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的生命周期方法:关于对济宁东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1:05:38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 件
鲁会协〔2011〕28号
关于对济宁东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虚假验资报告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近日协会派出专案检查组赴济宁对“济宁市德稳科技有限公司与南通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联名举报济宁东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落实,经查,投诉内容属实,济宁东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虚假验资报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依法严肃处理。经研究决定,给予济宁东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周星兰“社会公开谴责”行业惩戒,同时撤销注册会计师周星兰的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济东会验字〔2007〕第309号验资报告的问题。
在济宁东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办公现场,我们调取了该所为济宁樱花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出具的济东会验字〔2007〕第309号验资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星兰、曹正华。验证注册资金500万元,出资人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全部为货币出资。举报人济宁市德稳科技有限公司与南通建筑装饰装璜有限公司声称他们两家公司分别为济宁樱花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提供了监控设备、装修等劳务,但后者没有支付有关款项。
从该报告工作底稿看,虽然有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对账单等,但其他要件缺失,包括:询证函原件、公司章程、被审验单位及其投资者声明书,同时我们还发现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存在涂抹痕迹。
在当地事务所以及律师的协助下,我们调查组走访了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分行营业部,该行营业部有关负责同志查看了该验资业务的现金缴款单复印件、银行询证函复印件、对账单复印件,明确认定该行从未使用过此样式的业务签章,且此业务账号不是市行营业部的,有关此业务的单据和银行签章完全是做假行为。由于该业务账号编号是农行金城分理处的,为了作进一步验证,我们又走访了农行金城分理处营业部,该营业部有关负责同志翻阅资料后,明确表示他们从没有此账号,此为假账号。
我们又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调查。注册会计师周星兰目前长住济南,已不再正常执业,其供述承做了该项业务,但有关询证函银行盖章、现金缴款单、对账单等资料系被审验单位提供的。另一注册会计师曹正华则称对该项业务完全不知情,签字也不是其笔迹,盖章则是事务所私刻的。该情况得到事务所以及周星兰的确认。
2.其他执业质量问题。除了针对举报事项开展调查外,我们还检查了其他审计、验资底稿,包括:济东会(审)字〔2011〕第008号、济东会(审)字〔2011〕第021号、济东会(验)字〔2011〕第002号、济东会(验)字〔2011〕第003号、济东会(验)字〔2011〕第010号、济东会(验)字〔2007〕第303号、济东会(验)字〔2007〕第304号。
审计底稿普遍存在的问题:审计报告正文未加盖公章,注册会计师未签字,无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阶段、内部控制测试工作底稿,在实质性测试时,审计程序严重缺失,大部分账户未执行审计程序,完成阶段的审计底稿亦不完整,无三级复核记录及报告签发记录。
验资底稿普遍存在的问题: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均不完整,验资报告正文未加盖公章,注册会计师未签字,无验资计划、验资风险评估、验资小结、程序表,无被审验单位及其投资者声明书,验资业务约定书内容不完善,无三级复核记录及报告签发单。
另外,济东会(验)字〔2007〕第304号验资报告除报告正文及附件,没有其他验资底稿。
由于时间等因素限制,我们没有对其他验资业务所附的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进账单等证据的真伪性做进一步的查验。
给予该所行业惩戒的同时,责令该所立即进行全面整改,查验所出具报告真实、公允以及合法性,如实向协会提交整改报告,协会将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同时,提请当地工商、金融等部门、单位予以关注,依法进行监督。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执业人员,要引以为戒,增强风险意识,依法执业,加强控制,恪守准则,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水平,努力维护行业形象。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会计师事务所 处理 通报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1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