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ordinarily怎么读:张悟本构成诈骗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08:11:51

张悟本构成诈骗罪

(2010-06-08 09:31:21) 转载标签:

杂谈

“神医”张悟本躲过了卫生部门“非法行医”的调查,也经受了工商部门“非法经营”的考验,看来已安全上岸。给人的感觉是张专家的团队早就防患于未然,做好了准备:只是“食疗”,不做“中医”;收的是“咨询费”并非“挂号费”;只卖食材不卖药品。给人一种印象:果然是法治社会,严格依法办事,法无禁止便自由。但这事还是让人大惑不解:这么一个明摆着忽悠国人,让人都以为是“得道”老中医奉若神明,花高价来挂号明明是求医的,也有不少人按张神医的“医嘱”坚持食疗放弃了原来的药物治疗。难道这些真的没问题吗?真的不违法吗?这到底在侮辱谁的智商?笔者认为,张悟本及其团队的行为并非合法,而是构成诈骗罪的犯罪行为。

我们可以先来看看把张神医行为与其“先驱”林光常的事迹对比一下,看看“地瓜王子”为何被台湾法院以常业诈欺罪判入狱两年半,对张悟本的行为性质也就有了一定了解。

一、履历造假

两位大师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履历造假,为自己制造光环。林光常的最高学历为健行工专电机科(已改制为青云大学),却对外宣称是“美国环球大学东方医学博士”,具有医师、教授资格,以取信于消费者。张悟本则宣称出生于中医世家,6岁开始随父学医,食疗临床经验二十余载。毕业于“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医专业”,是“国家卫生部首批国家高级营养师”,曾任职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研究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首席健康推广专家。

履历造假的目的只有一个,利用民众普遍迷信权威却又缺少分辨鉴别能力的弱点,特别是一些病患“病急乱投医”的心理,增加自己的言行被接受的机会。达到受众深信其主张进而投入金钱的目的。

二、观点雷人

“语不惊人死不休”,一些常规的观点和主张缺少新意,不容易引起关注。所以,两位“专家”及其团队也深谙市场营销的道理,其观点也是惊人。 林光常倡导“排毒”,推崇“地瓜”、“胡萝卜”,“曾以喝胡萝卜汁方式,治疗癌症病患成功案例”。张悟本推陈出新,宣扬绿豆、长条茄子、活泥鳅的功效。声称“每天一斤绿豆煮水喝,能治近视、糖尿病、高血压,还能治肿瘤”,无一不在颠覆着民众的传统观念。其宣传的“招数”实现起来又似乎成本不高、简便易行。再加之两人都大力借助电视台、书籍等传媒的力量,更使得信其者众,仿佛大家一时间都丧失了最起码的判断力。

三、“醉翁之意”

应该说,两人不是志愿者,也不是公益事业的义工。牟利是二者的共同目的。林光常向民众推广他的“排毒餐”、“地瓜餐”、“喝好水”、“备长炭”、“瀑布负离子”等声称有疗效的食品以牟取巨额利益。张悟本也借咨询的名义敛财无数,出版的书籍畅销也让其获利甚丰。

四、危害后果

因为是在宣传错误的主张,虽然二人所提倡的如地瓜、胡萝卜、绿豆、茄子、薏米之类的食品大都无害甚至大都对身体有益。但是,由于其宣传对民众特别是患病人群的误导,往往导致病患延误正常治疗,最终产生严重的危害后果。至于广大民众因此而支出的金钱损失,更是不言而喻。据台湾检方指控,林光常至少骗了57人,其中3个人还不幸死亡,诈骗金额超过新台币400万元。张悟本通过多处“坐诊”,收取“咨询费”看病,一个号要价2000元,金额巨大,而众多求医者多深患疾病,因其诊断而延误正常治疗者自然也大有人在,需侦检部门查实了。

从上述对比可见,林张二人虽手法有异,但性质无二。台湾检方在指控林光常时称:依常业诈欺等罪起诉林光常,并非只因他贩售的食品不具疗效或排毒理论有问题,而是他诓称是“医师、教授”专业人士,让患者误信而购买产品,并导致病情恶化。
  检方指出,诈欺构成要件是施以诈术使人陷于错误而交付财物而造成损害,这是故意欺骗的诈财行为,因此构成犯罪;如果只是因相信某类饮食有助健康,并大力提倡或推广,纵然最后经证明没有如所宣称的效果,由于不具使用诈术欺骗的手段,不会构成诈欺罪。

同样,张悟本也并非只是宣称绿豆、茄子有助健康,而是利用自己虚构的种种“中医”“专家”的身份宣称这些食材可以治疗各种疾病,并以此为病人诊治,虽然其借用“食疗”“咨询费”的名目规避中医治疗的形式,但其实质仍然造成了让病人接受其治疗并放弃其他正规治疗的结果。其宣称的绿豆、茄子治疗某某疾病,并没有其对此“成果”的研究论证,也没有权威的临床数据证明。可以说,张悟本是明知这些方法不具有诊疗效果的,但其依然以此为患者“治病”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其存在明显的故意。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张悟本通过虚构其身份信息,用错误的“诊疗方式”利用受害人对其的信任骗取钱财,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公众对张悟本事件的反思。诚然,如某些专家所言,公众太缺少鉴别的能力,太容易相信这些“骗子”,似乎全赖老百姓太傻。但是,在这个社会,老百姓已经太不容易了,他们要成为百科全书式的通才,才有可能不被毒大米、毒奶粉、毒蔬菜、地沟油、黑心棉等等无处不在的假冒伪劣毒侵害,他们已经没有能力再去鉴别是中央电视台还是湖南台播的节目更假一些了。专家们、相关部门们不要再不作为了,不要再“马后炮”了,你们多履行你们的职责,“悟本”们就会少一些。但眼下,不依法追究张悟本及其团队的法律责任,不足以正本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