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个人事迹:西周的人殉和牲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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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的人殉和牲殉,与宗教信仰中的崇拜祖先、祭祀神灵密切相关。实际上,墓葬中出现的奴隶骨架,本身就包含着祭祀和殉葬的双重意义,墓葬中的殉人者,就是宗教中的牺牲者。
  用活人作牺牲,为死去的氏族首领、家长或奴隶主殉葬以祭祀神灵祖先,是古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宗教现象。西周时期奴隶主贵族延续了商代杀人殉葬的宗教习俗,成为当时社会中一种特有的宗教形式。
  不过,这一时期的杀人殉葬之风,不如殷商盛行,但在统治阶级上层仍然有一定的规模。如果从考古资料观察,西周的殉人现象还是不少的。但西周的人殉有一个明显的特点,殉葬以青少年和儿童较多。
  1973 年,在北京西南郊的房山县琉璃河附近,发掘了一批西周时代的奴隶殉葬墓。早在 1964 年,这里曾经发掘过两座奴隶殉葬墓,1974 年又发掘了 6 座①,均为南北向的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其中有两座各殉 2 人,4 座各殉1 人,6 座墓共殉葬 8 人。根据发掘来看,殉葬者在墓中的位置共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放在墓坑南侧的二层台上;第二种,放在墓主两侧的棺椁之间;第三种,放在椁顶上。
  ③  《甘肃灵台西草坡西周墓》,《考古学报》1977 年第 2 期。
  ①  《北京附近发现的西周奴隶殉葬墓》,《考古》1974 年第 5 期。
  M21,殉葬 1 人,年龄在七、八岁,身首分离,位于二层台上。M22,殉葬 1 人,是一个十三、四岁的男性少年,放于棺椁之间,俯身,两腿伸直,两臂屈于胸前,为捆绑所致,颈部有一组石质串珠。 M51,在棺椁之间殉葬1 人,由于骨架散乱,情况不明。M52,在墓主人脚下的二层台上殉葬一个 12岁左右的男性少年,身向内侧,两腿伸直,左臂压在身下,两手相合似捆绑所致。M53,在墓主人东侧棺椁之间殉葬 2 人,其中 1 人是 9—10 岁的男性少年,头向与墓主人相反,另一人为十三、四岁,头向与墓主人一致,两个殉葬者的下肢叠压在一起。 M54,殉葬 2 人,其中 1 人为 17 岁左右的女青年,殉于西侧的棺椁之间,另一个为 15 岁左右的少年,殉于东侧的棺椁之间,头向均向南,与墓主人相反。在殉人墓中,还有殉狗的现象,在填土中一般殉狗 1—3 只,有腰坑的殉狗 1 只。在 M52 的南端,还有 3 座车马坑,其中保存较好的一号坑埋 1 车 4 马,马背均向内,马是将腿捆绑后埋入坑内的。
  从以上 6 座墓的殉葬情况来看,8 个殉葬者中,除一个是 17 岁左右的女性青年外,其余都是未成年的少年。这是琉璃河西周墓葬中一种特殊的殉人现象。从殉葬的人数来看,也是西周墓葬中发现较多的一处。
  在 1961—1962 年沣西发掘时,发现一座保存完好的中等规模的墓葬,在一侧的二层台上,殉葬 1 人,身旁还有随葬的蛤壳①。
  1983 年,在沣西发掘了一座早周墓葬,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室四周留有生土二层台,中间放一棺一椁。在墓底的腰坑中殉狗一只,在两侧二层台的中部各挖一个长方形士坑,坑内各埋葬 1 人,1 人头向与墓主人一致,1人则相反,均为仰身面向墓主人。殉葬者身上还随葬有石璧、贝、蛤蜊、骨管、碎玉片等物。
  1960 年秋,在陕西长安张家坡发掘了 4 座墓,在 M101 北侧二层台上殉葬 1 人,头向和葬式与墓主人相同。在墓主人前边的二层台上,还殉有牛腿和羊腿各一只。在墓葬附近发现一座车马坑,坑中有一车二马,车后还殉葬1 人。发掘者认为该墓的主人可能在生前是拥有车马的贵族。
  1961 年又一次发掘张家坡墓地时,共发掘西周墓葬 124 座,车马坑 5 座,马坑 3 座,牛坑 4 座。其中有 41 座墓有腰坑,用以殉狗,13 座墓殉葬奴隶17 人,最多的一座是 M36,墓内殉 3 人,西侧二层台上殉葬 1 人,头向南,侧身,下肢微屈;南侧二层台上殉 1 人,俯身直肢;北侧二层台上殉 1 人,侧身,下肢交叉,口内含贝 7 枚。在墓的东端填土中,殉葬一具完整的鹿骨架,全身蜷曲呈伏卧状。
  在西周时期用鹿殉葬还是比较罕见的,但殉葬车马比较多见。
  1976、1978 年沣西发掘时,发现一个车马坑,内有 3 组车马,均为 1 车2 马,在其中一组马的后肢上边,横放着一个殉人,仰身直肢面向上。
  早在 1955—1957 年沣西发掘时,在张家坡遗址就发现过 7 座车马坑,其中发掘了 4 座。在一号坑中,埋有一辆车两匹马和一个殉人,二号坑中,两辆车 6 匹马和一个殉人、四号坑埋有 3 辆车 8 匹马和一个殉人①。
  西周时期,用车马作殉葬品比较盛行。作为殉葬的车马坑,一般都有一定的规模,并有人随葬。车和马都是摆得整整齐齐,都是杀死后埋入的。实际上,车马坑也是西周墓葬的殉葬坑,因此,车马坑也是探讨西周埋葬制度和宗教信仰的重要材料。
  ①  《1961—1962 年沣西发掘报告》,《考古》1984 年第 9 期。
  ①  《沣西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 1962 年版。
  西周时期,一方面存在着杀奴隶殉葬,杀牲畜殉葬,同时也存在杀妻妾殉葬的现象。陕西宝鸡茹家庄■伯墓的发掘,就是一个杀妻妾殉葬的例证。在茹家庄一号墓中,并排放着一大一小两上椁室,一次下葬,有一个属于殉葬的性质。一人为双棺一椁,另一人为一棺一椁。根据出土器物分析,一号墓中的两棺一椁者,就是■伯,在他的墓室中出土的铜器,都有“■伯自作用器”的铭文,墓中的一棺一椁者,应为■伯之妾,两人同时埋入,显然■伯之妾是一个殉葬者。在一号墓旁有一座双棺一椁的墓葬(M2),墓中出土的铜器,多有“■伯为井姬作器”的铭文。这表明,M 2 中的死者就是■伯的妻子井姬。
  同时,两墓中还有 9 个奴隶殉葬,M1 中殉葬 7 人,其中有一人殉在墓口的填土中,为女性青年,头与肢骨相距 3 米左右,头骨附近有被火烧过的竹子灰痕,可能是在封墓口之前曾举行过某种仪式,焚烧竹节,肢解奴隶。5人殉葬在活土二层台上,有的双手交叉在胸前,似守门奴隶,还有一人压在车轮下。2 号墓中的东边二层台和北边二层台各殉葬 1 人,侧身屈肢,面向墓壁。在 9 个殉葬者中,有 4 个壮年奴隶,5 个少年奴隶,小的仅有 6 岁左右,这种殉葬的现象在西周还是比较罕见的。
  一般说来,在西周墓中,大批殉人的现象仅属少数,但用牲畜殉葬或用少量的人殉葬还是常见的。1972 年,在甘肃灵台县西南,发掘了 8 座西周墓,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其中有两座小型墓,6 座中型墓,中型墓都有腰坑,坑内各殉狗一只。在另一座墓中,除殉狗外,还殉一马头,在墓口下一米处,殉葬 1 人,身旁有三件铜戈。
  在山东胶东地区,1976 年在蓬莱县发现 11 座西周墓,有两座殉人,其中一座(M8)殉葬 2 人,都放在南侧二层台上,年龄均在十四五岁、上身歪斜,双手交叉,为西周中期墓葬。
  中原地区的河南浚县,从 1932 年开始对卫侯墓进行过 4 次发掘,共发掘墓葬 82 座,在 8 座大型墓中,有两座带有墓道,墓内各殉葬一人,一座墓的殉人同木车一起埋在填土中,呈俯身葬式,另一座墓的殉人同狗一起埋在墓道中,呈屈肢葬式。在两座殉葬墓的附近,还有两座规模较大的车马坑,坑中至少埋车 20 辆,马百余匹,另外还有 8 只狗①。
  西周时期,作为殉葬的一种形式,往往在一些墓葬的附近有许多车马坑。以实用的真车真马来殉葬始于商代,不过数量较少,而且多见于晚期。到西周时期,已发展成一种特有的殉葬形式,在一些遗址中,不但在墓内殉车或殉马,而且还在墓旁专门设立车马坑,可以看出,西周用车马殉葬比殷商时期更富有规模。
  在有的车马坑中,往往还发现有其它动物骨架,如牛、羊、狗、猪等,这种现象,本身可能含有一定祭祀意义。一般说来,车马坑是对墓葬而专门设立的,用车马殉葬的本身,就包含着祭祀墓中死者神灵的性质,使死者在另一个世界中,继续拥有和使用。车马坑中的其它动物,可能还具有更加复杂的祭祀性质。
  用车马作为殉葬品,如同在墓中随葬其它器物一样,都是为了死者的阴间生活。不过,商周时期的殉葬物,不是随便埋入的,显示着一定的等级制度,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享用,所以,殉葬物也代表着墓主人的权力和地位。
  ①  《浚县辛村》,科学出版社 1964 年版。
  用车马殉葬,除宗教意义外,也带有一定的时代特征。这种殉葬习俗的发展和演变,是从崇拜祖先神灵中引导出来的,商周的鬼神观念已经很明显,墓葬内既要随葬衣物、器具或装饰品,还要陪葬车马,杀殉大量的奴隶,以使死者的灵魂不会感到寂寞,反过来让鬼魂的力量为活着的人谋利益,又是让鬼魂高居于凡人之上的宗教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