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avel安装教程:山西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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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晋办发(2008)5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战略思想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坚持不懈地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就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思想,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以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厉惩处为主要内容,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经过三年时间努力,初步形成农村基层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原则。一是必须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重大历史任务来进行。二是必须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思想和基本要求,全面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省委的实施意见。三是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必须把严格要求与调动保护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五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六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方式方法。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形成农村基层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教育是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党纪法律观念的基础和前提。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探索有效途径,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通过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使他们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
    (一)突出教育重点。教育的重点对象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村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重点内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党的章程和党纪条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重要条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土地、森林、矿产资源、环境保护、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和社会管理、社会保障、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和文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以及针对农村基层新形势、新情况颁布实施的有关政策和制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以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二)利用有效形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开展主题教育。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开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栏或专题节目,结合开展“农廉好新闻”评选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思想舆论环境。三是强化培训教育。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培训教育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要制定培训规划。每年至少要分级分批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轮训。对农村基层业务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业务培训。省市两级要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点,编写、制作专门的培训教材和课件,县乡两级要根据农村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需要编写通俗易懂的简明读本。对新任职的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要进行任前廉政教育。四是开展示范教育。结合开展争创“双十双百”活动,通过选树典型、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现场学习等形式,宣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来感染、激励、教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五是开展警示教育。选择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分析研究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
    (三)大力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规划》(办社图发〔2007〕8号),加强农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创办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活动室、农家文化大院、农村廉政文化社团等,利用农村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抓好重大文化工程,打造有影响力的廉政文化品牌,唱响反腐倡廉主旋律。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廉政文化创作宣传队伍,鼓励乡村文化工作者创造适合农村特点的廉政文化产品。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推进群众性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要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要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要虚假浮夸、盲目攀比;要尊重民意、依法办事,不要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要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不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不要搞封建迷信和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乡(镇)要坚持包村联户制度,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的政策,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要建立健全农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
    三、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要在原来工作的基础上抓规范、抓普及、抓落实,逐步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鼓励、提倡各级各部门探索建立符合本地本部门特点的管用有效的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一)抓紧建立完善中央提出的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1、民主决策和监督方面。民主决策三项制度: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一事一议”制度。组织监督三项制度: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村级组织负责人、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群众监督三项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2、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资金管理制度:乡(镇)、村财务管理制度,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制度,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乡(镇)、村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制度规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制度,农村地区重大疾病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和“五保”供养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农村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相关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制度。资源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土地、林地、煤炭及其他矿产、湿地、滩涂、水面等资源开发利用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集体林权、草权制度。探索建立资本管理制度。
    3、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方面。乡(镇)政务公开目录及相关配套制度,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目录及相关配套制度,党务公开办法,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的责任追究办法。
    4、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村级党组织成员“两推一选”、“村委会成员直选”等制度,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办法和职务消费制度。
    (二)抓好制度普及。将出台的主要制度编印成册,普及到全部乡(镇)、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一户一册。常用制度公开上墙。让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了解掌握各项制度,以便加强监督。 
    (三)狠抓制度落实。在全面落实各项制度的同时,重点抓好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乡(镇)政府和基层站所要以完善办事公开机制为核心,各村要以财务公开为核心,深入推进乡(镇)政务、村务公开,认真落实乡(镇)政务、村务公开目录,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让农民群众看得懂、看得清、看得及时。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实行点题、点名、限期向群众公开。各地要把乡(镇)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范围,定期开展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有关部门反馈。乡(镇)要把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实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具体、不符合实际等问题。加强对村级财务收支的监管。对农村财务要进行定期审计和重大项目专项审计。逐步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积极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深化完善乡(镇)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农村会计制度,规范票据使用和管理。对乡(镇)进行财务年度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强化对农村集体土地、林地、煤炭及其他矿产、湿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监管,严格执行土地流转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抓制度落实。每年确定几项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深化改革,完善有关政策规定。鼓励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发扬首创精神,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行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村干部报酬增长、离职补偿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村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减轻农民水费负担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将陆续出台,各地各部门要探索建立落实相关制度的工作机制。
    四、保证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形成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党的农村政策落实到农村基层的重要措施和保证。各级各部门要整体安排、分步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找准存在问题、弥补制度缺陷、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实到位,惠及农民群众。
    (一)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政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农村社会事业支持政策等落实情况和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乡(镇)机构改革和县乡两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农资产品质量和价格情况,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检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农村地区社会管理工作出台的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改进监督检查方法。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监督检查力量,制定整体工作方案。省直有关部门要制定2008—2010年监督检查工作规划。市县两级要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省里每年都要确定重点,在全省范围内从上到下进行检查,利用3年时间把各项农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一遍。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确定重点检查项目,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方式和具体要求,深入广大农民群众中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三)运用好监督检查的成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被检查对象,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把监督检查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提出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同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五、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形成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机制
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必须抓好的硬任务,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解决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各类矛盾问题,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
    (一)做好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排查的重点是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违规违法征占农民集体土地、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乡村两级都要按月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分类登记,建立台帐,实行季报制度。县乡两级要完善农村基层信访举报制度,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来信来访。
    (二)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推行下访工作制度,深入农村基层,了解群众意愿,现场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应该解决而且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给予解决;对应该解决但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提出解决的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做出妥善安排;对本地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逐级上报。要把解决农村越级上访问题作为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首要任务,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对农民群众上访量居高不下的地方要进行重点整治。对信访案件和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从源头上加以治理。
    (三)加大涉农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涉及土地、林地、湿地、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和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坚持严肃查办案件与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同时要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六、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体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措施。要通过考核,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推动工作。
    (一)严格考核。考核工作由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实行分级负责,下考一级。考核对象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对县级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对乡(镇)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全部内容,对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各级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考核要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鼓励创新的原则,重点考核制度建设和乡(镇)政务、村务、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的监督检查情况,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排查解决情况,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宣传教育开展情况等。
    (三)严格奖惩。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彰,并作为评比先进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后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而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引发恶性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
    七、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好工作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组)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领导组)的作用,各级联席会议(领导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综合、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政策法规研究等工作。
    (二)注重发挥县(市、区)委的关键作用。各县(市、区)委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县(市、区)委常委会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乡(镇)党委、政府的考核工作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履行职责,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工作保障。及时总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和创新性经验。县(市、区)委书记要担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组组长或联席会议召集人,亲自安排部署工作,深入农村基层进行调研,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市、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注重发挥乡(镇)的基础作用。乡(镇)党委、政府要发挥承上启下作用,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带头搞好乡(镇)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农村“两委”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基层站所进行定期评议,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乡(镇)党委书记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
    (四)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完善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尊重农民群众愿意,让农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保证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决策权、监督权,依靠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注重农村“两委”班子建设。改进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工作方式,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把农村“两委”班子建设作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选好配强农村“两委”班子,加强对农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培养教育和监督管理。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廉政档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
    (六)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委常委联系点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量。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主要任务,积极主动协助党委、政府搞好组织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认真研究并提出有效措施。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任务落实。纪委书记要亲自担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带头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整合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村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积极探索建立村纪检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形式的村级监督组织,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联络员,逐步完善村级监督机制。
    (七)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各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领导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计划,将其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汇报工作。省直垂直管理部门要紧密结合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发挥好“条条指导”的作用,及时研究制定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抓好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办法,共同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