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品质经理面试问题:鲁迅的祖父周清福参与科举考试作弊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1:58:21

鲁迅的祖父周福清参与科举考试作弊案

孙家红


(洪洞明代监狱,图片来自http://www.tripc.net/travelGuide/travel_intro/9005/

 实际上,此事早已有人关注。而在诸家记述中,以房兆楹《关于周福清的史料》(简称“房文”)及姚锡佩《坎坷的仕途——鲁迅祖父周福清史料补略》两文[1]最具参考价值。现据“房文”,将此案经过引述如下。

 鲁迅之祖父,谱名周致福,后改福清,字震生,号介孚,一号梅仙,生于道光十七年(1837)。同治十年(1871)中进士,十三年由庶吉士散馆选授江西金溪县知县。光绪四年(1878),因事被劾改教官,五年捐得内阁中书,同年九月到阁当差。十九年四月,丁母忧,回籍守制。“房文”摘录有当时浙江巡抚崧骏之专案奏折,其为一直接有用史料,言道:

 

 (光绪十九年)七月十二日,周福清偕仆陶阿顺,由绍郡启程进京探亲。二十三日,路过上海,探闻浙江正考官殷如璋与伊有同年谊。周福清……起意为子求通关节,并欲为亲友中马、顾、陈、孙、章五姓有子弟应试者嘱托,希图中式。俟主考允诺,再向各亲友告知,择其文理清通诸生列名。周福清素知各亲友家道殷实,不患无人承应,事后必有酬谢之资。即由上海雇船开驶,二十五日晚,至苏州停泊。周福清独自拟写关节一纸,内开“五人,马官卷,顾、陈、孙、章又小儿第八”,均用“×宸衷×茂育”字样,并写洋银一万元空票一纸,加具名片,装入信封。二十七日,正考官船抵苏州阊门码头。周福清嘱令陶阿顺先去投帖拜会,如不见,再投信函。陶阿顺将名片、信函一并呈送正考官船上。当经正考官扣留,押交苏州府收审,转解到浙,饬府讯供,将官卷马家坛及周用吉一并扣考,并经奏请将周福清革职,委员查拿。周福清先避往上海,患病,随后回籍,闻拿畏罪,自行赴县投首。并饬查提马家坛、周用吉到案,由县先后解省,发委审办。钦奉谕旨,遵经饬据讯认前情不讳,诘为预谋买求中式之人,矢口不移,案无遁饰。[2]

 

 此中,马家坛系会稽县学廪生,为翰林院马传煦之子。而周用吉系附生,周福清长子,亦即鲁迅的父亲。概言之,根据崧骏的奏折,周福清贿买关节、希图中式的犯罪事实是成立的。

 有清一代,对于科举例禁綦严。据薛允升《读例存疑》卷七所载,(1)顺治十五年,即有严旨,后于乾隆五年纂为例文,其文曰“乡会试考试官、同考官及应试举子,有交通嘱托、贿买关节等弊,问实,斩决”,“此例极严,恶其通同作弊也”;(2)咸丰九年,又钦奉谕旨,恭纂例文一条曰“乡会试考试官、同考官及应试举子,有交通嘱托、贿买关节等弊,无论曾否取中,援引咸丰九年顺天乡试科场案内钦奉旨,俱照本例问拟,仍恭候钦定”,“此条则更严矣”。[3]如果采用严格的罪刑法定主义,据此两条例文,则将周福清处以斩决,自不为枉。《读例存疑》又载,乾隆三十八年奏定例文一条:“闻拿投首之犯,除律不准首及强盗自首例有正条外,其余一切罪犯,俱于本罪上减一等科断”。[4]此案有周福清自首一节,据此似又可将斩决减一等,即杖一百、流三千里。其时,浙江巡抚的意见即欲以此开脱周之死罪,刑部的意见亦大致相同。但是,皇帝认为:“科场舞弊,例禁綦严,该革员辄敢遣递信函,求通关节,虽与交通贿买已成者有间,未便遽予减等。周福清着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以肃法纪而儆效尤”。[5]

 如此拟罪,笔者以为并不能简单从量刑之轻重来作价值评判。科举为抡才大典,关涉整个官僚队伍的素质与效能,自应倍加重视,“例禁綦严”亦在情理之中。不管清代后期科举制度如何败坏,不管当时的风气如何不正,周福清贿买关节,知法犯法,无庸讳言,这是犯罪行为,理应得到法律的惩处。如果因为其是鲁迅之祖父,就加以隐饰,甚或曲解,则并非科学的态度。

 从周作人等人的回忆来看,在周福清被拟斩监候以后,长期关押在省城杭州的监狱里,几经秋审,而皆得活命。最后,终于在辛丑年间,援例得以释放,老死乡里。并且,在杭州监狱期间,周福清不仅常有家人(包括周福清的姨太太、小儿子及周作人等)陪侍,更可在监狱里有相当自由的读书和走动空间。试想,当初果真杖一百、流三千里,则势必要尝些苦头的。所以,从后来发生的事情来看,周福清被拟斩监候,未尝不是“因祸得福”了。

 然而,周福清在监狱的“优游”生活,是以向官府贿赂大量金钱为前提的,这也是周家中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此一变故,导致鲁迅不得不到亲戚家寄宿,甚至有时被称为“乞食者”,使他小小年纪就备尝了人情冷暖,这于后来鲁迅文章中对社会、人性丑恶一面的极力批判似又不无影响。

(摘自孙家红:《清代的死刑监候》,绪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13—16页。)



[1] 北京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鲁迅研究资料(7)》,天津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95~215页。

[2] 房兆楹:《关于周福清的史料》,《鲁迅研究资料(7)》,第204~205页。

[3] 薛允升:《读例存疑》卷七。

[4] 薛允升:《读例存疑》卷四。

[5] 房兆楹:《关于周福清的史料》,《鲁迅研究资料(7)》,第2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