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x如何添加用户组:农村婚丧仪式的锐变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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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婚丧仪式的锐变图景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发布日期:2011-12-11 ]

 

  婚丧仪式锐变图景

  人类学和民俗学热衷于具有异域风情的乡村文化或独特风俗,而对一般地区现存的农村婚丧仪式及其文化变迁缺乏关注。大多数人认为,即使在现代化的冲击下,乡村社会中礼仪风俗也只是在形式上与传统中国有所不同,其所内涵的核心价值,即一些基本的规范仍然能维持下来。比如丧事的仪式庄重而又肃穆,以表达对逝者的哀悼与追思;婚事应该喜庆而又不失礼节,以表达对上天所赐姻缘、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感恩以及新人对家庭、对婚姻的责任与忠贞。

  然而近年来,我们在农村调查发现,婚丧仪式变化无穷,成为人们追求“热闹”的时尚工具,什么好玩就玩什么。仪式背后所承载的文化价值与生活意义,由于支撑仪式之核心价值的丧失而式微,本应载“道”的仪式处于呈现出纷繁芜杂的样态,无根状态。

  一些农村地区的婚礼上出现“灰公醋婆”的婚礼仪式。迎媳妇那天,公公身穿红色的戏服,背上插着一支耙(暗指耙灰),脸和下巴都画满了墨汁,头戴一顶圆锥型高帽,高帽的前端写着“今天我结婚”,高帽的两侧各插着一面小纸旗,分别写着“加油”和“努力”。婆婆胸前挂着两个醋瓶子,脸上涂满了胭脂,头发用红带扎成了两束,像马戏团的小丑。一路上,婚礼主持人不断“恶搞”:要求公公脱鞋脱衣背新媳妇。新媳妇背回家后,主持人拿一个簸箕扣在公公的头上,要求新媳妇拿棍子边敲打簸箕边问公公:“响不响?”公公则要求答“响(想)”,引起众人的狂欢。

  据村民介绍,这种“灰公醋婆”的婚礼仪式1999年左右从城里传到集镇,再由集镇传入村庄。在这之前,该村的婚礼仪式仍然是传统的形式。

  现在,连原本庄重肃穆的丧事仪式都发展到了跳脱衣舞、唱黄段子以及表演极为下流动作的形式。一位老家在中部农村的打工者说:“最近几年,我们那里遇到红白喜事,基本都会请一个唢呐班子到家,这些唢呐班子都会请一个女人,年龄一般都在30岁以上,晚上的时候就会浓妆艳抹,登台唱一些黄色小曲,说一些低俗笑话,然后和一个搭配的男人打情骂俏。基本上都是围绕着‘性爱’为主题。即使是丧事,也会有这样的演出,无论是亲人还是村人,脸上都看不到一丝的悲伤。”

  村庄文化自主性

  绝大部分村民并不认为追求“好玩”的仪式是伤风败俗的表现,反而认为这些从城市里传来的“新做法”代表着“文明”与“先进”,是社会进步与开放的表现。而以前的仪式与习俗则代表着“封建”与“落后”,是“没有赶上潮流”的表现。一切来自“外面的”和“城里的”文化,似乎都被视为代表着文明与先进社会的发展方向,而被村庄、被村民所接受。在我们所调查的湖北A村,一名妇女1994年去发达地区从事“性服务”,回村时不光打扮得花枝招展,而且是坐飞机回省城,然后从省城打的回村庄,令不少村民羡慕不已。之后的10年间,村民小组内至少有10个妇女跟随她外出从事性服务。对于这些妇女,大部分村民持宽容的态度,认为,“现在的世道是笑贫不笑娼”,“你要是有钱,别人就会把你看得贵重些,至于你做什么,那都无关紧要”。换言之,在妇女的“跟随”和村民的宽容背后,有一个更为关键的共识,即“社会发展的形势就是如此”。

  这一切,说明村庄缺乏一套评判是非好坏的内部标准,也即核心价值或基本价值规范。关于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是“文明”什么是“封建”,村庄内部没有自我评价的体系,缺乏“文化自主性”。这背后是信仰的缺失。一位76岁的老太太说,“如果世上有鬼的话,那些自杀的老人怎么不变成鬼把她不孝的儿媳妇搞死?”村民认为烧香拜佛、敬菩萨都是迷信活动。当地人不过鬼节,不敬神灵,我们也看不到祖先的牌位和老人的遗像,村民只在亲人去世后的头两三年上坟,许多人找不到自己爷爷的坟地。总之,我们找不到任何一丝可被视为“小传统”的痕迹,绝大部分村民只相信现代科学,几乎没有任何东西是值得村民敬畏的。

  在江西宗族性村庄左村,笔者调查时总怀着一种敬畏感,生怕触犯当地的一些禁忌。因为一棵普通的树或一块很不起眼的石头都可能是当地的村神。特别是在祭祖、游神和鬼节期间,外来人必须小心翼翼地遵守那些规矩,因为那些规矩都是与“风水”,以及宗族未来的兴旺发达密切相关。左村村民对那些能沟通阴阳两界的祖先牌位、遗像和坟墓都表现出绝对的敬畏,对鬼和神灵的存在深信不移。此外,专门承载村庄红白喜事仪式的宗祠是如此地威严、神秘,使外人不敢接近。由于婚丧仪式的禁忌颇多,普通人很难掌握,必须由专管仪式的“斯文”主持。

  从民俗学意义上讲,仪式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承载一系列有关生命意义以及人伦秩序中的“道”,特别是那些与人的生死相关的婚丧仪式。正因为仪式失去了其载“道”的功能,构成仪式的内容才会变换的如此之快,并变得越来越媚俗,越来越去伦理性和去神圣性。村庄被“潮流和时尚”裹挟而行。

  核心价值缺失的文化困境

  布罗代尔在《文明史纲》中认为,城市是体现文明最明显的外部标志。事实上,“先进”、“文明”都是被城市社会及其生活方式所定义的产物,是被城市商业资本运作现代传媒所建构的产物。这些产物往往是以追求感观刺激为目的的商业文化和娱乐文化。这种文化通过广告、现代传媒不断吸引人们的眼球,刺激人们的大脑,从而成功地塑造着关于“现代”、“文明”和“先进”的文化概念,并最终成为主导整个社会的支配性文化。当这种支配性文化通过人口流动和电视下乡迅速地侵入乡村社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村民的文化观念时,由电视引导的“时尚”成为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定义。

  当然,由于村庄本身结构的差异性,接受支配性文化的速度以及改变其内生文化的程度会有所不同。如果村庄内生的价值信仰基础比较深厚,任何“新潮流”进入村庄时,都被过滤和重新定义,维持着村庄应有的底线,而不至于赤裸裸。但如果村庄丧失了核心价值体系与基本的文化信仰,那些由支配性文化所定义的价值标准就成为村庄评价事物的标准。

  事实上,无论村庄内生的文化信仰有多深厚,村庄的文化自主性有多么强大,在城市文化支配乡村文化,商业文化支配民俗文化的权力格局下,“文明”最终会消灭“落后”。但在“文明”消灭“落后”之时,我们需要反思的是: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明”?我们拿什么来定义“文明”?由谁来定义?“文明”的根基何在?如果“文明”失去了其生长的根基,那么承载“文明”的仪式必然会丧失底线,一步步走向媚俗化和去神圣化。果真如此,难道这便是中国农村婚丧礼俗发展的方向?是乡村文化前进的方向?

(编辑: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