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砼的税率:1.8万名贪官外逃卷走8千亿 8种手段转移资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06:31:14

18000名贪官外逃卷走8000亿 8种手段转移资产

  外逃腐败分子是怎样把巨额财产转移到境外的?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网站日前刊发名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精简版本。

  报告引用中国社科院的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转移资产影响国内金融稳定

  报告称,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已对中国金融稳定造成了影响。

  该报告中所指“腐败分子”是指违背职责谋取非法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高管人员。而“资产”,则既包括非法资产,也包括腐败分子控制的合法资产。

  报告显示的完成时间为2008年6月。今年6月13日,央行在对一项全国优秀金融论文评比进行公示时披露了上述报告。

  钱多逃往西方 钱少逃往周边

  报告披露:近年由媒体曝光的腐败分子外逃或将资金转移境外的腐败分子潜逃境外,其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地区。具体来说,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一些无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国家证件的,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伺机过渡;有相当多的人通过香港中转,再逃到其他国家。

  建议监测敏感行业和特定人群

  报告指出,央行在监测思路上以“获取非法资产”和“向境外转移资产”阶段为监测重点,依托并充分利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库,加强对重点地区、敏感行业、特定人群和特定消费方式的监测。

  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合作安排或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反腐败机构互派特派员制度,海关建立反洗钱相关数据查询、通报机制,建立与国外情报机构的交流等方式,完成反洗钱监测任务。

  央行报告所提监测建议

  重点监测地区中国周边及邻近国家:泰国、缅甸、新加坡、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发达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非洲、拉美、东欧等一些反腐法制不健全或与我国未签署引渡协议的小国(往往被作为跳板):如斐济、厄瓜多尔等;主要中转地区:香港、澳门;离岸金融中心: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亚慕大等敏感行业 金融业;垄断性国有企业;交通、土地管理、建筑等行业;税收、贸易、投资部门特定人群纪委、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查名单;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近亲属;敏感行业领导人、部门经理、财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等特定消费方式 主要是银联卡境外消费及提现

  八种手段转移资产

  1.用现金走私来转移 主要是通过腐败分子本人夹带在行李中携带出境,也会通过地下钱庄利用“水客”以“蚂蚁搬家”在边境口岸(主要是深圳与香港、珠海与澳门海关)来回走私现金,偷运过境后再以货币兑换点名义存入银行户头。

  2.地下钱庄 利用此种交易方式跨境转移资产的主体较为复杂,除了腐败分子和国企高管,还有某些企业为了避税逃税和享受外商投资优惠待遇而进行跨境转移其灰色资金,以及走私、贩毒等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以此转移其黑钱等等。

  3.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 此种形式大致有五类:进口预付货款,出口延期收汇;伪造佣金及其他服务贸易项目对外付款;通过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实现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目的;利用假的进口合同骗取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外汇汇出境外;少报出口,多报进口。

  4.利用投资 通常以企业正常海外投资的形式转往国外。资金性质的改变发生在境外,在境外被腐败分子非法占有或挪作他用。采用此种手法转移资金的多为大型企业高管人员或某项具体业务的负责人员。

  5.利用信用卡工具 腐败分子或其特定关系人通过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来实现资金向境外转移。

  6.利用离岸金融中心 这些人多为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主要采用以下步骤:第一,转移企业资产。企业管理层与境外公司通过“高进低出”或者“应收账款”等方式,将国内企业的资产掏空。第二步,销毁证据,漂白身份。

  7.海外直接收受 腐败分子并不从国内向境外转移资金,而是在境外直接完成贪污、受贿等过程。更隐蔽的做法是不涉及现金,而以安排子女留学等方式作为交易。

  8.通过境外特定关系人 特定关系人在他国均已取得合法身份,或者是留学,或者是他国居民或公民。境内的腐败分子通过其特定关系人以合法手续携带或汇出资金;另一方面,这些特定关系人以投资形式在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