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丸家怎么样:对影响基层国税精细化管理因素的分析与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0:22:22

对影响基层国税精细化管理因素的分析与思考

 

内容提要:本文在充分肯定近年来基层国税部门实施精细化管理所取得显著成绩的基础上,对影响基层税收精细化管理的思想观念滞后、人力资源不足、税务经费紧缺、科技兴税乏力、内部运行不畅、激励机制弱化、地方干预严重、会计信息失真、社会支持不够、政策导向偏差等十大因素进行了客观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人力管理精细化、经费管理精细化、内部协调精细化、科技强税精细化、考核考评精细化、外部协作精细化等六条建议。本文认为,税收精细化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基层国税部门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确立长远目标,最大限度地挖掘个人潜能,进一步提高后勤保障水平,扎扎实实把精细化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数据信息增值利用空间,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营造有利于国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坚持方便纳税人,实行机制的持续改进。近年来,基层国税部门积极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取得了初步效果,主要体现在依法治税能力、税收征管质量、税收分析水平、税收服务效率和纳税人的遵从度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毋庸讳言,基层国税部门在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也受到了内部和外部相关因素的影响。

 

  一、影响基层国税精细化管理的十大因素

 

  1、思想观念滞后。目前,有少数基层国税干部对实施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安于现状,对目前的管理现状感觉良好;有的干部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主体变化后偷税与反偷税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应迟缓,对存在的管理漏洞无所作为;有的干部对面广量大要求高的精细化管理信心不足,力不从心;有的干部不能突破就账管理、就账评估、就账查账的思维定式,反偷税的能力不强。分析其原因,是一些同志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逐渐衰退,缺乏攀高峰争一流的勇气和信心;一些同志思想束缚,还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经济秩序尚未完全规范的市场经济对国税工作的新要求;一些同志逐渐失去了学习的激情,不能自我充电、自我更新、自我完善,工作比较被动。

  2、人力资源不足。一是实际从事精细化管理的人员少。以某县级局为例,该局现有干部210人,从事一线征管的有150人,占总数的71.43%;其中税收管理员75人,占总数的35.71%,占从事一线征管人数的50%;74个管理员负责40个税务责任区,1个责任区平均不到2人;目前该局有管户15018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827户,1名管理员平均管理200户,其中一般纳税人近25户。二是用于精细化管理的时间相对较少。管理员月初要抓申报,每天要进行工作流的处理和相关的调查执行工作,每月不可能对管户都巡查一遍,如果考虑双人下户,巡查的工作量就要增加一倍。三是干部年龄趋于老化。该局目前干部的平均年龄为42.77岁,其中50岁以上41人占19.52%;35岁以下31人占14.76%,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生理结构与现代工作节奏不甚合拍,一些年龄偏大的同志感到比较吃力。分析其原因,工作量增大是因为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特征,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结构越来越复杂,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在职人数呈下降趋势是近年来相当地区的基层国税部门自然减员都大于增员,加之干部年龄老化后出现固有的惰性,相对来说减少了人力。

  3、税务经费紧缺。一是有的基层分局办公条件简陋。目前,一些地方的国税基层分局还有5、6人拥挤在1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工作,资料室、活动室、档案室等与标准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分局甚至在危房里办公,如某县级局的某分局借用的是镇政府划拨的房子,多处裂缝渗漏,经权威部门鉴定系危房。二是有的农村分局干部下户工作交通不便。机构收缩后,在农村工作的干部减少了,但管辖的范围却扩大了,仅有的征管公务车根本不能满足征管工作的需要,干部到边远地区下户工作,有时食宿也不好解决。三是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合理的经济利益难以兑现。如某县级局由于经费严重不足,至今尚有167名干部计260多万元的住房补贴资金没有兑现。还有的基层单位因经费紧张,为干部办理的保险不够全面,按规定可以发放的通讯补贴也没有发放。客观分析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国税部门经费紧张的原因,也以某县级局为例,主要是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时上级局经费分配方案的不合理形成的,由于该局的基建费用在基数年度没有入账,这就使该局在经费基数的确定上偏了低,建局十余年来人均经费一直是全省国税系统的最低保障线,即使在同一省辖市内与经费基数高的单位相比,十多年来少得经费累计数额超过一千万元,基层建设严重贫血。加之该局所在地区经济欠发达,地方政府对国税部门税收事业经费的支持十分有限,以至该局月月捉襟见肘,几度入不敷出。虽然近年来上级局对经费分配方案几经改革,但该局仍处于最低保障线,且过去的欠账较多,一时很难消化,干部的待遇不高。

  4、科技兴税乏力。一是基层国税的信息网络还不能覆盖纳税人。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核算信息、物流和资金流信息等情报的搜集上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税控机的使用还不普及,有的税控机性能不高;纳税人对金税工程等税收信息化建设配套投入过大、税控加油机安装费用过高颇有异议,对服务商技术服务不到位反映强烈。二是社会化税源监控网络还未有效建立。“税银库一体化”电子办税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运行时有不畅现象,与工商、地税、银行、财政、民政、审计、技监等部门横向信息并没有完全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实现互联互通。三是精细化定性管理内容未能全面运用信息化手段转变为定量管理指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用数字分析说话,用数字分析决策,从经验型管理向分析型管理转变,而目前融岗责体系、操作规程、业务考核、责任追究为一体,实现管理、控制、预防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体系尚未有效形成。四是信息数据利用还有巨大的增值空间。分析其原因,不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实施即时监控,是因为国税部门的管理软件与纳税人使用的管理软件、财务软件不能兼容,相当数量的纳税人信息化建设滞后。网上办税时有不畅,有硬件配置不达要求的原因,有操作失误的原因,有网速的原因,有税务、银行、金库协调不到位的原因。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不能共享,既有部门利益的原因,也有各部门相互之间缺乏深度沟通的原因。精细化工作过程未全部通过信息化进行控制和信息数据增值利用不够,主要是技术方面的原因。纳税人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相应的成本过大,对服务商的技术服务不甚满意,原因是中标单位只顾经济利益,没有较好地履行合同,而负责政府采购的国税机关对其监管乏力。

  5、内部运行不畅。一是县级局机关精细化管理的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够到位。县级局机关有少数同志错误的认为精细化管理是分局的事情,在指导、监督、服务一线精细化管理上,只满足一般性的上传下达,不能创造性地抓落实。二是基层征管机构的设置不尽合理。目前,行使受理核批职能的分局与行使调查执行职能的分局之间,工作流转时有不顺,相互制衡的结果是制约了纳税人,造成纳税人来回跑腿。三是管理、评估、检查各环节紧密度、协调性不够。征管各环节缺乏相互制约的信息传导机制,存在相互扯皮、责任不清、效率低下等现象,存在日常检查、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多头下户现象,整体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分析其原因,是县级局机关就是基层的定位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机关的工作目标、考核考评与基层还没有捆绑在一起,上级局在设置基层征管机构的改革中过于理想化,过分强调执法权的分解,个个都管事,事事难到位,简单粗放造成不同程度地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现象。

  6、激励机制弱化。一是考核的精度不够。目前,征管质量考核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各项考核指标仅局限在机内,而对机外的税收动态无法考核。二是考核的力度不够。考核考评较劲顶真少,客客气气多,责任追究大多是教育为主,难以动真碰硬。三是考核的激励促进作用不大。目前,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区别不太大,多做工作多担风险而回报有限,能者多劳、鞭打快牛现象依然存在。分析其原因,机外涉税事项考核不到使考核缺乏全面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税收基础管理还不够规范,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考核要求过高,不能实事求是,在一些工作上过分追求100%的片面性,迫使一线不得不采取选择性录入的对策。如在户籍管理上,若将工商部门发证户全部录入微机,那么登记率、申报率等项目的考核就要落后。另外,考核者在考核中难以拉下情面,愿意栽花不愿栽刺,使考核的激励促进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7、地方干预严重。如今在基层国税部门内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工作原则已经深入人心。尽管基层国税部门也多次向地方政府反复宣传坚持组织收入工作原则、保证收入良性增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有的乡镇政府为完成财政指标,背着国税部门与企业协调税款的现象,国税部门难以全部核实。这就让少数纳税人感到税收可以商量,从而降低遵从度。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地方领导求财心切,因为财政收入反映了他们的政绩。

  8、会计信息失真。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发达,现金交易非常普遍,网上交易十分隐蔽,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还不是很强,加之税源监控手段乏力,致使相当的潜在税源不能转化为现实税收。一些社会中介机构、会计从业人员执业素质不高,做假账,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基础信息数据的失真使税收分析工作无法有效深入。目前,少数纳税人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税收违法成为偷税新动向,增加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难度。分析其原因,会计做假账,根子在老板,这是纳税人本能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表现。偷税与反偷税、避税与反避税矛盾的激化,对税收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9、社会支持不够。尽管近年来社会各部门对依法治税的认识有所提高,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力度有所加大,但与《税收征管法》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有时由于司法机关的态度暧昧,致使税收执法的刚性不足。基层国税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得还不牢固,工作协作关系还不够稳健,信息共享渠道还不够通畅,社会综合治税、全民协税护税的氛围还没有有效形成,社会舆论对税收工作支持的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分析其原因,既有基层国税自身宣传不到位的缘故,也有各部门没有将税收工作看成是份内职责,不愿多管“闲事”的缘故。目前,各乡镇均成立了协护税办公室。基层国税将个体税收委托协护税办公室代征,虽然弥补了自身征管力量的不足,但这种粗放而简单的征收方式,很容易出现代征人员“越俎代庖”的越权现象,有的代征单位对未申报、非正常户、停歇业户、零散流动税源的管理不够到位,存在漏征漏管、税负不公、税费不分、国地税不分、落实优惠政策不到位等问题,甚至极个别代征单位还存在截留税款等问题。究其原因,是有的乡镇政府认为国税是收给国家的,而地税和收费才是自己的,因而对国税代征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代征人员监管不力。

  10、政策导向偏差。一是政策制定的严谨度过于宽泛。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由纳税人自行填开,使少数纳税人可以非常方便地随心所欲进行虚开。加之农副产品收购计算进项税时是按照收购金额直接乘以抵扣率13%,而计算销项税时是按照不含税销售额乘以税率13%,这样如果纳税人的毛利率等于或小于14.95%时就会处于无税、甚至留抵状态,长期不用纳税。二是政策制定的空隙较大。目前纳税人在运输发票抵扣上存在无业务虚开、有业务多开、运输费用与其货物实际转移量不配比等问题,不仅冲减了增值税税基,而且冲减了所得税税基。分析其原因,是因为开具运输发票只需缴纳3%的营业税和少量费用,却能抵扣7%的增值税,而且还相应减少了所得税。三是政策执行的多头管理造成纳税人无所适从。企业所得税这一税种国税、地税两个部门都管,存在着争税源、推责任、执法标准不统一、管理力度有差异等问题,有时让纳税人左右为难,有时又让纳税人避重就轻钻了空子。

 

  二、对基层国税精细化管理的思考

 

  1、人力管理精细化,最大限度挖掘个人潜能。一是提高思想觉悟。要突出以人为本,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头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要用偷税与反偷税斗争的典型案例,使基层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从而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锐意进取,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二是切实转变观念。眼睛向内抓管理聚精会神促提升。要通过转变干部固有的、陈旧的、落后的管理观念,全面树立现代的、先进的精细化管理理念,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从而实现从“收入型”向“服务型”、“粗放型”向“集约型”、“手工型”向“科技型”的根本转变。三是加强干部培训。要健全和完善学习培训制度,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广泛开展财务知识、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微机操作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基本功训练,抓好岗位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国税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使每个同志都成为税收精细化管理的行家里手。四是合理配置人力。虽然在增量上基层国税无能为力,但应当在盘活存量上狠下功夫。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进一步充分尊重、相信和用好50岁以上的同志,为他们工作能量的进一步释放提供空间;要继续充实优化征管一线人员,实行兼岗兼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实行项目化管理,科学地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减少重复劳动,实现工作压力的有效传递。五是激发队伍活力。要建立科学公正的干部任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廉洁从税的教育、制度、监督体系,使每个干部远离法纪的警戒线和高压线;要稳步推行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不断增强干部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为每个干部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我价值提供舞台。

  2、经费管理精细化,切实保障精细管理之需。鉴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由于自身财政能力所限,对基层国税不可能有大的投入的状况,建议上级局进一步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国税部门财力的支持力度,对国税建局以来由于当初经费分配不合理一直处于最低保障线、历史欠账较多的单位,建议予以重点倾斜扶持,以保证这些单位及时解决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温暖人心,促进基层稳定和和谐国税建设。在经费许可的基础上,基层国税部门要进一步改善自身、特别是一线的办公条件,加大危房改造力度,为精细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尤其要为一线精细化管理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交通、食宿等坚强的后勤保障,从而把基层“三化”建设引向纵深。与此同时,基层国税部门要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规范其他收入来源渠道,严格经费账户管理,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收支,提高资产管理使用效率,并严格按照上级审批的方案和预算做好基建工作;要加强财经纪律的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建立起预算合理、资产到位、账务规范、审计全面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后勤保障体系,使基层行政体系职责明晰、运转高效、衔接严密,保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将节省的费用投入到征管工作的最前沿。要坚持经费收支情况政务公开制度,深化“两权”监督,从根本上预防以权谋私、为税不廉问题的发生。

  3、内部协调精细化,促进征管质效不断提升。一是实行办税服务厅实体化。目前,设在城(市)区的分局一般实行受理核批和调查执行职能的分离,而正是这种职能的分离造成了一些工作职责分不清的现象。有鉴于此,建议撤销受理核批分局,将城(市)区办税服务厅实体化,直接隶属县级局行使审批权,为纳税人提供涉税事项的受理服务,原受理核批分局的核批职能并入调查执行分局。二是推行个性化管理。要逐户掌握纳税人生产工艺流程、经营管理状况、内部制约程度、财务核算要求、仓库进出动态,根据每个纳税人的特点,找出与税收相对应的关键环节及其之间的配比关系,采用计件法、投入法、能耗法、工资法、单台法、元素法等方法的单一或混合使用,逐户确定税收控制模型,保证日常管理有的放矢,增强税收监控力。三是加强行业分类管理。要以上级局提供的行业平均税负率和预警值为参照,制定本辖区行业基准税负率标准,积极推进行业管理、行业评估和行业检查,积极探索行业税源税负增减变化规律,灵活运用峰值异常法、数据比对分析法、存货测评分析法、耗料耗电测算法、资金流转率法等方法开展有效的评估和稽查。要定期组织召开收入分析会、案例评析会,让干部相互交流、融会贯通,相互启发、触类旁通,相互借鉴、举一反三,集思广益地加强精细化管理。四是加强税收分析。要把宏观税负分析与微观税负分析结合起来,加强收入总量与经济总量增减变化、税负指标和弹性系数以及各税种与经济结构变化规律的研究,用本辖区的税收指标纵向与全国、全省、全市(地)平均值比,横向与周边兄弟地区的平均值比,深入分析产业结构、价格指数等客观经济因素对税负的影响,深入分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历年的税收指标情况,分税种、分行业查找宏观税负偏低的原因所在,从中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要用活数据,对重点税源企业和使用收购发票、资源综合利用、非正常经营、税负异常、商贸流通、长亏不倒的纳税人实行纳税申报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动态监控,明确精细化管理的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评估、检查。五是构建管理、评估、稽查良性互动机制。要利用现有内部网络建立征管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解决目前管理、评估、稽查各环节之间沟通不顺畅、不透明、缺乏有效制约的问题,通过有效运作,实现以管促评促查、以评促管促查、以查促管促评。六是建议调整相关政策。建议上级局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收购增值税政策的研究,出台更加合理有效的、便于基层操作的管理办法。同时,基层国税部门要练好内功,不断强化农副产品收购资金、收购现场、收购回访、收购核查等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措施。建议总局降低运输发票增值税的抵扣率,让纳税人不能获得营业税税率与运输发票抵扣率之间的税收差额利益。同时,基层国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运输发票抵扣情况的审核和检查,要求纳税人申报抵扣的运输发票必须与其货物的转移量、运输地点、运费支付等一一对应,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建议总局将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明确由国税或地税一家单独负责,根除弊端,避免相互推诿扯皮。

  4、科技强税精细化,提高数据增值利用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一是稳步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要加强基层国税税收信息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国税互联网网站、内部办公网的运行功能和质量,强化信息安全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建设的政府采购工作,通过必要的措施对软件开发商、系统维护商进行有效的制约。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构建与纳税人和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平台。要建立纳税人电子档案库,科学采集和及时更新纳税人的信息数据,准确把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负变动规律;要积极研究利用和推广税控装置,对纳税人物流、资金流的过程实施监控;要建立企业财务软件档案库,切实提高征管一线人员电子查账水平。同时,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快建立同工商、地税、银行、财政、民政、审计、统计等部门横向信息的交换和互联互通,进一步搭建电子办税服务平台,借助现代科技成果提升税收服务层次,提高精细化管理的社会综合效应。三是抓好各类软件的综合应用。要做好CTAIS2.0江苏优化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出口退税三大应用系统数据整合应用工作,利用数据集中整合后的信息资源优势,提高共享度和实际运用水平;要深化纳税人“一窗式”管理,规范纳税申报,减少审批程序,加强日常数据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存储、应用和反馈的全过程管理;要加强纳税人信息的“一户式”存储管理,搞好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衔接,及时淘汰垃圾数据,保证基础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四是强化数据管理,提高数据增值利用水平。县级局机关职能部门要发挥科技力量、科技设备、应用能力较强的优势,面向征管一线大力开展数据信息集中处理、发布和深度分析应用,通过对集约化采集数据的对比分析、逻辑分析、类推分析、比率分析等综合性分析,发现异常指标,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为管理员、评估员、检查员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最直观、可操作的技术支撑,促进一线人员管好每个细节,抓好每个环节,真正管深、管细、管透。

  5、考核考评精细化,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一是进一步提高考核的精确度。要建立健全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考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考核机制;要推行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自动考核,保证执法的公平性,杜绝管理上的疏漏;要将漏征漏管率、未登记管户调查率、税额调整比率、企业基准税负率、零负申报企业调查处理率、评估和稽查复核率、信息反馈率、政策宣传辅导的广度、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满意度等反映机制运行的动态,但目前尚无法通过计算机进行直接监控的指标列入考核范围,实行人机结合,做到环环相扣。二是进一步增强考核的刚性。要强化目标管理的定量考核,力求将每一项考核指标都分解到点,对每一个点都尽可能进行定量评价,考核结果要与奖金发放、能级评定、公务员考核、评先创优等挂钩;考核工作既要打破人情观念,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同时也要注重人性化,实行考核工作的提醒和公示;要积极探索并推行能级管理制度,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规范设岗、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考绩、以绩定酬,做到人事相宜,人尽其能,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标准和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激励机制。三是严格执法责任制。要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推行执法预警制度,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是否按作业内容、作业标准、作业时限履行职责,有无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管理不到点的行为。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对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或有执法过错的人员,要分清责任,施以经济惩戒、行政处理或行政处分;对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外部协作精细化,营造国税发展良好环境。税收精细化管理既要向内挖潜力,也要向外借力。一是积极营造有利于国税工作开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基层国税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国税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税收收入形势,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征收措施,进一步赢得地方党委、政府对国税工作的重视、关心、理解、谅解和支持。同时,要坚持垂直管理意识,对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干预税收执法工作、影响组织收入工作原则不折不扣执行的行为,要做深入细致的解释工作加以劝阻,坚决杜绝违规行为。要积极配合各镇党委、政府抓好协护税网络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对代征员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通过必要的作风整顿,将税收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压力及时传递到协护税人员,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行为。二是进一步提高纳税人遵从度。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税收宣传,把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务执法程序、执法措施及时向纳税人传递,把纳税正反典型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树立“依法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的纳税荣辱观;要不断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密切征纳关系,不断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针对当前部分纳税人账实不符、几套账、做假账的问题,要与财政、地税、审计等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假账专项治理活动,不仅要从规范职业道德上切实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制意识,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对纳税人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对其岗位设置、内部制约、生产流程、财务保管等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促进纳税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防范税收风险。在对做假账行为进行打击的同时,要对代账会计实行代账准入制、代账户数限制制,对做假账的会计人员及时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会计资格和办税资格。要与地税部门共同做好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三是不断提高社会综合治税的组织化程度。基层国税部门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确定适应本地区发展要求的社会综合治税模式,与工商、地税、公安、财政、银行、电信、供电等部门精诚合作,建立起更加紧密巩固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完善网络互联、信息交换、联席会议、联络员督办等协作机制,通过加强沟通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理解,及时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排除协作中的障碍,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税合力。

  总之,税收精细化管理不是一日之功,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基层国税部门在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确立长远目标,常抓不懈,并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方便纳税人,防止“精细化”变成“繁琐化”,通过实行机制的持续改进,切实提升国税工作精细化管理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推动国税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