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孩子:《全宋文》评奖内幕批注(之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1 12:48:29

《全宋文》评奖内幕批注(之二)

             舒大刚

   题记:2009年9月20日,也就是教育部评奖公示到期的日子,以“曾枣庄”为“第一署名人”的《全宋文》二等奖终于尘埃落定。于是,曾枣庄先生连续发表了两篇博文,大揭“《全宋文》评奖内幕”。其中无非捏造事实,发泄私愤!现为了说明真正的情况,对其所列各项,一一加以批注,供读者欣赏:

 

《全宋文》评奖内幕之一:教育部的社科评奖

 曾枣庄

1、省社科评奖,本来他可用一句话就敷衍过去,说自己把以集体项目申报理解为以古籍所的名认申报,今后按书上的集体署名申报就是了。但现在的舒所长专横跋扈,一意孤行,坚持其错误作法,他现在不仅敢置二十年《全宋文》的编纂历史于不顾,岂置我的抗议于不顾,甚至还敢置教育部的社科评奖《通知》于不顾。今年教育部的社科评奖,他的表演比省社科评奖还更充分。首先是叫办事人员打电话给我,要我交一套定价3.6万元的《全宋文》,我问为什么省里评奖不叫我交书,这次要我交书?我说我没有书,有也不会交,所里没有书交,不申报就是了。后来社科处给我打电话,说申报还是要申报的,所里没有钱买书,由他们出钱买一套《全宋文》申报。

批注:一、我慎重声明:我没有叫办事人员打电话,而是学校的要求。既然你大主编已经将《全宋文》定义为“主编负责制”,而且有前一次向省上申奖被责难的教训,我还有什么义务来多管闲事?

二、省上申奖是以集体名义申报的,样书当然得所里出,他们向所里要书是理所当然的(况且当时省上没有要求将整套书上交,所以我们没有什么压力,也就没有打搅你老先生)。可是,教育部申奖时,你却到处递材料,要求改为“第一署名人”(其实就是你个人。因此时的《全宋文》已经将原第一署名的“四川大学古籍所”变成“曾枣庄”了)申报,当然人家就找你“第一署名人”要书了,总不能获取励奖与付出成本不一致吧?而且教育部本来是要求上交三套《全宋文》的,是经过学校多次交涉,才改为上交一套的。

三、学校为了集体荣誉,主管部门曾经多次向我提出希望《全宋文》申报奖励,而且他们也作过很多介绍和努力。我想,学校养一个所干20年才出这点儿成果,现在要求对其进行一次学术评价,这也不过分。所以当初不免积极了一点儿。

四、你现在说“不申报就是了”,真是轻巧!你是在恐怕申请无着才这样说的吧?即使你自命清高,也得考虑追随你几十年至今还坚守在古籍所的兄弟们呀!你当然已经光荣退休了,无所谓了,可是古籍所还要建设呀?众兄弟还要生存下去呀!我们能违背学校意志压住不报么?况且,正如你所说,《全宋文》不是你一个干出来的,是全所的努力,全校的支持,才有今天的结果。到了要为学校争荣誉的时候,你可以将大家的努力一手压下,不为学校争光么?

四、至于老先生骂我“专横跋扈,一意孤行,坚持错误做法”,这恐怕是夫子自道吧?要不,当年一手将你从中学调进川大的某老先生,咋个见你就骂一次,逢人就“转”你呢?不仅你申报博导屡次被压,而且还点名咒诅“恶有恶报”呢?众所周知,舒大刚没有别的本事,就是尊重老先生,照顾集体利益上,还差强人意。要不,上级机关怎么会说“当初曾枣庄当副所长时,从老到小,告状信不断;舒大刚上任后,却只有曾枣庄屡次来告”呢?

 

2、这次的申报书同样只以“四川大学古籍所编“的名义申报,同样不让两位主编看申报书,我是从教育部的评奖项目公示中才得知的。公示项目数以千计,其中有不少集体项目,但只有《全宋文》是以“四川大学古籍所”的名义公示的,十分引人注目。我从网上查到了教育部的申报通知,明确规定“正式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我提出质问后,6月3日川大社科处来所里找少数人开会,研究改不改申报书。我坚持要看申报书,因为未按教育部的规定申报,故把教育部下发的申报表填得不伦不类,如《申报表》中有“申报人个人情况”一栏,姓名、性别、年龄、籍贯都无法填,只好空着;单位一栏填的“四川大学古籍所”,申报人“四川大学古籍所”的单位是“四川大学古籍所”,这不是超级废话吗?给教育部的申报书继续抹去“曾枣庄、刘琳主编”,但也有了“进步“,有曾枣庄、刘琳的名字了,但已不是主编,而是"其他项目合作者"了,《全宋文》现在已经没有主编了。曾、刘是谁的"项目合作者"?显然就是现任“四川大学古籍所”舒所长的合作者,所列三个联系电话都是舒所长的电话,也可证明他是以《全宋文》项目负责人自居了,只是还不敢写上他是主编而已。严格讲来,这是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正之风。他在会上狡辩,说“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是列在“曾枣庄、刘琳主编”前的,故没有违背“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的规定。这不是“国学大师”、 “学术权威”(见山东《中国孔子网》)舒所长的水平竟低得来连“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的含义都不懂,而是他为了侵占他人成果所作的强词夺理的狡辩。

批注:一、教育部申请奖励,事先也是与你联系过了的,你是同意以集体成果申报的。同时,这次由于有省奖的教训,我一直不敢抓这项工作,直到学校规定申报的最后截止时间,填表的人都还不敢上交报表。当天我们古籍所全体成员(还有退休的党员老师)在蒲江西来古镇搞活动,接到社科处主管人员电话催问,我们再次召集全所当年参加《全宋文》的主要人员(刘琳先生也在)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到底报不报(我一贯主张:如果报了会影响所内团结,还不如不报)?可大家还是觉得辛苦20年,学校希望报,我们没有理由不报。二是如何报?讨论的结果是仍以集体名义报,我还特别加一句:“应在栏目中加上两位主编的名字。”

三、至于你三番五次地责问为何不让你看?我再次慎重告诉你:这些都是交给办事谨慎、值得信赖的你和刘琳先生的弟子们办的,而且也强调征求你的意见的?据他们后来告诉我说是你不看!可见,你先是有请不应,然后又倒打一耙,出尔反尔,这难道不是你一贯的作派么?

四、至于你问为何曾枣庄在表中成了“合作者”,其他栏目如籍贯、性别无法填等等,这是表格设计的问题,你去问他们好了,与我无关!至于申报表没有署名“曾枣庄主编”,那也不是我的作为,因为表不是我设计的,反正我没有将《全宋文》填成自己的成果去申报,顶多我负一个没有最后审定表格的责任。

 

3、推御责任,把自己所作的事推给别人。他把省社科评奖的新闻报导抹去“曾、刘主编”推给了社科处,说他不知道;把教育部的评奖申报书填得不伦不类,又推给了填表人,说他因为公务繁忙,是委托人代填的的。没有舒所长的授意,填表人人敢置教育部“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于不顾吗?敢把曾、刘由主编变成“其他项目合作者”吗?舒所长1993年才分配到川大古籍所,《全宋文》已经编完,《全宋文》的立项申报、体例制定、资料普查及其分类编排,他没有参加过一次,他只以所外人员的身参加过60余万字的别集校点,比起本所研究人员各校点了四五百万字其至一千多万字,根本微不足道,舒所长把自己填为“其他项目合作者”,不是更恰当吗?舒任所长后,由于《全宋文》是实行主编负责制,因此,无论与巴蜀书社解除合同,还是联系新的出版社,都是由主编在负责,舒有什么资格自吹是“主研人员”?

批注:一、老先生一再纠缠填表问题,你最好请司法介入进行调查好了。有了第一次申报时费力不讨好的教训,第二次申报时我唯恐躲之不及,还有必要淌这趟混水?

二、说我推给社科处,你自己去调查问问不就清楚了?倒是你事先不声明,填报时又不负责,后来发现问题又不直接对我说,而是一下子就向教育部、向校长、向网络发函发文,将事件搞大搞糟。现在《全宋文》得了奖,你看到领奖没有问题了,又再次跳出来,采取无事生非、无中生有的办法,造谣中伤他人,这是一个老前辈所为么?这是一个口口声声对人有再造之恩的人所当为么?

三、你一再强调《全宋文》93年已经编完、95年已经审完,果真当时就已经达到出版水平了么?后十年的审稿、加工才出版,又意味着什么?我回答你吧:那意味着你自此不管此事,不尽主编(而且是“第一署名人”)的职责,而将大量后期审稿、校改的工作丢给他人了!对你是“95以后无战事”了,可能于全所来说却并非如此。

四、关于我参加《全宋文》的事,首先你反复统计我的字数只有60万字,却将我为了保存与蒋宗许、李家生、李良生等学友的同窗友谊,将我校点却署上他们名字的近百万字稿子不予统计,你这是典型的有意压抑他人成绩的做法?不足以说明问题,更不足以服众!

五、《全宋文》是你主编负责制,不过你也曾提议过让我也列入主编的呀,是我说“要慎重”才没有列入的。《全宋文》后期工作,比如补录资料、几次审稿、抢救散佚、组织排版、联系出版,甚至与出版社达成出版协议,出版后的进一步研究和宣传,哪一样没有我的参与?

古人说“知百里者半九十”(这是当初一位老先生给你的赠辞,真是贴切呀),不仅为人如此,古籍整理也是如此。尽管你完成了前期普查和初编工作,如果不审稿,不排版,不联系出版社,不加工,就能出版,就算完成了么?这当然不能说是你一无所知,而是你一贯忽视和否认他人工作的惯用伎俩。怎么一个当初你认为可以当主编的人,现在却连“主研人员”都不够资格了?

 

4、社科处所长来所里找了不数人研究要不要改申报书,舒所长在会上大讲他不会靠《全宋文》来出名,这我是相信的,因为他现在已是“国学大师”、“学术权威”了,要靠编《儒藏》出名,《全宋文》已不在他的话下;但他又说自己如何为公,如何为所,如何为学校考虑,这就是假话了。请问舒所长:难道按《全宋文》从立项到出版的集体署名申报,按教育部的规定“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就妨碍你为公,为所,为学校了吗?舒所长之所以对《全宋文》评奖的兴趣比我还大,就是因为他虽看不起《全宋文》,但《全宋文》现在对他还“有好处”,特别是在抹去“曾枣庄、刘琳主编”以后,就可造成是现任“四川大学古籍所”舒所长所编的假象。他俨然以《全宋文》负责人自己居,把全部联系电话都写成他的电话就是明证。这样公然篡改历史(他侵占或变相侵占他人成果远非《全宋文》一项),正是他的私心的集中表现。

批注:一、关于《全宋文》如何申报的问题,在你一再干扰下,社科处处长确实是来过古籍所协调,我揭底按你的意思报,可你又怕申报不准时难堪(就像以前我们以你名义申报的结果那样),你当时与声称“仍然以集体成果申报,表不用改了”。我提议做一个备忘录,大家签字,你却说没有必要。可谁知回去之后,你就出尔反尔,又向教育部打电话,要求以个人名义申报。可见你为了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是不会顾及领导的协调和所谓君子协定的。

二、《全宋文》诚然是古籍所前20年的标志性成果,在介绍古籍所时,我都着力予以介绍,可从来没有把它当成自己的成果来介绍,我靠它能出名么?至于《儒藏》项目,当初也是征求你意见了的呀,你当时要反对的话咱可以不搞,这不就完了。现在搞起来了,你又如此喋喋不休,必欲搅黄而后快(你多次声称“《全宋文》空前绝后的工程”,用心可知)。如此所为,还有半点栽培后进的心意么?

三、至于“国学大师”“学术权威”等等,谢谢先生的奖掖,弊人不敢自居,也对“大师”之云者极为反感。

四、我再次声明:我没有以“《全宋文》负责人自居”(虽然在众多合同中,我都签署者之一),至于写联系电话也不是我写的,你要追究,通过法律程序去调查好了。

 

5、会上,我明确表示反对再改申报书,因为申报书根本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的规定,很可能根本不予讨论,这样责任不在我;而现在来改申报书,就暴露出内部的争论,也同样可能不予讨论,这样就会把责任全部推给我。这点小动作根本改变不了国内外皆知的《全宋文》是“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的历史事实,何必再改申报书呢?

批注:一、在会上你是“反对改申报书”呀,可是谁知会后,我就收到告状信函,而且你又再次三番地向教育部打电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不比大大方方地修改申报书的影响更为恶劣吗?现在你自己又来提出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不知老先生你到底要证明什么?

二、至于说“改变不了国内外皆知的《全宋文》是‘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的历史事实”,这恐怕未必,现在《全宋文》出版物,不是已经没有了“四川大学古籍所编”的字样了么?这本来是违背所有出版合同的做法,可是你却屡次以此为理由,向教育部反复申诉你是“第一署名人”,这说明你对这一现象是赞赏的,而且是接受的。你这种将集体成果强占为个人所有的作法,难道就光明磊落、合理合法么?

 

6、会上我还第一次明确表示反对编撰什么“所志”。舒所长为了给自己树碑立传,古籍所到现在才成立二十多年,他就要编《川大古籍所志》,我知道他的用意,实际是要编《舒大刚志》。当他向我征求意见,我就委婉地而明确表示:当代人编当代史,当事者皆在,难免不实。李纲《论史》极论 “后人之书独传,而当时之史多废者,岂非以其是非取舍有公有不公故耶?”我说《全宋文》两位主编还没有死,就敢公然违背事实,一而再地把《全宋文》是“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的后一句抹去,怎么可能写出客观公正的《四川大学古籍所志》呢?

批注:一、关于编《所志》,还真得认真说说:这样作,我还真不是为自己考虑,要为自己考虑,我就得等你“百年”之后再来编,岂不更为方便,更加为所欲为么?何必在你还在世而且不饶人的时候来进行,这不是自找没趣么?我是想呀:你老先生在川大也不容易哩,一生勤恳笔耕,著述等身,不管你的主观动机是什么,成果水平如何,我仍然认为你在学术上是勤奋的,对川大也是有些贡献的。可是几乎所有的“好处”你都没有沾到边呀!“博导”热的时候你没有当成,“杰出教授”热的时候你又不是,我还真曾经为你鸣不平哩!我两次向学校有关方面为你争取延聘,多次与主管部门为你探讨杰出教授的问题。可是呀,他们就是不依呀,我也没有方法。我想,也不能让这一个自以为“仅在王水照、傅璇琮之后”的老教授被历史遗忘了吧?于是就想通过编《所志》来保存正论,让后人钻仰你呀

二、同时,也是在编《儒藏》“学校教育”部分时,我发现四川虽然在历史上办了许多书院,却很少有“书院志”。所以我想,事以人存,人以史存,不能让我们的老先生被历史忘了吧?于是才动了编《所志》的念头。

三、大概是在农历春节为你拜年时吧?我向你提出过这个设想,你当即表示同意,并且说:“现在我在搞《两宋文学编年史》,没有时间,你先弄个提纲出来,分配给我什么章节,我写就是了。”于是,我将提纲拿出来了,分别传给几位老所长(你,以及胡昭曦、刘琳等先生)审阅,胡、刘二先生都很快对提纲作了修改,我们也在古籍所组织了讨论,你也是参加了的。你虽然没有提出具体意见,但是如果你只要当面表示反对,我也不会再坚持的。可你却一再表示,等《编年史》交稿后,分给什么就写什么。后来我们也将这个设想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古委会、学校领导作了汇报,他们也表示同意的。这不存在给我自己“树碑立传”的企图。

四、事实上,你对写《所志》不仅没有爽约,而且还很积极。一伺《编年史》完成,你就问我分工的情况,并且在很短时间内写出了洋洋6万字的稿子,这是目前所有交稿人员中字数最多的。只不过,你不是为了存史,而是为了泄愤,满篇充满了对他人的批评和报怨,还将原来你向出版社责难的文字附上,根本不合乎我们“以志所史”、“客观公正”的目的。这就让我们难办了,我以前一贯的做法是遵照你的意志行事,这次可不行,我们得为后人负责呵,我得有治史的良知呵!所以,由于有你的稿子,连带其他合乎要求的稿子也都入一齐被放下了。我不仅没有为自己“树成碑,立成传”,而且也为你立不成、树不成了。

 

7、接着我给都育部、校领导发了《关于《全宋文》的情况说明》,内容大体如上所述,不再重复。可能正是因为我这封信,当时川大科研处通知我,说他们与教育部商定,重新申报来不及了,由教育部直接改为《全宋文》书上的署名“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但舒所长却对人宣称:“经过他多方联系,特别是与教育部沟通,《全宋文》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了。”教育部的申报通知,本来就规定“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何须由舒所长与教育育部沟通,才“可以以个人名义申报”?这又是慌言。

 

批注:一、我可以负责地答应你:“曾先生,这并不是谎言!”这你就不知内情了嘛,当时社科处给你打电话,我就在旁边哩!说话的内容也是我们协调商量的结果哩。当天上午,由于你三番五次地给教育部打电话、发信,教育部要学校拿个最后的意见,主管校长通知我们前往他办公室商议,我们将前因后果及与出版社签署的各类合同,以及《全宋文》早期和近期出版物都带去了。为了息事宁人,决定以集体申报,由你领去奖,以为这样可以平息你的怒气。殊不知,你在电话中,磨磨蹭蹭,虽然想说,却又没有把握,最后我们只得商量说是教育部的意思,你顿时大喜过望说:“这就英明嘛!”《全宋文》评奖评成集体的(况且还有你的奖状)就不英明,评成你个人的就英明?早知如此,你直说呀,让我们也当一回英明岂不更好!

二、所谓“第一署名人”是否就只指你个人呢?根据法律认定,第一署名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就像“法人”一词就是指机构而言;“自然人”才是指个人的。如果教育部明令“以第一署名自然人申报”则是专指个人,否则就是两可的,这连稍具法律知识的人都知道。不知道曾老先生为何偏偏不作这样理解,而一定要作“个人”理解呢?是不是出于目前印刷品的“第一署名人”是“曾枣庄”的考虑呢?

 

8、舒所长说我家人发电子信向他发泄,而且也向古籍所发泄,这事闹得几乎尽人皆知。请问舒所长,这是谁闹的?电子信只是发给你舒所长的,是你把此信群发给全所的。你的目标显然是针对我,是想挑起全所对我的不满。

批注:一、说起你的“家人”还真是话题多多!就在你四处发送邮件、打电话告状时候,一个化名“小A”的人三番五次地给我发来邮件,劝我“大度一点”,“不要与他计较”,“宽容是人的美德”,我想他家还真有明白整理的人呢,当时心里好受多了。对于这样的理解性邮件,我当然是感激的,唯恐其少。后来你的学生才告诉我,“那是师母发的”。对于这样的“家人”我是表示尊敬的。

二、也是在你四处告状的时候,我正在西昌主持学术会议,却接到一个疯狂的电话,你说:“舒大刚,我是曾枣庄的儿!我从监狱出来,我在路上与你见过面,你却不与我打招呼!我劝你不要再掺合《全宋文》报奖的事,要么以我父亲的名义报,要么不报。否则我将动用黑社会力量来杀你全家!”“我是劳改犯我怕谁?我爸已经退休他怕谁?不信你试试”云云。回到成都后,我又从古籍所同仁中得知,他还打过同样的电话威协古籍所。这也是你的“家人”吗。如果是这样的“家人”,我看不提也罢了!

三、至于说我挑起古籍所的人对你不满,古籍所的 早就对你不满了,还用我现在来挑拨?你自私自利,横行霸道,欺老瞒幼,这早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还用我现在来挑拨?

  

9、舒所长因我与他在评奖问题上的分歧,已向学校提出辞职。这分明是假辞职,是以退为进。

第一,辞职目的是借此挑起校领导对我的不满,他明知学校为编《儒藏》,为成立儒学院离不得他,怎么会同意他辞职呢?

第二,舒所长历来官欲薰心,一直想往上爬,怎么会真的辞职呢?在我和刘琳决心辞去所长时,曾动员所里几个人接替我们,一是郭齐,他一口拒绝了,而且毫无商量回旋余地,因此我对郭齐特别尊敬,称他为“静者”;二是李文泽,也被拒绝了,后经反复说服,我说我已作作十年所长,实在太累了,他才勉强表示可以试试;三是舒大刚,我说推荐你作所长,实在可惜,因为我一直认为他的科研能力、写作能力都不错,而作行政工作会躭误很多时间。我没有料到他的回答却是“作所长也有作所长的好处”。我一向主张凡想作官的决不可让他作官,但我太欣赏他的组织工作能力和对外活动能力了,故没有坚持我的一贯主张。现在他已充分领略到“作所长的好处”,怎么会易轻辞去呢?

就在他提出辞呈后,他还对人说,现在一大摊子事,我总不能只图自己避祸而不管吧。这既说明他确实“大公无私“,但也同时说明他只是假辞职,只是为了激怒学校对我的不满而假辞职。

他一直在营造古籍所离不得他的气氛。其实世上根本没有离开了谁,天就会天塌下来的神话。当年我刚任满一届就要辞职时,古委会、学校、所里都反对,他们无非是躭心会影响《全宋文》的编纂。我说,《全宋文》已上正轨,任何人都可编出来,何况我只是辞去所长,《全宋文》实行的主编负责制,我也无法辞去主编。第二届任满后,我说不管你们批不批准,反正我不干了。我辞职后,古籍所不是照样运转得很好,而且比我任所长时还“更好”吗?

其实要衡量舒所长的辞职是真是假很容易,就是看他是否像我们当年辞职那样推荐了学校可以接受的适合人选。如果推荐了,那就是真想辞职,否则就是以退为进。因为这次我反对他在评评奖问题上的弄虚作假,确实有损他在所里的“崇高威望”,想借辞职进一步巩固他的地位罢了。

第三,他也不敢辞职,墙倒从人掀,这似乎是官场中相当普遍的现象。我敢断言,学校如果真的把他调到一个不能继续控制古籍所的单位作高官,他肯定会在古籍所被群起而攻之。那时学校领导再对他作一些深入调查,对他的印象就会完全改观。舒所长现在以“国学大师“自居”,所里开会不是研究讨论工作,而主要由他布道,教训人,甚至威协人(常说他可解聘人)。一次我参加会,听他一个人讲了一个多小时还未讲完。我问坐在身旁的人,舒怎么成了牧师?他说,历来如此。我多次想劝他以录音笔录下自己的发言,回家后放给自己听听,也许自己都会生厌。但我深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不但不会生厌,反会自我欣赏。他的为人与他宣扬的孔孟之道风马牛不相及。因此所里对他不以为然者大有人在,只是因为他在位,没有人敢得罪他罢了。

 

批注:一、舒大刚辞不辞职,本来与你何干?古籍所又不是你的,你难道是古籍所的“董事长”,舒大刚难道是你的“总经理”?你想辞退就辞退?我是自愿报名,群众推荐,组织考察任命的,不是你这个以至今以“古籍所董事长”自居的人聘任的,我没有必要为你辞职。我之所以提出辞呈,还真想对自己不善于治所负责。

二、至于说以“没有推荐继承人”来说明我不是真辞职,这你又是少见多怪了吧!其一、你咋个就知道我没有推荐人选呢?我还推荐你让你老人家再次“复辟”呢(不过哩,如果复辟你也只能是个“副所长”,因为学校从来任命你为“古籍所所长”)。第二,自从1998年以来,四川大学中层干部任命制度,早已经改成自愿报名、群众推荐、组织考察的形式进行了。你还以为一个上一任的负责人,还真能主宰下一任的人选呀?

三、我既然有觉得自己不行,也承认在识上有差异。可我相信其他能人能够自然地替补上来,何须我来推荐?况且我也没有你当年推荐干部的私心呀!我还真不相信自己不行,而能推出一个能干的人选。同样,我也不相信,你这个自命能干的人,却推荐了我这个“官欲薰心”的人选。

四、说我“官欲薰心”真是抬举了!如果说只有古籍所所长是官,而校部其他干部不算官的话,这话算说对了,因为学校早有意思让我轮轮岗,为了将古籍所几个大型项目组织到底,我15年来硬是没有挪过窝!你不知道,我就贪恋古籍所这个官呀!

五、至于说我以此来引起学校领导“不满”,你是既高估了我,也低估了你自己。因为,由于你的努力,学校面对一个“怨声载道”的人的辞职,正好可以“自已请辞”的名义让他滾蛋(就像你“家人”劝我那样:“不要辞职,免得学校顺水推舟将你免了。劝你继续与曾枣庄合作下去。”),学校感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不满”你呢?

六、至于主说我不敢辞职,怕墙倒众人推。这可能是你的想象,或是你对你声称有栽培之功的人的愿望?如果我的群众基础那么差,从98年后,我早被群众选丢了!

 

10、奇怪的是两次项目申报书,舒所长都不给我看,却把教育部《拟推荐获奖成果进行政治学风把关的函件》送给我看。这很滑稽,他作了十多年的所长,难道连政审是学校有关部门的事都不懂吗?为什么要给我看?

但也不滑稽,他当然懂得政审意见只能由基层单位起草,也就是得由他起草,由学校有关部门审订后发出。他是在向我示威,无非是要告诉我,他仍掌握着我的命运。我对评奖根本没有兴趣,只要学校通得过,把我从评奖资格中取消,于我何损?这些小把戏岂能骗得了我,吓得住我吗?早在十年前我得癌症时,就立下遣嘱:生不祝寿,死不发讣告,不开追悼会,不通知亲友,由家属拉去火化,不留骨灰,只当这世上根本没有曾某其人。我还有什么可怕的呢?还有什么非求你舒所长不可的呢?还要你舒所长为我写讣告,美言我几句吗?只有那些还想不断往上爬的人才会患得患失。

 

批注:一、再次声明:《全宋文》申报书填报(以及从前《全宋文》算账和稿费分发等),这些敏感也很麻烦的事,我都是委托《全宋文》两位主编的学生们来完成的,我一则怕麻烦,二则怕逗埋怨。他们在做这些事时,既没有回避你,也没有伤害你的利益,更没有接受我什么指令(如果你自己的学生都不相信,那就难办了!)当然而今想来,我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却害苦了你的学生、也是我的兄弟!后来你闹起来了,一再责问填表人,我才拿表来看,一看表格也没有什么大错呀,内文中处处提到你的大名,也提到“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了的呀。只是没有以你这位现行的“第一署名人”申报罢了。

二、至于后来我将教育部“学风审察表”给你看,一是吸取先前你说没有看到而被你责怪的教训,二是如何写还得与你商量。现在我们给人写鉴定,都是与本人见面的,这与你当初自己当权时阴倒整人不一样吧?再说了,填表时你说未给你看你有意见,写鉴定时给你看了你也有意见,你真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请问先生:你将何时而乐邪?

三、至于你对生死的通达,我倒佩服!不过生有生的伟大,死有死的光荣,如果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开个追悼会,可以引起人们的追思,树立一种风范让人景仰,这有何不可呢?如果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去死争,造谣毁人,不开追悼会,以免得引得生者对他的再度反感,倒也走得悄然。那是后话,现在说早了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