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汇融贷收益率: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组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6:15:32

2011年12月04日08:12

来源:海峡都市报 N羊城晚报


  本报讯 年关将近,许多企业、单位又开始筹划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以下通称“年终奖”,指在一个月内发放的属于年度性的奖金)。由于这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后的首个年终奖发放季节,因此,搞清楚年终奖发放与计税问题中的道道,对一些纳税人和企业、单位来说无疑是必需的。

  有税务专家特别提醒:年终奖发放请尽量避开“盲区”,否则,会“得不偿税”,多发有可能不能多得,甚至还会遇到“要为多发的1元年终奖多缴纳百元、千元甚至万元的税”这种极端情况。

  “盲区”在作怪

  案例:今年年底,单位发给小李年终奖18800元,按有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政策计算,小李应为这笔收入缴税1775元,即税后小李实际拿到手的钱是17025元。同单位的小王年终奖是18000元,同样方法计算,应该缴税540元,税后小王实际拿到手的钱是17460元。这样,就造成小李比小王只是多了800元年终奖,但却要比小王多缴1235元的税,导致小李实际上是“得不偿税”,还要倒贴,结果拿到手的钱就比小王少了435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所得与税负不匹配的情况?这就是“盲区”在作怪。

  什么是“盲区”?

  “盲区”,是因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导致的特别结果。

  根据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会出现这样一个规律:

  如果年终奖数额增加到或超过某个临界点时,使得对应的纳税税率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随之纳税额也相应地大幅增加,这时会出现一种特别的情况,就是年终奖数额增加“一小步”纳税额却提高“一大步”、多发不能多得的情况;不过,这种情况在奖金增加幅度大到一定数额(或称“平衡点”)时又会消失,重新回到奖金增加的幅度大于纳税额提高的幅度的状态,即多发奖金税后也能多得。

  由于个税税率有七档,这些临界点也有多个,每个临界点与平衡点之间的区间,在业内,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盲区”,表明在这些区间内,所得增加与税负增加不相匹配。

  “盲区”在哪里?

  据了解,在9月1日新修订的个税法施行之前,年终奖“盲区”共有八个,在这之后,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在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导致“盲区”也随之发生变化,形成了新的“盲区”。

  据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给记者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节税安排表”看,新的“盲区”共有六个,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如果发给员工的年终奖数额正好落在“盲区”内,对员工、企业、单位来说,本来企业想多发奖金奖励员工,但结果却让员工实际到手的奖金“缩水”了。

  多发1元多缴万元税

  根据我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发给个人的年终奖多出1元,真的会导致税后实际奖金收入少千元甚至万元的情况。

  以第一个“盲区”(18001元,19283.33元)为例:

  18000元年终奖,对应税率是3%,应纳税540元,税后可以拿到17460元。

  但如果年终奖增加1元到18001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10%,应纳税上升到1695.10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16305.9元。也就是说,多发1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1154.1元(见上表)。

  以第四个“盲区”(420001元,447500元)为例:

  420000元年终奖,对应税率是25%,应纳税103995元,税后可以拿到316005元。

  但若年终奖增加1元到420001元,对应的计税税率为30%,应纳税上升到123245.30元,结果,税后能拿到的年终奖只有296755.7元。即多发1元年终奖会导致税后少得19249.30元(见上表)。

  以“舍”来避“盲区”

  如何避免好心办“坏事”?用税务界人士一句调侃的话概括就是:舍得是福。

  也就是说,在发放年终奖时,只有“舍”才能“得”。

  根据北京中翰联合税务师事务所计算出来的临界点,个人年终奖在18000元(含)以下的,纳税额不超过540元,也不用担心“盲区”;但如果个人年终奖达到18001元~19283.33元之间,那么,就应考虑选择发18000元;如果个人年终奖达到54001元~60187.50元之间,也是如此,应考虑选择发54000元……以此类推(见上表),避开“盲区”。

  年终奖新盲区

  最佳推荐理由:

  年终奖发放要防“得不偿税”。

  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个人工薪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薪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两个计算公式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多少?答案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一年12个月)后得出的商数,再对照工薪所得个税税率表即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