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布尔泰能源科技:细说大明王朝36大悬案【下册】【作者;向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30:48
四、美女六大悬案

  1.陈圆圆:归属之谜

  在中国,能够改变历史的女人不多。就算是武则天吧,最后也还是把江山交给了李氏家族。而在历史关键时刻,陈圆圆却扮演了一个改朝换代的“祸水”角色——因为她,吴三桂“冲冠一怒”引清兵入关,把偌大的大明江山送给了清人,这一给就是几百年。一个歌伎,在历史风云巨变的时刻,给天下英雄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公子无缘

  陈圆圆,原名邢畹芬,是常州奔牛镇上的一个小家碧玉,父母早亡,从小与祖母相依为命。祖母疼爱孙女,曾送她到镇上的私塾读书,私塾先生为她改名为沅。邢沅十四岁那年,祖母卧病不起,家中没有了收入,为了给祖母治病,邢沅左借右贷,终至负债累累。这时,镇上的一个常年在外经商的小贩回来了,扬言要介绍邢沅到苏州做事,邢沅半信半疑,果然到了苏州邢沅才知道,那小贩是将她卖到教坊中做歌伎,卖身的钱一半给了她安置祖母,一半让那个小贩收进了腰包。

  在教坊,邢沅学习了歌舞琴画。由于她天赋颖慧,很快就在教坊中崭露头角,当时人称她“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之色”。鸨母为她改名陈圆圆,高张艳帜,招揽贵客,不久就成了红极一时的名妓,倾倒了无数王孙公子。

  冒襄(1611—1693),字辟疆,与方以智、陈贞慧、侯方域并称“明末四公子”。他出生在江苏如皋城一个世代仕宦之家,幼年随祖父在任所读书,十四岁就刊刻诗集《香俪园偶存》,文苑巨擘董其昌把他比做初唐的王勃,期望他“点缀盛明一代诗文之景运”。

        据冒辟疆词友陈维崧《妇人集》记载,崇祯十四年(1641)春,冒氏途经苏州,经同乡许直推荐,慕名去阊门外的横塘寓所寻访梨园名伶陈圆圆,后来,冒襄描述这次初见面的情景说:

  其人淡而韵,盈盈冉冉,衣椒茧(茧,丝棉袍),时背顾,湘裙,真如孤鸾之在烟雾。是日演弋腔《红梅》,以燕俗之剧,咿呀啁哳之调,乃出之陈姬身口,如云出岫,如珠在盘,令人欲仙欲死。

  两人一见钟情。当年秋天,冒氏偕母马恭人赴苏,与圆圆订下“嫁娶之约”,订于来年择日迎娶。第二年二月,冒辟疆处理完家务奔赴苏州,但遗憾的是,公子无缘:十天前,陈圆圆已被崇祯皇帝宠妃的父亲田弘遇强行“买”走了,从此开始了她渺渺茫茫、起伏跌宕、却牵动着整个国家政局的一生。

  游走在帝王将相间

  秦淮八艳,万众侧目,但真正具有传奇色彩,身系一代兴亡,游走于帝王将相之间的,只有陈圆圆。

  不过,国丈爷买下陈圆圆,不是为了自己享用,而是奇货可居,乱世前夕的一种政治投资。

  起初,他想把陈圆圆献给崇祯皇帝,但国难当头,大厦将倾,焦头烂额的崇祯早已没有精力和心情顾及美色了。沮丧之际,田弘遇只好先把陈圆圆领回自己府第,将其收为养女,好好供养,再寻找“交易”良机。

  此时,明廷内忧外患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李自成越过宁武关、居庸关,直逼京师;清军也在东北一线蠢蠢欲动。危急关头,朝廷下诏吴三桂以总兵身份统领大军镇守山海关。乱世之际,谁都想得到军队的庇护,所以吴三桂离京前,满城的达官显贵纷纷设宴为他饯行,想为自己找个靠山。

  田弘遇自然也不落后,在府中摆下珍肴美酒款待吴总兵,同他府不同的是,有绝色的陈圆圆在席前奉歌献舞。这舞这歌,把上座的吴三桂迷得欲醉欲仙,宴散前,吴三桂终于按捺不住,悄悄对田弘遇说:“倘以圆圆送我,战乱之时,我会先保贵府,再保大明江山!”田弘遇会心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吴三桂派人带了千两黄金做聘礼,到田府求婚。田弘遇也备办了丰盛的嫁妆,当天就亲自把陈圆圆送到了吴家。

  此时战事已急,吴三桂王命在身,没过几天便赶往边关。当时有女眷不能随军的规定,吴三桂只得割爱。陈圆圆有《转运曲》,大略是描述的此时心境:

  堤柳堤柳,不系东行马首,空余千缕秋霜,凝泪思君断肠。肠断肠断,又听催归声唤。

  不久,闯王李自成率大军攻入北京,建立了大顺王朝。城中旧臣遗老全都遭到了搜捕,吴三桂的父亲吴襄全家也在其列,陈圆圆的美貌被闯王的心腹大将刘宗敏看中,于是夺为侍妾。

  一说,刘宗敏又把她献给了闯王。

  总之,不管世间如何战乱、血肉迸飞,也不管她愿不愿意、幸不幸福,陈圆圆依旧是穿行于王公府第,过着锦衣玉食、歌舞升平的生活。

  据说,“大顺帝”李自成曾逼迫吴襄写信给吴三桂,劝他来京受降;据说,吴三桂也打算归顺李自成政权。但是,有关史料记载了他与父亲吴襄派来劝降仆人的一段对话,改变了历史发展的格局。

  吴三桂问父亲,仆人说:“已被逮捕。”吴三桂并不在乎地回答:“我到北京后,就会释放的。”

  吴三桂问其财产,仆人说:“已被没收。”吴三桂仍是满不在乎:“我到北京后,就会发还的。”

  吴三桂问爱妾陈圆圆,仆人说:“已被宰相刘宗敏抢走。”听到这句话,吴三桂顿时火冒三丈,怒吼道:“岂有此理!”随即抽出佩剑,一剑把面前的茶几砍断。

  吴三桂引清兵入关使得李自成大败,李自成一怒之下,阵前斩了吴襄,并将他的首级悬挂在高竿上示众。回师京城后,又杀了吴家老少共三十八口。

  眼看大势已去,李自成只好带上京城的金银财宝撤回陕西老巢。临走时本想带着陈圆圆,据说,陈圆圆却告诫闯王:“妾身若随大王西行,只怕吴将军为了妾身而穷追不舍;不如将妾身留在京师,还可作缓兵之计!”李自成觉得有理,危急关头,索性丢下陈圆圆跑了。

        吴三桂并不知道陈圆圆留在京城,挥师紧追,一心要夺回心爱的女人。追到山西绛州,才得到京师来报,陈圆圆就在京城。吴三桂喜不自胜,立刻停兵,派人接陈圆圆来绛州相会,任李自成残部渡过黄河,回了陕西。

  据《觚剩》记载:陈圆圆到绛州时,吴三桂在军营前搭起了五彩楼牌,列旌旗箫鼓三十里地,吴三桂穿着整齐的戎装亲自骑马出迎,其仪式之隆重绝不亚于迎接圣驾降临。

  吴伟业的《圆圆曲》写道:

  若非壮士全师胜,争取蛾眉匹马还?

  蛾眉马上传呼进,云鬓不整惊魂定,

  蜡炬迎来在战场,啼妆满面残红印。

  写的就是这段失而复得的情景。

  清朝取得江山后,吴三桂被封为“平西王”,镇守云南。效忠清朝三十年后,吴三桂于1673年起兵反清,被康熙帝镇压下去,他的妻妾子女都被凌迟处死。

  魂归何处?

  陈圆圆最后的结局,一般有三种说法:

  一是,她跟随吴三桂出镇云南,在吴三桂起兵反清兵败时死于战乱。

  康熙时陆次云的《圆圆传》所述:吴三桂在云南被封为平西王后,建苏台,营郿坞,华贵无比,陈圆圆常歌“大风之章”,向他献媚,吹捧他“神武不可一世”,因而受到吴三桂数十年如一日的专房之宠。

  据明末遗民李介立《天香阁笔记》及《武进县志》记载:吴三桂曾向江南各省发文,责令地方官员代为寻找陈圆圆的父母和大哥。找到后,“以礼款”,可见吴三桂对圆圆的情义。

  后来吴三桂的叛乱,本是出于陈圆圆的“同梦之谋”。陈圆圆的结局,也和吴三桂一起“同归歼灭”。但对被“歼灭”的细节未具体言明,大概是死于战乱或者作为罪囚被处死了。

  二是,吴三桂兵败后,城破,陈圆圆自尽。

  陈圆圆随吴三桂至滇时,已是三十五岁左右,随着时间的推移,美人容颜凋谢,加上吴的大老婆“悍妒绝伦”,所以圆圆“屏谢铅华,独居别院”,潜心修佛,远离红尘是非恩怨。

        满溪绿涨春将去,马踏星沙,雨打梨花,又有香风透碧纱。声声羌笛吹杨柳,月映官街,懒赋梅花,帘里人儿学唤茶。

  此时陈圆圆所赋之《丑奴儿令》,看似闲雅,实在是有点凄凉索落的味道。

  后来吴三桂举兵反清,从而招来灭门之祸。城破之日,也便是陈圆圆的生命终了之时。刘健《庭闻录》说:“辛酉城破,圆圆先死。”

  刘健是吴三桂在滇为王时云南同知刘岜之子。刘岜在吴三桂叛乱时拒绝跟从,被吴三桂杖戍滇西,平叛后,官复原职。刘健根据其父口述写下的《庭闻录》,应该是很可信的。

  不过怎样死的,则有多种不确定的说法,或说自缢而死,或说绝食而死,或说投莲花池而死。

  三是,在吴三桂起兵反清之前,陈圆圆便与吴三桂不和,遁入空门,削发为尼,最后不知所终。

  钮琇的《圆圆传》写于陆次云之后,关于陈圆圆在云南的生活写得比陆传要详细些。吴三桂进爵为王之后,在昆明占据五华山永历故宫,他欲将陈圆圆立为正妃,陈圆圆婉言推辞了,吴三桂就另娶一女。而此女悍妒绝伦,群姬之艳而进幸者则杀之,只有陈圆圆能顺适其意,不与争锋而且亲若娣姒。吴三桂图谋叛乱,陈圆圆有所觉察,但自感力不能禁,就以年老为由向吴三桂请求遁入空门,得到许可后便离宫入山,幽居净室,与药炉经卷为伴,晨夕焚修,为善是乐。此传写到吴三桂失败后其家被籍没时,并未提及圆圆的名字。

  关于她的结局,钮琇写道:“其玄机之禅化耶?其红线之仙隐耶?其盼盼之终于燕子楼耶?已不可知。”

  其实,“已不可知”,这就是关于陈圆圆结局最准确的回答。

  另有清云南省巡盐道尹黎木庵《三圣庵访陈圆圆遗像记》记载,陈圆圆归隐的确切地址是锡瓦仓庄之三圣庵,她出家为尼,法名寂静,号玉庵。年八十卒,葬于归化寺侧的昙花庵旁。同行友人史澹初有临摹陈圆圆画像传世。

  隐居贵州说

       1983年,国家文物局编写《中国历代名人名胜录》,根据上级通知上的点名提示,时任贵州岑巩县宣传部副部长的黄透松参与了调查,得出了陈圆圆葬于古思州治地岑巩县水尾镇的马家寨。如今,那里的狮子山上有一座古墓,立有一块隐讳的石碑,当地人说那便是陈圆圆的安息之地。

  据他们的研究:吴三桂死后,清军南下,要灭其九族。陈圆圆为了给吴家保存后代,就带着儿子吴启华、孙子吴仕杰,在军师马宝的护送下,逃到了马家寨。如今全寨一百七十余户一千余人,全姓吴,都自称是吴三桂的后裔。

  在吴家祖辈的墓碑上,有一副奇怪的对联:“阭姓于斯上承一代统绪,藏身在此下衍百年箕裘。”其中“阭”字不见于字书,不知到底何读,何义?

  后经吴永松老人介绍,“阭”是吴家人自造的简化字,即“隐”。再读,“隐姓于斯,上承一代统绪;藏身在此,下衍百年箕裘”,就文意显豁了。如果不是真有隐情,几百年前的已死老人,又何必在墓碑上留下如此玄虚?

  经吴家后人指认,“陈老太婆”陈圆圆的坟墓位于狮子山麓,墓前有一块很不显眼的小石碑,碑脚已被泥土掩埋,碑上阴镂“故先妣吴门聂氏之墓位席。孝男:吴启华。媳:涂氏。孝孙男:仕龙、仕杰。杨氏。曾孙:大经、大纯……皇清雍正六年(1728)岁次戊申仲冬月吉日立”。整块碑文都是繁体字,只有一个简化的“聂”字。

  据吴永松老人解释:“故先妣”没用“清”字,表明她是明末的一位王妃。“妣”是已故的母亲。“吴门”暗指老太婆是苏州人,苏州古称吴门,对外也可解释为夫家姓吴。“聂”字当年没有简化,是吴家为隐蔽真情自造的字。陈圆圆本姓邢,后跟养母姓陈。邢有右耳,陈有左耳,“双耳”代表邢和陈,一字双意。“双”的繁体“雙”上边有两个“佳”字,佳佳为好,花好月圆,暗喻“圆圆”。“位席”显示她地位崇高,以女性而位居宗祠。十一个字连起来正好就是“明苏州陈圆圆王妃之墓”。

         对此,有关专家的解释是:

  第一,吴氏秘传对雍正六年石碑文的解释有一定的道理。

  第二,马家寨的后裔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自称是吴三桂的后代。吴三桂历来被认定是卖国贼,备受社会鄙视,公开承认是吴三桂的子孙,必然是出于一种亲情;不然,又何必背此黑锅?而且今岩下杨氏原来是追查吴三桂后裔的,只是未能查明上报朝廷;至今,吴、杨两姓还有仇恨,互不往来。

  第三,据长房十一世秘传人吴永鹏讲,陈圆圆等人从衡阳出发,沿沅水、龙鳌河而来到达木洞(马家寨背后山中),在山麓鳌山寺隐居了一段时间,康熙二十四年(1685)才搬到马家寨一带的芦苇地。为感谢和纪念军师马宝的大恩大德才取名马家寨,让子孙后代永不忘记。其实全寨姓吴,没有一个姓马。

  马宝墓的对联是:“重垒土茔,人祖即己祖;复修石台,若翁如吾翁。”也说明吴氏后代对马宝的感恩之情。

  第四,据吴氏相传,陈圆圆晚年住天安寺(又名平西庵),留有御字簿、皇伞、大刀、金银等物。所谓“御字簿”,即家史,与当地民间称为“家谱”、“族谱”、“堂记”等,大不相同。秘传“皇伞”,交给吴家世代保管,后其因家贫拿来当被子盖而毁,见者不少。又金杯银筷被吴家拿到野牛山亲朋家收藏而失,被偷卖了。两把大刀,一把九十六公斤,一把八十公斤,刀把有绣球,1958年当废铁卖了,知此事的人也不少。而且马家寨吴氏男人个子高大,同吴三桂身体魁梧类似。有人说是基因所致。

  难道陈圆圆真能亲历明末清初的改朝换代,吴三桂的反清称帝而大难不死么?这可真是一个奇迹啊!

  2.柳如是:死因之谜

  明末清初之际,风云突变,王朝更迭,南京秦淮河边虽说照旧是歌舞升平,繁华热闹,但无形中也多了一股慷慨凄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大明王朝的达官贵人们卖国求荣、摇尾争宠的时候,“秦淮八艳”脱颖而出。她们,不仅具有沉鱼落雁的姣容,卓尔不群的才艺,而且大都具有难能可贵的民族气节,叫人击节称叹,欷?[不已。

         相府下堂妾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辛弃疾清新、优美的词句打动了一个青楼女子的芳心——她给自己取了一个清纯优雅的名字:柳如是。

  柳如是,本姓杨,名爱,后改姓柳,名隐,号河东君。浙江嘉兴人,生于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因家境贫寒,很小就被卖到松江盛泽镇归家院做婢女。

  所谓归家院,实即一妓女院。当时盛泽镇声伎风流之盛,几乎可与金陵(南京)相比。

  归家院的掌门人叫徐佛,会操琴,擅画兰草,长得姿容不俗。幼小的柳如是受到徐佛的熏陶,也能诗词,擅书画,才艺出众。稍长,相国周道登告老还乡,到归家院挑个婢女侍候他的母亲,挑去挑来,就挑上了柳如是。

  周母常居深宅大院,见到伶牙俐齿的柳如是自然欢喜。柳如是在归家院见识到许多人物,察言观色,应对从容,伺候起周母来自然得心应手。可惜不久,青春美丽的柳如是就被妻妾成群的周道登看中,把她收为最末一房小妾。

  她很快就受到了专房之宠。清钱肇鳌《质直谈耳》卷七载:“(她)年最稚,明慧无比,主人常抱置膝上,教以文艺,以是为群妾忌。”不久,群妾诬告柳如是与男仆私通,周先生本来就是个糊涂蛋,众口铄金,竟然不辨真假,勃然大怒,要柳如是自尽。最后是周母念及柳如是服侍之情,幸免一死。1633年,十五岁的柳如是被逐出周家,再次回到了归家院。

  柳如是走后,周家老爷相思成病,含恨归西。这等于给柳如是做了一通实实在在、轰轰烈烈的广告。凭着“相府下堂妾”的名人效应,她很快在众多青楼名娃中脱颖而出。

  明末吴越一带,人文荟萃,文社林立,名流交相唱和,咏诗著文,清议朝政,裁量人物。柳如是天生聪慧,又自小周旋于名流士大夫之间,受到了难得的熏陶与教益。翰墨丹青,吟诗作词,弹唱度曲,样样精通,更是增添了一种出尘脱俗的美。每次集会分题命韵皆能顷刻而就,颇有曹子建之捷才。她性格豁达开朗,常以南宋叱咤风云的巾帼英雄梁红玉自比,一时闻名而来者应接不暇。

         颠踬在婚姻的道路上

  可叹的是,柳如是具有超人的才情,却没有常人的命运!“心比天高”,地位却是比苦命的晴雯还要低下的妓女,这就注定了她在婚姻的道路上必然要颠踬一生。

  宋辕文出生于云间望族,聪敏好学,年未弱冠就已名噪乡里,和陈子龙、李雯并称为“云间三才子”。

  崇祯五年(1632),他在陈眉公的寿宴上与柳如是相遇,为她写下了著名的《秋塘曲》。其序云:“坐有校书新从吴江故相家流落人间,凡所叙述,感慨激昂,绝不类闺房语。”诗中又有“校书婵娟年十六,雨雨风风能痛哭。自然闺阁号铮铮,岂料风尘同碌碌?”之句,对柳如是的身世才华感佩不已。

  他开始同柳如是交往。柳氏才情横溢,或浅唱低吟,或高谈阔论,或袖舞回风,或即席分韵,都叫宋辕文迷醉、倾倒。他决心娶柳氏为妻,但柳如是对这位公子哥儿的话却是将信将疑。她狡黠,要试试他的决心和诚意。

  《柳如是别传》这样写道:

  如是约泊舟白龙潭相会。辕文蚤赴约,如是未起,令人传语:“宋郎且勿登舟,郎果有情者,当跃入水俟之。”宋即赴水。时天寒,如是急令篙师持之,挟入床上,拥怀中煦妪之。由是情好遂密。

  尽管如此,柳如是要想成为他明媒正娶的妻室却是困难重重。宋母听说儿子爱上了一个妓女,怒不可遏,让他罚跪受训。宋辕文辩解说,柳如是并没有索要钱财,其母更怒,说:“财算什么,她不要钱,却要你的命!”

  迫于家庭的压力,宋辕文拜访柳如是的次数越来越少。

  不久,松江知府方岳贡下令清理流妓,柳如是找来宋辕文,希望他出面以他家“客人”的身份将自己留下,宋辕文怯懦了,挨了半晌才说了一句“姑避其锋”。

  柳如是听了,凄然地说:“别人这样说也就罢了,你却不应如此。从此以后,我与你恩断义绝!”说完,亮出一把武士刀,向桌上的那张七弦琴砍去,铿然一声,琴弦根根断绝。

        另一个令柳如是心仪的男子是陈子龙,他比柳如是大十岁,是当时“几社”的领袖人物,他慷慨豪侠,志大才高,到处收徒讲学,自然也十分傲气。

  柳如是平时喜欢“幅巾弓鞋,著男子服”,同文人名士交往时,常自称为“弟”。近代王国维惊叹于柳如是之放诞,曾写诗赞道:

  幅巾道服自权奇,兄弟相呼竟不疑。

  莫怪女儿太唐突,蓟门朝士几须眉。

  但当她给陈子龙写信自称为“弟”时,陈却不高兴,没有回信。据说,柳如是“登门詈陈曰:‘风尘中不辨物色,何足为天下名士?’”,子龙大惭。从此,两人开始了文墨之交,关系日益亲密起来。

  有一次,二人乘舟游玩,陈子龙看着裙裾飘飘的柳如是,情不自禁地赞叹:“美哉,洛——神!”

  柳如是听到了,半开玩笑地说:“你们男人总是对女人说三道四,品头论足,好像女人生下来就是供你们欣赏把玩的。今天我偏要对你们男人欣赏欣赏、评说评说不可。”

  说着,柳如是就写了一篇《男洛神赋》(收在柳如是《戊寅草》诗集中),将陈子龙比做了男洛神,真是千古妙想。这篇赋完全秉承了六朝文风,文辞华丽,用典繁复精当,既评品了陈子龙的人品和文才,也表达了对陈子龙的爱慕之情,其心气之高,胆子之大,叫陈子龙既惊讶又感动。

  此时,陈子龙两次名落孙山,碰上了抑郁不得志的柳如是,两人见面无所不谈,评品天下大事,切磋诗词艺文,惺惺惜惺惺,不知不觉地坠入了情网。

  崇祯八年(1635),陈子龙背着家里人,在松江外一座名叫南楼的小红楼里,和柳如是同居了。柳如是将此楼称为鸳鸯楼,把这段时间写的词集命名为《鸳鸯楼词》。在此期间,柳如是为人校书取酬维持生活,陈子龙则埋头攻读以备科试。清茶淡饭滋润着恩爱美满、缠绵悱恻的生活。

  陈子龙此时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绝句《春日早起》:

  独起凭栏对晓风,满溪春水小桥东。

       始知昨夜红楼梦,身在桃花万树中。

  有人认为,它就是《红楼梦》书名的来源。

  然而,这一段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一开始就注定了要以悲剧收场。陈子龙毕竟是一个已有家室的人,于情于理,他们之间的感情不管多深,也只能被放浪不羁的士大夫们看做才子佳人之间的一段风流佳话,柳如是永远无法堂堂正正地走入陈子龙的生活。

  半年后,陈子龙妻张氏带着一干人等,大闹鸳鸯楼,柳如是不甘受辱,悲切而毅然地离去。

  与陈子龙被迫分手后,柳如是独居横云山。她追思这份深情绮怨,依依难舍,曾一气呵成《梦江南?怀人》,洋洋洒洒二十阕,逐一追忆南园之“画楼”、“棠梨”、“鹭鹚洲”、“木兰舟”等景物。前十首以“人去也”为首句,后十首以“人何在”为首句,低回倾吐,字字深挚,眷恋之情和怀人之苦,如泣如诉。

  人去也,人去小棠梨。强起落花还瑟瑟,别时红泪有些些。门外柳相依。

  柳如是竟以绝世之才,作此伤心之笔!悲伤中,却透露出坚强。柳如是之性格,可见一斑。

  在“秦淮八艳”中,最有美貌的,当属陈圆圆;最温柔适意的,为董小宛;最有气度尊严、最有自主精神、最有勇气和胆魄的,就是柳如是。

  二人分手之后,陈子龙还曾经为柳如是的诗稿《戊寅草》作序,与柳如是后来的丈夫钱谦益也有交往,颇有谦谦君子之风。清兵攻陷南京后,他参与抗清活动,事败被捕,矢志不屈,投水自尽。事在顺治四年(1647),陈子龙四十岁。

  倾城之恋

  钱谦益,号牧斋,万历三十八年(1610)一甲第三名进士。他少年得志,本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来,然而仕途坎坷。一开始,就因为极力攻击阉党而被罢官回乡;好不容易等到崇祯上台,被重新起用,然而又因与温体仁争做内阁辅臣而被排挤出局。不得已再次回家,开始了长达十六年的隐居生活。

  明崇祯十三年(1640)的一个冬天,钱谦益正坐在他“半野堂”的书房打盹,家人送来一张拜帖,写着:“晚生柳儒士叩拜钱学士。”

       “柳儒士?”他心里起了疑问,不署名号,自称儒士,这会是谁呢?也许是慕名而来的无名晚辈吧?

  钱谦益来到客厅,只见来客深深一揖,恭恭敬敬地说:“晚生见过钱老先生,冒昧造访,还望见谅!”

  钱谦益见来客一身兰缎儒衫,青巾束发,一副典型的富家书生打扮,但身材娇小,皮肤白皙,清秀有余而刚健不足。看来确有几分面熟,可搜索枯肠,始终想不起是谁,在哪里见过。

  来客看着钱谦益若有所思的神态,不禁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轻悠悠地吟道:

  草衣家住断桥东,好句清如湖上风。

  近日西冷夸柳隐,桃花得气美人中。

  “真没想到啊!是柳姑娘光临寒舍,有失远迎!”钱谦益连忙请柳姑娘落座,命侍婢上茶奉酒,给柳姑娘驱寒消疲。

  说起柳如是与钱谦益的交情,那还是两年前的事。钱谦益被排挤出朝后,一路游山玩水,途经杭州时拜访杭州名妓草衣道人,在她客厅的书桌上,一帧淡雅的诗笺上写着一首小诗:

  垂杨小苑绣帘东,莺花残枝蝶趁风。

  最是西冷寒食路,桃花得气美人中。

  “好清丽别致的诗句,谁写的?”

  “柳姑娘。”

  “是名满苏杭的柳姑娘柳隐么?”

  “正是。”

  “真个名不虚传啊!”钱谦益本是诗词大家,一边读,一边叹,不由得诗兴大发,立马步原韵和诗一首,即柳如是刚才见面时所吟的诗,不赘。

  第二天,经草衣道人引见,钱谦益、柳如是泛舟西湖,煮酒论诗,以文会友,格外尽兴。钱谦益对此一直念念不忘,想不到今天,这位风华绝代的才女竟女扮男装,乘一叶小舟翩若惊鸿地出现在自己的“半野堂”上。

  柳如是本是有备而来,当即赠钱谦益七律一首,名曰《庚辰仲冬访牧翁于半野堂奉赠长句》:

  声名真似汉扶风,妙理玄规更不同。

  一室茶香开澹黯,千行墨妙破冥濛。
  竺西瓶拂因缘在,江左风流物论雄。

        今日沾沾诚御李,东山葱岭莫辞从。

  诗中把钱谦益比做东汉大儒马融,而风流儒雅更在马融之上,直把钱谦益夸得眉开眼笑。钱谦益早就知道柳如是择婿标准颇高,但今得美人亲访,不妨大胆一试芳心。钱谦益也题了一首诗《柳如是过访山堂枉诗见赠语特庄雅辄次来韵奉答》:

  文君放诞想流风,脸际眉间讶许同。

  枉自梦刀思燕婉,还将抟土问鸿蒙。

  沾花丈室何曾染,折柳章台也自雄。

  但似王昌消息好,履箱擎了便相从。

  钱谦益把柳如是比做私奔的文君,又用了章台、王昌等事关风流的典故,聪明的柳如是岂有不明之理。她敬钱谦益学识渊博,钱谦益怜爱她出淤泥而不染,一敬一爱,一段有声有色的忘年之恋揭开了序幕。

  钮琇《觚剩?河东君》有一段记载:“(柳)昌言于人曰,‘天下唯虞山钱学士始可言才,我非如学士者不嫁。’适宗伯丧偶,闻之大喜,曰:‘天下有怜才如此女子者耶?我亦非才如柳者不娶。’”正所谓惺惺相惜,至此已是水到渠成。

  从此,寂静的“半野堂”中时时荡漾起一老一少忘年之交的笑声。他们踏雪赏梅,寒舟垂钓,湖中荡舟,山上看月,诗酒做伴,日子过得快乐、和谐。

  第二年,也就是1641年,钱谦益摆脱家庭干扰及世人非议,与青楼女子柳如是在杭州西湖芙蓉舫中结为伉俪,并花费巨资为她建造了一座精美典雅的小楼,命名为“绛云楼”,楼中藏书为江南之冠。又根据《金刚经》中“如是我闻”之句,将柳氏起居之室命名为“我闻室”,以暗合柳如是的名字。

  其时钱已五十九岁,而柳则年方二十三岁,虽是老夫少妻,却是情投意合,恩爱无比。顾公燮《消夏闲记》载:有一天,柳如是问丈夫爱她什么,钱谦益说道:“我爱你白的面、黑的发啊!”言外之意是无一处不爱;接着,钱谦益又反问娇妻,柳如是偏着头想了想,娇嗔地说:“我爱你白的发、黑的面啊!”

        闺中戏语,没想到竟不胫而走,一时传为美谈。

  国破之后

  1644年,崇祯帝自缢于煤山,江南旧臣谋划拥立新君。钱谦益本来是拥戴潞王朱常淓的,但马士英带着军队武装推福王朱由崧上台,做了弘光皇帝。钱谦益摇身一变,赶忙巴结当权的马士英,竟也当了个礼部尚书。

  不久,清军攻破南都,弘光朝廷土崩瓦解,高踞朝堂的弘光重臣们纷纷迎降,投效新主人,成为当时的一道奇异的风景线。钱谦益作为旧朝遗臣,又是一方名士,不奉新朝,便忠旧主,他面临着命运的选择。

  柳如是目睹了清兵破城、扫荡江南的种种惨象,内心悲愤不已。她亲自备办一席酒,举杯向钱谦益说:“此时应当取义全节,以副盛名。”钱谦益思索再三,也点头同意。

  第二天,两人泛舟湖上,约定双双投水自尽。没想到钱谦益在船上四顾茫然,伸手探水再三,抬头对柳如是说:“今夜水太凉,我们不如改日再来吧!”“水冷有何妨!”“老夫体弱,不堪寒凉。”柳如是想不到他所敬重的夫君竟然说出这样毫无气节的话来,深感绝望,二话没说,转身就扑向水中。钱谦益仓皇失措,幸亏船上用人及时救起,柳如是没有死成。

  柳如是见事已如此,又说:“隐居世外,不事清廷,也算对得起故朝了。”但钱谦益表面唯唯,实际上却已剃发留辫,投降清朝了。柳如是也无可奈何。

  当年秋季,清廷颁旨令众降官赴北京授职,大家都携妻妾同行,唯独柳如是坚决不肯随钱北上。动身那天,柳如是竟身着象征朱明王朝的大红衣衫站在道边为丈夫送行。同路的降官见柳氏此举不仅又羞又愧,同时也为她的大胆捏了一把汗。然而柳如是此时已是心如止水,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钱谦益北上入京,半是迫不得已,半是对功名富贵还存有一丝眷恋之情,没想到清廷只给他授了一个编修《明史》副总裁的闲职。钱谦益变节降清本来就于心有愧,现在官也做得窝囊,不到半年便称病辞职回家了。

        顺治五年(1648),三十岁的柳如是生下了一个女儿,钱谦益喜不自胜。在柳如是的劝说和推动下,钱谦益表面上隐居在家,醉心于平淡而欢乐的小家庭生活,暗地里却与西南及东南海上的反清复明势力,如郑成功、张煌言、瞿式耜、魏耕等人联系,柳氏更是全力资助,表现出她强烈的爱国民族气节。尽管没有成功,但人们对钱谦益的看法却有了一些改变。

  1650年,绛云楼突遭失火,藏于楼中的数万卷藏书、名瓷奇石均付之一炬,损失巨大。

  1664年,钱谦益八十三岁,病殁于杭州。丈夫死后五十三天,四十六岁的柳如是用三尺白绫,结束了自己风风雨雨的一生。

  一代奇女,香消玉殒。

  是殉情,还是被逼自杀?

  柳氏为什么自杀而死?人们对此议论纷纷。

  其一,为钱徇情说。

  钱柳结合时,钱的嫡妻陈夫人尚在,钱谦益却公然对柳“礼同正嫡”,并且忍痛卖掉珍藏多年的宋版《汉书》,“挥霍万金”专为柳如是建绛云楼。这种违礼之举,招致当地缙绅哗然攻讨。结婚那天,“琴川绅士沸焉腾议,至有掷砖彩缢,投砾香车者。牧翁吮毫濡墨,笑对镜台,赋催妆诗自若”。这对有过侧室小妇经历、曾经任人蹂躏的柳如是来说,当然是感激万分的。

  婚后,柳如是狂放不羁,不改风尘本色,常和钱谦益的一班朋友比酒作乐,酩酊大醉,颇有太白遗风,实无闺阁风范。钱谦益竟毫不介意,反称她“佳人那得兼才子,艺苑蓬山第一流”。对于钱谦益的娇宠和宽容,柳如是也是铭刻在心的。

  所以,当顺治五年钱谦益因黄毓琪一案被捕问罪时,曾经拒绝以新婚宠妇身份入京的柳如是,这次却甘做犯人家属“抱病蹶然起,冒死从”,经多方打点,竟使钱得以无罪生还。为此,钱感激涕零,竟不顾嫡妻尚在,写下了“从行赴难有贤妻”的诗句。钱谦益曾为“东林党”领袖,在社会上声誉极高。钱死后,柳如是为其殉情是可以理解的,也在情理之中。

        其二,被逼自尽说。

  柳如是在嫁到钱家后的二十多年中,一直掌握着钱家的经济大权,这让钱氏家族中的人不可容忍。钱谦益一死,抢夺家产的斗争爆发了。钱家的族人钱朝鼎指使钱曾等人趁家主新丧,大吵大闹,逼迫柳如是交出房产钱财,当即夺田六百亩,僮仆十数人。六月二十八日,又向柳如是逼索钱财三千两,“有则生,无则死。毋短毫厘,毋迟瞬息”。登堂入室,摩拳擦掌,秽语恶声,扬言要把柳如是唯一的女儿及入赘的女婿打出家门。但绛云楼失火后,钱家财力大减,钱谦益重病时服药都是向药铺赊账。即使有钱,以柳氏之傲骨,又怎容得这伙无耻刁徒如此强横?但她毕竟是一个失去靠山的弱女子,既无力抗争,也不甘妥协,最后只有走上绝路。

  死前,她在给女儿留下的遗书中说:“我来汝家二十五年,从不曾受人之气,今日竟当面凌辱。我不得不死,但我死之后,汝事兄嫂,如事父母。我之冤仇,汝当同哥哥出头露面,拜求汝父相知。”因此,《中国历代才女小传》等书认为:柳如是是被族人追逼而自杀的。

  其三,绝望自杀说。

  柳如是豪侠一世,我行我素,无论在国事和家事上,都充满了壮美的幻想和追求,但现实给她的回答却是严酷的。

  她曾接受过宋辕文的爱,但宋母的威压、宋辕文的暧昧,使得柳如是挥刀断弦,情义两绝。后来宋辕文发迹,位列新朝之卿相,其才情,其人品,看来早就被柳如是看透。

  她主动追求过陈子龙,陈子龙是明诗三大家之一,气节人品为当时之冠。尽管陈氏正妻棒打鸳鸯,但柳如是对此无怨无悔。后来她不只同陈子龙保持着诗文交往,而且大力支持陈子龙的抗清活动,直到陈子龙失败被俘,以身殉国。

  后来,她又主动投靠钱谦益,看重的是他的学识和东林党领袖的名气。但是,清人渡江,钱谦益迎降,柳如是激愤异常,留下了“你殉国,我殉夫”的名言。钱谦益归隐后,她又利用钱氏影响,积极参与全国各地的反清复明活动,自崇祯十七年(1644)郑成功来常熟师事钱谦益后,柳如是更是以师母身份与他切磋时政,评品得失,为郑氏的抗清复明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但是,顺治二年(1645),弘光政权被剿灭,三年(1646),隆武政权、鲁王、绍武政权先后被摧毁;十八年(1661),永历帝被俘,并于次年被吴三桂缢杀。随着南明最后一个政权的垮台,复明的希望也彻底破灭,而今丈夫一死,正所谓国事家事两凄然。她绝望了,早就有“殉国、殉夫”之志的柳如是,怎么可能偷生呢?

  她在遗书中写道:“死后棺木不能入土,因国土被人占去了,要在土室中悬空置铁索,再放棺木于铁索上……”其爱国之情,溢于言表。绝望之后,她的自杀是必然的,族人们的逼索钱财,只是加速了这个进程而已。

  柳如是后话

  柳如是文才诗艺高居“秦淮八艳”之首,有《戊寅草》、《湖上草》、《东山酬和集》、《红豆村杂录》、《河东君诗文集》、《尺牍》、《我闻室鸳鸯楼词》等作品传世。其数量之多,文辞之美,足以令人咋舌。其《尺牍》,清人认为“艳过六朝,情深班蔡”。她的书画也极负盛名,后人赞其为“铁腕怀银钩,曾将妙踪收”,历来为收藏珍品。

  当代国学大师陈寅恪不仅赞誉柳如是为“女侠名姝”,并在八十高龄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为她写了八十余万字的专著《柳如是别传》。他在《柳如是别传?缘起》中说:“搜寻钱柳之篇什于残缺毁禁之余,往往窥见其孤怀遗恨,有可以令人感泣不能自已者焉。”使陈先生“不能自已”的不只是她绝代的才华,更重要的是她难能可贵的气节。陈先生诗云:

  高楼冥想独徘徊,歌哭无端纸一堆。

  天壤久销奇女气,江关谁省暮年哀。

  残编点滴残山泪,绝命从容绝代才。

  留得秋潭仙侣曲,人间遗恨终难裁。

  柳如是如地下有知,真应为此三百年后的痴情叟回眸一笑!

  柳如是死后,未能与钱谦益合葬,反而被逐出钱家坟地。

  柳如是的墓在虞山脚下,那是一座孤坟,墓前石碑只一米多一点,上面刻着:河东君(柳如是号)之墓。

  百步之外,钱谦益与原配夫人合葬在一起。

  哀哉!

五、社会六大悬案

  1.沈万三:富甲天下之谜

  万历年间刊行的《金瓶梅词话》第三十三回里,潘金莲顺口说了句当日流行的歇后语:“南京沈万三,北京枯柳树;人的名儿,树的影儿。”意思是,此事尽人皆知,想瞒也瞒不住。

  万历距沈万三时代已两百多年,沈万三仍是名满天下,妇孺皆知,可见,沈万三确乎是一个具有轰动效应的人物。

  沈万三财富传奇

  沈万三,名富,字仲荣,历史上称他为沈万三秀,并以沈万三之名风行天下,原名反而很少有人提及。

  为什么大家叫他这样一个古怪的名字呢?据董谷《碧里杂存》等资料解释,明朝初年称巨富为“万户”,姓后加“万”,是当时对富人表示敬意的一种习惯称法。又,当时人分五等,曰:“奇、畸、郎、官、秀。”奇最低,秀最高。称“秀”的人家产须在万贯以上,沈氏排行第三,家有亿万资产,故称以沈万三秀或沈万三。可见,他的名字是尊称、排行与户等的合称。

  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沈万三的祖籍在浙江湖州,祖上迁居长洲(今江苏苏州)东蔡村,到他父亲沈佑时迁至湖州南浔沈家漾。元至正二年(1342)南浔一带大水,贫民纷纷逃往他乡,沈佑也在此时迁往周庄。

  传说中的江南首富沈万三,富得让朱元璋都垂涎,以至于招来杀身之祸,家破人亡。他到底富到什么程度,历史上留下了许多有趣的传说。

  据《留青日札》记载,当朱元璋打下江浙后,沈万三与其弟万四(沈贵)在两浙豪富中首先输粮万担,献白金五千两,以佐用度,“太祖军食,多取资焉”。但是贪得无厌的朱元璋却要“务罄其所有金”,想方设法来消耗他的家财。

  据董谷《碧里杂存?沈万三秀》记,有一次,朱元璋在月朔(即初一)日召见他,给他一文钱要他生利,从初二开始,一文取两文,初三日取四文,初四日取八文,每天翻一倍,亦即按等比级数增长,以一月为期。沈万三不知就里,欣然接受。哪知回家一算,一月之后,该付给朱元璋利息为五亿三千六百八十七万九百十二文。按,洪武钱每一百六十文重一斤,则共计三千三百五十五万四千四百三十二斤。沈氏虽富,但哪里经得起这样的盘剥?
        除了巧取,还有豪夺。有一次,朱元璋召见沈万三,要他每年“献白金千铤,黄金百斤”,还命他造六百五十间廊房,养数十“披甲马军”,并对他的田产每亩征九斗十三升的重税。

  沈万三大概也明白树大招风的道理,所以想主动报效以保平安。明洪武六年(1373)前后,当他得知京城(今南京)要筑城墙时,就主动承担了修筑洪武门至水西门城墙的任务。当时的南京城墙全长三万七千一百四十米,合七十四华里多,朱元璋的筑城计划,仅造砖一项,便涉及一部(工部)、三卫(驻军,相当于军区)、五省、二十八府、一百一十八县,另有三个镇。而沈万三一人负责的城墙,占整个工程量的三分之一,他以一家之力,是怎样如期完成的?没有人知道。

  今南京水西门外,有座赛虹桥,相传为沈万三儿媳所建。明人记载,沈万三建造数桥之后,很是得意,便在家中炫耀。谁知儿媳很不以为然,便用私房钱悄悄建了一座桥。该桥“工巧宏丽”,比公公所造之桥有过之而无不及,人们把它叫做“赛公桥”——儿媳尚且如此,可见沈家确实实力不凡。

  王行是一位学者,曾受聘于沈家坐馆,教沈家子弟读书。据英宗正统年间苏州人杜琼作《王半轩传》记:“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赀雄当世,为礼聘于家塾,每成章,辄偿白金以镒。”白金即白银,一“镒”就是二十两,学生写一篇作文,老师竟有如此之高的报酬,沈氏的家底可见一斑。

  沈万三处于事业巅峰时,他的弟弟沈贵(万四)已看到危机,曾写诗劝他说:“锦衣玉食非为福,檀板金樽亦可休。何事百年长久计,瓦罐载酒木绵花。”要他低调做人,从事耕织,但沈万三没有听从他弟弟的话,终于招来了灭顶之灾。

  据明人田艺蘅《留青日札》记载:有一次,朱元璋准备犒赏三军,沈万三主动要求代他出赏钱。朱元璋有意刁难他说:“朕有军百万,汝能遍及之乎?”哪知沈万三豪爽地回答:“愿每军犒金一两!”朱元璋听后大吃一惊,嘴里说:“此虽汝好意,然不须汝也。”但内心里却起了杀掉沈万三的念头。

         明史?马皇后传》有更为详细的记载:“吴兴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之一,又请犒军,帝怒曰:‘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后谏曰:‘妾闻法者,诛不法也,非以诛不祥;民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为?’乃释秀戍云南。”

  所谓“戍云南”,就是发配到云南充军。根据这一记载,他应该是死在云南,或者死在充军的路上了。

  沈万三“元人”考

  明史专家顾诚先生曾作《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详细考证了沈万三的身世,否定了他是明初人的说法,认为他生在元代也死在元代,史籍中有关沈万三在明初的一切“事迹”均是讹传。兹将顾诚先生及有关学者的论述综述如下。

  一、沈万三的确切生卒年虽然难以查清,但他在明朝建立以前即已去世是可以确定的。《吴江县志》卷五六载:“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

  张士诚的军队攻占平江路(苏州)是在元至正十六年(1356)二月,这就是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时候,沈万三已死去十二年以上。既然他已经在元朝末年去世,当然不可能遭到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打击了。

  二、据元末明初人王行所撰的《沈荣甫墓志铭》、《沈茂卿墓志铭》,洪武九年(1376),沈万三之子沈荣甫死,年七十一岁。据此,则元明易代之际,其子沈荣甫六十二岁,其孙沈森也有三十九岁,以中国人偏高寿命推算,沈万三尚在人世的可能性极小。即使活着,至少也是八十左右的垂垂老者,什么筑城呀、输粮呀、犒军呀,还用得着他来露脸么?他露得了脸么?

  三、《沈荣甫墓志铭》云:“初,(沈)荣甫之先君子(富),游于故侍讲袁文清公(桷)之门,公每嘉其敦信义。时楚之长沙攸县人冯子振,方张声誉,号海粟,以文翰自矜许。来吴,必主之,深加爱厚,为大书‘积善’二字,殆以表其志也。”

  王行为当时著名学者,两次受聘为沈氏家庭教师,为沈家亲属所作的应酬文字达十一篇之多,但涉及这个名闻天下的大富翁沈万三的却仅此一见,时间标示为“初”,称谓为荣甫之“先君子”,除此“追述”之外,无任何直接描写之文字。又,王行为沈万三之子、之孙都写了《墓志铭》,却没有为沈万三写《墓志铭》。考王行首次设馆于沈家为元末,可见,在王行莅馆之前,沈万三早已作古。

         四、据上文,沈万三与元代侍读学士袁桷有过交往,冯子振曾多次下榻于沈万三家中,并为他题了“积善”二大字。据《元史?袁桷传》,袁桷死于元泰定四年(1327),下距明朝开国(1368)四十一年。冯子振附于陈孚传后,未书卒年,陈孚卒于元大德七年(1303),下距明朝开国六十五年,从他的交游层面来推测,他主要的活动年代是元朝中期,即大德、延祐年间,即使后延,也很难延到明朝开国之后。

  五、《沈荣甫墓志铭》继续说:“及荣甫持家政,乃筑堂构宇,以冯书揭诸题间,既以承夫先志,又以勖其后人,是足以见其好善之心矣。”

  按:积善堂建于元末,有吴县著名高僧释妙声作《沈氏积善堂》诗可证。原诗云:

  翰林宾客散如云,积善于今喜有君。

  背郭堂成因旧扁,传家书在足前闻。

  屋头雨过乌尤好,池上风清鹤不群。

  我亦袁公门下客,题诗三叹感斯文。

  释妙声诗文多作于元至正年间,所以其集入元诗选,积善堂落成之时,沈万三已死,其子荣父主持家政,所以释妙声才有“我亦袁公门下客,题诗三叹感斯文”之叹。

  六、我们虽不能断定沈万三绝对活不到八十多岁,亲眼看到大明帝国的建立,但是,明军在大将傅友德、蓝玉、沐英率领下,进兵云南是洪武十四年(1381)的事,筑城、犒军之时,云南并不在明朝管辖之下,因此,在明朝初年就把沈万三充军云南,绝无可能。如果是在平定云南之后再把他充军该地,那么,沈万三当在百岁上下,他能够如此长寿吗?朱元璋再暴虐,能把一个百岁老人发配充军吗?

  可见,《明史》及明代野史大多是民间传说,以讹传讹;或者是误把沈万三子孙的所作所为,附会成了沈万三本人了。

  沈万三虽是元朝人,却未见元人记载。入明以后,有关沈万三的传说越来越多,却没有一条是出自与沈万三本人有直接接触的人之手,现存的洪武年间官方或半官方文献,也从未提及沈富其人。洪武十二年(1379)卢熊纂刊的《苏州府志》多达五十卷,其中竟然也没有涉及沈万三及其家族。

        究其原因,也不难理解。元明之际,元人著述散佚毁弃的相当多,生活于元代的沈富不过是个“多田翁”,既无出仕的政绩,又不足以跻身“儒林”,默默无闻自在情理之中。到明朝建立前后,沈家子孙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人因家境富裕,自幼受到良好教育,不仅在朱元璋推行的粮长制度和举荐制度中崭露头角,而且同当时的文人有广泛的交往,因此,沈家的名气也就越来越大。尽管沈万三早已去世,沈氏在洪武年间也已分成四家,但是人们提到江南首富沈家时,还是习惯于用沈万三来概括。

  “聚宝盆”的传说

  沈万三何以富甲天下?民间有许多有趣的传说。

  清代著名文人褚人获《坚瓠集?聚宝盆》载:沈万山年轻的时候,家里贫穷,有一天,梦见一百多个身穿青衣的人求他救命。第二天早上,他见一渔翁捉了一百多只青蛙,准备剥剐了拿到市场上去卖。万三联想到昨夜的梦,动了恻隐之心,就拿钱买下,放生于池中。当天晚上,青蛙们呱呱地叫了个通宵,吵得他睡不着觉。早晨起床后准备去驱赶,只见它们都环绕着一只瓦盆蹲着,他很觉得奇怪,于是便把那只瓦盆抱回了家。有一天,万山的妻子在盆中洗手,把一只银钗掉在盆中,不料银钗一变二、二变四,不一会儿已是满满一盆,数也数不清。随后拿金银来试也是一样。从此之后,沈万山开始富甲天下。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想杀掉他,亏了马皇后劝谏,才把他流放于岭南。抄没家产的时候,得到了这个瓦盆,拿给识古器的人一看,说这就是聚宝盆。

  在沈万山的财富神话中,聚宝盆最为著名。这只聚宝盆后来怎么样了呢?谢肇浙《五杂俎》卷三载:“金陵南门名曰聚宝,相传为洪武初沈万三所筑也。人言其家有聚宝盆,沈遂声言:以盆埋城门之下,以镇王气。故以名门云。”这就是现在的南京中华门。

  张岱《明纪史阙》也有相同的记载,不同的是,在朱元璋欲诛而赦之后,沈万山才交出聚宝盆,然后埋于城下的。

         此外,还有乌鸦石、马蹄金等很多神话似的传说,不一而足。孔迩《云蕉馆纪谈》记:“沈万山,苏州吴县人也。家贫无产,以渔为生。一日饭毕,就水洗碗,碗忽坠水中。因撩之,不知碗之所在,但觉左右前后,累累如石弹,乃尽取之。识者曰:此乌鸦石也,一枚可得钱数万。因以富。或曰:夏日仰卧渔船上,见北斗翻身,遂以布?[盛之,得一勺。及天明,有一老者引七人挑罗担七条而至,谓曰:汝为我守之。言讫忽不见。启视,皆马蹄金也,以此致富。”

  这些传说都很有趣,既反映了民间的财富幻想,也显示了人们对沈万山暴富的迷惑不解,因此当然不是沈万山富有的根源。

  何以富甲天下?

  沈万三发财致富的真正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种说法。

  一是垦殖说。

  明初翰林学士刘三吾的《坦斋文集》内,有沈万三侄儿的《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云:“汉杰之先吴兴人,家南浔,其大父祐始徙今姑苏长洲之东蔡村,爱其水田膏沃,土俗忠朴,因家焉。人遂以其所污莱未田者归之,躬率子弟,服劳其间,粪治有方,潴泄有法,由此起,富埒于素封。恒谓二子:‘乐莫如兼济。’二子世遵先训,益大厥家。长讳富,字仲荣,即万三公;次讳贵,字仲华,即万四公。”

  刘三吾这篇墓志铭已说明,沈汉杰死于洪武四年(1371),过了二十年之后,应沈玠之请而作,撰写时间当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主要材料得自沈玠提供的行状,应当说是相当可靠的。

  刊印于光绪年间的《周庄镇志》卷三的《沈伯熙墓志铭》也说:“大父祐见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沈万三)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又能推恩以周急难,乡人以长者呼之。”

  明中期苏州人黄省曾《吴风录》记:“自沈万三秀好广辟田宅,富累金玉,沿至于今,竟以求富为务。”

  根据这些资料,专家们推测:沈万三的父亲从湖州南浔迁居到长洲县东蔡村以后,辛勤耕作,充分开发了当地大片抛荒的肥沃田土。由于经营得法,占田日广,沈家转为招纳佃户、出租田地、雇用长短工和发放高利贷的大地主。到沈万三兄弟掌管家业时,就已经拥有地跨数县的良田。江南经济发达,在宋元之际未受到什么破坏,到元朝后期已为全国之冠。苏州和杭嘉湖地区历来是闻名全国的“粮仓”,素有“苏湖熟、天下足”之说。沈万三拥有田产数千顷,自然有大量的稻米作为商品出售。而当时的北方,包括元大都(北京)在内所需食粮,主要靠南方供给,沈万三一定也是“售粮大户”。可见,沈万三家族主要是靠垦殖起家,辅以农产品交易,逐渐发展成为江南第一富豪的。

        二是赠与说。

  杨循吉《苏谈》中有《陆道判捐资》一文,其中说道:“元时富人陆道原(应为德原)货甲天下,为甫里书院山长,一时名流咸与之游处。暮年,对其治财者二人以赀产付之曰:吾产皆与汝……道原遂为黄冠。所谓二者,其一即沈万三秀也。”

  郎瑛《七修类稿》卷四十《顾、陆、李三子》云:“元末吴人顾阿英、陆德原、李鸣凤皆富而好古,亦能诗文,至今有脍炙人口者。一时名士咸与之游,名振东南。顾有三十六亭馆,陆之治财者,沈万三秀也。李尝助太祖军粮二万斛。入国朝,顾削发为僧,陆为黄冠,[遗业于万三],李挈妻子、家资浮海去,俱惧法而避之,惜哉!”

  《周庄镇志?杂记》也说:“沈万三秀之富得之于吴贾人陆氏,陆富甲江左……尽与秀。”

  这些资料都说,沈万三的财富,均得之于陆德原的赠与,事实果真如此吗?明都穆所辑的《吴下冢墓遗文》中,收有一篇很不常见的《陆德原墓志铭》,略谓:陆德原字静远,长洲甫里(今甪直)人。家有资产,又得族田千亩。他在家乡办起了甫里书院,被署为山长,曾捐资重建长洲县学。调任徽州儒学教授后,又出资修州学。至元六年(1340)回苏州买木料时病逝。有子八岁,长女赘徐元震,次女刚生三个月。这篇铭文出于陆氏同僚、儒学提举黄晋之手,有力地证实陆氏并无出世当道士的事,况有入赘之婿、幼小之女,更无送财与外人的道理。

  沈万三很可能帮陆德原管过账,购运过木材,甚或接受过一定的赠与,但全盘接受陆家财产,则可能是讹传。

  三是通番说。

  这里所说的“通番”,指的是海外贸易。据《吴江县志》载:“沈万三有宅在吴江二十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孔迩《蕉馆纪谈》说沈万三“乃变为海贾,遍走徽、池、宁(国)、太(仓)、常(州)、镇(江)豪富间,转辗贸易,致金数百万,因以显富”。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也说:“苏州沈万三之所以发财,是由于做海外贸易。”

         元朝时海运发达,外贸畅通,来中国贸易的外国人不少。元人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多达二百二十余个。自1282年起,元朝开始海运漕粮,并设立了专管海外贸易的机构——行泉府司。因官船和人手不够,便雇私家船户运送。据元学者虞集《道园学古录》说:船户中以富豪船户获利最多,他们常夹带商品船和小快船,“交通海外诸番,博易以致巨富”。也就是假公济私,靠走私发了洋财。

  延祐元年(1314)开放私人对外贸易,下海商船大增。至正三年(1343),江苏沿海“下番”船只多达三千余条,主要贸易对象是高丽、日本和琉球,也有去南洋群岛等地的。此时的沈万三正值青壮年,既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又有商贸经验,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发财机会。

  从周庄白蚬江经大运河由刘家港出海是很方便的,加上江浙一带的丝绸、茶叶、陶器、工艺品等特产又深受海外欢迎,回头带些舶来品,如珍宝、香料和药材,来回都能赚取巨额差价。“通了番”的沈万三,想不发财都是不可能的。

  《明史》载,至正十九年(1359),暂时归顺了元朝的张士诚“自海道输粮十一万石于大都”,这次行动,就是由沈氏家族具体实施的。因为陆路上朱元璋等反元势力的阻隔,所以《吴江县志》有沈万三“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的记载,可见沈家对海运已是熟门熟路了。另外,明人笔记多处记载沈万三家有海外珍奇,也可作为他“通番”的佐证。

  最有可能的情况是,沈万三家族以垦殖为根本,可能接受过一些来历不明的资产,并以此为资本开拓商业,并大胆通番,开展海外贸易,从而一跃而成为巨富。

  沈氏家族败落之谜

  沈氏家族的没落是个渐进的过程。第一次打击大约在洪武三年(1370)至六年(1373)。

  元末,张士诚割据苏州十四年,是朱元璋争夺天下最强大的敌手。沈万三和张士诚本系旧友,在张士诚保护下,沈氏家族利用元朝颁布的《官本船法》、《市舶法则》等规定,大规模进行海上贸易,积累了大量财富。反过来,他们又以自己超强的财力,坚定地支持张士诚的大周政权,以与朱元璋抗衡。

         朱元璋统一天下后,沈家的日子自然不好过。为了输诚讨好,花钱消灾,他们屡屡贡献自己的财富。什么输粮呀,献金呀,筑城呀,犒军呀,都是数以亿万计的用费,在所不惜。为什么?为了保命。只要大明天子不以“资敌”的名义要他们的脑袋就行。但是,朱元璋仍然大怒了。他说:“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即便是沈万山已经不在人世,沈家也没人充军云南,但经过这番折腾,沈家的财富也蚀减过半了。再加上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初,对江南富民采取了严苛的政策,多次强制迁徙,并课以重赋,从此之后,沈家也就一蹶不振了。

  第二次打击是在明洪武十九年(1386)的春天,沈万三的两个孙子(沈旺之子)沈至、沈庄先后入狱。《故沈伯熙(庄)墓志铭》记:“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绁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卒于京。”

  沈至入狱的原因是逃避赋役,沈庄入狱则可能是涉嫌“胡党”、逃避赋役而羁押至京,其事不小,连补带罚,再加上两兄弟最终都能出狱的上下打点,其数目也定在巨万以上。

  大约在同年,沈万三的女婿陆仲和却在劫难逃,被扣上“胡党”的罪名满门抄斩。

  经过这次打击,沈家的基业就从根本上被动摇了。

  第三次打击是在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

  洪武二十六年(1393),“蓝党”案发,蓝玉被处死,株连则在全国蔓延。有一位叫王行的先生,曾两次在沈家坐馆,同沈家至少有三十年的交情,又两次在蓝玉家坐馆,前后也有十多年之久。通过王行的关系,想在新朝找到靠山的沈家同蓝家也有了交往。“蓝党”案发后,有人劝王行逃遁,这位迂腐先生说:“临难无苟免。”结果以同谋罪被诛。

  当时,沈万三女婿顾学文因夺人之妇,仇家怀恨在心,蓝玉事发后,仇家即以沈家同蓝家的关系为据,诬告顾学文与蓝玉通谋。在严刑逼供下,顾学文招认曾收到蓝玉“钞一万五千贯”,为他购置粮米、绸缎等物,用来准备起事和赏人。

        《弘治吴江志》载:案情牵涉他的“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其中沈旺是沈万三的儿子,其他人等也都是沈万三的子孙。《周庄镇志卷六?杂记》记:“洪武三十一年二月学文坐胡蓝党祸,连万三曾孙(沈)德全六人,并顾氏一门同日凌迟。”同日被杀的还有八十多人。

  《乾隆吴江县志?旧事》载有胡蓝党犯人沈德全一家的处置细节:二月十八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多着折了臂膊,未出动的小厮不打,且牢着他。供出的田口家财断没了。”二月二十日载:“正党与户下户丁都凌迟了,十岁以上的小厮都发南丹卫充军,十岁以下的送牧马所寄养,母随住;一岁至三岁的随母送浣衣局,待七岁送出来。”——真可谓惨不忍睹!

  沈万三苦心经营的巨大家业,就这样急剧地衰落了。清人刘昌《悬笥琐探》说:“沈万三家在周庄,破屋犹存,亦不甚宏壮,殆中人家制耳,唯大松犹存焉。”

  出身低微的沈万三,由贫而富又盈而后倾的故事,成了元明之际江南地主豪富的一个缩影。

  坐落在周庄的沈万三故居,如今已修缮一新,对中外游客开放。人们聆听着他的财富神话,浏览着他的一椽一柱、一瓦一石,禁不住浮想联翩,感慨万千!

  6.张献忠:“屠川”之谜

  明清交替之际,四川人口锐减。据《明会要》卷五十载:明万历六年(1578),四川省尚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人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这还不包括大量的荫户、漏户以及逃亡人口。到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锐减至“通省之户口,总计一万八千零九十丁”,若把妇孺估算在内,设每丁折合五人,也只有九万余口。近百年来,许多史学家都惊奇地发现,没有几个四川人是土生土长的,几乎都是“湖广填四川”,从外省迁来的。

  四川人口为什么急剧减少?是天灾,还是人祸呢?

  血泪斑斑话“屠川”

        张献忠,生于1606年,陕西延安人,出身贫寒,当过捕快、边兵。崇祯三年(1630),他率领米脂县十八寨穷人举起义旗,绰号“八大王”。他同李自成分兵两路,一个往东北,一个向西南,彻底埋葬了朱氏王朝。张献忠在成都建立了历时两年多的农民政权——大西王朝。

  有关张献忠“屠蜀”的记载,野史中比比皆是。其中最大规模的是“屠城”。

  崇祯十七年(1644)八月,张献忠攻打成都,因城墙坚固,久攻不下,后来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一直掏挖到城墙根,埋入火药,又把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然后在空心竹竿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贼兵”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蜀难》记载,城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唯少艾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

  《罪惟录》载:“屠重庆——取丁壮万余,刳而鼻,断一手,驱徇各州县。”所谓“徇”,意思就是“巡行示众”。

  此外,还有“屠广元”、“屠保宁”、“屠锦州等州县”、“屠邛州”等等。大凡不事先投诚、经战斗而攻破的城镇,都一屠了之。其中极大规模的是1645年秋,马元利屠成、龙两府,刘文秀屠巩州,二百里为血肉之汤。

  这一年,张献忠还派孙可望等四将军分四路出城搜杀,穷乡僻壤,危崖深谷,无不搜及。得男子手足两百双者升把总。正月出,五月回。《蜀乱》记:“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凡有军官衙门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几如假山之千叠万峰。”

  每屠杀一地,他都要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等等。

  《蜀碧》一书,还大量记载了张献忠残忍、变态的杀人方法。如张献忠常常把小孩子掷在空中,让其落在枪尖上,以观赏那流着鲜血狂叫乱动的惨景为快乐。

  传说,有一回,他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山形,带着他最心爱的小妾去观赏。小妾笑着说:“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金莲做莲峰,就再好不过了。”张献忠想了想,笑眯眯地说:“你的脚最秀美,就适合做莲峰。”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莲峰顶上。随后,他又派人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足)”。
        《蜀破镜》又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死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欧阳直的《蜀乱》,记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对象先是明朝的蜀府宗室,其次是不投降的文武官员,再次是乡绅,后来轮到自己的将领。凡所剥的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即今成都之天府广场到百货大楼一线,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队列。

  张献忠完全被描述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这些杀人细节,真真假假,但很有煽动性。连鲁迅先生也曾对书中的“记述”深信不疑。鲁迅说:“那时我还是满洲治下的一个拖着辫子的十四五岁的少年,但已经看过记载张献忠怎样屠杀蜀人的《蜀碧》,痛恨着这‘流贼’的凶残。”

  《温江县志》说,由于张献忠的屠剿,温江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清查户口,全县仅存三十二户,男三十一丁,女二十三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载:“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十四户。”

  “正史”如是说

  康熙、雍正、乾隆三朝老臣张廷玉,主持编修了前朝历史《明史》。《明史》中对张献忠入蜀后的行迹大体记述如下。

  1644年阴历八月初九日,张献忠攻占成都后,即宣布建立大西政权。阴历十月十六日,正式登极,国名大西,年号大顺。以蜀王府为皇宫,称成都为西京。设左、右丞相,六部尚书,五军都督府等官,他的四个干儿子孙可望、艾能奇、刘文秀等人都挂将军印,改姓张。势力最大时曾扩展至蜀地全境,只有当时属于四川的遵义一郡久攻不下。

  《明史》称张献忠“面黄身长,虎颔,人号‘黄虎’。性狡谲,嗜杀,一日不杀人,辄悒悒不乐”。

  大顺二年(1645)十一月,张献忠宣布举行“特科”考试,下令各府县生员一律前往成都赴考,违命者以军法论处。于是,各地士子络绎不绝地从水路、陆路被送往成都,集中在青羊宫。据传说,张献忠得到密报,有士子写信同闯王联络,将不利于他。于是,待各地士子到齐后,张献忠突然派重兵包围大悲寺,将应试士子统统杀死,死者人数达五千多人。青羊宫外一时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笔砚堆积成丘冢。这真是四川读书人亘古未有的一场浩劫。

        在中园,张献忠还坑杀了无以计数的成都市民。不仅如此,他还杀自己的军队和手下,光是军队就杀了九十八万。

  与此同时,他还派遣他的四个干儿子带领军队分四路到各个府、县进行屠杀,称之为“草杀”。在文武百官上朝之际,他叫来十几条獒犬,下殿时被獒犬所嗅的官员,就拉出去杀掉,称之为“天杀”。

  据记载,张献忠不仅是个杀人狂,还是个变态狂,他还创造了生剥人皮等杀人方式,皮未剥光而人已气绝的,就杀掉刽子手。《明史》还记:“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贼将有不忍至缢死者。”

  后来,由于清军压境,张献忠试图打回陕西老家。大顺三年(1646)张献忠撤离成都时,焚毁全城。又将锦江放干,挖了一个数丈深的坑,将强取豪夺的数以亿万计的金银珠宝埋于其中,然后决堤放流,名曰“水藏”,说是为了不让后人获得这些宝物。结果,张献忠逃出成都后,成都就成了城无烟火、尽为瓦砾、虎豹白日出没的荒野之地。

  《蜀难叙略》补充说,当清军进剿追击,张献忠兵败弃成都逃到西充时,已无百姓可杀,乃自杀其卒,每日一两万人。初杀蜀兵,蜀兵尽;次杀楚兵,楚兵尽;后杀同起事之秦兵。一百三十多万人马,两个多月,斩杀过半,以此减负逃窜。尽管如此,张献忠还责其下属杀人不力,骂曰:“老子只需劲旅三千,便可横行天下,要这么多人作甚!”

  “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的说法,最先出自清代毛奇龄的《后鉴录》,此说之不通是显而易见的。当时四川人口最多不过六百万,直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全中国仅以四万万五千万人口见称,张献忠所杀之“六万万”人从何而来?

  因此,这些记载到底有多大的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洋证人”目击记

  1640年,意大利人耶稣会教士利类思入川至成都传教,并在达官显贵中挑选三十人付洗,称为天主教在四川的首批教徒。1642年,葡萄牙人安文思也从杭州入川,协助他传教。

        张献忠在成都建立政权后,他的礼部尚书吴继善向张献忠推荐这两位教士,称其“才德兼优”,可备顾问。张献忠在同这两位洋人交谈时,听到了许多闻所未闻的洋知识,非常高兴,待以上宾之礼,封他们为“天学国师”,由国库按月发给银两。他们一直待在张献忠身边,亲眼目睹了张献忠的去世。后辗转至京,口述其经历曰《圣教入川记》,此书直到1917年才由上海教会译成中文,为张献忠“血迹斑斑”的“屠杀”提供了极具权威的佐证。

  开始,这两位传教士对张献忠不乏赞辞,如“智识宏深,决断过人”,“天姿英敏,知足多谋,其才足以治国”等等。但到后来,张献忠嗜杀的本性则逐渐暴露出来。

  书中记载说,张献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一二百,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十万。又,张献忠不喜僧人,屠杀僧人两千多,成都城内僧人无一漏网。书中还说,“计其即位之初,在朝之官总计千人,离川时亦有七百,临死时仅得二十五人。皆因张献忠残暴,杀人众多,或令死于刀下,或令鞭死,或令将头皮揭去,或令凌迟碎剐,种种非刑,一言难尽”。

  1645年冬,张献忠下令除大西政权官员家属以外,成都“城内居民一律杀绝”。两位洋教士亲临其境,目睹了这惨绝人寰的一幕。安文思司铎这样描述道:

  1645年冬11月22日,献忠先暗遣一人捏词诳报,以惑众心。谓某路敌军大队将至,须当操练兵马,以作御敌。次日,大集人马,若将赴战场一般。献忠暗将毒谋通知各营军官,饬令剿洗全城,不留一人。诡言:“百姓等已暗通敌人,勾引大队入川,以图大举,故当剿灭此城居民。尔等各宜秘密准备,不得遗漏军情”云云。众官闻之各自回营,预备明天大屠之事。剿后即当渡河以迎敌军。

  次日,大屠杀开始。这两个西方传教士,安司铎被安排在东门的城楼上观看,利司铎被安排在城南的城楼上观看。不久,张献忠便分别在城东和城南的空地上,开始对近二十万无辜的市民进行屠杀。安司铎这样回忆道:“见无辜百姓男女被杀,呼号之声,惨绝心目,血流成渠,心如刀割,欲救不能。”

         这时候,张献忠骑马由南门往东门,二位司铎皆伏地哀求,情词恳切,声泪俱下,请求张献忠不要再杀无辜了,但是,张献忠不予理睬。安司铎在回忆中说:

  此时被拘百姓无数,集于南门沙坝桥边,一见献忠到来,众皆跪伏于地,齐声悲哭求赦,云:“大王万岁!大王是我等之王,我等是你百姓,我等未犯国法,何故杀无辜百姓?何故畏惧百姓?我等无军器,亦不是兵,亦不是敌,乃是守法良民,乞大王救命,赦我众无辜小民”云云。献贼之心,禽兽不如,闻如是之言,不独无哀怜之意,反而厉声痛骂百姓私通敌人。随即纵马入人群,任马乱跳乱踢,并高声狂吼:“该死该杀之反叛!”随令军士急速动刑。冤呼痛哉!无罪百姓齐遭惨杀,终则息静无声。真是尸积成山,血流成河,逐处皆尸,河为之塞,不能行船。

  回忆录继续说:

  锦绣蓉城顿成旷野,无人居住,一片荒凉景象,非笔舌所能形容……凡城镇村庄房屋皆纵火焚毁,而仓廪山林也遭毁灭。四乡无人迹,皆成旷野。东、西、南三方受害尤甚,唯北方独存,盖拟由此地出川也。

  张献忠离川往陕时,又令全城四面纵火,公所私第,楼台亭阁,一派通红,有似火海。大明历代诸王所居之宫殿及民间房屋均遭焚毁,转瞬间川中首府已成焦土,人畜化为灰烬。

  献忠出川,深虑各营中妇女众多,有碍行进,敕令次日将妇女引至大营外一律杀之。献忠除有正后四名外尚有嫔妃三百人,除留后妃二十人服役诸事外,余二百八十尽皆杀绝。至于各营妇女,齐集一处,号令一下,乱砍乱杀,叫冤哭喊之声,震动天地,妇女尸身堆积如山,血流成河。……计是日所杀妇女之数……有四十万人之多(?)。张献忠杀妇女后,狂喜欲舞,并向百官称贺,谓已脱妇女之扼,身无挂累,前行无阻,定得天下。

  两位洋教士还目睹了张献忠之死,为张献忠的结局提供了一份宝贵的资料:

  西历1647年1月3日,“有探兵入营告急,谓满兵马队五人已到营外对面高山矣。献忠闻警,不问详细,随即骑马出营。未穿盔甲,亦未携长枪,除短矛外别无他物,同小卒七八名,并太监一人,至一小岗上,正探看之际,突然一箭飞来,正中献忠肩下,由左旁射入,直透其心,顿时倒地,鲜血长流。献忠在血上乱滚,痛极而亡”。

       有记载说:“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城内竟然找不到作廨署的屋舍,四川省府不得不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到顺治十六年(1659),即献贼灭亡的十四年后,才将四川省府迁回成都。”

  张献忠“屠川”质疑

  对于张献忠“屠川”之说,有一些历史学家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这些史料多半出自清朝的官方正史和御用文人,有严重的污蔑、栽赃的倾向。

  其一,从张献忠的主观意图来看,张献忠入川的本意是要夺取四川作为根据地,既可出汉中定西北,又可下长江定江南,重演隆中对的策划,退则可割据一方,天下有事则坐山观虎斗,天下无事则举蜀而降,也可以封王封侯。1644年张献忠好不容易攻进成都,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建国之后就拼命招徕四川人才,并发布“三年不征钱粮”的政治号召。很难想象他一边建国,一边又大肆屠杀民众而自毁长城。

  其二,1644年,张献忠进军成都时,明朝守土官员曾问张献忠入川的意图何在。使者回答说:“暂取巴蜀为根,然后兴师平定天下。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如果不是明朝官僚拒绝投降,张献忠绝无攻杀和屠城之理。

  他在攻打泸州的檄文中说:“凡我军士,如有借故滋扰,株连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务须从严查办,赔偿损失。”

  保存至今的大顺二年(1645)《大西驳骑营都督府刘(进忠)禁约碑》郑重声明:“本府秉公奉法,号令森严,务期兵民守分相安,断不虚假……不许擅自招兵,扰害地方;不许往来差舍擅动铺递马匹兵夫;不许地方武职擅受民词;不许假借天兵名色扰害地方;不许无赖棍徒具词诈告,妄害良民;不许文武官员擅娶本土妇女为妻妾。”违者按碑律斩杀。这是张献忠起义军注意纪律的铁证。

  其三,有一个著名的例子,名曰“七杀碑”。相传,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

  天生万物养人,

        人无一善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读了这段碑文,人们对张献忠虐杀之狂,肯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1934年一位英国传教士在四川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找到了一块张献忠立下的“圣谕碑”。碑文却是:

  天生万物与人,

  人无一物与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说的是慈悲的上天赐万物于人类,而人却没有一物可用来报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是劝人畏天行善的,根本就没有一点杀气。而某些御用文人,把前两句留下,后面加上七个“杀”字,来凸显张献忠的残暴,其污蔑、泼粪之意,不言自明。

  其四,在梓潼七曲山大庙内,有一座张献忠家庙。张献忠死后,当地人为寄托怀念之情,于七曲山风洞楼上,为他塑像,绿袍金脸,甚为威武,香火不绝三百余年。乾隆初年,此庙曾经遭地方官砸毁,其后,又有人重塑,但又被官方捣毁,几经反复。张献忠如果屠蜀,当地百姓为何对他如此崇拜?

  其五,清朝的“文字狱”,自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起,历时一百多年,士大夫和老百姓慑于法令的残酷,都不敢私自藏匿张献忠的真实史料,因而那些能证实张献忠生平的翔实材料均被统治者收缴殆尽。《明史?张献忠传》,是根据《绥寇纪略》、《蜀碧》等野史炮制而成。《绥寇纪略》的作者吴伟业,是投诚张献忠后又因罪被张所杀的吴继善的本家;《蜀碧》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7)进士,官居御林院编修。他们的书究竟有多大可信度,是很值得怀疑的。

  其六,1646年,即清人入关后第三年,张献忠在西充县凤凰山多宝寺前中箭身亡后,满人即宣布四川平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直到张献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战斗。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必然采用了残酷的屠杀来征服。“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再确凿不过的证据。据《四川通史》,1647年清将张德胜攻入成都被杀后,相继进攻四川的清军有高民瞻、吴三桂、李化龙等部。直到1660年,巡抚佟凤彩始在成都建立官署;直到1663年,清军才真正拿下重庆;直到1665年,川境战事结束,全蜀才完全归于清廷统治。如果张献忠在1646年11月前,就已将四川人几乎杀光,何需清军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千里已无人烟的四川,又何能抵抗清军十多年?

           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锐减的推手,清初张烺的《烬余录》说了一大半实话。他在“顺治五年”一项下记载:“蜀民至是殆尽矣。今统以十分而计之,其死于献贼之屠戮者三,死于姚黄之掳掠者二,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又二,饥而死者又二,其一则死于病矣。”“献贼”即张献忠,“姚黄”是另一支农民武装势力——姚天动、黄龙的部队,“因乱而自相残杀者”,则是指四川地方土豪之间的攻伐。当然,由于这本书是献给康熙皇帝看的,作者不敢指认清军残害川民的状况。

  《圣教入川记》却率直地写道:“张献忠灭后,旗(清)兵在川,一时未能设官治理。彼时川人不甘服旗人权下者,逃往他处,聚集人马,抵抗旗兵。如此约有十年。迨至1660年(顺治十七年),川省稍定,始行设官。所有官长,皆无一定地点居住,亦无衙署,东来西往,如委员然。此时四川已有复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吴三桂之乱,连年刀兵不息。自1667年(康熙六年),至1681年(康熙二十年),一连十五载,川民各处被搂,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盗之害。哀哉川民,无处不被劫掠,殊云惨矣!幸至1681年,匪党盗寇,悉为殄灭。然四川际此兵燹之后,地广人稀,除少数人避迹山寨者,余皆无人迹。所有地土,无人耕种,不啻荒郊旷野,一望无际。”

  由上述可见,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锐减之“人祸”,实是张献忠、姚黄农民武装、残明军队、清军、地方土豪、吴三桂叛军等战乱共同肆虐之结果。此外,还有大旱、大饥、大疫、虎害……

         六、文化六大悬案

  4.《水浒传》:作者之谜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又名《忠义水浒传》。它的作者是谁?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在明、清两代的文人笔记和刻本、书目中,主要说法有三:一是施耐庵撰;二是罗贯中撰;三是施耐庵、罗贯中合撰。但一直都没有定论。

  施耐庵说

  “作者施耐庵”是流传较广的说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革”前,《水浒传》最权威的版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整理本,它所题署的作者就是施耐庵。同时,在中学语文课本及许多文学史中,也把施耐庵署名为唯一的作者。

  历史上确有宋江其人。北宋徽宗宣和年间以宋江等三十六人为首的农民起义,是水浒故事的历史起点。宋江起义,史书有载。《宋史?徽宗本纪》宣和三年(1121)二月,“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遣将讨捕;又犯东京、河北,入楚海州界,命知州张叔夜招降之”。《宋史?张叔夜传》载:“宋江起河朔,转略十郡,官兵莫敢撄其锋。声言将至,叔夜使间者觇所向:贼径趋海濒,劫巨舟十余,载掳获。于是募死士,得千人,设伏近城,而出轻兵距海诱之战;先匿壮卒海旁,伺兵合,举火焚其舟。贼闻之,皆无斗志。伏兵乘之,擒其副贼,江乃降。”

  宋末元初的《大宋宣和遗事》,是第一部说宋江、方腊故事的讲史话本,从杨志卖刀、智取生辰纲、宋江杀阎婆惜等故事,讲到张叔夜招安、征方腊、宋江封节度使的结局,表明“水浒”故事已经从各自独立的短篇“小说”走向了联为一体的长篇“讲史”,为章回体长篇小说的《水浒传》提供了蓝本。到了元末明初,施耐庵将长期流传于民间的故事、话本进行艺术加工和创造,完成了百回本《水浒传》。

  施耐庵著《水浒》,首见于明人笔记。明嘉靖十九年(1540),高儒《百川书志》载:“《忠义水浒传》一百卷,钱塘施耐庵的本。”嘉靖四十五年(1566),郎瑛在《七修类稿》中也说:“……《宋江》,又曰钱塘施耐庵的本。”两说皆强调“的本”,亦即是“真本”、“原本”。要注意的是,“的本”之说,仅用于施耐庵,而不见于罗贯中或其他人。

  万历年间,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中说:“元人武林施某所编《水浒传》,特为盛行。……其门人罗本亦效为《三国志演义》。”另一明人林瀚在《杨升庵批点隋唐两朝志传?序》中说:“《三国志》罗贯中所编,《水浒》则钱塘施耐庵集成。”这两位记述的特点是,把《水浒》与《三国》的著作权区分得清清楚楚。

  直到明崇祯末年,金圣叹删《水浒》为七十回本,直署为施耐庵著,随着七十回本的流传,施耐庵著《水浒》几成定论。

        20世纪20年代以来,今江苏省兴化、大丰、盐都等地陆续发现了一些有关施耐庵的材料,其中主要有《施氏族谱》、《施氏长门谱》、《兴化县续志》等,其中《兴化县续志》之补遗载有《施耐庵传》和《施耐庵墓志》。

  根据这些史料推断,施耐庵确有其人,其生平大略为,原籍苏州兴化,元朝至顺年间进士,曾在钱塘为官两年。张士诚起兵抗元、据苏称王时,施氏曾在其幕下参与谋划。张士诚兵败,为避祸迁居淮安,卒于明洪武初年,年七十五岁。现在的江苏省大丰县白驹镇(原属兴化),是施氏故居和宗族所在地。

  元末明初,兴化白驹有过一位名叫施彦端的人。手抄本《施氏长门谱》载,“始祖彦端公”,旁注有“字耐庵”三字。

  但也有人认为,《水浒传》的作者不是施耐庵。其理由有三:

  其一,《施氏长门谱》乾隆四十二年(1777)序言说,自明迄清所传族谱已消亡,此谱系“访诸老,考诸各家实录”修辑而成。有人经仔细辨认,行外旁注“字耐庵”三字笔迹墨色与他字有异,可能是抄录后增添的。又根据此谱体例讳(名)、字排列分明的特点,原文应为“讳彦端,字耐庵”,而不会写成“彦端公,字耐庵”。证之《故处士施公墓志铭》,文曰“讳让,字以谦”,而称其父也是“先公彦端”,可见,施彦端实在是有“名”无“字”,后人窜入之“字耐庵”三字,实与施彦端无关。

  其二,据考证,明代嘉靖年间还没有公开在小说卷首署上作者真名的惯例,所以《水浒传》上所署的施耐庵也并非真实姓名。

  其三,《水浒传》中的不少地名都是明朝的建制,这是元末明初人不可能写出来的。可见,《水浒传》不是元末人施耐庵的所品。

  所以,胡适先生有言:“施耐庵大概是‘乌有先生’、‘亡是公’一流的人,是一个假托的名字。”

  罗贯中说

  罗贯中说见于郎瑛《七修类稿》、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王圻《续文献通考》及《稗史汇编》、许自昌《樗斋漫录》、阮葵生《茶余客话》等书的记载。

        郎瑛(1487—1566)是明代成化至嘉靖时人,他在《七修类稿》中说:“《三国》、《宋江》二书,乃杭人罗贯中所编。予意旧必有本,故曰‘编’。《宋江》,又曰钱塘施耐庵的本。”

  这是最早的一种说法。“意旧必有本”,只是一种推测,并且根据主观推测强行加了个“编”字。反过来说,罗贯中作《三国》、《宋江》(即《水浒》),则是当时的实传。

  明朝嘉靖年间的汪道昆托名“天都外臣”,在《水浒传叙》中指出,“越人罗氏……为此书,共一百回”。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余氏双峰堂刊《京本增补校正全像忠义水浒传评林》二十五卷本,则直接署为“中原贯中罗道本名卿父编集”。

  其后,许多明清人士都相继指出罗贯中是《水浒传》作者。直到民国年间,鲁迅、俞平伯也认为,简本先于繁本,简本是罗贯中所作,施耐庵乃演为繁本者之托名。

  反对者认为:

  其一,从《水浒传》版本的题署看,这种说法不见于现存的明代版本。一百十五回《水浒传》,曾署“东原罗贯中编辑”,但它的单行本失传,只有明崇祯末年与《三国演义》合刻的《英雄谱》传世。

  其二,罗贯中是《三国志演义》的作者。在这一点上,不存在争议。而《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两部小说,在语言风格上完全不同。前者用的是浅近的文言,后者却出之以通俗的白话。说它们出于同一作者笔下,实在很难叫人认同。

  其三,两本书的写作水平也不在一个档次。惠康野叟在《识馀》中说:“二书深浅工拙,如天壤之悬,讵有出一手之理?”

  施耐庵、罗贯中合撰说

  这种说法首见于高儒的《百川书志》。高儒的生卒年不详,但《百川书志》卷首有高儒嘉靖十九年(1540)自序,可知他与郎瑛同时,也是嘉靖时人。高儒的《百川志书》中说:“《忠义水浒传》一百卷,钱塘施耐庵的本,罗本贯中编次。”

  “的本”是宋、元、明时代出版读书界的常用语,意即“真本”;“编次”就是“编辑”的意思。也就是说,施耐庵是作者,是执笔人;罗贯中是编辑者或整理者、加工者。

         有这种题署的版本多见于明嘉靖、万历年间。嘉靖年间出版的郭勋家刻的《忠义水浒传》一百回本、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袁无涯刊《忠义水浒传》一百二十回本,署的就是“施耐庵集撰、罗贯中纂修”。与之相近的还有明万历三十年(1602)前后容与堂刻本《水浒传》,署名是“施耐庵撰,罗贯中纂修”。李贽《忠义水浒传?序》中提到作者,也说是“施、罗二公”。

  金圣叹也认为,《水浒传》是施耐庵和罗贯中合著的。不过他认为前七十回是施耐庵写的,后五十回才是罗贯中续的。所以他要“腰斩”《水浒》,并在第七十回正文后面发表这样的评论:一部书七十回,可谓大铺排,此一回可谓大结束。读之正如千里群龙,一齐入海,更无丝毫未了之憾。笑杀罗贯中横添狗尾,徒见其丑也。——不过金圣叹并没有讲明他作此结论的根据是什么。

  反对者认为:

  其一,施耐庵辞官不做,开始著述的年龄是四十二岁左右,思想水平和文字水平都已经成熟了;这时候罗贯中还是个三岁的小孩儿。等到罗贯中成人,施耐庵的小说已经写了近二十年,早应该定稿了。

  其二,罗贯中的《三国》,战争场面写得十分生动,地理位置也大都与实际相符,而《水浒》所写的战争场面大都出于想象,有的近似儿戏,地理位置更是错误百出,是名副其实的“纸上谈兵”;《水浒传》如果经过罗贯中编辑整理,至少在地理方位上不至于如此混乱。作为学生,而且参与“编次”,总不会眼睁睁地看见老师的作品中错误百出而无动于衷吧?

  集体创作说

  一部分学者在研究了全书特点及诸多不足之处后认定,该书应该是一部集体创作。

  首先,从结构上看,此书以“聚义梁山”为框架,由许多相对独立的小故事拼合而成,有的故事完整,洋洋洒洒;有的则鸡零狗碎,干瘪苍白。但真正精彩的篇章,都集中在前四十回的几个主要人物,如鲁智深、林冲、宋江、武松、李逵等人身上。这四十回,无论是情节安排、人物塑造,乃至语言风格,都是一个整体,是《水浒传》不断发展的核心。其后的许多情节、人物,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赘加而成,显示出松散零乱,不断地拉长、拼凑的特点。倘是一人或两人创作,决不会出现如此状况。即使是江郎才尽,他也会把那些已经写出的精彩篇章分布于全书的前、中、后各处,以形成“凤头、猪肚、豹尾”和高潮迭起的格局,而决不会像现在这样:前重后轻,前精后粗,前部分雅俗兼备,后续部分则俗不可耐。

        其次,从写作水平来看,全书可以划分成若干片段,其中有的极佳,有的平平,有的极差。从语言习惯来看,既有北方方言,也有南方特别是江浙一带方言。从叙述风格来看,既有市井文学的特点,如潘金莲、王婆及“捉奸”段;也有艺人说书的特点,如鲁智深拳打镇关西;还有文人创作和加工的特点,如《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它显示了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由不同阶层的人参与了创作的实情。

  其三,据此推论,则《水浒》的作者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篇水浒故事的作者,他们是自北宋末年到元末明初的许多口头传说者,民间说书艺人,以某一人物、某一情节为中心的剧作者;另一类则是把单篇故事连缀成一个整体的原始笔录者、编辑整理者和续写者,最后才形成整本《水浒》。

  这是一个特别大的集体。从时间上说,上起北宋末年,下至明末清初,长达四五百年。从空间上说,东至东海海滨,西至延陕西岳,南至湖广苏杭,北至长城内外,纵横好几千里。说书的,天天在说,天天在修补;演戏的,天天在演,天天也在改进。这些日臻成熟的故事,又被带有不同目的的原始笔录者记录在案,被流落江湖的文人不断地加工、修改。最后,才由出版商、文化人,如施耐庵、罗贯中、金圣叹等编纂出版。他们之间,没有总编,没有计划,各行其是,但最终仍是百川归海,汇聚成了今天的《水浒》。

  这也只是聊备一说。《水浒》作者到底是谁,至今仍无定论。

  5.唐伯虎:风流才子之谜

  提起唐伯虎,人们眼前多会浮现出民间传说和影视作品中演绎的形象:才华横溢,风流倜傥,浪漫非凡。特别是他“三笑点秋香”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成为市井美谈。

  历史上的唐伯虎真是这样一个“风流才子”吗?他果真因为美丽的秋香回眸“一笑”,就卖身为僮,“点”了秋香吗?这实在是一个饶有趣味的话题。

  跌宕人生

  唐伯虎(1470—1523),生于明宪宗成化六年庚寅年寅月寅日寅时,故名唐寅。寅属虎,故字伯虎,号子畏,是我国绘画史上杰出的画家和文学家。其父唐广德是苏州小商,母丘氏。唐伯虎自幼天资聪敏,过目成诵,熟读四书五经,博览《史记》、《昭明文选》等典籍,闲暇时也学画山水花鸟,曾与文徵明一起拜吴门画派创始人沈周为师。

       十六岁时,唐伯虎在秀才考试中获第一名,轰动了整个苏州城。因才华出众,他与祝枝山、文徵明、徐祯卿并称“吴中四才子”,亦称“江南四大才子”。

  十九岁时,唐伯虎娶当地女子徐氏为妻,两人感情甚洽。

  二十五岁那年,唐伯虎家中遭遇特大变故,父、母、妻、子、妹相继去世。这使他深感祸福无端,死生无常,意志一度消沉。后在好友祝枝山、文徵明等人的鼓励下,重拾古文,发愤苦读。

  二十九岁时,他参加应天府乡试,名列榜首,一时之间,“解元公唐伯虎”之名,传遍了南京城。

  第二年,踌躇满志的唐伯虎进京会试,与江阴举人徐经同行,正所谓“一朝欣得意,联步上京华”。徐经富甲江南,入京后,以钱财贿赂会试主考官程敏政的家僮,得到了试题,并且在开考前请唐伯虎帮他写好了文章。不久事情败露,程敏政遭到弹劾,徐经、唐伯虎也以“科场舞弊”为由锒铛入狱。

  徐经家财万贯,大洒银两,自然得到了牢头狱霸的照应;没钱无势的唐伯虎却是吃了不少苦头。他在给好友文徵明的信中,淋漓尽致地倾诉了他的痛苦与屈辱:

  ……至于天子震赫,召捕诏狱,自贯三木,吏卒如虎,举头抱地,涕泪横集。而后昆山焚如,玉石皆毁;下流难处,众恶所归。……海内遂以寅为不齿之士,握拳张胆,若赴仇敌。知与不知,毕指而唾,辱亦甚矣!

  经过一年多的审讯,因查无实据,案情不了了之。《明史?程敏政传》云:“或言敏政之狱,傅瀚欲夺其位,令昶奏之,事秘,莫能明也。”但程敏政因此而致仕(退休),唐伯虎则被黜放到浙江偏远之地为吏。

  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唐伯虎心灰意冷。他耻于为小吏,又没脸面回家,便开始游山玩水,放浪形骸,遍历浙、皖、湘、鄂、闽、赣等省,第二年才返回苏州。因家境清贫,续弦何氏也离他而去。他住在吴趋坊巷口临街的一座小楼中,以丹青自娱,靠卖文鬻画为生。他写道: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

  闲来写幅丹青卖,不使人间造孽钱。(《言志》)

  其宁静淡泊之志跃然纸上。

  弘治十八年(1505),三十六岁的唐寅续娶沈九娘为妻,随后在苏州金阊门外桃花坞筑屋,命名为“桃花庵”(遗址在今桃花坞大街),过着清贫闲适的生活。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桃花庵歌》)

  明正德九年(1514),唐伯虎被明宗室宁王以重金礼聘到南昌,但他发现宁王心怀异志,便急流勇退。其《诗赠宁王》云:

  信口吟成四韵诗,自家计较说和谁?

  白头也好簪花朵,明月难将照酒厄。

  得一日闲无量福,作千年调笑人痴;

  是非满日纷纷事,问我如何总不知?

  他佯装疯癫,脱身回归故里,后来宁王起兵反叛朝廷被平定,唐伯虎因而逃脱了杀身之祸。从此他思想渐趋消沉,转而信佛,认为人生正如佛经所示:如梦、如幻、如泡、如影、如露亦如电,遂自号“六如居士”。

  由于仕途无望,名气逐渐低落,画卖不出去,唐伯虎晚年生活拮据,他在《与文徵明书》中写道:“反视室中,瓶瓯破缺,衣履之外,靡有长物。”

  嘉靖二年(1523),唐伯虎贫病交加,在桃花庵溘然长逝,年仅五十四岁。临终前,他取绢一幅,留下了耐人寻味的《伯虎绝笔》:

  生在阳间有散场,死归地府也何妨?

  阳间地府俱相似,只当漂流在异乡。

  其旷达若此!

  “秋香”之谜

  尽管唐伯虎之诗、之书、之画堪称“三绝”,但最为后人所知的还是他“点秋香”的故事。

  据现代著名学者赵景深在《三笑姻缘的演变》中考证,该故事起源于元代戏曲和明人笔记,其中王同轨《耳谈》的记述,与“唐伯虎点秋香”情节基本吻合,但主人公却不是唐伯虎。

         其大意说,苏州才子陈元超,性格放荡不羁。一次,他和友人游览虎丘,与秋香不期而遇,秋香对陈公子灿然一笑。陈公子访得秋香踪迹后,便乔装打扮,到那官宦人家做了公子的伴读书童。不久,陈元超觉得时机已到,因为他发现公子已经离不开他了,便谎称要回家觅女娶亲。老爷说,府上有这么多婢女,你随便挑。于是陈公子便如愿以偿地点了秋香。

  唐伯虎也有一段仅只“一笑”的故事,见于朱季美的笔记《桐下听然》。其大意说:华学士鸿山泊舟吴门,见邻舟一人自酌自饮,科头,时时拍案叫骂,问之,原来是唐伯虎。华学士肃整衣冠过谒,子畏科头相对,谈谑甚洽,对饮而醉,“当谈笑之际,华家小姬隔帘窥之而笑。子畏作《娇女篇》贻鸿山,鸿山作《中酒歌》答之”。

  只有隔帘一笑,也有诗,酒,却没有姻缘。

  后来,《蕉窗杂录》、《泾林杂记》等书把它编成有头有尾的故事,唐伯虎开始卖身为奴、追求秋香了。到明朝末年小说家冯梦龙的《唐解元一笑姻缘》,“点秋香”故事基本定型。

  那么,在历史上到底有没有秋香这个人呢?有。据现代学者孟森考证:秋香姓林,名奴儿,又名金兰,秋香则是她的艺名。她本来出身于官宦人家,自幼聪明伶俐,熟读诗书,且酷爱书画,由于父母双亡,沦落至金陵为妓。

  秋香美貌聪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因此在声色场中艳冠一时。秋香确实被人点过,但肯定不是唐伯虎,因为据孟先生考证,秋香比唐伯虎大二十岁。而且,秋香很早就脱籍从良了,有老相好的想和她再叙旧情,她画柳于扇,题诗婉拒:

  昔日章台舞细腰,任君攀折嫩枝条。

  如今写入丹青里,不许东风再动摇。

  可见,即使唐伯虎有可能同秋香相遇,也不会有相亲相爱的机缘。倒是祝枝山不知在什么场合见到过秋香扇面,为她题过一首七绝:

  晃玉摇金小扇图,五云楼阁女仙居。

  行间看过秋香字,知是成都薛校书。

       把秋香比做薛涛,可见她也是个“女中才子”。她的画在当时就很有名气。明《画史》记载:“秋香学画于史廷直、王元父二人,笔最清润。”

  《金陵琐事》中还记载了秋香曾向沈周学画。沈周是明代著名画家,也是唐伯虎的、文徵明的绘画老师。他在《临江仙?题林奴儿(即秋香)山水画》中写道:“舞韵歌声都折起,丹青留下芳名。”可见,秋香走出风月场后,曾以绘画闻名于当时。

  至于那位华太师,也是有的。他是无锡人华察。据《明史》记载,他字子潜,号鸿山,生于公元1497年,卒于1574年,嘉靖五年(1526)二甲十三名进士。他比唐伯虎小二十七岁。他中进士时,唐伯虎已经去世三年。等到他拜大学士入阁,后来告老回乡时,唐伯虎的棺木早已朽腐了。

  并非“风流才子”说

  发生在唐伯虎身上的第二桩公案是,他是否自称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

  此说出自明阎秀卿的《吴郡二科志》。该书记载:唐寅进京会试蒙不白之冤后开始浪迹江湖,曾意气风发地说:“‘大丈夫虽不成名,要当慷慨,何乃效楚囚?’因图其石曰:‘江南第一风流才子’。”

  对唐伯虎自称“江南第一风流才子”之说,许多人提出了异议。理由是:

  其一,有关唐伯虎的风流浪漫故事,基本上都是虚构的。比如秋香,我们已专题讨论过,秋香大唐伯虎二十岁,华太师小唐伯虎二十七岁,这是一个“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的故事,与唐伯虎的真实生活无关。又如,他的第三个妻子名叫沈九娘,古代女子常以“某娘”取名,怒沉百宝箱的有“杜十娘”,赵匡胤千里相送的有“赵京娘”,沈九娘很可能是她爹妈的第九个孩子,但好事之徒却把她附会成唐伯虎的第九个妻子,于是便有了“九美图”之说。一夫“九美”,能不风流吗?

  其二,阎秀卿虽为明代人,但史料中没发现他同唐伯虎有任何交往。因此,他对唐伯虎的记述没有太大的可靠性。而且,从现存的“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篆文印章来看,朱底白文,约五点五厘米见方,与唐伯虎所作画幅、印章相比,显得过大。特别是印章边款中既有“桃花庵主属戎青刻”的字样,又有文徵明的“题六如居士诗”四首,还有清代金石家汪启淑,画家巢林、西唐等人赞辞、题识,有故弄玄虚之嫌,显然是民间好事者的伪作。
        其三,唐伯虎是性情中人,虽是玩世不恭,恃才傲世,但决不会伤害朋友。如果他自称“江南第一风流才子”,那将置同为“江南四大才子”的祝枝山、文徵明等人于何地?特别是祝枝山,年长唐伯虎十岁,才情不在唐伯虎之下,其风流怪诞甚或过之。更重要的是,唐伯虎几度消沉,祝枝山、文徵明都是他的精神支柱,使他在沉沦中奋起;唐伯虎经济拮据时,祝枝山、文徵明都曾给他无私的援助。站在这样有恩有爱的朋友面前,他能、他敢自称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吗?

  其四,考唐伯虎生活最如意的时期,不过是他十六岁高中秀才之后的几年。那时他还小,父母在堂,夫妇恩爱,功名还未成就,既不敢高标傲世,也不能风月无边。二十五岁时,父、母、妻、儿、妹相继去世,他一度消沉;二十九岁“秋闱”中解元是他生活的顶峰,但时日苦短,接连要赶到北京参加明春的会试,实在是无暇风流。而一旦会试之后,即被搜捕入狱。出狱后,仕途断绝,颜面扫地,妻子出堂,门庭冷落,仅以卖画为生,惨淡经营,渐入困境,诗作中再也看不见满纸云霞,看不见达意潇洒,多的倒是“悲老大”、“病酒身”、“囊没钱”之类,有感伤语,有失意语,有警世语,有自慰语,有旷达语,但绝无自傲语。特别是晚景凄凉,贫病交加,诗曰:

  十朝风雨若昏迷,八口妻孥并告饥。

  信是老天真戏我,无人来买扇头诗。

  ……

  荒村风雨杂鸣鸡,燎釜朝厨愧老妻。

  谋定一枝新竹卖,市中笋价贱如泥。(《贫士吟》)

  “落魄迂疏”,可悲可怜!“江南第一风流才子”之说,能附丽于何时、何地呢?

  “风流才子”之确证

  但是,也有人认为,唐伯虎少年得志,有青云直上之势,中年突遭贬遏,愤而佯狂自傲,称自己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或亦有之。

  其一,《吴郡二科志》有较强的史料价值。据有关专家考证,阎起山,字秀卿,长洲人。生于成化十九年(1483),卒于正德二年(1507),享年仅二十四岁。他少年时代就开始结交吴中名流,与文徵明等人有比较密切的交往。《吴郡二科志》撰于弘治十六年(1503),正值唐伯虎盛年,故其记述可信度应与祝枝山相当。这条史料,曾为清初史家尤侗的《明史拟稿》和王鸿绪《明史稿》袭用。书中还记有杨循吉、祝允明(即枝山)、文璧(即征明)、徐祯卿、桑悦、张灵等人之事,大多亲切、平允可读。阎起山以当时人写当时事,以圈内人写圈内事,应为确证,不可因为唐伯虎护短而抹杀其史料价值。

       其二,古代文人画士常有刻章明志的雅趣,唐伯虎也不例外。二十五岁那年,相继失去了五位亲人,他想,难道自己的名号“伯虎”和那象征灾难的“白虎星”有什么关联吗?他不相信命运,索性就自称“白虎”,还刻了一枚以“白虎”命名的印章,堂而皇之地盖在许多传世画作上。这既是一种无奈的自嘲,更是他反叛性格的充分体现。此外,他的名号除“子畏”外,还有“六如居士”、“桃花庵主”、“鲁国唐生”、“逃禅仙史”等,大都是一时一事的触动,兴之所至而为。当他锒铛入狱之后,浪迹江湖之时,他的才华,他的傲气,他的自嘲与玩世不恭,促使他刻一枚“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的印章,以宣泄心中的块垒,是完全可能的。

  其三,“科场舞弊案”发生后,唐伯虎的功名仕途遭到了灭顶之灾。真个是心比天高,命如纸薄!沮丧、失望、屈辱、悲愤……本来就恃才狂放的唐伯虎,自然就采取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以寻求自我解脱。他开始浪迹江湖,佯狂不羁,出入于茶肆酒楼,流连于烟花柳巷,既然做“正统文人”无望,他的叛逆性足够支持他以“风流才子”自居。这既是一种宣泄,也是一种抗争,既嘲弄了当局,也在嘲弄自己。其《绮疏遗恨》之诗云:

  月沈花谢事堪伤,春树红颜梦短长。

  只有绣床针线在,残绒留得口脂香。(《绣床》)

  三尺银擎隔帐燃,欢愉未了散姻缘。

  愿教化作光明藏,照彻黄泉不晓天。(《灯擎》)

  其“风流”之情跃然纸上。在古代,妓院承担着社交的职能,文人名士在妓院中厮混,是一种时尚。从明代的复社诸公,熟知的如侯公子,到民初的党国新贵,熟知的如蔡锷,都曾以妓院为背景,纵横捭阖。

  《明史》载:祝枝山成名之后,“求文及书者踵至,多贿妓掩得之”。意思是,祝枝山常常留宿妓院,向他求文、求字的人成群结队,大多是通过贿赂妓女,采取突然袭击手段,才能得到。唐伯虎在《言怀》中缅怀往事时也说:“笑舞狂歌五十年,花中行乐月中眠。”又说:“十载铅华梦一场,都将心事付沧浪。”有人读到唐伯虎晚年言贫叹病的诗,就以为他冬烘、迂腐,并不风流,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至于是否会自署“第一”的问题,首先是,在“江南四大才子”的民间排名中,唐伯虎本来就是第一;其次是,唐伯虎也是一时激愤之作,不会考虑得那么仔细;第三,在“四大才子”中,长于唐伯虎十岁的祝枝山,是温厚长者,略小于唐伯虎的文徵明是谦谦君子,更重要的是,他们本来就是患难与共的朋友,理解他的痛苦,理解“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的宣泄力度,都希望他在佯狂自谑中解脱,而不会同他计较。

  其四,唐伯虎不拘礼法,常有惊世骇俗之举,所以,自称“江南第一风流才子”也很自然。《明史》载:“(子畏)性颖利,与里狂生张灵纵酒,不事诸生业。”他们的另一个好友就是祝枝山。这三个人都以放浪不羁、恃才傲物闻名于世。《尧山堂外纪》记载:在一个下雪的日子,他们三人穿着破衣,装扮成乞丐,敲渔鼓,唱《莲花落》,挨家挨户讨钱,得钱后沽酒买肉,跑到荒郊野外的破庙中痛饮。口里还说,“这种快乐,可惜没让李白知道!”正是这种幽默、开朗、怪诞、荒唐、玩世不恭的行为,才给他留下了“风流才子”的美名。

  其五,“风流才子”必备条件有三:一要有口笔双佳之才,二要有体态风流之貌,三要有流连风月之行。以“才”而论,在“江南四大才子”中,祝枝山以“书”名,文徵明以“画”名,徐祯卿以“诗”名;兼掩三家之长,号称诗、书、画“三绝”的,只有唐伯虎。以“貌”而论,祝枝山右手六指,故自号“枝指生”以自嘲,且在四人中年龄最长,比唐、文大十岁,比徐大十九岁,到徐祯卿比肩之日,他已老大不小了;而徐祯卿虽是年轻,但容貌丑恶,《明史》载,祯卿举进士后,曾备馆选,“以貌寝不与”。寝者,丑陋也。他自然也戴不上“风流才子”的桂冠。

  至于那位文徵明,书、画均佳,不能说无才;但在科举道路上却很坎坷,从弘治乙卯(1495)二十六岁到嘉靖壬午(1522)五十三岁,十次应举均落第,直至五十四岁才受荐以贡生进京,待诏。也扛不起“风流才子”的大旗。

  只有摆脱了名利羁绊的唐伯虎,青春年少,才华横溢,特立独行,放荡不羁,才能担当起“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的重任,成为明代经济文化高速发展的大江南的形象代言人。

  称唐伯虎为“江南第一风流才子”,他是当之无愧的。

  至于他到底刻过“江南第一风流才子”印章没有,并不重要;他到底“点”过秋香没有,也不重要;他老了,哭穷叫苦了,也不重要。人们需要一个高标傲世、风流儒雅、蔑视礼法、可爱可亲的形象,便把许多风流韵事异口同声地附会在他的身上。

  编《明史》的张廷玉先生早就看出了这个秘密。他在《唐伯虎传》后写道:“吴中自枝山辈以放诞不羁为世所指目,而文才轻艳,倾动流辈,传说者增益而附丽之,往往出名教外。”

  “增益而附丽”,使得民间传说中的唐伯虎,比现实中的唐伯虎更为生动,更加丰满,也更加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