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第一人称改第三人称: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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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智慧

江畅 湖北大学哲学学院

智慧像幸福、德性一样,是一个美好的字眼,说一个人有智慧,那是对他的褒奖。早在古希腊时期智慧就被推崇为个人和城邦的第一德性(美德),哲学也被看作是智慧之学,可见智慧对于人类的极端重要性。然而,人类常常误解了智慧甚至淡忘了智慧。因此,我们要经常回味一下智慧的本性和意义,对它与理性的关系作些反思。

  一、智慧的意蕴

  在汉语中,智慧一般是指“辨析判断、发明创造的能力”。① 智慧的英文对应词是“wisdom”,“《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1989, 2nd ed.)给‘智慧’下的前两个定义是:‘1.指在与生活和品行有关的问题方面正确判断的能力;指在手段和目的的选择中判断的圆满性;有时在不太严格的意义上,指实践事务方面的圆满感;2.指知识(特别是高级的抽象的知识),与愚蠢相对。’根据《兰登书屋词典》(The Random Dictionary, 1987, 2nd ed.)解释,‘智慧’的两个可选择的意义是:‘1.智慧的性质或状态;与就行为作出的公正判断相关的真的或正确的知识;2.学术上的知识或学问’。”② 显然,英语“智慧”一词的日常含义比汉语要丰富和深刻。

  智慧与愚蠢相对立,与聪明相近。关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彭富春教授曾从哲学的角度作过一个很富启发意义的辨析。他说:“愚蠢就是不知道。它不知道事情是什么。这就是说,它不知道什么是存在的,什么是不存在的;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幻的。它甚至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也就是不知道自己的愚蠢。愚蠢在自己和世界两方面都处于无知状态。”“但智慧往往被等同于聪明。聪明指人有特别的听和看的能力,也就是人能听和看到事物。但一般意义的聪明是有疑问的。它虽然有听和看的能力,但都有一个无法逾越的限度。故聪明大多不是大聪明,而是小聪明。这意味着它只知道小,而不知道大;只知道近,而不知道远。于是,聪明也容易变为愚蠢。”“与愚蠢和聪明不同,智慧是真正的知道。知道表现为一种特别的心灵的能力,它能洞晓万事万物的奥秘。它知道什么是存在的,什么是不存在的;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幻的。它知道自己知道。它不仅知道世界,而且知道自己。”[1]虽然只有具有哲学智慧的人才会知道什么是存在的和不存在的,以及什么是真实的和虚幻的,但任何一个称得上有智慧的人都是“真正知道”的人,而不是“不知道”或有“无法逾越的限度”的人。

  在哲学界,许多哲学家对智慧的含义和本性作过规定。沙容·莱恩(Sharon Lyan)在对西方哲学家关于智慧本性进行概述的基础上提出:“S是有智慧的,当且仅当:(1)S有广泛的事实和理论知识;(2)S知道怎样生活得好;(3)S在生活得好方面是成功的;(4)S有非常少没有得到证实的信念。”③ 这一规定是比较全面的,但对智慧的含义阐述得不够清晰。《牛津哲学指南》的“智慧”词条对智慧有一个一般性的解释,这个解释也许更有助于我们对智慧含义和本性的把握。这个词条将智慧界定为“把反思的态度与实践的关切统一起来的一种理解(understanding)形式”。另外一位哲学家对智慧的解释也许更容易理解:“一个有智慧的人不仅知道实在是什么,而且知道它能是什么。当一个人必须接受像他所发现的那样的世界时,他或她还能做另外两件事情:(1)区分世界的哪些方面更有价值;(2)以这样的方式行动:改进这个世界。哲学家的任务就是要阐明怎样做这两件事情。”[2]

  综合哲学史上哲学家对智慧理解的资源,结合本人对智慧的理解,我认为,智慧是适应人更好生存需要形成的正确观念、丰富知识、卓越能力和优良品质在经验基础上实现有机协调的,注重整体观照、恪守推己及人、践行中庸之道、既入世又出世的,明智审慎并重、使所有活动恰当合理的综合统一机能和活动调控机制。它“是人特有的一种复杂机能,是人的灵性的集中体现”,[3]是理智的优化和最佳状态。

  智慧并不是人类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人类的进化适应人类更好地生存的需要逐渐形成和增强的。从历史的角度看,智慧大致到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已经形成,在古希腊神话中就有智慧女神,这表明那时人们已经有了智慧的概念。但是,智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人类的进化,特别是人类教育科技文化的进步,人类的智慧不断地在向广度和深度方向发展。智慧之所以会随着人类的进化而不断增强,是因为智慧不仅是适应人类更好生存产生的,更是人类更好生存的内在机能和生存方式。今天,人类的智慧已经形成并对人类更好生存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智慧作为人适应自己更好地生存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特有综合统一能力和调控机制,其使命是要使人能在艰难的生存竞争中有效地保护自己,丰富自己,发展自己,获得需要满足,实现自我价值。因此,智慧实质上就是生存智慧。

  但是,人类整体和人类个体并不总是有智慧地生存,常常会发生偏差。特别是就人类个体而言,虽然每一个人都具有理智,都有智慧的潜能,但并不是每一个人的理智都转化成了智慧,并不是每一个的智慧潜能都被开发了出来,更不是每一个人将它开发出来后就运用它。智慧的形成需要智慧修养,智慧的运用需要智慧意识。因此,虽然智慧是适应人更好生存形成的机能,但在不同的人那里差别却是很大的。

  智慧是知识和能力在理性和经验基础上的有机综合统一,而这种统一是以正确观念为前提、以德性为要求的。在哲学史上不少哲学家将智慧等同于知识,这种看法局限非常大。不能否认,没有必要的知识,一般来说是不会有智慧的,在现代社会尤其如此。所以,一般可以说有智慧的人是有知识的人。但是,我们不能反过来说有知识的人就是有智慧的人。现实生活中,许多有知识的人并不具有多少智慧。智慧包含知识,但不等于知识。智慧也是人的生存能力,有智慧的人是生存能力强的人,生存能力强的人就是有智慧的人。智慧包含德性的要求,有智慧的人不是那种有知识、有能力但有恶性的人,而是有知识、有能力的德性之人。智慧还必须以观念正确为前提,观念正确是智慧的首要条件。一个人观念不正确,即使他再有知识、能力和德性,也难算得上有智慧。实际上,说智慧是观念、是知识、是能力、是德性都不准确,智慧是这四者协调一致的综合机能。具有这种机能的人就能生存得好,一个有智慧的人就是能生存得更好的人。不同的人,智慧的这四个方面的比重各不相同,于是个人智慧的质与量存在差别。鉴于现代社会一般人都具有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人们要成为有智慧的人,最需要的是正确观念和优良品质。

  智慧的观念、知识、能力和德性这些构成要素有机综合统一的基础是理性和经验。理性是智慧的能力基础,经验是智慧的生长基础。其中经验对于智慧的形成具有特殊的意义。经验像土壤,为智慧的生长提供平台和营养;经验又像一个熔炉,将正确的观念、丰富的知识、卓越的能力和优良的品质熔炼为一种综合的机能,而智慧的这四方面的构成要素也是在经验中生长起来和熔炼出来的。

  智慧体现在人的活动全过程。人生是由活动构成的,包括认知与评价、判断与选择、构想与决策、动机与愿望、情感与意志、行为与反思,等等。智慧不只是体现在人的活动的某一个方面,而是体现在所有这些活动的全过程。一个有智慧的人,具有较强的认知能力,善于发现真理;具有正确的评价能力,能对事物作出客观正确的评价;具有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能力,能对事物和行为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选择;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构想能力,能作出正确决策,并善于根据决策制定恰当的活动方案;具有较强的行为实践能力和反思能力,善于将活动方案付诸实践并追求良好的效果,注重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反思,通过反思和自我批评不断修正错误,克服缺点和不足,使活动趋于完善;具有善良积极的动机和愿望,无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意图,注重个人与他人、组织的利益共进;具有健康的情感和坚强的意志,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并不屈不挠,不达目的不罢休。当然,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所有这些方面都做到尽善尽美,但一个有智慧的人追求所有活动的完善,坚决杜绝那些有害于自己、他人、群体和环境的活动,对于各种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及其导致的消极后果能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

  智慧是具有实践意向的活动调控机制。智慧不仅是单纯的知识和能力,而且具有将知识、能力运用于实践的要求并对人的各种活动进行调控的自觉调控机制。尽管西方不少哲学家认为智慧有实践的方面,或者将智慧分为理论智慧和实践智慧,但一般都更强调智慧的实践意义或为好生活服务的意义。《哲学百科全书》“智慧”词条对“智慧”就作出了这样的规定:“从最广泛、最普遍的意义上说,智慧指的是对生活行为作出合理的、满意的判断。智慧可以伴之以渊博的知识、敏锐的理智和深刻的预见,但它并不是这些中的任何一种,而是在它们不在的地方显现。智慧涉及理智的理解或洞察,但与其说它关注对事实的肯定或理论的严密,不如说是关注实践生活的手段和目的。”④ 这一规定与我们前面所引证的西方有关文献对“智慧”的解释一样,特别强调智慧的实践意向。

  智慧的实践意向集中体现为它要求人们要明智与审慎并重,并根据这种要求对人的活动进行调控。在《幸福与和谐》中,笔者曾将智慧的特点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注重整体观照,要求人们注重从根本上总体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要求人们在认识和处理各种问题时兼顾到各方面,立足于根本、着眼于总体认识和处理问题,切忌顾此失彼,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恪守推己及人,要求人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时时事事处处想到别人也是人,也有与自己一样的自由、权利和追求,这一切都应该得到尊重,切忌强人所难,把自己不想要的、不想做的强加给别人;践行中庸之道,要求人们为人处世要遵循中道原则,无过无不及,力求做到恰如其分,合情合理,切忌走极端,无所顾忌;既入世又出世,要求人们以积极的态度追求成功,为自己和所在集体(包括单位、国家等)谋求福利,同时又要求人们以超然的态度对待追求的结果,适度淡化对功名利禄的占有,切忌成为利益的奴隶,成为贪欲的奴隶。[4]这四个方面可以进一步概括为明智和审慎两个方面。明智就是要注重整体观照,恪守推己及人;审慎就是要践行中庸之道,既入世又出世。

  智慧的实践意向所指向的是人更好生存。人活在世界上就是为了过上幸福生活,每一个人都追求幸福生活。那么,怎样才能过上幸福生活呢?智慧是过上幸福生活的最佳路径。智慧就是人类为实现幸福而准备的综合统一的机能和调控机制,它存在的根据和价值就在于为创造幸福生活的实践服务。人类之所以会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积淀了智慧的潜能,个人之所以会热爱智慧,开发智慧,通过修养获得智慧,就是因为智慧能为人更好生存服务,使人走上幸福之路。“智慧是人生的指南针、控制器。它给人认识、评价、选择、活动以正确方向,给人与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关系、人自身内在的各种关系以恰当调节。”[5]

  二、智慧与理性、理智的关系辨析

  智慧与理性的关系十分复杂。在西方哲学史上,不少哲学家对这两个概念不加分别地使用。在古希腊早期,智慧作为一种德性,其含义比较丰富,不仅包含理论、理性的方面,也包含实践、非理性的方面。但是,自苏格拉底追求给事物下定义开始,后来的哲学家们一直都比较强调智慧的理性方面,甚至将智慧与理性等同起来。康德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智慧和实践智慧转变成了理论(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亚里上多德虽然注意到智慧与理性之间的差异并赋予了实践智慧含义的丰富性,但所推崇的还是理性,特别是思辨的沉思活动。总的来看,自苏格拉底一直到19世纪非理性主义哲学出现,西方哲学一直都推崇理性,并以理性取代智慧,即使是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也追求对上帝存在等基督教义的理性论证。

  尼采对传统价值的重估揭开了对西方理性主义传统的反思和批判。但是,由于西方传统文化的广泛影响,直到今天,很多人都分不清理性与智慧。笔者偶然见到《光明日报》的《光明讲坛》上有我国当代作家王蒙先生的题为《思想的享受》演讲,其中讲到“智慧的享受”。他对智慧作了一个解释:“什么是智慧?就是通过思想之后,把复杂的东西弄得越来越清晰了,弄得越来越明白了,把混乱的东西整理出个头绪来了,过去别人不知道的东西,你现在知道了,你有所发现、有所发明,这种智慧对人的享受,可以说也是无与伦比的。”[6]显然,王蒙先生这里讲的是理性,而不是智慧。这种情况表明,即使在今天,我们仍很有必要将智慧与理性的关系进行认真的辨析,以了解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差别,以及忽视智慧而单纯重视理性已经导致和可能导致的消极后果。

  在汉语中,“理性”既指“属于判断、推理等活动的(跟‘感性’相对)”,也指“从理智上控制行为的能力”。⑤ 后一种含义大体相当于“理智”。理性的英文对应词是reason,一般是指人的思考、理解、构成意见等的思想能力。从哲学的角度看,理性是指通过判断、预言、推论、概括和比较等心理活动来提出和断定命题。在这种意义上,理性经常与权威、直觉、情感、玄想(神秘主义)、迷信和信仰相对照,而理性主义者认为它在发现什么是真的或什么是最好的方面比这些东西更可靠。这个词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合理性(rationality)交叉的,而且在哲学中“reason”的形容词在通常情况下是“rational”,而不是“reasoned”或“reasonable”。对于理性在何等精确的意义上不同于情感、信仰或传统,人们是有争议的。理性活动可以是隐含的或外显的,它可以在心里进行,也可以写出来。理性的概念是与语言和逻辑联系在一起的,并且反映了希腊的“logos”一词的多重含义。“logos”是“logic”的词根,翻译成拉丁文就成了“ratio”,然后翻译成法文就成了“raison”,由此派生出了英语的“reason”。⑥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理性虽然有多重含义,但基本的含义是指人的一种通过判断、推论、概括、比较、构想等方式思考、理解、阐述的认识能力,其主要特点是思想。从广义上看,即从与直觉、情感、信仰等相比较看,理性包括思想,也包括康德所说的知性,甚至包括感性;从狭义上看,它不包括感性,是相对感性而言的,大致相当于智力。与我们所说的智慧相比较,两者之间存在着如下差异:

  第一,理性是人的一种思想能力,而智慧是人的一个综合机能。理性是人的认识能力中的一种,即思想能力。除了理性之外,人还有其他认识能力,如感觉、直觉、灵感等。除了认识能力之外,人还有其他能力,如体力、欲望力、情感力、意志力等。智慧则是人的观念、知识、能力和德性有机综合统一的机能。除能力之外,智慧还包括正确的观念、丰富的知识和优良的品质。仅就能力而言,智慧除了思想能力之外,还包括感觉直觉、灵感、欲望、情感、意志等能力。理性是一个中性词,并不意味着思想能力强,而智慧是一个褒义词,意味着思想能力强。虽然每一个正常人都有理性,但并不是都有智慧的,只有那些思想能力较强的人才能说是有智慧的。理性不仅不包括直觉、灵感、欲望、情感、意志等能力,而且基本上是排斥它们的。人类历史事实已经表明,人越强调理性,理性越发达,人的直觉、灵感、欲望、情感、意志等能力越萎缩或扭曲。智慧则不同,它在注重人的理性的使用和发挥同时也注重发挥人的非理性能力,不忽视人的欲望、情感、意志、感受,所追求的不只是合理,而且合情。有研究者指出,历史上的智慧学派一般都强调智慧是知识、理解、经验、谨慎和直觉理解等因素的不同结合,以及很好地应用这些因素解决难题的能力。“在许多文化传统中,智慧和智力具有一些交叉的意义;换言之,它们被按等次排列,智力对智慧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⑦

  第二,理性所追求的是共性、普遍性、统一性,而智慧所追求的是合情合理性。理性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要在个别中寻求一般,从特殊中寻求普遍,从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性,因此理性越发达,人们的生活越趋同,越统一,越来越扼杀个性,越排斥特殊性,越缺乏多样性,社会就会成为千人一面的社会,个人也会成为没有情感的纯理性动物。智慧则不同,它追求的是适宜性、合情合理性,容许多样性和个性。古希腊雅典城邦是一个推崇智慧的社会,那个社会丰富多彩,每一个人的个性都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人们的幸福感也很强。而今天的现代文明社会则是一个推崇理性的社会,这种社会越来越单调统一,个性没有了,多样性没有了,个人成了社会这一大机器上的没有情感的部件,人们的幸福感也越来越差。

  第三,理性的重要特点是注重局部精确和不懈追求,而智慧的特点是注重总体观照和适度满足。理性讲求统一性和精确性,因而有利于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全人类建立共同的标准和规范。这是理性的优点,但理性的这种特点运用到人的日常生活中,就有可能导致人们斤斤计较,争名于朝,夺利于市。理性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康德所说的追求“打破砂锅问到底”,这种精神对于推动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是有利的,但运用到人们日常生活中,就有可能使人们始终不满足现状,追求占有更多社会的紧缺资源,导致贪欲的产生。智慧则不同,它作为人的一种综合机能,要求人们注重从根本上总体上认识和处理问题。同时,构成它的德性要素要求人们追求适度满足,不能贪得无厌。当然,智慧本身包含理性,它并不排除理性在经济、科技、管理等领域追求精确和不满足现状,但反对将这种做法运用于个人生活的所有领域。

  第四,理性在价值上是中性的,而智慧在价值上则是正面的。理性作为一种思想能力,每一个人都具备,而且不包含德性的要求。因此,一个人可以运用这种思想能力为人类造福,也可以运用这种能力去作恶。一个罪犯越有理性,他作案的水平就越高超,其破坏性越大,也越难侦破。智慧则是包含德性在其中的,一个有智慧的人是一个德性之人,他不会运用智慧去作恶,如果他去作恶,就不能说他有智慧。智慧与幸福、德性一样,是正面的价值,是人类追求的价值目标。一般来说,理性如果不置于智慧的范畴之内,就有可能发生问题。

  理性与智慧都是适应人类更好生存需要形成和发展的能力,而且在人的智慧中,理性是最重要的能力,没有理性人类不会有如此发达的文明。但是,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过分重视理性而忽视人的其他能力和功能的问题,导致了许多文明病。今天我们强调智慧,就是要克服在对待理性上存在的偏颇,正确运用理性,将理性的运用纳入智慧的范围,从而使理性更好地为人类生存服务。

  理智在汉语中的意思是“辨别是非、利害关系以及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⑧ 理智的英文对应词是intellect,其意思是“心灵推理和获得知识的能力(与感情和本能相对)”;⑨ “思想的能力”。⑩ 显然,“理智”与“intellect”并不是对应的,汉语的“理智”包括了控制力的含义,与意志相关,而英文的“intellect”没有这种含义,大致相当于理性。我国学者将intellect译为“理智”不是很准确。不过,也有西方学者看到了理智与意志的关系。例如,斯宾诺莎就说过,“意志与理智是同一的。”[7]他论证说,意志与理智不是别的,只是个别的意愿与观念自身,但个别的意愿与观念是同一的,所以意志与理智是同一的。我们这里在汉语的意义上使用“理智”。从汉语的角度看,理智与智慧都以理性为基础,而且其结构要素也是相同的,包括观念、知识、能力(包括智力、意志力等)、品质等主要方面,并且体现在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的活动之中。它也是一种综合机能,但理智与智慧的区别在于,每一个正常的人都有理智,但并不是每一个正常的人都有智慧。从这种意义上看,智慧属于理智的范畴,但智慧是理智的一种特性或状态,从伦理学的意义上看,智慧是理智的最佳状态,是理智的优化。智慧与理智的关系,大致上相当于德性与品质的关系。(11) 两者之间的另一个差异在于,理智通过学习训练就可以获得,而智慧除此之外还需要自觉的修养。一个人只有通过有意识地进行涵养锻炼才可能获得智慧。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是理性、理智,还是智慧都是以人的意识特别是自我意识为前提的。自我意识是意识的核心内容,是人与动物区别的主要标志。人在与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中,能意识到人与环境的关系,意识到环境的力量和价值,意识到自己的目的和活动及其结果。自我意识就是人作为活动的主体对自己的存在价值、地位、需要以及满足需要的途径等的意识。自我意识是与对象意识相对而言的,并且是在对象意识的基础上形成的。一般而言,当人的意识包含了自我意识的时候,它才成为理性的。以自我意识为前提对人的活动进行调控,人就具有了理智,而能使这种调控达到最佳状态,人就是有智慧的。

  三、智慧的意义

  “智慧是自古代以来一直作为运用过好生活所需要的知识来歌颂的理想。‘智慧’超出简单地知道/理解什么事物是可供选择的,而提供在它们之间进行辨别的能力,选择其中最好的。”(12) 这一论断大致上指出了智慧的意义。如果我们将好生活理解为幸福,那么这一论断与笔者在《幸福与和谐》等著述中将智慧看作实现幸福的最佳途径是一致的。(13) 智慧的直接意义就在于它对于人生的意义,即它是实现幸福这一人类终极目的的最佳途径。约翰·克刻斯指出:“道德智慧的具有存在着程度问题:它越多使生活越好,而它越少使生活越坏。所以尽可能多地追求道德智慧是合情合理的。”[8]

  智慧能为人生确定正确的终极目的,即幸福。人的活动都是有目的的,人的目的千差万别,但在所有的目的背后有一个对所有目的和追求具有制约作用的终极目的。对于这种终极目的,有的人意识到,有人没有意识到,意识到终极目的的人追求终极目的会更自觉。人们的终极目的各不相同,不少人把更多占有金钱、财富、权力、名誉等社会紧缺资源作为终极目的,也有人把尽情享受、及时行乐作为终极目的,还有人把职业上的成就作为终极目的。有智慧的人能在所有这些终极目的中发现哪种终极目的是正确的,是人应该选择的。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只有幸福才是人的正确的终极目的,因为只有幸福生活才是好生活。然而,虽然有伦理学的定论,但由于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人们并非必定选择幸福作为生活的终极目的。只有有智慧的人,才会意识到幸福对于人生的意义,才会将幸福作为自己的人生终极追求。因为“一个有智慧的人能辨别重要问题的核心”,(14) 在人生问题上他能把握什么是对人生最紧要的。

  智慧能使人全面而深刻地把握好生活即幸福生活的真谛和要求。自古以来,人们对幸福生活的理解并不一致,存在着不少的偏差。一个有智慧的人的智慧本身是适应幸福生活的需要形成的,这样的人具有正确的观念、广泛的知识、卓越的能力和优良的品质,因而能正确理解什么是幸福生活,把握幸福的实质和各方面的要求。这样的人不会对幸福作片面的、肤浅的理解;这样的人不会把幸福理解为对资源的占有,因为资源的一定占有只是幸福的条件,占有再多资源也不意味着一个人幸福;这样的人也不会把幸福理解为具有德性,尽管德性既是幸福的条件也是幸福的内容,但德性并不等于幸福。对于这样的人而言,幸福意味着人的根本的总体的需要得到较好的满足,并有进一步满足的可能;幸福是一个理想,但这种理想对于人生具有根本性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人们在追求的过程中享受着幸福。因此,有智慧的人的幸福观是全面的、深刻的,不会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也不会浅尝辄止,满足现状。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约翰·克刻斯把道德智慧看作是过好生活所需要的最重要德性。她说:“道德智慧是一种对于过好生活具有本质意义的德性。”[9]

  智慧能使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人生面临诸多关系需要处理,如个人与组织、个人与他人,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理想与现实、奋斗与享受、物质需要满足与精神需要满足等等,处理好这些关系,人才能获得幸福。智慧是一种综合协调的能力,也是一种综合协调的思维方式,它要求人们能着眼于人生存和发展的根本的、总体的需要来对待和处理这些关系问题,整体观照,将所有这些关系问题纳入到如何有利于幸福的实现来思考和解决。同时,“有智慧的人对他人是真诚和直率的”,(15) 有智慧的人的德性也为他们处理好这些关系特别是人际关系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追求智慧的过程与追求幸福的过程具有高度一致性。智慧是人的一种有机综合机能,这种机能并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追求它才能形成的。每一个人都有智慧的因素(观念、知识、能力、德性),但一个人要成为有智慧的,必须将这些智慧的因素提升到一定的程度并综合协调统一起来。这是一个相当艰难的过程,需要修炼。智慧实际上是人获得幸福的能力,将智慧运用于现实生活,人就可以过上幸福生活。因此,获得智慧这种能力,就是获得幸福的能力,人们追求智慧的过程,也就是为幸福准备主观条件的过程,也就是追求幸福的过程,这两个过程是高度一致的,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人们幸福的程度是与其获得幸福的能力直接相关的,一个人越有智慧,他就越有可能过上幸福生活,生活的幸福广度和深度越大。

  智慧不只是对个人幸福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社会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立以智慧为基础的文明可以从根本上克服以理性为基础的文明的弊端。从近代西方发源的现代文明是一种以理性为基础的文明。“现代化的各个方面如以自然科学知识为基础的技术的普遍运用(技术现代化),以机器大生产为基础的工业化(经济现代化),一体化、法制化和集权化的国家体制的建立(政治现代化),科层制的普及(组织的现代化),以功能、绩效原则为基础的高度分化与流动的各种社会结构的形成(社会现代化),理性至上、个人至上、成就至上、效率至上的价值观的确立(文化现代化)等等,都不过是社会生活‘理性化’的不同方面。现代化社会的许多特点如专业化、标准化、同步化、集中化、规模化、系统化、控制化等都是社会生活全面‘理性化’的条件与结果。现代化说到底依赖于人类借助(工具)理性来实现的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生活本身的控制能力的增长。”[10]

  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以理性为基础和主要手段的现代文明的缺陷日益显露出来,而且已经导致了许多不良后果:从个人与自身的关系来看,由于过分刺激对资源的欲望和鼓励对资源的无限追求,人日益被欲望所主宰、所奴役;从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来看,由于社会资源总是相对有限的,而人又变得日益贪得无厌,因而人与人之间争权夺利的竞争愈演愈烈;从国家与国家的关系来看,由于一些国家拼命扩张本国利益并力图占有更多有限资源,世界各国竞争日益激烈,弱肉强食,战乱不已;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来看,人类为了满足贪得无厌的欲望,不断向自然开战,把自然看作是无主的、用之不完的宝库,只管收获,不问耕耘,野蛮地掠夺自然。[11]

  要克服现代文明的这些弊端,需要做许多工作,但最根本的就是要由以理性为基础和手段管理社会和谋求社会发展,转变为以智慧为基础和手段来管理社会和谋求社会发展。智慧与理性的最大区别在于:理性追求统一性、普遍性,追求成功、效率、竞争、占有,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不管人的其他方面的发展;智慧则追求多样性、特殊性,追求幸福、公平、和谐、共享,追求生活的最优化,全面考虑人的发展。显然,以智慧作为社会管理和发展的基础和手段,可以克服以理性为基础和手段的种种弊端,使社会更稳定和美好。

  其次,可持续发展观需要运用智慧贯彻落实。时下中国普遍谈论科学发展观,要求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国的科学发展观实际上是从联合国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观演变而来的。“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早是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正式提出的,在1987年由世界环境及发展委员会所发表的《我们的共同未来》的报告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未来世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可持续发展观强调实现代际之间公平、同代人之间的公平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公平,其实质在于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可持续发展观作为人类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的高度概括,不仅要考虑自然层面的问题,甚至要在更大程度上考虑人文层面的问题;不仅要研究可持续的自然资源、自然环境和自然生态问题,还要研究可持续的人文资源、人文环境和人文生态问题。

  显然,可持续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不能以理性作为思维方式,而只能以智慧作为思维方式。理性思维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占有最大化。以理性为基础的发展观根本不可能是全面、可持续的,而是片面、不可持续的。智慧思维方式不同,它强调整体观照,从人类整体和未来考虑问题,它追求利益和占有的适度化和道德化。可持续发展观实际上就是一种智慧的发展观,而不是理性的发展观。今天不少人不能按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行事,其根源就在于还是理性思维方式作怪。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的关键,在于社会的管理者,特别是国家领导人。如果社会管理者仍然保持理性的思维方式,可持续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只有社会管理者普遍转变思维方式,用智慧思维代替理性思维,社会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再次,追求智慧可以使社会更和谐美好,使地球更适合人居。“智慧要求人们不仅能做事实判断或描述判断,而且也能做规范判断。人的目的,按照希腊人的传统,就是要把握‘善、真、美’。”[12]古希腊社会把智慧作为首要的美德来追求,因此,古希腊人不注重财富、权力的占有,而追求人生的真善美。古希腊人生活实践表明,追求智慧,可以避免因为过分追求资源占有所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可以使社会更个性化、多样化。个性化、多样化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个人按照个人意愿生活的前提。正是个性化、多样化使希腊社会迎来了最适合人居的黄金时代。

  社会成员普遍追求智慧,对于社会和谐美好至少具有三方面的意义:

  一是每一个社会成员追求智慧,他们就不会只把对资源的占有作为追求目标,而会把适合自己个性的幸福生活作为追求目标。幸福的最重要特点就是不以占有资源为取向,而是以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取向。幸福虽然可以成为社会普遍追求的目标,但幸福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每一个人都可以也需要对它进行填充,因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生活。每一个人的主观条件不同、环境不同,因而每一个人的幸福生活是不完全相同的,在这种意义上,幸福事实上是一种多元的目标。如果每一个社会成员因为有智慧而把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作为目标,社会就不会因为每一个成员普遍地追求有限的资源而产生争斗和祸患。这样的社会才有可能真正成为和谐美好的。

  二是每一个社会成员追求智慧,他们就能处理好自己人生中的各种关系,特别是物质需要满足与精神需要满足的关系。“幸福不在于占有畜群,也不在于占有黄金”[13],而在于对生活的满意感。这种满意感不是占有资源就能产生的,而要通过人的各方面的需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需要)综合协调的满足才能产生。智慧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这种关系的唯一正确路径。有智慧的人不会因为别人比自己提升快而嫉妒、郁闷,更不会为了占有更多的资源去铤而走险。有智慧的人的生活是少烦恼的,是从容自若的。如果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追求智慧,心理正常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三是每一个社会成员追求智慧,他们就会按智慧的思维方式行事,能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与组织的关系,形成和谐的人际环境。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大的利益争端和冲突,而且人们普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这个社会当然会是和谐和美好的,也是人们乐于在其中生活的。我们今天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根源除了追求资源占有之外,就是人们缺乏宽容和信任。人们之间不宽容、缺乏信任感与利益冲突有关,也与人们的思维方式有关。以理性为思维方式更强调人的独立性和他人、组织的外在性、竞争性,而以智慧为思维方式更强调人的社群性和他人、组织的不可或缺性、协调性。当人们普遍将他人和组织真正看作是自己的生存条件、真正意识到“人最需要的是人”(霍尔巴赫语)时,社会的人际关系环境就会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智慧对于人类意义无比重大,但它不被人类重视。智慧是宝藏,需要挖掘;智慧是花朵,需要呵护;智慧是合金,需要冶炼。在当前这个智慧几近枯萎的时代,更需要激活并复兴智慧。赵汀阳研究员曾断言:“智慧已经衰退了。”“我们长时间地容忍了思想的无聊和无用。从不再智慧的思想中搜寻各种角度和说法,又有什么意义?用已经不再智慧的思想去打捞过去的智慧,又有什么收获?只有当拥有了新的智慧,才能理解旧的智慧——一种智慧只有在另一种智慧中被理解——当我们越来越没有智慧,也就越来越不理解过去的智慧。在缺乏新智慧的情况下,旧智慧也会变质。”[14]他认为,在这个无智慧的状况急速弥漫的时代,“复兴智慧”是我们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文化行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