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年取名有骞字的男孩:《荆棘之城》3——《Fingersmith》原著小说中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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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 第七章
  在我的最初,我想我非常了解。那是我第一个错误。
  在我的想象中,有一张桌子,桌上都是血。我母亲的血。好多血,那么多血,多到令我觉得,那血如墨水般流动起来了。我想,为保护桌下地板,一个女人在下面放了个瓷碗,如此一来,我母亲惨叫的间隙也不平静了——滴答,滴答——那是血滴落的声音,如同机械交错的钟摆声。
  滴答声之外,有隐约的哭喊,那是疯子在尖叫,护士在呼喝怒斥。这是一座疯人院。我母亲是个疯子。那桌上有皮带,以防她挣扎着跳到地上;还有一条皮带捆住了她的嘴和下巴,免得她咬自己舌头。
  我出生的时候,母亲就被皮带绑起来了,她们怕她把我扯成两半。她们把我放在母亲胸前,我的小嘴寻找到母亲的乳房,我吮吸起来,屋里顿时安静下来,只有那个声音,母亲的血滴落的声音——滴答,滴答——这节奏宣告了我生命的起点,和母亲生命的终点。因为随即,滴答的节奏减慢了。我母亲的胸脯升起,落下,又升起;又落下——永远地落下了。
  我感觉到了,我吮吸的更用力,她们把我从她身上抱开。我哇哇大哭,她们就打我。
  作为疯人院护士们的女儿,我度过了生命中的头十年。我相信她们是爱我的。病区里有只虎斑猫,我想她们看待我,如同看待那只猫,用丝带打扮一下,把我当宠物养着。
  我穿着蓝灰色袍子,式样跟她们的一样,再围上围裙,戴顶护士帽。她们给我一条带子,上面有个钥匙环儿,拴着些小钥匙,她们还叫我“小护士”。护士们轮流带我睡觉,她们在病区值班,我就在后边跟着。疯人院很大——我觉得,对幼小的我而言,似乎更大——病区分成两半,一边关女疯子,一边关男疯子。我只能看到女疯子,我从不把她们当回事儿。有的疯子会象护士一样,亲我抱我;有的疯子会抚摸着我的头发,涕泪横流。我让她们想起她们的女儿。也有些疯子很难伺候,护士们叫我勇敢地面对她们,还给我一根趁手的木棍教训她们,看到我教训疯子,护士们笑做一团,说从没见过这么滑稽的事。
  由此,我学到纪律和秩序的雏形,顺理成章地,我领会到对待疯子的态度。这些都很有用,后来都用上了。
  等我年岁成长,心智渐开,她们给我一个金质项圈,据说是我父亲的,里面有我母亲的小画像,于是我明白了,我是个孤儿;不过,从未领略过双亲挚爱——又或许,是从众位母亲身上领略到太多宠溺——我并未因此感到烦恼困惑。
  我想护士们供我穿衣吃饭,就是出于喜爱我。我是个相貌平常的孩子,然而,在那个没有儿童的世界里,我被当成个小美人。我有歌声般甜美的声音,还有一双能识文断字的眼睛。
  我曾以为,我要一辈子做护士,安心情愿地戏弄着那些疯子,以此终老。在我九、十岁的年纪,护士们和我都坚信这一点。
  十一岁时的某天,我被护士长叫到办公室。我以为她要给我开小灶。我想错了。她没给我开小灶,而是不同寻常地问候我,却并不看我的眼睛。她旁边还有个人——她说是一位绅士——不过当时,这个词语对我来说无关紧要。很快,这个词对我就意味深长了。
  “走近点,”护士长说道。绅士在一旁看着。他穿黑色套装,戴一双黑色丝手套,手持一根象牙把手的手杖,人斜斜地支在手杖上。他头发黑白相杂,面颊苍白,双眼完全隐没在一副墨水镜后面。
  普通人家的小孩见到他,难免心生畏惧,可我不是普通人家的小孩,我无所畏惧。
  我径直走到他面前,他张开嘴,舌头舔了一下嘴唇,他舌头尖上是黑的。
  “她人虽小,”他说道;“走路动静倒不小。她声音怎么样?”
  他语音低沉震颤,语气幽怨,仿佛瑟瑟发抖的人影。
  “跟这位绅士说句话吧,”护士长静静说道。“说你好不好?”
  “我非常好,”我说道。或许是我语气太坚决,这位绅士惊得缩了一下。
  “好了好了。”他抬起手说道。然后他又说:“我希望你说话能轻一点,我希望你能点头?”
  我点头。“哦,是的。”
  “我希望你能安静点?”
  “我能。”
  “那就安静点。——这样好多了。”他转过去朝着护士长。“我看她样貌跟她母亲一样。很好。这能时刻提醒她,她母亲的厄运,也免她重蹈覆辙。她嘴唇太丰满,食言而肥,不过我丝毫不介意。还有她的后背,软绵绵的,太懒散了。她的腿是怎么回事?我可不想要个粗腿姑娘。你为什么要把她的腿藏在那么长的裙子里边?我这么要求过吗?” 护士长脸上变了颜色。“先生,这是护士们拾掇着玩的,让她跟这里人穿的一样,没坏处的。”
  “我付钱给你,就是让护士们拾掇着玩?”
  他手杖在地毯上点了点,动了动下巴。他又转向我,嘴里还在跟护士长说话。他说道,“她读书如何?她的手漂亮吗?来,给她一段文章,让她念给我听听。”
  
  护士长递给我一本打开的《圣经》。我念了一段,绅士又被惊得缩了一下。“轻点!轻点!”他不停地说道,直到我喃喃低语。然后他让我把那段写下来,他在旁边看着。
  等我写完,他说道,“女孩子的手,压印刷线太用力了。”他嘴上虽这么说,语气却颇愉快。
  我也颇感愉快,从他的话语中,我领会到,我写在纸张上的字迹,犹如天使字迹般美好。而后来,我宁愿此刻我写的都是鬼画符,把纸搞的墨迹斑斑,一塌糊涂。
  美好的字迹正是我悲剧的缘起。
  这位绅士重重地倚在手杖上,头低下来,在他眼睛腿儿后面,我都能看到他那没有血色的眼眶。
  “好的,小姐,他说道。“你愿意跟我走,住到我家里吗?注意,不要冲我撅嘴巴!没礼貌。你愿意跟我走,学着知书达礼吗?”
  他有点惹恼我了。“我压根就不想去。”我当即回道。
  护士长说道,“真丢人,莫德!”
  这位绅士鼻子嗤了一声。“也许,”他说道,“她遗传了她母亲不祥的性情,她至少遗传了她秀丽的脚。所以你就喜欢跺脚,是吗?好的,我的房子很大,我们可以在远离我灵敏双耳的地方,给你找个房间,随你跺脚。你可以让自己融入那儿,适应那儿,没人会注意到你;或许我们应该注意到你,你这么小,我们可能会忘了喂你吃饭,然后你就会饿死。你以为如何?嗯?”
  他站起来,掸掸外套上的灰尘,外套上其实没有灰。他给护士长做指示,再没看我一眼。等他走了,我把刚才念的《圣经》抓起来扔到地上。
  “我才不去!”我叫道。“他支使不了我!”
  护士长把我拽到自己跟前。我曾见过她对狂躁的疯子抡鞭子,而此时,她把我捂在身前的围裙里,象个姑娘一样哭哭啼啼,神色严峻地跟我说,在我舅父的家里,我的未来会如何。
  有些人要吃小牛肉,就让农夫为他们饲养小牛。我母亲的兄长让疯人院的护士为他养育我。现在他要带我回家,准备让我任他宰割。
  忽然间,我得脱下我的小袍子,放下我的钥匙环,我的小木棍:他交给他女管家一套衣裳,叫她把我打扮成他喜欢的样子。她给我带来靴子,羊毛手套,和一件浅黄色袍子——一件可恨的、女里女气的袍子,裙摆裁到小腿,袍子从肩膀到腰的部分被骨片撑的硬邦邦。女管家带子拽的太紧,我抱怨起来,他拽的更紧了。护士们望着她,叹着气。到她要带我走的时候,护士们过来亲我,眼睛躲闪着,不敢看我。然后,其中一个护士迅速拿出一把剪刀,举到我头上,剪下我一绺头发装进一个小盒子里;这一来,别的护士见了,她们夺过她的剪刀,或者掏出自己的小刀和剪子,又揪又拽,又割又剪,直到我的头发见了根儿。掉落的发丝也令她们纷纷伸出手来你争我夺,吵吵闹闹不亦乐乎,象争食的海鸥一样——她们的吵闹让关在病房里疯子们激动无比,疯子们也尖叫起来。
  我舅舅的仆人赶忙把我从她们身边抢过来。她带来一辆马车和一个车夫。疯人院的大门在我们身后重重关上。
  “在这么个鬼地方养育小姑娘!”她说着,拿出一块手帕按在嘴上。
  我是不会跟她讲话的。我的新袍子太窄,箍得我呼吸急促,靴子磨脚,羊毛手套扎手——最后我摘下手套。她颇为得意地看着我这么做。“发脾气了,是不是?”她说道。她有个装毛线活儿的篮子和一包吃的。那些吃的是面包卷儿,一小袋盐和三个煮鸡蛋。她把两个鸡蛋放在裙子上滚了滚,磕破蛋壳儿。蛋壳儿里的蛋青是灰白色的,蛋黄煮的太干,都成了粉末样儿。那气味我永志不忘。她把第三个鸡蛋放在我腿上。我是不会吃这个蛋的,只让鸡蛋在我裙子上摇摇晃晃,直到蛋摔到地上,弄脏了马车地板。“哎,哎,”她见状说道。她取出毛线活儿,织了一会儿头就垂下来,她睡着了。我坐在她身边,心中悲愤难抑。马走的很慢,旅程似乎颇为漫长。有时我们穿过树林。这时,我看见我的脸在车窗玻璃上的倒影,昏暗如血。
  除了我出生的那座疯人院,我再没见过其他房子。我习惯了疯人院里的严酷无情和孤立隔绝,习惯了高墙,紧闭的窗户。到舅舅家的第一天,那宅子的巍然架势就把我镇住了,令我惊惧交加。
  马车在一个门口停下来,高高拱起的大门从正中间缓缓开启:我们注视着门,那门被人从里面吃力地拖动着,似乎还有些抖。开门的男人身穿黑色丝绸马裤,戴着顶扑了粉的帽子。
  “那是魏先生,你舅舅的管家,”那女人说道,她脸凑到我的脸旁边。魏先生观察着我,又看看她;我想她肯定使了什么眼色。车夫为我们放下踏步,不过我才不让他碰我的手呢;魏先生向我鞠躬,我想他这么做纯粹出于揶揄——因为有许多次,我看到护士们嬉笑着给女疯子行屈膝礼。他示意我从他面前走过去,走进漆黑的屋子,我浅黄色的袍子好象被黑暗淹没了似的。
  当他关上大门,那片漆黑立时更加深沉了,我感觉耳朵里满满当当的,仿佛被注入了水或蜡。那是寂静,是我舅舅在他家里精心营造的寂静,正如别的男人在家里养葡萄藤和会开花的爬山藤一样。
  那女人带我走上楼,魏先生在一旁看着。楼梯台阶不是很平,地毯不时绊到我,新靴子让我走起来很笨拙,我还摔倒了一回。
  “起来,孩子,”我摔倒时,那女人说道;此时她手放在我身上,我就不再挣脱了。我们走了两段楼梯,越走越高,我越来越害怕——天花板高高在上,那墙壁跟疯人院里光秃秃、未经装饰的墙完全不同,挂满了肖像,盾牌,生锈的刀剑,还有摆着动物标本的支架和盒子。楼梯盘旋而上,把大厅四周变成了画廊。每个转弯处都有走廊,在走廊的阴暗处,有些面容苍白的仆人站在那儿,半个身子隐没在黑暗里——就好象蜂巢里待孵化的蜂蛹——探头探脑地张望着,看着我行进在这个房子里。
  而我不知道他们是仆人。我看到他们的围裙,还以为他们是护士。我想那些阴森的走廊里肯定有好多房间,关着安静的疯子。
  “他们看什么?”我对那女人说道。
  “看什么,看你,”她答道。“看你是不是生的跟你母亲一样漂亮。”
  “我有二十个母亲,”我闻言说道;“我比她们都漂亮。”
  那女人停在一扇门前。“人漂亮是因为举止漂亮。”她说道。“我是说你死去的亲生母亲。这就是她的房间,现在是你的了。”她把我领进屋,然后又领进旁边的更衣室。
  窗户在咔哒作响,仿佛被拳头敲打着。即使在夏季,这房间里也很冷,而现在是冬天。我走近燃着小火的壁炉——我个子太小,够不着壁炉上的镜子,看不到自己的脸——站在那儿,瑟瑟发抖。
  见我往手里呵气,那女人说道,“应该戴着你的毛手套。”
  她取下我的斗篷,说道,“这个可以给英克尔先生的女儿穿。”她又结开我的发带,用一把缺了齿的梳子给我梳头。当我推开她时,她说道,“想推就推吧,这样只会伤害到你自己,又伤不到我。怎么搞的,这些女人把你脑袋搞成什么样了!谁见了都会以为她们是蛮子。她们把你搞成这样,我怎么才能看到你整齐的样子?这可真没法说。好,看这个。”她钻到床下。“让我们看看你的夜壶。过来,别傻瓜样儿的扭扭捏捏了。你以为我没见过小姑娘撩开裙子解手吗?”
  她双臂叠在胸前,望着我,然后用水打湿一块布,给我洗脸洗手。
  “我还在这儿当礼宾女仆的时候,就见过他们这样帮你母亲洗漱。”她说道,
  “她比你还难伺候,他们在那个疯人院里没教过你,在你房间里该有什么规矩吗?”
  我渴望我的小木棍在手边,那我能让她尝尝我都学了些什么规矩!不过我也留意过疯子们,我知道如何佯装放低身段,伺机抗争。
  最后她终于擦着手从我身边走开,
  “神啊,这孩子!你舅舅带你来这儿,我希望知道他自己在干什么,他似乎想把你调教成大家闺秀呢!”
  “我不想做大家闺秀!”我说道。“我舅舅支使不了我。”
  “我得说,在他家里,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她答道。“都这会儿了!你把我们耽搁到这么晚!”这时,一阵喑哑钟声传来,钟声响过三下。那是个时钟;而我将此理解为给屋子里人发信号,因为我听类似声音成长起来,钟声告诉疯子们,起床,穿衣裳,做祷告,吃晚饭。而此刻,我以为,就要看到疯子们了!
  可当我们走出房间,宅子里跟先前一样冷清寂静,连张望我的仆人都不在了,都休息去了。我的靴子又绊到地毯上。
  “走路轻点!”那女人攥住我的胳膊低声说道。 “这是你舅舅的房间,瞧。”
  她敲门,随后带我进去。多年前,他就把窗玻璃漆上了,冬日太阳照在玻璃上,房间里浸着奇异的光线。墙壁上黑压压的都是书。我以为那都是一种中楣或者雕饰。我只认识其中两本书,一本书脊皱着的黑皮书——那是《圣经》。另一本是赞美诗集,粉色的,人们认为适合给狂躁病人看。我以为印在书上的话都是真的。
  那女人让我挨着门站好,她站在我身后,手象鸡爪一样抓着我肩膀;被他们称为“你舅舅”的那个男人,从他书桌后面站起来,书桌上到处是成堆的纸。他头戴一顶绒帽,帽上悬着一根磨得起毛儿的绳,绳端系了束流苏。
  他眼睛上戴着另一副颜色稍淡的墨水镜。
  他朝我走过来,动动下巴说道,“那么,小姐,她脾气如何?斯黛尔太太?”他问道。
  “很不好,先生。”
  “我看得出,从她的眼睛里。她的手套呢?”
  “扔到一边儿了,先生。不肯戴手套。”
  我舅舅走近了,“令人不快的开始,把手给我,莫德。”
  我才不会把手给他。那女人抓住我胳膊,掰着我的手腕,把我的手拽出来。我的手很小,肥肥的指节上有肉窝。我以前用疯人院的劣质肥皂洗手。我指甲里是黑的,那是疯人院里带出来的泥。我舅舅拈着我的手指,他手上有一两块墨水印。他摇摇头。
  “瞧,我怎能这双粗糙的手染指我的书?”他说道,“我应该叫斯黛尔太太帮我找个保姆。我不该给她手套,让这些粗糙的手指变的细腻。不过,我还是会把你的手变细腻的。瞧这儿,我们怎么才能不用手套,又能让儿童双手细腻呢?”他手伸进外套口袋,掏出一样东西——那是藏书家们用的一种家什——一根穿着金属珠子的绳子,珠子上紧紧包着丝线,这可以压住飞起的书页。他把这绳子挽了个环儿,拿在手中掂量了一下;然后挥着它,又准又狠地抽到我长着肉窝的手指上;在斯黛尔太太的协助下,他又抽了我另一只手。
  那串珠子如同一根鞭子,而包在珠子外面的丝线可以防止皮开肉绽。抽第一下,我象只小狗一样叫起来——为了疼痛,愤怒,和震惊。
  这时,斯黛尔太太放开我的手腕,我把手指放到嘴边,哇哇大哭起来。
  我舅舅被我的哭声惊得退了一步,他把那串珠子放回口袋,手捂住耳朵。
  “安静!姑娘!”他说道。我摇头,抑制不住地哭叫。斯黛尔太太掐了一下我肩膀,却让我哭的更凶了。这时,我舅舅又要掏出那串珠子,我终于停住了。
  “好了,”他轻轻说道。“以后你还会忘记戴手套,嗯?”
  我摇头,他几乎要笑了。他望着斯黛尔太太。“你会让我外甥女时刻不忘她的新职责吧?我希望她温顺些。我家里不能有人大发雷霆,狂怒咆哮。很好。”他挥手。“现在,让她留在这儿。记住,别走的太远!你应该不离她左右,免得她变野了。”
  斯黛尔太太行了个屈膝礼,又掐了我一下。天上流云蔽日,黄色的窗玻璃时明时暗,不停变幻。
  女管家走后,我舅舅说道,“现在,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带你来这儿?”
  我把深红色的手指放到脸上,擦擦鼻子。
  “为了让我变成大家闺秀。”
  他干笑一下。
  “为了让你变成一个秘书。看到这些墙了吗?你看到什么?”
  “木头,先生。”
  “是书,姑娘。”他说道。。他走过去抽出一本书打开。那书封面是黑色的,看封面我认出那是本《圣经》。其他的书,我推断,都是赞美诗集。我猜想那些赞美诗集,统统是,按照颜色不同分类放置,或许是为了适应不同程度的疯病人。我想到这一点,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我舅舅手拿着书,举到胸前,轻叩着书脊。
  “你看到这个书名吗?姑娘?一步也别动!我要你读出来,没要你跳起来。”
  可那书离我太远。我摇摇头,感觉泪珠儿去而复返。
  “哈!”我舅舅见我不高兴,不由叫道。“我说你看不到,看下面,小姐,地板上。下面!这边!看到你鞋边上的手吗?那手是照我吩咐放的,为此我咨询过一位眼科大夫——看眼睛的大夫,这些书非同寻常,莫德,不能给寻常人看。如果让我看到,你越过那个手指尖,我会用对家里仆人一样的家法对待你——用鞭子抽你眼睛,抽到你眼睛流血。那只手标出此地的清白界限。很快,你就能越过那只手;不过得有我的吩咐,等你做好准备。你明白吗?嗯?”
  我不明白。我怎么能明白?不过我已变得谨慎小心,我不懂装懂地点点头。他将书放回原处,摆弄了一会儿,将那本书的书脊对正。
  那本书的书脊精美考究,而且——很快我就会知道这本书了——是他最珍视的一本书。那书名为——不过此时我仍保有懵懂纯真的天性;尽管上天并未令我将此天性保持太久。
  我舅舅言罢似乎就忘了我。我立着待了一刻钟,他才抬头望见我,挥手命我离去。
  我奋力拉开房门的铁把手,合叶的摩擦声又让他吓了一跳;待我关好门,斯黛尔太太从暗处闪身上前,领我到了后楼梯。
  “我猜你饿了。”我们下楼时,她说道。“小姑娘老是要饿,我敢说,现在你见了白煮蛋要感激不尽了。”
  我是饿了,可我是不会承认的。她摇铃唤来个姑娘,这姑娘端来一块饼干和一杯甜丝丝的红酒。她把这些东西放在我面前,笑面相迎。不知何故,那笑脸比曾经的掌掴更叫我难以忍受。我觉得我又要哇哇大哭了,然而我伴着饼干强咽下泪珠儿,那姑娘和斯黛尔太太站在一处,窃窃私语,留意着我。后来她们把我独自留在房中。房间渐渐昏暗下来。我躺在沙发上,头枕垫子,把我的小斗篷披在身上,绻着受伤红肿的小手。红酒让我昏昏睡去。等我再次醒来,我见到晃动的人影,见到斯黛尔太太拿着灯站在门口。
  一阵惶恐袭来,我彻底清醒了,我感觉我睡了好几个小时。我想时钟刚刚敲过。我相信这会儿得有七点或者八点了。
  我说道,“现在我想,你是否行行好,带我回家吧。”
  斯黛尔太太笑了,“你是说那个疯人院?和那些粗俗的女人?”
  “我想她们想念我了。”
  “我得说她们很乐意摆脱你——你这个肮脏的白脸小东西。过来。到睡觉时间了。”她将我从沙发上捞起来,开始帮我解袍带。我使劲推开她,还打了她一下。她抓住我胳膊,扭成麻花。
  我说道,“你不能伤害我!你跟我什么关系也没有!我要我妈妈,她们爱我!”
  “这才是你妈。”她扯出我颈项上的小画像说道。“在这儿你就这一个妈。你应该感到庆幸,你还见过她的脸。现在,站着别动。你必须穿这个,这能让你有个大家闺秀的形象。”
  她取下我硬邦邦的浅黄色外衣和所有亚麻内衣。然后她将我紧紧捆到一件女士胸衣里,这胸衣箍我比那袍子还紧。胸衣之外,她又给我穿上件睡衣。手上给她套了一双白色手套。此时我只有脚还光着。我倒在沙发上,又踢又拽,想摆脱这些劳什子,她把我拎起来,摇晃两下,再一动不动地抓着我。
  “瞧这儿,”她说道,她面颊红里透白,呼吸重重地冲到我脸上。
  “我有过一个小女儿,她死了。她有一头漂亮的黑色卷发,性情象小绵羊一样乖巧,为什么黑头发好脾气的孩子就得死呢?我也说不清。为什么你妈妈那么有钱,却变成废人,死掉了,而我呢,我得看护着你,让你的手指变的细腻光洁,把你养育成大家闺秀,这真让人想不通。你就尽管哭吧,尽管抹眼泪吧,你怎么使坏,也休想让我的铁石心肠变成菩萨心肠。”
  她把我拎起来,带我进了更衣室,将我扔到又大又高,满是灰尘的床上,然后放下床帷。壁炉墙上有扇门:她告诉我那门通向另一个屋子,有个坏脾气女孩睡在那个屋子里。那个女孩夜里会听着动静,如果我有任何不乖,不安生,不安静,她都能听到,她手劲非常大。
  “祈祷吧,”她说道,“请求圣父宽恕你。”
  说完她提灯离去,我被投入到可怕的黑暗中。
  我觉得如此对待一个孩子,实在骇人听闻。即使现在,我仍觉得这十分可怕。我躺在床上,心中充满悲伤和恐惧,我竖起耳朵聆听这寂静之声——我空前的警醒,不适,饿,冷,孤独,这黑暗如此深沉,连我眼睛闭起带来的一片黑都无法与之比拟。身上的胸衣箍着我,我象被个拳头攥住了,我那被强行塞进手套的手指上,伤处开始隐隐作痛。时不时传来时针转动的声音,还有报时的钟鸣声;我想象着,这宅中某处有疯子在走动,旁边还有照看他们的护士。从如此想象中,我尽力汲取着安慰。
  我开始对这个地方的规矩好奇起来。
  或许在这里,他们允许疯子四处乱逛;或许某个疯女人会走错房间,走进我的屋子?或许睡在隔壁的那个坏脾气女孩自己就是疯子,她会跑过来,用她有力的双手掐死我!实际上,我心头一冒出这个念头,就立即听见一些令人窒息的动静,就在旁边——不合常理地,在向我靠近:我想象着无数鬼祟的身影,他们面孔贴在床帷上,无数摸索着的手。我开始哇哇大哭,我身着的胸衣箍得太紧,想哭也不得便,泪珠儿来的有点不可思议。我期望能静静躺着,这样潜伏着的疯女人们就猜不到我在那儿了,可我越是想安静,就越是怕的难受。过了一会儿,一只蜘蛛还是一蛾子掠过我的面颊,我以为那只要扼杀我的手终于来了,惊慌中我猛地抽搐起来,而且,我估计,我还尖叫起来。
  那边传来开门的声音,接着光线从床帷间透进来。出现了一张面孔,这张面孔凑近我的脸——那是一张好看的面孔,不是疯子的脸,而是早先给我午茶端来饼干和甜酒的那个姑娘。她穿着睡衣,头发披散着。
  “现在,好了,”她轻柔地说道。她的手一点也不硬。她把手放在我头上,拍拍我的脸,我平静下来。我的泪珠儿顺势滑落,我说我被疯子吓住了,她笑起来。
  “这儿没疯子,”她说道。“你把这儿当成另外一个地方了。现在,你给人从那儿带出来,是不是很开心?”我摇摇头。她说道,“好,你就是觉得这里有点怪,你马上就会习惯这儿的。”
  她拿起灯,我见状立即开始嚎啕。——“干嘛,你应该立马睡觉!”她说道。
  我说我不喜欢黑暗,我说我害怕一个人躺着。她犹疑一下,大概想起了斯黛尔太太。可我敢说,我的床比她的床软和,还有,正值冬季,寒冷令人心生惧意。最后她说她可以陪我躺着,直到我睡着。
  她吹熄了蜡烛,我嗅到黑暗中飘散的烟火味儿。
  她告诉我她名叫芭芭拉。她让我把头靠在她身上。她说道,“瞧,这儿不是跟你以前的家一样好吗?难道你不喜欢这儿?”
  我说如果她肯每天晚上陪着我睡,那我还是有点喜欢这儿;听了这话,她又笑,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到鸭绒床垫上。
  她立时就睡了,象女仆那样睡的很香。她闻起来有股紫罗兰面霜的味道。
  她睡衣胸前有些带子,我用戴着手套的手把这些带子揪出来,在等待睡意降临的空挡里,我就握着这些带子——仿佛那是我堕入无边黑暗时的救命绳。
  我跟你说这些,是想你明白,曾经有怎样的苦寒磨砺,才令我成为我。
  第二天,他们让我待在那两间阴冷的屋子里,做针线。那时我忘记了夜里对黑暗的恐惧。因为戴着手套,我笨手笨脚的,针老扎到我的手。“我干不来!”我撕扯着手中的布料叫道。斯黛尔太太就打我。我的袍子和胸衣太硬,她打我的背,反倒打疼了自己的手。由此我得到些许安慰。
  我到这儿最初的那些日子,经常被他们打。不然还能如何呢?我曾有过生龙活虎的生活,有过在病区的玩闹,有众位母亲的溺爱;如今,我舅舅这里噤若寒蝉、千篇一律的生活逼迫着我削足适履,令我虚火旺盛。我是个可爱的小孩,我想,我是被种种约束激得野性大发。
  我把茶杯和餐盘扫翻在地,我躺到地上,跺脚撒泼,靴子也被我踢飞了,我尖叫不止,叫到喉咙出血。我激情四溢,却遭遇到一次比一次重的惩罚。我被捆住手,封住嘴,我被关进黑房子,或者壁橱。有一次——弄翻了蜡烛,烛火烧着了椅子上的流苏,冒出烟来——我被魏先生带到花园,他带我走过一条僻静的小路,走到冰室。现在我不记得那地方的寒冷;我记得灰白色的大冰块——我当时觉得那冰象水晶一样洁净无瑕——在清冷的寂静里,冰水滴答作响,就仿佛有许多的钟表。冰水滴答了三个小时。等斯黛尔太太过来放我出去时,我已蜷成一团,站也站不直了,人象被他们灌了蒙汗药一样虚弱无力。
  我想她被我吓坏了。她悄悄地把我从仆人楼梯带回去,跟芭芭拉一同把我泡到热水里,拿出全副精神帮我揉搓胳膊。
  “如果她手没用了,我的上帝,他会让我们永世不得翻身的!”
  见她惊慌,是件令我颇感快意的事。此后一两天里,我抱怨手指疼痛,身体虚弱,就眼着她干着急;后来我得意忘形地掐了她——掐一回她就知道我手上多有劲儿了,然后马上又惩罚我。
  这种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大概有一个月;然而以我幼小的目光看来,这段时光格外漫长。
我舅舅一直静候着,正如静候一匹烈马放弃抗争。他时不时地命斯黛尔太太带我去他书房,询问她我有何进展。
  “现在如何?斯黛尔太太?”
  “还是很糟糕,先生。”
  “还是很好斗?”
  “好斗,还有暴躁。”
  “你跟她动过手?”
  她点头。他把我们打发走。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坏脾气大发作,更多的愤怒和泪珠儿。
  晚上,芭芭拉大摇其头。
  “一个小姑娘怎么会生得这样淘气!斯黛尔太太说她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小鞑子,你为什么不能表现得好点?”
  我表现得很好,在我以前的家里——大家都看到,我得到过怎样的奖赏!
  第二天,我弄翻夜壶,还用脚把秽物踩到地毯里。斯黛尔太太见状举起双手,尖叫起来,随即给了我一耳光。接着,她把衣衫不全又头昏眼花的我拖出卧室,拖到我舅舅的书房。
  我舅舅见到我们,又惊得一退。“神啊,这是什么?”
  “噢,可怕的事儿,先生!”
  “就是她闹事了?你带她来这儿,万一她发作起来,我的书可如何是好?”
  他让她讲明原委,眼睛始终盯着我。我身子僵硬地立着,手捂着发烫的脸,暗淡的头发披散在肩上。
  最后,他取下眼镜,闭起双眼。他眼睛赤裸裸地呈现在我面前,眼睑非常柔软。他伸出大拇指和沾着墨迹的食指,捏捏鼻梁根儿。
  “好,莫德,”他边捏边说道,“这是件令人遗憾的事。斯黛尔太太,还有我,还有这里所有人,都在等你表现好起来,我曾寄希望于那些护士们,能把你教的比现在好点,我曾希望能发现你的温良性情。”他走到我面前,眨眨眼睛,把手放在我脸上。“不要退缩,姑娘!我就是想看看你的脸,我想你的脸很烫。好了,斯黛尔太太的手很大。”他环顾身边。“来,我们用什么给你脸降温呢?嗯?”
  他有一把细长的黄铜刀,刀刃很钝,裁纸用的。他弯下腰,将刀背贴在我脸上。他手势轻缓,却令我恐惧。他声音象姑娘一样柔和。他说道,“看到你受罪,我很遗憾,莫德。我确实感到遗憾。你以为我想要你受罪吗?我怎么会那么想呢?只有你这么想,因为是你自讨苦吃。我想你肯定喜欢挨打——有没有凉一点?”他把刀背翻过来,我胳膊上泛起一阵寒意。他又开口。“都在等着,”他重复道。“等你表现好起来。是的,我们善于等待,在布莱尔。我们可以等,等啊等啊等。斯黛尔太太和我的仆人们拿了钱,就是干这个的;我是学者,我天生就善于等待。看看这儿,看看我的收藏吧。你觉得没耐心的人能做到这样吗?这些书都是从隐秘途径慢慢落到我手里的,我可以气定神闲地等很长时间,就为得到那些比你还可怜的书籍!”他干笑起来,笑声或许曾经也丰润过;他把刀尖移到我下颚上,顶起我的脑袋,端详着我。然后任刀滑落在地。他走到一旁,把眼镜的金属丝腿架到耳后。
  “斯黛尔太太,我建议你用鞭子抽她。”他说道,“如果她再惹麻烦。”
  也许儿童都象烈马一样,都会放弃挣扎,终被驯服。我舅舅又回到他的故纸堆里,把我们打发走了。我温顺地回去做针线。使我恭顺的并非对鞭打的恐惧,而是我认识到耐性的冷酷之处。再没什么比偏执狂的耐性更可怕的了。
  我曾见过疯子无休止地劳作——把沙子从一个漏杯子里倒到另一个漏杯子里;数旧袍子上的针脚,或者数光线里的尘埃;把算出来的总数填写到子虚乌有的帐本里。如果他们是绅士,是有钱人——而不是女人——那么或许他们会做学者,或手握重权的人。——我也说不清。
  当然,等到后来我完全了解到我舅舅的特殊嗜好,我才有了这些想法。
  那天,以儿童的视角,我只窥见了这种疯狂耐性的皮毛。但我知道那是阴暗的,我知道那是悄无声息的——实际上,这耐性的本质,也就是如水似蜡般充盈在我舅舅家的阴暗和静谧的本质。
  假使我抗争,抗争会将我拖入更深的深渊里,我将在其中溺毙。
  此后,我对抗争不再抱有期望。
  我完全停止抗争,自我放逐到浑浑噩噩、循环往复的生活中,随波逐流。
  也许,那正是我受教的第一天。
  而次日夜里,我的功课就正式开始了。我没有女家庭教师:舅舅亲自指导我,他命魏先生在他书房靠近那个手指的地方,为我放置了一套桌椅。椅子太高了:我腿挂在上面,沉重的靴子令我的脚麻木难当,最后完全失去知觉。然而,如果我坐立不安,如果我咳嗽或是打喷嚏,我舅舅就会过来,用那串包着丝线的珠子抽我的手。他的耐性终于消失得无影无踪;尽管他一再声称,并无意伤害我,他还是经常打我。还好,书房比我自己的房间暖和,这是为了防止灰尘落到藏书上;我发觉相比做针线,我更喜欢写字。他给我一支写起来悄无声息的软芯铅笔,还有一盏绿灯罩台灯,那是为了保护我的视力。
  台灯发热时挥发出的气味,有股,一种奇怪的味道——日后令我痛恨的味道!——那是我青春时光无声无息燃烧的味道。
  我的功课是最单调乏味的,主要是把古书上的文章,誊抄到一个蒙皮的精装本子上。本子比较薄,等本子抄满了,我再用橡皮把它擦干净。比起我抄写的那些文章段落,这些环节更令我印象深刻:因为那些书页,经过无数人的翻阅,都已泛黄发脆,一扯就碎;看到书页上的潮斑,或者听见书页破碎的丁点声响,都是我那目光如炬的舅舅所不能容忍的。
  人们说照常理,小孩都怕死人的幽灵;而我小时候最恐惧的,是抄好的课文没擦干净,留下一条条鬼影子。我学着朗诵,我学会以轻巧而清晰的声音朗诵;却从没学过唱歌。我没学过花鸟的名称,却学会辨认某本书的封面蒙皮是什么材质——比方说,摩洛哥皮,俄罗斯皮,小牛皮,仿皮皱纹面,还有纸张的质地——荷兰纸,中国纸,杂色纸,丝绢。我会辨识墨水,辨识羽毛笔的切口,辨识有否用过吸墨粉,还会辨识字体样式和大小:无衬线体,古体,埃及体,十二磅因的字体,八磅因的字体,绿宝石,红宝石,珍珠……这些字体以珠宝命名,其实都是骗人的。因为这些玩意儿跟壁炉里的炉渣一样生硬而无趣。
  不过我进步神速。季节轮换。我得到些小奖赏:新手套,软底鞋子,一件紫色的新袍子——跟第一件一样硬邦邦。我被准许在餐厅吃晚餐,坐在一张摆着银质餐具的大橡木餐桌的一端。我舅舅坐在另一端。他在座位旁边放了一个阅读架,用餐时很少说话。可如果我不幸失手,把叉子弄掉了,或者餐刀切到盘子,他就会抬起脸,用一双潮湿骇人的眼睛凝视着我。“莫德,你手上是不是没力气,才会这样折腾餐具?”
  “刀太大太重了,舅舅。”有一回我焦躁地回答他。
  然后他把我的餐刀拿走,我只好用手拿着吃。他喜欢的菜是还带着血的牛肉,牛心,小牛腿,我的小山羊皮手套变成深红色——仿佛回复到皮革最初始的样子。我胃口尽失,更愿意喝酒。我用一只刻着字母“M”的水晶玻璃杯喝酒,束着我餐巾的银环上也标着同样的大写字母,字母已褪色发黑。
  这些字母令我念念不忘,那不是我名字里的“M”,而是我母亲名字中的“M”,她名为玛丽安。
  她被安葬在那个荒芜花园最孤寂的角落里——她的灰色墓碑孤零零地矗立在在一片白色墓碑中。我被他们带去看过,他们叫我为她扫墓。
  斯黛尔太太双臂交叠在胸前,看我清理墓边的杂草,说道,“你应当觉得庆幸,将来谁会来给我扫墓呢?我会被人忘得一干二净的。”
  她丈夫去世了。她儿子是个海员。她拿她小女儿的黑色卷发做装饰品用。她给我梳头,仿佛我的头发是荆棘,会刺伤了她,我倒希望我头发真是荆棘。我觉得她为不能拿鞭子抽我而遗憾。她还会掐我胳膊,我的顺从比以前的爆发更能激怒她;发现了这一点,我变的更温顺了,我以坚忍又虚伪的温顺,慢慢摸到她心上的伤口,并使这伤口历久弥新。这更撩拨得她掐我——丝毫没用处——责骂我,结果她更难过了,因为又被触到了伤心事。我常常带她去墓地,在我母亲的棺石上,我故意竭尽肺腑之力长吁短叹。很快——我多狡猾呀!——我发现了她死去女儿的名字;后来,厨房的猫生了几只小猫,我捉了一只做宠物,还用她女儿的名字为小猫命名。只要斯黛尔太太在附近,我就会以全副音量喊出小猫的名字:“过来,珀丽!噢,珀丽!多可爱的孩子啊!你这一身黑毛毛多好看啊!过来,亲亲妈妈。”
  你看到吗,我制造出的这番场面?
  斯黛尔太太颤抖着,听了我的话,她眨眨。
  当她忍无可忍时,她对芭芭拉说道,“把这个肮脏的小东西拿走,叫英克尔先生淹死它!”
  我埋着脸跑开了。我想起我过去的家,那些爱我的护士们,思念令滚烫的泪珠儿从我眼中奔涌而出。
  “噢,芭芭拉!”我叫道。“说你不会把它拿走,说你不肯!”
  芭芭拉说她不能这么做。斯黛尔太太把她支走了。
  “你是个奸诈、讨厌的小孩,”她说道。“别以为芭芭拉不知道,别以为她看不透你和你的处心积虑。” 然而后来号啕大哭的人是她,看到她的眼泪,我自己的泪珠儿瞬间就蒸发掉了。
  因为她对我来说,算什么东西?这些人又算什么?我曾想到我的母亲们,护士们,她们会派人来救我;过了半年——再过了半年,又过了半年——她们谁都没派来。我确信她们已经忘了我。
  “想念你?”斯黛尔太太满面笑容地说道。“什么呀,我敢说你在疯人院的地位已经被一个新来的好脾气小女孩取代了。我敢肯定,她们很高兴摆脱你。”很快,我就信了她的话。
  我开始遗忘。往日的生活被如今的一切冲刷得日渐模糊——也许,正如我在抄写本上抄下又擦去的课文,那些擦掉的笔画,往日偶尔会浮现出来,在梦中,在残存的记忆里,印衬出当前的阴暗,乱我心神。
  我恨我的亲生母亲。难道不正是她,在其他人之前抛弃了我?我把她的小画像放在床边一个小木盒里;然而她白皙美丽的面容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渐渐地我憎恨起这个小画像来。有一回,我打开盒子说道,“让我来给妈妈一个晚安吻。”而我这么做,就是想折磨斯黛尔太太。我把小画像举到唇边,这时斯黛尔太太望着我,以为我正难过呢——“我恨你。”我喃喃低语道,我的呼吸沾湿了小画像的金边。那天夜里我这么做了,之后的夜晚我也如此这般;最后,就好象钟表有规律的滴答转动一样,我发觉我睡前必须这么做,不然躺在床上就心神不宁。再后来,那个小画像必须妥善放置,上面的丝带不能弄皱了。如果那个相框碰到盒子的绒布衬里,我就会把它拿出来,再仔细地重新归置好。
  斯黛尔太太一脸好奇地看着我做这些。而我从不肯安静老实地躺着,除非芭芭拉来了。
  与此同时,我舅舅关注着我的功课,他发现我的字体,我的手,我的声音,都大有长进。他以前偶尔会在布莱尔招待绅士朋友:现在他叫我站在他们面前朗读。我读的是外国文本,我并不理解他叫我读的是什么东西,绅士们看我的目光很古怪,就象斯黛尔太太一样。
  我渐渐习惯了这些。我读完了,我舅舅示意我行屈膝礼。我的屈膝礼做得很好,绅士们纷纷鼓掌,还走上前来与我握手,拍拍我的手。他们经常跟我说,我有多杰出多难得一见。我相信我是个天才,我会在他们的注视下羞红了脸。
  如此这般,白色的小花在凋零之前变成了红色。
  有一天,我到了舅舅的书房,发现我的小桌椅被挪了地方,挪到他的藏书中去了。
  他见了我的目光,招手唤我过去。
  “摘掉手套,”他说道。我摘下手套,手接触到寻常事物时不由得颤抖起来。那是个寒冷静谧的阴天,那时我在布莱尔已经待了两年,我面颊仍然如孩童般圆润,声调尖细。我还没有开始象女人一样流血。
  “好,莫德,”我舅舅说道,“你终于越过那个手指,走到我藏书当中来。你将要了解你职责的真正含义。你害怕吗?”
  “有一点,先生。”
  “你会做的很好。因为这需要敬畏。你认为我是个学者,嗯?”
  “是的,先生。”
  “那好,我不仅是个学者。我还是个毒药看护人。这些书——瞧,注意这些书!好好看看这些书!——这就是我所说的毒药。这个——”说着,他手虔诚地放到一大摊纸堆上,那些纸张墨迹斑斑,乱糟糟堆在书桌上——“就是毒药的目录索引。这些索引将指导他人收藏或者做适当研究。当此索引编纂完成,将是此领域中无与伦比的成就。我花费多年心血,进行释义和修订;我还将投入更多时间和心血,因为这项工作需要如此。我在毒药中浸淫多年,早已对此免疫,我打算令你也对此免疫,你可以协助我完成此事。我的眼睛——莫德,看着我的眼睛。”他摘掉眼镜,将脸凑到我面前,一见到他轻柔的毫无遮挡的眼睛,我如往常一般退缩着——不过此时我也看到,他眼睛表面有一层薄膜,乳状物的样子。“我视力变差了,”他戴好眼镜说道,“你的眼睛将代替我的眼睛,你的手也将代替我的手。因为,在普通人的世界里——这屋子以外的寻常世界——掌管胆矾和砒霜的人必须用这些玩意儿做防腐剂,以使肉味保持鲜美,而你保持着最新鲜的触觉来到这儿,你跟他们不同。这里才是你的归属。此事由我一手促成,我已让你尝试过点滴毒药。现在,来点大剂量的吧。”
  他转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递给我,把我的手紧紧按在书上。
“这本要跟其他的区分开。记住,我们工作很罕见。在没受过教育的人眼里,这项工作或许有点怪。如果你跟他们说起,他们会认为你思想败坏。你明白吗?我已将毒药点在你嘴唇上了,莫德,要牢记。”
  那本书名为《帘幕大开》,又名《劳拉的教育》。我独自坐下,翻开封面,最后终于明白我读过的东西,那些令绅士们热烈鼓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世人称之为乐趣。我舅舅收藏这种乐趣——保持整洁,顺序摆放,摆在书架上,防范周全——并不是为了书籍本身,不是,绝不是;而是因为这些书籍对满足一种奇异的欲望,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是说,读书人的占有欲。
  “看这儿,莫德,”他会轻声对我说道,拉开他书柜的玻璃门,手指划过他显摆的书的封面,“你注意到吗?这本书纸张上有大理石花纹,书脊是摩洛哥皮,还镶着金边?注意看这个做工,看。”他斜捧着书给我看,却并不让我碰一下,惟恐有失。“还不行还不行!啊,你也看看这个。黑体字的;这些标题,看,用红字标出来。大写字母是花体的,天头、地脚、切口跟版心一样宽。多么奢侈啊!还有这个!普通版式;可是你看这儿,这幅插画”——那插画是一位女子斜靠在沙发上,身边坐个男子,男子的阳物露出来,顶端深红色——“仿波莱尔而作,最为珍贵。我年轻的时候从利物浦的小摊子上买到这本书,花了一先令,现在给我五十镑也不卖。——过来过来!”他见我面红耳赤的。“别象女学生那样矜持!我带你来这儿,传授你藏书之道,难道就是要看你面红耳赤?好了,别再让我看到你这个样子。这是工作,不是玩乐。如果你仔细研究过行文形式,很快就会忘掉那些东西。”
  这番话他跟我说了好几次。我才不信他。我十三岁了。刚开始,那些书令我满心恐惧:因为那似乎是件可怕的事,小孩子正成长发育为成年男女,他们会按图索骥,有样儿学样儿——欲望萌发,私处发育,血气方刚,不惜冒险,一门心思只想着追求没完没了的肉体交合。我想象着我的嘴在亲吻中静默下来,想象着我两腿分开,想象着我被手指抚过,我的身体被穿刺……毕竟,正如我所说过的,我十三岁了。这恐惧令我心神不宁:我夜夜躺在芭芭拉身边,她呼呼大睡,而我开始彻夜难眠。
  有一回我掀开毯子,观察她胸部的曲线。我还在她洗澡或更衣时偷偷观察她。她的腿——我舅舅书上说应该是光滑的——黑而多毛;她的下身——我舅舅书上说应该是整洁而美好的——却是最黑的。这令我颇为困惑。最后,有一天,她发现我在看她。“你看什么呢?”她说道。
  “你的阴部。”我答道。“那儿为什么那么黑?”
  她仿佛被吓了一大跳,从我身边跳开,双手护胸,结果裙子落到地上。她双颊通红。“噢!”她叫道。“,你从哪儿学到这些词?”
  “从我舅舅那儿。”我说道。
  “噢!你说谎!你舅舅是正人君子。我要告诉斯黛尔太太!”她真这么做了。我以为斯黛尔太太要揍我了;谁料,斯黛尔太太跟芭芭拉一样也跳起来了。接下来,她拿了一块肥皂,让芭芭拉按住我,她往我嘴里塞肥皂——她力气好大,她用肥皂在我嘴里前前后后、上上下下地又搅又擦。
  “还要说那些脏字吗?”她边塞边说道。“还要学荡妇和畜生说话吗?还要学你那个废物母亲吗?还要吗?还要吗?”
  然后她松开我,任我跌落在地,她站在那儿,双手难以抑制地颤抖着,在围裙上擦着手。
  那天晚上开始,她让芭芭拉回自己床上睡;让她把房门半开着,还放了盏灯。
  “感谢上帝,她至少还戴着手套,”我听她说道。“戴着手套不至于让她错的太远……”
  我漱口,洗嘴,一直洗到舌头破了流出血来;我一直哭啊哭;然而我嘴里还是有熏衣草味道。我甚至以为,我的嘴巴中了毒。
  可很快,我就不在乎了。我私处发育得跟芭芭拉的一样黑,我明白我舅舅的书里充斥着不实之词,而我居然信以为真,我为此深深鄙视自己。我火烧般的面颊冷却下来,红晕消褪,心神不宁变成了轻蔑不屑。我变成我舅舅希望将我教养成的那个样子。我变成了一个图书管理员。
  “那本《淫荡的土耳其人》放在哪儿?”我舅舅会从他的纸堆里抬起头来问我。
  “在这儿,舅舅。”我如是说。——不到一年时间,我就对他书架上每本书的位置了如指掌。我知道他想做索引目录的宏伟计划——他的《普瑞艾波斯和维纳斯书目大全》。他把我的青春献给普瑞艾波斯神和维纳斯神,正如别的姑娘把青春献给针头线脑。我认识了他的朋友们——那些前来拜访并聆听我诵读的绅士们。我现在知道他们都是出版商,藏书家,拍卖人——都是他的狂热支持者。他们给他捎来书籍——每周都有很多书——还有信件来往:“‘李先生:于克里兰德。《巴黎的黑短尾猴》一书中并无不为人知的鸡奸内容,我是否继续寻找此书?’”
  “你怎么想?莫德?”他说道。“——好了,现在别管它了。我们得让克里兰德继续折腾下去,希望春天有好消息。那么,那么,让我想想……”他理理桌上的纸堆里的纸片儿。“现在,我们是不是只有从霍粹那儿借来的第二卷?你得把它抄下来,莫德……”
  “我会抄的,”我说道。
  你觉得我温顺,可我还能如何作答呢?早些时候,有一次,我一时忘形,打了个哈欠。我舅舅盯着我。他从书上拿起笔,慢慢转动着笔尖。最后他说道,“看来你觉得你的职责乏味无趣?或许你想回到你房间里去? ”
  我没作声。
  “想回房间吗?”
  停了片刻,我答道,“有点想,先生。”
  “有点想,很好。那就把书放回去,去吧。不过,莫德——”当我朝房门走过去时,他扔出来一句。“告诉斯黛尔太太不要给火添煤了。你不会指望我付钱就是为了让你暖暖和和地什么都不做吧?嗯?”
  我稍事犹豫,还是离开了。这回又是冬天。——那儿好像总是冬天!我裹着外套坐在房间里,一直等到换衣裳吃晚饭。然而当我坐到饭桌边,魏先生要往我盘中添菜时,我舅舅阻止了他。“在这所房子里,不做事的人没肉吃。”
  于是魏先生把托盘端走了。他的手下查尔斯看上去一脸同情,我真想上去给他两下子。可我不能,我必须老老实实坐着,将心中的怒火一点一点吞下去,正如我曾吞下那些泪珠儿,耳朵里听着肉滑过我舅舅那被墨水染黑的舌头,直到他允许我离开。
  第二天早晨八点,我回去继续工作,当心留意着,再没打过哈欠。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长高了。我变苗条了,也更苍白了。我变漂亮了。我的裙子、手套和鞋都小了——我舅舅不动声色地注意到了,他命斯黛尔太太按旧样式给我做新袍子。她照办了,还让我缝那些袍子。遵照他的喜好来装扮我,我相信她定然从中获取了某种恶毒的快感;也许她沉浸在女儿的悲惨遭遇中,忘记了小姑娘会长成大姑娘。总之,我在布莱尔住的太久了,现在对清规戒律已处之泰然。
  我渐渐习惯了手套和硬邦邦的袍子,解下胸衣带子会令我畏缩起来。脱下衣裳,我就感觉自己象我舅舅摘下眼镜的眼睛一样,赤裸裸的,没有安全感。
  睡觉时,我会被梦。有一回我发烧了,医生来看我。他是我舅舅的朋友,听过我诵读文章。他拨弄着我柔嫩的下巴,大拇指按在我颧骨上,掀掀我的眼皮。“你是不是为一些不同寻常的想法而困惑?”他说道。“好了,我们应该想到这一点,你是个不同寻常的姑娘。”他摸摸我的手,给我开了个药方——一颗药丸,杯水送服——“可以安抚精神的。”芭芭拉把药混到水里,斯黛尔太太在旁边盯着。
  后来,芭芭拉离开了我,她结婚了,我又有了个新女仆。她名叫阿格尼斯。她很瘦小,象小鸟一样娇小——那种绅士们捉来关进笼子里的小小鸟。
  她一头红发,皮肤很白,上面还有雀斑,就仿佛长了潮斑的纸。她十五岁,如凝脂般纯净。她以为我舅舅是好人,刚开始她以为我也是好人。她让我想到我原先的样子。她让我想到原先的我,让我想起我应当是什么样的,我再也不会是那个我了。因此,我非常厌恶她。
  一旦她迟钝,一旦她动作慢了,我就打她。这令她更加笨拙。那我就再打她。我打得她哭哭啼啼。泪水之下,她还保持着那个曾经的我的模样。我出手越重,脑海里就越是浮现出那张相似的面孔。
  我的生活就是如此度过的。你也许会认为我会缺乏常识,我会觉得常识都很奇怪。可我也读过我舅舅的其他藏书;我听到很多仆人的议论,注意到他们的目光,于是,由此——由那些礼宾女仆和男仆好奇又怜悯的目光中!——我心知肚明,我变得有多古怪。
  我无所不知,又一无所知。接下来的故事中,你得牢记这一点。你得牢记,什么事是我力所不及的,什么事是我闻所未闻的。
  比如说,我不会骑马,也不会跳舞。我从没拿着硬币去买过东西。我没看过戏,没见过铁路,没见过高山和大海。
  我没去过伦敦;不过我觉得从我舅舅的书里我也了解了伦敦。我知道伦敦坐落在一条河边——就是从他花园外面流过的那条小河,流到下游河面变宽阔了。我喜欢走在河边,想起这些事。河边有条古旧破败的船,都快烂掉了——船壳上的破洞,对于我,仿佛是在嘲笑我被束手束脚的景遇;不过我喜欢坐在船壳上,凝视着水边的芦苇丛。我记得《圣经》里的故事,一个婴儿裹在毯子里,被一个国王的女儿发现了。我也想发现一个婴儿,我会喜欢这个婴儿,但决不是要抚养他!——而是要代替他躺到毯子里,把他丢在布莱尔,让他长成我。我经常想到,如果我在伦敦会有怎样的生活,有谁会来认领我。
  那时我还小,喜欢胡思乱想。后来我年岁稍长,就不再到河边散步,而是站在窗边凝视着我知道有水流的地方。我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前,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而且,有一天,在我舅舅书房那些个刷了黄油漆的窗户上,我用手指抠出一个小而弯的月牙儿,后来我偶尔会把眼睛凑到这个月牙儿上——仿佛一个好奇的妻子,在从秘室的钥匙孔里窥探着其中的秘密。
  然而我就是被关在这么一间密室里,渴望出去……
  
  理查德.瑞富斯来到布莱尔时,我时年十七。他带来一个计划,一个承诺,他说了个故事,有个轻信的女孩,她会上当受骗,好帮我逃出去。
第八章  如前所述,我舅舅的一个习惯,是时常请些有同好的绅士朋友来布莱尔,与我们共进晚餐,餐后请众人聆听我的诵读。这天他就安排了一次餐会。
  “今晚装扮的妥帖点,莫德。”他对我说道,其时我正立在他书房中,将手套纽儿逐个扣起。“我们要招待几位客人,霍粹,哈斯,还有个年轻人,他是新客人。我想请他整理装订我们的藏画。”
  
  我们的藏画。我舅舅另辟一间书房,其中满是淫秽版画,都是我舅舅伴着书籍零零散散收集而来的。他总说要请人来整理装订这些画,却一直没找到称职的人物。那须是个性情独特的人,方可胜任此事。
  他盯着我的眼睛,努了一下嘴唇。“另外,霍粹说要给我们带件礼物来。是一本我们尚未收录的书。”
  “这真是个好消息,先生。”
  也许我的话有些干巴巴的;不过我舅舅自己就是个干巴巴的人,他根本没留意。他着手整理面前的稿纸,将纸堆分成一高一低两垛。“那么,那么。让我想想……”
  “我可以走了吗?舅舅?”
  他抬起眼。“敲过钟了?”
  “敲过了,我确信敲过了。”
  他从口袋里取出怀表,拿近耳朵。他书房的钥匙——钥匙把上包着褪色的绒布——在怀表后面无声地晃荡着。
  他说道,“那就去吧,去吧,把老头子丢到他的书里去吧,去吧,耍吧,不过——轻一点,莫德。”
  “是的,舅舅。”
  有时我会好奇,他以为我会如何消遣掉他用不到我的那些时光呢?我觉得他太沉浸于书本构成的特殊世界了,在那个世界里,时光以奇异的方式流逝着,或者根本就停滞不动了,而我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有时候我自己也这么想——那短而紧的袍子和天鹅绒腰带,仿佛是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鞋,将我束缚起来,无法挣脱。至于我舅舅——我估计,他此时年不过五十——我总认为他的年纪是亘古不变的,就好象苍蝇掉进浑浊的松脂中,形态凝固下来,永恒不变了。
  我离开时,他正眯缝着眼看文献。我脚穿软底鞋,悄无声息地走开了。我回到我的房间里,阿格尼斯在那儿。
  我看到她在做一件针线活儿。她见我回来,随即面露惧色。你知道这样的畏缩神色性情如我者?我站在一旁,看她做针线。她感受到我的注视,开始发抖。她手里针脚变的又粗又歪。最后,我从她夺过手中的针,将针慢慢地扎进她的肉里,再拔出来,再扎进去,如此这般六七回之多,直扎得她手上的雀斑之间冒出许多疹子般的针眼。
  “晚上有几位绅士拜访,”我边扎她边说道。“有一位是新客,你觉得他会是个年轻人吗?他会是个英俊潇洒的人吗?”
  我以调侃的口吻,若无其事地说出这番话。我根本不在乎她。而可她听了这话,脸上变了颜色。
  “我也说不出,小姐。”她答道,目光闪烁,别过头去;她还是没把手抽回去。“可能是吧。”
  “你这么想?”
  “谁知道呢?也许他正是那个样子。”
  我仔细端详着她,心里闪出个新念头。
  “如果他是那样的,你高兴吗?”
  “高兴,怎么?小姐?”
  “高兴,阿格尼斯。看起来似乎你会高兴的。我应该告诉他怎么去你房间吗?我不会趴在门上偷听。我会锁好门,你会有充分的自由。”
  “噢,小姐,无稽之谈。”
  “是吗?好,把手翻过来。”她照办,我扎的更狠了。“现在,敢说一句不高兴,我就在你大拇指上扎一下!”
  她手缩回去放进嘴里吮吸着,她开始哭了。看到她的泪珠儿——她轻咬着被我扎过的地方——我心中先是涌出一阵快意,随后是烦乱,紧接着我心生厌倦。我站到喀哒作响的窗边,留她独自哭泣;我凝视着窗外延伸到围墙边的草坪,远处的芦苇丛和泰晤士河。
  她还是抽抽达达的,我说道,“你能安静点吗?看看你吧,为个男人哭哭啼啼!难道你不知道他既不英俊也不年轻吗?难道你不知道,那些绅士从来都不英俊年轻吗?”
  可是,当然,他既年轻又英俊。“理查德.瑞富斯先生,”我舅舅说道。这个名字对我似乎是个吉兆。稍后我就会发觉,这是个假名字——跟他的戒指,他的微笑,他的做派一样,都是假的。不过这会儿,我在绘画室里,他起身向我鞠躬行礼,我为何要对他心存怀疑?他外表光鲜,牙齿整齐洁白,人比我舅舅高出几乎一尺。他头发梳理过,上面还抹了发油,头发挺长:有一绺卷头从一侧翻过额头,他老是伸手去捋那绺头发。他的手细长光滑——只有一根手指被香烟熏黄了——非常白皙。
  弯腰行礼时,他口里念道,“李小姐,”那绺额发滑落下来,他伸出那根被烟熏黄的手指把头发拢回去。他音量很低,我猜是考虑到我舅舅的缘故。
  霍粹先生肯定事先叮嘱过他。
  霍粹先生是伦敦的书商和出版商,他曾多次拜访布莱尔。他执起我的手,亲了一下。他后面进来的是哈斯先生。他是位彬彬有礼的收藏家,也是我舅舅年轻时就相识的朋友。他也执起我的手,却是把我拉近他身边,亲了下我的面颊。“亲爱的孩子。”他说道。
  我曾有几次在楼梯上被哈斯先生吓到。他喜欢站在那儿,望着我拾级而上。
  “你好,哈斯先生。”我向他行了个屈膝礼。
  而我一直暗中留意着瑞富斯先生。有那么一两回,我脸转到他所在的方向,就发现他眼睛盯着我,他的目光若有所思。他在掂量我。也许他没料到我会如此俊俏。也许我并不如他听闻的传言中那般俊俏。我也说不出。不过,当正餐的铃声响起,我走到我舅舅身旁,准备走到餐桌边时,我见他犹豫了一下;然后他挑了我旁边的位子坐下。我希望他没这么做。我想他要继续留意观察我,而我吃饭的时候,并不想被人注意到。魏先生和查尔斯在我们身边无声地穿梭来去,为我们的杯子加满酒——我那只刻着M的水晶酒杯。食物已在盘中摆置妥帖,仆人们随即退下:我们聚会时,他们从不在旁伺候,只是用餐结束要转朗诵会的间隙,他们才会回来。
  在布莱尔,我们用餐,跟我们做其他事一样,都依钟点行事。绅士们用晚餐,要吃一个钟头之久。
  这天晚餐我们吃的是野兔汤;还有鹅肉,皮脆肉嫩,鹅内脏上裹了芥末,在饭桌上传了一圈。霍粹先生拣了一块肾,瑞富斯先生拣的是鹅心。他将盘子递到我面前时,我摇摇头。
  “我想你还不饿,”他注视着我的脸,轻轻说道。
  “不喜欢吃鹅肉吗?李小姐?”霍粹先生说道。“我大女儿也不喜欢。她老是想起小鹅仔,然后就眼泪汪汪。”
  “我希望你把她的泪珠儿收集保存起来,”哈斯先生说道。“我时常想,我能见到一种用姑娘的泪珠儿做成的墨水。”
  “墨水?我求求你,千万别跟我家姑娘们提起这个。那我就得听她们抱怨啦,真够受的。要是让她们知道这个主意,她们的泪珠儿能做成墨水写到纸上,还让我见到,那我敢跟你打保票,我的生活就永无宁日了。”
  “泪珠儿?做墨水?”我舅舅说道,有点没跟不别人。“什么烂玩意儿?”
  “姑娘的泪珠儿,”哈斯先生说道。
  “完全是无色的。”
  “我不这么觉得。真的,先生,我不这么觉得。我想象那些泪珠儿都有种淡淡的精妙绝伦的颜色——也许是粉色,也许是紫色。”
  “也许,”霍粹先生说道,“那颜色由激发出泪珠儿的情感决定。”
  “正是。你说到点子上了,霍粹。紫色的泪珠儿,可以写一本忧郁的书;粉色的,写欢乐的书。也可以用姑娘的头发,来绣……”他看我一眼,随即神情变了。他拿起餐巾擦嘴。
  “现在,”霍粹先生说道,“我真觉得奇怪,至今尚无人进行如此尝试。李先生,你听说过许多文印届匪夷所思的故事……”
  他们就此话题聊了一会。瑞富斯先生一言不发地听着。当然,他的心思都在我身上。也许他会开口说话,我想,趁着他们闲聊的工夫。我希望他说话。我希望他不要说话。我轻啜着杯中酒,忽然感到厌倦。如此餐会我经历得太多了,以前我也这么坐着,听我舅舅的朋友们为一些闷煞人的细枝末节而追根究底,喋喋不休。让我自己意外的是,我竟想到了阿格尼斯。我舅舅清清了喉咙,而我视若无物。
  “那么,瑞富斯先生,”他说道,“霍粹先生告诉我,他让你翻译过东西,法文的东西翻成英文。我估计都是些平庸货色,如果跟他的出版社有关联。”
  “确实是些平庸货色,”瑞富斯先生答道;“不然我也不会尝试,这不是我兴趣所在。在下在巴黎学到些个必需词语;不过我在巴黎主要学到的是美术。我期望能为我的才能寻觅到更适合的施展之地,先生,而不是玩三流法文变二流英文的戏法。”
  “好的,好的,我们会看到的。”我舅舅微笑道。
  “你会喜欢欣赏我的藏画。”
  “确实非常乐意。”
  “好的,改天我们赏画。我认为你会发现,那些画美不胜收。不过我更看重我的书。也许你听说过”——他停了一下——“我的索引?”
  瑞富斯先生侧着头。“听起来是件了不起的事。”
  “非常了不起——嗯,莫德?不过,我们是不是太过谦了?我们为什么要脸红?”
  我知道此刻我两颊冰冷,而他苍白如蜡。瑞富斯先生转头,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我的脸。
  “这项宏伟工程进展如何?”霍粹先生轻快地问道。
  “即将大功告成,”我舅舅答道。“胜利在望,我正与完稿员商洽。”
  “有多厚?”
  “一千页。”
  霍粹先生扬起眉毛。如果我舅舅脾气允许,他还要吹一声口哨呢。他又取了一片鹅肉。“那又多了二百页,”他说道,“比我上回见着你的时候。”
  “当然,这是第一卷。第二卷将更是宏篇钜制。你怎么想,瑞富斯先生?”
  “惊世骇俗,先生。”
  “在如此领域中,出现过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书目大全吗?他们说这门学问在英国已失传了。”
  “而你令此起死回生,成就非凡啊!”
  “成就非凡,确实如此——而且,如果人们了解到,我是如何遮遮掩掩,想方设法不引人注意地开展收集工作。要知道:我藏品的那些作者必须隐姓埋名,况且,这些文本自身,就其刊行地、刊行时间,存在着种种谬误,和令人曲解的细节描写,这些书被冠以隐晦虚妄的书名,须经秘密渠道,或者假借谣传和假想的掩护,在暗中流通。先想想编纂者面临的这些难题,再跟我讲什么叫非凡成就!”他冷笑道。
  “我无法想象,”瑞富斯先生说道。“那么这本索引的编排是依照……?”
  “依照书名,依照作者姓氏,依照收藏日期,以及,请注意这个,先生:依照乐趣的种类。我们将此分门别类,做了最精确的分类。”
  “书籍的分类?”
  “乐趣的分类!现在我们进行到哪儿了?莫德?”
  绅士们都转头过来看着我,我啜了一口酒,说道,“到恋兽之欲望了。”
  我舅舅点头。“是的,是的,”他说道。“你看到了吗?瑞富斯先生,我们这本书将为此领域学子提供的便利?此书将成为一本真正的《圣经》。”
  “肉体书写的文字。”霍粹先生说道,他面露微笑,玩味着这句话。他与我对视一下,朝我使了个眼色。而瑞富斯先生依旧满脸诚挚地望着我舅舅。
  “伟大的理想。”此刻瑞富斯先生说道。
  “伟大的工程。”哈斯先生说道。
  “确实如此。”霍粹先生说道,他又转过来看着我。“李小姐,只怕你舅舅要一直这样毫不留情地使唤你啦。”
  我耸耸肩。“我为此项事业而生,”我说道,“如同仆役一般。”
  “仆役之人与年轻的大家闺秀,”哈斯先生说道,“那可是完全不同的人啊。我不是说过很多次吗?姑娘的眼睛不应为阅读劳累,姑娘的小手也不应为握笔而变得粗糙。”
  “我舅舅也这么想。”我说道,抬手亮了亮我的手套。当然,这其实出于他保护书籍的热望,而绝不是为了我的手。
  “那里,”我舅舅说道,“若说她一天做五个钟头?那我一天得做足十个钟头!”我舅舅说道。“如果不编书,那我们还能做什么?嗯?想想斯麦特,巴瑞,要么想想笛宁斯,多么痴迷的藏书家,为藏书事业不惜杀人越货。”
  “想想法瑞尔.文森特,他为收藏书籍杀了十二个人!”霍粹先生连连摇头。“不成,不成,李先生。如果你非得外甥女帮忙,那么你可以使唤她。可如果为藏书的缘故而将她引入暴力的歧途,那我们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在座的绅士们笑起来。
  “好了,好了。”我舅舅说道。我盯着自己的手,没说话。透过杯中深色的酒,我的手指红如宝石,我母亲的“M”字消于无形,我转过杯子,它忽然显现出来。
  还有两道菜,我方可退席,然后我得一直独自坐着,等敲过两回钟,客厅里的绅士们才会邀我加入。我听到他们谈话的嗡嗡语声,心下颇好奇,我不在场时他们会讨论些什么。等终于见到他们时,他们都满面红光,口喷烟气。霍粹先生带来个用纸包起来的包裹,包裹外面系着绳子。他将包裹交给我舅舅,我舅舅摸索着那包装纸。
  “好的,好的,”他说道;他眼睛凑到未开封的书上:“啊哈!”他动动嘴。“看这儿,莫德,看,看这个小淘换给我们带什么来了。”
  他给我看那卷书。“瞧,你想说什么?”那是本平常小说,装祯华丽,是扉页上一幅不常见的插画令此书成为珍品。看到此书,我也不由得感到口干舌燥,心中一阵激动。这感觉令我昏昏欲呕。我说道,“毋庸置疑,这礼物太美妙了!”
  “看这儿,这个纹饰,看到吗?”
  “看到了。”
  “我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本书。我们都没料到,我们得重来,我们不是以为那个条目完成了吗?明天我们得重新修订一下。”他仰首舒颈,沉浸在期许的快意之中。“那么现在——好了,姑娘,把手套掉。你以为霍粹先生给我们带书来,是为了让你手上的油腻玷污书页吗?这样才好。让我们来听一小段。你坐这儿,读给我们听。哈斯,你也得坐着。瑞富斯先生,请留意我外甥女的声音,她诵读的声音温和而清晰。我亲自调教出来的。好了,好了。——莫德,你把书脊弄皱了!”
  “没有啊,李先生,她没把书弄皱。”哈斯先生盯着我没戴手套的手说道。
  我将书放在一个台子上,小心翼翼掂量着。我调整灯光,让灯光正好照在书页上。“我该读多长一段?舅舅?”
  他将怀表对到耳边。他说道,“读到正点钟响。现在,请注意,瑞富斯,然后告诉我,在英国,你还能在谁家的客厅里见识到如此妙事!”
  如前所述,那书里满是寻常无奇的淫词秽语;然而我舅舅非常高明,我已经被他训练至圆滑熟练,我的声音清晰真挚,几乎令那些文字变得美好起来。
  等我读完,霍粹先生劈啪拍手,哈斯先生的面孔红上加红,他表情颇为痛苦。我舅舅摘了眼镜坐在那儿,仰着脑袋,眉头紧锁。
  “文笔够糟糕,”他说道,“不过在我书架上,尚可获一席之地。一席之地,以及众多同侪(chai,二声)之辈,明天我们就能见到此书适得其所。这个纹饰,我看我们都没料到有这个——莫德,书合上了吗?书页没折着吧?”
  “是的,先生。”
  他架上眼镜,将铁丝腿儿绕到耳后。哈斯先生倒了杯白兰地。我扣起手套,抚平裙子上的折痕,将灯复归原处,并关了灯。可我感到不自在,我感觉到瑞富斯先生的关注。他刚才听我的诵读,明显地并未投入其中,眼睛只是望着地板;而且他双手合握,大拇指神经质地彼此轻触着。这时他站起来,他说壁炉太热,烤到他了。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直直地探着身子,研究我舅舅的书柜——此时他双手背在身后,而一双拇指仍在互相轻触。我觉得他知道我在看他。很快,他就过来了,与我对视着,认真仔细地行了个礼。他说道,“这儿很冷,离壁炉太远,李小姐,你不喜欢离壁炉近一点吗?”
  我答道,“谢谢,瑞富斯先生,我更愿意坐在这儿。”
  “你喜欢冷静点。”他说道。
  “我喜欢坐在暗处。”
  我再次面露微笑,他将之视为一种邀请,于是撩起衣襟,提了下裤管,在我身边坐下,没有坐的很近,眼睛仍旧盯着我舅舅的书柜,仿佛被书籍搅得心烦意乱。而当他开口说话时,他将声量压得很低。他说道,“你瞧,我也喜欢坐在暗处。”
  哈斯先生朝这边看了一眼,霍粹先生手拿酒杯站在壁炉边。我舅舅坐在椅子上,椅子侧翼挡住了他的眼睛。我只能看到他干巴巴的嘴,嘴唇上的皱纹。“艳情文学的最伟大时代?”他说道,“我们都没赶上,先生们,错过了七十年了!如今那些偾世嫉俗,神乎其神的小说,还被称为艳情文学,我都羞于展示给我家钉马掌的人看……”我暗地打了个哈欠,瑞富斯先生转过来对着我。我说道,“请原谅我,瑞富斯先生。”
  他点了下头。“或许,你并不喜欢你的舅舅的话题。”
  他仍以耳语的声量讲话。我答话时也刻意压低了声音。“我是我舅舅的秘书,”我说道,“他谈论什么话题我都无所谓。”
  他又点了一下头。此时我舅舅还在絮叨。瑞富斯先生说道,“那么,或许吧,我只是有点好奇,见识到一位女士,在本意令人激情勃发的事物面前,冷静持重,无动于衷。”
  “我觉得,其实有不少女性对你所说的事物无动于衷;难道这些事情不是愈多了解,愈少感怀吗?”我迎着他的目光。“当然,我所说的这些,并非源自先验的世界,仅仅是阅读心得。而且我得说——哦,即便是牧师,假使整日钻研圣物,也会发觉他对宗教神秘感的热情会变成腻味。”
  他一瞬不瞬地看着我。最后,他面带笑意。
  “你非常与众不同,李小姐。”
  我眼睛看向别处。“我明白。”
  “啊。现在你口气略带酸涩。也许你会觉得,你所受的教育是一场不幸。”
  “恰恰相反。明智一点吧,这怎会是不幸呢?我再不会被蒙蔽,比方说,被绅士的关怀所蒙蔽。我对绅士们追求女性时,花样百出的种种手段,了如指掌。”
  他抬起白皙的手,捂在胸前。“那我倒真是有些失望。”他说道,“刚才我就是想恭维你。”
  “我不知道绅士们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欲求。”
  “也许,在你时常接触的书籍里是这样的,不过在生活中——他们有很多欲求;归根结底,也只有一个。”
  “我猜,”我说道,“那就是书里写的那个。”
  “噢,不是。”他微笑。他声量压得更低。“人们读书确是为寻求此事,写书倒是为了满足更热切的欲求。当然,我是说,对金钱的欲求。但凡绅士,皆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象我们这样,并不具有十足绅士派头的人,更是对此孜孜以求。——非常抱歉,令你尴尬了。”
  初时我闻言变色,颇为畏缩,此刻又恢复常态。我说道,“你忘记了,我被教养得早已超越尴尬。我就是有些吃惊。”
  “能令你吃惊,那我也可心满意足了。”他将手放下。“这对我很重要,”他继续说道,“能为你平稳而规律的生活,留下一个小小的印记。”
  他如此婉转谄媚,我的脸颊不禁微微发热。
  “你对我的生活,”我说道,“又了解些什么?”
  “没什么,仅仅是个人猜度,来自在下对贵府的观察……”
  这时,他的声音和神情又变的柔和起来。我瞧见哈斯先生歪着头在端详他,然后他叫道,“你怎么看这事儿?瑞富斯?”
  “什么事,先生?”
  “霍粹对摄影术津津乐道呢。”
  “摄影术?”
  “瑞富斯,”霍粹先生说道。“你是个年轻人,我得跟你说说。世上还有哪种情爱之举的记录——”
  “记录!”我舅舅颇为恼怒。“文献!时代的灾难!”
  “——能比摄影术更完美?李先生认为摄影技术与帕福斯式生活的精神背道而驰。我说它是浮世绘,还有高于生活的优势:当生命终止,为时代大潮所遗忘——尤其是帕福斯式的生活,那放荡的瞬间——而浮世绘会流传下去。”
  “书籍就不能流传下去吗?”我舅舅揪着椅子扶手问道。
  “书籍可以传世,与文字一起传世。不过,从相片里,你能获得超出文字和语言描述的东西。一张相片,可以唤起英国人的热望,法国人的热望,野蛮人的热望。照片会活的比我们都长久,我将唤起子孙们的情感。它将游离于历史而存在。”
  “它摆脱不了历史!”我舅舅答道。“它将因历史发展而腐烂变质!相片所表达的历史不过是过眼云烟!——你看看相片里的人,身穿合身适时的鞋子、袍子,头戴饰品。把相片给你孙子看:他要研究一番那套衣着装饰,然后觉得那些玩意滑稽有趣。他要嘲笑你胡子尖上抹的蜡!然而文字,霍粹,文字——嗯?文字在黑暗之中指引我们,以其自身时尚,为我们勾勒出衣着和肉体。你不这么想吗?瑞富斯?”
  “我也这么想,先生。”
  “你知道我不会将相片或类似的无稽之谈纳入我的收藏。”
  “我觉得你这么做是对的,先生。”
  霍粹先生摇摇头。他对我舅舅说道,“你还是认为,摄影术是一种时髦玩意,流行一时就过去了?你得到霍尼韦尔街来,在我店里待一个小时。现在我们有整理成集的相册,供人挑选,我的主顾们都是专为此事而来。”
  “你的主顾都是粗鄙之人。我跟他们有什么关联?瑞富斯,你见过他们。你对霍粹生意的档次有什么看法……?” 辩论还要进行下去,他无可回避。他应了一声,然后看着我眼睛,仿佛表达歉意,就起身走到我舅舅那边去了。他们一直聊到十点——是我离开的钟点。
  那天是周四。瑞富斯先生要在布莱尔待到周日。第二天,他们在书房查看那些书,我没去书房;晚餐时,他留意着我,之后又聆听我诵读,不过那会儿,他又被叫到我舅舅那边,没法到我身边来。周六那天,我和阿格尼斯在花园散步,没见到他,不过周六晚上,我舅舅叫我读一本古书,他藏品中最精美的一本书——然后,等我读完,瑞富斯先生走过来,坐在我身边,研究起那本古书的精美封面。
  “你喜欢这个吗?瑞富斯?”我舅舅见状问道。“你知道这本书异常珍贵。”
  “我想一定是的,先生”
  “你是否认为,我意指此书印本寥寥?”
  “是的,我正是此意。”
  “我料到你会这么想。其实,对于我们收藏家而言,衡量藏品珍稀与否,我们另有一套标准。如果是无人问津的孤本,那你会觉得这孤本珍贵吗?这种书,我们称之为废书。不过,二十本一模一样的印本,若有千名藏书家争厢收藏,那每套印本都比孤本珍贵。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瑞富斯先生点点头,“我明白。文本珍贵与否,与它被渴求的程度休戚相关,”他望着我。“这很有意思。有多少人想要我们刚才听到那本书?”
  我舅舅扭捏卖弄起来。“究竟有多少人?先生?我将这样回答你:拿这书去拍卖,然后在一边看着!哈?”
  瑞富斯先生笑起来。“那是当然,是的……”
  然而在他的礼仪之外,他的神情若有所思。他轻咬着嘴唇——他牙齿被深色胡须衬得有些黄,狼牙似的,而他嘴唇柔软,有种令人惊奇的粉红色。他一言不发,我舅舅饮着酒,霍粹先生大惊小怪地抱怨着炉火。
  他又开口。“如果有两本书,李先生,”他说道,“被同一位收藏家找寻着,那这书应该如何估价?”
  “两本书?”我舅舅摘下眼镜。“一套,两卷本?”
  “互为补充的两卷本。藏书家得其一,寻找另一本,以求周全。后一本的价值比前一本,应该会大大增加吧?”
  “当然了,先生!”
  “我就知道。”
  “人们为此类事物付出荒唐离谱的金钱。”哈斯先生说道。
  “是的,”我舅舅说道。“是的,当然,你可以从我的索引里发现这类事的参考事例……”
  “那个索引,”瑞富斯先生轻声说道;其他人还在谈论着。我们俩坐在那儿听着——或者装模作样地听着——过了一会儿,他转过头来,望着我的脸。
  “我可以问你些事情吗?李小姐?”他说道。见我点头,他又说道:“你舅舅的工作完成后,你要做什么呢?——嗯,你为什么这样?”
  我猜我肯定是给了他一个苦涩的笑脸。我说道,“你的问题毫无意义,我回答不了。我舅舅的工作永远也结束不了。那么多新书写出来,需要添加到原有目录中;那么多旧书被重新发掘出来;那么多未知因素。他和霍粹先生要永远争论下去。看看他们。如果他如愿以偿,出版了那个索引,他也只会立刻开始编纂增补本。”
  “那么,你会一直守在他身边,”——我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你要象他一样献身于此?”
  “我别无选择,”最后我说道。“我的谋生之技,为数有限,况且,正如你曾说到,我的谋生之技非比寻常。”
  “你是一位女性,”他轻声说道,“年轻,漂亮。——我说此话,并非为了献殷勤,你明白的。我只是陈述事实。你能做一切事。”
  “你是一位男性,”我答道。“男性的道理跟女性不同,我什么也做不了,我肯定。”
  他犹豫一下——也许,是在调整呼吸。接着:“你可以——结婚。”他说道。“那是终身大事。”
  他说出这句话,眼睛还看着我刚才念过的那本书;我听闻此言,放声大笑。我舅舅以为我是为他讲黄段子发笑,他看过来,点头说道,“你也这么想?莫德?你看,哈斯,连我外甥女也觉得这个太……”等我舅舅又把脸转过去,不再注意这边,我伸出手,轻轻翻开台子上那本书的封面。“看看这儿,瑞富斯先生。”我说道。“这是我舅舅的藏书章,他每本藏书上都有,你见过这种印章吗?”
  那藏书章里有我舅舅的徽记,他自己设计的玩意,颇为巧妙——一支百合,怪里怪气地被绘成阳物模样;根部有石南茎缠绕其上。瑞富斯先生歪着头研究这个藏书章,他点点头。我合上封面。
  “有时候,”我眼睛仍看着书,说道,“我觉得,我身上必定也盖了这么一枚藏书章——我也被打了标签,记录在案,上架保存——就跟我舅舅的书差不多。”我抬起眼,望着他的眼睛。我的脸有些热,然而我的声音冷静依旧。
  “两天前,你说过,你研究过这所宅子里的规矩,那么,真的,你已心知肚明。我和那些可怜的书籍,都不是拿来做寻常用途的。我舅舅让我们与世隔绝,他称我们为毒药;他说我们会伤害到未及设防的眼睛。还有,他称我们是他的孩子,他拣来的弃儿,从世间各个角落流落至此——有的出身富贵,美丽英俊,有的破旧残败,有的伤痕累累,有的拦腰折断,有的华而不实,有的粗俗下流。虽然他百般挑剔,我相信他最偏爱的,正是那些粗俗下流的;因为那是别的收藏家和读书人抛弃的。我曾象那些书一样,有过一个家,然后又失去了它——”
  此刻,我的语气不再冷静。我的理智已被自己的话语压倒。瑞富斯先生望着这一切,随后探身,非常小心地从台子上取过我舅舅的书。
  “你的家,”他喃喃低语,同时他的脸凑近了。“那座疯人院。你经常回忆起在那儿的时光吗?你想起你母亲了吗?感觉到她根植于你的疯狂吗?——李先生,你的书。”我舅舅看过来,“你不介意我这样拿着吧?先生,你是否指点一二,这本书的珍贵之处在于……?”
  他说得飞快;他的话令我极度震惊。我不喜欢震惊,我不喜欢失去冷静。然而此刻,当他站起身,拿着那本书,回到壁炉边,有那么一两秒钟,我也说不清过了多久。最后,我发现自己的手捂在胸口,呼吸急促。我置身其中的那片阴影,深沉浓重更甚于前——如此地深沉,我的裙子似乎融进沙发的布面纤维里,我的手在心口上起起落落,惨白得象一片落叶漂浮在暗夜的池塘中。
  我不会昏厥。只有书中的姑娘,为了绅士能行方便,才会那样。可我猜我的表情惨白古怪,因为当霍粹先生含笑望着我时,他的笑容忽然消失了。“李小姐!”他说道,他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哈斯先生也过来了。“亲爱的孩子,怎么了?”他抱紧我,手放在我腋下。
  瑞富斯先生犹豫着没过来,我舅舅看上去颇恼怒。“好了,好了,”他说道。“怎么了?”他合上书,同时小心翼翼地把指头夹在书页中间。
  他们摇铃唤来阿格尼丝。她来了,惊愕地望着绅士们,朝我舅舅行了个屈膝礼,一脸惊恐。这会儿还不到十点。“我很好,”我说道。“各位不必忙乱。我就是忽然间有点累。我很抱歉。”
  “抱歉?噢!”霍粹先生说道。“应该说抱歉的是我们。李先生,你是个暴君,你让你外甥女劳累过度,没有一点怜惜之情,我一直跟你说,现在这就是证据。阿格尼丝,扶着你家小姐的胳膊。走得稳当点。”
  “你好上楼梯吗?”哈斯先生关切地问道。我们走过大厅时,他站在大厅里。在他身后,我看见瑞富斯先生,不过我没接触他的眼神。
  等客厅门关上,我就推开阿格尼丝。到了房间里,我环顾四周,想找点凉东西,把脸放上去。最后我走到壁炉架旁,把脸靠在镜子上。
  “你的裙子!小姐!”阿格尼丝说道。她把我的裙子从火上拽开。我感觉奇异,混混沌沌,梦离神游。此时钟声尚未敲响。
  当钟声响起时,我感觉好起来。我不会再去想瑞富斯先生——他究竟了解我多少,他如何得知,他找我究竟做何打算。阿格尼丝笨手笨脚地半蹲半站着,我的裙子还在她手里拽着。钟敲响了。我回过神儿来,让阿格尼丝帮我更衣。我心跳平缓下来。她服侍我上床,放下床帷——此时此夜,与往昔那些夜晚并无二致。我听到她在自己房里,解开袍子:假使我抬起头,从床帷间隙看过去,我就能看到她双膝跪地,双目紧闭,象孩子似的双手紧握,口中念念有词。她每天晚上都为回家而祈祷;同时也为睡得安稳。她祈祷时,我打开我的小木头盒子,对着我母亲的小画像喃喃自语,说了些绝情话。我闭上眼睛,我寻思着,才不要看你的脸!——然而,一想到这,我就知道,我定是要看看她的脸,不然就睡不着,非常难受。我死死盯着她苍白的眼睛。你想起你母亲了吗,他说道,感觉到她根植于你的疯狂吗?
  我想起她了吗?
  我感觉到那疯狂了吗?
  我把小画像丢到一旁,喊阿格尼丝给我倒杯水。我服了一剂以前医生开给我的药——然后,觉得一剂还不够使我平静,我又服了一剂。之后,我一动不动地躺着,头发铺在后面。手套中的手指隐隐有了麻痛的感觉。阿格尼丝站在一旁候着,她头发放下来了——乱糟糟的红头发,被她漂亮的白睡衣衬托的愈发乱,愈发红。她纤细的琵琶骨上有一道细微的蓝色,也许只是道影子,不过也可能——我记不起了——是块淤伤。
  终于,我感到药物在我胃里发酵泛酸。
  “好了,”我说道。“你去吧。”
  我听到她跳上床,拉起毯子。然后就是一派静默。过了一会儿,传来一阵咯吱声和低语声,还有隐约的机械摩擦声:那是我舅舅的大钟的指针在转动。我躺在床上,等着会周公。周公偏不肯光临。倒是我的四肢开始不安分,开始抽搐起来。我感觉到我的血流,非常有力——我手指和脚趾都感觉到血中的迷乱。我抬起头,轻轻唤道:“阿格尼丝!”她没听见,或者听见了,却不敢应声。“阿格尼丝!”——终于,我被自己的声量搅得心烦意乱。我不再叫她了,静静地躺着。大钟又发出摩擦声,接着是钟声。远处传来别的声响。我舅舅一贯早起早睡。关门声,压低声量的说话声,上楼梯的声音:客厅里的绅士们散场了,各自回房歇息。
  当时,我或许是睡着了——不过假使睡着了,那也只有一小会儿。因为我忽然间醒过来,立即清醒无比;我明白,唤醒我的并非声响,而是动作。是动作,和灯光。床帷之外,汽灯灯芯忽然散开了,灯火陡然明亮起来,跳跃的火光把门窗的影子照变了形。
  这宅子张开了它的大嘴,缓缓呼吸着。
  此时,我终于明白,是夜非同往昔。仿佛被一个声音召唤着,我起身下床。我先站到通往阿格尼丝房间的门边,从她均匀的呼吸中,断定她正熟睡;我提起灯,光着脚走进我的客厅里。我走到窗边,依窗而立,将手蜷起按在窗玻璃上,借手拢起的微弱反光窥视着窗外,望向我所知的绵延的沙地,草坪边缘。有那么一刻,我眼前一片漆黑,接着,我听见一个轻微的脚步声,然后又是一声,更轻微了。这时,我看到一根火柴无声无息地划着了,执火柴的手细长消瘦;又出现了一张面孔,当他凑近火苗,我看见深凹的眼窝和艳俗的面目。
  理查德.瑞富斯跟我一样,夜不能寐;他在布莱尔的草坪上度步,或许也在期待睡意降临。正是天寒地冻时候,不宜外出散步。他呼出的白雾和烟气萦绕在香烟周围,那白雾倒比烟气更浓。他将衣领竖起,抬眼望上来。他似乎知道该往哪儿看。没有点头示意,也没有使眼色,他只凝视着我。香烟一明一灭。他举止更小心了,脑袋慢慢转过去,电光火花之间,我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他在估测宅子外墙,他在数窗户,他在算计来我房间的路线!——等算好路线,他丢掉香烟,用脚跟碾灭烟头。他从石子路走回来,有人——我猜是魏先生——给他开了门。我看不到了,只听前门打开了,随即感觉到屋里空气流动。灯芯又散了,印在窗玻璃的上光晕忽地变大,不过这一回,这宅子好象屏住了呼吸。
  我手捂着嘴,后退两步,我看到自己在窗户上的影子:这影子退进玻璃的黑暗中,仿佛在空中飘着,悬着。我想,他不会乱来!他不敢乱来!随即我又想:他会乱来的。我走到门边,将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我听到一个声音,接着是楼梯上的脚步声。这脚步声变轻了,又传来关门声——当然,他要等魏先生上了床。他要等待时机。
  我拎起灯,急得团团转,团团转:灯光在墙上投下新月形的影子。我来不及换衣裳了——阿格尼丝不帮我,我也不会换——不过我知道,我绝不能穿着睡衣见他。我找出袜子、吊袜带、鞋和一件斗篷。头发还披散着,我想扎起来;可我别不好别针,我的手套——还有刚才服的药——让我更加不灵活了。我渐渐惶恐起来,心跳再次加剧,而这回心跳加剧是为抵挡药力发作,就好象一艘船,在流速缓慢的河水中艰难地逆流而上。我将手放在心口上,感觉心意摇摆不定——我的心少了胸衣带子的束缚;此刻它未加设防,惶惑已极。不过,药力比恐惧激发出的抗力稍胜一筹。总之,镇惊安神,正是这药物的用处所在。等他终于过来,以指尖轻叩房门,我觉得我待他的态度尚算沉着冷静。我立即说道,“你知道我的女仆就在隔壁——虽然睡了,但是就在隔壁。喊一声她就醒。”他鞠躬行礼,一言不发。我不是以为他要吻我吗?他没那么做。他只是蹑手蹑脚走进房里,冷静且若有所思地环顾四周,正如我刚才见他观察这所宅子。他说道,“我们不要靠着窗,灯光在楼下草坪上一目了然。”然后,朝里边那扇门点了一下头:“她就睡那儿吗?她听不到我们说话吧?你肯定吗?”
  我不是以为他要拥抱我吗?他却始终与我保持距离。而我仍感觉到他外套散发出的寒气。还有从他头发、胡须和嘴里散发出的烟气。我印象中他没这么高。我走到沙发旁,紧紧抓住沙发背,浑身戒备地立着。他站在沙发另一边,探身过来,低声说道,“李小姐,请原谅我。我本不该这样与你会面,可我费尽心血,才来到布莱尔;明天,无法跟你道别,我就不得不离开布莱尔。你明白的。你如此待我,其中是非,我不会妄加评判。如果你的女仆醒了,跑来瞎搅和,你就说你睡不着,而我是不速之客,摸到你的房间就进来了。在其他人的府上,这种罪名我已经背得很多了。——我一说这话,你马上就明白了,我是什么样儿的人。不过在这儿,李小姐,今晚,我无意给你带来任何伤害。我想你明白我在说什么?我觉得,你内心深处盼望着我的到来,是吗?”
  我说道,“我明白,你发现了一些事,你认为这或许是个秘密:我母亲是个疯子;我舅舅在我母亲咽气儿的病房里找到我。可这不是秘密,也许已经尽人皆知了。这儿每个仆人都知道。我舅舅不准我忘记这些事儿。如果你打算从中牟利,那我只好说遗憾。”
  
  “十分抱歉,”他说道,“我不得不再次让你回想起你的身世。正是你的身世,令你来到布莱尔,并受制于你那位性情古怪舅舅,不得脱身,若非如此,你的身世对我毫无意义。我认为,从你母亲的遭遇中得了好处的人,正是你舅舅。——你会原谅我的言辞直白。我是个坏人,最了解其他坏人。你舅舅是最恶毒的那种坏人,他守在自己家中,他的恶毒被当成老人的怪癖,肆意妄为却无人追究。千万别为了体面,”他看着我的脸,迅速加了一句。“跟我说什么你爱他。我知道你心性高洁,出污泥而不染。这正是我潜来此处的原因。你我之间,可以用我们的方式相处,也可以选取适合我们的方式相处。不过,此时此刻,你能坐下来,容我象绅士对待女士那样,好好跟你聊聊吗?”
  他做了个手势,等了一秒钟——我们仿佛在等女仆端来茶盘——我们在沙发上各自落座。我的深色斗篷散开一道缝,露出里面的睡衣。他眼睛别过去,由我将斗篷又裹得严严实实。“好,现在我要给你说说,我都知道些什么,”他说道。
  “我知道,除非你结婚,否则你就一无所得。最初我从霍粹那儿听说此事。在伦敦、巴黎那些阴暗的书店和出版社里——或许你也知道——众人对你议论纷纷。他们说起你,就好象说起传说中的人儿:布莱尔的小美人,让老李栽培出来,仿佛一只能言善道的猴子,专为所谓的正人君子们,诵读那些诲淫诲盗的文本——也许还有更令人难堪的事,无需尽述其详,想必你也能猜到一二。”他与我对视一下,又看向别处。“霍粹,说到底,在这些人里边,还算有点良心;他以为我诚实可靠,这对我们也很重要。他满怀同情,跟我说了些你的事——你不幸的母亲,你心中的期望,还有那些附加条款。好,如果某单身汉,听说有如此命运多舛的姑娘;或许一百个这样的姑娘里,也未必挑得出一位值得追求。不过霍粹说的没错。我已打听清楚你母亲的财产,你的身价——对了,你知道自己身价几何吗?李小姐?”
  我稍事犹豫,然后摇摇头。他报出个数目。这数目是我舅舅最贵的书价的几百倍,最便宜的书价的好几千倍。我只会这样算钱。
  “这是一笔巨额财富,”瑞富斯先生凝视着我的面庞说道。我点点头。
  “如果我们结婚,”他说道,“这些财富就是我们的了。”
  我没言语。
  “我跟你说实话吧,”他继续说道。“我来布莱尔,本打算用寻常路数把你搞到手——我是说,从你舅舅家把你拐走,谋夺了你的财产,或许,接下来就想办法把你打发掉。只消十分钟,我就看出,你的生活已将你造就成了什么样儿,我也清楚,我永远也达不到目的。另外,我深知,对你施加拐骗之计,仅仅把你当作另一种猎物,那实在是辱没了你。我可不想那么做。我更想给你自由。”
  “你说得真是冠冕堂皇,”我说道,“假使我不喜欢自由呢?”
  他的回答简短有力,“你求之不得。”
  这时,我别过脸去——生怕忽然涌到脸上的血色,向他出卖我的心事。我尽量使声音平稳不惊,我说道,“你忘了吗?我的渴望在这所宅子里一文不值。就象我舅舅的藏书渴望跳出书架一样。他已令我变的如同那些书——”
  “是的是的,”他不耐烦地说道,“这些你都跟我说过。我想你也许经常念叨这些话。不过,这些话有什么意义呢?你才是十七岁的年纪。我已二十八岁,多年来我一直坚信我将成为有钱人,富贵悠闲。可现在我也就这么一副模样,你看到的:一个无赖,口袋里有两个子儿,眼下将就糊口,未来难以为继。你觉得自己的生活令人厌倦吗?那就想想我,想想我的生活有多令人厌倦!我做了不少坏事,每次都想这是最后一票。相信我,我对执着于幻想,将幻想当作现实,由此虚度时光,颇有了解。”
  他抬手将额发捋到后面;这时,他苍白的面色和眼眶上的黑晕,令他看起来忽然间好象苍老了许多。他衬衫是软领的,领子让领带箍得起了皱。他胡须中搀杂着一丝灰白,喉结古怪地鼓出来,男人的喉咙都这样:仿佛在邀请别人将拳头招呼上去,将那个鼓出来的玩意打平坦了。
  我说道,“真是疯了。我想你疯了——跑到这儿来,表白自己是个坏人,妄想我会相信你。”
  “可你已经相信我了。你还是相信我的,没喊你的女仆来。”
  “你激起了我的好奇,你自己也看到了,我在这儿的生活平淡无波。”
  “你想从目前的生活里找点乐子出来?那为何不放弃这儿的生活?永远放弃?等你嫁给我了,你就可以——自由自在,乐趣无穷,一瞬间!什么都有了!”
  我摇摇头。“我觉得你肯定不是认真的。”
  “可我是认真的。”
  “你知道我的年纪。你清楚我舅舅永远不会准许你娶我。”
  他耸耸肩,轻轻说道,“我们应当采取一些,当然,曲径通幽的办法。”
  “你想把我也变成个坏人?”他点头。“我正有此意。不过此时,我想你已算得上半个坏人了。请不要有这种表情。别以为我在开玩笑。你还没了解事情的全部。”他神色变的严峻。“我要给你一个事关重大、前所未有的提议。并非那种平常普通的姑娘钟情于小伙儿,二人永结同心——那是个枷锁,是为了合法地掠夺和偷窃,世人称之为婚姻。我不会向你要求这些,我志不在此。我所说的,请注意,是自由。一种身为女性不常拥有的自由。”
  “可是由婚姻”——我差点笑出来——“而达成自由?”
  “通过在某种不寻常状态下举行的结婚仪式而达成,”他又捋头发,咽了下唾沫;最后,我见他神情紧张——比我还紧张。他斜着身子凑近我,说道,“我觉得你不象别的姑娘那样神经质,或者满心慈悲?我觉得你的女仆真睡熟了,没有扒在门上偷听吧?”
  我想到阿格尼丝,还有她身上的淤青;不过我没说话,只是望着他。他用手遮着嘴,“上帝助我一臂之力吧,李小姐,保佑我没错看了你,”他说道。“现在,你听好。”
  他说了他的计划。他打算从伦敦带个女孩来布莱尔,让她做我的女仆。他打算利用她,欺骗她。他说他头脑里已经物色好了一个女孩,一个与我年纪样貌相仿的女孩。她是个小蟊贼——他说在她那一行里,她不算谨慎小心,也不太聪明。他觉得,只要从那笔财富里分点零头出来,对她诱之以利,就能引她上钩——“嗯,两千,或者三千镑钱。我不信她会有要高价的胆量。她没什么背景,也没见过世面,跟那些小骗子一样;同时,她也跟那些跑江湖的骗子们一样,很是自以为是。”他耸耸肩。反正出多少钱都无所谓:因为无论她要什么,他都会一口答应;而她一先令也摸不着。她会以为我是个不谙世事的人,相信她自己在帮忙制造一场拐骗我的骗局。一开始,她会劝说我同他走入婚姻殿堂,然后,再劝说我走入——允许自己说出那个词之前,他犹豫了一下——一座疯人院。不过,到了那儿,将由她来取代我。她会反抗——他真心希望她能反抗!——因为她越反抗,疯人院的人就越会将她的反抗视为精神失常的一种表现;于是也就会看她看得更严。
  “有了她,李小姐,” 最终他说道,“他们会把你的名字,你的过去,你的身份——作为你母亲的女儿,你舅舅的外甥女——一句话,所有能表征你是你的东西,统统收藏起来。他们会帮你卸下命运加注在你肩上的重负,就如同仆人解下你的斗篷;你可以金蝉脱壳,神不知鬼不觉地,想去哪儿,就去哪里——开始全新的生活——到时候,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改换身份。”
  这就是自由——珍贵而充满凶险的自由——他来布莱尔即是为了此事。作为回报,他要我的信任,我承诺,我未来的沉默;还要我一半的财富。等他说完,我坐着没说话,我的脸转过来对着他,过了差不多一分钟,最后我说道,“我们永远干不成这事。”
  他立即答道:“我想我们干得成。”
  “那女孩会怀疑我们的。”
  “她会被我描绘给她的计划搅的头晕脑涨。她会象其他人那样,接受她在这儿看到的一切,接受她希望在这儿找到的一切解释。她在这儿看到你,而以她的地位,她将对你舅舅的事一无所知,她怎会不相信你是纯洁无暇的?”
  “那她的同伙,那些蟊贼,他们不会找她吗?”
  “他们会找——因为数以千计的蟊贼们整日都在寻寻觅觅,想找出那些曾经欺骗坑害过他们的同伙;如果遍寻而不获,他们会以为她远走高飞了,嘴上咒她一段时间,然后就将她忘得干干净净。”
  “忘记她?你肯定?她就没有——没有母亲?”
  他耸耸肩。“也算是有母亲吧,是个监护人,一个大婶。她总是有孩子走失。我不觉得多走失一个孩子,会令她痛心疾首。尤其是,如果她知道——我是说她会知道的——这孩子已经变成了骗子。你明白吗?她自己的坏名声也会埋没了她。骗过人的姑娘,可甭指望人家会象喜欢诚实厚道的人一样喜欢她们了。”他稍作停顿。“而在我们送她去的那个地方,那边人会对她严加看管。”
  我视线从他脸上移开。“疯人院……”
“对此我十分抱歉。”他飞快地说道。“”可是你自身的名誉——你母亲的名誉——到时候会对我们有所益助,正如我们的骗子姑娘的坏名声对我们大有帮助一样。你得看看这一切如何发生。你被束缚你的名誉奴役了这么多年。现在有个从中获益的好机会,那么就抓住机会,永远地摆脱它吧。”
  我仍然看着别处。再一次地,我害怕被他看出他这番话在我内心深处激起的惊涛骇浪。我自己也被这惊涛骇浪吓住了。我说道,“你说起来仿佛我的自由对你有多重要似的,其实你在意的是金钱。”
  “我早已坦白过我的动机,我否认过吗?不过,你的自由和我的金钱是一回事。财富到手之前,我的动机将成为你的守护神,你的保障。你可以将自己托付于我的动机,或者说,我的贪欲,而非托付于我的信誉——因为我也无毫信誉可言;在这些墙壁之外的世界里,贪欲是比信誉更为强烈的驱动力。你会明白这一点的。我也将教会你如何从中获利。我们可以象夫妻一样,在伦敦找座房子。——当然了,关起门来就分开过,”他面带微笑地加了一句。“不过,等我们拿到钱,你的未来就是你自己的了,你必须对前因后果守口如瓶,你明白吗?因为一旦投身此事,我们就必须对彼此坦诚相见,否则一切将以失败收场。我可不是说着玩的。就我这个提议的本质,我不希望你有任何误解。或许,你舅舅的周全照料令你对法律认知甚少……”
  “我舅舅的周全照料,”我说道,“早已令我枕戈待旦,寻找一切机会好飞出樊笼。可是——”
  他等我说下去,见我没了下文,他说道,“其实,我并不期望你现在就告诉我你的决定。我的目标是让你舅舅把我留在这儿,帮他整理藏画——明天我就见到那些画了。如果他不留我,那我们就不得不另作打算。不过车到山前必有路,好事多磨。”他抬手捂住眼睛,又显出一脸沧桑疲态。
  十二点的钟声敲响,壁炉里的火一个小时前就熄了,房间里异常寒冷。忽然间我感觉到这寒冷。他见我在颤抖。我想他将此解读为恐惧,或者怀疑。他探身凑过来,最后握住了我的手。他说道,“李小姐,你说你的自由对我而言无所谓;可我又怎能眼见你过着这样的生活——任何一个诚实厚道的人,都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你为人欺侮,被逼为奴,整日侍弄淫词秽语,让哈斯那种色迷迷的下三滥觊觎凌辱——而不想将你解救出来?仔细考虑一下我的提议吧,考虑一下你该何去何从。你也可坐等另一位求婚者上门:从你舅舅的书招来的正人君子里,你找得到这么一位吗?即便你找到这么一位,他会象我这么细心谨慎地帮你谋划你的财富?——还有你的人吗?要么,静候你舅舅驾鹤西去,再享受自由生活;这其中,他眼睛老花,手脚不稳,他感到力不从心了,就会变本加厉地奴役你。到那会儿,你得是——什么岁数?三十五?还是四十?你将青春都奉献给书籍整理工作,而且还是霍粹卖的那种书,一先令一本,卖给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之流。你的财富分文未动地躺在银行金库里。你引以为安慰的,就是成为布莱尔的女主人——在布莱尔,听着半小时一次的空洞钟声,一下又一下,了尽余生。”
  他说话时,我没看他的脸;而是望着自己穿了拖鞋的脚。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以前经常幻想的景象——我就象中国女人的小脚,被三寸金莲鞋紧紧束缚着,满心期望突破桎梏。在药力的催化下,这副景象更加残酷逼真了,我看到那小脚扭曲变形,酸腐僵化。我一动不动地呆坐着,然后抬起眼望向他。他凝视着我,静候答复,看是否已说服了我。
他说服了我。并非凭借着他所说的,我在布莱尔的未来云云——因为他的说辞没有任何新鲜之处,都是很早以前我就为自己算计过的;而是凭借眼前的现实,他现身此地,面陈其详——他早有预谋,从四十里地之外赶来——他混入这座沉睡宅邸的心脏里,摸进我的房间,来到我面前。
  那个伦敦的女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就会以类似手法,说服她自寻死路;正是那个女孩,在稍后一些时候,我将含泪对她复述他那套说辞——我没想到她,一点也没想到她。
  我说道,“明天,等你看到我舅舅的藏画:要夸夸罗曼诺,虽然卡拉斯的画更珍贵。要说莫兰德比罗兰森好。他认为罗兰森是个惟利是图的匠人。”
  我就说了这些。这些也足够了,我觉得。他望着我的眼睛,点头记下,没有笑——我想他知道,此时此刻我不愿看到他的笑容。他放开我的手,站了起来,整整衣裳。这举动打破了我们密谋的神秘氛围:此时的他高大,模糊,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我希望他回房去。我又颤抖起来,他见了,说道,“恐怕我已将你耽搁得太晚。你肯定又冷又饿。”
  他望着我。也许他在估量我的决心,也许他开始心存顾虑了。我抖的更厉害了。他说道,“听了我刚才所说的一切,你不会感到困扰——太过困扰吧?”
  我摇摇头。可是我不敢从沙发上站起来,万一我两腿发软,搞得仿佛在向他示弱。我说道,“你还不走?”
  “你要我走?”
  “是的,你走了我感觉会好点。”
  “当然。”
  他好象还想说点什么。我将脸庞别过去,不要听他再讲,很快,就听到他小心翼翼的走过去,开门,关门。我坐了片刻,然后蜷起腿,用斗篷把腿包好,拉起斗篷上的帽子,枕着硬邦邦满是灰尘的沙发垫,在沙发上躺下来。
  这不是我的床。上床时间也过了,我身边什么也没有——我母亲的小画像,我的盒子,我的女仆,那些我喜欢在入睡时放在身边的东西。然而今夜,一切都乱了套,我的生活完全被打乱了。自由在召唤我:吉凶莫测,令人惶恐,又不可回避,如同死神一般。
  我睡着了,梦见自己坐着一艘船上,船头高高翘起,在昏暗静谧的水流中疾速向前,乘风破浪。第九章  我觉得,即便那时——或者更应该这么说,尤其在我和理查德勾结伊始,我们的联盟尚未经受考验,彼此关联尚不紧密的时候——我想,那时我是要退出的,我要将自己从他野心勃勃的煽动中释放出来。我记得我头脑清晰地想到要退出。因为那个房间——在子夜时分的静谧里,他握着我的手,窃窃私语中,将他铤而走险的计划和盘托出,就好象一个人剥下了毒药的包装纸——这个房间,在拂晓清冷的半个小时里,又回复到原先刻板僵硬的线条中去。我躺下来审视着这个房间。我熟悉其中每条曲线、每个角落,我太熟悉这个房间了。我记得我还是个十一岁的小姑娘,为布莱尔的陌生——那寂静,那弯弯曲曲的走道和令人迷惑的墙壁,而痛哭起来。那时我就想,这些事物对于我,将永远陌生,我觉得是那陌生令我古怪——令我怪形怪状,浑身是刺,成为象下水道里的杂碎一般的东西。
  布莱尔逐渐消磨了我,将我据为己有。这时,我感觉到裹在身上的羊毛斗篷轻飘飘的分量,心里念叨着:永远也摆脱不了!我不想逃跑!布莱尔永远不会让我走!
  然而,我错了,理查德.瑞富斯来到布莱尔,象一粒酵母粉落进面团里,彻底改变了布莱尔。次日八时,我去书房,随即就被打发走了:他跟我舅舅在那儿研究画。他们在一起待了三个小时。然后到中午,我被叫到楼下,跟绅士们告别,只有霍粹先生和哈斯先生要走。我在大厅见到他们,他们正忙着穿戴,我舅舅斜支在手杖上,理查德站在一旁,手揣在口袋里。是他先看到我。他与我对视一眼,但未做任何示意。这时其他人听到脚步声,都扭过头来注视着我。霍粹先生微笑着。
  “美丽的葛莱缇娅来了。”他说道。
  哈斯先生本已戴上帽子,此刻他脱帽说道,“你指水边的仙女,”他眼睛停在我脸上,“还是那个雕像?”
  “啊,二者皆是。”霍粹先生;“不过我是指那个雕像。李小姐跟雕像一样白皙,你看是不是?”
  他拉起我的手。“我家里的姑娘们该多么嫉妒你啊!她们吃黏土,你知道吗?为了美白肌肤,那是黏土啊。”他摇头叹息。“我觉得追求惨白的面色是一种最不健康的风气。至于你,李小姐,正如每次要离开你时我所感到的,我再次为你舅舅给予你的不公正待遇而感到愤慨,他让你待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象养蘑菇一样待你。”
  “我已习以为常。”我低声说道。“另外,我觉得光线幽暗一些会让我皮肤更白皙。瑞富斯先生不跟你们一起走?”
  “幽暗,说真的,李先生,我差点要看不清外套上的扣子了。你打算永远都不融入文明社会,永远都不给布莱尔装瓦斯灯吗?”
  “只要我还收藏书,我就不会用。”我舅舅说道。
  “那就是说永远都不用喽。瑞富斯,瓦斯灯会弄坏书籍,你知道吗?”
  “不知道。”理查德说道。然后他转向我,低声加了一句:“不,李小姐,我暂时不回伦敦。你舅舅心地慈善,给了我一份整理他藏画的小差事,我俩似乎都对莫兰德抱有热诚。”
  他眼睛是暗色的——如果蓝眼睛能变成暗色的。霍粹先生说道,“李先生,你觉得这个主意如何:这个,藏画装订期间,你可允许你外甥女拜访一下霍尼威尔街我的书店?你不想有一个假期吗?李小姐?到伦敦?瞧,我从你脸上看出来你十分乐意。”
  “她不想去。”我舅舅说道。
  哈斯凑过来。他外套太厚,人都出汗了。他拈起我的指尖说道,“李小姐,如果我何时能够——”
  “走吧走吧,”我舅舅说道。“你越来越罗嗦。看,我的马车夫等着呢。莫德,你退后点,不要站在门边上……”
  “一群傻瓜。”等绅士们都走了,他说道。“哦,瑞富斯?来吧,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你带了工具来?”
  “我去拿,先生,去去就来。”
  他弯腰示意,然后走开了。我舅舅本要跟着他,忽又停住,转身望着我。他招手命我上前。“手给我,莫德,”他说道。我以为他要我搀扶他上楼梯。可我伸出胳膊,他就一把抓住,牢牢攥着,把我手腕拽到他面前,撸开袖子,斜眼盯着我手臂上露出的皮肤。他又盯着我的面颊。“白皙?他们是这么说的?白得象蘑菇似的?嗯?”他就嘴巴在动。“你知道蘑菇是从什么东西上长出来的吗?嚯!”他笑了。“现在不白了吧!”
  我脸上变了颜色,抽回手臂。他笑着放开我的手,转身独自拾级而去。他穿了双软底鞋,后面露出他穿着袜子的脚踝。我望着他的脚步,想象着我的恼恨幻化成一根鞭子,一根藤条,我执鞭抽到他脚上,让他摔个狗啃屎。 我站在那儿寻思着,耳听得他脚步声渐渐隐去,这时理查德从楼上回来经过过厅,他没看我,他不知道我在,不知道我还站在紧闭大门边的暗处。他走过去了,步履轻快,手指点着过厅的扶栏。我想,也许他还吹着口哨呢,不然就是哼着小曲。在布莱尔,我们不常听到这种声音,而我血性渐起,正体味到我舅舅言辞给我的刺痛,这声音在我听来,充满危险,令我毛骨悚然,犹如危梁悬顶时那若有若无的滑动声。我觉得他走过去时,脚下古旧地毯上的灰尘升腾而起,云雾阵阵的;我目光追随他的脚步,我确信,我看到天花板上的油漆碎片都扑簌簌飞舞下来。
  这景象令我晕眩。在我想象中,这宅子的墙壁因他的出现而大受冲击,四分五裂,支离破碎,分崩离析。而我生怕这一切会在我抓住机会逃走前发生。
  然而,我也害怕逃脱本身。我想他清楚这一点。哈斯先生和霍粹先生一走,他就不能跟我单独讲话了。他不会胆大包天到再次摸进我的房间。他也清楚,我加入计划,他才好高枕无忧。他耐心等待,小心观察。他还是跟我们一起用晚餐;却是坐在我舅舅旁边,而不是我旁边。
  有天晚上,他终于岔开话题说道,“李小姐,我来到贵府,令你舅父不能专注于索引编纂,一想到你该多么烦闷,我就满怀歉疚。我想你心中盼望着再回到书籍中,重拾乐趣吧。”
  “书籍?”我说道。我眼帘垂下来,望着盘中的碎肉:“当然了,非常想。”
  “那么,我希望能为你排解烦闷,效犬马之劳。你是否有什么作品,比方说画作,草稿,诸如此类的东西,可以容我帮你装订?我想你肯定有。因为从贵府窗户望出去,窗外有许多美丽景致。”
  他一边眉毛扬起来,就仿佛指挥家扬起指挥棒。 当然,我惟有服从。我说道,“我不会油画,也不会素描。我没学过绘画。”
  “什么?没学过?——原谅我,李先生。我早就想说,你外甥女才艺出众,令人印象深刻——不过,你知道,只要稍下些工夫,我们就可以弥补这个遗憾。先生,李小姐可以跟我学习绘画课程。我可以用中午时间教她吗?这方面我颇有心得:以前在巴黎,我给一位伯爵家的小姐们上了一个季度的绘画课。”
  我舅舅翻翻眼睛。“绘画?”他说道。“我外甥女干什么要学那个?莫德,你想帮我们装订画册吗?”
  我还没应声,理查德就轻声说道,“我是说为画而学画,先生。”
  “为画而学画?”我舅舅目光闪动,望着我。“莫德,你怎么说?”
  “只怕我并无才能。”
  “并无才能?是,好象是这么回事。当初我带你来这,你手可够笨的;到现在还有点斜肩膀。瑞富斯,你跟我说说,绘画指导对我外甥女手的稳定性有帮助吗?”
  “有帮助,先生,千真万确。”
  “那好,莫德,让瑞富斯先生教你吧。反正,我不喜欢见你闲着;”
  “是,先生。”我说道。
  理查德见状,眼里闪过一丝柔光,仿佛猫睡着时眼珠上覆着的朦胧水膜。然而待我舅舅低头吃饭,他飞快与我对视一眼:那层膜隐退了,他的眼神暴露无遗;他神情中那突如其来的亲近之意令我不寒而栗。
  不要误会我的意思。不要把我想得那么谨慎小心。我确因恐惧而战栗——为他的计划而恐惧——怕他的计划成功,也怕他失败。而同时,我也为他的胆大妄为而战栗——毋宁说,是他的胆大妄为让我战栗,正如人所说,言者无心,听者有意。
  只消十分钟,我就看出,你的生活已将你造就成了什么样儿,那个晚上,他对我这么说。接下来他还说,我想你已算得上半个坏人。他说得对。假使说,从前我不知邪恶为何物——又或者,我知其实而不知其名——那么现在,我都知道了,有名有实。当他每天来到我的房间,将我的手举到他唇边,嘴唇轻触我手指,恶魔般冷酷湛蓝的双眸滴溜溜乱转时,我便体会到邪恶为何物。要是给阿格尼丝看见了,她也不会明白。她以为这是献殷勤。还殷勤呢!——流氓无赖的殷勤。我们拿出纸,笔,颜料,她就在一旁望着。她还看到他挪到我身边,把着我的手画各种线条。他会压低了声音讲话。一般而言,男人轻言细语时声音不甚动听——要么破了音,要么尖细刺耳,要么一个劲往高里扯——而他能将声音慢慢压低了,还保持清晰吐字,就象悦耳的音符;等她坐在离我们有半个房间远那儿的地方做针线时,他就会拖住我,秘密地,一字一句地,跟我商议他的计划,直到计划完美无缺为止。“非常好,”他会如此说道——就好似一位正经的绘画师傅在指导有才能的女学生。
  “非常好,你学的很快。”
  他会面露微笑。他会站直了,把头发捋到后面。他会望着阿格尼丝,然后发觉她也在看他。她会慌乱地跳开目光。“好了,阿格尼丝,”他会这么说,瞄住了她的紧张,就好象猎人瞄住了猎物,“你觉得你家小姐的艺术天赋如何?”
  “噢,先生!我可没想过点评。”
  他会拿起一支铅笔,走到她跟前。“你看到我让李小姐如何拿笔吧?不过她拿笔的手法是女士手法,应该稳当点。阿格尼丝,我觉得你的手拿笔应该更稳。来吧,你不试试吗?”
  他一抓住她的手指,她就因他的触碰而面红耳赤。“你脸红了?”他惊讶地说道。“你不会以为我有意冒犯你吧?”
  “没有,先生。”
  “那就好,那你脸怎么红了?”
  “我就是有点热,先生。”
   “热?九月份也热?”
  诸如此类的话语。他有种折磨人的天赋,在这方面他跟我旗鼓相当。而我见到这副景象,本应当日益警醒。我没有。他愈是挑逗,阿格尼丝就愈慌乱——就好象一个陀螺,鞭子越是抽,就越是转的欢!——而我,也愈发要嘲弄她奚落她。
  待她给我更衣或梳头时,我说道,“阿格尼丝,你心里怎么想瑞富斯先生?”我攥住她手腕,感觉到其中骨骼摩擦。“你觉得他英俊吗?阿格尼丝?你觉得,我从你眼睛里看出来了!年轻姑娘们不都是喜欢英俊小生吗?”
  “说真的,小姐,我也不知道!”
  “你这么说?那你就是个说谎精。”我在她身上某柔嫩处掐了一下——当然,现如今我对这些了如指掌。“你是个说谎精,你是个浪荡女。当你跪在床边请求圣父宽恕时,你会把这些罪恶一一历数出来吗?你觉得他老人家会宽恕你吗?阿格尼丝?我想他定然会原谅那个红发姑娘,因为她忍不住要使坏,她生来就是个坏胚子。其实他也残忍,将情种播撒在她心里,然后又惩罚她,叫她为情所困。你不这么想吗?瑞富斯先生盯着你的时候,你没感觉到自己春情萌动吗?你没有竖起耳朵,倾听见他轻快的脚步声吗?”
  她矢口否认。她发誓赌咒,以她母亲的性命做担保!上帝知道她心里怎么想。她必须且只能这么说,否则这出戏就玩完了。她必须这么说,然后给我掐,她必须使她一贯的清白保全无缺,而我也必须掐她。我必须掐她,为了她对他平凡无奇的想念——如果我是平常人家的姑娘,有一颗平常人的心——那本应由我感受到的想念之苦。我从未感受到。别异想天开,以为我会想念他,梅特伊想念过瓦尔蒙特吗?我也不想有此感受。如果我有,那我真会痛恨自己!因为我从我舅舅藏书里了解到,这件事太过肮脏龌龊——就好似发炎红肿的肉体感受到的刺痒,那种刺痒须在秘室之中,帷幕之后,于满面通红、器官潮湿中得到满足。
  他在我身体里唤起的,那激荡在我胸中的——那暗中的勾结——则是一种更为罕见的情愫。我可以说,这种情愫的产生,就好似这宅子中的一片阴影逐渐蔓延开来,或者,好象墙壁上的爬山藤开出的小花。而这宅子中早已暗影重重,污迹斑斑;于是没谁会注意到这些事。
  没谁注意到,或许,除了斯黛尔太太。我想只有她,在这些人里面,曾经仔细端详过理查德,心里起过疑心,他是否如其所宣扬的那样,是位正人君子。有时我看到她注视的目光。我觉得她看穿了他。我觉得,她以为他来此地就是为拐骗我,陷害我。然而,每念及此——以及对我的恨意——她自己保守着秘密;笑脸迎人,守护着眼见我步向毁灭的心愿,正如她曾经守护着她那垂死的女儿。当时,这就是我们阴谋的实质内容,是阴谋日渐完满,日渐狰狞的驱动力。等万事具备——“现在,”理查德如是说,“演出开始了。”
  “我们必须除掉阿格尼丝。”
  他以喃喃耳语说出这番话,眼睛还停在她身上,她坐在窗边低头忙活。他如此冷酷地说出这番话,眼睛一瞬也不瞬,我几乎对他心生惧意。我想到我要甩手不干。这时,他望着我。
  “你清楚,我们必须这么做。”他说道。
  “当然。”
  “那你知道怎么做吗?”
  到这会儿,我都还没概念。我望着他的脸。
  “对那种规矩的好姑娘,”他继续说道。“其实也只有一个办法。既能堵住她们的嘴,又比威胁和贿赂都管用……”他拿起一支画笔,将笔刷凑到嘴边,来回轻触嘴唇。“你就别为细节操心了。”他轻飘飘地说道。“也没什么细节,根本就没什么细节——”他微笑。她从活计中抬头望过来,他迎着她的目光。
  “今天天气如何?阿格尼丝?”他唤道。“还是个晴天?”
  “晴空万里,先生。”
  “好,真好……”这时我估计她又把头低下了,因为他脸上的和善神色消失了。他将笔刷凑到舌头上,将刷毛吮成尖头。
  “我今晚就动手。”他若有所思地说道。“我会动手吗?我会的。我要摸到她房间里,就象上次我摸到你房间里。你所要做的就是,让我跟她单独待十五分钟”——他再次注视着我——“如果她叫喊,你不要过来。”
  在当时,这种事还算是一种游戏。乡间的善男信女们不都会耍这种你追我赶,买弄风情的游戏吗?此时,我心中第一次感到失落和退缩。
  那天夜里,阿格尼丝为我更衣时,我不敢正视她的眼睛。
  我将头别过去。“今天晚上你可以把那个门关上。”我说道;我感觉她犹疑了一下——也许她觉察出我声音里的心虚,倒疑心起来。我没看她离去。我听见门插销的声音,听见她喃喃地祈祷;当他摸到她门前,我听见那喃喃低语中断了。她没叫没喊。假使她叫了喊了,我就真能充耳不闻?坐视不管?我也不知道。不过,她没叫喊,只是声音抬高,为惊讶,为不甘,也为了——我猜想——某种恐慌;可是随即,这声音就低落下去,要么是被按捺住了,要么是被安抚下来,一下变成窃窃私语,变成肤发厮磨……接下来,厮磨归于沉寂。沉寂是恶中之最恶:绝不是声音有所缺失,而是——正象人们所说的,将洁净的水放在显微镜下,将看到水中内容万千——随着蠕动踢打,变得丰富细碎。我想象着她抽泣着,衣裳褪下——尽管百般不情愿,她那布满雀斑的手臂还是缠住他起伏的肩背,她白色的嘴唇寻求着他的亲吻——我手捂住嘴,感觉到手套干燥的摩擦。然后我捂住耳朵。我没听到他何时离开。我也不知道他离开后,她做了些什么。我让那门一直关着;最后,为了能睡着,我还服了药;结果次日,我就起晚了。
  我听到她在床上有气无力地叫唤。她说她病了。她张开嘴,给我看她嘴里的红肿患处。“猩红热,”她并不看我的眼睛,低声说道。
  于是,大家都惊慌失措,害怕传染。他们居然怕这个!她被转移到一间小阁楼里,阁楼里烧着一盘醋——那味道令我作呕。后来我又见到她,却是最后一次,那天她来告别。她好象瘦了,眼圈发黑;头发剪短了。我拉起她的手,她畏缩着,似乎以为我要打她;我只是轻轻地亲吻了她的手腕。
  她望着我,神情颇不屑。
  “这会儿你对我好了。”她抽回胳膊,撸下袖子。“现在你有新人可折磨了。祝你好运。在他收拾你之前,我非常乐意看到你先收拾他。”
  她的话令我颇有触动——可也就那么一点;等她走了,我好象就将她全抛到脑后了。因为理查德也走了——他三天前就走了,为操办我舅舅的事,也为了我们的事——我的心思都在他身上,都在他身上,都在伦敦。
  伦敦!虽然我从未涉足,可它令我朝思暮想,魂不守舍,我甚至相信我对它了如指掌。伦敦,我将在那儿寻找到自由,将本来的我完全隐没,以另一种方式生活——不要既定模式,不要不见天日,不要种种束缚——不要书!我的家里要纸张绝迹! 我躺在床上,试图在脑海中描绘出将来在伦敦住的房子。我描绘不出。我只想得出一间间奢侈华丽的屋子——昏暗,封闭,屋子里还套着屋子——牢房和暗室——普瑞艾波斯和维纳斯的屋子。——这念想令我身心俱疲,我不要再想了。反正时候到了,就自然会搞清楚这屋子是何面貌,对此我很有把握。
  我站起身走动起来,又想起了理查德,他横穿都市,星夜奔波,到达河边的阴暗贼穴。我想象着他跟江湖骗子们吆五喝六地寒暄,我想象着他甩开衣帽,凑到火边烤手,打量着周围,象马奇斯(Macheath)似的,目光逐一掠过一张张牛鬼蛇神般的面孔——饶舌妇的脸,淫妇的脸,包打听的脸,厚颜无耻者的脸——直到发现他要寻找的那张脸……俗气的茶壶面孔。
  就是她。我想到了她。我苦苦思索,想像着她,我觉得我熟悉她的肤色——是白皙的,她的轮廓——是丰满的,她的步态,她眼窝里的阴影。——我觉得那肯定是蓝色的。我开始梦到她。在那些梦里,她开口说话,我听到她的声音。她叫出我的名字,还笑了。
  我想玛格丽特来到我房间时,我正好在做这个梦。玛格丽特带来一封信,是他来的信。
  她是我们的了,他在信中如是写道。
  读到此言,我跌落到枕头上,紧紧抓着信纸,贴在嘴边。我亲吻着信纸。姑且当他是我的情人——要不然,她也可以。
  我渴求她到来的心情,比渴望情人到来的心情更迫切。
  而我对自由的渴求,比对情人的渴求更迫切。
  我把他的信丢到火里,随即拟就回信:马上把她送来。我肯定会善待她。她来自您身处的伦敦,这令我倍感亲近。——他离去之前,我们已商定好通信措辞。
  做完这些,我只须坐等,等了一天,又一天。等到第三天,她就来了。
  她预计三点钟到梅洛站。我命威廉.英克尔速去接站。尽管我坐在屋里好象感觉到她在靠近布莱尔,然而,马车回来了,没接到她:起大雾了,火车晚点。我来回度步,坐立不安。五点一到,我又打发威廉英克尔去接站——他又一个人回来。这时,我必须陪我舅舅用晚餐了。当查尔斯给我倒酒时,我问道,“有史密斯小姐的消息吗?”——却被我舅舅听到我低声发问,他挥手命查尔斯退下。
  “莫德,你宁肯跟下人说话,也不肯跟我说话?”他说道。理查德走后,他变得暴躁易怒。
  餐后,他挑了一本有些许体罚内容的书让我诵读:四平八稳地诵读那些酷虐文字,倒令我头脑冷静下来。可当我上楼,回到那寒冷寂静的房间时,我又忐忑不安起来;在玛格丽特给我更衣,服侍我上床之后,我又起身,走来走去——一下到壁炉前,一下到门后,一下站到窗边,眺望马车的灯光。终于我看到了。那灯火在雾中朦胧嬴弱,随车马行进,在树林里跳动闪烁,如警示信号一般,忽明忽暗——更似余烬残光,而非指路明灯。
  我望着那灯火,手捂住心口。那灯火一点点地近了——慢吞吞地,变弱,隐没——这时,我看到灯火之后,马匹,马车,威廉,还有一个模糊的身影。他们将马车驶入宅子后院,我跑进阿格尼斯的房间——如今是苏珊的房间——站在窗边;终于看到她了。
  她抬起头,望着马厩,还有大钟。威廉从座位上跳下来,扶她落地。她抓着帽子,帽子包着脸。她身穿暗色衣裳,看上去似乎身形瘦小。
  然而,她是实实在在的。那个计划也是实实在在的。——刹那间,我感受到那计划的狰狞,不由得颤抖起来。
  此时夜色已深,不宜接待她。随不能立即见到她,我仍会等待,然后我得躺下,倾听她的脚步声和喃喃自语,我眼睛盯着那扇矗立在我和她之间的门——那区区一两寸厚的硬邦邦的门板!
  我曾起身走到门边,耳朵贴在门上;可什么动静也没听到。
  次日一早,玛格丽特为我穿衣,她帮我拽带子的时候,我说道,“我相信史密斯小姐已经到了。你见到她了吗?玛格丽特?”
  “是的,小姐。”
  “你觉得她会做吗?”
  “做什么?小姐?”
  “做我的贴身女仆。”
  她甩甩头。“举止好象很低贱,”她说道。“说去过六七趟法国,不过我也不清楚去过哪儿。她跟英克尔先生说得有鼻子有眼儿呢。”
  “不错,我们要善待她。她从伦敦来,这儿对她来说,也许有点冷清无趣。”
  她没接话。
  “你让斯黛尔太太吃过早饭就马上带她来见我。” 我在床上躺了一整夜,时睡时醒,心中压抑着她人在近旁而形象未明的念想。我必须马上见到她,在去舅舅书房之前,否则我怕我会病倒。最后,大约七点半光景,我听得走廊上响起一串陌生的脚步声,那声音来自仆人通道;随即是斯黛尔太太的低语:“到了,就这儿。”
  门上响起叩门声。我该如何是好?我站在壁炉旁。我招呼她的声音,听上去会否有些怪异?她是否屏住了呼吸?我知道我是;然后我自觉脸上变了颜色,我强自抑住涌起的血色。门开了。斯黛尔太太先进来,有一瞬的犹疑,她出现在我面前:苏珊——是苏珊.史密斯——茶壶面孔——轻信的女孩,她将自我处得到我的一切,然后赋予我自由新生。
  比期望来得更强烈的,是失望。我还以为她外貌与我相似,我还以为她也美丽动人:可她是个瘦小,嬴弱,脏兮兮的小人物,发色如同尘色。她下巴尖尖,眼眸褐色,比我的颜色深沉。她眼神时而过分憨直,时而狡猾灵动:她看了我一眼,探究的目光一扫,我的长袍,手套,鞋子,袜子上的每条花边都尽收眼底。
  然后她眨眨眼——我猜是记起了她得到的训示——向我草草地行了个屈膝礼。我敢说她对这个屈膝礼颇感满足。她对我也颇感满意。她觉得我是个傻瓜。这想法令我不爽,而我本不该为此烦恼。我想,你到布莱尔来,来毁灭我。我上前,拉起她的手。你就不脸红吗?不颤抖吗?眼神不闪躲吗?而她迎着我的目光,她的手指——那指甲被啃过——冰冷僵硬,在我手中沉稳异常。
  斯黛尔太太在旁观望。她的表情很坦白,仿佛在说:“这就是你从伦敦找来的姑娘,我觉得给你用,她绰绰有余呢。”
  “你不必待在这儿,斯黛尔太太。”我说道。然后,待她转身欲离去:“不过我知道,你会善待史密斯小姐的。”我又望着苏姗。“你也许听说过,我是个孤儿,苏珊,跟你一样。我很小就来到布莱尔——很小,根本没人喜欢我。从那时起,斯黛尔太太就无微不至照料我,让我了解母爱为何物,她待我好得难以言表。”
  我微笑着说出这番话。其实,折腾我舅舅的管家,对我而言,实在太过稀松平常。我想要的是苏珊;斯黛尔太太抽搐一下,脸色一变,退下了。我拉着她的手,带她到了壁炉边。她跟着我,坐下来。
  她温暖而轻快。我碰到她的胳膊。她胳膊跟阿格尼丝的一样纤细,却更结实。我闻到她气息中的啤酒味,她说话,声音跟我梦到的完全不同,语音轻盈跳跃,颇有些粗鲁;虽然她尽力使声音柔美。她给我讲述旅途种种,从伦敦来时火车上的种种——当她提到那个字眼,伦敦,她似乎对此颇有感触。我猜她是不习惯直呼其名,不习惯将其当作向往之地或思念之乡。象她这么一个如此渺小,如此微不足道的姑娘,都能生活在伦敦,而我却在布莱尔苦熬,这个想法对于我,既是个问题,又是种折磨;不过其中也有少许安慰——因为,如果她能在伦敦讨生活,那以我的天赋才能,不是更会如鱼得水吗?
  跟她交代职责时,我如是告诉自己。我再次看到她眼睛盯着我的长袍和鞋子,看到那目光中流露出的怜悯和不屑,我觉得自己脸红了。
  我说道,“你前一位主人定然是位美丽时髦的太太吧?我猜想,假使她见到我,要笑话我了。”
  我的声音不太稳定。不过,如果我语气中有一丝酸涩,她也毫无察觉。相反,她说道,“噢,不会的,小姐,她是一位心地非常非常好的女士。另外,她总是讲,衣冠楚楚不值一文;看人终究要看衣冠下面的内心。”她看上去对此坚信不疑——对她的想象坚信不疑——如此单纯,毫不虚伪——我静坐片刻,于沉默中注视着她。这时,我又拉起她的手。“我觉得你是个好姑娘,苏珊。”我说道。她笑了,面露谦逊。她手在我手中动了动。“爱丽丝小姐一直这么说,小姐。”她说道。
  “是吗?”
  “是的,小姐。”
  然后她想起什么事。她抽回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那信折着,蜡封封好的,地址以做作的女式字体写就;当然,那是理查德的信。我犹豫着,接过信——站起来,走到一旁,远远避开她的目光,打开信封。
  没有抬头!信里说;——我想你知道我。这就是那个能令我们发横财的姑娘——那个初入江湖的小蟊贼,此前我找借口试探过她的功夫,也已令她听命于我。写到这儿,她正看着我呢,噢,她的无知可真是天公作美。我想此时此刻,她正盯着你吧。她运气比我好,享受此中乐趣前,我还得再待他娘的两个星期。——看完烧掉,好吗?
我原以为我跟他一样冷静镇定。我不是的,我不是的,我感受到她的注视——跟他说的一样——渐渐恐慌起来。我拿着信立在原地,随即意识到我站的太久了。如果她看过那信——!我折起信纸,一折,再折,又折——折到不能再折。我尚不知她不会读写,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当我听闻此事,我笑起来,心中大石落地。不过我还不太相信她。“不识字?”我说道。“一个字母也不认得?一个词也不认得?”——于是我递给她一本书。
  她并不想接那本书;等她拿到书,打开封面,翻了一页,牢牢瞪着一篇文章——可她看文章的方式完全错了,难以言状的紧张,错误的方式,那种微妙感觉是装不出的。最后,她满面通红。
  我把书拿回来。“我很抱歉,”我说道。但其实,我并不觉得抱歉,我只觉惊奇。
  不识字!这于我而言,似乎是一种神奇的缺陷——就好象烈士或圣徒失却了痛觉。
  八点的钟声响起,召唤我去舅舅的书房。走到门边,我踌躇一下。毕竟,我应该为理查德做出些羞红了脸的表示;我说了我该说的话,她的表情,正如计划中那样,忽然闪过一丝狡黠,随即又变得坦然。她告诉我他是多么地好。她说着他的好话——再一次地——她仿佛相信她说的那些话是真的。或许她确实那么想。或许她出身的地方,衡量善恶另有一套标准。我感到裙子口袋中那叠起的信纸的边边角角,那是他经她之手传送给我的信。
  她独自待在我房间里时都会做些什么?我也说不出,不过我想象着她手指抚过我的丝质长裙,她试穿我的鞋子,试戴我的手套,试佩我的腰带。也许她已计划周详,等那些东西归她所有,该派什么用场:这个领针她要留着,她可以把上面的宝石剥下来卖掉,我父亲的那个金项圈,她可以送给她的小相好……
  “你有点心烦意乱,莫德。”我舅舅说道。“也许,你并不情愿为我尽这举手之劳,也许你希望我当初能把你留在疯人院。恕我直言:我本以为带你来这儿,能为你提供些许便利,不过也许,你心中更愿置身于疯人院,而非书籍中?嗯?”
  “没有,先生。”我说道。
  他停顿片刻,我以为他要回到书堆里,不料他却走过来。
  “这事儿再简单不过了,招斯黛尔太太来,命她将你送回去。你确定,不愿我如此办理?——招呼威廉.英克尔和马车来?”
  他一边说,一边凑过来端详我,眼镜片后的模糊眼神凶狠起来。这时他又停顿,脸上似笑非笑。“我正想知道,他们让你在病房里,如今你也明白那些事了?”他说道,声音变了。“他们会怎么待你呢?”
  他一字一句说来,细细玩味着这个问题;仿佛玩味着舌头下面的饼干渣。我没作答,只是低垂着眼睛,直待他品味完自己的幽默。然后,他扭扭脖子,目光又落到满桌的纸堆上。
  “好了,好了,《挥舞鞭子的货郎》,给我读读第二卷,标点符号都读出来;注意——页码是乱的。我会把顺序记下来。”
  她来接我回房间时,我正读着这本书。她立在门口,望着满墙的书,还有漆过的窗户。她如我曾经那样,踯躅在那手指标记旁,那是我舅舅刻画在布莱尔的清白界限;然后——又如我曾经那样——不明就里的她没看到那手指,正欲跨过它。我得拦住她,我甚至比我舅舅更需将她拦在外面!——当他吃了一惊,大喝一声时,我脚步轻柔地走过去,一把拽住她。她感觉到我手指的触碰,退缩一下。
  我说道,“别怕,苏珊。”我将地板上的黄铜手指指给她看。
  我都忘了,当然,她可以看到这儿的一切事物,一切的一切,那对她不过是纸上墨迹而已。想到这,我又满心好奇——随即是某种恶意的嫉妒。我必须收回拽着她的那支手,我怕会掐到她。
  待我们走回房间,我问她,怎么看待我舅舅?她以为他在编纂一本字典。
  我们坐在一起吃午餐。我没胃口,将盘子递给她。我靠在椅子上,看她拇指划过瓷器边缘,艳羡的目光扫过铺在膝上的餐巾花边。她好似是个拍卖人,或者房产代理:拿起每样餐具,都仿佛在估算这件餐具的价值。她吃了三个鸡蛋,用调羹挖出来送到嘴里,吃的干净利落——不为蛋黄溢出而困扰,吞咽时也不为鸡蛋哽喉而费思量。她用手指擦拭嘴巴,舌头点过指节;然后再吞下去。
  你来到布莱尔,我心想,来吞没我。
 不过当然,我心甘情愿让她吞没我。我需要她这么做。而且,我似乎感觉到,我已经开始放开自己的生活了。我轻而易举地放开了它,好似燃烧的灯芯吐出黑烟,染黑了玻璃灯罩,又似蜘蛛吐出银丝,裹住挣扎的飞蛾。我想象着那银丝紧紧纠缠着她。她对此毫不知情。待她明白过来,也为时已晚,她将亲眼目睹那银丝将她包裹,将她改变,将她变成我。而现在,她只是疲倦,无所事事,空虚无聊:我带她到花园散步,她步履蹒跚地跟着;我们坐下来一起做针线,她又是打哈欠,又是揉眼睛,目光呆滞。她还啃指甲——看到我在看她,她马上停下不啃了,过一会儿又拽过一缕头发,放到嘴里嚼那发丝。
  “你在想念伦敦。”我说道。
  她回过神来。“伦敦?小姐?”
  我点头。“那儿的女士,在一天中的这个时间都做些什么?”
  “女士?小姐?”
  “象我这样的女士。”
  她眼睛转了转。想了一下:“她们走亲访友,小姐。”
  “走亲访友?”
  “拜访别的女士们。”
  “噢。”
  她也不知道。她在胡编乱造。我清楚她在胡编乱造!即便如此,我还是玩味着她的话语,我心跳忽然沉重起来。
  女士,我刚才说,象我这样的女士。然而,根本就没有哪位女士象我;稍顷,我眼前浮现出我在伦敦生活的图景,清晰而骇人,孤苦伶仃,无人问津——可我现在就孤苦伶仃,无人问津。届时,我还有理查德,理查德会指导我,帮助我。理查德要给我们找座宅子,有好多房间,有可以上锁的门——“你冷吗?小姐?”她说道。可能我刚才稍有颤栗。她起身去给我拿披肩。我望着她从地毯的一角走过去,走到对角线那头儿的一角——完全无视脚下地毯的花样,无视那些线条和方块。
  我仔细留意着她,我又不能一直盯着她,看她轻轻松松地料理日常事宜。到七点钟,她将我收拾停当,准备与我舅舅共进晚餐。十点钟,她服侍我上床。之后,她站在自己的房中,我听到她叹息,我抬起头,看到她伸懒腰,伸完懒腰她委顿下来。她的烛光将她暴露无遗;而我躺在黑暗里。她脚步轻缓,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下俯身拾起落在地上的衣带;一下撑起斗篷,刷掉斗篷边儿的泥巴。她没有象阿格尼丝那样跪下祈祷。她坐在床上,人虽离开了我的视线,可我能看到她抬起了脚,鞋尖碰鞋跟,将鞋脱下来,接着她站起来,结开裙子上的钮儿,任裙子落下,再笨笨地走出来;解下胸衣,揉揉腰肢,又叹一口气。然后她走开了。我转过脑袋,追随着她。她走回来,穿着睡衣——浑身哆嗦着。我不禁也哆嗦起来。她打哈欠,我也打哈欠。她伸懒腰——心满意足的懒腰——为睡意降临而心满意足!她走到一旁——吹熄蜡烛,跳进被窝——我猜,她身体渐暖,沉入梦乡。
  她没心没肺地睡着了,如同往昔的我。我稍等片刻,又拿出我母亲的小画像,凑到嘴边。
  就是她。我低语。就是她。现在她是你的女儿。
  这多么容易啊!可待我锁好母亲的画像,却辗转难眠。我舅舅的钟吱呀作响,不时有动物的叫声,象孩子的嘶叫,从花园里传过来。我闭上眼睛,想起了疯人院——多年来,我都没如此栩栩如生地想到过那儿——那是我第一个家;我想起那些目光狂乱的疯女人,还有那些护士。我立即又记起了护士们的房间,棕席,石灰粉过的墙上有一句话: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My meat is to do the will of Him that sent me.——《圣经》约翰福音第三十四条)。我想起阁楼上的小楼梯,屋顶上的漫步,铅条在我指甲下的柔软,惊心动魄地坠落至地——我定然是于沉睡中想起这些。我定然是沉入了黑夜的最底层。
  忽然,我被惊醒——也许似醒非醒,尚未完全自黑暗的牵引中脱身。我睁开眼睛,昏昏然不知所措——全然不知所措——随即是满心恐惧。我看看自己躺在床上的形态,似乎飘摇怪异——忽大忽小,忽而又分裂开来;我不知今夕何夕。我开始战抖,我叫喊出来,我喊阿格尼丝。我忘记她已走了。我也忘了理查德.瑞富斯,忘了我们的阴谋。我喊阿格尼斯来,恍惚中她好象来了,可她来,来把我的灯拿走,我觉得她这么做是为了惩罚我。“别把灯拿走!”我说道;可她还是拎起了灯,她把我留在可怕的黑暗中,我听见帷幔外有门的吱呀声,扑通通的脚步声。
  而当阿格尼丝举起灯,看到我的面孔时,她惊叫起来。
  “别这样看着我!”我叫道。随即:“别丢下我!”因为我有一种感觉,只要她留下,某些灾难,某些恐怖的事——我也不知是什么,难以名状的——就会被化解;那么我——或者她——就得救了。我将脸埋到她身上,牢牢攥住她的手。
  然而她手上平常生着雀斑的地方此时却是惨白的。我瞪着她,我认不出她了。
  她说话,用一种全然陌生的声音:“小姐,我是苏。就是苏,你看清了吗?你在做梦。”
  “做梦?”
  她抚过我的脸颊,理理我的头发——一点也不象阿格尼丝,倒是象——谁也不象。她又说道,“我是苏。阿格尼丝生猩红热,回老家了。你得躺下,不然要受风着凉了。你可不能生病。”
  混沌中,我晕晕乎乎地呆了片刻,随后梦境从我脑中散去,我记起她了,也记起了我自己——我的过往,现今,和我不可预知的未来。
  她是个陌生人,却也是我未来的一分子。
  “别丢下我,苏!”我说道。
  我觉出她稍有犹疑。她欲放手离去,我抓她抓的更紧了。而她只是跳过我,钻进被窝,躺下来,胳膊抱住我,嘴唇贴着我头发。
  她身子冰凉,我战抖着,不过很快就安定下来。“好了,”这时她说道。我感觉到她气息吹动,还有她声音在我颧骨内里产生的振动。“好了,现在睡吧——好吗?好姑娘。”
  好姑娘,她这么说。布莱尔的每个人都不觉得我好,有多久了?可她以为我是好姑娘。她定然对此坚信不疑,因为我们的阴谋使然。我也必须是个好姑娘,单纯而善良。人们不是说“再好也好不过金子”吗?反正我对她而言就是金子。她为毁灭我而来,只是时机未到。此时她得保护我,让我结结实实,稳稳当当,就好象一罐她存起来打算最后挥霍掉的金币——我很清楚;我本应觉察到她的重重心机,然而我却感觉不到。
  我在她怀抱中睡去,平静无梦,又在她的亲近和温暖中醒来。当她感到我醒来,她就移开身子。她揉着眼睛,头发披散开,跟我的头发混做一处。她睡梦中的面孔,少了些许精明相。她额头光洁,睫毛上仿佛扑了粉,她的眼神,如果遇到我的目光,就十分清澈,并无一丝轻蔑或恶意混杂……她微笑,她打哈欠,她坐起身来。毯子掀起又落下,酸热的气味扑面而来。我躺着,回想起夜晚种种。某种情愫——羞愧,或者是恐慌——在我心中上下翻腾。我将手放在她躺过的地方,那里已经变凉了。
  她对我的态度有了变化。她更自如,也更和善了。玛格丽特捎来热水,她帮我倒进盆里,说道,“好了吗?小姐?最好快点用热水。”我站在一旁,还没换上衣裳,她打湿毛巾再拧干,问也不问就过来帮我擦脸和胳肢窝。对她而言,我成了个孩子。她让我坐着,这样她好帮我梳头。她啧啧有声:“真乱!乱中取胜的诀窍就是从头开始……”阿格尼丝也曾帮我洗漱,帮我更衣,她手脚忙乱,全无章法,梳子一被头发缠住,她就畏畏缩缩的。有一回我用鞋抽她——抽得好重,她都流血了。
  现在,我为了苏珊而坐下来——那天夜里,她称自己是苏——现在,我耐心地坐着,眼睛望着镜中自己的面庞……好姑娘。
  这时,我说道,“谢谢你,苏。”
  此后的日日夜夜里,我经常对苏道谢。我从没跟阿格尼丝道过谢。
  “谢谢你,苏。”“好的,苏。”如果她要我坐着或者站着,抬起胳膊或者脚。“不,苏。”如果她担心我的袍子将箍得我太紧。
  不,我不冷。——可当我们散步时,她喜欢仔细地照料我,确保周全;她将我的斗篷拉到喉咙,防止我受风。
  不,我的鞋子没沾到露水。——可她会将手指探进我穿了袜子的脚踝和鞋子间,以防万一。
  我绝不能着凉,无论如何也不能着凉。我绝不能累着。她会说:“小姐,你不是说走这么远就够了吗?”我绝不能身体不适。她会说:“看,你的午饭,碰也没碰。你不再多吃点?”我绝不能消瘦。我就是一只鹅,须养肥了才好被宰掉。当然,她不明就里,其实她才是须肥起来的那个人——她才是那个很快会适应这儿的人,适应这儿的起居、穿戴、进出,种种规矩和指令。
  她以为她迁就我,她以为她怜悯我!她适应了这所宅子里的条条框框,却不明白,那些束缚着我的条条框框,很快也要将她束缚起来,就好象摩洛哥皮或小牛皮……我早已惯于将自己当成某本书。此时我就感觉自己对她而言好似一本书,她目不识丁,她望着我,看到形状,却不明其义。她注意到表面——“你皮肤可真白!”她如是说——却注意不到皮肤下急速奔流的腐败血液。
  我本不应如此。我身不由己。我就范于她的想象——她以为我是个单纯的姑娘,为环境所迫,噩梦不断。她睡在我身边时,噩梦再没降临;正因如此,第二天和第三天,我设法让她又来我床上睡。最后她例行公事般地每晚都来。刚开始我觉得她是谨慎,后来才知道,是床顶篷和帷幔令她不安:每回她举着蜡烛站在床边,将信将疑地望着帷幔的褶皱处。“小姐,你不觉得,”她说道,“那上面随时会有蛾子、蜘蛛掉下来吗?”她攥住一根立柱,用力摇了摇;扑簌簌一片灰尘中,一只甲虫落将下来。
  而一旦习惯了这些,她就躺的很自在了;她的睡相自然而规矩,我想她肯定习惯跟人一起睡,我颇好奇,会是谁呢?
  “苏,你有姐妹吗?”有回我问她,大概在她到布莱尔一周后。当时我们在河边散步。
  “没有,小姐。”
  “兄弟呢?”
  “就我所知没有,”她说道。
  “那你跟我一样,是一个人长大的?”
  “这个,小姐,倒也不是你说的那种,一个人……怎么说呢,我有不少表亲。”
  “表亲,你是说,你姨妈的孩子?”
  “我姨妈?”她没反应过来。
  “你姨妈,瑞富斯先生的保姆。”
  “哦!”她反应过来了,目光闪烁。“对,小姐,确实是……”
  她脸转过去了,神色捉摸不透。她想起了她的家。我试着想象出她的家,可我想不出。我试着想象出她的表亲:粗鲁的小伙和姑娘,跟她一样,满脸精明相,口齿伶俐,身手利落——她的手指倒颇迟钝;当然她的舌头——有时,她给我梳头上别针,或为滑溜溜的衣带而皱眉头,她就会吐舌头——她舌头很尖。
  我看她叹息。“别难过了,”我说道——就象所有好心的小姐对闷闷不乐的女仆那样。“瞧,那边有条拖船,你可以对它许个愿,我们都对它许个愿,让它带到伦敦去。”到伦敦去,我内心深处又念了一遍。理查德在伦敦,一个月之后,我也会在伦敦。我说道,“如果这船不能将我们的愿望带到,泰晤士河会帮我们带到的。”
  而她没有望着那船,却望着我。“泰晤士河?”她说道。
  “这条河,”我答道。“就是这条河。”
  “这么一条小河,是泰晤士河?噢,不会的,小姐。”她难以置信地笑起来。“怎么可能?泰晤士河好宽”——她伸开双手,比画一下——“这条河好窄,你看见吗?”
  停了一刻,我说我一直以为河流都是越到下游,河面越宽的。
  “这么一条小河啊?”她又说道。“那儿,小姐!瞧那儿。”驳船已经开过去了,船尾上用六寸的字:罗斯希瑟;而她所指并非船名,而是发动机喷出的机油在河面上绽开的油花。
  “看到那个吗?”她兴奋地说道。“那就是泰晤士河的样子,那就是泰晤士河每天的样子,看看那些色彩。成千上万种颜色……”
  她笑了,她笑起来几乎有些俏丽。
  待那油花散去,河水恢复本色,她的笑脸也落回原状;恢复蟊贼样貌。
  你须理解,我已决心看低她。否则,我如何做到我应做的本分?——我又如何能骗过她,加害于她?只是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我们朝夕相对,难免日益亲近。我们不可以太亲密。而且她亲近的举动不象阿格尼丝那样——也不象巴巴拉那样——完全不象小姐的女仆。她太率直,太散漫,太自由。她打哈欠,她东斜西靠。她抓挠身上的斑点和伤口。她会坐下来,在我的注视下,抚弄指节上旧伤结的痂。这时她会问我:“小姐,有针吗?”待我从针线包里找出针来递给她,她会花一番工夫,用针挑拨手上的皮肤。然后将针还给我。
 有天我们散步时,她挽起我的胳膊。这对她来不算什么,而我却有如身领棒喝,深受震动。另一回,久坐后我抱怨脚凉:她在我面前跪下来,解开我的鞋带,将我的双脚捧在手中揉搓着——最后还低下头,大口大口往我脚趾上呵气。她开始按自己的喜好装扮我;在我的裙子上、头发上乃至房间里搞了些小花样。她拿来鲜花,将一直摆在我客厅桌上花瓶中的枯枝残叶都扔了,又从我舅舅花园的篱笆上找了些报春花。“当然,在乡下,你找不到伦敦的那些鲜花。”当她把花放入花瓶时如是说道。“不过这些花也够漂亮了,不是吗?”
  她让玛格丽特从魏先生那儿多给我拿些了煤上来。这事儿办起来多么简单啊!——此前却无人为我着想,去打个招呼;就连我自己都没想到;就这么捱寒受冻过了七个冬天。热气让窗户结了一层水雾。她喜欢站在窗前,在玻璃上画圆圈、心型和罗纹线。
  有一次,她将我从我舅舅的书房里接回来,我发现午餐桌上散乱地摆着些扑克牌。我猜那是我母亲的扑克牌。因为那是我母亲的房间,有许多她的旧物。紧接着,想到我母亲在这儿——居然在这儿——在这儿走动,坐在这儿,在裙子上摆开花花绿绿的纸牌,这念头令我仓皇无措。我母亲,人未出阁,神智尚全——也许,百无聊赖地托着腮——也许,还叹着气——等啊,等啊……
  我拿起一张牌。牌从我戴着手套的手中滑落下去。可是放在苏的手里,纸牌脾气变了:她将牌收集起来,拣出一副,开始洗牌、切牌,动作干净利落;牌上的金色线条和红色图案在她手中上下翻飞,如同一堆金银财宝般,令人眼花缭乱。
  当然,她听说我不会玩牌,非常惊讶;随即让我坐下,她来教我玩。玩纸牌游戏无非是凭运道和头脑简单的孤注一掷,而她却玩得很投入,几乎不知飨足——她心里激起了玩牌的兴趣,歪着头,眯缝着眼,沉浸其中。如果我玩累了,她就自己玩——要不就将纸牌一张张立在桌上,头碰头斜靠着,一层层地搭上去,搭得很高,搭成一个纸牌金字塔——K和Q总是留到塔顶。
  待她搭完,她说道,“瞧这儿。瞧这儿,小姐。看到吗?”然后她挪开一张金字塔底的牌;眼见金字塔落将下来,她会哈哈大笑。
  
  她会哈哈大笑。那笑声在布莱尔是如此突兀,在我想象中,就好象监狱或教堂里的笑声。
  有时候她还唱歌。有一回我们聊到跳舞。她站起身,提溜着裙子,给我演示了几步。接着她将我拉起来,抓着我转啊转;从她手抓着我的地方,我能感觉到她越来越快的心跳——我觉得那跳动从她传到我身上,变成了我的心跳。 终于,我让她用一个银顶针帮我磨平一颗顶出来的牙。
  “让我看看,”她说道。她看着我,捏着我的面颊。“到亮处来。”
  我站在窗边,仰着头。她的手很温暖,她的呼吸——带着啤酒味——也很温暖。她手指探进我嘴里,轻抚我的牙龈。
  “是的,是有些尖。”她收回手,说道,“就象——”
  “就象蛇的大毒牙吗?苏?”
  “要我说,就象针一样”她环顾四周。“蛇有牙齿吗?小姐?”
  “我觉得蛇肯定有牙,因为据说蛇会咬人。”
  “那倒是,”她心不在焉地应着。“只是,我以前觉得蛇黏乎乎——”
  她进了我的卧室。我能从开着的门里看到大床,还有推到床下的夜壶:她不止一次提醒我,说马大哈的人起了床,会将这瓷罐踢碎了,更会被这玩意弄瘸了腿。秉承同样的热忱,她还叮嘱我,不要光着脚踩到头发上(因为头发——她说跟虫儿一样——会钻进肉里,令肉生疮化脓);想眼睫毛变黑,就不要用不纯的蓖麻油;不要冒冒失失地爬烟囱——藏身也好,逃命也好,都不要爬。
  这时,她在我梳妆台上找东西,没说话。我等了片刻,然后叫道,“你知道有谁是被蛇咬死的吗?苏”
  “被蛇咬死?小姐?”她又出现了,仍旧皱着眉。“你是说,在伦敦的动物园吗?”
  “哦,可能就是动物园里吧。”
  “我可真不知道。”
  “奇怪。我以为你应该知道。”
  我笑了,她却没笑。这时,她摊开手给我看,她手上有枚顶针;我才明白她要做什么,也许我神情也变了。她望着我神色不定的脸说道,“一点也不疼。”
  “真的?”
  “真的,小姐。如果你疼,就叫出来,我马上停手。”
  果然不疼,我也没叫。然而,种种感觉奇异地混作一处:金属的摩擦,她手把住我下巴的压力,她轻盈的气息。当她仔细盯着手里打磨着的牙时,我目光无可回避地落到她脸上;于是我望着她的眼睛:此刻我看到,她有一只眼颜色深些,虹膜的褐色略深沉些,几乎成了黑色。
  我望着她颧骨的线条——流畅柔美;她的耳朵——精巧优雅,耳垂上为戴耳环、耳坠穿了耳洞。有次我问她,“耳洞怎么穿的?”我凑近她,指尖抚到她耳垂那小小的肉窝上。“这个,小姐,用针,”她说道,“还有一点冰块……”顶针还在磨。
  她微笑。“我姨妈就给小宝贝们,”她边磨边说道,“磨过牙。她肯定也给我磨过。——快磨好了!哈!”她手里慢下来,停顿一下,查看那颗牙。接着她又磨起来。“当然,给小孩磨牙得万分小心。因为你会不小心就会把顶针落到小孩嘴里——好了。我知道有几个就那么没了。”
  我不知她说没了,意指顶针,还是小孩。她的手和我的嘴唇都变湿润了。我咽了下唾沫,又咽了一下。我舌头翘起来,碰到她的手。她的手好象,忽然间,变得好大,好怪;我想到银顶针上的磨痕——我觉得我的呼吸定然弄湿了顶针,令它滑将下去,我想我能尝尝顶针的味道。
  或许,若她再多磨一会儿,我就会堕入某种惶恐中;而此时顶针又慢了,随即她停住。她用大拇指摸摸那颗牙,手捏着我的下巴,过了一秒钟,她才放开手。
  我从她的把持中松懈下来,颇有点漂移不定的感觉。刚才她将我下巴握得太紧、太久,待她退后,凉空气扑面而来。我咽了下唾沫,舌头舔舔磨过的牙。我擦擦嘴唇,我看到她的手:她指节因为按压我的脸,留下些红红白白的印子,她手指上也有些印子,顶针还戴在手上。银顶针光亮依旧——没有磨痕,完全没有磨痕。适才我品尝到的,或者说,在想象中我品尝到的,是她的味道;并无其他。
  “嗯?”
  一个小姐可以品尝她女仆的手指之味吗?她可以的,在我舅舅的书里可以。——这念头令我脸红。
  正当我立在原地,感到血流不加掩饰地涌到脸上,一个女仆进来,捎来一封信,理查德的信。我已忘却了对此信的期盼。我已忘却了盘算我们的计划,我们的远走高飞,我们的婚姻,疯人院那若隐若现的大门。我早已将他抛到脑后,而我现在必须想起他。我接过信,颤抖着,拆开蜡封。
  你是否跟我一样急不可耐?他写道。我明白你也是。她现在在你身旁吗?她能看到你的脸吗?样子要开心点,微笑,傻笑,这就够了。我们的等待结束了。伦敦的事务已办妥,我就要过来了!第十章  这封信如同催眠师的响指,将我惊醒:我眨眨眼睛,有些晕眩,我环顾四周,犹如迷梦初醒。
  我望着苏:望着她的手,望着我的唇留在上面的印记。我望着床上的枕头,那上面还有我俩的头留下的窝窝。我望着桌上花瓶中的花,望着壁炉中的火苗。屋里太暖和了。房间里太暖和,而我仍象受了寒似的颤抖起来。
  她都看在眼里。她望着我的眼睛,朝我手中的信纸点点头。“好消息?小姐?”她问道;看来这封信似乎也令她颇为困惑:在我听来,她声音好象飘飘忽忽的——心怀恐惧的飘忽——她神情似乎也警醒起来。她摘下顶针;却仍旧注视着我,仔细注视着我。我避开她的目光。
  理查德要来了。她是否与我一样,也觉察到此事?她不动声色。她如往常一般,轻松自如地坐立行走。她不动声色地吃午饭。她拿出我母亲的纸牌,独自一人,开始饶有耐心玩纸牌。我站在镜子前,从镜中看她抽出一张牌,放在桌上,翻开,再放到另一张牌上,老K举起来,A都挑出来。
  我望着镜中自己的脸,思量着,究竟是何人何物,令镜中这副面孔成为我的面孔:那面颊的曲线分明,嘴唇太过丰满,太过鲜艳。
  最后,她将牌收做一处,问我是否愿意洗牌,洗过再许愿,她会根据牌面前后,算出我的未来。
  我见她此番言语并无讥讽之意,于是在她身边坐下,笨手笨脚地洗了牌,她接过去,将牌摊在桌上。
  “这些表示你的过去。”她说道,“这些是你的现在。”她睁大眼睛。她好象忽然间青春焕发了:有一小会儿,我们俩头凑在一起窃窃私语,正如我想象中,那些平常人家的姑娘们,在平常的屋子里,在学校里,在洗碗间里,叽叽咕咕:这个是小伙子,瞧,骑在马上。这是J。这个是方片Q,代表财富——我有一枚镶钻胸针,当时我就想到了它。我想象着——正如以前我曾经想到过的,尽管时日不多——想象着苏,财宝到手后,面对宝石喘着粗气,估量着宝石价值几何……
  毕竟,我们都不是平常人家的姑娘,坐在平常人家的客厅中;她仅仅对我的财富感兴趣,因为她觉得那笔财富都是她的。她眼睛又眯起来,声音由轻言细语中忽然拔高,颇粗鲁无礼。她将牌归拢起来拿在手中,翻转着纸牌,蹙着眉头,我从她身边走开。她掉了一张牌,却未察觉:那是红桃二。我将那牌踩在脚跟下,将其中一颗红心当作我自己的心脏,用力将牌碾进地毯里。
  我起身后,她找到那张红桃二,并试图抚平牌上的折痕;然后玩起了打通关,象以前一样乐此不疲。我又望着她的双手。她的双手变白皙了,手指上的小伤都已痊愈。她双手纤细,戴上手套会更显纤细;那就跟我的手一样了。
  这事儿必须照此办理,这事儿早就该做妥帖了。理查德即将到来,我的心被某种前所未有的负重感攫住:分秒,日夜,时光——那漆黑幽暗的时光之鱼——已一晃而过,去不留痕,由此而生一种惊慌失措的情绪。我度过了一个焦躁不安的夜晚。次日,我们起床,她来为我更衣时,我扯扯她衣袖的褶边。“你总穿这件不起眼的褐色衣裳,除了这件,你就没有别的裙子吗?”
  她说她没有。我从衣柜里拿出一件天鹅绒裙子,给她试穿。她颇不情愿地脱了旧衣裳,从落地的裙中走出来,转过身,出于腼腆,避开了我的眼睛。那裙子有些瘦。我拽过裙带系好,将她腰线下的裙摆放熨帖,又到珠宝盒里拿了枚胸针——那枚镶钻胸针——小心地别在她心口前。然后我让她站在镜子前面。
  玛格丽特进来了,她把苏当成了我。
  我已渐渐习惯了她,习惯了她的存在,她的温暖,她的个性;她已变成一个有过往、有爱、有恨的姑娘,而不再是阴谋诡计中那个容易轻信的姑娘——那个粗俗不堪的茶壶苏。
  此时此刻,我看出她的相貌身形,将与我多么相近,仿佛是第一次,我意识到,我和理查德图谋欲为的究竟是何事。我脸靠在床柱上,望着她,看她愈发地心满意足,身子转过来,转过去,抚平裙上的褶皱,挺胸收腹,以适应裙子的腰身。“要是我姨妈能看到就好了!”她说道,脸上绯红一片。这时我想到,有谁会在伦敦阴暗的贼穴里等待着她:姨妈,母亲,或是祖母。我想,当她的小贼娃远离家园,赶赴危险的营生,她在家度日如年,得多么忐忑。我想象着,她等待苏时,拿出苏的一些小玩意——腰带呀,项链呀,华而不实的手镯呀——翻来覆去,一遍遍地,在手中把玩……她并不了解我的感受。他也不了解。他中午到达——做派一如既往,如同阿格尼丝还在的日子:拉起我的手,直视我的眼睛,躬身亲吻我的手。“李小姐,”他以一种欢喜的语调说道。他身着深色衣裳,整洁优雅;浑身上下仍然带着他的狂妄自信,他的亲密态度和浮华艳俗,就好象旋涡中心那一团暗色或香气。尽管戴着手套,我还是感受到他嘴里的热气。然后他转向苏,她行了个屈膝礼。然而,那上装僵硬的衣裳并非为行屈膝礼而缝制:身子一点,几乎是踉跄的,她衣裙上的流苏都颤巍巍的,似乎要摇动。她脸红了。我见他注意到这一点,他笑了。
  而我也看见,他注意到那裙子,也许还注意到她手指的白皙。
  “我还以为她是谁家的小姐,我真这么想来着。”他对我说道。他走到她身旁。他往那儿一站,似乎比以往高大,也比以往黝黑,象一只熊;而她有些娇小。他抓起她的手,在手中摩挲着:他的手似乎也很大——大拇指伸开,就几乎盖满她的手腕。他说道,“苏,我希望你向你家小姐证明了你是个好姑娘。”
  她眼睛望着地板。“我也希望如此,先生。”我上前一步。“她是一位非常好的姑娘,”我说道。“确实是一位非常好的姑娘。”
  然而这些话语不够圆满,太过仓促。他盯着我的眼睛,收回他的手。“当然。”他圆滑地说道,“她一心向善,全无杂念。有你为其楷模,姑娘们都不由自主地一心向善。”
  “你真好,”我说道。
  “我想,绅士门见到你,除了对你好,再无他求。”他眼睛一直盯着我。他已看透我,觉察出我内心的同情,他打算将我从布莱尔的中心毫发无损地勾出去。假使此时我迎合着他的目光,却丝毫感受不到我胸中翻腾着的隐约又可怕的激动,那我就不成其为我,不成其为我舅舅的外甥女。
  可是我觉得这太难了,我几乎有些动摇。我笑了;而这微笑展开得十分勉强。苏歪着头。她是否以为我在为自己的爱情微笑?这念头令我的笑容更勉强了,我甚至开始感觉到那是一阵喉间的痛楚。我避开她的眼睛,也避开他。他要走,却命她走过去,他们在门口立了片刻,窃窃私语。他给她一枚硬币——我看到那硬币黄色的闪光——他将硬币放在她手上,帮她合上手。他指甲被她粉嫩的手掌衬得发褐。她放低身段,又行了个笨拙的屈膝礼。
  这时,我的笑容凝固住,象是僵尸的鬼脸。待她转过身,我不敢看她。我走进卧室,关上房门,扑到床上,脸埋起来。我被笑声控制着,摇撼着——一阵骇人的笑声,这笑声无声息地追逐着我,好似污秽的水——我战栗着,战栗着,最后我镇定下来。
  
  “李小姐,你觉得你的新女仆如何?”晚餐时他问我,他眼睛望着自己的盘子。他正小心地从鱼骨上剔下鱼肉——鱼骨那么苍白,那么纤细,几乎是透明的,鱼肉上覆着一层厚厚的黄油和调料。冬天里,我们的饭菜上桌时已经凉了;到夏季,饭菜上桌时又太烫。
  我说道,“非常——听话,瑞富斯先生。”
  “你觉得她会称职吗?”
  “我觉得她会,是的。”
  “对我的大力举荐,你会有什么事由抱怨吗?”
  “不会。”
  “那就好,听到这话我就放心了。”
  我舅舅注意着。“说什么呢?”此时他说道。
  我擦擦嘴唇。“我的新女仆,舅舅。”我答道。“史密斯小姐,她接费小姐的班。你经常见到她的。”
  “倒是常常听到她靴子在我书房地板上踢踏,她怎么了?”
  “她凭瑞富斯先生的举荐而来。瑞富斯先生在伦敦遇见她,她急需一个容身之所;瑞富斯先生好心,就想到了我。”我舅舅动动舌头。“是吗?”他慢条斯理地说道。他目光从我移到理查德身上,又从理查德移到我身上,他下巴翘起,仿佛在感受暗流。“史密斯小姐,你是说?”
  “史密斯小姐,”我重复道,“她接替费小姐。”我放好刀叉。
  “费小姐,是天主教徒。”
  “天主教徒!哈!”他高兴地回头对付面前的肉。“好!瑞富斯!”他边吃边说。
  “什么?先生?”
  “我反对你——坚决反对你,先生!——将我这里说成是如罗马天主教堂般培植淫荡的暴行的机构。”直到晚餐结束,他都没再看我一眼。接着他命我读一篇古文,《南恩斯致法莱俄斯的哀怨之语》,读了一个小时。
  理查德坐在一旁,一动不动地听我诵读。而当我读完古文,起身要走时,他也站起来:“让我来,”他说道。我们一同走向门口。我舅舅没有抬头,却盯着自己沾了墨水印的双手。他有一柄匕首,匕首把上镶着珍珠,古老的刀刃几乎如月牙般尖峭,他用那把匕首削苹果皮——那种布莱尔果园里生长出来的,小小的干涩的苹果。理查德小心地瞄一眼我舅舅,然后眼神不加掩饰地望着我。不过,他仍保持着礼貌的语调。“我必须征求你的意见,”他说道,“现在,我回来了,你是否想继续你的绘画课程?我希望你这么想。”他等我答复。我没有作答。
  “明天,老时间,我可以过来吗?”他又等我答复。他手放在门上,将门拉开——却没敞开到可容我通过;他见我意欲出门,也没有将门开大一些。
  他神情颇疑惑。“你不必太客气。”他说道。他是说,你可不能示弱。“你不会跟我客气的,对吗?”
  我点点头。
  “太好了。老时间,我过来。你要给我看看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做的功课。哦,谁知道呢?说不定到时候我们的教学成果,能-给你舅舅一个惊喜呢。你说呢?我们是不是再学两周?要不,最多,三周?”
  再一次地,我领略到他的胆量和狂妄,我感觉自己血气上涌,以应合他的胆大妄为。而随之而来的,在我血气之下,或者之外,是一种沉没(sinking)的,悸动的——隐约又莫名的悸动——恐慌。他在等我答复,而这种悸动更加茫然不知所以。
  我们已谋划得如此谨慎周详。我们已犯下一桩令人发指的恶行,又开始调教另一位参与者。我明白,所有这些都是当前必须做到的。我明白,我必须表现得好似爱上他,让他赢取了我的芳心,再让他向苏坦承他的成功。
  这事该多么简单!我是多么渴望此事!
  曾几何时,我瞪着舅舅宅子的墙壁,望眼欲穿,期望那墙壁豁然分裂,好将我释放!而现如今,我们逃脱的日子迫近了,我却犹豫了;我还为犹豫的缘由而深感恐惧。我再次注视着我舅舅的双手,匕首柄上的珍珠,被匕首卸去了皮的苹果。
  “说起来,三周——也许再多点时间,”末了我说道。“也许再多一点时间,我觉得我需要这么多时间。”
  愤怒或者说恼怒的表情令他面目扭曲;可待他开口讲话,他设法令自己的声音轻柔温和。“你过谦了。以你的天分,不需要那么长时间,三周足够了,我跟你保证。”
  他终于打开门,躬身送我出去。尽管我没回头,我知道他拖延了一下,好看着我上楼梯——如我舅舅那些绅士朋友一样,热心牵挂着我的平安。
  马上,他就会愈发地牵挂了;而当前,至少,日子又落回到某种惯常的状态中。他的晨光都在画作中度过,然后来到我的房间,教我绘画——其实是为了接近我,我在纸上涂鸦时,他在一旁看着,轻言细语地指导;他故作姿态,大献殷勤。
  
  生活落回原状——除了一样,原先是阿格尼丝,现在是苏。
  苏不象阿格尼丝。她更明白事理。她知道自己的价值和目的。她知道她必须听着,监视着,看瑞富斯先生没跟她家小姐走得太近,或者没说些悄悄话;可她也知道,如果他凑得近了,她得将头别过去,对他的轻言细语装聋做哑。她真的别过头去,我看到她这么做来着;而我也看到,从眼角里偷眼看我们俩——从壁炉上的镜子和窗玻璃的反射中观察我俩——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不放过!      
这个房间,我于其中度过了许多禁锢的时光,我熟悉它,犹如囚犯熟悉监房——此时,这房间于我,似乎有所改变。这房里似乎处处都是闪烁的亮片,每一片都是她的眼睛。当这些眼睛遇到我的目光,它们就隐藏到面纱里,眼神清白无辜。而当它们遇到理查德的目光,我看到会意或理解的眼神在他们二人之间传递;我无法直视她。原因不言自明,尽管她了解不少内情,但她所知的尽是虚假信息,毫无价值;她因保有这些信息而自得——保守着她自以为是的秘密——她的自得对我来说,太可怕了。
  她不知道,她才是我们这个阴谋的枢纽所在,她才是我们计划运转的要点所在;而她以为我是要点。表面上,她将我玩弄于股掌中,而理查德作弄于她,她却毫不起疑:他私底下面对她,也许是笑脸,也许是苦相,之后,待他转过来面对我,笑脸抑或苦相都颇真挚动人。他对阿格尼丝犯下的恶行,将我钉在我自己的残忍上,此时更令我心力交瘁。我对苏的顾念,令我羞惭异常——令我,在这场我们以虚情假意演出的下流对手戏中,时而不顾一切,象理查德有时候肆无忌惮那样;时而又充满戒备,警醒,犹疑不定。我能壮起胆子配合他一个小时——说驯顺也好,说含情脉脉也好——接着,到他停留的最后一刻,我就耐不住地浑身发抖。我的肢体动作,我的血流,我的呼吸纷纷将我出卖——我想她将此解读为爱恋。
  终于,理查德明白了,这是我的弱点。时光无声流逝:第一周就这么过去,第二周开始了。我觉察出他的困惑,感觉到他期望的分量:感觉到他的期望在聚集,翻滚,发酵变酸。他望着我的习作,开始大摇其头。
  “李小姐,我恐怕,”他不止一次如是说道,“你还得多练练,我原以为你的感觉是比较稳定的。一个月之前,我还认定你的感觉很稳定。可别说我们花了那么多力气之后,我只离开一小会儿,你就将功课全抛到脑后。有一件事,是艺术家在创作中必须避免的:这就是,犹豫不决。因为犹豫带来软弱,就因为犹豫不决,比这好得多的作品,都折戢沉沙了。你明白吗?你真明白我的意思?”
  我没回答。他走了,我坐在原地。苏来到我身边。
  “如果,瑞富斯先生对你的画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她柔声说道,“别放在心上,小姐。何必,你画的这些梨,跟真的一样呢。”
  “你这么想吗?苏?”
  她点头称是。我凝视着她的脸——从她那只稍显暗色的眼睛瞳仁里,看进她内心深处。然后,我望着我留在画稿上那不成形状的涂鸦之作。
  “这是一副很蹩脚的画,苏。”我说道。
  她将手放在我手上。“好啦,”她说道,“你不是在学吗?”
  我是在学,可是学得不够快。不久,我们在花园散步时,他提及此事。“现在,我们得为将来做打算啊,”他说道。
  我告诉他,“我宁愿不这么着。”
  有些小径是我喜欢和苏一起走的。我觉得跟他一起走,实在辱没了那些小径。“我宁愿不这么着。”我又说了一遍。
  他眉头皱起,随即笑了,“身为你的指导老师,”他说道,“我必须坚持己见。”
  我希望老天落一场雨。然而,尽管一整个冬天里,布莱尔的天空都是灰蒙蒙的——于我而言,那片天空已经灰暗了整整七个年头!——此时,那片天空却因他而显得有些光亮。
  当魏先生拖开大门,一阵轻快的微风拂过我未着袜的脚踝。“谢谢,魏先生,”理查德说道,他将胳膊弯起,供我攀扶。他戴一顶黑色短帽,身穿深色羊毛外套,手上一双浅紫色手套。魏先生注意到他的手套,然后以一种洞悉内情,又轻蔑不屑的目光看着我。
  你满以为自己是个大家闺秀,是吧?那天他踢打着将我捉到冰室,曾如是说道。好,我们走着瞧。
  今天有理查德在,我不会去冰室,而是选了另一条路——更长更乏味的小路,环绕着我舅舅的宅子,蜿蜒上坡,沿路可以俯瞰到这宅子的背面,马厩,树林和礼拜堂。这些景象我烂熟于胸,再不想多看一眼,一路走来,我眼睛始终盯着地面。他挽着我的胳膊,苏跟在我们后面——刚开始跟得很近,后来他加快脚步,她就落在后边了。我们都没说话,不过他一边走着,一边将我拽紧了。我裙子也提起来了,异常尴尬。当我试着要挣脱他的钳制时,他却不允许。最后我说道,“你不必如此亦步亦趋。如蛆附骨。”
  他微笑。“我们必须有说服力。”
  “你不必这样抓着我。搞得好象你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得跟我悄悄地说?”
  他回头飞快地瞥了一眼,“如果我让这些接近你的机会白白溜走,她会觉得这不正常。任谁都会觉得那不正常。”他说道。
  “她知道你不爱我。你没必要装得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在春情萌动的季节里,如果一位绅士得了这么一个机会,他怎能不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他仰起头。“莫德,瞧瞧这天空。看这天空蓝得叫人抓狂。太蓝了”——他抬起手——“跟我的手套不搭调儿。那就是你的大自然。全无时尚的味道。伦敦的天空,至少,还算得中规中矩,就象裁缝铺子的墙,永远是一成不变的土褐色。”
  他又笑了,将我拉得更紧了。“不过当然,很快你就知道了。”
  我试图想象自己身处裁缝铺子,我回忆起《挥舞鞭子的货郎》中的情景。
  我回过头去,象他一样飞快地瞥了一眼苏。她观察着我们,同时为了我给她的那件裙子鼓出来的裙摆而皱着眉头。
  我再次试图挣脱开他,结果他拽我拽得更紧。我说道,“既然你清楚,我不喜欢被箍死,所以我不得不以为,你以折磨我为乐事。”
  他盯住我的眼睛。“我跟所有男人一样,”他说道,“心思全被我得不到的东西占满了。咱俩合伙的事儿赶紧办了吧。那之后,我想你会发现,我的热情会迅速冷下来。”
  于是我没说话。我们继续走着,很快他放开了我,空出手来点了根香烟。我又望望苏,我们已到了坡上,清风渐起,几绺褐发从她帽中散落下来,轻拂着她的面颊。她提溜着我们的包裹和篮子,无暇顾及腮边的头发。斗篷在身后被风撑起,犹如风帆。
  “她一切正常吗?”理查德吸着烟,问道。
  我头转过来,直视前方。“非常正常。”
  “不过,她心眼比阿格尼丝多。可怜的阿格尼丝!她怎么样了?我很关心啊,”他又执起我的胳膊,笑起来。我没答话,他笑声渐落。“行了,莫德,”他冷酷地说道,“别象个老处女似的。你这是怎么了?”
  “我没怎么。”
  他端详着我的侧面。 “那你为什么要我们空等?一切就位,万事具备。我已经在伦敦为我们物色了一座宅子。莫德,伦敦的房子可不是那么便宜弄来的。”我继续走着,一言不发,感受着他的目光。他又拽紧我。“我估计,”他说道,“你还没变心?是不是?”
  “没有。”
  “真的?”
  “千真万确。”
  “可你还在拖延时间。为什么?”我没回答。“莫德,我再问你一遍。从我上回走了之后,好象发生了一些事。是什么事?”
  “什么事也没有。”我说道。
  “没有?”
  “没有,除了我们计划好的。”
  “那你现在清楚必须做些什么吧?”
  “当然。”
  “你会照办吗?举止要表现得象一个恋人。微笑,脸红,越来越傻气。”
  “我没有照办吗?”
  “你是照办了——然后你又耍个花枪,要么一脸苦相,要么畏手畏脚,把这些都搞砸了。现在瞧瞧你自己吧。靠到我胳膊上,真可恨。难道我手放在你身上,这种感觉会要你寻死吗?——我很抱歉。”他此番言语令我愈发拘谨。
  “我很抱歉,莫德。”
  “放开我的胳膊。”我说道。我们肩并肩,于沉默中走得更远。苏脚步吃力地跟在后边——我听见她的喘息,好似叹息。理查德扔掉烟头,揪了一根草杆,抽打着自己的靴子。
  “这红土地是多么地肮脏!”他说道,“不过,对小查理来说,可真是桩享受……”他自顾自地地笑了。然后他脚绊到一块石头,人险些摔倒。这令他口吐咒骂。他站稳当,仔细端详着我。“我看到你脚步更轻快了。你喜欢见我摔个跟斗,嗯?你心里清楚,在伦敦,你可以这样散步。在公园里和花丛中。你明白吗?你也可以不用走路,——你可以租到马车或者轿子,让别人驾着马车,抬着轿子,带着你——”
  “我知道我能做什么。”
  “真的吗?你真的知道?”他将草杆放入口中,变得若有所思。“我感到奇怪。我觉得你心里有所恐惧。因何事而恐惧呢?为了孤单?是吗?等你成了有钱人,你就再也不会害怕孤单了,莫德。”
  “你觉得我是害怕孤单?”我说道。我们快走到我舅舅花园的围墙边了。那围墙是灰色的,很高,墙体干燥到要掉渣儿。“你以为我害怕那个?我无所畏惧,无所畏惧。”
  他将草杆丢到一旁,拽起我的胳膊。“那又是为了什么,”他说道,“你要让我们不进不退,就他妈的停在这儿?”
  我没作答。先前我们放慢了步伐。此时我们听到苏的声音,她还是气喘吁吁跟在后边,脚步更急促了。
  待他再次开口,他语气变了。
  “刚才,你提到了折磨。事实是,我想你是喜欢在拖延时间中,折磨你自己。”
  我耸耸肩,仿佛毫不在乎;尽管我并非真的无动于衷。“我舅舅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我说道。“在我变得象他那样之前。现在,很难说等待于我而言是一种折磨。我习以为常。”
  “可我不习惯。”他回答。“我也不想给你或者给其他任何人当什么艺术指导。从前的岁月里,我因为等待已失去太多东西。现在我学乖了,我知道耍什么样的手段才能到达自己的目的。你学到的是耐心,我学到的就是这个。你明白我的意思吗?莫德?”
  我将头转过去,垂下眼帘。“我才不想明白你的意思。”我疲惫不堪地说道。“我希望你什么都没说过。”
  “我会一直说下去,直到你听进去。”
  “听进去什么?”
  他嘴凑到我脸颊旁。他的胡须,他的嘴唇,他的呼吸,都带着股烟火气,好象恶魔一般。他说道,“牢记我们的约定,牢记我们是如何达成共识的。牢记我第一次来布莱尔,我接近你,我不成体统,我一文不名,我没什么可舍弃的——不象你,李小姐,深更半夜里,在自己的闺房里,单独留我……”他退回去。“我估计,即便在布莱尔,你的名声也非同小可;我恐怕大家闺秀们都是这样的。——而你接纳我的时候,心里自然清楚这些事。”
  他言语中暗含机锋,那是此前我没听到过的。我们路线已变:当我望着他的面孔,他逆着光,表情令人难以琢磨。
  我斟酌着字眼说道,“你称我为大家闺秀,可我难当此任。”
  “我想你舅舅肯定觉得你是。他会乐意见你误入歧途吗?”
  “他已亲手将我引入歧途!”
  “那好,他会乐于见到另一个男人的手取代了他的位置吗?——当然了,我只是在说,假使这种情况发生,他将做何感想。”
  我走到一旁。“你完全误解了他。他把我当成一架机器,用来读写文章。”
  “那可真是雪上加霜。如果这架机器反抗起来,他是不会答应的。不妨试想一下,他处置了这架机器,然后给自己另找一台?”
  此时我能感觉到额上青筋在突突跳动。我将手覆在眼上。“别无聊了,理查德。处置了它,如何处置?”
  “哎呀,把它送回原处……”
  我额上的跳动似乎踌躇了一下,然后又加速跳动起来。我放下手,可这时他再次身处逆光之中,我无法看分明他的面孔。我声音非常轻地说道,“我进了疯人院,对你就没什么利用价值了。”
  “你这么拖延,如今对我也没什么利用价值!你当心,我不会对这个计划心生厌倦。到那时候,我是不会对你发善心的。”
  “这叫发善心?”我说道。
  最后我们走到树阴里,我看清他的表情:他一脸正气,神情愉快又惊讶。
  他说道:“莫德,这是一件极端邪恶的事。以前在什么时候我对此事有过别的说法?”
  我们停步,紧紧依偎如同情侣。他的语调再次变轻缓,但他的眼神凌厉依旧——异常凌厉。我第一次感觉到,对他心生畏惧是何滋味。他转身招呼苏。“不远了,苏!我想我们快到了。”又对我耳语:“等下我需要跟她单独待几分钟。”
  “去给她打气,”我说道,“就象你对我那样。”
  “气已经打好了,”他颇有点沾沾自喜地说道;“而她,至少,更起劲了——怎么?”我要么是身子一震,要么是脸色变了。“你不是怀疑她起了疑心吧?莫德?你不会是觉得她在动摇,或者在耍我们吧?你是为这事儿犹豫吗?”我摇摇头。“好,”他继续说道,“那就是天经地义了,我去了解一下,看看她以为我们在做什么。让她来找我,今天或者明天都成。想想法子,成吗?机灵点。”
  他将香烟熏黄的手指放在嘴边。片刻后,苏来了,立在我身旁。她因提了重物而面色通红。斗篷仍旧鼓着,头发仍旧轻拂着面颊,而我心中别无他念,只想将她揽过来,触摸到她,帮她整理仪容。我想我向她伸出了双手,我的手伸到半路;这时,我猛然意识到理查德的存在,以及他锐利而疑虑重重的目光。我双臂交叠置于身前,转过身去。
  次日清晨,我让她从壁炉中拣块煤捎给他,带个火儿去帮他点烟;我站在卧室窗前,额头抵着窗户,眼看他们秘谈。她脑袋一直背朝着我,不过待她离去,他就抬起眼朝我看过来,定定望着我的眼睛,正如从前他曾于黑暗中凝视我的眼。
  牢记我们的约定,他仿佛又在说。然后他丢掉香烟,脚重重踩上去;接着抖抖脚,甩掉沾在鞋上的红土。
  之后,我感觉到阴谋的重压逐步迫近,就好似我想象中的,人们感觉到机器疲劳形变,被套住的野兽,聚集形成中的热带风暴。
  我每天醒来就想:今天我就动手!今天我要卸掉螺丝钉,让机器空转,我要解救困兽,我要驱散压城的黑云!今天,我要让他知道我的厉害——!
  然而,我什么也没做。我望着苏,随即涌上心头的,是阴影,是黑暗,屡试不爽——一阵恐慌,我觉得,那是纯粹的恐惧——是地震,是崩塌——是坠落,好似落入疯病病魔冒着酸腐气的大嘴中——疯病,我母亲的疯病,也许它正开始在我体内的缓慢浮现!这想法令我倍感恐惧。我加大了药物的剂量,好支撑那么一到两天:药物帮我安神,却也改变了我。我舅舅注意到这变化。
  一天清晨,他说道,“你变得笨了,” 我拿错了一本书。“你以为我天天容你来我书房,是为了糟蹋我的书房?”
  “没有,舅舅。”
  “什么?你嘟囔什么?”
  “没有,先生。”
  他舔舔嘴唇,嘴巴努起来,目光紧紧盯着我。待他再次开口,他的语调
  “你多大年纪?”他说道。我颇吃惊,倒犹疑起来。他看在眼里。“小姐!别跟我矫情了!你多大年纪?十六岁?还是十七岁?——你可以一脸惊讶。你是不是以为,我是个学究,对年月流逝毫无知觉?嗯?”
  “十七岁,舅舅。”
  “十七岁。如果我们信了书里的东西,那这真是个棘手的年纪。”
  “是的,先生。”
  “是的,莫德。就记住一点:你的无须信仰,仅须研究。也要记住这个:你对我来说远没那么重要,我随时能招斯黛尔太太来按住你,由我亲手鞭笞你。我也不是个老学究,你会牢记住这些?是不是?”
  “是,先生,”我说道。
  然而,于我而言,需要牢记的事物似乎太多了。我的面孔,我的肌肉,皆因致力摆出刻意的形容姿态而疼痛不已。
  我已经不能言之凿凿地说出我的一举一动——甚至我的感觉——那些是真,那些是假。理查德的目光仍旧紧密地跟随着我,我故意不看他。他不计后果,阴阳怪气,连威带吓:我选择并不会意。
  也许我完全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也许,正如他和我舅舅二人坚信的,我以苦痛折磨为乐事。此时,坐下来跟他上课,坐在餐桌旁与他共进晚餐,晚间为他诵读我舅舅的藏书,诸如此类,确确实实令我苦恼不堪。跟苏一起消磨时光,也开始令我苦恼不堪。
  我们的日常生活全乱了套。我心里明镜似的知道,她跟他一样,也在等待:我感觉到她在观望,在揣摩,在怂恿我。更糟糕的是,她开始谈论他的好处——赤裸裸地告诉我,他有多么聪明,多么善良,多么有趣。
  “你这么以为?苏?”我问她,我眼睛望着她的面孔;她目光会不自在地闪动,视线移开,但她总会如是答道:“是的,小姐。噢,是的,小姐。任谁都会这么讲的,不是吗?”
  于是她将我收拾得大方得体——总是很得体,漂亮又得体——她将我头发放下来,梳理整齐,将我衣裙抻平顺了,将我裙子上的线头都拽干净。我想她如此经心地拾掇我,既是为了让我镇定,也是让她自己镇定。“瞧,”待她收拾停当,她会说如是说。“现在你好多了。”——她的意思是,现在她好多了。“现在你眉头是舒展的,以前你眉毛皱得多紧啊!可不能皱眉毛——”决不能皱眉毛,为了瑞富斯先生:我的血流再次汹涌澎湃;我抓住她的胳膊狠狠掐了一下。
  “噢!”
  我不知道是谁在叫喊,是她还是我:我头脑恍惚,心力交瘁。不过,我手指掐住她皮肤的一瞬间,我自己身上跳过某种开释的感觉。我浑身颤抖着,不可抑制地,几乎颤抖了一个钟头。
  “噢!上帝啊!”我别过脸,说道。“我好怕!怕我自己发神经!你觉不觉得我疯了?你觉不觉得我恶毒?苏?”
  “恶毒?”她答道,绞着双手。我能看出她在想什么:象你这样单纯的姑娘?
  她服侍我上床,又躺在我身边,胳膊贴着我的胳膊;可是她很快就睡着了,随即翻身到了另一边。我想到我身处的这所房子,我想到床那边的房间——它的边缘,它的表面。我觉得如果我不去摸摸那些事物,那我肯定睡不着。我起身,夜好冷,可我静悄悄地在诸般事物间游移——壁炉烟囱,梳妆台,地毯,衣柜。然后我来到苏身边。我想摸摸她,好肯定她确实在那儿。我不敢。可我又离不开她。我伸出双手,摸索着,手在她身体上方一寸的距离,就一寸——她的臀,她的胸脯,她蜷缩着的手,她铺在枕头上的头发,她的脸,正值她熟睡中。
  也许我连着三个晚上都是这样。接着,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理查德开始领我们去河边。他命苏坐在远离我的地方,靠在倒扣着的小船旁;而他,一如既往,不离我左右,我作画时,他装模作样地看着。我反复多次地涂在同一点上,画纸在我的画笔鼓起来,都快碎了;我却还是顽固地画着,他时不时探过身子对我耳语几句,貌似悠闲实则暴躁地说道:
  “该死的,莫德,你怎么能如此冷静如此稳当地坐着?嘿?你听到那个钟声吗?布莱尔的钟声在河边听得特别清楚。又过了一个小时,可是,你让我们待在这儿——”
  “挪开一点好吗?”我说道,“你挡到我的光线了。”
  “莫德,你挡到我的计划了。看看,要驱散那阴影有多简单?只要一小步,走一小步就够了。你看到吗?你有看吗?她看不到。她喜欢画画。那幅——噢!让我找根火柴,我要烧了它!”
  我望着苏。“安静,理查德。”
  那些日子天气越来越暖和,最后这天非常闷,空气都凝滞了,气温令他心气勃发。他将衣裳铺在地上,人躺在上面。帽子斜靠在头上,遮住了眼睛。于是,午间有了片刻宁静时光,甚至是令人愉快的:周围只有芦苇丛中的蛙鸣,河水拍岸声,鸟叫,几艘偶然经过的小船。我以从未有过的优美而缓慢的笔触,在画纸上描绘着,整个人儿几乎要沉入梦乡。
  这时理查德笑起来,我手一震。我扭过头望着他。他手指放在嘴唇上。“瞧那儿。”他轻轻地说道。说着他朝苏使了个眼色。
  她仍旧坐在那只倒扣的小船旁,而她的头则耷拉在腐烂的木头上,四肢松散地舒展开来。一绺青丝弯到她嘴角,那发梢儿曾被她咬嚼过,颜色略显深沉。她双目紧闭,呼吸均匀。她在熟睡。阳光斜斜地落在她脸上,印出她下巴的弯儿,睫毛的尖儿,还有她脸上暗色的雀斑点。在她的手套和衣袖之间,露出两道窄窄的粉红肌肤。
  我又转头看看理查德——正碰上他的目光——立即又转向我的画作。我平静地说道,“她脸会晒坏的,你不叫醒她?”“叫醒她?”他嗤之以鼻。“在她出身的地方,人们都不大习惯晒到太阳,”他言语颇含怜爱,笑容却与那言语并不相称;接着他又轻轻加了一句:“我觉得,在她要去的那个地方也一样。可怜的小娼妇——她还睡得着。从我第一次骗她得手,把她带到这儿,她一直没睡醒过,还蒙在鼓里呢。”
  他此番言语,不象有意为之,倒好似对这个想法充满兴趣。他伸伸懒腰,哈欠连连,然后站了起来,打了几个喷嚏。好天气令他不适。他用手堵住鼻孔,用力吸吸鼻子。“请原谅,”他掏出手帕说道。
  苏还没醒来,只是皱皱眉,脑袋动了一下。她嘴唇微微开启,那一绺头发在她面颊旁飘荡着,仍是那个曲线和那一撮发梢尖儿。我本已举起画笔,触到我那蹩脚的画稿;此时,我却在离画稿一寸处定住;我凝视着,她正熟睡。仅此而已。理查德又吸吸鼻子,轻声诅咒着这热气,这季节。而后,如同以往,我以为他会安静下来。我以为他在研究我。我以为我手中的画笔有颜料滴落——因为后来我发觉裙子上有一滴黑色。然而,那颜料滴落时,我并未留意;也许正是我未曾留意,反泄露了我的心事。要不,就是我的表情。
  苏又在皱眉。我又望了一会。然后我回过头,看到理查德的眼睛盯着我。
  “噢,莫德,”他说道。
  他就说了这一句。可从他脸上,我终于看出,我有多么渴望她。
  有一会,我们什么都没做。然后他走过来,攥住我手腕。画笔掉落在地。
  “快过来,”他说道。“趁她还没醒,快点过来。”
  他拉着我,我脚步踉跄,沿着芦苇走过去。我们顺着水流,走在河流和围墙弯转处。
  待我们停步,他双手按住我肩膀,牢牢抓住我。
  “噢,莫德,”他又说道。“我来到这里,我以为你能秉持公道心,或者别的什么嗜好,可是这个——!”
  我将脸别过去不看他,却感觉到他在笑。“不要笑,”我颤抖着说道。
  “不要嘲笑。”
  “嘲笑?你应该感到高兴,我没有更失态。你会明白——如果人人都明白,你也会明白!——人们都说绅士的好胜心会被这种事儿激起来!感谢上帝,我还不是这种泼皮绅士:我们的喜好不同。你可以喜欢,也可以他妈的厌恶我喜欢的东西。——别乱动,莫德!”我试图挣脱他的手。他手上愈加用力,还揽住了我的腰,让我离他更近了一步。
  “你可以喜欢或者厌恶,”他又说。“但是让我摸不着我的财宝——让我们在这儿:推迟我们的计划,我们的期望,你自己的光明前程——你不会的,不会的。我可不是现在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芝麻小事儿,而一直让我们原地踏步。现在,叫醒她。——我向你保证,你这样挣扎,对你对我其实同样腻味!——叫醒她,让她来找我们。让她看看我们这个样子。你不肯再靠近点?非常好,我会这么抓住你,最后让她以为我们是情侣;这样计划就好进行下去了。现在,站稳当点。”
  他上身后仰,长啸一声。这声音划破沉滞的空气,令空气也起了波浪,而后归于沉寂。
  “这会引她过来。”他说道。
  我扭动着双臂。“你弄疼我了。”
  “规规矩矩地站好,象个情人的样儿,那我就会温柔如水。”他又微笑。
  “把我当成她。——啊!”我试图掌掴他。“你是想让我跟你动粗吗?”
  他更用力了,双手一直抓着我,更将我手臂扭到身后。他很高。他很壮。他几根手指就可将我手腕全部攥住——正如那些年轻的小伙子们,我相信,要攥他们心上人的手腕一样。我奋力挣扎了片刻:我俩僵持地站着,都出汗了,好似角斗场上的一对角斗士。但是我觉得,隔开一定距离看,我们俩倒象是在恋爱中卿卿我我似的。
  而我朦胧地想到这些;很快,我就感觉自己开始疲倦。艳阳依旧高照。雾气依旧萦绕不散,河水依旧轻拍着芦苇荡。可是时光(the day)已被击穿,被生生撕裂:我能感觉到时光开始凋零,沉淀,紧紧地包围着我,层层叠叠令我窒息。
  “我很抱歉。”我有气无力地说道。
  “现在,你不必抱歉。”
  “我只是——”
  “你得坚强。我以前见过你坚强。”
  “我只是——”
  然而,只是什么呢?我该从何说起?当我于昏昏然中苏醒,只有她将我拥在胸前。只有她曾呵气为我双足取暖。只有她用一枚银顶针为我磨牙。只有她为我端来了汤——清汤——而不是鸡蛋,还微笑着看我喝汤。只有她的眼睛是有一只带着深色瞳仁的。只有她以为我是好……理查德凝视着我的面孔。“听我说,莫德,”此刻他说道。他将我拥得更紧。我吊在他臂膀上。“听着!如果这是别的姑娘而不是她。如果这是阿格尼丝!嘿?但这正是那个为了成全我们的自由,而必须被欺骗、被剥夺了自由的姑娘!”
  我点头。“可是——”
  “什么?”
  “反正,我开始怕了,我不忍心……”
  “不忍心?那你对小蟊贼发了善心?哦,莫德。”此时他的声音中充满不屑。“难道你忘了她来到你身边所图何事吗?你以为她忘了吗?你以为你对于她,除了她追求的那些,还有什么别的价值吗?你在你舅舅的书里浸淫太久,在书里,姑娘之爱稀松平常。那就是书的卖点。如果生活中姑娘们也那么相爱,那些书就不会被写出来了。”
  他目光深邃地望着我。“假使给她知道了,她会当面嘲笑你的。”他腔调诡异起来。
  “她会当着我的面嘲笑你,假使我告诉她……”
  “你不能告诉她!”我抬起头,全身僵硬。这念头太可怕了。“你要是告诉她,那我就永远待在布莱尔。我舅舅就会知道你是如何利用了我——我才不在乎他为此事如何处置我。”
  “我不会告诉她。”他一字一句答道。“如果你能恰如其分地做你应做的,再无拖延。我不会告诉她,如果你能让她以为你爱上了我,并已答应做我的妻子;如此一来,可令我们顺利逃脱,正如你曾承诺的。”
  我将脸别到一旁。又是一阵静默。这时我喃喃自语起来——还有什么是我应当喃喃自语的呢?——“我会的。”他点头,叹息。他仍旧牢牢抓着我,又过了片刻,他将嘴贴到我耳朵上。
  “她来了!”他耳语道。“她在墙边摸索。她要观望一下,不想打搅我们。现在,让她明白我拥有你……”
  他亲吻了我的头。他的块头,热度,还有他的压力,空气里( the day)的暖意和厚重,我自己的昏沉,让我立在那里,虚弱无力地由他去了。他一支手放开我的手腕,抬起我的胳膊。他亲吻了我的衣袖。待我感觉到他嘴唇覆上我的手腕,我惊得一缩。“好,好,”他说道。“乖一点,就一会儿。原谅我的胡须,就把我的嘴唇想象成她的吧。”
  他将我手套褪到手心,张开嘴,舌尖轻触我手心;我颤抖不已,因为软弱,因为害怕和厌恶——因为沮丧,明知苏站在近旁观望,她心满意足了,以为我归了他。
  他已令我认清自己。他带我与她会合,我们一起向宅子走去,她拿着我的斗篷,提着我的鞋;她仍旧双颊绯红。
  她皱着眉站在镜子前,抬起一支手,轻轻地,抚过自己的脸……她就做了这些;但是我看在眼里,我的心一沉——那个崩塌,坠落,如此黑暗,我觉得那是恐惧,要么是疯狂。我看着她转身,舒展身体,以她随意的步履走在房间里——看到她摆出的所有不经意的姿态,毫不做作,那都是我曾如此痴心妄想地,又是如此长时间地念念不忘。这就是所谓的欲望吗?多么离奇呀,在所有人当中,就是我该不明所以!不过我原以为欲望更渺小,更纯净。我以为欲望是以其器官为限的,正如同味觉以嘴为限,视觉以眼为限。这种感觉纠缠着我,深植我体内,象疾病一样。这感觉包裹着我,如同皮肤。
  我想她可能也将这欲望看在眼里。如今他已直言不讳,我觉得这欲望还令我变了颜色,在我身上留下印记——我觉得这欲望给我打上了深红色的标记,如同我舅舅藏书中,用颜料标记出的血脉贲张的红色端点,嘴唇或睫毛,赤裸裸的被鞭打过的肢体。
  那天夜里,我害怕起来,我怕在她面前更衣。我怕躺在她身边。我怕我睡着了。我怕我会梦到她。我怕我在睡梦中会翻过身来,触摸到她……
  然而毕竟,假使她感受到我内里的变化,她也会以为我是因理查德而改变。假使她感觉到我颤抖,假使她感觉到我心跳剧烈,她会以为我是为他而颤抖。她在等待时机,还在等待时机。次日,我带她散步,我们去了我母亲的墓地。我坐下来,盯着墓碑,那墓碑经我维护,如此整洁干净,毫无瑕疵。我真想用铁锤砸碎这墓碑。我许下心愿——正如我曾许多次的那个心愿——希望我母亲还活着,这样我就可以再一次杀死她。我对苏说道:“你知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是我的出生所致!”——可真不容易,没让我声音露出胜利的音符。
  她没注意到这个。她望着我,我开始哭泣;她可以说点什么安慰我——什么都可以——她说出口的是:“瑞富斯先生。”
  于是我心怀不屑从她身上移开视线。她过来带我到了礼拜堂门口——也许,为了让我改变心意,答应婚事。礼拜堂大门紧锁,进不去。她等我先开口讲话。最后我老老实实告诉她:“瑞富斯先生向我求婚了,苏。”她说她很高兴。并且,当我再次哭泣——这回是虚假的泪珠儿,将真实的泪珠儿都冲走了——当我哽咽住,绞着双手,哭喊出来,“噢!我当如何是好?”
  她轻抚着我,直视我的眼睛,说道,“他爱你。”
  “你觉得他爱吗?”
  她说她知道。她眼睛瞬也不瞬。她说道,“你必须听从你的心声。”
  “我不知道,”我说道。“要是我知道就好了!”
  “要是不爱他,”她说道,“就会失去他!”
  我发现她时而紧闭双眼,时而目光闪躲。她跟我说起什么奔流的血液,颤抖的声音,还有梦境。我想起他的吻,在我手心上好似一块烧伤;她立即领会其意,我不爱他,我是多么怕他,恨他。
  她脸色变白。“你要如何?”她低声说道。
  “我能如何?”我说道。“我何尝有选择的余地?”
  她语塞。她在我面前转过身,盯着了片刻那紧闭的礼拜堂大门。我望着她面颊上那片苍白,望着她的下巴,她耳垂上的针眼儿。等她转回过来,她神色全变了。
  “嫁给他,”她告诉我。“他爱你,嫁给他,照他说的去做。”
  她来到布莱尔,来毁灭我,来蒙骗我,来伤害我。我望着她,这样告诉自己。瞧瞧,她是多么渺小,多么黝黑,多么微不足道!一个小偷,一个小蟊贼——我想我会咽下我的欲望,正如我曾咽下悲伤和怒火。难道,我就该被她挫败?我就该被她选中,牢牢栓在我的过往里,而触不到我的未来?我想,不应该。我们计划付诸实施之日渐渐近了。不应该。白昼日益温暖,黑夜日益闷气。不应该,不应该是我——“你真叫人抓狂,”理查德说道。“我觉得你不象你应当表现出的那么爱我,我觉得——”他狡猾地望了一眼苏——“我觉得你中意的另有其人……”
  有时候,我看到他望着苏,我就觉得他已经告诉了她。有时候,她望着我,眼神奇特——还有她的手,触摸到我,好象特别僵硬,特别紧张,特别不熟练——我就觉得她都知道了。时不时,我不得不让他们俩在我房间单独待着;他可能就趁机跟她说了。
  你以为如何?苏?这个事儿?她爱上你了!爱上我了?象小姐爱女仆那样的吗?也许是象某些小姐爱上她们的女仆。她未曾使出些小花样让你不离她左右吗?——我有吗?她未曾装作为噩梦所困扰?——这就是我所做的?她曾让你亲吻她吗?小心点,苏,她不会回应你的吻……她会象他说的那般,笑话我吗?她会笑的花枝乱颤吗?在我看来,她躺在我身边,似乎更小心了,她的胳膊和腿儿缩成一团。在我看来,她似乎总是很惊醒,总在窥探。而我愈是想到这些,就愈加渴望她,我的欲望也愈发地高涨。我已在生活中醒来——同时,我周围的事物也苏醒了,它们色彩逼真,表面粗砺。我为日益笼罩的黑影而畏缩不前。
  我仿佛看见有人影从布满灰尘的地毯和窗帘的渐渐褪色的图案中,袅袅升起,又蹑手蹑脚地,在一团团乳白色的潮气中,穿越了天花和墙壁。
  就连我舅舅的书,在我眼中也有所改变。这才是糟糕之处,这是最糟糕的地方。我曾以为那些字句曾是无生命的。如今那些字句——正如墙壁中的人影——忽然发动起来,意味无穷。
  我变得稀里糊涂,结结巴巴。我进退失据。我舅舅大叫着——从他书桌上抓起一个黄铜书镇,砸到我身上。这使我有了片刻的清醒。然而随后,一天夜里,他命我诵读某部作品……
  理查德观察着,手放在嘴上,脸上慢慢浮起饶有兴味的表情。
  因为,那部作品讲述的是在一位男性的要求下,一个女人取悦另一个女人时所使出的浑身解数。
  “她将唇覆上,舔舐着,舌头探入——”
  “你喜欢这个?瑞富斯?”我舅舅问道。
  “我得承认,先生,我喜欢这个。”
  “是啊,很多男性都喜欢;尽管我恐怕这不对我的胃口。不过,我还是很高兴能引起你的注意。当然,在我的索引大全里,这个条目已经完全收录好了。继续读,莫德,继续读。”我继续读下去。而就连我本人也感到——虽然理查德在暗处注视我的目光令我烦恼不已——我感到那陈腐酸臭的字句唤醒了我。我脸红了,我感到羞耻。那些我曾以为是心中秘密的事,竟会被盖上藏书章,收在我舅舅的藏书中——再没什么比这更令人痛苦了。每念及此,我就羞耻难当。每个夜晚,我离开客厅,走上楼去——走得很慢,一步步将脚轻轻踏在台阶上。如果我力道平均地踩到每级台阶,那我就会平安无事。然后我立在黑暗中。当苏来给我更衣,我亲身体会她的触摸,我不动声色,好似我想象中,一个蜡人儿忍受裁缝飞快、无心的触摸。
  不过,即便是蜡做的身体,最终也会为搬运、摆弄它们的那双手的热力所融化。而我,终于,在接下来的一个夜里,融化在她手中。
  我早就开始在睡梦中,梦到一些令人难以启齿的梦境;每一次都会醒来,陷入渴望与恐惧交织的混乱中。
  有时她也被惊动。有时她酣然无察。如果她被惊动了,她会说“去睡觉。”
  有时我会睡着。有时我睡不着。有时我起身,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有时候,要服药。这天夜里,我服了药;服过药我回到她身边;我没有沉入毫无生气的梦乡,却沉入更纷繁的混乱中。
  我想到近来我为理查德和我舅舅诵读的那些书:此刻,它们又浮现出来,字句零碎,片片段段——覆上了她的唇舌——抓住我的手——臀部,唇舌——半推半就地——握住我的胸脯——她私处的小花瓣——我无法令它们安静下来。我几乎能看到这些字句,于黑暗中,自苍白的书页中升起,汇聚,浮游,组合起来。我将手放在面前。我也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但我肯定是搞出了点声响,或者动静;因为当我放回双手,她就醒了,睁开了眼。我知道她在察看,尽管这床上非常黑。
  “乖乖睡觉。”她说道,声音有些发闷。
  我感觉到我睡衣中的双腿,一丝不挂。我感觉到双腿交会的那一点。我感觉到那些字句,仍在汇聚。她四肢的温度,从床铺织物中一点一点慢慢传过来。
  我说道,“我怕——”
  这时她的呼吸变了。她声音变的更清晰,更动听。她打了个哈欠。“什么?”她说道。她揉揉眼睛。她拨开额前头发。她若不是苏,是随便什么姑娘就好了!她若是阿格尼丝!她若是书中的某位姑娘——!在书里,姑娘之爱稀松平常。那就是那些书的卖点。
  臀部,唇舌——
  “你觉得我好吗?”我说道。
  “好的,怎么?”
  她觉得我好。曾经,这令我倍感安全。此刻,这仿佛是个陷阱。我说道,“我希望——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告诉你什么?小姐?”
  告诉我,告诉我解救你的办法。也是解救我的办法。房间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臀部,唇舌——在书中,姑娘之爱稀松平常。
  “我希望,”我说道,“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一位妻子在她的新婚之夜里,该如何行事?”开始时很简单。毕竟,在我舅舅的书里是如此的:两个姑娘,一个博学,一个没知识……“他会想,”她说道,“亲吻你。他会想拥抱你。”这很简单。我说我该说的,至于她——得了少许激励——说了她该说的。
  那些字句重新沉入书页中。这很简单,这很简单……
  这时,她坐起,俯身过来将她的嘴唇放在我嘴上。
  以前,我曾领略过绅士们平静干燥的嘴印在我戴了手套的手上,我的面颊上。我曾忍受过理查德在我手心留下湿乎乎,曲意逢迎的吻。她嘴唇有些凉,光滑而湿润:印在我唇上,并不完全贴和,却随即变得更温暖更湿润。她头发落在我脸上。我看不分清她的面容,我只能感觉她,感觉她的味道。她气息略有些酸味,那是被窝味。味道太重。我张开嘴——想喘口气,想咽下唾沫,也许还想移开嘴唇;不过喘口气也好,咽下唾沫也好,移开嘴唇也好,我好象只是将她抱得更紧。她嘴唇也张开了。她舌头在唇间流连,与我的纠缠在一起。
  这吻令我战栗不止。这好似引发了某种刺痛,好似剥开了痂的伤口,好似触动了一根新的神经。
  她感觉到我的战栗,她缓缓地,缓缓地,并不情愿地退开,我们湿润的嘴唇仿佛粘在一起,当我们嘴唇分开,就如同撕裂开一样。
  她伏在我身上,我感觉到一阵急速的心跳,我以为那是我的心跳。然而那却是她的。
  她呼吸也急促起来。她也开始非常细微地颤抖。于是我察觉到她的兴奋,她的激动。
  “你感觉到了吗?”她说道。在漆黑一片中,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奇怪。“你感觉到了吗?”我感觉到了。我觉得就好象是一阵坠落,自高处落下,如同沙漏中的沙砾。这时我动了动;我不象沙砾那样干燥,我湿润如丝,我流淌起来了,如同水流,如同墨水。我也开始,象她一样颤抖着。
  “别害怕,”她说道。她声音有种诱惑力(catch)。我身子又动了动,而她也动了动,她更贴近我了,我一把揽住她(and my flesh gives a leap, to hers.)。
  她比先前抖得更厉害。她是因靠近我而战栗!她说道,“多想想瑞富斯先生吧。”我想起理查德,留意着她的反应。
  她又说道,“别害怕。”——然而,似乎害怕的人是她。她声音仍旧带着一种诱惑力。
  她又亲吻了我。然后她抬起手,我感觉到她指尖颤抖着抚过我的脸。
  “看到吗?”她说道,“这很简单,这很简单。多想想他。他会想——他会想抚摸你。”
  “抚摸我?”
  “就是抚摸你,”她说道,那支颤抖的手滑到下面。“就是抚摸你。象这样,象这样。”
  当她掀起我的睡衣,手摸索到我两腿之间,我们二人都停住不动了。
  当她的手又开始摸索,她的手指不再颤抖:她手指湿润了,滑入我的身体,游走着,正如她嘴唇在我的唇上摩擦,鼓舞着我,引领着我,将我的心魂汇聚,从这黑暗中游离出来,从我的原始形态中游离出来。从前我以为我渴望她,此刻我领略到一种如此强烈又如此汹涌的欲望,我怕这欲望是再得不到满足了。我觉得这欲望将会膨胀,再膨胀,膨胀到令我疯狂,令我一命呜呼。她手上动作仍旧轻缓,她在我耳边轻语。“你多么柔软,多温暖!我要——”那支手动作更慢了。她开始用力。我屏住了呼吸。这令她稍事犹豫,随后更加用力。终于,她手中力道令我体会到上天赐予我身体的礼物,我感觉到她在我身体里。我想我叫出声了。这时她没有犹豫,而是靠过来紧贴着我,身体全部压在我身上,手里又开始用力。
  她是多么轻盈!——而她的#臀#部#浑#圆,她的手#结#实#有#力(blunt),她斜倚着,她推进着,她移动着#臀#部和手,仿佛在应和一种节奏,一个拍子,一阵愈来愈快的鼓点。她触到了。她真的触到了。她抓住了我的生命,我悸动的心:很快,我的。身。体似乎只剩下由她掌握着的那么一点儿。随即,“噢,是这儿!”她说道。“就是这儿!哦!这儿!” 我从她手中迸裂爆发,四散开来。
  她开始抽泣。她的泪珠儿落到我脸上。她吻掉那些泪珠儿。你是珍珠,她边#吻#边#说#道。她声音嘶哑。你是珍珠。
  也不知我们躺了多久。她身子落回到我身边,脸枕着我的头发。她慢慢抽回手指。我#大#腿#上她紧贴过的地方还#湿#漉#漉#的。羽绒床垫在身下包围着我们,床上又闷,又高,又热。她拽过毯子。夜仍旧深沉,房里依旧漆黑一片。我们的喘息依旧急促,我们的心跳好大声,尤其在这愈来愈沉寂的静默中,在我听来,更显急促大声;这床,这房间——甚至这所宅子!——仿佛都装满了我们耳语和叫喊的回响。
  我看不到她。但是过了片刻,她摸到我的手,紧紧攥住,将我手拿到她嘴边,亲#吻#着#我的手指,将我手心覆在她面颊上。我感觉到她面颊的分量和形状。我感觉她眨着眼。她没说话。她闭上双眼,面孔在我手中更有分量了。她抖了一下。热气从她身上飘散开来,如同某种香水气息。我又伸手拽起毯子,小心仔细地替她将毯子掖好。
  一切的一切,我对自己说,都改变了。以前我以为自己是行尸走肉。现在她已触到了我的生命,我的本质;她令我起死回生,她开启了我的世界。一切的一切都改变了。我仍然感觉她,在我身体里。我仍然感觉到她,身子压在我大腿上。我想象着她醒来,遇到我的目光。我想,那时我就会告诉她。我会说,“我本打算欺骗你。现在我再不能骗你了。这都是理查德的阴谋。我们可以让它按我们的意志进行。”——我们可以主导这个计划,我觉得;要不然,我们也可以完全放弃这个计划。我只需从布莱尔逃出来:她能帮我逃脱——她是个小偷,她聪明得很。我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去伦敦,去拿到我们自己的钱……
  我如此算计着,她头枕着我的手,仍在沉睡中。我心跳再次加剧。我心中满满当当的,好象充满了色彩和光线,充满了对我们未来共同生活的憧憬。然后我又睡着了。估计是在睡梦中,我肯定是翻身离开了她——要么是她翻身离开了我——然后她醒了,被日光刺醒,她就起来了:因为我睁开眼睛时,她已经不在了,床也凉了。我听见她在自己的房间里,还有水流的哗哗声。我从枕头上坐起来,胸口的睡衣敞开着:是她在黑暗中解开了睡衣带子。我腿动了动,我仍旧是潮湿的,出于她的手的游走和按压。
  
  你是珍珠。她曾如是说。
  这时她过来了,遇到我的目光。我的心要蹦出来了。
  她视线转开了。
  开始,我以为她只是笨。我以为她害羞,
  她静静地在房间里忙碌,拿出我的衬裙和裙子。我站着,好让她给我梳洗更衣。我想,现在她要开口了。可是,她没有。当她看到我胸前的淤青,那是她嘴唇留下的痕迹,还有我两腿间的潮湿,我好象看到她身子一震。到这时我才开始感到恐慌。她叫我到镜子跟前来。我望着她的脸。她的脸在镜子的反射中似乎有点怪异,带着些不老实和忐忑的神色。她将别针别到我头发上,眼睛却始终落在她自己那双忙乱的手上。
  我想,她一定是害羞。于是,我开口了。
  “我睡得多沉啊,”我说道,我声音非常轻。“不是吗?”
  她眼睑扇动。“你是睡得很沉,”她答道。“没做梦。”
  “没做梦,有一个,”我说道。“不过那是个——美梦呢。我觉得你在那个梦里,苏……”她闻言色变;我看到她脸渐渐红了,再一次,我感觉到她亲吻我时的压迫感,我们那些卤莽的,不完美的亲吻的撕扯纠缠,她手上的急切探索。我原打算蒙骗她。现在我不能再骗她。“我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要说,“你以为我是好姑娘。我不是好姑娘。但是有了你,我可以开始学着做个好姑娘。那都是他的阴谋。我们可以主导这个计划——”
  “在你的梦里?”最后她说道,她从我身边走开。“我可不这么想,小姐。不是我,我应该说,瑞富斯先生。瞧!他在那儿。他香烟快抽完了。你要错过他了——”她磕巴了一下;但还是继续说下去,“你要还是等着,那就要错过他了。”
  我头昏目眩地坐了片刻,仿佛被她甩了一记耳光;然后我起身,失魂落魄地走到窗前,望着理查德,看他度步,抽烟,撩开额上的头发。我一直站在窗前,他离开草坪,进了屋,去找我舅舅,我还站在窗前。如果天色够暗,我就能看到自己的面孔;不过我还是看到了:我深陷的面颊,我的嘴唇,太丰满,太鲜艳——为苏的嘴唇亲吻过,此时比以往更加丰满鲜艳。我想起最初我舅舅的话——“我已将毒药点在你嘴唇上了,莫德。”——还有芭芭拉。我想起斯黛尔太太,她将熏衣草香皂抹在我舌头上,然后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
  一切的一切都已改变。什么都没改变,压根儿没变。她曾将我的肉体复归原位;然而肉体会封闭,会密封,会结痂会变硬。我听到她走进我的客厅;我看到她坐下,两手捂着脸。我等待着,可她看也没看一眼——我想她再也不会以诚实无欺的目光望着我了。我本想搭救她。此时,我清晰地看到,假使我搭救了她——假使我从理查德的阴谋中抽身而退,将有何事发生。他会从布莱尔走掉,身边伴着她。她凭什么留下呢?她也会走,我会留下来——留给我舅舅,留给书籍,留给斯黛尔太太,留给某些新来的恭顺姑娘,她们可以任我欺负……我想到我的生活——想到构成我生活的分分秒秒,日日夜夜;还有那些在我面前伸展开去,仍需度过的分分秒秒,日日夜夜。我想到那些时光会是怎样的——没有理查德,没有钱,没有伦敦,没有自由。没有苏。
  
  于是你看到了,到最后令我伤害到她的——并非蔑视,并非恶意——是爱,只是爱。
第十一章  我们走了,正如我们计划好的,在四月的最后一天。理查德的差事业已结束。我舅舅的藏画都裱好订好:他让我去欣赏那些画,作为一种奖赏。
  “精细活儿,”他说道。“你说呢?莫德?”
  “是的,先生。”
  “你看了吗?”
  “是的,舅舅。”
  “是啊。精细活儿。我想我要给霍粹和哈斯捎个信儿。我要让他们过来——下周?你觉得如何?我们是否该为此举办一次盛会?”
  我没答话。我在想那间餐厅,那间客厅——而我,在某个阴暗角落里,远离了布莱尔的。他转向理查德。
  “瑞富斯,”他说道,“你是否愿意作为客人,跟霍粹一起光临舍下?”
  理查德躬身,面带歉意。“我恐怕,先生,我脱不开身。”
  “太不幸了。你听到吧,莫德?最不幸的……”
  他打开门。魏先生和查尔斯在过厅里收拾理查德的行李。查尔斯用袖子擦着眼睛。——“你给我麻利点!”魏先生恶狠狠地说道,脚也踹出去了。查尔斯抬起头,正看到 我们从我舅舅的房里出来——我猜想是见了我舅舅——他惊得身体一震,随即跑开了。
  我舅舅见状也一震。
  “理查德,你是否看到,我面临着何种痛苦?魏先生,我希望你能逮住那小子,抽他一顿!”
  “我会的,先生。”魏先生说道。
  理查德望着我,他笑了。我未报以笑容。他在楼梯上抓住我的手,我的手无知觉似的静静任他抓着。“再见,”他说道。我没言语。他转过去对着我舅舅:“李先生,向你道别了,先生!”
  “一个俊小伙儿,”当马车在视野里渐渐消失,我舅舅说道。“嗯?莫德?怎么?你不说话?难道你不喜欢重回到我们平静的生活中去吗?”
  我们回到宅子里。魏先生连拖带拉地关闭了膨胀变形的大门,大厅变得阴暗了。我跟在我舅舅身边上了楼梯,就好似我还是小姑娘时,跟着斯黛尔太太上楼梯。从那时起,我心里想,这楼梯我走了多少次?有多少次,我的脚跟落在这个点上、那个点上?有多少双鞋,多少件箍人的裙子,多少双手套,被我穿坏,或被我穿小了?我默读过多少个淫逸香艳的词语?——有多少次,我为绅士们,动口不动心地诵读?
  就算我逃脱了,这楼梯,这鞋子和手套,这些词语,这些绅士们,仍将留存于我。不是吗?我又想起我舅舅这宅子中的房间:餐厅和客厅,还有书房。我想起用指甲在书房窗户的涂料上抠出的那一弯小小月牙。我在心中试图回想起它的样子。我记起有一回,我醒来,看着我的房间仿佛自行聚集,要从黑夜中抽离出去,于是我想,我永远也逃不出去!现在我知道我能逃出去。然而我觉得布莱尔也会如影随形。——另外,当我在布莱尔之外度过惨淡余生,我的鬼魂也会萦绕在布莱尔。
  我想到我将造就的那个鬼魂:一个干净整齐,单调乏味的鬼魂,总是穿着软底鞋走路,穿过一间破屋子,走到古旧地毯的图案前。
  然而,或许,我已经是个鬼魂了。因为我来到苏身边,她给我看我们要带走的裙子和亚麻衣裳,她打算擦亮的珠宝,她要装满东西的袋子;而她做着这些,始终不看我的眼睛;我在一旁看着,一言不发。我更多地注意到她的双手,而不是她收拾的家什;我感受着她呼吸引起的气流,我望着她嘴唇阖动,可她的言语从我脑中滑将过去,左耳进右耳出。
  最后她再无其他可展示了。我们必须且只能等待。我们一起吃了午饭。我们散步到了我母亲的墓地。我瞪着墓碑,心中全无感觉。日光柔和,空气颇潮湿:我们一路走来,鞋上沾了些草地中的露水,裙子上也溅了些泥点。
  我已经屈从于理查德的阴谋,就好似我曾屈从于我舅舅。这个计划,这次逃脱——此时此刻,我推进这些事儿的念头,好象不如他那般强烈。
  我毫无想法。晚餐我坐在桌旁,我进晚餐,我诵读书籍;我回到楼上,让苏照她的喜好为我更衣,她给我酒,我喝了一点,我站在窗前她的身边。她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瞧那月亮,”她轻声说道,“多亮啊!瞧那边草地上的影子。——现在几点?还没到十一点?想想瑞富斯先生,现在他在河上某个地方……”临走前,我只余一件未了心愿:仅此一件——非了不可的心愿——那愿景浮现,贯穿了我在布莱尔的岁月,所有咬牙咽下的怒火,所有黑暗又不得安宁的睡梦,予我刺痛,也予我慰籍;如今,当我们逃脱的时刻渐渐临近,当这宅子归于静默,沉寂,不再戒备重重,我要了却这桩心愿。苏走开了,她去检查我们的行李。我听她解开了带扣。——那正是我所等待的。
  我潜出房间。不需灯火我也知该如何走,深色的衣裳掩护了我。我走到楼梯口,月光透过窗格在地上撒下零落投影,我从月光里快速通过,然后停下倾听周围动静。
  一片寂静。于是我继续走,走进面前的长廊,那条走廊与去我房间的走廊对称布置,我沿着那走廊一直走。在第一个房门口,我又停住,再次附耳倾听,确定房里并无响动。这是我舅舅的房门。以前我未来过这儿。不过,不出我所料,门把手和铰链都上了油,门毫无声息地打开了。门垫颇厚实,我脚踏上去发出细微的唏嗦声。
  他客厅比我的更暗,似乎也小了点:墙壁上挂着帷幔,书柜占了更多地方。我没看那书柜。我走到他卧室门前,将耳朵贴在门上;手抓住门把,转动起来。
  一寸,两寸,三寸——我屏住呼吸,手按心口。没发出声响。我将门又推开了一点儿,立在门边再次倾听。假使他惊醒,我就转身跑掉。他是不是动了一下?停了一秒,无事发生。我仍在忐忑观望。这时传来他的轻微鼻息,略显刺耳。
  他将床帷拉得颇严实,却象我一样在桌上留了盏灯:这灯令我颇意外,我从未想过他也怕黑。而这昏暗灯光有助于我。我立在门边,没有挪动,环顾周围;终于看到我来取的那两样东西:在他盥洗台上,放在水壶边儿上:他的表链,上面拴着他书房的钥匙,裹在钥匙上的天鹅绒已秃了毛儿;旁边是他的剃刀。
  我快步上前,拿起这两样东西——表链软绵绵地垂下,在我手套上滑动着。假使它落到地上——!它没落到地上。书房钥匙如钟摆似的摇荡着。那剃刀比我预想中重,刀身从刀柄中脱出,与刀柄摆成个角度,刀锋亮出来。我将刀身又拉开些,拿到灯光下:为达成我要凭它达成的心愿,这剃刀必须锋利。我觉得这刀够锋利。我抬起头。在壁炉架上的镜子中,我于房间的重重暗影里看到自己——我的双手:一手拿着钥匙,一手拿着剃刀。我会被人看成寓言中的姑娘。刚愎自用。
  在我身后,我舅舅的床帷未完全闭合。床帷缝隙间透进一线光——那嬴弱的光线,与其说是光,倒不如说是褪了色的黑暗——正落在他脸上。此前我从未见过他睡觉的样子。看上去,他似乎颇脆弱,好象个孩子。毯子拽到下巴上,一丝不乱地紧绷着。他的气息从嘴里喷出来。他在做梦——可能梦见了黑体字,要么是十二磅因的字体,摩洛哥皮,小牛皮。他在计算书脊厚度。他的眼镜摆在枕边小桌上,规规矩矩仿佛抱着胳膊似的。他一边睫毛下有道发光的线,那是潮气。剃刀被我的手握热了……
  不过这可不是那种故事。还不到时候。我立在原地,看他熟睡;片刻后,我就离开了。我如何来,便如何去——仔细小心,悄无声息。我走到楼梯口,经楼梯口到了书房,一进入书房,我就将身后的门锁上,点起灯火。此刻,我心跳剧烈到极点。我因恐惧和期待而手足无措。但是时不我待。我穿过书房,走到我舅舅的书柜前,打开书架的玻璃柜门。我从他给我的第一本书——《帘幕大开》——开始行事:我将书抽出,翻开,放在他书桌上。随后我拿出剃刀,紧紧攥住,将刀打开。刀拉开时颇费力,拉到最后刀身却自行弹起。毕竟,这刀有其嗜血(cut)的天性。
  这事还是颇难办——太难办了,我简直下不了手——将利器置于整洁又光溜溜的纸张上。我生怕书会发出惨叫,于是便泄露了我的行径。
  书却并未惨叫。应当说,书在叹息,仿佛期盼着被划伤;当我听到叹息,我下刀更快更用力了。
  等我回到苏身边,她站在窗前,双手绞着。午夜的钟声敲过了。她以为我失踪了。而她松了一口气,竟忘了责备我。“这是你的斗篷,”她说道。“现在穿上,快。拿着你的包。——不是那个,那个你拿太重了。现在,我们得走了。”她以为我紧张。她伸手掩住我的嘴。她说道,“镇静。”然后她拉起我的手,领我穿行于宅子中。她行走时,如贼一般轻手轻脚。她告诉我该走何处。她并不知道刚才我站在我舅舅房中,轻飘飘好似个影子,望着我那熟睡中的舅舅。而此时,我们走仆人通道,那未经装饰的走廊和楼梯于我是全然陌生的,宅子的这一部分于我也是全然陌生的。她一直拉着我的手,直到我们到达地窖门口。这时她放下包,好给钥匙和锁舌抹油,再试着转了一下。她与我对视一眼,象个男孩似的冲我(目夹)(目夹)眼(winks)。我的心在胸腔中一阵抽痛。
  此时,门打开了,她领我进入黑夜;花园变了模样,这宅子似乎也颇为怪异——当然,此前我从未如今次这般,于子夜时分看到这宅子,我仅是站在窗前观望。
  假使此刻我站在那儿,我会看到自己在狂奔吗?还有苏牵着我手?我会如这草地,这树林,这砾石和这爬山虎的残根一般,形体色彩都为夜色所漂白褪去吗?
  有一瞬间,我略迟疑,转身回望那扇窗,心里十分清楚,假使我稍等片刻,那我会看到自己的脸。于是我望着其他窗户。没有谁会夜半醒来,走到窗边,招唤我回头吧?
  无人醒来,无人招唤。苏又拽拽我的手,我转身继续跟她走。我有围墙门的钥匙:待我们通过,我将那道门锁好,将钥匙扔进芦苇荡。夜空清澈晴朗。我们站在暗影中,没言语——两位桑丝比(Thisbe),在等待一位皮瑞摩斯(Pyramus)。月光下的河水半边银光粼粼,半边隐没在最深沉的黑暗中。
  他待在河水漆黑的那一边。船浅浅地浮在水面上——那是一艘黑壳小船,船体细长,船头高高翘起。正是我梦想中之黑暗小舟。我眼见那船划过来,苏的手在我手里动了一下,于是我跑上前,接住他甩过来的绳索,由他将我接到船上,并无抗拒。她上船坐在我身边,脚步踉跄,平衡尽失。
  他用浆撑着河岸,将船撑离了岸边。待她就座,船就调了头,顺流而下。无人发言,也无人过去帮理查德划浆。一派寂静中,船在河上滑行,舒缓平稳地,滑进我们那个黑暗而隔绝的地狱。
  接下来呢?我知道水上行程一帆风顺,我愿一直待在船上,却又被带下船,上了马。换了其他时候,我定然会对马匹恐惧有加;而此时我一动不动骑在马上,由它驮着我——我觉得,假使这马要将我抛到地上,我也会由它去。我记得石头砌的教堂,还有一束干花,我记得我白色的手套——我的手未着手套,由此人手中递到彼人手中,然后被硬塞进一枚戒指,指节被挤出青淤伤痕。我被人带着说了些照本宣科的话,那些话现在我全忘了。我记得那个主婚人,穿件脏到发灰的白袍子。我记不起他的面孔。我知道理查德亲吻了我。我记得有本簿子,我执笔,写下自己的名姓。我记不起如何走出教堂:下面记起的场景,是苏解开我的衣裳;然后是粗糙的枕头,摩擦我的脸,毯子更粗糙,然后是哭泣。我手未戴手套,戒指还戴在手上。
  苏将手从我身上抽回。“你现在不一样了,”她说道,我将脸别过去。
  待我转头再望,她已离去。原先她立着的地方换做理查德。他在门口站了片刻,目光落在我身上;这时他舒了一口气,手背掩着嘴,忍住笑意。
  “噢,莫德,”他摇摇头,轻言细语地说道。他摸摸胡须和嘴唇。“我们的新婚之夜,”他说道;说着又笑。我望着他,没言语,毯子拽在胸前。现在我镇静了。我非常警醒。当他话音落下,我听见在他身后这房子发出声响,那是楼梯在伸展,化解他先前踩踏留下的压力。是老鼠,还是鸟儿,在房梁上悉嗦跑动。这动静着实令人不适。我的念头肯定立时显现在我脸上。
  “这里对你来说,太简陋了,”他走近一步说道。“别介意。你很快就能去伦敦。到那儿生活就舒适了。想想伦敦吧。”我没言语。“你不说话?嗯?莫德?来吧,别要死不活的;现在对着我,不要这样。我们的新婚之夜,莫德!”他走到我身边,抬手抓住我枕前的床头栏杆,用力摇撼不止,直摇得床腿歪斜,咯吱作响。我闭上眼睛。这摇撼持续片刻,然后床不动了。可他胳膊还放在床头,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我感觉到他就在我身边——甚至,我好象透过眼皮看到了他的身影。我感觉到他姿态变了。那老鼠还是鸟儿仍旧在天花板上跑动,我想他仰起头来,关注着那阵动静。然后房子归于沉寂,他又来关注我。
  随后他的气息飞快地扑面而来。他在我面前喘着气儿。我睁开眼。“嗨,”他柔声说道。他的样子颇奇怪。“可别说你害怕。”他咽下口水。然后慢慢收回胳膊。我不由畏缩起来,心想他要打我了。可他没那么做。他目光在我脸上扫视一番,最后停在我颈项上。他注视着,仿佛被迷住了,“你心跳得多快啊,”他低声说道。他伸出手,似乎想亲手感知一下我血液的奔流。
  “碰一下,”我说道,“碰一下,我就不活了。我身上藏着毒药。”
  他手在离我颈项一寸处停住。我瞪大眼睛,一瞬不瞬地迎着他的目光。他站直了,嘴角牵动一下,摆出个不屑的表情。
  “你以为我想要你?”他说道。“是不是?”他说出这番话,几乎不动唇齿——当然了,他说话不能太大声,万一被苏听到。他走到一旁,得意洋洋地梳理耳后的头发。一个包挡了他的道,他踢了一脚。“真该死,”他说道。他脱下外套,解开袖口,粗暴地挽起袖子。“你非要瞪着眼?”他说着,胳膊都露出来。“我没告诉过你,你很安全吗?如果你觉得,结了婚,我比你更开心——”他回到床边。“可是,我必须表现得开心,”他不高兴地说道。“而且,这是人们认为婚姻中欢乐生活的组成部分,你忘了?”
  他将毯子掀开,掀到我臀部,露出裹着床垫的床单。“过去点儿。”他说道。我照办。他坐下来,不大利索地转过身。
  他手伸进裤袋掏出个小玩意。那是一把铅笔刀。
  我见了那小刀,立即想起我舅舅的剃刀。我偷偷走过那沉睡中的宅子,去划破那些书籍书页,俱往矣。这时,我见理查德指甲抓住刀上凹槽,将刀身拉开。那黑色的刀片上带着些斑点。他颇不情愿地望着小刀,将刀放在自己胳膊上。但他并不十分坚定,当刀片触到皮肤,他退缩了。然后执刀的手放下来。“真该死,”他又说了一句。他捋捋胡须,又捋捋头发。他抬眼直视我的眼睛。
  “别这么眼睁睁的什么都不干。你身上就没有血,可让我免受痛苦?真没有那个——月事?”我没说话。他又抿起嘴。“好,这就象你的作风。我早该料到,我忍痛放血,你因某种天分也在流血;却并不……”
  “你是否打算,”我说道,“想尽一切办法羞辱我?”
  “安静,”他答道。我们仍旧低声说话。“这是为了我们两人好。我可没见你把胳膊贡献出来挨刀子。”闻言我立即伸出手臂。他挥手挡开我。
  “不了,不了,”他说道。“我来吧,马上。”他深吸一口气,将刀放在他手掌下方皱折处,没有汗毛的苍白皮肤上。他又停住,又深吸一口气。飞快地划了一道。“万能的耶稣啊!”他面露惧色说道。一点点血从伤口冒出来——在烛光下,衬着他的白色手肘,那血似乎是黑色的。
  他让血流到床上。血不太多。他用大拇指按压手腕和手掌,于是血流加快。
  过了片刻,他轻声说道:“你觉得这够了吗?”
  我仔细端详他的脸。“你不清楚吗?”
  “不,我不清楚。”
  “可是——”
  “可是什么?”他眨眨眼。“我猜你是说阿格尼丝。可别抬举了她。除了那种办法,还有好多路子可谋取清白女子的贞洁。你应该知道。”
  血仍在缓慢流淌。他咒骂着。我想起阿格尼丝给我看她发红肿胀的嘴。我心中一阵恶心,翻过身去不再面对他。“好了,莫德,”这时他说道,“在我失血昏倒之前你得告诉我。你肯定读到过这些东西。我敢说你舅舅那本该死的大全里肯定有相关条目——不是吗?莫德?”我又望着那滩血迹;点点头。作为最后一个动作,他将手腕置于血迹上,将血迹涂抹开。
  然后,他皱眉望着伤口,面颊十分苍白。他做了个鬼脸。“亲眼看到自己的血流出来,”他说道,“绅士得变得多痛苦啊。你们女人肯定是某种怪物,月复一月的忍受这个。一点也不奇怪,你会有变成疯子的倾向。看到这伤口裂得多大吗?”他将手伸给我看。“我觉得我割得太深了。这都是你的错,你将了我一军。你有白兰地吗?我想有点儿白兰地我就能复原了。”他先前曾拿出块手帕,这时他将手帕按在手臂上。我说道,“我没有白兰地。”“没有白兰地,那你有什么?药水还是别的什么?来吧,我一看你的脸就知道你有。”他环顾四周。“藏哪儿了?”
  我略犹豫;不过他既已提及,服药的欲望就开始在我心脏和四肢中蠢蠢欲动。“在我皮包里,”我说道。他将药瓶拿来,拔开瓶塞,凑近鼻子,面孔皱起。“也给我一杯,”我说道。他找出杯子,往杯中倒了点浑浊不清的水。
  当我将药倒入水杯中,他说道,“我不要这样。你这样喝好了。我希望药力快些发作。”他从我手中接过药瓶,揭开伤处,将一滴药水倒入分离的血肉中。药物带来刺痛,他抽搐起来。他舔舐着药水滑过之处。
  然后他叹息一声,眼睛半睁半闭地望着我,我将药一饮而尽,随后浑身颤抖,随后歪斜地倒在枕头上,水杯横在我胸口。
  最后,他笑了。他笑出了声。“《时髦小夫妻的新婚之夜》,”他说道。“他们会在伦敦的报纸上为我们写个专栏。”
  我又颤抖起来,将毯子拽得更高;被单滑落,盖住那滩血迹。我伸手去拿药瓶。可是他先拿到,他将药瓶拿在我够不着的地方。“不成,不成,”他说道。“虽然你这么执拗,还是不成。今天夜里我要收好它。”
  他将药瓶揣进口袋,我疲惫不堪,无力争夺。他站在那儿打着哈欠,手搓搓脸,使劲地揉着眼睛。“太累了!”他说道。“你知道吗?现在是凌晨三点多。”我没言语,他耸耸肩。
  “如果我醒来,发现攥着你放在我咽喉上的手,”他说道,“那我也丝毫不会觉得惊讶。不,我不会冒这个险。”
  他走到壁炉边,舌头沾湿拇指和食指,捻灭蜡烛;然后他坐到扶手椅上,身体蜷成一团,将外套盖在身上。他诅咒这寒气,不适的姿势,椅子的转角,大概咒了好一会儿。可他还是睡着了,比我先睡着。
  待他睡去,我起身,快步走到窗前,将窗帘拉开。月光依旧明亮如雪,我不想躺在黑暗中。然而,毕竟,银色月光印照的每一样事物于我都是陌生的。当我伸出手,手指触到墙上的印记,那印记和墙壁却因我的触碰,而变得更为陌生。我的斗篷、裙子和亚麻衣裳都放在服柜里。我的包都紧闭着。我左看右看,要找件自个儿的东西;最后只看到,在洗手台的影子里,有我的鞋。我走过去蹲下来,将手放在鞋上面。然后我缩回手,即将站起时,这时我又将手放在鞋上,再触摸一番。
  接着,我躺到床上,凝神聆听,想听到那些我习以为常的声响——钟声和机械的动作声。只有一些无意义的声音——地板的声音,鸟或老鼠的爬动声。我回头盯着身后的墙壁。墙那边是苏。如果她在床上翻个身,如果她念叨我的名字,我想我都听得到。她可以搞出些动静,什么都成——我能捕捉到那动静,我肯定我能。
  她什么动静都没搞出来。理查德在他的椅子里动了动。月光慢慢铺到地板上。很快,我睡着了。我睡着了,还梦到布莱尔。不过那宅子里的走廊并不是我回忆中的样子。我去见我舅舅,我迟到了,我还迷了路。
  每天清晨,她过来,为我梳洗,将饭菜端到我面前,再将我碰都没碰过的盘子端走;然而,象我们在布莱尔最后那几天一样,她从不看我的眼睛。房间颇小,她坐在我旁边,可我们极少交谈。她做针线活。我玩纸牌——那张被我脚跟踩出折痕的红桃二,在我未着手套的手里愈发粗糙破旧。理查德整日都不在房里。到夜里,他咒骂连连。他咒骂乡间的泥泞小径,令他鞋上沾满了泥。他咒骂我的沉默不语,我的古怪性情。他咒骂这等待。当然,得他诅咒最多的,是那把带尖角的扶手椅。
  “瞧这儿,”他说道,“我肩膀上。你看到吗?只消一周,我就会变成残废。至于这些褶子——”他恼怒地抹着裤子。“我真该把查尔斯带来。照这样下去,等我到了伦敦,只会成为街坊的笑谈。”
  伦敦,我心想。如今这个词语对于我毫无意义。
  他每天骑马出去探听我舅舅的消息。他烟抽得更凶,手指上的烟迹扩散到两边的指头。他时不时地会给我服一剂药;但他从来都牢牢把握着那个小药瓶。
  “很好,”他望着我喝下药水说道。“现在不用等太久了。瞧瞧,你变得多消瘦多苍白!——苏这会儿变得多丰润,就象克里姆大婶养的黑脸猪。明天你会让她穿你最好的裙子,你会吗?”我会的。此时此刻,我会做任何事,将我们的漫长等待引向终点。当他躬身亲近我或责备我,我会装着害怕,装着紧张,装着哭泣。我会这么做,眼睛并不看苏——也会,心怀绝望地偷眼看她,看她是否神色改变,或者面露羞惭。她从未变色。她的双手,滑过我的身体,抚摸翻转,开启了我的生命,令我铭刻于心——此时,她双手白皙,触到我时仿佛是无生命的肢体。她面无表情。跟我们一样,她仅是等待着医生的光临。
  我们都在等待——我也说不出等了多久。两周,还是三周。最终:“他们明天到。”一天夜里,理查德告诉我;然后,次日清晨:“他们今天来。你记得吗?”我已自烦乱不堪的梦中醒来。
  “我不要见他们,”我说道。“你把他们送回去。让他们改天来。”
  “别无聊了,莫德。”
  他站在一旁,穿戴衣裳,系紧衣领,系好领带。他的外套整整齐齐摆在床上。
  “我不见他们!”我说道。
  “你要见他们,”他答道;“因为见了他们你才能将此事做个了断。你也不喜欢这事儿悬在这儿。现在正是我们脱身之时。”
  “我好紧张。”
  他没答话。他转身,拿起梳子梳理头发。我扑上前抓住他的外套——摸到口袋,还有药瓶——可他看见了,抢步上前将药瓶从我手中劈手夺下。
  “噢,不,”他边抢药瓶边说道。“我不会让你半梦半醒——,然后搅乱一切!噢,不。你心里清楚得很。”
  他将药瓶放回口袋。当我又伸出手,他躲开了。
  “给我一滴,”我说道。“理查德,给我一滴。只要一滴,我发誓。”我嘴唇颤抖着说出这番话。他摇摇头,
  “现在不成,”他说道,“你乖一点。”
  “我办不到!不服药,我没法冷静。”
  “你可以为了我尝试一下。为了我们,莫德。”
  “你真该死!”
  “是啊,是啊,我们都该死,我们都该死。”他叹道;然后转身梳理头发。过了片刻,我倒在床上,他望着我的眼睛。
  “为什么发这么大的脾气?哎?”他说道,语气几乎是和善的。“现在冷静多了吧?非常好。等他们来看你,你知道该干什么吧?谦恭一点。让苏把你收拾整齐,别太过了。你肯定知道该说什么?”
  我知道,尽管不情愿;因为我们曾多次谋划此事。
  待了片刻,我点点头。“当然,”他说道。他拍拍口袋,拍拍药瓶。“想想伦敦,”他说道。“在那儿,每条街的拐角上都有药店。”
  我嘴唇颤抖着,“你以为,”我不屑地说道,“到了伦敦,我还会想服药?”
  就连我听来,这番话也颇有些底气不足。他回头,一言不发,也许按捺住了笑意。
  然后他拿起他的铅笔刀,站到壁炉边剔指甲——时不时地弹一下刀片,挑剔地将黑泥条甩到火里。
  他带他们先去跟苏谈。当然,他们以为她是他的妻子,她变疯了,认为自己是个女仆,以女仆的口吻说话,待在仆人的房间里。
  我听到他们脚下的楼梯和地板叽噶作响。我听到他们的声音——低沉,单调——却听不清他们的话语。苏的声音我一点也没听到。我坐在床上,一直到他们来,我站起身行了个屈膝礼。“苏珊,”理查德平静地说道。“内人的女仆。”他们点点头。而我并未答话。可我觉得我的表情肯定颇古怪。我见他们在研究我。理查德也在一旁看着。然后他走近我。
  “一个忠心耿耿的姑娘,”他对两位医生说道。“这两周以来,她心力交瘁,不堪重负。”他将我从床边带到扶手椅边,让我坐在窗户投进来的光线里。“坐这儿。”他彬彬有礼地说道。“就坐你小姐的椅子。现在,冷静点。这二位绅士只是想问你几个小问题。你须诚实回答。”
  他按住我的手。我以为他这么做是为了打消我的顾虑,要么是警告我;然后我感觉他的手抓住我一根手指。我还戴着那枚结婚戒指。他把戒指取下,攥在手心藏好。
  “很好,”一位医生说道,他此时露出较满意的神色。另一位在本子上做记录。我见他翻过一页,忽然间,我心头涌起对纸张的渴望。“很好。我们已经见了你家小姐。你想她舒适健康,你做的没错——我遗憾地告诉你——我们恐怕她身染疾患。病情非常严重。你可知道,她坚信你的名姓就是她的名姓,她的过去跟你的过去几乎一样,这些都你知道吗?”
  理查德注视着我们。“是的,先生。”我低声说道。
  “那你名叫苏珊.史密斯?”
  “是的,先生。”
  “你是瑞富斯太太的仆人——就是曾经的李小姐——在她舅舅的府邸布莱尔里?在她婚前?”
  我点头。
  “在这之前——你在何处?不曾在一户据说住在梅菲尔的威尔克街,名为邓禄文的人家里做过仆人?”
  “不曾,先生。我从未听说过这家人。他们都是瑞富斯太太幻想出来的。”
  我叙述着,以仆人的语气。我心怀厌恶说出一些府邸和人家——一些同理查德相熟的人家。这都是可靠的人,假使医生们想把他们找出来,他们会提供我们需要的背景旁证。
  医生又点头。“瑞富斯太太,”他说道。“你说到她的“幻想”,这种幻想从何时开始?”
  我咽了口唾沫。“瑞富斯太太以前就经常举止怪异。”我平静地说道。“布莱尔的仆人们议论时,都说她是个脑筋不太好的女士。我知道她母亲是个疯子,先生。”
  “好的,好的,”理查德适时插话。“医生可不想听仆人的闲言碎语。继续说你观察到的事儿,别扯远了。”
  “是,先生,”我说道。我盯着地板。地板磨损处有些木屑翘起,如针丛一般。
  “瑞富斯太太的婚姻,”医生说道。“又是如何影响到她呢?”
  “正是她的婚姻,先生,”我说道,“令她内里有了变化。婚前,她似乎是爱瑞富斯先生的;我们在布莱尔设想过,瑞富斯先生的关爱,那将是”——我直视理查德的眼睛——“多么细致周到,先生!——我们都以为这能令她摆脱自我。然后,她新婚之夜以来,她变的愈发古怪……”
  医生望着他的同事。“你听说,”他说道,“瑞富斯太太自己名下的户头里有多少钱吗?那是笔惊人的财富!——似乎,倒成了她生活中的一个负担,她孜孜以求,要将这负担转嫁到他人身上,以便更好地承受这些事儿。她自己制造出一个幻象!”他转向我。“一个幻象,确实是,”他思虑着说道。“跟我说说,史密斯小姐:你的女主人喜欢书籍吗?喜欢阅读吗?”
  我看到他的目光,可我喉头好象堵住了,要么就是碎裂开了,就好象地上的木板。我无法作答。理查德替我说出来。“内人,”他说道,“出生于书香门第。她舅舅一生致力于求知治学,是他将她抚养成人,将她视为己出,当作自己的孩子。内人的第一嗜好就是书籍。”
  医生说道。“她的舅舅,一位令人钦佩的绅士,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但是,让姑娘们看太多文献著作——成立女子公学——”他眉毛因汗湿而变的油滑。“我们正在建设一个妇女心智开化的国家。恐怕我得说,你太太的疾患,是广泛蔓延的抑郁情绪的一部分。现在我可以告诉你,瑞富斯先生,我为我们种族的前途忧心忡忡。她的新婚之夜,你说,是最近一次精神错乱爆发的起始?能否”——他意味深长地压低声音,跟记录的医生对视一眼——“说得更直白些?”。他轻叩着嘴唇。“我看到,当我要为她把脉,一碰她,她就缩起来。我也注意到,她没戴结婚戒指。”
  听到这话,理查德回过神来,作势从口袋里拿出样东西。人们说财富偏爱坏蛋。
  “在这儿。”他神色严峻地说道,拿着黄色带子。“她,上帝晓得她从哪里学到那些脏话!”他咬着嘴唇。“你可以想象一下我胸中的感受,先生。”他手捂住眼睛,人重重地坐到床上;随后又站起来,仿佛心怀恐惧。“这张床!”他声音嘶哑地说道。“我们的婚床,我原以为。一想到我妻子宁可住仆人的房间,睡在草垫上——!”他浑身颤抖。够了。我心想。再别出洋相了。可他是个沉浸于自己流氓行径而不能自拔的男人。
  “可怜的病例。”医生说道。“不过你尽可以放心,我们会诊治你太太,动摇她违背自然的幻想——”
  “违背自然?”理查德说道。他又浑身发抖。他表情变的怪异。“啊,先生,你都不知道。还有件事。我本打算不说。现在我觉得,我不能不告诉你。”
  “是吗?”医生说道。旁边的那位停下来,铅笔抬起来。
  理查德舔舔嘴唇;电光火石之间,我知道他要说什么了,立即扭头望着他。他看在眼里。他抢在我前面开口。“苏珊,”他说道,“你为你小姐的行为而感到羞愧,你做的对。可你无须为你的行为感到羞耻。你并未勾引我太太,也未曾怂恿她滋生那令人恶心的兴趣,你并未令她疯病发作,令她试图强迫你——”
  他咬住自己的手。两位医生瞪大了眼睛,转过来盯着我。
  “史密斯小姐,”先前那位躬身凑近我说道,“这是真的?”
  我想起苏。此时她在隔壁房间,定然为出卖了我而心满意足,喜滋滋地设想自己终于要回家了,回到伦敦那个阴暗的贼窝中。
  我想起她,并非这些场景。我想起她伏在我身上,头发落下,你是珍珠……
  “史密斯小姐?”
  我开始哭泣。
  “难道,”理查德走过来,手用力放在我肩上,“难道这些泪水不能为它们自己表白吗?我们非要说出那些不开心的心事?我们非要逼史密斯小姐复述那些言语,那些外人难以察觉的身体侵犯——我那脑筋错乱的妻子逼迫她承受的——爱抚?我们还是绅士吗?”
  “当然,”那医生退了回去,他飞快地说道。“当然。史密斯小姐,现在你不必再为安全而担惊受怕。你也不必再为你小姐的安全而担惊受怕。而不再是你们的。然后我们会收留她,治疗她身上所有的疾患。瑞富斯先生,你可明白——象这种病例——疗程会非常漫长……”
  他们站起身。他们带来了文件,要找个地方拿出来。理查德清理了梳妆台上的梳子和别针,他们就将文件放在梳妆台上,然后签字:每页都签。我没去看他们签署文件,却听到钢笔的沙沙声。我听到他们走到一处,握手致意。他们下楼时,楼梯被踩得山响。我还坐在窗边。理查德站在门前小径上,目送他们乘车离开。
  然后他回到楼上。他关好门,走过来将结婚戒指扔到我腿上。他搓着双手,差点要欢呼雀跃了。
  “你这恶魔,”我擦去脸上的泪珠儿,不带一丝感情地说道。
  他嗤之以鼻。他走到我身后,双手捧着我的头,将我的脸扳过去,直扳到我们目光相交。“看着我,”他说道,“诚实地告诉我,你并不欣赏我。”
  “我恨你。”
  “那就是恨你自己。我们很相象,你和我。比你了解的还要相象。你以为这世界应该关爱我们,为了我们心头上的这些纠结?这个世界蔑视我们。感谢上帝这世界藐视我们!从爱情里我们什么好处也捞不到,可是从蔑视里,你可以迂回获利,就好象衣裳里能拧出脏水。你知道这是真理。你象我。我再说一遍:恨我,就是恨你自己。”
  最后,我闭上眼睛。
  我说道,“我是恨我自己。”
  这时,苏从她房间过来,敲响我们的房门。他姿势不变,却喊她进来。
  “瞧瞧这儿,”待她进来,他说道,声音全变了。“瞧瞧你的小姐。你不觉得她的眼睛亮一些了吗……?”
  次日我们就走了,去疯人院。
  她过来,最后一次为我更衣。
  “谢谢你,苏,”她每扣上一粒纽扣,或系好一根带子,我都以旧有的语气柔声向她道谢。我还是穿离开布莱尔时的衣裳,上面沾了些泥点和河水。她穿我的丝绸裙子——蓝色丝绸,将她手腕和脖颈的雪白肌肤衬出凝脂颜色,秀发和眼眸的褐色愈发鲜明。她变漂亮了。她在屋里走来走去,收拾我的亚麻衣裳、鞋、梳子和发卡,她仔细地将这些家什收进包里。有两个包:一个要去伦敦,另一个去疯人院——前者,她以为,给她自己,后者给我。
  见到她在两个包之间挑来选去,这着实令人痛苦——眼见她对着一条裙子,一双袜子或一双鞋皱起眉头,心知她在思量,这些给疯子和医生真的够好了。这个她得带走,万一夜里冷。现在,行李和那些家什(那瓶药水,和我的手套)现在,那个包和那些家什(那瓶药水,和我的手套)必须由她带着。——趁她走开的工夫,我将那些家什拿出来,塞到另一个包的深处。跟这些家什放在一道的,还有一样东西,她不知道我保留着:那枚银顶针,从布莱尔的针线盒里带过来,就是她拿来帮我磨牙的银顶针。
  马车来了,比我意料中来的快。
  “感谢上帝,”理查德说道。他手拿着帽子。对这间矮小歪斜的屋子而言, 他太高大了:等我们走到屋外,他就伸了个懒腰。而我在房里待得太久,日光轰然扑来,令我猝不及防。
  我紧紧挽着苏的胳膊,走到马车门边上,等我必须要放开她——永远地放开!——我想我犹豫了一下。
  “现在,现在,”理查德从她身上抓过我的手,说道。“没时间多愁善感了。” 于是我们上路。我感觉这行程不仅仅是马匹的鼻息和飞转的车轮。这好象是我首次旅行的重演,跟斯黛尔太太一道,从疯人院到布莱尔:当车慢下来,我将脸凑到车窗前,几乎心怀期盼,想看到我被他们强行带离的那栋房子,和那些妈妈们。我应该还记着她们,我心里明白。然而,那所疯人院比较大。这所小一些,敞亮一些。这儿的病房只供女病人。那所疯人院突兀地矗立在大地上。这所疯人院门边上有个花池——高高的花丛,长着象长钉似的花蕊。
  我跌落回座位上。理查德盯着我的眼睛。
  “别害怕,”他说道。
  然后他们捉住了她。他相帮着将她推到他们手里,然后挡在我身前,站在马车门旁,看着外面。
  “等等,”我听到她说。“你们干什么?”接着是:“绅士!绅士!”——一个怪异又正经的词语。
  医生们温言相劝,直劝得她破口大骂;于是他们声音也变严厉了。理查德退回来,马车地板斜了,踏步收起,我看她——两个男人手抓着她胳膊,一个护士攥着她的手腕。她的斗篷从肩头滑落,帽子翘起,发丝从发卡上散出来。她的面孔红白相间。她的神情已经疯狂。
  她眼睛牢牢地盯着我。我端坐如磐石,直到理查德抓住我胳膊,用力捏了下我手腕。
  “说话,”他低声说道,“你真该死。”于是我机械地大声喊道:“噢,我可怜的女主人!”我话音清晰,她褐色的双眼——怒睁着——带着那块深色的斑点。她甩着头发。“噢!噢!我的心碎了!”
  即便理查德关紧了车门,车夫扬鞭策马带我们调了头,那哭喊声仿佛还萦绕在马车周围。我们都没说话。理查德头旁边有扇镶着乳白玻璃的菱形窗户,有一瞬我又看到她:她仍旧在挣扎,扬着胳膊,是要指点什么,还是要抓住什么——这时马车下了坡。
  马车驶入树林中。我取下结婚戒指,扔到地板上,又从包里找出一副手套戴上。理查德望着我颤抖的双手。
  “好了——”他说道。
  “别跟我讲话,”我脱口而出道,“再跟我讲话,我就杀了你。”
  他眨眨眼,想挤出个笑容。可他的嘴巴尴尬地扯了扯,他胡须下面的皮肤分外苍白。他双臂交抱在胸前,坐在那里,一会这个姿势,一会那个姿势,一会翘个二郎腿,一会又放下腿。最后他从口袋里拿出香烟和火柴,又想拉开马车窗户。窗户拉不开。他手潮了,又变得更潮,终于从窗玻璃上滑开了。于是他叫道,“真该死!”他站起来,人摇摇晃晃地,敲打车顶,叫车夫勒住马,然后摸出钥匙。我们只走了一两哩地,而他却跳到地上,度步,咳嗽。他多次抬手扶起额头落下的头发。我望着他。
  “真象个恶棍,”等他重又落座,我说道,“你现在。”
  “真象个淑女,你!”他面带冷笑回应道。
  然后他脸转过去不再看我,他头枕着靠垫假寐,眼皮却还颤动着。
  我双眼还睁着。我目光穿过菱形窗户,落到我们走过的路上——一条曲折的红土之路,烟尘弥漫,仿佛是一道由我心中流出的鲜血绘成的线。
  我们如此这般走了一程,然后不能再乘疯人院的马车了,须改乘火车。此前我从未乘过火车。我们在一个乡间小站候车。我们等在一间小客栈里,因为理查德怕我舅舅会派人来找我们。他让店家带我们进了一间私房,还让店家给我端来了茶、面包和黄油。那托盘我看也没看一眼。茶变黑了,面包干得卷起来。他站在壁炉边,将口袋里的硬币摆弄得叮当作响,然后他发作了:“老天要惩罚你,你因为我给你找吃的来,是不要钱的?”他自己把面包和黄油都吃了。“我希望马上就见到我的钱。”他说道。“跟你和你舅舅一起待了三个月,干了他所谓君子之行的差事,得了点酬劳,才刚刚够维持绅士体面,上帝知道我需要钱。那个该死的行李员呢?我很想知道,他们打算敲到多少钱,才肯卖给我们车票?”
  终于有个小男孩出来接应我们,还帮我们提了包。我们站在月台上,研究起路轨来。那路轨闪闪发光,仿佛被抛过光。很快,路轨开始咕噜有声,然后是——好象坏牙里的牙神经一般,令人不适的——嗡嗡响。嗡嗡声变成了凄厉的尖啸。这时,火车循着路轨飞奔而来,车头冒着一股长烟,车身上有好些门,都紧闭着。
  我一直戴着面纱。理查得给了列车员一个硬币,轻松地说道:“或许,你乐意见到我太太和我能够不被打扰,平安抵达伦敦?”
  列车员说他乐意;而理查德过来在我对面就座时,他愈发恼怒了。
  “我得给别人塞了钱,让别人以为我是个下流胚,才能跟我纯洁无瑕的小新娘相安无事地待在一起!我现在告诉你,这趟行程的花费我另记着一笔帐,得从你那份钱里出。”
  我没言语。火车原本震颤着,仿佛给重锤敲击了。此时车轮开始转动。我感觉到车在加速,就抓住挂在一旁的皮带环儿,抓得手汗湿了,手在手套里还起了水泡。
  于是行程得以继续。对我来说,我们似乎必须穿越万水千山。——因为你会明白我对于距离和空间的判断力是非常奇异的。
  火车先在一个小村车站停车,村里房子都是红砖砌的;而后是另一个小村站,跟上一站的村子非常相似;接着是第三个村子,比之前的很是大一些。在我看来,似乎每到一站,都是人群排山倒海地涌上来,呼喝叫嚷着往车上挤,车门开合时砰砰作响,颤抖不已。我怕这么些乘客,要把车厢撑破了——或者挤翻了。我想,要是我在火车失事中被碾得粉碎,那也是我的报应;我简直希望这些人把火车挤翻了。
  他们没把火车弄翻。机车带我们飞快前进,然后车慢下来,外面又见街巷和教堂的尖顶——街巷和尖顶比我刚才看到的多;屋舍林立,其间人来车往,熙熙攘攘。伦敦!我心绪复杂地想。
  而我望着外边时,理查德一直注视着我,他露出令人厌恶的笑容。“你的老家到了。”他说道。火车在此站停留,我看到站名:梅登海德站。
  我们马不停蹄赶到这儿,却也只走了不到二十哩路,还要再赶三十哩。我坐在原处,手仍抓着皮带环儿,身子歪到车窗边;这车站里满眼都是男男女女——女人们成群结队,男人们悠闲地漫步;一看到他们,我又缩回去。片刻后,火车发出一声嘶叫,车厢稍许退后,火车又在颤动中启程了。
  我们离开了梅登海德的街市。火车穿过树林,树林那边有开阔的草地和房舍——有些房舍跟我舅舅的宅子一样宏伟,有些则更宏大。各处都是农舍,农舍旁边是猪圈和菜园,猪圈由围栏围起,菜园里竖着豆角架,晾衣绳上挂着洗晒的衣裳。那些挂满衣裳的晾衣绳上,衣裳从这扇窗挂到那扇窗,从这棵树到那棵树,也有摊在灌木丛上的,搭在椅子背上或手推车把手之间的——到处都挂着洗晒的衣裳,黄颜色的,耷拉下来。
  我姿势不变,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看吧,莫德,我心想。这里是你的未来。这里就是你的自由生活,如同一卷衣料般展现开来……我想知道苏是否会受太多委屈。我想知道此刻他们把她关在何种地方。理查德想看清我面纱后的神情,“你没哭吧?哭了吗?”他说道。“好了,再别为这事儿伤神啦。”
  我说道,“不要看我。”
  “难道你宁愿回到布莱尔,与书为伴?你知道你不想。你知道你想要这个。你马上就会忘记你是以何种方式取得这一切。相信我,我最清楚这种事。你只须耐心一些。现在我们都得耐心一些。在财富到手之前,我们有好几个星期要待在一起。之前我讲话很不客气,我很抱歉。来吧,莫德。我们马上就到伦敦。到了那儿,你看事情也许就不一样了,我跟你打保票……”
  我没答话。最后,他咒骂了一句,就放弃了。此时,天色渐暗——或者更应说是天空渐暗,我们离这都市愈发近了。车窗玻璃上出现了几道煤烟印子。窗外景象渐渐变得破败简陋。农舍为木屋取而代之,有些木屋的窗户和木板都残破不堪。菜园中野草丛生,野草中沟渠纵横,沟渠引向黑黢黢的运河,引向凄凉的荒路,引向一堆堆土石灰烬。那沉寂不动的灰烬,我心里念道,也是你自由生活的一部分——我感觉内心有某种骚动激发出来,尽管我恨自己有这种感觉(despite myself)。可是马上,这骚动变成了不安。我一直以为伦敦是一个地方(a place),就象花园里的一幢房子,还有围墙围着:我想象过,那围墙高而直,干净又坚固。我从未设想过,伦敦会在整片的村庄和郊区乱七八糟地铺下个烂摊子。
  我刚以为这烂摊子摆完了:然而,正如我所见,一下是广袤潮湿的红土地和交错纵横的地沟;一下是盖了一半的房子,和盖了一半的教堂,房子窗户未装玻璃,房顶未上片瓦,木头椽子如同骨头一般露在外面。现在,车窗上沾染了许多煤烟印子,看上去倒象是我面纱上有瑕疵。火车开始上坡,我不喜欢这种感觉。火车开始穿越街道——灰色的街道,黑色的街道——这么多单调的、并无二致的街道,我想我永远都无法将它们分辨开来!这杂乱无章的门窗,屋顶烟囱,马匹马车,还有善男信女!这令人眼晕的广告牌,还有艳俗的招牌:
  ——西班牙百叶窗。
  ——铅制保险柜。
  ——牛油 废棉。
  
  文字,无处不在。文字,六尺高。文字,尖叫着咆哮着:
  ——皮革 制革原料(Leather and Grindery)。
  ——旺铺招租。
  ——汽车 马车。
  ——纸张用颜料。(Paper-Stainers)
  ——完全支持。
  ——招租!
  ——招租!
  ——志愿捐献。
  
  都是文字,遍布伦敦。我见了这些文字,抬手掩住双眼。等我放手再看,火车在下坡:砖墙,布满煤灰的砖墙,出现在火车两旁,将车厢投入到一派阴霾之中。接着是一个硕大无朋的圆形玻璃屋顶,高悬上空,玻璃暗淡无光,其下烟雾袅袅,水汽缭绕,几只鸟儿扑扇着翅膀。于战栗中,我们迎来一回令人心惊肉跳的停车。这时,旁边的火车发出长啸,车门乒乒乓乓地纷纷打开,过道里水泄不通——在我眼中——似乎挤着成千上万,成千上万的人。
  
  “终点帕丁顿站,”理查德说道。“来吧。”
  这时他言行都麻利起来。他变了。他看也不看我——现在我希望他看看我。他找了个人帮我们提包。我们站在队伍里——队列,我知道这个词——等马车——出租马车,我也知道这个词,从我舅舅的书里看来的。人们可以在出租马车里接吻;人们可以跟他们的情人在车里自由自在,人们可以告诉他们的车夫到摄政公园去。我了解伦敦,伦敦是让人们施展报负,大展拳脚的都会。眼前这个扰攘喧嚣的地方,我不了解。这里充满了我不了解的企图心。它身上标着文字,而我却读不懂这文字。这中规中矩的砖石,房舍,街道,行人——行人的衣装,身材,表情——不计其数,一模一样,令我眩晕,令我筋疲力尽。我站在理查德身边,一直挽着他的胳膊。要是他丢下我就糟了!
  这时候,一声呼哨响起,一群人,穿着深色衣裳——有普通人,也有绅士——从我们身边跑过去。最后我们上了出租马车。马车抽抽着离开车站,驶上肮脏而拥堵的马路。理查德发觉出我的紧张。“你是否被这些街景惊吓住了?”他说道。“恐怕我们还得经过一些更不堪的街道。你原先指望什么来着?这是都市,是名流富豪与穷鬼比邻而居的地方。别在意这个。压根就别在意这个。我们要去你的新家了。”
  “去我们的家。”我说道。我心想:到了那儿,门窗紧闭,我会冷静下来。我要洗个澡,我要休息,我要睡一觉。
  “去我们的家,”他答道。他端详了我片刻。“这个,假使这景象令你不安——” 这时他伸手在我身前一拉,将百叶窗拉下来。
  于是,我们坐在昏暗的车里,随马车行进摇晃着;而此时,我们为伦敦的喧嚷声浪层层包围。
  当马车经过公园时,我没有看外面。我也压根没看车夫的路线:假使我看了,可能也认不得路,虽然我研究过伦敦地图,知道泰晤士河的方位。当马车停下时,我也说不出这车究竟走了多少路程——我整个人,被来自感官和心脏的绝望悸动牢牢占据了。
  
  胆子大一点,我心想。老天要惩罚你,莫德!这是你原本渴望的,你为此抛下了苏,抛下了一切。胆子大一点!理查德付了车钱,再回身拿起包。“从这儿开始,我们得步行了。”他说道。他没搀扶我,我自己跳下车,继而被日光刺得不断眨眼——尽管这日光昏暗模糊:太阳失去了踪影,天空布满厚重的云——棕色的云,好似绵羊身上那脏兮兮的羊毛。我原本期望能够发现自己站在他家门口,可我面前并无房舍:眼前的街道呈现出言语无法形容的破旧和简陋——街道一边是高大呆板的围墙,另一边是刷了石灰的桥拱。理查德抬脚要走,我抓住他胳膊。
  
  “是这条路吗?”
  “没错,是这条路。”他答道。“来吧,别一惊一乍的。我们暂时还不能住得太排场。我们必须低调行事,就这样。”
  “你还是害怕我舅舅会派人来找我们?”他抬脚又要走。“来。我们马上就能在屋里讲话了。不要在这儿讲。跟上,这边。把裙子提起来。” 这时,他步履比刚才更快捷,我在后边慢慢跟着。当他见我脚步颇为迟疑,他将包交到一支手上,另一支手抓住我的手腕。
  “现在不远了。”他言语和善,手却攥的很紧。我们拐上另一条马路:在这里我看到,那龌龊破烂的门面——我原以为是一座门户独立的宏伟宅邸,其实是一排狭小住所的阴面。空气中弥漫着河水的味道,恶臭难当。人们好奇地望着我们。这令我加快了脚步。不一会儿,我们又拐进一条铺着煤渣的小巷。这儿有几个孩子,聚在一起:他们懒洋洋地立着,围着一只鸟儿,鸟儿步履蹒跚,一只脚蹦达着。
  他们用麻绳将鸟儿翅膀捆起来了。当他们看到我们,都跑上来紧紧跟着。他们想要钱,没要到钱就使劲拽我的袖子和斗篷,还想扯我的面纱。理查德把他们都撵开了。他们嚷嚷着骂了一会儿,又回头对付那只鸟儿。
  我们走上一条更肮脏的小路——理查德始终用力抓着我,脚步愈发急促,对脚下的路十分有把握。
  “现在我们就快到了,”他说道。“别在意这整个伦敦都这么脏。还有一点路,相信我。到时候你就好休息了。”
  终于,他脚步慢下来。我们进了一个院子,院中种着些荨麻,地上是厚厚的泥。院墙高耸,在潮气中伸展开去。这里没有出去的大路,只有三两条狭窄甬道,甬道中漆黑一片。他带我走向其中一条甬道。
  但那甬道中那么黑,还发出一股腐臭味道,我忽然犹疑起来,并甩开他的手。
  “快来,”他转过身,面无笑容地说道。
  “到哪里去?”我问他。
  “去找你的新生活,长久以来一直期盼你前来开启的新生活。去我们的家。我们的管家期待着我们光临呢。来吧,快点。——要不我就把你丢在这儿?”
  他声音带着倦意,颇有些生硬。我望望身后。我看到几条通道,却找不出他引我来的那条泥泞小路——仿佛是那闪着幽光的围墙先行分开,放我们进来,而后合拢,令我们堕入圈套。
  我能如何?我无法经过那群小孩,穿过迷宫般的小巷,走过街道,穿过都市,一个人走回去。我回不到苏身边了。我也本无此意。诸般事体将我推到此处,推到这么一个黑洞洞的节骨眼上。我只有继续前行,否则就消于无形。
  我又想起那等我入住的房间,房间的门,门上有钥匙,钥匙可以转动一下;我想起房里的床,我要置身其上,呼呼大睡,睡啊睡啊睡——我犹豫了一秒钟;随后任由他带我进了甬道。那甬道很短,尽头是一段浅浅的楼梯,楼梯朝后走;转过来,是一扇门。他敲敲那扇门。门里立即传出一阵狗吠,然后是轻微而快捷的脚步声,和锁舌的摩擦声。狗安静下来。门开了,一个金发男孩开的门——我猜这是管家的儿子。他望着理查德,点点头。
  “来了?”
  “来了,”理查德答道。“大婶在家吗?这里有个小姐,瞧,要来留宿。”
  这个男孩打量着我,我看到他眯缝起眼睛想看清我面纱后的样子。然后他笑了,又点头,拉开门让我们从他身前通过,在我们身后将门紧紧关上。 这个男孩打量着我,我看到他眯缝起眼睛想看清我面纱后的样子。然后他笑了,又点头,拉开门让我们从他身前通过,在我们身后将门紧紧关上。
  眼前是一间厨房——我猜,这是仆人的厨房,因为这屋子很小,没有窗户,既阴暗又不卫生,热得叫人透不过气:桌上有一两盏冒着烟的灯——或许,其实,这是间男仆宿舍——一个桶上架了个火盆,盆里摆着些工具。火盆旁有个面色苍白的男人,他身围着围裙,手里放下一样东西,不知是叉子还是锉刀。他擦着手,目光毫不掩饰地上下打量我。
  一个年轻姑娘和一个男孩坐在壁炉前:姑娘有个大胖脸,一头红发,她也直戳戳地望着我;那男孩面有菜色,闷闷不乐,满口坏牙正嚼着一块风肉,他身着一件——尽管满心疑惑,我还是注意到了——非同寻常的外套,似乎由各种各样的皮毛一片片拼制而成。他膝间有一条狗,狗扭来扭去,他将手放在狗下巴上,让它不要叫。
  他望着理查德,又望望我。他端详着我的衣裳、手套和帽子。他发出一声轻嘘:
  “这些衣裳不便宜啊!”
  然后他身子缩了一下,因为,从另一张椅子上——一张摇椅,一摇就咯吱作响——一个满头白发的女人歪过身子打了他一记。
  我猜她是管家。她一直望着我,比旁人更仔细也更热切。她抱着个包裹:这时她放下包裹,艰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包裹抖了一下。
  这比火盆和毛皮衣裳更令我吃惊——那是一个毯子包起的婴儿,婴儿在大模大样熟睡。
  我望着理查德。我想他要说什么,要么带我继续走进去。可他从我胳膊里将手抽回,双臂交迭,十分悠闲。他面带微笑,却笑得很古怪。
  每个人都沉默不语。每个人都一动不动,除了那个白发女人。她站起来,走到桌边。
  她穿着塔夫绸衣裳,衣料(口悉)嗦有声。她面色深红,泛着红光。她朝我走来,站到我面前,脑袋上下晃着,试图看分明我样貌形体的线条。她张开嘴,舔了舔嘴唇。她目光中依旧充满情感,充满渴望。当她粗壮通红的手向我伸来,我退后一步。——“理查德,”我说道。而他仍旧袖手旁观,这女人神情如此骇人,如此诡异,令我无处遁形。我立在原地,任由她摸上我的面纱。她掀起面纱。当她看清我的脸,她眼神立刻变了,变得更诡异。她抚摸着我的脸颊,仿佛无法确信她手指触到的是我的脸。
  她眼睛盯着我,却在跟理查德讲话。她声音有些浑浊,也许是岁月积淀,也许是情之所至。
  “好样儿的,”她说道。十二章  接着,屋里一阵混乱。狗狂吠着要扑上来,包裹里的婴儿发出哭喊;另一个婴儿,先前我未留意到——睡在桌下一个马口铁盒子中——也开始哭喊。理查德摘掉帽子,脱下外套,将我们的包放在一边,伸了个懒腰。那板着面孔的少年嘴张大了,露出嘴里嚼着的肉。
  “这不是苏,”他说道。
  “李小姐,”我面前的妇人静静说道。“可不正是你嘛,亲爱的。你累了吧?亲爱的?跑了那么多路。”
  “这不是苏,”那少年又说,这回他提高了声量。
  “计划有所改变,”理查德说道,他并不看我眼睛。“苏留在后边,处理一点后续事务。——艾伯斯先生,你还好吗?先生?”
  “好着呢,孩子,”那个面色苍白的男人答道。他已将围裙摘下,此时正安抚那狗。给我们开门的少年已不见踪影。那小火盆里的火暗淡了,煤块劈啪作响,渐渐变白。红发姑娘一手拿瓶,一手拿汤匙,弯腰要去哄那哭叫的婴儿,却还不忘偷眼看我。
  那板着面孔的少年说道,“计划有变?我都不知道。”
  “你会知道的。”理查德答道。“除非——”他将手指放在嘴上,使了个眼色。
  与此同时,那女人仍旧站在我面前,双手还在我脸上摸索,口中将我样貌特征一一念叨出来,仿佛念叨的是穿在线绳上的水珠。
  “褐色的眼睛,”她喘着气说道;她气息香甜如糖果。“粉红的小嘴儿,这胸脯,翘得象鸽子(two pouters);这牙,白得象瓷器。屁股——我敢说,相当软和?噢!”我立在原地,仿佛元神出了壳,任由她喃喃自语;当感觉到她手在我脸上胡乱摸索,我立即从她身前跳开。
  “你放肆!”我说道。“你怎敢这样跟我说话?你怎敢看我,还有你们?你——”我走到理查德身边,抓住他的马甲。“怎么回事?你把我带到什么地方来了?这些人知道苏什么事?”
  “嗨,嗨,”面色苍白的男人和气地喊道。那少年笑了。那女人则面露悔意。
  “嗓门挺亮,对吧?”红发姑娘说道。
  “象刀子上的刀刃,”男人说道。“那么干净利落。”
  理查德与我对视一眼,随即眼睛又看向别处。
  “我能说什么?”他耸耸肩。“我是个坏蛋。”
  “你这态度真该死!”我说道。“跟我说清楚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谁的宅子?是不是你的?”
  “是不是他的!”那少年哈哈大笑,却又被嘴里的肉呛住。
  “安静,约翰,要不然我揍你,”那女人说道。“别跟他一般见识,李小姐,我求求你了,别跟他计较!”
  我能觉察她在绞着双手,却并不看她。我眼睛始终盯着理查德。
  “跟我说清楚。”我说道。
  “不是我的,”最后他答道。
  “不是我们的宅子?”他摇摇头。“那这是谁的?那我们的呢?”
  他揉揉眼睛。他累了。“这是他们的家。”他朝那女人和那男人点点头说道。
  “他们的家,在镇子上。”
  镇子……以前有一两次我听他说过这个地方。我站在那儿沉默着,回想着他的言语;然后我的心一沉。
  “苏的家,”我说道,“苏的贼窝。”
  “对那些了解我们的人来说,”那女人凑过来说道,“我们是诚实正直的贼。”
  我心想:苏的姨妈!我曾对她心怀愧疚。此时,我转身站开,差点要朝她啐一口了。“你这老巫婆,能离我远点吗?”这厨房立即一片静默。这里似乎也太过幽暗憋闷。我手里还抓着理查德的马甲。当他试图摆脱,我抓得更紧了。
  我思绪跳跃,疾如脱兔。我心想,他已娶了我,还将我带到此处,这好似一个方便他甩掉我的地方。他想要独吞我的钱财。他想要给他们点零头,让他们干掉我,还有苏——尽管我惊魂未定,头脑乱作一团,我的心又是一沉,因为我想到——他们会去解救苏。而苏知晓这一切。
  “你不能!”我说道,我声音提高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意欲何为?不知道你们,有什么阴谋诡计?”
  “你什么都不知道,莫德。”他答道。他试着将我的手从他衣服上拽下来。我不松手。我心想,如果他拽开我的手,他们肯定会加害于我。我们纠缠片刻。然后:“衣裳撕破了,莫德!”他说道。他把我手指掰开,我就抓住他胳膊。
  “带我回去,”我说道。我口出此言,心里想着:别让他们看到你害怕!我声音提得更高,却无法令声线显得坚定。“带我回去,马上,带我到街上去找马车。” 他摇摇头,眼睛望着别处。“我不干。”
  “带我走。否则我自己走。我自己找路——我看过路!我仔细研究过!——而且我还要找个——找个警察!”
  那少年,那苍白男人,那女人和红发姑娘,闻言皆面露惊惧。狗又狂吠。
  “好了,好了,”那男人抚着小胡子说道。“在我们这种人家里,亲爱的,你说话得当心点。”
  “应该当心的人是你!”我说道。我目光从这张脸移到那张脸。“你以为你能从中捞到什么?钱财?噢,不。应该当心的人是你。是你们!一旦我找到警察,跟警察坦白,你,理查德——你是——这里面最应该当心的。”
  而理查德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着。“你听到没有?”我叫道。
  那男人又被我的叫声惊得身子一退,还将手伸进耳朵,仿佛在掏耳中的蜡。“这声音象刀片,”他说道,不知是对何人说,“不是吗?”
  “你该死!”我说道。我目光狂乱,环顾身边,然后突然扑向我的包。然而,理查德抢先够到那包,他长腿一勾,再踢出一脚,简直象玩游戏,包在地板上滑过去。那少年拿到包,将包搁在膝盖上。他变出把匕首,开始撬包上的锁。刀片闪着光。理查德抱着胳膊。“你看你走不成了,莫德。”他简洁地说道。“两手空空,走不了了。”
  他已站到门前,堵住了门。屋里还有别的房门,也许通向一条小街,也许只通向另一间黑屋子。我永远也挑不中那扇正确的门。“我很抱歉,”他说道。
  那少年的刀又闪了一下。现在,我心想,他们要干掉我了。这念头本身就好象一片刀片,刀刃之锋利触目惊心。我不是在布莱尔就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吗?我不是已感觉到生命重获蘖磐,并为此深感庆幸吗?现在,我猜他们要干掉我;我设想过各种可能,一切情形,但事到临头,我却比想象中更为恐惧。
  你这个傻瓜,我对自己说。不过对他们,我说道:“你们休想!你们休想!”
  我抬脚左冲右突,声东击西,最后象飞镖一样飞身扑去,不是扑向理查德身后的门,而是那个昏睡的大脑袋婴儿。我抓住孩子,拿在手里晃着,还将手放在孩子脖颈上。
  “你休想!”我又说道。“该死的,你以为我赶这么远的路来,就是为了让你们干掉我?”我望着那女人。“我会先干掉你的小宝贝!”我觉得我会那么做——“看!这儿!我要闷死他!”
  那男人,那红发姑娘,和那少年,都饶有兴味地看着。那女人则面带歉意。“我亲爱的,”她说道,“现在,我这儿一共有七个小宝贝。如果你喜欢,不妨把七个变成六个。动手吧。”——她指指桌下的铁皮盒子——“变成五个。对我都一样。其实,我也正打算少费点事呢。”
  我怀里的小宝贝仍在昏睡,他脚踢了一下。这小宝贝在我手上,我手指能感觉到他心脏的快速搏动,他那大头的头顶在突突跳动。那女人还在观望。红发姑娘将手放在自己脖颈上,来回摩擦。理查德在口袋里翻腾,想找支香烟。他边翻口袋边说道,“放下这个讨厌的孩子,莫德,不放吗?”
  他柔声细语道出这番话。我一下回过神来,我手还卡在婴儿咽喉处。我小心翼翼地将婴儿放到桌上,放在餐盘和茶杯之间。随即,那少年从包锁上抓起他的匕首,拿在手中挥舞着,乱舞的刀下面就是婴儿的大脑袋。
  “哈!哈!”他叫道。“千金小姐才不干这个。让约翰.瓦儒来结果他——嘴巴,鼻子,耳朵!”
  红发姑娘一声惊叫,仿佛被胳肢到了。那女人凌厉地说道,“够了。是不是非要我操这份心,担心我的小宝贝们被人从摇篮里搂出来,直接扔到坟墓里?那我就成光杆司令了。达蒂,去瞧瞧小西德尼,别让他烫到自个,去。李小姐要以为她掉到野人窝里了。李小姐,我看出来了,你是泼辣姑娘。我一无所求。可是,你别总以为我们要害你呀。”
  她又走过来,站在我面前,忍不住伸出手抚摸我——此时她拍打着我的衣袖。“你可别觉得你在这里是不受欢迎的人。”
  我仍在战栗。“我不觉得,”我身子退后,躲开她的手,“你对我怀有任何好心,因为我表白心意要走,你却执意要把我留在这儿。”
  她歪着头。“快听听这词儿,多文雅,艾伯斯先生,听到没?”她说道。那男人说听到了。
  她又拍打我。“坐下,我亲爱的。瞧瞧这张椅子:这是从一个金碧辉煌的地方搞来的,就等着你来坐呢。你不要把斗篷和帽子脱掉吗?你会热昏过去的。我们厨房太热了。你不把手套摘掉吗?——对呀,你最明白了。”
  我已摘下手套。理查德望着那女人的眼睛。“李小姐,”他轻轻说道,“特别在意她的手。从小她就被人逼着戴手套”——他拖长了声音,最后几个字说出来,嘴型尤其夸张。“被她舅舅逼的。”
  那女人神情一凛。
  “你舅舅,”她说道。“他的事我现在都知道。逼你看了好多下流的法国书。他有没有碰过你?亲爱的,他有没有碰过不该碰的地方?现在都别放在心上了。到了这儿,都别放在心上。肥水不留外人田,给自己舅舅总好过给外人,我总这么说来着。——噢,现在这些事,不是都不算什么丢人现眼的事了吗?”
  我坐下来,以掩饰腿软;我把她推开。我坐的椅子就在壁炉边,她说得很对,屋里很热,屋里太热了,我双颊烧得发烫;可我还不能动弹,我得思考。那少年还在折腾包上的锁头。
  “法国书,”他窃笑着说道。
  那红发姑娘将婴儿的小手拿在嘴边,闲闲地将小手指含在嘴里。
  那男人走近了一点。那女人还站在我身边。火光勾勒出她的侧面,下巴,脸颊,眼和嘴唇。嘴唇很光滑,她舔了一下嘴。
  我头别过去,眼睛却还盯着理查德。
  “理查德,”我说道。他没应声。“理查德!”那女人伸手解开我帽子上的带子,将帽子取下。她理着我的头发,挑出一绺来,在指间摩挲着。
  “真漂亮,”她说道,言语间带着某种惊异。“真漂亮,简直象金子一样。”
  于是我说道,“你打算卖掉我的头发?来吧,拿去!”我夺过她手中抓着的头发,将发卡都摘下来。“你看清楚,”我说道,她不由得退了一步,“你折磨我的手段,还能有我折磨我自己的手段高明?现在,让我走。”
  她摇摇头。“我亲爱的,你要把你的漂亮头发弄坏了。我没说明白吗?我们不打算伤害你。这是约翰。瓦儒,瞧;还有达莉娅.沃伦,我们叫她达蒂。你就会把他们当你的表亲看待了,我希望,很快。还有汉弗里.艾伯斯先生,他一直恭候你的光临,是吧,艾伯斯先生?还有我,我也一直恭候着你,在这里边,我是最着急的那个。我这小可怜啊,我盼得多苦啊。”
  她太息连连。那少年抬眼望着她,面目阴郁。“我这小玩意啊,”他说道,“如果我知道风在哪个方向吹。” 他冲我扬扬头。“她不是打算去住”——他抱住胳膊,舌头吐出,眼睛骨碌碌转着。“那个疯子住的病房吗?”
  那女人扬起胳膊,他眼睛眨巴着,人缩回去。“你当心你的面孔,”她恶狠狠地说道。而 后,她目光温柔地望着我:“李小姐还要把她的钱财跟我们的钱财放到一处呢。只不过李小姐还不明白她自己的心意罢了——换了别人是她,也不会明白不是?李小姐,我敢说你好几个钟头了一丁点儿东西也没吃。我们该搞点什么,才好让你有食欲呢?”
  她搓着两手。“来点碎羊肉你喜欢吗?来片荷兰奶酪?再来一条鱼?拐角上有个菜摊儿,那儿什么鱼都有——你告诉我你要吃哪种,达蒂会一阵风一样奔出去,把鱼买回来,再煎好,快得很,就一眨眼的工夫。你要吃什么鱼?我们有上好的瓷器,瞧,配得上皇上。我们有银餐具——艾伯斯先生,找把叉子拿给我。瞧这儿,亲爱的。把手上有一丁点儿毛,是吧?别管这个,亲爱的。那是我们把花纹磨掉了。但是你掂掂这分量。你不觉得这些叉子样子很好看吗?国会议员都用这些餐具吃饭呢。是吃鱼,还是吃碎羊肉,亲爱的?”
  她躬身站在一旁,将叉子递到我面前,我一把推开。“难道你以为,”我说道,“我打算坐在这里跟你共进晚餐?跟你们一起?说什么呢,把你当佣人使唤,我都羞于启齿!把我的钱财跟你们的放在一道?我宁愿去讨饭!我宁愿去死!” 屋中一片静默;然后:“她撒泼了,”那少年说道。“不是吗?”
  而那女人摇摇头,表情近乎赞赏。“达蒂那才叫撒泼,”她答道。“我自己也这样。平常人家的姑娘都会撒泼。至于千金小姐这样,他们也有说法。他们怎么说来着?绅士?”她对理查德说道,后者正疲惫地斜靠着摆弄狗耳朵。
  “Hauteur(傲慢),”他答道,眼皮也没抬一下。
  “Hauteur(傲慢),”她重复道。
  “Mersee(谢谢),”那少年狠狠瞥了我一眼说道。“反正,我可不喜欢被人误导,把傲慢当成没家教,更不想跟她动粗。”
  他转头对付我包上的锁。那男人见了,惊得一跳。他说道,“你不是还没学会如何撬锁吗?别撬那锁,孩子,把锁撬坏了。那是精细活儿,你只会把那锁捣烂掉。”
  那少年手中的匕首一顿,他面色渐渐阴沉,“俗人!”他说道。——我生平首次听闻人家用此话骂人。
  他刀尖从锁上滑开,扎进包里,趁我没来得及喊出来阻止他,他已飞快地在包上割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行了,你净干这事儿。”那男人幸灾乐祸地说道。
  他取出一把烟斗,点着了。那少年手探进包的切口里。尽管我脸颊仍受壁炉的高温灼烤,眼见他的所作所为,我感到一阵寒意。包上那道切口令我深受震撼,这震撼决非言语所能形容。我不由浑身颤抖。“求求你,”我说道。“求求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只要你把我的东西还给我,放我走,我就不去麻烦警察。”
  我猜我声音里有某种前所未有的凄楚情绪;因为他们齐齐将脑袋转过来,端详着我。那女人又走上前,又抚摸起我的头发。
  “没受惊吧?”她惊奇地说道。“没被约翰。瓦儒吓着吧?犯不着呀,他就是调皮捣蛋。——约翰,你胆子不小?把你的刀子拿开,把李小姐的包给我。——放这儿。亲爱的?何苦来呢?这包皱巴巴的,是个旧包,这样子好象有五十年没用过了。我们再帮你弄个差不多的。”
  那少年作势抖了一阵,却还是放下了包;等那女人将包交还我,我抓过来紧紧抱住。泪水涌到喉咙口。
  当那少年见我强自按捺住泪珠儿, “我呕吐,”他作势欲呕。
  “求你了,理查德,”我说道。“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耍我还没耍够吗?他们如此折磨我,你怎能袖手旁观?”
  他直视我的眼睛,抚着胡须。然后他对那女人说道:“你有没有安静点的地方,好给她待一待?”
  “安静点的地方?”她答道。“干吗?我有一个房间已经收拾好了。我就觉得李小姐,你不想上来看看吗,亲爱的,就现在?洗洗头发?洗洗手?”
  “我想看到街道,和出租马车,”我答道。“尽此而已,尽此而已。”
  “也好,我们会带你到窗边;从窗户里你就能看到街道了。来吧,我亲爱的。让我来拿那个旧包。——想拿在身边?好的。你手可真有劲儿!绅士,你也一道来,为什么不呢?你住你原先的房间,顶上那间?”
  “如果你需要我效劳,我就上来。”他答道。“静候吩咐。”
  他们交换了一个眼神。她将手搭在我身上,为摆脱她的手,我站起身来。理查德走过来逼住我。我又躲开他,就夹在他们之间——就好似两只狗将一只绵羊逼进羊圈——他们夹着我从一扇门里走出厨房,朝着一段楼梯过去。此处更黑更冷,我感觉到气流潜动,也许是从一扇临街的门吹进来的;我放慢了脚步;而我也在盘算着那女人此前的言语,她说的那扇窗:我想我能从窗户里呼救,或者掉下去,或者跳窗而逃——假使他们伤害我。
  楼梯很窄,没铺地毯;楼梯上随处摆着些瓷杯,杯上都有豁口,杯中盛着半杯水,蜡烛头漂浮其中,烛光摇弋,人影幢幢。“把裙子提起来,亲爱的,提到火苗上面,”那女人走在前面说道。理查德紧随我身后。
  楼梯到顶,有许多房门,统统关着:那女人打开第一扇门,向我展示门里那间四四方方的小房间。
  房中有一张床,一个洗手台,一个箱子,一个橱柜,和一具马鬃屏风——还有一扇窗,我一见到就径直走过去。那扇窗颇窄小,窗前挂着一块洗得发白的网眼披肩,窗上的搭扣早就坏了:扇页用钉子牢牢钉死。窗户上巴掌大的地方能看到外面,外面是泥泞的街道,一座带油膏色百叶窗的宅子,百叶窗上满是心型的孔,砖墙上用黄色的石膏粉描出圆环和螺旋花样。我站在窗前,细细看过来,我的包还抱在怀里,而我的胳膊却愈来愈沉。我听到理查德停了一下,然后走上第二段楼梯;然后听到他在我头顶那间房里度步。那女人径直走到洗手台前,拿起水壶往盆中倒了点水。这时,我发现了自己的失误,我错在一进来就直奔窗前:她倒正好站在我和门之间了。她颇健硕,臂膀也颇粗壮。
  然而,我想假使我吓她一跳,或许也能将她推到一边。也许她也在思谋同样的事。她的手在洗手台上忙活,头歪着,却依然如先前那般,以某种亲近、热切,又半是敬畏,半是欣赏的方式留意着我。
  “这是香皂,”她说道。“这是梳子。这是发刷。”我没言语。“这是擦脸的手巾。这是科隆香水。”她拔下瓶塞,瓶中的香水溅出来。她走上前来,撩开自己腕部的袖子,往手腕上涂了些香水,那气味令人昏然欲呕。“你不喜欢,”她说道。“熏衣草的味道吗?”
  我自她身边站开几步,望着门。那少年的声音清晰地由厨房传来:“你个婊子!”
  “我不喜欢。”我又行了一步,说道。“给人作弄。”
  她也跟上一步。“什么作弄?亲爱的?”
  “你以为我原本是打算来这儿吗?你以为我打算留在这儿吗?”
  “我想你只是受了惊吓。我觉得你还不完全是你自己。”
  “不完全是我自己?我是何人又干卿何事?你是什么东西?也配说我的是非?”
  听闻此言,她垂下眼帘。她将手腕上撩起的袖子褪下,转身走到洗手台前,又整理起肥皂,梳子,发刷和手巾。楼下传来拖动椅子的声音,从这边拖到那边,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要么是给人扔到地上了,狗叫起来。楼上,理查德度来度去,时而咳嗽,时而嘀咕。
  假使我要跑,那我必须现在就跑。我该拣哪条路跑?下楼,下楼去,就走我来时的那条路。他们从带我一楼过来,走得是哪扇门?——第二扇,还是第三扇?我拿不准。顾不上了,我心想。现在就走!
  可我没走。那女人抬起脸,盯着我的眼睛,我犹豫了;正在犹豫间,理查德穿过他的房间走下楼来。他进了屋,耳朵上夹了根香烟,袖子挽到肘部,胡子沾了水,颜色深沉了些。
  他关上门,还上了锁。“把斗篷脱了,莫德。”他说道。我心想:他要来掐死我了。
  我手紧紧抓住斗篷,一步步后退,直退到窗前。如果有必要,我会用肘将窗击得粉碎。我会对着街道尖叫。
  理查德望着我,叹了一口气。他睁大眼睛。“你实在不必,”他说道,“象只兔子一样啊。你以为我费尽周折带你出来,是为加害于你?”
  “那你以为,”我答道,“我会信你不是为了害我?你在布莱尔亲口告诉我,为了钱,你会做出多么出格的事。,那我希望我听到的是言过其实的话!现在你敢跟我说你没有预谋要把我所有钱财骗到手?说你没有假苏之手达到你的目的?我估计稍迟点的时候,你就好跟她会合了。我估计你们会把她救出来。”我的心揪紧了。“聪明的苏,多好的姑娘。”
  “闭嘴,莫德。”
  “为什么?我闭嘴,方便你悄无声息地干掉我?来吧干吧。干完了就可以揣着你的丰功伟绩,心安理得地过下去。我猜你也是有良心的?”
   “有啊,”他轻松又迅速地说道,“不过不会为谋害了你而感到不安,我向你保证。”他手捂住双眼。“不过,萨克丝贝太太不会喜欢这个结果。”
  “她,”我看那女人一眼,说道。她还盯着那肥皂和发刷,没说话。“你什么都肯做,只要她发话?”
  “在这桩买卖里,我怎样都肯。”他此番言语颇有深意;见我有所犹疑,无法理解,他继续说道:“听我说,莫德。这个计划是她的,都是她想出来的。从头到尾,都是她。而且,我是个奸恶之人,却远非高明的骗子手,更不会在此事上,对她有所欺瞒。”他满脸诚实——然而此时,这于我而言,已恍若隔世。
  “你在说谎,”我说道。
  “不。这是真的。”
  “她策划一切,”我无法理解。“是她让你去布莱尔,去找我舅舅?在你去布莱尔之前,也是她让你去巴黎,去会霍粹先生?”
  “是她把我带到你身边。且不论,我为接近你而费了那许多周折。其实,我自己会料理这许多周折,我也并不知道,费了这许多周折,最后结果如何。我也许会跟你擦肩而过!也许,已有很多男人错过了你。他们没有萨克丝贝太太,没她指导他们该如何行事。”