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雪繁体字:令狐补充:打黑:道德幻觉 不能取代程序正义(时代周报 2010-1-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0:11:02
 

看过不少国外法律题材的文学及影视作品,见识了各式各样的外国律师,且从他们的言行中,目睹了形形色色的正义、邪恶,智慧、愚蠢,高尚、卑鄙……这些颇有感染力且益智的内容,我没什么机会在国内律师身上感受到。当然,我对国内律师倒也不是一无所知,维权律师我就略知一二,他们也让我感动,只是感动似乎更多来自道德,而非法律。

最近,在重庆轰轰烈烈的“打黑”运动中,出了一起律师李庄涉伪证案,客观上提供了让法律圈外人进一步了解中国律师群体、关心法治建设的机会。从李庄在北京被捕到有媒体将重庆警方的通告改头换面发布,大爆内幕和李庄的劣迹,指其为“黑律师”,引起律师界震荡—悬念不断、精彩纷呈—特别是李庄出庭受审,庭上诉辩审三方唇枪舌剑持续16小时而未有结果……结合此前西南政法大学赵长青教授为涉黑嫌犯辩护引来骂声滔天,今后完全有机会借此案拍一部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大片,填补空白。

且按住我文艺“老青年”的冲动,回到正题上来。与一些声援李庄而动了感情的律师不同,我不认为李庄案标志着法治退步,也不同意这个案子能污名化中国律师群体。我以为法制依然在进步,至少是以退为进。律师李庄被捕、受审,虽然有不够明朗的部分,但大致还算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依着法定程序进行。

有道是“一颗老鼠屎能坏掉一锅汤”,但中国律师并非一锅汤,虽然很有中国特色,却依然是一个个个体。退一万步说,即便是坏得不能再坏,只要剩下一个好律师,那也是中国法制的希望。我的意思是,也许是因为独立性差、很弱势,在李庄案中,许多律师是不是显得过于敏感了?而与此相映成趣的,则是民意表现为法律和权利意识淡薄;而重庆公检法则让人觉得脆弱而缺乏自信。重庆“打黑”运动声势浩大,顺应了民意,而民意因此激动,沉溺于“打黑”实现的正义导致的道德幻觉之中,图一时的痛快而无视如下常识:只有恪守法律程序,正义才能长久,个人权利才有保障,才可避免运动扩大化冤枉无辜最终伤及自身。

既然重庆公检法尊重法律,正义在握,自信满满,就应该让审判更为公平,不必与被告李庄形成现在这样强弱极为悬殊的态势,予人口实。也不应该将扣押在手的多名证人藏匿起来,不让他们出庭质证。公诉人更不应该置专业素养于不顾,用与本案无关的被告人私德瑕疵,进行道德谴责,误导公众,从而有违法治精神、偏离法制轨道,成为中国法制进步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