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户外拓展活动意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要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2 13:35:46

澳大利亚著名后现代过程哲学家和环境伦理学家阿伦·盖尔认为,“中国能够以一种独特的并且值得世界上其他国家学习的方式而独自将自身从全球资本主义中解放出来。”[1]如果阿伦·盖尔的观点正确,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则是唯一正确的道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现阶段唯一正确的历史定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2]这既是中共十七大对近30年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对中国这样相对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的深刻揭示。对于坚持和完善这一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胡锦涛在2007年“6.25”讲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就曾一再强调[3]。“一再强调”的重要思想背景原因之一,是2007年新自由主义思潮和民主社会主义思潮的咄咄逼人——“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已经不可能”,“要有突破”;“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等等。显然,对这两类思潮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批判,是目前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并落到实处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我们要继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研究和探索”这一“6.25”讲话精神的继续。

况且,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历史性定位和本质特征,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的底线性根本原则。因而,解剖新自由主义思潮和民主社会主义思潮,不断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历史定位,本来就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一、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其基本经济制度的曲解和否定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十七大精神,实际上是我们党十六大以来的一贯精神。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4]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不仅一直坚持这一精神的贯彻,而且,如前所述,仅2007年胡锦涛就对此一再强调。“一再强调”的深层要义,一是可以鲜明地从经济制度角度,指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建设怎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大问题的本质和时代特征。二是有效排解新自由主义思潮和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激烈干扰。若仅考虑2007年这两大思潮的咄咄逼人,“一再强调”是具有即时性。但若考虑到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将长期共存这一历史现实,这两大思潮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干扰将可能具有的长期性,“一再强调”则具有历史性。

1、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诱致性

2007年,我国出现的一股颇具影响力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惊世骇俗地提出了“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5](本段凡引自《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的不再加注),似在通过歪曲乃至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法,诱致中国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这种诱致性,《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一文毫不含糊地使用了三种手法。一是歪曲性诱致。如把“实行包产到户”、“实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等,歪曲为“这一系列新政策属于民主社会主义。”二是栽赃性诱致。如“胡锦涛主政伊始,……,保护私有制的重要条文载入宪法,这标志着中国踏上了民主社会主义道路。”宪法中没有“保护私有制”的条款。胡锦涛所作的“6.25”讲话和十七大报告都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6]表明中国没有踏上也不可能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认为“中国踏上了民主社会主义道路”,是栽赃。三是恐吓性诱致。如提出“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种恐吓性结论至少有两层抹杀性含义。一是社会主义没能救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没有富强中国,而且使中国处于危险中,需要挽救!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转变为民主社会主义,中国才能得救!这类歪曲性、栽赃性、恐吓性诱致话语还有如:“民主社会主义剔除了马克思主义中的空想成分,使马克思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现实”;“当代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上写的是民主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民主社会主义”;“中国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就会开辟世界历史发展的新航道”;等等。仅从这些与中共十七大精神截然相悖且公开发表、广泛流传的观点,就可以充分看出,胡锦涛发表“6.25”重要讲话的及时、必要,中共十七大坚定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并作为大会主题的重大意义。

2、民主社会主义反映了新自由主义消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政治要求

表面看来,民主社会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没有多少直接关系。但若从贯彻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精神,并联系新自由主义这些年来对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削弱结果分析,就可以发现,民主社会主义反映的是中外新自由主义当前乃至今后在中国的政治要求。

中共十六大以来,在“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贯彻两个“必须毫不动摇”中,由于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干扰,出现了“两个异化”现象。一个“异化”现象是,把坚持两个“必须毫不动摇”异化为仅坚持第二个“必须毫不动摇”。即出现了忽视甚至放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只重视“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阉割两个“必须毫不动摇”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本质内涵的现象。另一个“异化”现象是,把“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异化为对非公有制经济只“鼓励、支持”,忽视甚至放弃对非公有制经济应有的“引导”。以致出现许多地方以发展私有制经济为名,纵容私有制经济侵吞国有资产,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官商勾结合谋攫取国有资产的严重现象,导致国有资产大量(不少于40000亿)流失。从而,严重违背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7]的精神,阉割了第二个“必须毫不动摇”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导向内涵。

总起来看,坚持两个“必须毫不动摇”中出现的“两个异化”现象的实质和严重性,在于“打左灯,向右拐”地阉割了两个“必须毫不动摇”内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两个“必须毫不动摇”,引向了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化的方向。其结果,导致了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严重削弱,在许多经济领域严重丧失!“2006年我国国内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在三大指标所占的比重大体如下:资本: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为48%与52%;就业人员: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为32%与68%;国内生产总值:公私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37%和63%。”而且,“全国工商联一位负责人在2006年3月预测:到‘十一五’结束时,民营经济的比重将由65%上升到70%以上。这个预测很可能成为现实。”鉴于此的必然现象就是,“民营企业主阶层在经济上的兴起,必然要求政治上享有相应的地位和权力。”[8]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新自由主义思潮及其改革倾向实现对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严重削弱后,必然强烈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的某种变革。于是,民主社会主义粉墨登场了。也就是说,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严重削弱,是民主社会主义粉墨登场的经济制度基础;民主社会主义粉墨登场,是新自由主义严重削弱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后的必然政治要求,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规律在我国目前的具体表现。

历史地看,民主社会主义本质上属马克思、恩格斯批评的“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是“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想要消除社会的弊病,以保障资产阶级社会的生存”[9]而披上社会主义外衣的假社会主义。虽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评引导下,早期的一些民主社会主义者一度转向科学社会主义,但在恩格斯逝世之后,尤其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民主社会主义已彻底沦为“资本主义病床边的医生”。[10]目前,《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与中国前途》一文毫不含糊的三个诱致性,似已基本清楚地表明了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严重弱化而粉墨登场的政治意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异化为中国特色资本主义,导引乃至迫使中国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这种政治意向,“南京会议”的一些观点和最近发表的《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11]一文,是进一步的表现。

二、“突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观点所反映的政治意向和思想理论导向,警惕有人变相继续鼓吹民主社会主义

2007年8月16-17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在南京金陵晶元大酒店举行(以下简称“南京会议”)。这是一个明确为学习、贯彻胡锦涛“6.25”重要讲话精神的研讨会。但事实不然。“南京会议”上居主导地位的观点,是“突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如“对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要重新理解”;“不可能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是公有资源为主体”;“公有经济为主体是站不住脚的,理论上要有突破”;“民营经济已经大发展了,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民营经济也是中共执政基础了”;“财产关系清晰化、社会化、公众化,有人认为是私有化。但必须利用私有化才能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制经济是苏式的、少数人占有的、国家名义的公有制,实质是官僚资本”;“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了。”“我主张把这个提法修改为‘社会主义国有制为主导,……’,或把‘公有制为主体’改为‘公有制为主导’”。并且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我认为就是发扬民主,实行三权分立,还权于民。”“放眼世界,西欧,……,人家已经是社会主义了,称做民主社会主义”;等等[12]。《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也持这类观点。这些观点进一步明确地表达了新自由主义思潮不断加大力度消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进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异化为中国特色资本主义,逼迫中国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意向。

当然,对这些不是如何学习、贯彻而是要修正胡锦涛“6.25”重要讲话和十七大报告精神的观点,如果仅从纯粹的学术探讨角度看,似乎也无不可。但问题是,“南京会议”是一个明确为学习、贯彻胡锦涛“6.25” 重要讲话精神的研讨会,并非纯粹学术会议。当前应该不可能有人召开这样的研讨会了。但最近发表的《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在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中,把“公有制经济为主体” 异化为“公有资产占优势”,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异化为“各种不同劳动形式的‘劳动收入为主体’”。认为“尽管我们有可能做到公有资产占优势,但在公有资产的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发生分离的情况下,做不到以联合劳动为主体,而只能以雇佣劳动(合同劳动)为主体;做不到以本来意义的按劳分配为主体,而只能以按要素所有权分配为主体。所谓‘按劳分配为主体’,不过是各种不同劳动形式的‘劳动收入为主体’而已。”[13] 由此再联系国内外历史经验和前述现实情况,可以说,在当前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过程中,必须注意警惕新自由主义思潮和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打左灯,向右拐”地异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理论导向!

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

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的过程中,对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理论的创造性伟大实践,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传承、创新和超越。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即中国化科学社会主义,其基本原则决定的现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只能是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不可能有其他任何别的选择。显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历史定位,是不允许突破,也是不可能被突破的根本原则。不可能被突破的归根到底的原因,在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不仅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还在于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趋势。

首先,公有制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比较而言的本质区别,是马克思以来经典理论家一脉相承的观点。

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邓小平反复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早在1984年,邓小平就指出:“无论怎么样开放,公有制经济始终还是主体。” 1985年他又指出:“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14] 1992年南巡讲话时,邓小平再一次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5]当然,表面看来,邓小平这段话没有涉及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但实际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这一切定性、定位,无不基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因为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已经充分证明,唯有公有制经济能够“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现由于生产资料私人垄断导致的人的异化的复归。

马克思在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种种不治之症尤其是人的异化现象后,揭示了资本主义必亡和社会主义必胜的历史趋势,并对新的社会制度的本质作了这样的概括:“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16] “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但这种扬弃之所以是这种解放,正是因为这些感觉和特性能够无论在主体上还是在客体上都变成人的。”[17]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基本原理应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现阶段,最根本的就是通过建立、坚持和不断完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上,进行“私有财产的扬弃”,以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把人从由于生产资料私人垄断导致的人是物的奴隶(广大劳动者成为物的和生产资料私人垄断者的奴隶、生产资料私人垄断者成为资本的剩余价值规律的奴隶)[18]的异化境况下解放出来,使人——所有的人(不仅仅是解放无产阶级,而是解放全人类)——成为物的和社会的主人。从而,在物资利益和社会主人两个层面上,让人类的积极性从内心里迸发出来,达到高效率地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需要明确,邓小平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角度,对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这种肯定,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几乎从不使用产权概念,而《资本论》却无处不论述产权关系、产权制度及其运行机制一样(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法学角度讲,就是“法权关系”即产权关系。),属论述方式的不同选择。认为邓小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阐述上没有论及基本经济制度的观点,是肤浅的、片面的。

其次,公有制经济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根本特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根本特征,是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基本共识。享誉中外的经济学家程恩富提出了“四主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形态:“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型产权形态,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形态,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形态,自力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形态”[19]。最近,针对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和新自由主义思潮,程恩富进一步强调说:“尽管由于目前中国生产力不发达,还不能实现完全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在发展各种私有制经济的同时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只有坚持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财富和收入分配制度,实现共同富裕和公平正义,才能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良性发展。”[20]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着重要理论贡献的经济学家刘国光,最近尖锐地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当然是坚持社会主义最重要因素之一。但共产党领导的如果不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而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恐怕这个共产党本身就要变质变色。”“建立公有制,削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大力发展生产力,不能不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21]

再次,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必须坚持的政治纲领。中共十六大和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都要求全党“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2]《宪法》第6条第2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另外,再从苏联“改革”中“整体复制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模式”的结果看,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不可动摇性。对此,从苏联时期过来的东欧各国广大人民和专家学者,体会最深刻,也最有发言权。“2007年1月,由俄罗斯列瓦达研究中心及美国学者共同对俄国44个地区最新调查资料显示:超过一半的人认为斯大林是‘英明的领袖’;2007年6月,在普京总统关注下通过的俄罗斯教科书中称‘斯大林是苏联最成功的领导人’。”[23] 2003年,曾写过影响很大的《让历史来审判(斯大林)》的彻底否定斯大林的历史学家麦德维杰夫痛切地说:“我们俄罗斯人以我们自己的沉痛灾难为代价,成为耶稣,悲壮地走上祭坛,向世人和历史宣告:苏联的‘民主化’、‘私有化’完全是一条死路、绝路。个别超级大国绝对没安好心,其他国家民族千万不要重蹈我们的覆辙。”[24]苏东各国资本主义化近20年的历史已经证明,那种坚持认为我国必须“突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者,至少是没有认真研究和汲取苏东各国私有化的国际历史教训,更没有听取麦德维杰夫的痛切衷告。当然,更为严重的错误认识应该是,认为苏联亡国亡党亡社会主义的原因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失败。的确,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存在许多不科学的成分,但并没有构成苏联崩溃结局的必然。事实上,导致苏联崩溃结局的主要原因,恰如苏联(俄国)历史学家麦德维杰夫所言,首先是改革方向的错误定位,其次是上了西方“和平演变”的当。

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出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后,不久即打起“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旗帜。1990年苏共党章明确规定苏共的奋斗目标即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这标志着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党,放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背弃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向资本主义缴械投降。以叶利钦为代表的自由派,宣扬“自由民主主义”,以使俄罗斯尽快融入西方文明为口号,全面否定马克思主义、否定十月革命、否定苏联制度、否定苏共,转向崇拜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全面照搬以美国为代表的所谓资本主义文明。在这种思想理论指导下,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杰弗里·萨克斯成为俄罗斯经济改革的政府高级顾问,“休克疗法”很快成为俄罗斯经济改革的纲领,继而便整体复制资本主义体制模式。[25]

结果是,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的“民主社会主义”、“自由民主主义”道路,短短几年,不仅使一个执政74年之久的苏联共产党丢掉政权,走向衰亡,而且使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分崩离析为15个国家;不仅使7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成果丧失殆尽,而且使俄罗斯整个国民经济倒退至少20年;不仅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严重下降,而且使广大人民的经济、社会主人的地位付之东流,从新沦为被雇佣、被剥削者,即重新沦为物的和生产资料私人垄断者的奴隶,出现人的异化复归中的“复归”,即倒退。在国际上,俄罗斯及东欧各国国际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一落千丈,几乎沦为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世界刀俎下的鱼肉。苏联解体迄今为止近20年的历史说明,资本主义各国受其生产方式固有的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的全球战略所左右,决定其对待社会主义各国的基本原则是,即便社会主义各国放弃社会主义,投向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各国也不会给投降者任何好处。资本主义各国所要的终极目标,就是在全球化、市场化的幌子下,通过“休克疗法”等手段,让社会主义各国成为其经济上、政治上的新殖民地。那些希冀通过投向“资本主义文明”,分享一杯“资本主义文明成果”残羹剩汁的想法,是幼稚的不切实际的。新自由主义“休克疗法”休克的不只是社会主义经济,而是诱致社会主义各国亡党甚至亡国;民主社会主义不是成就社会主义,而是促使社会主义走向消亡,甚至力求使社会主义尽快“休克”或猝死(如苏联)。

所以,苏东的失败,首先是改革方向的错误定位,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的失败;其次是上了西方“和平演变”的当;再次才是苏联共产党在相当大程度上脱离实际地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在中国改革开放和苏联消亡近20年的今天,总结科学社会主义实践探索的历史经验教训,可以说,苏联的消亡,有其现实必然性,但不具历史必然性。马克思发现的人历史发展规律没有过时,剩余价值规律依然是当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经济规律。保障人类日益获得彻底解放的科学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依然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趋势。马克思被评为20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是西方世界对马克思、马克思主义在人类日益获得彻底解放作用上的历史性肯定。而且,当今世界的许多西方学者更大程度地把人类日益解放的希望寄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和发展上。当代著名后现代过程哲学家和环境伦理学家,澳大利亚的阿伦·盖尔在分析了“克服那种通过将共同体绑定于市场而由全球市场所带来的奴役”,“使公民们不会被压缩为那种软弱无能的工资奴隶和消费者”的制度选择后,建议中国“控制市场的运作,以便发展共同体;……释放人们的创造性潜能以及他们的组织能力。”并对中国充满希望地说:“如果考虑到中国的重要作用,那么世界必将会实现环境可持续的文明。”[26]遗憾的是,我国崇拜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的一些专家学者不仅看不到这一点,远不及阿伦·盖尔这样的西方学者见解深刻且富有历史远见,而且对马克思主义的常识性基本原理已经忘却甚至不以为然。持“突破”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观点者,无论其主观愿望如何,事实上在导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异化为中国特色资本主义。因此,结合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再来领会胡锦涛“6.25”重要讲话和2007年对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一再强调”,就会进一步深感其中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为基本经济制度基础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可能建立在私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更不可能依靠外资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7]。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资可以利用但不可依靠,这由剩余价值规律所决定,由苏东等国际历史教训为铁证。发展私有制经济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这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况且,“与当代资本主义比较,我国私有经济还表现出一些特有的东西。例如,进行超额剥削和超经济剥削;为谋取私利,置社会整体利益于不顾,破坏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有的经营落后,搞假冒伪劣;有的权钱结合,通过各种手段,将共有财产转化为私有财产等。”[28]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与时俱进地不断巩固和完善,不会也不可能静止在目前的水平上。但有必要强调,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历史定位,也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并不断完善而不能有丝毫动摇的根本原则。否则,在当前西方“和平演变”阴影挥之不去的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不是完全不存在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通过异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导入中国特色资本主义甚至走上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的可能性和危险性。苏东各国社会主义消亡的国际历史教训,我们应该也必须记取。人类解放前进中的历史迂回悲剧,不应也不能在中国重演。

 

 

文章来源: 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第10次理论研讨会《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切实推进科学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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