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o型腿会影响什么吗:【原创】“临时工”们的处境好叫人担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09:13
临时工”们的处境好叫人担忧

文/大漠鱼

“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用人单位雇用来为其服务的短期工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这些短工既不占用体内编制,也无需地方财政支出来供养。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后续力量的补充,这种用工制度一直延续着,并将继续存在。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临时工”与体制内的员工相比,永远不可能得到同工同酬的待遇,不仅如此,他们还可能承担更大的事故责任和作业风险。

今天新闻报道,11月18日下午,黔西南州64岁的退休教师付龙超因围观城管执法,被暴打后丢弃在山野。事件的善后工作还没有确切的结果,据当地城管部门领导声称,实施打人行为的是两名受雇于城管队的临时工。——怎么又是临时工?上个月郑州市在一个月之内连续发生了4起执法队员打人事件,事后被证实打人者都是“临时工”。今年2月份,深圳清水河街道执法队员与市民发生冲突,队长表态,发起冲突的是临时工。7月份南京的刘师傅帮着小商贩说了几句话,被燕子矶街道城管队的执法车连撞2次,还被喷了一脸的辣椒水,有关负责人表示,喷辣椒水是临时协管员的个人行为。。。

在这,我觉得有必要为临时工说两句公道话。临时用工没有较为系统的执法训练,我认为是存在的,但是每次事故发生后都拿临时工说事,绝不排除推卸责任,转嫁矛盾的嫌疑,其因有二。一,尽管是临时工,但都是经过用人单位审核筛选的。也就是说,他们的相关条件是得到用人单位认可,认为他们符合自己职业的一些素质才被聘用的。二,在一职难求的今天,上岗的临时工会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所以他们必然是谨小慎微,行事乖巧。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执法单位有意识地雇用一些地痞流氓充当打手。就拿殴打抛弃退休老教师这件事来说,当时参与执法的城管队员有20来人,这里面有管事的,有具体操作的,其他十几人都文明执法,独独这两名临时工越权施暴,狠下毒手?这样的逻辑成立吗?表态的领导你自己会信吗?

很显然,这些临时工做了替罪羊无疑。相关单位的领导之所以一次又一次地把“临时工”当标枪抛出来,明显是为了降低自己的责任。在他们的意识中,“临时工”不过是他们脚下的垫石,身外的附庸,这里不止透露着对人性的歧视,更加炫耀了人格三六九等的等级高下。其实在人治、权治的中国,奢谈平等、公正无疑是在浪费感情,正是因为有了这类低级符号的存在,才抵消了当权者的无能,屏蔽了他们的龌龊和卑劣。他们才有机会、有可能用甚至不存在的“临时工”这样的代名词做盾牌,抵挡穿心夺命的利箭。

还有一个奇特的现象,也是很具中国特色的现象就是,执法单位的临时工,既不在体制内,也没有财政的给养。他们的收入全靠硬性的罚款指标来获得,通俗地说,这部分收入完全来自额外盘剥的民脂民膏。不管是公安、城管、或者是物价、卫生等部门,都是如此。我有一个朋友在交通征稽所做临工,有一年前半年每月收入只有200元。究其缘由,他回答说,所里核定上半年每人上路执勤需向单位交回20万元的罚款,才能享受底工资之外的提成。他不忍心对农运车司机下杀手,就落的这般清苦。我想这样的事实,在中国实在是太普遍不过了。中国的执法机关名义上是照章执法,实则是巧取豪夺,恶意敛财。以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临时工”的雇佣(我单指执法机关的临时用工)并不完全是为了补充执法力量,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加强敛财的最大化?关键时还可以为当权者的恶意枉法开脱?

想到此,我不禁为这些“临时工”们深感不值,也为他们的处境担忧!

201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