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同方硬盘拆卸: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03:24:27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10 月21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1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的背景

农村劳动力就业途径的变化对加强转移培训提出了要求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看,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途径主要有三条:一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二是就地转移从事非农生产,主要是进入当地乡镇企业;三是跨地区就业,主要是进入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镇就业。这三条途径在解决我国的农村就业问题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日趋活跃,数量和比重保持持续上升趋势,使长期以来农村劳动力“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模式发生转变,“离土离乡”的农民逐年增多,并逐渐成为农村劳动力务非农产业转移的主要形式,尤其是农村新增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途径。这些人员主要流动到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主要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

目前,我国第二产业就业人口中,农民工已经超过半数,其中建筑行业占到80%以上;第三产业中农民工也超过了三分之一,不少城市社区服务业一线人员也大多是进城农民工。2003年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达1亿以上,超过农村劳动力总量的五分之一。这些劳动力流向东部沿海地区的达70%,进入大中城市(地级以上)的达60%。从发展趋势看,未来一个时期,跨地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仍将以平均每年500万人左右的规模增加。其中许多还要在二、三产业就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新兴产业的兴起,缺乏转岗就业技能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农村劳动力就业途径的变化对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出了新的要求。

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对加强转移培训提出了要求

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已成为城镇化、工业化的重要推动力。目前,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和城市建设的生力军,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实践证明,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已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从今后的发展来看,城市中一线产业工人的新生力量将越来越多地来自于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要加快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要打造“中国制造”的品牌,这都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必须依靠的生力军。

另一方面,城镇化、工业化所需的技术工人已严重短缺。调查和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全国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的局面普遍存在,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

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对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出了要求

农村有巨大的人力资源,但由于素质不高,已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瓶颈”因素。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素质低。目前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8.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9.3%,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1.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0.52%.二是劳动技能低,有一技之长的劳动力不多,农村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9.1%。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缺乏劳动技能,影响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难以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在9000多万跨地区进城务工的农民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没有稳定的职业和居所。因此,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其就业能力,实现稳定转移的关键。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关键的发展阶段,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民增收等,都迫切需要提高广大农村劳动力素质。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2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和目标

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等文件都对做好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对培训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2号)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培训工作。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自主参加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优势,充分动员和利用社会各方面的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引导、鼓励和组织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继续实施好《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鼓励农民工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要尊重农民意愿,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农民工参加收费鉴定。农民工培训经费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负担。各级财政要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用于补助农民工培训的经费要专款专用,要让农民工直接受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确定的推进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农民工培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要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制定政策和制度创新,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广泛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2)加大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

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在财政支出中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工培训工作。用于补贴农民工培训的经费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3)制定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

用人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均可申请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获准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须相应降低农民工学员的培训收费标准。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补贴或奖励。农民工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农民工参加收费鉴定,鉴定机构要视情况适当降低鉴定收费标准。

(4)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用技术性较强,但尚未参加培训的特殊职业(工种)的人员,可在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之后,先招收后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再上岗。

(5)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效率。

在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作用的基础上,改造和完善一批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基地建设,完善教学培训条件,建设一批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引导和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增加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引导和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派遣)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或输出协议,约定双方责任和权益,实现培训与输出(派遣)的良性互动。对培训机构与输出(派遣)机构的合作,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制订鼓励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使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阵地。充实农村普通中学职业培训和就业训练的课程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村初高中,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新增劳动力培训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类职业学校要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和培训规模,积极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村成人学校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成人学校开展农民工培训。城市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结合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进城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6)加强农民工培训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农民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农民工培训师资可以由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开展继续教育来解决,也可从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科研单位、企业、技术推广部门聘请。要定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农民工培训的教材开发。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坚持统一规范、实际适用和先进创新的原则。引导性培训教材,技术要求规范、统一的专业教材,全国统一编写;其他教材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编写或选用。三是做好农民工培训的信息服务工作。定期调查并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对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农民工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进行调查,调查分析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是建立农民工培训效果评价制度。以实现高质量就业目标为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定期对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结业学员鉴定通过率、就业率、工资水平等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跟踪服务和就业指导工作。五是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中介组织要主动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为学员就业创造条件并提供信息服务。六是建立农民工培训人才资源库,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培训的目标和任务

(1)培训目标。

①逐步扩大培训规模。2003—2005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0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2006—2010年,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50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并对其中的300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

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重视农民工培训的良好社会环境。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激励政策,鼓励农民工主动参加培训,鼓励用人单位主动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鼓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农民工培训。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多元投资的投入机制。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制度。

③提高培训质量。完善教育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创新培训机制,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运作的方式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

(2)培训任务。

①开展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各级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尤其是一些具有特色的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3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实施情况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总体情况

这些进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日益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共有技工学校4000多所,在校学生约200万,每年毕业60多万人。估计目前地(市)、县一级的技工学校招生的生源有70%来自农村。目前全国有各类就业训练中心1万多所,年培训量达400多万人次。过去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但近年来随着职业培训机构市场化运作的开展,就业训练中心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特别是县一级的就业训练中心,目前的培训对象主要是农村劳动力。即使在大中城市,近年来随着劳务协作的开展和培训机构的对接,也招收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力。

二是劳务输出组织与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以劳务输出带动农村劳动力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常识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部分地区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传播技术开展农民工远程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点多面广、直接入户、受众广泛的特点,选择最好的师资和教材,将适用和实用的知识传播给农户。

四是创新培训方式,推行政府出钱购买培训成果、用部分补贴调动劳动者积极性的做法。实践证明,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培训,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部分补贴。财政掏一部分钱,农民自己也掏一部分钱,既体现了国家支持,又促使劳动者认真培训。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正在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广“招标培训”,把钱补在实用有效的培训项目上。有些地方采取“劳务培训券”的做法,把钱直接补到农民身上,让受培训者自己选择培训的项目和培训单位,提高个人积极性和培训的针对性,使有限的培训资金用好用足、用出效果。

五是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社会力量办的培训机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民办培训机构在办学机制、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多方面日益显示其更灵活、更贴近农民、更适应市场的特点,越来越受到农村劳动力的欢迎。

阳光工程

(1)阳光工程的概念。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从2004年起,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简称为“阳光工程”)。阳光工程是由政府公共财政支持,主要在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示范项目。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2)阳光工程的目标任务。

2004-2005年,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培训工作机制,为大规模开展培训奠定基础。培训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年培训250万人;2006-2010年,在全国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培训农村劳动力3000万人,年培训600万人;2010年以后,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使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总体上与我国现代化发展水平相适应。

(3)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

组织领导。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成立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综合协调和项目监管。各地在政府统筹领导下,成立阳光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阳光工程各项工作。

培训管理。各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订单培训的形式,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培训单位根据用工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

资金管理。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机制。政府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扶持资金和地方财政扶持资金组成。政府补助资金通过培训券方式或培训机构降低收费标准方式直接让农民受益,不用于培训单位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和技能鉴定。

监督检查。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责,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向社会公布培训单位、培训任务、培训专业、收费标准及资金补助等情况,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培训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的培训单位对项目的申报、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开展培训项目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农民培训台账、农民转移就业台账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4)阳光工程的进展和效果。

阳光工程项目启动半年多来,总体进展顺利,产生了比较明显的社会效果。

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阳光工程面向社会招标, 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项目实施单位,调动起了社会各类教育培训单位的积极性。在认定的培训机构中,既有农业、教育、劳动、科技、建设等系统的公办教育培训单位,也有一大批民办培训机构,各类培训单位参与的热情普遍较高。

广大农民普遍欢迎。阳光工程的实施,让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民参加培训,既能提高务工技能,确保找到转移就业岗位,还能享受到财政补贴,农民大都表示欢迎这项民心工程。目前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用工市场需求较旺,再加上培训机构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培训后的农民受到劳动力市场的普遍欢迎,就业形势较好。

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阳光工程坚持按需培训、订单培训,并采取培训就业一体化的运作方式,通过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后有组织的转移,提高了参训农民的就业率和就业稳定率。同时阳光工程的实施还引导农民转变了就业观念,认识到要务工先培训;引导培训机构开展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培训,对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总之,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阳光工程发挥了示范作用、导向作用、带动作用、宣传作用和协调作用。

4 各地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探索和创新

农村劳动力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农业人口非农化的速度和效益。研究表明,农户平均受教育每增加一年,农户人均收入可增加3.6—5.5个百分点,打工收入提高5%左右。2004年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许多地方结合实际工作,探索和创造出了许多很好的经验和做法。

培训市场化、资源集约化、鉴定标准化,是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建立公共实训鉴定基地,是政府部门管理、发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事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借鉴上海市的经验做法,加强培训市场的管理与推进力度,特别要用新的理念、新的模式、新的机制,强化实训鉴定,强化公共服务,强化集约性平台建设,使公共实训基地能够在更多的城市安家落户。当然,学上海不是要求大家都要把实训平台搞得象上海一样高级,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只要符合当地产业、市场以及劳务输出的需求即可。这也可以大大缓解各地普遍存在的培训资源重复建设和培训设施落后产业并存的问题。

安达市通过这“四条路”,开展以输出带培训、以培训促技能,以技能助输出的培训模式,使劳动力转移方式发生了实质性的转变。一是变力工型输出为技能型输出。过去,由于培训抓的少,该市转移出去的大量农民工往往是体力型;现在,由于输出前首先进行技能培训,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技工型比重明显加大。据统计,目前该市2004年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技工型的已超过了65%。二是变盲目输出为定向输出。过去在输出上,往往是自发的多,盲目的多;而现在,由于狠抓定单培训,使培训和就业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定向输出已经成为重要方式。三是变季节型输出为永久性输出。过去搞劳动力转移,往往有一定的季节性,多半在外边3个月、5个月,稳定性差;现在,由于狠抓技能培训,转移出去的农民工相当一部分都实现了长期稳定就业。

赣州的特点很鲜明,这就是通过加大劳务输出前的培训力度,来更好地促进劳务输出向技能型输出发展。特别是他们实行的政府出资、社会参与的招标培训制度,把培训与输出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较好解决了培训机制问题,又提高了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还调动了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这种做法,值得各地研究和借鉴。

订单式培训的实践证明,此举有效地解决了就业难题,提高了转移就业的成功率,使农村劳动力得到了满意的工作,用工企业招到了急需的合格劳动力,用工的社会效益达到了最大化,社会成本和社会风险也降到最低。各地都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把订单式培训这一富民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农民增收发挥更大的作用。

5 小结

加强沟通和协调,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是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前提

农村劳动力转移涉及多部门工作,如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建设、扶贫等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优势,必须在工作中加强沟通,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积极性,共同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搞好。要充分发挥技校、职业中学、农业广播学校、农业中专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整合资源,有序地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探索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经验。劳动保障部门作为职业培训的综合管理部门,更要积极发挥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是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有效手段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业覆盖面广,培训与就业紧密相联,工作难度相对较大。一些地方加强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集中一批优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开展转移培训。要按照面向社会、公平竞争、培训单位自愿申报的原则,通过申报、考察、评审、公示等几个环节,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确定培训机构。安徽省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中,认定了346所培训机构,其中农业学校(院)68所,占19.65%,教育、劳动等部门学校134所,占38.7%,民办培训机构140所,占40%,充分发挥民办培训机构的作用。

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带动培训,是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关键

只有出口畅,才能进口旺。立足市场需求,打造质量品牌,以就业带动培训是开展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关键。衡量一个地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是否富有成效,关键是看就业率的高低和稳定就业的程度。各地在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以就业带动培训方面,创造了很好的经验。浙江省衢州市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采取定向培训,与市场挂钩,由政府“买单”,农民免费培训,走先培训,后输出,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的路子。

以人为本,做好服务促转移,是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有效措施

根据农民需求,加强引导,制定相关政策,强化措施,开展全方位服务,形成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以服务促就业。湖南攸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开展全程配套服务,不仅提高了转移培训的效率,而且增强了转移就业的稳定性。他们的经验可以概括为“引”、“培”、“保”、“回” 四个字。“引”就是引导。一是宣传引导,二是信息引导。,三是能人引导。“培”就是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培训工作。该县30多万农村青壮年劳力中,有21.3万人接受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培训汽车驾驶员一项就达3.5万人。“保”就是确保务工人员在外安心就业。县政府在13个大中城市设立了联络处,帮助打工人员维护法律权益,每年组织计生、交警、银行等相关部门上门服务,为打工人员开展办证、年审等,对信誉好的农民工提供信贷支持,同时,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有计划地分赴各务工人员集中地进行慰问,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回”就是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富裕后回乡创业,到目前为止该县回乡创业的外出务工者已达1.5万多人,他们不仅带回了资金,更带回了新思想、新观念极大地加快了小城镇建设的步伐,为进一步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培植了新的增长点。

多渠道筹措资金,是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要保障

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是培训,关键在转移,经费是保障。江苏省淮安市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探索了“四个一点”筹措资金的经验。一是从各级、各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经费中争取一点,通过申报项目争取培训经费;二是争取省扶贫办支持一点,与扶贫办共同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培训;三是市级财政补一点,淮安市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行定额补助政策,对每培训一名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学员,给培训单位100元的经费补助;四是参加培训的学员,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适当交一点。通过以上渠道,去年以来,他们共争取财政经费近150万元,保证了转移培训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为提高转移培训质量打下了基础。

(本文摘自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的《2005年中国就业报告》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