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行业奖励机制范文: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05:48:17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党政机关

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08]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中央编委在为解决公务员登记问题向地方下达行政编制时,要求各地用5年时间,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2008年4月,新一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重申了这一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委会议精神,确保2011年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消化超编人员的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消化超编人员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行政编制,消化超编人员,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妥善消化超编人员,关系到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的日程上来。党政机关超编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消化超编人员的任务相当艰巨,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中央编委会议的要求落到实处,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以市(地、州)为单位,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制定2011年前本地区消化解决超编人员的规划,包括每年消化超编人员的数量、具体措施,报省级编办。省级编办汇总后报中央编办。省级编办主任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用于消化超编人员。超编人员多的地方,这一比例不低于50%。

 

研究制定鼓励性政策,注重盘活编制存量,实行动态调整,注意总结经验,探索消化超编人员的有效办法。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各级编办都要将超编情况和消化超编人员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禁自定编制用于党政机关、将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混用、超编进人。省级编办要定期对本地区消化超编人员情况进行检查,每年年底将当年工作完成情况报中央编办。中央编办将适时组织抽查,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按期完成。

 

四、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构建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超编进人、混编混岗等问题,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

 

要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进程,提升“三定”规定的法律效力,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事务。认真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约束机制,实行机构编制公开化,使机构编制工作走上健康发展轨道,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