炳恒兑付公告2018:黄兴为何与孙中山分道扬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34:38

[转贴]黄兴为何与孙中山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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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中山于1914年7月8日在东京重组国民党,改名为“中华革命党”。会上,孙中山宣誓就任党总理,并公布了亲手拟定的《党章》。明确表示一个国家必须只有一个政党,一个政党只有一个党总理。一党必须专制。党员必须宣誓,坚决听从党总理的安排。孙中山还宣布了一条不容商议的组织原则:“是以此次重组革命党,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凡入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孙中山)一人,毫无疑义而后可。”《誓约》说:“愿牺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

   新党成立,黄兴及老一批革命党元老拒绝加入。他们一致反对入党必须按手印,立誓词,绝对服从党总理命令,认为这有背“平等自由精神”原则。

   早在30年代初,后来任《大公报》总编辑的著名报人王芸生就在其名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中,全文公布了孙文1914年5月11日给日本首相大隈重信的信。这封信有四个要点:
  

  1,中国对日本,可以起到比印度之于英国更大的作用。孙文说:"英国之区区三岛,非甚广大,然人莫不知其国力膨胀日加者,以其得印度之大陆,为母国之大市场,世界列强始莫能与争。日本之发展已尽,殆无回旋之余地,中国则地大物博,尚未开发。今日本如英国之于印度,无设兵置守之劳费,而得中国之大市场,利且倍之,所谓一跃而为世界之首雄者此也。"也就是说,中国可以提供给日本比印度这块殖民地之于英国更廉价和利益更大的作用。具体说来是内政、外交、军事、实业、司法等等均靠日本帮助,且"可开放中国全国之市场,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独占贸易上之利益......日本制造品销入中国者免税,中国原料输入日本者亦免税。"
  国民党掌握政权之目的未达到之前,中国不可能安定。信中的原话是:"夫惟民党握中国之政柄,而后中国始有治安可言也。"民党"抱有主义,为求其之必达,生死以之......民党之志一日不伸,即中国一日不能安"。

  日本能助革命党,则有大利",所以要敢于超越常规,帮助国民党。孙文坦言"中国革命党事前无一强国以为助,其希望亦难达到",但"助一国之民党,而颠覆其政府,非国际上之常例。然古今惟非常之人,乃能为非常之事,成非常之功,窃意阁下乃非常之人物,今遇非常之机会,正阁下大焕其经纶之日也。"

历史挺会捉弄人:袁氏庆幸力争幸免的条款,却被孙文主动送给日本人了。他草拟的《中日盟约》规定:"为便于中日协同作战,中华所用之海陆军兵器、弹药、兵具等,宜采用与日本同式。""与前项同一之目的,若中华海陆军聘用外国军人时,宜主用日本军人。""使中日政治上提携之确实,中华政府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日本人。"而在经济领域,从事关经济命脉的金融到矿山和铁路、航运亦交由日本控制,"宜设中日银行及其支部于中日之重要都市。""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办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国。"再加上"属于前各项范围内之约定而未经两国外交当局者或本盟约记名两国人者之认诺,不得与他者缔结。"也就是说,以上政治、军事、经济上的种种特权是绝对不容其他国家染指的。此外,在外交上中国也不能独立行事,"中日两国既相提携,而他外国之对于东亚重要外交事件,则两国宜互先通知协定。"考量其实质,这是把中国降为附属国的盟约。
  从头开始的错误,政治人物的忠贞值的怀疑。

    在孙中山心目中,他是革命的“唯一(崇高伟大)之领袖”、“革命之导师”、“共和”和“民主”的象征,党员若想“再举革命”,就必须“绝对服从”甚至“盲从”他,“如众星之拱北辰”,“如江汉之宗东海”(《陈其美致黄兴书》),按照他的指挥棒跳舞。孙中山既把自己神圣化,错估了自己在革命进程中的历史定位,又低估了党员群众创造历史的自觉性,企图把个人权威建立在强制党员绝对服从甚至盲从之上。殊不知革命固然需要杰出的领袖人物,但领袖人物倘若不信任和依靠党员群众,而以贵族态度对待他们,就必将一事无成。

    对于孙中山的这种态度和做法,黄兴等一批革命元勋进行了坚决抵制。


    黄兴认为孙中山要求党员宣誓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并在署名下加印指模,是不合时宜的,“前者不够平等,后者迹近侮辱。”(《陈其美致黄兴书》)黄兴在写给孙中山和刘承烈的信中,阐明了自己的立场:


    弟自抵日以来,外察国势,内顾党情,鉴失败之主因,思方来之艰巨,以为此次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试翻中外之历史,推天演之公例,未有正义不伸者,是最后之胜利,终归之吾党,今吾党既握有此胜算,若从根本上做去,本吾党素来所抱之主义发挥而光大之,不为小暴动以求急功,不作不近情言以骇流俗,披心剖腹,将前之所是者是之,非者非之,尽披露于国民之前,庶吾党之信用渐次可以恢复。又宜宽宏其量,受壤纳流,使异党之有爱国心者有所归向。夫然后合吾党坚毅不拔之士,学识优秀之才,历百变而不渝者,组织干部,计画久远,分道进行,事有不统一者,未之有也。若徒以人为治,慕袁氏之所为,窃恐功未成而人已攻其后,况更以权利相号召者乎?数月来,弟之不能赞成先生者以此。……弟自闻先生组织会时,即日希望先生日加改良,不愿先生反对自己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复孙中山书》)


    惟兴素性迂拙,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虽以人之如何毁伤,亦不稍为之动。诚如来示所谓“人生以精神贯注而立,大事一线到底而成”,此堪自慰者。至于欲反对自己十余年所提倡之平等自由主义,不惜以权利相号召,效袁氏之所为,虽爱我如兄,兴亦不敢从兄之后。(《复刘承烈书》)


    黄兴断言二次革命“乃正义为金钱、权力一时所摧毁,非真正之失败”,国民党只要总结经验教训,发扬光大“素来所抱之主义”,依靠本党骨干,团结“异党之有爱国心者”,“计画久远,分道进行”,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黄兴还表示,“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坚持“平等自由主义”,反对袁世凯式的专制独裁。


    黄兴信奉卢梭的《民约论》,赞赏其关于权威和自由民主的关系的论述。卢梭认为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真正合法的权威只有一种,即建立在人们自由之上的权威。自由意味着民主。民主的制度是惟一可以既建立权威又不丧失自由的制度。黄兴所坚持的正是这样的民主制度,而孙中山却抛弃了民主原则,企图在剥夺党员自由平等权利、实行专制独裁的基础之上树立个人权威,结果不仅侵害了党员的平等自由权利,导致党的分裂,而且损害了个人声誉和革命事业。正如黄兴所说:由于“此不妥之章程”,使“吾党中分裂,于孙先生名誉有碍,党务亦因而不能统一,于国家前途亦有莫大关系”(《与梅培的谈话》)。


    由此可见,孙黄关于中华革命党组党原则之争,实质上是修正和坚持他们曾经共同倡导的“平等自由主义”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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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屋庄吉:操办孙中山与宋庆龄婚礼  

  在孙中山的革命生涯中,曾有一位生死之交,他不仅倾尽全力支援中国革命,而且还与孙中山结拜为义兄弟,这个人就是梅屋庄吉。
  

  梅屋1868年生于日本长崎,15岁时就瞒着父母,一个人偷偷跑到中国,准备干一番大事业。19岁的时候,梅屋前往美国学习摄影,后来到香港开了一家照相馆。在香港,梅屋结识了孙中山的老师康德黎。1895年,孙中山从檀香山回到香港,准备进行反清起义,但缺乏经费与武器。在得知这个情况后,康德黎在一次宴会上,介绍孙中山与梅屋相识。孙中山忧国忧民的拳拳之心深深打动了梅屋,梅屋于是对孙中山说:“你发动革命吧,我将以最大努力用资金来帮助你!”
  

   1905年,梅屋将自己的房子拿出来用于筹备中国同盟会,后来同盟会机关报《民报》的创刊与初期运营经费也由梅屋提供。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梅屋不顾自己已经债台高筑,急忙变卖家产筹得28万款项,其中17万用于武昌起义军,另外的11万用于其他革命活动。与此同时,梅屋还派摄影师拍摄辛亥革命的场面,保存了起义的一些珍贵历史画面。
  

   1913年,孙中山与宋庆龄相爱,对于这场年龄相差、辈分有别的恋爱,孙中山的同事都不赞成。梅屋在瞭解了两人的真挚感情后,不仅坚决站在孙中山一边,而且还积极筹备他们的婚礼。
  

   1915年10月24日,孙中山、宋庆龄的婚礼在梅屋家中举行。结婚后的第二天,孙中山与梅屋结拜为义兄弟,宋庆龄与梅屋夫人结为义姐妹。
  

  后来,孙中山回国组织政府,但他与梅屋依旧信函不断。1924年,孙中山在弥留之际,念念不忘梅屋,他问前来探望的日本友人:“烟波亭(梅屋的号)近况如何,前在神户未曾晤对,甚感遗憾。”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去世,第二天梅屋就收到孙中山儿子孙科的唁电。听闻噩耗,梅屋悲痛万分。
  

   1934年11月23日,梅屋因患癌症病逝,享年67岁。在葬礼上,中国政府特意送去青天白日旗和日章旗,以表彰梅屋对中国革命的贡献。

孙中山与中华革命党

   多年革命斗争的经验,使孙中山日益明确的认识到:革命事业要者有三,即立党、宣传、起义。④其中首要是立党。他坚信,只有以革命党为根本,才有希望重振精神,拯救革命于危难之际,完成铲除民贼、还我共和的重任。为此,孙中山不顾面临的种种困难,倾全力于创建中华革命党的事业之中。

   鉴于前车之失,孙中山提出了三条建党方针:一、改变不服从领袖的心理,绝对服从党魁命令;二、使以前散漫的组织,变得严密起来,团结起来;三、把党内一切不革命的分子、不纯粹的分子排除出去,正本清源。在孙中山的理想中,新生的中华革命党是一个“有统一的组织,坚固的宗旨,党员有纯洁的志趣”①,朝气蓬勃,具有旺盛战斗力的党。

   1913年9月27日,孙中山亲手拟定入党誓约,在东京“发起重新党帜”。②他严格规定,凡欲加入中华革命党者,无论其在党的历史及资格如何深久,皆须重写誓约,加按指模,以示坚决。这天,王统、黄元秀、朱卓文、陆惠生、马素首立誓约,成为中华革命党第一批党员。③其誓约全文如下:

   立誓人某某,为救中国危亡,拯生民痛苦,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附从孙先生,再举革命,务达民权民生两主义,并创制五权宪法,使政治修明,民生乐利,措国基于巩固,维世界之和平,特诚谨矢誓如左:

一、实行宗旨;

二、服从命令;

三、尽忠职务;

四、严守秘密;

五、誓共生死。

从兹永守此约,至死不渝。如有二心,甘受极刑。

中华民国省县(捺指模)

中华民国年月日

    孙中山特别在誓约中提出,“附从孙先生”及每人加按指模,本意想借此加强党的集中统一,纯洁党的组织。他说:“立誓约,订新章,一切皆有鉴于前车,而统一事权、服从命令为主要。”①入党者在誓约上打指模是克服异党入据,以伪乱真的现象,同时也表示加入革命的决心。②但是,由于孙中山片面地总结了二次革命失败的教训,甚至错误地认为服从他,就是服从他所主张的革命,服从他的革命,自然应服从他。这种思想驱使他固执地改变了同盟会时期民主选举的组织原则,而且还借用了旧式会党的落后组织手段。其结果使秘密发展中的中华革命党染上了宗派主义的色彩,这不但对他党有讨袁之心又有所归向者,表现为简单排斥,就连许多昔日风雨同舟的人也难以接受。一些老同盟会员指出,以党魁统一事权,则近于专制。中华革命党的发展,因此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但是也应看到,孙中山强调树立领袖的权威,同封建意义的独裁专制毕竟有着本质的区别。孙中山在革命处于低潮时这样做,也是用心良苦。正如他自己所说:“那时我没有法子,只得我一个人肩起这革命的担子,从新组织一个中华革命党。凡入党的人须完全服从我一个人。其理由既是鉴于前次失败,也是因为当时国内的新思想尚未发达,非由我一人督率起来,不易为力。”③他主动挑起再举革命的重担,希望最大限度地发挥领袖的作用。在近似于“专制”的落后形式后面,仍不难看出他为国为民的一片忠心。

    孙中山在开始发展党员的同时,在东京组织了通信机关,以调查亡命客人数,联络革命党人;随后又成立了“亡命客救护团”,办理流亡日本党员的登记、济助及归队工作。亡命客中,尤以下级军官为多。在失去组织联系、四散各方的情况下,时间一长,多数同志衣食无着,借贷无门,时逢冬季大雪,甚至有“不能向火而致疾者”。①孙中山下令择最困窘者,每人送学生装二套,按月发给津贴日币十五圆②,同时致函邓泽如,请南洋同志筹集资金相助解决。经孙中山等人的努力,多数亡命党人生活有了基本保障,精神也为之一振。孙中山激励大家:“猛力向前,应乎世界进步之潮流,合乎善长恶消之天理,则终有最后成功之一日。即使及身而不能成,四亿万苍生当亦有闻风而兴起者,毋怯也!”③

   在孙中山的感召下,越来越多的人增强了再举革命的信心。他们认识到“革命无领导,怕牺牲,不服从领袖,是断难成功的”④,大家的认识日渐统一,履行入党手续的人不断增多。继第一批入党同志之后,1913年10月陈其美、戴季陶等二十二人,11月邓铿等五十七人,12月夏重民等一百一十三人,在东京先后入党。⑤在国内,中华革命党在大连和上海建立了两个发展党员的据点。1913年10月,张人杰(静江)、蒋介石在上海入党。12月陈德出等六人在大连入党。此外,在菲律宾的吴宗明、郑国梁与在美洲的谢英伯,以及12月途经日本赴美的林森,也相继入党。①中华革命党不断发展扩充,三次革命的火种从日本逐渐向国内和海外蔓延开来。

当时,国民党海外支部多还存在。孙中山初意将海外支部也一律改为中华革命党。1914年初,他发给美洲支部三项指示:一、各埠党部取消国民党名目,自后一律须改称中华革命党;二、海外国民党员须一律重新填写中华革命党誓约及加盖指模;三、海外各党部应即设筹饷局。②后因美洲支部提出,为便利筹饷,须沿用国民党名义。孙中山接受了这个建议。4月18日,他致函邓泽如,阐述立党宗旨,委托邓泽如在南洋各埠,“本此宗旨,设各埠支部,以张党势”。③

   经孙中山等人几个月的宣传活动,流亡海外的革命党人,闻风倾慕,纷纷聚集到中华革命党的旗帜之下。至1914年4、5月间,入党者“先后已得四、五百人”。④为此,孙中山深感欣慰地说:“吾党分崩之象悉已消灭。”⑤他指示陈其美、居正、胡汉民、田桐、杨庶堪、周应时等人成立筹备委员会,讨论组织机构、干部选举、党员大会等问题,为成立中华革命党总部作准备。

   为进一步扩大宣传,5月10日在孙中山的主持下创办了《民国》杂志。胡汉民任总编,朱执信、田桐、苏曼殊、戴季陶、邵元冲、邹鲁、叶夏声为编缉。《民国》杂志发表文章,揭露袁氏“袭民主之名,行帝制之实”⑥的阴谋,并且针对革命党内一部分人存在的消极情绪,激励党员,应“发挥其能力,斩除其惰性,遇艰险而益厉,更丧败而益前”。①《民国》杂志社不但是舆论机关,也是中华革命党人的活动中心。孙中山等人经常在这里召开会议,讨论党内的重大问题。5月14日,孙中山指示:“本党干部未成立以前,组织一筹备委员会。”②16日,孙中山委任的筹备委员会委员柏文蔚、周应时、陈其美、刘承烈、邓家彦,胡汉民、杨庶堪、居正、侯度生、张肇基、凌钺、文群、陈扬镳、张百麟、田桐等,在《民国》杂志社召开第一次筹备委员会议。6月6日、孙中山在此召集陈其美、田桐、胡汉民等人讨论了中华革命党的干部人选,初步商定总理及各部部长名单。③21日,在《民国》杂志社召开了筹备成立中华革命党的党员大会。陈其美逐条说明了中华革命党总章,介绍了各部部长的人选,与会党员对上述问题也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经过半年多的努力,中华革命党正式成立的条件日趋成熟。

    1914年7月8日,中华革命党在东京筑地精养轩举行成立大会,首由居正说明成立中华革命党总部的理由和大会宗旨,接着孙中山当众入盟,宣誓就任总理,并发表了近二小时的演说。他激励大家“发挥爱国之心,舍弃私心私利,专心为民国谋取福利”。④最后孙中山号召全体党员:“在第三次革命兴起之际,务必团结一致,亲爱精诚,统一步伐,以国家百年大计为念,努力奋争。”⑤经过半年多流亡生活的革命党人,又重新聚集在一起,聆听孙中山的演讲,无不倍感振奋。随后陈家鼐、蔡锐霆、田桐、熊尚文相继发表演说,与会同志也都纷纷表示坚持革命的决心,会场出现一派热烈的气氛。大会结束时,一致通过了《中华革命党总章》。

   9月1日,中华革命党发布成立通告,将重整革命阵营的消息及该党的宗旨布达于世。总部陆续颁布了七十九次委任令,先后委任了八百三十二名各级干部①,其中总部各部部长人选为:总务部正副部长陈其美、谢持;党务部正副部长居正、冯自由;军务部正副部长许崇智、周应时;政治部正副部长胡汉民、杨庶堪;财政部正副部长张人杰、廖仲恺。在总部直接指导下,国内十八个省成立了支部。孙中山亲自委任了各省支部长,同时派遣党内骨干到海外各埠筹建支部。通过他们的努力,先后在海外建立了三十九个支部和四十五个分支部。中华革命党在海内外组织系统建立后,新党员也不断增加,逐渐发展到了一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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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中山的治国方略:军政、训政、宪政,此路线图明确指出步骤,在最终民主宪政之前,要由军政独裁统一国家,由一党专制训政国民,然后多党宪政。

   与始终坚持自己领导的治国方针相差十万八千里,拿军政替代其宪政思想,是无知。何况,革命党分派系实属正常,在军政期间组建军人党其要求严苛,哪里会像和平时期政党一样组织松散。

孙文的这个治国方略堪称伟大,虽然其并未实现。庆幸的是,其追随者实现了宪政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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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革命党总章》是指导党员进行革命实践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对党的宗旨、进行程序、组织等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集中体现了孙中山在政党建设方面的探索,有些方面较之国民党的纲领也有所前进。

一、重申民权主义。孙中山在最初阐述三民主义时,把推翻满清暴政,建立共和国作为民权主义的主要内容。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曾沉浸在民主战胜专制的喜悦之中,以为从此共和国将植根在中国的土地之上。然而,袁世凯“以一姓之尊而奴视五族”的惨淡的政治图景,无情地改变了他民族、民权二层已达,唯民生未做到的天真想法②,迫使他重新作出为实现民权主义而奋斗的决定。孙中山在总章中再度提出“本党以实行民权、民生两主义为

中华革命党各省主盟人、筹备处长、支部长、司令长官表:


注:一、本表只录第一任支部长。

二、资料来源:《干部委任令》,《革命文献》第45辑,第213

页;《总务部收信簿第一号》,《总务部机要处文件分发簿》,


引自《近代中国》第22期。


宗旨”①,这并非是简单的重复,而是集十几年革命成功与失败的经验,赋予了民权主义更深刻的内容。在总结辛亥革命失败原因时,孙中山惋惜地指出:“吾人虽革去满洲皇统,而尚留陈腐之官僚系统未予扫除。”①因此,孙中山在发动三次革命,为实现民权主义而斗争时,不仅揭穿了袁世凯独裁专制的实质及其帝制自为的阴谋,同时还告诫人们,只除去袁世凯一人,并不能完成再造共和的重任,只有同时清除其属下的全部官僚,才能保证中国不再蒙受此辈邪恶的影响。孙中山的这一思想,加深了民权主义的内在含义,使其有了更现实的社会意义。

实现民权主义的根本问题,是掌握国家政权。孙中山在总章中把《同盟会宣言》中所规定的革命程序,重新划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大阶段,并统称为“革命时期”,目的在于改变过去“《约法》之治”时造成袁氏篡权,约法却无能为力,反被袁氏废弃的被动局面。为避免历史悲剧重演,总章强调,训政时期不再以《约法》为依据,而是“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②以此加强党在巩固政权时的地位和领导作用。虽然这些规定存在着轻视人民群众力量的消极方面,但在探索如何巩固政权,如何实现民权主义的道路上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二、在思想上,强调恢复同盟会时的革命精神;在组织上,强调党的集中统一。孙中山认为,国民党丢掉了同盟会时代的革命精神,致使内部鱼龙混杂,组织涣散,不攻自溃。所以,孙中山在重建新党时特别指出:政党中最要紧的事,是各位党员有一种牺牲精神。③当革命处于艰苦时期,立志加入中华革命党者,“只有牺牲,没有权利”④。因此,入党本身就是能否保持革命精神的一次严峻考验。孙中山强调指出:“中华革命党唯一宗旨,是以革命精神图主义之实现者”①,谁志愿加入中华革命党,必须明确地表示他是革命党员,“如果不愿意挂革命党党员的招牌的人,尽管不进党好了”②。为此,总章中明确规定:“凡进本党者,必须以牺牲一己之身命、自由、权利,而图革命之成功为条件,立约宣誓,永远遵守。”③只有每个党员真正具备了这样的革命精神,才能有效地保证党内纯洁,使新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

在组织上,孙中山把革命党能否统一,看作革命事业能否成功的关键。他说:“革命党能统一,则革命事业已成功过半矣;不能统一,则即使成功,等于第一次,其结果亦必如今日矣。”④为改变前期内部意见分歧的弊病,孙中山规定加入中华革命党者,“首以服从命令为唯一之要件,凡入党各员,必自问甘愿服从文一人,毫无疑虑而后可”。⑤值得惋惜的是,孙中山从痛苦的失败中换取的正确认识,却以绝对服从领袖个人的落后形式表现出来。目的和手段的矛盾,正是孙中山建党时矛盾思想的反映。孙中山为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而奋斗,但又痛感西方的议会民主在中国难以抵御旧势力的冲击。他无法解决这一矛盾,只有以集权于个人的方式,来强化党的统一。正如他自己所说:“吾人亦本素所怀抱平等自由主义,行权于建设之初期,为公乎?为私乎?以待天下后世之论定可耳。”⑥诚然,孙中山的这种作法是不足取的,但是在建党时,他力图从组织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也是当时斗争的迫切需要,这对于纯洁党的组织,使全党在统一的指挥下发挥更大的作用,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这是应当予以肯定的。

三、坚持武装斗争。二次革命失败,使资产阶级革命派深知,欲雪癸丑之耻,竟辛亥之功,只能以武力推翻袁氏的反动统治。孙中山强调“以军事为先决问题”,把武装讨袁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十分重视建立革命的武装力量。他说:“国事未定,则吾人须有不可侮之实力,质言之,即是武力。”①《中华革命党总章》中也明确规定,本党“以积极武力,扫除一切障碍,而奠定民国基础”②。

为解决中华革命党的建军指导思想及一系列军事问题,孙中山在1914年初便开始编写《革命方略》。4月初,他把已写完的《革命方略》初稿,秘密散发给党内核心人物,并逐条加以说明,征求他们的意见。③从9月至11月,孙中山在东京召集陈其美、胡汉民、许崇智、戴季陶、廖仲恺等人,开了十七次会议,对《革命方略》进行了逐章逐节的认真讨论。《革命方略》分为六篇,其中对革命军的目的、服制、勋记、饷项,军政府的组织,军律,军法,举义前后之要务,攻取响应之要点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这是资产阶级革命党最完备的一部军事著作。《革命方略》指出:“推翻专制政府,建设完全民国,启发人民生业,巩固国家主权”④,是中华革命军的最终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华革命党倾全力发动武力讨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