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运营是做什么的:关于GOOGLE数字图书馆的五个误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24:11
也许,5年前,谷歌公司雄心壮志地建设它的数字图书馆时,绝不会想到这件“善莫大焉”的好事儿会在中国——这个被美国人一直视为知识产权保护荒漠的国家,遭遇到比欧美国家看似更强烈的抵制风暴。
事实上,谷歌数字图书馆从始至终的工作与努力,都只为了提供一个更理想的搜索功能,而非“雄心勃勃”地去企图垄断全人类的精神遗产,且不管这是出于商业目的还是公益目的,他们的努力在客观上都促进了人类知识共享之梦的实现。我们认为,国内媒体此起彼伏的争议声,主要源于公众对谷歌图书馆本身、以及它即将带来的文化冲击,存在这样一些认知上的误区:

谷歌数字图书馆大事记>>
误区一:“谷歌图书馆引发强烈的抵制风暴”
网易读书:被“盗版”得越多的人越不抵制
与众媒体上反应激烈的作家不同,大部分畅销书作家并未表示异议,韩寒日前还发表声明,表示欢迎谷歌对其图书的扫描,并表示愿意接受每本书60美元的版权费用。知名学者严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力挺谷歌图书馆,他说,对“盗版”、“侵权”最激烈的批评者,常常是最少被盗版的作者。那些被“盗版”最多的人,往往保持着意味深长的缄默。
此外,绝大部分网友对谷歌图书馆普遍抱着宽容态度,在人民网的一项调查中,认为“谷歌没有侵权,事件所涉及到的作家应接受和解条约”的有10552票,占90.2%。因此,一小部分作者、出版商和相关利益团体的声音可能是被媒体刻意放大了。[详细]
误区二:“跨国资本入侵中国文化市场”
网易读书:打击网络侵权不能“欺生排外”
其实,在谷歌建设数字图书馆之前,我国网络图书侵权情况之严重早已举世瞩目了,不要说民间盗版或者共享,就算是商业机构也很早就在做网络图书馆,而且扫描出版物的数量要远远超过Google。比如超星1994年就开始做在线图书馆,国家数字图书馆是1998年开始建立的。多年前的一个统计数据就表面,超星扫描的图书有80万种,现在书生和读秀是其中的后起之秀,其中读秀已收录190万种图书,模式还很像Google,可以全文检索并阅读片段。
而据媒体最新的报道显示,谷歌数字图书馆目前扫描的中国图书总量才6万本。在国内网络图书侵权如此猖獗的背景下,把谷歌这样一个搜索网站打成替罪羊,叫嚣“跨国资本入侵中国文化市场”,不免有些文不对题和欺生排外了。[详细]
误区三:“谷歌图书馆侵犯著作权法”
网易读书:只用于搜索和摘要,不算侵权
事实上,谷歌图书馆所有图书的扫描只是用于搜索,并且只显示非常小的一部分摘要。读者在进行‘内容预览’时,如果图书已过版权保护过期,则可以免费阅读并下载整本图书,而如果图书还处在版权保护期,读者就只能阅读图书的部分内容,一般为整本图书的20%。并且,如果有作家不愿意自己的书被扫描,谷歌还会尊重作家意愿将书删除。
关于只刊摘要是否侵权,大部分国家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在显示摘要时不存在任何的版权问题。”谷歌高层据此认定他们没有侵权。而在中国,有关摘要是否需要版权的问题仍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过出版人路金波认为,在国内,一般情况是摘要部分不得超过全文30%。据此,谷歌只显示20%摘要的做法,并不构成侵权事实。[详细]
网易读书:应该改变的是版权法,而不是谷歌
诚然,法律要保护作者,但也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版权法,其产生和制定的年代都已比较久远,对于几个世纪前的技术,可能还可以起到一定的平衡约束,但数字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现行的法律并不适合于它。人们现在迫切需要的是一种新的规则,以保证人类共有精神财富能够正常传承下去。
正如出版商蒂姆·奥莱利所说:“作者的敌人不是盗版,是不为人知。”免费是使最大多数读者接触作品的成本最低的方法,特别是对于使用搜索引擎长大的一代人。从这个角度看谷歌图书馆以及其他所有关于互联网涉嫌侵权的事件,我们应该想到的是应该改变的是传统出版业、传统版权制度和法律,而不是限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详细]
误区四:“谷歌图书馆影响写作者的创作动力”
网易读书:稿酬制度从来都不是天经地义
似乎所有反对谷歌图书馆的人都认为,没有有效的版权保护,作者的精神创造就失去动力,他们的生计会受到影响。但事实上,Google将向已经扫描的数百万本图书支付费用,每一本完整的图书的扫描要向版权拥有者支付60美元。Google图书搜索计划产生的任何销售、订阅和广告收入都将在版权拥有者和Google之间分配,分配的比例是63%和37%。
从另外一个层面讲,人类在全世界范围内生产的所有创意作品中,只有一小部分具有持续性的商业价值,一项统计显示,在美国著作权法案《桑尼·博诺法案》颁布后的最初20年只有2%的作品具有商业价值。因此,最有可能的情况是,版权法保护的永远只是一小部分商业写作者的创作动力,而绝大部分非商业创作者的精神财富将因版权法的保护无法传播出去。
著名学者严锋则更进一步认为,正是由于过度商品化和趋向利益,导致文学作品的价值式微,在中国尤其明显。最好的书、最有价值的精神产品并不是稿酬模式激励出来的。从整个历史看,写作者从业余作者转变为职业写作,这个过程和资本主义发展密切相关,版权保护、稿酬制度等从来不是天经地义。[详细]
误区五:“谷歌图书馆垄断人类精神遗产”
网易读书:谷歌让“孤岛图书”不再“孤独”
许多论者都撰文指出,把建设数字图书馆的使命交付给谷歌这样一个商业机构,会造成谷歌对人类精神遗产的垄断。只要稍加思考,就会发现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Google真有那么多闲情逸致和全世界的作者一个个地谈,把他们的版权统统买下来。因此,那种认为谷歌会垄断人类精神生活的想法,恐怕源自于对互联网这种新技术、新传播模式的不了解而产生的恐惧。
事实上,谷歌不仅不会垄断人类精神遗产,反而可以把那些“孤岛图书”、“不再版图书”等珍贵文献搬上互联网,保证人类优秀文化遗产完整无缺地传承下去。因为,人类在全世界范围内生产的所有创意作品中,只有一小部分具有持续商业价值的作品才能获得广为传播,而那些没有商业价值却具有收藏价值的“孤岛图书”、“不再版图书”就可能绝迹于人们的视线。保证这些孤岛图书的正常传承,正是谷歌图书馆的意义所在。[详细]
截至11月23日的最新消息显示,谷歌图书馆的最强烈反对者中国文著协已与谷歌进行了第二轮谈判,目前尚无实质性成果。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自2004年谷歌决意建立网上图书馆以来,它在美国和世界上许多地方遇到的版权纠纷以及妥协、谈判、和解等过程,注定将改变整个互联网生态,免费日益深入人心,持续300多年的传统著作权法也将被深刻改变。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对于中国出版界来说,接受google模式或者不失为一项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