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健身房:第十二章 部门协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8 10:21:29
部门协商主要是对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厅(室)的一些重要工作进行统一平衡,科学地安排。使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集中使用力量,达到全部工作的有序和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部门协商大致分为专门委员会协调、联席会议协调和综合协调三种。
  一、专门委员会协调
  主要是专门委员会在开展工作、履行职能中对本委员会成员的思想、意见的沟通,以及本委员会重要工作的科学安排。
  (一)协调内容
  1、研究布署本委员会当前中心工作;
  2、研究执行上级政协及本级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重要决定、意见;
  3、本委员会开展调研论证的课题选择和以本委员会名义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或报告;
  4、总结、分析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审查阶段性工作计划;
  6、其它需要本委员会周知并要大家共同完成的各项事项。
  (二)议事准备
  专门委员会的议事准备一般是由该委员会办公室或秘书人员进行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明确的议题;
  2、围绕解决问题应具备的主客观条件;
  3、解决问题的设想方案;
  4、对问题解决程度的可能性估计。
  议事准备坚持以下原则;
  1、事先沟通。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将拟议问题向主管领导和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沟通,使大家在思想上有充分准备。
  2、一题多案。对拟议的问题事先要准备几个方案,并对各个方案的利弊进行较详细具体地分析,供会议上选择。
  3、未果复议。专门委员会对一些工作的协调,要坚持充分征求驻会和不驻会领导的意见。有些事项一时意见未能统一,只要不影响工作的进行,不宜硬性拍板定案,可下次再议。特别是对一些不驻会主席的意见,更要注意吸取。
  4、事先印发材料。
  专门委员会协调,不少是研究计划、总结、安排、重要调查报告等。对这样的议题,条件允许,要事先印发材料,请有关人员抽时间看,开会时可直接提意见。不再费时朗读。这种办法利于问题讨论充分,效果较好。
  (三)协商议决
  通过协商,达成比较一致的意见,这是协调的基本目的。在实际工作中,协商议决一般有四种状况;一是与会同志一致同意原定的意见或方案;二是在原计划的基础上进行不同程度的修正或补充;三是否定原来的意见,提出新的意见;四是否定原来的意见,但提不出新的意见。对前三种结果,应按具体的意见实施;对最后一种意见,应重新就协商议题、准备诸事等进行重新安排。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协调意见已经达成一致,不要轻易作原则性改变;如有改变要和有关人员沟通。
  2、协调不一致、但确属好的意见、建议,不要随便放弃,要注意做个别沟通、酝酿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再提交协调会议决。
  (四)落实、反馈
  对协调确定下来的诸事,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去办,并在落实过程中,就出现的问题、落实进度、最后效果及时通报,坚持落实。反馈的制度,才能更好地激发广大委员的积极性,使他们看到自己的意见被采纳,并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对需要请党政有关部门协调落实的事项,要注意催办,经常地到有关部门检查,了解落实情况,有的还可同有关部门联合办理。有些事项也可以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讨论落实办法。
  总之,落实是协调的归宿,不但要做到有议有决,还必须坚持“行必果”。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
  二、联席会协调
  对涉及一个或几个专门委员会或整个政协机关,需要大家共同去做的工作,可召开联席会进行协调。
  (一)协调范围
  1、每月机关工作安排;
  2、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
  3、有关部门提出的需在联席会议上解决的问题;
  4、需要统一平衡协调的其它事项。
  (二)协调方式
  1、书面协调。有些比较具体、相对简单的问题,可采用书面协调方式。如各专门委员会每月工作安排,就可用书面拿出各自的初步计划,由秘书长统一衡量,适当协调,防止“撞车”。
  2、会议协调。对一些涉及面较大,需要配合行动的问题,往往采取会议协调方式。通过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分工、责任和目标,以达到步调一致的效果。
  经协调安排的事项,特别是阶段性工作,可采用列表的方法,诸项摆开。这样,机关工作可一目了然,便于掌握执行。
  (三)落实保证
  通过联席会议决定了的事情,需要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通力合作努力去落实。
  1、要勤于督导。对执行决定中的各部门工作进度及情况经常询问,及时掌握进度,防止因某一项工作的不落实而影响全局。
  2、在适时微调。情况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就某一问题尽管会议上决定了具体实施措施,但在实施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与预想不尽一致的地方,对这些问题要适时微调,以免影响整个工作效果。
  三、综合协调
  综合协调一般是地方政协办公厅(室)同专门委员会之间就某些工作进行协调。这种协调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文字协调;二是事务协调。
  (一)文字协调
  主要是由办公厅(室)文字部门对各专门委员会比较重要的文字材料(如工作报告、建议案、决定等等)进行把关润色。
  文字协调应注意;
  1、充分尊重起草单位的意见。这些单位在起草过程中,一般都要经过反复研究、讨论,有的几易其槁,是付出了艰苦劳动的,对于他们提交的材料。要认真倾听对整个篇章结构的设想、安排。即使不太成功的材料,也不要一概否定。
  2、详尽地搜集和占有材料。修改加工其它单位的材料,除充分使用原稿提供的情况外,还要进一步挖掘、搜集材料所需要的内容,特别是一些典型事例。搜集的渠道大致有三条:一是请起草单位的有关同志座谈;二是调阅他们积累的资料,从中选择可供使用的素材;三是参加他们的有关会议。
  3、主动征求意见。对材料重要地方的修改,特别是对基本观点、整个材料框架的搭配进行修改,应将理由详细向原材料撰拟单位领导同志讲清,得到他们的同意。
  (二)事务协调
  政协机关由各部门组成,每个部门都有相对独立的工作职责。但各部门开展工作中的许多后勤事务性工作,都要由办公厅(室)进行统一的协调配合,才能使整个机关的工作井井有条。在公务协调中应做好以下几点:
  1、公平原则。对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一视同仁,不搞远近亲疏。
  2、严格申报制度。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性工作所需的各项后勤保证,如经费、车辆,会议室使用等,应事前做出计划,向主管部门提出,以便做好准备。
  3、热情周到。后勤部门对其它部门提出的要求要尽量给以满足、一时做不到的,要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对于一些不尽合理的要求,要说明理由,耐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