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云厂商:关于茶叶及其制品的国际标准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8:41:40
        一、任务来源及基本情况

  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的茶叶生产国和出口国,茶叶生产与出口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尤其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和国际食品安全水平的大幅度提升,我国茶叶出口阻力逐年增大。据悉,我国茶叶主要出口市场日本和欧盟2006年将启动新的食品检测标准,检测指标要求更为苛刻。在传统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门槛不断降低的情况下,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日益凸显,各国纷纷利用技术标准设置贸易障碍,提高进口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标准,使我国茶叶出口频频受阻。为改变这种状况,提高我国茶叶及其制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加出口创汇的能力,按照2004年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农企发[2004]4号)”和2005年“关于印发2005年农产品加工业工作计划的通知(农办企[2005]3号)”精神的要求,在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的领导下,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承担了“农产品加工业国际标准跟踪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2005年受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的委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针对茶叶及其制品国际标准情况进行了跟踪研究,现将跟踪研究结果总结如下。

  二、我国茶叶发展历史沿革

  我国是世界上发现和利用茶树最早的国家,根据农业主管部门统计,我国现有云南四川贵州重庆、西藏、陕西、甘肃、广西广东海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山东上海和台湾共21个盛市、自治区栽培和加工茶叶。茶区分布范围极广,从北纬18度(海南三亚)至36度(山东崂山)、东径94(西藏林芝)度至122度(台湾东部海岸)的地域中,都有投产的茶园。根据地域生态、主要品种和适制茶类的差异,我国茶区一般分为江北、江南、西南、华南等四大区域。目前,在跨过北纬38度的一些地区(河北、北京等地),也开始了茶叶的室内试种。

  我国茶区辽阔,茶树品种繁多,历代茶人采用不同的加工技术,创造了绿、白、黄、黑、青(乌龙)、红茶六大基本茶类,形成了数以千计、具有不同特点的茶叶产品。其中有部分茶叶又经过特定的精制工序,成为精制茶,部分精制茶经再加工后成为再加工茶,如各种花茶、压制茶及速溶茶等,而通过进一步地深加工,还可生产出茶饮料产品。在各类茶叶之间,彼此的外形与内质有差别明显。

  茶叶产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不仅体现在茶叶种类的增加,还包括了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检验手段的日益增强。

  到18世纪末至19世纪,因为独有的风味特色,中国茶叶已行销欧洲、美洲、亚洲、非洲和大洋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出口商品。但在19世纪末,经营者为获得高额利润,掺假作伪之风开始盛行。对此,进口国消费者反映强烈,促使各国政府纷纷立法禁止掺杂使假茶叶输入。使华茶出口受到很大的打击,加之其它因素影响,茶叶出口量从1886年的13.4万吨跌至1920年的1.8万吨。据此,有关人士力荐建立茶叶检验机构。

  1915年,浙江温州地区曾自发性成立过“永嘉茶叶检验处”。查禁假茶出口。1929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工商部在上海、汉口两地首先成立商品检验局。1931年6月20日由当时的实业部颁布中国第一个出口茶叶检验法令,7月7日公布了茶叶检验实施细则,7月8日正式开验。规定输出茶类(绿茶、红茶、花熏茶、红砖茶及绿砖茶、毛茶、茶片、茶末、茶梗等)必须经商检检验,合格都发给证书,海关凭证放行出口。茶叶品质检验,则制定最低标准样茶,作为检验依据,并规定了出口茶叶的水分、灰分含量指标。并于同年在实业部国产委员会成立茶叶产地检验管理处,在浙、皖、赣、闽等省的主要茶叶集散地设立机构,办理产地检验。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于1950年3月由中央贸易部在北京召开第一届全国商品检政会议,制定了《茶叶出口检验暂行标准》和《茶叶产地检验暂行办法》,恢复了由于抗日战争而中断的茶叶检验,并增设了检验机构。至80年代末,茶叶检验机构已遍布全国主要产茶省份和主要港口。茶叶被列为法定检验商品,检验项目也从原来的感官品质、水分、灰分、着色等增加到感官品质、水分、灰分、粉末、包装、卫生、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含量、放射物污染、黄曲霉毒素及数量、重量等。

  从1954年至1997年,我国还相继建立了4种出口茶叶贸易标准样(实物样),即:(1)绿茶贸易标准样(包括珍眉、珠茶等);(2)特种茶标准样(龙井等);(3)小包装贸易标准样;(4)红茶贸易标准样,并定期换制。与此同时,还相继由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了涉及茶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多项,其内容涉及品质指标、卫生指标、检测方法、包装材料、栽培、育种、茶叶机械、茶叶制品等,使中国成为世界上茶叶标准最多最全的国家。这些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促进中国的茶叶生产,扩大出口作出了重大贡献。

  三、国内外茶叶加工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国内茶叶加工现状及发展趋势

  1、生产加工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茶叶产业在国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宏观政策指导下,在优势产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总体上持续呈现了产销两旺的良好发展势态,各种全国性的茶事活动接踵而至。各地的统计数据表明,茶叶是当前农业产业中具有突出比较优势的产品,茶叶生产能够快速、直接、有效地帮助农民明显增加收入,是能够具体体现三农政策的优势产业,茶叶生产加工受到了全国茶区各级政府的普遍重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茶园面积迅猛发展,产量、产值快速增长。2004年我国茶园面积达到126万公顷,产量83.5万吨,分别比1990年增长19%、55%,产量约占世界茶叶产量(313.6万吨)的26%,在名优茶带动下,茶叶总产值成倍增长,2004年茶叶产值比1990年增长约3.5倍,年均增长率为12%,高于农业总产值的增长率,从近3年的统计数据看,我国茶园面积每年均以超过6600公顷的速度不断增加。同时茶树无性系良种得到较快发展,新茶园已陆续投产。

  二是茶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近十年来,为适应国内外茶叶市场需求的变化,在农业主管部门的引导下,生产企业积极调整茶叶产品结构,努力扩大了有资源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产品的生产。绿茶作为我国主要茶类,进行结构调整后已成为各茶区发展的重点,绿茶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已从1990年的70%提高到目前的82%,这主要得益于绿茶对北方市场的成功开拓;中低档红茶产量继续下降,高档红茶有一定市场;花茶在长足发展后总量正在减少;乌龙茶在成功拓展国内市场后,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名优茶由于效益好,发展非常迅速,2004年名优茶的产量近30万吨,与1990年相比,增长15倍;名优茶产量占茶叶总产量的比重从3.57%提高到35%;产值所占比重从24%提高到60%。同时,各地的茶叶批发市场建设步伐明显在加快。部分品牌茶叶已率先以连锁和进超市的方式进行销售。

  三是产品质量稳定提高。随着宣传的深入、生产者质量意识的提高以及市场选择所发挥的作用,茶叶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已有良好的提升。据农业部茶叶质量抽查结果显示,2005年我国90%以上的茶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或超过《无公害食品茶叶》标准要求。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发展势头良好。

  2、存在问题

  在我国茶产业全面发展、国内市场产销两旺、国际贸易份额不断提高的同时,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矛盾比较突出,不同茶类质量差异较大。茶叶产业的发展状况,与地区经济的整体水平密切相关。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受劳动力、土地资源成本的制约,同时市场消费能力强大,茶叶生产与加工转向了以高投入换取高产出的精细化作业;而中西部地区,受经济实力的限制,整体水平上生产投入力度尚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目前处于以资源换取发展后续支持的阶段。就茶类而言,绿茶由于名优高档茶的热销和普及,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已达到了世界领先,其它国家和地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难以进行竞争;与此同时,原有传统茶类中的一些产品,如部分黄茶,其加工工艺已经开始转向绿茶;我国传统的工夫红茶和小种红茶,在世界范围内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目前因缺少宣传和推销促进措施,产量正不断下滑,而一直以来中国红碎茶因为品种和生长地域条件的限制,整体质量水平不高,在国际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下,生产效益受价格低迷的影响越发明显;此外,一些传统的压制茶,特别是部分边销茶,由于生产成本与经济效益之间不对称,除少数定点生产的大厂外,存在质量底下的现象,产品问题相对较为严重。

  二是茶产业基础设施落后、质量安全隐患较大制约了我国茶产业健康发展。我国茶叶生产主体可分为个体茶农、茶商或茶叶大户、委托加工基地和自主经营茶场(厂)。而茶叶生产组织主要有五种类型:茶农自产自销型;农民+农民型,即一部分农民种植,一部分农民对外销售。通过亲友关系形成产供销产业链;茶场(厂)+农户型,茶园由农户自行管理,若干个茶农的茶园连片形成茶区,在茶区建立茶厂,按统一标准收购鲜叶,进行加工;市场+农户型,在我国大型产茶区都有一定规模的茶市。茶农通过茶市与外界联系;公司+基地型,茶园还是茶农的,公司与茶农签订协议,制定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提供统一服务。

  三是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投入严重不足。随着农业管理部门的宣传和各种措施的不断深入和落实,茶叶产业的整体状况已不断提升。但由于目前产业结构仍处于调整之中,而占我国茶叶生产主体的大部分生产企业仍然缺乏规模化,对茶产业基础设的投入不足。我国茶树种植以农户为主体,茶园是一家一户经营的,平均每户仅1亩左右。全国有茶厂6.7万家,平均每个茶厂年加工茶叶仅10来吨。茶叶生产大多一直沿袭着传统的方式,特点是中高档茶、名优茶以手工为主;中低档茶、大众茶以机制为主。由于规模小,技术创新和科技引进也存在困难。部分的生产者对全面质量管理的认识和措施还缺少理解,停留于被动进行的状况之中不能深入。各地均存在茶叶加工厂设备落后、厂房破旧、卫生状况差,难以达到食品生产的卫生要求的情况。生产投入不足,卫生质量就缺少保证,品质也很难稳定和提高。这是制约我国茶产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是茶叶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机协调。自2006年起,国内开始实施茶叶产品的市场准入许可制度,由各级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开展审查和许可证发放(即QS认证)。这一举措从出发点看,是为确保茶叶质量,尤其是产品卫生质量的稳定合格性,但是,在实际实行过程中,技术监督部门的权限只能是对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由于缺乏与农业、工商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对整个产业链中上游的生产茶园和下游的市场无法实现有效监控,也就没有真正有效地落实茶叶生产的卫生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加上一些地区存在的地方保护和利益分配因素,此外还有部分审查者对茶叶生产和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不足等情况。因此,就目前情况看,单纯地认为实施这样一种认证制度就能彻底解决茶叶质量安全问题,是不够的,甚至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

  3、发展趋势

  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人均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茶叶行业仍将处于规模不断扩展、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的上升通道中,但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将伴随市场的需求而继续;

  为适应消费者对卫生质量安全的注重和追求,我国原有的茶叶生产模式将出现新的变化。由于国内广阔的消费市尝明显的经济利益和传统生产、消费习惯的影响,规模孝数量多的个体化茶厂(场)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仍然会持续存在,在部分地区甚至会有所增多。但是,通过市场的优胜劣汰,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和效益化的企业将逐步形成最终的产业影响力;

  与此同时,伴随个性化、健康化消费观念的扩展延伸,以及不同茶叶产品的消费喜好者正常的流动,茶叶产品所具有的地域性生产、消费特点将逐步消除,各茶类的发展预计会突破现有的生产格局,呈现以规模促进外销,以特色推动国内市场的发展趋势;拥有优质资源和优良生态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在今后的产业调整中,会在与具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的合作与交流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跃升。

  (二)国外茶叶加工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印度居全球第二产茶大国的位置,也是世界茶叶出口的第四大国。在印度,全国60个茶树种植场的茶叶产量占全部总产量的60%,因而产品质量易于控制,市场容易开拓。印度政府对茶叶拍卖有规定,即茶园生产的茶叶,70%以上要进入拍卖市场(也有介绍说是75%要进入拍卖市场)。国外公司的经纪人和国内零售商一般都从拍卖市场中进货。印度作为茶叶出口大国,受西方茶叶消费偏好改变的影响,以及肯尼亚等国茶叶出口的冲击,加上国内消费的增加,近年来茶叶产量持续下跌,从1998年的8.7亿公斤减少到2004年的8.2亿公斤,为15年以来的最低点。出口量也逐年下滑,茶叶出口量也从2002年的2亿公斤下降到2004年的1.45亿公斤。1公斤高品质的阿萨姆茶5年前售价100卢比(约合2.3美元),现在跌到75卢比(约合1.72美元)。除去不利天气的因素,茶叶价格下降、成本上涨、市场竞争激烈也是重要原因。为挽回印度茶叶昔日的辉煌,印度茶叶企业一面不断开拓新兴红茶市场(包括中国在内);一面也在改变其产品结构,适应正在发生变化的西方社会的茶叶消费习惯;同时印度茶商纷纷采取措施降低生产成本,让优质茶叶能以更有竞争力的价格出售。一些茶叶研究机构也正在加紧开发降低生产成本的新技术并帮助茶厂进行生产加工设备的更新换代。

  印度政府于50年代通过了《茶叶法》,该法是茶叶生产、流通环节的法律依据。印度商业部代表政府依据《茶叶法》对茶叶的生产、流通领域实施监督。商业部下设国家茶叶局,茶叶局是实行具体行业管理的机构,具有管理生产、出口和制定发展计划等行政职能,并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负责技术研发和推广。茶叶局在国内主要茶区都设分支机构。国外在莫斯科、汉堡、伦敦、纽约、迪拜等设立代表处或常任代表。茶叶局官员由政府任命,经费都由政府提供。但总的来讲茶叶局职能在慢慢弱化,而茶叶协会等民间组织的职能在加强。

  2、斯里兰卡

  斯里兰卡茶叶产业已有130多年的历史。斯里兰卡国内每年大约消费茶叶2万吨左右,斯里兰卡一直在与肯尼亚开展激烈竞争,争夺国际茶叶出口霸主地位。尽管2004年实现出口茶叶29万吨,不及肯尼亚茶叶出口量(32.6万吨),但斯里兰卡仍处世界茶叶出口市场的主导地位。据统计,2005年,斯茶叶出口达30.8万吨,同比增长2.83%,并呈现出三年连续小幅稳步增长的态势。期间,斯里兰卡还进口茶叶719万公斤(占其茶叶产量的3%),主要用于拼配茶和再出口。俄罗斯及前苏联各国仍是斯茶叶出口的最大市场,占出口总量的近两成。

  3、肯尼亚

  茶叶是肯尼亚的第一大出口商品,每年为肯尼亚带来约6亿美元的出口收入。茶产业在肯尼亚为50万人提供了直接的就业机会,相关行业为250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连续十年来一直居斯里兰卡之后。排世界茶叶出口第二位的肯尼亚,2004年茶叶出口量较上年猛增了21%,跃居出口第一。根据肯尼亚茶叶局公布的资料,2005年,肯尼亚出口茶叶34.9万吨,仍是世界最大的茶叶出口国。肯尼亚蒙巴萨市是非洲茶叶的出口港市。蒙巴萨茶叶拍卖中心聚集了来自马拉维、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津巴布韦以及非洲其他产茶小国的茶叶。因此,在这些国家生产的茶叶可能就被统计在肯尼亚的茶叶出口中。

  日本全国现有茶园面积5万公顷,总产量8.98万吨,茶农约24万户,主要分布在静岗、鹿儿岛、三重等8个县。茶树品种比较单一,薮北种占83%。日本茶业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相当高,茶树修剪、采摘、加工、包装基本上都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日本茶叶几乎是青一色的蒸青绿茶,只是依据档次不同从中分出玉露、玉绿、抹茶、番茶、煎茶、焙制茶、玄米茶等。日本茶园90%属于农户所有,生产技术主要由茶叶指导者协会提供服务和协调。由农协统一购置生产机械、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加工,组织化程度很高。茶园管理现代化,园貌整齐划一,树势健壮,单产高,效益好。

  日本在20世纪20年代就有简单的精揉机用于茶叶加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制茶机械已很先进,不仅台时产量大,而且产品质量稳定。茶叶加工基本上都由高度自动化的蒸青生产线来完成。一般每套蒸青机1年仅开工40~50天,由于造价高,茶农以每15~20户联合购置一套。极少量的高档玉露茶由熟练工人手工制作。手工茶每100克卖价高达3万日元,是机制茶价格的10~100倍。

  近年来因茶饮料的倍受关注,使日本茶叶行情一路飘红。但根据日本有关部门的统计显示,今后一段时间,茶市场却不容乐观,特别是一些绿茶加工厂、茶商都将因库存量多大而一筹莫展。主产地之一的鹿儿岛县茶市场的平均价格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成。最大产地静冈县预计下跌300日元左右,跌幅为3成。在日本进口绿茶中,95%来自中国,5%来自越南等其它国家和地区。乌龙茶完全依靠中国大陆及台湾省供给,红茶来自印度、斯里兰卡等国家。预计随着经济的增长和茶叶保健功效被广泛认可,日本国内茶叶消费仍有一定的增长空间。

  越南现在拥有600家茶叶生产和贸易公司,其中包括234家出口企业。由于越南茶叶缺乏长久性贸易伙伴,因此易受国际市场的价格波动影响,所引起的贸易变更也较多,最近一些进口国(商)例如印度制定的新管理条例,对茶叶进口施加了严格的限制性条例,就使越南茶叶出口受限。

  四、我国茶叶进出口贸易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茶叶的主要出口市场

  目前,我国与世界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茶叶贸易关系,我国茶叶出口主销市场为摩洛哥、日本、美国、俄罗斯、欧盟、东南亚及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其中亚、非地区占80%,其次是欧洲和北美洲。摩洛哥、日本、美国和俄罗斯,上述4国进口我国茶叶量占我国茶叶出口总量近45%。

  1、摩洛哥市场

  摩洛哥是我国绿茶主要出口国,年进口中国绿茶近5万吨,绿茶进口量的60%以上集中在三大茶叶进口商。该国绿茶进口价格和市场的稳定,将直接关系到我绿茶生产和出口价格的稳定。

  2、俄罗斯市场

  俄罗斯是世界主要茶叶消费国和进口国,俄罗斯年进口茶叶16万吨左右,2004年我国对俄罗斯出口茶叶1.5万吨。俄茶叶消费需求相对稳定,俄罗斯大多数人爱喝红茶,但近几年,我国绿茶和特种茶逐渐被当地消费者认识和接受。该地区茶叶消费者总体对我国茶叶缺乏感性认识,我国茶叶的声誉远远低于斯里兰卡、印度的产品,甚至低于日本。随着俄罗斯经济的复苏,中国茶叶出口有很大扩展的空间。

  3、日本市场

  日本茶叶消费每年大约为14万吨。2004年我国对日茶叶出口有了恢复性的增长,为3.7万吨。在我国对日茶叶出口量同比增长中,对日绿茶出口增幅较大,乌龙茶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日本消费者正兴起消费绿茶热,导致绿茶消费量大幅增加。

  日本对茶叶内含物的机理研究有一定深度,所以在茶叶产品的开发利用方面也卓有成效。茶叶除了常规泡饮之外,新开发的产品主要有四大类:一是茶饮料。日本最早开发成功罐装饮料,而且市场销售量迅速扩大。茶饮料已经成为百姓最主要保健饮品之一;二是茶药品。由于茶叶具有降血压、降血糖、抗癌、抗菌等功效,生产提取的茶多酚等药品在医药保健上得到广泛应用;三是茶食品。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茶食品花色品种较多,如茶糖、茶饼干、茶面食、茶冰淇淋等;四是工业用品。有茶化妆品、洗涤用品、茶袜子、茶T恤等。

  由于缺少品牌,企业间恶性竞争,争相降价,国内对日茶叶出口单价已呈下降趋势。应加大力度开拓日本茶叶市场,利用多种途径向日本消费者宣传我国各类高档、精品茶,促进我国对日茶叶贸易。

  4、德国市场

  中国占德国茶叶进口份额为18%,与印尼并列最大进口国。其他主要进口国为印度(14%)、斯里兰卡13%和越南7%,亚洲地区占其进口70%以上。非洲、南美各占8%和5%。2000年以来,德国茶叶消费量略有下降,从近2万吨降至1.8万吨。德国人均每年喝茶25升,是人均咖啡饮用量的六分之一。2004年德国茶叶零售额为3.95亿欧元。由于饮茶保健观念不断加深,药草茶和果味茶消费增长较快,红茶、绿茶消费有所下降。药草茶销售额达1.64亿欧元,占据40%以上市常果味茶销售额1.08亿欧元,占20%。红茶、绿茶各为9300万和3000万欧元。食品连锁店是最主要的茶叶销售场所,占销量61%,茶叶专卖店占16.3%,餐饮业、邮购业分别占4.9%和4%。

  5、美国市场

  美国是我国茶叶出口第四大市场,2004年我国对美出口茶叶1.73万吨,以散装低档茶为主。美国茶叶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主要得益于:一是人们健康意识不断增强,茶叶有益健康且可防病治病的观念日益被人们所接受,已成为美国人心目中最理想的健康饮料。最近10年,绿茶进口有较大幅度增长,美国茶叶消费品种已发生较大变化;二是茶叶消费方式或茶叶类别日益多样化,饮茶越来越方便,其消费主要有四大茶类:袋泡茶、速溶茶、加香料茶和冰茶。美国茶叶市场前景广阔,尤其是绿茶、特种茶及经认证的有机茶。

  6、欧盟市场

  自欧盟实施进口茶叶农残检验新标准后,我国对欧盟茶叶出口量逐年下降,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已基本止跌。分析其原因是由于:一是国内多数茶叶出口企业建立了有机茶、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有效控制了茶叶农残含量,提高了茶产品质量。二是随着国外消费者对中国绿茶保健作用认识不断加深,我国绿茶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有较强潜力。2004年我国对欧盟(15国)茶叶出口1.63万吨,同比增长9.5%。

  7、中东市场

  中东是全球茶叶主要消费地区,该地区以红茶消费为主,近年来我国对该地区少部分国家茶叶出口略有增长,但总体增长势头不强。巴基斯坦是世界第三大茶叶进口国,年进口茶叶10万多吨,伊朗年进口茶叶3万多吨。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拓展该地区茶叶市场,对我国茶叶出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二)我国茶叶出口的主要特点

  2005年我国茶叶出口增加到28.7万吨,占茶叶生产量的三分之一,出口金额4.37亿美元,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茶叶出口国。茶叶出口占世界的近20%。近年来,我国出口茶类也发生结构性变化,绿茶与特种茶出口快速增长,当前的出口量均较1990年增加两番。2005年我国绿茶出口量达到20.6万吨,比1990年增长2.5倍,特种茶出口量达到4.5万吨,比1990年增长近2倍。

  按照我国入世承诺,2006年我国对茶叶出口经营权将进一步放开,茶叶出口配额管理随之取消。同时,国外茶叶也将陆续、有规模地进入中国市常当前我国茶叶出口主要有以下的特点:

  1、中国出口红茶的全球地位正在下降

  中国茶叶在世界上面积与产量第一,出口第三,创汇第四,但是创汇主要依靠规模和数量获得。当前在国际茶叶贸易中,红碎茶占主导地位,红碎茶出口量占全球出口总量的83%以上。而我国红碎茶受生产成本、经营方式、产品质量固有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市场竞争力弱,红碎茶的出口均价为斯里兰卡的4成,印度的6成,肯尼亚的8成。

  2、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及贸易形式受国际市场影响发生明显变化

  今后一段时期,世界茶叶市场的发展趋势一是绿茶上升,红绿茶的消费比例从70年代的9:1上升到现在的3:1;二是东欧、亚非进口国地位上升;三是贸易重心由消费国向生产国转移,现在斯里兰卡的90%、肯尼亚的70%、印度的64%都在本国成交;四是国际竞争“国内化”;五是产茶国自销量上升。在这种趋势下,我国茶叶出口总体态势将是:出口量增值下降,但名优特种茶供不应求,价格上升。

  3、采购商、采购品种、采购方式随着全球一体化加快而呈现出时代特征

  在海外的华人转而经营茶叶的在增加。随着全球化的步伐加快,海外超市、食品公司、中小茶叶公司改变原来向当地茶叶进口公司进货方式,正在转为自营直接进口茶叶。传统海外大型茶叶公司的垄断销售地位将被打破。由于中国的对外开放,中国茶叶品种、茶叶品质特征越来越被海外茶商及消费者所认同,海外茶商有了更多的对茶品种进口采购的选择权。采购方式上,正在由传统的少批多量,向现代的多批少量发展;由单一品种向多品种采购转变;由原来向一个茶厂采购转变为向多家茶厂综合型一站式采购。海外公司由原直接赴茶厂单一采购向定样招标采购方式转变。随着国外茶叶公司竞争加剧,有一定实力和战略眼光的海外茶叶公司积极寻求在中国建立合作基地。海外茶商全球化采购与全球化经营特色日益显现。

  (三)我国茶叶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经营体制经营方式以传统为主,全球化经营主体急待形成。我国茶叶全球化正处于起始阶段,表现在:以原料出口为主;被动出口等商进门为主,主动出口走出国门主动营销很少;传统产品为主,创新产品很少;单个企业出口为主,联合进军海外很少。

  二是有名茶而无名牌。茶叶产供销中间环节过多,缺少足以和国际茶叶巨头抗衡的大茶叶公司。另外,随着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大力发展茶叶出口创汇,其价格更为低廉,这对于过去一直以低端茶叶市场为主的中国茶叶出口冲击很大。

  三是出口茶叶企业无序竞争,成交价格下滑严重损害了生产者利益。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茶叶出口的限制逐步放开,拥有自主出口权的企业增多,出口的渠道也明显增加,随之而来的是竞争加剧,因为彼此之间的压价,加上国际市场茶叶产品目前仍处于供大于求的局面,出口产品的利润空间从总体看在不断减小,相当多的传统出口生产企业被迫放弃出口,取而代之的是经营方式更灵活、管理运营体制更高效的私营企业,由于需要依靠规模获得效益,导致产能增大而加工的精细化程度不足,产品的品质水平在我国茶叶总体质量水平中处于中下。

  四是茶叶进口国苛刻的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茶叶国际市场开拓的主要障碍。这一点在后文中予以专述。

  五、茶叶及其制品国际标准状况

  对于茶叶的品质评判,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域,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由于茶叶已经成为全球贸易化中有最广泛流通性的农产品,从生产国到消费国,茶叶遍及了全球的每一个地区。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并有针对性地满足贸易的需要,各国及国际组织发布了一系列的生产规程、产品及检验方法标准。

  (一)国际标准

  为维护茶叶的信誉,促进茶叶市场繁荣,保护消费者利益,ISO/TC34/SC8农业食品技术委员会茶叶分技术委员会,先后推荐了相应的茶叶国际标准和检测方法。

  1、ISO标准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ISO/TC34/SC8围绕组织制定红茶标准,进行了大量调查分析、试验研究,并在70年代中期先后推出出ISO1572等标准,ISO标准中涉及到茶叶标准共有24项标准,其中,有17项方法标准、4项是质量标准、3项基础标准。ISO标准主要包括产品品质质量及其分析方法和产品的术语、分级、操作、运输和贮存等要求内容,侧重点在于保障茶叶的品质理化质量,项目设置非常细致、全面。在ISO标准中没有涉及到茶叶安全质量标准。

  红茶的品质要求集中反映在ISO3720中。该标准在引言中肯定茶叶品质一般由茶师通过感官审评来评价,而标准的技术要求则是根据化学特定成分来确定品质规格的。标准将水浸出物、总灰分、水可溶性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水溶性灰分碱度和粗纤维作为红茶的特定的成分,规定了最高(低)限量指标:(1)水浸出物%(m/m)最小值32;(2)总灰分%(m/m)最大值8,最小值4;(3)水溶性灰分(总灰分的%)最小值45;(4)水溶性灰分碱度(以KOH计)%(m/m)最大值3,最小值1;(5)酸不溶性灰分%(m/m)最大值1;(6)粗纤维%(m/m)最大值16.6。并且规定上述相应的国际标准为检测方法。ISO3720的技术要求可以保证红茶不掺杂,不受泥土污染和叶子不地份粗老。但由于尚未将茶叶的滋味、香气分析要求包含在内,因此,检测内容还有待充实。目前,全世界共有30多个国家采用这一标准,其中包括世界主要茶叶出口国印度、斯里兰卡和肯尼亚等,以及某些主要进口国,如英国等,都基本参照或等同转化执行国际标准。赞成ISO3720的国家有:澳大利亚、肯尼亚、奥地利、墨西哥、比利时、新西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埃及、葡萄牙、法国、罗马尼亚、德国、南非、加纳、斯里兰卡、匈亚利、泰国、印度、土耳其、伊朗、英国、以色列、南斯拉夫等。我国茶叶标准修改采用ISO标准8项,非等效采用ISO标准1项。

  20世纪70年代末TC34/SC8就着手制定速溶茶的规格。1982年首先推荐出ISO6770-1982速溶茶自由流动堆积密度和紧密堆积密度的测定;1984年推荐ISO7516-1984速溶茶取样方法;1989年又通过ISO7514-1989速溶茶总灰分测定、ISO7513-1989速溶茶水分测定、ISO6709.2速溶茶规格。配套完成了速溶茶产品规格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速溶茶规格中规定了固体型速溶茶的定义和化学特征要求,并规定水分最高限量为6%,灰分最高限量为20%。

  制定绿茶规格的议题在TC34/SC8第十次会议上列入了议事日程,决定由印度主持这项工作,但印度始终未能提交有关报告。5年后的第13次会议,美国建议由中国承担,中国表明了乐意承担的态度,并草拟了国际绿茶规格工作草案初稿,由美国向TC34推荐立案。现已通过工作草案初稿,正在加快研究工作草案二稿和标准建议草案。绿茶规格和红茶规格一样,也是以化学成分为技术要求而建立标准。在工作草案中,除了将水浸出物、总灰分、水溶性灰分、水溶性灰分碱度、酸不溶性灰分、粗纤维作为化学特定成分,还规定了儿茶素总量。由于儿茶素总量迄今尚未建立标准的检测方法,SC8要求各成员国收集有关测定方法及测试资料,以便作为一项新的工作议题立案研究。

  红茶分级命名是作为国际通用语言,给买卖双方提供方便,以促进国际贸易。1982年TC34/SC8规定了红茶-术语的附录,推荐了红茶等级标准,列出了红茶中叶、碎、片、末茶的38种花色名称。同是时决定由英国承担研究分级命名的可能性,进而探索一种能用于贸易的茶叶分级方法。但鉴于目前各国分级方法不一,规格不易统一,SC8同意继续研究改进其分级方法以寻求其他更恰当的方法。

  现代化的包装运输发展很快,加上木材原料紧张,茶叶包装提上了议事日程。20世纪80年代初,英国就进行了大量研究,在第11次会议上建议用多层纸袋代替木箱和纸箱包装,并提出了适用于集箱和托盘运输的纸袋规格,引起了各国注意。美国、荷兰等西欧国家相继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研究。但由于纸袋原料要进口等原因,生产国对些难以接受,尤其对铝箔质量规格争议很大。直到1989年第14次会议上,经过长时间讨论,同意将英国提交的纸袋规格标准工作草案修改后作为建议草案注册。目前红碎茶在国际贸易中,各国已不同程度使用纸袋包装,虽然纸袋规格、质量不一致,但基本上符合标准袋的设计规格要求。

  2、CAC标准

  茶叶在CAC分类表中属于天然饮料类,因此在农药残留限量、食品污染物、添加剂评估和限量上,是参照执行天然饮料标准的。CAC标准中涉及到茶叶的标准共有5项,其中有4项是方法标准,1项是安全质量标准。FAO、WHO先后制订了茶叶中18种农药的残留限量标准,但相继又撤消了其中的2种,因此目前有效的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16种。FAO、WHO所制订的残留限量标准明显较欧盟的标准宽松,世界上许多国家,如美国、印度、日本、韩国等国的残留限量标准,都参照该标准制订。我国目前标准在参照CAC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农药的使用情况下先后制定了22种农药残留限量指标。我国标准水平要高于CAC标准水平,在相同6项指标中有4项严于CAC标准指标,有2项指标相同。

  3、FAO标准

  为统一各地区的基本卫生安全要求,FAO通过协调,于1990年代制定了一系列的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作为结果判定的参照依据。

  FAOMRL标准

  MRL标准(mg/kg

  0.1

  (二)国外标准

  美国进口茶叶的最低标准是通过不同方式和评茶师的感官审评建立起来的。在1987年制定的“茶叶进口法案”中规定,所有进入美国的茶叶,不得低于美国茶叶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最低标准样茶。最低标准样茶,每年从贸易样中先订,计有7种:(1)中国红茶(包括台湾省);(2)红茶;(3)乌龙茶(包括台湾省);(4)绿茶;(5)中国包种茶(包括台湾省);(6)香料茶(spicedtea);(7)加香茶(flavoredtea)。各类进口茶叶,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管理规定》,必须经美国FDA抽样检验,对品质低于法定标准的产品和污染、变质或纯度不符消费要求的,茶叶检验官有权禁止进口,对茶叶的农药残留量除非经出口国环境保护部门许可,或按规定证明残留量在允许范围内,否则属不合法产品。

  2、澳大利亚

  海关“进口管理法”1975年和1977年先后规定,绝对禁止进口的茶叶有:泡过的茶叶、掺有假茶或不适合人类饮用的茶叶、有损于健康和不合卫生的茶叶。对一般进口茶叶,必须符合下列标准:水浸出物不少于30%(以干态计),总灰分不超过8%,水溶性灰分不超过3%(以干态计)。

  进口茶叶必须符合1975年修订的“进口茶叶管理法”规定的如下标准:(1)各类茶叶必须用茶树的新梢嫩茎、芽、叶制成,根据不同制法分为红茶和绿茶;(2)各类茶叶的香气、滋味、颜色、品质必须正常,不得掺有泡过的茶叶、假茶或混有外来物质,不得着色或混有金属物质;(3)茶梗不超过20%;(4)水分不超过8%;(5)灰分不超过8%,其中水溶性灰分不少于总灰分的50%,水不溶灰分不超过1%;(6)绿茶、红茶多酚不超过12%和17%;(7)水浸出物不少于32%;(8)咖啡碱不少于2%。水溶性灰分碱度100克样品中不少于22毫克当量;(9)包装必须是对茶叶无害而适合茶叶储藏的容器。

  4、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的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3种:PS493-1965茶叶标准-A、PS18-1958茶叶包装箱及制箱用胶合板、PS784-1970茶叶标准-B。这些茶叶标准中规定红茶必须经过发酵、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允许含茶梗,但不允许未发酵的,含梗量不得超过10%。绿茶必须经过干燥而正常,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灰或其他杂质。茶叶理化标准有:(1)水浸出物不得低于33%;(2)总灰分含量应在3-8%之间,其中水溶性灰分占总灰分的比例不低于45%;(3)水溶性灰分碱度,以K2O计应在重量的1.5-2%;(4)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超过0.8%。(5)粗纤维含量不得超过15%;(6)咖啡碱含量不得少于2.5%。(7)茶多酚含量不得少于10%;(8)红茶水分不超过10%。以上限量标准均有其相应的检验方法。

  英国已把ISO3720红茶规格标准等转换为英国的国家茶叶标准,规定从1981年4月1日起,凡在伦敦拍卖市场出售的茶叶,必须符合这个标准,否则就不能出售。并将ISO1839-1980茶叶取样方法,转换为BS5987-1985英国标准。其他标准还有:

  BS6008-1985茶-供感官检验用茶汤的制备;BS6048-1987茶-红茶技术条件;BS6049/1-1985茶-已知干物质含量的磨碎试样的制备;BS6049/2-1985茶-在103摄氏度失重的测定;BS6049/3-1985茶-水浸出物的测定;BS6049/4-1988茶叶总灰分的测定;BS6049/5-1981茶叶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BS6049/6-1988茶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BS6049/7-1971茶叶水溶性灰公碱度的测定;BS6325-1982茶-红茶有关术语词汇;BS6986/1-1988速溶茶取样方法;BS6986/2-1988速溶茶松散密度和压实密度的测定方法。

  智利茶叶国家标准有:(1)水分不超过12%;(2)粉末不超过5%;(3)含梗量不超过20%;(4)总灰分不超过8%;(5)10%盐酸不溶灰分不超过1%;(6)水浸出物红茶不少于24%、绿茶不少于28%;(7)咖啡碱不少于1%。

  法国赞成ISO3720,并十分重视标准中茶叶代用品的鉴别,其茶叶国家标准有下列10种:

  NFVO3-001-1972茶叶规格;NFVO3-340-1972茶叶取样;NFVO3-341-1966茶叶试验用粉末状样品的制备;NFVO3-342-1966茶叶水分和挥发性物质测定;NFVO3-343-1968茶叶水浸出物测定;NFVO3-344-1968茶叶总灰分测定;NFVO3-345-1968茶叶水溶灰分和水不溶灰分测定;NFVO3-346-1968茶叶水溶灰分碱度测定;NFVO3-347-1968茶叶酸不溶灰分测定;NFVO3-355-1972茶叶制备感官审评用的茶汤。

  8、罗马尼亚

  马尼亚茶叶国家标准有以下4种:

  STAS:968216-1975红茶;STAS:968217-1976茶的灰分测定;STAS:968214-1974茶叶从大容器中取样;STAS:968215-1974茶叶从小容器中取样。

  9、保加利亚

  茶叶国家标准有:

  B.A.C9808-1972红茶;B.A.C2757-1977开胃茶;B.A.C2758-1977安神茶;B.A.C2759-1977利尿茶。

  德国赞成ISO3720,除有严格的茶叶卫生标准外,定有以下检验方法标准:

  DIN10800-81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干物质含量的测定;DIN10801-86茶咖啡碱含量的测定;DIN10802-83茶总灰分测定;DIN10803-85茶水浸出物的测定;DIN10804-86茶叶和茶叶制品的检验_茶柔质含量的测定:DIN10805-87茶酸不溶灰分的测定;DIN10806-83茶试样制备;DIN10809-88茶感官审评方法。

  德国在实施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时执行着双重标准。除了欧盟的标准外,德国还制定有自己的标准。德国的标准是世界上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最严的标准。2001年德国新颁布的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39项,另有240项泛指所有植物性材料的标准。除了农药外,还包括一些农药中助剂的残留限量标准,如包括八氯二丙醚(S421)增效剂的残留限量标准。我国标准中有13项相同指标中有4项指标与之相同,其余9项标准指标都宽于德国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但是由于德国执行的双重标准,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从德国标准的本身来进行对比分析。

  捷克和斯洛伐克的茶叶标准有:茶叶取样;(CSN580115-89);茶叶词汇(CSN581303-88);发酵红茶一般规定(CSN581350-74)。匈牙利的茶叶标准有:茶叶(MSZ8170-80)。沙特阿拉伯的茶叶标准有:茶叶(SSA275-82)。

  六、茶叶进口国在茶叶标准方面设置的技术壁垒情况

  2006年我国对茶叶出口经营权放开后,茶叶出口配额管理随之取消,届时大批内贸生产、流通企业会期待进入国际市场,出口竞争极可能会一哄而上,出现“自相残杀”的局面,使茶叶出口价格可能急剧下降,让进口国坐收渔利。而进口国对于我们的产品出口,也不会照单全收。将是以日益苛刻的各类技术标准阻挠、限制我们产品的进入。近年来,随着带有技术壁垒倾向的国外市场准入标准不断实施(以发达的进口国和地区为主),对我国向部分地区的茶叶出口产生了不利影响,如我国出口欧盟地区的茶叶明显减少。与2000年相比,至2004年我国出口欧盟茶叶量和出口金额分别下降了22.3%和17.3%,至今仍处于下滑的状况中,究其原因,不断更新的市场准入标准的实施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

  目前欧盟的准入标准要求在世界范围内是属于最严格的,欧盟指令中涉及到茶叶指令共有13项,这13项指令涉及到的内容都是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的指令。许多标准采用分析仪器检测低限LOD作为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此外,针对我国常用农药也规定得很严格,如2000年6月22日发布的欧盟委员会指令2000/42/EC将氰戊菊酯最新欧盟限量提高到0.05mg/kg,远远高于我国的0.1mg/kg,这是导致我国茶叶的氰戊菊酯超标率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因素,也造成了我国出口欧盟茶叶的首次剧跌。2002年12月16日颁布的新标准中将乐果由0.2mg/kg变为0.05mg/kg,是我国指标的两倍,同时还新增加了农药生产中使用的增效剂,如S-421(八氯二丙醚)0.01mg/kg、阿维菌素0.02mg/kg等严格的限量标准。2003-2004年,欧洲几乎全面禁止了对我国农残问题突出的乌龙茶的进口。欧盟的指标带有一定的针对性,具有明显的技术壁垒倾向。表现在:

  (一)农药残留限量指标种类多,同时指标的设置显著提升

  欧盟所颁布的农药残留标准涉及茶叶指标的目前已达189种,一些农药指标的设置,已降为原有指标的1%~10%,更有超过85%的指标采用仪器检测低限作为标准规定,即要求分析仪器不得检出,而其中有大部分是我国目前技术水平尚无法检测的。

  (二)指标涉及面广

  指标涵盖了在生产中使用的各种农药类型,也包括了在农药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产品增效剂等化学品。在全部指标中,有相当部分是欧盟各国已停产,而欧盟以外地区尚在生产使用的农药,其中有许多农药残留指标是我国目前技术水平正进行实验方法分析,尚无法应用于茶叶产品检测。

  (三)对农药指标要求有针对性地不断更新

  突出地表现在近年来,当我国茶叶行业经过艰难地调整,花费巨大的代价适应了欧盟实施的一些准入标准(如氰戊菊酯、三氯杀螨醇等)后,新的标准要求又再次出现,自去年起,欧盟提出了严格的硫丹限量指标,将残留限量从30mg/kg调整为0.01mg/kg,这是我国茶叶生产者将面对的、新的严峻局面。这一农药作为广谱的杀虫剂和原有农药的替代品,目前被广泛应用于我国茶叶生产中,其降解时间较长,在欧盟实施标准的起始时间前,尚不能满足新的限量要求。虽经我国茶叶专家据理力争,改为以一个暂时性标准作为缓冲期过渡,但今后的生产仍然要面对类似的、新的变化。可以确定,这些标准制定时带有一定的针对性,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摄入毒性分析,具有明显的技术壁垒性质,存在不合理因素。

  欧盟每年产茶季节修订农残限量标准,这与CAC法典制定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的依据——风险评估不一致。同时也与SPS协定中的第4条“等效性”以及TBT协定中“2.4”对国际标准的“认同性”不吻合。也未实施TBT协定的2.5中的“对其技术法规的合理性进行说明”,没有按2.12规定给各成员国“在技术法规的公布和生效之间留出合理的时间间隔”,这些也正是我国可向“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提出要求,按TBT协定的第14条“磋商和争端解决”的有关规定解决。2005年5月3日和6月2日,欧盟先后发布了G/SPS/N/EEC/260和G/TBT/N/EEC/85通报,将硫丹排除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附件1中,取消了此活性物质的授权,两项通报的拟生效期均为2005年8月1日。根据相关通报G/SPS/GEN/557的规定,该两项通报生效后,硫丹在产品中的MRL将按照0.01mg/kg执行。硫丹是一种具有杀螨作用的有机氯类广谱杀虫剂,在茶园中应用比较广泛。据农业部统计,目前硫丹在茶叶中的每年推广使用量为40吨左右,应用面积50万亩次。此次欧盟撤消硫丹登记的260指令即将对我国相关产业产生的重大影响。如果处置不当,我国茶叶出口将又一次遭受由于农药残留过高而引起的贸易壁垒。同时欧盟的新指令,具有壁垒的扩散效应,往往引起其它国家的效仿。

  从近年来我国茶叶生产的情况分析,出口欧盟茶叶所面对的技术性壁垒是无法避免的。在一定时期内,我国会出现暂时的、部分的茶叶出口被动局面,所采取的对应措施,是在生产中调整农药产品,这需要付出信息传递、调整时间和资金投入为代价,对出口市场销量和声誉也有影响。由我国近年茶叶出口的情况看,长期影响会更多体现为因检测费用、贮运时间等影响,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由此制约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由于我国绿茶出口对日本茶农带来了冲击,日本采取了类似原产地保护的措施,蒸青茶在市场上出售时必须标明产地,经销商不敢将中国生产的蒸青茶拼进日本本地生产的蒸青茶销售;加上日本经销商对我国蒸青茶生产情况了如指掌,销售多少,进口多少,随时要货,不搞库存,增大了我国蒸青茶的库存压力;同时日本也开始实施技术壁垒,保护本国茶农利益,提高对出口到日本茶叶农残要求。

  日本在2006年6月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卫生法,不仅将茶叶设限农药数量增加到214种,还规定设限外的500多种农药残留以“一律标准”严格要求,即统一以0.01mg/kg为限量,同时将检测茶汤的方法由原先采用的茶汤检测法,修改为更严格的试剂直接提取干茶法。此“一律标准”将增大我国出口日本茶叶检出农药的几率,并成为违禁的理由追究出口企业。但日本的准入标准制定有相对的合理性,并非不能达到。只要产茶地区认真执行无公害标准,基本上就能符合出口日本的要求。其障碍主要在于日本的准入标准规定了产地登记措施,注重过程管理,强调有齐全的档案记录备查,与我国现有的生产方式有不适应之处。这给出口企业的管理带来了难度,增大了生产成本。

  七、我国茶叶及其制品标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标准现状

  随着标准化生产的逐渐普及和质量意识的深入,茶叶生产规范和产品标准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到目前为止,我国制定的涉及茶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超过470余项(其中国家标准85项和行业标准58项,涉及产品质量的标准39项,技术规程8项,方法标准81项,物流标准2项,基础标准13项)。茶叶标准的数量是较庞大的。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不断发布实施的同时,安全卫生质量尤其受到了重视,这一点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茶农业行业标准中得到了很好体现。近几年来,我国对茶叶感官品质、卫生质量标准和相应的检测分析方法进行了大量研究,制定了《无公害食品茶叶》标准,对农药残留规定了13项,其水平已高于FAO和日本标准和国际标准,也已与欧盟标准相当,A级绿色食品茶叶的标准已高于国际和欧盟标准,AA级绿色食品茶叶和有机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均为LOD级(即为仪器对农药的检测极限)。自2005年10月1日起,新的茶叶卫生国家标准开始实施,标准主要农药残留数据与CAC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不少指标远低于无公害食品的要求。在我国,申请获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茶标志的产品不断增多。

  茶叶指标评价可分解为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安全指标三部分。2004年颁布的NY5244-2004《无公害食品茶叶》标准规定了水分、灰分、水浸出物等3项理化指标和铅、联苯菊酯等9项安全指标。

  从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来说,我国标准已处于国际水平。部分标准如GB18650-2002《龙井茶》更是代表了世界绿茶的先进水平。

  对于安全指标,目前NY5244-2004《无公害食品茶叶》中涉及到的氯氰菊酯、敌敌畏、杀螟硫磷等农药残留指标都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有毒有害元素中主要涉及了铅、铜和氟化物。NY659-2003《茶叶中铬、锅、汞、砷及氟化物限量》中规定氟化物含量≤200mg/kg,目前我国茶叶生产中基本没有氟超标现象。另外还有有害微生物,由于茶叶属于干燥食品,而且所含蛋白质较少,不具备提供微生物生长的条件,主要在加工过程中存在污染的可能,所以国内外涉及微生物的要求较少。

  (二)标准存在问题

  1、标准体系尚未健全

  尽管我国茶叶方法标准和质量标准数量比较多,但是与之相配套的物流标准、生产、加工技术规程等标准严重欠缺,难以实现从源头和流通环节保证茶叶质量的要求。

  2、标准体系繁杂

  国家标淮、行业标准与省地方标准交叉重复,技术指标要求不一,目前部分茶叶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存在冲突而不能相互弥补。

  3、标龄普通过长,更新速度缓慢,标准技术指标落后生产发展

  目前在茶叶生产中有部分农药缺少残留限量标准,无法为生产提供技术参考依据,也使对茶叶生产监督无据可依。同时,我国近年来农业发展速度较快,农药品种更新步伐大,但由于标准更新速度滞后,使得标准与生产实际有所脱节,而在出口茶叶时经常出现这些农药超标现象。

  八、措施及建议

  国际茶叶贸易中出现的技术性壁垒,主要体现在安全指标方面。要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建议应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的检测、研究能力,修改完善茶叶标准,加大标准宣贯力度

  近年来,随着标准化生产的逐渐普及和质量意识的深入,我国茶叶生产规范和产品标准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安全卫生质量尤为受到重视,也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一点在农业主管部门对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茶农业行业标准的主持制定和大力推行中得到了很好体现。

  但是,当务之急是及时对我国当前的标准体系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并增强持续追踪国际间茶叶标准发展的研究力量,加大对国外新提出茶叶安全卫生指标与分析方法的实验验证,最终提高自身检测和解释能力,才能掌握应对技术壁垒的先机。欧盟、日本等先进发达地区和国家在残限量指标规定的比较多而且比较严格,一方面是出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考虑,另一方面也存在有意提高技术壁垒门槛的问题。比如日本,因其本身也产茶,所以其限量指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实验室能完整检测日本提出的在茶叶中使用的80多种农药品种,许多农药品种我们还未建立相应的检测方法,有些农药的标准品无法获得。因此提高我们自己的技术水平,是应对工作的根本。

  同时,加强对国际标准的分析研究工作,加快制定茶叶生产、加工技术规程、物流与贮存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接轨。如CAC标准是国际通用的标准,标准的侧重点是保护人类、动植物安全健康为目的,CAC农药残留指标不是盲目制定的,而是在对农药进行毒理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项目和指标的,设置合理、公正,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在国际贸易争端起仲裁基本依据作用。标准设置的内容主要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因此我们应对其农药残留限量指标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农药实际生产使用情况采用其具体指标。而CAC标准中有10项指标我国标准未设置,且这些农药在我国茶园都使用,因此,建议将这10项CAC指标采用到我国标准中去。欧盟的农药残留指标中有99项指标在我国标准中未涉及到,如杀螨特、六氯苯、双甲脒、灭芽磷、吡虫啉、优乐得、倍硫磷等20种农药在我国茶园中广泛使用,但欧盟的限量指标是仪器的检测限或指标未做分析,缺乏合理的科学依据,建议在进行毒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茶叶中残留状况和实际生产使用情况,制定合理指标;而象甲胺磷、甲拌磷、代森锌、枯草垄氯草灵等17种农药在我国茶叶生产中很少使用或使用后在茶叶中残留量本身就小,建议将这17项指标采用到我国标准中;由于乙硫磷、克螨特等8项指标CAC合理,以及草甘磷等6项指标日本合理,因而这14项指标拟采用CAC和日本而不采用欧盟的,贸易中需要注意在茶叶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不要受到二次污染;而氯苯嘧啶醇、燕麦灵等48种农药在我国茶叶生产中基本不使用,在保护我国茶叶利益和减轻我国茶叶企业和茶农负担的前提下,建议暂时不采用,在茶叶生产、加工、储运过程中注意不要受到药物污染。

  此外,继续加强标准的宣贯极为重要。我国茶叶的生产正向规模化发展,但目前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尚未能彻底、全面的普及。使所有生产者明白并自觉按标准进行生产,需要依靠主管部门增大投入,继续强化标准的宣传和推行力度来实现,这是扶持农业发展,应对国际贸易竞争有效方式,也是落实源头管理的必要措施。

  (二)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替代农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

  只有加大科技投入,推进茶叶科技创新,着力提高我国茶叶生产、管理与新产品开发水平,才能切实有效解决茶叶卫生质量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茶叶质量安全控制与检测技术攻关,加强农药残留、替代农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试验研究,加强茶综合利用与茶终端产品开发,以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武装茶叶产业,以扎实有效的科技入户行动,才能全面提高我国茶产业科技贡献率,提高茶资源利用率。茶园病虫害的防治要坚持“综合防治”的原则。采取可持续发展的防治技术。提倡通过改善茶园生态环境进行害虫的生态调控,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次数,大力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措施,提倡使用生物农药,提倡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并严格按照规定剂量和安全间隔期实施。

  当前有必要按照各国标准制定生产基地的农药使用计划。应根据茶叶进口国的标准来制定生产基地的农药使用计划和提出农药更改计划,同时还要及时掌握国外标准的变化情况,以便调整生产所采用的农药品种。欧盟、日本针对个别农残限量要求ND(不得检出)或≤0.02mg/kg,说明这些地区对这些农药已经禁用,所以这种壁垒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就需要我国加快替代农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在停用和限用一些农药品种的同时,必须注意新的替代品种的开发、引进和试验推广,要提出不同病虫害防治对象、不同常规农药品种的“候选品种”,并注意价格上的“适宜性”。同时,农技推广部门应加强技术储备,尽快掌握合理使用新品种农药的技术标准,从而在农民中做好技术普及。而不能被动地处在西方查一个,我们就禁一个的局面,因此,加强替代农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用合理用药,开发生物、农业、物理生态的方法控制病虫害(IPM),是我们变被动为主动的前提条件。

  (三)加强对国际、国外标准的跟踪能力,建立产品出口预警机制

  由于人们对健康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大批的高毒、高残农药在被淘汰,使得当今的农药结构正处在一个调整期,农残指标变化迅速。发达国家和地区频频利用指标来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因此密切关注进口国的各类标准或法规的变化,加强信息交流,才能及时发现对外贸易中出现的实例问题并向有关部门特别是向企业发出预警通知,从而达到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目的。

  (四)实施优势区域规划,大力发展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

  影响茶叶安全指标的关键因素主要在于环境的污染程度和农药的使用情况。而有机茶则避免了这些因素,因此,大力发展有机茶,也是提高我国茶叶总体质量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我国现有21个省市产茶,区域特色明显,为进一步做强做大这一特色产业,着手实施我国茶叶区域规划,并研究相关扶持政策,切实推进区域规划实施,力争通过茶叶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无公害和出口茶叶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茶叶质量监控与市场体系建设,培育比较优势突出,技术含量高,生产水平一流,产品竞争力的三个优势区域。同时要推行产地管理制度,推进有机茶、绿色食品、无公害茶生产基地认证,着力确保茶叶质量安全,全面带动和促进全国茶叶产业发展。

  (五)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从本质上提高产品的质量

  茶叶质量要从源头抓起,从提高茶农素质抓起,做好植保培训工作。茶叶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普及科学种植和科学加工以及科学销售的知识,提高茶叶和技术人员、茶农、花农、茶厂工人的环保意识和质量意识,随着对茶叶卫生质量要求的进一步提高,要普及茶园农药使用的新技术和新知识,要宣传普及茶园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技术,要加强对茶厂卫生条件的管理和整顿,提高卫生条件。农业和质监部门应对向茶叶种植区供应的农药进行监督和管理。产品的农残检测只是“治标”,而规范生产过程的管理才是“治本”。目前国内的无公害茶叶、有机茶、绿色食品茶的认证对规范茶叶生产过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要适应日益变化的世界贸易环境仅此还不够。作为一个出口产品必须建立国际通行的生产过程管理体系,因此要引导企业建立GAP(良好农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和SQF(安全、质量、食品)认证。

  同时,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我国茶叶发展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受监管的程度还有待完善,其中既有体制的因素,涉及到各方的管理范围存在交叉又有盲点,也存在少数不法生产和经营者受利益驱使,以掺杂添假的非法行为牟利。对这类行为,建议予以严厉打击,增大其违法成本,使其得不偿失,以此净化市常

  在茶叶生产中,监管和执法者的权限范围和力度尤为重要,建议对主管部门依法执行监管的队伍和措施,进行完善和整合,突破原有管理的局限,确保监管措施行之有效。我国出口茶叶放开以来,本来可以主宰世界贸易市场的绿茶,因缺乏有效的行业管理而导致质量越来越差,价格连连下滑到历史最高的一半,这是国家利益严重受损的惨痛教训。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体制的国际化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内外茶叶事务的纷争已越来越多,成立真正能起组织、协调、规范、制约作用的国家级茶叶行业协会已成为理顺我国内外茶叶市尝特别是有效应对国际市场的当务之急。目前,我国茶叶行业管理民间组织,虽然成立较早、专项较多,但多因部门利益驱使或功能的缺损,尚没有一个能统领与驾御我国茶叶整个产业发展的能力。因此,为了全面遏制无序竞争,发挥我国茶业整体优势,打造中国茶叶“航母”,着力提高我国茶叶生产、经营效益,促进了企业良性合作,防范了国内外市场的大起大落,促进我国茶业健康发展。

  (六)参与茶叶国际事务,开展茶叶名牌评定,培育中国茶叶品牌

  茶叶是我国农产品最早放开搞活的产品之一,经近二十多年来的结构调整、名优茶开发、产业化推动及市场培育,基本形成了产品特色显明、产销相对平衡、内外销持续增长良好发展势态,与此同时我国茶叶在国内外市场中品牌过孝过散与大市场呼唤名牌的矛盾开始突现,特别是在国际市场占80%以上份额的中国绿茶中,与我国品牌相对萎缩到不到20%的事实相比,更显培育茶叶名牌的重要。为此,组织开展茶叶名牌评定与培育工作,创造条件,围绕打造“中国绿茶”品牌,加大名牌产品培育与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着力提高“中国绿茶”品牌影响力,将有利于加强国际市场开拓,加快中国茶叶名牌发展。

  针对日益增多茶叶国际事务,主管部门通过组织代表团及时参与、介入,对发挥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应对技术壁垒与生产国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十分必要。通过进一步加强茶叶事务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建立国家茶叶国际事务处理、贸易性技术壁垒解读及信息发布与对策研究等相应机制,只有积极参与,才能维护国家权益,树立中国在茶叶国际事务处理中的地位与权威。(2006年3月28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