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宣传图片大全:课堂听课评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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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听课评价法(转)

王斌华(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博士、博导)

    课堂听课评价法又被称为课堂观察评价法。通常,它包括预备会议、课堂听课和课后评价三个阶段。

    一、预备会议

    在课堂听课前,评价双方必须举行一次预备会议。我们不应该倡导事先“毫无准备”的课堂听课,因为它不可能获得预期的效果;我们也不应该倡导突然袭击式的“推门听课”,它完全背离了“尊重评价对象”的基本原则。

    预备会议最迟安排在课堂听课的前一天,时间15-30分钟左右,目的是让评价双方预先确定教学进度、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困难和问题、听课方式、听课重点、课后评价的时间和地点等七个方面。

    ⒈确定教学进度

    每一节课都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取决于前一堂课和后一堂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课堂听课前,评价对象应该让评价者了解教学进度。也许,评价者通过学校的教学计划或评价对象的授课计划,已经大致了解了教学进度。不过,在预备会议上,评价对象给评价者再一次明确其教学进度还是必要的。

    ⒉确定教学目标

    在确定该节课的教学目标时,应该以评价对象的意见为准,而不是以评价者的意见为准。如果教学目标严重欠妥,假如不予修正,可能招致教学失败,评价者应该提醒评价对象予以修正。如果教学目标稍有不妥且无碍大局,评价者应该尊重评价对象的意见。总之,一方面,评价者无权越俎代庖;另一方面,评价者不能放任不管。

    ⒊确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常常被称为“备课计划”或“授课计划”。长期以来,在实施“国家课程”的过程中,教师个人的教学计划往往被教师用书中的教学计划或集体制订的教学计划所取代。在课堂中,部分教师几乎到了“教师用书在手,照本宣科”或“集体教学计划在手,照本宣科”的地步。其实,教师用书或集体教学计划在注重统一授课计划的同时,也扼杀了教师的教学个性和创新精神。”

    在实施课堂听课评价法时,应该要求评价对象制定个人的教学计划。这是非常必要的。无论是口头形式的还是书面形式的教学计划,都能让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在课堂听课前有所准备。

    ⒋确定困难和问题

    在预备会议上,评价对象应该向评价者说明课堂教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教学设备破旧的问题、教学资源不足的问题、残疾学生缺乏照顾的问题、个别捣蛋学生的问题。评价者不能忽视这些问题,更不能误以为它们是与课堂听课无关的问题。事实上,这些问题将直接地或间接地关系到教学效果。如果评价者担任学校领导工作,他可以从中了解学校管理方面的某些疏漏。如果评价者不担任学校领导工作,他也可以如实转告校方。

    ⒌确定听课方式

    在课堂听课时,评价者充当旁观者呢,还是充当参与者呢?这是两种不同的听课方式。经验表明,评价者应该兼顾两种听课方式。

    在课堂讲解时,评价者应该毫不起眼地坐在教室的一角,融入到班级群体的之中,像其他学生一样聆听教师讲解、观察实验演示或观看录像。人们称赞这些惯于听课的人是无声的“教室家具”。在开展小组活动时,学生通常围着桌子讨论问题、观察实物或者解答题目,评价者应该在教室里轻轻走动,观察小组活动或者直接参与小组活动。必要时,还可以给小组活动提供一些指导或帮助。

    无论采取何种听课方式,评价者务必作好听课记录。参与小组活动时,评价者无法进行听课记录。因此,他们应该养成“草记”的习惯,在参与小组活动时,及时记下一些关键词汇,作为某种提示。

    ⒍确定听课重点

    如果通过一次课堂听课,要求评价者全面了解评价对象的教学状况,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在预备会议上,评价双方应该通过协商,确定听课的重点。

    听课重点可以分为一般听课重点和特殊听课重点。一般听课重点指的是,“全景式”地或“全方位”地观察整个教学过程。特殊听课重点指的是,集中观察某个教学环节或某项教学技能。对于没有课堂听课经验的评价者来说,第一次听课应以一般听课重点为主,第二次听课以特殊听课重点为主。采用这种策略,课堂听课的效果可以得到保证。对于经验丰富的评价者来说,他们完全可以在一次听课中,同时兼顾一般听课重点和特殊听课重点。

    怎样确定特殊听课重点呢?

    一方面,可以依据评价对象的意见确定特殊听课重点。譬如,评价对象对自己的提问技能表示怀疑,评价者应该仔细观察评价对象的提问方式和学生的应答效果;评价对象对小组活动的效果没有把握,评价者应该集中观察小组活动的步骤、师生的合作态度和学生的参与意识。

    另一方面,可以依据评价者的意见确定特殊听课重点。有时候,评价者已经了解评价对象在教学方面的某些薄弱环节,譬如,不能控制课堂纪律,没有充分发挥教学资源,无法把握上课时间,等等。此时,评价者可以建议或要求把这些方面作为特殊听课重点。必要时评价者可以坚持自己的意见,无原则的迁就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也不利于促进评价对象的专业发展。

    如果授课计划中安排了较多的教学活动,评价双方应该通过协商,集中观察若干项教学活动。评价双方确定的特殊听课重点不宜过多,否则就失去了特殊性。每次课堂听课,最多只能集中观察两个或者三个特殊听课重点。无论评价者的听课经验多么丰富,听课技能多么精湛,要求他们不分主次地、仔细观察太多的特殊听课重点是不现实的。

    确定听课重点因人而异。如果评价对象是小学低年级的教师、残疾学生的教师或特殊学校的教师,应该适当调整课堂听课的重点,较多地注意教师的应变能力、即兴发挥的能力等。

    ⒎确定课后评价的时间和地点

    在预备会议期间,评价双方要确定课后评价的时间和地点。课后评价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课堂听课评价的成效。如果评价者在听课以后根本不向评价对象提供反馈信息,只会使评价对象感到失望,甚至感到气愤,当然也会降低评价者的威信和地位。

    课堂听课与课后评价之间的间隔时间不宜过长,所需时间也不得少于20分钟。课后评价的地点必须是一个安静的,免受干扰的场所。在这个场所,最好没有电话,学生、同事或来客不会前去询问或拜访。把课后评价的地点随意安排在走廊里或者办公室角落里,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行为。

    尽管评价双方精心安排课后评价的时间和地点,但是在课后评价期间,仍有可能受到意外的干扰。评价双方应有思想准备。

    二、课堂听课

    评价者应该在上课开始前进入教室,坐在教室的后面或者角落里。这样,既能观察教学活动,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课堂听课产生的干扰或负面影响。

    评价者提前进入教室后,可以花点时间观察课堂环境。譬如,环视教室四周,了解教室的布局、设计和摆设,了解一下师生的课前准备工作。

    上课开始后,评价者进入记录状态。听课记录尽可能完整,不要间断,在事实、评语和建议旁边作好明显的标记。评价者必须思想集中,书写熟练。当然,要求评价者面面俱到地记录评价对象的一言一行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听课记录可以有所侧重或有所选择。经验表明,无论是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课,还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活动课,评价者不仅应该关注教学效果,而且应该关注教学过程,如教师讲解、教师提问、学生回答、学生提问、学生小组活动、学生相互帮助等。

    评价者必须自始至终地听完一堂课,不应中途进入教室或者中途退堂。

    三、课后评价

    课堂听课结束以后,评价者和评价对象一起来到预备会议期间已经确定的地点。此时,评价对象大多比较紧张,即使他的课堂表现上乘,紧张情绪还是难免的。评价者应该显示出高兴、轻松和兴致勃勃的神态,保持积极的欢迎态度。

    课后评价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评价双方应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课后评价,不要因为电话、来访等其他活动的干扰,过早地结束课后评价。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课后评价的所有议项,可以在近期另外安排一次机会。第二次课后评价不要重复第一次的内容,应该集中关注尚未完成的那些议项。

    课后评价主要包括宣读听课记录、开展自我评价、核查教学目标、发现优缺点和制定改善措施等五项内容。

    ⒈宣读听课记录

    宣读听课记录是评价双方重新回顾上课情景的过程。宣读听课记录时,评价者应该将听课记录的事实、评语、建议毫无保留地呈现给评价对象。宣读时可以穿插一些例子。

    由于评价者按照双方事先认可的原则进行听课记录,因此听课记录比较容易得到评价对象的认可。尽管如此,评价双方还是可以进一步斟酌和协商课堂记录中的某些内容,补充回忆一些教学情节,探讨某些教学行为的合理性,从而作出更加准确的剖析和评价。如果课堂记录得到双方的认可,就不必进一步斟酌和协商。

    通常,评价对象可以从评价者的听课记录中,得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如自己从未感悟到的真知灼见和重要信息。

    ⒉开展自我评价

    在课后评价过程中,应该保证足够的时间,让评价对象对自己的上课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课堂听课评价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高评价对象的自我意识。

    有人担心,评价对象可能一味强调自己的优点,不愿意袒露自己的缺点。事实表明,这种评价对象是少数,绝大多数评价对象都会乐意地开展自我评价,能够正确地对待自己,甚至一味地、过多地进行自我批评。在这种情况下,评价者应该不失时机地对其予以阻止。据说,有人作过一种性别试验,发现男性不太愿意在女性同事面前袒露自己的专业缺点,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为了提高自我评价的效果,可以事先拟定一份自我评价表。这将有助于评价对象系统地开展自我评价。自我评价表分为上课开始、上课期间、上课结束和下节课打算四个部分,每个部分列出若干思考题目。如果评价对象能够在课后评价前拿到自我评价表,并有所思考,那么,将大大提高自我评价的效果。

    3核查教学目标

    在课后评价中,没有必要逐条核查预备会议期间确定的每个议项,但是必须核查教学目标的达到程度。这是课后评价的重要环节。有时候,从表面上看,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手段新颖,授课质量似乎不错,可是对照预期的教学目标后,就会发现某些教学活动偏离了教学目标。课堂教学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活动,能否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是衡量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当然,教学目标不是课堂教学的“紧箍咒”,不能苛求评价对象的一言一行与教学目标“丝丝入扣”。在没有偏离教学目标的情况下,应该允许评价对象灵活机动地穿插教学活动,转换教学节奏,调整教学内容。灵活性也是教师的基本素质。

    ⒋发现优缺点

    通过自我评价,评价对象指出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作为课堂听课者,评价者也可以站在自己的角度,进一步指出评价对象的优点和缺点。无论采取何种表达方法,评价者都应该积极地肯定评价对象的优点。在指出缺点时,不可以采取嘲讽、挖苦的态度,而应该诚恳地分析原因,提出合理的纠正措施。语气应该委婉,措辞应该到位。

    ⒌制订改善措施

    有时候,评价对象课堂教学认真,但由于教学方法不当、课堂纪律太差等原因,教学效果不够理想。评价双方不仅应该分析低效教学的症结,而且应该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一般而言,低效教学原因有三:第一,学校内部的因素;第二,学校外部的因素;第三,教师个人的因素。

    四、课堂听课的评价标准

    课堂听课的评价标准似乎包罗万象,但是仔细地归纳和分类,不外乎学习氛围、课堂环境、课堂管理、教学资源、教学活动、师生关系、教师表现、学生表现等几个方面。

    概括地说,有两种类型的课堂听课评价标准:

    第一,宽泛的评价标准,用于每门学科的课堂教学。

    第二,具体的评价标准,用于某一学科的课堂教学。

    目前,许多学校为了“省事”或“省心”,习惯采用宽泛的评价标准。由于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和要求有所不同,由于各门学科的性质、任务和要求有所不同,因此,这些“一刀切”的评价标准是难以操作的。譬如,“语音语调正确流畅”是英语教学的一项非常重要的评价标准,但是它并不适用于美术教学和体育教学。

    无论采用何种类型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必须依据实际需要,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得到双方的同意。在确定评价标准时,务必通过教师的集体讨论。这样,不仅可以集思广益,而且可以达成共识。长此以往,这种做法有利于学校内部形成群策群力、民主集中的氛围。

    在集体讨论过程中,鼓励全体教师(不管是资深教师,还是青年教师,不管是主科教师,还是副科教师)积极发表意见,共同参与评价标准的制订。集体讨论应注意下列几点:

    ●安排记录人。

    ●鼓励每一位与会者发表意见,包括鼓励记录人发表意见。

    ●对每一位与会者发表的意见一视同仁。

    ●对所有的意见进行归纳、分类和整理。

    五、课堂听课评价法的培训

    课堂听课评价法的培训活动面向评价者和评价对象(主要面向评价者)。培训活动时间约一个整天。以校本培训为主。校方可以建立一个培训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项事宜。

    长期以来,在教师评价的培训活动中,有关课堂听课的培训活动始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安排足够的培训时间。甚至不少人误以为:教师天天进人课堂授课,他们必然是课堂听课的行家里手,自然而然地具备了课堂听课的知识和技能。作为评价者,教师无须接受课堂听课的专门培训,只要指点一番或关照一下即可。

    事实上,许多教师并没有具备课堂听课应有的知识和技能。课堂听课需要具备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他们必须了解课堂环境、学习气氛、课堂管理、教学资源、教学活动、师生关系、教师表现、学生表现等方面的理论和方法,必须掌握课堂记录的方法。否则,在课堂听课时,他们无法从转瞬即逝的教学现象中发现本质的东西,他们的课堂记录必然是主次不分、毫无章法的。课堂听课培训活动,将会大大提高课堂听课记录和课堂听课评价的质量。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位优秀教师担任差班教学工作,尽管他全力以赴,但是教学效果还是不如其他班级。如何正确评价这位优秀教师的教学效果?这就需要运用增值评价法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或者说,就是要求评价者在评价教学效果时,必须考虑那个差班的原有基础,通过某种增值公式,比较准确地评价这位教师的教学效果。如何运用增值评价法?这就是一项重要的培训内容。

    课堂听课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方法和开展培训活动三项工作。

    ⒈制定培训计划

    在制定课堂听课培训活动的计划时,应注意下列几点:

    ●必须阐明课堂听课培训活动的目的。如果没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就无法评估培训活动的成效。

    ●必须拟定课堂听课培训活动的时间表。这样,就可以有条不紊地开展培训活动。当然,在培训过程中,允许一定的灵活度,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地调整培训进度。譬如,在某些活动方面延长一些时间,在某些活动方面可以减少一些时间。不过,培训活动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不要随意更动。

    ●必须注明每一项培训活动的具体安排。让受训者了解每一项活动的内容、形式、地点和时间。在培训计划表上,可以用粗体字突出培训活动的主要事项。在培训开始前,组织者最好以口头形式重复一遍培训计划,从而加强受训者的印象。

    ●必须准备所需的文字资料和培训设施。譬如,事先准备好投影机,并校对好焦距和清晰度,保证坐在后排和边座上的受训者同样可以看清画面。

    ●在受训者集中前,最好在座位上贴上受训者的姓名,便于受训者找到自己的座位。现在比较流行的做法是,座位围成弧形。这样,可以缩短培训者与受训者之间的距离感,可以让坐在两侧的受训者看清楚、听明白,又可以防止受训者“与朋友为伍”、唠唠叨叨说悄悄话。

    ⒉确定培训方法

    培训方法多种多样,比较常用的方法有观看录像、个案研究、现场培训、现身说法等。

    ⑴观看录像

    观看录像是一种比较直观的培训方法。录像生动形象,感染力强,能够引起受训者的兴趣和注意;录像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直接表现评价过程的各个环节,使受训者得到充分的感知;录像可以把一些抽象的评价概念、评价要求、评价过程和评价技能演变成具体形象的内容,使受训者易于理解和记忆;录像可以较好地适应受训者的个别差异,而且可以反复播放,使受训者较快掌握专门的评价知识和技能。

    当然,要保证录像内容真正具有培训价值。必须根据严格的摄像要求和培训要求,经过认真地拍摄和剪辑。这本身是一件费时、耗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⑵个案分析

    个案分析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培训方法。通过个案分析,向受训者介绍和分析专门的评价知识和技能,鼓励受训者参与讨论,吸取经验教训。值得注意的是,个案的选择必须符合培训要求。尽管可能对个案的某些细节作一些修改,或者对内容作某种取舍,但是应该保证其真实性。个案越真实,培训效果越明显。

    ⑶现身说法

    邀请担任过评价者和评价对象的教师进行现身说法,介绍他们的感受和体会。经验表明,最好邀请同一层次学校、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的教师进行介绍。在介绍中,介绍者应该接受提问并给予解释。

    ⑷现场培训

    我们也可以安排“真实”的培训环境,让受训者与评价者和评价对象一起参加真实的预备会议、课堂听课和课后评价,从真实的评价过程吸取经验教训。但是,这种培训方式不一定行得通,因为它可能遭到他人的拒绝。

    ⒊开展培训活动

    培训活动可以以集体形式开展,也可以以小组形式开展。培训范围主要包括预备会议的培训、课堂听课的培训和课后评价的培训。

    在预备会议的培训活动中,受训者应该思考下列问题:

    ●在预备会议上,应该明确哪七个问题(请参见本文第一节)

    ●你对这七个问题都已经了解了吗?你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这些问题吗?如果需要的话,为什么?

    ●在预备会议上,你还打算了解哪些其他信息?等等。

    在课堂听课的培训中,受训者应该思考下列问题:

    ●你准备采取何种听课方式?充当旁观者呢,还是充当参与者呢?

    ●课堂听课时,你如何减少课堂听课可能带来的打扰?

    ●你如何主次分明地、有所侧重地、有所选择地进行听课记录?开展小组活动时,你如何进行记录?等等。

    在课后评价的培训中,受训者应该思考下列问题:

    ●在课后评价时,你打算涉及哪些方面的问题?

    ●在课后评价时,应该完成哪些议项?哪些议项为主?哪些议项为次?各占多少时间?你如何确定它们的先后顺序?

    ●你如何鼓励评价对象开展自我评价?

    ●评价对象将在上课时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你了解各种教学方法吗?

    ●在维持课堂纪律方面,哪些措施得当?哪些措施欠妥?等等。

    六、关于“推门听课”案例分析

    最近一个时期,我国许多中小学倡导“推门听课”。“推门听课”又被称为“随堂听课”,即在事先不打招呼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或校外专家随时进入课堂听课。作为一项教师评价方法,“推门听课”在实施过程中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这里,介绍和分析一个真实的案例。

安徽省某县教委对全县部分教师开展教师评价活动,事先没有跟学校和教师打招呼,由教研员直接进入教室听课,并将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档案。某校一青年教师故意把教研员当作学生,当堂提问。教研员认为受到非礼,中途退出,学生哄堂大笑。教委要求学校处理这位青年教师,但至今争论不休……

资料来源:华东师范大学2001级硕士生许立新提供

笔者曾多次组织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学校领导和来自教学一线的教师讨论这个案例。

    支持者认为:

    唯有事先不打招呼的“推门听课”,才能了解课堂教学的真实状况。如果事先打招呼,难免出现“做秀”或“表演”的可能。

    “推门听课”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师评价方法。如果教育主管部门事先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事先把“推门听课”的评价目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通知校方和教师,并征得校方和教师的理解和同意,就不会出现上述案例中的尬尴局面。

    反对者认为:

    “推门听课”是一种典型的、缺乏民主的听课方式。它完全违背了“评价双方相互尊重”的民主原则。在大力倡导“人文关怀”、“以人为本”和“民主管理”的今天,“推门听课”的做法与现代教育管理思想不太合拍。

    “推门听课”是一种突然袭击式的课堂听课评价法。在进入课堂前,评价者完全不了解教学进度、教学目标、教学计划等相关事宜,有关评价目的、评价标准、评价程序、评价方法等也没有事先得到评价双方的认可。这种毫无准备的课堂听课不可能获得预期的效果,其评价结果必然是主观的、片面的。事后,评价者在没有得到评价对象认可的情况下,又要把评价结果放入这位青年教师的档案里。这种教师评价不可能促进教师的发展,也不可能实现教师与学校的共同的发展。

    评价者事先没有通知校方和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在课堂里故意制造难堪。这表明,评价对象对“推门听课”的做法持抵制态度。他完全可能担心评价者不具备应有资格或评价过程出现人为的偏差。

    教研员是学科专家,理应精通学科。在课堂听课时,如果教研员甘当“学生”,当场坦然回答青年教师提出的问题,不仅缓和了评价双方的对立情绪,而且树立了自己的威信。可惜的是,这位教研员不仅中途退出,而且要求校方处理这位青年教师。这难免给人一种高人一等、盛气凌人的感觉。

    如果课堂听课前事先打招呼,难免有“做秀”或“表演”的可能。但是,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一次绝佳的“做秀”或“表演”都是教师多年的积淀和功力的展示。很难想像一个教学水平很差的教师,经过若干天的“临时抱佛脚”,就能借助“做秀”或“表演”,展示一堂绝佳的“示范课”或“观摩课”。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课题项目《以人为本的师资管理理论与教师评价制度的研究》的系列论文,项目批准号:  0lJA88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