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商店去广告:中国文献编目规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9:43:39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

第一部分著录法

本部分根据《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和中国文献著录标准(GB3792系列)确定的著录项目及其顺序、著录用标识符等,对各类型文献进行客观著录的原则与方法作出统一规定。

第一章总则是本部分各章的共同原则,各章各类型文献著录据此作出具体规定。各章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构成一部完整的中国文献著录法。

第一章总则

1.0       通则

1.0.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著录各类型汉语文文献。著录我国各兄弟民族语文文献可以参照使用。

1.0.2     著录项目

著录内容分为下列八个著录项目,每个项目又分为若干单元。各项目著录顺序如下:

1.0.2.1  题名与责任说明项

a.正题名

b.一般文献类型标识

c.并列题名

d.其他题名信息

e.责任说明

f.无总题名文献

1.0.2.2  版本项

a.版本说明

b.并列版本说明

c.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

d.附加版本说明

e.附加版本说明的责任说明

1.0.2.3  文献特殊细节项

1.0.2.4  出版、发行项

a.出版地或发行地

b.出版者或发行者

c.出版日期或发行日期

d.印制地、印制者、印制日期

1.0.2.5  载体形态项

a.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

b.图及其他形态细节

c.尺寸

d.附件

1.0.2.6  丛编项

a.丛编正题名

b.丛编并列题名

c.丛编其他题名信息

d.丛编责任说明

e.丛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f.丛编编号

g.分丛编

h.其他丛编事项

1.0.2.7 附注项

1.0.2.8 标准编号与获得方式项

a.标准编号

b.识别题名

c.获得方式和(或)定价

d.附加说明

1.0.3   著录信息源

1.0.3.1 著录信息源是文献本身。文献本身信息不足,可参考其他信息源。非文献本身的著录信息置于方括号〔〕内,并在附注项说明。

1.0.3.2 各类型文献均以各自特定的规定信息源作为著录依据。详见本部分以下各章有关条款。

1.0.4   著录用标识符

1.0.4.1 标识符

a.项目标识符.一

用于除题名与责任说明项之外的各项之前.

b.方括号[]

用于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著录信息.

c.等号=

用于并列题名、并列责任说明、并列版本说明、丛编并列题名、连续出版物卷期或年月的第二标识系统、识别题名之前。

d.冒号

用于其他题名信息、出版者(发行者、印制者)、图、丛编其他题名信息获得方式之前。

e.斜线

用于第一责任说明、本版第一责任说明、丛编第一责任说明之前。

f.分号“;”:

用于其他责任说明、其他出版地(发行地)、尺寸、丛编或分丛编编号、连续出版物的后继标识系统、属于同一责任者的第二、第三个无总题名文献的题名之前。

G.逗号

用于有从属标识的从属题名,责任方式相同的第二、第三个责任者,附加版本说明,出版年(发行年、印制年),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交替题名,分段页码的第二、第三段页码之前。

h.圆点

用于从属标识或无从属标识的从属题名,属于不同责任者的第二、第三个无总题名文献的题名,分丛编题名之前。

i.加号

用于载体形态项的附件之前。

J.圆括号()

用于丛编项,印制事项,载体形态项的补充说明,标准编号与获得方式项的附加说明,连续出版物卷、期、年、月或其他标识项的年月标识。

k.乘号“×”:

用于载体形态项的文献宽度或厚度尺寸之前。

1.省略号

用于标识省略的著录内容。

m.问号

用于不能确定的著录内容,例如推测著录的出版地、出版年等,并与方括号〔〕结合使用。

n.连字符

用于年代、卷期等起迄连接。

O.引号‘“”’:

用于引用内容。

P.双斜线//

用于分析著录中析出文献与其所在整套(本)文献之间。

1.0.4.2  标识符使用说明

a.除题名与责任说明项外,各项目连续著录时.其前均用项目标识符标识。回行时,不应省略该标识符。但各项目另起段落著录时,可以省略。

b.某项目缺少第一个单元,应将该单元原规定使用的标识符改为项目标识符。

c.凡重复著录的项目或单元,其标识符亦应重复使用。

d.不予著录的项目或单元,其标识符应连同该项目或单元一并省略。

e.某项目或单元末尾及其后另一项目或单元起首均为圆点,应只著录其中一个圆点。

1.0.5    著录用文字

1.0.5.1 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版本项、文献特殊细节项、出版发行项和丛编项一般按所著录文献本身的文字著录,无法按文献本身文字著录的图形及符号等,可改用相应内容的其他形式著录,并用方括号[]括起。

1.0.5.2 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可用汉字简称或汉语拼音双字码或英文单字码著录;载体形态项、附注项、标准编号与获得方式项,除文献原题名、引用部分及识别题名外,均用汉字著录。

1.0.5.3 版次、日期、数量、尺寸、价格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著录。

1.0.5.4 被著录文献使用的文字出现谬误,应如实著录,同时将正确文字著录于其后方括号〔〕内,必要时在附注项说明。

1.0.5.5 按本规则著录我国各兄弟民族语文文献,应遵循兄弟民族文字书写规则。

1.06     著录格式

1.0.6.1 分段著录格式

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二并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第一责任说明;其他责任说明一版本说明/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一文献特殊细节一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印制地:印制者,印制日期)

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图;尺寸+附件一(丛编项)

附注项

附注项

标准编号:获得方式

1.0.6.2 连续著录格式

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并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第一责任说明;其他责任说明一版本说明/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一文献特殊细节一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印制地:印制者,印制日期)一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图;尺寸+附件一(丛编项)一附注项一标准编号:获得方式

1.0.7   著录详简级次

1.0.7.1 著录详简级次以主要项目和选择项目为区分依据。

a.主要项目: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的正题名、第一责任说明;版本项的版本说明;文献特殊细节;出版、发行项的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载体形态项的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尺寸、附件;丛编项的丛编正题名、丛编编号、分丛编名,文献标准编号。

b.选择项目:并列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其他题名信息、

其他责任说明;印制地、印制者、印制日期;丛编并列题名、丛编其他题名信息、丛编责任说明、丛编ISSN;附注项;装帧、获得方式、附加说明。

1.0.7.2 著录详简级次分为简要级次(或称第一级次)、基本级次(或称第二级次)和详细级次(或称第三级次)。

a.简要级次只著录主要项目。

b.基本级次既著录主要项目又著录部分选择项目。

c,详细级次著录主要项目和全部选择项目。

1.0.7.3 图家书目和全国集中编目必须采用详细级次;其他类型目录的著录详简级次可根据文献机构的类型与规模和文献用户的检索要求作出选择。

1.0.8   文献复制品的著录

文献复制品包括静电复制、照像复制、缩微复制等各种形式的复制品。复制品的著录依据是复制品本身,有关原作品的信息应著录于附注项。

1.1     题名与责任说明项

目次

序则

正题名

一般文献类型标识

并列题名

其他题名信息

责任说明

无总题名文献

1.1.0    序则

1.1.0.1 标识符

a.一般文献类型标识置于方括号〔〕内。

b.并列题名前用等号

c.其他题名信息(含卷数、回数、幕数等)前用冒号。d.第一责任说明前用斜线/";

e.其他责任说明和属于同一责任者的第二、第三个无总题名文献的题名前用分号

f.责任方式相同的第二、第三个责任者和从属题名前用逗号“,”。

G.属于不同责任者的第二、第三个无总题名文献的题名和从属标识或无从属标识的从属题名前用圆点

1.1.0.2 结构形式

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

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第一责任说明;其他责任说明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并列题名/责任说明

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并列题名:其他题名信息/责任说明

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其他题名信息/责任说明

正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二并列题名/并列责任说明

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题名/责任说明题名;

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

共同题名.从属题名标识,从属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

共同题名.从属题名〔一般文献类型标识〕/责任说明

1.1.0.3 著录信息源

本项著录信息源是指本部分各章各类型文献的规定信息源;编目人员自拟或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著录信息,应置于方括号〔〕内。

1.1.1    正题名

1.1.1.1 正题名是文献的主要题名,具有多种形式。例如,一般通用术语、责任者名称、缩写词、数字、字母、交替题名、无总题名文献的题名以及由共同题名与从属题名标识和(或)从属题名组成的题名等。正题名原则上按照规定信息源所载题名著录,但某些符号、空格等可改用相应含义的标点符号或予以省略,同时在附注项说明。

例:C++语言及其程序设计教程

廉颇·蔺相如·鲁仲达

真实性1/2

2001年宇宙历险记

MOs数字集成电路

Beijing旅游指南

活动、意识、个性

(题名页原题活动 意识 个性")

BASIC语言

(题名页原题"BASIC语言")

1.1.1.2 交替题名是正题名的一部分,著录于正题名第一部分之后,用逗号标识。原题原名一名又名等字样,应如实著录,亦用逗号标识。

例:台商香港蒙骗记,原名,苍天

中国历代故事述评,一名,历代通鉴精编评注

1.1.1.3 属于正题名组成部分的责任者名称或冠称,应如实著录。

例:毛泽东选集

茅以升文集

新编英语语法

袖珍日汉辞典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1.1.1.4 文字冗长的正题名,可在不失题名原意的前提下予以省略。省略部分用省略号标识。

1.1.1.5 规定信息源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文种题名,应选择与文献正文文种相同的题名著录为正题名。若这一规定不适用,可根据规定信息源的版式或顺序选择正题名。

1.1.1.6 正题名由共同题名与从属题名标识和(或)从属题名构成,应首先著录共同题名,再著录从属题名标识和(或)从属题名。

例:代数.第一卷

物理学.电子物理学

物理学.第一卷,普通物理学

1.1.1.7 连续出版物正题名内所含逐期变更的日期或编号,应予省略,并用省略号““·标识.但位于正题名之首的日期或编号省略后不用省略号。

例:北京市财政局·年度报告

1.1.1.8 规定信息源无正题名,可根据其他信息源著录,或由编目人员自拟,均置于方括号〔〕内,并在附注项说明。

1.1.2   一般文献类型标识

1.1.2.1 各类型文献分别编制目录时,本项不予著录。编制包括多种类型或多种载体文献的目录时,应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著录于正题名之后,并用方括号〔〕括起。

1.1.2.2 一文献由另一文献类型转换而来,应依转换后的文献类型著录。

1.1.2.3 一文献包含多种不同文献类型,若其中一种为主要组成部分,可只著录主要组成部分的文献类型,附属部分的文献类型在附注项说明。若主次不分,应著录为多载体

1.1.2.4 无总题名文献各部分的文献类型不同,应将不同文献类型标识分别著录于各部分的正题名之后。

1.1.3    并列题名

规定信息源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文种题名,未被著录为正题名的其他文种题名应作为并列题名著录于正题名之后。每一并列题名前用等号标识。

例:新英汉词典=A New English Chinese Dictionary

1.1.4   其他肠名信息

1.1.4.1 其他题名信息著录于正题名、并列题名、丛编正题名之后,其前用冒号标识。

1.1.4.2 其他题名信息按规定信息源所题顺序著录。

1.1.4.3 文字冗长的其他题名信息,可省略其中非主要部分,用省略号气……标识,并在附注项说明。

1.1.4.4 规定信息源有并列题名和并列其他题名信息,应将每一其他题名信息著录于与其文种相同的题名之后。

1.1.4.5 规定信息源有多个并列题名和一个文种其他题名信息,应将其他题名信息著录于最末并列题名之后。

1.1.4.6 规定信息源无并列题名而有并列其他题名信息,应先著录与正题名文种相同的其他题名信息,再著录其他文种的其他题名信息。若这一规定不适用,可根据规定信息源的版式或顺序著录。

1.1.5   责任说明

1.1.5.1 责任说明包括责任者名称和各种责任方式,一般按规定信息源原题名称形式和顺序著录。第一责任说明前用斜线标识。

1.1.5.2 著录同一责任方式的多个责任者,一般不超过三个,除第一个外,其余均用逗号标识;超过三个只著录第一个,后用…〔等〕表示。

例:中文工具书基础/潘妙辉,刘毅编著

中外名人健身之道/天行健,陈觉全,钟国强〔编写〕

微型计算机常见故障及维修/李笑梅…〔等〕编著

(题名页原题编著者为李笑梅、张俊发、寇应展、陈致明等四人)

1.1.5.3 著录各种责任方式的责任者,一般不超过四种,除第一责任者外,其余用分号标识。

例:间书/(清)朱逢甲编著;黄肃秋今译;黄岳校注

1.1.5.4 责任者名称前后原题表示职位、学位、职称、出身、籍贯等字样,一般不予著录。

1.1.5.5 规定信息源兼有并列题名和并列责任说明,应将每一责任说明分别著录于与其文种相同的题名之后。

1.1.5.6 规定信息源有并列题名而无并列责任说明,应将责任说明著录于最末并列题名之后。

例:英汉技术词典=An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of

Technology/清华大学《英汉技术词典》编写组编

1.1.6    无总题名文献

无总题名文献的题名可按规定信息源原题顺序依次著录.题名超过三个只著录第一个,其后用省略号“”·表示,未予著录的其他题名在附注项说明。属于同一责任说明的第二、第三个题名前用分号广标识;属于不同责任说明的题名依次著录其所属的责任说明,在第二、第三个题名前用圆点标识。

例: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毛泽东著

归田录/(宋)欧阳修著.淹水燕谈录/(宋)王辟之著

1.2      版本项

目次

序则

版本说明

并列版本说明

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

附加版本说明

附加版本说明的责任说明

1.2.0     序则

1.2.0.1 标识符

a.本项前用项目标识符

b.并列版本说明前用等号

c.附加版本说明前用逗号

d.与本版有关的第一责任说明和附加版本说明的第一责任

说明前用斜线/"。

e.与本版有关的其他责任说明和附加版本说明的其他责任

说明前用分号

1.2.0.2 结构形式

.一版本说明

.一版本说明=并列版本说明

.一版本说明/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

.一版本说明/与本版有关的第一责任说明;与本版有关的其他责任说明

.一版本说明.附加版本说明

.一版本说明/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附加版本说明/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

1.2.0.3 著录信息源

本项著录信息源是指本部分各章各类型文献的规定信息源:编目人员自拟或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著录信息,应置于方括号〔〕内。

1.2.1   版本说明

1.2.1.1 版本说明通常以序数词与字相结合的术语或以区别其他版本的术语形式出现。

例:.-2版

.一修订版

.-3版,增订本

1.2.1.2 版本说明按文献所载形式著录,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著录

1.2.1.3 版本说明属于其他著录项目的组成部分,并按有关规定著录后,本项不再重复著录。

例:.一插图本中国文学史

1.2.1.4 初版或第一版一般不予著录.

1.2.2    并列版本说明

规定信息源载有多文种版本说明,应著录其中与正题名文种相同的某一文种版本说明。若这一规定不适用,应根据规定信息源的版式或顺序著录。

1.2.3    与本版有关的资任说明

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著录于版本说明之后,其前用斜线/"标识。

例:气功强身法/蒋敏达:〔等〕编一2版,修订本/王崇行:〔等〕修订

1.2.4    附加版本说明

附加版本说明是指规定信息源中对版本说明的补充说明,其前用逗号标识。

例:.-2版,修订本

1.2.5    附加版本说明的资任说明

附加版本说明的责任说明著录于附加版本说明之后,其前用斜线标识。(参见本章1.2.3条款)

1.3      文献特殊细节项

本项用于著录连续出版物的卷、期、年、月或其他标识项和地图资料的制图细节项以及乐谱的乐谱特殊细节项等。

1.3.0    序则

1.3.0.1 标识符

本项前用项目标识符

1.3.0.2 结构形式

见本部分各章有关条款.

1.3.0.3 著录信息源

本项著录信息源是指本部分各章各类型文献的规定信息源;编目人员自拟或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著录信息,应置于方括号〔〕内。

1.4      出版、发行项

目次

序则

出版地或发行地出版者或发行者

出版习期或发行日期

印制地、印制者、印制日期

1.4.0     序则

1.4.0.1 标识符

a.本项前用项目标识符

b.出版者、发行者、印制者前用冒号:"o

c.出版日期、发行日期、印制日期前用逗号

d.印制地、印制者、印制日期置于圆括号()内。

1.4.0.2 结构形式

.一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

.一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印制地:印制者,印制日期)

.一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

.一出版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

1.4.0.3 著录信息源

本项著录信息源是指本部分各章各类型文献的规定信息源;编目人员自拟或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著录信息,应置于方括号〔〕内。

1.4.1      出版地或发行地

1.4.1.1 出版地或发行地是指规定信息源所载出版者或发行者所在的城镇名称。

1.4.1.2 规定信息源载有两个出版地或发行地应一并著录,在第二个出版地或发行地前用分号标识;三个及其以上出版地或发行地应按规定信息源的版式或顺序著录最显著或第一个出版地或发行地。

1.4.1.3 出版地或发行地有多种文字,应著录与正题名文种相同的出版地或发行地。

1.4.1.4 为识别不为人们熟知或重名的出版地或发行地,应在地名后附加其上级行政区名称(例如县、市、省名、国名等)。取自规定信息源的附加名称应加圆括号(),否则加方括号〔〕

例:,兴国(江西)

,乳tb Cdi东〕

1.4.1.5 文献未载明出版地,应以正题名使用的文种在方括号内著录查考所得的出版地,属于推侧著录的出版地,应在其后加间号,一并置于方括号〔〕内。若无法推测或查考,可在方括号内注明出版地不详字样。

例:,〔山东省〕

,〔河北省?〕

,〔出版地不详〕

1.4.2     出版者或发行者

1.4.2.1 出版者或发行者著录于出版地之后,其前用冒号标识。

1.4.2.2 规定信息源载有两个出版者或发行者,应一并著录,在第二个出版者或发行者前用冒号标识;多个出版者或发行者,应按版式或顺序著录最显著或第一个出版者或发行者。

1.4.2.3 出版者有多种文字,应著录与正题名文种相同者。若这一规定不适用,应根据版式或顺序著录最显著或第一个出版者。

1.4.2.4 出版者名称在不发生混淆的情况下可著录其简称。简称无论取自何处均不加方括号。

例::中华

:商务

1.4.2.5 文献未载明出版者,可著录发行者,并在其后方括号〔〕内注明发行者字样.

1.4.2.6 文献未载明出版者或发行者,可在方括号〔〕内注明出版者不详字祥。

1.4.3    出版日期或发行日期

1.4.3.1 出版日期著录于出版者之后,可只著录出版年,其前用逗号标识。

1.4.3.2 出版年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著录。若出版年为非公元纪年,应如实著录,并在其后方括号〔〕内注明相应的公元纪年。

例:,民国15 (1926D

,康德2 C1935D

1.4.3.3 文献未载明出版年,可著录发行年或版权年,并在其后方括号〔〕内注明发行版权字样。若出版年、发行年、版权年等均未载明,可推测著录一个年代,后加问号,并置于方括号〔〕内。

例:,1925〔发行〕

,1946〔版权〕

C1935?)

1.4.3.4 出版年有误,应如实著录,并在其后方括号〔〕内注明正确出版年。

例:,1939 C1936D

1.4.3.5 多卷(册)出版物的各卷(册)出版年各不相同,应著录首次出版的起始年与最末出版的终止年,其间用连字符连接;正在出版的多卷(册)出版物,只著录首次出版起始年,其后用连字符表示。

例:,1978-1985

,1996

1.4.4    印制地、印制者、印制日期

文献未载明出版地或发行地、出版者或发行者、出版日期或发行日期,应著录印制地、印制者、印制日期。若前者已经载明,又有必要著录印制事项,亦可著录于出版发行事项之后圆括号()内。

例:一北京:商务印书馆,1%1 (1996重印)

1.5      载体形态项

目次

序则

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

图及其他形态细节

尺寸

附件

1.5.0     序则

1.5.0.1 标识符

a.分段著录时,本项目前不用项目标识符,一。连续著录时,本项前用项目标识符。

b.图及其他形态细节前用冒号

c.尺寸前用分号

d.附件前用加号

1.5.0.2 结构形式

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尺寸

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图及其他形态细节;尺寸

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图及其他形态细节;尺寸+附件

1.5.0.3 著录信息源

本项著录信息源是指本部分各章各类型文献本身或其他信息源;取自其他信息源的著录信息不用方括号。

1.5.1    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

1.5.1.1 文献数量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著录于特定文献类型标识之前。计量单位应视不同文献类型而定,并按有关国家标准执行。详见本部分各章有关规定。

例:66页

88页

5册(1350页)

10v.

60no.

1唱片

4开盘录像带

1.5.1.2 文献数量无法确定,可在计量单位前留出空格,供日后填入。

例:X册

X v.

1.5.1.3 特定文献类型标识表明文献所属具体的特定类型,用编目机构选定的文种著录。

1.5.2    图及其他形态细节

图及其他形态细节根据其在文献中的重要程度及文献载体形态的实际情况著录于数量及特定文献类型标识之后,其前用冒号标识。详见本部分各章有关规定。

1.5.3   尺寸

1.5.3.1 尺寸用阿拉伯数字著录于图及其他形态细节之后,其前用分号“;”标识。

1.5.3.2 尺寸一般著录其高度,以cm(厘米)为单位,不足lcm的尾数按lcm著录.

1.5.3.3 文献的宽度不及高度的二分之一或宽度超过高度者,应先著录高度,后著录宽度,其间用乘号X连接。立体资料的尺寸著录为高度x宽度X厚度

例:;26cm

;27 X 13cm;

22 X 33cm

;9 X 30 X 20cm

1.5.4     附件

附件是分离于文献的主体部分,并与其结合使用的附加材料,著录于尺寸之后,其前用加号标识。附件可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著录方式。除著录于尺寸之后的一般附件外,凡有独立名称并可单独使用的附件,均可单独著录或作为子目内容著录于附注项。

1.6      丛编项

目次

序则

丛编正题名

丛编并列题名

丛编其他题名信息

丛编责任说明

丛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丛编编号

分丛编

其他丛编事项

1.6.0      序则

1.6.0.1 标识符

a.丛编项置于圆括号()内,其前用项目标识符一气

b.丛编或分丛编并列题名前用等号二fl q

C.丛编或分丛编其他题名信息前用冒号

d,丛编或分丛编责任说明前用斜线

e.责任方式相同的第二、第三个丛编责任者前用逗号

f.丛编其他责任者前用分号

G.丛编或分丛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前用逗号

h.丛编标识或丛编从属题名前用圆点

i.丛编编号前用分号

1.6.0.2 结构形式

.一(第一丛编)(第二丛编)

.一(丛编正题名二丛编并列题名)

.一(丛编正题名:丛编其他题名信息/丛编责任说明;丛编编号)

.一(丛编正题名,丛编ISSN;丛编编号)

.一(共同题名.分辑或分丛编标识,丛属题名)

.一(共同题名.从属题名二并列共同题名.并列从属题名)

1.6.0.3 著录信息源

本项著录信息源是指本部分各章各类型文献的规定信息源;取自规定信息之外的著录信息置于方括号〔〕内。

1.6.1     丛编正题名

依照本章"1. 1. 1正题名条款著录。

1.6.2     丛编并列题名

依照本章1.1.3并列题名条款著录.

1.6.3     丛编其他题名信息

1.6.3.1 丛编其他题名信息必须著录者,可依照本章“1.1.4其他题名信息条款著录。

1.6.3.2 与丛编有关的版本说明应作为丛编其他题名信息著录。

1.6.4     丛编责任说明

丛编正题名为通用术语者,丛编第一责任说明必须著录。在其他情况下,若丛编第一责任说明对识别该丛编必需,可依照本章"1. 1. 5责任说明条款著录。

1.6.5     丛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丛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著录于丛编题名之后,ISSN与两组数字之间空一格.

1.6.6     丛编编号

1.6.6.1 丛编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著录于丛编著录事项之后.

1.6.6.2 丛编文献连续编号,应著录其起迄号码;非连续编号,应以断续形式依次著录。

1.6.6.3 属于非数字形式的丛编编号,应如实著录.

1.6.7     分丛编

1.6.7.1 分丛编题名著录于丛编正题名之后,其前用圆点标识。

1.6.7.2 既有分丛编标识又有分丛编题名的分丛编、先著录分丛编标识,后著录分丛编题名,并用逗号标识分丛编题名。

1.6.7.3 主丛编和分丛编均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可将主丛编的ISSN著录于附注项。

1.6.8     其他丛编事项

1.6.8.1 一文献属于多种丛编,可根据规定信息源的顺序分别著录于圆括号()"内。

1.6.8.2 分丛编具有特殊含义的单独题名,可将其作为丛编正题名著录于本项,主丛编题名著录于附注项。

1.7       附注项

目次

序则

附注

1.7.0     序则

1.7.0.1 标识符

a.分段著录时,本项前不用项目标识符,其中每一附注末尾用圆点;亦可连续著录,用项目标识符标识每一附注。连续著录时,本项前及其中每一附注前均用项目标识符。

b.引用内容用引号““

c.导引词后用冒号“;”

1.7.0.2 结构形式

附注.

附注一附注一附注

1.7.0.3 著录信息源

本项著录信息可以取自文献本身,也可以取自任何信息源。除引用内容用引号外,其他著录内容无论取自何处均不用方括号〔〕

1.7.1     附注

凡以上各项未予著录而又必须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内容,均可在本项著录。若附注内容不止一项,一般按下列顺序著录:

1.7.1.1 出版周期附注。

连续出版物的出版周期变更,予以注明。

1.7.1.2 文献的性质、范围及体裁附注。

1.7.1.3 文献所用文字、译作、改编等内容附注。

例:本书原名:Structured programming

1.7.1.4 题名附注。

a.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正题名应注明著录信息源。

b.规定信息源与文献其他各处的题名不同,予以注明。

c.题名与文献正文文种不同或正文有一种以上文种,予以注明。

d.未在题名与责任说明项著录的并列题名或其他题名信息,予以注明。

e.连续出版物的题名变更、各期题名不同等,予以注明。

1.7.1.5 责任说明附注。

取自规定信息源之外的责任说明或未在题名与责任说明项著录的责任说明,必要时予以注明。

1.7.1.6 版本项和书目沿革附注。

一文献与其他版本或其他文献之间的关系,予以注明。

1.7.1.7 文献特殊细节项附注。

未在文献特殊细节项著录的其他重要特殊细节,予以注明。

1.7.1.8 出版、发行项附注。

未在出版、发行项著录的其他出版发行事项,予以注明。

1.7.1.9 载体形态项附注:

未在载体形态项著录的其他重要补充内容,予以注明,例如尺寸变更、无规律出版的附件说明等。

1.7.1.10 丛编项附注。

未在丛编项著录的有关重要补充内容,予以注明,例如主丛编的ISSN等。

1.7.1.11 内容附注。

学位论文、文献的适用对象、其他出版形式、提要以及重要的目次、索引、参考书目等,予以注明。

1.7.1.12 其他附注。

除上述附注内容外,凡编目人员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均可注明。例如馆藏说明、合订说明等。

1.8      标准编号与获得方式项

目次

序则

标准编号

识别题名

获得方式和(或)定价

附加说明

1.8.0     序则

1.8.0.1 标识符

a.分段著录时,本项前不用项目标识符.一。连续落著录

时,本项前用项目标识符。若有两个以上标准编号,应在第二个及其以后标准编号前用项目标识符。

b.识别题名前用等号

c.获得方式或定价前用冒号

d.附加说明置于圆括号()"内。

1.8.0.2 结构形式

标准编号(限定说明):价格

标准编号(限定说明):价格一标准编号(限定说明):价格

标准编号(限定说明):价格(限定说明)

获得方式

1.8.0.3 著录信息源

本项著录信息可以取自文献本身,也可以取自任何信息源。取自文献本身之外的任何著录信息不用方括号。

1.8.1     标准编号

1.8.1.1 标准编号包括国际标准书号((ISB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等,各组编号著录于ISBN     或ISSN之后,中间空一格,编号之间用连字符连接。

例:ISBN 7-5000-0381一1

ISSN 1005-099X

1.8.1.2 同时著录整套文献和部分文献的国际标准编号,应先著录整套文献编号,后著录部分文献编号,并用项目标识符标识部分文献编号。

1.8.1.3 国际标准编号之外的其他编号,可不予著录或著录于附注项。

1.8.1.4 标准编号有误,应先著录正确编号,后著录错误编号,并在其后圆括号内注明无效字样。错误编号前用项目标识符。.一标识·

1.8.2     识别题名

识别题名著录于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之后,其前用等号标识。无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者,识别题名不予著录。

1.8.3     获得方式和(或)定价

获得方式和(或)定价著录于标准编号之后,其前用冒号标识。价格用阿拉伯数字与官方标准币制符号一并著录。

例::赠送

:非卖品

:RMB 25. 00

1.8.4     附加说明

标准编号和获得方式之后可附加用以识别该文献的限定说明,均置于圆括号()内。

例:ISBN  7-03-002725-6(精装):RMB 19.70

ISBN  7-03-002724-8(平装):RMB 12.60:RMB 67.70(国内定价)

 

 

南京市江浦实小图书馆洪有江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