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黛尔专辑销量:人类起源新假说——分化-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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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起源新假说――分化-进化论

 

2011.12.12 收藏

 

 

人类起源,权威的“陆生论”讲,森林古猿被迫从树上走到地面,经过劳动逐渐直立,前肢便变成手,但无法解释人体呈流线型;有人主张“水生论”,很好解释人体流线型,却又解释不了如何学会直立行走;新近有人提出人类是在树上学会直立行走的,据说是经过长期观察而得出此结论的,却又绕不过陆生论的难题。

 

“社会动力学”研究人类如何进化成“智能化生产动力学体”,独辟新假说――分化-进化论,即人类是从自然分化出来的,在千百万年间经过多次分化-进化,关键有二次,一是手从前肢分化,提出“水陆两栖论”,即人类是在长期水陆两栖生存繁衍方式中学会直立行走的。二是意识从主体自身(存在)分化,认识自我,即个体意识从畜群意识分化出来,本能意识发展进化为自我意识;若只有前者没有后者,人就不能进化成为“智能化生产动力体”,充其量不过是站立起来的猿人。

 

一、手从前肢分化――“水陆两栖”生存繁衍方式完成的

 

现代生物学家研究了人的行走和黑猩猩的行走的能耗率。比较的结果证明:人类的两足行走比黑猩猩的四足行走效率高得多。也就是说,人类在长期进化过程中的自然选择是以有利于“能量效益”为原则的。最初,或许像许多动物一样,是出于一种生存本能,――以最小的能量消耗获得最优化的生存发展。当人类一旦跨入意识大门,进入智人发展阶段,就由本能的、不自觉到自觉地遵循这一原则。这是一条自然法则。试想,假如某种动物违背或者环境恶化到自身能量不足以维持生存,那么这种动物就可能迅速锐减甚至于在地球上灭绝,恐龙的命运或许就是如此。

 

既然两足行走是有利于“能量效益”的自然选择,那么在人类刚刚从树上下来,尚不能立即下地用两足行走的一个漫长的人化之路途中,由于生存环境的巨大变化,特别是炎热干旱年代,生存需要驱使它们必然要经历一个“水陆两栖生存方式”的变革,而不是单纯的“陆栖”或“水栖”,白天在水中避暴晒,饥饿难挨时,水中的鱼、虾、蟹、蚌、藻之类,虽是腥味难咽,饥不择食,倒可以充饥;早晚阴凉时,或上岸寻找食物,或爬到树上、山岩石洞里栖息。这种“水-陆两栖”方式的生活,则应是更有利于获得最优化的生存发展,可以极大地减少能量消耗,最符合“能量效益原则”。

 

为适应水中生活,头必须抬起在水面上以利呼吸,后肢在水下蹬踏踩水,前肢划水,像是在树林间“臂行”。这样,前肢作为手的功能和后肢作为脚的功能,就逐渐确立;与此同步,躯体在水中也逐渐直立起来,并且演变成呈流线型,既适宜于水中游弋,又适宜于地面行走。同时,长期水中生活促使体毛退化,只留下露在水面上的头发,一部分残存的腋毛、腹毛,其排列方式也呈流线型。

 

时至今日,每当夏季烈日炎炎似火烧,持续高温来临之日,成群成群的人,不论大人小孩,不分男女老少,都习惯于跑到江河湖海中浸泡,待夜幕降临凉爽之后才上岸回家。在农村,我们还常常看到人们习惯于在夏日中午跑到大树底下纳凉,孩子们或则在树荫下听大人们讲故事,或则跳到池塘或江河中游泳、泅水,避受暑热之苦。这些不正是人类祖先之遗风在现代的缩照吗?!

 

有研究表明,孕妇在水中生产耗费气力小,能够减轻阵痛,对新生婴儿健康成活也最有益。澳大利亚曾有人拍摄过一部“水中婴儿”的电视片,即使尚不会走路的婴儿,在水中却行动自如,仿佛水中是他们的故乡一般。这或许透视着人类祖先――婴儿期同母亲生活在水中的某种情境。显然,裸露的婴儿同母亲生活在水中,如同在母腹的痒水中一样,比裸露在炎热干旱的陆地要安全得多,体能消耗也少得多。我国古代有一个夜郎国,哪里的人民延续至今仍然保持着许多古朴的原始遗风,据说当地妇女生孩子不在家里而是要跑到河湖水边,孩子生下后放入水中,浮在水面的就抱回去,沉下去的就弃之。这种相延的习俗恐怕不仅仅是习俗,或许就是人类祖先“水陆两栖生存繁衍方式”折射的现代剪影。这种水陆两栖生存繁衍方式极有利于婴儿的成活。特别在恶烈环境条件下,对于产后的母子,即婴儿和母体的康复,对种族的繁衍与生存发展,无疑是最佳选择。一些考古发掘的直立人或半直立人化石,大多数都是在古代河床、湖泊边的岩洞里发现的,应是这一两栖生存方式的有力佐证。

 

因火灾、干旱、炎热逼迫由树栖转而过水陆两栖生活的古猿,生存方式的遽烈变化,一部分不能适应两栖生活的就被淘汰,死亡而灭绝;一部分迁徙到有森林或树木繁茂的地方,它们或许就进化成为现今的长臂猿等灵长类动物;一部分懒惰地生活在水中永远也爬不上岸来,朝着水生动物方向进化,或许可能沦为海豹、海豚之类动物的祖先。惟少部分适者艰难地生存下来,也就意味着它们从古猿分化出来,进化成为猿人。这是一次有决定性意义的大分化。没有这一次的大分化,就没有现代的人类。分化意味着背叛传统,告别传统,就是分道扬镳。从哲学意义来说,分化就是否定,就是新质的产生,意味着质变,意味着飞跃!从社会学意义来说,分化就是变革,就是革故鼎新,意味着发展,意味着进步!

 

二、自我意识的发生

 

长期两栖生活,猿人经历一个对水性的不适应与适应的多次反复过程,有着本能的水性,因而增强了水陆两栖生活能力。这期间,通过水中倒影的多次反复,如同我们照镜子看到自己的“镜像”,从自己的“像”,聪明的猿人认识到“自我”――客体的我;又从同类的“像”,认识到自我(主体的我)与同类,并由此区别自我与同类形态上的异同。――这是“自我意识”的初次觉醒,发现自身不只是个自然存在的“个别的我”,而且还是个感性存在即“类存在”。对主体而言,就是感性存在与自然存在的分离,“象”就从“像”抽离出来。

 

我们确实很难找到人类祖先最初意识从主体自身存在(大脑和心)分化出来的例证,《易经》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从“物像”到“意象”的客观认识过程的古老实证(详见“意识物质-分化论”)。

 

三、“分化-进化论”

 

人类从猿到人的进化,必然伴随着自我意识的发生,即意识从主体自身(存在)分化出来;或者说,个体意识从畜群意识分化出来,本能意识必然发展到自我意识。没有自我意识,一个没有自我意识的主体,就不是作为人的主体,就没有主体与客体,更没有个体与群体。因而没有自我意识的发生,就没有智能的进化,就不能成其为人,也就没有现代人类。如果意识不能从主体自身(存在)分化出来,主观也就不能从客观分化出来,人类也就不能从自然分化出来。如果没有这一次里程碑性意义的大分化,地球上就不可能有现代人类,猿人仅仅是能够站立起来的猿人,仅此而已矣!试想,意识若不从自身存在分化出来,站立起来的猿人就不能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像所有的动物那样生存着,像所有的动物那样只同自然斗争,仅仅是一种自然力,就不能进化成为“智人”,成为社会生产力!

 

哲学意义而言,人从自然分化出来,认识主体就是作为人的主体,主体已经从客体分化出来。人的认识就是主观性认识,主观已经与客观分离。或者说,人对象化了,对象亦人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