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香榭广场最新进展:全国典当专业委员会典当业务操作规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3:42:19
加强典当业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素质,防范经营风险,我们按照《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一些典当行的做法,制定了《典当业务操作规程》,供各地典当行参照使用。
一、典当
典当行属特种行业管理,在典当业务发生过程中,根据两个《办法》的规定,必须对当户、当物进行查验,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才能建立典当关系。(一)典当行业务人员的接待当户前来典当时,要首先查验当户的有关证件: 1、凡个人典当的(自然人),在当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下,查验当户本人居民身份证;
2、单位典当的(法人)要查验单位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委托证明、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3、委托他人典当的,要查验典当委托书、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在查验当户身份证件齐全,真实无误的情况下,再查验当物:
1、查验当物是否符合经营规定。
凡两个《办法》禁止典当的物品,一律不许收当。两个《办法》规定,下列财物禁止典当;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者禁止典当的财物;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已被质押或者担保的物品;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4)工业用金银原料、材料、矿产金银以及一切非法所得金银;
(5)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6)管制刀具、枪枝、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7)不能强制执行或者没有有效文件证明其合法来源的其他物品。
2、查验当物权属是否符合要求。
(1)当物必须是当户合法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才能收当,用他人的物品来典当,没有委托书不能收当。
(2)共有财产的典当,必须具有当户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都同意的书面证明才能收当。
3、查验当物来源是否合法。通过询问、观察或提供有关凭证的办法,查验当物来源是否合法,主要是防止收当盗窃犯、诈骗犯的赃物,发现当物来源不明;发现是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发现当户可疑或者是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4、在查验当户和当物都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然后对当物进行鉴定评估、确定当期、费率、利率。
(1)对当物的鉴定主要是对当物的真伪、质量、成色的考察,防范以假充真,上当受骗。在鉴定的基础上再进行价格的评估,根据当物的市场可销价和当物的质量成色做出估价,并按照估价的50-90%确定当价。确定折当率的目的是为了减少绝当,折当率的高低是根据当物绝当后的销路情况而确定。
(2)确定当期,当期一般按月计算,一次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到期不能赎当,可以续当。
(3)确定利率,按总行的规定,利率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0%,但不得超过这个规定。利息在赎当时交纳,不得予扣。
(4)确定费率,费率由典当行与当户根据典当业务额度的大小、地区的特点商定。月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总行规定的45‰。综合费用可在发放典当金时扣除。
5、在典当各要素事项双方商妥后,业务人员开当票(四联或五联),双方当面清点当物,签印对码封存。凭入库联,将当物交仓库分类保管,凭出纳联,出纳员计算典当金额,综合费用、扣除费用后将实付典当金连同当票及有关凭证交当户当面清点核收。有会计联的交会计入帐,无会计联的,出纳联付款后交会计入帐。
6、按照治安管理规定,承接当物后,在典当业务登记簿上,要对当户的姓名、单位、居民身份证号码及当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成色、当据编号等逐项登记。
二、续当
1、当户由于资金等原因到期不能赎当的,可以续当。
2、续当应于典当期满前或期满后五日内办理。
3、当户要求续当需持原当票居民身份证到典当行办理续当手续,业务人员审核当票及居民身份证无误后办理续当期限。
4、在办理续当手续时当户必须交纳前当期的利息和续当期的服务费,在原当票续当期限栏内注明续当期限。
5、续当期利率以初当期利率为基础可以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20%。
6、业务人员需将续当在典当业务登记薄上原来登记栏内予以注明。
三、赎当
1、当户赎当须持当票和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人员审核当票与身份证是否一致,赎当是否超过期限,核对无误后,收取典当金、利息后,开具凭证。
2、仓库保管员在会计人员收取当金、利息后,将当物交业务人员,在当物明细帐上销员。
3、业务人员对当物和原始当票核对无误后,连同身份证交还当户,当面清点核收。
4、提前赎当的,利息计算不足15日的按15日计收,超过15日的按月计收。
5、超过典当期限赎当的为延期赎当,延期赎当每日最高加收典当金额的0.5%的服务费。
四、绝当
1、自典当期满之日起10日内当户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即为绝当(亦称死当)。
2、对大宗的当物或价值较大或折当率较低的当物,一般在典当期满后都要发函或用电话催其当户赎当。在其期满后10日内仍不赎当的,典当行有权按绝当将其当物进行处理。
3、每月保管员根据当物明细帐列出绝当物处理清单给经理。
4、经理审核确需作绝当物处理的签批意见。
5、业务人员根据经理的批示,填写出库单,仓库保管员根据出库单将绝当物在库存明细帐上注销,在商品帐上登帐,对绝当物交商品仓库另行保管。
6、业务人员对绝当业务要在典当业务登记簿上注明。
7、绝当物处理一般一个月清理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清理。
8、清理的方法一般由经理牵头会同业务(不少于三人)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处理方法及处理价格。对大宗物品、珍贵物品、特种物品一般采取定期拍卖方式处理,对价值较低的零星物品或拍卖未成交的物品,采取自行变卖的方式处理。对黄金饰品定期交人民银行收购。
9、绝当物处理后其价款在扣除本金、利息及拍卖、变卖费用和税金外,溢余部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