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俗语和名言有哪些:生产调度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04:27:47

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暂行于矿井基建期)

为了及时协调、平衡解决矿井基建期间出现的施工问题,保障基建工程按计划均衡发展,遵照国家有关调度规定,结合我公司初期基本建设期间的现状,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1、公司高管人员实行轮流24小时值班制。总办在月底前要将下月的高管人员值班安排表印发给值班人员及各施工项目单位。

2、各施工项目单位要在月底前将本单位值班人员安排表送交总办。总办应及时印发给公司高管值班人员及各部门。

3、所有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手机24小时不准关机。公司高管值班人员要对所属施工项目至少巡视一次,施工项目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三班的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二、调度汇报制度

1、施工项目部值班人员接班一小时后要将本单位当天工作安排情况汇报给公司值班人员,次日早上八点钟要把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

2、工地代表每天要用报表形式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一次所属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

3、施工项目的监理单位每天早上八点半钟要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一次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

4、施工单位每天早上8点钟以前,要将前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报表报送给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每天要将各施工单位的报表汇制成公司的日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5、公司值班人员要对汇报情况在值班本上做好记录,对涉及到安全生产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汇报。

三、事故影响分析追查制度

1、凡影响8小时以上的非人身事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代表要及时向公司当日高管值班人员及安全生产部汇报。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分析,找出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事故分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将分析处理情况报告给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

2、凡影响24小时以上的非人身事故除施工单位要自己组织分析外,安全生产部要组织工地代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到达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由安全生产部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报送有关分管领导和总经理。

四、管理人员跟班管理制度

1、施工项目部(含公司施工队)三班要安排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跟班,施工项目部负责人月初要对本单位管理人员跟班进行安排,并将跟班人员安排表报安全生产部。

2、跟班人员是本班施工作业场所的第一安全生产责任者,要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跟班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要向当天值班人员汇报、听取值班人员交待的本班施工安排计划和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出班后要向值班人员汇报本班的任务完成情况及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在跟班记录本上如实记录。

4、公司生产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后要到安全生产部进行记录,安全生产部每周要将公司生产管理人员记录情况向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一次。公司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月下井次数不少于4次,其他副总经理月下井次数不少于3次,生产职能部门经理不少于8次,公司施工队的副职月下井次数不少于15次,工地代表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2次,分管井下安全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月下井天数不少于10次。

五、调度管理考核、奖罚规定

1、安全生产部根据本调度管理办法建立调度管理台账和记录本。如:逐日掘进进尺台账、逐月验收掘进进尺台账、管理人员下井天数登记台账、管理人员下井记录本、调度汇报记录本、非人身事故影响记录本、事故分析会记录本。随着矿井的发展要逐步建立其他相关的台账和记录本。

2、奖罚规定

  ① 施工单位生产日报表没按规定时间送安全生产部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400元,依次加倍追罚。

② 没有按本办法汇报者首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依次加倍追罚。

③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代表隐瞒事故不汇报者:隐瞒2小时以上事故每次罚款1000元,隐瞒4小时以上事故每次罚款2000元,隐瞒8小时以上事故罚款5000元,隐瞒16小时以上事故罚款10000元,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④ 公司下井人员下井后,当日不到安全生产部记录的(风井的用电话汇报到安全生产部)不计下井天数,下井天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50元。

⑤ 施工单位出现影响8小时以上的非人身事故,不组织分析、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不提交分析报告的,每次罚款1000元。

3、安全生产部每月5日前要将上月的调度考核资料进行汇总,分别编制罚款报表送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罚款报表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在结算时扣罚。

四、本办法从二00七年六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