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a5怎么从存档开始:民主价值观是不是一种普遍价值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2:41:05

百年误区:民主价值观是不是一种普遍价值观?

    从二十世纪以来,曾在西方各国盛行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被看作是一种挽救东方民族政体的万灵药方。倡导用所谓“德”“赛”二先生改造中国的学者在五四前后成为中国学术界的宠儿。今天亚洲没有一个国家的总统或总理敢说民主制度是不好的制度。民主制度被当作一种普遍价值观推销向全世界。但是,这种拉帮结派的民主制真是全世界人民的惟一选择么?鄙意不然。

 

     首先,什么叫民主?民主是一个好听的名词。它给人堂皇、公正的感觉。顾名思义,民主好像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但是我们知道这个感觉或理解是不对的。从词义本身来说,它是自相矛盾的。民如果做了主,它就不再是民了。或者说,民和主是相互对立的,正因为有民,才有主;被认同的主,意味着存在受他统率的民。世界上不存在没有民的主。当天真的中国人使用这个术语来为自己在什么问题上都想插一手,以显示出自己具有“主”的身份时,没有一个不碰钉子的。西方学者喜欢说民主是“人民支配的政体,最高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直接行使,或由经自由选举制度产生出的人民代理人行使。”这个定义颇具代表性。但是,说最高权力属于人民,是一种华而不实的空话。由于权力是一种集中形式,当它到达最高程度时,就只可能操在极少数人手里,不可能每个人都攥着同一枚公章。人民只能将自己的权力委托给最高权力机构里的极少数人。换句话说,最高权力永远不可能“由人民直接行使”,而只能最多是间接行使。这个事实本身,就证明民自己永远成不了主。一切国家大事,最后的定夺者,总是少数几个人。这少数的人才是主,而非民。他们也许代表着民中的相当大的一部分民的利益,但是永远不可能是全体人民的利益,甚至永远不可能是人民的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亚伯拉罕.林肯的定义亦颇具代表性,他认为民主就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权。但是,这样一种定义依然是空洞的修辞说法,没有可操作性。按照托马斯 P。汤普逊的观点:“所谓民主就是社会的管理经由各种利益的代表者来进行。”各种利益的代表者由于惧怕攫取最高权力的统治者损害自己这个利益帮派的权益,便会极力主张权力制衡机制,以便避免分赃不平的现象。但是,利益的代表者各自代表的共享利益的成员数量是不一样的,于是有大大小小的帮派出现。各种帮派加入到这种权益倾轧中来尽力瓜分各种利益,从而构成一种错综复杂的权益分割格局。显而易见,人数众多的群体有望得到相对多的权益,而人数较少的许多群体,就不得不成为权益瓜分中的弱势群体。这时的民实际上是四分五裂的,并非铁板一块。所以,有的学者认为“民主就是三只狼和一只羊投票决定晚餐吃什么。“(Democracy is three wolves and one sheep voting on what to have for supper。)多数人利用所谓民主的形式压迫少数人,已经是二十世纪民主制度的最司空见惯的腐败现象。卢易森在《现代戏剧》(第17页)中说:“从政治上解放人开始的民主政体,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用多数人的暴政和舆论的致命力量来奴役人的危险倾向。(转引自:《世界名言博引词典》P.480.)著名作家和学者肖伯纳说:“民主政体用许多低能儿的选举取代了少数腐朽的人的任命。” (肖伯纳:《革命者的箴规》,转引自《世界名言博引词典》P.480.)切斯特顿说:“民主政体意味着未受过教育的人执掌国家大权,贵族政体意味着受过不良教育的人治理天下。”(引自《纽约时报》,1931年2月1日)

     在我看来,西方的民主制度是一种可溯源于古希腊罗马社会的少数自由民为镇压努力的反抗并瓜分奴隶劳动成果而在本阶级内迫不得已的实行的民主制度。它假定民主制度下的当事者双方都必然会尽最大可能谋取自己的私利,因此,其实施民主制度的思想出发点不是善的,而是恶的。这是一种以恶欲协调恶欲的民主,是一种以毒制毒式的民主。是既得利益各派权益的多向冲突抗衡而致的民主。所以它命中注定是一种党派抗衡式民主,一种因势制宜的民主。通过残酷的党争形式,它造成一种强者与强者的协定。它的手段主要是大家熟知的竞选、普选、推荐等形式。

    因此,我的结论是:西方式民主是西方特殊环境与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特殊的价值观,具有特殊价值和意义。尽管这种拉帮结派竞争型民主在一定的场合也具有颇多正面的意义,和若干君主专制整体相比,它也有许多优点。但是它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根本不可能是最理想的政体和政治思想体系,西方世界不应该将它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观推向全世界。而当今西方和东方的许多学者都喜欢把这种西式民主误作普遍价值向全世界推销,这就是一种潜移默化式的文化侵权行为,值得引起我们的警醒。http://www.ccc-w.com/zxwhjzdw.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