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同款裤子:《汉南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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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南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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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纪办发〔2010〕11号   关于印发《汉南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试行)》的 通   知   各街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工委、党委(党组)、纪工委、纪委(纪检组)、监察科(室),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监察科(室),各人民团体: 经区纪委常委会同意,现将《汉南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0年10月8日     汉南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细则(试行)       为加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科学地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共32分)     1、各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共8分,至少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领导班子成员到各自联系点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共8分,每季度至少一次,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党政主要领导与中层正职、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或其它目标责任书中有相关详细考核事项或要求(共4分,没有责任书扣4分)。     4、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情况(共12分)。     (二)廉政教育(共54分)     5、按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各类廉政书籍(共8分,缺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6、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共20分,少一项活动扣1分,扣完为止)。     7、组织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活动(共4分,按各单位参加《廉政准则》竞赛的得分情况为准)。     8、每年完成廉政信息、廉政网评、廉政调研文章和廉政稿件等任务(共22分。廉政信息、廉政网评、廉政调研文章和廉政稿件在中央、省、市、区等刊物、内参上每刊登、发表一篇分别给12、6、3、1分,总分不超过22分)。     (三)廉洁自律(共28分)     9、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共4分,漏报一次扣1分)。     10、严禁大操大办升学宴、乔迁宴、生日宴(汉办发[2008]22号)(共8分,违反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 11、严格执行公款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款接待费限额(共4分,严格控制公款接待费限额超过10%,4分全部扣完)。 12、严格执行公款出国(境)制度(共4分,凡违反规定公款出国(境)4分全部扣完)。 1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制度(汉纪发[2006]14号和汉纪发[2009]9号),严格实行购置公务用车备案制(共4分,凡违反相关规定,4分全部扣完)。 14、严格按标准、按规定发放工资、津补贴、福利等(共4分,违规一次扣4分)。 (四)党内监督(共30分) 1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党内监督制度(共18分,应落实但未落实一项扣3分)。     16、对所有新任职干部都要有集体或个人廉政谈话,要有谈话记录(共4分,少谈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17、每年对中层正职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至少一次廉政责任谈话(共4分,少谈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18、对犯错误或有倾向性错误的同志作党风廉政告诫谈话(共4分,每谈一次给2分)。 (五)廉洁从政(共56分) 19、坚持科学选人、科学用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共10分,经举报查实确有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行为扣10分)。     20、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和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大事不出街(局),小事不出村(大队、科)(共12分,群体性越级上访1次扣6分,个体性越级上访扣2分,扣完为止)。 21、各单位办事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共10分,按季度督查结果给分)。 22、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测评满意度(共24分,直接采用市、区民情社调队的数据)。 (六)效能监察(共60分) 23、认真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共15分,满意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24、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共15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综合得分低于75分的扣15分,75分以上的依次得分)。 25、严格落实土地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动物防疫和违法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首长问责制(共15分,因失职、渎职或行政不作为给群众生产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并被追责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6、行政投诉考核情况(共15分,没有行政投诉件或有行政投诉,经查不属实,但处置得当给15分;有行政投诉件,经查属实,但处置得当给10分;有行政投诉件,但处置不当给0分)。 (七)十个“全覆盖”(共240分) 27、以促进扩大内需政策落实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为目标,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35分)2008年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建立动态台账(2.8分),缺年度台账和缺项目台账的,此项不计分;每个项目台账内容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0.1分;工程项目依规立项,合法审批(2.8分),未依规立项的扣1.4分,审批手续不全的扣1.4分;工程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估(2.8分),未通过环评的不计分;土地使用权、矿产开采权通过招、拍、挂取得(2.8分),未按招、拍、挂程序办理的不计分;工程项目发包经过招投标确定,物资购置通过政府采购(2.8分),未经过招投标或部分招标的不计分,未经过政府采购的不计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按合同约定执行(2.8分),未按合同约定竣工的不计分;工程项目实行预算、决算审计(2.8分)。未实行预算审计的扣1.4分,未实行决算审计的扣1.4分;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有专人从事质量安全监管(2.8分),无专人从事质量安全监管或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分;资金按工程项目进度及时拨付,专款专用(2.8分)。未按进度及时拨付的扣1.2分,专款未专用的扣1分;工程项目签订廉政合同书,并落实履约保证金(2.8分),未签订廉政合同的不计分,末落实履约保证金的扣1.4分;工程项目及时竣工验收(2.8分),未及时申请竣工验收的扣1.4分,未及时竣工验收的扣1.4分;工程项目违纪违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或查处(2.8分),未及时纠正或纠正不到位的不计分;工程项目验收和决算审计后,按规定办理国有或集体资产移交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纳入相应财务核算账目(1.4分),未办理移交手续或未建台账的不计分。     28、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实现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全覆盖。(35分)建立教育机制(3.5分):各单位全员发动、全员参与,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法纪意识明显增强,未开展教育活动不计分,未完成全区规定的教育活动扣1.5分,教育活动参与面未达到100%的扣1.2分。建立排查机制(10.5分):分层次、分岗位进行思想道德、岗位责任、工作流程、规章制度腐败风险点排查;采取上级指导查、对照规定查、相互帮助查、服务对象监督查等方式全面查找岗位职能风险点;公开岗位腐败风险点,设立岗位风险警示牌。未进行风险点排查的不计分,未分层次排查的扣1分,未分岗位排查的扣1分,未设立岗位风险警示牌扣2分。建立预警机制(10.5分):各单位通过信访、举报、检查、审计等多途径,及时收集腐败风险信息,并建立台账;各单位对收集的腐败风险信息进行研判、分类;对发现的腐败风险,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采取提醒、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处理、立案查处等方式进行处置,未建立信息台账的扣3.5分,未进行研判分类的扣3.5分,未进行风险处置的扣3.5分。建立内控机制(10.5分):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的规章制度;岗位分工合理,重点岗位实行定期轮岗;运用民主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式,加强民主监督,未建立制度扣8分,执行制度不力扣8分,班子成员分工违反“四个不直接分管”的不计分,未实行政务、财务公开的扣3.5分,未开展述职述廉的扣3.5分。     29、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实现区街两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20分)及时与省、市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2分),未及时对接的不计分;区街政府确保电子政务和电子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所需经费(3分),建设经费不落实的不计分,运行、维护经费不落实的扣0。6分;街、区直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和完善二级网站,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强化公共服务(3分)。未建网站的不计分,未推行网上政务公开的扣1分;建立电子政务网络数据库,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体系健全(2分),未建数据库的扣1分,未建安全体系的扣1分;区街两级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安装电子监察软件和建立视频监控系统(2分)。未安装电子监察软件的扣1分,未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的扣1分;执行省市电子监察、电子政务标准、制度、法规(3分)。执行标准、制度、法规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配备熟悉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业务人员从事工作,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2分),未培训的扣1分;违反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有关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到位(3分),未追究的不计分,追究不到位的扣2分。     30、以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为目标,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全覆盖。(20分)区级所有预算单位实现国库集中收付达到100%(2分); 区街两级财政“资金直达”实现100%(2分);“村财街管”达到l00%(3分);区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达到100%(3分);执行财政资金支付审核管理办法、代理银行综合考评办法(2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加强财政票据管理(3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2分);“小金库”自查面、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单位检查面、问题单位处理面均达到100%(3分),预算单位未实行单一账户的扣2分,票据使用不规范的扣2分,私设“小金库”的扣3分。     31、以为民利民便民为目标,实现区街村三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全覆盖。(20分)建成区街村行政服务网络化平台(4分):区有行政服务中心,街有便民服务中心,村有便民服务室。街未建便民服务中心的扣3分,缺一个村(社区)未建便民服务室的扣1分;窗口设置全部到位(4分):街便民服务中心达到“五有”:有牌子、有工作流程、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职责、有档案资料,村级(社区)便民服务室实现“五有”:有牌子、有专人负责、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职责、有活动记录,街“五有”每缺一项扣0.4分,村(社区)“五有”每缺一项扣0.4分;服务事项全部落实(4分):按“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要求,开展咨询、受理、协调、审批、收费等行政服务工作,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不计分,审批不合规的扣1分,乱收费的扣2分;办事流程全部公开(4分):全面实现“六制”、“七公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帮助办理制、申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公开办理事项、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每缺一项扣0.4分;健全各项服务制度(4分)。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同岗替代制、行政问责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每缺一项扣0.4分。     32、以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实现“五个公开”全覆盖。(30分)公开阵地标准化(7.5分):区直部门、街、村(社区)按照规定建成标准的公开墙(栏),或有电子显示屏。未建公开阵地的不计分,公开阵地不规范的扣1分;公开内容规范化(7.5分),按照公开目录的规定,进行内容公开,未按公开目录公开的,每缺一项扣0.4分;公开程序合法化(7.5分)。公开工作按照“编制公开日录、征求群众意见、相关部门审核、班子集体决定”的程序进行,每缺少一个步骤扣2分;公开工作制度化(7.5分),严格执行公开工作预审、信息更新、投诉、责任追究、档案管理等制度。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     33、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为目标,实现“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全覆盖。(20分)建立“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机构人员到位(2分),机构人员未到位的不计分;建立统一招投标综合平台(4分),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工程项目全部纳入综合招投标中心监管,中心实现功能分区,评标场所、封闭保密全程配备电子监控,未纳入的不计分;建立统一行政监管规章(4分)。建立包括制定诚信体系建设、标后监督管理和防范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方面的制度,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建立统一专家库,评标专家库人数达到50人以上,对专家进行职业道德、法纪知识培训,建立评标专家考评奖惩制度,对评标现场实行电子监控(4分),未建专家库的不计分,人数未达到的扣1分,未进行职业培训的扣1分,未建立考评奖惩制度的扣1分;建立统一行业自律组织,成立汉南区招投标行业协会,制定并落实行业自律公约(4分)。未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的不计分,未落实行业自律公约的扣3分;推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监督(2分),未推行的不计分。     34、以规范村级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为目标。实现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全覆盖。(20分)财务管理规范(6分):上级各类拨款、村级经济收入、各类募捐款等资金全部进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专户,未进入或未全部进入的扣2分;村级财务收支实行民主管理、审核、监督,未实行民主管理、审核、监督的扣2分;村级财务收支按季度公开,未按季度公开的扣1分;使用全省统一规范的收款票据,未使用统一票据的扣2分。“三资”账目规范(6分):资产、资源全面清理、登记、确权、发证,未清理的扣2分,未登记的扣1分,未确权的扣1分,未发证的扣1分;建立“三资”专账,并移交街财经所集中代管,未建专账的扣2分,未移交代管的扣1分;全面实现会计业务电算化管理。未实现电算化的扣1分。资产、资源处置规范(6分)。村级资产、资源全部委托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并建立电子网络化管理平台,未委托代管的扣1分,未建立平台的扣1分;资产、资源处置、经营及开发利用按“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联系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议案公告、结果公布)程序运作,每缺一项扣0.4分; “三资”监管代理制度完善,每缺一项制度扣0.2分。制定并执行“三资”监管代理考评标准(2分)。未制定标准的不计分,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扣1分。    35、以推动廉政文化“六进”为目标,实现廉洁教育全覆盖。(20分)有年度活动实施方案(4分):未制定实施方案的不计分;有廉政教育阵地(4分):主要包括警示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政知识培训基地、廉政文化传播阵地等,未建立阵地的不计分;有主题教育活动(4分):今年活动重点是学习遵守《廉政准则》,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未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不计分;有一批勤廉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 (4分),未树立勤廉典型的不计分;有一批廉政文化示范点(4分),未创建示范点的不计分。     36、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目标,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全覆盖。(20分)组织建设(10分):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实现“七到位”:即领导班子成员职级待遇、职务排序、机构设置、人员编铡、决策参与、经费保障和资格准入到位;街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达到“七有”: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办公用房、有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设备、有举报电话;村级(社区)纪检组织实现“五落实”:组织、人员、责任、制度、保障落实;街“七有”每缺一项扣0.6分,发现一个村(社区)“五落实”每缺一项扣0.6分。制度建设(6分):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工作议事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检查考核制度、监督制度等六项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业务建设(4分):对街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级(社区)纪检员每年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采取上挂锻炼、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形式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未进行培训的不计分。    (八)奖励分     37、在考核的基础上,对各街各单位在“十个全覆盖”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并获得上级表彰的实行加分奖励:“十个全覆盖”工作获得省市创新项目奖的,对项目牵头、责任单位省级每项奖10分,市级每项奖5分;“十个全覆盖”工作在省级交流经验的奖6分,市级交流经验的奖3分;“十个全覆盖”工作在《人民日报》、《半月谈》、《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湖北日报》、《楚天风纪》、《长江日报》发表经验交流性文章的,中央20分,省级奖10分,市级奖5分。 38、能主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大案的单位奖20分,查处一般案件的单位奖10分)。     39、发现大案,不但能查处当事人,而且还能“上追一级”的,奖30分;发现一般案件,不但能查处当事人,而且还能“上追一级”的,奖15分。     40、能创造性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并收到良好效果的奖10分。     41、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获得先进依次奖分(省级奖15分,市级奖10分,区级奖5分)。 42、能创造性地建立操作性强、效果好的廉政制度并有推广价值(奖5分)。 43、被评为区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奖3分,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奖5分,市级群众最满意基层站所的奖10分。 4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得分在前三位的,奖5分、3分、1分。 45、扩需、治工、纠风等行政监察专项工作信息被市级采用的,奖5分。 (九)倒扣分 46、凡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生违纪问题(其违纪事实发生在当年),受到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处分的,每起扣30分;受到其他党纪政纪处分的,每起扣10分; 47、单位其他区管干部因违纪违法(其违纪事实发生在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该单位每次扣3分;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的,该单位每次扣5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的,该单位每次扣10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的,该单位每次扣20分;受到留党察看和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该单位每次扣30分(从考评总分中倒扣,扣完为止)。区管干部当年发生严重违纪问题但尚未结案的,作为下年度考核扣分依据。 48、机关科级干部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其违纪事实发生在当年),被司法机关或区纪委、区监察局立案调查,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起扣3分(本街、区直部门主动查处、移交的不扣分); 49、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问题,受到区纪委、区监察局直接查处或批办、督办查处,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每起扣3分;被市级以上通报1次的,扣9分;通报2次的,扣30分;通报3次的,扣90分;发生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应由本单位处理而不处理的,每起扣15分。 (十)一票否决 50、有案不查,袒护、包庇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一票否决。 51、因工作不力,教育管理不到位,“三宴”工作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一票否决。 52、有行政投诉件,而且处置不当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一票否决。 53、对区级下发的监察建议书(通报)拒不执行的单位一票否决。 54、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中,得分排名末三位的单位一票否决。 二、具体操作 1、区纪委监察局将组成评议专班,按各单位上报材料和相关单位考查情况,按自评分、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评分、各室评分,最后委局对全区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合评分。 2、各单位将本单位反腐倡廉的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及依照《汉南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编辑成册(此材料不返还),2010年12月10日前送区纪委监察局党风室备查。 3、1-4、8、36-37、41-42项由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考评;5-7、9-19、21、28、30、32、34-35、40、51项由区纪委监察局党风室考评,23-27、29、31、33、43-45、52-54项由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室考评;20、22项由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考评;38-39、46-49、50项由区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考评。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考评 细则 通知  中共汉南区纪委办公室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