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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历史研究所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室)
世界古代中世纪史学科是中国世界历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世界古代史和世界中世纪史两个分支学科组成。世界古代史学科所包括的时间范畴是从人类起源到公元四五世纪;若按地域划分,则重点分为古埃及史、古代西亚史、南亚史、古希腊罗马史和古代中亚史、东亚史等。中世纪史学科是研究从四五世纪到十六七世纪的历史。现将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我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学科的主要研究成果介绍如下。
一、 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
目前学术界使用的文明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汝信主编、陈启能、姜芃等著《世界文明通论——文明理论》[1]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文明比较研究中心推出的关于世界文明系列研究的最新成果。该书从广义文明(文化)的视角,结合历史实际,分析了人类文明理论的发展过程,探讨了文明的起源、发展和文明的形态等问题。同时还具体分析了古代世界文明,包括两河流域文明、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古代中华文明及其相互关系。裔眧印主编的《世界文化史(增订版)》[2]是一部新近修订的世界史教材,该教材于10年前出版,此次在增订的基础上出了新版,进一步深化了本书作者们强调的“世界文化发展的多元一体结构”的观点。
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一直是中国学术界的热点问题,本年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主办,在北京召开了“古代国家的起源与早期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来自中国、美国、日本、荷兰、俄罗斯的五十多位学者围绕世界古代史上的国家起源与早期发展问题进行了跨学科的对话与交流。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文明与国家起源的理论;古代世界各地区国家起源的模式与特点。《世界历史》2010年第3期上选登了此次会议的部分论文。徐建新研究了日本古代国家形成史,指出,日本古代国家是相对独立地由生活在日本列岛上的人们建立起来的;日本古代国家是在东亚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外部因素对日本国家的形成起了极大的作用;与东亚大陆上的原生国家相比,日本古代国家的形成过程是相对短暂的。金寿福强调了古代埃及早期统一国家漫长的产生过程中的多重因素。他试图通过描写和分析时间上比那尔迈调色板更早、但在体裁和题材上与之相似的出土文物,阐述以希拉孔波利为中心的上埃及统治阶层由南向北进行扩张的基本脉络,同时指出贸易和文化交流在国家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不容忽视的作用。黄洋重新审视了西方有关早期希腊国家兴起的主流观点,提出西方学者之所以强调迈锡尼文明与城邦兴起两个时期的中断,是受到西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在他看来,希腊城邦的兴起实际是迈锡尼王国解体之后希腊社会渐次演化的结果,而非所谓革命性变革的结果。荷马史诗所描绘的情形很可能是迈锡尼文明和城邦文明之间的中间环节。胡玉娟对此次会议的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做了详细的评述。[3] 此外,在本年度,学者们还关注包括中国在内的古代社会政治演进及国家起源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易建平对古代政治史上的一些重要概念,如“文明”、“国家”等做了梳理和辨析。其研究从词源的角度分别梳理了“文明”、“国家”等语汇在西方和中国文明中的演化进程,提出在中国史前史和先秦史的研究中要加强东西方话语体系的沟通,将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置于国际学术的背景之下开展。[4]
二、 古埃及史研究
王权研究是古埃及早期国家乃至埃及学研究中的重要理论问题,以往学界主要依赖图示和铭文史料考察古埃及王权的形成、演变与特点。郭子林通过对古埃及的前王朝、早王朝和古王国等不同时期的王室墓葬的形式、结构、规模、陪葬品、壁画、铭文等考古实物的考察,研究了王室墓葬与王权形成和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古埃及王室墓葬的形成与发展体现了王权的形成以及早期王权向专制王权的演化,并体现了早期王权和专制王权的特点。[5]
在埃及法制史方面,郭子林研究了托勒密埃及的法律与司法实践。他在文章中指出,受法老埃及法律和希腊及西亚其他地区法律的影响,托勒密埃及分别实行了适用于当地埃及人和外来移民的法律体系。在两种法律体系发生冲突时,国王会以仲裁者的身份,以赦令或敕令的方式颁布针对具体问题的法律,从而使两种法律体系处于事实上的和谐状态。这一法律及司法体系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弱者的利益,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但它依然体现了国王的个人意志。[6]
在社会史方面,王海利从多个角度出发,重新审视了古埃及社会中女性的地位。他认为,从历史角度看,古埃及社会中的女性虽然与男性至少在理论上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缘于社会的、传统的限制,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古埃及男性比女性更处于优势。在文学作品中,女性是消极、被动、任性、堕落的代名词;在艺术创作中,女性处于从属地位;从语意学角度看,女性被置于称呼的客体。因此,尽管古埃及的女性拥有比同时期世界其他地区的女性较多的权利和较高的地位,但仍旧没有改变古埃及男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特征。[7]
古埃及艺术史的研究也已进入中国学者的视野。令狐若明按照历史分期分别阐述了古埃及雕刻艺术的特点。自古王国时期确定其基本法则后,古埃及的雕刻艺术经过中王国时期的发展,到新王国时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从新王国末期开始,逐渐趋于衰落。但古埃及的雕刻艺术在古王国、中王国和新王国的3000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其主要特征。至希腊、罗马统治埃及时代,面临外来文化的冲击和渗入,具有悠久传统的埃及艺术仍未因此而泯灭。古老的埃及艺术以其独特的民族风格继续影响了希腊、罗马艺术的发展。[8]
在埃及学的学术史方面,本年度的研究既有西方埃及学研究状况的介绍,也涉及中国埃及学研究方面的内容。王海利出版了学术专著《法老与学者——埃及学的历史》。该书征引了国内外埃及学者的有关专著、论文、自传、回忆录,还有埃及考古学的发掘报告等资料,涉及全世界十几个国家的数百位埃及学家,主要做了埃及学学术史的梳理工作。[9] 金寿福全面介绍了西方列强对外扩张和竞争过程中的埃及历史和埃及学。他在文章中指出,埃及学是由拿破仑军事远征和西方列强对外扩张催生的产物,它的建立和发展见证了埃及沦为殖民地的全过程。诞生于殖民时期的埃及学经历了在欧洲列强文化中成长以及在夹缝中生存的不寻常历程,而西方学者语境下的埃及学所构建的古埃及历史与文化,使得现代埃及人处于两难的境地。[10]中国的埃及学研究如今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个领域的奠基人——夏鼐先生,《中国“埃及学之父”夏鼐》一文就对此进行了回顾。[11]
三、 古代西亚史研究
本年度古代西亚史研究领域成果颇丰,其中有多篇成果都涉及一手文献的解读研究。我国学者的这类实证性研究,无疑需要语言、一手资料等多方面的研究积淀,这也表明我国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
刘健从区域性“世界体系”的视角观察古代两河流域地区历史发展的脉络,研究西亚地区贸易文化交流体系中不断扩大的核心区范围,核心区与边缘区的关系及推动这个区域性“世界体系”发展的多样化因素。指出整体史视角对于世界古代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政治史方面,郭丹彤研究了公元前1600年—前1200年古代东地中海世界的联盟和联姻。东地中海世界各国在这段时期内密集的联盟和联姻实际上是它们外交活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由此该区域建立起了保护和兄弟的外交模式。为了稳固彼此之间的外交关系,东地中海世界各国制定了彼此都必须遵循的外交惯例,规范了国家间的引渡和信使制度,从而为外交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12]曹明玉将印文与政治之间建立起了联系。他研究了两河流域的滚印印文的类型,指出两河流域的滚印在阿卡德时期所出现的飞跃性发展:印文的使用变得更为普及,图案内容更为复杂,类型更为多样。而究其原因在于,阿卡德王国是两河流域首个统一地域国家,印文的这种发展状况与阿卡德王国领土持续扩张、王权观念日渐强化、国王采取一系列手段确立和巩固中央政府的统治密切相关,是统治者为增强被征服地区和民族在政治、文化上的认同感而采取的一系列重要措施之一。[13]
经济史方面,李海峰探讨了古代巴比伦的房屋租赁活动。[14]禹钟华分析了古代两河流域的借贷及其影响。[15]
宗教史方面,于殿利研究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宗教的人本主义因素。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宗教是一种自然崇拜和多神崇拜的宗教。作者认为在其内部具有神人合一而以人为本的结构特点,系浓厚的人本主义因素使然。由此表现出世俗的功利主义、现实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外部特征,这对古代希腊、罗马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最初源头。[16]
文学艺术史方面,李宏艳总结了西方学界对于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的研究成果,指出“智慧文学”与“说教文学”并非一种文类,不能以“说教文学”完全取代“智慧文学”术语的使用。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研究大致经历了文献整理出版、分类归纳和多元化研究等三个阶段。国内学术界对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尚缺乏系统的研究。[17]
在古代西亚史研究领域,对于一手文献本身的解读在本年度格外值得关注。吴宇虹通过分析两河流域治病咒语中对恶狗咬人致死的疾病症状的描述,推断出它是现代医学中的狂犬病。文章讨论了大量提到疯狗和狂犬病的苏美尔语和阿卡德语的楔形文献,此外还引用了中国古代文献中的狂犬记载作为对比材料。[18]孟振华通过重新解读居鲁士的圆柱铭文,重新研究了波斯早期的犹大政策。作者指出该铭文与犹大人回归并无直接关系。进而结合历史背景来看,波斯帝国早期并未明确鼓励和支持犹大人的回归和重建圣殿。波斯所要求的只是犹大的政治稳定与缴纳赋税,其有限的宽容完全建立在自身利益诉求的基础上。[19]王俊娜、吴宇虹根据伊拉克德莱海姆村出土的贡牲中心的原始文献,对舒勒吉新提王后及其贡牲机构的八位收支官员的身份分别作了分析和研究,并对王后贡牲机构的收支形式、贡牲种类以及支出内容等进行了归纳总结,为深入探讨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王室经济和宗教事务提供了原始史料。[20]
四、 古希腊罗马史研究
古希腊罗马史一直以来都是世界上古史研究的重要领域。该领域的研究人员人数较多,所涉及的问题也较为广泛。黄洋研究了古代世界的共和主义。他指出古代世界的共和主义首先是一种政体实践,以罗马共和国为典型。发端于希腊的古典政治思想把它归结为混合政体,和君主制以及民主制严格区分开来。因此,它不仅是对君主制的反对,也是对民主制的反对。以此来看,古代共和主义和现代共和主义具有十分不同的意味。[21]古代世界各文明转型时期的历史是史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杨共乐组织了三位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古希腊、罗马等若干转型时期的历史现象进行讨论,以进一步深化对历史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认识。王大庆分析了希腊城邦向帝国时代转型所面临的困境与趋势,指出陷入危机的希腊城邦并不具备像共和末期的罗马那样建立帝国的条件和动力。杨共乐分析了经济因素在罗马由共和政体向元首政体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指出政体的变革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刘林海分析了罗马帝国后期的“永恒的罗马”的观念,指出虽然“永恒的罗马”的观念并没有随着罗马的衰亡而消失,甚至有所强化,但其具体表现形式却随着现实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这种调整与罗马历史传统的封闭性和开放性特点相一致。[22]
在法律史领域,古希腊和古罗马人对宪法概念的理论探讨和长期进行的古典宪政实践,许多都为后世国家所效仿,成为现代西方社会宪政制度实践和宪法概念研究之最初源头。王青林分析探讨了古希腊罗马的宪法概念与宪政制度。在他看来,虽然希腊尚未出现“宪法”这一词汇,但古希腊语中的“政体”一词实际是宪法概念产生的萌芽。宪法概念最终的出现是在罗马帝国时期。[23]
在希腊史研究的学术史方面,晏绍祥讨论了近十年来西方雅典民主研究的一些新取向。传统的对古典民主政治的恶评逐一被解构,把民主政治理想化的氛围愈益浓厚。由于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的发展,古代与现代民主之间的关系得到越来越多的探讨,两者之间原则上的相通受到更多的重视。它们表明,随着环境的变迁,现代与古代之间的对话具有了新的意义。[24]对于古典文献的重新解读是学者们日益关注的重点。张巍考察了赫西奥德《农作与时日》研究领域里西方学者近年来关注较多的两则社会史问题,并力图证明这两则基于诗歌文本解读的社会史问题需要同时从思想史的角度加以衡量。[25]吴晓群对希罗多德《历史》进行了重新的解读。她认为,长期以来对于希罗多德及其《历史》的理解都是以今人的知识构架来看待古人,以现代的方式去猜度古典作家及其作品,而鲜有顾及古代典籍产生的历史语境,从而就其自身的特点出发去理解古典著作的。实际上,希罗多德的历史书写带有他那个时代的特征,即口述传统的背景和对公众记忆的尊重与服从。[26]
在希腊政治史方面,邢颖通过分析公元前420年第90届古代奥运会上所发生的两个事件,将古代奥林匹克赛会与当时希腊的城邦社会背景结合起来,分别论述了赛会中的希腊城邦关系以及城邦贵族两个层面的内容,证明古代奥林匹克赛会不仅在宗教和体育史范畴内具有意义,更蕴含着多方面的城邦社会因素,与古代希腊城邦的大背景密切相关。[27]蒋保探讨了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波斯的介入问题,认为伯罗奔尼撒战争不仅是希腊世界的内战,同时也是雅典与波斯之间侵略与反侵略的战争。战争期间,波斯主要通过小亚细亚的总督对斯巴达进行军事和财政援助。它的介入不仅帮助斯巴达战胜雅典,赢得战争的胜利,而且还直接引发了公元前411年的雅典贵族寡头政变,开波斯干涉希腊城邦内部事务的先河。[28]
雅典民主制一直都是希腊史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雅典的陪审法庭在雅典民主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公元前4世纪,陪审法庭在雅典民主制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不仅享有司法权,也享有立法审查权和官员监察权。张春梅的研究表明,陪审法庭地位的提高并不是权力制衡的结果,而是“法律至上”思想付诸实践的产物。[29]蒋保介绍了古代雅典司法诉讼中的演说技巧。对于“好打官司的雅典人”而言,掌握一门演说技能具有重要的意义。[30]
在宗教社会史方面,陈思伟研究了希腊神灵伦理缺位的现象。文章指出,从历史文化角度看,希腊神灵伦理缺位现象产生于操希腊语的游牧印欧人征服土著农业民族之后,是多种异质宗教文化冲突融合的结果。在融合过程中,被征服者信奉的神灵被剔除、降格或吸纳。同时作为宗教文化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一方,被征服者所信奉的神灵被征服者强加以诸多伦理缺陷,嫉妒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方面。[31]
妇女史研究一直是社会生活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徐朗研究了斯巴达妇女与战争的关系,指出基于深刻的历史根据和现实原因,斯巴达妇女直接和间接地以多种方式影响当时的战争,但斯巴达女性处于男权社会从属者的地位并未因之发生本质性的改变。[32]
本年度在希腊史领域并没有专著出版,但几部经典论著的翻译引入对国内该领域研究的进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民主政治与古典希腊》一书利用了丰富的考古、铭文等实物资料以及历史学家、演说家、传记作家、戏剧作家和哲学家的文字资料,描述了公元前5到前4世纪希腊全盛时期的情况。作者从简略或矛盾的材料中建立起一种对历史事件的整体叙述,着重于对古典希腊历史诸重大事件与现象的理解和深度分析,细致、生动地展示了古典时代希腊的历史面貌。[33]《希腊化世界》广泛使用一手资料,研究了从亚历山大之死到希腊化世界并入罗马帝国期间的政治事件,也研究了这个世界中不同的社会制度和风土习俗,文学、科学、技术的重要发展以及新宗教运动的建立,是希腊化研究领域的权威论著之一。[34]格致出版社翻译出版了《古希腊的劳作》[35]与《希腊艺术史》[36]两部著作。《劳作》一书详细论述了荷马时期、古风时期、雅典时期和希腊化时期古希腊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生活,内容广博丰富,涉及家庭经济、城市经济、工业、农业、商业、殖民、货币等诸多经济门类,是20世纪早期欧美学界研究古希腊城市经济不可多得的力作,其学术价值与影响力持续至今。《艺术史》从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艺术谈起,详细介绍了古希腊艺术发展不同时期的主题、特征、技术手段及艺术价值。
在罗马史研究领域,叶民通过引述德国海德堡大学古代史系阿尔弗迪教授的一项关于塔西佗生平的铭文研究成果,展示了拉丁铭文研究在解决一些历史问题时可能起到的重要作用。[37]在中西比较研究方面,林英以《后汉书—大秦传》为中心分析了公元1到5世纪中国文献中与罗马帝国相关的记载的特点,认为相关信息是经过各种中间渠道传入中国,并非国人亲眼所见。把大秦知识传入中国的中介主要是安息人、贵霜人和南印度居民。中国人大体上从东汉永元年间主要通过安息人和贵霜人开始了解罗马帝国。2世纪中叶之后,关于罗马帝国的新消息则是通过南印度和南海路传入中国的。[38]而刘衍钢则通过翻译核对马塞里努斯所著文献,将“匈”与“匈奴”这两个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重新审视,以帮助古代史研究者认识到匈人与匈奴这两个民族的巨大差异。[39]
在古典文明终结问题的研究上,王晋新做出了新解释,并以此为基础重新审视了西方文明的形成。在他看来,古典文明是一个以地中海世界为其空间结构的文明,古典文明的终结与地中海世界的裂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西罗马帝国覆亡只是开启这一过程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此外,它还开启了地中海周边西方文明、拜占庭文明和伊斯兰文明鼎足而立、彼此对峙的这种新的文明空间格局。自其诞生之日起,这种新的文明格局和相互交往关系就一直规定制约着地中海地区历史的运行轨迹,至今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40]
五、 上古史古典文献的译
本年度世界上古史研究的一大亮点是对古典文献的译注,学者们纷纷将目光投向这一领域,这也说明国内对于一手文献的关注程度正在日益增强。
《赫梯法典》是赫梯人所遵循的重要行为准则,是认识赫梯国家社会经济和法律文化的一篇重要文献。它的编撰始于赫梯古王国时期,很可能先后在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进行了重新编撰和修订。赫梯法典的条款内容涉及社会经济生活、国家义务的履行和婚姻关系等各个方面,明确了各种买卖、租借和雇佣的价格、多项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量刑等内容。李政对这篇重要文献进行了译注。[41]徐昊、吴宇虹译注了《温阿蒙历险记》。这篇文献写成于古埃及二十王朝末期,主要讲述了底比斯高级祭司温阿蒙被派往毕布罗斯购买制造太阳船的雪松木材的历险经历。该故事发生于古埃及国力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这就让本文成为研究新王国末期和第三中间期早期古埃及内政、外交、海外贸易的重要材料。[42]郭丹彤、王亮释读、翻译了《阿吞颂诗》。该文献刻在位于埃及帝王谷西部十八王朝国王埃赫纳吞统治时期的大臣阿伊坟墓的西墙上,自上向下书写,共计13列,是研究古代埃及宗教和文学的重要文献。[43]阴元涛译注了第二次雅典同盟誓约的碑铭。该碑铭是公元前4世纪70年代雅典和其他希腊城邦共同签订的多边政治条约,是第二次雅典同盟形成的重要标志和条约依凭。它反映了希腊城邦在反对城邦霸权,寻求政治独立和自由的道路上做出的努力和尝试,是解读公元前4世纪前半叶希腊城邦历史和邦际关系的重要史料。[44]弗鲁曼塔里伊是罗马帝国图拉真时期出现的统属于中央的信息情报与监察人员,负责传递公文、刺探情报与监督行省。因史籍对弗鲁曼塔里伊的记载较少,拉丁铭文便成为研究弗鲁曼塔里伊的重要资料。李大维选取了《拉丁铭文集》和《铭文年鉴》中辑译的35条有关弗鲁曼塔里伊建制及其职能的铭文,借鉴相关文献,进行了必要的注释。[45]
六、世界中世纪史综合性研究
本年度较为引人注目的是由孟广林撰写的《世界中世纪史》。该书系21世纪史学系列教材之一,作者将重点考量与全局观照有机地整合起来,致力于彰显世界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与统一性。既着重梳理了5至17世纪欧亚大陆主要地区、主要国家的封建社会的缘起、兴盛、衰落的历史过程,也兼顾了这一时期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非洲和美洲的历史状况,并增加了中国历史的相关部分。同时,还对各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横向联系作了必要的勾勒。[46]刘成在《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中梳理了现代化起源于欧洲与欧洲中世纪的三大特性之间的紧密联系。他指出,欧洲的封建制比较容易与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相融。如果没有欧洲特殊的封建制,特别是王权的有限性,就很难出现脱离于欧洲主流社会的商业和城市,现代化或现代文明也就失去了自我萌发的基础。欧洲的基督教教会在中世纪广泛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而宗教改革既是现代文明的发展结果,同时又成为现代化的促进剂。[47]
就学术史的探讨而言,陈志强和武鹏以“查士丁尼瘟疫”研究为例,探讨了现代拜占庭史学家的“失忆”现象,他们指出这种无意识“失忆”的原因在于生态环境问题尚未成为其所处时代的主题,学者大多关注查士丁尼一世推行的内外政策,而没有注意此次“天灾”造成的严重后果。现代拜占廷学家在历史研究中的这种价值选择、判断和取向表明,人们力图通过历史研究再现已经逝去的生活记忆,但却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着各自的回忆,同时意味着某种程度的“失忆”。[48]孙连庆追踪了19世纪前半叶以来国外关于古罗斯民族问题研究的历程,认为按照研究者研究的主体思路可将古罗斯民族问题研究的过程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尽管在每个不同的时期,学者们所关注的焦点不同,但对于本研究课题而言都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在不断地深化认识,对我们全面把握该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和依据。[49]人文主义是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核心思想文化现象。人文主义所具有的崇尚古典文化、宣扬个体创作精神、强调以人为中心的人神和谐观、善用诗性智慧的思维方式等特征,对后来西方文化进程发生了持久的影响。因此人文主义也成了文艺复兴史研究领域的核心课题。从19世纪开始,西方学者开始对人文主义问题展开自觉、深入的研究,建构起一部具有丰富内涵的学术批评史。周春生的《西方人文主义研究学术钩稽》对此进行了详细探讨。[50]此外,他还认为文艺复兴是近代欧洲资本主义文明的萌芽阶段,也是人文主义思想文化的繁荣时期。布克哈特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等著作中,用其独到的文化史观论证了文化与人的个性、精神之本质联系,并对那段时期文学艺术等文化现象的特征、内容、价值、影响等作了总体性的梳理和评价。在布克哈特代表作发表150周年之际,为了深化文艺复兴史的研究,学术界有必要对布克哈特的文化史观重作一番探究。[51]
侯树栋对著名西欧中世纪史家沃尔特·乌尔曼进行了评析,指出沃尔特·乌尔曼是20世纪西方中世纪史学的一位大家,以著述宏富、观点鲜明、门生众多著称,在中世纪史研究领域一度有着十分显赫的地位,对我国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也有重要影响。同时,乌尔曼又是一位广受争议的学者,一些论者质疑甚至强烈批评他的观点和方法。乌尔曼引起学术界质疑和批评的主要是他在50年代以后发表的著述。他在这些著述中通过概括、抽象和“提纯”,以“两种权力观”的对立和此消彼长,完整地解说西欧中世纪政治思想的发展历程,试图建立某种逻辑化的解释框架。但批评者指出,乌尔曼的解释框架事实上已不同程度地支配着他对历史文献的解读和历史事件的解释。侯树栋认为这一批评是合乎实际的,这也正是近30年来乌尔曼的影响逐渐消失,其学说日渐被放弃的主要原因。[52]此外,苏珊·雷诺兹也进入他的研究视野,在《另一个中世纪——苏珊·雷诺兹有关西欧中世纪共同体的认识》一文中他指出,苏珊·雷诺兹是当代英国著名史学家,她从集体行为和集体意识的角度重新界定了共同体概念,因而扩大了共同体的含义。从这个角度,她把中世纪看作是由诸多共同体构成的社会。按这一认识,中世纪的领地、城市、王国本身,都是某种共同体。这种意义上的共同体与中世纪社会基本制度的关系并非二元对立,而是内在统一的。共同体在不同程度上维护着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体现着共同体成员共有的价值观念,但共同体并不是挣脱了封建制度和权力强制的自由、平等的小社会。中世纪人对王权的认同和对王国的归属感,以及王国政府对社会成员的集体行为和集体意识的依赖,表明各王国也呈现出共同体的很多特点。雷诺兹的诸多认识挑战了有关中世纪共同体问题研究的整个学术传统,向人们展现了另一个中世纪,富有启发意义,同时也留下了一些有待进一步探寻的问题。[53]德国史学家贝林格从天气和气候的视角,对欧洲近代早期出现的大规模猎巫现象给予跨学科的重新解读,从而得出了与众不同的结论。孙岳的《对贝林格“猎巫问题”的评述》评介了贝林格有关天气巫术与猎巫关系的命题,并对跨学科猎巫研究的困境和出路进行了分析。[54]受传统史学的影响,对近代早期法国赋税问题的研究长期局限于国家和制度层面。熊芳芳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家财政史和经济社会史研究的共同推进下,近代早期赋税体制及其实践成为西方学者尤为关注的研究主题。[55]
“早期近代”(Early Modern)是当今西方史学界广泛使用的一个术语。它最初是指西欧从中世纪到近代的过渡时期,后来逐渐用于指同时期的欧洲。20世纪下半期,随着全球史的兴起,"早期近代"也有了新的延伸。施诚的《全球史中的“早期近代”》便对此问题做了梳理。[56]工资史是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史学界对中世纪英国工资史的关注由来已久,王超华将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开端,主要是数据的统计与整理;拓展,经历了“人口论”和“货币论”关于工资涨幅影响因素的争论;深入,从经济—社会史角度研究工资史。理清楚这些线索,对我们进行中世纪英国工资水平的探讨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57]
七、中古欧洲政治法制史
李秀玲的《论拜占廷皇室妇女在帝国政治中的角色——安娜·达拉西妮个案分析》一文指出,在阿莱科修斯一世统治前期,安娜·达拉西妮是拜占廷帝国的真正掌权者。该文主要分析了她拥有的政治权力及其原因,并通过与其他皇室妇女参政途径的比较显示其政治地位的特殊性,探讨了拜占廷皇室妇女在帝国政治中的角色。[58]国春雷对基辅罗斯与拜占廷赫尔松之战原因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59]此外,他对学术界关于“罗斯受洗”的时间争论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分析。[60]
中世纪英国宪政史是西方史学界关注的焦点,在对君主立宪政体存在持久论争的情况下,近些年来学界对英国宪政早期起源议题的关注,为这一争论增添了更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孟广林遴选了三篇在纽约州罗彻斯特市举行的“法律、正义与统治:中世纪宪政制度新解”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大会主题发言介绍给国内学界。其中,詹姆斯·坎贝尔的发言认为,中世纪英国宪政传统与理念具有久远的历史,甚至在诺曼征服之前便具有了宪政王权特色,即使诺曼征服也没有中断英国宪政传统的延续。约翰·马蒂科特在考证“郡骑士前史”的基础上认为,中世纪英国议会地方代表制、中下阶层的政治参与及其与国王的协商,是英国根深蒂固的政治传统。理查德·卡尤珀则以其一贯的犀利文风质疑英国中世纪的宪政制度,他以中古时代的文学作品为史料依据指出,当时英国社会处于暴力和混乱的无序状态,尤其是社会精英从事着暴力争夺和利益侵犯的行径,这是与宪政制度相违背的,因而不能夸大英国的“宪政”传统。[61]国内学者邱胜利则对中古早期西欧的“王权神授”问题进行了探讨。[62]
乡村自治问题是本年度国内学者关注较多的领域。王玉亮和王培利探讨了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自治”性,认为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多具有共同体的性质,村民们在村庄经济事务、法律生活中都能“自我调控”管理,社区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也具有很强的民意色彩,村庄共同体的“自治”性制约了庄园领主的权威。[63]此外,王玉亮对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公益与互助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中世纪晚期英国乡村世界是由一个个村庄共同体组成的,在村庄共同体内村民共同劳作、共同管理村庄事务、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和共享村庄公共资源。村庄共同体在社区的基础设施、村庄秩序等公共事业管理方面,在对孤儿的监护和老人的赡养等救济保障以及在村民互保互助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64]熊芳芳的《近代早期法国的乡村共同体与村民自治》认为,作为一个自治性质的政治单位,乡村共同体以习惯法为基础,通过村民会议及其代表自主地管理共同体的公共事务。受近代早期法国社会经济形势和王权扩张的影响,这一自治组织发生了变化。村民“委员会”取代中世纪带有“直接民主”性质的村民会议,成为共同体的主要决议机构。代表共同体居民利益,管理乡村事务的村官则日益成为中央政府的代表,乡村共同体最终被转化为正式的基层行政单位。[65]
蔺志强讨论了中古英国政府对地方特权的政策问题,认为众多贵族特权领地的存在是中古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表现,但这种自治的性质需要重新评价。几个拥有高度自主权的特权领地都是特定军事、宗教或政治背景下形成的“特区”,不足以改变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全局;大量由教俗贵族管辖的所谓“私有”百户区的存在,是王权封赏的结果,也是在中央官僚体制不发达的情况下采用委托治理方式的体现,并不是以牺牲王权为前提自发形成的。随着12世纪以后英国王权的进一步增强,这些地方特权受到严格制约,其滥用被有效遏制,王权还不断尝试突破既有的特权,使地方自治的实践日益成为王国统一政府体系的有机成分。[66]学界普遍认为,在德意志从中古向近代转型的过程中,德意志的城市和王权从来都没有能够结成反对封建分裂割据的同盟。可是,钱金飞通过考察宗教改革前期、特别是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皇帝时期德意志南部的帝国城市和王权之间的关系后,发现这样的观点很难成立。在这一时期,德意志南部的帝国城市和王权结成了非常紧密的同盟,为创建一个新生德意志君主国,提供了基础和可能。查理五世皇帝和大多数南德帝国城市在对待宗教改革问题上的分歧,最终导致了城市和王权结盟的破产。[67]
在一向受人瞩目的英国都铎史领域,蔡蕾的《试析乡绅在都铎国家建构中的作用》一文认为都铎时期是近代英国民族国家建立和巩固的时期。乡绅作为最大的土地所有者阶层,被纳入到近代国家的政治体制。他们行使国家的权威,接受国家的管理,其政治管理职能被“国家化”了。乡绅对都铎国家建构有着多方面影响。他们不仅作为国家权力的中介和延伸,担负着都铎国家政策的执行,而且大规模进入议会,成为都铎政策制定的积极参与者。尽管他们是都铎专制国家的被统治者,他们在这一时期也无意于争夺国家领导权,但是,都铎统治必须以他们的满意为前提。因此,作为正在形成的英格兰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乡绅不仅是这个国家的建设者,也是这个新兴国家的所有人。[68]张殿清从政治角度对英国都铎宫廷的炫耀式消费进行了解读。他认为英国都铎宫廷饮食、服饰消费不仅是维持宫廷人员生存的必要条件,还是彰显国王权威、加强王权的一种手段。为此,国王倾其财力维持炫耀式消费,饮食、服饰尽显奢华。然而,由于受国王自理传统的束缚以及议会的制约,国王只能依靠其可支配性收入,不能通过税收的方法来筹集饮食、服饰消费资金。这充分体现了都铎王权的有限性。[69]指称与象征也是透视都铎英国王权的重要视角。都铎英国国王的自称与他称、国王的正式称谓与称号、国王的纹章与旗帜等,是分析都铎英国王权的指称与象征的主要内容,但迄今很少有学者从这样的视角对都铎王权进行研究。张乃和认为,指称与象征的内涵及其变迁表明,都铎王权的合法性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王权与主权观念实现了重合与交融,但王权的范围与职能划分中存在着公权与私权的内在矛盾。这集中体现在国王的特许权上。在这个意义上,英国宪政的发展历程正是解决国王特许权内在矛盾的过程。[70]
在本年度关于中古时期法制史的研究中,陈勇对《查士丁尼法典》做了较为深入的评析。[71]此外,我们知道研究教会法离不开对罗马法的理解,中世纪罗马法的法律渊源融合构筑于教会法律渊源之中,这种协调合作的双法学法律理论体系被认为是正确理解了教会法。李静认为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教会法学家的贡献,纵观西方法制史,教会法曾经长期是世俗法的仿效模式,是西方法律传统的核心内容之一。欧洲的法律文化是一个由罗马法和教会法双法学影响下的法律传统文化。[72]罗辉则论述了中世纪西欧教会的司法管辖权问题。[73]
郭峰对中世纪英格兰的森林法庭做了概述。[74]阎照祥对中古盛期英国神判法进行了论述,指出神判法又称“上帝裁决”,是英国中古时期司法机构试图通过神的意志来裁定嫌疑人是否有罪的司法程序和决断方式。它流行于7-13世纪。除司法决斗外,常用的神判法主要有火判法和水判法两类,其他有吞食判法、饥饿判法、寒冷判法、十字架判法等。神判法具有残忍、荒谬等非理性特点,易引发被告对执法者的贿买,同时因它归属于司法体系,受司法程序的制约,它还具有维护无辜者、惩戒罪犯、减少积案等效能。神判法之所以能在英国长期实施,归因于其特定的社会发展水平。由于君主、教会和民众的反对,神判法终于在1215年拉特兰宗教会议上被废除,代之以陪审团之理性方式。[75]
国际均势是近代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国内多数学者着眼于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前期的基督教文明内部阐释欧洲国际均势的起源。然而,杨保军、王晋新在对文明史的时空结构进行分析后认为,16世纪欧洲国际均势的整个演变过程受到外部力量——奥斯曼扩张的重大影响。奥斯曼帝国在欧洲的扩张及其同法国结盟,使基督教世界的内战与外战相结合,改变着国际力量对比,推动了欧洲国际均势的演变。[76]蒲利民的论文对1559年缔结的《卡托—康布雷奇和约》的形成过程及其影响进行了深入考察。文中认为该和约结束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意大利战争,形成了近代欧洲的基本格局,开启了大国政治的先河。《卡托—康布雷奇和约》是欧洲历史上的重要和约之一,研究该和约有助于深入理解意大利战争的历史意义,全面认识15、16世纪的欧洲国际社会。[77]
姜守明探讨了路德“因信称义”说对民族国家的意义。他指出在使徒时代,耶稣的门徒之一保罗最早提出"因信称义"这一神学思想,其目的在于反对犹太割礼派排斥外邦人接受福音教义。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通过研读《圣经》元典,以教父神学家圣奥古斯丁和英国宗教改革家约翰.威克里夫的神学主张为依托,结合自己多年的宗教体验,“发现”并重新解释了“因信称义”说。如果说,保罗的贡献在于首倡因信称义,反对因律称义,推动了原始基督教脱离犹太教而独树一帜,促进了基督教教义的形成;那么,路德的宗教贡献则在于,他把因信称义说当做批判教皇权和否定罗马天主教制度的武器,不仅借此创立了新教(路德宗),而且唤醒了处于长期沉睡中的德意志民族,进而为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提供了理论依据。[78]
八、 中古欧洲经济史
盎格鲁—撒克逊晚期,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活跃,为城市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物资基础。罗淑宇的《盎格鲁-撒克逊晚期英国城市兴起原因初探》一文认为,丹麦战争中,王权为收复失地而采取的各项临时措施广泛的刺激了英国城市的发展,教会此时也以积极的力量出现在早期英国城市的发展舞台上。在这三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英国城市在盎格鲁—撒克逊晚期开始发展壮大,从而缓缓拉开了此后几个世纪自治城市发展历程的序幕。[79]学界一般认为欧洲中世纪有关市集和城市的特许状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并促使商业成为瓦解封建制度的重要力量。赵立行在《“限制”还是“促进”:特许状与欧洲中世纪商业》一文中指出,这种价值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特许状的作用,也夸大了商业和封建制度的对立性。其实,商业始终是封建制度和封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许状是国王或领主自上而下颁布的,只是为商业顺利进行提供了某些必要的条件。颁发特许状的目的是为了将商业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所谓特许状对商业的“促进”必须以“限制”为前提。[80]王亚平的《试析中世纪晚期西欧土地用益权的演变》认为,法兰克王国建立之初,日耳曼人马尔克的共同占有原则与罗马帝国晚期形成的大地产制“嫁接”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对土地的用益权。在这种用益土地的基础上中世纪的西欧建立了一种人身依附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完全模糊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界限。10世纪以后持续开展的拓荒运动不仅扩大了土地面积,引发了对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份地被分成租佃制取代,导致土地地租形态的演变,土地的让渡形式也随之有了本质的变化,“纯粹私有制”由此产生,个人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利之间的界限逐渐清晰,管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制由此而产生和发展起来。[81]另外,赵庆日、谷延方探讨了中世纪英国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动力机制问题。[82]张殿清论述了中古英格兰王室财政收入演变及其对议会发展的影响问题。[83]在中世纪英格兰经济史研究领域最近形成了一种商业化理论。他们以冯·杜能的经济圈境理论为基础,认为城市需求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距离城市越近,农业的商品化程度越高。但是,李云飞认为中世纪英格兰领主自营地经济的商品化与这种理论多有出入。这是因为中世纪英格兰的经济实际并不符合冯·杜能理论中隐含着的前提条件。商业化派将冯·杜能的理论用于研究中世纪经济存在时代错位的问题。[84]
孙连庆的《中世纪东欧大水路贸易简论》指出,东欧大水路贸易作为一种中世纪商业的表现形式,与当时繁荣的海路贸易形式并驾齐驱,构成北欧与西欧地区间贸易的双桥,为国际长途贸易的繁荣注入了活力,并在中世纪东欧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85]莫玉梅讨论了中世纪犹太妇女从事借贷业的情况。[86]陈勇的《中世纪银行与教会的经济关系》一文认为,中世纪银行与教廷之间的关系异常密切,前者为后者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其中,最基本的服务包括如下四种,即征收税金,接收和转移税款,兑换货币以及提供贷款。对于教廷而言,它之所以离不开意大利银行家的服务,与教廷国际化的金融体系关联甚大。银行家则出于赢利的目的为教廷提供服务;但是,同时,还有一点也应该纳入我们的考察范围,即银行家利用教廷的权威以确保和促进其银行业务。银行与教廷之间如此密切的联系,极大地影响到银行自身的发展:中世纪银行的国际化特征以及银行三角平衡贸易的模式,即是这种影响的体现。[87]
契约租地的兴起是近代英国土地保有关系发生的一次变革,孙晓明认为它最初出现于领主自营地以及惯例租佃地中,逐渐彰显出优于其他封建土地保有形式的独特优势,到16世纪末最终取代公簿持有地成为最为重要的英国土地保有形式之一。15到16世纪英国乡村契约租地呈现出租期变长、租地面积扩大的趋势。契约租地体现出领主与佃户之间平等的契约关系以及土地的市场价值,有利于农民采用新技术、转变经营方式。它的兴起是商品经济发展结果,适应了英国乡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它的兴起也是土地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对英国兰农业现代化产生了深远影响。[88]英国从一个中世纪的落后岛国,到18世纪成长为世界第一工业强国,其间不断接受着外来移民、外国商人及其资本。在某种意义上,英国的早期发展和最初崛起,离不开这些外来因素的促进和推动。刘景华指出,当其处在经济落后阶段时,外来因素弥补了英国经济总量弱小所带来的不足和困难;当其经济发展进入欧洲前列时,外来因素为英国增加了推动力量。从中世纪的犹太人、意大利商人、汉萨商人、佛兰德尔织工移民,到近代早期的尼德兰宗教难民、法国胡格诺教徒、德国工匠、荷兰商人与资本,都为英国的发展做出了贡献。[89]李群探讨了城市与近代早期英国统一市场的形成问题,认为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英国城市实现了自身经济的调整,不仅摆脱了城市危机和乡村工业的冲击,进一步发展了商品经济,而且实现了经济的整合,在16世纪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市场,为英国最快、最顺利地完成社会转型,成为第一个工业国家提供了物质条件。[90]郭华通过对中世纪晚期英国交通运输发展的研究,论述了其对英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91]熊芳芳的《试析近代早期法国农民赋税的经济效应》一文认为,近代早期法国的王室赋税不断攀升,大大加重了农民的税收负担。沉重的税负所带来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不仅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水平,而且扭曲了农民的消费结构。此外,过高的税负和边际税率还对农业投资造成极大的抑制效应,农业投入不足使近代早期法国的农业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简单再生产状态,无法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突破。[92]
九、 中古欧洲社会史
马其顿王朝是拜占庭历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它是帝国历史上少有的长寿王朝,是其两大黄金时代之一。尹忠海的《权贵与土地——马其顿王朝社会解析》一书在分析了军事权贵、教会权贵、世俗权贵等群体之间围绕着权力和土地两大资源所展现出的互动关系,突出了皇权在这一互动关系中的主导能力,进而分析了这一互动关系对马其顿王朝统治下的社会所产生的深刻影响。[93]地震是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在生产力欠发达,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的古代社会,地震对受灾地区发展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武鹏的从拜占庭有关史料中发现,在公元6世纪,地震先后6次波及拜占庭帝国东部的大都市安条克,给该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灾害过后,尽管拜占庭皇帝和安条克地方政府、教会与民众都比较积极地参与救灾活动,但因为灾害本身过于严重,加之在地震次生灾害应对上的疏忽,安条克城市的发展最终还是在该时期陷入了低谷。[94]
在以往关于中世纪经济社会史的研究中,西欧的城市总是象征着自由和进步,由资产者缔造的城市也被认为是孕育自由的资本主义的母体。但朱明通过对11到13世纪西欧城市的具体考察,发现情况恰恰相反,城市不仅是由封建领主建立的,而且城市中教俗领主也占据着支配和统治地位。因此对于西欧中世纪城市“自由”的说法,需要给予更多的批判和认识。[95]16世纪的欧洲经历了一场普遍的贫困危机,欧洲各国政府纷纷采取了各种济贫措施,以缓解贫困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压力,天主教城市共和国威尼斯也不例外。尚杰认为,通过颁布济贫法和改革“大兄弟会”等旧式救济组织,威尼斯引导宗教慈善组织朝着世俗化方向发展,从而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近代济贫制度,有效地缓解了贫困问题造成的压力。威尼斯的经验表明,在推动近代早期欧洲济贫活动世俗化的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社会环境,而非传统上认为的宗教因素。[96]罗淑宇则关注了中世纪晚期英国城市的贫困问题及救济政策,指出这些社会救济措施尽管还不完善,但是却标志着城市政府统治理念逐步成熟,相对有效地稳定了社会秩序,并且为都铎时期中央政府的济贫制度提供了直接的政策来源。[97]
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英国私人的社会交往发生了变化,金彩云在《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英国私人社会交往探析》认为这主要表现在交往形式、交往空间和交往对象的变化上。交往形式从以群体为中心向以个体为中心转变;交往空间不再局限在庄园或者村庄共同体之内,而是扩展到周边教区甚至遥远的大城市;交往对象超出了昔日亲属或者村庄共同体居民范围,职业和共同的兴趣日益成为连接人们社会交往的纽带。私人社会交往的变化,使得英国个体的私人生活日益朝着个性化、自主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98]金彩云还研究了近代早期欧洲的妓女问题,认为中世纪的基督教强调禁欲和苦行主义,但却容忍妓女的存在,将卖淫视为必要的罪恶。教会的容忍和现实的需要,使得妓女在欧洲历史上一直存在,但在不同时代欧洲妓女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在欧洲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近代早期,妓女这个群体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从中世纪的合法群体到16、17世纪被视为洪水猛兽,受到镇压和驱逐,再到18世纪及其以后社会环境的宽松。妓女的这一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宽容度的扩大。[99]
黄鹤则从“规训”的角度,指出卡斯提廖内的《廷臣论》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本公开出版的以确定两性之间性别规范的著作。其中针对贵族女性社交生活的"规训"主要体现在美德、举止和仪容三个方面。这些规训通常以一种常见的礼仪形式存储在贵妇群体之中,身体因而成为“规训”和“贵妇”之间的重要关系纽带。而男权的压迫和女性由“被动者”到“主动者”的身份蜕变,最终成为针对贵妇的诸多“规训”得以实施的根本原因。[100]在近代化转型时期的意大利,传统的婚姻伦理观念受到冲击,性道德观念发生变化,人们私生活混乱,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李君芳认为,14、15世纪之前意大利妇女普遍早婚,夫妇年差较大;随着精英妇女参与宗教、政治、文化活动,中下层妇女参加社会化生产,男女尤其妇女初婚年龄上升,夫妇年差缩小,到17、18世纪,晚婚晚育成为近代婚姻模式的主流。[101]
另外,值得注意的还有邹翔对近代早期伦敦疫病隔离与宗教界的反应问题的探讨。[102]
十、中古欧洲思想文化史
徐善伟的《亚里士多德学说在中世纪拉丁世界的复兴及其影响》指出,在中世纪鼎盛期,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全部被翻译成拉丁文,与此同时一股研究亚里士多德的热潮也在拉丁世界迅速蔓延开来,而刚刚兴起的大学则成为传播亚里士多德学说的重要阵地。亚里士多德学说在中世纪拉丁世界的复兴及其传播对于西方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满足了中世纪大学教育的急切需要,为中世纪拉丁世界的科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有力地推动了人们对哲学、自然科学和神学的研究和讨论,从而使中世纪西方文化走向繁荣。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典文化作为西方文化之源的重大意义。[103]格雷戈里是6世纪高卢历史学家,著有《法兰克人史》,被后世誉为“蛮族的希罗多德”。汪丽红的《“蛮族的希罗多德”——格雷戈里的历史叙事伦理探析》认为,他虽与史学之父并举,然而浓厚的宗教成分也造成后世对其理解困难,误解重重。格雷戈里继承并发扬了奥古斯丁之后教父们的编史传统,以基督教的时空观和宗教逻辑撰写历史,将对人类的普遍关切落实于对个体命运的高度关怀,是基督教伦理在史学撰述上的一次实践。在史学发展进入“后现代”的今天,历史编撰的根基遭遇质疑,重新挖掘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特殊的历史叙事伦理也许会带来一些新的思考。[104]
李秉忠关注的是中世纪大学的生存问题,他以巴黎大学为例,指出中世纪大学不是社会变化的旁观者,它们应时而生,以独特的社团性结构适应了时代的新要求并积极参与到社会变革的浪潮中;它们在当时欧洲政治舞台上娴熟运用斗争和妥协之法得以生存,并通过博弈建立起固定的课程、学位、系科和学院体系;大学完成了城市、教皇、王权寄予其的厚望,指引着社会前进的方向,实现了其特定的社会功能--探讨高深学问和培养社会精英,这三方相互交织、相互推进,共同构成了大学的生存之道。[105]王涛对人们久已熟知的人物伊拉斯谟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他以伊拉斯谟在弗莱堡的晚年生活经历为例,清晰描绘了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和宗教改革领袖路德之间的私人关系,还原了这位著名人文主义者的真实面目,进而评价了他对宗教改革、天主教会等重要问题的理解,这有助于揭开他与路德之间在宗教改革和人文主义上的分歧,同时也有助于清理宗教改革与人文主义之间存在的根本问题。[106]周施廷的文章围绕着但丁“文艺复兴先驱”问题的三次大辩论,揭示了文艺复兴运动性质的转变:以复兴古典文化为宗旨的早期文艺复兴运动是如何转变成为以建立自由公民共和国为目标的政治运动的。[107]蒲利民将视野集中在“1494年一代人”身上,指出16世纪初的西方历史著述进入了一个转折时期,尼科洛·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和《佛罗伦萨史》、弗兰西斯科·圭恰迪尼的《意大利史》和《格言与反思》等论著相继问世,西方史家在分析这一特殊现象时,都不约而同地将之与意大利战争联系起来,认为这场几乎影响整个西欧的持久战争促成了欧洲政治意识形态的嬗变,反映出他们对意大利战争所产生的影响和对那个时代的“新政治”的见解,他们被称为“1494年一代人”。意大利战争的影响在他们身上显而易见,他们的著作也为意大利战争研究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历史见解。[108]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教育思想是以往学术界较少探讨的新课题。刘黎明的文章认为它是人文主义者在以人为中心,人神统一的人文主义理念和自然哲学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教育思想包括了自然教育内涵、自然教育目的、自然教育内容、自然教育路径。它深刻地影响了后世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发展。[109]此外,王瑞红、王玉波探讨了转型时期英国商人的培养和教育方式问题。[110]
十一、中古欧洲宗教史
关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宗教问题,张建辉指出,基督教的传入对英国产生了深远影响,国家和教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互相合作,互相支持,达到了互利和双赢,使英吉利民族增强了凝聚力。这是英国在宗教改革中没有像某些大陆国家那样因宗教改革而发生分裂,甚至走向内战的原因之一。[111]国春雷深入分析了蒙古入侵期间罗斯东正教会拒绝与天主教会合并的原因。[112]张日元则论述了公元4-9世纪拜占庭帝国的圣徒崇拜问题。[113]
英国宗教改革史研究在本年度也有了新的进展。刘城的《英国爱德华六世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神学教义革命》认为,英国“王权至尊”的权力结构,决定了神学教义变革的政治性解决方案。教职会议或主教在“至尊的王权”邀请下,以普通法的方式参与了对神学教义的定义。爱德华六世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政治环境,为神学教义革命的释放提供了机会。爱德华六世时代产生的《公共祈祷书》与《四十二信条》,将英国国教会神学教义改革演绎成了一场革命。经历玛丽一世的天主教政策之后,伊丽莎白一世在很大程度上恢复了爱德华六世时代的革命性举措,使英国教会在神学教义与礼拜仪式方面兼具路德教与加尔文教的特点。[114]在其另一篇文章中,她指出英国16世纪宗教改革重新定义了“世俗权力对于教会的责任”,国教会“最高首脑”不仅是“信仰的护卫者”,而且有责任“促进信仰的和谐与统一”。这样的责任定位迎合了宗教改革后信仰多元化发展的新局面,要求世俗权力建立超越教派的统治,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神学教义改革的政治化解决方案。她通过解读亨利八世时代产生的三部信仰阐释,深入诠释了如何构建“信仰的和谐与统一”,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缓慢而微小的神学教义变革。[115]
王加丰讨论了托马斯·莫尔的宗教观问题,指出莫尔心灵中理想的宗教是某种拥有美德的信仰状态。他反对任何扰乱和平的暴力,认为无情镇压扰乱和平的暴力是正义的。在他看来,和平和稳定极为重要,而其他的事情,包括宗教信仰都只有次要的意义。[116]林纯洁的《马丁·路德的战争观与士兵的天职》一文认为在战乱频繁的宗教改革时代,马丁·路德的战争观建立在“两个王国”论基础上,即战争与宗教应该分离,反对宗教战争;世俗政权由上帝设立,反对反抗暴君的战争。这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在土耳其战争和德国农民战争中表现了出来。与战争伴随而来的是一些士兵出于基督教仁爱的教义对本身的职业产生了怀疑,路德用天职观解决了这个信仰危机,肯定了士兵是一个正当而神圣的职业,天职的神圣性和世俗性分别对应一个士兵的基督徒和士兵身份,从而调和了二者的内在冲突,而且他提出的以基督徒良心判断是否参加战争具有极其重要的近代意义。[117]李韦追踪了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渊源,发现基督教人文主义者以较为先进的语言与文本批判方法对《圣经》的翻译和研究不仅为路德等改教家提供了新的神学思想的提出依据,他们基于基督徒立场在人文主义思潮下对《圣经》形成的新的体认更成为路德“唯独圣经”思想的重要基础。基督教人文主义在那个时代彰显的人文精神为路德改教思想的形成和提出提供了先在的社会主题和直接的思想资源,路德以“因信称义”为支柱性理论的改教思想则以吊诡的形式继承并超越了基督教人文主义。[118]陈文海在《近代天主教“特兰特体系”虚实考论——以〈特兰特圣公会议教规教令集〉为考察基点》一文中认为,“特兰特会议”和“特兰特体系”是两个既有密切关联又有迥异差别的历史概念,但人们往往把“特兰特体系”中的一切内容都和“特兰特会议”联系在一起,其结果便是对中世纪晚期以来的西方天主教会史产生各种误读。通过对《特兰特圣公会议教规教令集》这部文献的分析可以看出,特兰特会议的主题是有着明确指向的,其教规教令基本上都是围绕新教问题而制定的。而“特兰特体系”却将特兰特会议放大为一应俱全的法宝,这是罗马教廷对特兰特会议成果解释权实施垄断的结果。[119]
十二、中古南亚、东亚史
2010年度古代南亚史的研究成果不多,主要集中在印度佛教和婆罗门教等宗教观念问题的研究。例如,姚卫群对佛教与婆罗门教的修行理论进行比较,指出佛教和婆罗门教中的修行理论是两教宗教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这些内容的一些核心观念发源于印度古代圣典吠陀奥义书,在后世又不断丰富。两教的修行理论涉及宗教戒律及伦理思想的内容,也涉及禅定或瑜伽的内容,并且与两教的世界或人生现象的主要哲学观念相关。[120] 他还就佛教的“五位说”与婆罗门教的“句义论”展开比较研究,指出佛教与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的两大主要宗教派别。两教对宇宙万有或自然现象都有深入的观察和分析。佛教中的“五位说”和婆罗门教中的“句义论”展示了两教在这方面的基本理论。它们都被认为是达到其各自最高境界的重要智慧。这两种理论在分析事物或现象时有相同处,也有差别点。[121]
在日本史研究方面,李广志考察了日本旱期巫术,指出巫女在日本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文章从考古、宗教以及民俗等多处视角,着重考察了巫女的形成与演变过程,指出巫女信仰是日本萨满教的核心,同时具有浓厚的民间信仰底蕴。[122] 王巍对古代东日本地区的埼玉稻荷山古坟和埼玉古坟群的出土遗物进行了分析,指出,埼玉古坟群的大中型墓葬的年代大都属于6世纪的古坟,其墓主人很可能就是武藏国的历任国造及其家人。而年代在5世纪后半期的稻荷山古坟墓主人可能是武藏国的最早的国造,抑或是武藏国国造的前身。[123]白云翔根据考古发现的镜范并结合对铜镜的观察,对公元3世纪以前东亚古代铜镜铸造技术的陶范传统和石范传统进行了初步讨论,勾画出了两个传统的发生、发展以及各自结局的轮廓。不过,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发现的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世纪前后的多钮细纹镜,无论认为它是陶范铸造还是石范铸造,都缺乏可靠的证据,而这一问题与两个铸镜技术传统在朝鲜半岛的发展演变密切相关。日本平原遗址弥生古坟出土的当地铸造的超大型连弧纹镜,究竟是陶范镜还是石范镜还有待于进一步确认。并且,陶范铸镜技术最初传人日本列岛,究竟是技术的传播还是随着铸镜工匠的东渡而传人还不能确认。因此,本文的意义与其说是解决东亚地区古代铸镜技术传统的问题,毋宁说是提出这一问题,以便从东亚的视野、从铜镜铸造技术传统发展演变的视角审视和思考东亚地区古代铜镜的制造和使用,以及由此所反映的社会动向与文化变迁。[124]
在古代制度史研究方面,章林分析了日本律令制国家中的陵户,陵户为天皇及其皇族守卫陵墓,属于古代日本贱民阶层,是当时的“五色贱”之一。他指出在公元710年的《养老律令》中,陵户被划贱民,但在此前的《大宝律令》(701年)中,陵户仍然属于良人阶层。在“五色贱”(五种贱民)中,陵户有着更为复杂和特殊的地位。对陵户的探讨有助于加深对日本律令制国家的社会等级制度的理解。[125] 刘琳琳研究了日本古代国家神抵祭祀体系中的与疫病有关的祭祀。指出镇花祭、道飨祭和疫神祭这三种祭祀中蕴含了与疫病有关的鬼神观念。文章从疫病祭祀的角度对三个祭祀进行整体把握,发现道飨祭和疫神祭的鬼神观念均来源于中国的“疫鬼”以及日本原有的“神”观念对中国的“疫鬼”观念的改造,从而形成国家的神道祭祀中本国文化与外来文化融合共存的状态。[126] 吴春燕和王萌讨论了日本江户时代身份等级制中的“差别现象”。[127] 许晓光论述了日本近代早期政治学说中的“抵抗权”思想。他指出,由于社会转型的需求和当时特殊的社会条件,德川时期的日本思想界受西方先进国家政治学说的影响,提出了人民拥有抵抗权的思想学说,主张人民在必要时可对实行专制统治的政府履行抵抗权利。思想家们宣传了人民抵抗权利的正当性,并就抵抗权履行的方式问题展开了讨论。[128] 李晓燕对江户时代的锁国政策进行了再探讨。指出锁国时期日本保持着与中国、荷兰、朝鲜等国的联系,而且通过中国人与荷兰人获得外部情报,并通过推广兰学接触西方科学成果。正是这种非常规的锁国,一方而维护了日本国内两百多年的和平与稳定,有效地阻比了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维护了民族独立;另一方而将学习吸收外来文化的选择权牢牢掌握在自己乎中。[129]
在思想文化史研究方面,朱莉丽认为,日本古代唯一向中国称臣的时期是室町幕府统治时期。幕府向明称臣的抉择源于其渴望与中国进行贸易的经济诉求,但在日本的知识分子中,对这一行为始终存着反对的呼声。通过对收录在《善邻国宝记》中的外交文书以及对文书起草者思想背景的分析,可以看出为室町幕府服务的日本知识分子们主张的是与中国平等的立场,所奉行的是“慕华”但不“事大”的外交理想。[130]庄佩珍指出丰臣政权时期“神国思想”的发展是日本“神国思想”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结合对丰臣政权对外政策的变化等因素的考察,通过分析丰臣政权的外交文书中所见“神国思想”在内容和作用上发生的变化,揭示这一时期的“神国思想”是丰臣政权根据对外政策的改变等具体历史条件的变化而重新创造出来的产物;同时指出,在丰臣政权创新“神国思想”的过程中,流传到日本的中国典籍与阅读大量中国典籍并深受中国文化熏陶的禅僧起了重要的作用。[131]覃启勋评价了中国儒学家朱舜水对日本水户学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指出朱舜水与日本水户学有着无可否认的重要关系,为日本近世多元文化的形成做出了卓越贡献。[132] 崔世广、李含考察古代中日两国的忠孝观,发现在看似相近的表象下隐藏着各自不同的伦理要素。这一对道德观念反映了两国不同的伦理体系及社会形态。忠、孝道德观念在两国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反映出中日两国传统意识问的差异.以及社会形态的变化.对于正确认识中日两国意识形态的差异.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133]
张兰星探讨了欧洲火枪在日本的传播和影响,指出,16世纪40年代以后葡萄牙人把欧洲火枪带到日本,日本人立即对此产生强烈兴趣。火枪在日本的传播、应用和迅速发展,具有一定政治、经济和文化原因。火枪在日本由分裂走向统一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34]周爱萍则讨论了中国的币制变革对日本的影响。明末清初以中国为主要贸易对象的东西方白银贸易迅速发展,中国铜钱广泛流通于日本等东亚地区。该时期中国政治、经济、币制的变动对日本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日本近世以金、银、钱为主要币种的货币制度的建立,从而奠定了日本近代货币制度的基础。[135]
在古代中世纪中日关系史研究方面,王凯认为,古代大陆移民凭借其先进的技术与文化在日本列岛内创造了许多重要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难波津工程的建造与难波津之歌的产生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在倭王权的统治下,古代大陆移民在创造了大型综合性水利工程——难波津工程的同时,还在劳动过程中创作了“难波津之歌”这首著名的和歌。伴随着古代日本律令国家的形成与倭王权的强大,难波津之歌便成为倭王权用来宣扬其对内外统治的精神工具。[136] 韩昇利用唐代文献对中国出土的日本《井真成墓志》进行了深入的再探讨。他的研究表明,井真成应该是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到来的日本遣唐使团的准判官,到长安后旋死去,而不是在唐滞留19年的留学生。其墓志揭示了古代东亚世界国家间交往的具体形态,为我们研究唐朝对外授官与赠官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实例,进而还可以藉此对唐朝和日本授予遣唐使官员的官阶进行比较研究。这一研究成果在引起日本学术界的重视。[137] 王勇对838年日本派出的最后一次遣唐使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此次遣唐使作为唐代中日使节往来的收尾之作,具有多元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随同使团入唐的天台僧圆仁肩负着一些特殊使命,即携带日本天台宗的疑问请求唐人解答,在天台宗开创者智颁灵前供奉日本皇室的祭品,抄写日本所缺的佛教书籍等。文中详细考证了圆仁等人在华的行迹和取得的成果。[138] 王金林指出,古代中日关系在整个中日关系交流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不仅政府间交往密切,民间交流也十分频繁。宋朝建立以后中日民间交流进入又一个高潮期。他根据成寻的《参天台五台山记》、《小石记》等历史文献,对两国民间经济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进行了新的探讨。[139] 郑洁西分析了万历二十一年潜入日本的明朝间谍。明万历年间丰臣秀吉发动的侵朝战争,给东亚世界各个相关国家之间的交流注入了新的内容,战争期间参战方之间的人员往来,比以往更为频繁。明朝政府通过派遣间谍等形式,积极地搜集和研究日本情报,藉以把握战争形势,谋求战略上的主动权。这些情报关乎战局的进退和战争的胜负,对这场战争产生了重大影响。[140]
在朝鲜史研究方面,潘畅和、何方探讨了古代朝鲜的“两班”制度及其文化特点。两班起源于高丽,成熟发展于朝鲜王朝时期,其典型形态是“在地两班”。在地两班于16世纪时走出京城返回农村,并构筑了自己的永久世居地和文化根基。他们在朱子学的价值体系中,远离商品经济,营造了自己独有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文化,成为朝鲜王朝稳定的社会体制基础。[141] 金禹彤探讨高丽王朝的礼制,认为高丽礼制建设是适应朝鲜半岛统一国家中央集权政治要求、加强君主权威的重要举措,是朝鲜半岛政治文化转型的开端与标志。高丽礼制建设主要借鉴了中国唐宋制度中的五礼体系,同时又纳入了佛道“二氏礼”,形成了特殊的礼制格局。高丽礼制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政治、社会功效,在朝鲜半岛礼制建设史上具有特殊意义,在朝鲜半岛儒家化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42]
在古代中韩、韩日关系史研究方面,王霞论述了八世纪前半叶新罗在东北亚的地位。[143]崔鲜香探讨了高丽女性在高丽与蒙元关系中的作用问题,认为在政治方面,高丽女性通过元朝朝廷中的亲高丽势力和高丽国内的亲元势力,间接地发挥作用,使两国维持和平、稳定的关系,但她们的家族利益受损时,她们也危及高丽的安全。在经济方面,高丽女性在国内通过参与社会生产劳动,在两国的经济交流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进入蒙元长期生活的女性更是推动了两国间的经济交流。在文化方面,高丽女性加强了两国间的服饰、音乐舞蹈和儒学、佛教、巫教等思想文化的交流。[144]朱法武讨论了壬辰战争中朝鲜对中日议和的立场,指出朝鲜李朝政府出于与日本的尖锐矛盾及自身的民族利益,对和谈是坚决反对的。但在和谈过程中,基于当时的战争态势、和谈进程的曲折及中日双方的矛盾,其立场又不断进行着游移、变化和调整,表现了其外交策略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紧密结合,即在大国夹缝中求生存的实用主义态度。[145]另外,颜廷宏也对壬辰战争对东亚国际关系的影响做了探讨。[146] 石少颖论述了“壬辰倭乱”中明朝与朝鲜对日本“封贡”问题的交涉。[147] 他还以朝鲜仁祖时期“斥和”与“主和”论争为中心探讨了朝鲜“名分外交”的困境。[148]
在越南史方面,马达重点关注了越南开国传说与中国历史文化渊源关系。[149] 杨黔云关注了早期日本和越南的经济文化交流问题。[150]
十三、中西交通史
张绪山的《唐代拜占庭帝国遣使中国考略》一文指出,唐代中国典籍在“拂菻”名义下保留了拜占庭向中国遣使的记载。“拂菻”一名来自Rum一词,经由中介语言如亚美尼亚语、波斯语进入汉文典籍。643年的遣使可能是拜占庭帝国著名的皇帝希拉克略所策划,而由其他人实施,目的是想联合唐朝共同抗击新兴的阿拉伯势力的进攻。在阿拉伯势力征服伊朗高原后,其他各次遣使主要经由活跃在中亚的景教徒来完成。[151]张箭追踪了南瓜的发展传播史,指出南瓜起源于美洲墨西哥地区,9000年前已开始被驯化。南瓜种子可能于1494年传入欧洲,16世纪伊始在园圃、温室里栽培。1542年起,欧洲文献始有对南瓜的明确记载。南瓜于16世纪中叶经东南亚传入中国东南沿海,然后传遍中国内地。在中国的文献中,《本草纲目》始有明确的较详细的关于南瓜的记载,吴其浚则较早画出了逼真的南瓜图。从乾隆时代起中国人口剧增,南瓜在用作蔬菜的同时,有时也成为粮食的代用品。[15
十四、简单的评述
综上所述,2010年度的中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研究力量得到增强,研究成果不断增加。研究者对一手文献更加重视,不论是利用原始文献的研究,还是对于古典文献的释读、译注。不少研究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宏观思维的引领下,做中观、微观的研究。除传统的研究课题外,女性史、乡村社会经济史、文化史、环境与灾难史等领域的成果有所增加。
本年度我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出了以侯建新教授为理事长的新一届理事会。研究会下属的两个专业委员会,即世界古代史专业委员会和世界中世纪史专业委员会分别在山东聊城和湖北武汉举行了年会。研究会在学科发展和建设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过,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在学科布局、资料积累、人才培养、学术批评、成果评价机制、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在研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选题重复、成果质量不高、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缺乏延续性、国际学术交流闭塞等问题。另外,我们的一些研究还程度不同地受到当今国内学界和图书市场的“浮华”、“浮躁”、“浮夸”的所谓“三浮”之风的影响。创建有中国风格与特色的世界史研究体系,已是当今许多中国世界史学者的共识,而建立“有中国气派的世界史研究体系”正需要从上述方面一点一滴的做起。
注:
[1]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年5月。
[2]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
[3]徐建新:《日本古代国家形成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金寿福:《古代埃及早期统一的国家形成过》;黄洋:《迈锡尼文明、”黑暗时代’与希腊城邦的兴起》。对于这次会议的综述见胡玉娟:《全球视野下跨学科的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古代国家的起源与早期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上述论文载于《世界历史》2010年第3期。
[4]易建平:《从词源角度看“文明”与“国家”》,《历史研究》2010年第6期。
[5]郭子林:《古埃及王室墓葬与王权的形成、发展》,《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
[6]郭子林:《托勒密埃及的法律与司法实践》,《历史研究》2010年第4期。
[7]王海利:《古埃及女性地位考辨》,《西亚非洲》2010年第2期。
[8]令狐若明:《古代埃及的雕刻艺术》,《古代文明》2009年第4期。
[9]王海利:《法老与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
[10]金寿福:《西方列强对外扩张和竞争中的埃及和埃及学》,《古代文明》2010年第2期。
[11]颜海英:《中国“埃及学之父”夏鼐》,《历史研究》 2009年第6期。
[12]郭丹彤:《公元前1600年—前1200年古代东地中海世界的联盟和联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13]曹明玉:《阿卡德时期印文类型研究》,《古代文明》2010年第2期。
[14]李海峰:《古巴比伦时期房屋租赁活动初探》,《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5]禹钟华:《古代两河流域的借贷及其影响》,《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16]于殿利:《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宗教的人本主义因素》,《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17]李宏艳:《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研究综述》,《古代文明》2010年第1期。
[18]吴宇虹:《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文献中的狂犬和狂犬病》,《古代文明》2009年第4期。
[19]孟振华:《波斯早期犹大政策重探》,《世界历史》2010年第4期。
[20]王俊娜、吴宇虹:《乌尔第三王朝贡牲中心出土舒勒吉新提王后贡牲机构苏美尔语档案文献研究》,《古代文明》2010年第2期。
[21]黄洋:《古代世界的共和主义》,《史学集刊》2010年第3期。
[22]杨共乐(主持):《“文明转型期’:古希腊、罗马帝国演进规律及特点》,《河北学刊》2010年第4期。该专题讨论包括:王大庆:《古希腊城邦:向帝国时代转型的困境与趋势》;杨共乐:《罗马共和政体衰亡原因新解》;刘林海:《”永恒的罗马’:观念的变化与调整》。
[23]王青林:《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宪法概念与宪政制度探析》,《史学集刊》2010年第4期。
[24]晏绍祥:《“新世纪、新民主?”——近十年来雅典民主研究的某些取向》,《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第4期。
[25]张巍:《赫西奥德《农作与时日》里的社会史问题两则》,《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
[26]吴晓群:《希罗多德的“历史书写”》,《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27]邢颖:《试论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的城邦关系与城邦贵族——以公元前420年第90届奥运会为例》,《世界历史》2010年第1期。
[28]蒋保:《试论波斯对伯罗奔尼撒战争的介入》,《世界历史》2010年第4期。
[29]张春梅:《权力制衡还是法律至上?——公元前4世纪雅典陪审法庭地位分析》,《古代文明》2010年第4期。
[30]蒋保:《古代雅典司法诉讼中的演说技巧》,《历史教学问题》2010年第4期。
[31]陈思伟:《希腊神灵伦理缺位现象探源》,《古代文明》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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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版。
[47]《史学月刊》200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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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史林》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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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54]《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55]《法国近代早期地方赋税体制研究综述》,《武汉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56]《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第4期。
[57]《西方学界关于中世纪西方工资史的研究》,《史学月刊》2010年第8期。
[58]《历史教学》(高校版)2009年第12期。
[59]《基辅罗斯与拜占廷赫尔松之战原因新论》,《史学集刊》2010年第4期。
[60]《对“罗斯受洗”时间的争论》,《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
[61] 詹姆斯·坎贝尔:《英国宪政的盎格鲁-撒克逊起源》,孟广林、鞠长猛译;约翰·马蒂科特:《郡骑士“前史”:920-1270年王国会议中的小土地所有者》,孟广林、柴晨清译;理查德·卡尤珀:《文学与历史:质疑中世纪英国宪政制度》,孟广林、李家莉译,《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
[62]《试论中古早期西欧的王权“神授”》,《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63]《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自治”性》,《历史教学》(高校版)2010年第3期。
[64]《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65]《世界历史》2010年第1期。
[66]《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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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英国都铎宫廷炫耀式消费的政治意蕴》,《史学集刊》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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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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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奥斯曼扩张与16世纪欧洲国际均势的演变》,《史学集刊》2010年第5期。
[77]《〈卡托-康布雷奇和约〉——16世纪欧洲和平宪章》,《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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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北方论丛》2009年第6期。
[80]《历史研究》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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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河北学刊》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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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北方论丛》2010年第5期。
[86]《中世纪英国犹太妇女与借贷业》,《齐鲁学刊》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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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外来移民和外来商人:英国崛起的外来因素》,《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
[90]《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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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人民出版社2010年7月版。
[94]《拜占庭史料中公元6世纪安条克的地震灾害述论》,《世界历史》2009年第6期。
[95]《城市的空气不一定自由——重新审视西欧中世纪城市的自由》,《史林》2010年第2期。
[96]《16世纪威尼斯的贫困与济贫问题》,《史学集刊》2010年第2期。
[97]《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98]《史学理论研究》2010年第2期。
[99]《北方论丛》2010年第2期。
[100]《〈廷臣论〉对文艺复兴时期贵族妇女的“规训”》,《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01]《转型时期意大利婚姻形态的变化》,《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02]《齐鲁学刊》2010年第3期。
[103]《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04]《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05]《浅析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生存之道——以巴黎大学为例》,《历史教学》(高校版)2010年第3期。
[106]《“心怀二意”的伊拉斯谟?——以六年的弗赖堡生活为例》,《历史研究》2009年第6期。
[107]《关于但丁“文艺复兴先驱”的三次大辩论及其政治意义》,《世界历史》2009年第6期。
[108]《“1494年一代人”与意大利战争研究》,《历史教学》(高校版)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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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政教关系》,《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12]《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13]《论公元4—9世纪拜占庭帝国的圣徒崇拜》,《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114]《历史研究》2010年第2期。
[115]《缓慢而微小的变革:亨利八世时代国教会宗教信条解读》,《世界历史》2009年第6期。
[116]《关于托马斯·莫尔宗教观的几个问题》,《学海》2010年第1期。
[117]《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18]《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渊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19]《学术研究》2010年第8期。
[120]《佛教与婆罗门教的修行理论比较》,《南亚研究》2009年第4期。
[121]《佛教的“五味说”与婆罗门教的“句义论”》,《南亚研究》2010年第3期。
[122]李广志:《论日本原始信仰中巫女的主体地位》,《民俗研究》,2010年第1期。
[123]王巍:《从中国看日本埼玉稻荷山古坟和埼玉古坟群》,《考古》2009年第12期。
[124]白云翔:《试论东亚古代铜镜铸造技术的两个传统》,《考古》2010年第2期。
[125]章林:《略论日本律令制国家的陵户身份》,《古代文明》2010年第3期。
[126]刘琳琳:《日本古代国家疫病祭祀中的鬼神观念》,《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
[127]吴春燕、王萌:《论德川身份等级制中的“差别”现象》,《日本问题研究》2010年第1期。
[128]许晓光:《论日本近代早期政治学说中的“抵抗权”思想》,《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29]李晓燕:《日本锁国新论》,《贵州文史丛刊》2010年第1 期。
[130]朱莉丽:《试析室町时代五山禅僧的中国观——以〈善邻国宝记〉所收外交文书为中心》,《社会科学辑刊》2009年第6期。
[131]庄佩珍:《日本丰臣政权时期外交文书中所见“神国思想”的发展与创新——兼论中国典籍对日本思想文化发展的影响》,《福建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32]覃启勋:《朱舜水与日本水户学关系之考辨》,《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1期。
[133]崔世广、李含:《中日两国忠孝观的比较》,《东北亚论坛》第19卷第3期,2010年5月。
[134]张兰星:《“切支丹时代”欧洲火枪在日本的传播和影响》,《史林》2010年第2期。
[135]周爱萍:《明末清初东亚政治经济形势变动与日本近世货币制度的建立》,《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36]王凯:《古代大陆移民与倭王权的形成——以难波津之歌为线索的考察》,《外国问题研究》2009年第4期。
[137]韩昇:《<井真成墓志>所反映的唐朝制度》,《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6期。
[138]王勇:《最后一次遣唐使的特殊使命—以佚存日本的唐代文献为例》,《甘肃社会科学》2010年 第5期。
[139]王金林:《北宋时期中日民间交流新探》,《日本研究》2010年第1期。
[140]郑洁西:《万历二十一年潜入日本的明朝间谍》,学术研究2010年第5期。
[141]潘畅和、何方:《论古代朝鲜的“两班”及其文化特点》《东疆学刊》2010年第3期。
[142]金禹彤:《高丽礼制研究》《东岳论丛》2010年第8期。
[143]王霞:《试论八世纪前半叶新罗在东北亚的地位》,《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44]崔鲜香:《高丽女性在高丽与蒙元关系中的作用》《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45]朱法武:《壬辰战争中朝鲜对中日议和立场探析》,《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2期。
[146]颜廷宏:《试论壬辰战争对东亚国际关系的影响》,《聊城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147]石少颖:《试论“壬辰倭乱”中明朝与朝鲜对日本“封贡”问题的交涉》,《许昌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148]《兰州学刊》2010年第7期。
[149]《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50]《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151]《世界历史》2010年第1期。
[152]《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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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 张炜 徐建新:2010年度中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前沿报告
2011-3-2 10:44:00
首发
(世界历史研究所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室)
世界古代中世纪史学科是中国世界历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世界古代史和世界中世纪史两个分支学科组成。世界古代史学科所包括的时间范畴是从人类起源到公元四五世纪;若按地域划分,则重点分为古埃及史、古代西亚史、南亚史、古希腊罗马史和古代中亚史、东亚史等。中世纪史学科是研究从四五世纪到十六七世纪的历史。现将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我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学科的主要研究成果介绍如下。
一、 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
目前学术界使用的文明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汝信主编、陈启能、姜芃等著《世界文明通论——文明理论》[1]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文明比较研究中心推出的关于世界文明系列研究的最新成果。该书从广义文明(文化)的视角,结合历史实际,分析了人类文明理论的发展过程,探讨了文明的起源、发展和文明的形态等问题。同时还具体分析了古代世界文明,包括两河流域文明、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古代中华文明及其相互关系。裔眧印主编的《世界文化史(增订版)》[2]是一部新近修订的世界史教材,该教材于10年前出版,此次在增订的基础上出了新版,进一步深化了本书作者们强调的“世界文化发展的多元一体结构”的观点。
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一直是中国学术界的热点问题,本年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主办,在北京召开了“古代国家的起源与早期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来自中国、美国、日本、荷兰、俄罗斯的五十多位学者围绕世界古代史上的国家起源与早期发展问题进行了跨学科的对话与交流。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文明与国家起源的理论;古代世界各地区国家起源的模式与特点。《世界历史》2010年第3期上选登了此次会议的部分论文。徐建新研究了日本古代国家形成史,指出,日本古代国家是相对独立地由生活在日本列岛上的人们建立起来的;日本古代国家是在东亚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外部因素对日本国家的形成起了极大的作用;与东亚大陆上的原生国家相比,日本古代国家的形成过程是相对短暂的。金寿福强调了古代埃及早期统一国家漫长的产生过程中的多重因素。他试图通过描写和分析时间上比那尔迈调色板更早、但在体裁和题材上与之相似的出土文物,阐述以希拉孔波利为中心的上埃及统治阶层由南向北进行扩张的基本脉络,同时指出贸易和文化交流在国家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不容忽视的作用。黄洋重新审视了西方有关早期希腊国家兴起的主流观点,提出西方学者之所以强调迈锡尼文明与城邦兴起两个时期的中断,是受到西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在他看来,希腊城邦的兴起实际是迈锡尼王国解体之后希腊社会渐次演化的结果,而非所谓革命性变革的结果。荷马史诗所描绘的情形很可能是迈锡尼文明和城邦文明之间的中间环节。胡玉娟对此次会议的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做了详细的评述。[3] 此外,在本年度,学者们还关注包括中国在内的古代社会政治演进及国家起源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易建平对古代政治史上的一些重要概念,如“文明”、“国家”等做了梳理和辨析。其研究从词源的角度分别梳理了“文明”、“国家”等语汇在西方和中国文明中的演化进程,提出在中国史前史和先秦史的研究中要加强东西方话语体系的沟通,将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置于国际学术的背景之下开展。[4]
二、 古埃及史研究
王权研究是古埃及早期国家乃至埃及学研究中的重要理论问题,以往学界主要依赖图示和铭文史料考察古埃及王权的形成、演变与特点。郭子林通过对古埃及的前王朝、早王朝和古王国等不同时期的王室墓葬的形式、结构、规模、陪葬品、壁画、铭文等考古实物的考察,研究了王室墓葬与王权形成和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古埃及王室墓葬的形成与发展体现了王权的形成以及早期王权向专制王权的演化,并体现了早期王权和专制王权的特点。[5]
在埃及法制史方面,郭子林研究了托勒密埃及的法律与司法实践。他在文章中指出,受法老埃及法律和希腊及西亚其他地区法律的影响,托勒密埃及分别实行了适用于当地埃及人和外来移民的法律体系。在两种法律体系发生冲突时,国王会以仲裁者的身份,以赦令或敕令的方式颁布针对具体问题的法律,从而使两种法律体系处于事实上的和谐状态。这一法律及司法体系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弱者的利益,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但它依然体现了国王的个人意志。[6]
在社会史方面,王海利从多个角度出发,重新审视了古埃及社会中女性的地位。他认为,从历史角度看,古埃及社会中的女性虽然与男性至少在理论上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缘于社会的、传统的限制,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古埃及男性比女性更处于优势。在文学作品中,女性是消极、被动、任性、堕落的代名词;在艺术创作中,女性处于从属地位;从语意学角度看,女性被置于称呼的客体。因此,尽管古埃及的女性拥有比同时期世界其他地区的女性较多的权利和较高的地位,但仍旧没有改变古埃及男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特征。[7]
古埃及艺术史的研究也已进入中国学者的视野。令狐若明按照历史分期分别阐述了古埃及雕刻艺术的特点。自古王国时期确定其基本法则后,古埃及的雕刻艺术经过中王国时期的发展,到新王国时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从新王国末期开始,逐渐趋于衰落。但古埃及的雕刻艺术在古王国、中王国和新王国的3000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其主要特征。至希腊、罗马统治埃及时代,面临外来文化的冲击和渗入,具有悠久传统的埃及艺术仍未因此而泯灭。古老的埃及艺术以其独特的民族风格继续影响了希腊、罗马艺术的发展。[8]
在埃及学的学术史方面,本年度的研究既有西方埃及学研究状况的介绍,也涉及中国埃及学研究方面的内容。王海利出版了学术专著《法老与学者——埃及学的历史》。该书征引了国内外埃及学者的有关专著、论文、自传、回忆录,还有埃及考古学的发掘报告等资料,涉及全世界十几个国家的数百位埃及学家,主要做了埃及学学术史的梳理工作。[9] 金寿福全面介绍了西方列强对外扩张和竞争过程中的埃及历史和埃及学。他在文章中指出,埃及学是由拿破仑军事远征和西方列强对外扩张催生的产物,它的建立和发展见证了埃及沦为殖民地的全过程。诞生于殖民时期的埃及学经历了在欧洲列强文化中成长以及在夹缝中生存的不寻常历程,而西方学者语境下的埃及学所构建的古埃及历史与文化,使得现代埃及人处于两难的境地。[10]中国的埃及学研究如今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个领域的奠基人——夏鼐先生,《中国“埃及学之父”夏鼐》一文就对此进行了回顾。[11]
三、 古代西亚史研究
本年度古代西亚史研究领域成果颇丰,其中有多篇成果都涉及一手文献的解读研究。我国学者的这类实证性研究,无疑需要语言、一手资料等多方面的研究积淀,这也表明我国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
刘健从区域性“世界体系”的视角观察古代两河流域地区历史发展的脉络,研究西亚地区贸易文化交流体系中不断扩大的核心区范围,核心区与边缘区的关系及推动这个区域性“世界体系”发展的多样化因素。指出整体史视角对于世界古代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政治史方面,郭丹彤研究了公元前1600年—前1200年古代东地中海世界的联盟和联姻。东地中海世界各国在这段时期内密集的联盟和联姻实际上是它们外交活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由此该区域建立起了保护和兄弟的外交模式。为了稳固彼此之间的外交关系,东地中海世界各国制定了彼此都必须遵循的外交惯例,规范了国家间的引渡和信使制度,从而为外交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12]曹明玉将印文与政治之间建立起了联系。他研究了两河流域的滚印印文的类型,指出两河流域的滚印在阿卡德时期所出现的飞跃性发展:印文的使用变得更为普及,图案内容更为复杂,类型更为多样。而究其原因在于,阿卡德王国是两河流域首个统一地域国家,印文的这种发展状况与阿卡德王国领土持续扩张、王权观念日渐强化、国王采取一系列手段确立和巩固中央政府的统治密切相关,是统治者为增强被征服地区和民族在政治、文化上的认同感而采取的一系列重要措施之一。[13]
经济史方面,李海峰探讨了古代巴比伦的房屋租赁活动。[14]禹钟华分析了古代两河流域的借贷及其影响。[15]
宗教史方面,于殿利研究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宗教的人本主义因素。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宗教是一种自然崇拜和多神崇拜的宗教。作者认为在其内部具有神人合一而以人为本的结构特点,系浓厚的人本主义因素使然。由此表现出世俗的功利主义、现实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外部特征,这对古代希腊、罗马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最初源头。[16]
文学艺术史方面,李宏艳总结了西方学界对于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的研究成果,指出“智慧文学”与“说教文学”并非一种文类,不能以“说教文学”完全取代“智慧文学”术语的使用。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研究大致经历了文献整理出版、分类归纳和多元化研究等三个阶段。国内学术界对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尚缺乏系统的研究。[17]
在古代西亚史研究领域,对于一手文献本身的解读在本年度格外值得关注。吴宇虹通过分析两河流域治病咒语中对恶狗咬人致死的疾病症状的描述,推断出它是现代医学中的狂犬病。文章讨论了大量提到疯狗和狂犬病的苏美尔语和阿卡德语的楔形文献,此外还引用了中国古代文献中的狂犬记载作为对比材料。[18]孟振华通过重新解读居鲁士的圆柱铭文,重新研究了波斯早期的犹大政策。作者指出该铭文与犹大人回归并无直接关系。进而结合历史背景来看,波斯帝国早期并未明确鼓励和支持犹大人的回归和重建圣殿。波斯所要求的只是犹大的政治稳定与缴纳赋税,其有限的宽容完全建立在自身利益诉求的基础上。[19]王俊娜、吴宇虹根据伊拉克德莱海姆村出土的贡牲中心的原始文献,对舒勒吉新提王后及其贡牲机构的八位收支官员的身份分别作了分析和研究,并对王后贡牲机构的收支形式、贡牲种类以及支出内容等进行了归纳总结,为深入探讨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王室经济和宗教事务提供了原始史料。[20]
四、 古希腊罗马史研究
古希腊罗马史一直以来都是世界上古史研究的重要领域。该领域的研究人员人数较多,所涉及的问题也较为广泛。黄洋研究了古代世界的共和主义。他指出古代世界的共和主义首先是一种政体实践,以罗马共和国为典型。发端于希腊的古典政治思想把它归结为混合政体,和君主制以及民主制严格区分开来。因此,它不仅是对君主制的反对,也是对民主制的反对。以此来看,古代共和主义和现代共和主义具有十分不同的意味。[21]古代世界各文明转型时期的历史是史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杨共乐组织了三位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古希腊、罗马等若干转型时期的历史现象进行讨论,以进一步深化对历史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认识。王大庆分析了希腊城邦向帝国时代转型所面临的困境与趋势,指出陷入危机的希腊城邦并不具备像共和末期的罗马那样建立帝国的条件和动力。杨共乐分析了经济因素在罗马由共和政体向元首政体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指出政体的变革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刘林海分析了罗马帝国后期的“永恒的罗马”的观念,指出虽然“永恒的罗马”的观念并没有随着罗马的衰亡而消失,甚至有所强化,但其具体表现形式却随着现实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这种调整与罗马历史传统的封闭性和开放性特点相一致。[22]
在法律史领域,古希腊和古罗马人对宪法概念的理论探讨和长期进行的古典宪政实践,许多都为后世国家所效仿,成为现代西方社会宪政制度实践和宪法概念研究之最初源头。王青林分析探讨了古希腊罗马的宪法概念与宪政制度。在他看来,虽然希腊尚未出现“宪法”这一词汇,但古希腊语中的“政体”一词实际是宪法概念产生的萌芽。宪法概念最终的出现是在罗马帝国时期。[23]
在希腊史研究的学术史方面,晏绍祥讨论了近十年来西方雅典民主研究的一些新取向。传统的对古典民主政治的恶评逐一被解构,把民主政治理想化的氛围愈益浓厚。由于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的发展,古代与现代民主之间的关系得到越来越多的探讨,两者之间原则上的相通受到更多的重视。它们表明,随着环境的变迁,现代与古代之间的对话具有了新的意义。[24]对于古典文献的重新解读是学者们日益关注的重点。张巍考察了赫西奥德《农作与时日》研究领域里西方学者近年来关注较多的两则社会史问题,并力图证明这两则基于诗歌文本解读的社会史问题需要同时从思想史的角度加以衡量。[25]吴晓群对希罗多德《历史》进行了重新的解读。她认为,长期以来对于希罗多德及其《历史》的理解都是以今人的知识构架来看待古人,以现代的方式去猜度古典作家及其作品,而鲜有顾及古代典籍产生的历史语境,从而就其自身的特点出发去理解古典著作的。实际上,希罗多德的历史书写带有他那个时代的特征,即口述传统的背景和对公众记忆的尊重与服从。[26]
在希腊政治史方面,邢颖通过分析公元前420年第90届古代奥运会上所发生的两个事件,将古代奥林匹克赛会与当时希腊的城邦社会背景结合起来,分别论述了赛会中的希腊城邦关系以及城邦贵族两个层面的内容,证明古代奥林匹克赛会不仅在宗教和体育史范畴内具有意义,更蕴含着多方面的城邦社会因素,与古代希腊城邦的大背景密切相关。[27]蒋保探讨了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波斯的介入问题,认为伯罗奔尼撒战争不仅是希腊世界的内战,同时也是雅典与波斯之间侵略与反侵略的战争。战争期间,波斯主要通过小亚细亚的总督对斯巴达进行军事和财政援助。它的介入不仅帮助斯巴达战胜雅典,赢得战争的胜利,而且还直接引发了公元前411年的雅典贵族寡头政变,开波斯干涉希腊城邦内部事务的先河。[28]
雅典民主制一直都是希腊史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雅典的陪审法庭在雅典民主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公元前4世纪,陪审法庭在雅典民主制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不仅享有司法权,也享有立法审查权和官员监察权。张春梅的研究表明,陪审法庭地位的提高并不是权力制衡的结果,而是“法律至上”思想付诸实践的产物。[29]蒋保介绍了古代雅典司法诉讼中的演说技巧。对于“好打官司的雅典人”而言,掌握一门演说技能具有重要的意义。[30]
在宗教社会史方面,陈思伟研究了希腊神灵伦理缺位的现象。文章指出,从历史文化角度看,希腊神灵伦理缺位现象产生于操希腊语的游牧印欧人征服土著农业民族之后,是多种异质宗教文化冲突融合的结果。在融合过程中,被征服者信奉的神灵被剔除、降格或吸纳。同时作为宗教文化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一方,被征服者所信奉的神灵被征服者强加以诸多伦理缺陷,嫉妒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方面。[31]
妇女史研究一直是社会生活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徐朗研究了斯巴达妇女与战争的关系,指出基于深刻的历史根据和现实原因,斯巴达妇女直接和间接地以多种方式影响当时的战争,但斯巴达女性处于男权社会从属者的地位并未因之发生本质性的改变。[32]
本年度在希腊史领域并没有专著出版,但几部经典论著的翻译引入对国内该领域研究的进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民主政治与古典希腊》一书利用了丰富的考古、铭文等实物资料以及历史学家、演说家、传记作家、戏剧作家和哲学家的文字资料,描述了公元前5到前4世纪希腊全盛时期的情况。作者从简略或矛盾的材料中建立起一种对历史事件的整体叙述,着重于对古典希腊历史诸重大事件与现象的理解和深度分析,细致、生动地展示了古典时代希腊的历史面貌。[33]《希腊化世界》广泛使用一手资料,研究了从亚历山大之死到希腊化世界并入罗马帝国期间的政治事件,也研究了这个世界中不同的社会制度和风土习俗,文学、科学、技术的重要发展以及新宗教运动的建立,是希腊化研究领域的权威论著之一。[34]格致出版社翻译出版了《古希腊的劳作》[35]与《希腊艺术史》[36]两部著作。《劳作》一书详细论述了荷马时期、古风时期、雅典时期和希腊化时期古希腊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生活,内容广博丰富,涉及家庭经济、城市经济、工业、农业、商业、殖民、货币等诸多经济门类,是20世纪早期欧美学界研究古希腊城市经济不可多得的力作,其学术价值与影响力持续至今。《艺术史》从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艺术谈起,详细介绍了古希腊艺术发展不同时期的主题、特征、技术手段及艺术价值。
在罗马史研究领域,叶民通过引述德国海德堡大学古代史系阿尔弗迪教授的一项关于塔西佗生平的铭文研究成果,展示了拉丁铭文研究在解决一些历史问题时可能起到的重要作用。[37]在中西比较研究方面,林英以《后汉书—大秦传》为中心分析了公元1到5世纪中国文献中与罗马帝国相关的记载的特点,认为相关信息是经过各种中间渠道传入中国,并非国人亲眼所见。把大秦知识传入中国的中介主要是安息人、贵霜人和南印度居民。中国人大体上从东汉永元年间主要通过安息人和贵霜人开始了解罗马帝国。2世纪中叶之后,关于罗马帝国的新消息则是通过南印度和南海路传入中国的。[38]而刘衍钢则通过翻译核对马塞里努斯所著文献,将“匈”与“匈奴”这两个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重新审视,以帮助古代史研究者认识到匈人与匈奴这两个民族的巨大差异。[39]
在古典文明终结问题的研究上,王晋新做出了新解释,并以此为基础重新审视了西方文明的形成。在他看来,古典文明是一个以地中海世界为其空间结构的文明,古典文明的终结与地中海世界的裂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西罗马帝国覆亡只是开启这一过程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此外,它还开启了地中海周边西方文明、拜占庭文明和伊斯兰文明鼎足而立、彼此对峙的这种新的文明空间格局。自其诞生之日起,这种新的文明格局和相互交往关系就一直规定制约着地中海地区历史的运行轨迹,至今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40]
五、 上古史古典文献的译
本年度世界上古史研究的一大亮点是对古典文献的译注,学者们纷纷将目光投向这一领域,这也说明国内对于一手文献的关注程度正在日益增强。
《赫梯法典》是赫梯人所遵循的重要行为准则,是认识赫梯国家社会经济和法律文化的一篇重要文献。它的编撰始于赫梯古王国时期,很可能先后在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进行了重新编撰和修订。赫梯法典的条款内容涉及社会经济生活、国家义务的履行和婚姻关系等各个方面,明确了各种买卖、租借和雇佣的价格、多项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量刑等内容。李政对这篇重要文献进行了译注。[41]徐昊、吴宇虹译注了《温阿蒙历险记》。这篇文献写成于古埃及二十王朝末期,主要讲述了底比斯高级祭司温阿蒙被派往毕布罗斯购买制造太阳船的雪松木材的历险经历。该故事发生于古埃及国力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这就让本文成为研究新王国末期和第三中间期早期古埃及内政、外交、海外贸易的重要材料。[42]郭丹彤、王亮释读、翻译了《阿吞颂诗》。该文献刻在位于埃及帝王谷西部十八王朝国王埃赫纳吞统治时期的大臣阿伊坟墓的西墙上,自上向下书写,共计13列,是研究古代埃及宗教和文学的重要文献。[43]阴元涛译注了第二次雅典同盟誓约的碑铭。该碑铭是公元前4世纪70年代雅典和其他希腊城邦共同签订的多边政治条约,是第二次雅典同盟形成的重要标志和条约依凭。它反映了希腊城邦在反对城邦霸权,寻求政治独立和自由的道路上做出的努力和尝试,是解读公元前4世纪前半叶希腊城邦历史和邦际关系的重要史料。[44]弗鲁曼塔里伊是罗马帝国图拉真时期出现的统属于中央的信息情报与监察人员,负责传递公文、刺探情报与监督行省。因史籍对弗鲁曼塔里伊的记载较少,拉丁铭文便成为研究弗鲁曼塔里伊的重要资料。李大维选取了《拉丁铭文集》和《铭文年鉴》中辑译的35条有关弗鲁曼塔里伊建制及其职能的铭文,借鉴相关文献,进行了必要的注释。[45]
六、世界中世纪史综合性研究
本年度较为引人注目的是由孟广林撰写的《世界中世纪史》。该书系21世纪史学系列教材之一,作者将重点考量与全局观照有机地整合起来,致力于彰显世界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与统一性。既着重梳理了5至17世纪欧亚大陆主要地区、主要国家的封建社会的缘起、兴盛、衰落的历史过程,也兼顾了这一时期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非洲和美洲的历史状况,并增加了中国历史的相关部分。同时,还对各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横向联系作了必要的勾勒。[46]刘成在《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中梳理了现代化起源于欧洲与欧洲中世纪的三大特性之间的紧密联系。他指出,欧洲的封建制比较容易与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相融。如果没有欧洲特殊的封建制,特别是王权的有限性,就很难出现脱离于欧洲主流社会的商业和城市,现代化或现代文明也就失去了自我萌发的基础。欧洲的基督教教会在中世纪广泛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而宗教改革既是现代文明的发展结果,同时又成为现代化的促进剂。[47]
就学术史的探讨而言,陈志强和武鹏以“查士丁尼瘟疫”研究为例,探讨了现代拜占庭史学家的“失忆”现象,他们指出这种无意识“失忆”的原因在于生态环境问题尚未成为其所处时代的主题,学者大多关注查士丁尼一世推行的内外政策,而没有注意此次“天灾”造成的严重后果。现代拜占廷学家在历史研究中的这种价值选择、判断和取向表明,人们力图通过历史研究再现已经逝去的生活记忆,但却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着各自的回忆,同时意味着某种程度的“失忆”。[48]孙连庆追踪了19世纪前半叶以来国外关于古罗斯民族问题研究的历程,认为按照研究者研究的主体思路可将古罗斯民族问题研究的过程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尽管在每个不同的时期,学者们所关注的焦点不同,但对于本研究课题而言都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在不断地深化认识,对我们全面把握该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和依据。[49]人文主义是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核心思想文化现象。人文主义所具有的崇尚古典文化、宣扬个体创作精神、强调以人为中心的人神和谐观、善用诗性智慧的思维方式等特征,对后来西方文化进程发生了持久的影响。因此人文主义也成了文艺复兴史研究领域的核心课题。从19世纪开始,西方学者开始对人文主义问题展开自觉、深入的研究,建构起一部具有丰富内涵的学术批评史。周春生的《西方人文主义研究学术钩稽》对此进行了详细探讨。[50]此外,他还认为文艺复兴是近代欧洲资本主义文明的萌芽阶段,也是人文主义思想文化的繁荣时期。布克哈特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等著作中,用其独到的文化史观论证了文化与人的个性、精神之本质联系,并对那段时期文学艺术等文化现象的特征、内容、价值、影响等作了总体性的梳理和评价。在布克哈特代表作发表150周年之际,为了深化文艺复兴史的研究,学术界有必要对布克哈特的文化史观重作一番探究。[51]
侯树栋对著名西欧中世纪史家沃尔特·乌尔曼进行了评析,指出沃尔特·乌尔曼是20世纪西方中世纪史学的一位大家,以著述宏富、观点鲜明、门生众多著称,在中世纪史研究领域一度有着十分显赫的地位,对我国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也有重要影响。同时,乌尔曼又是一位广受争议的学者,一些论者质疑甚至强烈批评他的观点和方法。乌尔曼引起学术界质疑和批评的主要是他在50年代以后发表的著述。他在这些著述中通过概括、抽象和“提纯”,以“两种权力观”的对立和此消彼长,完整地解说西欧中世纪政治思想的发展历程,试图建立某种逻辑化的解释框架。但批评者指出,乌尔曼的解释框架事实上已不同程度地支配着他对历史文献的解读和历史事件的解释。侯树栋认为这一批评是合乎实际的,这也正是近30年来乌尔曼的影响逐渐消失,其学说日渐被放弃的主要原因。[52]此外,苏珊·雷诺兹也进入他的研究视野,在《另一个中世纪——苏珊·雷诺兹有关西欧中世纪共同体的认识》一文中他指出,苏珊·雷诺兹是当代英国著名史学家,她从集体行为和集体意识的角度重新界定了共同体概念,因而扩大了共同体的含义。从这个角度,她把中世纪看作是由诸多共同体构成的社会。按这一认识,中世纪的领地、城市、王国本身,都是某种共同体。这种意义上的共同体与中世纪社会基本制度的关系并非二元对立,而是内在统一的。共同体在不同程度上维护着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体现着共同体成员共有的价值观念,但共同体并不是挣脱了封建制度和权力强制的自由、平等的小社会。中世纪人对王权的认同和对王国的归属感,以及王国政府对社会成员的集体行为和集体意识的依赖,表明各王国也呈现出共同体的很多特点。雷诺兹的诸多认识挑战了有关中世纪共同体问题研究的整个学术传统,向人们展现了另一个中世纪,富有启发意义,同时也留下了一些有待进一步探寻的问题。[53]德国史学家贝林格从天气和气候的视角,对欧洲近代早期出现的大规模猎巫现象给予跨学科的重新解读,从而得出了与众不同的结论。孙岳的《对贝林格“猎巫问题”的评述》评介了贝林格有关天气巫术与猎巫关系的命题,并对跨学科猎巫研究的困境和出路进行了分析。[54]受传统史学的影响,对近代早期法国赋税问题的研究长期局限于国家和制度层面。熊芳芳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家财政史和经济社会史研究的共同推进下,近代早期赋税体制及其实践成为西方学者尤为关注的研究主题。[55]
“早期近代”(Early Modern)是当今西方史学界广泛使用的一个术语。它最初是指西欧从中世纪到近代的过渡时期,后来逐渐用于指同时期的欧洲。20世纪下半期,随着全球史的兴起,"早期近代"也有了新的延伸。施诚的《全球史中的“早期近代”》便对此问题做了梳理。[56]工资史是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史学界对中世纪英国工资史的关注由来已久,王超华将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开端,主要是数据的统计与整理;拓展,经历了“人口论”和“货币论”关于工资涨幅影响因素的争论;深入,从经济—社会史角度研究工资史。理清楚这些线索,对我们进行中世纪英国工资水平的探讨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57]
七、中古欧洲政治法制史
李秀玲的《论拜占廷皇室妇女在帝国政治中的角色——安娜·达拉西妮个案分析》一文指出,在阿莱科修斯一世统治前期,安娜·达拉西妮是拜占廷帝国的真正掌权者。该文主要分析了她拥有的政治权力及其原因,并通过与其他皇室妇女参政途径的比较显示其政治地位的特殊性,探讨了拜占廷皇室妇女在帝国政治中的角色。[58]国春雷对基辅罗斯与拜占廷赫尔松之战原因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59]此外,他对学术界关于“罗斯受洗”的时间争论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分析。[60]
中世纪英国宪政史是西方史学界关注的焦点,在对君主立宪政体存在持久论争的情况下,近些年来学界对英国宪政早期起源议题的关注,为这一争论增添了更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孟广林遴选了三篇在纽约州罗彻斯特市举行的“法律、正义与统治:中世纪宪政制度新解”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大会主题发言介绍给国内学界。其中,詹姆斯·坎贝尔的发言认为,中世纪英国宪政传统与理念具有久远的历史,甚至在诺曼征服之前便具有了宪政王权特色,即使诺曼征服也没有中断英国宪政传统的延续。约翰·马蒂科特在考证“郡骑士前史”的基础上认为,中世纪英国议会地方代表制、中下阶层的政治参与及其与国王的协商,是英国根深蒂固的政治传统。理查德·卡尤珀则以其一贯的犀利文风质疑英国中世纪的宪政制度,他以中古时代的文学作品为史料依据指出,当时英国社会处于暴力和混乱的无序状态,尤其是社会精英从事着暴力争夺和利益侵犯的行径,这是与宪政制度相违背的,因而不能夸大英国的“宪政”传统。[61]国内学者邱胜利则对中古早期西欧的“王权神授”问题进行了探讨。[62]
乡村自治问题是本年度国内学者关注较多的领域。王玉亮和王培利探讨了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自治”性,认为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多具有共同体的性质,村民们在村庄经济事务、法律生活中都能“自我调控”管理,社区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也具有很强的民意色彩,村庄共同体的“自治”性制约了庄园领主的权威。[63]此外,王玉亮对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公益与互助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中世纪晚期英国乡村世界是由一个个村庄共同体组成的,在村庄共同体内村民共同劳作、共同管理村庄事务、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和共享村庄公共资源。村庄共同体在社区的基础设施、村庄秩序等公共事业管理方面,在对孤儿的监护和老人的赡养等救济保障以及在村民互保互助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64]熊芳芳的《近代早期法国的乡村共同体与村民自治》认为,作为一个自治性质的政治单位,乡村共同体以习惯法为基础,通过村民会议及其代表自主地管理共同体的公共事务。受近代早期法国社会经济形势和王权扩张的影响,这一自治组织发生了变化。村民“委员会”取代中世纪带有“直接民主”性质的村民会议,成为共同体的主要决议机构。代表共同体居民利益,管理乡村事务的村官则日益成为中央政府的代表,乡村共同体最终被转化为正式的基层行政单位。[65]
蔺志强讨论了中古英国政府对地方特权的政策问题,认为众多贵族特权领地的存在是中古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表现,但这种自治的性质需要重新评价。几个拥有高度自主权的特权领地都是特定军事、宗教或政治背景下形成的“特区”,不足以改变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全局;大量由教俗贵族管辖的所谓“私有”百户区的存在,是王权封赏的结果,也是在中央官僚体制不发达的情况下采用委托治理方式的体现,并不是以牺牲王权为前提自发形成的。随着12世纪以后英国王权的进一步增强,这些地方特权受到严格制约,其滥用被有效遏制,王权还不断尝试突破既有的特权,使地方自治的实践日益成为王国统一政府体系的有机成分。[66]学界普遍认为,在德意志从中古向近代转型的过程中,德意志的城市和王权从来都没有能够结成反对封建分裂割据的同盟。可是,钱金飞通过考察宗教改革前期、特别是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皇帝时期德意志南部的帝国城市和王权之间的关系后,发现这样的观点很难成立。在这一时期,德意志南部的帝国城市和王权结成了非常紧密的同盟,为创建一个新生德意志君主国,提供了基础和可能。查理五世皇帝和大多数南德帝国城市在对待宗教改革问题上的分歧,最终导致了城市和王权结盟的破产。[67]
在一向受人瞩目的英国都铎史领域,蔡蕾的《试析乡绅在都铎国家建构中的作用》一文认为都铎时期是近代英国民族国家建立和巩固的时期。乡绅作为最大的土地所有者阶层,被纳入到近代国家的政治体制。他们行使国家的权威,接受国家的管理,其政治管理职能被“国家化”了。乡绅对都铎国家建构有着多方面影响。他们不仅作为国家权力的中介和延伸,担负着都铎国家政策的执行,而且大规模进入议会,成为都铎政策制定的积极参与者。尽管他们是都铎专制国家的被统治者,他们在这一时期也无意于争夺国家领导权,但是,都铎统治必须以他们的满意为前提。因此,作为正在形成的英格兰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乡绅不仅是这个国家的建设者,也是这个新兴国家的所有人。[68]张殿清从政治角度对英国都铎宫廷的炫耀式消费进行了解读。他认为英国都铎宫廷饮食、服饰消费不仅是维持宫廷人员生存的必要条件,还是彰显国王权威、加强王权的一种手段。为此,国王倾其财力维持炫耀式消费,饮食、服饰尽显奢华。然而,由于受国王自理传统的束缚以及议会的制约,国王只能依靠其可支配性收入,不能通过税收的方法来筹集饮食、服饰消费资金。这充分体现了都铎王权的有限性。[69]指称与象征也是透视都铎英国王权的重要视角。都铎英国国王的自称与他称、国王的正式称谓与称号、国王的纹章与旗帜等,是分析都铎英国王权的指称与象征的主要内容,但迄今很少有学者从这样的视角对都铎王权进行研究。张乃和认为,指称与象征的内涵及其变迁表明,都铎王权的合法性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王权与主权观念实现了重合与交融,但王权的范围与职能划分中存在着公权与私权的内在矛盾。这集中体现在国王的特许权上。在这个意义上,英国宪政的发展历程正是解决国王特许权内在矛盾的过程。[70]
在本年度关于中古时期法制史的研究中,陈勇对《查士丁尼法典》做了较为深入的评析。[71]此外,我们知道研究教会法离不开对罗马法的理解,中世纪罗马法的法律渊源融合构筑于教会法律渊源之中,这种协调合作的双法学法律理论体系被认为是正确理解了教会法。李静认为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教会法学家的贡献,纵观西方法制史,教会法曾经长期是世俗法的仿效模式,是西方法律传统的核心内容之一。欧洲的法律文化是一个由罗马法和教会法双法学影响下的法律传统文化。[72]罗辉则论述了中世纪西欧教会的司法管辖权问题。[73]
郭峰对中世纪英格兰的森林法庭做了概述。[74]阎照祥对中古盛期英国神判法进行了论述,指出神判法又称“上帝裁决”,是英国中古时期司法机构试图通过神的意志来裁定嫌疑人是否有罪的司法程序和决断方式。它流行于7-13世纪。除司法决斗外,常用的神判法主要有火判法和水判法两类,其他有吞食判法、饥饿判法、寒冷判法、十字架判法等。神判法具有残忍、荒谬等非理性特点,易引发被告对执法者的贿买,同时因它归属于司法体系,受司法程序的制约,它还具有维护无辜者、惩戒罪犯、减少积案等效能。神判法之所以能在英国长期实施,归因于其特定的社会发展水平。由于君主、教会和民众的反对,神判法终于在1215年拉特兰宗教会议上被废除,代之以陪审团之理性方式。[75]
国际均势是近代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国内多数学者着眼于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前期的基督教文明内部阐释欧洲国际均势的起源。然而,杨保军、王晋新在对文明史的时空结构进行分析后认为,16世纪欧洲国际均势的整个演变过程受到外部力量——奥斯曼扩张的重大影响。奥斯曼帝国在欧洲的扩张及其同法国结盟,使基督教世界的内战与外战相结合,改变着国际力量对比,推动了欧洲国际均势的演变。[76]蒲利民的论文对1559年缔结的《卡托—康布雷奇和约》的形成过程及其影响进行了深入考察。文中认为该和约结束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意大利战争,形成了近代欧洲的基本格局,开启了大国政治的先河。《卡托—康布雷奇和约》是欧洲历史上的重要和约之一,研究该和约有助于深入理解意大利战争的历史意义,全面认识15、16世纪的欧洲国际社会。[77]
姜守明探讨了路德“因信称义”说对民族国家的意义。他指出在使徒时代,耶稣的门徒之一保罗最早提出"因信称义"这一神学思想,其目的在于反对犹太割礼派排斥外邦人接受福音教义。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通过研读《圣经》元典,以教父神学家圣奥古斯丁和英国宗教改革家约翰.威克里夫的神学主张为依托,结合自己多年的宗教体验,“发现”并重新解释了“因信称义”说。如果说,保罗的贡献在于首倡因信称义,反对因律称义,推动了原始基督教脱离犹太教而独树一帜,促进了基督教教义的形成;那么,路德的宗教贡献则在于,他把因信称义说当做批判教皇权和否定罗马天主教制度的武器,不仅借此创立了新教(路德宗),而且唤醒了处于长期沉睡中的德意志民族,进而为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提供了理论依据。[78]
八、 中古欧洲经济史
盎格鲁—撒克逊晚期,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活跃,为城市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物资基础。罗淑宇的《盎格鲁-撒克逊晚期英国城市兴起原因初探》一文认为,丹麦战争中,王权为收复失地而采取的各项临时措施广泛的刺激了英国城市的发展,教会此时也以积极的力量出现在早期英国城市的发展舞台上。在这三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英国城市在盎格鲁—撒克逊晚期开始发展壮大,从而缓缓拉开了此后几个世纪自治城市发展历程的序幕。[79]学界一般认为欧洲中世纪有关市集和城市的特许状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并促使商业成为瓦解封建制度的重要力量。赵立行在《“限制”还是“促进”:特许状与欧洲中世纪商业》一文中指出,这种价值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特许状的作用,也夸大了商业和封建制度的对立性。其实,商业始终是封建制度和封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许状是国王或领主自上而下颁布的,只是为商业顺利进行提供了某些必要的条件。颁发特许状的目的是为了将商业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所谓特许状对商业的“促进”必须以“限制”为前提。[80]王亚平的《试析中世纪晚期西欧土地用益权的演变》认为,法兰克王国建立之初,日耳曼人马尔克的共同占有原则与罗马帝国晚期形成的大地产制“嫁接”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对土地的用益权。在这种用益土地的基础上中世纪的西欧建立了一种人身依附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完全模糊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界限。10世纪以后持续开展的拓荒运动不仅扩大了土地面积,引发了对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份地被分成租佃制取代,导致土地地租形态的演变,土地的让渡形式也随之有了本质的变化,“纯粹私有制”由此产生,个人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利之间的界限逐渐清晰,管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制由此而产生和发展起来。[81]另外,赵庆日、谷延方探讨了中世纪英国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动力机制问题。[82]张殿清论述了中古英格兰王室财政收入演变及其对议会发展的影响问题。[83]在中世纪英格兰经济史研究领域最近形成了一种商业化理论。他们以冯·杜能的经济圈境理论为基础,认为城市需求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距离城市越近,农业的商品化程度越高。但是,李云飞认为中世纪英格兰领主自营地经济的商品化与这种理论多有出入。这是因为中世纪英格兰的经济实际并不符合冯·杜能理论中隐含着的前提条件。商业化派将冯·杜能的理论用于研究中世纪经济存在时代错位的问题。[84]
孙连庆的《中世纪东欧大水路贸易简论》指出,东欧大水路贸易作为一种中世纪商业的表现形式,与当时繁荣的海路贸易形式并驾齐驱,构成北欧与西欧地区间贸易的双桥,为国际长途贸易的繁荣注入了活力,并在中世纪东欧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85]莫玉梅讨论了中世纪犹太妇女从事借贷业的情况。[86]陈勇的《中世纪银行与教会的经济关系》一文认为,中世纪银行与教廷之间的关系异常密切,前者为后者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其中,最基本的服务包括如下四种,即征收税金,接收和转移税款,兑换货币以及提供贷款。对于教廷而言,它之所以离不开意大利银行家的服务,与教廷国际化的金融体系关联甚大。银行家则出于赢利的目的为教廷提供服务;但是,同时,还有一点也应该纳入我们的考察范围,即银行家利用教廷的权威以确保和促进其银行业务。银行与教廷之间如此密切的联系,极大地影响到银行自身的发展:中世纪银行的国际化特征以及银行三角平衡贸易的模式,即是这种影响的体现。[87]
契约租地的兴起是近代英国土地保有关系发生的一次变革,孙晓明认为它最初出现于领主自营地以及惯例租佃地中,逐渐彰显出优于其他封建土地保有形式的独特优势,到16世纪末最终取代公簿持有地成为最为重要的英国土地保有形式之一。15到16世纪英国乡村契约租地呈现出租期变长、租地面积扩大的趋势。契约租地体现出领主与佃户之间平等的契约关系以及土地的市场价值,有利于农民采用新技术、转变经营方式。它的兴起是商品经济发展结果,适应了英国乡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它的兴起也是土地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对英国兰农业现代化产生了深远影响。[88]英国从一个中世纪的落后岛国,到18世纪成长为世界第一工业强国,其间不断接受着外来移民、外国商人及其资本。在某种意义上,英国的早期发展和最初崛起,离不开这些外来因素的促进和推动。刘景华指出,当其处在经济落后阶段时,外来因素弥补了英国经济总量弱小所带来的不足和困难;当其经济发展进入欧洲前列时,外来因素为英国增加了推动力量。从中世纪的犹太人、意大利商人、汉萨商人、佛兰德尔织工移民,到近代早期的尼德兰宗教难民、法国胡格诺教徒、德国工匠、荷兰商人与资本,都为英国的发展做出了贡献。[89]李群探讨了城市与近代早期英国统一市场的形成问题,认为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英国城市实现了自身经济的调整,不仅摆脱了城市危机和乡村工业的冲击,进一步发展了商品经济,而且实现了经济的整合,在16世纪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市场,为英国最快、最顺利地完成社会转型,成为第一个工业国家提供了物质条件。[90]郭华通过对中世纪晚期英国交通运输发展的研究,论述了其对英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91]熊芳芳的《试析近代早期法国农民赋税的经济效应》一文认为,近代早期法国的王室赋税不断攀升,大大加重了农民的税收负担。沉重的税负所带来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不仅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水平,而且扭曲了农民的消费结构。此外,过高的税负和边际税率还对农业投资造成极大的抑制效应,农业投入不足使近代早期法国的农业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简单再生产状态,无法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突破。[92]
九、 中古欧洲社会史
马其顿王朝是拜占庭历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它是帝国历史上少有的长寿王朝,是其两大黄金时代之一。尹忠海的《权贵与土地——马其顿王朝社会解析》一书在分析了军事权贵、教会权贵、世俗权贵等群体之间围绕着权力和土地两大资源所展现出的互动关系,突出了皇权在这一互动关系中的主导能力,进而分析了这一互动关系对马其顿王朝统治下的社会所产生的深刻影响。[93]地震是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在生产力欠发达,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的古代社会,地震对受灾地区发展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武鹏的从拜占庭有关史料中发现,在公元6世纪,地震先后6次波及拜占庭帝国东部的大都市安条克,给该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灾害过后,尽管拜占庭皇帝和安条克地方政府、教会与民众都比较积极地参与救灾活动,但因为灾害本身过于严重,加之在地震次生灾害应对上的疏忽,安条克城市的发展最终还是在该时期陷入了低谷。[94]
在以往关于中世纪经济社会史的研究中,西欧的城市总是象征着自由和进步,由资产者缔造的城市也被认为是孕育自由的资本主义的母体。但朱明通过对11到13世纪西欧城市的具体考察,发现情况恰恰相反,城市不仅是由封建领主建立的,而且城市中教俗领主也占据着支配和统治地位。因此对于西欧中世纪城市“自由”的说法,需要给予更多的批判和认识。[95]16世纪的欧洲经历了一场普遍的贫困危机,欧洲各国政府纷纷采取了各种济贫措施,以缓解贫困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压力,天主教城市共和国威尼斯也不例外。尚杰认为,通过颁布济贫法和改革“大兄弟会”等旧式救济组织,威尼斯引导宗教慈善组织朝着世俗化方向发展,从而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近代济贫制度,有效地缓解了贫困问题造成的压力。威尼斯的经验表明,在推动近代早期欧洲济贫活动世俗化的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社会环境,而非传统上认为的宗教因素。[96]罗淑宇则关注了中世纪晚期英国城市的贫困问题及救济政策,指出这些社会救济措施尽管还不完善,但是却标志着城市政府统治理念逐步成熟,相对有效地稳定了社会秩序,并且为都铎时期中央政府的济贫制度提供了直接的政策来源。[97]
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英国私人的社会交往发生了变化,金彩云在《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英国私人社会交往探析》认为这主要表现在交往形式、交往空间和交往对象的变化上。交往形式从以群体为中心向以个体为中心转变;交往空间不再局限在庄园或者村庄共同体之内,而是扩展到周边教区甚至遥远的大城市;交往对象超出了昔日亲属或者村庄共同体居民范围,职业和共同的兴趣日益成为连接人们社会交往的纽带。私人社会交往的变化,使得英国个体的私人生活日益朝着个性化、自主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98]金彩云还研究了近代早期欧洲的妓女问题,认为中世纪的基督教强调禁欲和苦行主义,但却容忍妓女的存在,将卖淫视为必要的罪恶。教会的容忍和现实的需要,使得妓女在欧洲历史上一直存在,但在不同时代欧洲妓女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在欧洲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近代早期,妓女这个群体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从中世纪的合法群体到16、17世纪被视为洪水猛兽,受到镇压和驱逐,再到18世纪及其以后社会环境的宽松。妓女的这一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宽容度的扩大。[99]
黄鹤则从“规训”的角度,指出卡斯提廖内的《廷臣论》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本公开出版的以确定两性之间性别规范的著作。其中针对贵族女性社交生活的"规训"主要体现在美德、举止和仪容三个方面。这些规训通常以一种常见的礼仪形式存储在贵妇群体之中,身体因而成为“规训”和“贵妇”之间的重要关系纽带。而男权的压迫和女性由“被动者”到“主动者”的身份蜕变,最终成为针对贵妇的诸多“规训”得以实施的根本原因。[100]在近代化转型时期的意大利,传统的婚姻伦理观念受到冲击,性道德观念发生变化,人们私生活混乱,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李君芳认为,14、15世纪之前意大利妇女普遍早婚,夫妇年差较大;随着精英妇女参与宗教、政治、文化活动,中下层妇女参加社会化生产,男女尤其妇女初婚年龄上升,夫妇年差缩小,到17、18世纪,晚婚晚育成为近代婚姻模式的主流。[101]
另外,值得注意的还有邹翔对近代早期伦敦疫病隔离与宗教界的反应问题的探讨。[102]
十、中古欧洲思想文化史
徐善伟的《亚里士多德学说在中世纪拉丁世界的复兴及其影响》指出,在中世纪鼎盛期,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全部被翻译成拉丁文,与此同时一股研究亚里士多德的热潮也在拉丁世界迅速蔓延开来,而刚刚兴起的大学则成为传播亚里士多德学说的重要阵地。亚里士多德学说在中世纪拉丁世界的复兴及其传播对于西方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满足了中世纪大学教育的急切需要,为中世纪拉丁世界的科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有力地推动了人们对哲学、自然科学和神学的研究和讨论,从而使中世纪西方文化走向繁荣。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典文化作为西方文化之源的重大意义。[103]格雷戈里是6世纪高卢历史学家,著有《法兰克人史》,被后世誉为“蛮族的希罗多德”。汪丽红的《“蛮族的希罗多德”——格雷戈里的历史叙事伦理探析》认为,他虽与史学之父并举,然而浓厚的宗教成分也造成后世对其理解困难,误解重重。格雷戈里继承并发扬了奥古斯丁之后教父们的编史传统,以基督教的时空观和宗教逻辑撰写历史,将对人类的普遍关切落实于对个体命运的高度关怀,是基督教伦理在史学撰述上的一次实践。在史学发展进入“后现代”的今天,历史编撰的根基遭遇质疑,重新挖掘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特殊的历史叙事伦理也许会带来一些新的思考。[104]
李秉忠关注的是中世纪大学的生存问题,他以巴黎大学为例,指出中世纪大学不是社会变化的旁观者,它们应时而生,以独特的社团性结构适应了时代的新要求并积极参与到社会变革的浪潮中;它们在当时欧洲政治舞台上娴熟运用斗争和妥协之法得以生存,并通过博弈建立起固定的课程、学位、系科和学院体系;大学完成了城市、教皇、王权寄予其的厚望,指引着社会前进的方向,实现了其特定的社会功能--探讨高深学问和培养社会精英,这三方相互交织、相互推进,共同构成了大学的生存之道。[105]王涛对人们久已熟知的人物伊拉斯谟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他以伊拉斯谟在弗莱堡的晚年生活经历为例,清晰描绘了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和宗教改革领袖路德之间的私人关系,还原了这位著名人文主义者的真实面目,进而评价了他对宗教改革、天主教会等重要问题的理解,这有助于揭开他与路德之间在宗教改革和人文主义上的分歧,同时也有助于清理宗教改革与人文主义之间存在的根本问题。[106]周施廷的文章围绕着但丁“文艺复兴先驱”问题的三次大辩论,揭示了文艺复兴运动性质的转变:以复兴古典文化为宗旨的早期文艺复兴运动是如何转变成为以建立自由公民共和国为目标的政治运动的。[107]蒲利民将视野集中在“1494年一代人”身上,指出16世纪初的西方历史著述进入了一个转折时期,尼科洛·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和《佛罗伦萨史》、弗兰西斯科·圭恰迪尼的《意大利史》和《格言与反思》等论著相继问世,西方史家在分析这一特殊现象时,都不约而同地将之与意大利战争联系起来,认为这场几乎影响整个西欧的持久战争促成了欧洲政治意识形态的嬗变,反映出他们对意大利战争所产生的影响和对那个时代的“新政治”的见解,他们被称为“1494年一代人”。意大利战争的影响在他们身上显而易见,他们的著作也为意大利战争研究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历史见解。[108]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教育思想是以往学术界较少探讨的新课题。刘黎明的文章认为它是人文主义者在以人为中心,人神统一的人文主义理念和自然哲学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教育思想包括了自然教育内涵、自然教育目的、自然教育内容、自然教育路径。它深刻地影响了后世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发展。[109]此外,王瑞红、王玉波探讨了转型时期英国商人的培养和教育方式问题。[110]
十一、中古欧洲宗教史
关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宗教问题,张建辉指出,基督教的传入对英国产生了深远影响,国家和教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互相合作,互相支持,达到了互利和双赢,使英吉利民族增强了凝聚力。这是英国在宗教改革中没有像某些大陆国家那样因宗教改革而发生分裂,甚至走向内战的原因之一。[111]国春雷深入分析了蒙古入侵期间罗斯东正教会拒绝与天主教会合并的原因。[112]张日元则论述了公元4-9世纪拜占庭帝国的圣徒崇拜问题。[113]
英国宗教改革史研究在本年度也有了新的进展。刘城的《英国爱德华六世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神学教义革命》认为,英国“王权至尊”的权力结构,决定了神学教义变革的政治性解决方案。教职会议或主教在“至尊的王权”邀请下,以普通法的方式参与了对神学教义的定义。爱德华六世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政治环境,为神学教义革命的释放提供了机会。爱德华六世时代产生的《公共祈祷书》与《四十二信条》,将英国国教会神学教义改革演绎成了一场革命。经历玛丽一世的天主教政策之后,伊丽莎白一世在很大程度上恢复了爱德华六世时代的革命性举措,使英国教会在神学教义与礼拜仪式方面兼具路德教与加尔文教的特点。[114]在其另一篇文章中,她指出英国16世纪宗教改革重新定义了“世俗权力对于教会的责任”,国教会“最高首脑”不仅是“信仰的护卫者”,而且有责任“促进信仰的和谐与统一”。这样的责任定位迎合了宗教改革后信仰多元化发展的新局面,要求世俗权力建立超越教派的统治,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神学教义改革的政治化解决方案。她通过解读亨利八世时代产生的三部信仰阐释,深入诠释了如何构建“信仰的和谐与统一”,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缓慢而微小的神学教义变革。[115]
王加丰讨论了托马斯·莫尔的宗教观问题,指出莫尔心灵中理想的宗教是某种拥有美德的信仰状态。他反对任何扰乱和平的暴力,认为无情镇压扰乱和平的暴力是正义的。在他看来,和平和稳定极为重要,而其他的事情,包括宗教信仰都只有次要的意义。[116]林纯洁的《马丁·路德的战争观与士兵的天职》一文认为在战乱频繁的宗教改革时代,马丁·路德的战争观建立在“两个王国”论基础上,即战争与宗教应该分离,反对宗教战争;世俗政权由上帝设立,反对反抗暴君的战争。这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在土耳其战争和德国农民战争中表现了出来。与战争伴随而来的是一些士兵出于基督教仁爱的教义对本身的职业产生了怀疑,路德用天职观解决了这个信仰危机,肯定了士兵是一个正当而神圣的职业,天职的神圣性和世俗性分别对应一个士兵的基督徒和士兵身份,从而调和了二者的内在冲突,而且他提出的以基督徒良心判断是否参加战争具有极其重要的近代意义。[117]李韦追踪了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渊源,发现基督教人文主义者以较为先进的语言与文本批判方法对《圣经》的翻译和研究不仅为路德等改教家提供了新的神学思想的提出依据,他们基于基督徒立场在人文主义思潮下对《圣经》形成的新的体认更成为路德“唯独圣经”思想的重要基础。基督教人文主义在那个时代彰显的人文精神为路德改教思想的形成和提出提供了先在的社会主题和直接的思想资源,路德以“因信称义”为支柱性理论的改教思想则以吊诡的形式继承并超越了基督教人文主义。[118]陈文海在《近代天主教“特兰特体系”虚实考论——以〈特兰特圣公会议教规教令集〉为考察基点》一文中认为,“特兰特会议”和“特兰特体系”是两个既有密切关联又有迥异差别的历史概念,但人们往往把“特兰特体系”中的一切内容都和“特兰特会议”联系在一起,其结果便是对中世纪晚期以来的西方天主教会史产生各种误读。通过对《特兰特圣公会议教规教令集》这部文献的分析可以看出,特兰特会议的主题是有着明确指向的,其教规教令基本上都是围绕新教问题而制定的。而“特兰特体系”却将特兰特会议放大为一应俱全的法宝,这是罗马教廷对特兰特会议成果解释权实施垄断的结果。[119]
十二、中古南亚、东亚史
2010年度古代南亚史的研究成果不多,主要集中在印度佛教和婆罗门教等宗教观念问题的研究。例如,姚卫群对佛教与婆罗门教的修行理论进行比较,指出佛教和婆罗门教中的修行理论是两教宗教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这些内容的一些核心观念发源于印度古代圣典吠陀奥义书,在后世又不断丰富。两教的修行理论涉及宗教戒律及伦理思想的内容,也涉及禅定或瑜伽的内容,并且与两教的世界或人生现象的主要哲学观念相关。[120] 他还就佛教的“五位说”与婆罗门教的“句义论”展开比较研究,指出佛教与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的两大主要宗教派别。两教对宇宙万有或自然现象都有深入的观察和分析。佛教中的“五位说”和婆罗门教中的“句义论”展示了两教在这方面的基本理论。它们都被认为是达到其各自最高境界的重要智慧。这两种理论在分析事物或现象时有相同处,也有差别点。[121]
在日本史研究方面,李广志考察了日本旱期巫术,指出巫女在日本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文章从考古、宗教以及民俗等多处视角,着重考察了巫女的形成与演变过程,指出巫女信仰是日本萨满教的核心,同时具有浓厚的民间信仰底蕴。[122] 王巍对古代东日本地区的埼玉稻荷山古坟和埼玉古坟群的出土遗物进行了分析,指出,埼玉古坟群的大中型墓葬的年代大都属于6世纪的古坟,其墓主人很可能就是武藏国的历任国造及其家人。而年代在5世纪后半期的稻荷山古坟墓主人可能是武藏国的最早的国造,抑或是武藏国国造的前身。[123]白云翔根据考古发现的镜范并结合对铜镜的观察,对公元3世纪以前东亚古代铜镜铸造技术的陶范传统和石范传统进行了初步讨论,勾画出了两个传统的发生、发展以及各自结局的轮廓。不过,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发现的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世纪前后的多钮细纹镜,无论认为它是陶范铸造还是石范铸造,都缺乏可靠的证据,而这一问题与两个铸镜技术传统在朝鲜半岛的发展演变密切相关。日本平原遗址弥生古坟出土的当地铸造的超大型连弧纹镜,究竟是陶范镜还是石范镜还有待于进一步确认。并且,陶范铸镜技术最初传人日本列岛,究竟是技术的传播还是随着铸镜工匠的东渡而传人还不能确认。因此,本文的意义与其说是解决东亚地区古代铸镜技术传统的问题,毋宁说是提出这一问题,以便从东亚的视野、从铜镜铸造技术传统发展演变的视角审视和思考东亚地区古代铜镜的制造和使用,以及由此所反映的社会动向与文化变迁。[124]
在古代制度史研究方面,章林分析了日本律令制国家中的陵户,陵户为天皇及其皇族守卫陵墓,属于古代日本贱民阶层,是当时的“五色贱”之一。他指出在公元710年的《养老律令》中,陵户被划贱民,但在此前的《大宝律令》(701年)中,陵户仍然属于良人阶层。在“五色贱”(五种贱民)中,陵户有着更为复杂和特殊的地位。对陵户的探讨有助于加深对日本律令制国家的社会等级制度的理解。[125] 刘琳琳研究了日本古代国家神抵祭祀体系中的与疫病有关的祭祀。指出镇花祭、道飨祭和疫神祭这三种祭祀中蕴含了与疫病有关的鬼神观念。文章从疫病祭祀的角度对三个祭祀进行整体把握,发现道飨祭和疫神祭的鬼神观念均来源于中国的“疫鬼”以及日本原有的“神”观念对中国的“疫鬼”观念的改造,从而形成国家的神道祭祀中本国文化与外来文化融合共存的状态。[126] 吴春燕和王萌讨论了日本江户时代身份等级制中的“差别现象”。[127] 许晓光论述了日本近代早期政治学说中的“抵抗权”思想。他指出,由于社会转型的需求和当时特殊的社会条件,德川时期的日本思想界受西方先进国家政治学说的影响,提出了人民拥有抵抗权的思想学说,主张人民在必要时可对实行专制统治的政府履行抵抗权利。思想家们宣传了人民抵抗权利的正当性,并就抵抗权履行的方式问题展开了讨论。[128] 李晓燕对江户时代的锁国政策进行了再探讨。指出锁国时期日本保持着与中国、荷兰、朝鲜等国的联系,而且通过中国人与荷兰人获得外部情报,并通过推广兰学接触西方科学成果。正是这种非常规的锁国,一方而维护了日本国内两百多年的和平与稳定,有效地阻比了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维护了民族独立;另一方而将学习吸收外来文化的选择权牢牢掌握在自己乎中。[129]
在思想文化史研究方面,朱莉丽认为,日本古代唯一向中国称臣的时期是室町幕府统治时期。幕府向明称臣的抉择源于其渴望与中国进行贸易的经济诉求,但在日本的知识分子中,对这一行为始终存着反对的呼声。通过对收录在《善邻国宝记》中的外交文书以及对文书起草者思想背景的分析,可以看出为室町幕府服务的日本知识分子们主张的是与中国平等的立场,所奉行的是“慕华”但不“事大”的外交理想。[130]庄佩珍指出丰臣政权时期“神国思想”的发展是日本“神国思想”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结合对丰臣政权对外政策的变化等因素的考察,通过分析丰臣政权的外交文书中所见“神国思想”在内容和作用上发生的变化,揭示这一时期的“神国思想”是丰臣政权根据对外政策的改变等具体历史条件的变化而重新创造出来的产物;同时指出,在丰臣政权创新“神国思想”的过程中,流传到日本的中国典籍与阅读大量中国典籍并深受中国文化熏陶的禅僧起了重要的作用。[131]覃启勋评价了中国儒学家朱舜水对日本水户学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指出朱舜水与日本水户学有着无可否认的重要关系,为日本近世多元文化的形成做出了卓越贡献。[132] 崔世广、李含考察古代中日两国的忠孝观,发现在看似相近的表象下隐藏着各自不同的伦理要素。这一对道德观念反映了两国不同的伦理体系及社会形态。忠、孝道德观念在两国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反映出中日两国传统意识问的差异.以及社会形态的变化.对于正确认识中日两国意识形态的差异.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133]
张兰星探讨了欧洲火枪在日本的传播和影响,指出,16世纪40年代以后葡萄牙人把欧洲火枪带到日本,日本人立即对此产生强烈兴趣。火枪在日本的传播、应用和迅速发展,具有一定政治、经济和文化原因。火枪在日本由分裂走向统一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34]周爱萍则讨论了中国的币制变革对日本的影响。明末清初以中国为主要贸易对象的东西方白银贸易迅速发展,中国铜钱广泛流通于日本等东亚地区。该时期中国政治、经济、币制的变动对日本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日本近世以金、银、钱为主要币种的货币制度的建立,从而奠定了日本近代货币制度的基础。[135]
在古代中世纪中日关系史研究方面,王凯认为,古代大陆移民凭借其先进的技术与文化在日本列岛内创造了许多重要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难波津工程的建造与难波津之歌的产生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在倭王权的统治下,古代大陆移民在创造了大型综合性水利工程——难波津工程的同时,还在劳动过程中创作了“难波津之歌”这首著名的和歌。伴随着古代日本律令国家的形成与倭王权的强大,难波津之歌便成为倭王权用来宣扬其对内外统治的精神工具。[136] 韩昇利用唐代文献对中国出土的日本《井真成墓志》进行了深入的再探讨。他的研究表明,井真成应该是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到来的日本遣唐使团的准判官,到长安后旋死去,而不是在唐滞留19年的留学生。其墓志揭示了古代东亚世界国家间交往的具体形态,为我们研究唐朝对外授官与赠官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实例,进而还可以藉此对唐朝和日本授予遣唐使官员的官阶进行比较研究。这一研究成果在引起日本学术界的重视。[137] 王勇对838年日本派出的最后一次遣唐使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此次遣唐使作为唐代中日使节往来的收尾之作,具有多元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随同使团入唐的天台僧圆仁肩负着一些特殊使命,即携带日本天台宗的疑问请求唐人解答,在天台宗开创者智颁灵前供奉日本皇室的祭品,抄写日本所缺的佛教书籍等。文中详细考证了圆仁等人在华的行迹和取得的成果。[138] 王金林指出,古代中日关系在整个中日关系交流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不仅政府间交往密切,民间交流也十分频繁。宋朝建立以后中日民间交流进入又一个高潮期。他根据成寻的《参天台五台山记》、《小石记》等历史文献,对两国民间经济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进行了新的探讨。[139] 郑洁西分析了万历二十一年潜入日本的明朝间谍。明万历年间丰臣秀吉发动的侵朝战争,给东亚世界各个相关国家之间的交流注入了新的内容,战争期间参战方之间的人员往来,比以往更为频繁。明朝政府通过派遣间谍等形式,积极地搜集和研究日本情报,藉以把握战争形势,谋求战略上的主动权。这些情报关乎战局的进退和战争的胜负,对这场战争产生了重大影响。[140]
在朝鲜史研究方面,潘畅和、何方探讨了古代朝鲜的“两班”制度及其文化特点。两班起源于高丽,成熟发展于朝鲜王朝时期,其典型形态是“在地两班”。在地两班于16世纪时走出京城返回农村,并构筑了自己的永久世居地和文化根基。他们在朱子学的价值体系中,远离商品经济,营造了自己独有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文化,成为朝鲜王朝稳定的社会体制基础。[141] 金禹彤探讨高丽王朝的礼制,认为高丽礼制建设是适应朝鲜半岛统一国家中央集权政治要求、加强君主权威的重要举措,是朝鲜半岛政治文化转型的开端与标志。高丽礼制建设主要借鉴了中国唐宋制度中的五礼体系,同时又纳入了佛道“二氏礼”,形成了特殊的礼制格局。高丽礼制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政治、社会功效,在朝鲜半岛礼制建设史上具有特殊意义,在朝鲜半岛儒家化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42]
在古代中韩、韩日关系史研究方面,王霞论述了八世纪前半叶新罗在东北亚的地位。[143]崔鲜香探讨了高丽女性在高丽与蒙元关系中的作用问题,认为在政治方面,高丽女性通过元朝朝廷中的亲高丽势力和高丽国内的亲元势力,间接地发挥作用,使两国维持和平、稳定的关系,但她们的家族利益受损时,她们也危及高丽的安全。在经济方面,高丽女性在国内通过参与社会生产劳动,在两国的经济交流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进入蒙元长期生活的女性更是推动了两国间的经济交流。在文化方面,高丽女性加强了两国间的服饰、音乐舞蹈和儒学、佛教、巫教等思想文化的交流。[144]朱法武讨论了壬辰战争中朝鲜对中日议和的立场,指出朝鲜李朝政府出于与日本的尖锐矛盾及自身的民族利益,对和谈是坚决反对的。但在和谈过程中,基于当时的战争态势、和谈进程的曲折及中日双方的矛盾,其立场又不断进行着游移、变化和调整,表现了其外交策略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紧密结合,即在大国夹缝中求生存的实用主义态度。[145]另外,颜廷宏也对壬辰战争对东亚国际关系的影响做了探讨。[146] 石少颖论述了“壬辰倭乱”中明朝与朝鲜对日本“封贡”问题的交涉。[147] 他还以朝鲜仁祖时期“斥和”与“主和”论争为中心探讨了朝鲜“名分外交”的困境。[148]
在越南史方面,马达重点关注了越南开国传说与中国历史文化渊源关系。[149] 杨黔云关注了早期日本和越南的经济文化交流问题。[150]
十三、中西交通史
张绪山的《唐代拜占庭帝国遣使中国考略》一文指出,唐代中国典籍在“拂菻”名义下保留了拜占庭向中国遣使的记载。“拂菻”一名来自Rum一词,经由中介语言如亚美尼亚语、波斯语进入汉文典籍。643年的遣使可能是拜占庭帝国著名的皇帝希拉克略所策划,而由其他人实施,目的是想联合唐朝共同抗击新兴的阿拉伯势力的进攻。在阿拉伯势力征服伊朗高原后,其他各次遣使主要经由活跃在中亚的景教徒来完成。[151]张箭追踪了南瓜的发展传播史,指出南瓜起源于美洲墨西哥地区,9000年前已开始被驯化。南瓜种子可能于1494年传入欧洲,16世纪伊始在园圃、温室里栽培。1542年起,欧洲文献始有对南瓜的明确记载。南瓜于16世纪中叶经东南亚传入中国东南沿海,然后传遍中国内地。在中国的文献中,《本草纲目》始有明确的较详细的关于南瓜的记载,吴其浚则较早画出了逼真的南瓜图。从乾隆时代起中国人口剧增,南瓜在用作蔬菜的同时,有时也成为粮食的代用品。[15
十四、简单的评述
综上所述,2010年度的中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研究力量得到增强,研究成果不断增加。研究者对一手文献更加重视,不论是利用原始文献的研究,还是对于古典文献的释读、译注。不少研究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宏观思维的引领下,做中观、微观的研究。除传统的研究课题外,女性史、乡村社会经济史、文化史、环境与灾难史等领域的成果有所增加。
本年度我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出了以侯建新教授为理事长的新一届理事会。研究会下属的两个专业委员会,即世界古代史专业委员会和世界中世纪史专业委员会分别在山东聊城和湖北武汉举行了年会。研究会在学科发展和建设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过,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在学科布局、资料积累、人才培养、学术批评、成果评价机制、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在研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选题重复、成果质量不高、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缺乏延续性、国际学术交流闭塞等问题。另外,我们的一些研究还程度不同地受到当今国内学界和图书市场的“浮华”、“浮躁”、“浮夸”的所谓“三浮”之风的影响。创建有中国风格与特色的世界史研究体系,已是当今许多中国世界史学者的共识,而建立“有中国气派的世界史研究体系”正需要从上述方面一点一滴的做起。
注:
[1]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年5月。
[2]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
[3]徐建新:《日本古代国家形成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金寿福:《古代埃及早期统一的国家形成过》;黄洋:《迈锡尼文明、”黑暗时代’与希腊城邦的兴起》。对于这次会议的综述见胡玉娟:《全球视野下跨学科的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古代国家的起源与早期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上述论文载于《世界历史》2010年第3期。
[4]易建平:《从词源角度看“文明”与“国家”》,《历史研究》2010年第6期。
[5]郭子林:《古埃及王室墓葬与王权的形成、发展》,《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
[6]郭子林:《托勒密埃及的法律与司法实践》,《历史研究》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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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海利:《法老与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
[10]金寿福:《西方列强对外扩张和竞争中的埃及和埃及学》,《古代文明》2010年第2期。
[11]颜海英:《中国“埃及学之父”夏鼐》,《历史研究》 2009年第6期。
[12]郭丹彤:《公元前1600年—前1200年古代东地中海世界的联盟和联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13]曹明玉:《阿卡德时期印文类型研究》,《古代文明》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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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杨共乐(主持):《“文明转型期’:古希腊、罗马帝国演进规律及特点》,《河北学刊》2010年第4期。该专题讨论包括:王大庆:《古希腊城邦:向帝国时代转型的困境与趋势》;杨共乐:《罗马共和政体衰亡原因新解》;刘林海:《”永恒的罗马’:观念的变化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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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54]《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55]《法国近代早期地方赋税体制研究综述》,《武汉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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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历史教学》(高校版)2009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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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对“罗斯受洗”时间的争论》,《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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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自治”性》,《历史教学》(高校版)2010年第3期。
[64]《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65]《世界历史》2010年第1期。
[66]《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67]《宗教改革前期南德帝国城市与王权的结盟》,《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0年第3期。
[68]《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
[69]《英国都铎宫廷炫耀式消费的政治意蕴》,《史学集刊》2010年第5期。
[70]《从国王名称和徽章等看都铎英国德尔王权》,《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
[71]《查士丁尼法典评析》,《历史教学问题》2010年第4期。
[72]《欧洲教会法与罗马法之内在关系》,《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73]《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4期。
[74]《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75]《中古盛期英国神判法析略》,《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76]《奥斯曼扩张与16世纪欧洲国际均势的演变》,《史学集刊》2010年第5期。
[77]《〈卡托-康布雷奇和约〉——16世纪欧洲和平宪章》,《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78]《路德“因信称义”说之于民族国家的意义》,《世界历史》2009年第6期。
[79]《北方论丛》2009年第6期。
[80]《历史研究》2009年第6期。
[81]《史学集刊》2010年第5期。
[82]《推力与拉力——中世纪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动力机制初探》,《北方论丛》2010年第4期。
[83]《河北学刊》2010年第1期。
[84]《杜能的经济圈境理论与中世纪英格兰领主经济》,《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
[85]《北方论丛》2010年第5期。
[86]《中世纪英国犹太妇女与借贷业》,《齐鲁学刊》2010年第4期。
[87]《世界历史》2009年第6期。
[88]《15-16世纪英国契约租地的兴起及影响》,《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89]《外来移民和外来商人:英国崛起的外来因素》,《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
[90]《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91]《中世纪晚期英国交通运输的发展及其对社会变化的影响》,《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92]《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9期。
[93]人民出版社2010年7月版。
[94]《拜占庭史料中公元6世纪安条克的地震灾害述论》,《世界历史》2009年第6期。
[95]《城市的空气不一定自由——重新审视西欧中世纪城市的自由》,《史林》2010年第2期。
[96]《16世纪威尼斯的贫困与济贫问题》,《史学集刊》2010年第2期。
[97]《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98]《史学理论研究》2010年第2期。
[99]《北方论丛》2010年第2期。
[100]《〈廷臣论〉对文艺复兴时期贵族妇女的“规训”》,《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01]《转型时期意大利婚姻形态的变化》,《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02]《齐鲁学刊》2010年第3期。
[103]《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04]《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05]《浅析西欧中世纪大学的生存之道——以巴黎大学为例》,《历史教学》(高校版)2010年第3期。
[106]《“心怀二意”的伊拉斯谟?——以六年的弗赖堡生活为例》,《历史研究》2009年第6期。
[107]《关于但丁“文艺复兴先驱”的三次大辩论及其政治意义》,《世界历史》2009年第6期。
[108]《“1494年一代人”与意大利战争研究》,《历史教学》(高校版)2010年第6期。
[109]《论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教育思想》,《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110]《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11]《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政教关系》,《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12]《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13]《论公元4—9世纪拜占庭帝国的圣徒崇拜》,《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114]《历史研究》2010年第2期。
[115]《缓慢而微小的变革:亨利八世时代国教会宗教信条解读》,《世界历史》2009年第6期。
[116]《关于托马斯·莫尔宗教观的几个问题》,《学海》2010年第1期。
[117]《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18]《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渊源》,《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19]《学术研究》2010年第8期。
[120]《佛教与婆罗门教的修行理论比较》,《南亚研究》2009年第4期。
[121]《佛教的“五味说”与婆罗门教的“句义论”》,《南亚研究》2010年第3期。
[122]李广志:《论日本原始信仰中巫女的主体地位》,《民俗研究》,2010年第1期。
[123]王巍:《从中国看日本埼玉稻荷山古坟和埼玉古坟群》,《考古》2009年第12期。
[124]白云翔:《试论东亚古代铜镜铸造技术的两个传统》,《考古》2010年第2期。
[125]章林:《略论日本律令制国家的陵户身份》,《古代文明》2010年第3期。
[126]刘琳琳:《日本古代国家疫病祭祀中的鬼神观念》,《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
[127]吴春燕、王萌:《论德川身份等级制中的“差别”现象》,《日本问题研究》2010年第1期。
[128]许晓光:《论日本近代早期政治学说中的“抵抗权”思想》,《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29]李晓燕:《日本锁国新论》,《贵州文史丛刊》2010年第1 期。
[130]朱莉丽:《试析室町时代五山禅僧的中国观——以〈善邻国宝记〉所收外交文书为中心》,《社会科学辑刊》2009年第6期。
[131]庄佩珍:《日本丰臣政权时期外交文书中所见“神国思想”的发展与创新——兼论中国典籍对日本思想文化发展的影响》,《福建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32]覃启勋:《朱舜水与日本水户学关系之考辨》,《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11期。
[133]崔世广、李含:《中日两国忠孝观的比较》,《东北亚论坛》第19卷第3期,2010年5月。
[134]张兰星:《“切支丹时代”欧洲火枪在日本的传播和影响》,《史林》2010年第2期。
[135]周爱萍:《明末清初东亚政治经济形势变动与日本近世货币制度的建立》,《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36]王凯:《古代大陆移民与倭王权的形成——以难波津之歌为线索的考察》,《外国问题研究》2009年第4期。
[137]韩昇:《<井真成墓志>所反映的唐朝制度》,《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6期。
[138]王勇:《最后一次遣唐使的特殊使命—以佚存日本的唐代文献为例》,《甘肃社会科学》2010年 第5期。
[139]王金林:《北宋时期中日民间交流新探》,《日本研究》2010年第1期。
[140]郑洁西:《万历二十一年潜入日本的明朝间谍》,学术研究2010年第5期。
[141]潘畅和、何方:《论古代朝鲜的“两班”及其文化特点》《东疆学刊》2010年第3期。
[142]金禹彤:《高丽礼制研究》《东岳论丛》2010年第8期。
[143]王霞:《试论八世纪前半叶新罗在东北亚的地位》,《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44]崔鲜香:《高丽女性在高丽与蒙元关系中的作用》《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145]朱法武:《壬辰战争中朝鲜对中日议和立场探析》,《社会科学辑刊》2010年第2期。
[146]颜廷宏:《试论壬辰战争对东亚国际关系的影响》,《聊城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147]石少颖:《试论“壬辰倭乱”中明朝与朝鲜对日本“封贡”问题的交涉》,《许昌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148]《兰州学刊》2010年第7期。
[149]《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150]《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151]《世界历史》2010年第1期。
[152]《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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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 张炜 徐建新:2010年度中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前沿报告
2011-3-2 10:44:00
首发
(世界历史研究所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室)
世界古代中世纪史学科是中国世界历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世界古代史和世界中世纪史两个分支学科组成。世界古代史学科所包括的时间范畴是从人类起源到公元四五世纪;若按地域划分,则重点分为古埃及史、古代西亚史、南亚史、古希腊罗马史和古代中亚史、东亚史等。中世纪史学科是研究从四五世纪到十六七世纪的历史。现将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我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学科的主要研究成果介绍如下。
一、 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
目前学术界使用的文明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汝信主编、陈启能、姜芃等著《世界文明通论——文明理论》[1]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文明比较研究中心推出的关于世界文明系列研究的最新成果。该书从广义文明(文化)的视角,结合历史实际,分析了人类文明理论的发展过程,探讨了文明的起源、发展和文明的形态等问题。同时还具体分析了古代世界文明,包括两河流域文明、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古代中华文明及其相互关系。裔眧印主编的《世界文化史(增订版)》[2]是一部新近修订的世界史教材,该教材于10年前出版,此次在增订的基础上出了新版,进一步深化了本书作者们强调的“世界文化发展的多元一体结构”的观点。
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一直是中国学术界的热点问题,本年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主办,在北京召开了“古代国家的起源与早期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来自中国、美国、日本、荷兰、俄罗斯的五十多位学者围绕世界古代史上的国家起源与早期发展问题进行了跨学科的对话与交流。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文明与国家起源的理论;古代世界各地区国家起源的模式与特点。《世界历史》2010年第3期上选登了此次会议的部分论文。徐建新研究了日本古代国家形成史,指出,日本古代国家是相对独立地由生活在日本列岛上的人们建立起来的;日本古代国家是在东亚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外部因素对日本国家的形成起了极大的作用;与东亚大陆上的原生国家相比,日本古代国家的形成过程是相对短暂的。金寿福强调了古代埃及早期统一国家漫长的产生过程中的多重因素。他试图通过描写和分析时间上比那尔迈调色板更早、但在体裁和题材上与之相似的出土文物,阐述以希拉孔波利为中心的上埃及统治阶层由南向北进行扩张的基本脉络,同时指出贸易和文化交流在国家形成过程中所起到的不容忽视的作用。黄洋重新审视了西方有关早期希腊国家兴起的主流观点,提出西方学者之所以强调迈锡尼文明与城邦兴起两个时期的中断,是受到西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在他看来,希腊城邦的兴起实际是迈锡尼王国解体之后希腊社会渐次演化的结果,而非所谓革命性变革的结果。荷马史诗所描绘的情形很可能是迈锡尼文明和城邦文明之间的中间环节。胡玉娟对此次会议的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做了详细的评述。[3] 此外,在本年度,学者们还关注包括中国在内的古代社会政治演进及国家起源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易建平对古代政治史上的一些重要概念,如“文明”、“国家”等做了梳理和辨析。其研究从词源的角度分别梳理了“文明”、“国家”等语汇在西方和中国文明中的演化进程,提出在中国史前史和先秦史的研究中要加强东西方话语体系的沟通,将中国文明起源的研究置于国际学术的背景之下开展。[4]
二、 古埃及史研究
王权研究是古埃及早期国家乃至埃及学研究中的重要理论问题,以往学界主要依赖图示和铭文史料考察古埃及王权的形成、演变与特点。郭子林通过对古埃及的前王朝、早王朝和古王国等不同时期的王室墓葬的形式、结构、规模、陪葬品、壁画、铭文等考古实物的考察,研究了王室墓葬与王权形成和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他认为,古埃及王室墓葬的形成与发展体现了王权的形成以及早期王权向专制王权的演化,并体现了早期王权和专制王权的特点。[5]
在埃及法制史方面,郭子林研究了托勒密埃及的法律与司法实践。他在文章中指出,受法老埃及法律和希腊及西亚其他地区法律的影响,托勒密埃及分别实行了适用于当地埃及人和外来移民的法律体系。在两种法律体系发生冲突时,国王会以仲裁者的身份,以赦令或敕令的方式颁布针对具体问题的法律,从而使两种法律体系处于事实上的和谐状态。这一法律及司法体系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弱者的利益,保持了社会的稳定,但它依然体现了国王的个人意志。[6]
在社会史方面,王海利从多个角度出发,重新审视了古埃及社会中女性的地位。他认为,从历史角度看,古埃及社会中的女性虽然与男性至少在理论上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缘于社会的、传统的限制,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古埃及男性比女性更处于优势。在文学作品中,女性是消极、被动、任性、堕落的代名词;在艺术创作中,女性处于从属地位;从语意学角度看,女性被置于称呼的客体。因此,尽管古埃及的女性拥有比同时期世界其他地区的女性较多的权利和较高的地位,但仍旧没有改变古埃及男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特征。[7]
古埃及艺术史的研究也已进入中国学者的视野。令狐若明按照历史分期分别阐述了古埃及雕刻艺术的特点。自古王国时期确定其基本法则后,古埃及的雕刻艺术经过中王国时期的发展,到新王国时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从新王国末期开始,逐渐趋于衰落。但古埃及的雕刻艺术在古王国、中王国和新王国的3000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其主要特征。至希腊、罗马统治埃及时代,面临外来文化的冲击和渗入,具有悠久传统的埃及艺术仍未因此而泯灭。古老的埃及艺术以其独特的民族风格继续影响了希腊、罗马艺术的发展。[8]
在埃及学的学术史方面,本年度的研究既有西方埃及学研究状况的介绍,也涉及中国埃及学研究方面的内容。王海利出版了学术专著《法老与学者——埃及学的历史》。该书征引了国内外埃及学者的有关专著、论文、自传、回忆录,还有埃及考古学的发掘报告等资料,涉及全世界十几个国家的数百位埃及学家,主要做了埃及学学术史的梳理工作。[9] 金寿福全面介绍了西方列强对外扩张和竞争过程中的埃及历史和埃及学。他在文章中指出,埃及学是由拿破仑军事远征和西方列强对外扩张催生的产物,它的建立和发展见证了埃及沦为殖民地的全过程。诞生于殖民时期的埃及学经历了在欧洲列强文化中成长以及在夹缝中生存的不寻常历程,而西方学者语境下的埃及学所构建的古埃及历史与文化,使得现代埃及人处于两难的境地。[10]中国的埃及学研究如今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个领域的奠基人——夏鼐先生,《中国“埃及学之父”夏鼐》一文就对此进行了回顾。[11]
三、 古代西亚史研究
本年度古代西亚史研究领域成果颇丰,其中有多篇成果都涉及一手文献的解读研究。我国学者的这类实证性研究,无疑需要语言、一手资料等多方面的研究积淀,这也表明我国学者对该领域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
刘健从区域性“世界体系”的视角观察古代两河流域地区历史发展的脉络,研究西亚地区贸易文化交流体系中不断扩大的核心区范围,核心区与边缘区的关系及推动这个区域性“世界体系”发展的多样化因素。指出整体史视角对于世界古代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政治史方面,郭丹彤研究了公元前1600年—前1200年古代东地中海世界的联盟和联姻。东地中海世界各国在这段时期内密集的联盟和联姻实际上是它们外交活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由此该区域建立起了保护和兄弟的外交模式。为了稳固彼此之间的外交关系,东地中海世界各国制定了彼此都必须遵循的外交惯例,规范了国家间的引渡和信使制度,从而为外交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12]曹明玉将印文与政治之间建立起了联系。他研究了两河流域的滚印印文的类型,指出两河流域的滚印在阿卡德时期所出现的飞跃性发展:印文的使用变得更为普及,图案内容更为复杂,类型更为多样。而究其原因在于,阿卡德王国是两河流域首个统一地域国家,印文的这种发展状况与阿卡德王国领土持续扩张、王权观念日渐强化、国王采取一系列手段确立和巩固中央政府的统治密切相关,是统治者为增强被征服地区和民族在政治、文化上的认同感而采取的一系列重要措施之一。[13]
经济史方面,李海峰探讨了古代巴比伦的房屋租赁活动。[14]禹钟华分析了古代两河流域的借贷及其影响。[15]
宗教史方面,于殿利研究了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宗教的人本主义因素。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宗教是一种自然崇拜和多神崇拜的宗教。作者认为在其内部具有神人合一而以人为本的结构特点,系浓厚的人本主义因素使然。由此表现出世俗的功利主义、现实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外部特征,这对古代希腊、罗马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最初源头。[16]
文学艺术史方面,李宏艳总结了西方学界对于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的研究成果,指出“智慧文学”与“说教文学”并非一种文类,不能以“说教文学”完全取代“智慧文学”术语的使用。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研究大致经历了文献整理出版、分类归纳和多元化研究等三个阶段。国内学术界对古代两河流域智慧文学尚缺乏系统的研究。[17]
在古代西亚史研究领域,对于一手文献本身的解读在本年度格外值得关注。吴宇虹通过分析两河流域治病咒语中对恶狗咬人致死的疾病症状的描述,推断出它是现代医学中的狂犬病。文章讨论了大量提到疯狗和狂犬病的苏美尔语和阿卡德语的楔形文献,此外还引用了中国古代文献中的狂犬记载作为对比材料。[18]孟振华通过重新解读居鲁士的圆柱铭文,重新研究了波斯早期的犹大政策。作者指出该铭文与犹大人回归并无直接关系。进而结合历史背景来看,波斯帝国早期并未明确鼓励和支持犹大人的回归和重建圣殿。波斯所要求的只是犹大的政治稳定与缴纳赋税,其有限的宽容完全建立在自身利益诉求的基础上。[19]王俊娜、吴宇虹根据伊拉克德莱海姆村出土的贡牲中心的原始文献,对舒勒吉新提王后及其贡牲机构的八位收支官员的身份分别作了分析和研究,并对王后贡牲机构的收支形式、贡牲种类以及支出内容等进行了归纳总结,为深入探讨乌尔第三王朝时期王室经济和宗教事务提供了原始史料。[20]
四、 古希腊罗马史研究
古希腊罗马史一直以来都是世界上古史研究的重要领域。该领域的研究人员人数较多,所涉及的问题也较为广泛。黄洋研究了古代世界的共和主义。他指出古代世界的共和主义首先是一种政体实践,以罗马共和国为典型。发端于希腊的古典政治思想把它归结为混合政体,和君主制以及民主制严格区分开来。因此,它不仅是对君主制的反对,也是对民主制的反对。以此来看,古代共和主义和现代共和主义具有十分不同的意味。[21]古代世界各文明转型时期的历史是史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杨共乐组织了三位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古希腊、罗马等若干转型时期的历史现象进行讨论,以进一步深化对历史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认识。王大庆分析了希腊城邦向帝国时代转型所面临的困境与趋势,指出陷入危机的希腊城邦并不具备像共和末期的罗马那样建立帝国的条件和动力。杨共乐分析了经济因素在罗马由共和政体向元首政体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指出政体的变革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刘林海分析了罗马帝国后期的“永恒的罗马”的观念,指出虽然“永恒的罗马”的观念并没有随着罗马的衰亡而消失,甚至有所强化,但其具体表现形式却随着现实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这种调整与罗马历史传统的封闭性和开放性特点相一致。[22]
在法律史领域,古希腊和古罗马人对宪法概念的理论探讨和长期进行的古典宪政实践,许多都为后世国家所效仿,成为现代西方社会宪政制度实践和宪法概念研究之最初源头。王青林分析探讨了古希腊罗马的宪法概念与宪政制度。在他看来,虽然希腊尚未出现“宪法”这一词汇,但古希腊语中的“政体”一词实际是宪法概念产生的萌芽。宪法概念最终的出现是在罗马帝国时期。[23]
在希腊史研究的学术史方面,晏绍祥讨论了近十年来西方雅典民主研究的一些新取向。传统的对古典民主政治的恶评逐一被解构,把民主政治理想化的氛围愈益浓厚。由于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的发展,古代与现代民主之间的关系得到越来越多的探讨,两者之间原则上的相通受到更多的重视。它们表明,随着环境的变迁,现代与古代之间的对话具有了新的意义。[24]对于古典文献的重新解读是学者们日益关注的重点。张巍考察了赫西奥德《农作与时日》研究领域里西方学者近年来关注较多的两则社会史问题,并力图证明这两则基于诗歌文本解读的社会史问题需要同时从思想史的角度加以衡量。[25]吴晓群对希罗多德《历史》进行了重新的解读。她认为,长期以来对于希罗多德及其《历史》的理解都是以今人的知识构架来看待古人,以现代的方式去猜度古典作家及其作品,而鲜有顾及古代典籍产生的历史语境,从而就其自身的特点出发去理解古典著作的。实际上,希罗多德的历史书写带有他那个时代的特征,即口述传统的背景和对公众记忆的尊重与服从。[26]
在希腊政治史方面,邢颖通过分析公元前420年第90届古代奥运会上所发生的两个事件,将古代奥林匹克赛会与当时希腊的城邦社会背景结合起来,分别论述了赛会中的希腊城邦关系以及城邦贵族两个层面的内容,证明古代奥林匹克赛会不仅在宗教和体育史范畴内具有意义,更蕴含着多方面的城邦社会因素,与古代希腊城邦的大背景密切相关。[27]蒋保探讨了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波斯的介入问题,认为伯罗奔尼撒战争不仅是希腊世界的内战,同时也是雅典与波斯之间侵略与反侵略的战争。战争期间,波斯主要通过小亚细亚的总督对斯巴达进行军事和财政援助。它的介入不仅帮助斯巴达战胜雅典,赢得战争的胜利,而且还直接引发了公元前411年的雅典贵族寡头政变,开波斯干涉希腊城邦内部事务的先河。[28]
雅典民主制一直都是希腊史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雅典的陪审法庭在雅典民主制中占有重要地位。公元前4世纪,陪审法庭在雅典民主制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不仅享有司法权,也享有立法审查权和官员监察权。张春梅的研究表明,陪审法庭地位的提高并不是权力制衡的结果,而是“法律至上”思想付诸实践的产物。[29]蒋保介绍了古代雅典司法诉讼中的演说技巧。对于“好打官司的雅典人”而言,掌握一门演说技能具有重要的意义。[30]
在宗教社会史方面,陈思伟研究了希腊神灵伦理缺位的现象。文章指出,从历史文化角度看,希腊神灵伦理缺位现象产生于操希腊语的游牧印欧人征服土著农业民族之后,是多种异质宗教文化冲突融合的结果。在融合过程中,被征服者信奉的神灵被剔除、降格或吸纳。同时作为宗教文化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一方,被征服者所信奉的神灵被征服者强加以诸多伦理缺陷,嫉妒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方面。[31]
妇女史研究一直是社会生活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徐朗研究了斯巴达妇女与战争的关系,指出基于深刻的历史根据和现实原因,斯巴达妇女直接和间接地以多种方式影响当时的战争,但斯巴达女性处于男权社会从属者的地位并未因之发生本质性的改变。[32]
本年度在希腊史领域并没有专著出版,但几部经典论著的翻译引入对国内该领域研究的进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民主政治与古典希腊》一书利用了丰富的考古、铭文等实物资料以及历史学家、演说家、传记作家、戏剧作家和哲学家的文字资料,描述了公元前5到前4世纪希腊全盛时期的情况。作者从简略或矛盾的材料中建立起一种对历史事件的整体叙述,着重于对古典希腊历史诸重大事件与现象的理解和深度分析,细致、生动地展示了古典时代希腊的历史面貌。[33]《希腊化世界》广泛使用一手资料,研究了从亚历山大之死到希腊化世界并入罗马帝国期间的政治事件,也研究了这个世界中不同的社会制度和风土习俗,文学、科学、技术的重要发展以及新宗教运动的建立,是希腊化研究领域的权威论著之一。[34]格致出版社翻译出版了《古希腊的劳作》[35]与《希腊艺术史》[36]两部著作。《劳作》一书详细论述了荷马时期、古风时期、雅典时期和希腊化时期古希腊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生活,内容广博丰富,涉及家庭经济、城市经济、工业、农业、商业、殖民、货币等诸多经济门类,是20世纪早期欧美学界研究古希腊城市经济不可多得的力作,其学术价值与影响力持续至今。《艺术史》从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艺术谈起,详细介绍了古希腊艺术发展不同时期的主题、特征、技术手段及艺术价值。
在罗马史研究领域,叶民通过引述德国海德堡大学古代史系阿尔弗迪教授的一项关于塔西佗生平的铭文研究成果,展示了拉丁铭文研究在解决一些历史问题时可能起到的重要作用。[37]在中西比较研究方面,林英以《后汉书—大秦传》为中心分析了公元1到5世纪中国文献中与罗马帝国相关的记载的特点,认为相关信息是经过各种中间渠道传入中国,并非国人亲眼所见。把大秦知识传入中国的中介主要是安息人、贵霜人和南印度居民。中国人大体上从东汉永元年间主要通过安息人和贵霜人开始了解罗马帝国。2世纪中叶之后,关于罗马帝国的新消息则是通过南印度和南海路传入中国的。[38]而刘衍钢则通过翻译核对马塞里努斯所著文献,将“匈”与“匈奴”这两个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了重新审视,以帮助古代史研究者认识到匈人与匈奴这两个民族的巨大差异。[39]
在古典文明终结问题的研究上,王晋新做出了新解释,并以此为基础重新审视了西方文明的形成。在他看来,古典文明是一个以地中海世界为其空间结构的文明,古典文明的终结与地中海世界的裂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西罗马帝国覆亡只是开启这一过程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此外,它还开启了地中海周边西方文明、拜占庭文明和伊斯兰文明鼎足而立、彼此对峙的这种新的文明空间格局。自其诞生之日起,这种新的文明格局和相互交往关系就一直规定制约着地中海地区历史的运行轨迹,至今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40]
五、 上古史古典文献的译
本年度世界上古史研究的一大亮点是对古典文献的译注,学者们纷纷将目光投向这一领域,这也说明国内对于一手文献的关注程度正在日益增强。
《赫梯法典》是赫梯人所遵循的重要行为准则,是认识赫梯国家社会经济和法律文化的一篇重要文献。它的编撰始于赫梯古王国时期,很可能先后在中王国和新王国时期进行了重新编撰和修订。赫梯法典的条款内容涉及社会经济生活、国家义务的履行和婚姻关系等各个方面,明确了各种买卖、租借和雇佣的价格、多项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量刑等内容。李政对这篇重要文献进行了译注。[41]徐昊、吴宇虹译注了《温阿蒙历险记》。这篇文献写成于古埃及二十王朝末期,主要讲述了底比斯高级祭司温阿蒙被派往毕布罗斯购买制造太阳船的雪松木材的历险经历。该故事发生于古埃及国力由盛转衰的关键时期,这就让本文成为研究新王国末期和第三中间期早期古埃及内政、外交、海外贸易的重要材料。[42]郭丹彤、王亮释读、翻译了《阿吞颂诗》。该文献刻在位于埃及帝王谷西部十八王朝国王埃赫纳吞统治时期的大臣阿伊坟墓的西墙上,自上向下书写,共计13列,是研究古代埃及宗教和文学的重要文献。[43]阴元涛译注了第二次雅典同盟誓约的碑铭。该碑铭是公元前4世纪70年代雅典和其他希腊城邦共同签订的多边政治条约,是第二次雅典同盟形成的重要标志和条约依凭。它反映了希腊城邦在反对城邦霸权,寻求政治独立和自由的道路上做出的努力和尝试,是解读公元前4世纪前半叶希腊城邦历史和邦际关系的重要史料。[44]弗鲁曼塔里伊是罗马帝国图拉真时期出现的统属于中央的信息情报与监察人员,负责传递公文、刺探情报与监督行省。因史籍对弗鲁曼塔里伊的记载较少,拉丁铭文便成为研究弗鲁曼塔里伊的重要资料。李大维选取了《拉丁铭文集》和《铭文年鉴》中辑译的35条有关弗鲁曼塔里伊建制及其职能的铭文,借鉴相关文献,进行了必要的注释。[45]
六、世界中世纪史综合性研究
本年度较为引人注目的是由孟广林撰写的《世界中世纪史》。该书系21世纪史学系列教材之一,作者将重点考量与全局观照有机地整合起来,致力于彰显世界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与统一性。既着重梳理了5至17世纪欧亚大陆主要地区、主要国家的封建社会的缘起、兴盛、衰落的历史过程,也兼顾了这一时期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非洲和美洲的历史状况,并增加了中国历史的相关部分。同时,还对各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的横向联系作了必要的勾勒。[46]刘成在《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中梳理了现代化起源于欧洲与欧洲中世纪的三大特性之间的紧密联系。他指出,欧洲的封建制比较容易与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相融。如果没有欧洲特殊的封建制,特别是王权的有限性,就很难出现脱离于欧洲主流社会的商业和城市,现代化或现代文明也就失去了自我萌发的基础。欧洲的基督教教会在中世纪广泛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而宗教改革既是现代文明的发展结果,同时又成为现代化的促进剂。[47]
就学术史的探讨而言,陈志强和武鹏以“查士丁尼瘟疫”研究为例,探讨了现代拜占庭史学家的“失忆”现象,他们指出这种无意识“失忆”的原因在于生态环境问题尚未成为其所处时代的主题,学者大多关注查士丁尼一世推行的内外政策,而没有注意此次“天灾”造成的严重后果。现代拜占廷学家在历史研究中的这种价值选择、判断和取向表明,人们力图通过历史研究再现已经逝去的生活记忆,但却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着各自的回忆,同时意味着某种程度的“失忆”。[48]孙连庆追踪了19世纪前半叶以来国外关于古罗斯民族问题研究的历程,认为按照研究者研究的主体思路可将古罗斯民族问题研究的过程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尽管在每个不同的时期,学者们所关注的焦点不同,但对于本研究课题而言都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在不断地深化认识,对我们全面把握该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和依据。[49]人文主义是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的核心思想文化现象。人文主义所具有的崇尚古典文化、宣扬个体创作精神、强调以人为中心的人神和谐观、善用诗性智慧的思维方式等特征,对后来西方文化进程发生了持久的影响。因此人文主义也成了文艺复兴史研究领域的核心课题。从19世纪开始,西方学者开始对人文主义问题展开自觉、深入的研究,建构起一部具有丰富内涵的学术批评史。周春生的《西方人文主义研究学术钩稽》对此进行了详细探讨。[50]此外,他还认为文艺复兴是近代欧洲资本主义文明的萌芽阶段,也是人文主义思想文化的繁荣时期。布克哈特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等著作中,用其独到的文化史观论证了文化与人的个性、精神之本质联系,并对那段时期文学艺术等文化现象的特征、内容、价值、影响等作了总体性的梳理和评价。在布克哈特代表作发表150周年之际,为了深化文艺复兴史的研究,学术界有必要对布克哈特的文化史观重作一番探究。[51]
侯树栋对著名西欧中世纪史家沃尔特·乌尔曼进行了评析,指出沃尔特·乌尔曼是20世纪西方中世纪史学的一位大家,以著述宏富、观点鲜明、门生众多著称,在中世纪史研究领域一度有着十分显赫的地位,对我国学术界的相关研究也有重要影响。同时,乌尔曼又是一位广受争议的学者,一些论者质疑甚至强烈批评他的观点和方法。乌尔曼引起学术界质疑和批评的主要是他在50年代以后发表的著述。他在这些著述中通过概括、抽象和“提纯”,以“两种权力观”的对立和此消彼长,完整地解说西欧中世纪政治思想的发展历程,试图建立某种逻辑化的解释框架。但批评者指出,乌尔曼的解释框架事实上已不同程度地支配着他对历史文献的解读和历史事件的解释。侯树栋认为这一批评是合乎实际的,这也正是近30年来乌尔曼的影响逐渐消失,其学说日渐被放弃的主要原因。[52]此外,苏珊·雷诺兹也进入他的研究视野,在《另一个中世纪——苏珊·雷诺兹有关西欧中世纪共同体的认识》一文中他指出,苏珊·雷诺兹是当代英国著名史学家,她从集体行为和集体意识的角度重新界定了共同体概念,因而扩大了共同体的含义。从这个角度,她把中世纪看作是由诸多共同体构成的社会。按这一认识,中世纪的领地、城市、王国本身,都是某种共同体。这种意义上的共同体与中世纪社会基本制度的关系并非二元对立,而是内在统一的。共同体在不同程度上维护着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体现着共同体成员共有的价值观念,但共同体并不是挣脱了封建制度和权力强制的自由、平等的小社会。中世纪人对王权的认同和对王国的归属感,以及王国政府对社会成员的集体行为和集体意识的依赖,表明各王国也呈现出共同体的很多特点。雷诺兹的诸多认识挑战了有关中世纪共同体问题研究的整个学术传统,向人们展现了另一个中世纪,富有启发意义,同时也留下了一些有待进一步探寻的问题。[53]德国史学家贝林格从天气和气候的视角,对欧洲近代早期出现的大规模猎巫现象给予跨学科的重新解读,从而得出了与众不同的结论。孙岳的《对贝林格“猎巫问题”的评述》评介了贝林格有关天气巫术与猎巫关系的命题,并对跨学科猎巫研究的困境和出路进行了分析。[54]受传统史学的影响,对近代早期法国赋税问题的研究长期局限于国家和制度层面。熊芳芳指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家财政史和经济社会史研究的共同推进下,近代早期赋税体制及其实践成为西方学者尤为关注的研究主题。[55]
“早期近代”(Early Modern)是当今西方史学界广泛使用的一个术语。它最初是指西欧从中世纪到近代的过渡时期,后来逐渐用于指同时期的欧洲。20世纪下半期,随着全球史的兴起,"早期近代"也有了新的延伸。施诚的《全球史中的“早期近代”》便对此问题做了梳理。[56]工资史是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西方史学界对中世纪英国工资史的关注由来已久,王超华将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开端,主要是数据的统计与整理;拓展,经历了“人口论”和“货币论”关于工资涨幅影响因素的争论;深入,从经济—社会史角度研究工资史。理清楚这些线索,对我们进行中世纪英国工资水平的探讨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57]
七、中古欧洲政治法制史
李秀玲的《论拜占廷皇室妇女在帝国政治中的角色——安娜·达拉西妮个案分析》一文指出,在阿莱科修斯一世统治前期,安娜·达拉西妮是拜占廷帝国的真正掌权者。该文主要分析了她拥有的政治权力及其原因,并通过与其他皇室妇女参政途径的比较显示其政治地位的特殊性,探讨了拜占廷皇室妇女在帝国政治中的角色。[58]国春雷对基辅罗斯与拜占廷赫尔松之战原因进行了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59]此外,他对学术界关于“罗斯受洗”的时间争论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分析。[60]
中世纪英国宪政史是西方史学界关注的焦点,在对君主立宪政体存在持久论争的情况下,近些年来学界对英国宪政早期起源议题的关注,为这一争论增添了更多不确定性的因素。孟广林遴选了三篇在纽约州罗彻斯特市举行的“法律、正义与统治:中世纪宪政制度新解”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大会主题发言介绍给国内学界。其中,詹姆斯·坎贝尔的发言认为,中世纪英国宪政传统与理念具有久远的历史,甚至在诺曼征服之前便具有了宪政王权特色,即使诺曼征服也没有中断英国宪政传统的延续。约翰·马蒂科特在考证“郡骑士前史”的基础上认为,中世纪英国议会地方代表制、中下阶层的政治参与及其与国王的协商,是英国根深蒂固的政治传统。理查德·卡尤珀则以其一贯的犀利文风质疑英国中世纪的宪政制度,他以中古时代的文学作品为史料依据指出,当时英国社会处于暴力和混乱的无序状态,尤其是社会精英从事着暴力争夺和利益侵犯的行径,这是与宪政制度相违背的,因而不能夸大英国的“宪政”传统。[61]国内学者邱胜利则对中古早期西欧的“王权神授”问题进行了探讨。[62]
乡村自治问题是本年度国内学者关注较多的领域。王玉亮和王培利探讨了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自治”性,认为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多具有共同体的性质,村民们在村庄经济事务、法律生活中都能“自我调控”管理,社区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也具有很强的民意色彩,村庄共同体的“自治”性制约了庄园领主的权威。[63]此外,王玉亮对中世纪晚期英国村庄共同体的公益与互助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中世纪晚期英国乡村世界是由一个个村庄共同体组成的,在村庄共同体内村民共同劳作、共同管理村庄事务、共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和共享村庄公共资源。村庄共同体在社区的基础设施、村庄秩序等公共事业管理方面,在对孤儿的监护和老人的赡养等救济保障以及在村民互保互助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64]熊芳芳的《近代早期法国的乡村共同体与村民自治》认为,作为一个自治性质的政治单位,乡村共同体以习惯法为基础,通过村民会议及其代表自主地管理共同体的公共事务。受近代早期法国社会经济形势和王权扩张的影响,这一自治组织发生了变化。村民“委员会”取代中世纪带有“直接民主”性质的村民会议,成为共同体的主要决议机构。代表共同体居民利益,管理乡村事务的村官则日益成为中央政府的代表,乡村共同体最终被转化为正式的基层行政单位。[65]
蔺志强讨论了中古英国政府对地方特权的政策问题,认为众多贵族特权领地的存在是中古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表现,但这种自治的性质需要重新评价。几个拥有高度自主权的特权领地都是特定军事、宗教或政治背景下形成的“特区”,不足以改变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全局;大量由教俗贵族管辖的所谓“私有”百户区的存在,是王权封赏的结果,也是在中央官僚体制不发达的情况下采用委托治理方式的体现,并不是以牺牲王权为前提自发形成的。随着12世纪以后英国王权的进一步增强,这些地方特权受到严格制约,其滥用被有效遏制,王权还不断尝试突破既有的特权,使地方自治的实践日益成为王国统一政府体系的有机成分。[66]学界普遍认为,在德意志从中古向近代转型的过程中,德意志的城市和王权从来都没有能够结成反对封建分裂割据的同盟。可是,钱金飞通过考察宗教改革前期、特别是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皇帝时期德意志南部的帝国城市和王权之间的关系后,发现这样的观点很难成立。在这一时期,德意志南部的帝国城市和王权结成了非常紧密的同盟,为创建一个新生德意志君主国,提供了基础和可能。查理五世皇帝和大多数南德帝国城市在对待宗教改革问题上的分歧,最终导致了城市和王权结盟的破产。[67]
在一向受人瞩目的英国都铎史领域,蔡蕾的《试析乡绅在都铎国家建构中的作用》一文认为都铎时期是近代英国民族国家建立和巩固的时期。乡绅作为最大的土地所有者阶层,被纳入到近代国家的政治体制。他们行使国家的权威,接受国家的管理,其政治管理职能被“国家化”了。乡绅对都铎国家建构有着多方面影响。他们不仅作为国家权力的中介和延伸,担负着都铎国家政策的执行,而且大规模进入议会,成为都铎政策制定的积极参与者。尽管他们是都铎专制国家的被统治者,他们在这一时期也无意于争夺国家领导权,但是,都铎统治必须以他们的满意为前提。因此,作为正在形成的英格兰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乡绅不仅是这个国家的建设者,也是这个新兴国家的所有人。[68]张殿清从政治角度对英国都铎宫廷的炫耀式消费进行了解读。他认为英国都铎宫廷饮食、服饰消费不仅是维持宫廷人员生存的必要条件,还是彰显国王权威、加强王权的一种手段。为此,国王倾其财力维持炫耀式消费,饮食、服饰尽显奢华。然而,由于受国王自理传统的束缚以及议会的制约,国王只能依靠其可支配性收入,不能通过税收的方法来筹集饮食、服饰消费资金。这充分体现了都铎王权的有限性。[69]指称与象征也是透视都铎英国王权的重要视角。都铎英国国王的自称与他称、国王的正式称谓与称号、国王的纹章与旗帜等,是分析都铎英国王权的指称与象征的主要内容,但迄今很少有学者从这样的视角对都铎王权进行研究。张乃和认为,指称与象征的内涵及其变迁表明,都铎王权的合法性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王权与主权观念实现了重合与交融,但王权的范围与职能划分中存在着公权与私权的内在矛盾。这集中体现在国王的特许权上。在这个意义上,英国宪政的发展历程正是解决国王特许权内在矛盾的过程。[70]
在本年度关于中古时期法制史的研究中,陈勇对《查士丁尼法典》做了较为深入的评析。[71]此外,我们知道研究教会法离不开对罗马法的理解,中世纪罗马法的法律渊源融合构筑于教会法律渊源之中,这种协调合作的双法学法律理论体系被认为是正确理解了教会法。李静认为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教会法学家的贡献,纵观西方法制史,教会法曾经长期是世俗法的仿效模式,是西方法律传统的核心内容之一。欧洲的法律文化是一个由罗马法和教会法双法学影响下的法律传统文化。[72]罗辉则论述了中世纪西欧教会的司法管辖权问题。[73]
郭峰对中世纪英格兰的森林法庭做了概述。[74]阎照祥对中古盛期英国神判法进行了论述,指出神判法又称“上帝裁决”,是英国中古时期司法机构试图通过神的意志来裁定嫌疑人是否有罪的司法程序和决断方式。它流行于7-13世纪。除司法决斗外,常用的神判法主要有火判法和水判法两类,其他有吞食判法、饥饿判法、寒冷判法、十字架判法等。神判法具有残忍、荒谬等非理性特点,易引发被告对执法者的贿买,同时因它归属于司法体系,受司法程序的制约,它还具有维护无辜者、惩戒罪犯、减少积案等效能。神判法之所以能在英国长期实施,归因于其特定的社会发展水平。由于君主、教会和民众的反对,神判法终于在1215年拉特兰宗教会议上被废除,代之以陪审团之理性方式。[75]
国际均势是近代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国内多数学者着眼于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前期的基督教文明内部阐释欧洲国际均势的起源。然而,杨保军、王晋新在对文明史的时空结构进行分析后认为,16世纪欧洲国际均势的整个演变过程受到外部力量——奥斯曼扩张的重大影响。奥斯曼帝国在欧洲的扩张及其同法国结盟,使基督教世界的内战与外战相结合,改变着国际力量对比,推动了欧洲国际均势的演变。[76]蒲利民的论文对1559年缔结的《卡托—康布雷奇和约》的形成过程及其影响进行了深入考察。文中认为该和约结束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意大利战争,形成了近代欧洲的基本格局,开启了大国政治的先河。《卡托—康布雷奇和约》是欧洲历史上的重要和约之一,研究该和约有助于深入理解意大利战争的历史意义,全面认识15、16世纪的欧洲国际社会。[77]
姜守明探讨了路德“因信称义”说对民族国家的意义。他指出在使徒时代,耶稣的门徒之一保罗最早提出"因信称义"这一神学思想,其目的在于反对犹太割礼派排斥外邦人接受福音教义。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通过研读《圣经》元典,以教父神学家圣奥古斯丁和英国宗教改革家约翰.威克里夫的神学主张为依托,结合自己多年的宗教体验,“发现”并重新解释了“因信称义”说。如果说,保罗的贡献在于首倡因信称义,反对因律称义,推动了原始基督教脱离犹太教而独树一帜,促进了基督教教义的形成;那么,路德的宗教贡献则在于,他把因信称义说当做批判教皇权和否定罗马天主教制度的武器,不仅借此创立了新教(路德宗),而且唤醒了处于长期沉睡中的德意志民族,进而为欧洲民族国家的形成提供了理论依据。[78]
八、 中古欧洲经济史
盎格鲁—撒克逊晚期,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活跃,为城市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物资基础。罗淑宇的《盎格鲁-撒克逊晚期英国城市兴起原因初探》一文认为,丹麦战争中,王权为收复失地而采取的各项临时措施广泛的刺激了英国城市的发展,教会此时也以积极的力量出现在早期英国城市的发展舞台上。在这三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英国城市在盎格鲁—撒克逊晚期开始发展壮大,从而缓缓拉开了此后几个世纪自治城市发展历程的序幕。[79]学界一般认为欧洲中世纪有关市集和城市的特许状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并促使商业成为瓦解封建制度的重要力量。赵立行在《“限制”还是“促进”:特许状与欧洲中世纪商业》一文中指出,这种价值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特许状的作用,也夸大了商业和封建制度的对立性。其实,商业始终是封建制度和封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特许状是国王或领主自上而下颁布的,只是为商业顺利进行提供了某些必要的条件。颁发特许状的目的是为了将商业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所谓特许状对商业的“促进”必须以“限制”为前提。[80]王亚平的《试析中世纪晚期西欧土地用益权的演变》认为,法兰克王国建立之初,日耳曼人马尔克的共同占有原则与罗马帝国晚期形成的大地产制“嫁接”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对土地的用益权。在这种用益土地的基础上中世纪的西欧建立了一种人身依附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完全模糊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界限。10世纪以后持续开展的拓荒运动不仅扩大了土地面积,引发了对土地经营方式的改变,份地被分成租佃制取代,导致土地地租形态的演变,土地的让渡形式也随之有了本质的变化,“纯粹私有制”由此产生,个人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利之间的界限逐渐清晰,管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制由此而产生和发展起来。[81]另外,赵庆日、谷延方探讨了中世纪英国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动力机制问题。[82]张殿清论述了中古英格兰王室财政收入演变及其对议会发展的影响问题。[83]在中世纪英格兰经济史研究领域最近形成了一种商业化理论。他们以冯·杜能的经济圈境理论为基础,认为城市需求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距离城市越近,农业的商品化程度越高。但是,李云飞认为中世纪英格兰领主自营地经济的商品化与这种理论多有出入。这是因为中世纪英格兰的经济实际并不符合冯·杜能理论中隐含着的前提条件。商业化派将冯·杜能的理论用于研究中世纪经济存在时代错位的问题。[84]
孙连庆的《中世纪东欧大水路贸易简论》指出,东欧大水路贸易作为一种中世纪商业的表现形式,与当时繁荣的海路贸易形式并驾齐驱,构成北欧与西欧地区间贸易的双桥,为国际长途贸易的繁荣注入了活力,并在中世纪东欧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85]莫玉梅讨论了中世纪犹太妇女从事借贷业的情况。[86]陈勇的《中世纪银行与教会的经济关系》一文认为,中世纪银行与教廷之间的关系异常密切,前者为后者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其中,最基本的服务包括如下四种,即征收税金,接收和转移税款,兑换货币以及提供贷款。对于教廷而言,它之所以离不开意大利银行家的服务,与教廷国际化的金融体系关联甚大。银行家则出于赢利的目的为教廷提供服务;但是,同时,还有一点也应该纳入我们的考察范围,即银行家利用教廷的权威以确保和促进其银行业务。银行与教廷之间如此密切的联系,极大地影响到银行自身的发展:中世纪银行的国际化特征以及银行三角平衡贸易的模式,即是这种影响的体现。[87]
契约租地的兴起是近代英国土地保有关系发生的一次变革,孙晓明认为它最初出现于领主自营地以及惯例租佃地中,逐渐彰显出优于其他封建土地保有形式的独特优势,到16世纪末最终取代公簿持有地成为最为重要的英国土地保有形式之一。15到16世纪英国乡村契约租地呈现出租期变长、租地面积扩大的趋势。契约租地体现出领主与佃户之间平等的契约关系以及土地的市场价值,有利于农民采用新技术、转变经营方式。它的兴起是商品经济发展结果,适应了英国乡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它的兴起也是土地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对英国兰农业现代化产生了深远影响。[88]英国从一个中世纪的落后岛国,到18世纪成长为世界第一工业强国,其间不断接受着外来移民、外国商人及其资本。在某种意义上,英国的早期发展和最初崛起,离不开这些外来因素的促进和推动。刘景华指出,当其处在经济落后阶段时,外来因素弥补了英国经济总量弱小所带来的不足和困难;当其经济发展进入欧洲前列时,外来因素为英国增加了推动力量。从中世纪的犹太人、意大利商人、汉萨商人、佛兰德尔织工移民,到近代早期的尼德兰宗教难民、法国胡格诺教徒、德国工匠、荷兰商人与资本,都为英国的发展做出了贡献。[89]李群探讨了城市与近代早期英国统一市场的形成问题,认为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英国城市实现了自身经济的调整,不仅摆脱了城市危机和乡村工业的冲击,进一步发展了商品经济,而且实现了经济的整合,在16世纪初步建立了全国统一市场,为英国最快、最顺利地完成社会转型,成为第一个工业国家提供了物质条件。[90]郭华通过对中世纪晚期英国交通运输发展的研究,论述了其对英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91]熊芳芳的《试析近代早期法国农民赋税的经济效应》一文认为,近代早期法国的王室赋税不断攀升,大大加重了农民的税收负担。沉重的税负所带来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不仅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水平,而且扭曲了农民的消费结构。此外,过高的税负和边际税率还对农业投资造成极大的抑制效应,农业投入不足使近代早期法国的农业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简单再生产状态,无法实现对小农经济的突破。[92]
九、 中古欧洲社会史
马其顿王朝是拜占庭历史上的一个特殊时期,它是帝国历史上少有的长寿王朝,是其两大黄金时代之一。尹忠海的《权贵与土地——马其顿王朝社会解析》一书在分析了军事权贵、教会权贵、世俗权贵等群体之间围绕着权力和土地两大资源所展现出的互动关系,突出了皇权在这一互动关系中的主导能力,进而分析了这一互动关系对马其顿王朝统治下的社会所产生的深刻影响。[93]地震是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在生产力欠发达,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的古代社会,地震对受灾地区发展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武鹏的从拜占庭有关史料中发现,在公元6世纪,地震先后6次波及拜占庭帝国东部的大都市安条克,给该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在灾害过后,尽管拜占庭皇帝和安条克地方政府、教会与民众都比较积极地参与救灾活动,但因为灾害本身过于严重,加之在地震次生灾害应对上的疏忽,安条克城市的发展最终还是在该时期陷入了低谷。[94]
在以往关于中世纪经济社会史的研究中,西欧的城市总是象征着自由和进步,由资产者缔造的城市也被认为是孕育自由的资本主义的母体。但朱明通过对11到13世纪西欧城市的具体考察,发现情况恰恰相反,城市不仅是由封建领主建立的,而且城市中教俗领主也占据着支配和统治地位。因此对于西欧中世纪城市“自由”的说法,需要给予更多的批判和认识。[95]16世纪的欧洲经历了一场普遍的贫困危机,欧洲各国政府纷纷采取了各种济贫措施,以缓解贫困问题对社会造成的压力,天主教城市共和国威尼斯也不例外。尚杰认为,通过颁布济贫法和改革“大兄弟会”等旧式救济组织,威尼斯引导宗教慈善组织朝着世俗化方向发展,从而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近代济贫制度,有效地缓解了贫困问题造成的压力。威尼斯的经验表明,在推动近代早期欧洲济贫活动世俗化的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是社会环境,而非传统上认为的宗教因素。[96]罗淑宇则关注了中世纪晚期英国城市的贫困问题及救济政策,指出这些社会救济措施尽管还不完善,但是却标志着城市政府统治理念逐步成熟,相对有效地稳定了社会秩序,并且为都铎时期中央政府的济贫制度提供了直接的政策来源。[97]
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英国私人的社会交往发生了变化,金彩云在《中世纪晚期至近代早期英国私人社会交往探析》认为这主要表现在交往形式、交往空间和交往对象的变化上。交往形式从以群体为中心向以个体为中心转变;交往空间不再局限在庄园或者村庄共同体之内,而是扩展到周边教区甚至遥远的大城市;交往对象超出了昔日亲属或者村庄共同体居民范围,职业和共同的兴趣日益成为连接人们社会交往的纽带。私人社会交往的变化,使得英国个体的私人生活日益朝着个性化、自主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发展。[98]金彩云还研究了近代早期欧洲的妓女问题,认为中世纪的基督教强调禁欲和苦行主义,但却容忍妓女的存在,将卖淫视为必要的罪恶。教会的容忍和现实的需要,使得妓女在欧洲历史上一直存在,但在不同时代欧洲妓女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在欧洲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近代早期,妓女这个群体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从中世纪的合法群体到16、17世纪被视为洪水猛兽,受到镇压和驱逐,再到18世纪及其以后社会环境的宽松。妓女的这一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宽容度的扩大。[99]
黄鹤则从“规训”的角度,指出卡斯提廖内的《廷臣论》是欧洲历史上第一本公开出版的以确定两性之间性别规范的著作。其中针对贵族女性社交生活的"规训"主要体现在美德、举止和仪容三个方面。这些规训通常以一种常见的礼仪形式存储在贵妇群体之中,身体因而成为“规训”和“贵妇”之间的重要关系纽带。而男权的压迫和女性由“被动者”到“主动者”的身份蜕变,最终成为针对贵妇的诸多“规训”得以实施的根本原因。[100]在近代化转型时期的意大利,传统的婚姻伦理观念受到冲击,性道德观念发生变化,人们私生活混乱,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李君芳认为,14、15世纪之前意大利妇女普遍早婚,夫妇年差较大;随着精英妇女参与宗教、政治、文化活动,中下层妇女参加社会化生产,男女尤其妇女初婚年龄上升,夫妇年差缩小,到17、18世纪,晚婚晚育成为近代婚姻模式的主流。[101]
另外,值得注意的还有邹翔对近代早期伦敦疫病隔离与宗教界的反应问题的探讨。[102]
十、中古欧洲思想文化史
徐善伟的《亚里士多德学说在中世纪拉丁世界的复兴及其影响》指出,在中世纪鼎盛期,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全部被翻译成拉丁文,与此同时一股研究亚里士多德的热潮也在拉丁世界迅速蔓延开来,而刚刚兴起的大学则成为传播亚里士多德学说的重要阵地。亚里士多德学说在中世纪拉丁世界的复兴及其传播对于西方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满足了中世纪大学教育的急切需要,为中世纪拉丁世界的科学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有力地推动了人们对哲学、自然科学和神学的研究和讨论,从而使中世纪西方文化走向繁荣。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典文化作为西方文化之源的重大意义。[103]格雷戈里是6世纪高卢历史学家,著有《法兰克人史》,被后世誉为“蛮族的希罗多德”。汪丽红的《“蛮族的希罗多德”——格雷戈里的历史叙事伦理探析》认为,他虽与史学之父并举,然而浓厚的宗教成分也造成后世对其理解困难,误解重重。格雷戈里继承并发扬了奥古斯丁之后教父们的编史传统,以基督教的时空观和宗教逻辑撰写历史,将对人类的普遍关切落实于对个体命运的高度关怀,是基督教伦理在史学撰述上的一次实践。在史学发展进入“后现代”的今天,历史编撰的根基遭遇质疑,重新挖掘格雷戈里《法兰克人史》特殊的历史叙事伦理也许会带来一些新的思考。[104]
李秉忠关注的是中世纪大学的生存问题,他以巴黎大学为例,指出中世纪大学不是社会变化的旁观者,它们应时而生,以独特的社团性结构适应了时代的新要求并积极参与到社会变革的浪潮中;它们在当时欧洲政治舞台上娴熟运用斗争和妥协之法得以生存,并通过博弈建立起固定的课程、学位、系科和学院体系;大学完成了城市、教皇、王权寄予其的厚望,指引着社会前进的方向,实现了其特定的社会功能--探讨高深学问和培养社会精英,这三方相互交织、相互推进,共同构成了大学的生存之道。[105]王涛对人们久已熟知的人物伊拉斯谟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他以伊拉斯谟在弗莱堡的晚年生活经历为例,清晰描绘了人文主义者伊拉斯谟和宗教改革领袖路德之间的私人关系,还原了这位著名人文主义者的真实面目,进而评价了他对宗教改革、天主教会等重要问题的理解,这有助于揭开他与路德之间在宗教改革和人文主义上的分歧,同时也有助于清理宗教改革与人文主义之间存在的根本问题。[106]周施廷的文章围绕着但丁“文艺复兴先驱”问题的三次大辩论,揭示了文艺复兴运动性质的转变:以复兴古典文化为宗旨的早期文艺复兴运动是如何转变成为以建立自由公民共和国为目标的政治运动的。[107]蒲利民将视野集中在“1494年一代人”身上,指出16世纪初的西方历史著述进入了一个转折时期,尼科洛·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和《佛罗伦萨史》、弗兰西斯科·圭恰迪尼的《意大利史》和《格言与反思》等论著相继问世,西方史家在分析这一特殊现象时,都不约而同地将之与意大利战争联系起来,认为这场几乎影响整个西欧的持久战争促成了欧洲政治意识形态的嬗变,反映出他们对意大利战争所产生的影响和对那个时代的“新政治”的见解,他们被称为“1494年一代人”。意大利战争的影响在他们身上显而易见,他们的著作也为意大利战争研究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历史见解。[108]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教育思想是以往学术界较少探讨的新课题。刘黎明的文章认为它是人文主义者在以人为中心,人神统一的人文主义理念和自然哲学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然教育思想包括了自然教育内涵、自然教育目的、自然教育内容、自然教育路径。它深刻地影响了后世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发展。[109]此外,王瑞红、王玉波探讨了转型时期英国商人的培养和教育方式问题。[110]
十一、中古欧洲宗教史
关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宗教问题,张建辉指出,基督教的传入对英国产生了深远影响,国家和教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互相合作,互相支持,达到了互利和双赢,使英吉利民族增强了凝聚力。这是英国在宗教改革中没有像某些大陆国家那样因宗教改革而发生分裂,甚至走向内战的原因之一。[111]国春雷深入分析了蒙古入侵期间罗斯东正教会拒绝与天主教会合并的原因。[112]张日元则论述了公元4-9世纪拜占庭帝国的圣徒崇拜问题。[113]
英国宗教改革史研究在本年度也有了新的进展。刘城的《英国爱德华六世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神学教义革命》认为,英国“王权至尊”的权力结构,决定了神学教义变革的政治性解决方案。教职会议或主教在“至尊的王权”邀请下,以普通法的方式参与了对神学教义的定义。爱德华六世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政治环境,为神学教义革命的释放提供了机会。爱德华六世时代产生的《公共祈祷书》与《四十二信条》,将英国国教会神学教义改革演绎成了一场革命。经历玛丽一世的天主教政策之后,伊丽莎白一世在很大程度上恢复了爱德华六世时代的革命性举措,使英国教会在神学教义与礼拜仪式方面兼具路德教与加尔文教的特点。[114]在其另一篇文章中,她指出英国16世纪宗教改革重新定义了“世俗权力对于教会的责任”,国教会“最高首脑”不仅是“信仰的护卫者”,而且有责任“促进信仰的和谐与统一”。这样的责任定位迎合了宗教改革后信仰多元化发展的新局面,要求世俗权力建立超越教派的统治,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神学教义改革的政治化解决方案。她通过解读亨利八世时代产生的三部信仰阐释,深入诠释了如何构建“信仰的和谐与统一”,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缓慢而微小的神学教义变革。[115]
王加丰讨论了托马斯·莫尔的宗教观问题,指出莫尔心灵中理想的宗教是某种拥有美德的信仰状态。他反对任何扰乱和平的暴力,认为无情镇压扰乱和平的暴力是正义的。在他看来,和平和稳定极为重要,而其他的事情,包括宗教信仰都只有次要的意义。[116]林纯洁的《马丁·路德的战争观与士兵的天职》一文认为在战乱频繁的宗教改革时代,马丁·路德的战争观建立在“两个王国”论基础上,即战争与宗教应该分离,反对宗教战争;世俗政权由上帝设立,反对反抗暴君的战争。这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在土耳其战争和德国农民战争中表现了出来。与战争伴随而来的是一些士兵出于基督教仁爱的教义对本身的职业产生了怀疑,路德用天职观解决了这个信仰危机,肯定了士兵是一个正当而神圣的职业,天职的神圣性和世俗性分别对应一个士兵的基督徒和士兵身份,从而调和了二者的内在冲突,而且他提出的以基督徒良心判断是否参加战争具有极其重要的近代意义。[117]李韦追踪了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渊源,发现基督教人文主义者以较为先进的语言与文本批判方法对《圣经》的翻译和研究不仅为路德等改教家提供了新的神学思想的提出依据,他们基于基督徒立场在人文主义思潮下对《圣经》形成的新的体认更成为路德“唯独圣经”思想的重要基础。基督教人文主义在那个时代彰显的人文精神为路德改教思想的形成和提出提供了先在的社会主题和直接的思想资源,路德以“因信称义”为支柱性理论的改教思想则以吊诡的形式继承并超越了基督教人文主义。[118]陈文海在《近代天主教“特兰特体系”虚实考论——以〈特兰特圣公会议教规教令集〉为考察基点》一文中认为,“特兰特会议”和“特兰特体系”是两个既有密切关联又有迥异差别的历史概念,但人们往往把“特兰特体系”中的一切内容都和“特兰特会议”联系在一起,其结果便是对中世纪晚期以来的西方天主教会史产生各种误读。通过对《特兰特圣公会议教规教令集》这部文献的分析可以看出,特兰特会议的主题是有着明确指向的,其教规教令基本上都是围绕新教问题而制定的。而“特兰特体系”却将特兰特会议放大为一应俱全的法宝,这是罗马教廷对特兰特会议成果解释权实施垄断的结果。[119]
十二、中古南亚、东亚史
2010年度古代南亚史的研究成果不多,主要集中在印度佛教和婆罗门教等宗教观念问题的研究。例如,姚卫群对佛教与婆罗门教的修行理论进行比较,指出佛教和婆罗门教中的修行理论是两教宗教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这些内容的一些核心观念发源于印度古代圣典吠陀奥义书,在后世又不断丰富。两教的修行理论涉及宗教戒律及伦理思想的内容,也涉及禅定或瑜伽的内容,并且与两教的世界或人生现象的主要哲学观念相关。[120] 他还就佛教的“五位说”与婆罗门教的“句义论”展开比较研究,指出佛教与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的两大主要宗教派别。两教对宇宙万有或自然现象都有深入的观察和分析。佛教中的“五位说”和婆罗门教中的“句义论”展示了两教在这方面的基本理论。它们都被认为是达到其各自最高境界的重要智慧。这两种理论在分析事物或现象时有相同处,也有差别点。[121]
在日本史研究方面,李广志考察了日本旱期巫术,指出巫女在日本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文章从考古、宗教以及民俗等多处视角,着重考察了巫女的形成与演变过程,指出巫女信仰是日本萨满教的核心,同时具有浓厚的民间信仰底蕴。[122] 王巍对古代东日本地区的埼玉稻荷山古坟和埼玉古坟群的出土遗物进行了分析,指出,埼玉古坟群的大中型墓葬的年代大都属于6世纪的古坟,其墓主人很可能就是武藏国的历任国造及其家人。而年代在5世纪后半期的稻荷山古坟墓主人可能是武藏国的最早的国造,抑或是武藏国国造的前身。[123]白云翔根据考古发现的镜范并结合对铜镜的观察,对公元3世纪以前东亚古代铜镜铸造技术的陶范传统和石范传统进行了初步讨论,勾画出了两个传统的发生、发展以及各自结局的轮廓。不过,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发现的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世纪前后的多钮细纹镜,无论认为它是陶范铸造还是石范铸造,都缺乏可靠的证据,而这一问题与两个铸镜技术传统在朝鲜半岛的发展演变密切相关。日本平原遗址弥生古坟出土的当地铸造的超大型连弧纹镜,究竟是陶范镜还是石范镜还有待于进一步确认。并且,陶范铸镜技术最初传人日本列岛,究竟是技术的传播还是随着铸镜工匠的东渡而传人还不能确认。因此,本文的意义与其说是解决东亚地区古代铸镜技术传统的问题,毋宁说是提出这一问题,以便从东亚的视野、从铜镜铸造技术传统发展演变的视角审视和思考东亚地区古代铜镜的制造和使用,以及由此所反映的社会动向与文化变迁。[124]
在古代制度史研究方面,章林分析了日本律令制国家中的陵户,陵户为天皇及其皇族守卫陵墓,属于古代日本贱民阶层,是当时的“五色贱”之一。他指出在公元710年的《养老律令》中,陵户被划贱民,但在此前的《大宝律令》(701年)中,陵户仍然属于良人阶层。在“五色贱”(五种贱民)中,陵户有着更为复杂和特殊的地位。对陵户的探讨有助于加深对日本律令制国家的社会等级制度的理解。[125] 刘琳琳研究了日本古代国家神抵祭祀体系中的与疫病有关的祭祀。指出镇花祭、道飨祭和疫神祭这三种祭祀中蕴含了与疫病有关的鬼神观念。文章从疫病祭祀的角度对三个祭祀进行整体把握,发现道飨祭和疫神祭的鬼神观念均来源于中国的“疫鬼”以及日本原有的“神”观念对中国的“疫鬼”观念的改造,从而形成国家的神道祭祀中本国文化与外来文化融合共存的状态。[126] 吴春燕和王萌讨论了日本江户时代身份等级制中的“差别现象”。[127] 许晓光论述了日本近代早期政治学说中的“抵抗权”思想。他指出,由于社会转型的需求和当时特殊的社会条件,德川时期的日本思想界受西方先进国家政治学说的影响,提出了人民拥有抵抗权的思想学说,主张人民在必要时可对实行专制统治的政府履行抵抗权利。思想家们宣传了人民抵抗权利的正当性,并就抵抗权履行的方式问题展开了讨论。[128] 李晓燕对江户时代的锁国政策进行了再探讨。指出锁国时期日本保持着与中国、荷兰、朝鲜等国的联系,而且通过中国人与荷兰人获得外部情报,并通过推广兰学接触西方科学成果。正是这种非常规的锁国,一方而维护了日本国内两百多年的和平与稳定,有效地阻比了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维护了民族独立;另一方而将学习吸收外来文化的选择权牢牢掌握在自己乎中。[129]
在思想文化史研究方面,朱莉丽认为,日本古代唯一向中国称臣的时期是室町幕府统治时期。幕府向明称臣的抉择源于其渴望与中国进行贸易的经济诉求,但在日本的知识分子中,对这一行为始终存着反对的呼声。通过对收录在《善邻国宝记》中的外交文书以及对文书起草者思想背景的分析,可以看出为室町幕府服务的日本知识分子们主张的是与中国平等的立场,所奉行的是“慕华”但不“事大”的外交理想。[130]庄佩珍指出丰臣政权时期“神国思想”的发展是日本“神国思想”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结合对丰臣政权对外政策的变化等因素的考察,通过分析丰臣政权的外交文书中所见“神国思想”在内容和作用上发生的变化,揭示这一时期的“神国思想”是丰臣政权根据对外政策的改变等具体历史条件的变化而重新创造出来的产物;同时指出,在丰臣政权创新“神国思想”的过程中,流传到日本的中国典籍与阅读大量中国典籍并深受中国文化熏陶的禅僧起了重要的作用。[131]覃启勋评价了中国儒学家朱舜水对日本水户学发展的作用和影响,指出朱舜水与日本水户学有着无可否认的重要关系,为日本近世多元文化的形成做出了卓越贡献。[132] 崔世广、李含考察古代中日两国的忠孝观,发现在看似相近的表象下隐藏着各自不同的伦理要素。这一对道德观念反映了两国不同的伦理体系及社会形态。忠、孝道德观念在两国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反映出中日两国传统意识问的差异.以及社会形态的变化.对于正确认识中日两国意识形态的差异.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133]
张兰星探讨了欧洲火枪在日本的传播和影响,指出,16世纪40年代以后葡萄牙人把欧洲火枪带到日本,日本人立即对此产生强烈兴趣。火枪在日本的传播、应用和迅速发展,具有一定政治、经济和文化原因。火枪在日本由分裂走向统一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34]周爱萍则讨论了中国的币制变革对日本的影响。明末清初以中国为主要贸易对象的东西方白银贸易迅速发展,中国铜钱广泛流通于日本等东亚地区。该时期中国政治、经济、币制的变动对日本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促进了日本近世以金、银、钱为主要币种的货币制度的建立,从而奠定了日本近代货币制度的基础。[135]
在古代中世纪中日关系史研究方面,王凯认为,古代大陆移民凭借其先进的技术与文化在日本列岛内创造了许多重要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难波津工程的建造与难波津之歌的产生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在倭王权的统治下,古代大陆移民在创造了大型综合性水利工程——难波津工程的同时,还在劳动过程中创作了“难波津之歌”这首著名的和歌。伴随着古代日本律令国家的形成与倭王权的强大,难波津之歌便成为倭王权用来宣扬其对内外统治的精神工具。[136] 韩昇利用唐代文献对中国出土的日本《井真成墓志》进行了深入的再探讨。他的研究表明,井真成应该是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到来的日本遣唐使团的准判官,到长安后旋死去,而不是在唐滞留19年的留学生。其墓志揭示了古代东亚世界国家间交往的具体形态,为我们研究唐朝对外授官与赠官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实例,进而还可以藉此对唐朝和日本授予遣唐使官员的官阶进行比较研究。这一研究成果在引起日本学术界的重视。[137] 王勇对838年日本派出的最后一次遣唐使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此次遣唐使作为唐代中日使节往来的收尾之作,具有多元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随同使团入唐的天台僧圆仁肩负着一些特殊使命,即携带日本天台宗的疑问请求唐人解答,在天台宗开创者智颁灵前供奉日本皇室的祭品,抄写日本所缺的佛教书籍等。文中详细考证了圆仁等人在华的行迹和取得的成果。[138] 王金林指出,古代中日关系在整个中日关系交流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不仅政府间交往密切,民间交流也十分频繁。宋朝建立以后中日民间交流进入又一个高潮期。他根据成寻的《参天台五台山记》、《小石记》等历史文献,对两国民间经济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进行了新的探讨。[139] 郑洁西分析了万历二十一年潜入日本的明朝间谍。明万历年间丰臣秀吉发动的侵朝战争,给东亚世界各个相关国家之间的交流注入了新的内容,战争期间参战方之间的人员往来,比以往更为频繁。明朝政府通过派遣间谍等形式,积极地搜集和研究日本情报,藉以把握战争形势,谋求战略上的主动权。这些情报关乎战局的进退和战争的胜负,对这场战争产生了重大影响。[140]
在朝鲜史研究方面,潘畅和、何方探讨了古代朝鲜的“两班”制度及其文化特点。两班起源于高丽,成熟发展于朝鲜王朝时期,其典型形态是“在地两班”。在地两班于16世纪时走出京城返回农村,并构筑了自己的永久世居地和文化根基。他们在朱子学的价值体系中,远离商品经济,营造了自己独有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文化,成为朝鲜王朝稳定的社会体制基础。[141] 金禹彤探讨高丽王朝的礼制,认为高丽礼制建设是适应朝鲜半岛统一国家中央集权政治要求、加强君主权威的重要举措,是朝鲜半岛政治文化转型的开端与标志。高丽礼制建设主要借鉴了中国唐宋制度中的五礼体系,同时又纳入了佛道“二氏礼”,形成了特殊的礼制格局。高丽礼制的实施产生了一定的政治、社会功效,在朝鲜半岛礼制建设史上具有特殊意义,在朝鲜半岛儒家化进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42]
在古代中韩、韩日关系史研究方面,王霞论述了八世纪前半叶新罗在东北亚的地位。[143]崔鲜香探讨了高丽女性在高丽与蒙元关系中的作用问题,认为在政治方面,高丽女性通过元朝朝廷中的亲高丽势力和高丽国内的亲元势力,间接地发挥作用,使两国维持和平、稳定的关系,但她们的家族利益受损时,她们也危及高丽的安全。在经济方面,高丽女性在国内通过参与社会生产劳动,在两国的经济交流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进入蒙元长期生活的女性更是推动了两国间的经济交流。在文化方面,高丽女性加强了两国间的服饰、音乐舞蹈和儒学、佛教、巫教等思想文化的交流。[144]朱法武讨论了壬辰战争中朝鲜对中日议和的立场,指出朝鲜李朝政府出于与日本的尖锐矛盾及自身的民族利益,对和谈是坚决反对的。但在和谈过程中,基于当时的战争态势、和谈进程的曲折及中日双方的矛盾,其立场又不断进行着游移、变化和调整,表现了其外交策略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紧密结合,即在大国夹缝中求生存的实用主义态度。[145]另外,颜廷宏也对壬辰战争对东亚国际关系的影响做了探讨。[146] 石少颖论述了“壬辰倭乱”中明朝与朝鲜对日本“封贡”问题的交涉。[147] 他还以朝鲜仁祖时期“斥和”与“主和”论争为中心探讨了朝鲜“名分外交”的困境。[148]
在越南史方面,马达重点关注了越南开国传说与中国历史文化渊源关系。[149] 杨黔云关注了早期日本和越南的经济文化交流问题。[150]
十三、中西交通史
张绪山的《唐代拜占庭帝国遣使中国考略》一文指出,唐代中国典籍在“拂菻”名义下保留了拜占庭向中国遣使的记载。“拂菻”一名来自Rum一词,经由中介语言如亚美尼亚语、波斯语进入汉文典籍。643年的遣使可能是拜占庭帝国著名的皇帝希拉克略所策划,而由其他人实施,目的是想联合唐朝共同抗击新兴的阿拉伯势力的进攻。在阿拉伯势力征服伊朗高原后,其他各次遣使主要经由活跃在中亚的景教徒来完成。[151]张箭追踪了南瓜的发展传播史,指出南瓜起源于美洲墨西哥地区,9000年前已开始被驯化。南瓜种子可能于1494年传入欧洲,16世纪伊始在园圃、温室里栽培。1542年起,欧洲文献始有对南瓜的明确记载。南瓜于16世纪中叶经东南亚传入中国东南沿海,然后传遍中国内地。在中国的文献中,《本草纲目》始有明确的较详细的关于南瓜的记载,吴其浚则较早画出了逼真的南瓜图。从乾隆时代起中国人口剧增,南瓜在用作蔬菜的同时,有时也成为粮食的代用品。[15
十四、简单的评述
综上所述,2010年度的中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研究力量得到增强,研究成果不断增加。研究者对一手文献更加重视,不论是利用原始文献的研究,还是对于古典文献的释读、译注。不少研究成果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宏观思维的引领下,做中观、微观的研究。除传统的研究课题外,女性史、乡村社会经济史、文化史、环境与灾难史等领域的成果有所增加。
本年度我国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出了以侯建新教授为理事长的新一届理事会。研究会下属的两个专业委员会,即世界古代史专业委员会和世界中世纪史专业委员会分别在山东聊城和湖北武汉举行了年会。研究会在学科发展和建设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过,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研究在学科布局、资料积累、人才培养、学术批评、成果评价机制、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在研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选题重复、成果质量不高、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缺乏延续性、国际学术交流闭塞等问题。另外,我们的一些研究还程度不同地受到当今国内学界和图书市场的“浮华”、“浮躁”、“浮夸”的所谓“三浮”之风的影响。创建有中国风格与特色的世界史研究体系,已是当今许多中国世界史学者的共识,而建立“有中国气派的世界史研究体系”正需要从上述方面一点一滴的做起。
注:
[1]福建教育出版社2010年5月。
[2]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
[3]徐建新:《日本古代国家形成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金寿福:《古代埃及早期统一的国家形成过》;黄洋:《迈锡尼文明、”黑暗时代’与希腊城邦的兴起》。对于这次会议的综述见胡玉娟:《全球视野下跨学科的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古代国家的起源与早期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上述论文载于《世界历史》2010年第3期。
[4]易建平:《从词源角度看“文明”与“国家”》,《历史研究》2010年第6期。
[5]郭子林:《古埃及王室墓葬与王权的形成、发展》,《世界历史》2010年第2期。
[6]郭子林:《托勒密埃及的法律与司法实践》,《历史研究》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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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海利:《法老与学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
[10]金寿福:《西方列强对外扩张和竞争中的埃及和埃及学》,《古代文明》2010年第2期。
[11]颜海英:《中国“埃及学之父”夏鼐》,《历史研究》 2009年第6期。
[12]郭丹彤:《公元前1600年—前1200年古代东地中海世界的联盟和联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13]曹明玉:《阿卡德时期印文类型研究》,《古代文明》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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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杨共乐(主持):《“文明转型期’:古希腊、罗马帝国演进规律及特点》,《河北学刊》2010年第4期。该专题讨论包括:王大庆:《古希腊城邦:向帝国时代转型的困境与趋势》;杨共乐:《罗马共和政体衰亡原因新解》;刘林海:《”永恒的罗马’:观念的变化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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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晏绍祥:《“新世纪、新民主?”——近十年来雅典民主研究的某些取向》,《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第4期。
[25]张巍:《赫西奥德《农作与时日》里的社会史问题两则》,《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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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现代拜占庭史学家的“失忆”现象——一“查士丁尼瘟疫”研究为例》,《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
[49]《古罗斯民族问题国外研究综述》,《历史教学》(高校版)2010年第7期。
[50]《史林》2010年第1期。
[51]《文化是个性与精神的呈现》,《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52]《沃尔特·乌尔曼的西欧中世纪史研究》,《史学史研究》2010年第3期。
[53]《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54]《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55]《法国近代早期地方赋税体制研究综述》,《武汉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56]《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第4期。
[57]《西方学界关于中世纪西方工资史的研究》,《史学月刊》2010年第8期。
[58]《历史教学》(高校版)2009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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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詹姆斯·坎贝尔:《英国宪政的盎格鲁-撒克逊起源》,孟广林、鞠长猛译;约翰·马蒂科特:《郡骑士“前史”:920-1270年王国会议中的小土地所有者》,孟广林、柴晨清译;理查德·卡尤珀:《文学与历史:质疑中世纪英国宪政制度》,孟广林、李家莉译,《历史研究》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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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151]《世界历史》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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