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商务舱价格:近代古文献四大发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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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档案——近代古文献四大发现之一
明清档案和甲骨文、敦煌藏经洞遗书、居延汉简被称为近代古文献的四大发现。
明清档案分为内阁大库档案、军机处档案、内务府档案、宗人府档案、国史馆档案、清宫中各处档案和清各部院衙门档案等。其中,除大部分为汉文外,还有满文老档以及英、法、德等文字的外交档案。
民国年间,这批有着重大历史价值的档案,历尽了各种磨难。解放前夕,国民党政府将部分明清档案约40万件运到了台湾。在那儿,档案受到了良好保护,并有专人整理研究。解放后,新中国政府将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改为档案馆,直接归属档案局管理。五十年代,档案馆将遗存各地的明清档案全部接收回北京。
目前,我国现存明清各种档案约计1000万件。
一、故宫明清档案的由来
故宫明清档案部现存的明清历史档案,是从原清内阁大库档案、清军机处方略馆大库档案、清国史馆——清史馆大库档案,宫中各处档案以及清代宫外各衙门和一些私人所存的档案等六个方面,逐渐集中起来的。其总藏量约有九百多万件(册),内容十分丰富。由于明朝档案已在明末清初之际损毁儿尽,现存甚少,姑且不论。以清代档案而言,可以说有清一代信史,无论政治、经济、军事或文化,无不皆备其内。尽管现存的有关清代历史的资料可以说是犹如汗牛充栋,但是若要真正严肃地去研究清史,离开这批真正第一手的档案资料,那是不可想象的。
但是,这批历史档案,由于经过几百年来自然和人为的损毁,特别是经过清代末年至全国解放时三十多年的流散变迁,曾经遭受过很大的损失,已经很不完整。其中尤以内阁大库档案被流散变迁的历史最早,损失也最重。中国近代文化史上最大一次辗转拍卖档案的“八千麻袋档案事件”,就是内阁大库的档案。
今天,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和重视下,明清档案不仅得到集中统一的管理,政府还屡拨巨款,建设了比较现代化的档案库房,更新了全部保管设备,并且调配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这些历史档案进行整理和编辑出版工作,培养和建立了一支从事明清历史档案事业的专业队伍,使这些古老的官文书尽快地提供使用,发挥作用。目前,如此巨量的明清历史档案,已基本上做到了有规可循,有目可查,均已分别按形成档案的机构,进行分类、立卷、编目和保管,开展阅览。这些档案的原产生机构共七十多个,计有:明朝档案全宗、清内阁档案全宗、清军机处档案全宗、清内务府档案全宗、清宫中各处档案全宗、清宗人府档案全宗,以及责任内阁、弼德院、资政院、吏部、户部、度支部、礼部、兵部、陆军部、刑部、法部、工部、商部、农工商部、学部、外务部、民政部、巡警部、邮传部、理藩院、都察院、乐部、翰林院、大理院、会议政务处、军谘府、宪政编查馆、修订法律馆、国史馆、方略馆、钦天监、国子监、大仆寺、太常寺、光禄寺、督办盐政处、总理练兵处、税务处、财政处、会考府、八旗都统衙门、步军统领衙门、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神机营、健税营、火器营、侍卫处、尚虞备用处、禁卫军训练处、銮仪卫,还有大清银行、京师高等审判厅、总检察厅、京城巡防处、京防营务处、京城善后协巡总局、禁烟总局、顺天府、长芦盐运使司、近畿陆军各镇督练公所、北洋督练处、山东巡抚衙门、黑龙江将军衙门、宁古塔副都统衙门、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珲春副都统衙门、醇亲王府和溥仪、端方、赵尔巽等等档案全宗。以下我们分别将这些全宗内所包括的文件种类及它们的主要内容,作一概括的介绍。
二、明朝档案综述
明朝的档案,在明末清初之际,大部分在战乱烽火之中化为灰烬了。目前遗存的廖廖可数的明档,是清康熙以后修《明史》时为补文献之不足而下诏征集起来的,《明史》修成后,将这部分档案随明史馆档案一起,交内阁保存,成为清内阁大库档案中的一部分。这部分档案,包括有明内阁、兵部、礼部等机构所形成的档案。因其数量不多,目前作为一个全宗来保管,称之为“朝朝档案全宗”。
在现存明朝档案中,有自洪武四年至崇祯十七年的一些档案,其中包括洪武、永乐、宣德、成化、正德、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崇祯等朝。绝大部分是明朝兵部的档案。从文种看,有皇帝颁发的敕谕、诰命;官员们上呈皇帝的题本、奏本;各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所形成的题行稿、揭帖、呈文、禀文、启本、手本、塘报、咨文、札付;还有舆图、契约、税票、户口单、状纸,以及各种簿册。其中以题行稿和科抄题本、奏本为最多,约占明档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五。
明档的数量虽然有限,内容却比较庞杂,其中有一些比较珍贵的史料。如洪武时期的户口单和卖田契约;永乐八年颁给西藏失家摄聂敕嘛的敕谕等等;另有成化五年和成化二十三年颁给功臣的免死铁券二件、明万历重修的武职选簿等。这些都是我国不可多得的具有历史文物性质的档案文件。此外,数量最多、史料价值较大的是天启、崇祯时期的题本、奏本和题行稿。在这些档案中,反映和记载了明末社会经济、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情况。具体有关于漕运、垦田、租佃等方面的文件;有反映地方灾情、“遍地皆贼,村烟已断,道路不通”等情形的文件。如陕西巡按谢秉谦的一件题本中述及:“各属皆荒歉,兼钱法变乱、粜卖稀疏。此时人情真有折骸而炊、易子而食者!”但明王朝统治者根本不顾人民死活,尽管水旱灾荒连年,人民无以为生,但统治者仍横征暴敛不已,辽饷、剿饷、练饷接踵而至,造成了“奴寇尚未有妇荡之期,小民早已化磷火之场。”官府、将领任意杀戮百姓,甚至敲诈勒索,草菅人命,杀良冒功,官逼民反种种情形,在这些档案中都有生动的记载。尤其是在这部分档案中,有反映和记载李自成领导的明末农民起义斗争情况的文件,其中有反映农民军所到之处,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一呼而数万”、“望风而归顺”,以及农民起义军在陕西、河南、山西、安徽、湖北、四川、湖南、江西、甘肃、河北等地活动的情形等等。这些文件记载了农民军攻克襄阳等重镇,并在他们占领的地区内,杀藩王、建立地方政权的具体史实。这些材料都是关于明末农民大起义的最直接的历史凭证,是十分珍贵的史料。
明代档案中,也有不少是属于努尔哈赤、皇太极所建立的满族地方政权,与明王朝中央政权在东北地区打仗的文件,充满了所谓镇防“奴”、“虏”、“达子”的记载,朱明政权为此而调兵遣将、筹办军火、军饷、修筑边防工程,以及明王朝官员密陈与清军的作战机宜、方略情形等等,都跃然于纸上。
明档中还有关于郑芝龙在海上活动的文件,这对民族英雄郑成功家世的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明王朝对水西土司用兵的档案,也是明史研究中可贵的史料。如此等告示能一一列举。
明代的武职选簿,是记载明代京内、外各卫所职官袭替补选情况的登记簿。因为许多卫所设在边疆地区,因此这些档案对我国领土疆城管辖权的历史凭证作用就自不待言,非常重要。也还有一些其他簿册,如:新官袭职选簿、优给优养簿、替职官舍簿以及题稿抄存档、锦衣卫题本档、敕稿底簿等。
在明档中,还有一些舆图。如:九州山镇川泽图、九边图、海防图、天球图、西沙地理图、大明混一图等。都是这要历史档案中的稀有珍品。此外,还有《明会要》稿、《明会典》残本、《明史纳目》稿、《明通鉴纲目》稿本、《大明律集解》残本等资料。虽然外间大都已有刻本,但作为稿本保存至今仍是有其一定价值的。
需要说明的是,除故宫明清档案部外,据我们了解,国内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保存有不少明代历史档案,对这些仍处于分散状态中的珍贵历史文件如何集中统一保管,以便更好地提供使用,这个问题应当尽早研究解决。至于被蒋介石运到台湾的明代档案,待台湾归回,终会重归人民之手。
三、清朝档案的种类
故宫明清档案部所存清代档案,包括清天命前九年(1670年)至宣统三年,三百多年间所形成的档案文件,另外溥仪退位后于一九二一至一九三一年间所形成的档案,也保存下来。这些清代档案内,约有上百种文件种类。以前有人称清档“浩如烟海”,这是形容其繁、其多。但是每项档案,在其自然形成的过程中,都有着它自身的特点和效用。凡对清朝档案感兴趣的同志,不仅需要掌握这些档案所记述的内容,而且首先要对其文种情质和运转关系有所了解,以助于从这多如山积的历史档案文件中,掌握其中最重要、最有价值的部分。为此,我们在叙述这些档案的主要内容之前,先概要地分析几个重要全宗内的几项重要档案的情况。
在封建集权专制制度的国家里,皇权至上,国家庶政,事无巨细,均由皇帝直接处理。所以围绕着皇帝的活动所形成的档案,就均成了国家档案的核心。在清代档案中,这方面的档案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
(一)臣工的奏报与皇帝的命令类文书
这是在皇帝和官员们实行统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它们是封建国家处理政务的主要的文书形式,也是当是沟通上下的重要手段。其中:
1.题本与奏本
2.奏折
3.谕、旨
(二)为皇帝歌功颂德的档案性资料
这类资料很多,如起居注、实录、圣训、本纪及方略、纪略等。有的是直接记录皇帝的言行并结合有关档案记载而编纂的,更多的是档案文件的汇编和选编,但又作了一些不同程度的删削和改动。其目的都是为皇帝歌功颂德,但同时也保存了大量的史实。
1.起居注。
2.实录、圣训和本纪。
3.方略和纪略。
(三)有关皇室与皇族事务的档案
这部分档案主要集中在内务府、宗人府和宫中全宗中。主要有:
1.玉牒。
2.星源集庆。
3.皇册。
4.皇宫内府的各种档案。
四、清朝主要档案的内容
明清部所保存的清朝中央机关档案,内容极其丰富,包括有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文化、宗教、艺术、民族、天文、地理、气象以及外国侵略、人民革命,等等。而且全部是原始的记录,是任何其他资料所不能比拟的。限于篇幅,我们只就以下十二个方面加以概述:
(一)内政方面
在清代档案中,反映清王朝中央政府内政方面的档案数量最多,内容也极为庞杂。有关这方面的档案内容,可归纳为六个问题:
1.在封建社会中皇帝专权,非常重视人事大权的问题。清王朝从中央到地方,从一品大员到未人流的佐杂人员的任用,都由皇帝直接过问,这是过去任何封建王朝所未能做到的。清王朝统治者,通过引见、觐见和召见大小官员的制度,直接对他们进行考察,得出直观的结论,最终确定对他们的使用与否。所以记载这一情况的引见档、召见档、觐见档等,很值得一阅。特别是这些档案中,有一种叫“履历单”和“履历卡”的文件,可视为皇帝对大小官员们的鉴定材料,也是一种人事档案。这种文件上,记有被引见或召见者本人的简历、身世等项目,并记有皇帝每一次见过该人时的评语。评语有时写得很详细,甚至包括了被接见者的声容相貌、个性、能力等等。这种履历单和履历卡,是研究清代人物传纪的很可靠的参考资料。有关职官的升迁调补方面的文件,在各个全宗内都有一些,但以吏部题本及军机处录副、宫中朱批奏折内政类档案最为集中。
2.官制问题。这是在办理职官的增设、裁撤及中央或地方机构的变更事项中形成的。有关清末光绪三十二年立宪运动中的官制改革,还专设有立宪运动项。
3.警保问题。包括实行保甲、稽查户口、流民、消防、维持风化以及社会治安、赈济等方面的事项。清代设有都察院的五城察院、五城兵马司,在京八旗的步军统领(九门提督),后期的京城巡防处、京城善后协巡总局、京防营务处等机构,都负有警务的职责。清末创办警政,中央专设有巡警部(后改为民政部),京师设内、外城巡警总厅,为专办警务的机构。在这些机构的档案中,包括有地方警务、高等警务和司法警务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警务学堂等事项。
4.礼仪、宫廷、陵寝事务。这些方面的事务,在封建社会中,是极为重要的活动。包括有朝见、册封、祭祀、婚丧、喜庆、进贡、封神、旌表以及清帝后的宫廷、陵寝诸问题。
5.戊戌政变问题。集中反映有光绪二十四年康有为等维新变法运动的有关问题。
6.筹备立宪问题。包括清末筹备立宪的条陈奏折,派载泽等出洋考察、改革官制以及筹设议院,设资政院、谘议局,公布筹备立宪大纲等等问题。清末设立的督办政务处(后改名会议政务处)、考察政治馆(后改名宪政编查馆)等都是专办此事的机构。
(二)军务方面
清代的军制与以前历代封建王朝均不相同,其正规军直接归皇帝统辖,无论战时或平时,都不另设能以统一指挥全国军队的统帅。而明代的兵权虽然也是集中在皇帝手中,但还是另设了五军都督府,分统全国军队,由五军都督府向皇帝负责。在清代,凡军队的调遣,那怕只是少数兵丁调防,都必须向皇帝奏报,所有指挥人员的正式任命,也必须由皇帝批准。军队由皇帝直接统帅,而其所设的兵部机构,只掌握一般军事行政事务。这里所述及的军务问题的档案,包括有七个方面,均为一般性军事行政问题。1.营制,即军事组织,旗营、绿营军制的变更等问题;2.武职官员的任免、调补、奖惩等一切人事方面的问题;3.军人的训练、军政阅操、校阅营伍、举办团练及其他军事教育问题;4.一切边界、沿海、内河的设防、巡查、会哨等防务问题;5.有关粮饷、军械、军用物资的筹备、储存、制造、使用及军用马匹、骆驼的养牧管理等问题;6.有关修建营房、炮台、堡垒等军事工程的办理问题;7.创设海军的问题。凡清王朝之军事用兵的有关档案,对外用兵,划归外交类和帝国主义侵略类内一并整理;对内镇压之用兵,则归入农民运动和民族事务问题。
(三)对外关系方面
清代负责办理外交事务的机构,除内阁、军机处是综理全国政务的机构,当然参预并负责处理外交事务外,礼部和理藩院也有部办理外交的职权。咸丰十年成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光绪二十八年成立的外务部,更是专办对外关系事务的国家机构。另外,内务府以及后期的很多新设的政府机构,也都涉及外交事务。所以,明清档案部在整理一些主要全宗的主要档案时,都设有“外交”这一类目。
在目前已经集中保管的清代档案中,保存有清政府与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外交往来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虽然这部分档案不够完整,但它仍反映和记载着有清一代中外关系的历史。其中不仅保存有清政府同这些国家就交聘往来、边界、通商、文化交流以及其它许多重大历史事件进行交涉、处理的情况,而且它也记载和反映着清政府对外政策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同时,这些外交关系档案,也是十九世纪中叶以后,资本主义—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历史凭证和中国人民英勇反击外国侵略的真实记录。其具体内容大致有如下几项:
1.关于边界问题:清代中国与印度、锡金、不丹、尼泊尔、缅甸、俄国、越南、朝鲜、阿富汗、老挝等都是边界相连的邻国。在清代档案中,就有与一些邻国历次议订边界条约,勘划边界线,建立边界鄂博、界碑,设立卡伦、台站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有双方议定的条款、边界的图记、说明书等等,历史地记载了清代时期的中国与各邻国的边界状况,材料内容都十分具体详细,是中国与各邻国在边界划分方面的最有权威的证据。在中俄关系的档案中,保存有历次中俄划界的材料。但是沙皇俄国侵华野心不死,时刻妄图撕毁成约,侵占中国的神圣领土。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中国遭受西方资本主义殖民国家的侵略,逐步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沙皇俄国也就趁火打劫,由不断的在边界沿线制造纠纷,蚕食侵吞,直到出动侵略军队,大规模地侵占中国领土。沙皇俄国以贪得无厌的领土要求,先后抢去了中国东北、西北等地区的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的神圣领土和攫取了中国的许多权益,对中国进行了从军事到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侵略。明清档案部现存的汉文和满文的俄罗斯档、俄罗斯来文档、朱批奏折和录副奏折外交类、照会档、外务部档案、洋务档等等档案中,比较完整地保存了上述俄国侵华罪行的原始纪录。我们今天翻阅这些材料的时候,老沙皇侵略者的狰狞面目,及其蚕食鲸吞我国领土的贪婪丑状,仿佛都还历历在目,令人气愤不已。
2.关于一般交涉和通商方面的内容:清政府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基本上属于闭关自守的状态,其对外关系的档案中,也明显地反映了这一特点。在这一时期内所产生的档案文件,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和四邻国家关系方面的文件,内容主要是交聘往来、通商贸易以及其它交涉事件等等。清王朝与四邻国家的关系,虽然有时也发生侵略与反侵略的激烈斗争;但是,就整个清代历史而言,中国与绝大多数邻国之间的关系,仍是以友好的往来及经济和文化的互利交流为主导。在这一时期的档案中,彼此互相救援灾民的文件,占有很大的比例;对彼此国家使者有友好接待方面,也形成了为数甚多的档案,当然,清统治者妄自尊大和对外国情况的无知,也可以从当时文件中得到充分的反映。第二是一些西方国家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就纷纷派出使节、传教士和商人前来中国,千方百计想打开中国的大门,占领中国这个广阔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这方面的情况,在清代历史档案中,是有不少记载的。西洋人的东来,在康熙、雍正时期就已络绎不绝,当时曾有不少欧洲人在中国朝廷任职,有的担任宫廷供奉、或任职于钦天监,有的从事测绘、建筑的设计等等。康熙与罗马教皇关系方面的文书,早在解放前就公布过,到乾、嘉时期,英国武装船只的多次闯入中国非通商口岸,曾引起清廷的震动。英使马格尔尼及阿美士德的出使来华,更形成了许多档案文件。欧美商人在澳门、广州贸易活动的档案纪录,则更具体和详尽。所有这些,构成了鸦片战争前清代对外关系档案的主要的内容。
但是,在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大门终于被英国的大炮所轰开,西方资本主义强盗,蜂拥而来,中国的领土被侵占,主权被侵夺,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清王朝的腐败无能,被列强所识透,从此,清政府的妄自尊大逐渐变为卑躬屈膝、丧权辱国、敬且偷安。平等的外交已被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所代替。清王朝这种对外关系的新变化,在清代档案中有着详细的、具体的反映,有关文件之多何止成千上万。为了突出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历史事实,明清档案部在整理这些档案时,特别设立了“帝国主义侵略”这一类目,将有关第一次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租界问题以及传教教案等七个方面的档案,集中在一起整理、保管。这部分档案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了历次帝国主义侵华战争的爆发、经过,清政府在战争中的筹防、调遣、军需军饷、奖惩、抚恤,以及在每次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和割地赔款的具体情况。日俄战争,是沙俄与日本两个帝国主义国家为了争夺侵华利益而引起的一场战争。因为他们争夺的是中国这块肥肉,又主要是在中国的领土与领海上进行的战争,这给中国人民带来了臣大的灾难。所以在清代档案中,也形成了大量的文件。其中包括清政府采取可耻的“局外中立”的有关文件,以及日俄两国在战争过程中与清政府的来往照会,清政府官员报告日俄战争中中国人民被屠杀、土地财产被掠夺破坏等等问题的文件。租界一项则集中了自鸦片战争以来,各帝国主义侵略者在中国租借土地、划分势力范围,妄图瓜分中国等问题的档案文件,如英国的强割香港,强租九龙、威海卫,德国强租胶州湾,俄国强占旅顺和大连,法国强占广州湾,以及英、法、美、日等国在上海、广州、九江、汉口等地的租界等,档案内均有记载。教案项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咸丰十年以后,由于外国传教士的大量来华,他们到处建立教堂,强占民田民产,勾结官府劣绅,包庇地痞流氓,欺压和剥削中国人民,成为帝国主义侵华的一支别动队。外国传教士的暴行,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慨和坚决的反抗,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洋教斗争。各帝国主义国家,则强迫清政府对参加反洋教斗争的中国人民进行血腥的镇压,这就形成了档案。在这项档案中,包括有大小教案数百起之多,如贵阳教案、天津教案、南昌教案等等,材料均比较系统和完整。
(四)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方面
清政府在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方面,包括镇压农民起义和反抗斗争,以及镇压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形成了大量的历史文件。虽然这些文件充满了对革命人民的诬蔑,但从中也可了解历次人民起义和反抗运动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等具体情况,充分反映了清政府对人民的残酷压迫剥削和中国人民不畏强暴,向黑暗专制势力进行不屈斗争的英勇气概。在这部份档案中,还保存有一些被清军搜缴来的农民起义军的文件,如太平天国的天王诏旨、李秀成的军事命令、太平天国其他一些将领们的军事报告,天地会和天理教起义时的公告、揭帖等等。这些革命的文书,是十分珍贵的历史档案资料。此外,也还有一些起义农民领袖的所谓供词、供单等等,也是研究中国农民运动历史的重要史料。
明清档案部所存的关于清政府镇压人民革命运动的档案,现已大部进行了比较细致的整理立卷,在朱批奏折、录副奏折等一些主要档案中,专设有“农民运动类”,类下又设立了太平天国、捻军、义和团、辛亥革命、秘密结社以及其他反清斗争等六个项目。各个项目的内容主要是:
1.关于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的档案史料: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这些档案,不仅反映了清政府动员了全国的军队和地主武装力量并勾结外国侵略势力,依靠洋枪洋炮,残酷地镇压了太平天国革命,而且还反映了太平天国这一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全国性农民反帝反封建革命运动自兴起、发展以至衰弱、失败的全过程。其中在道光朝末年的档案内,有关于洪秀全、杨秀清等太平天国领导人在两广传播革命思想和组织拜上帝会的情况。在咸丰朝的档案中,比较完整地反映了太平天国自金田起义到定都南京、北伐、西征和南京保卫战的经过情形,以及陈玉成、李秀成在安徽、江浙一带力挽危局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的有关记录。在同治朝档案中,详细地反映了太平军在军事上从主动到被动,从胜利到失败的转折过程,同时也记录了慈禧在北京政变后,依靠洋人、洋枪,组织起中外反革命的联合武装,共同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罪恶活动。具体如反映太平军在江苏、浙江、皖南等地活动情况的文件内,有李秀成第二次攻打上海、苏常,回援天京;太平军进攻杭州、绍兴、宁波;以及“常胜军”助攻金陵及帝俄赠送枪炮、增派军舰至上海要求“助剿”等问题;还有陈玉成镇守庐州、陈得才部联合捻军进攻湖北、河北,入陕川作战;石达开部入湖南,转战川、滇、黔等地;李世贤、汪海洋部在广东、福建、江西地区的活动,等等。
在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档案中,还保存有一部份清政府搜缴的太平天国本身的革命历史文献。也有一些太平军将领被俘后的供词、自述。其中有曾国藩奏报的李秀成供词中的“天朝十误”部份。可惜曾国藩所奏报的李秀成的其他部份供词,至今尚未找到。还有李开芳、林凤翔的供词,这是至今尚未发表过的。这些档案都直接地记录了太平天国的革命活动的史实。
关于捻军的档案,最早的文件是清政府在嘉庆、道光、咸丰年间,镇压在安徽、山东等地活动的“红胡”捻党时所形成的。这时捻军起义仍处于秘密结社组织群众和小规模的反抗阶段。其大部分的文件,是反映捻军大规模的武装起义之后清军进行镇压的情况。在咸丰朝的档案中,有捻军首领张洛行出兵北征与太平军共创基业的檄文和李秀成为议定会攻清军而给捻军首领的书信等等。这些都是清政府缴获的革命文献。在同治朝的档案中,反映了捻军由全盛到衰败的过程,其中有反映著名的鲁山大捷、曹州战役、捻军进逼武汉、于陈留分兵进入山东、陕西直至失败的一系列问题,也包括了捻军首领张洛行等人被俘遇害及留下自述等问题的文件。
2.关于秘密结社问题:清代秘密结社,主要是一些抗清的有志之士,利用各种道、会、教等宗教迷信方式,作为组织群众进行阶级或民族的反抗斗争的一种手段,并逐渐成为清代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反封建、反剥削的主力军。到鸦片战争之后,许多秘密结社,又增加了反帝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斗争的重要力量。
目前我们在清代档案中已经发现的这类秘密结社组织,从康熙至宣统共有一百五十六种名目。这些名目基本上属于两大派系:一是白莲教系统,如罗教、无为教、大乘教、三乘教、老官斋教、龙华会、荣华会、燃灯教、清茶门如意教、清净门、龙天门教、混元教、收元教、先天教、天真门音乐会、青莲教、三阳教、红阳教、青阳教、黄阳教、白阳教、白羊教、太阳经教、一字门教、九莲会、天元教、三元会、未来会、元顿教(又名油蜡教)、悄悄会、天生教、天罡会、糍巴会、报恩会、阎王会(又名南阳教)、金丹八卦教、八卦教、清水教、老天门教、圣贤教、离卦教、青龙会、皇门道教、明天教、添柱教、根华教、老理会、一炷香教、好话教、金丹教、玉虚门教、武圣门教、义和门教、敬添会、邱莘教、长枪会、红砖会、曳刀会、大刀会、弥陀教、弥勒教、桥梁会、牛八教等。这些教和会,一般都传诵“真空家乡,无生父母”八字真言,供奉罗祖或飘高老祖,藏有九莲如意皇极宝卷真经、元亨利贞钥匙经等。在这些教、会之间,有的自有派系,如罗教,又称罗祖教,还称为老庵教、新庵教。其中有潘、钱、翁、阎四姓,下有很多支派。主要是自雍乾以来至嘉道年间活动在粮帮漕船上的一种秘密结社。另一系统是属天地会的派系,主要有五盘教、三点会、三合会、棒棒会、靔(黑气)会、阴阳盘教、老母教、关爷会、平头会、双刀会、仁义会、忠义会、小刀会、哥老会(又名哥弟会)、江湖会、洪江会、边钱会、红钱会、钩刀会、父母会、公义会、黑会、丫叉会等。这些会和教,一般入会时都有一定的仪礼,要钻刀或者钻竹圈、桌子,以及要共饮鸡血酒、对天盟誓等。还有“出口不离本,出手不离三”等口诀、暗号,用布或纸做票证等。此外,还有一些找不到它们的统属关系的秘密结社组织。
清王朝禁止民间秘密结社比任何一个封建王朝都严历。它对于一切传徒习教、取义结拜的活动,均以“左道惑众”之罪加以惩处。自雍正以后,清王朝就多次下谕严饬查拿各种结社活动,一经查获,必施以重刑。即使是一些非政治性的秘密团体,也毫不例外地惨遭镇压和迫害。从目前保存的清代镇压秘密结社的档案中可以看出,在这一百多种结社中,其性质十分复杂,大致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有明显的政治目的,以推翻清王朝统治为目标,如乾隆三十九年的王伦起义、乾隆五十一年台湾天地会林爽文成、林清天理教起义以及两广、福建的多次天地会起义、清末遍及长江南北的哥老会起义等等都是;第二种本来是属于互助性的团体,是为了结社之后遇事可以互相照应,免受欺压。然而广大贫苦农民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统治下受地主豪绅及官府的欺压,乃是不可避免的遭遇,而饥寒交迫无以为生的境况,更是他们必然的结果。所以这一类型的秘密结社,往往成为其成员抢粮夺食、集众抗官的有效组织。第三种则纯属一般宗教迷信组织,在其组织者的目的,无非是骗人敛钱,而参加者则是因为生活贫困,感到在现实的生活中已经没有出路,只有把希望寄托到那虚无飘渺的来生。
清代的秘密结社在反抗清统治阶级的斗争中,起到了削弱、动摇清王朝的统治的重要作用。如嘉庆元年的白莲教大起义,曾经遍及川陕楚豫甘等省,延续达十年之久,给清统治政权以沉重的打击和巨大的消耗,使清王朝的统治从此一蹶不振,开始走上了下坡路。勒保受命为经略,统领清军镇压白莲教起义军。他上任之后,于嘉庆四年正月二十日曾给嘉庆皇帝上了一个奏折,内中说到:“臣去年正月到川,剿办已属不易……贼匪伎俩最为狡诈,缓则游奕自如,急则併力相拒,大概聚合之日少而分窜之日多,不特借以牵缀官兵,并图随和掠食。一经官兵追剿,则往往翻山越岭乘空奔逃,迨官兵甫劳而贼逸也。又如贼之起事,传教收徒,根株本广。而每到一处裹胁一处,则伙党更多……,所擒戮者皆系赤子,无奈为贼所胁……愚民被掳之后,以为既陷于贼,兵到必诛,转而各自为敌。及兵刃既接,正未能分别胁从。且胁从之众均有实在贼匪相率而行,所以歼戮之数盈千累万,诚不免玉石俱焚。第贼数渐剿渐减,复又旋掳旋增。而兵力则额数有定,此所以兵单而贼众也。……又(官兵)”悉系新招,不谙纪律。当此贼踪靡定之际,东驰西逐,日久日废,每遇追剿紧急,粮运稽阻,枵腹而行,露宿而住……贼匪之内,分出一起,即有一起为首者。剿灭之贼余剩一起又另有一起为首者。多或数千人,少或数百人不等。此番为时既久,费帑更多。(按:此处皇帝旁朱:“三年,七千万两”。又旁朱:“各路军营滥赏歌童舞女,盖造竹篱瓦房出于何项?”……)。从这个奏折里,有力地说明了清政府为了镇压白莲教起义,虽然动员了全国的力量,从黑龙江、吉林等地调来了大批八旗马队,但仍处于被动挨打局面。所以这次的白莲教起义,无论其在军事上或财政上,都给清王朝以严重的打击,从此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基础。
在清政权镇压秘密结社的档案中,也有一些被清军劫获的革命文书,其中如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军、八卦教李文成起义军的布告和旗帜,林爽文起义的委任执照、命令、军令、告示等等,也有起义领导人被俘后的供单等。
3.关于义和团运动:明清档案部在整理清政府镇压义和团运动中形成的档案时,把八国联军入侵及辛丑条等约问题的材料,全部集中于义和团运动项内统一副刊立卷。这部份档案大都已经编辑为《义和团运动档案史料》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公开发行了,本文就不再详述。
4.关于辛亥革命问题:这项档案是清政府在镇压辛亥革命过程中形成的,它反映了以孙中山先生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宣传革命及多次组织武装起义的经过情形,也记录了清政府与帝国主义列强相勾结,残酷镇压革命党人的概况。也有关于辛亥革命的爆发、革命与反革命势力的斗争和妥协,以及清帝退位等方面的历史性文件。这是研究辛亥革命史的极宝贵的史料。如在光绪朝的档案中,有清政府对兴中会、自立会的镇压、对孙中山先生的通缉、残杀徐锡麟、秋瑾、吴樾以及镇压惠州和萍浏澧等地起义等内容;在宣统朝的档案中,有反映武昌起义前革命党人的活动及清政府官员为挽救危局而给皇帝的各种条陈和建议,有反映四川保路运动及清政府镇压的情况,有反映武昌起义及各地纷纷响应、宣布独立的文件。也有帝国主义干涉中国革命、袁世凯的阴谋活动、南北议和及优待清室条件等等文件;特别在“端方全宗”的档案中,有反映唐才常案、苏报案及徐锡麟案经过的材料;在“赵尔巽全宗”内,有赵尔巽与赵尔丰的来往书信,有赵尔巽代赵尔丰拟写的奏折及其在京内活动的文件等等。在武昌起义南北议和的这段时间内,赵尔巽当时任东三省总督,他在东北的许多政治活动很值得研究。有他留下来的档案中,有他当时与京中满洲权贵们来往的信札,记载了他们组织铁血团、勤王师的阴谋活动。有的人去信鼓动他利用东北三省的实力,保存满洲贵族的统治政权。也有一些劝他起来赞助革命的信函和通电等文件。这些秘档至今未曾公布过,有其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当不言而喻。
5.关于其它反清斗争的档案:这是清政府在镇压各省人民群众抗租粮、闹署抢仓、殴差闹堂以及抗官杀官、树旗起事等事件中所形成的。还有不少反映清代中叶活动在东南沿海的蔡牵诸帮海上起事方面的文件。
通过上述档案,可以清楚地看到广大劳动人民,在清王朝残酷的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下,实在无法生存下去,只好以各种不同的形式进行反抗斗争。例如咸丰四年,在河南尉氏、许州、禹州、辉县一带,曾多次发生抗粮杀差、纠众起事的事件。当时任河南学政的张之万,在咸丰五年正月十日的一个奏折曾写道:“推原其故,皆因连年豫省兵差络绎,不能不借资民力。……豫省积弊多端,而民间所最不堪命为目下受病最深之处,莫过于杂派差钱一事。如采买仓谷之推派、买补号马之津贴、过境差务之车马、编查门牌之纸张、更棚窝铺之修整、饷银红犯之车辆,以及一官到任,则有铺堂之桌椅,下乡则有各项之供给,点卯则有花户之贴并。此外,如官草、官炭各种零星需用之物,无一不取之于民。然此尚为有名之费也,相沿日久,儿视为固然。其无名之费,更不可问,竟有银一两之户,一年所出差钱至两倍、三倍不止者,而粮漕兵差又不在此数。大约各县之名目不同,情形亦异。而各县皆有民所最苦之差,则通省一律。内中官用者一,吏蚀者百,而乡保甲长各色人得者不啻倍蓰。民力拮据,输将裹足,实因于此。其始也,胥吏鱼肉乡民,视其肥瘠而吞噬之。其继也,乡民无力支应,胥吏倡为借垫之说,事过则倍息取偿……。胥吏与乡民为仇仇,胥吏不敢下乡,防乡民之纠殴泄忿。乡民亦不敢进城,恐胥吏之禀官追逼……。”张之万所述及的虽然是河南的实况,但其它各省又何尝不是如此,档案内都有所反映。这些材料对我们今天研究清代阶级关系问题,当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五)民族事务方面
在清代档案中,反映清统治阶级与全国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方面的文件很多,其中既有关于清政权对各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镇压方面的内容,也有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和满族之间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交流融合的内容。中华民族的各族之间的对立和斗争是暂时的,各族人民之间的团结和友好互助则是一贯的、经常的,即使在封建的清王朝统治时期也是如此。但是作为清王朝的官方档案,其所记载的,却主要是关于对各少数民族统治策略的研究、制订和实施的经过和结果,以及它对各少数民族人民反抗斗争的镇压等等。当然,其中也有不少文件,是清政府平定某些少数民族上层分子的叛乱和分裂活动,从而维护和加强了多民族祖国的团结和统一的记录。
这些文件所涉及的时间可以包括清入关前直到宣统末年为止,涉及的国内少数民族有瑶族、黎族、傈僳族、傣族、景颇族、侬人、回族、藏族、佤族、哈尼族、阿昌族、纳西族、怒族、拉祜族、彝族、羌族、僮族、苗族、布衣族、鄂伦春族、索伦族、赫哲族、高山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撒拉族、土族、蒙古族等三十多个民族的情况。
清王族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统治阶级,统治着人数众多的广大中华民族各族人民,所以它特别重视民族问题。尤其是清初的一些皇帝,他们十分注意统治策略的研究,采取过一系列的措施,有些有利于多民族祖国的统一和团结,有些则具有不利于祖国团结统一的反动性。早在努尔哈赤统一满洲时,即将被征服的蒙古纳入八旗之内,成为其进行征服战争的基本力量之一。当时满族的统治阶级对索伦、锡伯、朝鲜族以及汉族等,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加以利用。随后,他们还采取联姻、互访、推崇黄教为国教,同时也不排除以武力为手段,展开了对蒙古、藏、回等民族上层的联络和争取工作,以谋取这些民族上层的臣服。清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工作的统治和管理,曾专设有中央级的民族事务机构。崇德元年建立了“蒙古衙门”,崇德三年六月即改为理藩院,从此一直存在到清朝末年改为理藩部为止。
清代档案中关于民族问题的文件,如上所述,基本上可概括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一是镇压少数民族人民起义和平定少数民族上层叛乱的文件。其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主要包括有:1.蒙古王公、台吉、塔布襄、札萨克、协理台吉和新疆回部之总理回务札萨克郡王、协理图撒拉克济至大小伯克,以及西南各族土司等等各少数民族首领、官员的封爵、任免、年班、进贡、随围、宴赏、俸给等事务的管理;2.办理公主、格格的下嫁,指定额驸以及嫁娶过程中的一应事务;3.办理京城喇嘛、藏喇嘛、番喇嘛、番喇嘛、游牧喇嘛的额数、名册、俸禄、度牒、朝贡、赏赐及继承诸问题;4.处理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疆界、会盟、驿道以及商业贸易、民、刑案件等事务;5.办理某些地区的改土归流问题等。其镇压各民族人民起义反抗方面的文件,包括清政府镇压道光十二、十三年湖南、广东连州、广西贺县等地瑶民起义的情况;嘉庆朝清军镇压傈僳族恒乍绷起义;道光朝镇压去南永北、大姚梅依老十为首的各族人民起义;嘉庆朝镇压云南威远、缅宁一带拉祜族联合汉、傣、佤族等的起义;咸丰朝镇压苗教军起义;光绪朝镇压张秉权父子为首的起义,镇压峨眉、谅山、马边、威远等处的彝民起义,镇压贵州南笼布依族大起义,镇压远利李天保等人领导的苗民起义,镇压石柳邓、石三保领导的苗民起义等情况。还有清政府镇压新疆、陕西、甘肃、云南、贵州等地回民起义,镇压著名的苏四十三和田五领导的回民起义,镇压以总统兵马大元由杜文秀领导的回民起义等大量的历史文件。在清政府平定某些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发动的叛乱方面,有康、雍、乾以及道光年间对新疆、西藏、四川、青海等地的几次用兵的文件,如康雍乾时期对准噶尔蒙古族叛乱的平定,乾隆年间对大小金川的平定等等。如此大量反映民族问题档案,对于研究我国少数民族的历史、研究清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政策,以及各民族的阶级斗争情形,都是极为珍贵的原始史料。
(六)财政方面
有关清代财政经济方面的档案是比较多的,主要内容包括九个方面:
1.关于田赋的征收、蠲缓以及漕粮的运转等问题。其中包括清初赋役制度改革方面的文件,如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摊丁入亩、地亩丈量、税收方法的变更等。尤其珍贵的是,还保存了一些现在已很不易见到的清代早期的易知由单、滚单等原件。也还有关于清王朝各级官员因在征收田赋方面营私舞弊而受降革惩处等情形的文件,从中可以看到清代农民经受惨重剥削和压榨的具体情况。这些是研究清代土地占有关系、阶级关系方面十分有用的史料。清代南方的产米各省,要征收漕粮。所以档案中有关漕粮运输方面的内容很多。每年的粮船自内河或海上运输,是当时一件重大的事情,负责这项事务的专责官员如自漕运总督以下各级官员以及中央有关部和有关各省的督抚司道等官,为办理这件事形成了大量的档案,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当时处理这件实际事务的记录。
2.税务。在清朝税务问题的档案中,可以明显地看出清政府从封建性质转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过程。清朝的关税,原分为内陆关税及海关关税两种。内陆关税亦称常关税,主要是由户部所管理的“户关”和工部所管理的“工关”掌管;海关关税主要是由内务府掌管,作为皇帝个人的私帑。鸦片战争后,清王朝对海关关税失去了自主性,逐步被外国侵略者所掌握或控制。清政府于同治二年(1863年)成立了总税务司及各关税务司,其负责官员竟然大都是外国侵华分子。在清代档案中就有反映上述问题材料。此外,清代税务档案中还包括征收各项杂税的文件。如牙税、厘金、茶税、参税、淘金税以及清代后期的“洋药”、“土药”税等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
3.盐务。主要包括食盐的管理,即产、运、销、税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与此而连带产生的一个问题,即对私自贩盐者的稽查和镇压以及盐民的反抗和斗争等,都形成了大量的档案。
4.地租、房租。这主要是由内务府及各亲王府等所管所占庄园土地的田租官方的租息收入问题。
5.捐输。清代的捐例从康熙以来就一直存在,其中包括军务、河工、建筑、赈济等筹款的开捐。有关这一问题的档案内容,反映了从奏请开捐到给发执照等全部过程的情况。此外也还有贡监捐纳方面的文件。
6.库储。这是反映全国各地方机关库款的盘查、交代、亏欠、参劾等一切库藏事项,以及动支、借、还、追赔等有关问题。
7.仓储。包括各省官仓、民仓(常平仓、义仓、社仓)的积贮、买补、平粜、盘查以及漕粮的存储和发放等问题的文件。
8.经费。清代专有京饷,由一些省分按固定的数字向京城或直接拨解给中央机关以充经费之用;协饷,为特别规定的各省间互相支摇而解拨的经费。这都是每年例办的事项。此外还有反映各机关经费动支、报销以及清末开始实行全国财政开支预决算问题的文件。
9.货币金融。包括鼓铸制钱以及为鼓铸而采运铜铅、白银等事务的文件。还有关于鼓铸银币、发行钞票、发行公债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对银号、钱庄的管理、钱票的兑换和开办银行等问题的历史文件。
(七)农田、水利方面
这方面的档案文件主要有以下四个内容:
1.屯田、垦荒等问题。
2.农田的种植、耕作方法的改进、品种的选择、种子的选购;报告禾苗的生长情况、报告农业的和种灾情(包括水、旱、风、雹、虫灾等)和防治情形、报告夏、秋二季收成分数,以及各种副业(植树造林、芦苇、畜牧、渔猎、桑蚕等)的经营情况等。
3.河、湖、海、塘、渠堰工程,河道的岁修、临时抢修或大型工程;湖泽蓄水、闸坝、沿海塘堤工程等。
4.各主要河道、湖泽的水位,海塘沙水以及河水泛滥、决口等问题。此外还存有各省按月例报的府、州、县的雨水粮价,其中包括各地区每天的晴雨录和主要粮食的价单等文件。
(八)工业交通方面
主要是指各种手工业的生产。如陶瓷器的制造、运输问题;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及其他地方纺织工业问题;还有矿藏的开采和运输问题;水师、漕运所需船只的修造等。自同治朝以后,兴起了“洋务运动”,官办、商办、官商合办的一些工厂逐步建立,尤其是反映在各帝国主义操纵控制下开办的造船厂、钢铁厂、机器局等,从记录这些工厂的建立(订购机器、聘请洋人管理)到生产过程,明显地表现了这些工业的殖民地性质。这些都是研究清代社会经济及近代工业资本发展方面的重要资料。清代的交通问题,有水、陆两个方面,其中有关驿站、台站的档案最多。到清朝末年,增加了修建铁路、设立邮电方面的档案。铁路、邮电问题,最初均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理,后来专设了邮传部。在邮传部的档案中,就有大量的路政、船政、邮政、电政问题的文件。其中包括借款、购机器、进口材料、聘请洋专家、选址、兴建、管理等等一系列的奏报咨移乃至合同、禀详文书。还有清王朝邮传部编制的第一至第三次邮政、路政、船政统计表,其中搜集的材料比较广泛,很有参考价值。也有不少反映各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开矿、筑路、建厂等问题的文件。这些档案文件,一般都已按国别分别归入与各国关系的卷宗内,但在外务部全宗及军机处全宗的许多档册内,也包存着许多这样内容的文件。
(九)商业贸易方面
清王朝的国策是重农抑商,所以在清代档案中,直接记载商业贸易活动的文件比较少。现存的有关这类的文件,主要分散在有关税收档案内,可以查到商人往各省贩运土特产品方面的内容;在漕运类档案中,有反映粮船夹带商货的内容;在民族类的档案中,有边地贸易及集市互换等内容的文件;在仓储类的档案中,有商人贩运粮食和官府通过商人采购漕粮方面的内容;在农民运动类的档案中,有记载农民反对商人囤积、压价抢购、抬价粜卖以及罢市、闹署、闹市斗争等事件的史料。此外在顺天府全宗等地方衙门的档案内,有关于商业管理方面的文件。如推行统一度量衡制、办理私开集市、查禁买空卖空以及各行经纪人的设立和更换等内容。在清朝后期,中国资产阶级开始产生,他们在商业经营的活动中比较活跃。光绪末年,清政府设立了商部,表明它已开始认识到商业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其上谕中所说的“方今中外互市,商务实为权得所系”,就是明证。所以在商部奏定的章程中明确说到“务使中外商人咸晓然于国家设立商部之本意,要在保护开通,决不与商民争利,必痛除隔阂因循之习”。同时还主张要在官制上加以改革,商部所设各司的官员要“司官与商董分途并用”,给商人以“爵秩之荣”。因此,如有“在中外商埠充当商董之人,因事到京……诚实熟习商务,拟即派充委用”,并“可以保奖郎中、员外郎各职”。清统治者对商业政策的改变,实际上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加深的结果。
关于清代的对外贸易,早在入关之前就已相当活跃,当时与朝鲜的贸易十分频繁。反映对外贸易的档案,基本上都已与外交文件一起而分国整理和保管。一八四○年以前,清统治阶级以“天朝”自居,不重视对外贸易,基本上是闭关自守,这是当时封建的小生产基础所决定的。偶尔的对外贸易活动则又建立在“恩赐”的观点之上,与当时的政治密切相关。它和各国间的贸易,主要是通过所谓的“例贡”互市而进行的,这方面的档案数量很多。也有一些与相邻国家在边境一带的互市和贸易活动,如在蒙古地区恰克图及其附近与沙俄的贸易以及与朝鲜、越南、缅甸、尼泊尔等邻国的贸易等等,也定期接受一些国家商队的来华。这都是指陆路的贸易。至于海上贸易,除有固定朝贡往来的友好邻邦,在经过指定的专门口岸登陆后,准许开市贸易,其中包括在京城的贸易。其它国家只能在广州贸易,不得进入内地和京城。在这方面的档案中,还有记载英国商人违反规定,私行到浙江、上海、山东沿海口岸要求贸易,甚至发生使用武力侵略的事件等。一八四○年以后,随着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有关对外贸易问题的材料,基本上都已归入帝国主义侵略类内了。
(十)文教方面
关于文教方面的清代档案内,最多的是科举方面的文件。清政府从文武乡试到殿试,都有一系列烦琐的制度。在各级科举考试的过程中,也有一系列繁杂的事务性工作,这些都要报告给皇帝,形成了大量的文件。清统治者对科举问题十分重视,所有乡会试的主考、监考,阅卷各官,都要由皇帝钦命,一些试题也要报皇帝批准。此外,还有查办科场舞弊案件的档案也比较齐全。光绪末年废科举改设学校之后,当时中央一级的学校就不仅是一个国子监了。反映全国兴办学校的材料很多,从京师到各省,从普通学堂到各种专业学校,特别是武备学堂纷纷成立。在档案中,就包括了各级学校的兴办、组织、管理、经费以及教学等内容,也有关于学生成绩等问题奏报。同时也有留外学生的选派、管理、经费等方面的文件。在文教类的档案中,还有图书的编修、采选、查禁等问题的文件,也有关于音乐戏曲方面的文件。反映清代文字狱的档案材料,也已设立了专项进行了集中的整理。
(十一)天文地理方面
包括有:
1.历法编纂、修改历书、推算和记录月、日、时辰的问题。清朝每年编纂并公布历书(时宪书),档案记载了从编纂、进呈皇帝到向全国各地颁发时宪书的一系列活动的情况。清代历年的时宪书,明清档案部基本上保存了下来,这已成了目前十分珍贵的有关天文历算方面的历史资料了。
2.有反映和记录日月星辰变化方面的文件,特别是清代凡出现日月蚀、星辰异常变动等情况,都要事先奏报皇帝,各衙门都要举行“救护”活动。在礼仪类的卷宗内就保存了这些内容的文件。
3.有反映和记载地震情况的文件。清代凡各地发生地震,地方官都要向皇帝奏报,先是报告震情,还要报告经过详细调查的具体受灾损失情况,皇帝也要发布救灾和蠲免方面的上谕。现在这些文件都比较完整地保存在宫中全宗和军机处全宗的朱批奏折、录副奏折及上上谕档等档册之内。就其内容的真实与情节的具体而言,是远非一般资料所能及的。
4.关于地理方面的材料,最可贵的是明清两代的历史舆图。这都是明清时代各地方官绘制进呈给皇帝的或皇帝指定专人进行测绘制作的。数量较多,十分珍贵。
(十二)司法方面
在清朝档案中,有关词法方面的文件最为详尽具体,数量也多。因为清代凡是流徒以上的重大案件,都必须题报皇帝,由皇帝批令刑部或三法司审议,再报皇帝批准执行。这些档案包括了每一案件逐级审讯的过程,原被告的口供,证人的证词,官方的判决,皇帝的批红等等。属于死罪案件还有秋审、朝审的文件。这一类档案中,还有关于律例制订和运用、监狱的管理、流配人犯发遣解送方面的文件。特别值得提及的是,在顺天府的档案中,保存有宝坻县刑房的档案,每一案从呈状、各堂的口供,呈报、批复、结案等全部材料,都粘连成一卷保存了下来。这样完整地记载了清代一个县所经历处理的民刑案件方面的档案,这在国内是少见的。清代有关刑法方面的档案,不仅是研究清代司法制度方面的重要史料,而且因为这些档案中包括了许多具体的案情和口供,可以说是整个清代社会某一侧面的缩影,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象刑科题本中土地债务类内的档案,具体反映了清代的土地占有关系、农业中的阶级关系以及全国各地区农业种植方面的情况,是研究清代农业发展史、农业租佃、雇佣关系乃至农业中资本主义萌芽方面的可靠而难得的原始史料。
参考资料:刘子扬 朱金甫 李鹏年《故宫明清档案概论》
甲骨文献——近代古文献四大发现之二
在我国浩瀚而珍贵的历史档案中,如以年代久远而论,甲骨档案可说是首屈一指的了。甲骨档案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商、周时期(确切地说是殷商和西周早期)所特有的一种文字记录,是现在能见到的我国最古老的档案实物,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这一事实,雄辩地说明了我中华民族文化历史的悠久和我国档案事业的源远流长。本文拟就甲骨档案的形成过程、内容梗概、保管、出土情况及其意义等方面,作一些粗浅的介绍。

任何档案都是时代的、历史的产物,甲骨档案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我们知道,在奴隶社会兴盛发展的商、周时期,虽说社会生产有了相当的发展,但原始社会遗留下来的迷信占上习俗依然严重存在。商、周的统治者都自命为上帝的后裔,是上帝意志的执行者,所以他们的一切活动,都要通过占卜来请命于上帝和先公先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大量的甲骨档案随之而产生了。
所谓甲骨,乃是龟甲和兽骨的统称。这些东西是当时占卡的用具,也是一种书写材料。根据卜辞和其他文献的记载来看,当时的占卜活动是相当郑重的,并有一整套的规定程序。首先是要选好占卜用的甲骨。甲主要是用龟的腹甲,因为腹甲平整而光滑,也有用龟背甲的;骨主要是牛的肩胛骨。选好材料之后,经过一番锯削、刮磨的整治,然后在甲和骨上,按照一定的间距和规格钻出许多圆窝,并在圆窝旁边凿成梭形的凹槽(此即所谓“钻”、“凿”)。这就成了备用的占卜材料了。占卜时,通过一定的宗教仪式,先把要卜问的事情向上帝或祖先交代清楚,然后用一支炽燃的圆木炭棒,在圆形的窝中央或梭形凹槽的侧旁烫灼,这时候,在甲或骨正面的相应部位,就会出现裂纹。这就是要求问的“卜兆”,占卜者就根据这些“兆”来判断吉凶。之后,占卜者往往还要将卜问的原委以及后来应验的情况,用锋利的玉石或刀子刻写在甲骨之上,并在字迹上涂以朱色或墨色。最后,这些占卜过的甲骨,都被妥善地保存起来。不难看出,这一系列的占卜程序,也就是甲骨文书的形成过程。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人们又称这些甲骨文书为甲骨卜辞。
一片完整的甲骨卜辞,大体上包含四方面的内容:一是“叙辞”,记载占卜的日期及卜官的名字;二是“命辞”,记述问卜求告的事情;三是“占辞”,记述裂纹显现的征兆,四是“验辞”,记载日后应验的情况。这里,我们以《殷虚书契菁华》一书中所著录的一片甲骨为例,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了。
“癸巳卜,贞旬亡田,王日:其土来 川至。五日丁酉,允生来鼓自西,告曰:土方于我东,二邑,方亦牧我西鄙田。”[1]
这段卜辞的大意如下:“癸巳卜”,是记载占》。日期,当时已用干支做为记载日期的方法了。“敝”是占官员的名字。这是叙辞。“贞旬亡 ”,意思是卜问下一旬之内有没有灾祸降临?这是命辞。“王曰:其有来,川至。”是占卜之后殷王依据卜兆做出的判断,说是有灾祸,将有国难来临。这是占辞。从“五日丁酉”到全文完则是兆验辞,它记载了应验的情况:到癸巳卜后的第五天丁酉,果然有国难来自西方,土方和方都来进犯边境。
很明显,这种记载已经超出了占卜记事的范围,它不仅是占卜之辞,而且是当时史实的直接记录,具有了明显的书史性质。所以,考古学家陈梦家曾明确指出,这些卜辞可以看做是政事决定的记录,是殷代的王家档案。
由于当时统治者崇尚迷信,事事都要求告于神灵和祖先,因而甲骨档案的记事范围非常广泛,上自国家的大政,下至帝王贵族的私人生活,诸如祭祀、天时、年成、征伐、旬夕以及田猎、疾病、生育等,无不取决于占卜(从西周早期的甲骨卜辞来看,周王的占卜多限于重大的政事和农事,而不象殷王那样遇事即卜)。正因为如此,使得当时社会活动各方面的情况,在甲骨档案中都得到了如实的反映(除卜辞之外,商代还有记事刻辞和表谱刻辞)。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在殷商和西周不仅有甲骨档案,同时还有典册。《尚书·多土篇》就明确记载“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只是这种书于竹木的材料,现在还没有发现。但是,这时的占卜是统治者政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时的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则是非常明显的,形成大量的甲骨卜辞也是必然的。为了占周两朝都设有专掌卜事的职官,他们既是直接从事占卜、祭祀的人员,是神权的掌握者和传达者,同时也是国家的重要执政官员,他们位高权重,对统治阶级的一切活动都有重要影响。如果我们从档案工作角度来看,这些卜官不但是甲骨文书的制造者,而且也是甲骨档案的形成者、保管者,自然他们也就具有文书、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能了。不过,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档案工作的认识远不象我们今天这样。
岁月在流逝,历史在发展,曾经盛极一时的奴隶制大国殷商和西周,经过几百年之后都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退出了历史舞台。当时作为商代后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殷都(今河南安阳小屯村一带),以及西周早期活动中心的吱邑(今陕西岐山县凤雏村一带),都逐渐荒芜下来。《史记·项羽本纪》中记载,秦朝末年,项羽率领的起义军在漳河岸边大败秦军以后,秦将章邯要求议盟,项羽曾约他在“洹水南殷虚上”相会。可见到公元前二世纪末,昔日兴盛的殷都,此时已变为一片废墟了。大约在周平王东迁洛邑的前后,西周的岐邑也在战火中毁坏殆尽。随着王都的湮没,王朝的档案也沉沦于地下。

人们对甲骨档案的认识,经过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原来,殷商时代的甲骨档案,并不只是在近代才开始出土。据考古学家的考证,远在隋、唐时期,小屯村一带曾经是一片丛葬之区,当时人们在挖掘墓穴的时候,就曾将甲骨翻出地面,但是由于不认识,就又随墓葬一起埋入地下。转眼之间又是一千多年过去了,到了清末光绪年间,甲骨又在当地群众耕作时被大量发掘出来。然而这时的甲骨仍未被人们所注意。出土之后,不是被当做无用的废物丢弃一边,就是被当成一种药材——“龙骨”,或辗成细粉,或刮去字迹,以廉价售给药店。据记载,小屯村一个叫李成的人,就经营此业前后达数十年。不难想象,在这期间甲骨档案所遭到的毁灭和损失是何等的严重!后来(一八九九年),清朝的国子监祭酒王懿荣(当时的一位金石学家),在一个姓范的古董商手中,辨认出那些带字的“龙骨”,原是商代的古文书,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珍贵历史文献。这一偶然的发现,挽救了它惨遭毁灭的命运。从此,甲骨档案才得以重见天日。
甲骨档案的真面目被人们认识以后,其身价自然是远非昔比,往往是“计字论值,每字数金”。然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它们的境遇并不是很美妙的。在二十世纪前后的三十多年里,由于甲骨档案的高贵身价,不仅引起了当地群众的盲目挖寻,而且也吸引了远近的商贾,他们麇集小屯,视甲骨为奇货,争相求购又辗转销售,当时某些官僚和学者也竞相收藏,据为己有。同时,冒牌的伪刻品也相继出现,结果是鱼目混珠,真假难辨。特别是我国的这些珍贵历史遗产,引起了外国侵略者的垂涎。在此期间,驻潍县长老会牧师美国人方法敛,英国人库寿龄,在安阳当过多年牧师的加拿大人明义士,日本人林泰辅,以及犹太籍的英国商人金璋和哈同,都曾染指甲骨。他们多方收购到甲骨之后,又转卖给各国博物馆。据不完全记载,仅流散到日本、加拿大、英国、美国、西德、苏联、瑞士、法国、比利时等十个国家的,就有二万六千六百六十四片之多。[2]
一九二八年后,甲骨档案的出土工作由盲目挖寻进入了科学发掘的阶段,由前中央研究院殷虚发掘团主持其事。这时候考古学家们经过多方研究,确认大量出土甲骨的小屯村一带,原是殷商的故地。这一科学的认识,对后来殷虚的发掘和甲骨的出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从一九二八年到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前的九年多时间里,他们对殷虚遗址进行了规模不等的十五次发掘,又获得了大批甲骨,据统计共出土二万四千九百十八片。同时还出土了大量其他殷代遗物,找到了殷王宫室的遗址,进一步探察了殷都的原貌,成绩是不小的。但是,在解放前的旧中国,国家政治的腐朽必然要影响考古工作的健康发展。考古队伍力量薄弱,发掘工作时断时续,尤其是主持发掘的考古机关,由于经济上的困难,不得不乞怜于帝国主义的援助。前几次发掘,其经费都是美国福利尔美术陈列馆“协助”的,以后则是由美帝国主义控制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津贴”的。[3]所以,发掘出土的东西,对中国人是百般封锁,对外国人却是多方邀请参观鉴赏。应该说这是旧中国考古事业上的一块瑕垢。和其他出土的殷代历史文物一样,甲骨档案也蒙受了这种半殖民地的耻辱。
“一唱雄鸡天下白”。新中国的成立给我国的档案事业带来了新的生命,甲骨档案成为国家的财富,并得到了妥善的保管。[4]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一日,毛主席亲临安阳殷虚视察。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殷虚遗址的发掘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自一九五O年起,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组成了专业队伍,对殷虚遗址开始了有计划的发掘。发掘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并且又取得了重要的收获(如发现商朝王室成员的陵墓,出土大批文物)。就甲骨档案而言,仅在一九七一年至一九七三年间,在小屯西地和小屯南地就出土了约五千片带有刻辞的甲骨,其中整版和近乎整版的刻辞卜骨就有一百多片。有的每片刻辞多达六十字-这是解放以来出土殷代甲骨最多、最重要的一次。[5]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为了更好地对这批珍贵历史文献进行研究和利用,一九五六年,在敬爱的周总理遵照毛主席指示领导制订的科学研究十二年远景规划中,将出版《甲骨文合集》列为历史学方面的重点项目。二十多年来,在郭沫若同志的主持、领导下,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们,经过多方的努力和辛勤的劳动,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使这部大型的甲骨文献资料书,在我国建国三十周年时开始出版。《甲骨文合集》全书图版部分共计十三册,选录甲骨五万多片,预计一九八一年全部出齐,以后还要陆续出版释文、索引等有关丛刊。我们完全可以说,《甲骨文合集》的编纂和出版,既是对八十年来甲骨文研究系统的整理和总结,同时也是一次最大规模的甲骨档案的公布。
另外,随着我国考古事业的发展,在甲骨档案的出土方面还有了新的收获。继一九五  四、一九五六、一九七五年在山西、陕西、北京等地出土少量周代甲骨之后,一九七七年夏,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周原考古队,在对原西周宫室遗址(今陕西岐山县凤雏村)的发掘中,一次就出土甲骨一万七千多片。就已清洗出的近两百片甲骨文字的内容来看,这批甲骨是西周早期王室的重要档案,它提供了许多史书和金文所没有的珍贵史料。毫无疑问,这批西周早期甲骨档案的出土,是继殷虚甲骨档案之后的又一重大发现。[6]
从发现殷虚甲骨到现在,八十年来,前后共出土甲骨档案约在十五万片以上(不包括近期发现的西周甲骨一万多片)。可以预期,随着我国四化建设的胜利进军和考古事业的不断发展,必将有更多的甲骨档案(特别是西周时期的甲骨档案)陆续出土。

感谢考古工作者们的辛勤劳动,借助于他们的精心发掘和研究成果,使我们有可能窥见当时甲骨档案的管理情况。这些甲骨档案,主要出土于商朝后期的王都——殷和西周早期的岐邑。所以,鸟瞰一下当时都城的概貌,对了解档案的保管情况是有好处的。先看殷都,它是商朝后期政治,经济的中心。《竹书纪年》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又据《尚书》、《诗经》等史籍记载,盘庚迁殷之后,就确定了王室建筑的方位和布局,武丁时又进行了大规模的兴建。这表明殷是商朝后期的重要都城,是商代文明的集中地,这也正是在这里出土大量甲骨档案的原因。考古发掘证明,当时的殷都是以现今小屯村为中心,周围占地约在二十四平方公里以上,南面是宫殿区,北面是陵墓区。在宫殿区的外围,环绕有宽十多米,深七、八米的大濠沟,这是王宫周围的防卫设施。[7]宫殿区内的建筑,都是以中间的南北中轴线为基准,前后宫室,左右殿廊,东西对称,井然有序,中间还有用鹅卵石铺砌而成的通道。有的宫殿(宗庙)的台基长达五十米,宽十多米,足见其规模之大。限于当时的生产水平,这些宫殿虽不象后世帝王宫殿那样富丽堂皇,但也相当宏伟壮观了。在宫殿的左右,常伴有半穴居式的地下室,这是王耕的百官臣僚们工作的地方。在地下室内又多有大小不等的窖穴,这是用来贮存谷物或其他器物的所在。王朝的甲骨档案就是保存在这里。一九三六年春掘获的一万七千多片甲骨,就是出土于宗庙遗址内编号为YHl27的一个窖穴中。可以说,这是武丁时代的一个档案库房。
至于岐邑,则是西周早期的都城,据记载为古公 父(太王)所建,在文王迁都于丰以前,这里一直是周王活动的中心。从时间上看,它晚于殷都,但亦相去不远;从政治上看,当时的西周是殷商的属国,其社会组织、政治制度多因袭于商,自然在宫室建筑方面也具有相当的规模。一万七千多片的西周早期甲骨,也出土于官室(宗庙)建筑遗址的一个窖穴中。殷商和西周的统治者们把自己的档案集中保存在宗庙,显然寓有祭告先帝、祈求佑助之意。迭表明了他们对神灵笃信的虔诚,也反映了他们对档案保管的重视。
从甲骨档案的窖藏情况看,当时的保管工作已有了一定的程序。窖藏的甲骨大致有朝代可循。有的窖是存贮一个朝代的,如:一九三四年春第九次发掘的HS20坑,全是廪辛时代的,一九三六年春第十三次发掘的YHl27坑,则全是武丁时代的。也有的窖是累积几个朝代的,如:一九三一年冬发掘的E区的一个圆坑,包括有从武丁至廪辛三个朝代的;一九二九年秋第三次发掘的小屯北的大连坑,则贮有从武丁至帝辛好几个朝代的,[8]这个坑可能也是当时贮存甲骨档案的库房;近年在凤雏村西周早期宫室遗址发掘的H11坑,从已辨认出的时代来看,也包括有周文王和周武王两朝。[9]同时,还有将龟甲与兽骨分别存贮的情形,如前面捉到的曾出土一万七千多片甲骨的YHl27坑,其中几乎全是龟甲,而在同时发掘的B区101坑中,则发现四十多块大骨版,其中只夹杂有一块龟甲。另外,还有的龟甲被裁成鞋底的样子,上面还有一个不小的穿孔,可能是供若干片龟甲穿扎起来时用的。在出土的甲骨 档案中,有的一片上仅刻有“册六”或“编六”二字,可能当时已有了初步的整理。
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当时形成的这些甲骨档案已有了一种“归档”的作法。在奴隶社会的殷商时期,巡游、狩猎、征伐可说是每个王的经常性活动,这些活动遍及王国各地,每次又都要占卜,但又不是在殷都,在出土的甲骨档案中,就经常发现有“在某地卜”字样。看来,这些甲骨必定是随王出巡时车载而去,在外地卜用之后再运回来,否则这些档案就不会大量出土于殷都。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关于帝辛(商纣)征伐人方(即东夷)的记事。征伐东夷是殷末的一大政治军事事件。在帝辛十年九月甲午至十一年七月癸丑,帝辛远征人方,南到淮,东到海滨,在东南方兜了一个大圈子,取得了赫赫战果,俘获了“亿兆夷人”。在返回殷都时,把途中卜用的甲骨全带了回来。后来,考古学家们就根据迭一部分甲骨档案,整理汇辑成了《帝辛征人方日谱》,计有复原甲骨三十三版,其中并都记有日月。[10]这大概是最古老的档案汇辑了。当然,“归档”一词是我们现在的术语,但当时的统治者已经意识到档案应该集中存贮,却是毫无疑义的。
还有一点需要提及的,在一九三六年发掘的曾出土一万七千多片甲骨的武丁档案库(即 YHl27坑)中,有一个拳曲而倒置的人体骨骸和甲骨埋在一起。据考古学家们推断,此人可能是甲骨档案的保管者,大概是因为当时发生了什么变故,档案被埋藏,他也就一跃而入随之殉职了[11]这或许是殷代人殉制度在档案工作方面的反映也未可知,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
根据上述情况来看,可见当时甲骨档案的管理工作已有了相当的水平,它比同一时期其他各国的档案管理远为先进。档案的按朝代存贮和集中管理,不论当时人们在主观上对此是否明确,但在实际上是符合档案本身性质的客观要求的。尽管在做法上还过于简单、粗糙,这是时代的限制。甲骨档案的这种管理水平,是和当时的殷商是显赫一时的奴隶制大国,当时的殷都是举世闻名的文化古都相一致的。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我国奴隶社会档案工作的概貌。

甲骨档案的大量出土,对我国近代的学术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商史的研究发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远在春秋的时候,孔子就曾说过:“殷礼吾能言之”,但又感叹文献不足,无以征信。司马迁著《史记·殷本纪》,也只是“以颂次契之事,自成汤以来,采于书诗”。可能是因为材料的限制,把历时六百多年的一个显赫大国,只记述了一篇近三千字的文章。此外,如《左传》、《国语》、《世本》、《竹书纪年》以及先秦诸子各家著述,虽然也有关于殷商时代的记载,但大多是零星片断,简略异常。因此,材料不足是治古史的一大困难。而殷虚甲骨档案的出土,却为商史的研究提供了大量珍贵的史料,大大丰富了商史的研究内容。它不仅验证了某些史书的记载,同时为我国古代奴隶社会历史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广阔的领域。所以学术界把甲骨档案的出土,看做是我国近代学术史上四大史料发现之一。
甲骨档案以其丰富的内容,为殷商和西周早期历史的深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条件。下面略举一、二,以见一斑。
从某些甲骨档案材料来看,殷商时代的自然科学已相当发达。殷人十分注意天象的观测,而且都有文字记载。在武丁的卜辞中,就有几次月蚀的记录,并都有日月可考。如“月土食,闻,八月。”“六日[甲]午夕,月土食。”在古文字中,“  ”同有,“月  食”即月有食,有月蚀;“闻”与“昏”同,意思是说月全蚀时天地昏黑。此外。卜辞中还有当时观测到新星的重要记载,如“七日己巳夕 ,坐新大晶并火。”  (“夕 ”,指当晚的天气是有星无云)[12]。这些珍贵的档案材料,为我国古代科学史的研究,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科学依据。
甲骨档案中关于人祭的记载,还为研究我国奴隶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线索。在殷商时期的甲骨档案里,关于人祭的记载是很多的。历史学家们在研究过程中,曾找出有关人祭的甲骨一千三百五十片,其中一千九百九十二条卜辞中,记载共祭用一万三千零五十二人,另外还有一千一百四十五条卜辞没有记载人数,如果每次都以一人计算,全部祭杀人数至少有一万四千一百九十七人。卜辞记载还表明,每次祭用的人数,少则数人,多则三、五十人,甚至四,五百人。足见其阶级压迫之重。再就时间上来看,无论是杀伐总数或是一次杀伐的人数,以武丁时为最多,越往后越少,到帝辛(商纣)时为最少。甲骨档案的这些记载与考古发现大体一致。正是根据这种商代末期人祭数目逐渐减少的趋势,历史学家们做出了“殷商后期是我国奴隶制经济向高级发展的阶段”的论断。[13]
至于周原的西周早期甲骨档案,则证明了周人至迟在周文王时就有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进入了“文明时代”。这对研究周初奴隶制,特别是灭商之前的周族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总之,大量的甲骨档案材料,不仅为商、周历史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史料,同时对我国的文字、书法、宗教、天文、测量等学科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档案利用与学术发展的密切关系,在这里再一次得到充分的体现。
甲骨档案是我国古代灿烂文明的见证,是我国丰富文化遗产中的珍品,是我国历史档案中的瑰宝,在我国档案史上占有光辉的一页。它以确凿的史实表明,我们的民族是具有辉煌历史的民族,我国的档案事业也有着悠久而先进的传统。在当前向四化进军的伟大时代里,我们不是可以从过去的历史中,吸取一些有益的东西吗?
注释:
[1] 《殷虚书契菁华》是近代考古学家罗振玉关于殷虚甲骨的主要著述之一。原件影印,共辑录完整甲骨六十八片。郭沫若同志对罗氏搜集、保存、传播甲骨之功极为赞赏,曾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说,无缘与甲骨接触的人,可借此书见其原形。但这里引用的材料,是转引自吕振羽著《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一书,已不是原来形状的甲骨文字。
[2]胡厚宣:《编好〈甲骨文合集〉向建国三十周年献礼》,《中国史研究》1979年第3期。
[3]李  济:《安阳发掘报告》,1933年第4期,石璋如:《殷虚最近之重要发现附论小屯地层》,《中国考古学报》1947年第2期。
[4]考虑到历史的情况和研究利用上的方便,国家没有将全部甲骨档案集中起来。目前,全国有二十四个省、市、自治区,四十个城市,九十二个单位收藏有甲骨。
[5]《一九七三年安阳小屯南地发掘简报》,《考古》1975年第1期。
[6]《陕西吱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文物》1979年第10期。
[7]《一九五八——一九五九年殷墟发掘简报》,《考古》1961年第2期。
[8]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9页。
[9]《陕西周原考古的新收获》,1979年7月25《光明日报》
[10]董作宾:《甲骨学五十年》。
[11] 同上。
[12]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237、246页。《光明日报》。
[13]胡厚宣:《中国奴隶社会的人殉和人祭》(下篇),《文物》1974年第8期。
敦煌遗书——近代古文献四大发现之三
敦煌遗书是中国甘肃省敦煌莫高窟发现的中古时期纸质写本和印本文献。又称敦煌古文献、敦煌文书。
发现和被劫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看守莫高窟的道士王圆箓同一杨姓抄经手在第十六窟干活时,杨某将抽烟用的纸捻插入靠近窟门内部北壁的墙缝,不料纸捻陷入缝中。王、杨二人怀疑壁中可能另有一洞,于是乘夜凿壁,果然发现内有一洞(即第十七窟),里面堆满了成捆的古代文物和遗书。从此密封近千年的古代遗书重新面世。1944年在莫高窟土地祠塑像中、1965年在莫高窟第 122窟窟前遗址中又有少量发现。
首批敦煌遗书被发现以后的最初几年尚未引起轰动。1907年,英籍匈牙利人A.斯坦因在进行第二次中亚探险时到达敦煌,在翻译蒋孝琬的协助下,利用王道士的无知和对宗教信仰的虔诚,采取欺骗手段,骗得敦煌遗书24箱,运回英国。斯坦因的“收获”在西方立即引起震动,盗宝者以“探险家”的名义纷至沓来。1908年,法国人伯希和也到达敦煌,他以通晓汉文的优势,尽量挑选有纪年和题识的遗书,共得10余筐,辗转运回巴黎。斯坦因和伯希和盗走敦煌遗书和文物的消息传至内地,国人震惊,一批士大夫纷纷要求清政府进行干预。但直到1909年,清学部才电令陕甘总督将劫余之物押运北京。途中何彦昇、李盛铎、刘廷琛等封建官僚亦加劫掠。此后日本人桔瑞超、俄国С.Ф.奥尔登堡等也参与劫夺。大批敦煌遗书由此散落世界各地。
收藏和刊布 敦煌遗书目前分藏在英、法、中、苏、日五国及其他国家的一些图书馆和博物馆。斯坦因劫夺的藏文遗书现藏印度事务部图书馆;汉文遗书原藏不列颠博物馆,1973年始移藏不列颠图书馆。汉文部分已制成缩微胶卷,在国际上公开出售,计6980号,其余未公开的残卷尚有几千号,总量实际已达1.16万余号。伯希和劫夺部分最有价值,一直藏在巴黎国立图书馆,汉文和藏文部分都已制成缩微胶卷并公开出售。其中2000号以前原留作藏文遗书编目使用,现存汉文部分 (含少量西域文字) 胶卷为 2001~6038号 (内缺4100~4499号)。中国北京图书馆藏量最大,已达1万余号(现胶卷编号至8418) 。日本藏量不大而且比较分散。大谷大学图书馆藏34号,龙谷大学和京都藤井氏有麟馆都有数量不等的收藏;私人如中村不折、滨田德海等藏600余号,总计约千号。奥尔登堡劫往俄国的敦煌遗书,现藏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孟希柯夫《亚洲民族研究所所藏敦煌汉文写本注记目录》第一、二册著录了2954号。近年苏联公布的入藏总数已达 11375 号,但苏联藏品多为碎片。上述主要收藏单位之外,还有不少零散藏品分藏在某些国家,如不列颠博物馆东方古物部、丹麦哥本哈根皇家图书馆、东柏林图书馆等,都有一些零散藏品。另外中国台北“中央图书馆”藏 144号、甘肃省敦煌研究院藏 367号、敦煌市博物馆藏78号、甘肃省博物馆藏 137号、西北师范大学历史系藏22号、天津市艺术博物馆藏300余号、上海图书馆藏182号,北京大学图书馆和中国历史博物馆以及一些地方博物馆也有少量藏品。初步估计,敦煌遗书总数已达 4万件以上。
敦煌遗书在发现的最初几十年间,刊布工作十分缓慢。国外斯坦因等及其所在研究机构仅刊布了一些图录,中国主要有罗振玉、蒋斧、王仁俊、刘复(半农)等以个人之力印行了极少的一部分,后来王重民、向达诸人又从英法手抄并拍摄回一部分照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斯坦因、伯希和及北京图书馆的藏品陆续制成缩微胶卷,公开出售。80年代以来,中国台湾省黄永武博士主编了《敦煌宝藏》 140巨册,由新文丰出版公司出版,将上述公开出售的胶卷全部印成书籍。日本的藏品散见于一些图录中,尚无统一制成的显微胶卷。苏联列宁格勒的藏品至今也只是公布了目录,且不完备,还未将全部内容公布于世。各零散收藏单位大多也只是公布了目录。
主要形制 从外形看,敦煌遗书主要有卷轴装、经折装和册子装 3种。从内部字迹看,可分手抄和印本两种,其中以抄本居多。大量的经卷系由专职抄经手手写而成,字迹端庄工美。早期的捺笔很重,颇带隶意,唐以后的抄本以楷书为主。雕版印刷品虽数量不多,但均是中国也是世界现存最早的印刷品实物,其中以唐咸通九年 (868)雕印的《金刚经》最古。此外,归义军曹氏时代雕印的佛经,来自长安、成都的私家印本历日,涂色印本佛像等,均系印制而成。从书写用笔看,早期均由毛笔书写,8世纪末后,因敦煌一度同中原王朝中断联系,当地人开始用木笔书写。至于大量的官私档案等,则因用途不同而形制各异。
内容和价值 敦煌遗书包括 5~11世纪间六、七百年的古代文献。其中有纪年者近千件,现知最早的为西凉建初元年 (405),最晚的为宋咸平五年(1002)。大部分汉文写本写于中唐至宋初。汉文遗书除95%以上为佛典和其他宗教文献外,其余为经、史、子、集、官私档案、医药天文、诗词俗讲等。宗教文献以佛教的经、律、论即“三藏”以及佛经目录为主,其中大多有传世本,也有一些未曾传世的佛教文献。汉文典籍经、史、子、集中,除一部分是极为罕见的古写本,可用于校勘外,更有不少佚失千年以上的古书,如《隶古定尚书》、郑玄《论语注》、皇侃《论语义疏》、刘向《说苑》第二十卷及属于小学类的韵书、字书等。大量的官私档案文书,是研究中古历史、社会生活、风习民俗、寺院经济等的第一手资料,如唐代的《律疏》、《公式令》、《神龙散颁刑部格》、《水部式》等,使人们对唐代法令及其在古代现实生活中的运用,获得了全新的认识。符、牒、状、帖、榜文、判辞、过所、公验、度牒、告身,多是古代官府的原始档案。大批户籍、计帐、手实文书的发现,反映出北魏至唐中叶实行近300年之久的“均田制”以及相关的户籍、赋役制度的实际情况。各种各样的租佃、借贷契约,放良文等,使人们对中古时代的社会和阶级关系认识得更加深切。寺院文书反映着寺庙的生产和生活。各种社约从不同侧面展示了中古社会的民间社团、教团组织及其活动。张、曹二氏归义军政权时代的各种遗书,可了解敦煌地方史,敦煌石窟的凿建与发展,敦煌同邻近各民族的关系,以及敦煌和河西诸郡在中西文化交流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种地志、官私谱书也是稀世之珍。文学作品中,既有中原文人传世佳作的抄本和佚作,如韦庄《秦妇吟》, 300余首王梵志诗等,更有不曾传世的地方性俗文学作品,如诗词、赋、变文、讲经文、押座文、俚曲、因缘、儿郎伟等。科技史方面的天文历算、医药术数价值极高。如S.3326《全天星图》,是现知全世界最古老、星数最多的星图。医药文献中则有久佚的医书和医方。敦煌遗书中还有用多种古代少数民族和西域文字如吐蕃文、于阗文、龟兹文、突厥文、回鹘文、梵文、粟特文写成的典籍和文件,对于研究古代西域民族史、各种语言文字和中西交通史有着重要作用。总之,敦煌遗书以其内容广博、弥足珍贵而闻名于世,推进了中世纪中国和中亚的历史学、考古学、语言学、文字学、民族学、宗教学、文学、艺术、书志学、历史地理学和科技史等各个领域的研究。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有相应的研究机构和组织在从事敦煌遗书的研究工作,以至形成 20世纪国际上的一门显学──“敦煌学”(严格意义上的“敦煌学” 还包括敦煌石窟艺术考古和研究 )。
居延汉简——近代古文献四大发现之四
20世纪中国档案界有轰动世界的“四大发现”:北京故宫内阁大库档案、河南安阳甲骨档案、敦煌莫高窟藏经洞经卷档案和居延汉简。前三大发现宣传较多,影响很大,相对说来,对居延汉简的宣传较少,鲜为人知。本人在台湾讲学期间,于“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目睹了大量保存完好的居延汉简原件,产生了浓厚兴趣,后又亲往居延地区实地考察,并参阅有关资料,写成此文。
一、居延要塞
“居延汉简”乃因这批汉简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的居延地区和甘肃省嘉峪关以东的金塔县破城子被发现而得名。若了解居延汉简的各方面状况,必须首先了解汉代长城居延要塞的情况。“居延”古称“流沙泽”,《尚书·禹贡》“西”、“余波入于流沙”之句,说明曾有河流名“弱水”,今称“额济纳河”。王国维、罗振玉合著研究居延汉简的名著《流沙坠简》,即由此得名。
“居延”是匈奴语“天池”的译音。《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写: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夏,骠骑将军霍去病攻打小月氏,曾“居延至祁连山”;在《史记·匈奴列传》中亦记载霍去病“击匈奴,过居延,攻祁连山”。查《尚书·禹贡》中,凡“”或“过”字,皆指水名,可见汉代这里有水。
“流沙泽”汉称“居延泽”,唐称“居延海”。唐著名诗人王维任监察御史时,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奉使途径居延,写下名诗《使至塞上》:“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肖关逢侯骑,都护在燕然。”诗中“长河”即居延海。
公元1270年前后,马可波罗曾经来到居延,见到居延百姓,说明直到元代居延还有水,后来干涸了,至今地面上还有河床遗址。
《汉书·地理志》“居延县”下注引中有“阚云:武帝使伏波将军路博德筑遮虏障于居延城”句。因汉代居延为匈奴南下河西走廊必经之地,汉武帝时为加强防务,也为防止匈奴和羌人联系,令路博德在此修长城,名“遮虏障”,汉名将骑都尉李陵兵败降匈奴,即在居延西北“百八十里”处(《史记·匈奴列传》正义引《括地志》)。
汉武帝时,在居延设都尉,归张掖郡太守管辖,不仅筑城设防,还移民屯田、兴修水利、耕作备战,戍卒和移民共同屯垦戍边,居延即为中心地区,居延长城周边兵民活动在汉代持续200多年,形成大量居延汉简。
二、居延汉简的发掘
1926年,北京中国学术协会和瑞典学者组成西北科学考察团,到内蒙古、甘肃、新疆、宁夏等地,进行天文、地理、文物、古迹、风土、民情等综合考察,初步了解到居延汉简的一些情况,在汉代长城居延地段的甲渠侯官的城堡、甲渠第四燧的了望台和肩水金关的关城等三个不同等级的军事设施和建筑物发现了汉代木简。1930年4月20日至5月8日,考察团成员瑞典学者弗克·贝格曼(Folke Bergman)首先在居延长城烽燧遗址发掘出汉代木简。同年12月27日至1931年1月25日,贝格曼一行又在破城子甲渠侯官的城堡遗址,发掘出汉简5200多枚,汉代遗物1230件,中国学者根据汉简文字,确定破城子乃汉代张掖郡居延都尉所属的“甲渠侯官”所在地,为重点发掘地区。
(一)甲渠侯官的城堡
“甲渠”为地名,“侯官”不作官长解,而是长城要塞上了望防范敌人的哨所,相当县一级。弱水自北向东流向40公里外的居延泽,此地有水有人,乃匈奴重点进犯地区,亦为汉朝重点防务地区,设26个烽火台和一个城堡(名“鄣”),由长城连接。
城堡东侧是戍卒宿舍、厨房,有一间不足6平方米的小屋,贝格曼在小屋遗址中发现了成册的木简,有一册为3枚木简,内容是汉元帝永光二年(前42年)一个下级武官父死居丧的报告书;还有一册为77支木简编在一起,内容为汉和帝永元五年(93年)的账簿,如包括兵器、钱谷、器物、车马等分类账簿,以及名册、报表、家信等等。“册书”的出现,专家们推测此小屋很可能是当时的档案室,后来在此的发掘证实了这一推断。
距城堡东门30米处,是废弃物灰烬堆积,从中发掘出222支木简和739件汉代遗物。这些汉简有皇帝的诏书,甚至发掘出成册的诏令集,如汉武帝时期的《诏书辑录》残册,成帝永始三年(前14年)的《诏书册》16枚木简及王莽的《诏书辑录》残册等。
(二)甲渠第四燧的了望台
距甲渠侯官城堡以南5公里许,有侯官和3个烽火台遗址,1913年贝格曼曾在此发现一枚汉简,定名为“甲渠第四燧遗址”。汉长城侯官之间每隔约5公里建立一亭燧,用以夜间报警。每一燧下有若干烽火台,每燧有戍卒三、五人,多达30人左右,有一人经常了望,其余则积薪、炊事等。“丝绸之路”从长安开始,共2万余里,仅汉朝境内就有1万多里,在河西走廊则依仗烽燧保护商旅,它对“丝绸之路”作用重大。若匈奴南下,“以烽主昼,以燧主夜”,白天放烟,(在柴草中放入狼粪,烟则直入云霄,故称“狼烟”),夜间点火,以通敌情。在这里出土的汉简上,记载有第四侯长何某的治所,因而得知这里是第四燧,后来成为第四侯侯长长驻在的烽燧。
(三)肩水金关的关城
肩水金关在甘肃省金塔县,汉代是肩水侯官所属的一座烽燧关城,归张掖郡管辖。1930年贝格曼在这里遗址发掘汉简850多枚和50多件汉代遗物,如麻纸、封泥、笔、砚、木版画等。
20世纪30年代初,贝格曼一行共在居延60个区域内挖掘,其中有21个区域发现汉简,在挖掘的586个坑中,463个坑有汉简,共掘出11000余枚。1931年5月下旬,这批汉简运抵北平,立即引起学术界震惊,许多史学家、考古学家、档案学家参加整理和诠释,成绩很大。1937年抗战爆发,这批汉简经上海辗转运至香港,又到美国,保存在美国国会图书馆,20世纪50年代又运到台湾,现存台北市的“中央研究院”。
1937年秋,在上海的简牍照片原版毁于战火,莫干先生将留下的照片副本带到四川奥地南溪,继续单独研究,1943年他在四川出版了石印本的《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三部共四册,1945年又出版了《居延汉简考释》考证三部二册,是迄今为止研究这批汉简的权威之作。
1972年至1976年,中国考古队又在居延地区全面、深入发掘,出土19637枚汉简,其中有纪年的汉简就达1222枚,乃历年出土最多者。
20世纪这两次大规模发掘的居延汉简,其形成年代,上起西汉武帝元朔元年(前128年),下达东汉光武帝建武八年(32年),昭帝时最多,未发现建武八年以后至和帝(88年)以前的木简,殇帝以后仅发现一枚。
三、档中珍品
两次发掘的汉简,多为木简,竹简极少,乃因西北少竹之故。木简长度为汉尺1尺(23.1厘米)。简牍形式与文种:有简(唐代孔颖达解释为:“简之所容,一行字耳。”);牍(孔释:“牍乃方版,广于简,可以并容数行”。);检(覆盖在简牍正文外的表皮,如今曰信封);符(木制的通行证、身份证或相当于今日之护照);棨(出入关津用的凭证,亦称“棨信”,在肩水金关遗址发掘,为21×16厘米的红色织物,上写“张掖都尉棨信”,其文字为鸟虫书。);签(亦称“遣策”,坟墓内随葬品的清单或目录);多棱之觚(在一块方木的四面写字);两行(加大宽度的木牍);削衣(将木牍上错字削下来的木片)等等。还有其字体有小篆、隶书、章草。
这批简牍的形式,有的以前只在古籍文献中有记载,如“检”,此次人们首次见到实物,方知在“检”上还写有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如发掘出一“甲渠侯官”检,中间一行是收信人官职“甲渠官”,右侧“高弘”乃封信人姓名,左侧小字写上何时到达,收到信后在简侧签名。“检”下端有一凹处,用以绑上细绳,绳之结头封上泥,泥上盖钤记,别人则不便私拆了。因阳文印章盖在泥上,字成阴文,不明显,易仿造,因而纸张发明前,简版泥封多用阴文印章,用阳文印章乃发明纸张之后的事。从发掘的“检”中可知汉代公私信件以这种方式传递,进而还可了解汉代公文和邮传制度。
1972年重点对怀疑是甲渠侯官的“档案室”遗址挖掘,在此出土了从王莽天凤元年(14年)到东汉建武元年(25年)的各种簿籍70余册,每个簿册以二道或三道绳索编缀,缀以红线的多属于王莽时期,为简牍的断代提供了依据。在此“档案室”内还发掘出各种简牍900余枚。在北、东、南三面出土的简牍多为昭帝、宣帝时代的,西北部多为元帝、成帝时代的,西部为王莽时代的,说明在“档案室”内的简牍是按形成时期分类保存的。其文种还有律令、檄文、符券、匡方、日历等等。
就发掘的居延汉简之内容而言,更是丰富多彩,有记载政策汉令(如兵制和屯田制度)和重要事件的、有官吏任命书及侯官组织、有追捕亡人的通缉令、有边境备警的通知、有烽燧制度及烽火信号的规定,还有一些抄写的残简,如《算术书》、《九九术》、药方、《卷颉篇》等等,反映了汉代科技文化知识之普及。
汉代最伟大的科技成就,莫过于继承秦朝,大力修筑长城,秦汉修长城资料,现存极少,但在居延汉简中却有充分的记载。后人经常疑问,在西北荒凉的不毛之地,如何大规模筑城?居延汉简的记载解答了这个问题,秦汉以屯田、徙民来实现筑城、戍边的任务。有一枚居延汉简记载了屯田情况:“元康四年(前62年)二月己未朔乙亥,使护鄯善以西校尉吉、付卫司马富昌、承庆、都尉寅重郎”,这枚木简讲的是汉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设立了西域都护,以管理当时西域50个属国的行政事务和屯田,自此西域屯田大发展。
还有的木简写有“……诣居延为田,谨诣故吏,孝里大夫……”。是说派一个有经验的官吏孝里大夫到居延管理屯田。“徐子禹自言家居延西第五辟,用田作为事。”“……郡阳槐里景,家居第五辟……”。“田舍再宿,又七月中私归遮虏田舍一宿”等等。可知居延有“田作”所居之“辟”若干、有田舍若干、城里有里居,由孝里大夫这样级别的官吏来管理,可见居延在西汉是屯田、实边的战略要地。
居延汉简还详细记载了发现敌情时,如何发挥长城要塞烽火台的作用。1974年在甲渠侯官遗址出土了《塞上烽火品约》木简17枚。“品约”是汉代的一种文书形式,用于同级衙署之间签订或互相往来的文书。《塞上烽火品约》是居延都尉下属的殄北、甲渠、三十三井这三个要塞(即“鄣”)共同订立的联防公约,反映了发现敌情时,长城各要塞应如何点烽火以传递消息,无疑这对于研究长城御敌详情,弥足珍贵。
《塞上烽火品约》第九条:“匈奴人入塞,守亭鄣,不得燔薪者,旁亭可举烽、燔薪,以次和如品”。是说如果匈奴人攻来,守要塞者来不及燃薪,或被围困而无法燃薪,邻近的烽火台有义务点燃自己的薪火。
《品约》第十条:“若误,亟下烽灭火,侯尉史以檄驰言府。”若万一信号有误,立即“下烽灭火”,由侯官的尉史将书面报告驰报都尉府。
《品约》第十四条:“匈奴人即入塞,千骑以上,举烽,燔二积薪;其攻亭鄣坞,□□□举烽,燔二积薪,和如品。”匈奴来犯,(不满千骑,只烧一积薪;超过一千人,烧二积薪;两千人以上,烧三积薪)。其他烽火台以火势大小判断来敌之数。
《品约》第十六条:“匈奴人入塞,天大风,风及降雨,不举燃者,亟传檄告入,走马驰□以夜,急疾□□□。”匈奴入侵,天气恶劣,无法点薪,则应立即写书面报告驰送上司。
上述几枚木简的内容,形象描绘出长城要塞,在和平时期和战争时期的生动画面。
四、珍品中的珍品
长城不仅起到御敌作用,它还是联系各民族友好往来的纽带,有一枚汉简十分难得地记录了汉朝和各少数民族的密切关系:“皇帝陛下,车骑将军下诏书曰:乌孙小昆弥乌就屠……”,记载的是何事呢?查《资治通鉴》载:
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年),宣帝派郑吉为使都护西域骑都尉,西域都护府设在乌垒城,管理西域的乌孙、大宛、康居等36个属国。甘露元年(前53年)乌孙内部争夺王位,乌就屠自立为昆弥,汉宣帝特下诏书曰:“立元贵靡为大昆弥,乌就屠为小昆弥。遣长罗侯将三校屯赤谷(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伊塞克湖畔)。”这枚木简记载的就是这件事。以后西域发展为50个属国,“自驿长至将相王侯,皆佩汉印绶,凡三百七十六人。”西域王公接受汉王朝册封。
尤为难得的是,还发掘出完整成套的册书,毫无缺损。如贝格曼一行在张掖辟郡肩水都尉府的广地侯官遗址发掘出的《永元兵物簿》,共77枚木简编为一册,其中有字者75枚,空白2枚,极为罕见的是,出土时,这77枚木简不仅次序未乱,而且编绳残迹犹存,由两道麻绳编缀而成,出土时裹作一卷。对研究汉代整理和保存木简档案的方法,提供了仅见的例证。其内容为东汉和帝永元年间(89—105年)广地侯官下属的侯长向侯官的报表,按月上报兵器状况,记载了烽燧中各种兵器的名称和数量,所使用的“敢言之”。“叩头死罪敢言之”为汉代公文的固定用语。
1974年前后发掘出《甘露二年御史书》一套,木简三枚,约500余字,相当于今日的通缉令,是一套法律档案,其内容为:汉宣帝甘露二年(前52年)署名为“丞相少史、御史守少史”,“移(送)郡太宁”的一道律令,追捕一个女逃犯。她是汉武帝女儿盖主的贴身大婢,汉昭帝元凤元年(前80年)盖主死,她家牵涉到谋反罪,判处“绝户”(剥夺宗室籍,幸存者一律免为庶人),这个大婢乘乱逃跑,未被抓获。甘露二年,大婢的胞兄,是盖主之弟、汉武帝第五子广陵王刘胥的马车夫,犯了叛逆罪,大婢再次受到株连,罪名是“大逆同产”,而被追通缉。
这套通缉令木简是给张掖太守的,张掖太守又将文件转给各都尉,都尉又转给各鄣塞侯官,鄣塞侯官又转给各侯长。发掘出的这套木简反映了汉王朝中央政府发布文告、律令的文书形式,以及边塞各级官署上下级组织关系,和公文传递时的层层照转关系,对于研究汉朝的政治制度及文书档案制度,意义重大。
发掘出36枚木简一套的《建武三年十二月侯粟君所责寇恩事》,记载了东汉建武三年(27年)甲渠塞鄣侯官一个叫粟君的,诬陷雇工寇恩欠他的债,告到居延县里,县官查明情况,做出公正判决的经过,是研究汉朝司法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珍贵档案史料。这一套木简按案情发展阶段和公文程序,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十二月乙卯(初三日)的木简,粟君向居延县官上劾书告发寇思欠债,居延县将劾书转给寇恩所在的都乡,都乡专管刑讼的啬夫(官名),复审寇恩,啬夫依寇恩的口供写了爰书(复文)回复居延县,认为寇恩不欠债。粟君不服,再次向居延县衙的上司居延都尉府上告,居延都尉府令居延县“更详验问”,居延县下文都乡再次验问。
第二部分是十二月戊辰(十六日),啬夫再次审问寇恩,写成爰书。
第三部分是十二月辛未(十九日),啬夫把坚持原口供的初三日爰书再次上报居延县,并将十六日书以附件形式随同呈上。
第四部分是十二月己卯(二十七日)居延县衙接到都乡爰书后,给甲渠侯官的移文,并抄附都乡爰书和给居延县的报告,甲渠侯官将这份文件连同爰书一起存档,并标其卷名为“建武三年十二月侯粟君所责寇恩事。”
这一组木简不仅给我们展示了汉代诉讼程序的全过程,还客观地记录了汉代衙署形成文书、上报下达、存档立卷的原则和方法。例如,木简的第四部分居延县衙给甲渠侯官用“移文”,就很有讲究。“移文”用于两个平级衙门或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居延地区甲渠侯官相当县级,且又是军事单位,而居延县衙是地方政府,因而用“移文”,这种作法和“移文”文件名称一直沿用到民国。
1973年在肩水金关的关城遗址发掘出《永始三年诏书册》,共16枚木简编连而成,内容为汉成帝刘骜永始三年(前14年)臣僚的奏章和皇帝的批诏。这组木简从内容上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共3枚木简,记载丞相方进、御史孔光给成帝的奏章名称。
第二部分:共6枚木简,记载了方进、孔光奏章的内容,如奏请颁布“除贷钱它物律”,规定“还息与贷者必不可许”的禁令,以及永始三年成帝的批诏,为本组木简主要部分。
第三部分:共3枚木简,记载了永始三年七月丞相方进将皇帝诏书下至“少府、卫将军、二千石”和各州郡刺史、郡太守诸官吏。
第四部分:共4枚木简,记载当年十月张掖太守谭、守郡司马宗行长史事,将诏书发布至肩水金关啬夫“令民皆知之”,事后此组木简为肩水金关啬夫收藏。(现存甘肃省博物馆)。
这批珍品中的珍品之发现,不仅真实地反映了汉代历史原貌,而且将汉代文书档案制度栩栩如生、无可替代地描绘和展现给了后人。
综上所述,20世纪两次发掘的居延汉简,有例行公文,官吏任免,人事变动,边塞动静,军纪处理,奉廪劳作,物资输调,物品出入、检核、折伤等等。此外,还有邮信、名籍、牒书、爰书、勋状、存档公文底稿以及吏民之间的买卖和借贷契约等等。这些汉简乃我国长城历史的真实记录。在挖掘过程中,由于采用了现代科学方法,因而其出土场所、层位关系的记载,都十分准确而清楚,发掘后的复原和整理皆十分规范、科学,海峡两岸对其保存也都精心、重视,未受到人为破坏。
居延汉简的出土,对研究长城乃至汉代的政治、经济、军事、边防、屯田、水利、地理、交通、法律、民族、宗教等状况,均有极高的参考价值,有的可以弥补文献古籍略而不载或载而不详之不足,有的可以纠正史书上记载的错误,还有的可以为文献古籍上述而不明之处作诠释,因而居延汉简无论其自身,还是其内容,以其价值而言,列为我国档案界20世纪的“四大发现”之一,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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