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答一字诗 原文:土地承包经营权变身“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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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变身“财产权”

2010-11-20 02:17:00 来源: 大众日报(济南) 跟贴 46 条 手机看新闻

本报莱芜讯 10月23日,莱芜市雪野镇黑山村村民孙秀文给在济宁打工的儿子孙伟打电话:“你不用回来了,咱家的土地全部作股入社了!”往年这时候,孙伟都要回来收姜,来回半个月,少挣近 2000元。

孙家的变化缘于以“两股”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即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

莱芜是全省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市,而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就要走土地集约利用、农民集中居住、经济集聚发展的路子,必然带来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这与以模糊的农村集体为所有主体、农民只有经营权的产权制度形成冲突,成为城乡统筹向纵深推进的主要障碍。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是在坚持土地性质、用途和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参股龙头企业;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即将集体所有的企业资产和其他经营性净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以人口股、贡献股、养老保险股等方式量化到个人。这一改革的核心是明晰了产权归属,使农民在对农村资源和集体资产拥有使用权的基础上又拥有了财产权益。

“两股”改革有效解决了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地往哪里转、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的难题。黑山村在村民自愿前提下,按0.7亩耕地折算为一股的标准,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成立了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与丰远集团合作开发生态旅游,并安置村民到企业农场打工,村民除每股每年 600 元的保底收入外,还可获得每月600至800 元的工资收入,年底还可享受2000多元的分红;野槐峪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将村里全部山场、耕地、果租赁给莱芜泰泽投资有限公司,全村集体搬进了15公里外的合村并居新社区。
目前,莱芜市完成土地股权化的15个村,来自土地的收入是原来的2倍多,农民进城务工收入人均达8500 元;集体资产较多的村已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全市共铺开农民集中居住区和村庄改造项目58个,全部完成后可容纳21万人集中居住,占农村人口的三分之一。

省委农工办主任王泽厚认为,如果说家庭承包制让农民有其“地”、税费改革让农民有其“ 利”,那么莱芜市推进的农村产权改革则是让农民有其“ 权”,是对农民的“ 再解放”,表明我省在解决影响农村长远发展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上正在破题。

作者:记 者 姜国乐 于向阳 韦 勇

(本文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