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优品港货假货多吗:杂记下第二十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7:40:09

杂记下第二十一

【题解】

见《杂记上》。

【原文】

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①除服③;卒事,丧,其除诸父、反丧服。虽诸父,其除父之丧也②,服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反未昆弟之丧也,丧服。如三年之丧,则既颖④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其练,祥皆行。王父死,练、祥而孙又死,犹是附于王父也。

【注释】

①没丧:终丧。父丧守孝三年。

②其除父之丧也:指大祥之祭。大祥以后,孝子可以除去丧服,着平日之吉服。

③除服:此指朝服而编冠。朝服是吉服,只有编冠(素冠)还带点凶服色彩。

④颖(jiong炯):麻类植物,可以制衣。卒哭之后,孝子就要将麻经带换成葛续带。如是无葛之乡,则可以用颖代替。

【译文】

父亲去世,正在服丧,如果在服丧期限未满以前母亲又不幸去世,那么在为父亲举行大祥之祭时,还应该穿上除服;祭过之后,再换上为母服丧的丧服。这个原则可以推而广之:即令是正在为伯父、叔父、兄弟服丧,如果又遇到父母之丧,那么在为伯父、叔父、兄弟举行除服之祭时,也都可以暂时改穿吉服;等到祭过之后,再换上为父母应穿的重丧服。如果在三年之中先后遇到两个三年之丧的丧事,那么在后一个丧事的卒哭之后,如果举行前一个丧事的小祥和大祥之祭,也可以先换上小祥和大祥所受的轻服;事过之后再改穿后丧的重服。祖父先死,还没有举行小祥、大祥之祭而孙又死,孙子的神主仍然附在祖父后面。

【原文】

有殡,闻外丧,哭之他室①。入奠乳卒奠出,改服即位,如始即位之礼。

【注释】

①有殡三句:郑注云:“哭之他室,明所哭者异也。”

②奠:指朝夕哭时之奠祭。

【译文】

父死或母死,正停殡在堂,此时又听到居处遥远的亲属的死讯,就应该到别的房间去哭他。第二天早晨身着重服先到殡宫哭奠父母,哭奠毕出来,再换上新死者尚未成服之服即位而哭,所即之位就是头一天听到死讯时在别的房间哭泣的位置。

【原文】

大夫、士将与祭于公,既视灌而父母死①,则犹是与祭也,次于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未视灌,则使人告,告者反而后哭。如诸父、昆弟、姑、姊妹之丧,则既宿则与祭②;卒事,出公门,释服而后归。其它如奔丧之礼。如同宫,则次于异宫。

【注释】

①视灌:古祭的一个步骤。由主人察看祭器是否洗涤干净。时间在宿宾的次日晚上。所以可以认为祭祀已经开始。

②宿:通“速”,召也。凡宿必在祭前斋戒三日。

【译文】

大夫、士将要参加 国君的祭祀,祭祀已经进行到视灌阶段而父母去世,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继续参加祭祀,只不过不要和大家住在一起,因为吉凶不可以同处。等祭祀结束,脱掉祭服走出公门,然后哭着回家。其他仪节和奔丧礼一样。如果还没有进行到视灌阶段而父母去世,就应派人向国君报告,等到派去报告的人回来才能哭。大夫、士将要参加国君的祭祀,如果此时有伯父、叔父、兄弟、姑、姊妹等人去世的情况发生,那么只要是在被召去斋戒以后,就得参加祭祀。等祭祀结束,走出公门,再脱掉祭服回家。其他仪节和奔丧礼一样。前面所说的“次于异宫”,是针对本来同宫而说的。

【原文】

曾子问日①:“卿大夫将为尸于公,受宿矣,而有齐衰内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出,舍乎公宫以待事,礼也。”孔子日:“尸弃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尸必式,必有前驱。”

【注释】

①曾子问曰:这一节与《曾子问》的倒数第三节相同,注释详彼处,此处仅录译文。

【译文】

曾子问道:“卿大夫将在国君的祭祀中作尸,已经接受邀请并斋戒了,这时突然有家门内齐衰之亲去世,该怎么办?”孔子答道:“要从自家出来,住在国君的公馆里等待祭祀,这才合理。”孔子又说:“尸出门时,或戴弃,或戴冕,这要看他这个尸所代表的祖先是何身份而定。卿大夫在路上遇到尸,都要下车致敬,而为尸者也须凭轼答礼。尸出行,一定要有在前开道的人。”

【原文】

父母之丧,将祭①,而昆弟死,既殡而祭。如同宫②,则虽臣妾,葬而后祭。祭,主人之升降散等③,执事者亦散等。虽虞、附亦然。

【注释】

①祭:指小祥、大祥之祭。

②同宫:谓新死者死于父母之殡宫。

③散等:一步跨一级台阶。又叫“栗阶”。这是丧祭的上下台阶走法。另外一种走法是,两脚必先并于一级台阶,然后再升一级台阶并之。叫做“拾级”。这是吉祭的走法。小祥、大祥之祭是吉祭,本应拾级而散等者,是因为有新死者之丧。

【译文】

父母去世,到了将要举行小祥或大祥之祭时,不幸又有兄弟亡故,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先将新死者殡敛,然后再举行小祥或大祥之祭。如果新死者死于父母的殡宫,即使新死者贱为臣妾,也要先把死者埋掉后再举行小祥或大祥之祭。在举行小祥、大祥之祭时,主人的升堂下堂都采用散等的步伐,办事人员也都采用散等的步伐。上述作法,也适用于将要为父母举行虞祭、衬祭的时候。

【原文】

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醉也,济之①,众宾、兄弟,则皆碎之②。大祥,主人啤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③。

【注释】

①济中技):尝。用嘴唇沾一下地尝。

②啤(cui翠):尝:喝到嘴里尝。

③凡侍祭丧者二句:郑注云:“荐,脯酿也。吉祭告宾祭荐,宾既祭而食之;丧祭,宾不食。”

【译文】

上自诸侯,下至于士,在举行小祥之祭时,正祭之后,主人对于宾长回敬的酒,只用嘴唇沾一下;而众宾、兄弟对于主人进献的酒,都可以喝一小口。在举行大祥之祭时,主人对于宾长回敬的酒可以喝一小口,而众宾、兄弟对于主人进献的酒,都干杯也可以。在小祥、大祥之祭时,凡是司仪告知宾客进献脯酿时,宾客只献而不食。

【原文】

子贡问丧,子日:“敬为上,哀次之,瘩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请间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①。孔子日:“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解②,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③。”

【注释】

①君子不夺人之丧二句:《曾子问》末节有此二句,意思一致,只是“丧”作“亲”。

②解:通“懈”。

③东夷:见《曲礼》下。

【译文】

子贡问应当怎样居父母之丧,孔子答道:“敬是最重要的,哀痛还在其次,形容憔悴甚至闹出病来最使不得。脸色要和哀情相称,悲容要和孝服相称。”子贡又问如何居兄弟之丧,孔子答道:“你提的这个问题,书本上都有记载了。”作为君子,既不可强迫他人抛开丧亲之悲痛,也不可忘掉自己丧亲的哀痛。孔子说:“少连、大连这两个人都很懂得为父母居丧的礼节。父母去世后的头三天,一味哭泣,不进饮食;三个月内,哭泣祭奠没有懈怠;到了一周年以后,还悲从中来,时时落泪;到了三年头上还满面愁容。他们还是东夷地方的人呀!”

【原文】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奎室之中①,不与人坐焉、在奎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至室②,不庐。庐,严者也。

【注释】

①庐:即依庐。依庐和奎室,都是孝子居丧时的简陋住所。详《杂记上》注。

②疏衰:齐衰丧服的代称。疏,粗也。

【译文】

在为父母守丧期间,和别人说话只说自己的丧事而不论及他事,只回答问话而不主动提间。住在依庐或奎室之中,不和别人坐在一起。周年以后,由依庐搬到奎室去住,如果不是为了按时向母亲问安,不进中门。穿齐衰丧服的人住垄室,不住依庐。依庐是哀敬之处,没有那份哀敬就不去住。

【原文】

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疡视成人。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①,亦不饮食也。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瞿②,闻名心瞿,吊死而间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徐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注释】

①发诸颜色:人喝了酒,脸要变红。所以郑注云:“谓酸美酒食,使人醉饱。,,

②瞿(ju惧):吃惊的样子。

【译文】

守丧之礼,妻之丧比照叔父母,姑、姊妹之丧比照兄弟,长、中、下疡之丧比照成人。为父母守丧,丧期已满,外边的孝服虽然脱掉了,但内心的悲哀仍在。为兄弟守丧,外边的孝服脱掉了,内心的悲哀也就同时消失了。为国君的母亲和夫人守丧,其礼数比照兄弟。在守丧期间,凡是影响面部哀容之物,都不可饮食。除丧以后,孝子走在路上,遇到面庞有几分和父母相似的人就眼神为之一惊,听到和父母名字相同的名字就心里猛地一惊;去别人家吊孝或探视病人,脸色之悲,表情之忧一定有异乎常人之处。能这样去做,才算是真正会为父母守丧。会为父母守丧了,那么为其他的人守丧就好比在直路上行走,容易多了。

【原文】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子游曰:“既祥,虽不当编者必编,然后反服①。”当袒,大夫至,虽当踊,绝踊而拜之;反改成踊,乃袭。于士,既事成踊②,袭,而后拜之,不改成踊。上大夫之虞也,少牢;卒哭成事、附③,皆大牢。下大夫之虞也,特牲;卒哭成事、附,皆少牢。祝称卜葬、虞:子、孙曰“哀”,夫曰“乃”,兄弟曰“某’,④。卜葬其兄弟,日“伯子某’,⑤。

【注释】

①子游日四句;其大体意思与本篇首节所讲的“有父之丧,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一致。搞、麻衣。实指除服。

②事:谓小敛、大敛。

③卒哭成事:卒哭之后的祭祀为吉祭。成事,成其吉事。④兄弟曰“某”:郑玄说:“兄弟相为,称名而已。”⑤伯子某:这是对兄弟排行中的老大而言。如果是对老二,子某”。依此类推。如未没丧而编:谓素就要称“仲”

【译文】

大祥之祭,是孝子除服之祭。在大祥之祭的前夕,孝子身穿朝服,宣布大祥之祭的日期。到了举行大祥之祭时,’就穿着前夕穿的朝服。子游说:“既然举行大祥之祭,那么那些虽然还不到穿素搞麻衣时候的人也得穿上素搞麻衣,等到祥祭结束,再换上该穿的孝服。”小敛、大敛时,孝子正在袒露左臂哭踊,刚好大夫这时候来吊丧,孝子此刻虽然正在哭踊,也要立即停下前去拜谢大夫,然后返回原位,再从头开始完成哭踊,然后掩好上衣。如果是士在这时来吊丧,孝子就可以把小敛或大敛进行完毕,完成哭踊之礼,掩好上衣,然后再前去拜谢。拜谢之后,无须更从头哭踊。上大夫死后的虞祭,用羊、枣二牲;其卒哭和衬庙之祭,都用牛、羊、采三牲。下大夫死后的虞祭,用一只泵;其卒哭和衬庙之祭,都用羊、永二牲。卜葬日和虞祭时的祝词称谓是:儿子自称“哀子某”,孙自称“哀孙某”,丈夫自称“乃夫某”,兄弟之间自称日“某”。为兄弟卜葬,如果是为老大,祝词就应是“弟某卜葬其伯子某”。

【原文】

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①,见轮人以其杖关毅而裸轮者②,于是有爵而后杖也。凿巾以饭③,公羊贾为之也。冒者何也④?所以掩形也。自袭以至小敛⑤,不设冒则形,是以袭而后设冒也⑥。

【注释】

①叔孙武叔:春秋晚期鲁国大夫叔孙州仇。

②轮人:作车轮之官。关:通“贯”。棵(hu了惠):转动。③巾:指专为死者含饭时用以覆盖尸面的巾。士亲自饭含,饭含时只要掀起此蒙面之巾即可。大夫则由客人饭含,因担心客人见死者面孔而憎秽之,故不掀开布巾,而在巾上当口处凿一小孔,以便饭含。公羊贾是士而用大夫之礼,是失礼。

④冒:包裹尸体的直筒子布套。此布套由两截组成,包上体的叫做质,包下体的叫做杀(shai晒)。

⑤袭:为死者穿衣。

⑥后:郑玄说是衍字。

【译文】

古时候,不分贵贱,只要是孝子就执丧杖。后来叔孙武叔上朝,看见轮人竟然以其丧杖穿通车毅转动车轮,视丧杖如同玩具,于是定下规矩,只许有爵位的人执丧杖。在尸体的蒙面巾上凿个小孔以便饭含,这本是大夫之礼,作为士也这样办,是从公羊贾开始的。冒是什么东西?冒是用来包裹尸体的布套。从袭到小敛,如果不用冒,担心人们见了尸体产生恶感,所以在为尸体穿衣以后就要用冒。

【原文】

或问于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余①,犹既食而裹其余与?君子既食则裹其余乎?”曾子日:“吾子不见大飨乎②?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姐归于宾馆③。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子不见大飨乎?”

【注释】

①遣:遣奠。又叫葬奠。是灵枢即将从祖庙拉往墓地时所设之祭奠。奠毕,还要把一些供品用苇席包起来带往墓地随枢入扩。这叫包奠。参《杂记上》“出乃包奠”。

②大飨:诸侯设盛宴招待来访的诸侯。

③归:通“馈”。

【译文】

有人问曾子说:“遣奠之后又把剩下的供品包裹起来送入墓中,这就好像吃过人家的招待饭以后还要把没吃完的食品兜着走吧?这样做像是君子的作派吗?”曾子答道:“您难道未曾看到过诸侯的大宴宾客吗?诸侯的大宴宾客,宾客们在吃饱喝足之后,主国国君还要把没有吃完的美味佳肴送往宾馆,这是热情待宾的表现。回到正题上说,孝子在父母即将下葬时以宾客之礼对待他们,正是以此种方式表达悲哀。您如果见过诸侯的大宴宾客就不难明白了。”

【原文】

……非为人丧,问与?赐与①?三年之丧,以其丧拜臀。非三年之丧,以吉拜③。三年之丧,如或遗之酒肉④,则受之必三辞,主人衰纽而受之;如君命,则不敢辞,受而荐之。丧者不遗人,人遗之,虽酒肉,受也。从父昆弟以下,既卒哭,遗人可也。

【注释】

①非为人丧三句:郑玄说:“此上灭脱,未闻其首云何。”问:问遗。敌者日问,尊者曰赐。

②丧拜:先稽颗而后拜。

③吉拜:先拜而后稽颗。

④遗(wei):赠与。

另参《檀弓上》“孔子日:拜而后稽颗”节注。下同。

【译文】

……岂非因为人家有了丧事,所以才馈赠吗?所以才赏赐吗?接受馈赠和赏赐,对于穿三年之丧孝服的人来说,应该以丧拜表.示感谢;对于不是穿三年之丧孝服的人来说,应该以吉拜表示感谢。如果别人赠送的是酒肉,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辞,确实推辞不掉才予以接受,接受时孝子要披麻戴孝。如果是国君的赏赐,那就不敢谢绝,一定要接受,接受之后先供祭父母的亡灵。居丧的人是不向别人馈赠东西的,别人向居丧的人馈赠东西,哪怕是酒肉,居丧的人也可以接受。为叔伯兄弟这类大功以下的亲属居丧,在卒哭以后,向别人赠送东西也是可以的。

【原文】

县子日①:“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刻②。”三年之丧,虽功衰③,不吊,自诸侯达诸士。如有服而将往哭之,则服其服而往。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樟④。练则吊。既葬,大功吊,哭而退,不听事焉。期之丧,未葬,吊于乡人,哭而退,不听事焉。功衰,吊,待事不执事。小功、绍,执事,不与于礼。

【注释】

①县(xuan悬)子:人名。详《檀弓上》注。

②刻(yan衍):削,刮。郑玄认为斩比刻痛深。

③功衰:练祭以后的丧服。详,《杂记上》注。

④期之丧四句:原在本节“三年之丧”之前,据郑玄校移正于此。

【译文】

县子说:“丧期为三年的亲人死了,孝子心中的悲痛就像刀砍;丧期为一年的亲人死了,孝子心里的悲痛就像刀刮。”凡服三年之丧的人,即令是已经过了练祭,也不到别人家去吊丧,在这一点上,从诸侯到士都是如此。在此期间,如果遇到五服之内的亲属死了则可以前去哭吊,去哭吊时,穿上与死者关系相称的丧服。为丧期为一年的亲人服丧,在第十一个月举行练祭,第十三个月举行大祥之祭,第十五个月举行樟祭。对于服一年之丧的人来说,练祭以后可以出外吊丧。入葬以后,穿大功丧服的亲属可以出外吊丧,但哭吊之后就马上回来,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咋办。服一年丧服的人,在自己的亲人没有入葬之前,到同乡人家去吊丧,也是哭吊之后就马上回来,不要管主家其他的事咋办。如果是在练·祭之后前去吊丧,可以等到袭、敛等事完成后再走,但不可插手帮忙。服小功、绍麻的人出外吊丧,可以插手帮忙,但不可参预行礼之事。

【原文】

既』卜』习飞

相趋也,出宫而退。相揖也,哀次而退。相间也,封而退。相见也,反哭而退。朋友,虞附而退①。吊,

从主人也。四十者执绰。乡人,五十者从反哭,四十者待盈坎。

【注释】

①相趋也十句:这是讲参加葬礼的人根据自己和死者关系的亲疏来决定

退出的早晚。虞附:王引之认为“附”是衍字,是。

【译文】

参加葬礼的客人,如果和死者本不相识,只是慕名来会,就在灵枢抬出庙门以后退出;如果和死者是点头之交,就在灵枢经过大门外举哀之处时退出;如果和死者曾经互赠礼品,互相走动,就等到下棺封土以后退出飞如果自己曾经带着见面礼请教过死者,那就等到主人回家反哭后才退出;如果和死者是朋友,那就等到虞祭以后才退出。参加葬礼,·并不是简单地跟着主人走一走,而是要帮助主人办事的。所以,四十岁以下的人参加葬礼,都要帮助牵引枢车。乡人参加葬礼者,五十岁以上的人,在孝子回家反,哭时可以跟着一道回去;而四十岁以下的人,就要等到填土成坟以后才可回去。

【原文】

丧食虽恶,必充饥。饥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视不明,听不聪,行不正,不知哀,君子病之。故有疾饮酒食肉,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饮酒食肉,皆为疑死。有服,人召之食,不往。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弗食也。功衰,食菜果,饮水浆;无盐酪,不能食食,盐酪可也。孔子曰:“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瘩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译文】

居丧者的食品虽然粗恶,也必须用以充饥。如果因为饥饿而耽误了办事,那不合乎礼的要求;如果因为饱食而忘掉了悲哀,那也不合乎礼的要求。如果由于悲痛过度而造成眼睛看不清楚,耳朵听不明白,走路摇摇晃晃,精神麻木不知哀伤,就不好了,君子对此表示担忧。所以礼文上又规定,居丧者如果有病可以饮酒吃肉,五十岁以上的人不能无限度的悲伤,六十岁以上的人不能过于哀伤,七十岁以上的人可以饮酒吃肉。其目的就在于担心孝子因悲伤过度而致死。身上正穿着孝报,有人邀请他去吃饭,不应该去。如果是为大功以下的亲属穿孝服,下葬以后,可以走访亲友。人家请吃饭,如果是亲属,可以接受;如果不是亲属,’就不可接受。三年之丧,过了练祭以后,可以吃蔬菜水果,可以喝水浆,但没有盐和醋;如果缺少盐醋就不能下饭,那么吃点盐醋也可以。孔子说:“孝子的身上生了疮就应该洗澡,头上生了疮就应该洗头,有了病就可以饮酒吃肉。哀伤过度形容憔悴以致于有病,君子是不这样干的。倘因哀毁而死,君子就会说他的父母白养活了这个儿子。”

【原文】

非从枢与反哭,无免于粗①。凡丧,小功以上,非虞、附、练、祥②,无沐浴。疏衰之丧③,既葬,人请见之则见,不请见人。小功,请见人可也。大功,不以执挚。唯父母之丧,不辟涕泣而见人④。三年之丧,祥而从政。期之丧,卒哭而从政。九月之丧,既葬而从政。小功、绍之丧,既殡而从政⑤。曾申问于曾子日“哭父母有常声乎?”日:“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注释】

①免(wen问):一种丧冠。详《檀弓上》注。粗(geng更):道,路。

②附:通“衬”。

③疏衰:谓齐衰。

④辟:通“避”。

⑤三年之丧八句:这和《王制》讲的“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云云不合,郑玄认为《王制》讲的是卿、大夫、士,这里讲的是庶民。从政:服摇役,应公差。

【译文】

孝子如果不是送葬及葬毕回家反哭,都不应戴着免在路上行走。在居丧期间,凡小功以上的亲属,除非虞祭、衬祭、练祭、大祥之祭,其他时间都不可洗头洗澡。居齐衰之丧,在下葬以后,别人来求见则予以接见,但不主动去求见别人。如果是为小功以下亲属服丧,既葬之后,求见别人是可以的。如果是为大功亲属服丧,求见别人也可以,但不能带着见面礼去。、只有父母去世,才不忌讳满面泪水去见人。守丧三年的人,大祥以后即服摇役。守丧一年的人,卒哭以后即服摇役。服丧九个月的人,下葬以后,即服摇役。为小功、绍麻亲属服丧五个月、三个月的人,移殡之后即服摇役。曾申向曾子问道:“父母去世,孝子的哭声是否也有规定?”曾子答道:“就像小孩子在半道上找不着母亲时乱哭一样,哪里有什么关于哭声的规定呢?”

【原文】

卒哭而讳①。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母之讳,宫中讳。妻之讳,不举诸其侧。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

【注释】

①卒哭而讳:详《曲礼上》“卒哭乃讳”注

【译文】

卒哭以后,就不可再称呼死者之名。已故的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姊妹之名,父亲要避讳的,作儿子的也跟着避讳。母亲娘家已故亲属的名字,,在自己家中要避讳。妻子娘家已故亲属的名字,不可在妻子身边提起。如果母亲、妻子娘家已故的亲属与自己的从祖兄弟有同名者,那就要不论什么场合都避讳。

【原文】

以丧冠者,虽三年之丧可也①。既冠于次,入,哭踊三者三,乃出。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②,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取妇。己虽小功气既卒哭,可以冠、取妻;下疡之小功则不可④。

【注释】

①以丧冠者二句:可以看做是对《曾子问》“如将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齐衰、大功、小功之丧,则因丧服而冠”的延伸说明

②父小功之末:王引之说:“小功”当作“大功”,是。

③虽:通“唯”。

④下荡之小功则不可:下荡之小功,本是齐衰之亲,应服期,因其下荡,故降二等,服小功。虽丧服降等,而亲情仍在,故不可行冠礼、娶妻。

【译文】

遇到丧事仍可举行冠礼,这一条对于遇到三年之丧的人也适用。在倚庐中加冠后,·进入灵堂,每哭一次跳起跺脚三次,一共哭三次跳起九次,然后走出灵堂。服大功丧服的人即将除服时,可以为儿子行冠礼,可以出嫁女儿。父亲在即将除去大功丧服时,可以为儿子行冠礼,可以出嫁女儿,可以为儿子娶媳妇。对于自己来说,只有在小功亲属的卒哭祭后,才可以行冠礼、娶媳妇;但如果是下疡的小功亲属,卒哭之后仍不可这样做。

【原文】

凡弃经①,其衰侈袂②。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③。.小功至,不绝乐。

【注释】

①弃纽:吊服之首服。详《杂记上》注。

②其衰侈袂:此言大夫以上的吊衰侈袂。侈袂,即大袖口。士袂宽一尺二寸,大夫以上袂宽二尺二寸,故曰侈袂。

③辟(bi壁):除去。

【译文】

凡头戴弃纽去吊丧,其吊服的袖口都比较宽大。父亲正在服丧,家中的子弟就不能观赏音乐。母亲正在服丧,可以听人家奏乐,但不能自己动手演奏。’妻子正在服丧,不得在她身旁奏乐。有大功丧服的人,在其亲人下葬后来访,就要收起乐器;如果是有小功丧服的人来访,不必停止奏乐。

【原文】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弗主。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①。或日:主之而附于夫之党。

【注释】

①里尹:如今日之村长之类。郑注引《王度记》云:“百户为里,里一尹。”

【译文】

姑、姊妹出嫁以后无子,其丈夫死了,而其丈夫家里又无兄弟,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让夫家的族人来主丧;姑、姊妹的娘家,虽有亲人也不应为之主丧。夫家如果连族人也没有,那就请前后左右的邻居主丧;如果前后左右邻居也没有,那就请里尹来主持。有的人说:让姑、姊妹的娘家人来主丧也可以,但神主却要附于夫的祖父。

【原文】

麻者不绅,执玉不麻,麻不加于采①。国禁哭则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②。童子哭不俊,不踊,不杖,不菲,不庐③。孔子曰:“伯母、叔母疏衰,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大功,踊绝于地④。如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泄柳之母死⑤,相者由左⑥。泄柳死,其徒由右相。由右相,泄柳之徒为之也。

【注释】

①麻者不绅三句:总的意思是吉凶之服不相混杂。第一个“麻”字指腰续,第二个“麻”字指丧服,第三个“麻”字指弃经。

②自因:照旧章办事。

③童子哭五句:郑注云:“未成人者,不能备礼也。”俊(yi乙):拉长哭声。

④伯母、叔母疏衰四句:郑注云:‘叮白母、叔母,义也。姑、姊妹,骨肉也。”

⑤泄柳:鲁穆公时的贤人。

⑥相者:帮助主人行礼的人。

【译文】服丧的人已束腰经,就不能再束吉服的大带。执玉行礼时不可穿丧服。身上穿的是玄衣缥裳,头上就不可戴弃续。国家举行大祭祀时全国禁哭,遭丧的人家在举行朝夕奠时可以遵令不哭,但照旧站在哭位上是允许的。孝子如果还是个小孩子,就可以哭而不拉长声调,不跳起跺脚,不执丧杖,不穿绳展,不住依庐。孔子说:“伯母、叔母死,为她们穿的是齐衰孝服,但哭时的跳耀却脚不离地;姑、姊妹死,为她们穿的是大功丧服,但哭时的跳跃却脚离地面。如果明白了此中的道理,那才算是把礼文用到家了,把礼文用到家了。”泄柳的母亲去世,办丧事的时候,相者都是站在主人的左边。泄柳死的时候,他的学生当相者却站在主人的右边。站在主人右边协助主人行礼,这种错误作法是从泄柳的学生开始的。

【原文】

天子饭九贝①,诸侯七,大夫五,士三。士三月而葬,是月也卒哭。大夫三月而葬,五月而卒哭。诸侯五月而葬②,七月而卒哭。士三虞,大夫五,诸侯七。诸侯使人吊、其次含、褪、贝冒、临,皆同日而毕事者也,其次如此也③。卿大夫疾,君问之无算④。士,壹问之。君于卿大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举乐;为士,比殡不举乐。

【注释】

①饭:含也。让死者口中衔上珠贝玉米之礼。孙希旦说,周代大夫以上饭,贝、玉兼用,士只用贝。

②五月而葬:郑玄说:“天子至士,葬即反虞。”

③诸侯使人吊兰句:王引之说:第一,这三句话应在《杂记上》“客出,送于门外,拜稽颗”之后;第二,这三句话里的头一个“其次”是衍文。今按:王说皆是。

④君问之无算:按《丧大记》:“君于大夫疾,三问之。”与此不同。孔颖达提出一种假设,这里的“无算”是君遣使,那里的“三问”是君自行。

【译文】

天子死后,饭含用九个贝壳,诸侯用七个,大夫用五个,士用三个。士死后第三个月下葬,葬之当月就举行卒哭之祭。大夫死后第三个月下葬,第五个月举行卒哭之祭。诸侯死后第五个月下葬,第七个月举行卒哭之祭。葬后的虞祭,士举行三次,大夫五次,诸侯七次。诸侯派遣使者到他国吊、含、隧、帽、临,这些仪节都是在同一天内完成的,其先后次序就是如此。卿大夫生病,国君要探问无数次;士生病,国君只探问一次。国君对于卿大夫的去世,到了下葬那天不吃肉,到了卒哭那天不听音乐;对于士的去世,在入殡那天不欣赏音乐。

【原文】

升正枢①,诸侯,执绰五百人气四绰,皆衔枚③;司马执铎,左八人,右八人;匠人执羽葆御枢④。大夫之丧,其升正枢也,执引者三百人,执铎者左右各四人,御枢以茅气

【注释】

①升正枢:将葬,先移枢朝于祖庙。枢自庙之西阶升堂,置于两楹之中间。

②绰(fu绑):牵引枢车的大绳。郑玄说:“庙中曰绰,在途曰引,互言之。”

③衔枚:目的在于防止喧嚣。

④匠人执羽葆御枢:《周礼·地官·乡师》郑注引作“匠人执翻(dao悼)以御枢”。翎,俗作“森”。段玉裁《说文注》云:“然则翻也,森也,羽葆也,异名而同实也。”盖幢蟠之属而饰以羽毛者也。

⑤御枢以茅:按《士丧礼》:“商祝执功布以御枢。”是诸侯、大夫、士御枢之物各异。茅,通“旎”,旗帜。

【译文】

将葬,移枢朝于祖庙,把灵枢抬到堂上放正。诸侯出葬,枢车上系四条大绳,由五百人来拉绳,拉绳的人皆衔枚;司马手执金铎,灵车左右各八人,摇动金铎以号令于众。匠人一名,手执羽葆走在灵车前面,以羽葆作为指挥灵车前进的信号。大夫出葬,在朝祖以后出葬时,枢车上系两条大绳,由三百人来牵引;·在灵车左右各有四个手执金铎的人;用旗帜作为指挥灵车前进的信号。

【原文】

孔子曰①飞“管仲镂篡而朱绒,旅树而反站,山节而藻税,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晏平仲祀其先人,豚肩不掩一豆,贤大夫也,而难为下也。君子上不潜上,下不福下。”

【注释】

①孔子曰:本节的主要内容,除“旅树而反站”见于《郊特牲》外,徐皆见《礼器》。

【译文】

孔子说:“管仲身为大夫,却使用镂花镶玉的篡,系着朱红色的帽带,在大门内设置屏风,在堂上设置用以放还空酒杯的土台子,住室的斗拱上刻着山形图案,梁上的短柱雕有水草。不能说管仲不是个贤大夫,但从他的上述潜上行为来看,要当他的国君也够不容易的。晏平仲身为大夫,却在祭祖时仅用一只小小的猪蹄膀,连碗都盛不满。不能说晏平仲不是个贤大夫,但从他的这般克己来看,要当他的下属也够不容易的。君子的行为要与身份相称,既不潜上,又不逼下。”

【原文】

妇人非三年之丧,不逾封而吊①。如三年之丧,则君夫人归。夫人其归也,以诸侯之吊礼,其待之也,若待诸侯然。夫人至,入自闹门,升自侧阶②,君在昨,其他如奔丧礼然③。嫂不抚叔,叔不抚嫂④。

【注释】

①逾封:越境。一本作“越疆”。

②入自闹门二句:这表示夫人来到父母之国,不以宾客自居旁小门。

③其他:指哭、踊、矍、麻等事。

④嫂不抚叔二句:这是为了避嫌。闹门:宫

【译文】

妇道人家如果不是由于父母去世,就不越境到他国去吊丧。如果父母去世,就是贵为国君夫人也要归国奔丧。夫人归国奔丧之礼的规格,与诸侯亲自出吊的规格一样。主国接待夫人,也要像接待诸侯一样。夫人来到主国,从宫旁小门进去,从侧阶登堂,主国国君站在东阶上等候,并不下阶相迎。其他礼仪都和奔丧礼一样。小叔子死了,作嫂子的不可抚尸而哭;嫂子死了,作小叔子的也不可抚尸而哭。

【原文】

君子有三患:未之闻,患弗得闻也;既闻之,患弗得学也;既学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耻:居其位,无其言,君子耻之;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失之倍焉君子耻之君子耻之;地有余而民不足,君子耻之既得之而又;众寡均而

【译文】

君子有三种忧虑:没有听说过的东西,’比虑不能够听说;已经听说到的东西,忧虑不能够学会;已经学会的东西,忧虑不能够实行。君子还有五种自感羞耻的事:身居其位而不谋其政,君子引以为耻;谋其政而不能付诸实行,君子引以为耻;已经付诸实行了而又半途而废,君子引以为耻,地广而民稀,君子引以为耻;与别国人口一样多而人家的财富比自己多一倍,君子引以为耻。

【原文】

孔子曰:“凶年则乘弩马①,祀以下牲②。”恤由之丧③,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子贡观于蜡④。孔子日:“赐也乐乎?”对曰:赐未知其乐也。”知也。张而不弛子曰:“百日之蜡⑤,“一国之人皆若狂,一日之泽,非尔所,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

【注释】

①弩马:最下等的马。详《周礼·校人》。

②下牲:比平常祭祀用牲的规格降一等。平常用太牢者凶年用少牢,平常用少牢者凶年用特牲。

③恤由:与下文的“孺悲”皆人名。鲁人。

④蜡(z己):岁终祭名。蜡祭时万民欢乐饮酒,无不醉者,近乎西方之狂欢节。另详《郊特牲》。

⑤百日之蜡:郑玄说:“言民皆勤稼墙,有百日之劳,喻久也。”

【译文】

孔子说:“凶荒年景,乘车要用蓦马,祭祀用牲的规格要比平时降等。”恤由死时,鲁哀公派孺悲到孔子那里去学习士丧礼,于是《士丧礼》才被记载了下来。子贡观看年终的蜡祭,孔子问他:“赐啊,你看出蜡祭给人们带来的巨大欢乐了吗?”子贡答道:“举国上卞都像是在发酒疯,学生我还看不出乐在何处?”孔子说。“人们辛勤劳作一年,好不容易才有这么一天享受,这是你体会不到的。让民众一味紧张而没有一天轻松,即使文王、武王也不能把天下治理得好;让民众一味轻松而没有一天紧张,文王、武王也不会这么办。该紧张时紧张,该轻松时轻松,这才是文主、武王治理天下的办法。”

【原文】

孟献子曰①:“正月日至②,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③,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谛气献子为之也。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⑤。外宗为君、夫人⑥,犹内宗也⑦。

【注释】

①孟献子:鲁国大夫仲孙蔑。

②正月日至:此用周历。周历以夏历的十一月为岁首。日至,指日南至。即冬至。

③七月日至:夏历五月的夏至。

④柿:大祭宗庙。详《丧服小记》注。

⑤夫人二句:周制,同姓者虽百世亦不通婚姻。鲁、吴皆姬姓之国,而鲁昭公竟娶吴女孟子为妻。昭公为避免张扬,未向天子报告,天子也就未予赐封夫人之号。

⑥外宗:国君的姑、姊妹之女。因为姑、姊妹必嫁于外族,其女是异姓所生,故称外宗。

⑦内宗:国君同姓的女子和同宗之妇。

【译文】

孟献子说:“正月冬至那一天,可以祭祀上帝。七月夏至那一天,可以祭祀祖先。”在七月举行谛祭,是从孟献子开始的。国君的夫人不再经过天子的认可,是从鲁昭公开始的。外宗为国君、夫人服丧,其规格同于内宗。

【原文】

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孔子日:“管仲遇盗,取二人焉,上以为公臣,曰:‘其所与游,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宦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尔也。

【译文】

孔子的马棚失火,乡人纷纷前来慰问,孔子表示拜谢时,对士拜谢一次,对大夫拜谢两次,用的也是拜谢吊客的礼数。孔子说:“管仲遇到一伙窃贼,从中选出二人,推荐给齐桓公为臣,说:‘这两个人是由于结交匪类,所以犯法。实际他们都是可以造就的人才。’管仲去世,齐桓公命令这两个人为管仲服丧。由于大夫的举荐而为国君任用的人在大夫死时为其服丧,是从管仲开始的。”这是因为有国君命令的缘故。

【原文】

过而举君之讳,则起。与君之讳同,则称字①。内乱而不与焉,外患弗辟也。

【注释】

①与君之讳同二句:这就是所谓的“以字行”。

【译文】

由于一时疏忽而称呼了国君的名,就应该起立,以表示知过要改。作为臣子,如果与国君同名,那么臣子就应该把字作为自己的称呼。国内发生了叛乱,自己如果无力阻止,至少也要做到不参与。对于外国的侵犯,则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原文】

《赞大行》日①: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炎业上左右各寸半②,玉也。藻③,三采六等④。哀公问子羔曰:“子之食奚当⑤?”对日:“文公之下执事也。”

【注释】

①《赞大行》:书名。《周礼》有《大行人》一节,此书即解释《大行人》之书。作者不详。

②刻(yun允):

③藻:指圭垫

④三采六等:

削也。

是用一块与圭大小相同的木板,外面用皮子包裹即成。这是圭垫上画的花纹。三采,即朱、白、苍三种颜色。六等,即六圈。三种颜色绕着圭垫各画两圈,总共六圈

⑤哀公问句:郑注:“问其先人始仕食禄以何君时。”

【译文】

《赞大行》上讲:朝见天子所用的圭,上公是九寸长,侯、伯是七寸长,子、男是五寸长;宽度都是三寸,圭的上端左右各削去一寸半,这些圭都是用玉制成的。圭垫上用三种颜色横绕着画了六圈。鲁哀公问子羔说:“你的祖上何时开始做官,傣禄又是多少?”子羔答道:“从文公时开始当个低级办事员。”

【原文】

成庙则衅之①,其礼: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弃纯衣②,雍人拭羊,宗人视之,宰夫北面于碑南③,东上。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圭J羊血流于前④,乃降。门、夹室皆用鸡⑤,先门而后夹室。其衅皆于屋下⑥。割鸡:门,当门;夹室,中室。有司皆乡室而立,门则有司当门北面。既事,宗人告事毕,乃皆退。反命于君日:“衅某庙事毕。”反命于寝,君南乡于门内,朝服。既友命,乃退。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⑦。衅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瑕豚冬。

【注释】

①衅(xin信):血祭。当宗庙落成或其他重要宗庙之器制成,便要宰杀一件活物来祭它。

②祝:掌告神者。宗人:掌礼仪者。宰夫:衅礼的主持者,主人的代理。雍人:掌宰杀牺牲者。纯衣:丝衣。指丝制的玄衣缥裳。

③碑:庙内庭中的石柱。’可以观日影,拴牲畜。

④圭(kui奎):割,宰。

⑤夹室:有东、西二夹室;又叫东西厢。庙室的结构是:前半部为堂,分中堂、东堂、西堂,其中以中堂最大,东西堂较小;后半部的中央有室,室的左右有东房、西房。在东堂与东房之间有一室,叫东夹室;在西堂与西房之间有一室,叫西夹室。

⑥衅(台耳):宰杀有翅膀的活物的血祭之名扩

⑦路寝成二句:因为路寝是生人所居,所以只举行落成典礼而不血祭。考,落成。大宴宾客,喜庆其成。

⑧瑕(jia佳):公猪。

【译文】

新庙落成就要举行血祭,其作法是:祝、宗人、宰夫、雍人都头戴爵弃,身穿丝质的吉服,由雍人把要杀的羊擦拭干净,由宗人检视一下,然后宰夫面向北站在碑南靠东的首位上。雍人扛起羊从前檐正中登上屋顶,站在屋脊正中,面向南,把羊杀掉,等羊血流到前檐,才下来。衅庙门和夹室都用鸡。顺序是先衅庙门,后衅夹室。衅祭都在屋下进行。杀鸡血祭时,如果是祭门,就对着门杀鸡;如果是祭夹室,就在夹室中央杀鸡。血祭夹室时,宰夫、祝、宗人皆面向夹室而立。血祭庙门时,宰夫、祝、宗人皆对着门,面向北。这些事情都作过了,宗人就向宰夫报告衅礼结束,于是全体退出,去向国君报告:“某庙的衅礼已经完毕。”报告是在国君的路寝进行,国君面朝南,立于路寝门内,身穿朝服。向国君报告以后,大家才退下。如果是路寝落成,那就只举行一个落成典礼而不举行血祭。之所以要衅庙,是因为庙是和神明打交道的地方。凡是宗庙所用的器物,其重要者制成以后,都要用一只小公猪进行血祭。

【原文】

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于其国,以夫人之礼行;至,以夫人入①。使者将命曰:“寡君不敏叭不能从而事社樱宗庙,使使臣某敢告于执事。”主人对日:“寡君固前辞不教矣③。寡君敢不敬须以俊命!'’有司官陈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从而共果盛④,使某也敢告于侍者。”主人对日:“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诛⑥,敢不敬须以侯命!”使者退,主人拜送之。如舅在则称舅,舅没则称兄,无兄则称夫。主人之辞日:“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称之。

【注释】

①诸侯出夫人五句:郑玄注:“行道以夫人之礼者,弃妻致命其家乃义绝,不用此为始。”

②不敏:不才。这是谦词。

③寡君句:据《仪礼·士昏礼》,男方在向女方纳采求婚时,女方父亲曾婉言“某之子意愚,又弗能教。”正是此句的由来。

④集盛(zi cheng兹程):盛放在祭器内用供祭祀的谷物。

⑤辟诛:逃避责罚。辟,通“避”。

【译文】

诸侯休弃夫人,派使者将夫人送回本国,沿途仍以夫人之礼相待;来到本国,仍以夫人的身份入境。使者通过主国摈者传话说:“敝国国君不才,没有能力跟随夫人一道祭祀宗庙社樱,特派使臣某某将此下情报告您的左右。”主国国君通过摈者回答说:“敝国国君本来一开始就说过没有把女儿教调好,现在闹到这个地步,敝国国君敢不恭敬从命吗。”于是跟随使者前来的办事人员就按规矩把夫人的陪嫁器物陈列出来,主国的办事人员也按规矩点收。如果是大夫、士、庶民休弃其妻,就派人把妻送回娘家,并致词说:“某某不才,不能和她一道祭祀祖宗,特派我冒昧享告左右。”主人回答说:“我的女儿不好,不敢逃避责罚,敢不恭敬从命。”使者退出,主人以礼相送。使者传话时,如果被休弃的妇人公公还在,就以公公的名义说:“某之子不敏。”如果公公去世,就以其兄的名义说:“某之弟不敏。”如果没有兄长,就用丈夫的名义致词。主人的答词说:“我的女儿不好。”如果被休弃的是主人的姑或姊妹,答词就要做相应的改动。

【原文】

孔子日:“吾食于少施氏而饱①,少施氏食我以礼。吾祭②,作而辞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飨,作而辞日:‘疏食也,不敢以伤吾子。”

【注释】

①少施氏:鲁惠公的儿子施父的后代。②吾祭七句:参《玉藻》“侍食于先生节”注译

【译文】

孔子说:“我在少施氏家作客能吃得饱,因为少施氏能依礼招待我。我祭食时,他就起身辞谢说:‘粗茶淡饭,不值得祭。’食毕,我赞美主人做的饭菜可口时,.他又起身辞谢说:‘粗茶淡饭,只怕伤了您的胃口。”

【原文】

纳币一束①,束五两,两五寻②。妇见舅姑③,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见诸父,各就其寝。女虽未许嫁,年二十而笋④,礼之。妇人执其礼,燕则暮首⑧。

【注释】

①纳币:婚礼“六礼”的第四步,即纳聘定之礼。犹今日之订婚礼。一束:十个。两个合为一卷,即下文的“两”,取成双成对之义。十个恰成五两。五两之中,三两是玄色帛,法天;二两是缥色帛,象地。②寻:八尺为一寻。

③妇见舅姑:婚礼仪节之丫。在迎亲第二天的早上进行。

④年二十而筹:按《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筹。”是就一般情况而言。⑤髻(qu6n全)首:犹后世之双桃髻。这是未许嫁的少女的发型。

【译文】

订婚的礼品是布帛一束,一束五卷,每卷四丈长。新媳妇拜见公婆时,丈夫的兄弟、姑、姊妹等亲属都立在堂下,面向西,以北头为上位,这也等于是和这些人都见过了。至于拜见丈夫的伯父、叔父,因其是长辈,所以要到他们的住处去拜见。女子虽未许嫁,到了二十岁时也要行异礼。为她行异礼时,在家找个妇人就行了,不须另请女宾。行过异礼之后,平常在家,还是暮首发型。

【原文】

桦①,长三尺红以爵韦六寸③,下广二尺不至下五寸上广一尺纯以素④会去上五寸②,圳以五采⑤。

【注释】

①桦(bi毕):古代系干裳外的上窄下宽的蔽膝。按见《玉藻》,可以参看。

②会伙的i快):桦的领缝。此所谓‘会去上五寸’,谓的“其颈五寸”。详彼注。

③维(pi啤):在两旁镶边。本节部分内容已也就是《玉藻》所

④纯(zhun准):在下部镶边。

⑤圳(xun旬):缀在四周镶边缝中的丝带。起装饰作用。

【译文】

桦的形制:长三尺,下端宽二尺,上端宽一尺,五寸。领缝以下的桦的两边,用爵韦表里镶边共六寸领缝距上端,下端有五寸长不用爵韦镶边,而用素绩镶边;在所有镶边的缝中都嵌有五彩丝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