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路217号二手房:没有最可怕,只有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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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最可怕,只有更可怕  

2011-09-05 07:34:06|  分类: 公权批评 |  标签:智障  田皨  服刑  河南洛阳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智障人员的作用在这个时代被充分发挥,广泛的应用领域使他们成为难得的“人力资源”。他们或被送到“盲井”,杀害后作为领取赔偿金的筹码;或被卖到黑窑厂、黑工厂当奴工;或被“文明使用”,用于冒领福利等等。如今,又一种“智障人员使用法”曝光,于是公众了解到:原来,司法界人士对智障人员的价值及用途,早就有新发现和新发明。

 

河南洛阳嵩县大坪乡宋岭村村民吕天喜在3年前突然失踪。20117月份,吕天喜被传在河南三门峡市一所监狱里服刑并即将刑满出狱。三门峡监狱刑罚科称吕天喜因在2008年抢劫被判刑3年,吕天喜档案上名字被改为“田曐(音星)”,并且档案空白处填了“痴呆”俩字。

 

《北京日报》在91日报道以上消息,其后中新网等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追踪报道,《河南商报》在报道中称,“对记者的采访,各方均相互推脱“。洛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称已经成立专门调查组,“如果确实存在执法过错,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已获得的现有资料,可以确证的是:

 

其一,吕天喜的智障表现,当地三里五村皆知,他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别人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属于“无责任能力”和“无自主行为能力”的重度智障患者。

 

其二,吕天喜服刑期满的消息由监狱电话告知家属,抓捕吕天喜的警察不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和家庭住址,但办案警察没通知家属。这样,造成吕天喜“人间蒸发”,家属寻找三年无果。可确认,这位智障者,也属于“被强迫失踪”人员(“强迫失踪”为联合国和国际法庭认定为严重的反人类罪行)。

 

其三,吕天喜轻破公检法三关,经侦查、抓捕、批捕、起诉、审判、收押、服刑等全套程序。每个环节,每个经手人员、审批官员,都明知此案为错案,也明知背后可能有严重的司法犯罪。然而,他们集体为吕天喜服刑而大开一路绿灯,没有任何环节的任何一位司法人员“于心不忍”,为维护“正义的法律”而出头干预明显的枉法案件。

 

其四,对智障人员的残酷利用,并非仅限于“下流社会”的圈子,此案为司法圈和“底层人渣”共用智障人员之铁证,至少可作为某个局部范围内“司法烂透”的标志性事件。

 

许多人纳闷为什么明知是智障者还要判刑、收监,还要公开注明此人痴呆。在这里纳闷正在点子上,原因在于:人家对抓痴呆、判痴呆“顶包”的现象见多了,并不觉得吕天喜服刑有什么特别之处。这是一种“专业感觉”,和讲天理的“公众感觉”相去甚远——执法的都知道“顶包潜规则”不足为奇,而不执法的公众一般都会大惊小怪,喊叫“天理何在”。

 

智障人士有时被用来顶包杀人罪。去年暴露出的一例案件曾引起高层关注:河南尉氏县公安局“在“2009.4.16”杀人案件侦破中弄虚作假、谎报战绩”,智障人员刘卫中被确定为“4·16”命案作案人。警方称他是“自首”的,而刘卫中家人说,警方当时告诉他们,要将刘卫中送进敬老院治病。

 

监狱里的“痴呆”和“半傻子”,都有他自己理解不了、叙述不清的悲惨故事,由于他们不能感知自身遭遇的悲剧性质,故而他们通常是认罪并“和谐”着。司法人员的枉法运作,正是看中了他们的这个“顶包优势”。从清查监狱中弱智囚犯入手,可查获一批司法界的害人精,被智障人士顶了包的真凶,也会暴露出来。

 

吕天喜的名字被改为“田曐”,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有个叫田曐的抢劫案嫌犯,向办案人交了钱,办案人收钱后抓了吕天喜冒名为其顶罪;二是不存在被顶包的具体人员,抓捕审判吕天喜仅为提高破案率,为了立功和奖金,为了“司法政绩”——前者已经很可怕很可恶,而后者更可怕更可恶。

 

正是由于认定了智障才拘捕、才审判。说不出、辨不了就可能充当“顶包角色”。其实不管是谁,也没什么是非对错,没什么法律不法律,只要瞒得下,只要抓了你对某些人有利,对谁都可以“无罪而治”。

 

如果看出你真弱,他们就会扑上去将你吞噬。而“他们”,却是法定的“保护神”和“公仆”——这并非新闻。

 

没有最可怕,只有更可怕;没有最可恨,只有更可恨。不觉得可恨,比智障更弱智、更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