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态度的心得体会:当前农村基层组织演变的四个现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4:43:03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演变的四个现象作者:刘燕舞来源:三农中国来源日期:2010-3-8本站发布时间:2010-8-12 16:23:37阅读量:121次  摘要: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出现新的演变动向。就我们在七省十村的调查经验来看,我们发现农村基层组织向四个方向演变:一是向资本化的方向演变,二是向私人化的方向演变,三是向离村化的方向演变,四是向半官化的方向演变。这四种演变现象的背后都反映了,税费改革以后,农村基层组织因缺乏治理资源而造成的一系列困境。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向这四个方向演变的村民则恰好利用了这一系列困境,从而为个人或小群体谋利。如果长久地任由农村基层组织向这四个方向演变,将会危害党和国家在农村的组织基石。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资本化、私人化、离村化、半官化

  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出现了几个新变化,这种变化的动向值得我们重视。根据笔者近一年来在七省十村的调查经验来看,[①]当前农村基层组织演变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新现象:其一是农村基层组织的资本化演变现象,其二是农村基层组织的私人化演变现象,其三是农村基层组织的离村化演变现象,其四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半官化演变现象。农村基层组织资本化的演变主要表现在其换届选举中,私人化演变现象主要表现在其向上跑项目的过程中,离村化演变现象主要表现在村干部的居住方式中,半官化演变现象主要表现在合村并组的实践中。本文拟对这四种演变现象进行描述,并试图探讨这种演变的内在机理及其可能危害。

  一、农村基层组织的资本化现象

  对于农村基层组织的资本化现象,已有学者关注过,在现有学术话语中,一般是指对富人治村或经济能人治村的研究。如党国英认为富人群体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们治理村庄可以减轻农民负担,实现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与民主政治飞速发展等等。(党国英,2003:96—108;2004:23—31)卢福营认为个私业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参与村庄领袖的竞选,事实表现为一种基于社会理性和经营理念的政治行为。投资增值成为了村庄治理的主要目标,利益导控成为了村庄治理的主导原则,务实理性成为了村庄治理运作的重要策略。(卢福营,2006:Ⅱ)戴冰洁借鉴了卢福营所倡导的村庄治理框架,分析了富人治村的基础及其利弊。(戴冰洁,2007)这些学者的分析均有一定的道理,但过分夸大了富人治村的积极效应,而且极少有人注意到富人治村背后的资本的影响。

  就本文的研究来说,我们可以分别从村委会的资本化现象和村支部的资本化现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其中,村委会资本化现象主要表现在换届选举的运作过程中,而村支部资本化现象除换届选举运作外,还表现在党员发展工作中。

  (一)村委会的资本化现象

  我们先看一个笔者在江西陈村的调查案例。

  陈村的村主任徐某是2008年12月村委会换届选举被选上的,其上台轨迹基本可以清晰地表述基层组织资本化的演变逻辑。这个案例仅仅是笔者所调查的七省十村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除此之外,湖北丰村,山东刘村和浙江甬村等经济较为富裕的村庄均出现类似现象。

  徐某之所以要竞选村主任是因为,他和他所在的村砂石厂其他股东,想在2010年时,获得村砂石厂下一轮的十年承包权。他们获得民意的策略主要从公共品供给开始,具体来说,徐某及其砂石厂股东主要做了两件事。

  其一是筹资重修村庙五皇阁。

  五皇阁是陈村老人经常敬神的地方,也是陈村每逢节日上香的地方。2005年时,五皇阁因为破旧需要重修,但老人们动员了几月也只筹集到3000元。徐某为此主动牵头,到厦门去找自己的一些朋友,以及在那边种菜的本村村民筹集款项,此次筹款共筹集了1.5万元。回村后,徐某再发动其他人捐款,最终以5万元的开支将五皇阁重修好了。

  其二是筹资修建通往镇上的道路。

  陈村到镇上的道路一直没有修好,其原因主要是税费改革后,陈村没有足够财力。徐某看好了村民对修路的迫切心理,便与砂石厂的股东商量要将这条路修好。2007年时,几大股东在一起商量并达成共识,各自当场捐资一千元,并动员村民集资,共筹资3万多元。徐某又通过自己在石厂的朋友关系,以较低成本价格从石厂运来石料,并动员自己的一个有挖机的朋友来免费推路。最终,徐某几人绕开村委会和村支部,以民间力量的方式将一条宽7米、长250米的毛路修好了。

  经此两件“实事”,徐某为自己今后的选举铺下了民意之路。伴随民意高涨的同时,徐某因为在砂石厂的经营,其经济基础越来越雄厚。且因为砂石厂的业务关系,经常与镇领导接触,为顺利参选赢得了良好的政治条件。于是,在村民的“渴求”下和镇领导的“邀请”下,徐某2008年正式出来参加村委会主任竞选并最终赢得选举。他的选举口号很简单:“村里近几年来没有办什么实事,自己应该出来带领村民办一些事情,改变一下村庄的面貌。”选举过程中,徐某邀请各组长、各村民代表以及在各自家族里有威望的人到县城“吃饭旅游”,选举当天,为感谢村民前往投票,徐某给每位选民派发“金圣吉品”香烟,而所有这些费用则均由各股东均摊。

  徐某担任村主任后,便筹划运作村级公路路面硬化的事情。因为陈村在税费改革后所拥有的治理资源严重缩水,因此并没有钱修路,修路款仅仅是指望明年承包砂石厂的费用。徐某便推动自己砂石厂的股东带资修路,即今年由砂石厂的股东自己带钱、带设备、带水泥、带石子来修路,路的费用在38万元左右,县交通局会拨款15万元配套,剩下的约23万元则由村民自筹。税费改革以来,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事实上是很难从村民那里筹到钱的。因此,修路款只能由农村基层组织自己想办法。而徐某自己实则与股东合伙,获得带资修路的中标权。实际上,这是资本投资权力的第一轮回报。徐某计划明年从银行贷款四十万元,用来获得砂石厂的下一轮招标,再将这笔钱用来支付修路款。

  因此,我们会看到这样一个资本运作的线路图:

  A、资本运作修一条毛路和盖一座庙以获得民意的支持;

  B、然后资本运作村庄选举让推选出的资本的代表能够顺利当选;

  C、当选后的权力代表——村主任为了回报自己以及自己朋友的资本投资,将路面硬化一事招标给自己和自己的朋友们(即砂石厂的那些股东);

  D、因为今年修路陈村不可能有钱支付,因此,一般的承包商不可能轻易来承包这条路,这是招标能够顺利地将标的招给徐某自己及其在砂石厂的股东的前提条件;

  E、然后徐某再通过从银行贷款将砂石厂的招标权获得,继续把持砂石厂下一轮十年的运营;

  F、最后,将从左手贷款得来的钱再转给自己的右手,支付自己2009年修路的钱。

  这虽然是一个小小的案例,但却将资本投资权力,从而使得村委会资本化演变的过程演绎得淋漓尽致。不过,这种情况对于村委会的发展是不利的,对于村民也是不利的。经过一段时间的资本化演变后,村委会离其真正要服务的对象——村民会越来越远,而与资本的结合则越来越紧密,这显然有违社会主义基层组织的性质。

  (二)村党支部资本化的现象

  陈村支部书记王某说,十年前,他要发展那些经济能人入党,但经济能人们不感兴趣。而现在却觉悟过来了,经济能人对于入党有着非常迫切的要求。王书记介绍说,当前全村共有30个从事各类产业的老板,年收入均在10万元以上,其中有15个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让王书记为难的是,众多递交申请书的经济能人让他不知道应该发展谁才好。

  不仅仅是江西陈村,我们在湖北丰村调查时发现,自2000年以来,村党支部发展的20个党员中,有12个是村中的经济能人,他们的资产均在100万元以上,大多都是矿山老板或在镇上经营公司的企业家。

  而笔者在浙江甬村的调查同样显示,自2000年以来,村党支部新发展的8名党员年收入均在20万元以上,他们是村中最富裕的群体。

  同样,我们在山东刘村的调查也发现,村干部几乎全是村中最富裕的老板,包括在市区投资房地产的老板,在镇郊开办石灰厂的企业家等等。

  十年前,这些经济富裕的村民都不愿意入党,今天为何对入党如此迫切呢?

  王书记说有三个原因:“其一是,这些‘资本家’越来越相信我们这个党会长期执政。其二是,当前中央对基层党员的一系列优惠政策让这些‘资本家’也有点心动,如超过一定党龄的党员可以享受一些生活补助等。三是,这些‘资本家’也想来参加选举,也想担任村支部书记。或者,退一步说,这些‘资本家’即使没有担任书记的野心,但至少也想控制支部书记,因为他们一旦成为党员,他们手中就有选举书记的一票。”[②]

  这三点原因中,第一点与第三点是最重要的。第一点最为根本,正是因为相信我党会长期执政,有了一定经济基础的经济能人们才不甘于自居于党外,因此,才会想到要加入党组织,这是积极的一面。

  问题是,入党的第三个原因,可能会改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性质。当拥有投票权越来越多的经济能人加入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阵营中时,农村基层党组织所代表的就不是基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可能仅仅是代表这些经济能人的利益。他们会通过这一票作为条件来交换他们所需要的资源,如通过投票选举书记,来获得砂石厂的承包权或其他工程项目,如修路等。

  取消农业税后,伴随农村基层民主与自治的稳步推进,村支书已经越来越对下负责,而非税费改革前主要是对上级乡镇政权负责。这种转变决定了任何想担任支书的人或已经在担任支书的人,都不得不考虑下层的意见。王书记就说,现在的情况是,村支书的产生已经与乡镇没有关系,只要基层党员不选自己,自己就不可能当上书记。这本来对于进一步积极健康地推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绝好的时机,然而,新的形势变化使得这一情况不是太乐观。而村中那些有钱的经济能人之所以要加入这个阵营,并不是说他们一进来就那么容易当上书记,而是可能会通过选举来控制书记。

  去年的换届选举已经初步彰显了资本的魔力,因为,王书记在资本面前差点“丢官”,砂石厂一入了党的经济能人仅差一票就可以取他而代之。

  正是基于这种“教训”,王书记总结说,支部书记“必须要会培养人”。

  因为从长远形势来看,这些有经济实力的经济能人要入党是必然的,是大势所趋,而入党了就意味着他们可以用手中的选票来控制自己,为他们服务。而自己反控制的最后挣扎,就是要尽最大可能地将经济能人培养成“他自己的人”。经济能人入党并通过党员这一身份来获得选举书记的权利,从而可以利用这一选票牵制书记,或者说牵制农村基层党组织。王书记能够感觉到自己将来的生杀大权就捏在这些经济能人手里,因而,他不得不注意要好好培养人。

  可问题是,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的政治生命的获得,应该且必须是来自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者,而不仅仅是经济能人。不把握好这一点,我们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可能会离人民越来越远,却离资本越来越近。

  二、农村基层组织的私人化现象

  所谓农村基层组织私人化的现象,是指农村基层组织成为了村干部个人的工具。

  农村基层组织私人化演变现象与资本化有相似之处,其差别在于这种私人化的结果不一定是由资本运作所致,而仅仅是税费改革后因农村基层组织各种治理资源萎缩,村干部为获得新的治理资源来治理村庄时所发生的异化现象。

  笔者在湖南源村、星村调查时发现,取消农业税后,村干部的中心工作逐步由计划生育变成了“化缘”。所谓“化缘”,原本是指庙里的和尚没饭吃要到外面去讨饭的说法。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组织这座“庙”没有了原来的“香火钱”——提留,仅靠上面下拨的财政转移支付无法维持日常运转,且大多数时候,财政转移支付很难到达村庄。因此,这座“庙”里的“和尚”——村干部,为了维持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就不得不去外面化缘——即跑项目和跑部门。起初,这种想法和做法都是好的,是积极行政的思路。然而,在化缘的过程中,这些“和尚们”发现,他们不化缘,“庙”上面的组织也并没有怪他们,而化来的“斋饭”——各种项目拨下来的钱,跟村民好像也没有关系,而是自己辛辛苦苦“化来的”,有些甚至是自己通过私人关系要到的钱。因此,慢慢地,村干部理所当然地将这些化来的钱变成自己的钱,供自己使用。也因此,他们原本是想化点钱来办点事的,结果一旦将化来的钱变成私人自己的后,就不再做事了,而是想好一个项目,然后天天用同一个项目以变换项目名字的形式,不断去找各个部门和各色人等化缘。所以,当前农村才会出现“一口水井是好几个项目建成的”的现象。甲项目来了简单地在水井上刷点漆,写上甲项目的名称,乙项目来了再在水井上刷点其他颜色的漆,然后再写上乙项目的名称,剩下的钱则揣进村干部自己的腰包。最后,化缘的村干部出现了“能化多少,就能花多少”的现象。

  农村基层组织在村干部化缘的过程中变成了他们私人生财的工具,这就是农村基层组织私人化的表现。与资本化一样,私人化的农村基层组织同样离村民越来越远,村干部这些“和尚们”则越来越念歪了“经”——心思不放在村庄治理上,而放在如何利用税费改革后农村基层组织缺乏资源的现状去谋个人之财上。农村基层组织私人化的演变方向,最终会导致农村严重的腐败现象。国家加强农村建设的资金最终会无法落到实处,不改变这一局面,一切支持农村发展的措施,包括以城带乡、以工哺农都很难取得实效,基层政权也会因此而不断内卷化。

  三、农村基层组织的离村化现象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演变的第三个现象,即是村干部的不在村或者说农村基层组织的不在村,我们将其称之为离村化现象。

  离村化现象与前述资本化和私人化又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在农村基层组织资本化和私人化越来越严重后,他们也越来越亲睐经济能人。而当前农村的经济能人则越来越不住在村庄,他们的房子基本都在城镇或城市。村干部不在村,实际上就使得农村基层组织空心化了,农村基层组织仅仅是在村庄中挂了一块牌而已。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村干部的不在村实际上就是农村基层组织的不在村。

  村干部不在村或农村基层组织不在村的现象在全国许多农村均开始出现。笔者在贵州狮村调查时,发现一个村庄中,村支部书记住在县城,村主任住在镇上,一个挂职的村团委书记和村副书记也住在县城,仅仅是一个副主任和会计住在村里。

  同样,笔者在湖北鄂村调查时也发现,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一肩挑)住在镇上,村民兵营长也住在镇上,村副书记也住在镇上,村里仅仅留了一个会计。

  在湖南源村调查时,笔者亦发现,一个村的村书记经常住在乡里并兼任乡里的干部,而村主任则住在另外一个镇上,一个月往往只到村里“视察一两次”,村里也是只留了一个会计。

  此外,与笔者同行调查的江西师范大学副教授李建斌博士在江西抚州其他地方的农村调查,均发现了村干部不在村的现象。[③]

  村干部不在村使得农村基层组织实质上也不在村,而当农村基层组织仅仅是一块牌子的时候,这种演变形势必将对农村基层治理发生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择要来说有如下几点:一是,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事实上离其服务的对象——农民越来越远。税费改革前,是因为收取提留而引起的干群关系紧张,而现在这种离村化现象所导致的则是干群之间没有了关系。二是,离村化现象导致国家对农村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某些大的事件的变化动态难以准确掌握。举例来说,禽流感爆发时,上级到某村检查工作,问村干部村里死了多少只鸡,村干部私下开玩笑说:“现在连村里死了多少个人都不知道,哪还晓得死了多少只鸡呢?”三是,基于前两点,如果时间持续长久,那么,农村在碰到某些突发事件时有可能会陷入失控状态,村民委员会不在村了,党在农村的组织也不在村了,会发生什么后果?我们可以丰富地想象。

  四、农村基层组织的半官化现象

  农村基层组织的第四个问题即是其半官化的现象,所谓半官化,也就是说农村基层组织更像一级准政府组织。

  农村基层组织半官化变化的趋势显然是与村民自治相违背的。半官化出现的原因,也与税费改革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以后,农村基层组织缺金少银、资源短缺以致无法运转有关。因此,为了节省和合理配置资源,以提高基层组织效率的“撤并建”开始流行于中国农村。对于撤并建所造成的一些消极后果,已有学者进行了研究,如陈柏峰探讨了这种措施背后对乡村纠纷调解的消极影响。(陈柏峰,2006:34)但对于农村基层组织合并后组织本身的变化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就我们的调查来看,在贵州、湖北、山东、江西、浙江、湖南、河南等地,均出现了大规模的合村并组、撤乡并镇的现象,基层组织一个个变成巨无霸。

  如以笔者调查的贵州一个村庄为例,2006年该村由三个行政村合并组建而成,人口近7000人,原来三个村的干部减少成一个村的干部数量,即书记、主任、副书记兼副主任、会计、民兵营长,再加上一个聘任的计生专干。

  2008年笔者到山东刘村调查时,发现该镇部分村庄合并现象严重,且乡镇组织也大规模合并,有的一个乡镇的人口规模达到12万人。

  此前,笔者在浙江农村调查时也发现,有些村庄合并后人数达到甚至超过1万人,接近一个小乡镇的规模。

  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数量减少后,鉴于村庄变成了大村,其管理形式也不一样了,村干部对于另外的行政村的村民来说成为了陌生人或至少是半陌生人。而乡镇合并后,某些人员需要分流,因此,部分乡镇干部则被安排在合并后的农村基层组织担任支部书记,这样,农村基层组织的书记就实现了国家干部化。相应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办公地点则选择建在多村交界的村口,村干部也正式像国家干部一样开始在村部“上班”办公,村委会和村支部俨然成为了一个原来意义上的半乡镇化的组织。而作为国家干部的村支书,则是流水的兵,每三年一任,流动于各个素不相识的“营盘”——半官化的农村基层组织中。

  农村基层组织半官化后,因为作为国家干部的村支书是属于乡镇派下来的,因此其权力比原来意义上的支书的权力要大。而作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出来的村主任,则面对作为国家干部且原本就是自己的上级领导的村支书时,其权力的实际运作能力比原来就大为弱化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一是出现新的两委关系矛盾,二是村支书因为是下派的国家干部,他们往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且对于村庄来说,他们本来就是一个陌生人。因此,他们与原来熟人社会里“撑不走的土船”的村支书不一样,他们对村庄没有期待,也没有担待,完成任期就走人。因此,他们在村庄事业与村庄发展上容易短视,且容易不顾后果。三是农村基层组织半官化后,其自治结构实际上已经被打破,村委会自治与村党支部官治的局面同时并存,这种并存局面时间长久后会严重危害村民自治。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半官化后,与资本化、私人化、离村化的后果一样,其离村庄越来越远,离村民也越来越远。

  五、简短的结语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出现的这四个新问题,对于农村基层组织运行与发展的负面作用无疑是巨大的。而这四个问题的出现均与取消农业税后农村基层组织治理资源严重萎缩有必然关系: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失去了原有的通过收取提留而积累的经济资源。另一方面,农村基层组织也失去了原本因收取税费而可以借用乡镇政权的某些能力的政治资源。第三,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实际上因各种原因而很难到达村一级。因此,农村基层组织事实上陷入了空转的局面。也因此,出现如上述四种演变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我们如果不改变现有局面,而任由这四大演变现象发展,农村基层组织最终会向两个坏的方向发展:一是可能沦为资本洗劫农村的工具,二是可能会走向名存实亡。而这两个演变结果显然与中央要求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战略是不相符合的,长此以往,将会危害党和国家在农村的组织基石。

  参考文献:

  [1]党国英.民主政治的动力:国际经验与中国现实[J]战略与管理,2003(5)

  [2]党国英.论乡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兼论中国乡村的民主政治改革[J]开放导报,2004(12)

  [3]卢福营.个私业主主政的村庄治理——以浙江永康市为例[D]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4]戴冰洁.能人主导的村庄治理结构[D]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5]陈柏峰.论乡村体制改革对纠纷解决的影响[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