务……   书歌清醒过来,猛地起身,吓了躺在他身边的康承颀一大跳。他揉揉眼睛,嘟囔:“怎麽起来了?现在还早呢。”   书歌看到身边躺著的人,一下傻了,瞪大眼没有反应。   “这样傻傻的表情真可爱。”康承颀低声说了一句,书歌没听清楚,还是傻呆呆看著他。刚醒过来的人有著早晨的清新感,迷迷糊糊的表情显得特别可爱,连新冒出的胡茬都只是让他看起来更加愣头愣脑。   过了半天,书歌才有反应:“我怎麽会在这里?你为什麽……”   “你昨晚打著打著游戏睡著了。”康承颀笑著说,“我力气不大,没办法抱你回房,而且也太晚了我怕吵醒大家。所以就让你在我房里睡,反正床也足够大。”   “……”问题不是床大不大吧……而且自己那次晕倒,康承颀好像把自己从操场送到校医院,这距离总比他卧室到客房远吧?   不过……“快八点了?”看了眼表,书歌没有心思跟康承颀纠缠,连忙起身要下床。但是康承颀睡在外侧,要想下床一定要从他身上跳过去才行,这点让书歌微有些尴尬。   “现在还很早嘛,再睡一会儿好了。”康承颀还特意挡住他,“小萌的课十点才开始,你再睡会儿,昨天睡得那麽晚……”   书歌听他说昨晚,想到昨晚打的游戏,眼光不由向电脑晃过去。康承颀一笑:“我帮你存档退出,你不用担心。你睡眠不足会有黑眼圈你自己知不知道?躺回去再睡会儿。”   “真的是玩物丧志。”书歌侧过头,叹息一声,眉又皱了起来。   “你啊,就是把自己搞得太紧了。”康承颀伸手拍他两下,“游戏公司出钱不少,肯定够你这些时间的损失。我正好周末没事,也该练练英语考级,帮你翻译一下也是两得……”   这些都是托辞,然而隐藏在这些话之後的是好意吧。书歌有些失措,毕竟不曾有人对他这样过。朋友,都是这样的麽?   “好啦继续睡吧,现在还早,大周末的谁会这麽早起来。”康承颀拉住书歌,不让他下床。   “你总得让我去洗手间吧……”书歌翻个白眼给他,“总不会我连方便的自由都没有了吧。”   康承颀笑了,让开地方:“请。”   然後在书歌下地的时候又来一句:“用不用我陪你?”   书歌瞪他一眼。      “叶老师,你昨晚是不是睡在颀哥房里啊?”摊开书,潭萌却没有上课的样子,歪头看书歌问。   这句话听著怎麽这麽别扭,书歌心里想,却也只点头:“是啊,昨天打游戏打晚了。”   “颀哥对你真的是特别的好。”潭萌歪头打量书歌,看得他不自在,她自顾自地说,“我从来没见颀哥对别人这麽好过,他的房间从来不让其他人进去,顶多保姆进去清扫一下……不管男女,你也是第一个进他房间的外人呢。”   “这有什麽?”书歌完全不明白小女生的逻辑,“小事而已。”   女生总是注意一些无意义的细节,把这记性用在其它地方,估计什麽都背下来了吧。   “不是小事。像颀哥那麽傲气那麽独断的人,为什麽会对你这麽好呢?”潭萌说著,咬著笔尖思考,安静下来的她看上去漂亮而有气质,“如果是女生还可以说是他心动,可你是男生……”   “朋友不就是这样麽?”虽然没交过什麽朋友,不过好像男生之间,同挤一张床之类的也挺正常的吧。拿起书:“别说无关话题,上课了。”   朋友……麽?   颀哥是完美的,人际关系似乎也很完美。   但是他不会把时间分给身为表妹的她,哪怕只是每周抽出一两个小时为她讲课。他也不会把同学带到家里来,即使对方有事找他,他也宁可约在附近咖啡馆见面。   虽然从来都是笑得很温和,但是……颀哥实际上是不在乎他们这些人的。如果说潭萌以前还自欺欺人地认为颀哥对她很好的话,那麽自从书歌来之後,她就明白什麽叫做真正的在意了。   是那种,视线不离,做什麽都为了讨好对方接近对方的在意。从来没有见过颀哥对谁这样,即使是常年在外经商的姨父偶尔回来,也不见颀哥这麽上心。   朋友麽?   有些怀疑。不过,除了朋友,还能是什麽呢?   很快到了中午,保姆做好饭招呼他们,康家保姆做一手好菜,书歌在他家出没两个月,著实健康了不少。他的口味保姆都清楚,每次做的,都是他偏好。   “我记得书歌你还是比较爱吃海鲜的对吧?”拿起虾剥好,笑眯眯放到书歌碗里,“我去买的最新鲜的虾,来这是佐料,你尝尝合不合胃口。”   书歌再迟钝,这时候也觉得奇怪:“那个,我自己来就好。”   虾很鲜,不蘸醋直接吃有著淡淡的甜味,醋蒜不会掩盖这种甜味,只是将其融合在一起。书歌确实很喜欢吃海鲜,不觉多吃了点。   “味道怎麽样?”康承颀看著书歌,笑得有些得意。   “嗯,很好。”书歌心里盘算,虽然饭钱已经在家教钱里面扣出去了,但显然那点钱根本不够这样的饭菜标准,还是找个时间请康承颀几次才行……真麻烦啊,请客的时候可不可以康承颀一个人吃就好?   “你觉得好就好。”康承颀对著他笑,“是我做的,虽然简单了点,不过好歹也算会下厨了。”   “没听错吧?颀哥你自己下厨?”潭萌瞪大眼睛,不敢置信。   “是啊,当然只是清煮,不过好在能吃。”康承颀回答,“以後多练习,也许就能达到家庭主夫的标准了……”   他说著,眼光落到书歌身上,温柔笑起来:“这样的话,即使没有保姆,我自己也可以做饭给恋人吃啊。”   “颀哥你不会是有了心上人,打算跟对方同居吧?”潭萌吓了一大跳。   “也许会。”康承颀笑笑,却不多说。   “是你同学吗我认识吗是大美人你们进展到哪一步?”潭萌一连串问题问出来,康承颀径自夹起一只虾,蘸醋吃,半天才在潭萌不停追问中回答:“现在八字还没有一撇呢……”   “难道对方不接受?还是颀哥你没告白?”小女生连用词都符合少女标准,“还是对方已经有男朋友了?不会有女生拒绝颀哥你吧?”   康承颀微微苦笑:“那家夥啊,我想,还不知道什麽叫喜欢吧。”语气是抱怨的,表情却很温柔。   颀哥要被抢走了。潭萌觉得很失落,因此也没有注意到,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康承颀的眼光,一直落在静静吃东西,不浪费一点的书歌身上。   书歌更不会注意到,友情对他而言都是接触不到的事物,何况爱情。他完全不关心这个话题,康承颀是喜欢谁也好,交女朋友或者不交,都不在他关心范畴之内。   如果有了女友,他是不是就不会这麽缠著自己了?书歌想著,有些放松,但是也有些微的失落。被缠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但是缠啊缠啊的其实也有点习惯了,对於数年来都独来独往的他而言,这也是绝无仅有的新鲜体验。   一边想一边吃,菜掉到碗里数次,虾剥得乱七八糟。想了半天总算有个结论:如果得到什麽,就一定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但是他实在付不起什麽。   康承颀照顾他,帮他做翻译,让保姆送饭和他一起吃……凡此种种,都是要还的。   但他总不能请他吃三元一碗的牛肉面吧?康承颀的一顿饭,可能够书歌吃三天的。这麽算来,欠的越多,还起来越难。   还不如没有朋友的好。   而且为了朋友而付出的时间不能用来打工,实际上是损失了,却不能算钱。   “不划算啊……能的话还是趁早脱身的好。”他低低声音劝诫自己,有些无奈,但是也只能这样不是麽?他没有任性的权力,没有失去的余地。   “嘀嘀咕咕说什麽呢?饭都不好好吃。”康承颀夹起一只剥好的虾,索性送到他嘴边。书歌下意识张口吃掉,然後傻了。    四   两周之内把游戏打完,书歌在通关的时候,心里是极度不舍的。如同一个只知道世界是黑白的人,忽然看到了彩色,之後再让他回去那单纯两色的世界,大约一定是不甘愿的。   由奢入俭难啊。   就像在康家住的时间长了,就感觉到寝室实在是又潮又暗。明明这种地方早住习惯了,也啃馒头咸菜啃得很开心,可一旦生活好过,就再也不容易回去。   正如一旦有了朋友,贪恋那点陪伴,就再也不适合一个人的冷清。   “还有几款不错的RPG,你玩不玩?”康承颀微笑著诱惑他,“现在网游也很热,我知道有几个公测的很好,要不要试试?不收费的哦。”   坚决摇头。一个幻梦江湖就玩了两个星期,整整四个晚上都是睡在康承颀房里的──他本来是想早点离开电脑的,但被康承颀一劝就多待了会儿,结果不知怎麽的就睡著了。醒来人就在康承颀床上。   如果说玩这个还是工作需要,那麽别的可真的完全没有理由了。   “怎麽?你现在的收入还不够你生活吗?”康承颀微微皱起眉,“我记得你是有特困证明的,学费和杂费应该都有减免,你把床位租出去,又住在那种地方,兼了几份家教又不停做翻译……这还不够吗?放松一下又有什麽关系?”   知道书歌一直对自己的照顾比较抗拒,康承颀也就不说书歌现在一日三餐倒有一半是自己包下的,更不说翻译里面有自己不少笔迹。好不容易进一步的关系,他怕因为自己的询问,又回到原点。   书歌脸色果然微微变了下:“我有其它的需要。”   “书歌,你家里没有亲人了不是麽?”康承颀狠狠心,还是问了,“你并没有其它的支出也不需要养家,对吧?”   书歌脸色彻底地变了。他看了康承颀半天,最後一句话不说,只是站起身,向门走去。   “书歌你别生气!”康承颀见状连忙跟上去,抢先一步到了门边,把门关上,“我是看了你档案,但我没有其它意思,我是关心你……”   “我会去参加cos。”书歌转身,与他正视,“这些日子蒙您照顾,我会把潭萌教好,至於其它……”   他只觉得难受,心底的烦闷涌上来压在喉咙口,怎麽也说不出话来。   其实算什麽呢,父母刚去世的时候,不乏以此恶意取笑的。十岁出头的小孩子,还不明白什麽叫做厚道,别人的痛苦也可以拿来当攻击武器。直到後来,知道此事的老师同学,大多也是拿慈善和施舍的眼光来看他,甚至有些同学还高兴说“那你一个人住岂不是很自在”或者是“和你一比我真幸福”之类的话。   有什麽关系呢反正也听习惯了不是麽?早就不在意了不是麽?所有人都跟自己家撇清关系的时候就明白了不是麽?   可是为什麽会这麽难过呢?   “至於其它……我会尽量回报你的。”书歌最後低低说,咬住嘴唇,转回身想绕过康承颀。   “我……真的是在关心你,你感觉不到麽?”康承颀拦住他,双手微微伸开,几乎成了环抱的姿势,“我没有任何施恩或者好奇的意思,我……”   康承颀比书歌矮一点,於是微仰头看他:“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希望你能放松一点,不要这麽累。希望你能快乐一些,像我们这个年纪的大多数人一样……”   见书歌还是想去开门,康承颀索性抱住他:“不要生气好不好?身为朋友,彼此了解不是应当的麽。我是学生会长啊,偶尔帮老师整理档案,看到你的就不觉多留意了一下……我真的不是故意打探你隐私的。”   被这麽抱住,感觉好奇怪。书歌尝试挣脱,力气比不过康承颀,只能任他抱住自己。然後歪头疑惑,刚才自己为什麽那麽难受。   大学虽然不比高中,不用开家长会什麽的,但是这种事情也没什麽隐瞒的必要吧。知道总会知道的,为什麽自己反应会这麽大?好像感觉上是……别人好奇查看而知道并无所谓,但如果是这人……就不行……   好奇怪,既然是“朋友”,那麽应该更加无所谓不是麽?   书歌陷入疑惑之中,完全没有感觉到“朋友”把头靠在自己肩上,靠近自己脸颊在做一些疑似吃豆腐的事情。   当然即使他注意了,可能也会把这种现象归结为“朋友”吧……    “在我刚过十岁的时候,我父母因为生意上的问题,自杀了。”书歌坐到沙发上,康承颀坐他身边。   他语气很平和,有些像是在叙述跟自己无关的事情,表情都没什麽变化:“那时候我奶奶还在世,她把我接去她那里,直到她过世。”   “你家其他亲戚呢?”康承颀挑眉。   “因为我父母生意失败,欠下很多钱,其中据说也有我家亲戚的,所以……”书歌顿住,眼中滑过一些什麽,随即敛起。   康承颀忽然伸手,从侧面把书歌抱住,死活不放。书歌愣住,不知道他为什麽要这麽做。   但是有一点,温暖的感觉。   忽然想起那些亲戚曾经的嫌恶眼光,他们向父母要钱要好处的时候,可不是那副模样。他们拿到分红然後说想再加点投资的时候,说话也不是那语气。   心里早已经冰凉,以至於叙述往事的时候,可以用完全记叙性语言陈述,像是说别人的事情一样。   可是眼前这人这麽一抱……   忽然之间就有点想哭。好像有近十年的时间没没哭过了吧,连奶奶去世时都是木然,好像所有的眼泪都在父母去世时流光了,剩下的,都在生活之中慢慢枯干。   书歌的父亲是家里最小的,因此他奶奶年纪已经很大了。因为家庭成分的关系,伯伯姑姑们早些年生活都不得意,只有书歌父亲胆大敢闯,从卖鞋开始一点点赚钱,後来开了个小公司,做得也算不错。   直到公司不知怎麽的出了问题,眼看奋斗了半生的事业失败,书歌父亲终於无法再撑住,和他母亲一起从商贸楼十二层跳了下去。   人情冷暖不过如此。只有奶奶肯照顾他,七十多岁且无什麽积蓄的老人,带著一个十岁,且背著无数欠债的孩子。   “难道你这麽拼命是在还债?但是……”听书歌说著,康承颀更是收紧了手臂,将他环在怀里,“但是你父母已经去世,债务纠纷怎麽可能再给你……难道你父亲向黑道借过钱?但是这麽多年……”   “没有,只是我爸欠的,很多都是三角债,也都是一些普通商家什麽的。有一家,本来就亏了本,又要不来我爸欠他的钱,所以那丈夫也跳了楼。”书歌侧过头,轻声说,“他家也有一个孩子,也没有亲戚肯帮忙……”   “难道你……你这麽辛苦,竟然是为了一个不相关的人?”康承颀问他,“难道你这麽拼死拼活,累得半死又吃不好睡不了的,竟然是自己为难自己?”   书歌不看他:“不算不相关吧?事实上是我爸欠了他家钱导致这样的结果,虽然法律上我不需要再去赔偿什麽,但实际上,是必要的。”   “每个月都要给?那小孩的母亲死了吗?”康承颀追问。   “齐阿姨原来是家庭妇女,出去赚也赚不了多少钱。”书歌回答,“反正我能赚钱,多负担一点也没什麽。”   “那你从几岁开始?你奶奶又是什麽时候去世的?是不是你从中学时代起就不停在外面打工,你的手……”他抓起书歌一只手翻过来,手心有极粗糙的茧子,“这些都是做体力活的结果是麽?我还看到你後背有条两三寸长的伤疤……”   “那是在工地上被脚料划的。”书歌说得很平静,“是工伤,所以医药钱都是工头出。”   康承颀静默片刻,执著书歌的手,送到唇边,轻轻吻上他掌心。   柔软触著微硬的浊黄突起,手心是极敏感的地方,书歌只觉得酥痒,想抽回手却被康承颀抓得紧。半天康承颀才停住动作,低低叹了口气,热气吹在书歌掌心,又让他一动。   “什麽时候你才能够不要用这种理所当然的语气来掩饰你真正的想法啊……”他叹息著,“书歌,我很喜欢你你知道麽?”   书歌点头:“你说过我们是朋友。”朋友当然要相互喜欢。   “……好,是朋友。”我忍,“你可以为了,呃,有点关系的人就这麽拼命而且不是一天两天,就不能陪朋友吃饭睡觉打游戏?”   呃?   虽然听起来好像挺顺,但是怎麽觉得好像哪里有问题?   长期习惯一条线思考方式的书歌有的时候会很脱线,例如现在,好像应该赞同点头,可……   “你我是朋友,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所以书歌你不要担心太多,放松一点。”半抱著把人拖起,拖到电脑前把人按下,康承颀坐到旁边椅子上,“陪我玩一会儿,ok?”   好像,是不能拒绝的啊。    叶书歌,十九岁,B市本地人。十一丧父丧母,十五岁的时候抚养他的奶奶去世,此後一直自己生活。   再多一点,身无长物。和奶奶住的房子是公房,改私的时候是伯父拿的钱,奶奶去世之後当然就被收了回去。被父亲牵连的那家只剩孤儿寡母,那孩子小叶书歌五岁,现在在读初中。叶书歌每个月辛辛苦苦挣来的收入,倒有一半以上供给她。   伸手捏他肩头,康承颀用上力气,书歌觉得痛,叫了一声。   “叫什麽叫,你脖子肩膀都是僵的,不用点力怎麽能松?”康承颀说著手下多用几分力,狠狠捏他颈後。   “疼!”书歌大声叫出来,回头瞪康承颀,大概是真的很疼,眼都有点湿润。黑亮而清澈的眼瞪著康承颀,让他心漏跳了一拍,手也停住。   “原来朋友就是拿来折磨的。”书歌嘟囔,很不满的样子。   “知道疼还算有救。”康承颀在他後背上拍一下,“知道疼就多休息,别再累得死去活来的。”   “可是……”书歌反驳,“肩膀和脖子疼,是因为在电脑前面坐的时间太长了吧?都是你非要我玩游戏上论坛什麽的,每周末除了给潭萌上课之外,其余时间都是在你房里过的。”   “我也要你陪我玩球,是你没兴趣好不好?”   “耗费体力又不赚钱,有什麽可玩的?”虽然说打电脑也不赚钱,不过先忽略这点,“而且抢来抢去的很无聊。”   抢来抢去才可以增加接触啊。康承颀无声地说。   “那做点别的也好啊,那些模型你真的不感兴趣?那看电视呢?”好像书歌的兴趣就是赚钱,虽然总算是被电脑吸引住,但其它方面还是没什麽大兴趣。   “你家好像有很多书。”书歌说。   “是啊,虽然比不上大型图书馆,不过还是可以当成小型的。怎麽,要看书?”嘀咕一句,“看书不利於吃豆腐。”   “我看到网上有人出钱买论文,看题目好像不怎麽难,对方说学校要求也不太高……”书歌说,“正好你这里有资料有电脑,可以利用。”   给他个白眼:“就知道不该让你自己上网。”游戏还好说,上网就难免跟别人接触。书歌有时候会去一些专业论坛遛达,免不了跟人争吵,或是被人讨厌或是被人欣赏。即使隔著屏幕,康承颀都能看出某些人的热切来。   他能让他去当枪手才怪,谁知道对方是不是假借要枪手之名借机搭讪,这年头的人一个个想网恋都想疯了,一定要多加小心。   书歌点头:“上网确实不好,居然把那麽多时间浪费在跟人吵架上,现在想想都觉得没意义。”   “可是很可爱。”康承颀笑眯眯,“你和人吵起架来气得脸通红,真是可爱。”   这家夥在笑自己吧?书歌瞪他,他依旧一脸笑。   “以後不跟人争辩了,根本吵不出结果来。明明都输了还要强辩,真是没意思。”以书歌的逻辑,问题解决就该停止争论,继续纠缠一些无意义的事情只是浪费时间。而一切的浪费都是可耻的。   “要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不带情绪地看问题,就不会有那麽多争执了。”康承颀看著他,笑著说,“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欠了的就要还……书歌你的逻辑看起来很直线,其实是最聪明的。”   直线这种话,是夸奖麽?   “对了,衣服已经做得差不多了,过两天就可以拿来试。”康承颀想起来,说,“计划是十二月到一月,十二月的时候在市里宣传,一月放假可能还要在附近转转,没问题吧?”   游戏发行一般都是寒暑假前,因此期末考试前後是宣传的重要时期。不过书歌成绩极好,自然不用担心他时间上无法配合。   “包食宿吗?”书歌问。   ……就知道他只关心这个……   “当然,一切费用都是公司出,你不用担心。薪水按天,绝对优厚。”康承颀说,“不过由於是集体行动,外宿的时候可能要两人一间,你介意麽?”   “两人一间有什麽可介意的?”书歌奇怪地看他,问。   别说两人一间,高中时候的八人间,大学的四人间,他都习惯了不是麽。而且在康家,他有时还会和康承颀睡一张床。康承颀再问这话不是很多余吗?   “嗯,那就好。”康承颀笑著,眉梢上挑,眼眯起来,波光流转。    制作“幻梦江湖”的RF公司总部就在B市,所以定做的衣服做好之後,康承颀带著一众社员跑去公司试穿。   “书歌,这是凌尚远的衣服。”凌尚远是半书生的形象,所以服装是比较普通的古装,外加一些防御功能的装饰。游戏公司做得很仔细,是暗色的缎面,同色明线绣的麒麟纹,乍一看无奇,符合凌尚远的形象和性格。   书歌接过衣服,他和康承颀在同间试衣间(临时改的),虽然是十一月的天,这里倒是很热,於是书歌也就直接脱下衣服,去穿那件“戏服”。   这种衣服只要从外面看起来可以就好,里面自然不用像真正古装那样穿衾衣。但为了襟口处不露出什麽T恤领背心领之类的,还特地做了里衣。   所以书歌是把上身衣服脱下来,下身就剩条短裤,然後在康承颀面前大模大样地换衣服。   毕竟是做过重体力活的,虽然不是特别壮实──吃不好也不可能壮实──但是肌肉看得出结实,线条也很漂亮。   “承颀你过来帮我穿一下,我系不上带子。”书歌叫他,“喂,承颀你怎麽了?”   伸手在他面前晃了几下,书歌见承颀直直看著自己,人好像傻了一样,心下奇怪:“承颀,承颀?你看什麽呢怎麽没反应?”   康承颀还是傻傻地看著他,书歌一阵担心,伸手拍他脸颊:“承颀?你别吓我!”   “啊?”康承颀猛然回过神来,睁大眼睛,正对著书歌半敞开的衣襟。   其实两人同床过几次,书歌全身上下康承颀明著暗著的也看过不少次,但一来是做贼心虚不敢多看,二来夜晚光线幽暗也没办法看清楚。像现在这样天光明亮又半遮半掩,从襟口往里看,可以看到大半胸膛,甚至视线向下,还能看到收进去的腰线,以及依稀能看出形状的关键部位……   康承颀立即转过身去,从一边的口袋里拿出纸巾,捂住鼻子。然後才回身,到书歌身边,一手掩著鼻子一手帮他拉上衣襟。   “你感冒了?”书歌问,伸出手来系衣带。他笨手笨脚的,康承颀用空著的手搭上他衣带,和他两只手一起把衣带系好。三只手和锦纹带纠缠一起,有种奇特的暧昧。   里衣是深蓝色的,和外衫的藏青很相配,书歌穿上之後平添了几分稳重和潇洒俊逸,看起来真有仗剑江湖的儒侠味。行止间有暗暗的闪光,待到专心看去,却又分不出光亮来自何方。华彩蕴於内而偶形於外,一如书歌。   双臂呈环抱姿势,抱上书歌的腰。从後向前缠上腰带,动作极轻,两人也离得极近,几乎是靠在一起一般。书歌低头,就见康承颀直直垂下的黑发,和光洁前额。很认真地在系腰带,睫毛微垂,视线紧紧落在腰带上。   好像……呼吸一口气,就能吹起他的发一般。   “好了,站直我再帮你理一理。”康承颀抬头,险些撞到书歌下巴。脸颊边有什麽软软掠过,让书歌愣了下。   呃,站直,任由眼前人动手动脚,直到他满意:“剩下头发和化妆我就来不了了,不过今天应该只要个大概效果,这就差不多了。你等我会儿,我穿完就出去。”   掀毛衣脱下来,几下甩开牛仔裤,很快也脱得只剩下面一件。大大方方走到一边拿起白色里衣,走回书歌身边:“现在轮到你帮我了。”   白。书歌第一个念头。微瘦,却比书歌看起来健康得多。是很漂亮的身体,没有赘肉,没有多余的线条。明明都是男人,书歌却有点不好意思甚至不敢直视。   帮康承颀传上里衣,手指连打结都不顺,康承颀一笑:“看你平时也挺灵活的,怎麽这种事情上这麽笨呢?”   手指搭在他手上,帮他为自己系腰带。书歌的手有些粗糙,被他一碰,更是不灵活。康承颀抬头对他笑,抓著他的手环住自己,渐渐地靠近他。   向前蹭,头抬起,发听话地垂在脸侧。薄薄的唇是淡红颜色,很漂亮,但不女气。眼梢勾起,极深的眸中像是蕴了晶莹湖水一般,透明然不见底。   此刻,这泓水中只映著书歌。   书歌有些傻了,呆呆地不动,即使康承颀的唇经到眼前也没有反应。   康承颀笑得愈发好看,就要把唇贴到书歌唇边。   “你们换完没有?”忽然门外当当几下敲门声,打断一室旖旎。   “马上就好!”康承颀大声回答,咬牙切齿。   “就差一点……哪个死人,我一定要收拾他!”    五   以白色为主的衣饰本应是轻浮的,反角的形象也该是万恶的。但是这两者放在康承颀身上,却看不出轻浮也看不出万恶。   幻梦江湖的第一反角,也是最终大boss,就是康承颀cos的林潭涤。是一名极美甚至美到变态的男子,他灭了主角和凌尚远的村子,年幼的凌尚远出来保护一众孩子,林潭涤竟然没对他下手,而是放过了他和主角张文则等数人。他掳走凌尚远,放走张文则。   所以林潭涤是那种非传统的邪恶反派,当然在现在这个反派更被喜欢的时代里,也许是最传统的反派也说不定。不过在幻梦江湖里,林潭涤确实是极出彩的,把男主角比得不见踪影。   白衣摺扇,薄唇浅笑,眼作桃花微挑。半长的黑发配上古装虽然有些不是很搭,却更显媚惑。康承颀从更衣室走出,让人有种倒错时空,惊见画中仙之感。   “会长你真应该进演艺圈。”旁边有社员说。   会长听若不闻,转身对更衣室里面说:“书歌,出来吧。”   伸手拉出的是书歌,然而又不是众人熟悉的叶书歌。步履间衣衫拂动,藏青色沈著而厚重,偏偏料子又是轻柔,在沈稳和潇逸间达到了奇妙的平衡。   大厅内大家的眼光都移到书歌身上。   如果说康承颀是画中仙,那麽书歌便是书中儒。他不如康承颀颜色豔丽,让人一下就能注意到。而是素雅淡然,第一眼也许匆匆掠过,但只要在他身上停留两秒以上,就再难移开目光。   书歌见大家目光,以为是自己什麽地方穿得不对劲,或者是穿成这样比较奇怪。於是低头,看衣服还算齐整,开始到处找镜子。   “早知道不拽你来cos了。”康承颀看著他人眼光,大为懊悔,低声嘀咕著,“本来以为是自己发现的独一无二的宝,结果竟然为了拐骗他而把他放到众人前,真是……”   连男主角身边的几名装饰性女士的coser也直直盯著书歌,让康承颀更是不爽,咳了一声抓起书歌:“现在大家跟我去见负责人,如果他觉得可以就行了。今天是试服装,其它的自然会有人处理。”   於是一众拖拖拉拉的跟在康承颀身後往负责人的办公室走,康承颀拽著书歌袖子,笑著说:“真亏古人能忍住,穿这种衣服走起路来不是一般的麻烦。我穿过几次古装已经习惯了,你自己小心著些。”   “嗯,这布料很贵我知道。”显然书歌完全没有理解,康承颀的意思是让他小心些别摔倒。   就知道他惟一在乎的就是钱……康承颀无奈,但也没办法辩解,只是说:“嗯,布料很贵,小心别被刮到也别踩到。”   一群奇形怪状的人来到宣传部门负责人面前,那人上下打量他们,绕了好几个圈子。有些看了不满意的地方,或者是人或者是衣服,他都尖锐指出。   在场的毕竟都是学生,尤其是女生,在家娇生惯养,出外做cos虽然挖苦的人多,但也都是在背後说,她们哪见过这当面挑剔的阵势,当即就有些挂不住。   康承颀忙去打圆场,总算让那几位大小姐平静下来,转身见那负责人站在书歌面前说著什麽。   糟糕。他连忙跑过去,站在书歌面前:“吴先生,请问我朋友这样有什麽问题吗?”   他说这话脸上是带著笑的,眼底可半点笑意皆无,凌厉看著那位吴先生。   那人一怔,偷眼看向书歌,随即笑了几声:“没、没有……这位同学非常符合凌尚远的形象,我只是跟他说他表情应该再生动些……”   康承颀回头看书歌,眼神问他是这样麽。   “既然是要赚钱,自然要达到出钱人的要求。”书歌回答,“吴先生提要求是应该的,承颀你反应过度了吧?”   康承颀和那位吴先生匆匆交换一个眼色,承颀转头无奈对书歌说:“那麽你们继续,我去看看别人。”   然而承颀走後,那位吴先生对书歌从百般挑剔到处处夸奖。   这也太明显了吧?   等到可以离开时,书歌和承颀一起走,书歌开口问他:“那个吴先生你认识?”   承颀愣了下,苦笑:“他认识我父亲……但我并不是故意让他那样做的,想讨好都做不到不著痕迹,难怪一直升不上去。”   书歌沈默了半晌,承颀心中有些慌,抓住书歌,停下脚步。   书歌也不动,低头不知在想些什麽,过了一会儿才说:“但是他看得出来要讨好我然後讨好你。”   承颀看他,眼底带了些喜悦。   “社团里面那些人,他都不怕得罪,哪怕因此让你四处安慰那些女生,他也无所谓。你以前和他打过交道吧?所以他知道你的态度。”书歌说。说到这里为止,却不继续。   “是。他这个人本性刻薄,我跟他说过我社团的人随便他怎麽挑毛病,反正那帮人一直自我感觉太好,吃吃苦头也是应该的。”承颀说,“但是他不该对你。大厅里所有人加一起,也没有你那样完美。”   这话说得书歌一身鸡皮疙瘩。他无法想像这种话竟然出自T大最受欢迎的学生会长之口,这种恶心得像是用来骗小女生的话……   所以不再问了。他本来想问他,为什麽那麽多人里面,他偏偏对他一个人如此。   估计答案也是差不多,让人一身鸡皮。   或者是不敢问吧。   书歌侧过头,微微咬了下唇。   会想到这些,会在意这些,证明自己已经变了。自己本应是除了钱什麽都不在意的,而现在呢?   真是……糟糕啊。    麻烦还在後面。   那日一眼惊鸿,在cos社里,对书歌感兴趣的人骤然多了起来。其中有男生,自然,也有女生。   男生的注意,欣赏者有之,隐隐嫉妒者有之。女生的注意就简单很多了,大多数是欣赏甚至有些恋慕眼光。   这年头男女平等,女生欣赏男生也是天经地义。何况cos这圈子极度阴盛阳衰,出来个不错的男生,自然吸引太多人注目。   当然,好感而已。不过有了好感,之後的小动作自然就不断。书歌一段时间内成了cos社最受关注的人,常有同社的女生过来跟他交流cos心得什麽的,还有问下一次计划、问愿不愿意出演小剧本等等。   尤其是游戏里面有个女性角色蔚然,是可以跟男主角或者凌尚远配对的,严格上算来是凌尚远的官方配对。Cos她的周蓉瑞是中文系气质型美女,中文系女生嘛,别无所好,偏偏喜欢书生。   “等到cos的时候你一定要让我多照几张照片啊,还有,可不可以陪我去出外景?听说影视城买门票就能进去,我想跟你合影。”气质美女叽叽喳喳,“我家古书古画都有,你会拿毛笔不?做个读书作画的样子好不好,我在旁边给你研墨。”   Cos社的活动室里,周蓉瑞绕著书歌,不停说著。   “红袖添香啊,想起来就兴奋,老爸肯定乐翻了,他穿古装那叫一个不伦不类……叶书歌你能不能来我家?”美女越说越高兴,完全没发现一脸阴沈向自己走来的会长大人,“我爹最喜欢的是亦文亦武的儒侠,最遗憾的就是没生个儿子,他见你一定很高兴……”   呃,即使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也不排除会有极度怀古的人种存在……   但承颀显然无法理解这种怀古狂,只听著周蓉瑞的话越听越像是招女婿,於是脸色变黑,赶过来拉起书歌就走。   “你倒是很开心。”承颀挑眉,“美女做伴很好吧,要不要去人家家里?搞不好周蓉瑞父亲一高兴,把女儿许配给你了呢。”   书歌扫他一眼:“你抽什麽风?”   “我不是抽风,我只是嫉妒。”   “啊?你说什麽?”声音太小,听不清楚。   “你是真的不明白,还是吃准我不敢点破?”承颀叹气,“对了,你台词背得怎样了?我们去对一下吧。”   游戏里的凌尚远是一个比较沈默的人,他的剧情基本都是和承颀相关,毕竟两人有上下级和仇敌两重关系。因此在幻梦江湖的宣传短剧里,他的对手戏几乎全是跟承颀的。   承颀以此为由,占据了书歌大部分时间。原本还只是周末把他拐回家里,以家教和游戏为名施骚扰之实。承颀大部分时间不住宿舍,因此没课的时候就不好缠书歌。现在课下也可以到社团活动室缠他,一天倒有一半时间都和他一起。   “古槐村上下二百三十七口人,这个仇就算我死,也不能不报。”书歌背著台词。   “书歌,你好歹是对著大仇人,稍微有点正常表情好不好?”承颀无奈挥了一下扇子,“你要想像,这人杀了你父母杀了你朋友,害你多年痛苦……如今你面对他,怎麽可能这麽平静?”   书歌用很平静的神情看他:“我已经很激动了啊。”   “这也叫激动……”承颀翻白眼,“试想一下,如果有人害死你父母……”   他忽然住口。   这并不是可以用来举例的事情,眼前的人常常太过平静,以至於他总是想不起来,他其实父母双亡,无亲无故。   “商业上的事谈不上什麽仇怨,我也没什麽朋友。”书歌仍然没有什麽大的表情变化,“如果表现不出来,那是我失职。”   承颀能感觉到他情绪波动,知道自己的话实在太莽撞,於是靠著他坐下,柔声说:“怎麽能说没有朋友呢,我好歹算一个吧。”   “你不就是Boss麽?”书歌温和下来,笑著说,“你是我仇人好不好?”   承颀忽地一笑:“你没听社里那些同人女说什麽吧?”   书歌看他:“同人女?”   “她们说这款游戏里面不少暧昧配对,尤其是你跟我。”承颀笑著说,“所谓爱恨情仇,我的眼中只有你爱你就要杀死你……”   书歌奇怪地看著他,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麽。    大学的第一学期开始进入尾声。游戏的宣传期同时开始。   同时,书歌和承颀也成为所有人眼中的挚友。虽然大家还是不明白为什麽这两个人会如此亲近,不过人和人得了缘,旁人哪里有余地置喙。先前是承颀有意为难,众人才对书歌有敌意。现在承颀是书歌身後靠山,自然没有人再为难他。   相反,还有不少人试图接近书歌以靠近承颀。这年头的学生一个个精似鬼,谁都知道学生会的权力表现在什麽地方。操行评定的分数,课外实践的机会,入党的优先性,等等等等。   此外,大多数人都知道承颀家背景不凡,据说有些优秀毕业生就是去了他家公司。如果跟他熟络了,在他面前表现出实力来,以後分配搞不好都可以直接解决。   当然怀著这些目的接近书歌的人并不知道,书歌连承颀家里是做什麽的都不知道。虽然去过承颀家,也知道他有私家车什麽的,但是在书歌心中,实在并没有把这些当作一回事。他只知道承颀家里有些钱,因此一开始的时候承颀拿钱来压他。仅此而已。   不过此外还有一种人接近他,那就是对承颀图谋不轨的女生。   有种人可以吸引世人目光,可以得到众人恋慕豔羡。虽然这样的人很少,但在每个集体中,总会存在那麽一个两个。   外向,能力强,长相不错,性格不错,经济没烦恼。这就足以成为风云人物了。   何况是承颀这样的人。   那一对桃花眼足可以勾到漫天桃花。而且人总有种心理,那就是大家都想要的就是好的,我也一定要得到。   女生多少都是虚荣的。爱恋也好想炫耀也好,承颀女友这位置,还是很多人觊觎的。   於是有学姐过来指点学弟书歌,也有同级女生过来求教,来往不过是司马昭之心,无奈书歌连路人都不是。   他只是专心赚钱的路外人士。   所以对於来搭讪的,无论是男是女,是为了他还是为了承颀,书歌一概不多做理会。对方问什麽答什麽,再想进一步,却是绝无可能。   每天就在上课放学图书馆社团活动室寝室之间活动,直到有一位学姐在打水的路上劫下他,说要和他“谈谈”。   书歌停住脚步,不悦於被对方耽搁时间:“学姐要和我谈什麽?”   “叶学弟,你是男人。”那位学姐迎面来了这麽一句。   书歌皱起眉头,侧头看她:“难道我是女的?”   “男人和男人是不应该在一起的。”那学姐眼瞬也不瞬地看著书歌说,“就算偶尔有什麽出格的事情,也只是相处时间长了产生的错觉。”   “什麽错觉?”书歌越听越是不解,盯著那学姐,“你在说什麽?莫名其妙。”   “我莫名其妙?”学姐冷笑一声,白净的脸上显出几分凌厉和刻薄来,“你每天和会长在一起,出入都不分,听说连周末都是坐他家的车跟他回家。你说我莫名其妙?”   书歌一震。   “会长从来没对别人这麽过,他和副会长,和朴冬都是好友,但他什麽时候这麽对过他们?会长对你已经不是对朋友该有的态度了,若说其中没有问题才是见鬼!”学姐看著他,冷冷地说,“你也不想想会长是什麽地位,在学生中有怎样的威信。现在在大二里已经有这样的传言了,万一传到老师耳朵里……”   “有这样的传言?”书歌打断她问。   奇怪……好像什麽地方不对劲,但是是什麽呢?   想不出来,算了。   “你和会长,是个人就能看得出来好伐?”学姐连地方用语都出来了,“不是说人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麽?可你也要知道断背山里面那俩人最後可没什麽好结果,可见即使在开放的国外,同性恋都是不被接受的,何况这里是中国,你……”   “断背山是什麽?”书歌打断她的话,一脸茫然问。   虽然听著耳熟,不过从来不看电视电影也不关注娱乐新闻的书歌对这个名词的感觉也只有“耳熟”而已。如果是其它流行的东西,也许承颀还能跟他讨论一下,至少普及些知识。但那片子既然是这种主题,又是那样结局,承颀避之尤是唯恐不及,又怎会提起。   学姐当然不知道书歌的迟钝,只当他是故意装傻,;脸色不豫:“你装傻也没用,就你们cos社还有漫画社那帮女生,就算什麽都没有她们都能把人扯上关系,何况像你和会长那样!”   说来说去,这学姐其实也是听著别人猜测甚至想像,才“断定”这两人之间是那种关系,实际并无半分证据。   自命为正义的人实际上经常是炮灰和靶子,一副凛然状说著笑话:“我读过相关书籍,男生在成长过程中总有一个时期是对同性的兴趣和好感大於异性的。在这种心理趋势下,表现出的情况就是他们对身旁同性产生朦胧好感,甚至会有性上的朦胧需求。这种现象在相对封闭的男性聚集场所尤为突出,例如学校、军营和监狱……”   “‘病态心理探源’,刘谡著。”书歌忽然开口说,“这本书以胡乱引用材料和论述武断观点老旧出名,我在图书馆里面看过,也看过对这本书的反驳。”   那学姐愣了下,轮到她听不懂了。   “从性朦胧时期的好奇和冲动得出同性恋就是性欲的错觉,这是完全错误的推导过程……”书歌开始评点。其实进大学之後,他倒没有多少时间泡图书馆读书,只是这本书在他高中图书馆也有,他曾经看过。进大学之後偶然见到这本书,并且看到旁边有评点驳斥这本书的著作,一时好奇就借来看了。   他说了半天,见那学姐已经没有反应,心中懊恼自己怎麽耽误了这麽长时间,拎起水壶转身。学姐听不到他的理论,总算回神,上前一把拉住他:“你别走,我还没跟你说完……”   她这麽拉拉拽拽的,书歌护著手里两个暖瓶,左躲右闪。而且对方是女的,虽然书歌其实没什麽绅士意识,也觉得女人力气不如男人,动手是不对的。   但是闪避的时候难免不稳,尤其手里暖瓶满满都是水。单纯拎著自然没什麽感觉,同时还要灵活躲闪就比较辛苦一些。   “会长以前谈过恋爱,他是喜欢女人的。所以肯定是你……是你拐坏了会长,你个恶心的同性恋!”学姐被他闪来闪去,有些怒了,“T大一向作风严谨,如果出了这种事情,你让会长怎麽在学校立足……你知道现在那帮人都怎麽说会长?本来嫉妒他的、在背後说他坏话的人就多……”   Fans热情如此,著实叫人敬佩。   “第一,同性恋只是性取向和大多数人不一样,并不能用恶心之类的词语来形容,也不应该和作风严谨对立起来。”书歌回答,“第二,我和承颀不是那种关系,我也没有拐坏他……”   “啊!会长!”学姐忽然低叫一声,瞪大眼睛看书歌身後。她本来在和书歌拉拉扯扯,现下急忙收了动作。但是乍然一停,惯性不止,整个人就向前跌去。   书歌思考了一秒锺,左手伸远,保护住南穆的暖瓶。人已经来不及闪开,被那位学姐压在身下当了垫背。而他自己的暖瓶则落在地上,一时碎裂声不绝於耳,银瓶乍破水浆迸,水花飞溅一地。   “书歌!”书歌听到稍远处响起承颀的声音,仰头向後看,见承颀匆匆跑过来,一脸担忧表情。他笑了笑,被滚水烫到的地方才感觉到了疼痛。   幸好入冬了,衣服穿得多,否则不得成烫猪皮。   这种时候,书歌脑中还有空滑过奇怪的念头。而且还抓紧承颀跑过来前的一点时间,跟那学姐说:“十元。”   学姐此刻以很不雅观的姿势趴在他身上,听到这句话忍不住愣了一下:“啊?什麽?”   她也被水溅到,不过她身上捂得严实,又手套围巾裹著,基本上没事。她想起承颀就在不远处,连忙撑著书歌身体试图起来。   书歌被她这麽一按,跟水接触面积更大,被烫伤的地方磨著地面,疼得他脸都变了色,声音也弱了些:“暖瓶一个十元,学姐记得赔给我。现金或者暖瓶都可以。”   那学姐一傻,随即肩膀被一只手拽住,身体被粗暴地揪起,然後被抛向另一边。   “书歌,你怎麽样?”承颀把障碍物扔走之後,也不顾地上碎片和热水,连忙抱起书歌,慌张地问,“是不是很疼?我马上带你去校医院!”   “那个……”书歌被他一系列动作弄得头晕,过了片刻才说话,“我医疗卡没带在身上……”   虽然平时都会带著,但是打水的时候总不会拿太多东西……   这家夥,都这时候了,还在想些有的没的!   承颀脸都白了:“这你不用管,疼就给我闭嘴!”   “哦。”书歌乖乖闭嘴。   被比自己矮的人抱著,感觉真奇怪。      注:那本书是俺顺口编的──大家看看就好。。。。表研究逻辑问题嫋。。。    六   学生会长就是不一样,如果是其他同学不带医疗卡来校医院,挂号处那边肯定让他先付全价,以免非学生过来蒙骗。学生会长带来的人却天然受到信任,直接就可以往里带。   “小夥子啊,好像前些日子你也被这麽抱著来过校医院一次?”老校医笑眯眯,虽然人老了记性不好,来校医院的学生又多,不过被学生会长抱著进来的男生可就这麽一个。   上次也是好像因为承颀。书歌心想,好像认识这家夥之後就总是倒霉,套个词就是“带衰”?或者是两人八字不合?   “还好,烫伤面积不是很大,就是右手和颈後情况比较严重。多注意点好好养著,应该不会影响到考试。这几天最好找个同学照顾你,别拿重的东西……”校医滔滔不绝地交待,最後说,“好好养著,一两周手就能好得差不多,正好赶上期末考试。你是理科生吧?理科生考试写字不多,不要担心。”   书歌低下头,睫毛覆上眼,看不到眼神。   校医一会儿去忙别的,告诉书歌再休息一会儿就可以走了,病房内剩下书歌和承颀二人。   “你不要住寝室,跟我回家好不好?”承颀有很多要说,想了片刻,还是先说这句,“要是你的伤不快点好的话,考试会有问题,宣传也会比较麻烦……”   书歌坐在病床旁边的椅子上,手和脖子都被包著。校医院的病房不是专门的病房,午後阳光从窗外打进来,照在他身上,似乎连身边的空气都静止住一般。   低头侧脸,想摇头又想起自己的脖子不方便动弹,只能开口:“不了,我会照顾自己。”   这话语气甚是疏离,疏离而客气。承颀怔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刚才那女的是特意来找你麻烦的?她跟你说什麽了?”   书歌看著自己被包得像个粽子一样的手,低声说:“没什麽。”   承颀起身到他面前,忽地蹲下去,从下向上看著书歌。阳光从书歌身後倾泻而下,让他有些睁不开眼,脸却显得灿烂。   他抬头,因为光线的关系,实际上已经看不清书歌脸上表情。然而他终是温柔笑了:“她说我喜欢你,是麽?”   书歌惊跳了一下。   想躲开,想远远逃离眼前这个人,想消失在这阳光中。   他没有听到,什麽都没有。   但是他动不了。他只是坐在病房的椅子上,居高临下地看著蹲在自己身前的那人。那人真的好看,白皙皮肤洒著阳光,修长的眉轻轻挑著,一双眼映的都是金黄色的明亮。   书歌被这光芒映得有些眼花,他开口,声音还不及他自己的心跳强烈:“不是,那位学姐只是……”   “我知道有些人在私下议论你我,但没想到会有人跑到你面前搬弄是非,还伤了你。”承颀说,直视著书歌,“我会让那些人都闭嘴的,但是书歌,那些话,并不是假的。”   “学姐说我勾引你。”   “啊?”   “学姐说同性恋很恶心,说你原来谈过恋爱,说是我带坏你。”书歌一口气地说,“她说有这种谣言的话你就无法在T大立足……这些话,都不是假的吗?”   承颀微微尴尬:“那个,她是在胡说……”   “那就好。”书歌微微笑起来,“这位学姐大概比较鲁莽吧,我不会把她的话当真的。”   承颀气恼,明明听她们说都是说自己和书歌是一对如何如何,为什麽蹦出来的这女的竟然要说这种话。   不过想想也是,只有偏执并且有点笨的人才会这麽迫不及待地跳出来维护正义,说的话自然也高明不到哪里去。   承颀看著书歌,只是想叹气。他伸出手去,小心翼翼地碰了碰书歌受伤的右手,然後去握他左手。   “到现在你还要装糊涂……也罢,由你。”承颀见书歌没有挥开自己的手,得寸进尺地凑近了些,几乎要黏上书歌,“来我家住吧好不好?你在寝室的话,一定还会做你那些翻译啊什麽的,让手闲不下来。我可不想你到期末考试的时候,考卷上还染著血。”   书歌并不回答,承颀知道他心思,说:“谣言什麽的,我不认为你会在意,我也不会。而且这种小事情,解决不过举手之劳。”   “其它的事情先放到一边,以养伤为重,OK?”承颀柔声说,“你是因为才受这个伤的,在你伤好之前,我不会让你烦心。但是你,也别让我担心,好不好?”   话说到这种程度,书歌还有什麽办法拒绝。然而心里是反感的──承颀这番话软的有硬的也有,隐隐还有威胁之意。   其实承颀一直如此,表面看来和善,却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主儿。书歌和他人是不是一天两天,自然也清楚。   但是还是不希望他把心机用在自己身上。   “我可以说不麽?”有些情绪地反问。   “书歌,不要生气。”承颀站起身,反占据了制高点,靠近到让人有种他要吻上书歌的错觉,“请你相信,在你我之间,我绝对是处於劣势的一方……”   “因为,我在意的更多。”    书歌最後无法,只好去康家养病。这一下更是出来进去都和承颀在一起了,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人在背後议论什麽,大家都是称赞学生会长对朋友够意思之类,连那名学姐都没有再出现。   她还欠他一个暖瓶……甚至仔细追究起来,挂号费和药费都应该那位学姐出。   可是那些都是承颀拿的。校医院开的药膏承颀嫌不好,完全没去领,而是自己出去照原价买了药。   便宜的十分之一和贵的原价,这家夥到底会不会算账。   承颀可以说把书歌照顾得无微不至。除了书歌上课时间──其实有时候承颀甚至会混进书歌教室,反正大二和大一有不少岔开的课──其余时候几乎是寸步不离。早上家里司机开车送二人上学,中午吃饭在一起,上完课一起活动,哪怕学生会有事,承颀都要带著书歌。   右手不便是很麻烦的,最麻烦之处在於不能动手赚钱,书歌跟潭萌商量过後,干脆给她每天增加了两个小时的课後补习时间,反正上家教可以不动手写字,只要拿嘴说就好。   即使这样承颀也不放心,又知道自己阻止不了书歌,干脆也跑去听课。拿本书坐到一边,从低垂的睫毛间偷看书歌认真的侧脸。   书歌的声音一直是平和的,让人感觉很舒服,承颀一边听一边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因此当书歌上完课过来看他的时候,只见他半躺在沙发上,脸色微红,一双眼半睁半闭,竟有些勾引人的意味。   虽然没有经验,不过书籍是没少看的,书歌感觉承颀好像发情期的小猫一样,怎麽看都透著股媚惑劲。连迟钝如他都不自觉脸红起来,说了声:“我先回房。”   “啊!等等我!”承颀忙跟上去。他现下成了书歌的打字机写字机还有全能助手,全免费不说还倒贴。还要经常留意书歌的动向,以防他又做什麽逞强的事,害得伤再重起来。   回去之後,又是聊天游戏上网,承颀为怕书歌无聊,把笔记本搬到他房里,还特意配了个左手用的外接鼠标。书歌爱好简单,承颀又刻意迎合,和他相处得倒也开心。   真是当作无行为能力人一般地处处照顾啊,就差连进浴室也一起,潭萌的眼睛瞪出来无数回,最後也习惯了。   书歌以前都只是周末来,现在每日都来康家,竟然都没见承颀父亲。终於去问他。   “你会主动问这问题,我很高兴。”承颀开心地眼睛都眯起来,书歌是那种从来不问别人家事的人,说得好点是尊重人隐私,其实根本是完全不关心,“我爸忙著公司业务,没有时间来往於市区和这里,所以在公司旁边住。”   那他母亲呢?   书歌没有出声询问,他好奇的已经太多了。   而且承颀的表情,看起来有些不对,黯然中有极深的痛,极力压在眼底,似乎再一碰就会破裂,然後地裂天崩。   从来没有过的同情心发作,在承颀蹭上自己膝盖那一刻,竟然没有躲闪移动,而是把手放在他头顶,像对待小猫一样摸摸毛,以示安慰。   像只猫一样,高傲,却对特定的人肆无忌惮地纠缠撒娇。也许在被拒绝时也会伸出爪子威胁,但只要不违逆它的意思,就会乖乖扑上去,把头顶在人怀里磨蹭。   书歌其实对小动物很没辙的。    在承颀细心照顾下,被灌了一堆汤汤水水,吃了一堆北京烤鸭,嘴里能淡出鸟来的书歌终於好得差不多,宣传开始,期末考也近了。   为了宣传方便,承颀非要书歌继续住在他家不可。宣传自然以周末为主,内容也就是四处亮相配合游戏发行。   被一群人尤其大半是女生围著真难受,在众人之前演出更是奇怪。幸好书歌不会怯场,反正台下众人,对他而言也都是一堆白菜,难受是有,害怕全无。   结果出乎意料地受人欢迎,虽然此刻推出的还是试玩版,但其中凌尚远的形象已经很丰满了。这样沈默又背负著一身血海深仇的角色还是很讨好的,和书歌形象气质又合。偏巧对手戏又大多和承颀一起,承颀的耀眼并没有把书歌衬得黯淡,反是一个沈稳一个张扬,互补成绝妙的配对。   宣传成功,试玩版也较受好评,大家的薪水也多。承颀陪著书歌把钱存到那孤儿寡母的账户上,方才知道书歌为什麽那麽拼命。   “初中不是没有学费吗?”而且对方好歹有个成年妇女,按理来说没必要给她二人这麽多生活费吧?   “没有学费但是有杂费。”给他一眼,他真的是在这片土地上长大的麽,连这都不知道,“而且小颖身体不好,每个月都需要买药……”   捏捏书歌胳膊,这段日子承颀对他的百般照顾总算是有些成效,不是以前虽然结实却消瘦的麻杆了:“就知道说别人,你自己身体就好麽,真是……”   不过,笑了笑:“你照顾别人,我来照顾你,刚刚好。”   照顾的内容是全面的,吃饭啊生活啊,还有学习。第一次经历大学的正式考试,毕竟还是有些没底。承颀是他直属学长,他考的科目承颀当然也都考过,抓题找重点还是会的。   这样比较容易的过了大一上学期,开始寒假。   B市的冬天并不好过,即使是本地长大的书歌也很难习惯这样的寒气。他已经没有住所,本想这一冬天在寝室猫著,顺便打打工之类的。不过现下认识了承颀,承颀自然不能让他在那种阴冷潮湿的破宿舍住下去,打包把人彻底带回家,不许他回宿舍。   书歌当然觉得不自在,之前的“同居”还可以说是因为他受伤,而且他也可以以多给潭萌上些课来寻求心理平衡,而现在怎麽还能自欺欺人说,自己不欠他什麽。   承颀知道他心思,一口咬定“朋友”二字,兼以工作方便为由,花言巧语,怎麽也不让书歌有半分不自在。   反正两人中间那层纸,谁也不敢去捅破。书歌很怕万一拒绝承颀拒绝得太过分,会让他不顾一切说一些话做一些事情。书歌心中是珍惜这个朋友的,有时候就会想,大概是错觉吧,冷静一下相处就了就会好的,不要逼得太紧。书里不都说,被拒绝才会让人更加执著追求,得不到的才最好麽。还有偶尔看那些鸳鸯蝴蝶的小说,女主角好像都是因为拒绝男主角,才引起对方注意的。   所以为了让承颀不要执著,书歌毅然地决定还是顺从一些的好。反正是“朋友”,承颀做什麽都是因为“友谊”。至於那些暗示明示,一概当作不知道好了。   承颀不知道他是真糊涂还是装的,他也不想逼得太紧,反正现在人就在自己家里,出来进去都是一起,不用操之过急。   书歌连过年都没有地方可以去,承颀问过他难道那位“齐阿姨”不欢迎他,他只是侧过脸低声回答:“人家母女过年,我去算什麽。她们看到我,就算表面上高兴,心里也会想到去世的亲人……”   说这话的书歌显得更加寂寞,承颀绕上他的发:“那麽和我一起过年吧,我爸今年多半又回不来,小萌和保姆在过年的时候肯定要回家的,就你我一起,好不好?”   这麽大的屋子,如果没有自己,竟然只他一个人。   书歌心里忽然疼了一下,於是就点头了。   他本来想,承颀过年的时候多半要和家人一起,自己去找个临时工,除夕的时候工资待遇格外好,多半也管住。   不过现在当然是不行了。   在书歌没有察觉的时候,他陷得已经比他能想像的,还要深了。      四处宣传的地点,第一个是临近B市的T市。两天的宣传,周五晚上到,周一早上走,公司安排行程住处。   “周日下午公司没有日程安排,书歌你有事麽?”周五当晚吃饭的时候,气质美女周蓉瑞跑到书歌那里跟他低声嘀咕。   “没事啊,怎麽?”   “你不要跟著大家吃午饭,带著衣服,陪我去海边可以吗?”T市靠海,“我请你吃海鲜。”   书歌不解地看著她。   “大概下午一点动身的话,来回也就两个小时,足够我们在海边采景。我家亲戚就住在海边,已经打好招呼让他来帮我们拍照。”周蓉瑞说,双掌合十作祈祷状,“路费当然我掏,我知道一家很好的海鲜饭店,我请客……”   书歌忍不住失笑:“就为了拍照?”   “不抓紧时间的话,这衣服公司还是会收回去的,所以我本来就已经计划好今天趁机去取外景。”周蓉瑞回答,“不过如果能拐到你那就太幸福了,我三叔也是同好……”   大概周家一家子都是古装迷恋狂吧。书歌有些好笑,但是也不想拒绝周蓉瑞的请求。反正於他又不费什麽,演出期间衣服本来就由个人保存,多加小心别弄脏也就是了。   重要的是还可以避免和承颀总在一起,而且……如果和女生在一起,那些奇怪的暧昧就会过去吧。   书歌点了点头。   公司订的宾馆条件很好,大家住的是标间,书歌自然和承颀一起。   其实早就习惯同住,同一张床也不是稀罕事,但一般都是书歌在无意识的时候被拖上床的。而且书歌意识到什麽之後,就再也没在承颀房中停留太久过。   如今这样隔一点距离的两张床,其实更是别扭。睡下之後,即使闭上眼尽力让呼吸平顺,也能感觉得到另一张床上的炽热眼光。   白天演戏,回到房里还要继续。好不容易熬到周日,书歌才庆幸,幸好答应了周蓉瑞,才有透口气的余地。   承颀是他第一个不知道该怎麽对待的人。近不得远不得,不想真的失去这个朋友,又不能顺著他的意思。现在虽然勉强能逃避,心下也知道不能一直这麽下去。   十九岁的叶书歌,第一次遇上真正头疼的难题。    海很辽阔,即使T市其实只是入海口。   记得上一次看海还是十岁之前,父亲的生意还好,一家人快乐生活在一起。   “好,这个表情很不错!”周家血统还真是纯正,一个个看到古装就一副恨不得扑上去的样子,周蓉瑞如此,周三叔也一样,拿著相机兴奋地拍不停,嘴里还一直说著,“只是茫然的表情出来了,仇恨还差一点。江湖豪士,就是要快意恩仇,总是怅惘未免有点小儿女状。”   “在现代,哪有什麽仇恨可快意。”书歌微微一笑,以剑拄地,海风吹得他衣袂飘飞,“而且凌尚远的性格,就算面对血海深仇,也不会一脸仇恨样子。他不会把情绪如此外露。”   周蓉瑞对这游戏很熟悉,於是连连点头:“对了我们还要合照,三叔你快点!”   三人在海边消磨了两三个小时,周家二位才心满意足。为了赶时间,也是懒得换衣服,他们并没有吃午饭。现在事情做完,自然跑去吃海鲜。   海边的海鲜是真的好,新鲜量多而且不是很贵,做得也颇有一手。书歌本身偏好清淡一点的食物,海鲜是心头好。三个人吃吃喝喝,倒也开心。尤其周家两位是历史狂,说起历史来,可谓是滔滔而不绝。书歌看书多,跟他们倒也有话说,不知不觉就边吃边聊到傍晚。   周蓉瑞有些愧疚,想不到占用了书歌这麽长时间。书歌其实也是不太想回宾馆,所以笑著说没关系,反正晚上也没什麽事情。周三叔开车送他二人回宾馆,临走还不忘在宾馆拽一个人给他们合影。   那一把年纪居然还有这样孩童的表现,想来是因为喜欢的关系吧。嗜好是一种很强的力量,可以让一四十多余岁的男人如孩子一样开心多言。周三叔自己也有好几身古装,不过他说自己条件不好,穿不出气质来,还约书歌下次到他家去试试。   书歌忍不住笑起来,他现在已经换回正常装束,低头看自己衣服,心想活了快二十年,居然现在才知道自己更像古人。   他带著笑上楼回房,脑子里还是下午的愉快。   “你总算是回来了。”门是锁上的,房内很暗,没有开灯。书歌以为承颀出去吃饭了,所以当他的声音忽然响起时,书歌下了一大跳。   “怎麽锁门还不开灯,你没去吃饭麽?”书歌打开灯,把cos的衣服放好。周三叔还送了他海螺贝壳串成的饰品,虽然男生带项链手链有点古怪,不过留著装饰或者等著送人也不错。   到一边拿背包,把这些小东西放好,身後传来脚步声。他知道是承颀,也没在意,随口说:“要去吃饭?我已经吃过了……”   “你倒是很开心。”幽幽的声音自背後响起,书歌的手被抓住,他皱眉回头,见身後的人微咬住唇,飞扬的眉成了一团。   “这是周蓉瑞送你的?倒是真漂亮,你很喜欢麽?”承颀半天开口,声音是一字一顿,“一起出去,一去就是一下午,玩得很开心?吃完饭回来,真早啊……”   “承颀你怎麽了?”书歌眼皮直跳,想挥开他的手,力气不够。   “连说都不说一声就走,也不管别人有没有什麽计划,也不通知一下,一消失就是大半天。好不容易回来了,结果是玩得一脸笑容,吃饱喝足……”承颀苦笑了下,把心生愧疚而不再反抗的书歌转过身来,环抱住他,“你喜欢她?我用了那麽长时间才接近你,你却在这麽短时间内接受了她?我费了那麽多心思,你也不过偶尔笑笑,可她……她就好到,让你都和她分开了,还是忍不住笑的程度麽?”   书歌越听越慌,知道这时候若不快点阻止他,事情就会更加不可收拾:“我、我是很喜欢周……”   再也说不出话来。   因为唇,被封住了。      七   冬天的夜很早,月光闯进来,洒在两人身上。略矮一点的人抱住高一些的,身体贴近,脸靠在一起,唇粘在一处。   书歌的脑袋,也黏住了一样,一团浆糊。   在他傻住的同时,承颀吻得愈发狠,在他唇上不停折磨,像是要把人咬碎吞进肚子里一般。书歌呼吸不顺,微微张开口,承颀借机将舌伸进去,一阵纠缠。   书歌哪里经过这个,半张著口,完全不知道承颀在做什麽。承颀本就不是君子,得到这机会,唇舌大肆进攻,不给书歌任何反应的余地。   唇被狠狠压著,口中有不属於自己的器官在逡巡舔舐,口腔是非常敏感的部位,湿滑舌尖经过,便留下一阵痕痒。承颀的吻极为熟练,舌在书歌口中挑逗,很快就让书歌呼吸不顺,脸色也开始变红。   承颀把书歌抱得更紧,手在他背後动来动去,身体尤其是下身也在书歌身上蹭来蹭去。   书歌被吻得缺氧,脑子也傻著没反应。虽然感觉到下身有什麽硬硬的很有规律地一蹭一蹭,但脑中完全没有意识。承颀见他茫然的神情和殷红的脸色,心头一热,欲望就更强了。   不放开书歌双唇,承颀左手伸到两人身体中间,从下掀起书歌毛衣,手钻了进去。右手配合向下,用极轻柔的动作摸书歌下身。   书歌一张脸炸开一样通红,被自己之外的人触碰那麽私隐的部位的感觉很奇怪,控制不住起鸡皮疙瘩,却又控制不住地觉得舒服。意识里有个声音在提醒他事情不对快点跑开,身体却动不了。   滑腻柔软的指在身上一点点地摩挲,背上的伤虽然结疤良久,後生的肌肤始终比其它地方的皮肤更敏感,被略一触碰就一阵战栗。手滑去了後背,前胸就交由唇舌对付,承颀微低下身,埋到书歌胸前啃咬,唇吻著那淡红色的两点,用牙轻轻咬,又用舌在上面绕来绕去。   这麽上下前後一齐挑逗,全然不谙情欲的书歌怎经得住,身体猛烈颤抖起来,连下身的欲望都微微抬头。被关爱的胸前凸起也是发硬,濡湿著成了小小的圆球。   承颀也自忍受不住,伸手抱起书歌,向自己那张床走去。   书歌比他还高些,承颀力气虽够,这麽抱著姿势也著实怪异了些。书歌身体腾空,先是怔了下,随即倒找回些神智来,开始挣扎要下去:“承颀,你做什麽──啊……”   唇又被封上,身体被放在床上,然後承颀飞快覆上,居高临下地摩挲深吻,让书歌更是避无可避。   抓住他手腕,另只手到他胸前,把已经被掀起的毛衣和秋衣扒下,褪到手腕处,却又不继续脱,让衣服缚住手臂。承颀俯身,在书歌胸前又舔又咬。   明明不是纤细女生,身体也不是绵软柔暖,甚至比承颀还要硬邦邦,偏偏让人移不开。承颀低低叹了声,声音里哪有半分遗憾,只是感慨:“书歌书歌,你知道我等你开窍,又等了多久……”   书歌的抗拒在听到这句话之後柔了不少,他此刻脑中已是一片乱,身体呈现亢奋状态,脑子却是慢腾腾地跟不上形势。   他刚才好像很生气,但是现在不再气愤……他要的是什麽?要和自己做那种事情吗?可是按理来说是男人和女人,而且……做了之後,还能是朋友麽?   两人在一起之後,书歌的思维方式已经正常了许多,但这时候由於实在太吃惊,脑中又跳来跳去一堆乱七八糟的念头。一边想,是不是他的目的就在於此,那麽那个了之後,他就不再会那麽执著了吧;另一方面却在想,那麽是不是那个了之後,两人就不相干了?   他这麽犹豫间,身体早被抚弄得难受,而承颀趁机脱光,赤裸肌肤和书歌的熨贴,一只手去借书歌腰带。   书歌还没有从男性性行为的辩证中醒过神来,被扒光也只是觉得有些冷,瑟缩了下。承颀马上整个地压了上去,一边啃咬一边用手玩弄著书歌男性部位,直到那里挺竖坚硬。   书歌忽然想到,这种事情与其自己乱想决定,还不如问当事人,回过神来问身上那人:“承颀……啊……”   才发现自己的处境,手被承颀左手外加毛衣固定著,下身那部位坚挺灼热,被承颀柔滑手指换住,上下套弄。身上皮肤和承颀接触,摩擦生出很多热量,又被承颀似舔若咬,弄得极难受。   承颀见他回神,手收紧了些,笑著问:“怎麽?”   “你……你的手、嗯……”书歌意志很强没错,但情欲一事,本也不是意志能控制的,何况他受“宽松内裤心无杂念”的教导良久,虽然後来在理论上驳斥了这一教导,也习惯性地很少做男性的自我慰籍行为。因此被这麽一碰,血液都向下逆流,身体拉直,有种战栗的快感。   “不喜欢手?”承颀笑笑,头向下,“那用嘴怎麽样?”   书歌完全又傻住了,然而这滋味真是太好,舒服到他无法推拒的程度。头向後仰,手其实已经自由,却提不起力气挣扎。   承颀趁他迷乱,拿起一管什麽东西,挤了些在手上,向书歌身後探去。   书歌在极大的快感中查觉到凉凉的手指进入自己身体上难以想象的地方,他心中一阵慌乱,下意识僵直身体。   承颀感觉到他的紧窒,微皱眉毛,口中吞吐更急,舌也绕著他欲望顶端凹陷处一探一缩的。书歌身体挺直,只觉从未有过这样快感,脑子里乱七八糟,什麽都想不起来,下身颤动,连脚趾都张开。   承颀在顶端轻轻一咬,缩紧口腔。书歌掩不住声音,叫了出来,同时欲望射出。   一时间整个人都空了,像是飘在云端,半天都著不到实地。直到身後传来奇异的充满异物感,书歌才回神。   好奇怪,两根手指在那从没被外部入侵过的地方搅动,将冰凉的半液体涂在内壁。碰到什麽,书歌打了个颤,勉强开口,声音都是哑的:“承颀,你在做什麽?”   “做爱。”承颀分开书歌双腿,在努力开拓。   “你的目的就是这个麽?那麽做完之後,你是不是就可以放开我了?”书歌断断续续地问,自己都不知道希望听到怎样的答案。   承颀眉挑起,脸上表情顿时变得可怕。   “你以为我的目的是这个?你想做完就摆脱我?”承颀咬牙切齿,“难道你真的感觉不到我对你的感情?你真的不明白我为什麽这麽做?我……”   他忽然失了力气,趴在书歌身上,表情也黯淡下来:“我抑制欲望接近你跟你做朋友,我百般讨好你又不敢伤了你自尊,不管你装糊涂也好真糊涂也罢,反正我是最接近你的人……可是你对别人……”   他和书歌四目相对,书歌见他眼底难过,心也跟著揪起来。   “我知道这爱情惊世骇俗,我也不该奢求,可是我终究还是无法……”承颀的手在书歌身上轻轻摩挲,“无法控制我自己想得到你的心情,无法控制看到你和其他人在一起的嫉妒……我什麽都不要,就要你这里那跳著的东西里面,有我。”   他在书歌左侧胸上吻著,低低声音:“书歌,我爱你。”   书歌一震,这回,是傻到没有反应了。   承颀也自迷乱,见他不反抗,就继续动手。书歌身体有反应,竟然是自然的迎合。承颀心中一阵喜悦,就著他的迎合,把人从里到外吃掉,连渣都不留。    冬天天亮得晚,太阳慢腾腾爬上来,从云层里透出一丝,也是没什麽温度的光线。这一点光亮自然不足以惊醒床上的人,於是人继续睡。   然後太阳慢慢爬高,开始向中天偏移,书歌终於睁开眼,一时之间神智无法清醒。   从窗帘空隙可以看出外面已经很亮了,生物锺也提醒自己此刻绝对不是平时清醒时间,但为什麽生理上懒洋洋地抗拒意识的醒来?   身体动了动想起来,却感觉四肢完全都不是自己的,酸痛感袭上,连微微的移动都是痛苦。尤其是身後某个部位,稍一动就是彻骨的疼痛。   书歌怔了好半天,方才找回了昨晚的记忆。虽然一开始是承颀图谋不轨动手动脚,但他……後来也没有拒绝他,反而是迎合的?   瞪大眼睛看著窗帘缝隙透过的阳光,人不禁恍惚起来,念头纷至沓来,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麽。虽然文学作品好像写过这种情况的女性心理,但是自己好像没什麽膜可以哀悼,也没什麽和心爱的人结为一体这样伟大的感慨。   男女结合是为了繁殖後代,那麽男人和男人的结合,是无意义的吧?如果说处女还有愚昧男人在意,那麽男人……好像应该也没关系?不过会不会有女人在意呢?   思维跑了半天才回到眼前正题上来。身体的不适好像稍微能习惯一些了,试著起身看周围。   周围很安静,和昨天似乎没什麽明显不同,只是他的衣服被摆在空著的床上。床上没有人。   身上是酸麻的,好像还留著交缠的温度,但是纠缠的另一个人,已经不在了。   书歌又发了会儿呆,也许是期待这样的结果,但真的到眼前,又觉得难过起来。好不容易贪恋到的一点温柔又失去了,只觉得心里发空,连身体都格外冷起来。   隐约想起承颀的笑脸和声音,後悔忽然袭上心头。   如果昨天反抗到底,是不是现在还可以看到他,是不是……他还会继续纠缠?   苦笑,把头埋在膝间,身体又是一阵疼痛。情绪忽然很不稳,甚至有些想流泪。   恨恨咬住膝头,怎麽会这样,又不是女人。和人做了又如何,能摆脱这家夥不是更好?   这麽想著,但是心底苦涩难言,又不想哭泣,只能狠狠咬住自己手臂。手臂上都有青紫,是那人啃咬的痕迹。书歌咬下去只觉得更疼,狠狠用力,几乎咬出血来。   “你做什麽?”书歌咬得专心,完全没有发现承颀进来,直到他抓住他的手腕喝问。   书歌一惊放松牙齿,手臂已经被咬得红肿,牙印里渗出血丝来。   承颀闪过一丝心疼,拉住他手臂,俯身去吻那牙印。书歌只觉他舌尖在自己伤处来回移动,忍不住生生打了个寒颤,昨晚的纠缠又回到眼前。   承颀误会了他的寒颤也误会了他的自虐,一张脸顿时变得难看,从他身上移开,牙死死咬住唇,生怕控制不住开口,会吓到书歌。   然而书歌并不知他想法,开口问:“你还回来做什麽?东西没带?”   “就算……”承颀张口说话,才发现自己声音如此低哑,“就算你憎恨我,可……我是那种做完就跑的人麽?”   心里难过,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面对表现出憎恶的书歌,承颀还是黯淡了神情。他伸手抱住书歌,将他放倒在床上,尽量平和地对他说:“我刚才出去买了药,你别乱动,上完能好些。”   原来他不是跑掉了?   书歌松了口气,乖乖躺著,等著上药。   “你……你碰哪里?”书歌感觉到承颀的手沿著他背脊到一处低凹所在,将冰凉黏稠的什麽涂在因使用过度而灼热的部位。违背自然承受而受伤的地方在这样的刺激之下自行收缩,夹住书歌手指,让他一阵心神激荡,几乎想再扑上去。   书歌并没有太多的熟饭意识,因此一开始虽然是赤裸的,也不觉得什麽。直到承颀动作渐渐暧昧,他才意识到这家夥并不是普通的同性,而是……和自己有过那种关系的……   脸渐渐地胀红,麦色皮肤上也泛起红晕,抗议的声音甚至都加了些……在承颀听来是害羞的语气。承颀倒抽了口气:“书歌,你别说话……”   这一回仍是低哑,却不是因为难受压抑而生的低哑,而是因为欲望。   书歌好像……并不是很生气?   承颀起了希望,小心翼翼地收敛自己欲望,细心上药,说:“书歌,我还买了外带,等会儿起来吃一点……昨晚消耗体力太多,要补一补才行。”   一边说一边仔细观察书歌表情,见他并没有大怒凡是有些不自在──在承颀看来是羞涩──心中大喜,低声说:“书歌,我们以後就在一起吧,好不好?”   书歌一怔:“什麽在一起?”   “你知道的,我喜欢你。虽然我们不能结婚,但是住在一起还是做得到的。”承颀说,眼瞬也不瞬地看著书歌,“我早想过了,家里当然不能住,我打算在学校附近租房……我们同居吧!”   这话实在很有震撼力,书歌傻了一下,第一个念头是:“有宿舍有家还另租,浪费。”   承颀听他竟然不是直接反对,脸上露出笑:“这些都由我来负担,书歌你乖乖住就好。家事我来,饭我也会做,周末回家吃,怎麽样?”   药已经上完,承颀抱著书歌缓缓坐起来,怕自己控制不住,先给他披上睡衣。然後去拿粥和小包子,T市包子一向有名,味道也真的不错。书歌到现在没吃饭,昨晚又真的体力消耗大,也确实饿了。但是这麽就著他的手吃,也实在有些尴尬。   但是他一动筷子就被承颀拦住,承颀只是笑容满面:“你还没休息好,让我来吧。”   “我又不是不会动,有问题的也只是那里……”书歌反驳,然後发觉自己说了很奇怪的话,又猛地住口。承颀痴痴看他脸红,顺便再塞过去一个包子。   “我的提议,你好好考虑一下。”塞完包子,又喂人喝下最後一口粥,承颀把碗放一边,柔声说,“昨晚……我是太嫉妒,又恐惧,才做出那种事情来。以後,若你不愿,我一定会听你的,好不好?我不会妨碍你打工赚钱,当然绝不允许你太劳累……”   本来想一径顺从的甜言蜜语,结果说著说著又露出牢头的迹象,开始唠叨。从书歌把时间都安排出去都没给自己留下一直唠叨到书歌就是不肯好好吃饭好好养肥难怪折腾一晚早上就起不来……   说著说著人也上了床,单人床上挤了俩男人,立时显得拥挤不堪。承颀让书歌半躺在自己身上,轻轻摸著他的发。   这时候再不知道书歌对自己没有抗拒,承颀就是傻子了。纵使不敢再实战,吃点豆腐还是全无问题的。左吻一下右摸一下,春光无限。   书歌觉得懒洋洋的,身体虽然酸痛,心中却有种闲适和微微的甜蜜。他的逻辑向来不能以常理度量,此刻想两个男人在一起又怎样,做这种事情好像也没什麽大不了。   重要的是刚才那几乎击溃自己的悲伤,和见到他的惊喜。   “喜欢……”他轻轻出口,承颀正靠在他肩头用眼睛探进他领口,听到这麽一声,立时愣住了。   “我想我是喜欢你的吧。”书歌带著迟疑,说,“虽然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但……”   见到会很开心,一起的时候很快乐,不见面会想念。见他不高兴也会黯然,若他笑著那麽心情会很好。   好像这种感觉只能叫做喜欢。   後面的话并不想说,书歌喜欢把自己深深隐藏起来,即使是真心话,也不想说给别人知道。   但他说的已经够了。   承颀又惊又喜,猛地一翻身,正对著他的眼:“书歌,你说你喜欢我?”   书歌有些不自在,但是他当然不会说了之後还要遮掩,於是很干脆地点头。   然後又被吻上,然後又被上下其手。   总算承颀还算有点理智,快把人扒光的时候想到昨晚已经犯过一回禽兽,就算再色欲熏心也不该这时候再压倒。只能狠狠吻几下咬两口,然後抱著人过干瘾。   “和我一起住吧,好不好?”咬著书歌耳朵,承颀声音更是放柔了几分。   书歌点了点头。    这麽被抱著安静了一会儿,书歌忽然大声说:“不好,快点起来出去退房!”   他猛地坐起身,牵动全身肌肉,立时就是强烈的疼痛,尤其是下体後面。   承颀大为心疼,赶快起身抱住他:“小心点……”   把人放倒再耐心查看一番,免不了再去伤处上些药,承颀才放心:“怎麽?退什麽房?”   他人还沈浸在喜悦之中,反应也迟钝。书歌回答:“十二点之前要退房,否则晚上六点之前算半价……”   ……   承颀呆了一下才找回声音:“书歌,我已经处理好,先让他们回去,你我在这里多住一晚,钱我拿。”   书歌皱眉想说什麽,承颀在他耳边轻声说:“怎麽?已经开始替我管帐了?”   他这话调笑意味甚浓,书歌脸一红,也就忘了坚持省钱这件事。承颀怕他窘到生气,又说:“昨晚你没回来,我也就没出去,其实本来我是打算和你一起逛夜市的,B市晚上听说很热闹。到晚上如果你好些,我们出去遛达一下,好不好?”   书歌多年来没有过这样的闲情逸致,小时去夜市的记忆也模糊了,听他这麽说,倒是回忆起在父母身边逛街的场景。於是有些期待,心想就算到晚上还不好也要撑一下。   他虽是初次,又折腾得比较厉害,但毕竟承颀前戏做得小心,之後也细心处理过,书歌又休息的好,到了晚上也就没什麽事了。   真正出去,书歌才知道承颀昨晚为什麽会生气。   承颀将出行路线安排得非常好,喝碗什麽糊,吃个鸡腿什麽的,他都能准确找到最好的。如果是来过也就罢了,问题是他偶尔还打量半天目标,明显是看了什麽介绍,出来现找。   “鸭脖太辣,你现在这种情况不能多吃。这家的听说是B市一绝,我我多买一些,回家再吃好不好?”承颀忙前忙後买东西,还时刻关心书歌身体状况。人潮拥挤中,怕失去书歌踪影,伸出手握他的。   书歌没有推拒,一只手拿著据说是特色的烤鸡翅,另一只手任由承颀握著。拐过两条街,人少了些,书歌忽然笑出来。   承颀侧头,愣愣看著书歌笑容。书歌以为他在寻问,於是回答:“我刚才吃了烤串,吃得满手油……”   书歌知道承颀多少有点洁癖,是存心想看他变色的。谁知承颀只是笑笑,手一点没有放松,好像半点也不在意。   他确实半点也不在意。只要能握住这只手,怎样,都是值得的。      八   从T市回去後,承颀开始著手同居事宜。虽然现在是寒假,其实也不用那麽著急,两人大可以住在康家。但是承颀想到在家里就得让书歌和潭萌同一屋檐下,他心里就别扭,尤其二人还经常同处一室一待就是好几个小时,孤男寡女的……   这时候他倒不记得是自己先缠著书歌,让他给潭萌当家教的。   而且在自己家里,想下手实在不方便。康家买下一层楼,扣出去康父常年空著的房间,也还剩下七八间。客房和主房离得有点远,中间又隔了潭萌的房间,想偷偷溜进去都不行。   承颀很哀怨,回来之後,书歌对他态度虽然很好,也不抗拒他的亲近,但总不让他做到最後,顶多就能亲亲摸摸地吃点豆腐。   书歌不是太古板的人,不过也不可能豪放到有女生在隔壁的情况下和承颀乱来的程度。在他而言,第一次的经验虽然不是太糟糕,但也不是特别舒服,他实在也不怎麽期待再来。   承颀却忍不住,飞快在学校附近找了房子。T大附近的居民区本就有很多都对外出租给学生,只是承颀百般挑剔,这个不好那个不行的,要不是後来欲火焚身,可能还得挑挑拣拣。   他二人搬出去,潭萌和保姆都傻了,潭萌先问:“颀哥,住家里不好吗?干嘛要出去?而且……叶老师来家里住不就是为了给我当家教麽,他怎麽也出去?”   听她语气,倒是更想挽留“叶老师”一些。承颀不快:“你补习时间也快结束了,再过几天就得回家准备过年。我和书歌是有学校里面的事情,有项目要帮老师打下手,你不懂。”   潭萌确实不懂,懂就不会被承颀唬住了:“可是过完年……”   “过完年就开学了,到时候你若需要家教的话,我……”承颀眼角余光看到书歌,生生转口,“再找书歌过来好了。”   虽然很想替他把这差事辞了,但承颀知道书歌一定会不高兴,而且还会继续找工作。这工作好歹是自己眼皮底下的,钱也多……   潭萌得了承诺,也不再多说,毕竟承颀在家里才是权威。保姆小心翼翼地问:“那我……”   “哦,你先陪我去那边收拾一下,顺便教我怎麽做饭。然後还留在家里,有事情我会打电话给你。”承颀说。   二人世界是不容外人打扰的。谁也不行。   承颀行动力一流,很快把东西折腾到新住处,过二人甜蜜世界去。   书歌既然点头,就不会忸忸怩怩,但是面对小色狼如承颀,他还是有些胆怯,不想再尝试性事。还好承颀脸皮死厚,又懂得怎麽去激起书歌的欲望,才屡屡得手。几次之後,书歌也能领略其中快感,两人在新居里才是真正过上夫夫和谐性福生活──不过书歌看书过多,始终坚持纵欲对身体不好,一直限制承颀的次数,总不让他太如愿也就是了。   大好寒假如果不用来打工就是浪费,书歌跑出去兼了好几份差,白天在杂货店里做工读生,间隙用来作家教和翻译,晚上甚至跑去酒吧做服务生。承颀这个心疼啊又不能阻止,最後他一咬牙干脆跟著书歌,书歌在哪家店里他就去哪家,书歌笔头翻译他抢来纸一起做,除了家教时间他只能在外面等著之外,可以说是时刻不离。   书歌打工的店多出承颀,生意都好了很多。承颀外表太惹人注目,当下本就流行这种俊美得雌雄莫辨的美少年,而且他气质绝佳,更是吸引了不少小女生。一来二去迟钝如书歌也会小小的吃一点醋,让承颀开心的不得了。   打工只能是平时,过年的时候,承颀是怎麽也不放书歌打工。而书歌面对比平时高上数倍的工资,也狠狠心拒绝了。   因为他也有好几年,没有和家人一起,过年了。   联欢晚会一如往年的无聊,於是跑出去放鞭炮。T大在市郊,再往外一点就是郊区,不受限制。承颀买了一堆鞭炮,和书歌两人放得开心。焰火闪耀间,尽是笑容。   穿得厚厚的玩闹著,像两个小雪人。12点的时候,烟花爆竹齐放,灿烂之处,书歌被偷袭成功,於落尽缤纷中,被承颀狠狠吻住。   然後回去,吃饭。年夜饭和饺子都是承颀张罗的,他跟保姆学了不少,虽然手艺还是很一般,不过手艺不足的地方可以靠经济来弥补,饭店外带的菜还是不错的。   “最重要的是有爱啊。”承颀这麽说,“俗话说,有情饮水饱,手艺虽差,里面都是我对你的爱,当然就好吃。”   书歌给他白眼:“那你去喝水,我看看你能不能饱。”   承颀嘿嘿笑了半天:“那可不行,一定要补充足够的能量,才能满足今晚消耗。”   至於消耗,自然是用在一种运动上。新年新气象,要以庄严而富有意义的事情来迎接新的一年,不是麽。    今年年晚,过完年差不多也就快开学了。   书歌有点沮丧,宿舍自然不再需要,但是那种条件也不好往外租,这样还是小小的损失了一点。还好上大学之後赚钱的路子广了,赚得也比之前多,尽管那位黄纪颖身体不好开销比较大,他也尽能支持得了。   当然实在不行还有承颀,不过书歌从来没有想过要靠他。他独立惯了,何况爱情是爱情生活是生活,而钱,则是另外一码事。   同居并不是那麽简单的事情,两人生活背景差距不小,性格也天差地远,没可能不矛盾。书歌和承颀同住之後,越来越有正常人的喜怒,有的时候也会跟承颀生气。幸好他虽然情绪稍微正常了,表现也还是比较超常的。真的生气就跑出去打工或者把自己关在房里做翻译,总之要把自己累到半死才罢休。   承颀好不容易才把人养胖一点,怎麽舍得让他劳累,自然书歌一生气他就去哄──反正书歌也不是任性的人,哄哄就好,何况书歌生气,确实一般都是承颀惹的。   当然承颀也会生气,原因无非是书歌又去打工不理他、书歌被女孩子包围有出轨嫌疑──那位周蓉瑞周美人还经常找书歌,甚至邀请他去她家数次未果、明明到了做的时候却因为书歌第二天有事结果做不成──总之承颀在某些时候就像孩子一样,追著书歌这糖果跑个没完没了,不给他他就生气,只要一拿糖果哄他他就好。   一起生活有很多问题,但只要念著对方,再怎样也不不会做得太过分。尤其承颀宠书歌简直宠到一种有点变态的程度,而书歌性子其实很直,如果是他错,他也绝不会无理取闹。他又很在意公平,除了房租不分担之外,家务啊家用啊各种他都出一半──当然家用真的让他出一半的话,估计每天就得白菜炒洋葱了,所以承颀有意在支出上动手脚。两人虽然都是学生物化学的,但承颀学这个只是为了家里公司的技术要求,实际他主要发展方向还是商业。因此书歌这个进实验室的准苗子在这方面很容易就被承颀瞒过去,不予追究。   就这样慢慢调和,竟然渐入佳境。在学校,书歌被承颀带来带去,虽然没入学生会,但和上面比较熟悉,承颀那一众朋友也都和他比较熟,偶尔在一起也聊几句开开玩笑。   书歌开朗了不少,人际关系更有长足进步。承颀在T大最好的朋友是朴冬,他甚至隐隐知道二人关系,只是不说破。   当然别人还都是不知道的,书歌很怕这件事传开,因此在学校,两人定位是好友。放学时不一起走,反正家近,几分锺也就回去了。承颀在T大这一片还是有著极高权威的,他不希望有这方面的传言的话,也就没人敢说。   这社会对同性恋情还远远做不到宽容二字,书歌看过无数的书,很清楚这一点。承颀更明白,外界的压力可能会伤害到两人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感情,书歌是他辛辛苦苦拐到手的,他绝对要好好守护。   两人之间倒是少了最大的阻力,那就是家庭。书歌父母双亡,连亲戚都没有。真的说长辈或比较近的人,也就是那齐阿姨和她的女儿黄纪颖。她二人住在B市郊区,实际上属於被归到B市来的小镇,离T大有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倒比T市还远。书歌并不经常去看她们,只带承颀去过两次,都是坐坐就走。   承颀父亲更是万年不回家,书歌隐约知道他父亲是什麽大公司的负责人,他家亲戚都要仰仗他父亲,所以没有人敢管承颀这个准继承人的闲事。   这种亲情关系,书歌在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很深了。每当承颀说起家里的事情时,书歌总会想到父母去世後亲戚的嘴脸,也就不希望承颀继续说下去,因此总是送上一个吻。然後话题转换成对人体的讨论,一夜不止。   因此承颀家里的具体情况,书歌一概不知。他本来也不是对这种事情好奇的人,只要知道承颀大概情况就行了。反正承颀父亲对这个儿子的关心可谓少到极点,书歌疼惜承颀之余,对他父亲也严重不满起来,觉得承颀虽然号称父母双全,但永远不回家的父亲和住院疗养的母亲,和没有也没什麽大差别。   就这样平稳的,书歌升上大二,承颀上大三。然後到下学期,承颀顺便卸了学生会职务,赢得更多时间跟书歌在一起。   而同时卸任的朴冬,也有了更多时间,去当两人的电灯泡。    “小学弟啊,叫一声学长,我给你看好玩的东西。”两人小巢里多了一个朴冬,倒是热闹了不少。   朴冬比承颀还大一年,这时候已经快毕业了,有的是时间。他一直耿耿於怀的就是承颀从不肯叫他一声学长,所以这时候跑到承颀爱人这里来找补。   但书歌也不是那麽好拐骗的,既然知道朴冬的目的,当然就跟著不叫,把朴冬气得直叫。威逼利诱都用上,就为了在毕业之前,让书歌叫他一声学长。   书歌扫他一眼,他手里拿著一本相册,献宝似的在书歌面前晃啊晃的。书歌还是有些好奇:“这是什麽?”   “你家那口子高中时期部分照片。你也知道我高中就是他学长,他在高中时期可是校园王子,照片抢手得很。”承颀在厨房做饭,朴冬才敢乱说,“想不想看几年前的承颀啊,有几张照片挺好玩的。”   这诱饵倒让书歌有些动心,很干脆地叫了一声“学长”,拿过来相册。   朴冬开心大笑,起身向厨房跑去:“嘿嘿,你老婆都叫了,你还想逃过吗……”   “老婆”两个字让书歌皱了下眉:“学长,你别忘了承颀也是我学长,我叫你和他叫你,完全不是一码事……”   朴冬想想也是,垂头丧气跑回来,坐到书歌身边:“那个不懂尊老敬贤的家夥……你看,这是他们班入学照,我那时候在学生会里,所以各班的照片都有……呃,承颀这家夥太出风头了,明明是学校的相册,倒有一大半照片是他的。”   有承颀在运动会上第一的照片,有承颀在主席台上神气发言的照片,有承颀拿著大大小小奖状的照片,也有……承颀被一群女生围著,或者跟女生合照的,照片。   他表情黯淡了一下,一年多下来,和承颀的感情日深,心态也就无法像从前那样平和。明明知道他和那些女生没什麽,但是看到这种照片,心头还是闷闷的不舒服。   翻过一张,却是庭院,似乎正是秋天,黄色的落叶满地,正和夕阳拼成温暖的颜色。余晖之中,少年抱著一只大狗,开心笑著。   少年是承颀。书歌看得有些呆了,觉得他的笑容很自然很开心,比在自己身边百般讨好的样子,以及得逞之後的狡猾的笑,更漂亮。   “啊,这张是一个什麽摄影展获奖作品,这是承颀在市内的家,你去过没?”朴冬看到书歌看这张照片,连忙介绍,“真是很漂亮,拍这张照片的人不知道洗了多少张,卖发了……”   想必买的也都是女生吧,书歌笑了笑,忽然想,如果是自己,到底是借机赚一笔钱还是不肯把承颀与别人分享呢。   朴冬犹在唠唠叨叨:“这家夥家里真的很有钱,居然到哪里上学就可以在附近住下,奶奶的富家公子……小群群真可爱,唉,可惜死了……”   “啊?”书歌听到後半句,仰头看他,“谁死了?”   “那只狗啊,它叫群群,很可爱吧?听说活了十四五岁,也算比较长。它跟人很亲近,我那时候每次去承颀家都要跟它玩好半天。”朴冬说,虽然死亡是比较沮丧的话题,然而一只狗的死亡杀伤力显然比较小,他可以很自然地说著。   “群群……”书歌侧头沈思,“这名字……听起来好熟悉……”   “很像人的小名,听过很正常。”朴冬说,看了书歌一眼,忽然大惊小怪地喊,“不过也别说,书歌你的眼睛跟它好像……啊,不对,是它像你……呃,也不对……”   书歌一愣,忽然想起在什麽地方听到过这个名字。   是最开始被承颀纠缠的时候,一次晕倒之後,曾听他在床边说起过这个名字。他说,他的眼睛很像群群,可惜他再也见不到“它”了。   原来……那个“群群”,是条狗……    吃过晚饭,承颀总算把电灯泡朴冬送走,蹭到书歌身边,拉他坐下:“朴冬这家夥真是,一点都没有身为电灯泡的觉悟……好了我们看电视,看完就回房睡觉~”   今天是可以做的时间,承颀很兴奋地准备把人吞吃入腹,看电视只是动手动脚的前戏时间。   平时书歌就算比较羞涩,也多少会回应一些,更不会反抗他的不规矩──既然已经定下可以做,就不必忸怩,这是书歌想法。   但是今天书歌很别扭,比往常更沈默不说,承颀的毛手上来,他竟然还躲了躲。   承颀停下动作,他深切知道书歌绝不是会玩欲擒还纵把戏的人,他这麽做,肯定是有什麽问题。他一想便问:“刚才朴冬跟你说什麽了?”同时开始动脑,想最近是否有得罪朴冬,还有最近有没有跟女生距离稍近过。   答案当然是没有。承颀连忙说:“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那家夥……”   “他没说什麽。”书歌转过头去,说。   其实朴冬确实没说什麽,根本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当初不是也知道麽,自己不过是个替身,至於替的对象是人是狗,这其实没什麽所谓。   只是,早忘了这码事,早就不记得原来自己被他喜爱,原来这麽多温柔和甜蜜,是因为自己的眼睛和他喜欢的什麽很相似的缘故。其实也是,像自己这样毫无特点的人,还能因为什麽而被注意甚至被喜欢呢。   这麽想著,心却无法平静,面对爱人的痴缠也有些不自然起来。书歌知道这种感觉叫做生气,但是,无能为力。   他无能为力,不代表承颀也无能为力。承颀深深知道爱人的性格,也不想逼他说什麽,跑出去打电话给朴冬。   “混蛋!”承颀摔上电话,勃然大怒,“怎麽会多嘴到这种程度,真是……”   “本来是想慢慢跟他说的……这麽一来可麻烦了,书歌这性子……”承颀一边慢慢走回两人卧室,一边埋怨,最後叹口气,进了房间。   “书歌,你听我慢慢解释好不好?”坐到床上书歌身边,承颀有些紧张。   书歌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意思是你要说尽管说,我还能跑了不成。   承颀松口气,看起来书歌并不是很生气:“那个……我不是要把你当作替身的,也不是故意要……要把你跟一条狗相提并论……”   “真的很像吗?”书歌问,“像到……你第一眼看到我就注意到我,甚至死缠著我的程度?”   “我……”承颀咬咬牙,“书歌,我最开始对你关注,确实是这个原因……”   书歌侧过头去,脸色很难看。   “但是我爱的是你,并不是群群。这一年多来,你还不了解我对你的感情麽?”承颀伸出手向後,轻轻握住书歌的手,“你认为我对你的感情只是一种移情,而且是对於宠物的移情?”   书歌侧头,冷冷看他。承颀迎上他的目光,把所有感情和诚恳都往眼睛里调动:“书歌,也许我最开始注意你确实是因为喜欢你的眼睛……是喜欢,你知道麽,你的眼睛很清又黑亮,但是又看得出倔强和坚强,可是当真亲近了之後,你就会把眼底的疏离变成温暖……”   深邃的眼愈发靠近,承颀贴近书歌,让彼此的眸子在对方眼中扩大。相处一年有余,几乎是朝夕相对,无数次肢体交缠。此刻这样靠近,彼此身体都找到了熟悉的温度。   承颀看著书歌的眼,吻了下去。他吻得小心,也吻得仔细,唇从书歌睫毛上掠过,滑到他眼上,然後不停地轻触。   唇沿著他眼侧滑下,像是泪水流经的痕迹,到了唇边。细细品尝熟悉以及的甜蜜,舌尖轻勾,去挑起书歌的感官冲动。   这家夥真无耻,遇到事情就靠调情手段解决?   书歌皱眉。然而承颀并没有继续深入,相反的,却是退了回去,头靠在书歌肩头,轻声喘息。稍微平复了一下之後,开口说:“书歌,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其他什麽人──呃,或者什麽生物──过,如果说你和群群眼睛相似,也是我一直都是喜欢这样的眼。”   “你知道,我爸一直在外忙碌,一年到头都不回家。而我妈……她身体不好在南方疗养,更是见不到。我从小到大,几乎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就算家里有保姆,可保姆只管家务。至於那些表亲堂亲,他们很多人都是为了讨好我,然後从我爸身上捞好处,我也不想跟他们相处太多。”承颀垂下头,发仍然是半长,挡住大半的脸,“我一直住在很大的地方,很大,很豪华,很空,也很寂寞。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群群的时候我真的很高兴,它是那种看到就让人感觉很温暖很可靠的动物,好像能一直陪伴人到老。”   “事实上它也陪伴我到它老死。书歌,群群不是别人送我的宠物,是我从路边捡来的。我捡它,就是因为它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漂亮到让人无法忽略的程度。”承颀靠在书歌身上,几乎是压住他,仰头看他的眼,“一个人如果总是喜欢相同类型的对象,那不能说後者是前者的替身,只能说这个人爱好就是如此。书歌……”   唇到书歌耳边啃噬,手在他身上游移,低低声音在书歌耳畔响起:“我只爱你。”   这招名为美男计,用来对付书歌,可谓恰到好处。书歌脸微红,想反正今天是那个的日子,也就由著承颀来啃。   毕竟生气啊吃醋啊这种情绪离书歌远了点,即使偶尔不快,也能自我调整。爱人虽然是一件腐蚀心志的事情,所幸书歌自认为心志尚全。   反正和狗吃醋是很无厘头的,而就算像狗也没什麽大不了,书歌眼中众生平等,并不觉得这种事是侮辱。   只是承颀真的很孤单,以後有时间,还是多陪在他身边。钱这种东西,赚够了就行,而且承颀拿一部分去投资,收入还比较可观。   “以後……会有我陪你……”书歌小声说,承颀和他贴在一起,自然听得到,当即又是一阵激烈的吻。    九   时间流逝一向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越快乐的时光过得越快,反而是艰苦岁月漫漫。   对书歌来说,大学之後的时光,甜蜜处掩盖了之前的许多年。只是过得太快了。   明明昨天才刚入学,在路过社团招新时被承颀拉住,开始了两人的纠葛。怎麽今日春暖花开,承颀就快毕业了呢。   将近三年的时光,虽然说两人大部分共处时间都在家里,不过学校仍是经常一起的场所。现在承颀要毕业,书歌虽然知道是难免,心中却有了怅惘。   承颀当然不用找工作,他家公司在B市有分公司,他毕业之後至少会在B市停留一年,为了书歌。承颀的原话是:我绝对不会离开书歌身边。   大四不找工作的话,就轻松许多。承颀志不在专业而在商,书歌有考研的意向,他不用。所以到了下学期,就只需要实习了。   实习很忙,承颀根本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实习,而是开始著手工作。大概确实有很多方面是完全不熟悉的,承颀忙得早出晚归,连雷打不动的定期交流感情也常常忙得没有时间。   即使如此,承颀还是抽出时间来关心书歌。其实两人之间,书歌明显是比较强壮的那一个,而且他生活状态相对稳定,按理来说没有什麽值得操心的地方──认识承颀之前的那麽多年,他不是也一个人活下来了?   “饿得面黄肌瘦瘦到皮包骨,也算是活下来。”承颀不屑地撇嘴,知道如果没人管书歌,他绝不会善待他自己。   书歌笑笑,承颀对他的照顾有些太过了,有的时候倒感觉真像是养宠物一样,从吃到住,没有一处是承颀不关心的。两年多下来,书歌感觉自己都有些被宠成废物了。虽然打工的本能还在,但生活上,渐渐习惯了被照顾被关怀,甚至连吃饭,都习惯了承颀的手艺,估计再也回不去咸菜就馒头的三餐了。   在忙碌之余,承颀也不忘记给书歌做饭,连菜都要保姆买好送来,省得书歌自己尽买一些很便宜的不新鲜的食材。幸好大三课程也比较少,不用担心书歌为了赚钱弄到筋疲力尽睡眠不足。   可书歌仍然睡眠不足了。   齐阿姨打电话过来,告诉他说小颖又发病了,医生说非开刀不可,但成功率不是特别高,只是50%多一点。而手术费的数目,却是非常可观的,至少五十万。   书歌当然没有这笔钱,齐阿姨也没有。两人所有财产加在一起都到不了十万,就算卖了齐阿姨家的房子,也还不到二十万。   还有三十多万,又到什麽地方去筹?   书歌丝毫没有想起其实这笔钱根本不用著落在他身上,长时间的帮助使他有了一种错觉,那就是这俩人是他的责任,尤其小颖。   可是他又能做什麽呢?他只是个普通学生,没有任何能力去弄到这一笔数目。去偷去抢都是不可能的,倒是去借……   以书歌的性格,其实是宁可想其它出路也不会去借的,他是不欠人的那种人,否则也不会去帮黄纪颖。   但是承颀不同,承颀不是外人,他和书歌几乎是一体的。书歌清楚知道,如果自己跑去卖命打工或者做了什麽出格的事情,最心疼的人,绝对是承颀。   而他爱他如此,又怎会忍心见他心疼?   “三十五万麽……”承颀听到这个数字,微微皱了下眉。   “是。我知道是比较大一笔钱,我在想办法。”书歌回答。   “钱倒是不多,只是时间不对。”承颀说,表情有些为难,“你能等我两个月麽?我现在用这麽一笔钱有点问题……”   “两个月等不了。”书歌摇头,“我自己想办法。”   “这怎麽可以。”承颀阻止他,“你无非就是做苦工拼命,或者干脆把自己便宜卖了……我要是能让你这样才怪。”   “什麽叫便宜卖了?”书歌气恼,瞪他。   “啊,你误会啦,我是说你随便找家公司签个什麽卖身契之类的……当然你要到我们公司来我是很欢迎,不过我现在处於完全凭自己努力阶段,我爸真是的,说要考验我能力,连附卡都封了,里面至少有一半是我自己赚的钱……”承颀说著抱怨著,“不然这点钱有什麽关系……”   他想了想:“反正钱不多,我找个人借一下好了……”   “可以借麽?”书歌眼一亮,问,“几分利?多长时间?”   “我朋友,利息和时间应该都好说。其实过了这两个月我就能换上了,你不用担心。”承颀说。   “我的意思是,你帮我介绍一下,我来借,可以麽?”书歌问。   承颀笑了笑,就知道书歌会这样:“你我之间,还要分彼此麽。”   书歌也笑了。  书歌在钱上,还是尽量和承颀分清,这种借钱的事情自然要他自己来。 承颀朋友倒也真的不要利息不限时间,只是让书歌签了个借条。承颀笑著说等到能支配自己的钱马上就还他,到时候就轮到书歌欠自己了。 “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之事,不过如果你没有足够的钱,可以拿你自己抵债~”在家里,承颀笑嘻嘻抱住书歌,语气微挑,说。 “你这大胆淫贼黄世仁……”书歌作势呵斥,被他乱动的手弄成笑声,忙向一边躲去,“喂,大白天的……” “白天又怎样,色狼又不是月亮下才变身的。”承颀笑著说,继续抱人啃。 钱的事情解决,书歌出了市区,到黄纪颖家里看她母女。B市好医院很多,不过这些钱不算太多,只能保证找个不错的主刀。书歌面临期末考试,实在没办法抽身,何况齐阿姨也不需要他帮忙。 大三的考试,几乎完全没有公众课,但是对专业考得更深。书歌一向都是一等奖学金得主,考前当然也要拼搏一下,於是忙得昏天暗地。 忙到没有什麽时间亲热。 相对而言,这一段时间,是承颀实习结束准备毕业的时段。毕业设计完毕,只用等著答辩。他根本不在校内住,别人忙著处理东西啊打包回家啊之类的,他就什麽都不用,当然就闲下来了。 一边帮忙指导书歌的功课,一边动著歪脑筋。书歌又好气又好笑,怎麽也不让这家夥得逞,纠缠过头就一脚踢开他让他准备毕设的答辩去。 这样时间匆匆,答辩顺利通过,一切都搞定,眼看就是离校日。 离校前一晚,承颀下厨做了一堆书歌喜欢的菜,还拿了一堆啤酒,说是要庆祝。 “是你毕业,应该是我为你庆祝吧,怎麽搞得好像你帮我庆祝一样?”书歌失笑。承颀现在手艺非常好,是两年多练出来的,想想当初只会炒个蛋的样子,好像很久以前的事情一般。 明明是书歌做饭比较好,承颀却硬是要自己动手。家务也明明都是书歌擅长,可一向是少爷的承颀非要承担大部分的事情。两年多来,竟是承颀把书歌照顾得无微不至。对一向独立的书歌而言,这样的感情和宠溺,是从未有过,也不敢幻想会拥有的。 怎样的幸运,被这人喜欢。 “要给我庆祝吗?”承颀抓住书歌的话,马上接上,“那今晚……” 他表情顿时变得色迷迷,书歌早习惯他这样,想到这段时间都没做,他肯定比较郁闷。明天就毕业了,自己也没什麽礼物可送…… 他要就由他。两个人在一起,不能总是一方忍让付出。 结果第二天一早,承颀精神抖擞,书歌迟迟不起。男人和男人的性爱毕竟有违自然,即使在一起这麽久,书歌还是有些不适应,何况昨晚承颀索求得很厉害,大概是因为有段时间没做吧,激烈得像是要不完,又像是做完这次就没有明天了似的。 迷迷糊糊中感觉承颀的手在脸侧抚来抚去,书歌皱起眉,眼还不愿睁开,嘟囔一句:“承颀,不要闹……” “吃完早饭再睡。”承颀说著,扶起书歌,让他靠在被上,拿粥慢慢喂他。 书歌实在太困,就著他的手喝完,竟然都没睁眼。承颀小心喂他,等他喝完之後把碗拿开,在他唇边轻轻吻著,把米粒什麽的吻掉。然後把人重新放倒,细心盖好被子。 “上午要忙毕业那点事,晚上系里有个送别晚会,票我放在桌子上了,别忘了去。”承颀把票放到桌上,站在床边看了书歌睡脸一会儿,起身离开。    送别晚会上其实有一大半都不是毕业生,即使有毕业生,也大多不是B市本地人。毕竟只有已经办好一切手续,就等著坐火车的人才有这时间来看这东西。   不过也还算热闹。要离校的学生情绪本就比较激动,送别的人也有些控制不住。大家都是一个系的,平日学长学弟接触很多,有些关系好的,其友好程度也决不下於同班同寝朋友。这一要分离,都是依依。   晚会主要由大三学弟学妹们组织主持,毕业生坐在最前面的贵宾席观看。化生系的送别晚会还是比较出名的,贵宾席的票也就珍贵起来。贵宾席里,倒有一小半不是毕业生。   因此书歌在其中并不是很显眼,虽然身边坐著的承颀很引人注目。灯光昏暗,承颀还能伸出手去握书歌的。书歌想到他就要离校,心头怅然,也就由他。   台上节目热闹,大部分是搞笑,一旦稍微煽情一点,下面女生就抱头哭成一片。气氛这东西想来是可以传染的,连男生表情都开始伤感起来,整台晚会快到高潮。   “我出去一下。”承颀对书歌笑了笑,站起身来。书歌对他点头,也笑了下。   承颀看著他,阴暗光线中,他表情似乎有些奇怪,笑容也不太正常。   “至少你还留在本市,想回来还可以回来看看。”书歌只当他也临别伤感,侧头对他笑著,伸手轻轻握了下他的。   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即使是承颀这样无所畏惧的人也会有些茫然吧,书歌可以理解。但是无论如何,两人至少一直会一起,不是麽。   周围已经太伤感,书歌不想让承颀也失去控制,於是笑得自然。两人共处这麽久,他相信承颀能明白他的意思。   承颀握紧他的手,用了下力,然後松开:“再见。”转身,从众人中间离席出场。   书歌微微地怔了下,觉得他有点失常。但看看周围,又有几个“正常”的。这种时刻,本来也不是冷静的时候。   还是看节目吧,四周气氛太压抑,看看台上,笑一笑多好。   过去的书歌哪里是会被这种压抑影响到的人,在他看来,人和人相识交往分离本就是很自然的事情,无不散的宴席,又何必为此伤感。四五年之後,谁还记得谁是谁。   可是承颀是例外,如果和承颀分开……想到这种可能,心就疼起来,痛到难忍。   就算分离,五年十年,也不会忘记的。甚至这一辈子,也不会有第二个人,会这样的爱他。更不会有第二个人,会这样的被他所爱。   书歌摇头,怎麽忽然想这些莫名其妙的,承颀绝不会离开自己。就他那黏的程度,就算拿刀子来锯,大概都无法从自己身上锯开呢。   是被周围气氛感染了,竟然冒出这些无意义的想法来,真是奇怪。   回过神来,精神集中回台上,发现晚会即将进入尾声。主持人也被台下感染,很激动地说:“下面是一段剪辑,是摄影社的同学照下的T大各个角落,是大家曾经生活过的地方。这一段视频也被收录进毕业生光盘里面,希望学长学姐们离开校园之後,偶尔点开它,还能想起在T大的生活……”   他话语一顿,走到一旁一挥手,屏幕上出现画面,声音也随之出现。   “嗯……不要……”屏幕上画面比较昏暗,声音先传进大家耳朵。大多数人就是一愣,有些人想:难道大学生活总结,竟然是从a片开始?   不过那也不对啊,明明是男人的呻吟声。   画面渐渐清楚起来,果然是一个男人,全身光裸躺在床上,一双手在他身上游走,但是那人显然避开了摄像头,看不到他的脸。   “啊!”台下女生们大喊起来,有些捂住脸向外跑去,有些继续看著。   屏幕里那男人双腿被分开,然後……   “快关上!谁放的?快把它关上!”主持人先反应过来,这种镜头怎麽能公开放映,这里是学校又不是黄片电影院。他第一个反应是负责播放的那位点错了,点成他笔记本里面的某个片子──不过一般男生电脑里面也不会有这种片子吧?   在前面摆弄电脑负责播放的仁兄根本没反应过来,主持人跑过去飞快按下强制关机的时候他还在嚷嚷:“你怎麽这样我的本啊……”   屏幕上还在继续,男人表情似苦似喜,虽然尽力不大声呻吟,却还有细微而勾人心魄的声音出来,让台下的人听得面红心跳。   忽然有一人喊:“啊!是叶书歌!”他喊後,台下静默了片刻,随即竟然是大家齐声“嗯”了一句,还有人转头问:“叶书歌是谁?”   书歌虽然经常出没学生会,但他为人低调,通常是捧本书到一边坐著。尤其在场的很多还是大一大二学生,不认识他的不少。   认识他的,很多人就往他这边看过来。在呻吟声中指指点点,告诉不认识他的那些人,他就是屏幕上那个人。   屏幕忽然一片漆黑,是主持人跑到控制室去,终於把它停掉。为了控制方便,这场晚会是用笔记本控制,总控制室只负责灯光。但是不知道什麽人把总控制那里的放映打开,结果笔记本起不了作用。   场内已经炸开锅,一片沸腾。全场人经过指点都知道书歌是谁,所有眼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书歌却没有感觉到。   他已经什麽都感觉不到了。   屏幕上的人是他,第一声声音出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是在他和承颀的家,在承颀挑选的床上,是承颀买的床单。   视频里,是他和承颀。   他心头一阵空茫,连眼前都是白雾一片。手死死地紧握,指甲把手心都抠得出血。   刚才这只手还握住承颀的,他用力捏了他一下,然後起身走开。   承颀呢?   手里是空的,一无所有。   承颀呢?   心里空荡荡的,除了承颀,什麽都没有。   可是他人呢?   起身,身体是僵硬的。手脚都木住了,却还能走路。   书歌从人群之中走了过去,经行之处,大多数人都飞快地退开,尤其是男生。   他很容易就从密密麻麻的学生中走了出去,到多功能厅外。   天已经黑了,教学楼内灯火通明,照得眼前一片鬼影重重。   四下看去,都是黑白一片。黑白的楼,黑白的墙,黑白的桌椅,黑白的人。   而惟一彩色的存在,不在。   他找不到承颀。   教学楼的走廊,人来人往。   可是,他找不到承颀。    那天之後,承颀就失踪了。   也算不上失踪,只能说,从书歌的世界里消失了。   不再回家,书歌去找过,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在,但是证件什麽的都没有了。打手机,手机是接听状态,但是永远没人接。去承颀原来住的地方找,发现那房子已经没人住了。连潭萌朴冬,他都找不到。   他知道承颀父亲公司的名字,跑过去问,得到的答案是没有这个人。而学校那边,承颀已经毕业,去向原则上是保密的。何况书歌怕连累到承颀,并不想自己去问。   他现在在T大,已经是人尽皆知。每一次在校园里出现,都有路人指著他不知说些什麽。所幸T大学生至少还有斯文人的皮,不至於冲上来骂一声无耻。   但那眼光已经够了。现在的书歌已经不如以往坚韧,那样冷水浸过一样的鄙夷眼光几乎让他受不住。每次见到,都只能落荒而逃。但是,又能逃到哪里去。   还好这一段时间是考前复习阶段,他完全可以缩到屋里不去学校,但是以後怎麽办?每当他出现在班级里,班上男生都远远坐开,像是他身上有什麽东西一样。   那些人的行动并不是很明显,如果是以前的书歌,多半不会发现。但和承颀在一起之後,书歌敏锐程度大增。即使他宁可什麽都不知道。   连导员都找他一次,说考完试之後和他谈谈。其实有什麽可谈的,那样的镜头暴露在众人面前,别人看不到他对承颀的爱,看不到他因为爱而交出自己的甘心,看不到他爱得虔诚爱得深切爱得丝毫不作伪。   他们只能看到淫荡的声音和表情,只能看到赤裸的身体和不雅的姿势,只能看到肮脏的交合。   出了这种事,也许学校不能待下去了吧?虽然校规没有说同性恋不得就读,但是在几百人眼前出演GV,学校也不能不管。   可是只剩最後一年,付出的时间金钱怎麽办,没有文凭怎麽找工作?承颀应该在大公司吧,难道自己要去做体力活,被他养著?   书歌摇头,牙齿几乎将嘴唇咬出血来。   承颀已经消失了,自己还在想什麽呢?一天比一天绝望,最开始还能自欺欺人,到现在,想骗自己都不行了。   那视频,是承颀拍下,到送别晚会上放的。没有人可以在家里装摄像头,那视频里面没有承颀的脸,连身体都做过处理。   只有他,赤裸著敞开自己。   “为什麽,为什麽要这麽做……”前一刻还是被捧在手心的珍宝,後一刻人迹杳杳留下这东西。为什麽会这样?   相识三年,在一起两年多,承颀可以说对书歌好到极点。即使现在事实摆在眼前,书歌都不想去相信这是承颀所为。   自己稍微不快,承颀就紧张得什麽似的。那样的他又怎会容许这种事情发生……或者,是他父亲?前阵子承颀连卡都被他父亲封了,是不是因为知道了自己和承颀的事情?   这麽想著,感觉好多了。书歌躺在床上,两眼盯著手机,心乱作一团,不知多少念头滑过。   此刻的他憔悴得吓人,本身就吃不下东西,又没有承颀在身边,他几天都没怎麽好好吃东西。睡觉更是不行,身边少了个人,彻夜都只能睁著眼睛看天花板。   明天就开始考试了,可现在他哪里还有心思复习,满脑子都是承颀。   床震动起来,书歌一惊,才听到手机在响。铃声很熟悉很熟悉,他马上捞起手机,声音有些颤抖:“承颀?”   “明天早上9点,碧海公园里,沧浪湖心回廊。”承颀声音冷冷响起,说。   “明天?明天有考试啊?”书歌一怔,“承颀你在什麽地方,你还好吧?你──”   “随你来不来,惟一一次机会,如果你想见我的话。”承颀说,声音完全没有感情,一点也不像是那个纠缠书歌耳边不停念著我爱你的他。   “啪”一声,电话挂断,温柔女声提示音响起。   书歌木住,手机缓缓从手中滑落,心也落下,直坠入最冷的地底。    十   七月初的B市热得能把人烤干,水边也就成了人们喜爱的去处。碧海公园内有一小小的湖,足可以用来划船游泳。   湖心通陆地,也就在湖心建了亭子和回廊,供游客歇脚驻足。   书歌小心翼翼地走在回廊上,视线略偏就见一池碧水,让他脸色发白。   承颀明明知道他怕水,如果是海或者江还好,这种死水聚成的湖,是他最怕的。过去两年多,承颀从不和他划船游泳,连班上活动都不许他参加。   可现在,为什麽要约在这里见面?   三餐乱七八糟,睡眠不足,又见水。书歌走到承颀坐著的地方时,已经是脸色苍白,头都是晕的。   承颀看起来很好,依然俊美潇洒。手里拿著一个pda在点著什麽。看到书歌到来,身体让开一块地方:“你坐这里。”   书歌坐下,侧头看承颀,完全看不出他的表情。   好遥远,虽然就坐在身边,却远得如同在天彼端。以往爱恋交缠似乎不曾存在,两人坐在一起,像是偶遇的陌生人,谁也不认识对方的脸。   心里冰凉,绝望和不甘心同时涌上来。如果换上其他人,书歌可能马上起身就走,就当作没认识过这人。   可是他是承颀。几日前还腻在一起说笑的承颀,用尽力气去爱的承颀。   “我以为你会晚到,今天公车倒开得挺快。”承颀见他半天不说话,起了个头。   “我是打车过来的。”书歌轻声说。   “哦?真难得。”承颀一笑,竟是嘲讽。   “承颀……”书歌心痛难忍,终於直接发问,“那晚那段视频,是你拍的?”   心悬在空中。   眼不敢看他,落在湖水上。连波澜都没有的绿色上漂著垃圾,偶尔有船划过,形成大大小小的漩涡,好像要把人吞没。   “当然是我。”承颀说,宣判了死刑。   “为什麽?”书歌已经木然,本能地问。   “为什麽?”承颀笑起来,好像这问题很好笑,“我恨你,这理由够麽?”   书歌颤抖了下:“你恨我?”   “那是当然。”承颀点头。   “为什麽?”还是同一句。   “你不知道?”承颀眼光一闪,飞快掠过的竟然是一丝杀意。书歌人虽然傻了,却看得清楚他的表情,当下只觉得手脚冰凉,傻傻摇头。   “原来你完全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根本不放在心上?”承颀冷冷地笑,“一个家因为你毁掉,而你居然连记都不记得。”   “我听不懂。”书歌呆呆地说。   “你不需要懂,你知道我恨你,就够了。”承颀说,唇边还是那抹冷笑。   “你恨我?可是过去两年多,你一直对我那麽好……”书歌说,忽然眼里多了些神光,“承颀,你是不是遇到什麽为难的事情了?难道你生病了,还是你父亲……”   “我像是那麽蠢的人麽?你平时不太看电视,怎麽会冒出这麽愚蠢的猜想来?”承颀否决了他的猜测,“别乱想了,没用的。”   “你对我好都是假的?将近三年时光,你都是带著憎恨的心情在我身边的?”书歌问。   “是。”承颀回答。   “怎麽可能,没有人会那麽对待所恨的人……你对我、我……”书歌不是强辩的性子,尤其这种几近於强求的话语,更不像是他能说出来的。   他是怎样的人,十岁的时候,面对齐阿姨撒泼,他就能正面对著她说:你家的钱我来还。他有多傲气有多倔强,又有多坚强。   可是现在,他什麽都不剩,除了爱情。而爱情,在眼前这人手心里成了灰。   承颀对他的好,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两人之间相处的默契和快乐……这些怎能做得了假?书歌虽然不说,但心里已经把这段时光当作人生最幸福的日子之一,也做好了为维护这幸福而与世界为敌的准备。   但是……他竟然说,这些都是假的。书歌打乱了人生规划,打乱了内心平静,将其视为至宝的感情,是假的?   “我对你好,当然是为了今日。”承颀说,半长的发垂在脸侧,看不清他表情,只能见到他眼光,得意而寒冽,“你本来什麽都没有,也什麽都不在乎,不是麽?”   书歌脸色变得惨白:“你……你是为了报复我,才……”   一瞬间,万念俱灰。   承颀不答,只是唇角轻轻勾起。   “你到底为什麽这麽恨我?不可能是为了开学我说你不男不女……”勉强问,就算是死刑犯,也要有个罪名吧。   “你记得我提起过的群群麽?”承颀一笑,问。   书歌点头,当然记得。   “我把它从街头捡来的时候,它就和我初见你的时候一样,戒备重,倔强,不好接近。”承颀表情有些古怪,“然後我养了它好几年,它还不是亲近我跟什麽似的……”   书歌猛然打了个寒颤。   承颀笑了:“没错,它就是被我杀死的,你知道麽,直到它咽气那一瞬,它都不相信是我推它的……”他起身,书歌也跟著他傻傻起来,两人向前走了几步,承颀猛然抬手,把书歌推到回廊的廊柱边上。   那里是一个死角,周围的人都看不到。   书歌望著他,漆黑的眼直接和承颀的相对,承颀的手扣住他肩头,笑著说:“你问过我你是不是它的替身,你不是。”   他对著书歌笑,笑容很灿烂:“它是你的替身,叶书歌,你的这双眼,从小时候开始就没变过啊……”   书歌一愣,承颀的手从他肩头移开,把他从栏杆上推下去,直接掉到水里。   “扑通”一声,水花四溅。承颀看著他身体没入水中,灿烂笑容微敛,脸上变得阴寒。   “这……只是开始……”他低低说,“叶书歌,你很快就会知道,什麽叫做地狱。”    湿淋淋地被人捞上岸,书歌找了一圈,承颀早已离去。   这样的结果在意料之中,反正心已经死了,不在乎再死一些。伤心到了极限,连心在哪里都不知道了。   就这样走回家,让阳光烤干湿掉的衣服,黏在身上,有种透不过气的窒息感。   碧海公园离他住的地方很远,书歌足足走了一上午,下午一点多才到家。体力严重不支,心力交瘁,开了房门之後就倒了下去。   想起来,但是全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眼前直发黑。他咬住牙,还是抵不住身体的疲累,昏了过去。   书歌是被敲门声惊醒的。他就倒在门边,敲门声很大,让他无法再沈寂在黑暗之中。勉强爬起来,同时听到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   “承颀?”是承颀回来了?他刚才是跟自己开玩笑的对麽?一定有什麽苦衷,他一定不是真的恨自己……   书歌这麽想著,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飞快拽开门:“承……”   “叶先生啊。”门外站著一男人,却不是承颀,书歌一愣,马上认出对方是房东。平时一般是承颀和房东打交道,书歌只是认识他而已。   “叶先生,康先生已经搬出去了吧?你什麽时候搬走啊?”房东问,“我已经要带人过来看房了,你得稍微快一点。”   书歌扶著墙,支持住自己不要倒下。倔强已经只剩一层极碎的壳,他不想彻底失去。   “我还没有找房,能不能迟几天?”书歌问。   “这……不行吧?康先生说租到六月,您看现在这七月份都过好几天了。”房东为难状,“我还以为您也已经搬了呢,您和康先生不是一起的吗?”   “哦,我要晚几天,您等等行麽?就一星期。”书歌咬牙,几乎是恳求了。   “呃……好吧,一个星期就一星期,不过电费水费得算你的。”房东迟疑一下,答应了,伸出手去。   书歌一直都没什麽钱,最近还为黄纪颖凑了很大一笔,把自己的积蓄全拿出去。现在身上钱加在一起不过几百,哪里够租房子的。   拿出一百递给房东:“一周後我肯定搬。”   学校那边大概是不能念了,找个偏僻角落或者干脆离开B市,打工去吧。书歌茫然地想,人生,怎麽过不是一辈子。   房东拿钱走了,书歌回到房内,只是呆呆出神。   在这里,他和承颀度过两年半的时光。好像只在这里坐著,就能看到往日的纠缠和甜蜜。闭上眼睛,人似乎还在他身边,没有离开。   “啊啊啊啊……”低声嘶吼,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书歌只是喊著,好像要把所有痛苦都喊出来一般。但是他太累了,连喊叫的体力都欠缺,最後又晕过去,还好是在床上。   再醒来是因为手机铃声,导员让他明天去系里一趟。   书歌苦笑,出了那种事,今天又缺考,结果已经显而易见。   下床,外面天已经全黑,看一下表,9点。   一整天就这样昏昏沈沈地过去,一点东西都没吃。   如果承颀看到,一定会皱眉骂他两句,然後飞快跑去下厨吧。先弄点牛奶啊点心啊给他填填肚子,然後去做饭。如果有米饭的话会做蛋炒饭,加上腊肠火腿切黄瓜片……   四处找,好不容易找到两袋方便面,还是买完之後就被承颀扔到一边去的,还好没有丢进垃圾桶。饮水机里还有水,把面放到碗里,打开笼头。   “开错了,这是冷水。”低声告诉自己,“一步步来,关上蓝的这个,打开红的……”   水漫出来,淋到他手上,书歌对著蒸气腾腾的热水发呆。   被烫过的皮肤红肿起来,真快啊,好像接下来应该冷敷?握著他手腕拽他到浴室的人呢?那麽紧张和关切的表情,都是假的?   低叫一声,碗掉在地上,水洒了一地。书歌放开手,饮水机停止出水,手上才感觉到了锥心的痛。   “原来,只是做了个梦啊……”他低声说,说给他自己听,“梦到有人喜欢我,梦到有人陪伴我,梦到被珍惜被照顾,原来只是梦……”   “可是我并没有奢求这些啊,为什麽要给我这麽多?我本来只求好好活著,有人陪我也许会不太寂寞,可是自己也没什麽……我并不需要,为什麽要我梦到,然後又让我醒来?”书歌问,有一滴水落在地面,被热水瞬间同化掉,泯灭了痕迹。      第二天到学校去,书歌勉强打点好自己,不让自己露出太难看的憔悴状来。一路上人们眼光可以杀人,他挺直身,看也不看周围地自己走著。   没什麽可怕的,都已经失去一切了,还在意别人眼光不成?连爱人都那麽对待自己,还怕这些路人甲麽?   导员见到他,倒是没有异样表情,只是要和他谈谈。   “最近期末考,我时间也比较紧,我们就说重点。”导员开门见山,“你现在这种情况,恐怕是不太好在学校留下来,你自己恐怕也不想留下来吧?”   “退学?”书歌问。   “呃……其实你也不算违反什麽校规,退学是不必的,留档也不好看。”导员说,“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你继续读肯定会影响到他人和你自己,对大家都不好。”   “所以我的意思是,你主动提出休学。校方可以保留你学籍一年……一年之後如果你想回来,也许也是可以的。”导员说,言下之意是你不想回来就算自动退学。   一年,t一年大家就会忘记这件事麽?就算忘记,自己又还有什麽脸面和资格回来?   “就算我主动退学吧。”书歌说,“我是要写退学申请麽,没有家人,自己决定就可以吧?”   导员看他,眼中有些不忍。书歌成绩一向很好,人也安静,导员觉得这小夥子还不错。现在出了这种事,这人恐怕也是毁了。他一时冲动,说:“这样吧,我回去想想办法,让你保留学籍五年。到时候安排个考试,你要是能通过,还可以继续读。”   书歌笑了笑:“谢谢老师,不过我想,可能我到时候也不会回来了。”   “孩子,给自己留条路,放宽点心。”导员拍拍他肩膀,“你还年轻,这年头社会不好闯,你,唉……”   事发的时候导员也在场,那张CD主持人拿回来之後,他马上抢过来撅成两半。书歌当时的反应他也看在眼里,知道出这种事,最难为的就是这孩子。他在T大当导员,见人经事多得很,也不会对同性恋大惊小怪。想宽慰几句吧,却又不好开口。   书歌有些感动,点点头,跟导员说好先办休学。现在是期末考时期,导员也忙,一会儿就去忙其它事情了,让他先回家。   找房子,家里的东西要处理掉,以後可能要出B市谋生了。   现实生活的种种问题在书歌脑中浮现,他独立生活了好几年,生活能力很强。即使被宠了两年多,有些地方已经退化,也还是能理出日後计划。   只是在想的时候不停心痛,有的时候突如其来的尖刻疼痛像是忽然一把刀插入心脏一样,一下下割著肉。   理智告诉他要平静,要开始处理生活琐事,要尽快安排日後的路。   但是感情仍然在叫著不相信,仍然不肯离开这座城市,仍然在不争气地想那个人,想到快要疯掉的程度。   承颀承颀,你和我为什麽会这样?大学这三年,真是我的一梦麽?    十   七月初的B市热得能把人烤干,水边也就成了人们喜爱的去处。碧海公园内有一小小的湖,足可以用来划船游泳。   湖心通陆地,也就在湖心建了亭子和回廊,供游客歇脚驻足。   书歌小心翼翼地走在回廊上,视线略偏就见一池碧水,让他脸色发白。   承颀明明知道他怕水,如果是海或者江还好,这种死水聚成的湖,是他最怕的。过去两年多,承颀从不和他划船游泳,连班上活动都不许他参加。   可现在,为什麽要约在这里见面?   三餐乱七八糟,睡眠不足,又见水。书歌走到承颀坐著的地方时,已经是脸色苍白,头都是晕的。   承颀看起来很好,依然俊美潇洒。手里拿著一个pda在点著什麽。看到书歌到来,身体让开一块地方:“你坐这里。”   书歌坐下,侧头看承颀,完全看不出他的表情。   好遥远,虽然就坐在身边,却远得如同在天彼端。以往爱恋交缠似乎不曾存在,两人坐在一起,像是偶遇的陌生人,谁也不认识对方的脸。   心里冰凉,绝望和不甘心同时涌上来。如果换上其他人,书歌可能马上起身就走,就当作没认识过这人。   可是他是承颀。几日前还腻在一起说笑的承颀,用尽力气去爱的承颀。   “我以为你会晚到,今天公车倒开得挺快。”承颀见他半天不说话,起了个头。   “我是打车过来的。”书歌轻声说。   “哦?真难得。”承颀一笑,竟是嘲讽。   “承颀……”书歌心痛难忍,终於直接发问,“那晚那段视频,是你拍的?”   心悬在空中。   眼不敢看他,落在湖水上。连波澜都没有的绿色上漂著垃圾,偶尔有船划过,形成大大小小的漩涡,好像要把人吞没。   “当然是我。”承颀说,宣判了死刑。   “为什麽?”书歌已经木然,本能地问。   “为什麽?”承颀笑起来,好像这问题很好笑,“我恨你,这理由够麽?”   书歌颤抖了下:“你恨我?”   “那是当然。”承颀点头。   “为什麽?”还是同一句。   “你不知道?”承颀眼光一闪,飞快掠过的竟然是一丝杀意。书歌人虽然傻了,却看得清楚他的表情,当下只觉得手脚冰凉,傻傻摇头。   “原来你完全不知道,是忘了?还是根本不放在心上?”承颀冷冷地笑,“一个家因为你毁掉,而你居然连记都不记得。”   “我听不懂。”书歌呆呆地说。   “你不需要懂,你知道我恨你,就够了。”承颀说,唇边还是那抹冷笑。   “你恨我?可是过去两年多,你一直对我那麽好……”书歌说,忽然眼里多了些神光,“承颀,你是不是遇到什麽为难的事情了?难道你生病了,还是你父亲……”   “我像是那麽蠢的人麽?你平时不太看电视,怎麽会冒出这麽愚蠢的猜想来?”承颀否决了他的猜测,“别乱想了,没用的。”   “你对我好都是假的?将近三年时光,你都是带著憎恨的心情在我身边的?”书歌问。   “是。”承颀回答。   “怎麽可能,没有人会那麽对待所恨的人……你对我、我……”书歌不是强辩的性子,尤其这种几近於强求的话语,更不像是他能说出来的。   他是怎样的人,十岁的时候,面对齐阿姨撒泼,他就能正面对著她说:你家的钱我来还。他有多傲气有多倔强,又有多坚强。   可是现在,他什麽都不剩,除了爱情。而爱情,在眼前这人手心里成了灰。   承颀对他的好,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两人之间相处的默契和快乐……这些怎能做得了假?书歌虽然不说,但心里已经把这段时光当作人生最幸福的日子之一,也做好了为维护这幸福而与世界为敌的准备。   但是……他竟然说,这些都是假的。书歌打乱了人生规划,打乱了内心平静,将其视为至宝的感情,是假的?   “我对你好,当然是为了今日。”承颀说,半长的发垂在脸侧,看不清他表情,只能见到他眼光,得意而寒冽,“你本来什麽都没有,也什麽都不在乎,不是麽?”   书歌脸色变得惨白:“你……你是为了报复我,才……”   一瞬间,万念俱灰。   承颀不答,只是唇角轻轻勾起。   “你到底为什麽这麽恨我?不可能是为了开学我说你不男不女……”勉强问,就算是死刑犯,也要有个罪名吧。   “你记得我提起过的群群麽?”承颀一笑,问。   书歌点头,当然记得。   “我把它从街头捡来的时候,它就和我初见你的时候一样,戒备重,倔强,不好接近。”承颀表情有些古怪,“然後我养了它好几年,它还不是亲近我跟什麽似的……”   书歌猛然打了个寒颤。   承颀笑了:“没错,它就是被我杀死的,你知道麽,直到它咽气那一瞬,它都不相信是我推它的……”他起身,书歌也跟著他傻傻起来,两人向前走了几步,承颀猛然抬手,把书歌推到回廊的廊柱边上。   那里是一个死角,周围的人都看不到。   书歌望著他,漆黑的眼直接和承颀的相对,承颀的手扣住他肩头,笑著说:“你问过我你是不是它的替身,你不是。”   他对著书歌笑,笑容很灿烂:“它是你的替身,叶书歌,你的这双眼,从小时候开始就没变过啊……”   书歌一愣,承颀的手从他肩头移开,把他从栏杆上推下去,直接掉到水里。   “扑通”一声,水花四溅。承颀看著他身体没入水中,灿烂笑容微敛,脸上变得阴寒。   “这……只是开始……”他低低说,“叶书歌,你很快就会知道,什麽叫做地狱。”      湿淋淋地被人捞上岸,书歌找了一圈,承颀早已离去。   这样的结果在意料之中,反正心已经死了,不在乎再死一些。伤心到了极限,连心在哪里都不知道了。   就这样走回家,让阳光烤干湿掉的衣服,黏在身上,有种透不过气的窒息感。   碧海公园离他住的地方很远,书歌足足走了一上午,下午一点多才到家。体力严重不支,心力交瘁,开了房门之後就倒了下去。   想起来,但是全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眼前直发黑。他咬住牙,还是抵不住身体的疲累,昏了过去。   书歌是被敲门声惊醒的。他就倒在门边,敲门声很大,让他无法再沈寂在黑暗之中。勉强爬起来,同时听到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   “承颀?”是承颀回来了?他刚才是跟自己开玩笑的对麽?一定有什麽苦衷,他一定不是真的恨自己……   书歌这麽想著,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飞快拽开门:“承……”   “叶先生啊。”门外站著一男人,却不是承颀,书歌一愣,马上认出对方是房东。平时一般是承颀和房东打交道,书歌只是认识他而已。   “叶先生,康先生已经搬出去了吧?你什麽时候搬走啊?”房东问,“我已经要带人过来看房了,你得稍微快一点。”   书歌扶著墙,支持住自己不要倒下。倔强已经只剩一层极碎的壳,他不想彻底失去。   “我还没有找房,能不能迟几天?”书歌问。   “这……不行吧?康先生说租到六月,您看现在这七月份都过好几天了。”房东为难状,“我还以为您也已经搬了呢,您和康先生不是一起的吗?”   “哦,我要晚几天,您等等行麽?就一星期。”书歌咬牙,几乎是恳求了。   “呃……好吧,一个星期就一星期,不过电费水费得算你的。”房东迟疑一下,答应了,伸出手去。   书歌一直都没什麽钱,最近还为黄纪颖凑了很大一笔,把自己的积蓄全拿出去。现在身上钱加在一起不过几百,哪里够租房子的。   拿出一百递给房东:“一周後我肯定搬。”   学校那边大概是不能念了,找个偏僻角落或者干脆离开B市,打工去吧。书歌茫然地想,人生,怎麽过不是一辈子。   房东拿钱走了,书歌回到房内,只是呆呆出神。   在这里,他和承颀度过两年半的时光。好像只在这里坐著,就能看到往日的纠缠和甜蜜。闭上眼睛,人似乎还在他身边,没有离开。   “啊啊啊啊……”低声嘶吼,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书歌只是喊著,好像要把所有痛苦都喊出来一般。但是他太累了,连喊叫的体力都欠缺,最後又晕过去,还好是在床上。   再醒来是因为手机铃声,导员让他明天去系里一趟。   书歌苦笑,出了那种事,今天又缺考,结果已经显而易见。   下床,外面天已经全黑,看一下表,9点。   一整天就这样昏昏沈沈地过去,一点东西都没吃。   如果承颀看到,一定会皱眉骂他两句,然後飞快跑去下厨吧。先弄点牛奶啊点心啊给他填填肚子,然後去做饭。如果有米饭的话会做蛋炒饭,加上腊肠火腿切黄瓜片……   四处找,好不容易找到两袋方便面,还是买完之後就被承颀扔到一边去的,还好没有丢进垃圾桶。饮水机里还有水,把面放到碗里,打开笼头。   “开错了,这是冷水。”低声告诉自己,“一步步来,关上蓝的这个,打开红的……”   水漫出来,淋到他手上,书歌对著蒸气腾腾的热水发呆。   被烫过的皮肤红肿起来,真快啊,好像接下来应该冷敷?握著他手腕拽他到浴室的人呢?那麽紧张和关切的表情,都是假的?   低叫一声,碗掉在地上,水洒了一地。书歌放开手,饮水机停止出水,手上才感觉到了锥心的痛。   “原来,只是做了个梦啊……”他低声说,说给他自己听,“梦到有人喜欢我,梦到有人陪伴我,梦到被珍惜被照顾,原来只是梦……”   “可是我并没有奢求这些啊,为什麽要给我这麽多?我本来只求好好活著,有人陪我也许会不太寂寞,可是自己也没什麽……我并不需要,为什麽要我梦到,然後又让我醒来?”书歌问,有一滴水落在地面,被热水瞬间同化掉,泯灭了痕迹。      第二天到学校去,书歌勉强打点好自己,不让自己露出太难看的憔悴状来。一路上人们眼光可以杀人,他挺直身,看也不看周围地自己走著。   没什麽可怕的,都已经失去一切了,还在意别人眼光不成?连爱人都那麽对待自己,还怕这些路人甲麽?   导员见到他,倒是没有异样表情,只是要和他谈谈。   “最近期末考,我时间也比较紧,我们就说重点。”导员开门见山,“你现在这种情况,恐怕是不太好在学校留下来,你自己恐怕也不想留下来吧?”   “退学?”书歌问。   “呃……其实你也不算违反什麽校规,退学是不必的,留档也不好看。”导员说,“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你继续读肯定会影响到他人和你自己,对大家都不好。”   “所以我的意思是,你主动提出休学。校方可以保留你学籍一年……一年之後如果你想回来,也许也是可以的。”导员说,言下之意是你不想回来就算自动退学。   一年,一年大家就会忘记这件事麽?就算忘记,自己又还有什麽脸面和资格回来?   “就算我主动退学吧。”书歌说,“我是要写退学申请麽,没有家人,自己决定就可以吧?”   导员看他,眼中有些不忍。书歌成绩一向很好,人也安静,导员觉得这小夥子还不错。现在出了这种事,这人恐怕也是毁了。他一时冲动,说:“这样吧,我回去想想办法,让你保留学籍五年。到时候安排个考试,你要是能通过,还可以继续读。”   书歌笑了笑:“谢谢老师,不过我想,可能我到时候也不会回来了。”   “孩子,给自己留条路,放宽点心。”导员拍拍他肩膀,“你还年轻,这年头社会不好闯,你,唉……”   事发的时候导员也在场,那张CD主持人拿回来之後,他马上抢过来撅成两半。书歌当时的反应他也看在眼里,知道出这种事,最难为的就是这孩子。他在T大当导员,见人经事多得很,也不会对同性恋大惊小怪。想宽慰几句吧,却又不好开口。   书歌有些感动,点点头,跟导员说好先办休学。现在是期末考时期,导员也忙,一会儿就去忙其它事情了,让他先回家。   找房子,家里的东西要处理掉,以後可能要出B市谋生了。   现实生活的种种问题在书歌脑中浮现,他独立生活了好几年,生活能力很强。即使被宠了两年多,有些地方已经退化,也还是能理出日後计划。   只是在想的时候不停心痛,有的时候突如其来的尖刻疼痛像是忽然一把刀插入心脏一样,一下下割著肉。   理智告诉他要平静,要开始处理生活琐事,要尽快安排日後的路。   但是感情仍然在叫著不相信,仍然不肯离开这座城市,仍然在不争气地想那个人,想到快要疯掉的程度。   承颀承颀,你和我为什麽会这样?大学这三年,真是我的一梦麽?      家里的东西不少,承颀离开,自然不会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带走。他向来舍得花钱,处理他留下的东西也能卖些钱。   尽管书歌真的不舍得卖。   有两个人一起买的,有承颀买来讨好他的,甚至有两人亲手做的。总之每一样都是一段快乐回忆,都是他和他感情的见证。   不过感情都没了,留这些东西做什麽呢。   处理这些事情的同时,书歌给齐阿姨打了数通电话,无人应答。   难道是已经住院了?奇怪,按理来说怎麽也应该通知他一声啊。   虽然这时候实在没有力气去管这件事,但真的离开B市,一定要把这边安排妥当才行。书歌这麽想著,准备出门去她们家看看。   刚到楼下,书歌就看到几名穿著银灰色西装的男人向自家楼走来。他在这里住了两年半,也没见过这样的人,不由愣了下。   这几人已经走到他身前,其中一人上前问他:“你是不是叶书歌?”   书歌点点头。领头银灰满意说:“你既然出来,就不用我们上去找了。”   “请问您是……”书歌确定自己没见过这人,微皱眉问。   “这无所谓,你是不是跟我们老大借过钱?现在该还了吧?”领头银灰问。   书歌一愣:“不是不限时间?”   “月利三巴仙还不限时间,你有多少钱?”领头人上下打量他,从鼻子里发出哼声,“该不是想赖账吧?我跟你说,我们光华帮──啊,光华集团──手底下,可没有收不来的钱。”   太阳升得高,云完全遮不住阳光,黄灿灿照得地面都反了光,天很热。   书歌总算明白书里面“百丈玄冰”这四个字的意思了,他只觉全身都浸在冰窟里,声音都是颤抖的:“你们是高利贷?”   “怎麽能这麽说呢,我们是正规公司,我们只是提供私人借贷业务,明白吗?”领头银灰严肃地说,“我们是完全合法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前提之下……欠钱不还是违法的,你要知道……”   书歌苦苦一笑:“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不还就会做出非法的事情是麽?”   他明明签下的只是一张借据,上面没有说明利息和时限。   合约都要一式两份的,他的那份,在承颀那里。   “我明天取出钱来还你们,你们留个联系方式。”书歌惨笑,黑亮的眼失去了神,灰蒙蒙一片。   几名银灰互相看了一眼,领头的说:“好!也不怕你跑,等明天好了。”   几人离开之後,书歌迷迷糊糊向车站走去,阳光灿烂,眼前一片黑,喉头甚至觉得有些甜。   长途车有座位,他也不坐下,呆呆站著看车窗外。   车来来往往川流不息。这世界上如此多的人,谁与谁相干,谁离不了谁?   其实不过陌路。   爱也可以作假,浓情蜜意的纠缠原来都是装出来的。没有什麽是真实的吧,人生不过是蝴蝶的一梦,睁开眼睛就会化蝶吧。   康承颀,你是要逼我到无路可走麽?   颠簸著到了市郊,下车,沿著熟悉的路线走到齐家,站在门口。手抬起来,食指和中指勾起,叩门。   门里是齐阿姨和小颖,齐阿姨看到他,眼中会闪过一丝不快,但是表情会很快调成笑容,欢迎他的到来。而小颖会很可爱地笑起来,扑到他身边,问叶哥哥你最近怎麽样,有没有认识叶嫂子啊。   小颖……如果把钱拿回来,她的病又会怎样?不做手术的话……她身体还扛得住麽?   可是这笔钱不拿回来的话,他又会怎样?那几个人说不是高利贷,其实根本一副黑社会架势。黑社会讨债,还能有什麽合法手段?   或者……让她们离开B市吧,自己反正只有一个人,死活都是一人担著。万一他们逼债逼到她二人这里……   书歌想著,思路混乱,手不知在门上敲了多少下。终於,隔壁有人受不了了,开门大骂:“敲什麽敲?没完了啊!”   书歌被惊得回神,停住手转身,对那人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没注意他家没人,就一直敲……”   “呦,这不是叶小子嘛。”隔壁大妈认识书歌,马上换成笑容,“你敲门做什麽啊?不知道老齐和小颖搬走了吗?”   “搬走了?”书歌重复著问。   “是啊,搬走好几天了,你不知道?奇怪,她们怎麽都应该通知你的……”大妈奇怪地说。   “是去医院了吧?小颖要做手术……”书歌喃喃。   “是啊,是要做手术,不过老齐说可能要准备出国做。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弄得钱,出国啊,啧啧……”大妈感慨,“怎麽你真的一点也不知道?那她们的钱……”   “她们什麽时候搬走的?”书歌再问,脑子混乱一团,身体软软的,站都站不住。   “哎唷,是上个月的事了,月底吧……到现在也有十天了。”大妈说,“对了,她们搬走之前好像有个年轻小夥子过来,那小夥子真漂亮啊……”   书歌只觉脑中“嗡”的一声,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老大说先把你送去夜雾吧里,你给我放乖点,听秦老板的话。” 光华集团业务组负责人踢了踢地上半死不活的人,说:“夜雾里的客人有不少出手都挺大方,你虽然长得丑点,估计也能卖出价来……你身上那点零件都登上记了,要是半年挣不到一百万,就拆吧拆吧卖了你。” 半死不活的书歌被他这麽一踢,嘴唇微启,吐出小半口血来:“你直接把我拆了卖了算。” “都是卖肉,一男人还装什麽贞节给谁看?再说你不是早被上过了吗?被人上是不是很爽啊?我给你多找点人还不好!”负责人用脚踢地上人下体,哈哈笑起来,“你放心,如果你赚不到足够的钱还债,我肯定把你拆开卖。” 夜雾是一家酒吧,一家开放的酒吧,客人以同性恋为主。酒吧老板当然坚持说夜雾不是gay吧,更没有乱七八糟的色情服务。至於真正有没有,就要看客人是否熟客,来头如何了。 这世界上永远少不了赌钱把自己输光的,做生意把家底赔光的,亲人生病把能借的都借光的……也就永远少不了卖身的。而且这年头男人也可以卖,哪怕长得抱歉,调教一下,照样有热爱性虐的人士点。粗壮也无所谓,有人就好这口,而且也有人专门买1。 “叶子,你以前跟男人做过,调教就可以免了。”夜雾领班这麽对书歌说,“不过你实在是不太听话,幸好这客人就喜欢这调调,你随便反抗,反得越激烈他才高兴。” 书歌侧过头,偌大的客房布置华丽,琉璃在灯光照耀下散发出夺目的光彩。他盯著大红地毯,怔怔出神。 “忍一忍就过去了,光华帮的钱可不能欠,他们的手段啊……”领班摇头,劝了几句,“房里没有什麽可以当作凶器的,你瘦成这样,估计也没什麽力气,好自为之吧。” 外面传来敲门声,领班知道是客人到了,忙起身开门。他跟客人说了几句话便离开,留下书歌坐在床上。 那人是名中年男子,长得粗糙。他坐在书歌身边,伸手抓他肩膀:“嗯,长得还行,就是眼神太弱,一点反抗架势都没有,没意思……” “还没开始,您急什麽?”书歌对他一笑,他的笑容很漂亮,有一种飘渺得像要消失了的感觉,“我先去洗个澡,然後我们再开始好不好?” 男人在他身上捏了把:“小子还挺有花样的……好,去吧。出来的时候别脱光,我要亲手撕。” 书歌笑著点头:“我知道。” 进了浴室,书歌反锁上门,松了口气。 被光华帮抓走之後几天里,这是第一次独处,第一次有机会。他站在镜子前,看著镜子里那张瘦削的脸,手放在自己轮廓上。 如果那人在,他会说什麽? “书歌你怎麽这麽瘦,多吃点,养肥了才能吃。” 他轻轻地说,对镜子里的自己笑起来。 没有利器,如果打破镜子,外面的人肯定能听到声音。玻璃不足以立即致命,会被救活的。 书歌四下看著,发现一把剃须刀,虽然是小刀片,根本割不深的那种。 拿起来,脱下拖鞋迈进浴缸,打开水。 把刀片放到左手手腕上,一点一点地割开。果然很浅,连动脉好像都割不到。 没关系,书歌笑了笑,茹毛饮血,人类不是从野兽时期进化来的麽。 左手放到唇边,牙齿狠狠咬下去,咬到的是已经割开的肉,疼痛彻骨。 还不够,从嘴边拿走,再用剃须刀来割。割得深了些,再用牙咬。 血漫了满浴缸,人终於无力,倒在水中。水没了人,有些暖和,像是某个人的怀抱。 奇怪,为什麽要怕水呢,水里是多麽舒服,像是母亲的慈爱,也像那人的关怀。 书歌闭上眼,好像忽然回到童年,在家附近的小湖里面玩水。 诶?家附近还有湖麽?怎麽不记得? 这念头在脑中只是一闪而过,缺血又缺氧的脑子已经无法正常运转,一些刻意被遗忘进记忆深处的东西冒了出来。 对,那时候自己五岁左右?经常跑到家附近的湖里玩,有的时候也恶作剧一下,吓吓经过的大人什麽的,孩子嘛,顶多被骂两句,不会有人计较。 然後那天,有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经过,他恶作剧地在水里浮上潜下,叫了几声救命。 小姑娘呆了一下,马上跑到湖边,想了一会儿,放下书包跳进湖里。 书歌轻轻笑了,他看到女孩的脸,和承颀好像。 张开嘴,大量的水涌入,他本想打声招呼的,却没有声音。 於是在心里默默地念。 “承颀,你来接我了麽?”笑著,很开心,“真好,在离开这世界的最後一刻,看到的能是你。” 忘记了一切,我依然记得我爱你。 伸出手,女孩和他错身而过,他浮上水面,女孩沈下水底。他反身去抓女孩,抓不住。 下一个画面,女孩那张和承颀很像的脸变形浮肿,出现在他眼前。一个小男孩走到他面前,拼命地打他。小男孩身边有一男一女,女人像是疯了一样,拽著他打个不停。 那个男孩,好像承颀…… 女人推他,把他推倒,倒下的时候撞到了头。然後一团漆黑,他什麽都看不到了。 黑暗之中,听到父亲的声音,好像是在打电话:“如果我们赔你两条命,你是不是就能放过书歌?” “好,那我赔你。” 水淹没了他,呼吸再难继续,手腕处源源不断的血带走了生命力,书歌似乎看到了光,白色的,朦胧的,光。 万方有罪,其曲在我。书歌默默说,轻轻笑,睁开眼,眼前是透明了的鲜红色,真的漂亮。 就这样消失吧。没有牵挂,没有愿望。 只希望如果有下辈子,不要再见到你。  ──恨一个人?上 完──     十一   “副总您好,我是销售部的叶书歌。”   深呼吸,书歌转过身微笑一下,看著眼前男子。   书歌很高,男子比他矮上一些,气势上却不知强出多少。他相貌俊美,加上凛然气度,让人有些难以直视。   书歌看了他一眼,迅速移开视线,似乎是当不起他那锐利眼神。微低下身,点头表示尊重,手放在身侧,打算观察那位副总的动作,再决定是否伸出去。   那位副总愣住了,直直看著书歌的脸,眼底闪过无数情绪:惊讶,不可置信,最後竟然是狂喜。他上前一步,伸手去握书歌的手:“书歌,你──”   书歌退後一步,伸出手来,和他飞快一握:“副总您忙,我不打扰了。”说完转身,绕过副总,向门外走去。   古秘书在一旁看著,觉得他这样稍微有些失礼。   而且像他这种小职员,见了老总不都是上前寒暄客套,尽量拉近关系的麽,怎麽他反倒一副尽快避开的样子?   古秘书有些奇怪,但是更奇怪的事情还在後面。   只见她那位永远温和冷静的顶头上司快速上前几步,一把抓住书歌,然後死死拉著他的手不放:“书歌,我终於找到你了。”   书歌挣了几下挣不开,皱起眉来:“副总,您能不能放开我?”   那位副总拉著他的手,眼神有些痴迷,只是看著他,像是见到什麽宝物一样。现在书歌一出声,他猛然醒过来,神色蓦地惨淡,张开口,唇动了几下没有出声,放开了手。   “书歌,原来你竟然在康景……”副总凝视书歌,一眼不肯少看。他目光太过灼热,书歌忍不住皱眉:“副总,您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您。”   古秘书瞪大眼睛看著这俩人,属於女人的八卦天性冒出头,脑袋里出现各种各样的猜测。   可惜这位──是叫叶书歌吧──不是女的,否则该是多麽典型的“爱人为误会奔走他方,多年後终於被痴情另一半寻回”的戏码啊,如果女方是带球跑就更好了……   不过俩男的也可以啊,古秘书回想自己在看言情时不小心租到的耽美小说,觉得俩男人在一起也不错,虽然自家副总相貌太漂亮了,不过据说“小受”都是这个样子的。至於这位叶书歌,虽然长得不是很帅,也还能看啦。两人在一起应该也好吧?   看看副总这副架势,根本就是有不正常的关系,像是王宝钗苦守寒窑多年终於见到丈夫,可怜巴巴哀怨十足地看著对方。再看这位叶书歌……   书歌表情并没有太大变化,只是微微皱著眉。他眉心处有凹下去的纹路,这麽一皱眉就格外明显,使得一张原本还算得上端正的脸有了奇异的不调和感。   副总见他皱眉,不由又退了一步,和书歌离得远了,眼光也不再肆无忌惮地停留在书歌身上。他侧过头去,古秘书可以看到他脸上神情飞速变化,俊俏的脸有些可怖。   最终他咬住嘴唇,像是下了什麽决定似的转回头去,脸上也换成平静表情:“销售部的……你愿意到总裁室里来,当我的特助麽?”   “蒙副总厚爱,但是我在销售部做得很好,并不想调职。”书歌回答,“我是上来送文件的,现在该下去工作了。”   说完便向外走去,副总在他身後,一路跟著。   两人下楼,途中遇到跟承颀打招呼的无数,认识书歌的几乎全无。   下到销售部那层,书歌先进去。   “Sidney,叫你去送个材料,你怎麽去了那麽久?”销售经理看到书歌,摆出老板架子来训人,“上班时间不要偷懒,我知道你们现在年轻人,能少做点事就绝对不会多做……啊!康总!”   他看到承颀,连忙住口肃立,脸上表情变幻得很快:“副总早上好,您怎麽下来了……”   副总大人跟著书歌走进来,斜斜看了销售经理一眼,看得销售经理一身冷汗──副总的眼光没有特意冷冽,但那种警告和不悦给人极强的压力,让人恨不得找个地缝躲进去。   销售经理再一次感觉到这位秀丽得甚至有些雌雄莫辩的副总超强气势,也终於明白“笑阎王”这个外号的由来──并非真心的笑容,有的时候比不笑更可怕。只是他心中疑惑:副总很少来销售部,即使有事,也多是他上去报告的居多。怎麽今天忽然下来了,还是跟著叶书歌……难道是刚才让叶书歌送文件,他惹出什麽乱子了?   偷眼看副总和书歌,副总又不像是对叶书歌生气,相反倒好像有些……谨慎?   书歌回到自己办公桌前,他坐在最角落,光线阴暗,位置应该是整个销售部最差的。副总眼神一敛,看向销售经理:“你跟我出来一下。”   经理跟著副总向外走去,副总脚步很疾,好像要尽快离开销售部似的。销售经理却看到,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副总用很小的幅度侧头,向著销售部角落看去。   那眼神,销售经理形容不出来,只觉得好像让人很难过。      “康总,您叫我有什麽事情麽?”   走到外面,销售经理恭敬问,偷眼看这位“康总”,揣度他的心思。   他问了销售经理一些问题,例如书歌在这里工作了多久,是从哪里调上来的,平时表现如何等等等。销售经理不知道承颀的心思,也不敢乱说,只说实话,丝毫不添油加醋。   “他来了半年多,是Q市来进修的,文凭不高就是个夜校学生,能力不错,英语很好。”销售经理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性格嘛……好像没什麽特别的,平时挺安静的,谈生意的时候也还算能说,和同事没什麽来往……”   “他做的工作很重要麽?”副总开口问,“如果忽然把他调离销售部,会不会让他觉得接受不了?”   “不过是进修的,怎麽会给他太重要的事情做。Q市那分公司也真是没人才,还什麽进修,直接回去算了……”销售经理听副总意思,是要调书歌走,於是也放下心,“他有什麽可接受不了的,一个外来的夜校生……”   “那好。”副总眼底飞快闪过一丝冷冽,“明天让他来总裁室,我缺一名助理。”   销售经理傻了:“可是,康总……”   “你说了可以调他的职没有关系,不是麽?”副总扬眉,脸上很平静,却有些吓人。   销售经理在这样强大的压力下,只能吞吞吐吐:“可……可是他是分公司那边派来进修的……”   “他们不就是想要总公司这边的人麽?我想,和普通的销售员比起来,他们会更欢迎一名销售经理吧。”副总对销售经理笑了笑,“今天星期三,你周末准备一下,周一我再公布调令。”   销售经理彻底呆住,那副总也不理会他,向电梯走去。走了一两步,忽然想起什麽,又折了回来,从销售经理身前走过,走向职工电梯。   途径销售部,副总头不动,眼睛歪到可以被当作斜眼的程度,向办公室里拼命瞄。瞄到目标,眼光再也不移,唇边露出一个,只能说是极尽温柔的笑。   这位康总,当然就是康承颀。   直到醒悟自己在销售部门口停留了太长时间,他才举步走开,回到他的总裁室。   “副总,这是开发部的企划书……”一进总裁室,何秘书就起身给他一份文件。承颀并不接过,说了句“我去休息一下,不要打扰”,随後进了总裁室内间休息室。   坐在休息室沙发上,承颀仰起头,淡淡笑了。   “书歌,你还活著,就好。”      大四那时,承颀已经找好国外研究所,他成绩好又是系里骨干,奖学金很轻松就申请下来,手续也办得极顺利。   那天离开之後,承颀马上收拾行李,提前到了美国。也许报复之後应该是快乐的,应该兴奋地躲在暗处看报复的成果,但是承颀只想逃。   好像所有的力气都在碧海公园那短短的几分锺内耗尽,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身体里面就有什麽东西破裂了似的,整个人都恍惚起来。之後回到家中,思绪纷乱得连他自己都无法驾驭,一会儿觉得总算报了仇,那个假装无辜的人终於有了应得的报应;一会儿又糊涂起来,想著自己一直以来爱护的那人哪里去了,怀中怎麽少了他的温度,他是不是没吃好没休息好……然後才猛然想起,什麽爱护什麽喜欢什麽深情,不过都是自己做的一场戏,怎麽自己都忘了。   有的时候,想著想著快意的场面,心头竟然又生出一种冲动,想去把那人救出来,继续抱著他爱护他。有的时候,这种冲动甚至胜过了对想象中复仇场面的快意。承颀很惊慌,於是提前坐上飞机,飞往加州。   加州有很好的阳光,有金发碧眼轮廓深邃的帅哥美女,有另一个语言和另一种文化。只是没有那个人,哪里都没有。   笑著,跟同学相处得很好,教授也赏识他。有一种人是天之骄子,不管被放到什麽场所,都能成为最耀眼的一颗。   只是明星渐渐少了笑容,在校园和那些黑黑白白外国人打球争抢时,回到住处和邻居招呼时,晚上难眠望月时……   想起的只有一个人。从他的脸他的笑想到他的身体他的性格他的脾气他的原则……最後出现的,永远是最後那天,他极度惊讶全然抗拒却心碎的表情。   於是整晚整晚睡不著,只能靠著高度的酒精来麻醉,Vodka成瓶地喝,为了不让思绪偏离正常轨道。   其实不清醒才好,迷迷糊糊的时候,才敢梦到他。清醒的时候不能,已经恨了这麽久,又做了那样的事情,他不能回头,也不敢回头,甚至连回头的想法,都是禁忌。   直到半年後,虽然没有人可以一起过年,还是回了国。和朋友在外面玩的时候,终於忍不住打电话给光华帮,拐弯抹角旁敲侧击问那个欠钱的小子怎样了。   “那小子啊,送去卖,好像死了……还好钱已经挣回来了。”   对方用很轻松的语气回答他。   承颀当时很平静,还说了声“是吗”,语气平淡得没有半点风浪,随後还去超市买了几瓶酒,然後回家。   回家就崩溃了。酒在手里,举起来喝,根本都喝不进口中,沿著手往下流,流到眼睛里,沙沙的很痛,於是流出泪来。   多好,这一次还干净了。姐姐的死,母亲因此精神失常,父亲也从此远离。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人,不是麽?在六岁的时候,承颀就深深恨上了那人。虽然当时他还小,但也从父亲那里翻到书歌的地址和学校,在路边藏著,看书歌在父母接送下上学放学,见他和双亲有说有笑……   那时候,承颀就对自己发誓,一定要报复这家夥,一定要让他失去那麽白痴的笑容──凭什麽他可以过得那麽快乐,而自己就要承受一切不幸?   後来书歌升上小学,再後来,不知道为什麽,承颀再也找不到他了。   於是承颀努力上进,承颀无时不在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了复仇。上了高中,有能力有财力,很容易就找到了书歌。   再见到的时候,男生已不是当初快乐幸福的男孩,一双原本晶亮的眼里尽是淡漠和冷然,人看起来也不健康。承颀再去打探,才知他父母去世,抚养他的奶奶也过世了,他一个小孩子,生活得很辛苦。   这样怎麽报仇?一个什麽都没有的人,就算夺去他的生命,他也不太会在乎吧?如果活著就是辛苦,杀了他搞不好是帮他解脱。   既然如此,不如……先让他得到所有,然後,再让他失去。就像小时候的自己一样,从父母和姐姐的笑容中,一下到了孤零零的境地。这样,才越发能让他感觉到天堂地狱的差别,才算得上报仇。   最後,承颀决定亲自上场。他不是什麽都不放在心上麽,他不是从来不接近别人麽,干脆让他谈一场最离经叛俗的恋爱,让他爱上最不可思议的人,最後,让他被爱著的人背叛,一无所有。   “我没有错……凭什麽你可以正常地生活,甚至把姐姐完全忘掉,全然不知道有一个家庭因为你而破裂……难道小孩子的恶作剧就可以被原谅,可死去的人呢,可我失去的幸福呢?谁为我找回来?”承颀对著月亮研究酒瓶,一不小心把月亮看成了书歌的眼睛。   “为什麽你可以用那麽干净的眼那麽无辜地看著我,为什麽?杀人凶手……你杀了人啊!”酒瓶在地上碎裂,玻璃刺入承颀手臂,他全然没有感觉,“你明明杀了人,为什麽还可以完全没有负罪感地活著?我恨你这双眼……”   黑亮的,晶莹的,清澈的。带著全然信任和依赖看著他。   他养群群,养了六七年,一边恨著一边和它玩闹。   他宠书歌,不过宠了两三年,一边宠著他爱著他恨不得把自己的所有都给他,一边冷冷笑著冷冷看著,等著他对自己深情到无法自拔的程度,然後给他最深一刀。   只是他忘了一点。   两三年的时光,两三年的相处,可以让一个倔强而不懂感情的少年深深爱上他。那麽那个做戏宠他的人,又会怎样?   最好的戏,是把戏当真实来演的戏。可惜这样的演员,通常都无法再分清哪出是戏,哪出,是真心。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   “我没有爱你,我恨你,又怎麽会爱……我没有哭,没有想你……”承颀喃喃,声音越来越低,“而且你没有死,我知道你没有死,那麽软弱的事情你才不会做,对吧,书歌……”   又哭又闹了一晚上,随即大病一场。病後,承颀立刻向美国学校提出退学,开始在B市以及周边地区大规模地寻找起人来,甚至指使人挑了光华帮。   但他要找的人,始终不曾出现。      “Q市麽……最偏远的小城市之一呢,难怪我找不到。”承颀站起身来,走到落地窗边,看蓝天一碧万里,脚下是无数建筑。   他靠在玻璃上,感觉人好像悬在空中一样,没著没落的。他想,也许这一生,都会这样了吧,永远在万丈深渊的边缘,掉不下去,走不回来。   “听说那里条件很差,连飞机都没有,火车一周一趟,我派人去那边大家都不愿意……”承颀低声说,“你一定吃了很多苦,人都瘦成那样了……”   “那麽,计划开始吧。”他笑著,笑容里是渴望和满足,只是还有很轻微的,一丝绝望,“虽然有一些细节还要变动,不过,大体方向应该没问题……”      总裁室人事调令很快下达,众多同事羡慕甚至嫉妒眼神之下,书歌平静得有些不像当事人。很安静地整理手边材料,跟其他人交接。这一忙忙了整整一上午,中午没时间,也就没吃饭。终於在下午的时候搞定杂事,收拾东西上28层。   “你就是新特助吧,你好,我叫何千楚,是总裁室秘书。”敲门进来,迎面的就是一名女子,相貌姣好却又不是特别美豔类型的,看上去就让人感觉很舒服,笑起来很暖,“你就在总裁室内办公,有事问我,或者问外面负责接待的白秘书……当然你座位就在副总旁边,如果他有空问他也可以。”   总裁室很大,毕竟28层只有总裁室、会议室两部分,总裁室甚至比销售部还大些。装潢摆设以庄重基调为主,又不显得太压抑。   书歌办公桌位置很好,几乎就在承颀身边,桌上设备也全,还有台笔记本。何秘书大概交代他工作内容,让他先熟悉一下,她回到座位上,继续做著她的工作。   承颀只是默默地偷偷地看著他,看著他坐下,看著他打开电脑翻开文件,看著他认真工作,一时之间心神激荡,竟然不知今昔何昔。   看著看著,见书歌皱起眉,左手向下,按在胃上。承颀一惊,连忙起身:“书歌,你怎麽了?”   书歌侧头看了他一眼,承颀伸出的手又缩了回去,正好何千楚也关心地过来:“叶特助,你不舒服吗?对了,你下午上来这麽早,是不是午饭没好好吃?”   何千楚询问中充满了关怀,书歌也就点头:“一忙就没顾得上吃。”   “这怎麽行呢,你要知道现在的上班族,最多发的病症就是胃病。压力大,三餐不规律,休息不好……这些都是问题啊。”何千楚转头问承颀,“副总,叶特助刚来,可以特许让他出去吃个饭吗?身体不好也会影响工作。”   “你陪他去吧。”承颀开口,引得何千楚一阵诧异:自家副总工作向来拼命,且公私极度分明,绝不会允许工作时间摸鱼这种事情,怎麽今日会主动让自己一同摸鱼?   诧异是诧异,机会一定要抓牢,何千楚拉起书歌:“那我们出去吃饭,尽快回来。叶特助,我知道附近有一家粥铺很不错,你要是胃难受正好可以去……”   “以後总裁室里人的午餐由公司出钱,你们吃饭的钱可以拿来报。”承颀忽然开口加了一句,“你们去吧,不用著急回来,慢慢吃。”   何千楚又是大惊,开始考虑副总是不是被什麽附身了。   她和书歌一起出门,两人的背影看起来很和谐。   只有两人都转身背对他,承颀才放纵自己的眼光,瞬也不瞬地在书歌背影上徘徊。片刻,身影从他视线里消失,只留下空空一片茫然。   他这才起身,坐到书歌的椅子中,伸手轻轻触碰书歌的东西,把他自己完全缩在椅中,贪婪汲取书歌的气息。   过了半天,承颀终於回过神来,恋恋不舍离开桌子,回到自己位子上。拨了个电话联系医院,下周一做一个全员健康检查……   中午忙著吩咐徵信社错过了吃饭,到这个时候,胃也隐隐的不舒服起来。承颀倒了杯水喝下去,回到座位前继续忙碌。   间中接了数个电话,做了不少安排,等见到何千楚和书歌有说有笑一起回来的瞬间,承颀只觉得胃疼的人,换成了他。    十二   以欢迎新人为由,晚上总裁室两位秘书一位特助一名副总外出聚餐。   承颀半个下午都在网上查养生,查胃病相关。其实这六年间,他想过很多书歌可能的遭遇,最多的是设想少了眼睛或者其它器官,或者得了性病,总之像胃病这种小病,他根本没猜测过,也就没加准备。   幸好各种资料网上都有,也都能订到。承颀晚上订了家素膳,是平时也常去的。B市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饭店,尤其这年头养生大行其道,大鱼大肉吃腻的太多,就一个个开始素食主义了。   “叶特助尝尝,他家的一指禅做得很不错,不是肠哦,是豆制品……素菜卷也好,我每次都能吃好几个,来一点……”四人坐定,何千楚给书歌推荐,“锔茄子很入味哦,还有炒蟹粉……”   一边说一边给书歌面前的餐碟里添菜,书歌当然不好拒绝她,而且这家素菜馆油并不很多,倒也合他胃口。大家说笑话活跃气氛,又说些业界的八卦什麽的,把场子炒热。   承颀身边坐著白秘书,和书歌他二人对面,眼前尽是他二人在一起的场面,耳中听到也都是他们说话的声音,心下煎熬,偏偏又不能插进去打断他们。他本是独占欲很强的人,当年书歌和别人稍微近一些他都会赌气,而现在……   现在这样,不是很好麽?书歌并不是一个很容易跟人亲近的人,现在看来,他和何千楚相处得实在不错,这样很好,不是麽?   “副总我跟你说哦,叶特助实在是太省钱了,我们出去吃饭,他就点一个素菜。我还点海鲜呢,他尽挑韭菜香菜来吃,粥喝的也不多……”何千楚见他沈默,连忙也找些话题跟承颀说,回头又跟白秘书说,“小白你是没看到,你要是像叶特助那样,就绝对不用再嚷嚷著减肥了!”   白秘书果然满怀崇拜地问书歌怎麽可以吃那麽少,万一嘴馋忍不住怎麽办。书歌想了想说:“一个月留一百生活费──包括杂费──你就会在嘴馋的时候想起,如果多吃了这一口,下一顿就要饿著,自然就吃得少了。”   “啪”一声,承颀手中竹筷断为两截,竹子的碎刺尖尖,扎进他手心。   “啊!副总你流血了!”坐在他身边的白秘书大叫,还捂住脸一副很害怕的样子。倒是坐在对面的何千楚站起来:“哪里?快把刺拔出来,我这里有创可贴可以麽?还是要去医院?”   “没事,只是扎进去了,我去洗手间处理一下。”承颀摇头,笑著摆摆左手,离开座位,“你们继续聊,我马上回来。”   他离开之後,何千楚小声对两人说:“副总今天很不对劲,你们发现没有?”   “血……流的好多……”白秘书仍然是一副恐惧表情,“真的不要看医生吗?”   何千楚看向书歌,书歌迟疑了下:“如果真的有问题,副总应该会照顾自己吧,应该没什麽。”   何千楚眨了眨眼,心下思量,继续原来的话题。   一会儿承颀回来,手上果然看不出异样。大家继续聊了会儿,吃得差不多,各自回家。   “副总,你手这样,还能开车麽?”何千楚问,“不然我送你……”   承颀摇头:“我要去的地方太远,你不是就住在公司附近,而且和白秘书可以一起走吗?我自己可以的。”   “那……”何千楚看向书歌,“叶特助会开车吗?能不能送一下副总?”   书歌当然会开,还是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承颀强逼他考的证。   想想女生的话,开车送人再回家不方便,书歌也就点头。   书歌坐在驾驶座,承颀跟著进去,坐副驾驶座。两人相隔极近,彼此能听到对方的呼吸声。   “副总家在哪里?”书歌发动车子,问承颀。   承颀报出一个地址,书歌手一颤,几乎握不稳方向盘。他犹豫了片刻,话到唇边,又不说出,开车直奔那个熟悉的目的地。   承颀规规矩矩坐著,摆弄他自己的手指。右手上有被水泡得苍白的伤口,皮和肉外翻,仔细看去有些吓人。   路越来越窄越来越颠簸,周围也越来越破烂,终於接近目的地,书歌无法再沈默:“副总,快到地方了,您是要在什麽地方停车?这一带没有车库。”   “我租了16号那家的院子,停到那里就好。”承颀回答。   书歌表情并无变化,开车停车,然後道别。   承颀下车,在他身後不紧不慢跟著,不会比他快一点,也不会慢一步。书歌拐弯他也拐弯,书歌上楼他也上楼,书歌开门他……直接跟著进去。   这楼很老旧,一楼和三楼的灯都是坏的,书歌住在五楼,也只有半昏暗的灯光。此刻开著门,一片黑暗之中,只有昏黄的小灯泡照出光亮。书歌在黑暗之中回身:“康承颀,你要做什麽?”   淡淡灯光中,承颀能看到书歌脸上不悦,看到他本来就纠结的眉更加深的陷下去,一时之间恨不得马上消失在他眼前,以求他的眉心不要那样纠结。   好像是第一次被他叫名字。   承颀握紧手,手心一阵疼痛,让他醒回神来:“不做什麽,我只是回家。”   “回家?”书歌怔了一下,随即睁大眼睛,“你是说,隔壁……你租下了?”   承颀站在门边,四下看了看,打开墙上的电表,从里面拿出一串钥匙:“是啊,今天下午已经有人帮我把东西搬过来了,以後我就和你分租这里……该说什麽,请多关照?”   书歌抬起手,“哒”一声,房厅灯亮起来,照得狭小过道一片光明。   其实还是暗一点的好,承颀心里模糊地想,现在太亮了,亮得回到了现实。   “厨房和浴室合用,水电平摊,弄坏东西自己修理。”书歌说,想了想,又补充,“浴室和洗手间一起,洗澡的时候锁门。洗手池的水龙头别关太紧,关不上容易坏……”   说完,他脱下皮鞋,穿著那种几块钱的拖鞋回房。承颀在原地站著,直到他房间亮起灯,才慢慢脱鞋进屋。   小孙做事一向谨慎而多思,他连最微小的地方都替承颀想到,因此这房间虽然异常小和简陋,但住起来已经可以比较舒适了。承颀躺在床上,床垫软绵绵的,让他想起隔壁的书歌。   不知道那间屋子条件如何,睡起来会不会不舒服,开著门好像还能听到那屋的声音,书歌还没睡。   他就在他身旁……   承颀从来不相信有神,如果有的话,他一直想问问不是神爱世人麽,为什麽对自己从来不曾有过偏爱?   不过至少这一刻,他想他是愿意相信神的,因为那个人好好地活著──至少,活著。   隔壁门开了,承颀连忙收回眼光,装作已经睡著躺在床上。书歌好像去了洗手间,可以听到水声,是在洗澡麽?   身体发热,虽然告诉自己已经没那个资格了,还是控制不住欲望的绵延。他记得书歌身体的每一寸,记得曾经销魂噬骨的纠缠。   唇还能感觉到书歌双唇的柔软和甜蜜,手伸出去,指腹还能感觉到书歌肌肤──看起来并不是女人的白皙柔嫩,摸上去却致密而富有弹性,而且十足敏感,稍稍一碰触就会轻颤……   右手上忽然传来彻骨的痛,把承颀从遐想中唤回。欲望已经半起,又被疼痛压下──最重要的是,不能再冒犯那人,哪怕只是意淫,也不行。   自虐似的握紧右手,少许的盐分渗进伤口,更是火辣辣的痛。承颀盯著门外,看著灯光听著声音,陷入半睡半醒境界。   这一晚书歌起来数次,从门口经过,到洗手间。承颀知道他肯定也睡不好,原因该是自己。被迫跟深恨的人住在一起,可能还要不停地被唤起回忆,一定很难受。   “但,至少先让我照顾你,在其他人出现之前……”    第二天承颀顶著黑眼圈起床,厨房的冰箱是新的,想必是小孙买的。他拿出食材,看看电饭锅里面还有半锅饭,加水熬粥。   等到书歌起床,粥和简单的小菜已经好了,还有煎得边缘焦黄的荷包蛋。承颀招呼他过来吃,书歌脸色变了数变,终於还是坐下吃饭。   吃完饭,书歌开车载承颀上班,两人一路无话。   午饭是何千楚在外面订的盒饭,很美味也清淡健康。三人在总裁室吃盒饭,给这严肃得几乎能压死人的场合带来不少人气。何千楚觉得这两天总裁室有点像是人待的地方了,不像以前,简直就是一座冰窟。老总裁常年一副冰冷状,让人看到就全身发寒。副总外表上看去没有老总冰冷,实际的冷漠程度却远远超过老总裁──至少总裁还知道关注一下他自己,然而副总……   虽然现在也不是很明显的改变,但是何千楚能看出,副总在那位叶特助面前,是不一样的。她甚至能看到,副总在叶特助专心工作的时候,数度侧头看他,眼神极为专注,而小心翼翼。   吃完午饭後闲来无事,书歌回到座位上想工作,被承颀阻止,理由是:休息时间不可以工作,万一引起大家效仿,会被劳动局查。   不工作更好,书歌拿出随身携带的英文材料,开始翻译。   “来吃餐後水果。”承颀看了眼何千楚,她马上明白过来,拿出削好成块的水果,走到书歌身边,“诶?叶特助你这在做什麽?wandering to know whether you’d like to give the same report in……英语?”   “我为翻译社做的,呃……我可以用一下你电脑上网搜点东西麽?”书歌问何千楚,表情微有些尴尬。   他……还在做翻译麽?   “总裁特助月薪两万起,加班费分红另算……”承颀忽然开口,“用来生活应该足够。”   “钱不嫌多。”书歌回答,侧过头去。   他的表情平静,承颀却只觉得心惊。书歌居住条件很一般,工作又这麽卖力……   “你那台笔记本就可以上网。”他说,“你做翻译的话,可以让何秘书帮你输入,资料更可以上网查询。”   何千楚又是一傻,依稀记得副总很讨厌公器私用……   而那位应该可以占公家便宜的叶特助,只是打开电脑查询了下某大学的英文全称,然後继续忙著笔写。桌上堆著厚厚的翻译稿子,看起来是接了不少活。   承颀深深吸了一口气,胸口有窒息的感觉。      “查不出来?”躲进休息室,承颀站在窗前接听电话,“你们不号称是消息最灵通的麽?怎麽连这点小事都查不出来?”   “有人阻碍,而且来头不小。”手机里的声音辩解著,“不是黑帮势力,但好像是官方的人掩盖线索,所以叶书歌在Q市出现前的资料,我们完全查不到……”   “那你先把他在Q市的资料给我传过来吧,还有他回B市之後的事情,他跟什麽人有金钱来往,为什麽那麽辛苦赚钱?”承颀皱眉说著,“这些,总没有人掩盖了吧?”   “我一定尽快查出给您。”传真机开始工作,纸上浮现出字来。承颀拿起来,仔细读著。   Q市说得好听是开发中城市,说得直白点,就是边远山区。要不是因为那里是一些原材料的产地,康景公司也不会在那里设立分公司。而书歌在那里的生活,可想而知。   一张张翻过,承颀更是觉得难受,胃部传来奇异的痛,像是要让他体会书歌曾经经历过的辛苦一般。不停地打工,没有大学文凭,只是高中毕业,做也只能做一些体力活。那麽偏僻的地方,当然也少有家教啊翻译啊这类比较好赚的活,当服务生已经是比较轻松的了,什麽建筑工地扛沙袋,搬家公司背东西,他也都干过──而且因为没有档案,一般的单位是不会要他的,只能去卖力气。   直到进康景,书歌生活才算好些。康景变成合资企业之後,运作模式都开始学习外企,人事管理方面也就比较松。而合资企业里,外语人才显然会比较吃香。书歌虽然没有文评没有档案,怎麽说也是高分过六级的人,翻译经验又足,拿著夜大文凭,总算能做一些脑力活。   徵信社实际上已经调查的很全面了,书歌每一份打工,工种、经过、工薪甚至和旁人的关系,都写在上面。还标明书歌收入和支出情况,少得可怜的钱中,竟然还有很大一部分被他攒起来,打到一个帐号上。   帐号是B市的,但到底是谁的,徵信社也查不出。   “Q市的张经理……”承颀收好这些纸张,低声说,“真是该谢谢你,升迁还是调回总公司呢?嗯,先问问吧……”   那个帐号的主人,很可能就是阻碍他调查书歌的黑手,也可能是……当初对书歌做了什麽的人。书歌死亡的消息不是无根据的流言,也许……谜底就在那人身上。   “不管你是谁,如果是你害他,那麽就算是拼成两败俱伤,我也要除去你。”承颀看著窗外飘过的云,轻声说。    周五的大家都有些浮躁,还不到下班时间,就都纷纷收拾东西,准备欢度周末。   何千楚手头没什麽工作,看看还有几分锺就下班,干脆跟书歌聊天:“叶特助,你周末有什麽活动,是出去玩还是在家待著?”   “我……要去打工。”书歌想了下,还是实话实说。虽说当著上司的面交代兼职事实有点不太好,不过反正也没什麽可隐瞒的。   “还要打工?叶特助你也太辛苦了吧!”何千楚大呼小叫,承颀手上也停了下来,看向书歌。   “能多赚点钱,当然要多赚点的好。”书歌并不想回答,避重就轻地重复。   “该不会是要攒钱结婚?”何千楚半开玩笑地问,“叶特助快三十了吧,有女朋友麽?”   “哢嗒”一声,承颀手折断一支圆珠笔,塑料碎渣扎进他手心。   然後马上低下头,好像没事人一样,敛去眼中神色,静静听著。   “女朋友没有。”书歌摇头。   “不会吧?叶特助条件这麽好,怎麽会没有女朋友?”何千楚惊奇地问,“叶特助也快三十了吧,长得不错人又温和,肯定会有人喜欢你吧?”   书歌笑笑,并不回答。   谈天同时,已到了下班时间。何千楚收拾东西,外面白秘书检查水电等,关灯落锁。   搭乘电梯的时候,书歌迟疑著开口:“副总,您现在可以自己开车了麽?”   承颀一怔:“怎麽?”   “我今天不直接回家,所以……”   “不回家你要去哪里?”承颀脸色微变,想起徵信社送来的资料提到,书歌周末出入B市最乱的酒吧一条街,但是具体进哪家不太清楚。   难道……   书歌却不回答,而是继续前面的话题:“如果副总您手好些了,还是自己回去吧。”   承颀伸出手,到他眼前。   白色的纱带渗出血,看起来凄惨无比。书歌瞳孔收缩了下,有些走神。承颀趁机用受伤的手抓住他,两人到停车场:“你要去哪里?我手这样,回家也没什麽事做,你到哪里我去哪里好了。”   手这样,却还能做饭。书歌侧头看了他一眼,发动车子。   到了B市有名的酒吧集中中心散理路,书歌往酒吧密集处走去。   “书歌,你来这里做什麽?”承颀一路跟著他,连忙绕到他身前去拦,“这里是酒吧一条街……”   “我知道。”书歌说,三拐两转进了一条小岔道,极熟地向目的地走去。岔道里面有家酒吧,名字很奇怪,叫“j’attends...”。   书歌直接迈入酒吧大门。承颀跟上去,被保安拦下:“这位客人,请这边进。”   “可是他……”承颀指著书歌背影,保安会意:“这是我们酒吧的员工通道,外人是不可以走的。”   酒吧……员工?承颀眼前一黑,耳边又响起光华帮那人的话:“有家叫夜雾的酒吧,基本上出入的都是同性恋,帮里遇到男人欠钱的,只要长得过得去,都送到那里让老板帮忙卖……听说价格还不低……”   ──“您也知道我们帮主不喜欢血腥,什麽杀人啊肢解啊都不让我们做,所以我就把那小子卖给夜雾了。反正那小子那麽倔,打得吐血连声都不吱,估计也不可能替我们做事。”   承颀几乎站立不稳,抓住眼前保安:“你们老板在哪里?”   保安被他勒住,呼吸不畅,脸憋得通红,心里想你不放开我我怎麽说话。眼前这人像是疯了一样,手劲奇大无比,眼神怎麽看怎麽不对劲。他衣服被承颀抓紧,皱起的衣褶渐渐染上了红色,是他手上的血。   另一名保安看到这情况,马上大喊:“搅局子的来了,兄弟们上啊!”一群保安从酒吧里跑出来,围住承颀。他们看到承颀抓著同事的脖子不放,又看到殷红的血,心中一急,也来不及问前因後果,直接电棍往承颀脑袋上打。   承颀一闪身躲开,手里还抓著那名保安,眼神微敛,有种让人心冷的凛冽:“你们老板呢,叫他出来!”   还真是搅局子的,众保安听他这麽说,更是怒气冲天,一群人围上,群殴承颀一个。承颀在众人中闪展腾挪,拿著手里的人当盾牌,还抢过那保安的电棍反击。   两帮──一帮人和一个人──打得正热闹,忽然响起一个温和的声音:“你们在做什麽?先都住手……”   “老板,他──”有几名保安停手跟那老板解释,承颀听到老板二字,全身散发出凛然寒意:“你就是这里的老板是麽……书歌?”   书歌站在老板身边,看著他们打架,完全置身事外。   承颀脸色一变,竟然立刻恢复了镇静表情,连眼神都隐藏起来,一语不发,向两人走去。   不能让书歌看出他的担心,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出真正的焦灼……要冷静,要自然,探听这老板的底细,问明到底怎样他才能放书歌……   承颀脑中飞快思索,因此忽略了外界情况,眼中只看著书歌。但保安众也不是吃素的,有人抡起电棍,对著承颀後脑就是一下。   昏倒之前,承颀闪过的念头是:如果死在这里,书歌能不能把那副漠不关心素不相识的神情,变上一变?   但是不行,不能死……在一切结束之前,不能死……    十三   承颀做了一个梦。   梦里书歌被一群人架著走,他挣扎著反抗,终於甩开那些人跑到自己面前,抓住自己的手。   然後自己伸手,把他推了下去。   他重新被那些人抓住,脸上尽是绝望,却再也不挣扎不呼救。那些人抓著他,手变成了长长的爪子,撕裂他的衣服。他们伸出长长的舌头,在书歌身上舔著。   承颀想上前,想救出书歌,可是他动不了。身体像是僵住一般,完全,动不了。   那、那人居然要──   我杀了你们!不许碰他!你们都该死!!我要把你们一个个的……全杀死……   “那你呢?”   不知何时,书歌已经走到他身前,低下头静静地问他。承颀能看到书歌满脸血迹,和血红之中,嘲讽勾起的唇角。   他拿出一把小刀,闪亮的刀刃映著承颀的眼。书歌还笑了笑,毫不迟疑地将刀身插入承颀身体里,心脏中。   承颀笑了,伸开双臂抱住书歌,吻上他带著血腥味的唇。心脏处剧烈疼痛,可是也很开心。   “书歌……”他低声念著他的名字,声音中充满了温柔。   眼前满身鲜血的人忽然散去,像是化了一样,从他怀中慢慢溢出,消失。   “书歌!”   承颀大喊一声,猛地坐起身,发现自己一身是汗。   书歌呢?承颀慌忙四下寻找,书歌人呢?   这里好像是休息室,没什麽家具,干干净净的。一边椅子上坐著一男子,见他醒来,看向他这边。   承颀目光凝住,那男子,正是老板。他连忙翻身起来:“书歌呢?你把他怎样了?”   老板微微一笑:“要不是Sidney说你是他公司副总,你现在多半就在外面跟垃圾桶作伴了……Sidney在工作。”   工作……承颀握紧手,脑中浮现的都是一些不堪画面。   书歌……那麽骄傲那麽倔强的书歌……   不是没有想过书歌可能的境遇,但当真发生在眼前时,难受程度还是超出了限度,一阵阵的抽痛,像是心脏被生生剜出来,然後一口口被吃掉,连被啃噬的感觉都很清晰。   挣扎著下床,被敲晕之後大概还被暴打过一顿,身上筋骨都断了似的,一动就是酸痛。   打开门,穿过一条小小的过道,就是酒吧大厅。能听到吉他的声音和歌声,很好听,但是他哪有这个闲心欣赏。   书歌在哪里?   没有,四处看过,都没有……承颀想到“工作”的内容,心焦得一刻也站不住,忽然发现房间一侧还有小门,跑过去打开。   原来里面还有个後厅,进去,後厅比前厅安静得多,人们三三两两坐著,低声谈天。中心几个人组成一个band,正在弹弹唱唱。   急切看向四周,好像没有想象中的淫秽场面,先是稍稍松了口气,随即就看到了书歌。   书歌在吧台後调酒,一边和吧台前坐著的男人说著话。   承颀呆呆看著他,隔著半个大厅,隔著众人,看他。   书歌是个有些孤僻的人,他的性格不适合跟大多数人相处,但是真的了解他的少数人,会觉得在他身边非常舒服。书歌不会对无关的人太亲近,不会轻易笑,不会……   但是书歌现在在笑,很淡的笑容,也在和吧台旁边的人说话,好像说得不少。   一首歌唱完,乐队众人在掌声之中笑著跟大家打招呼,抱著吉他的男人起身到吧台,敲了敲桌子。   书歌看到他,笑意更加明显,反手取下一个杯子,调好一杯酒给他,然後两人几乎靠在一起,说著什麽。   他们……是什麽关系?一个bartender一个吉他手,难道近水楼台日久生情?   ……男的也没关系吧,如果是他选择的……   “喂,你怎麽不把门关上?”离承颀近的一人忍不住了,起身去关门,“真是,前厅的声音都传过来了……”   承颀被他这麽一说,猛然惊醒,向吧台走去。      “你这两天全职?那就太好了,最近也算假期,周末人多,Leo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吉他手温和笑著说,“等吧给的价高,比你做那些体力活和翻译好得多……不过Sidney,你真的不用我帮你还钱麽?”   “反正是欠老板的,转成欠你的也没区别,而且你有那麽多钱麽?”书歌笑笑。   “这麽看不起人?”   “我知道你收入高,不过我欠下的数目,对工薪阶层来说,是太大了。”书歌说,“还好老板不急,不过欠著这麽一笔,我也不安心。”   “书歌,你欠什麽钱,欠多少?”一旁的承颀开口问,“公司可以垫付,到时候从逆工资里面扣就行……”   书歌摇摇头,不理会他,还是跟吉他手继续说著:“听说外面那位要出道了,是不是真的?”   “有几家公司找上门,应该快签了。”吉他手侧头笑了笑,笑容勉强。书歌拿起小匙在酒杯边缘敲几下:“杨,当断就断,我们已经老到没什麽资本跟他们斗下去的程度了。”   “Sidney,把Ryan放回来吧,一会儿你们再勾搭!”乐队主唱的那个高喊一声,客人们都笑了起来,吉他手站起身,拿起书歌为他调的酒一饮而尽,走回乐队中。手一挥,一串音符流泻而出。   “I wonder should I go or should I stay, the band has only one more song to play...”   众人的注意力都被歌声吸引去,只有承颀看著书歌:“还是让公司来还钱吧,你身体不好,不要能工作这麽久。而且这里环境太杂,万一出什麽事……”   “抱歉,如果您不点酒的话,可以让开一下麽?”书歌很客气地问他,“我要去送酒。”   “我帮你……”承颀伸手去接,书歌飞快绕开:“本吧规定,不可以劳烦客人动手。”   承颀看了是书歌一眼,表情数变,终於转身离开。   主唱声音悠扬,在唱著:“it’s all over now, nothing left to say. Just my tears and the orchestra playing...”   承颀听著,脚步一个踉跄,几乎站立不稳。   幸好这些年下来,对自己的控制能力已经到了收发自如的程度,而且早已经想到眼下这情况,心里不知道做了多少次准备。   可是,真正看到他和别人亲密,还是连呼吸都艰难。偏偏乐队唱的歌都跟他作对,好像在重复告诉他:“一切都结束了,死心吧。”   走出去,回到那间屋里,老板还在。承颀走到他面前:“书歌欠你多少钱?我还。”   老板带著笑上下打量他一番:“你还?你凭什麽替他还?”   “我是他上司,我……他如果在外面欠钱,就不能把所有心思都用在工作上。”这话问得真利,承颀眼神变了几下,才回答。   是啊,他凭什麽?书歌连半个字都不肯跟他多说,他又有什麽资格去替他还钱?或许书歌宁可在这里累死,也不愿意得到他的恩惠呢。   承颀想到这里,眸中光火全熄。数秒过後,却又恢复了清明。   没有资格也好,会引起对方厌恶也罢,这些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怎麽把书歌救出来。   老板一笑:“我也是他老板,你猜如果我让他别在你那里做了,专心在等吧工作,他会怎麽说?”   承颀眼神一缩,瞪视老板:“书歌怎麽会喜欢这种工作……”   老板笑眯眯地从怀里拿出一张纸,英俊的脸上现出嘲讽:“你说,把他推下火坑的人,和至少救了他一名的人,相比,他会偏向哪一个?”   说完把那张纸放到承颀面前,对他笑笑。   承颀只觉天旋地转。   这张纸很熟悉很熟悉,正是当年书歌签下的高利贷。   “封锁书歌消息,阻碍我找他的人,是你?”承颀问,“你想要什麽?你打算对书歌做什麽?”   老板对他笑了:“总之不会是骗他信任骗他爱上,然後拍下做爱时的情景,在毕业晚会上放,更不会找他可以称得上亲人的人一起害他,让他借下高利贷被黑社会抓走,送到酒吧里卖……”   承颀咬紧牙关,尽量保持脸上神色不要有太大变化,手不停地颤抖,从指尖开始,到手臂都禁不住发颤。   “所以康副总,您有什麽资格,站在这里用这种语气问我呢?”老板收回那张纸,折起放回怀中,脸上的笑有了明显的恶意,“就像一个杀人凶手责问火化尸体的人一样,你不觉得很好笑吗?”   “确实很好笑……”承颀开口,“但是,书歌他身体并不很好,无论如何也不能经常在这种地方做事……”   “你觉得我厚颜无耻也好,猜想我有什麽目的也无所谓,我绝不能让书歌熬夜在酒吧工作。”承颀说,挑起眉,“你能阻碍我查证,也许你势力不小,来头很大……我不是真正混黑道的,但是至少还能给你添点麻烦……”   “书歌欠你的钱并不多,只要你要,我可以把康景给你……”承颀说,“只要你把那张纸给我,把书歌放了……”   “那可不行,Sidney也算是等吧的招牌,我怎麽能放手呢?”老板看著承颀,笑容渐渐没去,眼底带了一丝沈思,“钱是次要的,至於你那个什麽公司,我要它干嘛?人才是最重要的。”   “人……”老板的话进一步验证了承颀的猜想,他闭上眼,呼吸都艰涩,“人的话……你看我行麽?”   “你?不行。”老板想都不想拒绝。   “我为什麽不行?我来替他有什麽不可以?我长得不行麽,还是……别的我可以学……”承颀挤出这几个字。   书歌被他害到这境地,那麽现在,也是该还报自身的时候了。虽然承颀知道自己本性过硬,绝不是能居於人下的,更不可能刻意妩媚讨好,但是若是为书歌……   “这个主要不看长相,而是技术。”老板说,“看你笨手笨脚的样子,真的能学吗?”   “当然能!”书歌承受过的痛苦,他可以十倍承担下来,“怎麽学?马上开始,等到我能代替他的时候,你就能放他自由了吧?”   “那你去外间看看Emend是怎麽调酒的,先学手法……”   “啊?”承颀已经做好的心理准备遇到意料之外的情况,愣住了。   老板点头,笑著说:“是啊,Sidney可是我们等吧的招牌调酒师呢,少了他我们可怎麽办。”    原来是调酒。   承颀感觉自己像踩在空气中一样,全身都是软软的,是一种过度紧张之後的忽然放松。   等吧虽然是gay吧,但并不是色情服务的场所。当然如果客人彼此之间有交易,他们也没有办法管。不过服务生们一般都还算得上是正经工作人员,很少跟客人有太多牵扯。   书歌虽然调酒很辛苦,但是并没有想他想象的那样,现在还在被迫做那种事情。   这麽说来,也许还是要感谢那位秦老板的。只是那家夥口风真紧,怎麽也套不出书歌和他的渊源,更问不出书歌那时的经历。   这人不简单,他是护著书歌的,有他在,书歌应该不会有事。   自己只要偷偷看著就好。   “其实Sidney欠的那点钱,我本来也没有让他还的意思。”秦老板终於不捉弄他,微微笑著说,他长得非常漂亮,一笑间眼波流转,几乎可以称得上妩媚。   承颀皱起眉:“那你为何还要他在这里工作,这麽辛苦工作,他会受不了的……”   “Sidney坚持要还钱,我除了为他提供工作,还能做什麽?”秦老板侧头看著承颀,笑问,极长的睫毛闪啊闪,“Sidney性格那麽倔,我不让他在等吧工作的话,他肯定跑到外面去找兼职……等吧至少还能保证安全,也不会太劳累。”   “再说,他那个时候,已经完全失去生存目的。要不是想著还这笔钱,他大概会再寻死吧。”秦老板淡淡说,成功看到这句话引起面前男人的激烈反应。   “再?”承颀手在发抖,心中恐惧到了极点,说话声音都是抖的,“你是说,他已经……寻死过?”   “康副总何不自己去查?你有钱有势,又和当年的光华帮有来往,查这点事情想必不难。”秦老板笑得漂亮,勾起的唇角却更像是嘲讽,“虽然说光华帮已在几年前被灭,不过康总和他们的对头六壬帮认识,听说六壬帮的帮主受过康总不少恩惠,康总想知道什麽,不能从他嘴里问出来呢?即使夜雾已经消失数年,打听这点事也不难吧。”   秦老板说著,承颀脑子里一团乱,他的话在耳边过,脑中一点反应都没有。   书歌……自杀过?   他设想过很多很多,书歌可能遇到残酷的事情,身体可能会毁掉,甚至可能会……死去……   可是那麽坚强的书歌,怎麽可能会自杀?不可能的……   可是他的坚强,其实是茫然之下的一种伪装吧?就像他主动承担下孤儿寡母的养育责任,是因为父母双亡亲戚冷漠,除了奶奶之外再找不到生活目标所致吧。   其实在遇到自己之前的书歌,连“自我”都不太在意,对很多事情都是“应该”而非“想要”。只懂得赚钱、学习,没有笑容,不懂享受。   是认识自己以後,书歌才会笑,才会放松会娱乐,会露出自然而不设防的表情,在自己身边和自己相依而眠。   被爱人和仅仅能称得上亲人的人联手背叛,失去多年来所有奋斗的目标……   承颀痛得站立不稳,心里只是发冷。虽然知道书歌现在活著,但是只要想到他是已经死过一次的,就想冲到後厅紧紧抱住他,再也不放手。   可是不能。   迷迷糊糊地回到後厅,坐在椅子上,把自己藏在黑暗中。双目瞬也不瞬地看著书歌,在设想他的伤可能留在什麽地方,越想越是心惊,越是心冷。   他曾经捧在手心里,用尽一切力量去疼爱的人,被他自己害到怎样的程度?看他那习惯性的笑,对任何人都有礼的态度,和眼底偶尔露出的冷漠……   拿起桌上的酒,不是书歌调的,只是成瓶葡萄酒,灌了进去。他现在酒量很好,灌进去数瓶,脸色都不变。   好难受……心像是裂开一样,好难受……      终於到了後半夜,等吧关门,大家散场,承颀喝得极醉,倒在桌上。   “Sidney,这位是你朋友,你处理他吧。”秦老板打烊清人,看了一眼承颀,说,“他手上好像还有伤?Sidney你有空帮他包扎一下……”   书歌看著醉得人事不省的承颀,微微皱起眉:“可是他这样,我……”   “当然不是要你送他回家再回来,你住的房间外间不是有垫子吗?现在夏天天又不冷,把他拉到那边就可以了。”秦老板说,“至於住宿费,我明天再跟他要。”   书歌看了一眼秦老板,秦老板对他笑笑:“你带来的人,又是我们打伤的,扔到外面垃圾桶里也不太好……”   “如果你真的恨不得他不要出现在你面前,把他扔出去也行。”秦老板说,“反正一切都随你,我不管。”   书歌沈默了片刻,俯下身伸手拉承颀,把他半拖半抱拉到房间去。他身体并不是很好,到房门有些累了,站住休息一下。   被他放到一边的人靠著墙,混沌的眼中微有了些清醒之色,随即变成深深的欲望颜色。   再也控制不住,也许是醉意,也许根本就是清醒的,承颀直起身,伸手缓缓捉住他:“书歌……”   光线很暗,看不到对方的眼。承颀的手越来越向前,终於从身侧穿过,紧紧地抱住他。   整个人狠狠贴著他,将他环在怀中。头埋在他肩上,汲取他的味道,手臂在他後背用力抱著,好像松一下人就会消失一样。   “康承颀,你做什麽……”书歌用力甩开他,却一点用处都没有,仍是被抱得死死。身前那人的气息贴近,连身体的热量都传了过来,贴近得让书歌有些失去了力气。   他在他怀里了。   就这麽闭上眼,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行不行?他还是爱著他的他,他还是爱著他的他。   一切都静止下来,昏暗的四周,安静而暧昧的气氛,相拥著的两人。   承颀醉了,所以伸手揽住书歌脖颈,将他稍微拉下来一点,然後吻住他。   还是熟悉的感觉,看上去有些坚硬的人,品尝起来却格外柔软和甜美。分开他的唇,探进口内,是他的味道,唇舌纠缠起来,猛烈吸吮,像是要把人吞进肚子里一样。   狠狠地抱住他,如果揉碎在怀里,是不是就不用放手了?拼命地吻著,疯狂的行动中带著绝望。   抱得紧到,连手上的伤都裂开的程度,温热的血浸湿了书歌後背衣服,痛到麻木,神智依然处於非清醒状态──如果清醒,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这样做,绝不!   是醉了啊,醉得……敢去把他抱在怀里,敢去吻他的唇,手敢在他身上逡巡,触摸著他的身体,感觉他是真正存在著的,真正在自己怀中。   闭上眼,有种流泪的冲动。   可是怀里的人动了,只是轻轻的动弹,却让喝醉的人瞬间心沈到谷底,头上好像有冷水浇下来,整个人都凉了。   对了,不能抱他不能吻他,哪怕渴望已经要把人吞没,空虚让人恨不得死去,也不能把他拥在怀中。   没有资格了,已经。   颤抖著把手放开,把唇移开。醉了吧,所以轻轻地笑,胡乱地说:“诶?灯怎麽熄了?酒呢?我还要……”   听到身前的人轻轻一声叹息,然後手伸过来拉住他,把他拉进房间。   承颀走得跌跌撞撞,进了房间之後,书歌把他领到地上床垫前,让他躺下。   承颀握著书歌的手,怎麽也不肯放开,也不肯躺下,只是叫著要酒。书歌皱起眉:“康承颀,你别耍酒疯,你……”   书歌的表情有些不悦和为难,但好像还有一丝什麽?承颀抬头看著他,又说了几句“我要酒”,然後才安静下来,放开他的手,乖乖往垫子上一倒,很大一声。   半闭的眼其实在偷偷看书歌的举动,他看到书歌站在床垫前,目光盯在他身上,不由全身僵硬,紧张,却又盼著他不移开视线才好。   忽然书歌俯下身,承颀一阵紧张,几乎连呼吸都窒住。   右手被执起,半只手都是红色的,血还在缓慢渗出。伤其实并不大,只是受伤的人不但没有注意伤口,反而有意地扩大它,以至於此刻看起来比较骇人。   书歌用面纸按住伤口,把承颀的手放在垫子上,起身去找医药箱。他对这里很熟悉,很快拿来东西,为承颀包扎手上的伤。   书歌的指尖在他手上掠过,承颀只觉得心中痒痒的,眼有些酸。他侧过脸,不想在书歌面前暴露情绪,却又不舍得,少看他一眼。    十四   书歌整个周末都在等吧工作,不过现在他的工作轻松太多,只用坐在吧台调酒就行。以前白天下午要帮忙收拾,甚至处理帐务,现在承颀也在,一切体力活都有他去做,而且堂堂副总处理起这小小帐务当然是游刃有余,也就拿过来算个不停。   对秦老板而言,最重要的是这个劳工不收费,还要倒贴住宿费──标间收费,一晚300大元。而且承颀很勤劳,只要秦老板说这活要交给书歌,他都忙不迭去做,拼了命地去完成。甚至晚上客人多的时候,还在後厅兼当服务生。承颀自己感觉不到旁人的惊豔眼光,秦老板可看得清楚,心里盘算要不要让这家夥在等吧里挂个牌,肯定能招来不少客人。   承颀在疲累之余还有闲心关怀书歌的身体状况,书歌的三餐都是他去订的,还得跟秦老板恳求半天,答应数个丧权辱国的条款,才能把那些饭菜混到员工餐里给书歌。   调酒还好,不是太重的体力活,承颀不太会,也就没办法抢来做。   而且他也不敢太接近书歌,一时怕他自己失控,二来也是怕书歌反感。常常只是呆呆看著,看书歌在人群中说话,微笑,感受著幸福和痛苦交织的心悸。   两天被骚扰数次,遇到难缠的客人数次,打破杯子赔偿若干,撞人摔倒若干次。态度要端正,跑腿要勤快,笑容要诚恳。就当是对以後生活的预演。   这样已经很好了。晚上睡在他门外,守著他入睡。只是书歌睡眠似乎很不安稳,经常起床去厕所,好像还是去洗脸。   以前书歌睡得很沈的啊,承颀想起那时他抱著书歌,常常可以一睡到天明。有的时候他没满足,还在纠缠书歌,总会换来他睡意朦胧地嘟囔,然後在他怀里蹭几下,怎麽也不肯睁眼。   不求能再得到他那样的信任,但是为什麽……他连睡都睡不好呢?   在家里没有这麽明显的感觉,因为卫生间在两人房间之外而且靠书歌房间,他出屋完全不必惊动承颀。但是在这里就不同,书歌要去卫生间必须经过他睡的外间,而承颀根本睡不熟,书歌的一举一动他都能听到。书歌这样频繁地起床,让他辗转难眠,里屋每一点动静他都支起耳朵听,心就像是有老鼠在挠一样,一刻也静不下,难受得想要吐出来,却什麽都没有。   到了周日,因为周一要上班,书歌总算是能早些离开,坐公车回家,两人各自回房去睡。承颀故意不关严门,留著一条缝,好随时关注门外动静。果然过了半夜,书歌又起来去洗手间。   承颀蹑手蹑脚推开门,溜到洗手间门外往里看,见书歌站在水池前,往脸上不停扬水。眉头紧锁著,唇抿得死,像是异常难受。   承颀咬了半天牙,终於忍不住,窜了出去:“书歌,你怎麽了?”   洗手间惨淡昏黄灯光,照得书歌脸色十分难看,承颀心都抽起来,伸手去扶他:“书歌,你不舒服吗?我们去医院?”   他一出现,书歌脸色就变了,霎时间苍白得不像是人应该有的颜色,而表情也剧变,一瞬间显现出来的,竟然是万念俱灰。   他低低说了句:“终於来了啊,真好。”竟然稍微地笑了一下,缓缓闭上眼。   “书歌!书歌!你到底怎麽了?”承颀心惊,抱紧他大声喊。   书歌被他吵得睁开了眼,眼神变回清明,表情正常了些。随即推开承颀,转身走开。   承颀担心他,跟著他不放:“书歌,你要是难受就要看医生……”   身体是最重要的,如果身体出了问题,什麽都是白扯。承颀这麽想著,从後面抱住他,柔声问:“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书歌挣扎几下,没有他的力气,挣不脱。最後没办法,皱眉说:“我只是做了噩梦,惊醒了而已。”   “你……每晚都在做噩梦?”承颀一转念便知他噩梦的内容,手握紧放在身侧,努力让声音平静,“看过医生麽?有没有药可以吃?你这样根本睡不好,睡眠不足到这种程度,身体怎麽吃得消?”   书歌看他一眼,摇头说了句“没事”,把他推开,走回房间。   不要打扰他,他好不容易能睡一会儿,失眠难受的话,眼下只能让他先睡个好觉,然後等公司检查身体的时候借机做全面检查……   承颀这麽劝告自己,只是他再难睡著,躺在床上咬住自己的手,听著隔壁声响。稍微一有动静,就心惊肉跳。   能把书歌吓成那样的噩梦,内容恐怕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手在颤抖,恨不得把那人抱在怀里,把他所有噩梦都赶走。但是也知道,恐怕自己,正是他噩梦的来源。      熬到周一,进行了身体检查。承颀明知道结果不可能太快出来,还是给混入医院的私人医生打了几通电话。直到得到对方确定答复,说书歌身体小毛病虽然不少,急病和大病倒没有,虽然不是很健康,至少还不错。   拿到建议食谱,承颀回家後第一件事就是出去采购,然後下厨。   “今天……出去吃吧。”书歌见他进厨房,站在门口迟疑了下,说。   既然是书歌邀请,承颀当然绝不会拒绝,可是心下有些奇怪。   重逢以来,书歌向来少与他搭话,更不要说在办公室外主动说话。因此承颀怔了一下才问:“你有什麽想吃的东西吗?还是……”   “大排档的麻小不错。”书歌简短回答。   “不能去,不卫生。”承颀马上否决。   医生说书歌肠胃很不好,吃东西绝对要注意。   “烧烤呢?好久没吃了。”书歌多说了几个字。   “太油了,不行。”下意识否决,才感觉自己语气太重,“呃……油炸食品吃多了容易癌症……”   “火锅?”   “明明吃不了太辣偏偏喜欢这种东西,书歌你也不会自己照顾一下自己,你看看……”话语忽然终止,显然,太过生活化的对话让承颀有些过於放松,以至有些混淆时空。   已经不是在他身边,光明正大照顾他关心他的时候了。   可笑的是,那时候承颀表面虽然在关心他,实际却是抱著仇恨伺机而动。但是现在真心关怀的时候,又不能显示出半点迹象来。   曾经多麽幸福,可以做饭给他吃,可以把他抱在怀里说你又瘦了下顿给你红焖肉不许再熬夜,可以理所当然地把他从大排档上拉走然後小小地生气一下直到他主动过来认错……   承颀强笑了一下:“我买菜的时候看到附近有家粥铺……”   好像一直在粥上面打转……   “那就去喝粥。”书歌没什麽表情地点点头,转身准备外出。   直到喝完粥吃完小菜,承颀也没想明白,为什麽书歌主动和他出来吃饭。   两人一前一後走著,承颀看著书歌背影,忽然心头一酸。   是不是因为……他对自己厌恶到,连自己做的饭都不愿意吃的程度了呢?      又是一夜辗转难眠,因为睡的不好,承颀右手的伤拖拖拉拉不见好。书歌依然要充当司机送他上班,甚至充当他打字写字的“特助”。   承颀对他可谓悉心栽培,公司所有事情都放心交给他,很多决策甚至直接让他处理。书歌是聪明人,这些年又都在商业上打滚,很快就适应了总裁室的节奏,    “下午北苑的人来谈生意,你看看他们的报价单,做一下评估。”不过承颀总不会给他太多事情,如果觉得他太忙,就会找一些相对轻松的事情给他做。   书歌忙到中午,吃的是承颀精心搭配,伪装成外卖送来的盒饭。下午,进行商务活动。   对方是两男一女,经理和秘书的搭配,这边主要是企划经理和他们商谈,承颀主要是旁听,毕竟决议在他。   总裁室旁边就是会议室,几人分别落座之後,那位女秘书看了承颀数眼,想说什麽但还是忍住了。   於是来回讨价还价活动开始,商务谈判向来是大型的讨价还价,根据双方实力和心理,最後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这一点上,有副总坐镇的企划经理底气当然更足一些,也比较放得开手脚。北苑集团的人渐渐处於劣势,忽然听到敲门声,何秘书正要去开门,承颀已经起身跑到门边。   看他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北苑的人忍不住好奇,想到底是什麽重要的人,让这位一直微笑著表情不变的副总露出这样神态。   结果门外只是一名普通男子,虽然看起来还挺舒服的,但实在没什麽特殊之处。两位经理失望转回眼光,继续把心思放在生意上。   那名女秘书却忽然“啊”地叫了一声,以手掩嘴,眼睛瞪得大大。   “小潘,安静点。”北苑经理之一很不悦,皱起眉呵斥。   “对了,你就是那个人!”潘秘书完全没有注意经理的不悦,忽地站起身大声说,“你就是那个黄色视频里的男生,叫……叶什麽的!”   她这一句话出来,门口两人都僵住了。半晌,承颀回过头来:“潘小姐,请你说话注意点。”   “本来就是啊,他不就是那个脱光光被男人──”潘秘书说,何秘书一步冲上来,捂住她的嘴。   但是话已经出口,在场所有人都愣住,承颀看向她,眼底先是闪过杀意,随即成了愤怒,最後是绝望的黯然。      “你是哪个系的?”过了一会儿,承颀终於开口,问潘秘书。何秘书放开手,潘秘书回答:“康学长,我是英语系的,比你低一届,你见过我……”   “这件事已经传到英语系了麽?”承颀问,握紧书歌的手,发现他手心冰凉,当即心也凉了。他低声对书歌说:“书歌,你先离开一下好麽?”   书歌站著不动,轻轻笑了笑:“当事人没有在场旁听的权力麽?”   书歌虽然在笑,眼底却是死灰一样的颜色。承颀惊得死死抓住他,手里却好像还是空空如也,一无所有。   他咬咬牙,转身对著那位潘秘书,把书歌护在身後:“你怎麽认出书歌的?难道那张光盘流落出去了,还是……”光盘流落出去的可能性为零,但这女的又不是物化的,即使看到,也不应该对书歌记得这麽劳,难道……   “我有去看送别晚会啊,真是想不到呢……而且那天有摄影的啊,好像拍了一段放到校园网上去过,不过後来不知怎麽删掉了……”潘秘书一点眼力架都没有,一副苦口婆心装劝他,“康学长,你要知道,他是同性恋啊,学长你怎麽可以聘用这样的人呢,我听说……”   “我知道他是同性恋。”承颀打断她的话,一字一顿地说,“我也是。”   潘秘书大惊:“康学长你开玩笑吧,你不是和我们系的成学姐谈恋爱,我还听说你们要毕业结婚什麽的?”   “那是传言。我只有一个恋人,就是书歌。那张光盘里的另一个男人,是我。”承颀说,护住书歌,冷冷看向那潘秘书,“学妹你知不知道摄影的那位同学现在怎麽样了?听说他开的FTP被检举,记了个大过,又被流氓敲诈,毕业之前居然考试作弊……”   那位潘学妹脸色变得十分热闹,在她心中,康学长人帅又彬彬有礼,怎麽会有这种要吃人一样的表情?而且……学长说那、那片子里面的另一个人……   “所有伤害他的,我都不会放过。尤其是伤他最重的那一个。”承颀竟然笑了,笑容让潘秘书和北苑集团的其他几人看了发抖,“谢经理,贵公司的用人实在让我难以放心,我看这次的合作,就到此为止吧。”   那位负责的谢经理起身:“康副总,您怎麽可以这样?潘秘书她虽然说话是鲁莽了些,但也是因为您是她学长,她为您担心才这麽著急……”   “原来谢经理早知道她是我学妹,真是厉害,我都不知道呢。”承颀眼光扫过潘秘书,长得确实很漂亮,打扮得也精致,只是眉宇之间带著轻浮,可见是交际职能大於翻译职能的人。   北苑一行人被看出了目的,神色变得有些不自然,谢经理唇动了几下,最终还是说出:“康副总,您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如果您性取向有问题的消息传出去,恐怕在商场上影响不好吧……”   承颀勾起唇角:“我既然说了,就不怕你们传。不过传的时候,记得说的真实一点,书歌以前是我恋人,现在不是了,因为……拍下那视频并且送到後台放的人,是我。”他说,还配合恶魔一样的笑容,转而看向潘秘书,“学妹,你传话的时候,也传得准确一点,要是我听到不同版本的传言……”   他目光凝起来,寒意凛冽:“北苑也只是家小公司……”   会议室温度骤然下跌10度以上,承颀看他们没有什麽动静了,对何秘书说了声:“何秘书,你帮我送客。”随即转身,拉著有些呆滞的书歌,回总裁室。    书歌没有说话,目无表情地任承颀把他推到总裁室内的休息室,坐在沙发中发呆。   “书歌,书歌?”承颀蹲在沙发前,仰头担心看著他,叫他名字。   书歌没有反应。   有心惊胆寒的感觉,明明人就在眼前,伸手都能触摸得到,但是……   承颀心头升起浓浓不安,总觉得如果不狠狠抱住这人,他就要消失了一般。   即使冒犯,他也忍不住起身坐在沙发边缘,向前倾身抱住他,低声在他耳边念著:“书歌……放心,现在没有任何人可以伤害你……你醒一醒,书歌?”   书歌没有动静,茫然地看著前方,目光没有焦点。承颀抱著他,心下又是焦急又是痛苦,嘴唇被他自己咬得出了血,他却恍若不觉。   哪怕是歇斯底里也好,打他骂他,总好过这样一点反应都没有。   在这个时候,承颀愈发能感觉到书歌曾经的伤痛。这一次是在自己眼皮底下,以前呢?那天那样离开他,他到底承受过多少痛苦?那些带著恶意的或者非恶意的同学老师,又用什麽眼光什麽态度来看他?   他们都见过,他至爱的那人情动的样子,见过两人怀著爱意纠缠的样子……是他把一切美好的东西撕裂了放到众人面前的,是他亲手把他爱的那人推入地狱……   眼睛都红了,一时想把那弱智女人撕成碎片,一时又想到做出一切的分明是自己,是自己使得书歌露出现在这副茫然神情的,是自己让书歌全身发抖地缩在自己怀里……   发抖?   承颀抱著书歌,感觉他身体在微微颤抖,随即抖动得越来越厉害,最後简直是全身都在剧烈颤动。承颀大惊,把人转过来,看他面容。   书歌眼睛直直看向前方,表情一片木然。眼底好像有水流过,仔细看去,却是荒凉一片。唇被他自己咬得死死,几乎渗出血来。   承颀一时慌得手足无措,不知道是该放开还是该更紧得把人抱住。   书歌的痛苦都来自於他,承颀深知这一点,因此不敢把人抱紧,怕反而会引起对方更深的排斥。感觉书歌颤抖得厉害,他忍住心头酸痛,放开手。   没想到书歌离开他怀抱,颤抖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更加厉害起来。最後竟然是伸手环抱住他自己,缩到沙发里面,头埋在双膝间,声息皆无只是颤抖著。   “书歌,你别怕,不会有人伤害你……”低低劝慰著,承颀放柔声音,有点像是哄小孩子一样,“我会把一切都给你,你不要伤心了好麽……我知道过去的事情无法弥补,但是书歌你一向都很坚强……”   说道最後,他自己都觉得话语的无味,住了口。   想说书歌我错了我爱你我那时候是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感情所以那麽对你,我早已经後悔早已经恨不得杀了我自己我一直在找你一直在想办法弥补你,想说书歌你来我怀里好不好我可以帮你挡去所有的指责所有的伤害……   书歌我爱你,可是……   伸出手,小心翼翼地碰触书歌。没资格,没立场,罪犯有什麽资格安慰受害者?只有远离不在受害者面前碍眼才是对的吧。可是又不舍得不忍心,书歌现在这麽痛苦,承颀又怎能离开。即使让他痛苦的人就是承颀自己,也顾不得了。   奇怪的是,书歌的颤抖竟然轻了些。承颀一怔,试著往前凑,重新抱住他。手在书歌背後轻轻拍著,安抚他一般。   颤抖竟然真的缓了下来。承颀自己都呆了,看书歌,却见他紧闭双眼咬著唇,手抱住自己。明明是坚强的人,却露出一点点的柔弱来。   他闭著眼,是根本不知道抱住的人是谁吧。承颀想著。   虽然知道不应该,还是紧紧抱住身前这人,自己靠在沙发上,让人半躺在自己身上,抱著他。看著书歌皱起眉头,唇都被咬得出血,承颀终於忍不住,把唇覆了上去。   先是覆在他眉心,吻平他眉间皱痕。他的书歌不适合这样的表情,漠然也好淡淡嘲讽也罢,不求能回到当年还能笑著的样子,至少也要有什麽都没发生过时,的无所谓。   然後向下,吻著他的唇,分开唇瓣,以免他的牙继续肆虐。并不深入舌吻,只是轻轻触碰,极尽温柔地纠缠。   渐渐书歌失了力气,只是躺在承颀怀中,在他温柔的动作中放松了眉梢,平静下来。像受了伤的小动物一样,只有在觉得安心的地方,依偎著温暖,才能放心……休息。   呼吸渐渐平顺,书歌竟然是睡著了。承颀轻手轻脚地起来,把他从沙发上抱起,抱到休息室的床上。   人已经平静了,就不会再抓著他不放。承颀为他掖好被脚,手在他发边留恋地拂过,终究忍住没有落下。   起身走出总裁室,让何千楚进来看著书歌照顾他。何千楚一肚子疑问,看到顶头上司面沈如水状,只能紧紧闭上嘴,什麽都不敢问。   承颀眼看著何千楚进休息室,眼神极速黯了下来,随即苦苦笑了笑,回到办公桌前。   不可能再跟北苑合作,带来的後果是一系列的。对方肯定会把事情张扬出去,商界也不过是个小圈子,接下来的事情……可能会很棘手。   可惜还是让他受了伤,本以为可以把他完全保护起来的……    十五   书歌醒来。   先是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四下看去都是陌生的家具。微一愣神,脑中回想起失去意识之前发生的事情。   对啊,遇到了原来的同学……   其实早已经想到,B市就这麽大,既然回来,迟早都会遇到的。   何况最不想遇到的人,已经成为自己顶头上司。相比之下,见到一两个同学又有什麽关系?发生过的事情,永远会留下痕迹,想消都消不去。   “书歌你醒了啊。”何千楚听到他动静,从一边过来。两人现在已经熟络,也就直接称呼对方名字,“感觉好点了没?想喝水不?”   书歌点点头,何千楚走到他身边,看他喝水,脸上有几分深思。   她迟疑片刻,终於问,“副总说的……都是真的?”   书歌只是看她,并不回答,何千楚觉得自己问得也实在冒失,也不再说话,只是摆弄杯子。过了一会儿,书歌忽然开口:“是。”   何千楚垂下头,声音极低:“我真想不到副总和你竟然……”   书歌喝了口水,抬头看她:“觉得很惊讶?鄙视?反感?”   何千楚接过水杯放到一边:“惊讶……应该是有的,其它的感觉倒没有……如果跟小古讲,她一定会很兴奋的。”   “但是,副总他竟然对你做出那麽过分的事情,实在是……”何千楚眼中现出──或者是同情或者是怜悯或者是更深的什麽,“他为什麽要那麽做?情感纠纷?”   “没有什麽感情。”书歌对她笑了笑,“是仇恨吧,不过不是因爱生出来的。”   站在门口的人身体僵住,轻轻把开了一半的门关上,却又不愿全关,还留了个门缝。   “可是我看副总对你……好像是余情未了?”承颀看书歌的眼光,书歌可能忙於工作没有看到,何千楚却注意到了,“他居然那麽对你,你不肯原谅他也是对的……如果是我,一定要找个好男人嫁了,让他追悔莫及,书歌你千万莫要原谅他……”   “他也并没有要求我原谅。”书歌打断她,半闭双眼,“这件事你就不要问了吧。你是他秘书,靠他吃饭。我反正没什麽好失去的,但如果害你丢掉工作……”他顿了顿,不说下去,只是勉强勾起唇角。   何千楚一怔,随即把事情前後串联起来,再加上书歌现在这话:“你是说……”   “看到仇人还活著,而且活得还算健康,所以……还没有结束吧。”书歌说,看著何千楚,笑了笑,“这些事情跟你没有什麽关系,不要牵扯进来比较好。”   门边的人只觉得脑子一麻,眼前一片漆黑。   没关系,很正常,书歌会这麽想也是对的,自己不就是要给他这样的印象吗?不能奢求更多了不是麽?本来也没想过要他的原谅啊……   当年作伪的温柔被当作真实,现在真正的爱意被当作报复,才叫做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不是麽?   抓著衣服领下部分,承颀慢慢退回去,走回桌边。裹著纱布的手握住鼠标,眼睛看著屏幕,却什麽都看不到。   他的秘书,他很了解。一腔不合时宜的正义感肯定会使她不听书歌劝告,在是非面前倾向书歌,并且想方设法让书歌远离自己的魔掌,甚至帮他报复自己。   她会好好照顾书歌的,不管是否出於情爱。像是刚才休息室里那样,一个卧床,一个拿水拿水果,看起来很和谐。   心被大力地撞了下,涩得发苦。承颀微微笑了。   这才不过是,开始而已。    康景大乱。   何千楚的缄默并没有阻止传言的扩散,毕竟在场的还有其他人,尤其是北苑那几人,生意谈不成,嘴上当然也不会有什麽好话,霎时间康景副总裁是个同性恋、他和叶特助曾经是恋人、後来对他做了很过分的事情……   公司里乱成一团,整个下午大家都无心工作,很多人找理由上来,因为好奇想看看书歌到底是什麽人,竟然跟副总在一起过──承颀的冷漠无情在康景也算是出了名的,他从来不碰女人,却也不碰男人,结果竟然一爆就爆个超大的八卦来。偏偏书歌在销售部也不属於显眼的,很多人都不记得他长相如何。八卦之心人皆有之,就有上楼欲一览真容的。   那些人自然都被挡在门外,白秘书在外面挡住一批,以公事为名的另一批是挡不住的,但是他们也没有见到人──总裁室里只有副总一人,连何秘书都不见,更看不到绯闻中的另一名主角。   反被副总削了一顿。副总大概是心情不好,一张脸漠然无表情,眼中却带著寒光,当者立毙。再强烈的好奇心都抵不过杀意,众人纷纷退了回去,互相警告,千万不要去惹副总。   至於性向什麽的问题,一来康景本就是半外企性质,职员大多比较年轻,对这点看得并不特别严重;二来如果是普通职员同性恋,也许大家还会排斥。可这位是老板,是最上头的那个。说的夸张点,他说一句话就能决定众人前途。康景这种公司内部竞争算得上激烈,谁也不敢在这种事上乱说话,万一被哪个对手听到,传去副总耳朵里,可就大大不妙了。   不过康景内部这麽想,不代表康景外部也能有同样想法。   承颀接了数个电话,开始还是说说笑笑甚为客气,说到後来,就有探听的了。可见北苑那几位反应确实很快,传播得也算到位。   这种事情,有些人是很难接受的。那些和康景合作密切生死相关的公司在这时候都装作不知,而一些和康景有合作却不是太重要的公司,有的是负责人古板,有的是公司本身构成偏老龄化,就对这种事无法接受。又不知北苑那几位怎麽传的,有些人就认为承颀私生活非常不检点,绝不是可以共事的人。连一些合作很久的公司,都考虑终止合作,除非承颀父亲回来代替他。   书歌从休息室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陷在一团混乱中的承颀。奇怪的是,即使事情发展到棘手的程度,承颀脸上仍然没什麽大表情,唇角甚至微微翘起来,跟电话那端人周旋──说周旋未免有些恭维了,事实上,承颀就一句话:我就是同性恋,拒绝往来就拒绝,老子不在乎。   他不在乎,对方可不一定有他的底气。在商言商,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别说私生活淫乱,就是杀人犯出来开公司,该合作也得合作不是。最後只有两三家公司和康景断了来往,影响不大──甚至还没有和北苑谈判崩了这件事来得大。   “北苑的电路其实也算不上好,但是……B市做这个的不多,而且听说子叶电器有进军数码电器的计划,恐怕不会放过这个为难我们的机会。”何千楚很清楚眼下局势,分析著,“副总,Npod一直想把我们的价格压下去,我猜……”   “不就是卖电脑机箱起来的破公司,还真以为自己能做电器了。”承颀轻蔑说,“不用担心子叶,他们技术太弱,Npod除非敢拿前途开玩笑,否则不会选择他们的。”   他拿起桌上一沓材料:“他们的开发部能做出这些来吗?不能。从事数码开发的,不能创造,只凭著组装机箱的本事,还想跟我们挣不成?”他说,把材料给书歌,“叶特助,你把这些数据建表,打出来给我。”   书歌接过,去做事情。他就坐在承颀身边,,他的一举一动,承颀都看得清楚。   看起来已经没事了,今晚多做些去火安神的菜,让他喝点酒,好好睡一觉。   承颀想著,垂下眼睫毛。   希望他不会再做噩梦……    书歌做噩梦的次数确实减少了很多。每晚都睡得不错,常常是无梦到天明,也就不再半夜起来折腾了。康景的风风雨雨,全有人挡在门外,一点都不让书歌沾到。   承颀却很快地瘦了下来。公司事情很多,而且棘手。另一方面,由於每天晚上都竖起耳朵听隔壁声响,让他整晚整晚无法正常入睡,精神越来越差。   偏偏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每天回家做饭,早上早早起来弄早餐,甚至周末还跟著书歌一起去等吧帮忙。承颀身体也不是铁打的,虽然还算健康,也抗不住这麽熬。   过两个星期,人就瘦得有些脱了轮廓,看起来有点可怕。何千楚身为秘书,提醒他多次,承颀只是笑笑,继续憔悴下去。   何千楚没有办法,只好让和副总同进同出的书歌多注意他点。虽然这两人关系诡异,这时候也顾不得了。   果然没几天,做饭的时候,承颀忽然倒下。幸好是向後而不是向前,否则撞到锅子再碰到火,就算不死也得去半条命。   书歌见他进去厨房一直没出来,厨房中传出烧焦的味道,他也没想太多,以为承颀在做别的。但是焦味越来越大,他终於忍不住进去厨房,看到一幕……几乎可以说是让他血液都凝固了的场面。   承颀躺在地上,双目紧闭,一动不动。煤气灶上,蓝色的火苗窜起,炒菜的锅里面油都被烤干,冒出大量白烟,同时发出“呲啦”的声音。   在这样的情景中,地上倒著的人,像是僵硬了一般,连呼吸都消失掉。   书歌的心一下子提起来,身体却失了力气,想向前查看承颀的状况,却连动弹的力气都没有。   过了很久,或者只是几分锺,地上的人身体动了动,大概是被厨房里的气味熏得难受,轻轻哼了一声。   书歌才被惊醒,连忙俯下身,手在他鼻下探了探,确定还有呼吸。然後再弯下一些,把人抱起来,伸手把煤气关掉,抱承颀出厨房。   房间小也有小的好处,书歌很快抱著承颀回到他房间,把他放到床上。伸手拍打他脸颊:“康承颀,你醒醒……”   承颀歪过头,张嘴发出了模模糊糊的声音,随即一扭头,又没动静了。   书歌没办法,怕他生了什麽大病,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带他看医生。伸手抱住承颀,书歌只求自己力气足够把他弄下楼──这种破旧地方,是不太可能找医生出诊的。   他去抱承颀,承颀忽然翻身,反把他抱在怀里。即使虚弱,承颀力气还是比书歌大,一把把他拽到床上,抱著他就不放了。   书歌一怔,皱起眉头:“康承颀,你做什麽──”   本以为他是在使诈,但承颀并没有更多动作,只是把头埋在书歌胸前,蹭了几下。然後好像找到舒服位置,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像是得到了宝贝的小孩子。   书歌见他如此,叫也叫不得,动也动不了。他是久病成医,判断承颀是劳累过度休息不好,也就不吵他,让他继续睡。他动弹不得,也就由承颀抱著,渐渐也困了,陷入梦乡。    承颀觉得很安心,好像很久没有睡得这麽好过了,直到睡足了,意识还朦朦胧胧的,不愿清醒。   身上很暖和,心里也装得满满,很舒服,很快乐。怀中抱著的身体是那样熟悉,不想醒来,抱著他,享受在他身边的感觉,几乎以为这就是幸福了。   身上的人一动,承颀皱起眉,紧紧抱住对方,手臂黏在对方身上,头在对方胸前蹭蹭,然後露出开心的笑容来。   早已醒来的书歌心中一震,停止了挣动。   过了半天,书歌觉得某种生理需求开始急迫起来,只能伸手推开承颀,离开他下床。   承颀失去怀中温度,一时间表情剧变,睡梦中也开始不安,伸手紧紧抓住书歌,脸上现出几分恐惧来。   书歌见他神色,动作稍一迟缓,承颀已经睁开了眼。   睁眼之後,他立即发现自己死死抓著书歌,还把他大半身抱在怀里。承颀脸色霎时全白,随即缓缓放开手。   书歌眼神闪烁了几下,没有说话,下床去厕所。承颀支起身,以手抵额,低低声音说:“康承颀,你还嫌他恨你恨得不够麽……”   一会儿书歌回来,竟然又进承颀房间,还对他说话:“你刚才在厨房里晕倒了,你知道麽?”   承颀怔了一下:“哦……大概是昨晚没睡好。”   书歌脸色又沈了几分,好像想说什麽又忍住,过了片刻,他开口:“九点多了,你饿不饿?”   “不饿。”承颀连忙回答。随即想到书歌大概也没吃,马上转口,“呃,那个,我菜还没做完……是有点饿了……”   “菜都干了,幸好没爆炸,否则……”书歌皱了下眉,没接著往下说。   承颀震了下:他是在怪自己麽?万一爆炸,万一伤到他……   承颀垂下眼睫,挡住眼底黯然,爬起身来:“我再去做个菜……”   “你躺著休息吧,我去。”书歌阻止他,起身去厨房。   承颀怔怔看著他背影。   错觉麽?书歌好像,在照顾他?   肚子里传来咕咕的声音,还是真的饿了。   还真是受不得苦的身体,书歌承受的痛苦和坚信,相信远远大於他这些日子所受的。又有什麽人能照顾书歌,什麽人关心他呢?   承颀想到这里,心头更是难受。   一会儿书歌回来,家里最不缺的就是食材,尤其补身的食材。书歌的手艺还算不错,当然比不上曾经刻意学过的承颀,但对承颀而言,能再吃到书歌做的饭菜,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尤其书歌就在他房间内坐著,在狭小的桌子上吃著饭。感觉……好像真的在一起生活一样。   承颀恋恋不舍地把最後一点菜都吃掉,书歌比他早吃完,过来收拾碗筷。承颀想帮忙,又被书歌阻止。   “我只是睡眠不足,没什麽大事。”照顾人的怎能反过来被人照顾,承颀开口,却不敢违背书歌意志下地,“休息一下已经好了,没事的……”   书歌看了他一眼,承颀连忙住口。过一会儿,书歌叹了口气:“过劳之後如果不多休息段时间,很容易出问题。人的体能毕竟是有限度的……”   承颀眼神一敛,忽然问:“你曾经……也有过这种情况?”   书歌拿碗的手一颤,并不作答,走向厨房。   刷完碗收拾完厨房,书歌回到承颀房中:“你早点睡,注意别著凉,你好像有点发烧。”   帮他关上灯,书歌退出他房间,最後又说了一句:“这种地方,你大概是住不惯的,为你自己好,还是搬出去吧。”   他这一句话使得承颀一晚上没睡著,翻来覆去折腾的结果是,到了第二天早上,人是满脸通红,烧得厉害。   书歌眼看他这样,是有些慌乱的。他身无长物,连忙给何千楚打电话,让她安排医生过来──承颀烧成那样,书歌也不太敢移动他,何况这楼没电梯,真把人背到楼下,估计也就受凉受得差不多了。   何千楚一听这还了得,连忙联系承颀的私人医生,尽快赶到这破烂地方。给人吃了药,打过吊瓶,医生把书歌拉到一边:“小康身体一直都不错啊,怎麽忽然变成这样?”   黄医生跟康家来往很久,也算是承颀长辈,难免要多关心一些。书歌迟疑一下:“他最近好像休息不太好……”   “难道是老康卸担子卸得太早了?也不至於吧,小康能力还是不错的。”黄医生说,顺便打量四周,“小康怎麽住这种地方?康景又不是要倒闭了……或者我通知一下老康?不过他现在在秀珍身边……”   “秀珍?”书歌震动一下,开口问。   “小康的母亲啊,在H市的疗养院,老康常年都在那里陪她……”黄医生说,想了一会儿,“呃,还是先看看情况吧,秀珍现在好像不太稳定,不要让老康费心比较好。”   他接下来交代书歌一些事情,什麽吃药啊作息时间啊劳动量啊之类的,最後嘱咐:“小夥子,听说你是小康公司的,有空劝劝他别住这种地方……这空气这潮气,好人也住病了……”   书歌一心想问他刚才那几句话的详细情况,但是还没找到机会,黄医生已经收拾东西走了。书歌坐到承颀床边,看著他烧得殷红的脸,还有憔悴神态。   再转头看房间四周,还真的是简陋阴暗潮湿。这种地方确实不适合住这麽娇贵的人,更不适合养病。   不过黄医生也说承颀现在不能太折腾,暂时也只能住这里。书歌站起身,在承颀床前站了一会儿,长长叹口气,出门买东西去也。   幸好涨的工资没有全给秦老板,书歌身上还有买药和黄医生交代那些补养品的钱。终於买的七七八八,看时间不早,他往家赶,怕承颀醒来没人照顾。   “叶先生吗?”书歌停车出院,向家走去的时候,身後传来一声叫喊。   书歌回身,他在这一带并没有什麽熟人,一时有些奇怪。   看到叫他的人的时候,他就更奇怪了。对面站著的人一副精英打扮,和周围环境完全不协调。而且书歌并不认识这人。   大概不是叫自己的吧。书歌想,就要回身。   “叶先生,我有笔生意想跟您谈,如果您有时间的话,我们到附近找个地方坐下来说话,好吗?”对面男子彬彬有礼,说出来的话却让书歌只能皱眉。   “您认错人了吧,我不认识您,也没什麽生意可以跟您谈。”看表,快中午了,书歌急忙转身,不理会那人。   那人上前一步,握住他手腕:“叶书歌,康景副总裁特助兼前恋人,对吧?”   书歌神色微变,甩开那人的手:“你是什麽人?”   “想跟你谈生意的人。”那人被甩开,也不进一步,只是微笑著,“六年前的事情,叶特助想必还深深记得……难道叶特助不想报复麽?”   书歌一惊站住,抬头直直看向那人。   那人脸上带著笑,一副胸有成竹状:“叶特助现在在康景给康承颀干活,其实也是另有目的吧?跟我们合作的话,我相信一切都会变得很容易……”   他向前走了两步,走到书歌身边,拍拍他的肩,挑起眉:“怎样,这生意,做不做得?”    十六   身体像是被火灼烧一样,痛得难忍,闷得呼吸不畅。   承颀稍稍恢复了意识,睁开眼,房间内安静得吓人。四下看都不见书歌,承颀只觉得心沈了下去,冷得他打了几个寒颤。   勉强起来下床,腿都是软绵绵的,没什麽力气。这房子没有电话,承颀翻出自己手机,给公司打了个电话,交代一下事情,最後似乎不经意地问:“书歌呢,在工作?”   “诶?叶特助请假在家里照顾你啊,难道他不在吗?”何千楚奇怪反问,“我还打电话给黄医生,让他出诊……呃,是两个小时前的事情了。”   承颀这才静下心来仔细观察,打过吊瓶的地方还留著药棉,周围也有一些药。   可是书歌呢?出门了?   再和何千楚说了几句,承颀挂断手机,刚要放下,马上有另一个电话打进来。   “怎麽这时候打过来?”他看了号码,马上接起。   “哦,他刚才是去买东西啊……什麽?他不同意?”承颀听著对方声音,眉头锁得死紧,“他怎麽会不同意?是不是你没说清楚,还是没表现出诚意?”   对方又说了些什麽,承颀表情变了数变,最终说:“那你这几天再试试……我知道,我会多让他独处的……”   他忽然听到门外脚步声,连忙说:“他回来了,有结果立即告诉我。”说完挂上手机。   钥匙声响,门打开。承颀竖起耳朵听,书歌竟然没有回房,而是直接走到他房门外。   书歌进来,见承颀站在地上,身上还是自己给他换上的薄薄睡衣,脸上还有些未褪去的红晕。他停了脚步站在门口,显出些许怒气。   承颀怔怔看著他,忽然间有个冲动:不管什麽仇恨什麽报复什麽亏欠,这时候就冲上去把他抱在怀里,再也不放开。   可是竟然不能。   书歌以前很少生气,不过两人毕竟在一起那麽久,恋人间小吵个架之类的免不了。以往如果书歌生气,承颀一般都会抱住他赔不是,哄他开心。书歌向来是不计较的性子,一般也就没事了。   书歌的声音阻住了他的这冲动:“你怎麽下床了?回去躺著!”   承颀一怔,书歌走到他身边,把他拉回床上去,给他盖好被:“黄医生说你现在身体比较虚弱,要好好养病,不可以随便下床。”   说完又拿出买来的东西,先给他吃了些药,然後洗了水果放到他床边。   承颀有种错觉:那一天开始的伤害并没有发生,两人还是恋人,此刻只是自己生了病,书歌在照顾自己……   如果时光能回到那一日,他绝不会做出那样的事,即使那曾经是自己用了多年筹划的计策。就算把那些仇恨和痛苦都咽下去又怎样,最重要的是他在他身边啊。   可是来不及了……   书歌去做饭,承颀躺在床上,倒希望这场病永生永世也不好。      不过当然,没几天,他就病好了。说起来原因也很简单──就算有书歌的照顾,但承颀还是没忘记自己的目的,他是要照顾书歌的,而不是让书歌照顾他。   不过书歌这些日子精神也还算不错,两人一起休息在家,吃饭作息都遵照医嘱,把身体都调理得不错。最重要的是心态,噩梦少了,整个人也显得不那麽紧绷,放松下来。   一旦没什麽问题了,书歌便开始暗示承颀搬家,理由是这里不适合休养。承颀这病严重,本来就是因为他说让他搬走那句话,於是病情又反复了一下。   承颀发现书歌因为他的病,好像有些软化,话也多说了些,平时照顾得也可谓细心。他抓住这机会,跟书歌提出,搬回家可以,但是他家里没有人同住,如果搬回去再生病,可能就要一个人孤零零等死。   ──所以,书歌你可不可以跟我一起住?房租和这里一样,一切家具什麽的都是全的。离公司很近,开车二十分锺就到。   书歌迟疑了一段时间,最终竟然点头同意。   承颀买下的房子就在康景附近,环境好设计佳,楼盘价格升得极高。三室一厅,装修得很简单,书歌乍一进去,还以为是刚交工的房子。   其实只是承颀无心而已。他留给书歌那间是最好的一间,他自己那一间,简单得让书歌都有些吃惊──一桌一床一书柜,然後什麽都没有。和以前承颀的华丽风格比起来,简直像是两个人的房间.   因为承颀的病,书歌甚至有一个周末没有去等吧.秦老板接到他请假的电话只是无奈笑笑:“那人害你那样,你还关心他照顾他?”   书歌只是沈默。   经过一周末,承颀就完全没事了,甚至可以抢著做饭做菜──其实周末前他就好的差不多,只是不愿意让书歌去等吧,故意装成还没好的样子。   周一上班,当然公事累积无数,承颀忙得没有时间缠著书歌,书歌也就落了单。身为特助,他偶尔也得外出处理公务,途中遇到那晚那男人数次,每一次那男人都极力劝说他,书歌每一次都拒绝。   那人似乎是有些急了,更加频繁地出现在书歌周围,也更加努力地劝他。太过密集的出现,终於引起其他人注意。   来找书歌的,是原来销售部一名和他关系尚可的销售人员。他神神秘秘叫书歌去楼内拐角处,轻声问他:“小叶,今天下午跟你在joy咖啡店外说话的人,你认识吗?”   书歌摇头:“不认识,怎麽?”   “你知道子叶电器吧?那个人,如果我没记错,好像是子叶的一名经理,姓高。”那位销售说,“小叶啊,我劝你一句,你是副总特助,本身就处於比较尴尬的位置上……”   “原来他是那家子叶的人。”书歌低声说,明白了为什麽那人能够跟他许下那麽多好处,还说只要他同意,他们就能击溃康景,替他报仇。   “是啊,下周Npod不就要招商了吗?他们公司这时候来找你,恐怕目的不良。”销售拍拍书歌肩膀,“你升得太快,很多地方要注意啊。”   书歌低低一笑:“我知道了,谢谢你。”   他回到总裁室,精神有些恍惚,数次看向承颀和何千楚。每当承颀开口,他都以为承颀要说这件事,但他没有半点异样,依然用平常态度对待书歌。   这样提心吊胆了两天,没有任何情况发生。   那位高经理再找上书歌,依然用平常的话语来开头:“叶特助,康承颀对你不仁,你又何必对他讲情义,我不相信你真的不想报仇……只要你把你们开发的材料给我,我们公司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你要什麽?”   “你想要多少钱都好商量,我知道你能力很强,欢迎你来我们公司,你仔细想想──诶?”高经理傻了一下,“你说什麽?”   “你具体想要哪份材料?开发部的报告很多,你是要技术方面的还是统计还是预算?”书歌静静问,“我该怎麽交给你?你怎麽确定我给你的东西的真伪?”   高经理眼中什麽一闪,暗暗叹了口气,跟他商量起细节来。    书歌回到康景时,承颀并不在。何千楚说他出去谈生意了,下班也不会回来,让书歌下班直接回家就好。   承颀回家回得很晚,已经是午夜。书歌见他喝得醉醺醺,走路都东倒西歪,眉头忍不住皱起来:“康承颀,你怎麽醉成这样?”   承颀看见他,对他笑了笑。他相貌出众,这一笑漂亮得很,让书歌不由呆了一下。承颀对他嘻嘻笑著,笑声越来越大,最後成了狂笑。   “你喝醉了,快回去睡觉。”书歌怕吵到邻居,伸手捂住他的嘴,把他往他的房间里带。   “对,我喝醉了……”承颀模模糊糊地说,嘴一动就能感受到唇上的温暖,心中划过一丝温柔,随即又坠入冰窟。   被拉回房间,被推到床上,被脱下鞋子和衣服裤子,被换上睡衣,被盖好被子。   不能伸手,不能拉住他,不能在他胸前感受他的温度。   即使醉了也不能。   因为,没有侥幸,他确实,恨他。   书歌离去之後,承颀呆呆瞪著天花板,一夜未眠。   爱的人就在隔壁。但是他和他,永远回不去曾经的他们。   时间向来过得很快,转眼到了Npod公开招商的日子。   其实这并不算很有悬念,B市做电子的虽然一抓一把,真正做得好并且能达到外资企业标准的,只有康景一家。另外有几家公司虽然也有一定实力,但差距还是不小的。   因此,当Npod宣布和子叶电器合作时,在场所有人都惊诧了。   最惊诧的人,却是书歌。   他看著自家公司经理上前理论,看到Npod公司出示子叶的策划时,康景那几位经理突变的脸色。   脑中乱乱的,一时无法理顺思路。现场骚动著,康景开发经理对子叶负责人大喊,甚至有要出手的迹象,被旁边人劝住。过了一小时,场面才平静下来,承颀带著人:“我们先回去,其它的事情回去再查……”   书歌跟著他们出去,脑中的混乱好像理顺了些。轻轻咬住唇,昂起首,迈进康景。   可是──   “警察呢?”回到康景,书歌跟著承颀回总裁室,一路上没有任何外人阻拦。书歌愣了,低声问。   他声音很低,但承颀时刻关注他,马上便问:“什麽警──”   他忽然木住,整个人都傻了。   书歌他……他是以为,子叶的事是自己安排好的,目的是、目的是……   什麽冲上头顶,太阳穴处迸得厉害,眼前一阵阵发黑,头都是晕沈沈的。   书歌他一开始,就认为这是个套?想到书歌在Npod的惊讶神情,承颀忽然明白,书歌惊讶的是,他本以为那材料是假的,结果却是真的。   他一直以为自己要害他?他从来没有相信过半分自己对他的心?   可是他为什麽要故意钻进他以为的“套”里呢?是有什麽对付的方法麽?结果材料是真的,自己又没有报警抓商业间谍,所以他没办法继续是麽?   承颀瞬间想明白了很多,只觉得心痛得无以复加,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身体一软,撑著一边的墙,勉强站立。   然後露出一个极惨的笑容,闭上眼,眼角渗出泪来。   他本来以为,被所爱的人背叛,是最大的痛苦。   现在看来,也许,明明爱著,却被当成恶意恨意,才让人更无法承受。    Npod是康景最大的合作对象,这一段时间,康景先是失去了北苑,後失去了Npod,而且两家都是转而和子叶合作。子叶电器和康景一向是死对头,此消彼长之下,康景情况开始变坏,内部也开始人心惶惶。   同时,子叶开始跑到康景挖角。康景虽然制度福利都不错,不过一所大公司,总不会没有不满的人存在,有些人早就想跳槽,也有些人把前途赌在子叶上,干脆地辞职。一时之间,康景混乱成一团。   何千楚是康景还没融入外资的时候就在的老人,对康景的感情很深,除了这种事,她显得比承颀还著急,每天加班加点寻找新的合作对象,同时查内奸。   查来查去,就查到了书歌身上。毕竟能接触到那份材料的人已经不多,有动机出卖的更是寥寥无几。何千楚虽然知道书歌不是卑鄙的人,但和他们最接近的她当然也知道,副总和书歌之间的恩怨很深,深到足以影响一个人的原则。   而这阵子这俩人也不太对劲,副总依然对书歌处处照顾,却不再时时地偷看他。书歌愈发的沈默,有时和承颀视线相对,也是飞快闪开。   两人共同特点就是看起来都满腹心事,而且都瘦得厉害。如果说承颀是因为公司事务而消瘦,那麽书歌是不是因为心中不安?   何千楚这麽想著,趁著一天下午承颀外出,直接问书歌:“书歌,你知道康景有多少职员吗?”   “两万?”书歌算了一会儿,回答。   “这些人大多都有家庭,有父母要供养,有妻儿要照顾。如果康景倒了,他们可能会流离失所会再难找到动作……”何千楚说,抬眼看著书歌,“这是你想要的麽?”   书歌静默片刻:“子叶也是做电器的,他们承诺说会接收康景的人。”   “且不说子叶能收多少,收下之後会不会好好对待那些人。就算他们能再造一个康景,你以为所有人都会跟著过去麽?”何千楚听书歌这麽说,显然是承认了,脸色变几变,说,“从当初的单一食品小企业,发展到现在的综合性集团,对很多老人来说,康景并不简简单单是发工资的地方而已啊!”   书歌低下头。他无法反驳,即使他本意其实并非如此,但现在的结果就是这样,再多的说辞也没有意义。   “康景之中,很多人都超过了四十。这些人生活担子最重,压力最大,同时再就业也最困难。”何千楚说,“你这麽做,也许会害这些人走上绝路,你明白吗?”   书歌震动了下。   眼前一片血红,似乎看到父母站在高楼上向下跳,四溅开的,都是鲜红血液。   “我既然受过,又怎能让别人承受这样的痛苦?”他低声喃喃,然後提高几分声音,“那我去警察局自首,总可以了吧?”   “你胡说些什麽!”随著声音传入,承颀飞快进了房间,一把抓住书歌,转头怒视何千楚,“谁允许你胡乱说话?这种事情轮得到你插手吗?”   他可谓声色俱厉,何千楚在康景也算是老资格的人,何时被这麽凶过,当即愕然。   承颀紧紧抓著书歌的手,生怕一放手,他就会真的去警察局做蠢事:“书歌,你别听何秘书胡说,没你什麽事,你也不要去做傻事……”   “你知道那材料是我给的?”书歌忽然开口问。   承颀看著他,点点头:“我知道。”   “那你为什麽不追究我的责任?”书歌盯著他追问,“只要有我指证,子叶也要把吃进去的生意吐出来,康景的危机就会很容易度过……”   承颀面对他的疑问,迟疑了片刻,最终低低笑了一声:“书歌,也许这句话你不会相信,也许你会觉得我很可笑……”   “但是对我而言,你比康景,重要的多。”   说完,他转过头去,看向何千楚:“这件事情,何秘书你不要管,更不要到处乱说……”   “副总,你知不知道现在康景的情况?”何秘书挑起眉,“康景确实是你们康家的,你想怎麽处理都是你的自由,所谓合资不过是为了发展的名头,资金还是归你所有……但是老总裁绝不会纵容你这麽做的!”   “小何说得对。”门外响起一个声音,声音很沈,微有些苍老,显得极威严。   承颀脸色微变:“爸?”   随著这一声,书歌脸色大变,只觉手脚发凉。承颀把他按到椅子上坐下,自己站在他身前,直面走进总裁室来的老人。      “承颀,你实在太令我失望了。”老人──也就是康万荣,承颀的父亲──走进总裁室,直直对著承颀,“公司交给你才多长时间,你竟然就惹出这些乱子来?要不是你许叔通知我,我都不知道我辛辛苦苦打下的康景,竟然就要毁在你小子手里!”   书歌是第一次见到康万荣,他看起来至少六十,承颀长得和他并不是很相似,只有嘴比较像,薄唇并且微勾,是无情相。   面对这人,书歌脑中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心中闪过的都是什麽情绪。   这人的女儿是被他害死的,可是他的父母……   书歌低下头。   父母是被眼前这人害死的麽?书歌苦苦一笑。   分明,是被自己害死的吧。   康万荣一出现,承颀的注意力就马上全集中在书歌身上。他见书歌这副表情,心猛然缩紧,挡住书歌,直直面对著父亲:“爸,如果你认为我不适合当总裁,我可以马上离开康景。”   “你倒跟我算计起来了?”康万荣看著他及他身後的书歌,冷笑起来,“老许说最近商场上可热闹著,都传言说我康家出了个同性恋……”   承颀抬头看著父亲:“我早就是同性恋了,你不知道而已。”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他眼底就只有一个人。爱也好恨也罢,只是执著也无所谓。重要的是,他眼中从来没有其他人的存在。   “你喜欢的就是那个人?”康万荣伸手指著书歌,“你们最後说的话我听到一部分,子叶电器这次拿到我们开发的资料,就是他给的对吧?”   承颀正要反驳,书歌从他身後出来,低声说:“是我。”   “好好好,你竟然敢承认──”康万荣不怒反笑,盯著书歌,“看来你是仗著承颀给你撑腰,连法律都不怕了?”   “您可以把我送上法庭。”书歌一直低著的头抬起来,正视康万荣,“康先生,我和令郎以前也许有过关系,但现在没有,以後也不会有。我做过的事情我承认,什麽下场也是我应得的,我并不需要什麽人撑腰。”   承颀听他这麽说,眼底黯然一闪而过,向前一步,又把书歌掩起:“爸,你既然听说了商业界的传言,也该知道,是你儿子我先对不起他的。他做什麽来报复我,都是应该的。我愿意替他承担所有责任。”   “我怎麽生出你这种儿子!”康万荣被他气得全身发抖,“我以为把担子给你,我就可以多陪陪你妈,结果……你是要把家都败光啊,就为这麽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   承颀不说话,只是挡在书歌身前。康万荣虽然常年都不在承颀身边,但也知道自己儿子性格其实极为倔强,而且颇有些狠绝。为了那小子,儿子都可以把康景搞得乌烟瘴气。如果自己真的把那小子告上法庭,恐怕康景先就毁在儿子手里了。   “康景是我和你妈多年打拼的成就,我们到快四十才生你姐姐,就是因为早些年一直忙於事业。”康万荣忽然叹了口气,开始怀柔,“你妈这十几年精神失常,却还惦记著康景的生意……承颀,我知道你怨我和你妈没有好好待在你身边,但是那也是因为你姐姐的事情。现在我们也没多少年好活了,你就不能让我们放点心?”   承颀听他说到後来,脸色已经大变,飞快转身,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抱住书歌,把他抱在怀里,期望能挡住声音。   却哪里挡得住。书歌脸上瞬间半丝血色皆无,白得发惨。等到康万荣话语完了,他用极轻微也极清楚的声音问:“你的母亲,她……精神失常?因为你姐姐?”   “书歌……”承颀见他目光涣散,显然都已经失神,忍不住心惊,把他抱起。书歌很安静,一点都不反抗,只是看著他,等他回答。   承颀却又怎麽能说。迟疑之间,康万荣忽然叫出来:“书歌?难道他是那个小孩?”   承颀感觉到书歌在怀里剧烈颤抖了下,低头看他,见他把唇咬得都出了血,心中大痛。抬头又见康万荣走近前几步,连忙抱著书歌後退,双目和康万荣的相对:“爸,你已经逼死他父母了,还要逼死他吗?”   “我、我当初并不是真的要逼死人……”康万荣开口解释,承颀盯著他,缓缓後退:“爸,这些事情以後再说,现在书歌状况不太好,如果你不想逼死他顺便逼死我,就先回去……”   说完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向休息室,进去之後马上把门反锁,然後走到床边,把书歌放下。  十七 “书歌你不要这样,你那时候还小,不是你的错……” 承颀把书歌放在床上,迟疑了一下,自己也上去,坐在他身边。书歌仍然是紧紧咬著唇,目光茫然看向前方,脸色惨白。 承颀知道他心结很深,只是自己没有什麽立场来劝慰他,但又不能放他一个人。如果没有泄露资料这件事,他还可以叫何千楚来照顾他,现在却也不行。 手伸出,然後迟疑著,怕会引起书歌更大的反应,却又不能任他颤抖下去。承颀想了想,上次抱书歌,他并没有太严重的排斥,应该还好吧…… 於是侧过身抱他,唇在他脖颈间游移,用几乎可以催眠的声音小声说:“那是一场意外,书歌,那只是意外……” “可是她死了……” 书歌忽然低声说,声音带著些嘶哑,没什麽语气,只是陈述。 “我本来以为我只害死了三个人,原来还害一个人……”疯了二字在他口中,却吐不出来。书歌眼底都泛起红色,承颀侧抱著他,抓住他手腕,觉得手上有些湿润。他一惊,连忙抓起书歌的手,却见他指甲深深陷入掌心,已经流出血来。 承颀见他这样,急得眼睛都绿了,试著分开他手掌,但是书歌握得紧,他又不敢用力,一时也没有办法。口中不停说:“书歌,那不是你的错,你不要这麽想……” “是我的错,我为什麽要恶作剧,为什麽被淹死的不是我?”书歌将拳头握得更紧,眼神只是混乱,“我为什麽没有救上来她?我分明是会游泳的……为什麽死的不是我?” “如果不是我,她不会死,我爸妈也不会死……你妈妈也不会失常,你父亲大概也不会那麽痛苦,你也不会那麽孤单……”书歌只是喃喃,木然看著承颀,“为什麽只有我好好地活著呢?最该死的人是我,为什麽我还活著?” 承颀听著,只觉惊心。他紧紧抱著书歌,知道若是这一刻放手,也许书歌真的会被内疚压垮,干脆自毁:“你不要这麽想……你父母都去世了,我、我又那麽对你,你已经偿还得过多了,为什麽还要这麽想……要死也该是我去死,我原本不知道我爸做了什麽,还那麽逼你……” “你做得很对。”书歌说,竟然露出一个笑容来,只是连笑都有些茫然,“只有我活著,是因为如果死了,就不能感觉到这麽多痛苦……我害了那麽多人,只要我死实在太便宜了……就应该活著,然後无尽地痛苦下去……” 他说著,笑著,抬眼看著天花板:“整夜整夜的无法入睡,不管做什麽,都会想起曾经被人那麽关心过爱过,然後对自己的憎恨就多了一分……做错事就应该受到报应,可我为什麽还忘不掉那些幸福呢?後来想明白了,记得那些幸福,是为了让自己更痛苦……” 承颀已经无法言语,他把头埋在书歌发间,怎样也控制不住眼泪。 从来没有一刻,他恨自己恨到这种程度。恨不得杀了自己,恨不得自己从来没出生过。 但他竟然只能抱著书歌,听他低声地说著。 “我杀了人,而我竟然可以全忘掉……爸妈打那个电话的时候我如果能想起,也许从楼上跳下去的就是我了吧……难怪没有人愿意收养我,杀过人的小孩……”书歌说,手不觉松开,马上被承颀死死握住,再不让他手合拢。书歌无意识地用力,在承颀手背上划下几条血痕,“所有人都痛苦,只有罪魁祸首忘记了一切,过著没有罪恶感的生活……” 然後是足以淹没理智的幸福,太美妙的梦境,让习惯了寂寞的他义无反顾地陷入。一直以来都太孤单而又太害怕孤单,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坚强活著,身边的同龄人大多生活顺遂,有谁能体谅他而明白他?所以当承颀对他示好的时候,他没有抗拒。 ──因为这个人,虽然在人群中开心地笑著,可是他其实很孤单。他身上露出来的,一样是寂寞的味道。 所以相爱了,像是只能靠著彼此取暖互相舔舐疗伤的小动物一样,相互陪伴就不孤单。於是越来越深的爱恋,於是被无微不至的照顾。 无微不至到,一旦失去对方的怀抱,就觉得身体好冷的程度。 接下来就是全盘崩溃,本来就并不是怀著多大热情活著的人,一连串失去了所有活著的目标,面对的又是严酷现实。 如果不是在濒死的时候,找回了失去的记忆,也许还会寻死吧。没有意义的事情,书歌向来不会去做,哪怕是活著。 活下来,是为了承受痛苦。所以从不曾尝试忘了他,从不曾尝试爱上别人,相反的,经常会想起他的温柔,然後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你应得的,尝过那样的幸福,再坠入现在这境地,是对你的惩罚。 脖颈间湿了一片,是承颀在流泪,但书歌早已经流不出泪来。他只是觉得难受,像是有什麽冲上喉间,想吐又吐不出。 “要是那时候,我能救上来她就好了……不然的话,我也死了就好……”书歌低语,脸上没有半点生机。 “书歌!”承颀听他一遍一遍说“死”,忽然大喊出来,翻身压在他身上,视线和他相接,“不要说什麽死啊活啊的话,你想想如果你父母听到,会多难过!” “他们已经死了。”书歌和他视线相对,眼底只是一潭死水,“为了我,他们已经……死了……” “他们是为你而死,但绝对不是为了让你痛苦才去死的!”承颀抓住他衣领,大声喊,“他们为了什麽?只是为了让你好好活著你知道吗?他们宁可破产宁可拿命来偿,也不要你承担债务不要你受太多苦,你明白吗?” “我……宁可他们活著,我们一家背上所有债务,辛苦地还债,也不要自己一个人……”书歌看著他的眼,忽然喊出来,“就算死,也一家人去死,为什麽他们要背负我的错误,而把我自己留在这世界上……” “书歌……我很庆幸活下来的是你……”承颀半跪在他身上,身体向前探,头搭在他肩上,“就算对不起姐姐,我也要说我很庆幸,活下来的是你……哪怕你觉得对不起你父母,就算你愧疚,我还是这麽认为……” “我是个很自私的人,而且狠毒。我做过那样的事情,已经没有资格再说爱你,更没有资格和你在一起。也许你不会相信我,但是……我宁可自己死去,也要你好好活著……”承颀轻声在书歌耳边说,“我尚且有这样的念头,你父母爱你比我还深,又怎麽会舍得你?” “就算,不能看到你的笑,不能守在你身边度过每一天,哪怕再也见不到你……”承颀声音低下去,渐渐几乎听不清,“可是知道你会活下去,知道你会快乐开心,知道你能安然……就算死,又有什麽可怕……” 能感觉到苦的,都是活著的人。 承颀曾经想过,怎样才算是报复。 让一个人从天堂跌到地狱。 或者,让一个人一抬脚就可以迈入天堂,可是身体永远只能在地狱。 得到再失去。和求之而不得。 我要用尽一生让你快乐。但是我,不会再得到你。 这是我能想出来的,对我的,最痛苦的惩罚。 “所以不要说你应该死去,你父母不会希望他们的命换来的,是你的痛苦……”承颀说,然後迟疑片刻,继续,“我那不会游泳的姐姐,她当初也许太冲动,甚至是勇敢得有些愚蠢,可是她确实是想救你,哪怕自己有危险。” “你背负这三个人的人生,书歌,你要好好活著,快乐活著,珍惜你自己……”承颀抬起头来,一双眼被水冲过,有著奇异的光亮,“否则,就是死去的人,也会不安心的。” “我……”书歌开口,似是要反驳。承颀伸手,从他发间穿过,将他头抬起。然後闭上眼,吻上他的唇。 分他的神,不要让他胡思乱想。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让书歌先平静下来,不然越想越极端,书歌那性子,肯定会走到死角上去。 拼命施展吻技。两人在一起两年半,对彼此的身体都熟悉得很,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能激发身体的感觉,竟然都是情动。 承颀沈醉著,直到书歌呼吸不畅,推了推他他才醒过神来,然後暗叫糟糕。 欲望已经生出,在这种情况下居然也能泛滥,硬到承颀想欺骗自己说书歌没察觉都不行。他不由暗暗骂自己,居然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生出歪念头来,简直是无耻到了极点。 但是身体的本能反应,又怎是他能阻止的。越是让自己平静,越是忍受不住。尤其身下的书歌也有反应,大概是刚刚情绪太激动,此刻书歌脸色绯红,在承颀看来,自然是格外动人。 不行,再这麽下去就麻烦了!承颀一咬牙,强让自己起身,一溜小跑到卫生间──总裁室内的休息室是个小套间,里面卫浴设置全面。 其实真的很想扑上去,抱著他疼爱他。 可是,怀里是空的。    已经习惯了这样自己慰藉,承颀的动作很熟练,很快解决──书歌那状态,他也实在不放心,自然没有什麽心思去做这种事。   人就在门外的床上,却只能用这种方式来解决欲望。承颀苦苦笑了笑,洗手,走出去。   以後也会这麽下去吧,和右手或者左手为伴,在内心卑鄙地想著那个人,然後兴奋。   他回到床边,掩饰了下自己身上的情欲味道,不想让书歌更加厌恶自己,然後看向床上。   他目光忽然冻结,身体滞住。   床上被子平平扁扁,里面竟然,没有人!   “书歌!”承颀大喊一声,心下瞬时闪过几个念头,吓得他站都站不稳。极速冲到房门,握住把手旋转──打不开。   这门他反锁之後上了锁,没有钥匙是出不去的。想到这一点,承颀稍微平静了下,四下看了看,发现浴室亮著灯。他放下心来,走过去提高声音:“书歌,你在里面吗?”   没有回音。承颀本已放下的心又不安起来,尤其他知道书歌其实是怕水的,住的地方都以淋浴为主,偏偏这里是浴缸。承颀只觉心跳得厉害,隐隐感觉不对劲,终於忍不住伸手推门。   门一推就开,竟然没有插上。承颀一边叫著书歌,一边缓缓走进去。   毕竟是办公区内的休息室,浴室并不是很大,一眼就能看到书歌躺在浴缸里。承颀见到他人,才稍微放下心,但是仔细看去,又是一惊。   书歌根本没有脱衣服,穿著衬衫裤子躺在浴缸里,水喷洒在他身上,将衣服打得全湿,紧紧贴在他身上。他仰头接受著细细的水流,双目紧闭,好像睡著了一样。   “书歌?”承颀慢慢走过去,生怕惊扰了他一般。   是累了麽?也是,刚才受了那麽大冲击,情绪又那麽激动,累了也正常吧。只是怎麽衣服都不脱就洗澡?   ──承颀这个疑问,是绝对没有邪念在其中的……大概没有……   被水湮湿的衣服根本起不到遮挡的作用,反而在半遮半掩中达到更煽情的效果。承颀吞了口口水,觉得口干舌燥。刚刚在卫生间用手解决的时候,脑子里想的,不也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能看到衣料下的肌肤,承颀向移开眼光,视线却怎麽也停不了,在书歌身体上来来回回。伸出手去,却凝滞在半空,不敢近前。   生生强迫自己停止,承颀狠狠咬了下嘴唇,把绮念驱走。绮念稍退,另一个念头忽然闯进来:水……没有热气?   承颀只觉全身血液都凝固了一般,只是一瞬间,脑中不知过了多少念头。身体却比脑子反应快上一分,马上上前,伸手把书歌抱出来。   手触到的地方都是冷的,书歌身体像是没有温度一样,冷得吓人。承颀却比他还冷一些,甚至有些不敢伸手去试书歌的呼吸,生怕他……   还好怀中的身体很快动了一下,宣告了活著的事实。承颀在这一瞬间所受的惊吓和惊喜已经超出正常人心理承受范围,他长出了口气,只觉全身冷汗,腿脚都在发软。   书歌好像真的睡著了,乖乖任他抱回房。承颀拿浴巾包好他,却不敢直接放在床上,怕冷水让他生病。他先把人放到沙发上,把他身上湿衣服扒下来,然後用浴巾紧紧裹住书歌,再把他抱到床上。   这一切动作都是用最快速度完成的,心中全是对书歌的担心,身体却和脑袋形成了两极分化。沾著水滴的小麦色肌肤给他的视觉冲击极为强烈,尤其手指触到他湿滑而冰冷的身体时,想抱紧他温暖他的欲望如此强烈,以至於全身发热,几乎无法自我控制。   不能再碰他。他已经不是自己的恋人,而且也永远不可能再成为。即使欲望已经强烈到要爆炸的程度,也不能碰他不能有不良的念头……   生生忍下欲望真的很难,好像在要饿死的人面前放上山珍海味,就算里面下毒,那人也一定是要扑上去的。饮鸩止渴,人类本就是欲望的动物。   但是不能碰。如果连这点欲望都忍不下去,又怎能在以後的岁月控制住自己?求而不得,如果有了欲望就扑上去,那还算什麽惩罚?   正当承颀拼命控制自己,甚至把手放到嘴边咬,用疼痛来呼唤理智的时候,书歌缓缓一个翻身,被子掉到一边。   承颀赶快拿起被子给他盖上,生怕他著凉──虽然休息室温度适宜,毕竟书歌刚刚泡了冷水,身上温度太低。如果不缓过来,以书歌那身体底子,病一场是绝对免不了的。   但他这边盖著,那厢的书歌却不安分起来,左右乱动挣扎著,竟然是死活不让他给自己盖被。书歌身上只有一条浴巾,这麽一挣扎全散开来,全身裸露在承颀眼下。   承颀从来都不是圣人。他再忍,忍得眼都泛红,身体开始颤抖。手伸出去,在触到书歌肌肤那一瞬,眼前忽然浮现他推书歌的场景,伸出的手停在书歌肩头,然後缓慢地、一点一点地,向後缩。   就在这时,书歌的眼睛忽然睁开,直视著承颀。   承颀一直在想,只要书歌厌恶自己憎恨自己,他就会更容易忘记自己,过上新的生活。所以他有时甚至是特意让书歌讨厌,可……   可这时,他有些退缩了。   他怕在书歌眼中看到鄙视看到冷漠看到疏离看到憎恨,他知道自己无法陪在书歌身边,可是……他不希望在书歌心中,他是无耻到这种程度的人……   两人视线相接,书歌眸光清澈,没有半点鄙夷或者厌恶的颜色。他静静看著承颀,只是看著,并不言语。   承颀有些痴了,只是呆呆看著书歌的眼。他看不到恨意,看不到憎恶,他只看到了深深的自责,和孤单。   低下头,承颀靠著床沿,吻落在书歌双眼。   他想温暖他的眼,让他眼中不再有那麽深的痛苦和寂寞。   他愿意付出一切让他幸福,他不能准许他露出这样的眼神,不能!   承颀的唇只是在书歌眼上来回,脑中尚有一丝神智,记得书歌现在身无片缕。手向下去,想抓住被子给他盖上。   触手所及是一片平滑,略有些冰冷,却是人体温度。承颀这时哪里还能抵抗,只想著要温暖这人,忍不住就抱下去。   然後就放不开了。    纠缠之中衣服一件件脱下来,两人身体重叠一起,气息混成一团,赤裸的肌肤相贴,冷的被火热温暖,渐渐有了温度。   承颀一心一意地挑动书歌,让他眼中孤单一点点换成欲望。   不管谁欠谁,无论配不配。能够相拥,总好过一个人孤寂。   两人都激动起来,身体磨蹭著纠缠,好像只有触到对方,才能证明是真实的。甚至是彼此啃咬,承颀是像吻著一样地轻轻啃噬,书歌却有些没轻没重。   承颀哪里顾得上这些细微疼痛,人在他怀里,可以再一次抱紧。即使是美梦都不敢这麽幸福,心里涨得满,几乎要从眼里溢出来。   上了瘾,哪里是那麽容易戒得掉的?即使明知道这一抱下去就更难以离开,最多不过是十八层地狱再打下去一层,没有本质差异。   贪婪吞噬书歌每一寸肌肤,真想把这人啃干净吃进去,这样就不会失去了吧。或者被他吞进去,这样就不用离开,不用痛苦……   脑中闪过这念头,承颀忽然想到,现在这样怎麽看也是乘人之危,但如果是书歌抱自己的话……   只是不可能。书歌被暖和过来的身体微微颤抖,纠缠的动作很明显,神情都乱了。但他一直在啃咬,没有半点进攻迹象,像是要借用承颀身体来取暖,用他身体来宣泄,但绝不是主动的欲望。   而且书歌一直没有发出声音,半点都没有。   尽管如此,身体这样交缠,书歌的欲望也坚硬起来。承颀更是早就控制不住自己,硬涨的部位在书歌下身磨蹭,手探下去,将两人欲望一齐握住,火热和光滑的表面互相摩挲著。   两人都是数年没有真正做过的人,对著熟悉得不能再熟的身体,哪里还能忍得住,很快就都射了出来。但是射出来不代表欲望结束,相反的,身体更加敏感,欲望也更加持久。书歌忍不住开始低声喘息,承颀更是激动万分。   狠狠吻著书歌,一只手伸向後面,另只手在他身上挑逗。书歌好像有些难以承受这样的快感,要推拒却又无力,被承颀抓住他的手。   承颀虽已极力温柔,但欲望本就不是太温柔的事物,更像是征伐对峙和掠夺。承颀握住书歌手腕,忽然感觉到手中什麽硬硬的,分一点注意力看过去,却是一只笨重的手表。   这种时候,身上所有的装饰物都是多余。承颀用单手解开表扣,顺手把这表带比表盘还大一圈的手表扔到床下。   手继续抓著书歌手腕,有些古怪的触感让他不经意看了一眼,然後──   承颀呆住了。   常年戴著手表的皮肤极白,在这白色上面,有一条──或者说一道,甚至一块──暗褐色的疤,狰狞地盘踞在本是手表的位置上。   一般人割腕的话,会选用水果刀之类的刀具,因此割口都是平整的,愈合也是形状规则的一条。但是书歌这伤不是,像是专门在静脉上面撕了个大口子,疤痕的形状可怖而古怪。   承颀这一刻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和欲望。覆在书歌身上,他只觉万念俱灰。   他怎麽还有胆量去碰书歌?怎麽还敢在书歌面前出现?怎麽还能以“让书歌幸福”为借口干扰他的生活?怎麽还有脸隐隐希望书歌能回到他身边?   移开身体,不敢再碰触书歌,却把唇贴上那伤疤,湿湿咸咸的,却是他自己的泪水。   连泪水都显得虚伪。   其实心里也知道吧,书歌根本不会报复自己。“送上门给他报复”这理由,其实只不过是想接近书歌的潜意识硬是找出来的。总觉得只要自己一无所有只要自己受尽了苦,书歌就可能同情自己甚至回到自己身边。   所谓的放手,如果是真心的,就没有必要接近。对书歌而言,自己不出现,才是最好的吧。   想到这里,承颀只觉得全身冰冷。   连最後一丝遮掩都被他自己揭开,自欺也不再可能,那麽就该是远离了……可是真的不再跟书歌有牵扯,完全消失在他的世界里……怎麽可能做得到?   吻著那伤疤,承颀一遍遍告诉他自己:这才是你应得的,有什麽好犹豫的?你做出那样的事情,还能指望……最後竟然会有一个幸福结局麽?   下床,穿衣,离开。把一切安排好,再也不出现在书歌面前。什麽远远看著不去打扰,其实是潜意识里还是希望被书歌发现,然後得到他的原谅吧。   其实书歌何尝恨过自己……如果恨也许好些,因为恨也是一种执念,就像是承颀自己,恨了书歌十年,十年里,心中只有书歌一人。   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在恨,先是恨书歌,再是恨自己。   来,起身,下床……这里已经不是你该停留的地方了,消失在书歌眼前吧……   承颀心里这麽告诉自己,但是身体还是僵著不动。   不舍得,明意识也好潜意识也好,留在书歌身边,都是他最深切的期盼。在已经没有借口的情况下,这一起身,就是永诀。   再多看一眼,一眼就好……   正对著书歌双目。   好像是因为承颀忽然停了动作,书歌有些奇怪,睁开眼看向他。   看到承颀泪水已经停住,脸上表情像是一片空白,书歌身体一抖,忽然伸出手来抱他。   承颀呆呆地被他抱住,呆呆地任他蹭著自己,呆呆地……又起了欲望。   身体和心还是能分开的,这样的情况下,竟然也能有反应。   书歌身体已经暖起来,倒是承颀,有著不自然的冰冷。书歌把自己从他身上汲取的热度传回去,脸上露出安心的表情。   呆呆的人终於忍不住掠夺,从外到里,席卷身下人的一切。   疼痛的一瞬,书歌狠狠咬住承颀肩头,咬得很深,流出血来。   然後在刻骨的一刻,书歌忽然笑了。   “老板把我抱出来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是你……”   虽然晚了,总不是不到。    十八   书歌醒过来的时候,觉得身体暖暖的,一点不像以往半夜惊醒时的寒冷彻骨──即使在炎热的夏天,到了夜间,他身体也是冷的。像是坠入湖底深处,结成冰的寒冷。   可是这时,他竟然是温暖的。明明身边这人是害他最深的,偏偏也只有他能让他安心。   虽然这份安心是身体和直觉上的,并不是心理和理智的判断。   醒来那一瞬,发觉自己赤裸在他怀中沈睡,身体一动就能感受到刚才发生了什麽。第一个闪过的念头是:摄像头在哪里。   然後才开始回想睡前发生的事,原来身体是如此迫切地渴望他的相伴,原来只有在他怀里才能睡得安稳。在快被自责和歉疚压得崩溃时,也只有他能平复自己的情绪。   即使做爱的时候会想到那张光盘而发不出声音,即使在醒来时下意识去找摄像头,即使在承颀每对他好一点的时候都会想,这一次他会用什麽方法呢?   即使如此,身体依然是依恋他的。甚至潜意识里,还是傻傻相信他的。   书歌睁眼看著躺在自己身边的人。   承颀睡得很沈,发垂下来,散在他脸上,为他本已十分出色的容貌更添了几分魅力。重逢以来,承颀双眉总是皱著,这时候却也开了。长长的睫毛盖住眼睑,唇边带著丝笑,是那种很安详很温柔的笑。他本就不显年纪,这一副天使的睡相让他看起来更加年轻,简直不像比书歌还大上一岁的人。   “如果你还是想报复,那麽正好……”书歌轻声说。知道承颀母亲发疯这件事给他冲击很大,本来就深重的罪孽感上又狠狠摞了一层,让他喘不过气来。一想到承颀的不幸和孤寂都是因为自己,他就觉得亏欠得越发多了。   “可是,如果,一旦……你是认真的……”   那我必须离开你。   因为……   也许我是一直爱著你的。   但是我不可能再相信你。   书歌想著,强忍住身体的酸痛不适,轻轻从床上下地。   外面已经暗了,时间显示是晚七点多,还好不是特别晚。书歌身体已经被清理过,虽然没有什麽药物,不过可以感觉到承颀清理得很细心,疼痛是难免的,情况却还好。去浴室,果然看到自己的衣服晾在那里,还是半湿不干的。书歌想了想,把衬衫和裤子晾回去,内裤干了,外衣没泡水。再到沙发上找到承颀的衬衫和裤子,虽然稍微小一号,不过乍一看看不出来。   收拾好自己,书歌走回床边,看了眼承颀:“其实你最近也很辛苦吧……好好睡一觉,最好睡到我回来。”   休息室的钥匙在承颀口袋里,书歌摸出来开门,走了出去。      已经下了班,何千楚和康万荣早已离开,外面是一片寂静。开了锁,外面的钥匙书歌有,也就把承颀钥匙留下来,然後把门锁上。   要解决的事情好像有很多,不过现在这麽晚了,显然不适合去找子叶的人。那麽就先去等吧找老板好了……   刚出写字楼,就有一人从暗处冲了上来:“叶特助,我听说康万荣回来了?你没事吧!”   阴暗的光线让书歌乍然愣了下,随即认出是高经理。他心中一喜──承颀还在睡觉,肯定还没有通知高经理改口,这时候运气好的话,大概可以都诳出来……   “康总裁的意思是起诉我和子叶。”书歌回答,“高经理,被起诉的话,是不是……子叶就危险了?”   高经理怔了下,却笑了出来:“这种事情你不用担心,他逮不到把柄的。我们会让康总裁知难而退,如果他一定要上法庭,我们也有必胜的把握,只是……”   他顿了一下,看著书歌:“只是商业圈毕竟不大,出这种事情,下面风言风语肯定少不了。正好我们公司跟美国有业务合作,为了达到他们的要求,我们必须要派出进修人员去学习……”   “我去是最好的对麽?”书歌接下他的话,竟然微微笑起来,“等我走後,你们就可以开始吞并康景,把它搞到破产,对吗?”   “那是当然的,现在我们占尽了优势,不乘胜追击的话,给他们一点喘息的余地,就有可能整个翻盘。”高经理说,“子叶只有电器,从来没做过其它方面……我看你简历,大学是学生物化学的?过去之後如果有心,也可以去听听这方面的课程嘛……”   高经理听书歌问的问题,心里越发鄙夷他,不想和他再多说话,就匆匆把条件都说出来:“当然你要继续留在国内也很好,承诺你的条件是不会少的,只要好好干,搞不好很快就能升到总经理……总之你自己选择。我是建议你出国,避过这段时间风头,再拿张好点的文凭,回来时一切都过去了,你也好重新开始。”   “我想,大概在我去听物化方面课程时,教授会对我意外地感兴趣,然後问我要不要转系。如果我转系的话,以後可能就从事这方面研究,并且可以拿到美国方面的文凭……我大学虽然是肄业,不过前三年的课时是可以折算的。”   高经理一怔,表情不自然起来:“那个,你可以自己选择想学的科目,我们不会干涉,即使不是经济类也没关系……”   “不是不会干涉,而是会帮忙吧?”书歌挑眉问,“如果我学回本业,回来之後是不是会做技术主管的职务?前提是如果我回来的话。”   高经理越听越心惊:“这个……”   “如果我不回来,由於你们许下的好处里面包括子叶的股份,每年你们仍然会提供我学费生活费吧?就是说由於这一次卖资料,我能得到一辈子都享受不完的好处。”书歌说。   “如果子叶倒了,那些股份也就一文不值了。”高经理连忙说。   “倒?康承颀的公司,除非他自己搞鬼,否则会倒麽?”书歌从高经理的反应中已经看出端倪,下了结论。   其实早就在疑惑,经历下午那场风波之後,更是能猜出承颀的真正目的。但是还是高经理说出“出国”这两个字之後,书歌才把承颀的计划全部理顺。   出了国之後,能选择的自由度就高了。只要学校通过,想再拾起原本的专业也不是不可能。而且书歌的年龄,在国外读大学并不会显得突兀。他英语又好,原来的底子也扎实……   如果不想回国,可以在国外留下,反正经济绝对有保证。如果回国,不管是学经济还是学物化,都可以在子叶安排一个高职位给他坐。搞不好又有什麽因缘际会什麽优待,最後一直能拿到子叶的最多股份,得到这家公司……   “那承颀呢?他给自己安排了什麽职务?”书歌问。   “打扫卫生的……”高经理被他搞得发懵,以为他全知道了,於是回答,“康总说,最好是能看到你但是你看不到他的地方……”   只要在远处看著你幸福,即使幸福里面没有我……    高经理受命当幌子,为了引书歌上钩,承颀把书歌的经历几乎都告诉了他。他本来也是挺同情书歌的,但接触之後,感觉书歌开口闭口都是利益,於是不免小看了他,以为他根本就是想要钱。   有这样的心态,高经理不免大意,所有的底子都被书歌兜出来。他想反正这家夥不过两个目的,报仇兼自身得到好处,就算说了又能怎样。   直到书歌说完离开,又过了十分锺左右,高经理忽然感觉不对劲。他连忙掏出手机,给承颀打电话。   好半天才有人接,承颀声音有些倦懒:“谁啊?”   “是我。”高经理看看表,还不到晚九点,怎麽康总就睡了?   但是也来不及问这些,急忙把刚才的事情说了,听到电话那边传来一阵!当杂音,好像是碰掉什麽东西,并伴有牙缝间挤出来的嘶嘶声,大概是撞痛了。   “你怎麽能全告诉他呢?”承颀大怒,“我是觉得你做事稳妥精细才让你出面,结果你竟然……”   “可是他好像知道……我以为是您说的,所以……”高经理也知道这一次真的是做错了,勉强辩解,“而且照您的说法,他的性格比较直接,应该不会特地套话……”   “那是以前……”承颀叹了口气,“你看到他往哪个方向去了?他有没有说要去哪里?”   高经理说完承颀就把手机挂断,几分锺後,高经理看到他从写字楼跑出来。   所幸休息室里面还有几件衣服,承颀不用穿书歌的。只是这麽匆忙,身上衣服谈不上整齐,他也顾不上那麽多,拉过高经理,让他开去散理路。   到等吧,承颀三步并作两步往里走。他来这里打工一段时间,大家都认识他,也不拦他,任由他进入工作人员区。   “老板,我知道你肯定能让他找不到我……”走到秦老板专用休息室门外,承颀听到书歌说话声。他心中一惊,躲在门边。   “我当然有这个能力,可是Sidney,你有什麽必要离开?现在商场上的焦点完全是康景的窘境,没有什麽人在意你的事情……”秦老板的声音响起,“何况依你所言,他不是也想把你送出国?这和我帮你离开有什麽不同吗?”   “如果我现在消失的话,他大概就不会再自己吞并自己了吧。”书歌低声说,“就算他能把所有的人员都并进去,也不造成他人破产,可是……那是他父母创下的公司,我欠他家良多……”   “切,一命换一命早够了好不好?Sidney你实在是太……滥好人了一点。”秦老板有些愤慨,“我的意思是你拿钱走人,你以前不是高材生吗?现在捡一捡还是能捡起来吧?干脆做个大科学家拿个什麽什麽奖,彻底离开这个圈子……反正出了国,我不信那家夥还有办法干涉你!”   “我不想要他给的东西,也不想……再和他纠缠下去。”书歌的话让承颀眼前一阵发黑,只觉得站立不稳,握紧拳才能得到一点力量。   书歌继续说著:“就算是不亏欠,我和他……也还是不要见面的好。他如果还在恨我,我由著他报复倒也没什麽。但现在,他好像真的不是报复……”   “他难道还想你回他身边不成?”秦老板冷笑,“要是没有我,你早死在夜雾了。做出那种事情,他还敢奢望挽回?”   “他……”书歌忽然止住声音,过了半天才说,“算了,无论如何,即使在一起也是互相折磨,何必呢。”   秦老板怔了一下,低声说:“其实爱情,还不就是互相折磨。”   承颀在门边,只觉站立不稳。   “那你打算什麽时候离开?那家夥跟本地黑帮白道都有牵扯,这几年来我隐藏你去向,算是费了点事。现在你一失踪,他肯定会马上找到我,所以走之前一定要做好准备才行。”过了一会儿,秦老板说,“以後又要麻烦了。”   “又给你添麻烦了……”书歌说,“当初若不是你,我就算不死,大概也会去大半条命吧。你帮我还钱帮我离开B市,结果到了现在,我居然还要麻烦你。”   “这种事情不用客气。”秦老板轻快地说,“夜雾那种地方,早该关门大吉的。我要是眼睁睁看著有人在我面前出事还置之不理,才是该死。”   “我想回去跟他说明,我不要什麽钱,也不用他送我出国读书。不过我想见他母亲一面,不管她能不能明白,或者愿不愿意原谅我,我至少……要对他父母正式道歉。”   “我觉得没什麽必要,又不是只有他家的人是人,你家死了两人,姓康的又对你做了那种事情,还道什麽谦?”秦老板提高声音,“你刚被就回来的时候不疯?每天痴痴呆呆的,还问我什麽时候接客……晚上从没有睡安稳过,坐在床上发呆,医生都说你精神衰弱并且有自毁倾向,要不是我找到名医,你现在搞不好就和他妈作伴呢!”   “你现在还是睡不好吧?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这里住的时候,我已经尽量让你喝酒,并且加少量安眠药物,你照样一晚上起来好几次。”秦老板滔滔不绝,“这还不够吗,他们还想要什麽?”   “其实在他身边的时候,我是能睡著的……”书歌忽然开口,打断他的话,苦笑一声,“所以我并不是因为他才失眠,而是因为没有他。”   房内静默片刻,秦老板声音再度响起:“Sidney,我想你还是跟康承颀说明白再做决定吧。”   “老板……”书歌声音中带著疑惑,“为什麽?”   “我认识你这麽多年,什麽恩怨我管不了,但至少我希望你能活得快乐点。”秦老板说,“如果他能让你过得好一些,又何妨留在他身边?被亏欠的,慢慢讨回来也就是了。”   门外承颀听到这句话,有些痴了。    书歌无法和秦老板达成一致,只好先告辞,打算跟承颀谈谈再做决定。结果一出门,抬眼就看到承颀站在门边。   承颀只是看著他,眼珠都不转地看著他,眨也不眨。书歌一愣:“你一直都在外面听?”   承颀点头。   书歌想了想,跟秦老板说了几句话,把承颀拉到他周末住的房间去。关上门,房内只有一张床,书歌虽然精神强韧,这时候也微有些发窘,身体深处还有下午放纵的余韵,现在又处在这麽暧昧的境地里。   看到书歌表情,承颀就明白他心里所想,心就有些忐忑──毕竟那时书歌神智肯定不算特别清醒,自己怎麽也脱不了趁人之危趁火打劫的嫌疑,甚至可能会让书歌不快。   书歌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坐到床上,和承颀稍微保持一点距离。   结果他刚坐下,承颀就靠过来:“书歌,你……还好吧?痛不痛?”   在那种情况下,他哪里还记得多些温柔,免不了粗鲁。书歌又是长时间没有过的,万一受了伤或者不舒服就糟了。   书歌的脸有些发红,低声说:“抱歉。”   承颀傻了一下:“什麽?”   “那时太激动,有些失态。”书歌把头侧向一边,承颀看不到他表情,“有些歇斯底里,还缠著你做……抱歉。”   “分明是我……分明是我对你一直心怀不轨,趁著你情绪激动下手,书歌你为什麽要这麽说?”承颀脸有些涨得红了,“是我色欲熏心,我……”   “是我想得到安慰。”书歌打断他,低声说,“因为难受,所以想要被拥抱来求得安慰,不关你事。”   “即使不是我也可以?”承颀问,五官有些扭曲,“只是……用来安慰的?”   他还以为,至少有点期待,书歌那样的举动是有一些感情在的。事後为书歌清理的时候,心中尽是柔情。下定了决心,即使要自责要赎罪,也宁可留在他身边,一边照顾他一边求他原谅。   真让他眼看著书歌而不能接近,他受不了。那确实是最残酷的惩罚,对他而言,是太残酷了,残酷得超出忍受范围之外。   不能眼睁睁看著你幸福,那幸福却和我无关。   无法把你让给别人,受不了你在别人身边,比在我眼前快乐。   “不,即使是用来安慰的也可以,不是我一个人也没关系……”承颀急忙再开口,把刚才的激动平息一点,“可不可以让我留在你身边,需要安慰的时候来找我,如果你要拥抱我随时都可以,让我离得远点我也马上能做到……你做什麽都好,我不会打扰到你,你让我留下陪你好不好?”   “你不是听到我刚才说的话了麽?”书歌看著他,轻声说,“如果你还想报复,我留下来倒是无所谓。但如果你是认真的,那麽……还是不相见的好。”   “我只恨一个人,那就是我自己。如果你离开再不见我,那麽就是最狠的报复了吧……”承颀回答。   他靠得近了些,然後再近,终於贴到书歌身边,伸手轻轻抱住他:“如果我可以让你不再失眠,那就让我陪著你。我不会乱动,即使你已经不喜欢我了,但是在你找到其他人之前,让我暂时代替一下,好不好?”   书歌静默片刻。   “可是我恢复不到正常的心态,如果和你在一起,我会觉得难受,你也会。我随时都会想,你对我好,是不是为了让我失去一切的时候更绝望。连下午你抱我的时候,我都在想,会不会有摄像头对著我,等著拍下我的沈迷。”一会儿之後,书歌开口说,“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那麽这就会是最痛苦的事情。”   承颀的手颤抖了下,却依然抱著书歌不肯放:“我知道我的存在会让你痛苦,但是……也许你会渐渐习惯,我会照顾你但是所有对外的事务都由你来做,我可以不抱你甚至你也可以主动……这样你总不用担心会被拍了吧?”   书歌摇头。   “你不明白我的意思,我说痛苦,是指你。”   明明爱著,明明是在为对方好,可是对方心里只有怀疑。再深刻的爱也经不起不断的怀疑,再深的决心也受不了这样的推拒。   然後总有一天会真的再恨吧,再次拿走一切,留下自己孤零零一个。   到时候,大概是怎样也无法活下去了吧。   书歌这样想著。   其实是爱著的,爱情这东西,并不会因伤害而消失。甚至可能伤得越重,越是忘不了。   但是伤害,会破坏掉信任。   承颀的报复在书歌的认知里,是理所当然的。书歌并没有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而不爱他,爱这种东西,只能被时间磨损,不太可能被伤害消灭。   但是书歌因他的作为而不再相信他。   如果相爱却不能相信的话,莫不如不要相爱。   只要相忆然後慢慢相忘,不是很好?   “痛苦不是活该?”承颀却忽然笑了,“我做了那麽过分的事情,这不是正好可以作为惩罚?”   书歌一震,不再言语。   “你也累了吧,现在很晚了,我们先睡一觉──呃,纯睡觉……”承颀感觉书歌坐姿好像有些艰难,连忙说,“其它琐事都是小节,我们明天再说。你只要考虑到底能不能允许我陪你就好,其余的事情,你说什麽就是什麽……”   这房间本就是书歌住的,睡衣什麽的一应俱全。书歌其实也确实累了,一下午先是情绪激动後是身体欲望,他本就不太好的身体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到最後几乎是半挂在承颀身上,被他抱到床上的。   其实真的很温暖。   “对了,我想见你母亲,你帮我问问你父亲,好不好?”最後,在意识快沈寂之前,书歌记得把这句话说出。   “……好。”   听到回答,书歌才放下心来,倚在承颀身前睡著。   承颀盯著天花板,怎麽也无法入睡。    十九   飞机在蔚蓝天空划下长长的白线,慢慢消散开来,只剩白色烟雾。   机票是承颀买的,特地把康万荣安排在远远的座位上,他和书歌坐在一起。一共两个小时的路程里,只见承颀前前後後,又是要饮料又是要晕机药等等,简直要取空姐而代之。   终於被书歌说了两句,他才停止这样引人侧目的行为。   书歌本是想先对康万荣说些话的,但承颀有意把他们分开,也只有等下了飞机才有机会接触──趁著承颀拿行李的空当,书歌走到康万荣身前:“康先生,我会不会太冒失,您的夫人她……可以见生人麽,会不会刺激到她?”   “她连自己儿子都不太认得,应该没事吧。”康万荣叹了口气,回答,然後有些小心地问,“你……是不是很恨我们一家?”   “一切因我而起,我……有什麽资格恨你们。”书歌低低说。   “我……其实我并不是有意要逼死你父母的,只是那时候承颀他妈精神状况很不好,我一生气,觉得你们家居然能过得若无其事,你连拜祭都没来过,於是……”   “我那时候被您夫人推过一把,跌倒的时候撞到头。大概是我自己也不愿意记得这件事吧,结果出现了轻微失忆症状。”书歌低下头,声音有些颤抖,“就是说,您那时候是想把我逼出来对麽?但是我爸妈不想让我再回想起来这件事,所以……”   他无法抑制地颤抖起来。   原来并不是真的没有退路才去自杀的,原来竟然是为了保护自己才死亡的……   “也不是那样,我还没来得及提出条件他们就自杀了,我还以为到那地步,他们至少会来向我求情……”康万荣也低下头,他虽然不是真的想逼死人,但对方已经死去,再说什麽也是枉然。   接到电话之後,他马上赶过去,结果惨事已经发生。本来想那孩子父母都死了,自己收养他也不是不可以。结果见到人群中一脸茫然的书歌,发现他竟然完全不记得自己,当即大怒,觉得这小孩真是没心没肺,女儿算是白死了──连父母死亡都不掉泪的小孩,不是天性凉薄,又是什麽?   商场征战再所难免,破产倒闭也不少见。但这种出於目的的让人破产,并且逼死人的事情,一直让他内疚於心,也就不会四处宣扬。因此承颀一直不知,还是书歌离开那六年,承颀四处追查,查出来的。   书歌心头只是茫然,泪也流不出来,想父母言笑,只觉绝望。   “你对他说了什麽?”忽然一阵风刮过,他被抱进一个温暖怀里,耳边传来喊声,“他都被你……还有我害得一无所有了,你还不罢休吗?”   喊完一句,承颀连忙抱著书歌坐到机场大厅一边的椅子上,低声安慰他:“书歌,不要听他乱说,不是你的错……”   一边说一边轻轻拍著书歌後背,机场人来人往,在承颀眼中都不过是路人甲。靠近书歌,一点一点吻著他的脸,并不深吻,只是浅啄。   书歌在他怀里,慢慢地真的平静下来。   爸妈的性格就是那样,宁可死都不会去求人。   谁都不是有意,可结果就成了这样。谁加害谁受害,已经没有一个等式了吧。   书歌平静下来,从承颀怀中离开:“我们走吧。”   然後发现周围人的眼光,他脸色一白,承颀马上跟著他起来,挡在他身前,回手揽住他。   大多数人也算见多识广,看了几眼,并不觉得太碍眼,也就不再注意他二人。   康万荣走过来,发出几乎听不到的一声叹息,对二人说:“不早了,疗养院还挺远,快点出去吧。”      出了机场,康万荣在这边的司机开车过来接他们。疗养院建在海边,开车过去要花一段时间,司机上了高速,康万荣坐在副驾驶座上休息一下,承颀和书歌坐在後座。   要不是夸下绝不干涉书歌行动的海口,承颀真想马上下车,带著书歌回去。   反正不应该让书歌见到他母亲,见了之後,书歌一定会更难受……但是又不能阻止,现在是“留校察看”期间,如果书歌审核不通过,坚决要离开他,就糟了。   後座很宽敞,但是承颀硬是挤过中间的地方,伸手抱住书歌的腰,让他靠在自己身上。   为怕书歌紧张,承颀还特意不断找话题。两人本来都是极熟悉对方的,当然有很多话题可以说。而且间中又提到书歌将来去向的问题,承颀的意思是让书歌出国,捡起原来的专业。书歌却说自己已经放下良久,而且也不是真的想从事科研,只是兴趣。   兴趣这种东西,其实有很多种处理方法。把兴趣当职业,未必是什麽快乐的事情。他这些年接触商业,倒也还有些兴趣。而科技这种东西,瞬息万变,他恐怕已经追不上了。   “其实你不走我才高兴。”承颀最後小声说,“要是你出国而我留在国内,我一定会很想你。然後三天两头找借口跑出去,最後公司倒闭……”   “哼!”坐在前面的康万荣哼了一声,“你也好意思说,要不是我过来,康景就改名成子叶了……就为了──呃,情人,把家族企业都改名,还让人以为康景要兼并了!”   承颀一点愧疚样子都没有:“你做过那样的事情,受到惩罚也是应该的。如果你不是我父亲,我可能会做得更绝……”   书歌拉拉他袖子:“承颀,别这麽说。”   承颀许久没听他只叫他名字,当即心中一暖,也就闭嘴不再说。   “都是痴的。”康万荣从後照镜看这二人,他知道儿子做过很过分的事情,也知道这两人分别经年,即使现在,听他们说话,也知道儿子并没有追回那男子。   但是依偎在一起,竟然显得很相衬。儿子身上的焦躁绝望,那男子身上的负疚伤痛,混在一处,居然彼此中和,成为略有些阴郁但大体舒适安稳的气息。   “惩罚麽,康家从此绝後,算不算惩罚?”康万荣犹豫半天,最後终於开口说。   他只是普通的父亲,他只剩这麽一个儿子,以前因为种种原因,他对这儿子始终是亏欠的。   如今,儿子既然有想要的人,而且看样子是特别执著想要。即使惊世骇俗,他也只能支持他。   何况那孩子种种遭遇,也是因为自己没处理好,算起来也是自己有愧於他。儿子现在对他极力讨好千依百顺,以後也会好好待他吧。   对於康万荣这种商场上的老狐狸,又数十年人生经验的人而言,什麽恩怨情仇都是次要的,在一起能得到最大利益才是主要的。   如果更需要温暖,那麽即使被对方身上的刺扎上几个包,也是值得的。抱在一起会有伤害,但是终究还是拥抱的需求更大。   那麽就在一起好了。   当然最关键的问题是,康万荣根本管不了承颀。看看子叶的实力,就知道什麽叫做青出於蓝而胜於蓝了。   只要老婆不要娘──当然康万荣还分不清谁是老婆──的儿子可以把康景弄得四分五裂,幸好叶书歌似乎并没有恨的念头,保住康景这件事就靠他了。   康万荣盘算著,看车窗外千篇一律的风景,听後座上有些暧昧的声音和谈话,心想这大概是最好的结果吧。   只希望……不要再有什麽问题……看儿子这样,叶书歌如果真的离开他,搞不好会出什麽事。   他只有这麽一个孩子了。    疗养院建在海边,是座三层的建筑,乳白色的外表,外形有些像中世纪的城堡。   这是家专门为有钱人开放的疗养院,里面住的都是非伤害型精神病患以及抑郁症者,提供最专业的治疗,也允许家属长期陪护。   三人走进疗养院。承颀原来经常来探望母亲,但是医生发现他的出现会给病人带来负面影响,让他不要再来。因此对这里,承颀并不比书歌熟悉多少,两人都是跟著康万荣走。   很快到了承颀母亲的房间,康万荣先进去问问护理她的状况,然後示意两人进去。   房间布置得有些朴素,大概是怕东西太多伤到病人,家具都是木制,边缘光滑。黑色皮沙发上坐著两个女人,年纪大的一个看起来有五十岁左右,长相和承颀非常相像,只是表情有些呆滞,眼中无神。旁边坐的应该就是护理,三十上下,相貌平凡但是温和。   两人看到康万荣,都站起来。承颀母亲露出一个笑容,笑得很天真,和她年纪有些不相符。护理人员则是打了声招呼,康万荣让她去一边坐著,他走到沙发旁,坐在承颀母亲身边。   承颀母亲看到康万荣,眼中有了些神采。她也不注意别人,只顾和康万荣说话。内容无非是最近又看了什麽电视啊,他怎麽这麽久不回来她一个人好无聊之类的。   书歌占在一旁看著,心中翻腾,难受异常。偏偏这时他身边的承颀也有些微微的颤抖,书歌侧眼去看,见他眼神数变,眼底尽是黯然。   见承颀如此,书歌心中难受竟然少了些,反把心思都放在承颀身上,心中疑惑他怎麽这副表情。   康万荣和承颀母亲说了几句,想起这边还有两人,连忙对她说:“对了,你看看今天谁来了……”   承颀母亲看向二人,她目光从承颀身上扫过,脸上表情有些不好看,但是并没有太过激的反应。   她的目光随即落在书歌身上。   书歌有些紧张,向前走出一步,直视她:“您好,我是……”   承颀母亲忽然大叫一声:“是你!你把我的承欣还回来!”   男孩子在长相上变化并不如女孩明显,承颀母亲清楚记得他长相,尤其他的眼睛,几乎没有变化。   她美丽的脸有了变化,变得狰狞,开始大喊大叫:“还承欣的命来,我就这麽一个孩子啊,你把我的承欣还回来!”   她一边喊一边向书歌站著的地方扑来,康万荣连忙阻止她,她对康万荣又打又咬,康万荣却怎麽也不肯放开她。   “放开我,我要为承欣报仇,你为什麽不帮我?”承颀母亲叫著,眼神已经涣散得完全失了神,“是不是你根本不在乎承欣的死?我就知道你早就想抛下我们娘俩,你妈都给你找好人了对吧,只要跟我离婚你就可以再娶一个会生儿子的女人了是不是?”   “根本没那回事,我妈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怎麽这麽多年你还是不相信我……”康万荣急忙辩解,“而且你忘了承颀吗,承颀他……”   “医生说我不能生,他一定是你和别的女人生的!”承颀母亲大喊,拼命挣脱康万荣,“我只有承欣,她却被这个人害死了……我要替承欣报仇!”   她是非伤害性的病患,因此并没有被束缚起来,甚至房间里连可以束缚她的东西都没有。但是精神失常的人力气是大於正常人的,而且康万荣又不敢真的太用力,结果竟然真的被她挣开。   她脱身之後,马上拿起地上一把椅子,对著书歌冲过来:“你给我去死!”   “小心!”康万荣大喊一声跟上来。这房间的家具大多是木制不错,但是为了怕承颀母亲绊倒或者碰到,都是极好的木料。而且很沈。就连康万荣平时搬一把椅子都有些费力,现在她拿椅子挥舞,恐怕……   书歌看著迎面砸过来的椅子,倒是笑了笑,闭上眼。   难道可以这麽轻松麽,一命换一命就可以的话,为什麽在二十多年前不直接杀死他?如果那时候死了,一切就都不会发生了吧。父母还过著正常的生活,会为了儿子的死亡而伤心,但是他们还年轻,可以再生一个。眼前这人也不会疯,就剩下承颀一个孩子,她也会好好照顾他吧。   如果那时候死了就好了……   耳边是呼呼风声,一个女人能有这麽大力气,可以想见她仇恨有多深。书歌脑中竟然还能一闪而过物理公式,推算动能动量有多少,能否致人死亡。   可是在意识的最深层,同时有个声音在喊。   如果那时死了,就不会有那三年时光。如果那时死了,就不会有长大之後,那不知是真是假的爱情。   可是如果现在死了,承颀怎麽办?   他若是真心爱他,爱人死在亲人手下,承颀该怎麽办?如果能忘记,如果伤痕能淡漠也好,可万一忘不了怎麽办?   这些念头只是一瞬,书歌想到承颀,不由把身体侧了侧,不再正面对著砸下来的椅子。但是这时候哪里还有闪躲的余地,他听到碎裂的声音,木头碎裂和骨头碎裂。然後身体倒下,碎木屑在他身边脸颊划过,有丝丝的疼痛。   但是痛得并不厉害。书歌心中疑惑,睁开眼。   几声尖叫同时响起,猩红的颜色沿著身上覆著的人的身体落下,滴在书歌身上。   书歌脑中一片空白。   好多的血,像是六年前割腕那一次,漫得眼前都是一片红色。   可是心痛得很厉害。   偏偏身上覆著的人还转过头对他笑了笑,笑得很温柔。勉强调整角度吻了吻书歌的唇,吻里带著血腥味。   然後承颀转回头,对著他母亲也笑了笑:“我知道你眼中只有姐姐,你一直不把我当你的孩子,尽管我确实是你生的……这些都无所谓,反正我现在一点也不在乎了,你和爸喜不喜欢我,对我来说都没有关系……”   话说到最後,气息已经乱了。康万荣吼著打电话,马上到他身前,犹豫该不该动他。承颀继续说著,和他母亲酷似的脸上带了血迹,有几分恐怖:“书歌害姐姐死去,如果说他欠你一条命,你非要他偿还的话,那麽……我也欠他一条命……你不把我当你的孩子,那麽即使我替他还这条命,也不算再欠你了吧……”   他笑著:“你生我的恩情,我欠书歌的欺骗……这一下子都还了吧……书歌,如果有下辈子,你能不能跟我在一起?”   承颀母亲瞪大双眼看著他,眼神渐渐清澈,忽然抢上来:“承颀!承颀!你不要死,我、我忘记了我没想起来──”   承颀被她一扑,原本就断裂的肋骨受了重压,眼一翻晕了过去。他母亲以为他死了,脑中一乱,也晕过去,被康万荣抱住。   护理人员才慌忙打开房门,喊人过来。    疗养院虽然并不是医院,不过医疗设施都具备──毕竟这些患者大多都是无行为能力人,倒不太担心他们伤害别人,但是自己受伤还是有可能的。   所以急救设备一应俱全,承颀被推进去急救室,书歌坐在门外椅子上,靠著墙,有些乏力。   康万荣当然是去陪承颀母亲,过了一会儿,她还没醒来,他担心儿子,也过来急救室外面探看。   急救室灯亮著,这种地方天生具有紧张和压抑的气息,装饰得再令人放松也是无用。康万荣颓然坐下,瞬间苍老许多。   再看一边坐著的书歌,康万荣稍稍愣了下。   书歌靠在墙上,以掩饰颤抖。他脸上的表情……康万荣已经不能用伤心或者绝望来形容了,是一种──万念俱灰?   康万荣低下头,用手抱住脑袋,发出低低的哭泣声音。   书歌没有哭。他只是望著急救室的灯,呆呆看著。   死……死了的话,就去陪他好了。   他记得他在死亡前说,希望下辈子,不要再看到承颀。   如果现在是他的下辈子,那麽承颀的下辈子呢?   “死也好,醒来也好,我不离开了……”书歌低低地说,“再也不离开了,好不好?”   康万荣听到他的话,长长叹了口气:“怎麽会这样……”   本来以为这段仇怨能告一段落,谁知道竟然会生出这样的波折来。如果真的是两败俱伤,他这样年纪的老人,又情何以堪?妻子杀死儿子,这是怎样的惨剧……   “都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的错……”康万荣的手锤在墙上,低声嘶喊,“要是当年我能够下决心把她送去治疗,要是我在她最开始认不出自己儿子的时候大声告诉她……她的病就不会越来越重,就不会有今天的事情……”   书歌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康万荣看到他眼光,继续说:“这件事情就连承颀都不太清楚……都是我顾虑太多,怕他知道了会看不起他母亲,结果……”   “我出身贫寒,是从乡下到城里打天下的。那时是市场最乱,也是机会最多的时期,我只身打天下,也算是开创出一番事业来。”   康万荣叙述著,语气甚至没多少起伏。大概是经历得太多,早就麻木:“承颀他妈算是个大小姐,能力很强,掌管一定权力。我和她开始是对立,後来彼此欣赏,最後就相爱了。但是她家并不同意我和她在一起,我父母也不同意。”   “她在家里也是强势的,很容易就解决那边的阻力,倒是我……那时观念比现在保守得多,在我父母眼中,城里人都是骗人的,没有一个好东西。城里女人更不能娶,娶来之後儿子就没了……”康万荣说,“他们千方百计拆散我和她,都没有成功,我们还是结婚了。但问题的根源,也就此埋下。”   “承颀他母亲很要强,康景的前身康家,可以说有一半以上都是她打下的。过於专注事业的结果是没有兼顾家庭,她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又怎麽有时间生育带孩子。中途有两次意外受孕,都是去打掉……”   “结果等到她能休息下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怀孕的最好时期。但是我们还是有了澄欣,同时医生说,她以後再想受孕,可能比较困难……”   “你这个年纪的人,可能无法体会老一辈人对抱孙子这件事的执著。我父母逼得厉害,甚至让我离婚再娶……我当然不会,但是这些话传到她耳朵里,给她压力很大。商场本身就是个深潭,深陷其中的人无不如履薄冰,终日小心翼翼,精神高度紧张……”   “在这样的压力下,她开始有抑郁症的表现。我把她送去医院,医生说最好入院治疗。但是那个年代,谁知道什麽叫做抑郁,什麽叫压力过大。如果进了精神病院,精神病这几个字就肯定打上标签。承颀母亲当然不能忍受这种事情,坚持回家。医生说在家里好好疗养也没什麽大问题,而且做身体检查的时候意外发现她又怀了孕,我就没坚持……”   “结果……由於之前宣布她不易受孕给她打击太大,承颀出生以後,她精神处於极度不稳定状态,经常以为承颀是我和别的女人生的,以为我要和她离婚……她把澄欣当作是唯一的宝贝,把承颀当作敌人,甚至对承颀做出过一些伤害。所以我尽量分开他们母子,却不敢告诉小承颀其中的缘由,怕他对他母亲产生恐惧厌恶的心理……”   康万荣叹息著:“一念之差……後来治疗条件改善,她的病也渐渐有了起色,偶尔也会想起承颀是她孩子──当然也是 因为长相上实在无法错认的缘故──对承颀好了很多。结果就在那个时候,澄欣出事了……”   书歌闭上眼,他当然知道澄欣出的是什麽事。   希望就在眼前却破灭,康万荣因此格外承受不了这打击,後来才……   “她一直把澄欣当成唯一的孩子,离开半天都舍不得,怎麽能承受得了这样的噩耗。我有心瞒她,但根本没用……後来的事情,你也知道了。”康万荣说,脸上显出无尽疲惫,“我後来想,如果我不是想维护家庭表面上的和平,如果我能果断分开她和承颀,甚至不让她教育澄欣,也许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发生……”   书歌摇了摇头,忽然说:“没有那麽多如果……如果我父母不相识不结婚,一切也都不会发生……事情已经发生,没有如果可以挽回。”   “我只知道,如果他不醒,我宁愿陪他一起睡下去……”    二十   等了三四个小时,急救室的灯终於熄了,医生走出来。   康万荣马上围上去,书歌却坐在原地不动只是抬起头看向医生。   “病人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一句话出来,两人都长长松了口气。康万荣软软坐回椅子上,书歌却站起来:“那有没有伤到什麽地方?”   “肋骨断了五根,有一根靠近胸腔,差点扎进肺里。”医生回答,“好在没有直接砸中脑袋,头骨受了一定冲击,不过不致命……左腿粉碎性骨折,只要复健得好,在生活上不会有问题。当然这次他大出血,之後必须住院一两个月,我们这里不是专门的医院,还是要转院才行。”   然後他又说了半天,听他的话,感觉承颀简直全身上下都是伤,就没一处是好的。最後两人询问什麽时候可以探望时,医生想了半天:“他有一度大脑轻度缺氧,估计怎麽也得昏迷三十小时,期间可以转院,後天早上大概能醒过来。”   “我现在可以进去看看他麽?”书歌提出请求,医生想了想:“别惊动他应该可以。”   康万荣马上去联系转院事宜,书歌跟著医生进了急救室。疗养院没有正规病房和观察室,承颀这时依然躺在急救床上,静静躺著,一动不动,看起来像是连呼吸都失去了般。   书歌心中惊慌,走到近前去,才见他包得鼓胀的胸口微微起伏。   他还活著,至少还活著。   活著就有所有的可能。可能爱可能恨可能报复可能相依。   书歌坐下来,静静看著承颀。承颀脸色苍白,没有半点血色。漆黑的睫毛衬得皮肤几乎透明,唇失去了血色,是淡淡的肉色。   承颀一直很漂亮,即使这麽虚弱地躺在这里。这个人,从他入大学起,就一直与他纠缠不清。真心还是假意早在爱恨中模糊,而纠缠,早已切不断。   “就算痛苦也要在一起麽?”书歌低声问,是问昏迷中的承颀,也是在问他自己。   那麽就在一起好了。即使痛苦,也是两人一起的痛苦。   静静看著他,不知过了多久,书歌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喧闹。他皱起眉头,想到医生说不能打扰承颀,於是走出去看看是什麽人在喧哗。   一出门便愣住了。门外闹著的是承颀母亲和康万荣,还有几名医生。医生和康万荣围著承颀母亲,好像并没有动手,只是围著她不让她前进。   “我不会伤害他的,真的不会,你们让我看看他……”承颀母亲恳求著,“他是我儿子啊,为什麽我连看他都不行……我不是疯子,我现在很清醒……”   书歌站在原地,想上前去,又怕刺激到她。拉拉扯扯间,她往书歌站的地方看了一眼,然後怔住。   “你……你是叫叶书歌对吧?”书歌一犹豫,她已经认出书歌,高声问,“你是从承颀病房里面出来的吗?他怎麽样了?”   书歌没有想到她并不嚷著杀自己,而是问起承颀的情况。他稍微迟疑了下,回答:“还好吧……”   承颀母亲看向他,表情不复之前的狂乱,只是带了些恳求:“你跟他们说,让我进去看看他好不好,我真的不会再伤害他……”   “对了,他是不是和你……和你一起……”承颀母亲好像想起什麽,问,“他可以替你被打,你让我进去,他肯定不会有意见的,你帮帮忙好不好?”   书歌缓缓走近,对这女人,他始终有著很深的愧疚。听康万荣说了那些话之後,愧疚之上又多了几分同情。但是她的要求关系到承颀安全,他不敢擅做决定。   走得近了,书歌看进她眼中,竟然是清明的。他马上转头问康万荣:“伯母她好了?”   康万荣脸上显出一丝喜色:“似乎是好了,还来不及检查,她非要见承颀,拦也拦不住。”   虽然承颀母亲还有些激动,但是可以看出是担心而非疯狂。想来是因为她差点杀了自己的儿子,心中灵光忽现,竟然明白过来。   “承颀他现在没什麽大事,但是他还没清醒,医生说不能打扰他。伯母您过两天再探望他好麽?”虽然她似乎好了,但还是要放小心,“他马上要转院,现在要静养……”   “他真的没事吗?”承颀母亲问。康万荣和医生不是没跟她说承颀没事,但她害怕是他们有意骗她,并不敢相信他们。   “他若是真的有事,我还会在这里站著跟您说话麽?”书歌回答。   “他没事就好……”承颀母亲喃喃,整个人好像忽然放松下来,软软地倒在康万荣身上。康万荣抱住她,她靠著他,哭了起来。   她忘了她自己的儿子,忘了将近三十年。所幸她还是想起来了,在再一次死亡之前。   至少她还有丈夫有儿子,虽然错过了太多,但是还是来得及,重新开始的。   至於眼前男子,其实那场事故的责任,说起来也在於她。她教育女儿太偏激,她太急於将女儿教育得完美,让所有人知道她的女儿比男孩子还要强。却没有告诉她,要量力而为。   这男子是儿子的命,儿子满脸满身鲜血保护他的场面,她不要再看到第二次。   错过的不能挽回。可是幸好还有明天。    承颀被转到海滨最好的医院,一天半後果然醒来,书歌正陪在他身边。   动一动就是剧痛,身体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一样,无法控制四肢。只有眼睛还灵活,一转就看到床边的书歌。   牵动面部神经,露出一个在纱布包裹下的有些古怪的笑,承颀试图伸手握书歌:“书……”   声音极其微弱,但已经足够引起书歌注意。书歌脸上显出喜色,靠近他身边:“承颀?”   人醒了当然要马上喝水,书歌按下铃,同时起身去拿水。但是这麽一靠近,手已经被承颀握住。当然书歌的力气想挣开并不难,但是他怎能挣脱。   “我去给你拿水喝,乖。”书歌哄著他,想把手抽走。   承颀握紧他的手,伸出另一只手:“我不要水……”   生活多年的默契让书歌低下身,任由承颀抱住自己。承颀只能小幅度动弹,但是色心是不死的,向上向上努力向上,吻住书歌。   面对著这样一张还惨白的脸,看著承颀脑袋上缠著的纱布,书歌怎麽也不可能抵抗,反是配合。承颀汲取他口中津液,这一次死里逃生,书歌的态度看起来已经和缓,连这样的无礼都不躲开。承颀这样性格的人,此刻当然知道要趁热打铁,於是不管身体抗议,便宜先占了再说。   这边吻得热烈,外面被护士铃召唤过来的人却呆愣在了门口,不敢往里进。康万荣和妻子得到通知马上赶来──经过检查,承颀母亲精神已经正常,也就能陪在医院里。两人在门口,看到里面这场景,拉著护士一起退了出去。   守在门口看房内情况,康万荣不由感慨:儿子真是精力充沛,刚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人,竟然能长吻五分锺,实在是青出於蓝而胜於蓝啊。   当然承颀的体力毕竟还是有限度的,最终恋恋不舍地放开书歌,倒回床上努力平衡呼吸。书歌取来水给他喝,才看到门外看傻了的护士和故作严肃的康万荣夫妻。   即使是书歌这样思想与众不同的人,这时候也免不了不好意思起来。承颀虽然倒在床上,一双眼可是眨也不眨地看著书歌,此刻也就顺著他眼光看过去。   一见之下马上大惊,连忙伸手拉住书歌,把他往身边抱。书歌怕伤到他,也不敢反抗,被他拉到床边。承颀勉强半支起身,看著门口二人:“你们要做什麽?就算死,我也不会让你们伤害他的!”   结果他母亲扑进来,开始哭泣,并且不停道歉,不住口地说对不起他。   对承颀来说,幼时的孤独、被父母忽视甚至排斥,是心中无法愈合的伤痕。何况父亲害了书歌全家,母亲刚才──其实是一天多前──又想杀死书歌。因此他抱著书歌,小心翼翼提防二人,一点不肯听他们的话。   最後还是书歌让他冷静下来,当然同时,承颀体力不支也是他平静的原因。终於明白所有的前因後果,承颀却问书歌该怎麽办。   “至少你的父母还活著……过去的事情,能忘就忘了吧。”   书歌这麽说。   承颀得到他这话,马上什麽也不计较了,心情大好地乖乖养病。有父母在身边,虽然有太多隔阂,但总是血浓於水。他母亲急於弥补,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当然对於爱人最重要的承颀来说,借著养伤的机会接近书歌,让他放下心防,才是最重要的。至於父母嘛,他们也该培养培养感情去,不是麽。   可恨医院有规定,晚上陪床这种好事是不可能的,承颀身体又没恢复,想更多亲近也是不行。他深知书歌虽然已经同意不离开,但实际上心结还在,不可能毫无芥蒂地接受自己。   可是这种事情,著急也没有办法。   进入复健期之後,承颀还是和书歌回了B市,他父母在这边再处理一下再跟过去。   他养病期间,康景由於群龙无首,陷入艰苦境地。幸好子叶虽然管事的还在,但是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竟然没有对康景再下手。在几位经理以及何千楚的奋斗之下,总算保住公司。   当然事实上是承颀忘了交代康景,幸好高经理知道这件事漏了,回去之後让大家暂缓进攻。否则承颀和他父亲齐齐把公司忘记,他手机又被砸了──没被砸医院里也不能用──搞不好会打成什麽样子呢。也幸好何千楚知道副总老总还有叶特助之间发生了些事情,否则怕不早去报失踪了。   承颀的回归在商场上引起一阵轰动,有不少人猜测他是看康景形势不妙,干脆卷款走人。现在他人居然回来了──虽然是在轮椅上让书歌推回来的──他们到想看看这位康副总会怎麽处理眼下局面。有些商业大佬不忘告诉下一代:要引以为戒啊,这就是不努力的二世祖的下场。   结果承颀回到康景第二天,康景就和子叶发了个联合声明,两家公司合并,名字改为叶康。外界纷纷猜测,最多的一个说法是,合并只是幌子,事实上就是吞并,你看叶字在康字前面,这就说明了两家公司的地位啊。   康万荣知道消息之後只有苦笑。康景原来叫康家,後来改变性质的时候,取他妻子名字中的一个字,改名为康景。   从这角度而言,他和承颀果然是父子啊……      复健是非常辛苦的,而且像承颀那种程度的粉碎性骨折,就算复健完全也顶多能坐到腿脚俐落,剧烈运动是绝对不可能做──呃,当然承颀有问明,房事不属於“剧烈运动”。   仗著这机会,承颀招数用尽,不停地表现出弱势让书歌看到。书歌是外刚内柔的人,承颀装可怜对付他,倒是正好。   只是这两人彼此其实都有几分刻意,承颀是刻意讨好,书歌则是压抑自己。承颀深知现在书歌留下来,自己的恳求和舍身相救居功较大,至於爱情……他不敢奢望。   因此他只有极力对书歌好,恨不得把所有书歌想要的都捧给他。至於某件事情,承颀其实是有贼心没贼胆,顶多看书歌心情不错,趁著复健的机会吃吃豆腐。再进一步的事,也只能偷偷想想。   而书歌,他对承颀实际上有一种本能的排斥,但同时,心里依然有他。承颀的不自然他看在眼里,让他心思越发的重。   夜里有他的抱拥才能安眠,但是他的拥抱总显得疏远而有礼。   也许承颀误会了,六年的分离早就磨损光了感情──如果曾经有过的话。人回到怀里,才感觉到差异,是麽?   这麽想著,承颀身体一天天好起来。他是合并了的叶康的总裁,因为书歌无论如何不肯做总裁,副总裁也不肯,最後只好让他继续当特助。商业界那些人都不是吃素的,很多已经推敲出了这个“合并”的真相。虽然并不十分清楚背後原因,但也大体知道是因为那个姓叶的特助。因此很多人都明白,与其奉承康承颀,不如去讨好叶特助。至於原来那些传言,也没有人再敢用轻蔑语气提起──康景和子叶,在B市都算是大企业。现在两家合一,要是真得罪了康承颀,恐怕真的回家喝风去了。   承颀觉得很满足,只有两件事让他郁闷,一是书歌心情并不是很好,二是……看得到吃不到。   他对书歌极其了解,看一眼就知道书歌心情如何,但原因并不是那麽好推,他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结论,那就是书歌其实不愿意留在他身边。   这件事他是绝对不可能让步的,因此即使书歌显得抑郁,承颀也不敢询问。   至於第二点,那就是纯属无奈了。   豆腐吃得越多心火越旺,但是怎麽也不敢施展禽兽本能。化欲望为动力,他复健速度又加快不少。   周六不用上班,书歌也辞去等吧的工作,承颀流汗一下午之後回来洗澡,洗得更是欲火上升。回到他和书歌的卧室,结果发现书歌手里拿著一本书,居然睡著了。   “居然是那本垃圾书,难怪看著看著就睡了。”承颀靠近看看书的封面,发现是被业界称为“催眠宝典”的某财经书籍,忍不住嘟囔一句。   靠得近了,可以闻到书歌身上清新味道,承颀心不由猛烈跳起来。   豆腐在眼前,就算不能全吞下去,吃一点也是好的。虽然搞不好因此又要回去冲澡,但总能聊以慰藉。   於是就慰藉下去了,先是轻轻吻吻,见人睡得熟,想到他这几天忙著公司的事情又要帮自己复健,大概也是累坏了,又大著胆子伸出舌来舔舔,然後见还没事,干脆手也上去摸摸。   书歌的味道真好,承颀摸著摸著又忍不住轻轻啃咬,渐渐把书歌大部分衣服都脱下来,身体也轻轻压上去,在书歌身上为所欲为。   被他这麽弄来弄去,再不醒就不是书歌了。书歌睁开眼,承颀关上了灯,在余晖中只能看到黑乎乎的模糊身影压在他身上。书歌神智还没清醒,身体已经做出反应──手挥出脚踢出,把人踢到地上,然後後退,脸上……现出几分恐惧来。   承颀被踢出去,第一个念头是懊恼,暗暗责骂自己太贪心。第二个念头是呼痛,当然本来他就没完全恢复,这麽一摔肯定会疼。依他个性自然不会把这种疼痛当作一回事,但是现在是声越大越好。   但是喊了几声觉得不对,偷眼看向床上,见书歌神情不对劲,他当即惊出一身冷汗,也顾不上疼痛,连忙跑回床上:“书歌你怎麽了?冷静一下,是我啊……”   书歌向後退去,但後面已经是墙壁,再无可退。他抬眼看著承颀,眼神空茫。承颀扑上去抱住他:“书歌你别害怕,我在你身边……”   他抱著哄了书歌半天,书歌终於不再颤抖,恢复正常。   “我刚才是不是把你推下床?”书歌问,脸色非常难看。   “那个……是我不好……”承颀眼神往下溜,发现自己迷迷糊糊中几乎把书歌扒光,想否认自己的色欲熏心都不可能,只好老实承认,“我刚才对你图谋不轨,趁著你熟睡之际,想做一些……的事情,结果把你惊醒……”   书歌脸上神色变了数变,最後低声说:“承颀,我想我们还是分开吧。”   “不!”承颀大喊一声,紧紧抱住书歌,“你不可以走不可以不可以!”   还是不行麽?根本留不住吗?承颀紧紧抱著怀中的人,眼底显出绝望来。   不放不放宁死也不能放,可是,如果书歌不快乐,如果书歌不愿意,如果……   “可是你并不快乐吧,连欲望都得不到解决,很痛苦吧。”书歌在他怀中低声说,“而我……”   “书歌你不要生气,我发誓以後绝不对你偷偷下手,即使再想我也会克制住自己的,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承颀不停地说,试图把问题缩小化,“你也知道我在面对你的时候总是没有自制力,你不要离开好不好?”   “……”书歌方才明白,原来承颀不是不想碰自己,而是不敢。他侧过头去,想了一会儿,“我是怕你痛苦。”   “我?你留在我身边,我怎麽会痛苦?”   “即使是在一起,即使我告诉我自己一切都已过去,即使我已经不再做噩梦,但是……我依然会有下意识的反应。”书歌看著承颀,慢慢地说,“例如我总是会想,你这样做是为了什麽那样做是为了什麽,你对我好一点我都会想,後面会不会有更大的陷阱……”   “这不是早说过了麽?”承颀说,“我本来就应该为我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只要不是离开你,这点事情算什麽?”   “可是我也痛苦。理智告诉我,做到现在这种程度,我已经没什麽好担心的了。可是身体还是控制不住。”书歌抬起头,看向窗外,“你知道麽,从六年前开始,我一直在做一个噩梦。我梦到我还在夜雾,已经被调教出来,对每一个买我的人都能笑著讨好,甚至主动服侍……我梦到我毫无尊严地跪在人身前,甚至恳求对方,我……”   他猛烈地颤抖了下,承颀心中大痛,把他抱得更紧。   “那时候我被打得半死,然後被送进夜雾。在‘接客’之前,他们大概怕我不老实,让我看了他们调教的过程和成绩……我宁可在清醒的时候死去,也不要被训练成那样……”书歌低声说,声音都带了些颤抖,“可是我没有死,在醒来那一瞬,我想这下完了──如果救我的人不是老板,我想我就真的完了……”   “但是每天夜里,我都会梦到并没有人救我,我的自杀失败,然後夜雾让最好的调教师调教我,然後……”   “没有人,书歌,一个人都没有……”承颀抱著他,在他耳边来回地念著,“有我在你身边,你是安全的……”   “我知道,可是……我可能会经常这样。”书歌看著承颀,承颀脸上表情极痛苦,偏偏还在压抑著不爆发出来,“当半夜醒来的时候,我可能会认为身边的你是要害我的人……承颀,我爱你,但是经过这麽多事情之後,我可能永远无法再相信你。”   承颀看著他,忽然笑了:“书歌,你这句话说反了。”   “你应该说:我可能永远无法再相信你,但是,我爱你。”    尾声   承颀抱著书歌躺在床上,从他的下颌吻到他的唇,再向上吻他的眼他的眉。   也许在这个时候,书歌还在想著不知什麽地方会有摄像头。他仍然不肯发出声音,即使两人身体已经纠缠出灼人的热度。他仍然是在怕著的,虽然身体合而为一,心却还有一层隔膜。有些东西,裂开了之後,即使补好,也不可能像最开始全无裂痕时那样完美。   可是是爱著的。   虽然在一起会痛苦,可是分开更痛苦。有了缺憾的幸福依然是幸福,只要其中掺杂的痛苦没有盖过幸福的甜蜜,就不能丢弃。   脑中一闪而过的,是不知道在什麽场景下听到的话。   ──每个人都是一段弧,如果能找到与之相配的另一段弧,那就是一个完美的圆。但是如果找不到正好的互补,还差那麽一两度的话,就用长长久久的时间把那缺口补上。虽然不是天然的完美的圆形,但是会更加坚固。   三年,六年,但是我们还有更长的共度的时光。只要我们还是相爱著的,就可以慢慢把痛苦抹去,换上甜蜜。   不信任也没关系,可以慢慢地信任。就算一直不信任也没什麽,能相守在一起就好。你可以一直怀疑我,我会把你的怀疑都变成不可能。这样,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等你我都变成小老头,你还有什麽可不相信的?   生活,远比想像中还要真实。就像相拥的身体,紧密相连,完全没有空隙。   承颀在书歌身上吻著,动作越来越激烈,然而还记得要温柔一些。书歌也是激动,紧紧抱著他,手指在他後背留下划痕。   很快到达顶峰,承颀在书歌耳边轻声喊:“我爱你,书歌……”   书歌的视线从空茫一点收回,看向他的脸。激烈的性爱让书歌脸色发红,眼角眉梢带上了情欲。   快感直冲上来,他挺直身体,轻轻地喊了一声:“啊……”抱紧承颀,吻住了他。     ──完──   2006-9-13   番外:电灯泡产生了= = 站在叶康大厦门外,黄纪颖有些紧张。 毕竟叶康在全国也算知名企业,虽说自己的靠山更硬,但自己毕竟不是真正的老大,还是显得底气不足。 算了!拼了! 小姑娘下定决心,一咬牙一跺脚,走进大厦。 刚进去就被接待处的美女拦下,说什麽也不让她进去──黄纪颖随便惯了,到这里也是一身轻便装束,看起来就是清纯学生貌,接待员当然不能放她进去。 “我、我是龙翔集团的……”黄纪颖挠挠头,“……的总裁秘书,我有证明……” 呃,翻出总裁名片一张,递给接待员。对方还是怀疑:“即使你有龙总裁的名片也说明不了问题,而且见康总的话,要预约才行……” “你就告诉那家夥,黄纪颖找他要人来了!”小姑娘狠狠地说,“价格由他开,我一定要把人带走。” 接待美女一听,这分明是找茬的,更是不肯放行。黄纪颖心里也急──眼看多年奋斗目标就在眼前,怎麽也不能被这麽点小挫折打倒啊! 结果两人在大厅里争执起来,接待美女毕竟要顾忌形象和职业要求,只能好声好气地说话,被黄纪颖抢白好几句。她正郁闷著,抬眼看到自家总裁秘书从电梯里下来,连忙叫:“何秘书,请过来一下好麽?” 何千楚走过来,奇怪地看了一眼黄纪颖,不知道这女孩子是做什麽的。接待美女跟她解释事情经过,何千楚微皱起眉,问黄纪颖:“小妹妹,你找我们总裁做什麽?要什麽人?” “当然是叶……” 黄纪颖一句话没说完,身後忽然传来男子沈稳的声音:“千楚,你怎麽还在大厅里?” “书歌,这里有位小妹妹,坚持要见康总……” “啊!”黄纪颖大喊一声,打断何千楚的话语,“叶哥哥!是我啊!” 书歌看向她,辩认了半天依然找不到记忆,於是问:“请问您是……” “叶哥哥你不记得我了?我是小颖啊!” “你是小颖?”书歌惊问。不过有了原型,再对果然越看越像,“真的是小颖,你怎麽过来这里?” 黄纪颖激动万分,书歌见她这样,便把她带到一层会客室,让她冷静下来再说话。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冷静下来之後,黄纪颖第一件事是站起身,对著书歌一个90度大鞠躬。书歌有些傻了:“什麽对不起?” “我妈妈先是收了姓康那混蛋的钱,然後又收了你给她的钱,带著我到国外开刀。”黄纪颖说著,忍不住想哭,“我一开始什麽都不知道,还以为是你真的赚了大钱,还想著回国和你庆祝,结果……结果她都是骗我的!” 书歌回想起往事,十年过去,这些早看淡了,於是只一笑:“小颖,母亲为了孩子,有的时候是会不计一切的。” 他和承颀当然不会有孩子,不过至少是有父母的──而且勉强也算有孩子,还是一堆孩子。承颀父母老来无事,赞助了一个孤儿院。院里孩子越来越多,他们索性建了个分院,就在承颀和书歌的住处附近。所以那些孩子早和书歌打成一片,有的说谁也不跟,就跟叶叔叔和康叔叔。 “可是你帮过我们那麽多,我妈却用这样的方式背叛了你……哪怕她给你留个消息或者联系方式,她明知道那混蛋就是设套害你,还一点余地不给你留……”黄纪颖越说越激动,“叶哥哥对不起,我知道得太晚了,而且已经找不到你了……我四处找你,拼命攒钱,终於找到你了……” 说著说著,还真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书歌哄小孩还是很得心应手的,把她哄得止住眼泪,书歌问:“拼命攒钱?” “是啊!”黄纪颖点头,“你欠那混蛋钱是吧,他肯定折磨你欺负你,拿欠债要挟你……我虽然很没用,但是离家之後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们总裁说可以借给我一大笔钱哦……” “离家?”书歌在一段话中找到关键词,问。 “是啊,我後来就到处找你嘛,大学毕业也不肯找全职的工作,结果和我妈吵了一架,我就离家了。”黄纪颖说,偷偷看书歌,“叶哥哥,我已经说过我妈很多次了,你不要恨她好不好?她是为我,你要恨就恨我好了。” 书歌摇头笑著说:“我谁也不恨……你说的总裁是龙总裁?他说可以借你钱?” 黄纪颖点头,拿出一张卡和支票本:“信用卡,他签了名字的支票……叶哥哥你欠了多少钱?我来还!” 看来那位龙总裁对小颖不错。书歌看了眼支票和信用卡,下了这个结论。 “我并不欠什麽钱。”当然曾经欠秦老板的,不过早被承颀还清了。一开始书歌并不愿让他替自己还,不过後来却无所谓了。 因为是爱人,彼此共享对方的一切。承颀心疼他打工劳累,他又何必让他担心? “可是……”出现了意料之外的变数,黄纪颖有些傻了。 “我倒是要谢谢你,小颖,齐阿姨要是愿意的话,你们一起来我家吃个饭吧。”书歌笑著做了邀请。 他曾经一度对人性很失望,他曾经一度认为人和人之间,什麽恩情什麽信义都是胡扯,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这些念头都只是一度,但是也在心底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 这些念头的形成,就是因为齐阿姨的出卖。承颀给他的这个打击,曾经严重到让他几乎站不起来的程度。 幸好秦老板救了他,不计自身得失利益,为他安排了之後的生活。 而这个心结,在今天终於彻底解开。 “书歌书歌!你不要走!”会客室大门被撞开,一个身影飞快窜进来,在黄纪颖身边挂起一阵旋风之後,准确无误地把书歌抱在怀里,然後对黄纪颖怒目而视,“书歌是我的,他才不会离开我,你不要想挑拨离间!” 啊?黄纪颖愣住了。 “书歌我错了,我知道我错了……我当初做得太绝,我不应该联合那姓齐的女的搞鬼……但是书歌你不可以离开我,我们结了婚有法律保护的,还有我签的合约我签的保险我……” 当然,结婚的法律保护,是在英国才有的…… 书歌忍不住伸手打他的头:“我什麽时候说我要离开?” “啊?这小丫头不是要……啊!书歌你不会走对吧!”承颀说一半,听出书歌言下之意,连忙抱住书歌亲了好几下。 那小丫头已经完全地傻住了。 “你啊你……”无奈的书歌侧过脸,躲开承颀继续下来的口水洗脸,“好了,你已经把小颖吓到了。” “男欢男爱,有什麽可吓到的,没见识!”承颀一撇嘴,很不屑地说。 说这句话的时候,承颀还不知道,以後这位小丫头将多次“见识”他和书歌的恩爱场面。其闪闪发光程度,至少有两千五百瓦。 不过那当然是以後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